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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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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加速主義(資本主義)條目在習近平修憲前就已建立,這一政治經濟學觀點的歷史也遠在加速主義(網路用語)之上。如果有親北京人士使用加速主義(資本主義)條目來攻擊其他人我也很遺憾,但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中國的維基百科、更不是品蔥的維基百科,如果這些人士這麽想為品蔥上的政治黑話著書立傳的話應該移步香港網絡大典。--[[User:Newbamboo|Newbamboo]]([[User talk:Newbamboo|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1:26 (UTC)
:{{反对}}加速主義(資本主義)條目在習近平修憲前就已建立,這一政治經濟學觀點的歷史也遠在加速主義(網路用語)之上。如果有親北京人士使用加速主義(資本主義)條目來攻擊其他人我也很遺憾,但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中國的維基百科、更不是品蔥的維基百科,如果這些人士這麽想為品蔥上的政治黑話著書立傳的話應該移步香港網絡大典。--[[User:Newbamboo|Newbamboo]]([[User talk:Newbamboo|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1:26 (UTC)


== 提議修改{{tl|Current}}模板並同時建立[[:Cat:已逾一個月的新聞動態]] ==
== 提議修改{{[[Template:Current|Current]]}}模板並同時建立[[:Cat:已逾一個月的新聞動態]] ==
{{save to|Template talk:Cur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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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好比[[:Category:已逝世超過一個月的人物]]這種,避免像是[[田金钢]]和[[2020年韓國洪災]]這些已經成為好幾個月前的「舊聞」條目仍掛著{{tl|Current}}。故在此提案修改{{tl|Current}}模板,如同{{tl|Recent death}}一般加入判斷式,並建立對應分類[[:Category:已逾一個月的新聞動態]]。另外,考慮寫隻bot來自動移除此類逾期新聞模板。-[[User:和平奮鬥救地球|'''Peacearth''']]([[User talk: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02:53 (UTC)
如題。好比[[:Category:已逝世超過一個月的人物]]這種,避免像是[[田金钢]]和[[2020年韓國洪災]]這些已經成為好幾個月前的「舊聞」條目仍掛著{{tl|Current}}。故在此提案修改{{tl|Current}}模板,如同{{tl|Recent death}}一般加入判斷式,並建立對應分類[[:Category:已逾一個月的新聞動態]]。另外,考慮寫隻bot來自動移除此類逾期新聞模板。-[[User:和平奮鬥救地球|'''Peacearth''']]([[User talk: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02: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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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並未宣稱川普精神有問題,而是介紹「有些人的研究顯示川普的精神有問題」一事,自然需要提供研究背景。或許中文媒體很少報導此事,但美國確實有不少人從精神問題的角度在討論川普的執政,包括是否應該依法以不適任為由解除職務。維基百科的關注度就是用可靠來源的提及頻率來證明的。--[[User:Yel D'ohan|Yel D'ohan]]([[User talk:Yel D'ohan|留言]]) 2021年1月31日 (日) 13:42 (UTC)
::::條目並未宣稱川普精神有問題,而是介紹「有些人的研究顯示川普的精神有問題」一事,自然需要提供研究背景。或許中文媒體很少報導此事,但美國確實有不少人從精神問題的角度在討論川普的執政,包括是否應該依法以不適任為由解除職務。維基百科的關注度就是用可靠來源的提及頻率來證明的。--[[User:Yel D'ohan|Yel D'ohan]]([[User talk:Yel D'ohan|留言]]) 2021年1月31日 (日) 13:42 (UTC)


== {{tl|Infobox bilibili personality}}背景颜色到底应该是粉色还是蓝色 ==
== {{[[Template:Infobox bilibili personality|Infobox bilibili personality]]}}背景颜色到底应该是粉色还是蓝色 ==
{{save to|Talk:Bilibili|Template talk:Infobox bilibili personality}}
{{save to|Talk:Bilibili|Template talk:Infobox bilibili personality}}
如题,今日阅览[[回形针PaperClip]]条目时偶然发现bilibili资料的信息框背景颜色变成了蓝色(原本是粉色),我认为代表哔哩哔哩的颜色应该依然为粉色(理据:bilibili的app图标背景颜色依然为粉色,且app免费主题颜色除黑白外只有“少女粉”),不知为何要对模板作出上述修改。--[[User:忒有钱|忒有钱]][[:ja:凪のあすから|🌊塩水あります🐳]]([[User talk:忒有钱|留言]]) 2021年1月30日 (六) 20:50 (UTC)
如题,今日阅览[[回形针PaperClip]]条目时偶然发现bilibili资料的信息框背景颜色变成了蓝色(原本是粉色),我认为代表哔哩哔哩的颜色应该依然为粉色(理据:bilibili的app图标背景颜色依然为粉色,且app免费主题颜色除黑白外只有“少女粉”),不知为何要对模板作出上述修改。--[[User:忒有钱|忒有钱]][[:ja:凪のあすから|🌊塩水あります🐳]]([[User talk:忒有钱|留言]]) 2021年1月30日 (六) 20:50 (UTC)

2021年2月2日 (二) 01:41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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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

Talk:王守仁 § 移動條目「王守仁」至「王陽明」

「王陽明」遠比「王守仁」一名通行,「王守仁」是否應移動至「王陽明」?正如中維用「王重陽」而不用本名「王喆」,用「章太炎」而不用本名「章炳麟」,用「孫中山」而不用本名「孫文」或「孫逸仙」。--Banyangarden留言) 2024年5月31日 (五) 17:23 (UTC)

Talk:楊勇緯 § 楊勇緯條目可能不符WP:廣告代言

楊勇緯條目可能不符WP:廣告代言

  1. 它為條目主的廣告代言設獨立章節(而非散文形式),而廣告代言並不是條目主目前的事業重心(柔道運動)
  2. 兩個廣告代言項目沒有任何來源
  3. 有來源的廣告代言項目有許多不符「獨立非第一手來源」
    • 例如「SEIKO PROSPEX 品牌之友」的來源即SEIKO自己的官網;「禾聯空調 代言人(2022年-2024年)」與「台灣大哥大 OP響樂生活 (2022年)」的來源即代言廣告影片本身
-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7月28日 (日) 05:41 (UTC)

經濟、貿易與公司

Talk:永恆艾莉絲工坊 § 公司主體變更

根據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新公司應該是「沃兎奈股份有限公司」,原「永恆艾莉絲工坊有限公司」目前還沒撤銷。沃兎奈註冊地址和永恆艾莉絲工坊不同,是 臺中市西屯區惠來里惠中路二段78號。看了最近幾個月的活動,「永恆艾莉絲工坊」還繼續代理發行新遊戲。

舊地址應該不再用了,infobox和分類應該怎麼處理這種變動?--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6月20日 (四) 03:12 (UTC)

歷史與地理

Talk:乌克兰行政区划 § 如何翻译селище?以及注意第四级“长老区”的信息

各位关注乌克兰行政区划/地名的编辑者请注意!乌克兰市级镇的建制已取消,新的建制里有селище的名称。请社群继续上面的讨论,该如何翻译此单词。另外似乎市镇之下还有非必要的第四级建制長老區 (烏克蘭)。请各位编辑条目时注意一下。(跑题一下:其实客栈讨论的关注度更多一点,在那里讨论很好的。关于可否在客栈进行的讨论的讨论太长了,我不清楚他们在讨论什么。)--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6月15日 (六) 18:31 (UTC)

Talk:州 (瑞士) § 瑞士区划单位“Canton”的台湾译名是什么?

年初的时候,Module:CGroup/CH Places公转组里“Canton”的台湾译名被改成了“邦”,来源为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我看了一下确实如此,不过我看国家教育研究院乐词网上用的是都是“州”(示例)。故“Canton”的台湾译名是“邦”还是“州”?如果确定是“邦”了,那我就去将该公转组同Module:CGroup/DE Places一样添加规则。--BigBullfrog𓆏) 2024年6月21日 (五) 15:59 (UTC)

Talk:西沙 (香港) § 香港西沙現時是否應建立條目?架構應如何?

「西沙」是新鴻基地產西貢北十四鄉的大型地產項目,除了住宅,亦包括全市性接待規模的康樂文娛體育設施,今年起逐步落成,名稱源於當地的西沙路(應該意指西貢至沙田 (香港),所以「西沙」最初不是一個地名),我不知道這個項目建立前是否已有把「西沙」作為地名的情況,但該項目是足以形成新區的規模,無論如何將來「西沙」應該會成為地名。西沙 (香港)目前重新導向至十四鄉

問題是現時明確公佈的資訊,該項目分成了「西沙GO PARK」及「西沙SPORTS PARK」兩個部分,兩個部分各自的來源已經足以隨時分別建立條目。可是作為項目名稱或地名,將兩者總括為「西沙」,似乎卻不易找到來源,只有為宣傳而建立「西沙」官網[1]

現時各條目中的相關文字:

請問各位認為將來的條目架構應如何?例如:

  • 「西沙GO PARK」及「西沙SPORTS PARK」各自建立條目,西沙 (香港)仍然重新導向至十四鄉(建議於條目內作獨立章節,以便更好導向)。
  • 西沙 (香港)改為獨立條目,包含「西沙GO PARK」及「西沙SPORTS PARK」所有內容。
  • 西沙 (香港)、「西沙GO PARK」、「西沙SPORTS PARK」都成為獨立條目。

--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7月14日 (日) 04:21 (UTC)

Talk:彌助 § 可否幫助檢查參考資料真確性?

英維正懷疑Thomas Lockley的寫書籍的真確性,所以可以拜托懂日本歷史的維基幫助檢查嗎?--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7月20日 (六) 06:34 (UTC)

語言及語言學

Talk:南非語 § 将“Afrikaans”翻译为“南非语”是否有些不妥

如上征询Afrikaans语言的中文名。另外的译法可以参考条目中的来源,--Kethyga留言) 2024年6月25日 (二) 01:28 (UTC)

Talk:见系声母二等开口字的演变 § 为《见系声母二等开口字的演变》一文的争议性内容征求意见

文中有这么一段描述:「中古后期,-ɹ-介音失落,见系声母开口二等字有两种变化:-ɹ-介音消失,最终跟没有介音的开口一等字合流;或变为-j-介音,最终跟带-i-介音的开口三等字合流。」存在争议。

对此,我代理知乎用户间歇性清醒发表其观点,由于IP封锁他未能注册账号: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二等介音”是切韵音系拟音中的。而中古后期的“二等性”(忽略庄组高元音二等)则表现为元音保持在前低位置,如果视为介音同化的话,这个介音最可能是 /ʕ/(参考《声音唱和图》音系完全解析)。

由于元音舌位不同,“二等性”消失后它当然不必和一等合流,比如二等/a/一等/o/是南方很多方言都有的格局,如广东广州、江西黎川等。对于北方那些见二变为“细音”的方言,它也不是和三等合流,而是先和四等合流,然后大部分才发生了三四等合流(这里指的是韵图等)。现在仍能区分的一般体现为见组二四等并入精组(如山东荣成)或端组(如山西临汾)或章组(如山西万荣)等。此外,梗二比较特殊,仅在泛河北方言随其他二等变“细音”(/*ε/>/*iε/),其他地区不变(次生的除外)。当然这里讨论的是白读层,或者说俗传词部分,毕竟很多字都被文读替换了。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7月8日 (一) 17:05 (UTC)

數學、科學與科技

Talk:地球大气层 § 建議更名:“地球大气层”→“大气层”

地球大气层” → “大气层”:查阅大量的词典(如《现代汉语词典》、《国语辞典》《辞海》)、术语表([2]),搜索大量可靠来源,“大气层”一词绝大部分情况下都默认特指“地球大气层”,提及其他天体大气层时除非在上下文紧密的语境,否则一定会加定语限制说明。故此建议将“地球大气层”移动至“大气层”,原“大气层”移动至“天体大气层”等名称,并在本条目加顶注采用主从消歧义的方式链至“天体大气层”。WP:DPAGES如该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那么我们应让该名称成为该主要解释的条目名称。--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7月1日 (一) 08:24 (UTC)

Talk:费马平方和定理 § 有沒有人能補充「此分解是唯一的」的初等證明

目前版本說:「費馬平方和定理的表述是:奇質數能表示为两个平方数之和的充分必要条件是该質數被4除余1。」,而下面「歐拉的證明」章節似乎也僅止於此。

但google一下就知道,目前版本漏了很重要的一個部分:若不考慮前後順序,此分解是唯一的。所以這性質涉及質數判定。

但這對我而言太難了,無能為力。不知可有能人願補充這部分的內容?---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7月1日 (一) 12:32 (UTC)

Talk:汤申—东海岸线 § 简体文本的词语

在“营运”段:以下一句 2020年,新加坡爆发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后,政府推行阻断措施,要求所有住在宿舍的客工進行隔離和測試, 会变成 2020年,新加坡爆发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后,政府推行阻断措施,要求所有住在宿舍的客工进行隔离和调试,

最后的“测试”不应该变成“调试”。--Ejunliu留言) 2024年7月14日 (日) 08:00 (UTC)

WikiProject talk:生物 § 请求讨论高晶生物类条目的问题

之前的方针修订通过后一段时间无人处理高晶生物类条目的问题,原打算自己处理,后发现问题条目过多。鉴于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条目已有翻译,批量提删可能会导致大量工作成果流失,期望社群讨论对不符合要求的条目进行批量草稿化处理还是以WP:NOT提删。

同时通知之前处理此人条目的@微肿头龙 --Python6345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1:51 (UTC)

媒體、藝術與建築

Talk:李坤城 § 就建立消歧義頁徵求意見

李坤城(音樂人)的google搜尋結果約409,000項,李坤城 (立委)google搜尋結果約297,000項,兩者常用度沒有明顯差異,是否建立平等消歧義更佳?--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7月12日 (五) 12:20 (UTC)

Template talk:Infobox song § 合唱歌在單曲年表上應否收錄?如何表達?

模板上的單曲年表似乎未能應對歌手多於一人的情況。合唱歌究竟應不應該放在單曲年表上?如應該,應如何表達?我在合唱歌誰能避開戀愛這事情嘗試了一種方式同時表達兩位歌手的年表,未知這樣做是否合適?@Milkypine--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7月14日 (日) 05:59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Talk:法轮功 § 从英文维基百科翻译了一段内容

我对当前英文维基百科版本的一个段落几乎原封不动地进行了翻译。然而,这些内容可能与其他段落的内容有重复、矛盾,望其他编者关注并进行合理修改(而不是直接回退);此外,段落放置的位置可能也需要调整。--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6月2日 (日) 03:22 (UTC)

Talk:反共主義 § 有必要把反共主义这个条目加上这个图片吗?

有必要把反共主义这个条目加上这个图片吗?--Wjjksjzs留言) 2024年6月7日 (五) 03:47 (UTC)

Talk:乌克兰行政区划 § 如何翻译селище?以及注意第四级“长老区”的信息

各位关注乌克兰行政区划/地名的编辑者请注意!乌克兰市级镇的建制已取消,新的建制里有селище的名称。请社群继续上面的讨论,该如何翻译此单词。另外似乎市镇之下还有非必要的第四级建制長老區 (烏克蘭)。请各位编辑条目时注意一下。(跑题一下:其实客栈讨论的关注度更多一点,在那里讨论很好的。关于可否在客栈进行的讨论的讨论太长了,我不清楚他们在讨论什么。)--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6月15日 (六) 18:31 (UTC)

Talk:州 (瑞士) § 瑞士区划单位“Canton”的台湾译名是什么?

