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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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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關貴敏 § 請注意使用第三方來源

有新註冊用戶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1. 在下撤銷,編輯理由指出「請注意WP:生者傳記方針。以及WP:可供查證:非同尋常的斷言需要高質量的來源。」(而且,依據WP:可供查證,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
  2. 不過,用戶MINQI再添加該內容[1]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6月8日 (六) 07:58 (UTC)

Talk:王玄謨 § 有人在編造內容

我檢視了韓樹峰,《南北朝時期淮漢迤北的邊境豪族》(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頁12,根本沒有「韓樹峰則從王玄謨於晉末起家徐州從事,判定王家已在晉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應稱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嘆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Talk:江歌案 § 提議討論: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筆誤或失當


敬愛的編輯前輩您好,

筆者在瀏覽「江歌案」詞條時,發現其可能有幾處筆誤或不當引用的地方。在此將詳細情況及相關依據說明如下,若您百忙之中能撥冗審閱,不勝感激。

背景與案發經過

該段多處虛增或刪除可信來源的原文,沒有正當理由調換原文事件發生順序。例如:

  1. 原文為:陳世峰找到劉某曦與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門糾纏滋擾,劉某曦向已外出的江歌求助。維基描述:「陳世峰找到劉鑫與江歌同住的公寓,糾纏騷擾劉鑫劉鑫未打開房門,用微信向外出的江歌求助。」
  2. 原文為:劉某曦以合住公寓違反當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鬧大為由加以勸阻,並請求江歌回來幫助解圍。維基描述:「劉鑫憂她搬入江歌公寓合住在當地不合法而否定了江歌的報警提議。」
  3. 原文為:其間,劉某曦未將陳世峰糾纏恐嚇的相關情況告知江歌。當晚11時許,劉某曦因感覺害怕,通過微信要求江歌在地鐵站等她一同返回公寓。維基描述:「當晚11時許,劉鑫向江歌發送消息,希望江歌到東中野車站等候自己一同步行回家,但未將陳世峰後來的糾纏威脅恐嚇的情況告知江歌。」
  4. 原文為:11月3日零時許,二人匯合後一同步行返回公寓。維基描述:「次日(11月3日)凌晨0時15分左右,二人回到住處」
  5. 原文為:陳世峰在公寓門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頸部十餘刀,隨後逃離現場。劉某曦在屋內兩次撥打報警電話。維基描述:「江歌無法進入自己的居住寓所,在走廊過道被陳世峰捅刺頸部等部位十餘刀,陳世峰隨後逃離;其間,劉鑫始終留在室內,打了電話報警,直到警察到達現場後才打開房門

可信來源(判決書)中單純的事實陳述或法條闡釋,通常不被認為具有獨創性。例如,對案件事實的客觀記錄不受著作權保護,沒有重新轉述以避免侵權的需求。另據大陸法規,大陸的判決書處於社會公有領域內,不屬於私人或特定團體所有的知識財產。


劉鑫與其父母在資訊發佈後的第二、三天先後與江秋蓮聯繫,指責其侵犯了他們一家人的私隱,要求她將發佈的私人資訊撤下,但遭到江秋蓮拒絕[2]

該段描述時間點與參考文獻中所述的時間不符。

指責其侵犯了他們一家人的私隱的對應語句在江秋蓮聊天截圖的第三張,為「可是你已經侵犯我家人的私隱了」[3]。該描述並非出自參考文獻的原文,而是編者自行添加的表述。目前的版本將「我家人的私隱」改為「他們一家人的私隱」,並將原本明顯委屈的話語描述為指責,這些修訂並不準確。

參考文獻原文為「2017年5月21日,江歌遇害200天,一直找不到劉鑫的江秋蓮在網上釋出文章《泣血的吶喊:劉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來作證!》,曝光了劉鑫全家的姓名、照片、身份證號、電話等個人資訊,公開喊話劉鑫。網絡上再一次掀起對劉鑫的譴責和謾罵。釋出當天,江秋蓮收到了劉鑫發來的資訊:給你一天時間撤回資訊,你不撤回,我死了也不會去作證。2017年5月22日,資訊公佈的第二天,劉鑫發來資訊要帶家人和江秋蓮見面,但江秋蓮未置可否。」


劉鑫表達了對自己避江秋蓮而不見的歉疚,但二人最終依然沒能達成和解[4]

參考文獻[5]已失效,這兩句話在文獻存檔中並不存在。懷疑其來源為存檔中無法播放的視頻,可能需要補充有效來源。 參考文獻原文「江秋蓮沒有原諒劉鑫,她認為見面時劉鑫所表現出來的悲傷、愧疚並不真誠」?


[劉鑫]在江秋蓮公佈其個人資訊後曾威脅不出庭作證[6]

該描述刪除了一些有效資訊。參考文獻原文為「同日,劉鑫發資訊給江母要求其撤下文章,並威脅說若不刪除則不會出庭作證」[7]

刪減過的句子比較容易讓讀者對劉鑫產生負面觀感,因為省略了一些背景脈絡,導致她的行為看起來更加不合理或是無緣無故。因此,我們可以推測這樣的刪減手法,很可能是刻意要讓劉鑫在輿論上處於不利的位置。不過,要判斷是否真的存在刻意操作的動機,還是需要進一步了解刪減者的意圖以及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才能下定論。


案發時劉鑫報了警,但案發後最初劉鑫稱不知兇手為何人,不知兇手的線索[8]

這一描述並未以中立觀點撰寫,公正表述,也未忠實地還原參考文獻;原文稱,劉鑫在江歌遇害當時沒看到兇手,某編輯者可能誤將其混淆為「案發後最初」。這一描述可能是有意引導人們懷疑劉鑫替兇手隱瞞,這一懷疑並未在參考文獻中體現。

參考文獻原文:劉鑫對日本警方表示,江歌離開房間後不久,她在屋裏聽到了江歌與人用漢語爭吵,她當時曾試圖推門出去看,但發現門打不開,於是撥打了電話報警。當時報警的還有公寓的房東,報警的原因是她聽到了女性的尖叫聲。劉鑫對北青報記者表示,直到警察來了之後她才知道自己當時為什麼打不開門,因為江歌倒在了門前。劉鑫對北青報記者稱,她已經快被這些質疑「逼瘋了」。劉鑫說,江歌遇害時,她根本沒有看到任何有關嫌疑人的資訊,聽到爭吵聲也是隔着門的,「我如果真的知道哪怕一點兇手的線索,案子都不至於拖到現在還破不了。」


檢方在庭上播放了劉鑫報警時的電話錄音,劉鑫在錄音開頭用中文說道「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在接線員詢問其是否已經鎖門時也給出了肯定回答,印證了辯方律師在庭審首日做出的陳述[9]

該描述的參考文獻為微博博文,且所謂錄音為文字轉述,容易篡改,並非高可信來源;博文中明確指出「以下直錄從日文再譯為中文,和被告及證人原話措詞有出入,僅供參考」。根據較難偽造的錄音[10],該描述混淆了第一段報警錄音和第二段報警錄音。實際情況如下:

劉鑫在第一次報警錄音開頭用中文說道「把門鎖了,你不要罵(鬧?)了」,在接線員詢問其是否已經鎖門時回答「私は大丈夫ですけど,はい(我還好,但是...)」,隨後,接線員要劉鑫把門鎖好;第二次報警錄音中,在接線員詢問「部屋の鍵閉」時劉鑫給出了肯定回答。


此後,劉鑫一度對江秋蓮發給她的微信資訊避而不回,在承諾將參加江歌葬禮後失約,也未遵守約定在江秋蓮前往日本時與其會面[11]

該描述調換了參考文獻原文的順序,增添了原文沒有的內容,且可能有筆誤。

  1. 江歌的葬禮在日本舉行,但劉鑫並沒有出現 → 在承諾將參加江歌葬禮後失約增添了「承諾」「失約」,構建劉鑫言而無信的小人形象。而且刪除了劉鑫辯解稱自己已到葬禮現場,但因警察阻止,不能下車參加葬禮的內容。
  2. 江秋蓮再次赴日處理江歌案件。劉鑫答應去接機,再次失約 → 未遵守約定在江秋蓮前往日本時與其會面,將「答應去接機」改為與其會面,將「再次赴日」改為前往日本。請問有誰知道這種細微的改變有什麼含意嗎?
  3. 2016年12月14日,陳世峰以殺人罪被正式起訴。此後,劉鑫不再回復江秋蓮的任何問題,從江秋蓮的微信中徹底消失。 目前的版本將這最後一句提到最前面。

參考文獻原文:2016年11月11日,江歌的葬禮在日本舉行,但劉鑫並沒有出現,也不再回復江秋蓮的微信。2016年12月11日,江秋蓮再次赴日處理江歌案件。劉鑫答應去接機,再次失約。在日期間,劉鑫曾經約過江秋蓮一次,但江秋蓮因行程緊湊請求變更時間,劉鑫沒有再約她。2016年12月14日,陳世峰以殺人罪被正式起訴。此後,劉鑫不再回復江秋蓮的任何問題,從江秋蓮的微信中徹底消失。


劉鑫認為江秋蓮的微博招致了網友對其的詆毀,並在私人通訊中對江秋蓮表示,自己在案件結束後將不再與其來往[12]

這段描述會讓人誤以為劉鑫對江秋蓮微博的反應,只是認為江秋蓮的微博引來網友撻伐,扭曲、隱瞞劉鑫的原意,完全把劉鑫塑造成一個絕情的人。但實際上,根據媒體引用的資料,被隱瞞的劉鑫原意包含以下幾點:1. 劉鑫一直很積極地配合警方辦案,為了江歌,就算拼了命也要把兇手繩之以法。2. 江秋蓮到日本後,劉鑫很擔心她的狀況,不斷向警方打聽她的消息。3. 劉鑫似乎曾在與江秋蓮的溝通中表示,由於雙方互動的不對等,以及江秋蓮對她造成的傷害,案件結束後,她不願意再見到江秋蓮。4. 江秋蓮一有點風吹草動就把消息散佈到網絡上,這樣會妨礙警方抓捕兇手的進度,甚至可能導致兇手逃脫。

劉鑫原話大致如下「三叔媽媽,你冷靜下來可以嗎?[劉鑫]是當事人,為了儘快破案給三叔和你們一個交代,[劉鑫]每天都在盡全力地配合警察。現在誰是兇手還沒着落,[劉鑫]不見[江秋蓮]不是在躲[江秋蓮]不敢見[江秋蓮],是因為現在謎點太多,沒有找到兇手,沒法給[江秋蓮]一個交待。現在是知道一點風吹草動就在網上散佈,散佈的資訊越多,兇手越難抓。而且[劉鑫]現在除了警察誰也見不到。[江秋蓮]每天在微博發的那些東西都不着邊際,引來無知群眾的猜疑,然後對[劉鑫]造成傷害。大家一起抨擊[劉鑫],[江秋蓮]心裏痛快,[劉鑫]也無話可說。從[江秋蓮]來了日本以後,[劉鑫]就一直擔心地從警察那裏打聽[江秋蓮]的狀況,[江秋蓮]卻讓網友這樣詆毀[劉鑫]。[劉鑫]不恨[江秋蓮],但[江秋蓮]已經對[劉鑫]造成傷害了,事情解決了以後也不會再見[江秋蓮]了。放心吧,為了[江歌],[劉鑫]拼到死也會找到兇手,這是[劉鑫]唯一能對[江秋蓮]承諾的。」


[江秋蓮]在江歌1歲時與江歌之父離婚,20多年間一直獨自撫養江歌[13]

經查有關編輯避開最可靠來源,囉嗦非維基化非建設性。該資訊標註的參考文獻是未標明原始來源的多手來源,作者是自稱中國鑑測家的個人創作者北村 豊,並非可靠來源。

且該資訊的原始來源系江秋蓮自稱,不應在維基中以確鑿無疑的語氣指出。江秋蓮本人稱自己「經常把[江歌]放在姥姥家[14],這與[江秋蓮]一直獨自撫養江歌的說法相衝突。

有調查記者質疑該資訊為虛假[15],但維基未添加相關資訊。


劉鑫隨後提出上訴,但二審維持原判

該部分無參考文獻,其他編輯者附加參考文獻後被復原。


[江秋蓮]曝光其個人資訊後,[劉鑫]威脅不出庭作證[16]

同前。參考文獻原文中的「若不刪除則不會出庭作證」似乎被刻意刪除,導致維基內容與原意產生微妙不同,使大眾在看到[劉鑫]威脅不出庭作證此句時,對劉鑫產生不公正的壞印象。參考文獻原文:「2017年5月21日,尋覓劉鑫無果的江母在微博中釋出《泣血的吶喊:劉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來作證!》一文,其中公佈了劉鑫的住址、全家身分證號碼與聯繫方式、工作單位及車牌號。同日,劉鑫發資訊給江母要求其撤下文章,並威脅說若不刪除則不會出庭作證,二人在微信中發生爭執。」


劉鑫在案發後逃避與江秋蓮見面[17]

參考文獻原文的說法是,警方要求劉鑫不與江秋蓮見面,且劉鑫也曾約江秋蓮,但江秋蓮表示時間安排緊湊而未見面。

參考文獻原文:「劉鑫回應稱因當時已在做問詢,被警方要求不見江母。」「11月12日是江歌的葬禮,曾在前一晚表示自己會出現並告知江母疑犯陳世峰姓名和詳細資訊的劉鑫卻並未現身,劉鑫採訪中表示是被警方要求,她曾對警方說不想自己的容貌出現在媒體上,日本警方表示葬禮當天會有媒體,因此對她說不要現身。直至11月19日江母帶女兒骨灰回國,兩人始終未見面。」「12月11日,江母再次赴日處理江歌案件,曾答應接機的劉鑫再次失約。而在江母第二次赴日期間,劉鑫也曾約江母,但因江母時間安排緊湊而錯過。」


案件於2019年10月28日成功立案

相關參考文獻的原文為「立案」[18]「受理立案」[19]「正式立案」[20],改成成功立案後有明顯的個人傾向,不符合維基中立原則

有編者指出,「成功」只是個人習慣用語,並非個人傾向,不違反中立原則,不過確實冗餘,應刪去。


案發後近一年,劉鑫一直拒絕江秋蓮與其見面的請求,甚至「消失」[21]

這一說法來源於網絡現有資訊,並非權威媒體認證的準確事實,請問是否應當註明其為觀點而非事實?