年初的时候,Module:CGroup/CH Places公转组里“Canton”的台湾译名被改成了“邦”,来源为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我看了一下确实如此,不过我看国家教育研究院乐词网上用的是都是“州”(示例)。故“Canton”的台湾译名是“邦”还是“州”?如果确定是“邦”了,那我就去将该公转组同Module:CGroup/DE Places一样添加规则。--BigBullfrog𓆏) 2024年6月21日 (五) 15:59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朝鲜半岛用语 § Module:CGroup/Korea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7月27日 (六) 01:04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根据调查修改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朝鲜半岛用词。

  • 南韩→韩国
  • 北韩→朝鲜
  • 南北韩→朝韩
  • 韩语,暂时不变

--Kethyga留言) 2024年6月24日 (一) 03:44 (UTC)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

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是可以说大多数情况下通称“中国”?请基于事实论述,而不是自己的政治立场。如果一个地方自称是改名,其他人也如此称呼,“通称”不是很正常?--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7日 (日) 08:36 (UTC)

Talk:李坤城 § 就建立消歧義頁徵求意見

李坤城(音樂人)的google搜尋結果約409,000項,李坤城 (立委)google搜尋結果約297,000項,兩者常用度沒有明顯差異,是否建立平等消歧義更佳?--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7月12日 (五) 12:20 (UTC)

Talk: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 koreatimes来源中的声称

[3] "The 1961 treaty was commonly referred to in China as the "China-North Korea military alliance treaty" (zhongchao junshi tongmeng xieyi)" 是否不正确。"中朝军事同盟协议"结果数很少,何谈commonly referred。--YFdyh000留言) 2024年7月14日 (日) 12:27 (UTC)

Talk:中華民國 § RfC:有必要在序言加入“有限承认国家”之类的表述


(ZeehanLin留言) 2024年7月29日 (一) 16:37 (UTC) 补充)

之前Talk:中華民國/檔案12#请求在条目导言中首段加入“是一个不被联合国承认的有限承认国家”或类似句段中有讨论但貌似没有达成共识。 需要注意的是,有限承认国家并不等同于非完全承认国家。ZeehanLin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7:17 (UTC)补充:我的建议是改为“中华民国是位于东亚的民主共和国,现为有限承认国家。”ZeehanLin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8:51 (UTC)

宗教與哲學

Talk:扎基拉姆 § 关于扎基拉姆

根据Google上的搜索结果,扎基拉姆确实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形象。但是条目创建者无缘故将这段删除了[4]--Thyj (คุย) 2024年7月15日 (一) 04:18 (UTC)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永恆艾莉絲工坊 § 公司主體變更

根據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新公司應該是「沃兎奈股份有限公司」,原「永恆艾莉絲工坊有限公司」目前還沒撤銷。沃兎奈註冊地址和永恆艾莉絲工坊不同,是 臺中市西屯區惠來里惠中路二段78號。看了最近幾個月的活動,「永恆艾莉絲工坊」還繼續代理發行新遊戲。

舊地址應該不再用了,infobox和分類應該怎麼處理這種變動?--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6月20日 (四) 03:12 (UTC)

Talk:李坤城 § 就建立消歧義頁徵求意見

李坤城(音樂人)的google搜尋結果約409,000項,李坤城 (立委)google搜尋結果約297,000項,兩者常用度沒有明顯差異,是否建立平等消歧義更佳?--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7月12日 (五) 12:20 (UTC)

User talk:Ghrkya § 关于西安地铁八号环线相关信息


@Bob WehnA Chinese ID二位抱歉打扰。

先些天,我们在BW的讨论区中对西安地铁八号环线的命名展开了讨论,在前些日子,本人注意到,西安本地宝这一官方账号发布了新的命名方式(链接:[5]https://m.dianping.com/ugcdetail/254620006?sceneType=0&bizType=29&msource=baiduappugc],本人认为这表明西安地铁八号环线的名称已经彻底确定,已具备改名的条件。

如二位无异议,本人觉得在两日后也就是七月二十日对条目西安地铁八号线做出如下改动:

  1. 将该条目移动至西安地铁八号环线
  2. 在原位置

--——这是不想改签名的Ghrkya主页|讨论|签名) 2024年7月18日 (四) 05:39 (UTC)

Talk:臺北市懷愛館 § 不應該現在就將「臺北市第二殯儀館」移動到「臺北市懷愛館」

如題。這並不符合WP:常用名稱,而維基並沒有「即時使用正式名稱作為條目名」的規則。

昨天(2024年7月22日)才確定「臺北市懷愛館」這個新的名稱,連臺北市殯葬管理處自己的官網都沒有全面更改為新名稱,遑論民眾對其的稱呼,要改條目名也不該是現在。-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7月22日 (一) 23:03 (UTC)

Talk:楊勇緯 § 楊勇緯條目可能不符WP:廣告代言

楊勇緯條目可能不符WP:廣告代言

  1. 它為條目主的廣告代言設獨立章節(而非散文形式),而廣告代言並不是條目主目前的事業重心(柔道運動)
  2. 兩個廣告代言項目沒有任何來源
  3. 有來源的廣告代言項目有許多不符「獨立非第一手來源」
    • 例如「SEIKO PROSPEX 品牌之友」的來源即SEIKO自己的官網;「禾聯空調 代言人(2022年-2024年)」與「台灣大哥大 OP響樂生活 (2022年)」的來源即代言廣告影片本身
-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7月28日 (日) 05:41 (UTC)

反修例條目編輯戰

還是熟悉的配方然後車輪戰應對,首先Wpcpey是回退我這筆編輯,說是不中立的修改,大家可以對比兩個版本,然後到Newerdrawn說未见不中立之处,根據內容其實明顯違反可供查證,包括運動港人移民、逃亡潮,雖然媒體鼓吹這風,但至今沒有強而有力的證明移民數量上升幅度,基本失敗不是事實,並且仍在持續中,內容更多是夾帶私貨,本來人大常委制定國安法就不需要諮詢,等同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不需要諮詢民眾。未經諮詢港人,單方面強行制定帶有強烈某派立場進去,違反中立的觀點。其他「司法系統偏頗不公:嚴厲、苛刻對待抗爭人士;寬大、從輕對待親政府暴力分子」、「親政府暴力滋事分子獲政府包庇、縱容」都是同一調調就不逐一敍述。領導人物加入習近平亦是不合適,習近平從沒正式場合公開談及反修例內容故不應列入,按這標準特朗普都得列入。

無關立場問題條目應該只是闡述事件,但明顯有人加入頗多自己的立場進去,然後一堆沒有可供查證的資料,到Cmsth11126a02口中便跳針到共識問題,內容有問題與共識無關,還說到上次港區國安法有關內容加入反修例條目,Cmsth11126a02語「已有不少維基人在討論頁/摘錄提出理據反對」,但實情是在結束討論前大家都沒有再提出意見,所以已經形成共識,之後只有一個IP用戶在結束後推出反對,但這是無效除非再重新展開討論形成新共識。有見及此希望在客棧解決編輯戰相關問題的內容問題,我認為第二版本內容存在很大問題,應該恢復到第一版本之中。-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1月1日 (日) 12:09 (UTC)[回复]

1.「雖然媒體鼓吹這風,但至今沒有強而有力的證明移民數量上升幅度⋯⋯」你是否承認有媒體這樣報導?可供查證的要求,只是為確保編輯者撰寫的內容,真實存在於可靠來源,而非編輯者的臆造,但這並不意味可查證來源的內容具有絕對的正確性。而若該內容能被其他可靠來源證明為錯誤⋯⋯2.「單方面強行制定帶有強烈某派立場進去」這句比較情緒化、容易變回力镖3.「沒有可供查證的資料」真的沒有?"反送中" "移民潮""反送中" "司法不公"一找一大堆,當然如果像某個我忘記是誰的維基人所言:「⋯⋯對某些人來說,他認同的來源才算來源。⋯⋯」這我沒話說(雖然我不樂見)4.「已經形成共識」?可能您的共識與我不同,我看見的是兩派各說各話(即使不計IP)、各自非常堅定--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1月1日 (日) 12:57 (UTC)[回复]

今日《明報》報道有名校因《港區國安法》實施及多國公布的港人移民計劃,而引發退學潮,校長更表示「幾乎全香港的學校都面對緊同樣問題」,而學友社也表示退學潮或近10年最嚴重。退學是不是有媒體鼓吹這風,還是家長/子女決定呢?由大家自行判斷。

再次請用戶不應硬性規定方針指引,而沒有人再提出意見是因為不少人已經對維基百科失望也放棄了。這些資料是可供查證,並不是有自己的立場進去。反而是提出問題的人說「媒體鼓吹這風」,明顯也是有立場吧!--Wpcpey留言2020年11月3日 (二) 01:13 (UTC)[回复]

BTW,「陳同佳仍未赴台投案,香港政府漠視台灣當局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的要求」這種話也能寫出來我是沒想到的,分明是台灣拒絕簽發入台証,而香港是沒有任何法律允許政府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卻把整個責任甩到香港政府上。--【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3日 (二) 11:07 (UTC)[回复]
「司法系統偏頗不公:嚴厲、苛刻對待抗爭人士;寬大、從輕對待親政府暴力分子」的可靠來源在哪裏?
「示威者的公眾集會遊行被完全禁止並鎮壓」的可靠來源在哪裏?
「警權急速膨脹無法制衡」的可靠來源在哪裏?
「親政府暴力滋事分子獲政府包庇、縱容」的可靠來源在哪裏?(其實這不是跟第一點矛盾了嗎?獲政府包庇、縱容還會到司法系統嗎?)
避重就輕確有一手。--【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3日 (二) 11:11 (UTC)[回复]
另外我建議按照大公報對維基百科的指責逐個審視裏面的例子看看是否有問題,順便看看將其他條目有的同類問題一次找出來。--【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3日 (二) 11:17 (UTC)[回复]

是台灣拒絕簽發入台証,而香港是沒有任何法律允許政府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來源請求][開玩笑的]」。可靠來源在哪裏,其實不難找,打開Google而己。大公報對維基百科的指責是藍鏈,另外大公報曾以黃之鋒出生地是英屬香港為例稱有問題(而黃出生早於1997年7月1日)。--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1月3日 (二) 12:34 (UTC)[回复]

1.[6];2.「可靠來源在哪裏,其實不難找,打開Google而己」:嘩,原來現在維基百科不是加入內容的一方給來源的嗎?3.原來所以就說是「逐個審視裏面的例子看看是否有問題」。你在說話之前到底有沒有看清楚別人的話啊?--【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3日 (二) 14:22 (UTC)[回复]
  • (:)回應:上述Cmsth11126a02和Wpcpey引用的正正印證問題,內文原句是「港人移民、逃亡潮」,但Cmsth11126a02引用的來源說的是向移民顧問公司探詢移民問題的民眾出現增長,而Wpcpey引用來源退學數字比去年略增,但只是揣測和有可能與反修例和港區國安法有關,但有關內容忽略2019冠狀病毒疫情少去的跨境學生。在沒有實際移民數字情況下根本難以判定下狀況不宜加入武斷內容,而事件背景有前景感到失望選擇移民的描述已經足夠。至於「可能您的共識與我不同,我看見的是兩派各說各話(即使不計IP)」,絕大部份內容該放到港區國安法,但一致同意描述篇幅,而反修例相關條目中已有國安法的影響概述。那麼請問Cmsth11126a02和Wpcpey除移民內容需商榷外,其他內容刪除是否有意見?-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1月5日 (四) 12:44 (UTC)[回复]
  • 相關來源:
  • 「司法系統偏頗不公:嚴厲、苛刻對待抗爭人士;寬大、從輕對待親政府暴力分子」的可靠來源: [1][2]
  • 「示威者的公眾集會遊行被完全禁止並鎮壓」的可靠來源: [3][4] [5] [6]
  • 「香港警隊以《港區國安法》等指控鎮壓並搜捕組織、參與示威活動人士」的可靠來源: [7][8] [9]
  • 「警權急速膨脹無法制衡」的可靠來源: [10][11]
  • 「多名活躍參與示威活動人士流亡海外」的可靠來源: [12][13]
  • 「親政府暴力滋事分子獲政府包庇、縱容」的可靠來源: [14][15]—以上留言未簽名
請簽名,並將社論及只是敘述一方立場(如:XXX認為……)的報導去掉,只留下可靠來源,不要濫竽充數。--【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5日 (四) 17:15 (UTC)[回复]
Hello?@Cmsth11126a02Wpcpey請問可靠來源呢?--【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12日 (四) 18:15 (UTC)[回复]
@和平至上我看過了,第一個是社評、可去除,其他可以使用。不同意則歡迎留言,促進溝通。--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1月22日 (日) 13:12 (UTC)[回复]
請將其他只是敘述一方立場的報導也一併去掉。另外但第一點就涉及原創總結。「多名活躍參與示威活動人士流亡海外」這點沒有問題。--【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25日 (三) 20:40 (UTC)[回复]
WP:NPOV沒禁止使用「敘述一方立場的報導」(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另外不滿者可使用「敘述另一方立場的報導」平衡),當然你要説那些來源不可靠也可以,但請你解釋其怎樣不可靠。--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1月26日 (四) 07:38 (UTC)[回复]
「敘述一方立場的報導」要明確寫明是誰的立場,而這些例子裏並沒有做到,更不應放在infobox裏。--【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26日 (四) 17:34 (UTC)[回复]
請你自己看WP:SUBSTANTIATE。--【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26日 (四) 17:36 (UTC)[回复]
如果你的邏輯成立,我也可以寫「法官縱容、包庇暴徒」[7][8][9],「警方嚴正執法,違反《國安法》者被繩之於法」(沒錯,這就是你上面這些句子在做的事,希望你別雙重標準,對上述句子違反NPOV的要求視而不見)。--【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26日 (四) 17:46 (UTC)[回复]
你要舉例可以,但恐怕你舉錯了。文匯報是香港中聯辦全資附屬機構,香港中國通訊社是屬中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系統[10],參考黨媒姓黨黨領導一切,這兩個恐怕不符WP:SOURCES中: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這些來源應具有事實查證與正確性的聲譽。(特別在反送中內有反對中共成分,中共領導媒體恐有角色衝突。)--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1月27日 (五) 15:35 (UTC)[回复]
你是不是看不到中間有一個是蘋果日報的連結?而且,蘋果日報一向也有反對中共成分,按你的說法,蘋果日報在涉及反修例時一律也是不可靠來源。--【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27日 (五) 16:54 (UTC)[回复]
重點在是否第三方,不要斷章取義--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2月2日 (三) 16:50 (UTC)[回复]
@和平至上的论证不无道理。独立第三方来源指的是来源内容需要与其处理的主题内容全然独立,无利害、介入关系。苹果日报在修例风波中也是和事件存在利益冲突,并且多次被官媒点名批评。--DavidHuai1999Talk 静观其变 2020年12月2日 (三) 17:47 (UTC)[回复]
蘋果日報在反修例事件中明顯有利益衝突(甚至其創辦人可能是《港區國安法》的懲處對象)。另外你又一如既往忽視我的主要論點了。所以你覺得「法官縱容、包庇暴徒」和「警方嚴正執法,違反《國安法》者被繩之於法」是可以嗎?--【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2月3日 (四) 22:54 (UTC)[回复]
  • Wpcpey以圖利用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3RRWikipedia:当前的破坏來達到一定目的,不過管理員已解除經誤導的錯誤封禁,請看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3RR其他維基人的說明,第二版內容雖然稍有改善,但仍舊有問題,繞過香港立法會?本身不需要立法會批准何來繞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透過納入附件三直接本地立法制定《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刊憲生效」才是正確描述,包括「政府只以武力、制度暴力強行壓制下,引發抗爭運動的連串社會問題,從未得到根本解決」、「政府藉口疫情取消2020年立法會選舉」、「政府屢被質疑偏頗對待親政府分子以及示威者,司法系統也被質疑在《港區國安法》落實後偏頗處理抗爭人士以及親政府人士案件」,政府利用緊急法延期選舉是合法行為,而另一方同樣認為司法系統偏幫示威破壞人士,難道同樣要寫進去?我認為維基百科不應捲入這種政治偏頗且憑立場斷定的內容。其次《港區國安法》內容早前經過討論已有港區國安法共識結論,內容主題應該放在相應條目,包括「親共陣營藉《港區國安法》發動白色恐怖文字獄,打壓市民,學界及民間經濟等社會領域」等,而且還會違反WP:條目長度Wikipedia:引注炸弹,放在infobox裏也不合適。可以看出編輯人帶有立場編寫內容,到底什麼是是客觀事實一目了然。-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1月27日 (五) 11:31 (UTC)[回复]
  • Nickice的說話語氣同近期政府新聞/官員沒有分別,反而是閣下才是將政府的行動合理化。而事實上是因為反修例運動才導致港區國安法的出現,根本就不是Nickice所說的「沒什關連」,不能夠只放在相應條目。而早前的討論也清一色親中用戶為主,也沒有太多人留意。--Wpcpey留言2020年11月27日 (五) 15:45 (UTC)[回复]
    • WP:CCC:共識是可以改變的,過去的共識可被挑戰,也並非必須遵守。再者,對共識的修訂通常也是合理的。因此,「根據共識」和「違反共識」並不是接受或拒絕提議與行動的有效理由。儘管過去的「廣泛討論」能開機編者去了解過去的共識,但編者仍應重新審查每一提案的價值,進而重新確定共識是否已經改變⋯⋯--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11月27日 (五) 16:04 (UTC)[回复]
  • Wpcpey基于政治立场及个人喜好回退@和平至上Nickice维护条目质量与中立性的编辑,挑起编辑战,并且在编辑摘要和管理员通告板使用“國安法是反修例運動引起”混淆视听、误导管理员。事实上,和平至上、Nickice移除或修改的主要是多项无来源、无直接关联、涉嫌原创研究、带有主观判断色彩的内容,并没有针对涉及国安法的内容。

现列举以下语句存在的问题:

  1. “警權變相大幅擴張,抗爭派無力制衡”:夹带主观分析和偏向性。和平至上修改后的“香港警隊以《港區國安法》等指控鎮壓並逮捕組織、參與、支持示威活動人士”更加清晰明了地陈述事实,显得更加中立。
  2. “司法系統也被質疑在《港區國安法》落實後偏頗處理抗爭人士以及親政府人士案件”:冗余,司法系统本身也是政府官方的一部分。而且“抗爭人士”属于华而不实的言语,上一条也存在此问题。
  3. “政府只以武力、制度暴力強行壓制下,引發抗爭運動的連串社會問題,從未得到根本解決”:无来源、夹带主观分析和偏向性。
  4. “沒有任何香港政府高層官員因問責而下台”、“沒有警務人員因濫用暴力指控要面臨紀律處分甚或檢控”:需注意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此类没有发生的事情可省略。而且示威者所谓的“警方滥用暴力”在不同立场的人看来实为正当执法。
  5. “香港政府也被質疑漠視台灣當局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的要求”:和平至上修改后的“台灣拒絕向他發出入台證”更加简明扼要。
  6. “習近平在2012年執政後,中國的人權狀況持續惡化,當局大力打壓社會的反對聲音,港人對中國共產黨治下的中國觀感日益變差”:所谓的“人權狀況持續惡化”等等只是反中媒体片面说辞、反华或异见人士的主观想法,不能作为客观事实。

今天已在WP:VIP检举Wpcpey,路过客栈时发现有相关讨论正在进行,故将一些理据搬运至此。顺便ping一下参与VIP讨论的@WiokAnYiLin。--DavidHuai1999Talk 静观其变 2020年11月27日 (五) 16:57 (UTC)[回复]

  • 先反駁幾點:三權分立下司法系統不屬政府官方,「台灣當局要求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一句不能以「台灣拒絕向他發出入台證」總結,「警權變相大幅擴張,抗爭派無力制衡」的內容跟「香港警隊以《港區國安法》等指控鎮壓並逮捕組織、參與、支持示威活動人士」沒有衝突。-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8:38 (UTC)[回复]
    • (:)回應:①香港没有所谓的“三权分立”,特区享有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来自中央授权。黄媒即便再怎么翻旧资料断章取义,最终还是得服从官方的说法。②用“台灣拒絕向他發出入台證”作为总结必然合适,真正的结果就是如此。③将“警權變相大幅擴張,抗爭派無力制衡”修改为“香港警隊以《港區國安法》等指控鎮壓並逮捕組織、參與、支持示威活動人士”客观中立、清晰明了地陈述事实,不偏不倚。--DavidHuai1999Talk 静观其变 2020年11月28日 (六) 10:30 (UTC)[回复]
  • 还是这个观点:Special:Diff/62959025/62959298。另外,香港是分的哪门子权,特别行政区也配和台湾学?建议有些人不要听得风就是雨,写个条目还非要给渲染一下是做什么呢?钱钟书先生曾说过一句话:“据说每个人需要一面镜子,可以常常自照,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不过,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镜子;不自知的东西,照了镜子也没有用。”,共勉。 --安忆Talk 2020年11月28日 (六) 10:45 (UTC)[回复]
    • 香港的三權分立:「香港回歸後,特區政府自1997年7月成立起多次強調香港實施『三權分立』,直至2020年特區政府又推翻過往的觀點,不過政府官方指香港是『三權分立』的資料,仍被記載於一些官方文件及教科書,包括政府在香港回歸大典中發給傳媒的新聞資料手冊、政府及立法會的文獻、高官演辭及法官判詞等等。」就算以「政府」(而非「終審法院」)的論點為準,至少在香港人在反修例運動開始之時(即2019年6月),都還是認為香港是有三權分立的。因此,以此為基準撰寫事件影響才是正確的。
  • 另外,你「另外,香港是分的……共勉。」一段說明既為原創研究,亦對討論無助益,類似言論請可免則免。-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1月28日 (六) 12:40 (UTC)[回复]
    您是没看那面的讨论吗?我的观点就是平淡地叙述即可。不用诸如“人大绕过立法会单方面制订的…”、“香港政府借口…禁止…”这样的论述。我这段话,无论用来回复那面的W用户的奇葩论点,还是放到这里,都已经很直白了。
    至于原创研究,请您拆开看,“香港是分的哪门子权,特别行政区也配和台湾学?”,何处原创研究?难道它配和台湾学吗?(请结合我在VIP那面的一段话);“建议有些人不要听得风就是雨,写个条目还非要给渲染一下是做什么呢?”,何处原创研究?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例子一堆,我在上一段也举了两个。“钱钟书…”是另外一层内容了,这叫引用不叫原创,并且我觉得对讨论很有帮助,有些人就应该认清自己,问问自己“我是谁?”。--安忆Talk 2020年11月28日 (六) 13:18 (UTC)[回复]
    一,在最理想的情況下,「我是誰?」不應該影響討論結果,所以問「我是誰?」不應該對討論有助益。二,我引的部份是用來回應上方的「司法系統本身也是政府官方的一部分」這句錯誤的句子。我甚至沒注意到你的留言並不是DavidHuai1999的。三、WP:SYN。-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1月28日 (六) 13:29 (UTC)[回复]
    成,看来是我对政治类讨论还是不精通。就只着眼于我的观点吧,请问您有什么异见吗?--安忆Talk 2020年11月28日 (六) 13:34 (UTC)[回复]
    離題說話,長話短說。你的「區區」(你沒有用這個詞語,但我相信你的意思是這樣)特別行政區所以配不上,在其他人(如我)而言,可能就是「正正就是」特別行政區所以配得上。不「特別」何來「特別行政區」之名呢。你的觀點並不如你所想般理所當然。因此,你所有指控別人沒有自省的句子,其實全部都對你自己適用。-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1月28日 (六) 13:45 (UTC)[回复]
    现在已经不对我的观点发表意见了吗?您还真说对了,我就是这个意思,但这些与我最后提出的观点有什么关系呢。我是很不喜欢在这里谈政治的,“我是谁?”就是在问我自己,多说无益,也就这一次。只不过现在我不谈了您还来劲了,我的最后给出的观点所提到的问题与它配不配的上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最后提出的观点是要进行“平淡(中立)”的叙述,这可是对于所谓的百科全书的中立性而言的。错误示例可见上“现列举以下语句存在的问题”,我想您既能看出我在“原创研究”也不至于看不出来它们的问题。遣词造句充斥着主观色彩的词汇,相信您不会看不到。--安忆Talk 2020年11月28日 (六) 14:12 (UTC)[回复]
    那我上面對「現列舉以下語句存在的問題」的反駁,有哪些是你覺得不妥的?我認為上面DavidHuai1999的「現列舉以下語句存在的問題」因為忽略了事情的部份,而未達到中立的標準。-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1月28日 (六) 14:44 (UTC)[回复]
    同D用户回应的第三点,倾向于您再回应的第二点。第一点就不做评价了,因为我主观上觉得苹果日报不太靠谱。我的观点始终是“要保持不含主观色彩的平淡叙述”,如同我这次撤销您的编辑一样。--安忆Talk 2020年11月28日 (六) 14:59 (UTC)[回复]
(香港的三權分立大概是跟英國學的?)其實香港不需要向誰學什麼,三權分立在各地都有最適合當地情況的衍生型;也沒有配不配向誰學的問題,畢竟當初「一國兩制」的意涵是香港一段時間內保留原有制度嘛,自然英治時期那套就延續下來了。香港的情況,大概是以前「特區」管轄範圍內有一定程度的三權分立(畢竟上頭還有北平「中央」),現在「中央」出手干涉之後就完全沒有了。不過我還是得說說,我國是五權分立啊,要學三權分立確實是不應該跟我們學那奇怪的版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8日 (六) 13:32 (UTC)[回复]
啊…您来了,我的意思自始至终都不是学“三权分立”,是学所谓的“独立”(如有冒犯还望见谅)。因为我是从前面提到的那几句煽情论述的编辑战过来的,所以就对比了一下这方面,显然香港连“独立”的资格都没有…抛开这些个人政治立场,我一直在说的也是在条目里只需要平淡叙述,说清谁在什么时候做了什么就好了,不用加那些不需要的词,以至于变成了自己一方的论述。--安忆Talk 2020年11月28日 (六) 13:42 (UTC)[回复]
整篇討論一個獨字都沒有。自擾擾人。-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1月28日 (六) 13:49 (UTC)[回复]
上面所举的春秋笔法的例子您可真是熟视无睹,也就没必要提VIP那面“亲中”、“亲港”这种“不独”的说法了。--安忆Talk 2020年11月28日 (六) 14:15 (UTC)[回复]
其實我沒認真看「現列舉以下語句存在的問題」之上的東西,所以的確是無睹啦。-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1月28日 (六) 14:55 (UTC)[回复]
原本有衝動想請你具體說明春秋筆法在哪裏的,不過就更加離題了。還是算了。-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1月28日 (六) 15:01 (UTC)[回复]
正因為是所謂「特別行政區」,才有制度上「獨立」的可能。如果今天換成其他省市我不敢肯定,但是就香港和澳門的情況而言,我相信當初北平當局提出「一國兩制」的意涵是保障殖民地時期既有制度在某種程度上合理保持運作的,這樣看來這「獨立」在香港大概是曾經有那麼一回事,直到北平當局干預為止。當然,維基百科是看參考資料說話的,所以無論是您還是我本人,在這裡討論做原創研究跟總結多長久都沒有實質意義。(註:以上所講的獨立只指「特區」本身的體系制度,不涉及「港『獨』」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8日 (六) 14:48 (UTC)[回复]
加個連結:一國兩制。-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1月28日 (六) 14:58 (UTC)[回复]
我也是承认特区的,但VIP那面是说“混淆视听只是来自大陆的用户,香港的声音现在也已经被亲中的用户话事呢…才行”。提出这种对立显然可能不是“特区”意义上的。--安忆Talk 2020年11月28日 (六) 15:05 (UTC)[回复]
  • 不用扯得那麼遠的三權分立「理論論述」,而是需要看「事實論述」,司法系統(律政司和司法機構)屬於政府一環是無庸置疑的,包括在行政主導管轄下,終審法官由行政長官委任,行政長官有權力罷免法官,人大擁有釋法權。所以獨立司法權不代表三權分立。維基內容闡述事件,怎樣判斷交由讀者,而不是內文刻意引導思維。
    • ①台灣當局要求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但香港沒有法律允許港台司法協助,所以並不能執行移交逃犯
    • ②台灣拒絕向陳同佳發出入台證,讓他無法到台灣自首

可以一同寫。-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1月28日 (六) 15:08 (UTC)[回复]

就部分问题回應(會陸續更新):

  1. “警權變相大幅擴張,抗爭派無力制衡”:夹带主观分析和偏向性。和平至上修改后的“香港警隊以《港區國安法》等指控鎮壓並逮捕組織、參與、支持示威活動人士”更加清晰明了地陈述事实,显得更加中立。
    • 嚴格來說,不只是抗爭派無力制衡,其實市民都一樣。警權變相大幅擴張在《港區國安法》前已經有,受影響的也包括記者,普通市民和區議員。[16][17][18]建議改為“警權變相大幅擴張,市民無力制衡”而《港區國安法》變相將鎮壓加強,需要分開陈述。
  1. “司法系統也被質疑在《港區國安法》落實後偏頗處理抗爭人士以及親政府人士案件”
    • 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的編導被捕和非白衣者起訴率也能夠反映。[19]
  1. “政府只以武力、制度暴力強行壓制下,引發抗爭運動的連串社會問題,從未得到根本解決”:无来源、夹带主观分析和偏向性。
    • 有媒體和學者(呂大樂)認為問題從未得到根本解決[20][21]
  1. “沒有任何香港政府高層官員因問責而下台”、“沒有警務人員因濫用暴力指控要面臨紀律處分甚或檢控”:需注意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此类没有发生的事情可省略。而且示威者所谓的“警方滥用暴力”在不同立场的人看来实为正当执法。
    • 海外不少社會運動都有政府高層官員因問責而下台,有關資料應該提及。而運動初期,是有意見要求行政長官及相關官員問責下台。[22]如果這樣都可以省略,真的無言。
  1. “香港政府也被質疑漠視台灣當局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的要求”:和平至上修改后的“台灣拒絕向他發出入台證”更加简明扼要。
  2. “習近平在2012年執政後,中國的人權狀況持續惡化,當局大力打壓社會的反對聲音,港人對中國共產黨治下的中國觀感日益變差”:所谓的“人權狀況持續惡化”等等只是反中媒体片面说辞、反华或异见人士的主观想法,不能作为客观事实。
    • 發達國家(英國,美國,德國),人权观察组织和媒體都有報道“中國人權狀況持續惡化”,只是中方一直批評海外國家干預中國內部事務。[23][24]

--Wpcpey留言2020年11月29日 (日) 04:59 (UTC)[回复]

    • 回应:
  1. “嚴格來說,不只是抗爭派無力制衡,其實市民都一樣。警權變相大幅擴張在《港區國安法》前已經有,受影響的也包括記者,普通市民和區議員...”:夹带评论语调的语句,比不上直接明了的客观叙述。
  2. “有媒體和學者(呂大樂)認為問題從未得到根本解決”:评论分析应放入评价相关章节。
  3. “海外不少社會運動都有政府高層官員因問責而下台,有關資料應該提及。而運動初期,是有意見要求行政長官及相關官員問責下台”:有发生再写,没发生的话则无需写入。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不是占卜师。
  4. “發達國家(英國,美國,德國),人权观察组织和媒體都有報道“中國人權狀況持續惡化”,只是中方一直批評海外國家干預中國內部事務”:我再重复一下上面那几话,这只是反华或异见人士及媒体带有偏见的片面说辞和主观想法,不能作为客观事实,否则违反中立。维基百科致力于避免将观点呈现为事实。

以上。--DavidHuai1999Talk 静观其变 2020年11月29日 (日) 06:41 (UTC)[回复]

  1. 如果有批評再佐以例子我不認為這是偏見+主觀。--1233 T / C 2020年11月29日 (日) 07:38 (UTC)[回复]
请不要偷换概念。--DavidHuai1999Talk 静观其变 2020年11月29日 (日) 10:01 (UTC)[回复]