參考文獻原文:北京師範大學博士後、京都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部齊曉伶在接受法制網採訪時指出,「根據網絡現有資訊,劉鑫事件有其特殊性,江歌媽媽在極力懇求見其一面被拒絕甚至消失之後,無奈之下才藉助網絡逼劉鑫出面及出庭作證,江歌因幫助劉鑫而死,江歌媽媽的這一要求可以說完全是情理之中。」

@日期20220626@HugoKoo@AT@JimmyStardust@Shwangtianyuan@Huangsijun17@Slanterns--Liqx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7:58 (UTC)Liqx討論)在本主題以外只有很少或沒有編輯

你較大幅地改動已穩定長時的版本內容,現暫留置,改動的理由和內容待核實,如不妥,會被復原/回退。提醒:1)根據來源編寫或修改案件條目內容時,多個來源的情況以最可靠最權威的來源為最優先,如法院的判決書。2)依據來源,但不能照抄侵權,也不能原創總結,如果不得已採用來源原文,應置於括號內引述。暫此。--Lvhis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22:43 (UTC)

經濟、貿易與公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 § 修訂MOS:CS4D的指定樣式表以允許使用「清朝」指代清國籍

今年2月,Wengier修訂用於Wikipedia: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指定樣式表}},在清朝樣式中加入{{QIN-1862}} 清朝)、{{QIN-1889}} 清朝)、[[清朝]]清朝)三種樣式。原先樣式表只有「大清」二字,修訂後允許使用「清朝」二字。我認為這筆修訂應該走公示程序,因此回退並在此重新提出。先前討論見Talk:清朝#關於清朝相關稱謂。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0:12 (UTC)

Talk:中國地理 § 中維「中國」一詞的地理意義指什麼?

條目名為「中國地理」,但通篇介紹的內容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就是「中國大陸地理」——即少部分涉及主權聲索等問題時實質上是在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用「中國」一詞代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違規;其餘不涉及主權等問題時則是單純介紹中國大陸這片區域的地理,用「中國」一詞代表了「中國大陸」,違規。如果是一般的條目,只消將條目名移動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或「中國大陸地理」然後明確介紹範圍即可。但「中國地理」本身是極重要的「中國」類條目,更是《中國》條目《地理》章節的主條目,可以說中維必須要存在一個名為「中國地理」的條目,因為這直接關係到中維「中國」一詞的「地理」涵義(類似{{中國歷史}}模板和《中國歷史》條目對明確中維「歷史意義的『中國』一詞指什麼」的重要性)。綜上,該如何處理本條目?或者說,在中文維基百科,「中國」一詞的地理涵義是什麼?--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5日 (三) 19:25 (UTC)

Talk:法輪功 § 請求社群關注法輪功條目

所以說1RR阻止不了編輯戰,還得是0RR。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30 (UTC)

Talk:王玄謨 § 有人在編造內容

我檢視了韓樹峰,《南北朝時期淮漢迤北的邊境豪族》(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頁12,根本沒有「韓樹峰則從王玄謨於晉末起家徐州從事,判定王家已在晉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應稱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嘆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Template talk:Country data Afghanistan § 阿富汗國旗

@向史公哲曰近日修改了阿富汗國家數據(Template:Country data Afghanistan),將國旗修改為塔利班旗幟,我猜他沒有處理應該掛三色旗的地方,因為我在2013年地震列表看到了錯誤的旗幟。請求社群討論是否維持該筆編輯;若維持,請及時修正錯誤旗幟。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53 (UTC)

Talk:雪茄 § Vuelta Abajo的翻譯

Vuelta Abajo一開始的翻譯是「大阿瓦奧」,2008年7月18日被IP用戶改為「下布埃爾塔」(Special:diff/7362653/7525810

「下布埃爾塔」英文和西文讀音都不像,所以找了一下資料。

  • 2015年《紐時》是用「大阿瓦奧」([22]
  • 一個古巴雪茄網站的中文版用到「下布埃爾塔」這個譯名([23]
  • 樂詞網是「下弗埃爾塔」([24]

到底哪一個才是準確?--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2:07 (UTC)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變更。(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裏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語言及語言學

Template talk:Lang-grc § 為Lang-grc模板引入多調(polytonic)樣式

建議為{{lang-grc}}引入{{Script/Greek}}使用的多調希臘語樣式。畢竟古希臘語肯定是用的多調正字法。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9日 (三) 05:44 (UTC)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Talk:蘇州夜曲 § 建議刪除瑣碎、無來源內容

本條目的「李香蘭(山口淑子)早期版本」、「渡邊はま子(渡辺はま子)/霧島昇早期版本」、「翻唱版本」三個章節全都是瑣碎且無來源的流水帳,並且有許多如「1969-01-00」、「1991-00-00」奇怪的日期標記。敝人建議刪除這三個明顯不合適的章節,並請@Alfred Au不要再花費時間與精力恢復或編輯它們,不知社群意見如何?-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9月29日 (日) 00:28 (UTC)

WikiProject talk:中國文化遺產 § 最新要求: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名錄身份重疊的,以後要調整成只留一個身份

據今天釋出的《國家文物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妥善解決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的身份重疊和保護管理標準不統一的問題。文物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名錄進行校核比對,涉及身份重疊的,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規調整,使保護對象身份具有唯一性,落實更嚴格的保護管理要求。

中文維基百科這邊也涉及到一些條目同時掛着文物保護單位的模板和歷史建築的模板,這個新規出來以後,我們要不要也進行相應調整,把擁有雙重身份的建築條目改為只留文物保護單位模板?———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2日 (二) 10:38 (UTC)

Talk:Lolly Talk § 廠牌

Herbertman認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據各大音樂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顯示版權℗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應該是經過授權才正式出版。照這種說法,但應該依靠於可靠第三方來源的支持。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ScarsnevergoawayMilkypineTw dramaDabao qian特克斯特

看了一下[25],應該是負責數位發行,所以平台都是寫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Abcet10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14:03 (UTC)

Talk:別當歐尼醬了! § 「評論」章節是否有失中肯

評論的章節中,大比例、大篇幅地引用了一大堆Anime News Network以「政確」的態度所作出的負評,列出一大堆名不經傳的疑似評論家名字——雖則我們不知道他們是真正的日本動漫硏究者,還是SJW或左膠。這是否有必要?「評論」的內容又是以什麼原則去篩選?為什麼反而不是引用日本的知名動畫部落格的評論,而是引用一個美國評論網站?這到底有什麼代表性?除了有失中肯,還是否有地區觀點凌駕的問題?--2001:B011:E008:98C1:259B:58F:D5CA:5DB4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01:18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 § 修訂MOS:CS4D的指定樣式表以允許使用「清朝」指代清國籍

今年2月,Wengier修訂用於Wikipedia: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指定樣式表}},在清朝樣式中加入{{QIN-1862}} 清朝)、{{QIN-1889}} 清朝)、[[清朝]]清朝)三種樣式。原先樣式表只有「大清」二字,修訂後允許使用「清朝」二字。我認為這筆修訂應該走公示程序,因此回退並在此重新提出。先前討論見Talk:清朝#關於清朝相關稱謂。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0:12 (UTC)

Talk:山海公民拆樑行動 §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條目需要清理,許多內容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

@AverageRedditUserKanshui0943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是以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為主旨的社會活動,有關罷免相關的內容(可能包括"罷免理由"及"罷免行動"),應該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不太需要在此處重複提及。想問問看大家的意見。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23:59 (UTC)

Talk:法輪功 § 請求社群關注法輪功條目

所以說1RR阻止不了編輯戰,還得是0RR。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30 (UTC)

Template talk:Country data Afghanistan § 阿富汗國旗

@向史公哲曰近日修改了阿富汗國家數據(Template:Country data Afghanistan),將國旗修改為塔利班旗幟,我猜他沒有處理應該掛三色旗的地方,因為我在2013年地震列表看到了錯誤的旗幟。請求社群討論是否維持該筆編輯;若維持,請及時修正錯誤旗幟。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53 (UTC)

宗教與哲學

Talk:關貴敏 § 請注意使用第三方來源

有新註冊用戶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1. 在下撤銷,編輯理由指出「請注意WP:生者傳記方針。以及WP:可供查證:非同尋常的斷言需要高質量的來源。」(而且,依據WP:可供查證,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
  2. 不過,用戶MINQI再添加該內容[26]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6月8日 (六) 07:58 (UTC)

User talk:Msgrjustin § 關於天主教宗教人物詞條編寫相關問題,現徵求大家的意見

近來,我有收到許多維基人在我的討論頁上留言,有本人此前匯編的有關天主教會的教宗,樞機主教,主教在履行牧職期間所開展的相關牧靈訪問是否應當被編列在詞條內表達了一些不同的意見。因此,特向廣大維基人徵求意見,希望大家能提一些意見建議。謝謝--Msgrjustin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17:53 (UTC)

Talk:法輪功 § 請求社群關注法輪功條目

所以說1RR阻止不了編輯戰,還得是0RR。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30 (UTC)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山海公民拆樑行動 §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條目需要清理,許多內容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

@AverageRedditUserKanshui0943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是以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為主旨的社會活動,有關罷免相關的內容(可能包括"罷免理由"及"罷免行動"),應該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不太需要在此處重複提及。想問問看大家的意見。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23:59 (UTC)

WikiProject talk:中國文化遺產 § 最新要求: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名錄身份重疊的,以後要調整成只留一個身份

據今天釋出的《國家文物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妥善解決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的身份重疊和保護管理標準不統一的問題。文物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名錄進行校核比對,涉及身份重疊的,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規調整,使保護對象身份具有唯一性,落實更嚴格的保護管理要求。

中文維基百科這邊也涉及到一些條目同時掛着文物保護單位的模板和歷史建築的模板,這個新規出來以後,我們要不要也進行相應調整,把擁有雙重身份的建築條目改為只留文物保護單位模板?———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2日 (二) 10:38 (UTC)

Talk: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建議更名:「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

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習近平對廣東珠海市駕車衝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新華社通稿且是總書記指示,應該會有較多來源轉載使用該名稱,符合NC:常用名稱。--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5 (UTC)

「衝撞行人」應該比「撞人」更突出事件的性質?——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9 (UTC)

參考資料

提問: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一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是否應即時撤銷FL資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審流程?