「而運動初期,是有意見要求行政長官及相關官員問責下台」此舉的確有發生,所以記錄是合理的。 「發達國家(英國,美國,德國),人權觀察組織和媒體都有報道「中國人權狀況持續惡化」,只是中方一直批評海外國家干預中國內部事務」-此句陳述純粹表達已發表的觀點,是可供查證的,而且不違反WP:SUBSTANTIATE。 寫一件社會事件不僅僅要寫事件的來龍去脈,而且要寫不同持份者背後的理念和看法,這樣才能讓讀者更深入理解事情為何發生、事情怎樣發生、事情對不同持份者有何影響。再者,「學者認為什麼、記者認為什麼、市民認為什麼」並不是個人感想,而是已經公開發表的、能夠反映社會上不同人士,不論政見和知識水平。Yolopertz of Tuen MunSupport Thailand|連儂牆) 2020年11月29日 (日) 15:57 (UTC)[回复]

回应:
  1. 原文记录的其实是“沒有任何香港政府高層官員因問責而下台”,将没有发生的事情写进“状况”参数。这是不必要的。
  2. 原文当时的写法是“習近平在2012年執政後,中國的人權狀況持續惡化,當局大力打壓社會的反對聲音,港人對中國共產黨治下的中國觀感日益變差”,这句话并非陈述已发表的观点,而是将观点呈现为事实。我在上方也强调,所谓“中國的人權狀況持續惡化”等只是反华或异见人士及媒体带有偏见的片面说辞和主观想法,不能作为客观事实。正如@Nickice所述,“客觀事實不是認為什麼什麼,而是做了什麼就寫出來”。
--DavidHuai1999Talk 静观其变 2020年11月29日 (日) 17:07 (UTC)[回复]
你可以在正文寫「學者認為X、記者認為Y、市民認為Z」,但不能在infobox裏只寫「X」。簡單來說,在反響一段寫「美國(或者其他國家或人士)認為中國的人權狀況持續惡化」是沒有問題的,但不能寫成「中國的人權狀況持續惡化」。--【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30日 (一) 09:22 (UTC)[回复]

歸納整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透過納入附件三直接本地立法制定《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刊憲生效
  • 香港政府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爆發,訂立《預防及控制傳播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禁止市民聚集活動
  • 大規模集會及示威被徹底禁止,僅有少量流水式集會以及紀念活動有限度運作
  • 香港警隊以《公安條例》和《港區國安法》拘捕並起訴組織、參與及支持示威活動,或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的人士
  • 多名活躍參與示威活動人士棄保潛逃至海外國家
  • 香港政治取態漸趨向兩極分化成黃圏和藍圏,並引申至民間經濟領域
  • 林鄭月娥政府及警隊支持度重挫
  • 台灣當局要求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但香港沒有法律允許港台司法協助,所以並不能執行移交逃犯
  • 台灣拒絕向陳同佳發出入台證,讓他仍未能到台灣自首

海外反應

刪去領導人物習近平,習近平從沒正式場合公開談及反修例內容故不應列入,按這標準特朗普都得列入。港區國安法有關內容移至港區國安法,包括英國放寬和容許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居民自2021年起在英國居住6年後可申請成為英国公民加拿大政府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宣佈多項便利港人移居當地的措施。-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2月10日 (四) 15:42 (UTC)[回复]

請留意的是有以下內容同樣重要,但以上用戶也不提及,已經反映其編輯不中立。

  • 部分支持運動人士以民間經濟方面繼續抗爭
  • 警權變相大幅擴張下,引起市民厭警、仇警情緒高漲,而警隊近九成人不滿示威者
  • 部分港人出於恐懼或政治混亂而移民,出現逃亡潮和送子女赴海外升學
  • 政府只以武力、制度暴力強行壓制下,引發抗爭運動的連串社會問題,從未得到根本解決
  • 沒有任何香港政府高層官員因問責而下台
  • 沒有警務人員因濫用暴力指控要面臨刑事起訴 [25]
  • 陳同佳仍未赴台投案,香港政府也被質疑漠視台灣當局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的要求

同樣地,以下是個人認為字眼上有爭議,應該改為以下: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繞過香港立法會,單方面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刊憲生效
  • 任何規模的集會及示威被徹底壓制和禁止,僅有少量流水式集會以及紀念活動有限度運作

--Wpcpey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01:11 (UTC)[回复]

  • 我之前已經提過這個論點,我再提一次:「示威 => 警方處理手法引起警暴指控 => 美國通過人權與民主法」和「示威 => 國安法引起侵犯人權指控 => 外國放寬移民」結構上是完全相同,我看不到有什麼原因可以寫前者但不能寫後者。另外,infobox就是要羅列重點,訴求的成敗明顯是重點。條目太長就把正文分拆出去,砍infobox那兩句差得了多少?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繞過香港立法會,單方面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刊憲生效」本來就有權不經香港立法會立法,何來繞過?本來就是因為香港立法會違反憲制責任。
Wpcpey寫的句子是滿滿的偏見,你怎麼不寫「暴徒只以武力強迫他人認同其觀點,引發抗爭運動的連串社會問題,從未得到根本解決」、「大量參與暴動者逃脫法律制裁、棄保潛逃」、「台灣拒絕向陳同佳發出入台證,台灣當局強迫香港政府在沒有法律基礎下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2月11日 (五) 11:00 (UTC)[回复]
請遵守WP:EQWP:GAMING,保持尊重,不要作出持惡意推斷,越界掀起地域爭議等行為。由於以上內容離題所以折曡處理。-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2月13日 (日) 12:07 (UTC)[回复]
簡單回應下:一、基本法要求香港立國安法是白紙黑字寫清楚的;二:司法和立法是兩回事,自回歸日起中國中央政府便有權頒佈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這制度存在已久,只是一直未使用。《基本法》第18條:「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是次立法是香港特區政府刊憲公布實施,非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發布命令。不需要緊急狀態。謝謝。而這個話題是離題了,請回到正題。--【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2月13日 (日) 17:50 (UTC)[回复]
還有Wpcpey的句子自身也矛盾,先說是「任何規模的集會及示威被徹底壓制和禁止」,又說「僅有少量流水式集會以及紀念活動有限度運作」,要不要自己先看一下寫了些甚麼?--【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2月11日 (五) 11:03 (UTC)[回复]
「任何規模的集會及示威『都被壓制』和禁止」如何?-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2月12日 (六) 04:06 (UTC)[回复]
(+)支持這樣簡潔點,其實有些報道要簡化了,尤其721、831這些悼念活動--Sally Ng 007留言2020年12月12日 (六) 10:35 (UTC)[回复]
既壓制了就不會禁止,同理既禁止了又怎再壓制,語意並不通順,這樣的話不如乾脆改成「警方就所有遊行及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申請都不予批准」。-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2月13日 (日) 12:07 (UTC)[回复]
同Nickice,壓制與禁止語義重複,甚至與「香港政府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爆發,訂立《預防及控制傳播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禁止市民聚集活動」一句亦有些許重複,建議合併為一句:「2019冠狀病毒病爆發,香港政府訂立《預防及控制傳播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禁止市民聚集活動,包括集會及示威」。--【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2月13日 (日) 18:05 (UTC)[回复]
「壓制」與「禁止」在這語境下不完全重疊。「禁止」指的是法律上的手段,例如創造限聚令(姑勿論它真實目的為何,客觀效果就是禁止所有大型示威)、拒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等;「壓制」指的是實際行動上的手段,例如拘捕(活躍)參與者、於示威現場使用武力等。--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12月14日 (一) 17:30 (UTC)[回复]
這樣不但語意重複,邏輯也出現問題,下面已寫有「香港警隊以《公安條例》和《港區國安法》拘捕並起訴組織、參與及支持示威活動,並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政府的人士」,所以又寫一遍就是重複,至於示威現場使用武力,示威前面都寫禁止了,怎麼還有示威現場使用武力,上文下理這問題大了去。-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2月14日 (一) 18:05 (UTC)[回复]
認同PastorPsy326的說法,事實上卻是有壓制(如“和你shop”,“和你sing”,以及將軍澳悼念活動),而禁止卻是指政府不予批准遊行及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以及利用法律上的手段,是兩種不同的事情。示威現場使用武力的確是經常有發生,這樣都也不提及只會令人覺得是刻意隱藏真相--Wpcpey留言2020年12月16日 (三) 03:08 (UTC)[回复]
「示威現場使用武力的確是經常有發生」的確得加上:「示威者常常使用武器襲擊警察,又襲擊持不同政見的人士。」,這樣都也不提及只會令人覺得是刻意隱藏真相。--【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2月16日 (三) 20:27 (UTC)[回复]
另,「壓制」與「禁止」就是重疊了。使用法律手段必然伴隨執法的行為,這是不必特意提及的常識,反而是沒有執法才應該特意提出。不然「禁止在公眾地方吸煙」怎麼不寫成「禁止和壓制在公眾地方吸煙」?「禁止殺人」也要寫成「禁止和壓制殺人行為」嗎?--【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2月16日 (三) 20:36 (UTC)[回复]
  • 另外三點:1)「第13936號行政命令」看了只有一頭霧水,建議改成另一個官方描述「香港正常化總統行政命令」(正如香港自治法也不會稱為「美國聯邦公法第116–149號」);2)「流亡」似乎比「棄保潛逃」中立;3)維基百科不需要為香港政府辯護,「香港沒有法律允許港台司法協助,所以並不能執行移交逃犯」無論是不是事實,也不應該在這裡出現,兩段描述客觀上會引導讀者認為台灣政府無理取鬧,完全忽視陳同佳送台案中錯綜複雜的爭議,若不能把爭議完整呈現(看來也不可能),我建議保留「台港雙方就陳同佳案僵持不下,陳同佳仍未投案。」--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12月14日 (一) 17:30 (UTC)[回复]
    一)不反對;二)請指出何處不中立,「流亡」一詞明顯忽視相關人士的罪行(或至少被指控的罪行,尤其有些是客觀的暴力犯罪);三)「無論是不是事實,也不應該在這裏出現」是持雙重標準的表現,按你的說法,上述有關拘捕示威者的陳述也應該刪除,因為示威活動同樣有「錯綜複雜的爭議」,資訊框裏同樣沒有說清楚相當一部份人是因為干犯暴力罪行而被逮捕,也沒有說明示威中干擾秩序,這何嘗不是引導讀者認為警方過度執法?而陳同佳無法前往台灣的唯一原因就是台灣不批出證件,而要求香港政府進行沒有法律基礎的行動(因為司法互助也一併撤回了)。--【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2月16日 (三) 20:26 (UTC)[回复]
  • 2)這樣說,使用法律用語本身已經會將事件放入「法律是正當的」的框架內。正如我們不會使用法律語言描述違反某些國家壓迫女性的法律的人,當法律本身或法律所牽涉事件存在廣泛爭議,維基百科不應該強調(當然也不應該完全忽視)當事人「棄保潛逃」。我倒也不打算堅持使用「流亡」,我只是反對於資訊框以法律語言描述這些人離開香港的行為,況且事實上有一群人根本不是棄保潛逃,而是在沒有任何控罪的情況下離開[26]。你覺得加入「其中部分人面臨示威相關控罪」之類比較好的話,我不反對。
3)我由始至終標準一致,不能完整描述爭議,資訊框就只應該保留最基本的事實,然後把爭議放進內文/其他條目(有需要可以加入內部連結)。「香港警隊以《公安條例》和《港區國安法》拘捕並起訴組織、參與及支持示威活動,並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政府的人士」甚至連數量多少也沒有描述,是怎樣能引導讀者認為警方過度執法?(順帶一提,將「並」改成「或」應該更合乎現實)無論如何,我建議
A)
  • 台灣當局要求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香港政府以沒有適當法律框架為由拒絕
  • 台灣拒絕向陳同佳發出入台證,要求他紙本臨櫃申請簽證
或B)
(:)回應:二)「其中部分人面臨示威相關控罪」不準確,有些人不是參與或組織示威而被檢控,我能接受「其中部分人面臨控罪並正取保候審」,注意這裏並沒有說明控罪是否是正當的;
三)。「香港警隊以《公安條例》和《港區國安法》拘捕並起訴組織、參與及支持示威活動,或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政府的人士」沒有問題,我不是指這句,而是Wpcpey寫的「政府只以武力、制度暴力強行壓制」等不中立句子。
A)正如下方已經有人提出,「紙本臨櫃申請簽證」是不可行的,而不提及這點就顯得是「陳同佳有方法去台灣,但他不做」,但是事實上是「台灣當局提出一些不可能做到的方法,而陳同佳依然沒有方法去台灣」,甚至可能是「台灣當局為了保持形象而作出虛假陳述或脫離現實」(當然後者只適合作觀點陳述,並需要更多來源支持,而且也不適合放入infobox)。
B)「陳同佳仍未能到台灣投案」才比較準確。因為現實是陳同佳並沒有任何切實可行的方法到台灣自首(現實真魔幻),這點非常重要。--【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2月22日 (二) 19:11 (UTC)[回复]
  • 一、其實兩種說法都意喻不明,「香港正常化總統行政命令」雖然都是中文字但看上去不明所以,要不然改為表達意思「美國總統特朗普根據根據《香港自治法》於2020年7月17日簽署行政命令制裁香港」,加上總統名稱是因為美國政府換屆所以寫明白。二、並不同意你的說法,我一直都強調只需描述事件,正如某某犯了殺人罪,你不應寫這個是惡貫盈滿窮兇極惡殺人犯,對受害者進行斬首式行刑去宣染,只需描述某某對斬去XXX頭顱。回到上面你認為棄保潛逃不應使用,那更改寫法「多名活躍參與示威活動人士逃至海外國家,部分人面臨多項不同控罪」。三、可「或」。四、原本逃犯條例就是推動司法互助(不論每人認為當中有其他目的),但結果遭撤回令此方法不具備法理基礎,另外紙本臨櫃申請簽證台灣傳媒已報道方法並不可行[27]。-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2月22日 (二) 15:46 (UTC)[回复]
Nickice在沒有共識下,仍然堅持刪去相關內容。--Wpcpey留言2020年12月22日 (二) 16:02 (UTC)[回复]
请Wpcpey正视自己编辑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其他多名用户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不要一耳进一耳出或者倒打一耙。--DavidHuai1999Talk 2020年12月23日 (三) 05:35 (UTC)[回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透過納入附件三直接本地立法制定《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刊憲生效
  • 香港政府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爆發,訂立《預防及控制傳播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禁止市民聚集活動
  • 大規模集會及示威被徹底禁止,僅有少量流水式集會以及紀念活動有限度運作
  • 香港警隊以《公安條例》和《港區國安法》拘捕並起訴組織、參與及支持示威活動,或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的人士
  • 多名活躍參與示威活動人士逃至海外國家,部分人面臨多項不同控罪
  • 香港政治取態漸趨向兩極分化成黃圏和藍圏,並引申至民間經濟領域
  • 林鄭月娥政府及警隊支持度重挫
  • 台灣當局要求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但香港沒有法律允許港台司法協助,所以並不能執行移交逃犯
  • 台灣拒絕向陳同佳發出入台證,讓他仍未能到台灣自首

海外反應

根據內容修訂若干字詞,看大家對此的意見。-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2月29日 (二) 15:55 (UTC)[回复]

請留意原版本有以下被刪除和被更改:

  • 香港政府透過《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定的《禁止蒙面規例》在2019年10月生效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繞過香港立法會,單方面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刊憲生效
  • 部分支持運動人士以民間經濟方面繼續抗爭
  • 警權變相大幅擴張,抗爭派無力制衡
  • 部分港人出於恐懼政治混亂而移民,出現逃亡潮和送子女赴海外升學
  • 政府屢被質疑偏頗對待親政府分子以及示威者,司法系統也被質疑在《港區國安法》落實後偏頗處理抗爭人士以及親政府人士案件
  • 親共陣營藉《港區國安法》發動白色恐怖、文字獄,打壓市民,學界及民間經濟等社會領域
  • 政府只以武力、制度暴力強行壓制下,引發抗爭運動的連串社會問題,從未得到根本解決
  • 林鄭月娥、問責官員、政府民望長期低迷
  • 市民厭警、仇警情緒高漲,警隊近九成人不滿示威者
  • 沒有任何香港政府高層官員因問責而下台
  • 沒有警務人員因濫用暴力指控要面臨紀律處分或檢控
  • 政府藉口疫情取消2020年立法會選舉,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委任原議員非法續任至少一年,引申及後民主派議員取消資格、集體請辭
  • 香港政府與民選區議會議員對立尖銳化,部分地區行動和民生議題被政府禁止討論
  • 中港矛盾、對立、不信任加劇
  • 陳同佳仍未赴台投案,香港政府也被質疑漠視台灣當局以司法互助處理案件的要求
  • 獨立調查委員會至今未有成立

海外反應

  • 美國不再將香港視為有別於中國大陸之特別地區
  • 英國放寬和容許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居民自2021年起在英國居住6年後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
  • 加拿大政府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宣佈多項便利港人移居當地的措施
  • 多國給予部分示威者難民及政治庇護,並終止與香港的引渡條例

--Wpcpey留言2020年12月29日 (二) 16:13 (UTC)[回复]

關於731、831等悼念活動收錄的疑問

@Wpcpey為什麼這幾個條目中悼念活動不繼續收錄下去,而只在「反送中」過程收錄?而且寫得那麼詳細?有點反客為主了吧?--Sally Ng 007留言2020年12月12日 (六) 10:17 (UTC)[回复]

@Wpcpey既然閣下知道是什麼情況,為什麼閣下不接手,先在731、831的條目編輯?這裡才是應該詳細記錄的地方啊!--Sally Ng 007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3:23 (UTC)[回复]
我還以為會有其他人會接手,不知道是沒有,再次反映出維基人手嚴重不足,對相關議題敏感而不願貢獻的問題。--Wpcpey留言2020年12月16日 (三) 03:09 (UTC)[回复]

刪除中央政府成員的疑問

用戶Nickice聲稱是“爭議內容”,而刪去習近平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內容。這一部分有可靠來源(紐約時報,路透社,now新聞台等)也有提及都要刪除,但也沒有解釋原因。令人懷疑是維基百科正審查內容。--Wpcpey留言2020年12月23日 (三) 01:31 (UTC)[回复]

  • 我懷疑Wpcpey沒有清楚看完討論內容,討論一開始已寫(建議捲上再看一次)「加入習近平不合適,習近平從沒正式場合公開談及反修例內容故不應列入,按這標準特朗普都得列入。」 ,其次Wpcpey列出所謂可靠來源,包括now新聞台等其實都是引用同一路透社消息,所以只能算是一個來源,在沒法核實的情況下消息並不可靠,並且路透社已有4,000中國武警曾到港參與警方前線工作的前車可鑑之下,更證明引用消息準確度存疑。-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2月23日 (三) 12:21 (UTC)[回复]
  • 同意Wpcpey的意見:認為現行編輯情況無法得到有關指引的必要制約,部分新修下級指引等有所偏好而且未有持平審視不同來源,導致整體編輯之多方衡平出現嚴重問題,而本地也無法合理審視有關事宜。——約克客留言2020年12月24日 (四) 02:29 (UTC)[回复]
  • 目前相关来源仅停留在媒体分析,没有更确凿的证据直接证明。Nickice移除的做法正是确保百科全书的准确性、严谨性,不是Wpcpey所谓的“審查內容”。--DavidHuai1999Talk 2020年12月24日 (四) 03:03 (UTC)[回复]
同樣也有大量可靠來源提及特朗普、美國參議院、眾議院(及議員)和反修例運動相關的關係,要統一標準的話,infobox裏也應該包括這些。--【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2月25日 (五) 02:41 (UTC)[回复]
請Wpcpey回應。--【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1月5日 (二) 08:10 (UTC)[回复]

首段過程中重點內容被刪除

原本內文提及的“7月21日遊行後發生元朗襲擊事件,令示威者質疑警黑勾結。”,以及“8月31日,太子站襲擊事件被民眾批評是無差別攻擊市民”這也是基本的描述,談不上有爭議。而並非每一個讀者都知道10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日,有需要提及。Nickice連國慶日發生激烈示威也不可以提及“國慶”,是代表什麼呢?最後拘捕人士原本有提及“429人屬於18歲以下”,正反映這場運動有不少年輕人參與,有必要保留。

另外,特首林鄭月娥作為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重要人物,也是領導特區的人士,不明白為何不可以提及她的感受和看法。Nickice的刪除再次反映出明顯是自我審查內容和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Wpcpey留言2020年12月23日 (三) 01:31 (UTC)[回复]

  • 现就@Nickice移除的一些内容作出如下分析:
  1. “令示威者質疑警黑勾結”、“被民眾批評是無差別攻擊市民”属于偏向反方的主观观点,不适合夹杂在陈述客观事件的段落。
  2. 条目没有提到10月1日国庆节当天发生的反修例示威跟国庆节有何联系、与往常的反修例示威有何不同,故无需强调国庆节。
  3. 至于特首的观点,放入各方反映/评价章节更为合适。

--DavidHuai1999Talk 2020年12月23日 (三) 06:28 (UTC)[回复]

維基不是以黨或組織的觀點為中立,「繞過香港立法程序」並以此在香港直接設立不受管轄的國安公署都是事實陳述,與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也有衝突。[13] [14]--Uranus1781留言2020年12月31日 (四) 04:01 (UTC)[回复]
《基本法》第18條:「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基本法》第158條:「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你拿一些有明顯政治立場的人的意見說事並沒有說服力。--【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1月1日 (五) 22:17 (UTC)[回复]

吃瓜群众,路过看看--永恒之蓝留言2021年1月1日 (五) 16:37 (UTC)[回复]

WP:NPOV,這話等同特朗普繞過參眾兩院簽署行政命令,總統馬克龍繞過國會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把本來不需要的寫有,直接本地立法制定已經是陳述事件。來源上面說了就不再說。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1年1月2日 (六) 16:29 (UTC)[回复]
請Wpcepy回應上述各節的反駁!--【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1月7日 (四) 08:48 (UTC)[回复]
若Wpcpey或其他提出異議者再不給出上述講及的來源,本人將以日月星辰於2020年12月29日 (二) 15:55 (UTC)提出的版本取代現有資訊框內容。--【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1月9日 (六) 13:37 (UTC)[回复]

回應「繞過香港立法程序」的字眼問題: 根據1997年2月10日(星期三)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如某項擬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對香港會有實質影響,當局會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意見」。[15] 而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8年決定在附件三中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被香港政府認為,該法所規管的範圍在香港水域以外,對香港並沒有實質影響而沒有諮詢立法會。此次明顯對香港帶來實質影響的港區國安法只是經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意見後,便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於香港實施 [16] 。可見香港政府違反了之前對「如對香港會有實質影響,當局會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意見」的承諾。所以「繞過香港立法程序」、或是「繞過諮詢立法會」應保留在條目中。Djsoos留言2021年1月10日 (日) 05:34 (UTC)[回复]

  1. “根據第十八條,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決定對列於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時,先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政府的意見。第十八條又規定,列於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下述3個範疇的法律:(a)國防;(b)外交;及(c)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的法律。” 《国安法》属于国防范畴。
  2. “至於諮詢立法會的機制,時任政制事務局局長表示,如某項擬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對香港會有實質影響,當局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意見。”会并非一定,可见非承诺。
  3. “時任政制事務局局長在1999年2月1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回答同一項口頭質詢時表示,如果某條全國性法律有必要作本地化修改或適應才可在香港實施,該全國性法律便會透過本地立法方式實施;否則,便會以公布的方式實施該全國性法律。有時候,亦可在其後透過本地立法方式,配合某條全國性法律的實施。 ”

可见「繞過香港立法程序」或「繞過諮詢立法會」说法不成立。--MINQI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5:10 (UTC)[回复]

@Djsoos有三個疑問:
  1. 全國人大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列於《基本法》附件三時(非指本地立法時)是否有「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如有,「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是哪一個委員會?
  2. 殖民地時期的政制事務局局長是否能代表全國人大作出所謂「承諾」?
  3. 全國人大有沒有作出類似「承諾」?蓋因《基本法》第十八條僅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並無提及「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意見」,若全國人大有意作出類似「承諾」,為何在《基本法》文本中一字未提?
以上。--【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1月12日 (二) 20:29 (UTC)[回复]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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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港警拿「暴力事件」當理由 禁止港人周日辦遊行. 蘋果日報. 2020-01-17 [2020-11-05]. 
  4. ^ 【抗暴之戰】克警拖半月才禁3日後集會 遭彭官訓話:我噚晚先睇到上訴文件. 蘋果日報. 2019-10-31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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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前監警海外專家批國安法擴警權. 信報. 2020-06-12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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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元朗黑夜】區議會拒開會討論721襲擊 泛民斥包庇犯罪者. 香港01. 2019-08-02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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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721 襲擊警再拘一白衣人 累計拘施襲陣營 47 人僅起訴 8 人 非白衣者起訴率達五成. 立場新聞. 2020-09-10 [20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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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呂大樂:為什麼香港的社會運動不能轉化?. 端傳媒. 2020-06-22 [20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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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監警會去年接近 1500 宗須匯報投訴 僅 57 項指控獲證實  無毆打、捏造證據及恐嚇投訴成立. 立場新聞. 2020-12-09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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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陳同佳無處臨櫃申請赴台 內政部再自打臉 - 政治. 中時新聞網. [2020-12-22] (中文(臺灣)). 

郑渝高速铁路模版过于复杂

郑渝高速铁路的RDT如下:

郑州东动车所
京广-郑渝下行联络线
0
郑州东
郑渝高速铁路正线起点
京广-郑渝上行联络线
十八里河线路所
19.8
大关庄
39.4
郑州航空港
郑州航空港动车所
双洎河桥
75.8
长葛北
禹州隧道
97.7
禹州
颍河桥
136.6
郏县
北汝河桥
平顶山西动车停车场
159.3
平顶山西
沙河桥
189.8
拐河北(越行站)
拐河1号隧道
拐河2号隧道
拐河3号隧道
七峰山隧道
227.4
方城
白河桥
268.1
南阳机场南阳东
324.3
邓州东
襄阳东动车所
387.7
襄阳东
襄贵高速铁路贵阳北
呼南高速铁路南宁东
Right arrow
襄阳鹿门山汉江铁路大桥
上跨焦柳铁路洛湛铁路
Left arrow 月山 洛阳
柳州 湛江 Right arrow
上跨浩吉铁路Left arrow 浩勒报吉南 - 吉安 Right arrow
437.3
南漳
保康东隧道
499.4
保康县
保康隧道
罗家山隧道
537.8
神农架
新华隧道
兴山隧道
575
兴山
香炉坪隧道
巴东隧道
616.2
巴东
香树湾隧道
Up arrow 武局 —巫山隧道— 成局 Down arrow
663.6
巫山
小三峡隧道
干溪沟隧道
720.3
奉节
奉节隧道
783.1
云阳
天城隧道
万州北动车所
818.2
万州北
梁平南
忠县隧道
云龙
丰都隧道
垫江
长寿湖
长寿北
复盛
涪陵长江大桥
唐家沱
渝怀铁路
重庆北动车所
1065.7
重庆北
1109.4
重庆东
重庆东动车所
联络线往渝昆高速铁路
九龙坡

我对此的主张如下:

  1. 这个模版不应嵌入页面。这个模版超过了一般rdt的宽度,不适合放在infobox里,应该改为“T:郑渝高速铁路RDT”的形式;
  2. 这个模版需要立即修改。
    1. 作为郑渝高速铁路的线路图,图上显示的有郑机城际铁路京广高速铁路的细节,这不属于本线的范围,应该简略表示;
    2. 这个图上同时展示了作为本线组成部分的渝万高速铁路渝万城际铁路,原则上这样并没有问题,然而作者同时还详细地画出了重庆铁路枢纽内的其他线路、车站,且并不完全准确,这一问题需要立即更正;
    3. 鉴于重庆枢纽的复杂性,为了能在线路图的宽度和详细程度上达到平衡,这个线路图可能要打破常规,由3个分开的模版展示。

我理解原作者u:尤里的1994在这个模版上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也希望这位编者能进一步完善他的贡献。--Johnson.Xia讨论·贡献·成就2020年12月23日 (三) 21:30 (UTC)[回复]

User:Johnson.Xia,主要問題在於鄭渝高鐵有兩條路線走法,大大增加了繪製難度。--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0年12月24日 (四) 07:51 (UTC)[回复]
确实是,而且两条线路一西一东,中间“夹着”的是重庆枢纽“江西”的部分,也是最复杂的部分。--Johnson.Xia讨论·贡献·成就2020年12月24日 (四) 07:56 (UTC)[回复]

————————————::————————————
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先对各位争议比较小的郑州枢纽部分进行了调整,剔除了已经移除出国铁网络的郑许城际铁路机许断,补充郑登洛城际铁路。至于重庆枢纽部分,因过于复杂另作处理。——2021年1月28日 (四) 11:54 (UTC)尤里的1994留言

国际关系条目命名常规

原标题为:Wikipedia:国际关系专题/条目指引

方案一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 条目名称 ==

以下规则是为完善维基百科命名常规而设计,而非将其替代。简而言之,应使用最为通用的中文名称,通用度相近时官方名称优先。鉴于华语各地区译名往往不同,条目命名地域归属由编写者“先到先得”,并通过地区词转换解决译名差异问题。

请参阅:Wikipedia:命名常规

=== 具体两国关系条目命名 ===

  • 使用“<国名甲>与<国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具体两个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条目内容以两国各个时期的关系历史为主,如“”。
  • 使用“<国号甲>与<国号乙>关系”的格式命名具体两个国家的特定政权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条目内容以两国特定政权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关系为主,如“”。
  • 使用“<国号甲>与<国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一个国家特定政权甲与另一个国家乙的多个政权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作为甲对外关系史条目的拓展条目,如条目中国家乙仅涉及一个政权,应移动至“<国号甲>与<国号乙>关系”命名。
    • 不建议使用“<国名乙>与<国号甲>关系”的格式命名条目。

=== 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条目命名 ===

  • 使用“<国名甲>与<国际组织名乙>”的格式命名一个国家与其加入或曾经加入的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条目,如“中國與聯合國”。
  • 使用“<国号甲>与<国际组织名乙>”的格式命名一个国家的特定政权与其加入或曾经加入的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条目,如“”。
  • 使用“<国名甲>与<国际组织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一个国家与其从未未加入的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条目,如“”。
  • 使用“<国号甲>与<国际组织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一个国家的特定政权与其从未未加入的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条目,如“中華民國與歐洲聯盟關係”。

暂时想到的内容,大家讨论一下--苞米(☎)💴 2021年1月1日 (五) 01:57 (UTC)[回复]

方案二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 条目名称 ==

以下规则是为完善维基百科命名常规而设计,而非将其替代。简而言之,应使用最为通用的中文名称,通用度相近时官方名称优先。鉴于华语各地区译名往往不同,条目命名地域归属由编写者“先到先得”,并通过地区词转换解决译名差异问题。

请参阅:Wikipedia:命名常规

=== 两个实体之间国际关系条目命名的基本原则 ===

  • 本文所谓“实体”包括但不限于:某国的特定行政区划或人文区划(以下简称地方),主权国家、有限承认国家(以下称国家),由多国组成的世界分区或多国集合(以下称多国集合),区域性或全球性国际组织等;
  • 两个实体之间用“与”作为连接词;
  • 成员国或地区与其加入或曾经加入的国际组织的关系,地方、国家与其所在多国集合的关系,条目命名不加“关系”为后缀,其他条目均加“关系”为后缀。
  • 条目命名中双方的先后顺序,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 地方<国家<世界分区、多国集合和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全球性国际组织;
    • 以国名代表一个国家的各个时期,以国号代表该国的特定政权,命名先后顺序上国号先于国名;
    • 同等级双边关系中,中文地区先于其他地区;
    • 其他情况根据编辑者创建的情况“先到先得”或经包括创建者在内的编辑者讨论达成共识后移动。