依照維基百科這個標準,沒辦法,沒人敢直接撤銷其FL資格,也沒有人真正能提出可以解決Bug的方式,因此這個列表除非之後提出重審沒過才能撤銷,否則理論上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一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是仍舊保持FL資格。能擺爛的盡量擺爛的作法,就是有可能導致有收錄問題的條目、列表仍舊能夠保持對應資格。--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4:36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題,已經在頁面存廢討論中多次提交理由為「關注度模板已掛滿30天」,但五年前(2019年)選FL時似乎還沒有人提出這個問題,請幫忙評論看看是否該即時撤銷其FL資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審流程。如果連最基本的關注度都有問題,那不是理應就直接不符合FL標準了嗎?為何會在五年後的2024年才被送到存廢?況且若最終決議刪除該列表,那就算重提FL也沒意義(只有純討論頁而沒有主條目頁的話,機械人也是會提刪→最後還是被刪掉,有關{{Article history}}模板的紀錄可能也難以保存),只好直接提問。--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55 (UTC)[回覆]

所以@Sanmosa和我才會質疑提刪者(@红渡厨)為甚麼要提刪掛關注度啊。另外副知列表主編@Ericliu1912以及@自由雨日日期20220626兩位也有參與討論的維基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04 (UTC)[回覆]
以「是典範條目/特色列表」為由推論出「更不應該掛維護性模板」的認知顯然是錯誤的。別說掛板,刪除也顯然有先例,比如《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和《玉環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體驗點、傳承基地、傳承教學基地列表》均已被刪除(見《WP:已復原的特色列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5:10 (UTC)[回覆]
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的FL重審時,就有提出這個有關屆時可能不用存檔(存了也沒用,機械人會自動提刪)的問題了。悲哀,這樣叫別人來做移動存檔的時候,可能也沒人曉得到底要不要存檔。這FL亦可能是繼前面的「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玉環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體驗點、傳承基地、傳承教學基地列表」之後,第三個例子。--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18 (UTC)[回覆]
啊,《玉環》存廢時我當時也和紅渡廚討論了是否需要存檔的問題,甚至都聯想到快速刪除方針了……沒想到可以直接使用重審討論的存檔。--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3 (UTC)[回覆]
其實要說的話,紅渡廚當初掛關注度這個動作是有問題的。他當時應該做的事是用這個理由去提FL重審。--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8 (UTC)[回覆]
請告訴我有哪一條方針或指引,規定在對FL掛關注度模板之前,需要提重審?--———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5:34 (UTC)[回覆]
您掛關注度模板有多少人會知道?反而您認為其關注度有問題就即是它不該是FL,第一時間要求重審才是最有效的辦法。我並不是在說您違反規則,而是說當時的行動造成了現在的尷尬。--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6 (UTC)[回覆]
既然我沒有違反任何方針或指引,那就麻煩您不要一口一個質疑提刪者(@紅渡廚)為什麼要掛關注度紅渡廚當初掛關注度這個動作是有問題的。謝謝。--———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5:46 (UTC)[回覆]
我不會收回以上言論。事實上您回答Sanmosa的言論中,我只是看到
  1. 您覺得它有關注度問題就掛了關注度模板
  2. 30天沒人管就擺上來提刪
您由始至終並沒有解釋「為甚麼您覺得它有關注度問題」,我甚至可以說您有點在靠自由雨日幫您解釋,因為我見到比較有效的論點都是他提出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2 (UTC)[回覆]
由於你在明知沒有任何方針指引要求的情況下,仍舊拒絕收回以上言論,現對你提出 警告,你沒有資格強迫我做方針指引規定以外的事情,更遑論以此為由對我進行無理指責。--———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6:06 (UTC)[回覆]
您一直沒有回答「為甚麼您覺得它有關注度問題」,這要考究的話我是可以懷疑您在破壞的。然而,我仍然堅持善意推定,頂多只是認為您做得有點急進。您是要這樣想的話,直接提報我行為不當就好,不用再花費時間警告我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11 (UTC)[回覆]
[27],八百年前我就回復過Sanmosa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6:20 (UTC)[回覆]
Sanmosa當時顯然也不信服您的回應(「沒有更具體的理由」)。我上面的話也可以證明這個回應是不成立的:您掛關注度模板是不會有人知道的,您不能假設人們會特意跑進這個FL再看到關注度模板再發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6 (UTC)[回覆]
維基百科:關注度》,這是指引,你說不成立就不成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6:36 (UTC)[回覆]
我是說您用「該條目已經掛滿關注度模板30天,目前無人在該條目內、或本存廢討論內給出能夠佐證該條目主題的關注度的來源」去證明您可以引用方針「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僅僅聲稱某主題具備關注度是不足夠的,必須為這一聲稱提供證據」這點不成立,因為您只掛一個notability模板,又不具體說它裏面的來源怎樣不能佐證「該條目主題的關注度的來源」,說實在話,主編可以如何證明?有多少人可以留意?(我還是看到提刪討論很火熱才留意到)您要證明到您引用方針成立,也得有適當的途徑(如提報FL重審)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6 (UTC)[回覆]
雖然Patrickov的說法比較認同,理應第一時間自行提FL重審,但紅渡廚的處理方式或許也沒錯。那如果沒錯就是維基百科可能又一個Bug,因為FL標準中確實完全沒提到。就像有些已經入選的FA、FL或GA,可能也是因為過時、內容不完整等而掛模板,只是還沒有人提出重審之類的而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53 (UTC)[回覆]
我也同意是bug,應該重新審視一下GA、FL、FA的方針。條目選上了GA、FL、FA就應該先重審,除非是像折毛那種緊急情況。紅渡廚也還只是做得急進一點,但我擔心有人用這種漏洞搞鬼祟破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9 (UTC)[回覆]
(~)補充:中文維基百科的FL評選始終就是有個很特別的特色:如果支持票達標,還可以不用延長什麼投票期限;反之,像是佛羅里達州市鎮村列表的{{Update}}模板問題,確實已經不符合FL標準,但就只能等到時間結束才能存檔(因為提早存檔就容易出爭議,沒辦法)。照這種有延長期制度的投票來說,基本上都是這麼處理的。所以關於紅渡廚用戶所提出的{{Notability}}關注度模板問題,當然也不能算他錯(不然Update等模板也要被質疑破壞什麼的?),因此說是「維基百科可能的Bug」剛剛好而已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6:22 (UTC)[回覆]
問題是條目掛了{{notability}}模板沒人會知,這次顯然連主編自己也不知道。紅渡廚之後就真的用沒人回應當理由提刪了。如果真的在意,為何不同時提FL重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4 (UTC)[回覆]
這次顯然連主編自己也不知道」:顯然?建議您看看他的討論頁。--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5 (UTC)[回覆]
UT:Ericliu1912/存檔九#Wikipedia:關注度/提報#6月》--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7 (UTC)[回覆]
已經同時留言在8月24日的相關存廢討論了,雖說「第一時間沒有自行提報FL重審」是真的不妥(因為沒有提報的話,是誰一開始就會知道這個FL有問題?),但要直接認定掛關注度模板就是破壞可能沒辦法,所以執行移動評選存檔的悲哀還是有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6:46 (UTC)[回覆]
我僅回復一下五年前(2019年)選FL時似乎還沒有人提出這個問題為何會在五年後的2024年才被送到存廢?這句話。
折毛搞破壞持續了十多年,為什麼她沒有被立刻發現,為何會在2022年才被刪除相關惡作劇條目,並封鎖帳號?
這說明存在的時間長短並不能說明任何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5:21 (UTC)[回覆]
破壞有點不同,因為有鬼祟破壞的可能性;FL是公示一段時間,要很多人一起討論(而且不是單純投票)而且作出積極回應才通過的。另一方面,相比提重審,掛關注度不是那麼多人知,結果去到提刪才引起注意,這也是一個「漏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6 (UTC)[回覆]
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條目評上了FL?--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0 (UTC)[回覆]
他顯然不知道,折毛甚至有條目上了典範。--———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5:31 (UTC)[回覆]
哦我就是想說典範(FA)(不熟悉字母詞縮寫導致的 囧rz……),折毛應該沒有FL。--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6 (UTC)[回覆]
沒事,我剛剛也沒反應過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5:42 (UTC)[回覆]
折毛就是不折不扣的鬼祟破壞。按您的邏輯,您是不是想說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4 (UTC)[回覆]
(~)補充:或者這樣說,折毛看準了中文維基百科在俄羅斯相關領域的內容審查能力很差;但這篇FL是中華民國主題,全部都有據可尋,本身是不是應該質疑關注度就很可議。如果還要用一次很極端的鬼祟破壞來類比恰當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45 (UTC)[回覆]
我就是怕有些人搞不清楚我說的重點是什麼,特意寫了那句這說明存在的時間長短並不能說明任何事,結果你仍然在認為我是在您是不是想說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壞用一次很極端的鬼祟破壞來類比恰當嗎?我對你的語言閱讀能力表示非常的無語。--———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6:01 (UTC)[回覆]
我第一個回應已經認為指出這個類比和結論都不恰當。不贅。--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03 (UTC)[回覆]
(~)補充:還有,「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條目評上了FL」是自由雨日問的,我的回應當然也是針對那條問題。我相信作為開始討論者,應該不會連自己說過的東西也不記得。「您是不是想說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壞」並不是問您,我甚至有預期自由雨日會拿出理據答「有可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07 (UTC)[回覆]
???我在存廢討論頁盛讚了Ericliu1912「主編的這篇條目內容質量完全不輸一般的學術論文乃至專著/工具書」,您認為「我想說Ericliu1912有可能鬼祟破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17 (UTC)[回覆]
不,我只是單就這個討論串的這句言論而發問,沒有打算扯到別的討論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0 (UTC)[回覆]
就算您沒看那個討論串,為何您會預期我「有可能認為Ericliu1912在破壞」?這是荒謬的惡意推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2 (UTC)[回覆]
抱歉,我真的對折毛這個類比非常不滿,這確是我看到您的問題後的第一感覺。認真,可以不要用/認同這麼過激的類比嗎?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9 (UTC)[回覆]
您可能需要重新學習一下中學的議論文相關知識。這裏折毛的例子並非「類比論證」,而是「舉例論證」,不是用來「類比Ericliu1912編輯這篇條目」,而是用來「舉例證明條目優特頭銜存在的時間長短並不能說明任何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3 (UTC)[回覆]
我一開始已經提到,破壞是可以很鬼祟的,折毛就是例子;這次涉及的列表沒有這個問題,用折毛來做「5年(前)沒人認為有問題不能證明甚麼」這個論點的例子我是非常不認同,因為兩件事的背景(至少表面上看)是很不同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0 (UTC)[回覆]
再說一遍,折毛的例子只是用來舉例證明「條目優特頭銜存在的時間長短並不能說明任何事」這個論點,而沒有用折毛來類比Ericliu1912。香港的中學「語文」(中國語文科?)沒有要求掌握區分「舉例論證」「類比論證」「比喻論證」「對比論證」「理論論證」等的議論文基礎知識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7 (UTC)[回覆]
@自由雨日我辯論思維不佳是我的個人問題,跟香港教育制度無關。--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59 (UTC)[回覆]
(~)補充:實在很抱歉,但我看到「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條目評上了FA」這句實在是跳掣了。在我看來,這個場合提出這一點,感覺實在是發言者認為兩者有相似性才會這樣說。我着實是感到恐懼(雖然我也只是路過)。您的本意只是指正我「迷信程序」或者「資訊不足」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7:18 (UTC)[回覆]
沒事,問題不大(另外我不理解「跳掣」的意思)。另外我前面其實完全沒有質疑「香港教育制度」的任何意思(甚至我都沒意識到這點),純粹只是對您的「諷刺」當然我知道您的這句也應該也只是幽默的回應而不是真的認為我在對香港教育制度「開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8:29 (UTC)[回覆]
此列表本身資料來源真實沒大問題,是所述主題可能不滿足收錄標準,顯然這是兩回事,糾結前者那大可不必。回到正題,要說是否撤銷資格,顯然應以存廢討論結果為準。若社群認為列表不足以保留,無論是否直接刪除頁面或移回我自己的用戶子頁面作參考資料,均相當於即時撤銷特色列表資格(因列表本身已不存在),毋庸額外審議;反之,則相關問題之基礎亦將自然消滅。總之,若單就關注度問題而言,本來就不需要浪費社群時間重審,直接等待存廢討論結果對應處置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6 (UTC)[回覆]
贊成Ericliu1912的說法,沒必要復原FL。--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9 (UTC)[回覆]
希望各位用戶理性討論,因為這顯然不是光靠一個用戶就能直接決定是否能夠撤銷其FL資格。假設只剩下「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這個列表標準是否需要證明關注度,而最終確認也符合關注度問題的話,那也不存在即時不符合FL標準的問題。只是就紅渡廚所提出之異議,不得不否認這可能真的是Bug,因為FL標準的「即時不合標準」維護模板當中也沒提到{{Notability}}關注度模板的問題。而且掛這類模板,想必各位用戶都是有權掛上的,真的沒辦法直接認定掛關注度模板就是破壞。再說,之所以第一時間沒提報FL重審不妥,就真的和這個FP評選的例子大同小異罷了。沒有第一時間提報,請問到底有多少個用戶知道這個FL或是FP已經有問題?就像佛羅里達州市鎮村列表的FL重審一樣,Johnson.Xia早在2021年11月就掛上Update模板2024年8月才被Shizhao提報重審,那請問Johnson.Xia、Shizhao都要算破壞?那是不是這類模板都要廢棄比較快(因為會被認定是破壞啊)?沒邏輯。所以說,Patrickov的說法比較認同就是這樣,人家Shizhao都有照規定提報FL重審,為什麼紅渡廚可以不用第一時間提報FL重審?但如果紅渡廚要認為別人都是破壞,那就請便。以後維基百科是不是該開特權,紅渡廚如果您不爽的話直接撤銷、移除FA/FL/GA資格/模板就好了?各位以後也不用提名了,想讓哪個條目當FA/FL/GA資格就自由心證。是這樣嗎?因為如果「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就不符合關注度問題而被提刪,那再回到那一句: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的FL重審時,就有提出這個有關屆時可能不用存檔(存了也沒用,機械人會自動提刪)的問題了。現在要看這個符合關注度的問題究竟是要由誰去舉證,沒有人有義務一一去舉例類似情況。--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4:05 (UTC)[回覆]
沒人要講話了嗎?很好,那最好就別再浪費時間講話了,無效溝通就是浪費時間。麻煩這個(獨裁)社群先就這個存廢問題究竟是要保留還是刪除。如果仍舊要保留,而且紅渡廚仍舊不要提議重審FL的話,那這個列表就仍然是FL資格,除非以後紅渡廚本人或是其他用戶決議發起FL重審;反之,如果決議刪除,就套用Ericliu1912在上面所述的「本來就不需要浪費社群時間重審」這句就是了。而且是真的不用提議重審,因為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的FL重審時,就有提出這個有關屆時可能不用存檔(存了也沒用,機械人會自動提刪)的問題了。順便再把FL評選的話再搬過來一次,您們應該要再去問紅渡廚這個問題:「人家Shizhao都有照規定提報FL重審,為什麼紅渡廚可以不用第一時間提報FL重審?」。如果不要照規矩,以後乾脆就直接開特權給紅渡廚好了,各位以後也不用提名了,想讓哪個條目當FA/FL/GA資格就自由心證。嘛的,看了當然不爽。反正如果這個重審沒過,28天(基礎14天+延長14天)的評選期過了還是撤銷資格。沒辦法啊,重審就是要放滿整個評選期(除非支持票夠多),不然就是會出問題、出爭議,因為您們也不敢直接把這個FL資格撤銷。明知道可能就即時不符合FL的標準,卻仍舊要放滿28天的評選期啊。個人的(&)建議是,維基百科這個(獨裁)社群最好是盡快提出方案並重修這中間出現的Bug,但很想問這裏面誰能辦到?而且以前就已經有人提過什麼共識制的方案了,也是沒有後續,因為根本辦不到,實施上就有一定難度,所以別再講一堆辦不到的事情。既然都知道辦不到,那也沒必要討論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5:09 (UTC)[回覆]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7日 (二) 05:25 (UTC)[回覆]
(&)建議Wp:頁面存廢討論的章節「特別情況」增加個規定「如果頁面為FA/FL/GA,請一併到XXXXXX提報評選重審」之類的內容,不管頁面最終有沒有刪除,該走的流程還是走一遍較好。--D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9:45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2024年8月