方案一过于啰嗦,重新整理为方案二。--苞米(☎)💴 2021年1月1日 (五) 07:11 (UTC)[回复]

我有一個提議:將方案一「具體兩國關係條目命名」和「國家與國際組織關係條目命名」的內容當成方案二「兩個實體之間國際關係條目命名的基本原則」的例子,以便理解,但表達方式可能要更改。另外,我建議這部分應升格為子命名常規,具方針格。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04:21 (UTC)[回复]
我先寫一個草稿出來: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1:49 (UTC)[回复]
@Baomi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4:05 (UTC)[回复]
同意您的建议,阁下先改吧直接--苞米(☎)💴 2021年1月4日 (一) 06:30 (UTC)[回复]

@Baomi你現在意思是以政權為主做拆分嗎?假如我要寫德國,那是德國與xx國關係,還是要寫德意志共和國與xx國關係,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與xx國關係--嗎?德國政權官方名稱並不一樣,比如早期德意志共和國是German Republic,現在德國的官方政權名稱是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見 [17]但是他們都是德國German,就像一台車子換人開,所以如果寫成「德國與聯合國」的關係這種的算很正常吧,難道都要用政權不同分開,也太累了吧懶惰的一條魚留言2021年1月10日 (日) 08:32 (UTC)[回复]

說白了,就是如果雙方或某方是國家或地區,不理雙方關係等級如何,雙方或某方是不是有限承認國家,一律改作「XX與XX關係」而不再用「XX-XX關係」;某方如果是一個組織,就一律改作「XX與XX」,對吧 ?--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08:32 (UTC)[回复]

草案中,建議加上例子。--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08:49 (UTC)[回复]
  • (-)傾向反對國際組織的部分,也用「某某與某某關係」不好嗎?又,若這樣做區別,和當初建交國家用「-」、未建交國家用「與」一樣,有分類原創研究的嫌疑。「中國與聯合國」這類標題是歷史遺留,不應反套用至其他條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4日 (一) 10:25 (UTC)[回复]
@Ericliu1912Comrade John已增補實例。在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開了A、B、C三個版本:A是Baomi原版,B是國/地與組織關係全部加「關係」後綴,C是國/地與組織關係全部不加「關係」後綴。(個人傾向C)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01:02 (UTC)[回复]
另增列「國家與地方關係條目命名」、「兩地關係條目命名」兩部,還請覆查。@Baomi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01:39 (UTC)[回复]

我觉得“XX與XX關係”的前后两方应该是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关系的,因此不应存在“中国与东亚关系”、“葡萄牙与葡语国家关系”之类的命名。所以支持全部不加“关系”,或者仅前后两方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关系的加“关系”,如“中华民国与欧洲联盟关系”--苞米(☎)💴 2021年1月5日 (二) 10:11 (UTC)[回复]

「XX與XX關係」本身不存在包含與被包含關係,這是為了舍難取易,使用英維命名法去命名外交條目,國家先後次序取決於國家的英文字母,這反而是公允的做法。--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10:37 (UTC)[回复]
不認同完全照搬英文維基百科的做法,有時候這樣命名並不符合實際用語習慣。(其實國家先後次序取決於國家的英文字母根本不是英文維基百科的做法,如「en:Roman–Iranian relations」,即使論及「Italy」,字母順序仍然後於「Iran」。)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13:54 (UTC)[回复]
如果大家沒意見,我日內會搬運方案C過去方針版。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13:58 (UTC)[回复]
  • 支持方案B。反對任何關於標題的原創研究。中國這個國家與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的關係,當然叫做「中國與聯合國(的)關係」,不然要叫做什麼?另外,近期本地在討論要用「-」還是「與」的事情還沒定案,換個角度想,「-」和「與」等價,「中國與聯合國」事實上相當於「中國-聯合國」(換成英維場合就是「China–United Nations」),那relation的意思都沒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5日 (二) 14:18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認為Baomi的「不應存在『中國與東亞關係』、『葡萄牙與葡語國家關係』之類的命名」論點合理,我請求你就此點的回應。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1:33 (UTC)[回复]
「東亞」、「葡語國家」都是鬆散的分類或地域概念,而聯合國是正式的國際組織,並不只是一堆國家集合起來的「統稱」,其自身也有獨立於各國運作的組織架構,我不認為描述一個國家與國際組織作為一個實體的關係涉及什麼「包不包含」的問題。而且說真的,標題這種事沒必要搞那麼複雜吧,還去原創研究「有沒有包含」的差別,死摳字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6日 (三) 03:45 (UTC)[回复]
@Baomi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5:57 (UTC)[回复]
(個人意見:「-」和「與」不完全等價。)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1:35 (UTC)[回复]
上面说到同等级双边关系中,中文地区先于其他地区;那么新加坡和中国的关系,应该是新加坡在前还是中国在前?非中文地区的又谁在前谁在后?比如葡萄牙和英国的关系,哪个在前哪个在后?我不太清楚在国际关系和外交当中,是如何务实处理这个问题的?我们能否参照?
此外,像“地方<国家<世界分区、多国集合和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全球性国际组织;”的约定,如此约定的依据是什么?可有可靠来源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6日 (三) 01:57 (UTC)[回复]
@Shizhao(1)「其他情況根據編輯者創建的情況『先到先得』或經包括創建者在內的編輯者討論達成共識後移動」,走「先到先得」規則。(2)大概是沿襲英文維基百科的做法(英文上的一般處理),另一方面這也是中文維基百科相關條目現時的處理方法。成文規則除了可以是推翻既有不成文規則的合理依據,也可以是對既有不成文規則的總結,就這點而言,這次的情況是後者。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00 (UTC)[回复]
问题在于先到先得用在这里是否恰当?还是没人说在相关领域中学术上和务实上是否存在类似的惯例或方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6日 (三) 06:47 (UTC)[回复]
@Shizhao如果是英文的話,基本上是用英文字母排序,但是反套到中文似乎不太行得通。中文慣常將「中國」置前。大部分雙邊關係條目無關「中國」,依「先到先得」規則其實等同於維持現時的排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7:07 (UTC)[回复]
但是反套到中文似乎不太行得通,意思是 ? 是否搞筆劃多少決定順序才行得通 ? 英文字母排序,是簡易、公允而廣泛應用的做法,無謂大改。建議只改「中國」相關條目。話說「-」和「與」,其他用戶的意見是 ?--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6日 (三) 08:09 (UTC)[回复]
(本案若通過,應暫緩實施,直至社群就雙邊關係條目使用連字元的問題得出共識為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6日 (三) 10:02 (UTC)[回复]
对于连接词我支持统一为同一个格式,在“与”和“-”,倾向于用“与”,更符合中文习惯。--苞米(☎)💴 2021年1月6日 (三) 13:14 (UTC)[回复]
@Comrade John「中美關係」常用於「美中關係」,但字母排序上「美國」(A)先於「中國」(C)。這種情況下不能反套。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45 (UTC)[回复]
所以建議只改「中國」相關條目,其他非「中國」相關,一律不改。--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7日 (四) 07:42 (UTC)[回复]
就是這樣才萬萬不可。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8:05 (UTC)[回复]
美国(US)字母排序是U不是A。——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7日 (四) 10:52 (UTC)[回复]
那我換阿富汗為例好了,阿富汗肯定是A。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14:32 (UTC)[回复]

建议对连接词、次序、是否要有“关系”分开讨论。--苞米(☎)💴 2021年1月6日 (三) 13:19 (UTC)[回复]

@Baomi這種情況下是不是適宜轉方針版?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48 (UTC)[回复]
@Koala009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14:42 (UTC)[回复]
我認為,雙方是國家的外交條目的命名次序根本不存在爭議,反正現時不成文做法是「中國」行先,其寫入草案,這不是區別對待是甚麼 ? 既然「中國」可以行先,為甚麼其他雙方是國家的外交條目的命名次序不可以一律以英文字母排序,並寫入草案 ? 大家區別對待,公平。--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7日 (四) 18:03 (UTC)[回复]
@Comrade John有爭議。「美日」、「美韓」抑或「日美」、「韓美」?「英澳」抑或「澳英」?英文字母排序的話支持後者,但中文常用習慣的話支持前者。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3:22 (UTC)[回复]
不针对上面这些简称,就针对“中X”,耍得一手好双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2日 (五) 10:54 (UTC)[回复]
我請你發言時尊重其他人。我上面的發言一直都是在説國家排列順序,我完全不明白為何會有人會想到完全另一邊不相干的事情?(好,是我沒解釋清楚,現在我在下面解釋了,請你收回這句與實情不符的留言。)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14:13 (UTC)[回复]

說明一下國際關係概念

抱歉開一新段,但是這裡要說明一下X-Y關係。這套內容只適用於現時存在的國家/地區/跨國組織等等。反正這是一套概念,自然會有例外(不外乎是簡稱的諧音問題)。


*在某個語言除非已經出現問題性的稱呼或有不好的含義,否則將不會修改*

首先:如果是兩個實體使用同一套文字系統(語言)(包括英文)的話,兩個實體在任何*語言先後次序是根隨該系統的排序分出先後次序。 (例如:中國-新加坡關係)(兩國均使用中文為官方語言)

當如果: 其中一個國家(X)使用英文(為官方語言)而另一國家(Y)使用其他文字系統(C)為官方語言的時候,在英文及非C語言時,兩國關係的描述為X-Y關係,而C語言則是Y-X關係。(US-China relations / 中美關係)

而又當:

兩國官方語言皆非英文且不相同(X國用Y語言而Z國用A語言),則於Y語言的關係描述為X-Z關係而A語言則描述為Z-X關係。在其他語言時,則以兩國的英文排序為準

(法國-印尼關係/France-Indonesia relations)


就那樣,所以基本上中國為先的原因只是因為命名慣例而已。--1233 T / C 2021年1月29日 (五) 06:33 (UTC)[回复]

社群意見諮詢

由於上面的討論對國際關係條目命名用詞問題無解,我認為有必要尋求更廣泛的社群意見。我這裏會開幾個問題,尋求大家的回答。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16 (UTC) 以下是社群意見諮詢的問題:[回复]

  1. 你認為兩個實體(「實體」的定義見此;下同)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應該使用甚麼字詞或標點符號連接?【例如:用「-」(全形)連接、用「-」(半形)連接、用「與」作為連接詞、用「和」作為連接詞、用「及」作為連接詞;實際回應不限以上選項】
  2. 你認為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兩個國家的先後排序應依從甚麼規則?【例如:依據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依據國家名稱中文筆劃排序、中文圈國家置前、其他的特定優先順序、完全跟隨先到先得原則;實際回應不限以上選項】
  3. 你認為國家與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是否應該(在特定情況下)加上「關係」二字?【其中三種情況見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所列出的A、B、C版本;實際回應不限該三個版本】
  4. 你認為兩個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是否應該(在特定情況下)加上「關係」二字?【其中三種情況見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所列出的A、B、C版本;實際回應不限該三個版本】

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33 (UTC)[回复]

@BaomiEricliu1912Comrade JohnShizhaoKoala009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40 (UTC)[回复]
加ping三個:@BillytanghhTp0910人人生來平等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42 (UTC)[回复]
我主力編輯和管理外交模板的,所以:
  1. 一律用「-」(全形),現有使用「與」的,一律轉用「-」,不知道為甚麼當年有「雙方或某方是未建交或有限承認國家就用「與」」這個不成文規定。
  2. 中國行先,其他依據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
  3. 不加上「關係」二字。
  4. 不加上「關係」二字。--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08:49 (UTC)[回复]
  • 1.用“与”,“及”和“和”都稍有歧义,“和”在加入“的”时才可行,连接号感觉很难输入(只能复制粘贴)、不常见。2.情感上中文圈习惯顺序优先,中立性+情感层面中文笔划优先,绝对中立角度标准英文名字母排序,先到先得感觉不妥、最无奈且最混乱的选择。3和4,例子太多没看懂,个人认为不必强求“关系”,没有这二字更容易撰写全面的概述性条目,必要时再拆分。--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08:55 (UTC)[回复]
我自己也做一個樣板好了,不過我下面的回應確實都是我自己的真實意見,也讓大家參考一下:
  1. 優先推薦用「與」作為連接詞,不過只要是和「與」同義的單字連接詞我認為都可以,只要最後有一個統一樣式就可以。
  2. 我自己留意到的常用語習慣是:中>英>美>法>德>日>韓>俄>荷(第一組)、中>英>美>法>德>意>奧>匈(第二組)、中>英>美>墨>加(第三組)、中>英>美>澳>紐>印(第四組)。我建議應該參照實際常用排序進行排序的規定,例如上述四組。如果不可行的話,僅規定中文圈優先也可以,但感覺可能會和常用名稱有一定程度的偏離。其他情況下用英文字母排序。
  3. 個人推薦C版本。
  4. 個人推薦C版本。
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9:07 (UTC)[回复]
一、一律用「-」;二、沒啥意見,但希望最終方案不要過度原創研究;三、國際關係條目,無論兩造是國家還是國際組織,一律以「關係」結尾,沒有必要對國際組織差別對待。「中國與聯合國」這類標題是歷史殘留,應予修正。四、目前還沒看過這類條目出現,暫不予置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0日 (三) 09:09 (UTC)[回复]
僅回答1、2:
  1. 建議統一使用「-」(全形);
  2. 全部依據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以世界政區索引所列的英文簡稱為準),停止「中國」先行的「中國中心」做法。中文圈國家置前亦不可取,這只是將現行的「中國中心」變成「中文圈中心」而已。部分用戶不可以因為自己是(或自認為是)中國人而堅持所有「XX-中國關係」以「中國」行先。
以上。-- CRHK128  無限連任 2021年1月20日 (三) 09:11 (UTC)[回复]
(!)意見:太复杂,没看懂。首先请解释一下是否废除“中X关系”的命名,再请解释一下“中国-X关系”条目中中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国历史上所有政权。另,如果不以中国当先而以国家名称英文字母顺序排列,那么我必然反对到底。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不是英文维基百科,不以中国为先那请去其他百科,谢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0日 (三) 11:23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1)這次擬議確實是打算废除“中X关系”的簡稱式命名。(2)“中国-X关系”条目中「中国」指的中国历史上所有政权,請自行點入草案頁面。若草案通過,僅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另一國關係的條目應行移動標題。(3)注意:中文維基百科有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編者,馬來西亞和新加坡肯定不屬於任何意義上的「中國」,請留意閣下的發言的地域中心問題,以及對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編者的冒犯的可能性。不過,這並不代表我反對以常用語進行排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4:43 (UTC)[回复]
@痛心疾首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4:48 (UTC)[回复]
(-)反对,虽然目前没有统一但未必就要统一。我也极度厌恶篡改共识的做法。更反对裹挟共识故意形成两个中国的腔调。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1:40 (UTC)[回复]
提案頁的連結我都給了,請你自己先看一次提案,不要沒看提案就來擾亂社群討論,還有這提案一開始是Baomi提出的,我不相信他有如此用心。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4:43 (UTC)[回复]
  • 根據自身習慣建議,
  1. 一律使用「-」。
  2. 中國在前(畢竟習慣查詢先打中國),其他按先到先得。
  3. 全部以「關係」作結。
  4. 同Eric,還尚未遇見這種條目,不做評論。--人人生來平等歡慶維基百科廿周歲✨ 2021年1月20日 (三) 12:38 (UTC)[回复]
  • 仅代表我自己现在的意见,仅
  1. 统一就好,现行的“-”和“与”统一为一个就可以。
  2. 中文中有明显顺序偏好的应当遵从(比如中国优先),其他先到先得。
  3. 暂时没想好
  4. 暂时没想好--苞米(☎)💴 2021年1月20日 (三) 13:10 (UTC)[回复]
  • 我建議:
  1. 用「與」連結(這裡是中維、按搜尋習慣),但不反對「-」。
  2. 兩岸四地的一律在前(同上),其他的倒沒意見,看得懂就好。
  3. 加「關係」,中國與聯合國應比照加「關係」。
  4. 加「關係」,同類型條目名稱應一致。--Tp091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3:22 (UTC)[回复]
  • 首先,我需要指出,我对苏州宇文宙武抱有同样的疑问。“中国-××关系”条目中,中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国历史上所有政权?个人实际上倾向于后者。
    其次,在没有类似争议的条目中,我建议
  1. 以“-”或“与”连接,现时实际建交是“-”,未建交则为“与”。
  2. 两国(地区)间关系以英文或拼音首字序排列;国家(地区)与国际组织关系则是成员国(地区)在前、国际组织在后。
  3. 全部以关系二字作结。--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0日 (三) 13:34 (UTC)[回复]
  • (!)意見:上面提到「中國」的範圍問題,在「序文」中加以說明即可(現在就是。且既然是「中國」,那一定是包括歷朝歷代)。但兩岸已有各自的雙邊關係條目,「中國」宜只收錄「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否則條目內容與時間序會過於繁雜,也容易造成意識形態的編輯戰。--Tp091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4:01 (UTC)[回复]
中國先行會有地域中心的問題,頂多當作默契,絕對不適合寫進方針裡面。我有個提議,不妨參考分類的排序方式,以國名的中文羅馬拼音為排序,這樣至少有一個中立客觀的標準。(雖然我覺得先到先得就好了,爭論這個真的很浪費社群能量,而且之後還要一一去改)---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5:46 (UTC)[回复]
中不是z嗎,這樣中字輩國家會幾乎全部排在後面⋯⋯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1日 (四) 01:38 (UTC)[回复]
@Ericliu1912誰擺在前後怎麼說都不應該是前提,避免地域中心原則才應該是前提。不然用建國或復國時間排序也可以阿(雖然很難認定),只要能夠提出一個客觀的標準即可。---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02:06 (UTC)[回复]
非常同意您的看法。無論是英文字母排序、中文筆劃排序、漢語羅馬字排序,以至您提到的建國/復國時間我覺得都可以,總之要有一個客觀的標準,而並非不分青紅皂白地堅持一律以「中國」行先。您的意見比起上方某些堅持「中國」行先的用戶要好得多。-- CRHK128  無限連任 2021年1月21日 (四) 05:12 (UTC)[回复]