坎耶·韋斯特頁面上有一個錯誤。 Stronger(來自他的專輯《Graduation》)的連結是錯誤的。它連結到布蘭妮·斯皮爾斯的歌曲--207.157.127.91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8:58 (UTC)[回覆]

已改。——傑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1:49 (UTC)[回覆]

關於美國常見地名Athens和Vienna的翻譯方法

最近建立了雅典 (田納西州),是1946年雅典之戰英語Battle of Athens (1946)發生地,但是被其他編者改名為阿森斯。關於美國常見地名Athens,是應該翻譯成「雅典」,還是音譯為「阿森斯」?可以參見:雅典 (消歧義)阿森斯,還有類似維也納 (消歧義),音譯應該譯為「維埃納」嗎?是否需要統一?--Aronlee90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9:51 (UTC)[回覆]

《樂詞網》譯成雅典維也納,所以至少台灣如此翻譯。若要建立繁簡轉換,需要提供其他地區不同翻譯的可靠來源。--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4:59 (UTC)[回覆]
樂詞網好像只是寫了「外國地名譯名」,並未說是美國地名(還是我不會看)?《世界地名翻譯大詞典》標註希臘地名Athens為「雅典」,美國地名Athens為「阿森斯」。另外同本詞典標註美國地名Vienna為「維也納」,所以此地名譯名無爭議。--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0:35 (UTC)[回覆]
要點進去看該條結果,說是美國地名(另一條說是加拿大地名)。--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1:18 (UTC)[回覆]
那場戰爭的中文名就叫「雅典之戰」嗎?我只是根據工具書的建議移動。--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0:28 (UTC)[回覆]
那個衝突我目前沒有看到比較官方的說法,但是坊間包括網上論壇談論一般都直接說「雅典之戰」了,說「阿森斯之戰」顯得有些古怪。一般提到該事件都會說明是1946年的美國,因此不會和希臘雅典混淆。--Aronlee90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1:31 (UTC)[回覆]
我想癥結點在於新大陸沿用來自不同語言的舊大陸地名,需不需要改譯?我個人感覺是不需要的,除非真有一個官方/習慣的譯名確定,例如荷蘭的澤蘭在英語裏基本翻譯成西蘭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06:51 (UTC)[回覆]
如果沒有任何詞典收錄相關地名,可以沿用舊大陸地名譯名,但如果收錄了就直接跟着就行了(僅討論大陸地區詞)。--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07:05 (UTC)[回覆]
我瞎猜夠常用的地名就會習用原漢語翻譯,不夠常用就會按各地語言因地制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4日 (三) 12:49 (UTC)[回覆]
總之我不建議建立繁簡轉換,這種情況就在首段並呈兩個名字就好。至於條目名,誰先就誰優先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4:17 (UTC)[回覆]
美國田納西州的en:Athens, Tennessee,未確定來自希臘的雅典。--Kethyga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4:23 (UTC)[回覆]
經過一番考究後,我認為應該全部使用「阿森斯」。理由如下:
1. 台灣方面也有使用「阿森斯」(中央社:[28][29];中時:[30];自由時報:[31]等等)。而且我發現樂詞網的許多譯名在台灣都沒什麼人用的,比如地名Freedom被樂詞網翻作「夫力敦」,但是那個使用量慘不忍睹[32]。對於Athens這個地名,本人有點懷疑樂詞網是否可以作為台灣用詞的依據。而大陸地區詞肯定就是「阿森斯」沒有疑問。
2. 如Kethyga所說,有些地名並不明確就一定源自希臘的雅典(當然有極大的概率就是)。
3. 這個理由可能比較沒有參考價值:其他語言也都是轉寫了英語的Athens,而沒有使用各自語言中對雅典的稱呼。--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4:53 (UTC)[回覆]
我對於「常凱申」式的翻譯不敢苟同。--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23:17 (UTC)[回覆]
「常凱申」式(及「門修斯」式)翻譯是指把本民族的事物用外語再翻譯一遍,顯然Athens不屬於此情況,請不要瞎比喻。另外這也表明閣下不熟悉譯名的運作。譯名一向是不同語言不同譯法(港台可能比較習慣唯英語論,但這是不對的)。你之所以會把英語的「Athens」譯作「雅典」純粹只是因為我們熟悉英語而英語如此稱呼希臘的雅典。如果有個俄國地名叫「Afiny」,我想不會有人把它稱做「雅典」。而且我上面也指出了台灣也用「阿森斯」,如果你不認同我的搜尋結果請提供反駁理據並證明那不是台灣常用名。--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23:34 (UTC)[回覆]
我是指盲目音譯而不考慮該英文是否已有知名譯名。例如劍橋_(馬薩諸塞州)大陸譯作「坎布里奇」就是盲目音譯另一例子,罔顧英文Cambridge早有知名譯名「劍橋」,懂英文的讀者見「劍橋」即知原文是Cambridge,這是尊重知名譯名的好處。你若主張台灣常用名是「阿森斯」,舉證責任就在你。--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5:38 (UTC)[回覆]
這兩者的區別,是前者兩地名均屬英文,可以沿用;後者之「Athens」,則恐已非取自希臘文原文,而是其英文轉寫,不可一概而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17:13 (UTC)[回覆]
@Happyseeu1. 美國地名Cambridge在2008年出版的《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和2017年出版的《世界地名譯名詞典》也是「劍橋」,只有人名才是「坎布里奇」。條目內的那個《英漢大詞典》屬於過時資料,看來你都沒查清楚就來發言。
2. 我上面好像已經附上一大堆台灣媒體的連結,相信已經舉證清楚,你是沒看見嗎?還是你認為不夠具有代表性?--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0:15 (UTC)[回覆]

對於中華民國政府機構條目 Infobox 是否加官方英文名稱

MOS:LEADLANG未規定在以有官方外文名稱的情況下是否在 Infobox 增加英文名稱,敝人在此留言尋求更多維基人的意見。-- lauid 2024年9月5日 (四) 04:33 (UTC)[回覆]

(+)支持:中華民國政府機構條目如:行政院內政部中華民國總統府... 均在 Infobox 寫有中文名、國家語言機構名、官方英文名稱。--lauid 2024年9月5日 (四) 04:38 (UTC)[回覆]
@Lilauid內政部連結錯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5日 (四) 05:01 (UTC)[回覆]
已修改--lauid 2024年9月5日 (四) 06:36 (UTC)[回覆]
(*)提醒行政院並沒有標記英文。--Kenny023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08:59 (UTC)[回覆]
謝謝您:已擴充--lauid 2024年9月5日 (四) 09:13 (UTC)[回覆]
(-)反對:Lilauid閣下開這個討論的原因是國民大會條目英文名稱標記問題,見User talk:Kenny023#於國民大會條目的編輯爭議,個人對此的意見還是持原來復原時在編輯摘要說明的立場:「沒有這種說法,再重申一次中文名詞不加外文這是常識」、「中文專屬名詞不加外文」,另外,類比臺灣「國民大會」(已不存在)功能相近的機構中國大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即同樣沒有標記外文。此外在這裏轉載@自由雨日君在個人討論頁中的部分留言「這確實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之前已有過多次討論。序言章節根據《MOS:外語名稱》應該是有明確共識不標外文的,但(在有官方外文名稱的情況下)資訊框標不標似乎確實沒有明確共識(但據我觀察,認為「不用標」的編者明顯更多,所以Kenny023的復原是沒有大問題的)。」,我個人認為不用標。但個人對已有的臺灣小部分政府機構標記外文名稱不會刻意刪除,個人認為由於各種因素,想得到一個明確無異議的共識似乎很難形成,但個人希望求同存異。謝謝。--Kenny023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06:52 (UTC)[回覆]
(*)提醒:此討論是關於中華民國政府機構(無論是否存在,是否在運作)條目的 Infobox 是否加外文名(若有官方名稱),請各位維基人注意不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條目混淆。--lauid 2024年9月5日 (四) 08:44 (UTC)[回覆]
中華民國內政部條目為例,infobox列出十餘個原住民語的名稱,那再加一個英文名稱並不違和。究其原因,中華民國政策是尊重多元文化的多種語言,而非漢語中心,因此政府機構名稱以多種語言表述。中文維基百科在中華民國政府機構條目保留中華民國政府機構的特色並無問題;如果要刻意違反中華民國政府提倡的原則,則要提出更有說服力的論述,否則只是為反對而反對。--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15:00 (UTC)[回覆]
那要按照台灣提倡的尊重多元文化的做法那是不是要加上日語部門名稱?(台灣在日本統治時期曾使用日語作為官方語言)並且英語並不屬於中華民國的官方語言之一原住民語言、客家話、閩南語和閩東語是這則是官方語言。----甜甜圈 2024年9月5日 (四) 15:16 (UTC)[回覆]
(+)傾向支持:一些領域的條目有明確共識不為中文事物資訊框加任何外文名(比如《MOS:電子遊戲》明確強調「原生中文遊戲無需標註外文譯名」)。但我個人對外文名標註持寬容態度,《中國大百科全書》會為幾乎所有條目標註外文(絕大部分是英文),不論其是否和非中華文化相關。故在未有共識的領域,我傾向支持標註外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5日 (四) 15:16 (UTC)[回覆]
在這個問題下順便問問,中國共產黨條目 Infobox 是否加官方英文名稱?--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1:39 (UTC)[回覆]
大陸政府機構的Infobox按照其編輯慣例,不會有英文名稱。
參見:Template:Infobox PRCG
--- lauid 2024年9月11日 (三) 12:17 (UTC)[回覆]
因為是cpc還是ccp確實是一個問題點來着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4:15 (UTC)[回覆]
(*)題外話:CPC或CCP只是不同的語序,實際上兩個縮寫的意思都是一樣的。若一定要決定哪一個簡稱才是比較官方的,就需要去檢視其網站或公文。--- lauid 2024年9月11日 (三) 14:24 (UTC)[回覆]
我個人傾向支持加官方英文名稱。不過誠如樓上lauid君所言,得和相關編者達成共識才可以。--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12:26 (UTC)[回覆]
(+)支持可加入英文名稱。搜了很多中華民國的政府部門網站,除非只有中文版的較低級部門,凡有其他語文版本的必有英文版,外事相關部門和文化部會有多種語文,諸如行政院、國防部、衞生福利部、交通部、經濟部等都只有中英兩版本。而且還留意到很多部門網站都設有雙語詞彙對照表(中&英),google中華民國+雙語詞彙就一目了然。縱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吹起去英文影響力的風潮,要褪去英文國際地位的痕跡還很遙遠,遑論其他地區。維基百科應反映習慣,非領頭改變習慣。--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9:15 (UTC)[回覆]
(※)注意:「縱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吹起去英文影響力的風潮」:請勿在此發表與議題無關的個人觀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09:22 (UTC)[回覆]
這不是投票:請各位維基人注意,維基百科注重「共識」,而不是哪一方的支持人數。討論方向應為尋找最大公約數,以達成「共識」。
--- lauid 2024年9月12日 (四) 09:36 (UTC)[回覆]
這些組織不以英語為官方語言,且名稱不是翻譯自英語,就沒必要添加英語,已添加的也都應移除。--紺野夢人 2024年9月14日 (六) 09:10 (UTC)[回覆]