(!)意見:國家先後排序要是採用中文筆劃排序或漢語羅馬字或漢語拼音或Sanmosa排序的,建議製成全世界百多個國家的筆劃數量、漢語羅馬字、漢語拼音和該排序方式的列表,讓人快速查閱。在我看來,英文字母排序,簡易、廣泛使用且行之有效,其他排序方法與英文字母排序相比,難懂、少人使用,而且效能存疑,徒增混亂。--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08:59 (UTC)[回复]

同意。最好當然是按英文字母排序。-- CRHK128  無限連任 2021年1月21日 (四) 10:44 (UTC)[回复]
如果英文首字母排序,全称时还好,简称可能与很多人习惯不同,难免令人联想有先后之选。如“美国-中国关系”,“美中关系”、“日中关系”,香港與美國關係以美关系港台关系。--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11:16 (UTC)[回复]
不好意思,既然上面已经有人回应了要废除“中X关系”条目命名,却不针对“美X关系”之类的简称条目,那我只能表示(-)反对。——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2日 (五) 10:51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Baomi痛心疾首人人生来平等Tp0910各位不要浪费时间了,既然上面有人耍双标,那么我觉得没什么好谈的,就维持现状挺好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2日 (五) 11:01 (UTC)[回复]
附议。--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2日 (五) 11:03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痛心疾首不好意思,沒説清楚,是所有簡稱都會停用,不是只有“中”相關的。草案如果通過的話,效力如此。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14:10 (UTC)[回复]
停用简称没有道理,依然反对。——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3:26 (UTC)[回复]
我在下面已經非常清楚解釋使用簡稱會引發的問題與你的論點的謬誤所在了,我不會再重複解釋。如果你繼續選擇視而不見,那我也沒辦法,反正“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我會自己判斷意見的正確性與合理性的。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4 (UTC)[回复]

建议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讨论,都捆绑着不好判断。--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02:37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蘇州君有點過度解釋了,也對討論帶有太多自訂的前提了,這樣討論只會激化,可能很難有實質進展。我覺得這個討論從頭到尾都很清楚,就是要統一雙邊關係的命名,所以只要通過了,不論「中X關係」、「美X關係」都會修改,Sanmosa君會那樣回單純只是因為你這樣問。「非中國行先必定反對到底,因為這是中文維基百科」這個前提更是不太合理,畢竟不管怎麼說我們都有一個「避免地域中心」的方針在上頭,編者和讀者也不是全部都來自中國,而且英文版也沒有「英語系國家」行先的作法[18]。在討論時,最好還是先確定哪些是必須遵守的前提(例如方針、五大支柱),哪些是個人的意向(例如「中國優先」、「中文地區優先」),才有討論的空間,否則大家都帶著自訂的前提來討論,基本上就是不可能會有結果。---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4:21 (UTC)[回复]
@Koala0090我没有过度解释,反而是Sanmosa上蹿下跳,没事找事,你没看到他在客栈各个版面遇见一点小问题就要为社群立规矩?哪儿那么多规矩?现有的规则方针完全可以应付,新立规矩完全是浪费社群资源,其真实想法是什么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我就不多说了。至于我所说的“非中国行先必定反对到底,因为这是中文维基百科”这个前提是因为在中文世界,必然是以中国先行为主,完全符合命名常规的第一条“最常用名称”原则,所以这不是什么不合理的前提,对于使用简体名称同样如此。打个比方,“中美关系”的使用在中文世界绝对比“中国-美国关系”“美国-中国关系”或“中国与美国关系”等常用得多,但你们制定的这个规则却要废除“中美关系”的用法,或者把美国放在中国前面,你们自己觉得合理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3:42 (UTC)[回复]
  1. 「在中文世界,必然是以中国先行为主」可能事實如此,但即使最終採用常用用法作為原則,我自己認為「中國行先」這種明顯有地域中心疑慮的仍然不應該寫在方針中,頂多個案處理。因為「避免地域中心」這個前提,本來就會犧牲一些常用用法。例如在中國,也許大家都知道「黨」就是代表「中國共產黨」,「我國」、「祖國」的用法也很常用,在維基百科就是不應該直接這樣使用,更不可以直接將他定入方針中。
  2. 至於需不需要這些法規的問題,隨著雙邊關係的條目增加,我認為也是時候討論一下統一格式了。統一後的格式可能相對來說沒那麼常用,但利用重定向的方式也可以彌補搜尋上的困難,倒是不用太擔心。
  3. 也不必一直說「你們」,我並沒有參與過過這個政策的制定,只能說有發表過幾次自己的看法罷了。只要結果符合方針,我沒有太多意見。
---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49 (UTC)[回复]
我没说“中国先行”要写入规则,我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因为按照现行规则执行下的事实就是如此。“避免地域中心”只规定行文,并不规定条目命名,条目命名一向以“命名常规”为唯一标准,这个问题我早就说过,在此不再赘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2 (UTC)[回复]
(1)這一點都不是“小問題”。現在的命名和條目性質類別會產生「中國」代表的爭議(因為相關國際關係條目的性質未有被清楚界定:究竟是兩個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兩個國家的特定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還是一個國家特定政權甲與另一個國家乙的多個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根據WP:PB,對於台灣海峽兩岸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界定各類國際關係條目的性質,並且按照其性質厘定其應使用的命名。(2)我認為你這個理由總結成“常用語優先”似乎比較好一些,像DavidHuai1999的意見應該是跟你差不多的,但是我個人反而是很認同他的見解的。(3)我們現在討論的是立一個新的子命名常規。在實際執行上,子命名常規的優先性高於母命名常規(就如同子關注度指引的優先性高於通用關注度指引),所以如果另有共識認為不應在特定領域使用簡稱,那適用於相關領域的子命名常規可以作出相反的規定,並取代母命名常規在相關範圍的效力,因此“停用簡稱不符合命名常規”在此並不是合理的反對理由。@蘇州宇文宙武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54 (UTC)[回复]
第一,请不要再@我,我不喜欢你@我。第二,相关问题我在下面和之前已经反复阐述低唱,重复问题不再赘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2 (UTC)[回复]
很好,原來我們兩個都分別向對方放狠話了。雖然這不是我樂見的,但這也是我預期之内的結果。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6 (UTC)[回复]

关于连接词/符号

对于连接词较为没有争议,现整理大家的意见如下,

方案 支持或倾向该方案者
一律用「-」 Comrade JohnEric LiuCRHK128人人生來平等Koala0090
一律用「與」 YFdyh000SanmosaTp0910
两者均可,但要统一 Baomi
“-”或“与” 痛心疾首

我觉得可以先把这个给定一下。--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02:37 (UTC)[回复]

同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09:06 (UTC)[回复]

鉴于现状是就使用了「-」和「與」两种连接方式,而且也没有谁特别提出非要使用“和”、“及”、“-”、“—”等方式,以下讨论就限于“-”和“与”应该没有问题。上面有人提到“-”不方便输入的缺点和“与”更符合中文习惯的优点,请@Comrade JohnEricliu1912CRHK128人人生來平等也说一下,倾向“-”的理由?--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13:42 (UTC)[回复]

我是編輯、管理外交模板的。現行大部份外交條目是用“-”的。改行“与”,涉及大量移動和修改,令我的工作量大增。對於模板,尤其是藍鏈,是不容許有重定向的。除了大量的工作量,我看不出整個統一命名常規的提案有甚麼好處。--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3:52 (UTC)[回复]
國家外交模板有207個,內有很多“-”的藍綠鏈和歷史遺留,因為中國爭議而要全改 ? 請體諒一下模板編輯者的辛酸。--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3:58 (UTC)[回复]
講白了,任何一個大改,對模板的影響是巨大的,請各位三思。--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10 (UTC)[回复]
@Comrade John约翰君,我原本就是这个意思,维持现状挺好的,没有必要浪费社群精力。尤其是在中国相关国际关系条目已经有了之前的共识的情况下,重新立规则那是瞎折腾。——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0 (UTC)[回复]
沒有,在我之前的檢查下,之前根本沒有所謂的“共識”,這完全只是單方面的操作。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3 (UTC)[回复]
当初讨论得出现在的共识时你并不在,不会因为你现在反对而推翻当初的共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6 (UTC)[回复]
Template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关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双边关系相关的条目名称的统一问题那裏到最後只有投票,然後那個方案還要是沒有通過的,因此當時的相關操作我認為並不可能具備任何共識,而只是單方面的操作。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8 (UTC)[回复]
這就是不成文規定的岀現。雖不知道為甚麼當年有「雙方或某方是未建交或有限承認國家就用「與」」等不成文規定,但不成文規定反而更似共識。--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5:25 (UTC)[回复]
与此同时规定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知道“-”的使用经过讨论、长期存在,但个人不认可它的使用具有明显优势和广泛共识,可能是个权宜之计。--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8:06 (UTC)[回复]

除了阁下说的现状的问题,还有其他原因吗?--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14:13 (UTC)[回复]

「-」在外交條目周圍都是,利於複製貼上。只能說做模板和做條目是兩個世界,誰也說服不了誰。--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34 (UTC)[回复]
那如果用“與”的話,那我豈不是連輸入時複製貼上的功夫都能省去嗎(假設我完全打字)?而且即使是複製貼上,論整個條目名的話,複製貼上兩者的功夫其實是一樣的。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45 (UTC)[回复]
是的,一樣的,只是做的功夫是否在閣下身上而已……--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57 (UTC)[回复]
提交BOT工作不就行了嗎?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0 (UTC)[回复]
@Baomi我想來個小表態:雖然我個人非常推薦使用「與」,但是我個人並不反對統一成「-」,以照顧部分國家名稱比較complex的國家。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41 (UTC)[回复]
那就国名中带有“与”(或者也考虑其他连接词,如“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千里達及托巴哥”)的用「-」,其他一律用“与”,视为本次讨论的共识。但已创建的条目暂时先不处理,等机器人或者其他途径解决了模板问题再处理,未来新建条目已此次共识为准。不知各位意下如何?--苞米(☎)💴 2021年1月27日 (三) 08:32 (UTC)[回复]
我現在能不能提議就此點再從長計議?因為我一開始是沒有考慮到國名用詞的問題的。我建議重新ping建議一律用「與」且未有就國名用詞的問題一點回應的用戶重新檢視其意見。另一方面,我看到現在的情況變成建議一律用「-」的用戶比較多,結論可能會有所更改。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12 (UTC)[回复]
「那就國名中帶有「與」(或者也考慮其他連接詞,如「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用「-」,其他一律用「與」,視為本次討論的共識。」,這使得命名更複雜的同時,且可能帶有原創研究。要麼一律用「-」,要麼一律用「與」。--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9:07 (UTC)[回复]
@YFdyh000Comrade JohnSanmosa人人生來平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为例,官方并不避讳,此前的条目命名“中華民國與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關係”也不避讳,两国间的连接词与国家专名中的连接词一样,要不我们就统一用“与”,怎么样--苞米(☎)💴 2021年1月31日 (日) 13:41 (UTC)[回复]
我的意見是不要大改。如有用戶堅持該不成文規定,我也無所謂。--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3:52 (UTC)[回复]

关于简称

@Baomi我觉得应该先讨论简称问题,因为简称是最常用的,停用简称不符合命名常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3:29 (UTC)[回复]
我是支持完全停用簡稱的(可以當成重定向或消歧義)。如果按照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的設定,兩個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兩個國家的特定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一個國家特定政權甲與另一個國家乙的多個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三者是不同的,理論上可以分立子條目,在分立子條目以前,“中X關係”會是重定向,在分立子條目以後,由於會產生“中國”代表的爭議,根據WP:PB,“中X關係”應為消歧義。另一方面,子命名常規的優先性高於母命名常規,所以如果另有共識認為不應在特定領域使用簡稱,那適用於相關領域的子命名常規可以作出相反的規定,並取代母命名常規在相關範圍的效力,因此“停用簡稱不符合命名常規”在此並不是合理的理由。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42 (UTC)[回复]
这个问题我之前早就说过了,在命名常规修改之前,任何命名不应越过第一条“使用最常用名称”原则,我已经不想重复了。你如果要越过这条原则,那不好意思,我只能反对到底,没有商量。如果这个问题谈不妥,那我不介意完全反对全部提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4:55 (UTC)[回复]
不,你現在無疑就是意圖把“使用常用名稱”與“防止歧義”這兩個互不衝突的命名原則塑造對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59 (UTC)[回复]
“使用常用名称”与“防止歧义”本来就有先后,对立时以前者为准,不然就不会有这么多主条目消歧义的方式。你就不要没事找事来碰瓷了,在我这里行不通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7 (UTC)[回复]
不,在我理解中兩者是相等地位的,不存在誰先誰後。先後的判別已經由“命名原則”與“主要命名慣例”等屬性給予。新版命名常規通過時我也還在討論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2 (UTC)[回复]

先后顺序

就上述社群意見諮詢的問題,問題1已經有匯總表在上方,所以不另行列出。以下是問題2、3、4的匯總表: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15 (UTC)[回复]

@Sanmosa问题2和之后的两个问题相关性不大,我把您的留言拆分了一下段落,如果觉得不合适请回退--苞米(☎)💴 2021年1月27日 (三) 08:44 (UTC)[回复]
這個拆分我覺得可以,先感謝。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08 (UTC)[回复]
  • 問題2:你認為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兩個國家的先後排序應依從甚麼規則?【例如:依據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依據國家名稱中文筆劃排序、中文圈國家置前、其他的特定優先順序、完全跟隨先到先得原則;實際回應不限以上選項】
處理方法\情境 (a) (b)
(I) Comrade JohnYFdyh000(情感上)、Sanmosa蘇州宇文宙武人人生來平等BaomiTp0910DavidHuai1999 (不適用)
(II) Sanmosa[1]Baomi[2]DavidHuai1999[3]
(III) YFdyh000(絕對中立角度)、CRHK128痛心疾首Temp3600Koala0090(只要有客觀排序依據即可,未必要是英文字首) Comrade JohnYFdyh000CRHK128痛心疾首Temp3600Koala0090(只要有客觀排序依據即可)
(IV) Koala0090 Koala0090
情境:
(a):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
(b):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
處理方法:
(I):「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
(II):依照中文用語中的常用排序
(III):依照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
(IV):先到先得