惡意添加維護性模板

離題:
嚴重脫離《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應有用途,且和提出用戶在《WP:申請解除權限》等頁面張貼的內容完全一致。——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5日 (四) 14:23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最近我翻譯了幾篇英維文章,部分沒有翻譯的內容質量粗劣,或有廣告嫌疑,結果@Tisscherry一直貼「按照英維擴充」等模板,我感覺他應該看不懂英文,或者說看不出來英文維基百科詞條中我所沒有翻譯的部分,屬於劣質內容,或有宣傳性質。

但是如果他看不懂英文,或對品質的判斷力較差,那我也應該以善意推測,但是此人不只是在一個詞條貼這個模板,而是到處貼,凡是我建立的詞條你都貼,我感覺這已經構成明顯的惡意破壞。

此人編輯行為具有惡意,更為顯著的證據是輔修專業:修訂間差異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wikipedia.org),輔修一詞使用極為廣泛,根本不存在什麼「原創」、「標題原創」或「內容存疑」。

我注意到此人擁有巡查員權限,上述破壞行為是否應該提報復原其權限?--TjMTDSuwhd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13:48 (UTC)[回覆]

 警告:請(※)注意你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的這種掛人行為,如果你繼續,你可能會以擾亂被封鎖。現在要求你立即撤回相關言論,包括大大的標題「惡意添加維護性模板」,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不是讓你來批鬥引戰用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5日 (四) 13:55 (UTC)[回覆]
什麼叫做掛人行為?你先搞清楚,我是這個過程中的受害者。首先,我無償翻譯了幾篇詞條,然後某位巡查員沒有自己去優化詞條,而是不合理地掛維護性模板。我假定善意,按照維護性模板的意見去修改,但是他還是不依不饒,而且蓄意報復,把我所有的詞條都掛上同一個維護性模板。在這種情況下,巡查員是不是已經濫權?如果濫權,用戶如何維權?我不會復原這個話題,如果管理員認為這是人身攻擊,可以封鎖我。你不是管理員。--TjMTDSuwhd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14:02 (UTC)[回覆]
最後 警告你既然已經在《WP:申請解除權限》張貼了相同內容,就請在這裏停止。--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5日 (四) 14:05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此分類是否合適

Category:各國國家隊運動員這個分類下,包括了一些明顯不符合該分類的子分類,如香港、蘇格蘭這種情況,這樣的分類是否符合維基的要求?--Aronlee90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6:59 (UTC)[回覆]

或可以考慮重命名分類為各代表隊運動員--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1:59 (UTC)[回覆]
難道真的會有人想把Category:香港奧運運動員的母分類從Category:各國奧運運動員改成Category:中國奧運運動員嗎?(四年前怎麼沒去做這件事?Category:香港籃球代表隊球員Category:香港足球代表隊球員難道會分別屬於Category:中國國家籃球隊運動員以及Category:中國國家足球隊運動員的子分類嗎?--HanTsî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6:23 (UTC)[回覆]

官方網站

@YFdyh000請問英雄傳說 界之軌跡電子遊戲官方網站的語言是不是加上新的日文還是變回1個。已經有了「wikidata」的中文官方網站。--Sim Chi Yun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10:42 (UTC)[回覆]

關於北京西站北京南站清河站的地鐵站部分

用戶@阿南之人未經討論就將地鐵站部分拆分,但以上條目皆為北京的主要客運車站,如此重大的編輯卻沒有徵求他人意見,也沒有任何註釋解釋(尤其是在北京西站已是優良條目已有相關討論的情況下),我認為這並不妥當。另@Hat600。--KGBinCCCP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15:32 (UTC)[回覆]

WikiProject talk:鐵道#關於火車站配套地鐵站是否合併還是分拆的事宜--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6日 (五) 16:03 (UTC)[回覆]
已經有討論的話就好,但我對於是否拆分持保留意見。另外您在拆分北京西站時對於地鐵站部分僅是在「概況」一節留下幾行字(上一位進行拆分的至少還在2級標題下留了個{{main}}),直接導致條目質量降低,這並不好。--KGBinCCCP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8:09 (UTC)[回覆]
共識較為薄弱,若有需要,得自由重新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7日 (六) 16:55 (UTC)[回覆]
  1. 具有優特地位的條目不宜進行唐突拆分。
  2. 同意具體分析,但本人認為集成度較高的車站應該優先合併,很多條目把地鐵拆出去根本說不清楚。比如上方給出的討論看不到清河站符合拆分條件的共識,哪怕是薄弱的。 --達師 - 370 - 608 2024年9月14日 (六) 18:44 (UTC)[回覆]

請求對 template 增加或調整參數

請求對模板:Infobox mountain模板:Infobox landform區分 map 和 pushpin_map 參數。——Kone718 2024年9月8日 (日) 09:41 (UTC)--——Kone718 2024年9月8日 (日) 09:41 (UTC)[回覆]

地圖圖像請使用map_image參數,目前pushpin_map和map是等價的,都是位置圖({{Location map}})參數。--Kcx36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2:00 (UTC)[回覆]

為什麼有的中國大陸人物條目會這樣開頭?

我注意到,好幾個中國大陸人物的條目常會類似這樣開頭:

  1. 郭淑珍,女,原籍山東長清……
  2. 柯蘭,女,山東膠縣人,……
  3. 席澤宗,男,山西垣曲人,……
  4. 龔祖同,男,……
  5. 方俊,字君選,男,籍貫江蘇武進……
  6. 何澤慧,女,山西靈石人,……

不僅維基百科會這樣,在百度百科或其他大陸的網站,也會有:

  1. 孔佑仁,男,漢族,……(這還是台灣人,不過百度既然一口一個「中國台灣」,配合官方意識形態不意外)
  2. 孔祥楷,男,漢族,……
  3. 孔德懋,女,漢族,……
  4. 孔令仁,女,山東曲阜人,……
  5. 江青,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首要分子,女,原名李雲鶴……
  6. 譚厚蘭,湖南湘潭人,女……

這是什麼奇怪的格式,不知道哪來的慣例就這樣一個字簡略地寫「男」「女」當作開頭、照搬到維基百科來,明明這樣很不通順?——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6:42 (UTC)[回覆]

不確定,可能是抽數據庫的格式模板或者編寫慣例延續,也可能是仿照中國大陸新聞電視新聞在介紹政治人物時的口吻,因為的確是這樣開頭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9日 (一) 07:29 (UTC)[回覆]
不知道這邊有沒有相關方針,說這樣的格式是可以還是不可以,至少這種寫法在我一個台灣人看來是很突兀的。要怎麼描述一個人是男是女還是非二元性別,怎麼寫比較通順可以另說,但是一再看到這樣「男」「女」開頭的,個人感覺這就像條目下餃子一樣,太敷衍了。——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8:15 (UTC)[回覆]
這是中國大陸的習慣使然,沿用某些標準格式。類似孫中山先生傳略的「孫中山先生,名文,字逸仙,廣東香山縣翠亨村人」,感覺並無二致。您只是對性別寫在名字的後面感到不適嗎?--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6:39 (UTC)[回覆]
我也注意到這個現象。見先前討論Wikipedia:知識問答/存檔/2024年5月#近代中國人物傳記開頭格式,同樣覺得突兀,雖然也不違規。-KRF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7:56 (UTC)[回覆]
插一句,我沒覺得突兀,大概習慣了。對於加注勳章(見這些人物),我反而覺得突兀,很多人認為正常合理,可能有我不知道的點。所以全球人物該有統一的序言格式嗎,或者如何為各地設立單獨規範,又該如何決定拒絕哪些(如姓名格式)。--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2:01 (UTC)+1 [回覆]
(+)強烈支持,加注勳章真的符合中立原則嗎……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23:39 (UTC)[回覆]
GBE這些可能會起辨別作用?加個GBE能體現出他是因為GBE而被稱為爵士的,而不是因為準男爵或者其他榮譽。——傑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23 (UTC)[回覆]
抱歉,我基本完全沒有懂,因為我不知道GBE是什麼……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3:09 (UTC)[回覆]
還有更離譜的在人物後面加榮譽的,比如《劉德華》,真的會有傳統百科全書這麼做嗎……真的符合中立原則嗎……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02:03 (UTC)[回覆]
這應當為大陸當局常用政治人物簡介格式,本站其實不應照搬,予以改寫方符合格式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9日 (一) 18:03 (UTC)[回覆]
這牽涉到性別是否放在首段。若資訊框有寫,或許不用,但資訊框沒寫時該在哪裏寫性別?英文無此問題,因為人稱代名詞有性別區分。「江青」條首段寫「女性政治人物」應可。--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0:13 (UTC)[回覆]
同理,「毛澤東」條目首段可寫「男性政治人物」或「男性馬列主義理論家」之類的。貌似沒有看到資訊框(或條目其它地方)有寫其性別。--Wengier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1:00 (UTC)[回覆]
對於世界知名人物,「男性」、「政治人物」的開頭似乎多餘,「*性政治人物」的表述也不多見。比如貝拉克·奧巴馬,美國總統開頭就夠了,大多數人都知道總統是政治人物。(似乎政治人物開頭是英語維基的體例?)--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3:05 (UTC)[回覆]
性別是否必須寫出也無共識,有些人會去掉,但去掉後人物性別需另查或憑感覺猜測。如果只標女性、少數民族(政治人物簡歷常見),是否公平合理,也不好說。--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1:29 (UTC)[回覆]
名、字號這些差不多是延續古人的寫法,但是其他東西要再加上就顯得有點格格不入了。不僅是這次的「男」「女」一字,以前我也見過類似「朝鮮哲宗,姓李,諱昪」,後來我是改寫成「朝鮮哲宗,姓名李昪」。覺得性別、最為人知的身分,應該都是得往後挪的,第一句能寫的東西能有幾個,語感上需要恰到好處。——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0:12 (UTC)[回覆]
不反對,從統一傳主導語句的簡介規範上考慮。但一般這樣的導語句,後文介紹傳主頭銜和性質時,(尤其是非男性這是男權對女權的歧視(狗頭))最終都會提及性別等,例如賀錦麗首句頭銜後,有「她是美國歷史上級別最高的女性官員,也是第一位女性副總統、第一位非裔副總統和第一位亞裔副總統。」——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10日 (二) 01:12 (UTC)[回覆]
可能因為我是大陸人,我覺得「某某某,女,某地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比「某某某,某地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政治人物」通順。另外,我還覺得「姓李,諱昪」比「姓名李昪」通順。。。——傑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23 (UTC)[回覆]
關於前者,我認為比較折衷的作法是第一句只講主要職務不講性別,之後就比照賀錦麗的那種寫法,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性別、最為人知的身分往後挪」;至於說朝鮮哲宗那個,是因為廟號比姓名還有辨識性,現代又沒有避諱必要,就不提「諱」了。——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34 (UTC)[回覆]
抱歉,我以為您說的性別「往後挪」是指性別和主要職務合併,也就是我說的「女性政治人物」。賀錦麗的寫法我是贊同的,因為她是美國第一位女副總統,自然不用在前面加一個「女」,但是其他並非因其女性身份知名的人可能並不適用這種寫法?——傑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52 (UTC)[回覆]
當然,我認為您舉的郭淑珍、柯蘭、何澤慧中的「女」是多餘的,因為後文已經提到了「女高音」「孫女」「夫人」這些表示性別的詞。——傑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58 (UTC)[回覆]
就是先說職務,性別在後面詳細說明的時候再看需不需要。畢竟一個人除了最主要的那個稱謂之外,後面要放什麼本來也要取捨,包括職務經歷、祖籍、頭銜等等,性別也就跟後面那些合併就好,總比一個字的寫法還要通用。我就好奇,大陸如果要寫傳統男女性別之外的人,又要怎麼寫,難道就「跨性別」或者「非二元」放在前面?——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2:19 (UTC)[回覆]
說實話,我也不清楚非二元性別怎麼寫。——傑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7:28 (UTC)[回覆]
「非單一民族」的人比「非二元性別」的人多多了,既然前者都要求必須定下一個民族,後者想必更是如此。--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8:11 (UTC)[回覆]
中國大陸不認可非二元性別。跨性別者介紹應該可參考金星 (舞者)的寫法,名字後不寫,在隨後指明。--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0:18 (UTC)[回覆]
不覺得有必要在首句提及性別,除非某一政治人物的性別與其受關注的特點有關(如「第一位女性副總統」)。而且若是如此,那這些特點本身就已經包含性別,更不用額外單用「男」、「女」標註。見孫中山是不是男性不重要Irralpaca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6:09 (UTC)[回覆]
有人還把這種格式照搬到運動員條目(例如這個,還是外國運動員)身上,這就讓我非常無語。--💊✖️2️⃣3️⃣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06:12 (UTC)[回覆]

前段時間,我在「民主行動黨 (馬來西亞)」條目發起了移動請求,表示可命名為「馬來西亞民主行動黨」從而採用更符合中文習慣的消歧義習慣,但被以「名從主人」等理由反對。我認為這種反對理由非常有力(儘管我並不認同),故認同暫時維持原狀。然而,菲律賓國民黨、馬耳他國民黨、南非國民黨根本就沒有官方中文名稱(如真的明確有,那麼將來源補充至條目,我暫時不對該政黨提出更名請求)。我認為,根據「原文相關字詞不帶國名」為由「名從主人」這已經構成了原創研究(儘管方針版相關修訂條文已經一個多月仍未通過),不同語言對某一事物的稱呼從來就不必對應(比如俄語稱「中國」為「契丹」,這就是俄語的用法,難道俄維必須「名從主人」地改用「中國」漢語拼音的西里爾字母轉寫嗎?)。大量中文文獻對這些政黨使用帶國名的稱謂,因而我認為均應移動至「菲律賓國民黨」「馬耳他國民黨」「南非國民黨」等。另ping部分原參與討論者@Ericliu1912YFdyh000微肿头龙--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17:58 (UTC)[回覆]

(-)反對。條目名稱「國民黨 (馬爾他)」暗示原文名稱不含「馬爾他」,「馬爾他國民黨」會使讀者以為原文名稱帶「馬爾他」。中文語句稱為「馬爾他國民黨」如何是為了與其他國民黨區別,這個理由在條目名稱並不適用,因爲條目名稱是名詞,而非一句話的一部分。--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20:16 (UTC)[回覆]
但條目名也許應該體現中文常用名稱(兼名從主人),而非表現原名稱。是否涉及NC:FULL,地域外的受眾是不了解指什麼的。--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22:16 (UTC)+1 [回覆]
不然。張寧 (1949年)的中文常用名稱是張寧,而不是「張寧 (1949年)」。條目名中的括號是用來消歧義,與「國民黨 (馬爾他)」是用來消歧義相同。維基使用此法消歧義,並無爭議。中國共產黨條目的英文是Chinese Communist Party,不是Communist Party (China),是因為名稱中本就有「中國」。--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23:07 (UTC)[回覆]
不是,我是指「使用全稱(官方名稱)」不清晰。如馬耳他的「國民黨」是特定地域的「簡稱或俗稱」,還是全稱、官方名稱。又有哪些算中文「縮寫」,省略、所屬移入()並不算簡稱或縮寫?上海人民公園人民公園又是否該是()形式。--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23:38 (UTC)+1 [回覆]
拜託,有沒有讀過NC:名從主人,名從主人只適用有官方中文名的好嗎……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00:46 (UTC)[回覆]
這些政黨沒有官方中文名稱,聲稱「原文名稱不含國名」已經經歷了一個將其譯作中文的原創翻譯的過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02:30 (UTC)[回覆]
如果實在要與原文一致(我認為對沒有官方中文名稱的專有名詞沒有這個必要),可以只在標題用「菲律賓國民黨」,正文直接使用「國民黨」,像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的做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02:39 (UTC)[回覆]
在正文裏當然且不可以出現「菲律賓國民黨」,除非是有同時提到其他國民黨。--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02:43 (UTC)[回覆]
為何不能出現?這個政黨沒有官方中文名稱。當然我認為確實不必出現。--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02:52 (UTC)[回覆]
(+)傾向支持:這種表達更符合中文的習慣。沒有必要為了使用官方名(我知道沒有中文官方名)而犧牲常用名。--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01:09 (UTC)[回覆]
(-)反對,如果不用括號區隔,寫成像第十四代斯特拉斯莫爾和金霍恩伯爵克勞德·鮑斯-萊昂第三代阿爾瓦公爵費爾南多·阿爾瓦雷斯·德·托萊多就太長了,很難說這樣就是符合中文習慣,倒不如主要名稱放前、區分的名稱放在後面加括號,比方說瑪格麗特三世 (佛蘭德)皮拉 (巴達霍斯女公爵)。——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02:14 (UTC)[回覆]
(※)注意:本討論討論的是「國民黨 (菲律賓)」「國民黨 (馬耳他)」「國民黨 (南非)」,而非「第十四代斯特拉斯莫爾和金霍恩伯爵克勞德·鮑斯-萊昂」「第三代阿爾瓦公爵費爾南多·阿爾瓦雷斯·德·托萊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02:29 (UTC)[回覆]
雖然主題不同,但是這事關條目命名方針,作為類比拿出來說沒什麼不妥。——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02:35 (UTC)[回覆]
「符合中文習慣」必然是簡短的好吧,你舉得這幾個例子人們當然只稱本名不加爵位。然而「菲律賓國民黨」並不是很長,符合中文習慣。--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02:33 (UTC)[回覆]
(-)傾向反對:把國名直接加在黨名前面不代表國名前綴是(常用)黨名的一部份,更多情況下其實是在說「菲律賓國民黨」,只是為了敘述方便而把中間的「的」字省掉而已。提案者指斥「根據「原文相關字詞不帶國名」為由「名從主人」這已經構成了原創研究」,但由於以上理由,本人認為提案者的主張有可能是對國名加在前面的意義的誤解,反而更有可能被看成是原創研究。--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1日 (三) 05:23 (UTC)[回覆]
這一發言又暴露了你的語文問題。如果你認為這些標題([33][34])都可以加入「的」字,那我無話可說。--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05:30 (UTC)[回覆]
本人只是說「不代表」,不等於「一定不是」;但您的提案是機械性把它們定義「一定是」作為名稱一部份的情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1日 (三) 05:33 (UTC)[回覆]
又,兩條連結也是為了標題敘述方便而使用把國名作為前綴的做法,內文仍然只寫黨名。本人只會理解成「這是他們的命名規則」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1日 (三) 05:38 (UTC)[回覆]
所以本專案命名規則為何要使用「國民黨 (菲律賓)」這種不倫不類的中文標題?「民主行動黨 (馬來西亞)」根據「名從主人」原則——官方中文名就是「民主行動黨」——我還能接受(儘管不認同「名從主人」原則被抬高到這種程度),但菲律賓國民黨沒有官方中文名,根本不適用「NC:名從主人」(您的習慣應該是會點擊連結的,我不必強調「要點擊」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05:40 (UTC)[回覆]
使用括號的做法好歹也是有指引(消歧義#條目的命名)為後盾的,未知如何「不倫不類」?對本人而言,這次討論集中參考這個指引會好些。
那一節的第一句「如果那些定義擁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其實有鼓勵編者在適當情況下條目名稱加無括號的前綴後綴,但第一個例子(泰坦火箭)的英文版本身已經在用括號。指引似乎沒有認出一點:中文在前綴後綴的運用比英文寬鬆。
回到這次的討論,本人認為問題在於,把國名加到黨名前面是否本身構成一個「名稱」?剛才是本人想到的情況,就是國名有機會以形容詞的形式存在。而當大部份內文都不會寫上國名的時候,把它加在原來的黨名之前會否被另一些人指為原創研究?相對而言,用指引中的下一個辦法(在原來名稱後面加入一對半形括號,將一個消歧義詞放在括號中)就沒有這個問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1日 (三) 06:13 (UTC)[回覆]
什麼叫原創研究?原創研究是指創造新詞語。明明存在「菲律賓國民黨」的用例,何來原創研究?--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06:17 (UTC)[回覆]
  1. 本身加上原文沒有的東西就有可能會被看成原創研究。而且這些黨之間沒有互相承認對方的紀錄(不像共產黨那樣,各國之間的同名政黨會互相承認),不少甚至已經解散或不是同時存在。上網看了一些文獻,當然是很容易找到在描述政黨時加上國名的用例,但還沒有到凌駕無國名名稱的地步。還是那句,本人看不出加了國名的黨名是這些政黨常用名稱。用括號消歧義本身也是符合相關指引。
  2. 另外本人對「根據『原文相關字詞不帶國名』為由『名從主人』這已經構成了原創研究」這一句是越看越覺得奇怪:這個頂多是說提倡此議者的論點本身為原創研究,但是條目名稱既是對照原文、又是依照指引去加上括號後綴消歧義,則不是「創造新詞語」(如前所言,加上國名的名稱相對而言更符合「創造新詞語」)。以此觀之,原句似乎把「論點有原創研究」這事推演成「討論對象本身有原創研究」,中間的概念好像被轉換了。
總括而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6:54 (UTC)[回覆]
  1. 用括號消歧義本身也是符合相關指引。」:錯誤
  2. 已經說了,國名沒有官方中文,那麼你對照原文就已經構成了原創研究,應該只研究中文用例。你自己繞來繞去但是根本就沒理解我的意思。
您覺得是我「多一事」,但在我看來,是將好端端的「菲律賓國民黨」「南非國民黨」名稱移動至「國民黨 (菲律賓)」「國民黨 (南非)」的人「多一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7:21 (UTC)[回覆]
如果照原文也是原創研究,那所有條目都不能有翻譯成份了。您是不是有點濫用這個方針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7:31 (UTC)[回覆]
不回復擾亂性言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7:36 (UTC)[回覆]
  1. 本人並沒有實行擾亂所指的錯誤行為或類似事項。相反,您似乎在不同討論中逐漸擴大以非原創研究方針質難的對象。本人已經開始感到無所適從
  2. 具體一點:如果要抓原創研究,其實把原文字眼譯成「國黨」才是最有原創研究嫌疑的地方(即是譯法有問題),而不是「照原文翻譯」這事有問題。反而在譯完的名稱前面加上(原文沒有的)國名,就有您剛才所說的「創造新名字」問題。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7:58 (UTC)[回覆]
您的回覆又一如既往地大幅偏離了我的原意,也偏離了討論的主題,我決定不再繼續下去。--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8:00 (UTC)[回覆]
您指斥本人「對照原文就已經構成了原創研究」,本人對此論點加以反駁,未知如何偏離您的原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8:03 (UTC)[回覆]
另外本人剛才那段就是在說不認同「菲律賓國民黨」是一個有凌駕性的常用名稱上網看了一些文獻,當然是很容易找到在描述政黨時加上國名的用例,但還沒有到凌駕無國名名稱的地步)--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7:33 (UTC)[回覆]
我從來沒這麼說過,所以你的「不認同」實際上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我也沒認同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7:37 (UTC)[回覆]
所以本人認為「菲律賓國民黨」(或提案中提及的其他國家類似黨名)並不符合「如果那些定義擁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的條件。--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8:01 (UTC)[回覆]
。。你自己沒有發現你的話中嚴重的邏輯問題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8:02 (UTC)[回覆]
抱歉,沒有。--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8:04 (UTC)[回覆]
條目名稱的寫法與在條目內文的表達方式可以不一樣,因為不同情境下不同的表達方式的恰切性不一樣。我覺得「國民黨」的case其實與「國歌」的case差不多,但我或許還能舉一個更極端的例子:國民黨 (1912年)中國國民黨的前身,假如不用年份作消歧義的話,那前者的條目名稱就有機會會被定為「國民黨 (中國)」,而該條目顯然不能被命名為「中國國民黨」。還有另一個同樣極端的例子:塞爾維亞民主黨(2022年起更名為「塞爾維亞新民主黨」,Нова Демократска странка Србије)是從民主黨 (塞爾維亞)分裂出來的政黨,後者的條目名稱顯然不能被定為「塞爾維亞民主黨」(當然,這種命名狀態本身也挺混亂的,我相信這也是前者最後決定更名的原因)。考慮到這些現實情境,我認為自由雨日的這個提議本身就是不現實且無法實行的。Sanmosa DC 2024年9月11日 (三) 09:07 (UTC)[回覆]
您說的「顯然」在我看來均過於直覺化且沒有依據。首先,「國歌」的例子上次已經講過,「《國歌》」(泰國國歌)作為專有名詞從來就沒有「泰國國歌」這種表達,後者是普通短語;其次,「國民黨」等例子是有官方中文名稱的政黨,所以NC:名從主人起作用,我這裏討論的明明是沒有官方中文名稱的政黨。最後,塞爾維亞等情況我具體是不了解,但它能不能成為「塞爾維亞民主黨」,應該看「①中文文獻的稱呼;②消歧義」,如果直接稱「塞爾維亞民主黨」會有歧義問題,那可靠來源本身就不會這樣稱呼。我提出的這三個條目更名均因為中文文獻有帶國名的稱呼,且並非罕見用法,且可以更好地消歧義。完全符合WP:消歧義命名。甚至一些有官方中文名的條目也為了消歧義沒有「名從主人」,比如「南越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11:45 (UTC)[回覆]
另外就是您舉的「國民黨」「民主黨」等例子都是用了帶國名稱呼之後反而造成歧義,所以當然不能那樣命名(塞爾維亞民主黨我不確定是不是絕對不能,應該是要看可靠來源中文文獻本身如何消歧義的),這也與我更名理由所強調的消歧義原則背道而馳。--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12:34 (UTC)[回覆]
這樣説吧,你提議的更名理由背後的「原則」並不具備普適性,而這直接導致了你的提議不現實且無法實行。此外,我留意到有相當數量的用戶的用語習慣與你上面提及的對「普通短語」的理解有相當大的出入,我認為這表示一般讀者不區分或無法區分兩者的差別。另外,考慮到有關塞爾維亞政治的中文資料比較少,出於中文圈對塞爾維亞政治情勢的普遍不瞭解,我高度懷疑「如果直接稱『塞爾維亞民主黨』會有歧義問題,那可靠來源本身就不會這樣稱呼」這個説法的真實性。Sanmosa DC 2024年9月14日 (六) 00:06 (UTC)[回覆]
怎麼就不具備普適性了?《WP:消歧義命名》是社群通過的指引,並且您具的哪些例子並非該指引所說的「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本身就是超出該指引之外的無效反駁。您說有相當數量的用戶用語習慣和我不同,這是訴諸群眾,而且要這麼說,也有相當數量用戶支持我的觀點;當然我認為訴諸群眾是不可取的,應參考可靠來源,如《中國大百科全書》在有官方中文名的政黨都使用了「馬來西亞民主行動黨」這樣的名稱,所以這種命名顯然不是我的「個人」習慣;此外,社群強烈傾向「C語言」這樣的命名卻又拒絕「菲律賓國民黨」這樣的命名,也毫無道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03:03 (UTC)[回覆]
我認為模仿英維命名即可,現如今那邊就是如此命名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1:48 (UTC)[回覆]
首先,只說一個「模仿英維即可」卻沒有給出任何理由是典型的ENWIKISAID;其次,英維「菲律賓國民黨」明明是直接轉寫而無需消歧義;再次,絕大部分組織都有官方英文名,這與我所說的前提條件「沒有官方中文名」完全就不一樣;最後,對那些有消歧義後綴的條目來說,英語的語言習慣和中文本就不同。--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03:50 (UTC)[回覆]
如果說「國民黨」是因為沒中文名沒有翻譯根據,有原創研究疑慮,那還算說得通。不過我不明白的是何以「國民黨 (菲律賓)」就不是中文語法,我知道有些人的翻譯腔以至於余光中都諷刺「五步一當,十步一當,當當之聲,不絕於耳」,但是我看不出來「國民黨 (菲律賓)」哪裏不通、違反哪條中文文法,要是這樣命名條目,我覺得沒毛病。——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4:03 (UTC)[回覆]
WP:消歧義命名:「如果那些定義擁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明明有「菲律賓國民黨」這一名稱,卻偏要寫成「國民黨 (菲律賓)」?--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04:08 (UTC)[回覆]
看來這是個人主觀選擇,除非真有什麼硬性方針規定、或者他們就真的這樣自稱,否則我覺得這種「菲律賓國民黨」的語法才是違逆習慣。——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4:20 (UTC)[回覆]
???我勸您再看一下《WP:消歧義命名》,這是社群通過的指引,雖然不是方針,但顯然不是我「個人主觀選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04:28 (UTC)[回覆]
然而現在顯然兩種條目命名方式都存在,可見都沒有違反方針或指引。至於說要不要移動,那麼交由移動討論共識決;雖然我是反對移動的,不過有明顯共識說是什麼就是什麼,若沒有共識就先到先得不改名。就這樣。——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4:59 (UTC)[回覆]
我也勸您看一下修訂歷史,按「先到先得」應該是「菲律賓國民黨」「南非國民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05:02 (UTC)[回覆]
我指的是,你建立的條目要照你的做法來命名,沒人攔着你,那就是先到先得;不過如果移動請求無共識,那麼就是不移動。共識可以變,而最新的共識是怎樣那就如何,而你的意見跟那一樣還是不一樣,老實說跟我無關,我的意見也只是其中一種意見而已,別人什麼看法那是他的事。我就講到這邊。——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5:19 (UTC)[回覆]
你的意思是說當你在口語遇到歧義時,你更習慣說「國民黨 (菲律賓)」而不是「菲律賓國民黨」?看來我們的習慣差別挺大。--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4:44 (UTC)[回覆]
拿口語來混淆概念,條目名稱與內文怎麼叫會是一回事?我的習慣是若「菲律賓國民黨」是全名、原文也這樣,那當條目名沒毛病,若指的是來自菲律賓「的」國民黨就不用。畢竟這種命名,有的會加國名進全名有的不會,若不加區分,在我看來,就是名稱不夠精確。——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4:59 (UTC)[回覆]
同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3日 (五) 02:40 (UTC)[回覆]
(*)提醒:支持「國民黨 (菲律賓)」這種名稱的邏輯,其實和支持用「C (程式語言)」這種名稱的邏輯是非常相似的,均是以「原文只有『國民黨』」「原文只有『C』」為理由(均不合「NC:名從主人」適用範圍),完全無視中文中「菲律賓國民黨」「C語言」是完全合法,且不罕見的漢語詞(參見這兩天雪球關閉的C語言更名討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7:40 (UTC)[回覆]
@Patrickov--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7:42 (UTC)[回覆]
您其實應該留意到,本人其實沒有引用過「名從主人」,反而是本人不認同您提出的名稱更適合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8:05 (UTC)[回覆]
維基方針對於翻譯條目的名稱不足以解決此分歧,另一個思路是根據嚴復提出的翻譯理論信達雅,考慮哪一個譯名更「信」:意義準確,不偏離,不遺漏,也不要隨意增減意思。以此衡量,「國民黨 (菲律賓)」沒有增減原文意義,而「菲律賓國民黨」則把原文沒有的「菲律賓」變成譯名的一部分。--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21:48 (UTC)[回覆]
這種思路就是原創研究思路,而且同樣的邏輯就將推出「C語言」應移動至「C (程式語言)」、「啤酒」應移動至「啤」、「卡片」應移動至「卡」、「酒吧」應移動至「吧」等荒謬結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00:28 (UTC)[回覆]
若沒有「常用」或「名隨主人」的譯名,任何譯名都是原創研究,包括閣下力主的譯名也是原創研究,所以這是無效論証。嚴復提出的翻譯理論信達雅怎麼是原創研究?我只是提議在這種情形下,維基可以用信達雅作為譯名指引之一。--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2:09 (UTC)[回覆]
譯名顯然不是原創研究,我是說您的思路是原創研究。我就再照您的思路繼續:您認為「國民黨」是「信達雅」,但我認為「菲律賓國民黨」才是「信達雅」,因為「國民黨」會造成嚴重歧義。任何語言對某一事物的稱呼從來就沒有必須和原文對應一說,「beer」不是非得翻譯成「啤」而不能加上「酒」字,程式語言「C」國際標準不帶「language」不代表中文使用「C語言」一詞就是錯誤。當然我其實並不認同上述這種「自行研究翻譯」的思路,我的理據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中文文獻有帶國名的稱呼,且並非罕見用法,且可以更好地消歧義,完全符合WP:消歧義命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04:05 (UTC)[回覆]
如果要解決爭議,倒不如把「如果那些定義擁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這句限定在非專有名詞。如果不做限定則專有名詞也應遵守這一原則。--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14 (UTC)[回覆]
典例「泰坦火箭」就是專有名詞啊(「泰坦」是專有名詞),英維en:WP:NCDABWP的典例「en:English language」也是專有名詞(「English」是專有名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04:18 (UTC)[回覆]
對呀,如果像某些用戶那麼在乎官方名字是否帶有某些詞彙的立場,應該是「泰坦 (火箭)」才對,如果「泰坦火箭」的命名是可接受的,那「菲律賓國民黨」等也應當是可接受並需要推廣的。--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30 (UTC)[回覆]
還有更奇怪的情況,至少在大陸簡體模式下,「九州」這種不帶通名的地名本身就是不完整的地名(搜尋框輸入「九州」),即便不考慮消歧義,也應當使用全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04:27 (UTC)[回覆]
傾向(-)反對,這種大刀闊斧的變動不僅會影響到大量條目的標題:(如綠黨 (以色列)、人民黨 (亞美尼亞)、社會民主黨 (安道爾)、保守黨 (英國)、自由黨 (日本2016年)、共產黨 (丹麥)、紅黨 (挪威)、人民黨 (巴拿馬)、進步黨 (中國)、共和黨 (德國)、民主黨 (1912年中國)等),而且可能會製造更多的歧義(如丹麥共產黨和共產黨 (丹麥);民主黨 (1912年中國)和中國民主黨等)。--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15 (UTC)[回覆]
製造更多歧義的情況顯然不在改名範疇內,我前面已經說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04:19 (UTC)[回覆]
( π )題外話,我想問一個問題:在閣下看來,民主黨 (美國)和美國民主黨哪個標題比較合適?--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26 (UTC)[回覆]
個人肯定傾向美國民主黨。但由於美國華人數量眾多,考慮到當地華人稱呼該黨很可能從不帶「美國」兩字,可以理解不以「美國民主黨」命名。(儘管我並不認同維基百科一直以來對「名從主人」原則——不論是絕對的「有官中」的NC名從主人還是相對的這種「無官中但有當地人常用稱呼」的——提升到的這種高度。)--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04:31 (UTC)[回覆]
同樣的道理,馬來西亞人在稱呼民主行動黨的時候也不會帶上「馬來西亞」,但我認為這不是拒絕「馬來西亞民主行動黨」這一標題的理由。--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32 (UTC)[回覆]
其實像「丹麥共產黨」和「共產黨 (丹麥)」的例子本來就已經會造成歧義了,我認為建立獨立的消歧義頁「丹麥共產黨」都不為過。當然此情況可以沿用現有標題並用About進行消歧義,但其他暫時還沒有歧義的個人認為將國名置於黨名前是合理的消歧義手段。--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38 (UTC)[回覆]
我記得Jarodalien之前也提過類似觀點,不知道@Sanmosa能不能找得到過往討論以供參考。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0:30 (UTC)[回覆]
題外話,我並不支持他命名的「貝多芬第32號奏鳴曲」這樣的標題(唯「貝多芬《第32號奏鳴曲》」也許可以接受,但也很奇怪)。--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03:05 (UTC)[回覆]
作曲家名字(「貝多芬」)絕不是曲名的一部分,我從來沒見過哪一篇文獻出現過《貝多芬第32號奏鳴曲》這種表達(作曲家名字不會放在書名號里)。--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03:41 (UTC)[回覆]
第8鋼琴奏鳴曲_(貝多芬)是另一位編輯創立的。英文en:Piano Sonata No. 8 (Beethoven)--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6:53 (UTC)[回覆]
套用其格式,以下條目應改為「J·K·羅琳《哈利波特》」(小說)、「李奧納多·達文西《蒙娜麗莎》」(畫作)、「彭長貴 左宗棠雞」、「古馳奧·古馳 古馳」。小說、畫作等作品有專門符號,但是料理、公司我就不曉得要用什麼了。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9月14日 (六) 11:36 (UTC)[回覆]
是的。我絕對不支持這種命名(不要和本提案混淆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1:38 (UTC)[回覆]

Category:孔子後裔的條目,需要限定範圍嗎?

Category:孔子後裔這個分類,目前現狀是有按照代數區分的子分類,也有直接分類到這個分類下的條目。不過我覺得這些條目同樣是孔子後裔(尤其是族譜明確記載的),這幾種狀況我覺得可能需要釐清,決定什麼條目可以還是不可以進來這個分類:

  1. 是孔子後裔(或至少族譜記載上是),但不姓孔
    • 這些有條目的人物,母系家族有孔子後代。上面舉的例子中,恭懷嬪尹氏是孔家「外孫的外孫女」,魯端王朱觀𤊟柯蘭都是孔家外孫。
    • 不過這些外孫家族,需要分類到子分類「孔子XX代孫」嗎?不過這樣又會衍伸出問題:
      • 如果父系母系家族代數不同,要怎麼算?畢竟現行《孔子世家譜》中,男女雙方都姓孔的就有好幾個例子,一般是跨輩分(例如「孔繁X」與「孔令X」,差兩個輩分的遠親);雖然目前似乎還沒有條目是這樣的情況,不過這邊還是先提出有這可能性。
    • 又或者是另立一個子分類,不姓孔的可以放進來,例如「孔子後裔非孔姓者」?
      • 至於從母姓者,《孔子世家譜》的作法是根據母系那邊的輩分算。
    • 魯端王家族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明朝的魯藩宗室不只他跟孔家聯姻,這些人也能放來「孔子後裔」分類嗎?魯端王是不是所有後代也都能放進這個分類,例如鄭成功時代的朱以海朱弘桓父子?
    • 明朝、清朝、朝鮮王朝,如果女性無子就會收養夫家的孩子,就算是公主、王族,這些收養的人都能繼承爵位;如果是孔家有這種狀況,養子能放來「孔子後裔」分類嗎?
  2. 家族分支,或不單指一人
    • 曲阜孔氏 (高麗派)牟平派孔子世家等等,這些要放在這個分類,還是移去別的子分類?高麗派有自己的條目,既有自己的子分類又同時在這個母分類裏。
    • 也就是說,「孔子後裔」是只能限定一個特定的人物,還是一個家族支派也能放進來?這些支派要不要全移到一個子分類下,例如「孔子後裔支派」?
  3. 是孔子後裔,但代次不詳
    • 「孔子後裔」還有一類條目,是不曉得是族譜上的幾代孫,是否要另建子分類「孔子後裔代次不詳者」?

這些問題我覺得也適用於其他大家族的分類。——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03:34 (UTC)[回覆]

(!)意見
  1. 排除外孫,否則肯定比現在更濫;但分類有可能要因此改名
  2. 分支以子分類形式納入。特定人物可以有「代次」和「分支」兩個分類
  3. ( ✓ )同意另設一子分類全數納入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1日 (三) 05:06 (UTC)[回覆]
姓孔的外孫如何處理,需要排除嗎?聶衛平孔祥明的兒子聶雲驄在父母離婚後改隨母姓,並依孔家的輩分取名為「孔令文」,可以算孔子後裔嗎?——傑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2:44 (UTC)[回覆]
@杰里毛斯本人原本的意見是排除,不過提案者在下面更新了細節,本人認為新提案比較全面,上面本人的意見已經過時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02:20 (UTC)[回覆]
(!)意見
  1. 分類是「孔子後裔」的話應當不論男系女系、是否姓孔一概歸入。
  2. 代次如果一般是考慮男系的話可只對男系後裔細分代次,女系後裔直接歸入「孔子後裔」,如果都考慮的話可同時歸類?
  3. 「孔子後裔非孔姓者」這樣的分類可能不太必要。
  4. 魯王系統的人物如果是「孔子後裔」的話可以歸入。
  5. 收養問題不確定,不過至少歸入「孔子家族」應當無問題。
  6. 支派可歸入「孔子後裔」,較多的話可建立「孔子後裔支派」作為中間分類。
  7. 「孔子後裔代次不詳者」歸入「孔子後裔」即可,不必另行分類。
--紺野夢人 2024年9月11日 (三) 08:24 (UTC)[回覆]
(!)意見
1.孔子後裔分類最好只保留有孔姓者(特別是古代),非孔姓最多保留第一代不姓孔(外孫)為止。
2.「孔子後裔非孔姓者」「孔子後裔代次不詳者」分類不必要。--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1:44 (UTC)[回覆]

目前看了幾種意見,再來更新一下個人(粗略)的看法:

  1. 「孔子後裔」這個分類,我認為最好是子分類專屬,而不放條目進來。「孔子XX代孫‎」分類專門給純父系後裔。
  2. 其他姓氏、從母姓的孔子後裔,統一移到上層分類「孔子家族」,原則上一代(外孫一代)為限。至於明朝宗室兼孔子後代的部分,視關注度而定;如果的確夠多條目符合,再看看有沒有建立子分類的必要。
  3. 至於「孔子後裔代次不詳者」,在後面幾個建議來到之前我先建了「孔子後代 (世系不詳)‎ 」分類,之後再看着辦,反正我又不會自己刪掉。——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7:33 (UTC)[回覆]
現在外姓也自稱孔子後裔了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2日 (四) 03:10 (UTC)[回覆]
孔子世家五凝堂世系圖那邊,嫡系孔佑仁一輩當時七個人,就有一個從母姓的,德字輩那邊的「德瀛」還有日本名字石井一枝,女兒也從母姓,這還是現在《孔子世家譜》明文記載的。或許是因為以前一胎化政策,所以推測《孔子世家譜》邏輯是只要講得清楚詳細世系來歷,那麼從母姓沒關係,關鍵是要姓孔,不姓孔的外孫就不寫。——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3:42 (UTC)[回覆]
孔子後裔我記得還區分嫡系和旁系來着。。。。另外,少數特例一般都是有特殊原因的,不能視為常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2日 (四) 12:37 (UTC)[回覆]
嫡系(大宗)情況比較單純,而所有其他剩下的就是旁系(小宗),在維基條目大部分顯然都是小宗。而一些特例大概還是要看個別條目情況,考慮關注度、參考來源怎麼說、有無原創研究之類的方針問題,不過既然現在孔家自己修譜對於「什麼是孔子後裔」都已經放寬標準、不再是「寧漏一千不妄收一人」那種嚴格宗法制,那麼有沒有以往不被視為孔裔的現在可能可以算,就有討論空間了。或者說,就算現在我不提出這問題,以後的編輯者終究還是要來解決這問題的,畢竟規則都改了。——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3:29 (UTC)[回覆]
作為本站分類,應當普遍地考慮傳主是否為「個別人物的後裔」(本站分類維基數據),即子女、子女的子女、子女的子女的子女……--紺野夢人 2024年9月12日 (四) 14:04 (UTC)[回覆]
當然,如果真的可以直接加上分類,不用考慮那麼多就很省事。我就拿上來確定一下會不會有過度分類非宗譜的情況,看有沒有可能跟什麼方針或者指引衝突,如果的確有爭議,那麼平衡點在哪。不然要是一般條目內容,平常遇到的方針要求簡直可以說是吹毛求疵了。——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4:24 (UTC)[回覆]
"現在孔家自己修譜"....你就當個笑話看就好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3日 (五) 02:33 (UTC)[回覆]

海外日本裔的日式姓和名如何翻譯?

海外日本裔的日式姓和名往往使用拉丁字母拼寫,原文對應漢字可能難以查證本字。是在保證有效來源的前提下,各類譯名先到先得,還是優先使用可能的漢字姓名?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首任總統Tosiwo Nakayama,《人民日報》最早曾譯作中山敏夫,後來改譯為托西沃·納卡亞馬,日官方拼作「トシオ・ナカヤマ」,日文維基附註「中山利雄」,來源我未能查證。是先到先得,以托西沃·納卡亞馬作條目名,還是優先漢字,改以中山利雄或中山敏夫作條目名?--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0:58 (UTC)[回覆]

馬紹爾群島的日裔政治人物Kunio Lemari,現條目名是庫尼奧·萊馬雷,其中Kunio是否需要改成邦夫或者國雄?帕勞前總統、日裔政治人物Haruo Ignacio Remeliik,Haruo是否需要改成春雄或晴夫?--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1:12 (UTC)[回覆]
我認為應該使用可靠的來源,名從主人>明確的日本漢字姓名>音譯>推斷的日本漢字姓名。如果有通用就使用通用,比如弗朗西斯·福山。--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16 (UTC)[回覆]

可能還是看最通用哪個名稱吧,有通用的音譯就用音譯,除非像韓國那樣秀出漢字是什麼。日本自己都不見得多在乎日裔外國人的漢字名字是什麼了,例如昨天剛過世的祕魯前總統阿爾韋托·藤森,雖然有漢字名藤森謙也,但是他們還是直接音譯アルベルト・フジモリ(Alberto Fujimori),這樣也足以凸顯他們並不是真的日本內地人。而且日本人取名發音優先,漢字反而是其次,幾個不同漢字都同一個假名發音。——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1:27 (UTC)[回覆]

香港淪陷的重新導向、消歧義、中立性

香港淪陷現時重新導向至香港保衛戰已有數年(由@Yumeto所改),翻看其編輯紀錄,曾經是消歧義。以往被人認為它所指者有三:

  1. 香港保衛戰(更正確是香港保衛戰最後英軍戰敗,日軍佔領香港這個結果)
  2. 香港日佔時期
  3. 香港主權移交(這當然是一個強烈政治傾向的觀點)

事實上,《香港淪陷》也是電影名稱,但一直沒人建條目,沒人知道這點。我建了香港淪陷 (電影)之後,因當時經驗尚淺,未敢對香港淪陷作任何改動,故又新設了香港淪陷 (消歧義)。但當時對重新導向至香港保衛戰已覺得有點怪。

各條目討論頁未見相關討論。今天主要想談談1和2。檢視內連至香港淪陷的條目內容,最典型是以下兩種,而且條目中的這些典型用法,也和我一生中所見過的文獻普遍情況相近。不僅香港,相信中國內地地方描述日佔的XX淪陷,應該也一樣。雖然淪陷不是完全中立的用語,但對中國文獻來說,普遍性應該足夠。

兩種典型用法:

  • 「香港淪陷期間」等顯然指整個日佔時期的描述:必然指2。
  • 「香港淪陷後」:意義較模糊,指1或2都可以。

因此我認為重新導向至2(香港日佔時期)較能符合大部分情況。由於內連甚多,香港淪陷也不宜變回消歧義。--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6:34 (UTC)[回覆]

我想用英文表述更清楚。en:Fall of Saigon<=>西貢淪陷,是指一個event(淪陷) which leads to a new situation,而不是指西貢被越共統治的時期。同理,香港淪陷<=>香港保衛戰。「香港淪陷期間」「香港淪陷時期」是指event發生之後的時期(新的狀態),可以建立一個重新導向到「香港日佔時期」。--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01 (UTC)[回覆]
@Dbslikacheung蘇州宇文宙武Kerolf666MarxistfounderNthgdTonyncOneamStarcopterHappyseeuSanmosaPatrickovATManchiuHoisingPrince of EreborSo47009Will629BanyangardenUnderconstruction00通知當年編輯者或可能有興趣的香港維基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04 (UTC)[回覆]
1.香港保衛戰→香港淪陷
2.香港日佔時期→香港淪陷時期
3.至於「香港主權移交」,我認為撇去立場,「淪陷」應該是一場戰鬥的過程,所以「西貢淪陷」可以接受,但是不能用來形容一場和平移交。--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11 (UTC)[回覆]
講述當年在口語上常會用到「香港淪陷時」,由於香港淪陷可以指1941年12月25日晚上楊慕琦簽署降書,也可以指12月26日起至1945年8月30日重光的三年零八個月,既然維基編者也感到含糊,「淪陷」和「淪陷時期」也僅差二字,與其釘死其中一個頁面,還不如輔助讀者選擇其想閱讀的頁面。--Starcopter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58 (UTC)[回覆]
@Starcopter輔助讀者選擇其想閱讀的頁面的意思是連至消歧義頁?--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8:32 (UTC)[回覆]
我覺得如果香港保衛戰是「香港淪陷」的最常見所指,或許在條目上方加上類似以下模板也是不錯的選擇:
相反如果「香港淪陷」一詞可以同等指兩者,那麼可以考慮使用平等消歧義。--Wengier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1:05 (UTC)[回覆]
單說淪陷指的應該是被攻佔的動作(相當於fall),但是放到語境裏面也可以指狀態(相當於occupied)。《現代漢語詞典》:淪陷:「(領土)被敵人佔領;失陷:~區|國土~。」失陷:「(領土、城市)被敵人侵佔。」《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喪失疆土。《南史·卷四·齊高帝本紀》:『而世故相仍,師出已老,角城高壘,指日淪陷。』唐·元結《請收養孤弱狀》:『如前小兒等無父母者,鄉國淪陷,親戚俱亡,誰家可歸。』」其實不好說「淪陷區」「鄉國淪陷」指的是動作還是狀態……至於和平移交,兩部詞典都沒有強調軍事奪取。中共所稱「北平和平解放」國府亦謂曰「北平淪陷」。不過那個是兵臨城下了大概也能算作武力吧。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2:09 (UTC)[回覆]
狀態似乎應該是動作引申出來的。兩部詞典列出近義詞「失守、反義詞「光復」,應該是動作沒有疑義。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2:17 (UTC)[回覆]
我突然想問,香港從大清手裏被英軍佔領算不算「淪陷」?--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8:12 (UTC)[回覆]
就我個人意見和感覺來說香港在中英之間的過程好像都不太能用「淪陷」這個詞形容,但我也說不太清楚。--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8:1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