参考資料

  1. ^ 如果中文用語中並無如此常用排序,其情況如同(III)。
  2. ^ 如果中文用語中並無如此常用排序,其情況如同(IV)。
  3. ^ 未説明如果中文用語中並無如此常用排序時情況如何。
  • 以下是對問題2的回答情況的總結:大多數用戶同意在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較多用戶同意在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應依照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因此,建議在常用語排序優先以及中文使用慣性的前提下,容許在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而其他情況下一概取決於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25 (UTC)[回复]
  • (!)意見:理論上(I)絕對違反WP:BIAS,不應該列為選項,就算最後決定使用「常用名稱」作為排序而導致一樣的結果,也不可以因此明文這樣書寫。----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05:43 (UTC)[回复]
    @Koala0090CRHK128然而在情境(a)之下,若依照處理方法(II)(即依照中文用語中的常用排序),其效果等同於依照處理方法(I),差異在於出發點不同,因此在考慮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前提下,我認為明文確定「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並非不可行,但必須同時在條文中説明此舉單純是出於常用語排序優先以及中文使用慣性的緣故,而不是地緣政治因素的緣故,我相信這樣已經足夠符合避免地域中心方針。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06 (UTC)[回复]
    如果條文寫明「中國-XX關係」的命名排序是僅出於常用語排序及中文慣性的話,那我也會支持的(雖然我個人而言始終對「中國」先行有保留就是了)。-- CRHK128  無限連任 2021年1月27日 (三) 12:22 (UTC)[回复]
    如果你們聲稱的「常用原則」具有客觀性,且有信心根據此原則能夠達到「中國先行」這件事情,為什麼還需要畫蛇添足地,加上可能違反方針的語句呢?先聲明我並不反對使用常用命名,但我認為(I)的內容寫進明文極度不妥,單純(II)難道不能接受嗎?--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15 (UTC)[回复]
    @Koala0090問題在於社羣更傾向在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應依照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而不考慮中文用語中的常用排序,因此技術上不能完全應用(II),也因此必須要特別限定(I/II)的適用範圍。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5:14 (UTC)[回复]
    @Sanmosa
    1. 「社羣更傾向在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應依照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而不考慮中文用語中的常用排序」我目前還沒有看到這個共識。
    2. 「因此技術上不能完全應用(II)」 恩,閣下不是已經將兩個狀況分開了嗎?如果採用(II)就是使用中文常用排序,採用(III)才是英文排序呀。確實現實中要比較哪個用語較為常用,比起英文字首排序不容易,但絕對不是前述的理由造成這個結果。---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7:55 (UTC)[回复]
    @Koala0090(1)現時社羣的傾向是在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用(I/II),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用(III),上面的表格已有顯示。(2)我先前對你的留言的理解是無論是否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都用(II),所以有上面這樣的反應。我這裏的提議是參照社羣的傾向而為之,而在如此情況下,由於提議在未來將會以條文的方式呈現,因此有必要考慮條文的行文,而我認為我並無辦法在參照社羣的傾向撰寫條文時,同時保持條文的明確性和完全不提及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的具體用詞處理,因此我只能通過在條文中加入額外説明,以同時保持條文的明確性和符合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你可以嘗試自己參照現時社羣的傾向(上表)擬一個條文的腹稿,看看有沒有可能在完全不提及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的具體用詞處理(即「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的情況下寫得通順且清晰準確。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8:35 (UTC)[回复]
    首先,將中國相關條目分開處理絕對違反地域中心原則,要不就全部通用常用名稱,要不就是全部使用字母排列。另外目前兩派的意見基本上還在統計中,難謂有所共識,但我認為該釐清的前提還是得弄清楚,避免違反其他方針。
    閣下會覺得要擬出一個同時滿足「中國先行」,又要不違反地域中心方針的條文很困難,我想原因您也心知肚明,因為中國先行的前提本身就是違反方針的。--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9:33 (UTC)[回复]
    @Koala0090問題在於我的提案也要對社羣有交待,如果提案和社羣主流意見偏差太大,提案很難過,某些有心用戶又會誣陷我「偽造共識」。我個人當然仍然希望完全用(II),然而我並無如此能力說服社羣如此為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14:30 (UTC)[回复]
    @Sanmosa 首先,目前參與討論的用戶並沒有多到足夠代表社群意見,如果是事實性修訂或不違反方針可能無妨,但現在的狀況是有高度違反方針的疑慮,這樣的參與人數顯然代表性不足。再者上面主張「中國先行」的用戶,也表示是根據常用原則。例如持此意見最力的蘇州也表示「我沒說「中國先行」要寫入規則,我是在陳述一個事實,因為按照現行規則執行下的事實就是如此。「避免地域中心」只規定行文,並不規定條目命名,條目命名一向以「命名常規」為唯一標準」,毋需將(I)寫入規則,「中國先行」乃是(II)的執行結果,因此您所理解的社群意見可能與您所想的並不相同。--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4:47 (UTC)[回复]
    @Koala0090你上面有提到「將中國相關條目分開處理絕對違反地域中心原則」,然而有一定數量的用戶都有此主張(上面有2個),雖然不多,但我已不可能視為「極少數意見」。「這樣的參與人數顯然代表性不足」,那究竟這討論要多少人參與?據方針指出,富有成果的討論往往是在10名以下活躍參與者間進行的,我想這裏參與的用戶已不只10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14:56 (UTC)[回复]
    @Sanmosa
    1.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這是「極少數意見」,是閣下在前面的發言認定這是「社群傾向」,我從上面的留言完全看不出來這樣的傾向。閣下將這邊所有討論者人數加總更是詭異的做法,假設十個人參與某場討論,其中三個人支持A議案,三個人支持B提案且反對A案,三個人支持C提案,剩下一人做其他論述,你卻說A是「社群傾向」,因為「有10人參與此討論」,這邏輯說得通嗎?
    2. 即使再多人提案支持某一個提案,也應當是在遵守先前方針的前提下,除非社群共識決定推翻先前的方針。
    3. 你迴避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對方並未堅持要明文方針裡面寫入「中國先行」的做法,而是要求以「常用名稱」作為命名,上面蘇州都說過了。--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6:20 (UTC)[回复]
    (1)因為我發現社羣有傾向分開處理的情形,所以我將兩種情形分開,而在兩種情形下較多人支持的處理方法則為社群在兩種情形下分別的傾向。我認為你的類比不當。(2)既然是立同格的方針,我認為要做到這點(直接稱之不受避免地域中心所限)且得到社羣支持,又或是以解釋文句自圓其說,解釋其如何符合避免地域中心方針,都是輕而易舉的事情,這點我會考慮在正式提案中體現。我至今仍認為如此明言並不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只要能解釋本心和箇中原因即可。(3)我不是在說蘇州宇文宙武。有一定數量的用戶也表態支持「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但並未有說明背後原因,我認為不能直接假設他們是在「要求以『常用名稱』作為命名」。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23:40 (UTC)[回复]
  • (!)意見:中文用語中的涉及的常用排序一般常见于简称如“中日”“朝韩”“印巴”“巴以”“美俄”“美澳”“英法”等,对于全称是“印度与巴基斯坦”还是“巴基斯坦与印度”并无特别偏好的样子。--苞米(☎)💴 2021年1月27日 (三) 08:49 (UTC)[回复]
    @Baomi但是我也觀察到一點:在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即使並非簡稱,在一般中文處理上仍然有「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的情形。你説的這點我認為可能頂多只適用於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的情形(我自己的感覺是在並列兩個國家的時候,不論是否直接提及兩國關係,不論是否應用簡稱,一般中文用語中仍然有一個常用排序,因此我個人其實是不太同意這點的看法的,不過考慮到中文圈内的不同地方可能有不同的情形,我先不全盤否定)。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06 (UTC)[回复]

涉国际组织等是否加关系

  • 問題3:你認為國家與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是否應該(在特定情況下)加上「關係」二字?【其中三種情況見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所列出的A、B、C版本;實際回應不限該三個版本】
加“關係”二字 Ericliu1912人人生來平等Tp0910痛心疾首
不加“關係”二字 Comrade JohnYFdyh000(傾向,不絕對)、Sanmosa(傾向,不絕對)
  • 問題4:你認為兩個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是否應該(在特定情況下)加上「關係」二字?【其中三種情況見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所列出的A、B、C版本;實際回應不限該三個版本】
加“關係”二字 Ericliu1912人人生來平等Tp0910痛心疾首
不加“關係”二字 Comrade JohnYFdyh000(傾向,不絕對)、Sanmosa(傾向,不絕對)
  • 以下是對問題3、4的回答情況的總結:
  • 問題3:較多用戶同意國家與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應該加上「關係」二字(無論任何情況)。因此,建議如無後續其他進一步的意見,應就國家與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應用方案B。
  • 問題4:較多用戶同意兩個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應該加上「關係」二字(無論任何情況)。因此,建議如無後續其他進一步的意見,應就兩個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應用方案B。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25 (UTC)[回复]
不赞成对此讨论结果表以“较多用户”。不反对依此选定方案,但结论也应是“社群倾向”而非“共识”。--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6:19 (UTC)[回复]
(?)疑問不加“关系”一词真的符合中文语境吗?——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1月29日 (五) 00:29 (UTC)[回复]

黄店”是否应当去除重定向

现有黄店条目为指向黄色经济圈的重定向,但是“黄店”一词另有“从事色情产业的店铺”(事实上黄色经济圈条目上挂了Template:confused)以及“黄店镇简称”的含义,因此是否应将黄店从重定向页面改为消歧义页面?--Joe young yu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08:50 (UTC)[回复]


@Joe young yu英秀一心YFdyh000CyberviewerSanmosa所以我建議:移除黃色經濟圈的Template:confused。因為黃店指「從事色情產業的店鋪」的使用率低至可忽略。黃店鎮方面我未想到(黃店鎮現在已是一消歧義)。--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月14日 (四) 12:26 (UTC)[回复]

@Cmsth11126a02见我上面所提,低到不常见,但没有可忽略。对未曾听说该事物和该地名的人,你讲“黄店”也只能联想到这里,所有人都应知道该概念是地域中心。如果黃色經濟圈条目中有足够篇幅介绍了对该命名歧义的争论,“或许”可以移除{{confused}}。--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4日 (四) 19:46 (UTC)[回复]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

分类: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内的列表可能需要关注,尤其是2000年以后的列表。

  1. 大量内容缺乏来源、脚注,部分内容难以核实(如民族、执行方式等)。
  2. WP:NOTDIR
  3. 2020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等列表的部分案情长文复制自新闻报道,侵权问题。
  4. 格式不统一,例如2003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2006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
  5. 国籍/户籍误用 中国大陆,应当是 中国,或纯文本。

--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0日 (日) 05:23 (UTC)[回复]

邀請@Changnick吕涵102Peter-bomb king參與討論。--Kolyma2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05:38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我注意到紫咲詩音条目被挂上了{{notability}},但是理由却是不符合人物传记关注度标准,是否改用虚拟事物关注度标准?

试问以虚拟形象在YouTube上进行活动的播客,应当适用于何种关注度标准?

顺便希望各位维基人检查下雪花菈米桃铃音音这两个条目,这两个条目都有关注度不足之嫌(不管是传记还是虚构事物),而且其简介部分有侵犯版权之嫌。--败走麦城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2:46 (UTC)[回复]

我认为是虚构事物,雪花菈米按照侵权处理了,第二个按照不符合关注度处理了。--Air7538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3:47 (UTC)[回复]
我觉得既然是使用虚拟形象的真实人物,如果因形象而得名就走虚构关注度,如果因为中之人而出名就用人物关注度,两者达到一个即可。黑暗剑22 2021年1月13日 (三) 04:00 (UTC)[回复]
这位用户创建的其他条目也不是很合规啊,。,该用户xtools数据及其他统计--Air7538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4:17 (UTC)[回复]
倒不如問這些條目哪裡符合這兩項關注度了?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1月13日 (三) 05:20 (UTC)[回复]
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 2021年1月17日 (日) 14:32 (UTC)[回复]
掛上模板的就是我,這些條目中的來源多來自第一手來源,本來就不符合Wikipedia:可靠來源,再加上日語維基百科也沒為這些形象另外建立新條目,也就是說關注度還未成熟。 2021年1月17日 (日) 14:35 (UTC)[回复]

借题讨论一下,我觉得虚拟YouTuber应该移动到虚拟主播。--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1年1月22日 (五) 09:45 (UTC)[回复]

@忒有钱我覺得虚拟YouTuber不該移动到虚拟主播,不論是電台還是電視台都有主播,但虚拟YouTuber專門指YouTuber,該詞彙也是YouTuber專屬。用類似的例子大概就是JPOP和KPOP,雖然他種POP,但我們只會對日本與韓國的流行音樂稱呼為JPOP和KPOP。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1月31日 (日) 14:13 (UTC)[回复]
(▲)同上。除非条目内容已大部分与YouTube无关,那时虚拟YouTuber应该作单独章节或条目。--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6:24 (UTC)[回复]

黃捷的重定向處理

黃捷議員 (Ms Huang Chieh) 的知名度顯著高於黃捷教授 (Prof Jie Huang),依在下理解,應當採取主題目消歧義,但不十分肯定。在討論頁中與User:佛祖西来的討論,未有實質性進展(而此頁的討論頁處理似有問題)。 --Yangwenbo99 2021年1月13日 (三) 19:17 (UTC)[回复]

倾向反对,没有显著性压倒其他3个义项。对查阅和改善其他义项有不利之处。疑地域中心,台湾以外可能没那么知名。--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22:59 (UTC)[回复]
(-)傾向反對:目前在臺灣以外可能真的沒那麼知名,說不定10年後連高雄市以外的臺灣人都未必認識她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14日 (四) 00:17 (UTC)[回复]
倾向反对改為主條目消歧義--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4日 (四) 05:17 (UTC)[回复]
個人此前沒聽說過高雄市議員黃捷外名為“黃捷”的人,因此我不反對採取主從消歧義。我相信這樣處理屬於地域中心的疑慮應該就不存在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5日 (五) 09:47 (UTC)[回复]
疑虑显然存在,该议员并无世界级知名度。Talk:黃捷 (政治人物)中传记、台湾专题都是低重要度。其他项也都有一定知名度。--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0:02 (UTC)[回复]
@YFdyh000要考慮的一點是中文維基百科對於條目的專題重要度的更新不甚着重,所以現時的評級可能是過時的。另外,具世界級知名度並非採用主從消歧義的必要條件。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6日 (六) 15:43 (UTC)[回复]
这不影响我的观点,仅为佐证。显然至少半数意见是不适合作主从消歧义。--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6日 (六) 18:38 (UTC)[回复]
{{反對}},反正都要她都要被罷免了,過一陣子就沒人認識了。再者,消歧義的方式因人而異,並不會因為誰的關注度較高,就採用主條目消歧義。-- 2021年1月18日 (一) 07:24 (UTC)[回复]
您是認真的還是開玩笑呢?她會不會被罷免成功與過一陣子有沒有人認識她有因果關係嗎?在下認為此言與「反正某某人都快要死了,過一陣子就沒人認識了。」一樣荒謬。-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18日 (一) 15:10 (UTC)[回复]
其實除了關注政治的人士,他沒那麼知名,我爸昨天看新聞問我這人是誰阿,沒聽過,我回答他呃。。就高雄的一個議員啦。-懶散不常編輯的魚🐠/懶散不常編輯的魚🐠 2021年1月26日 (二) 07:57 (UTC)[回复]
有沒有辦法查兩個條目的點擊率?重要的不是知名度,而是在維基上面查黃捷的使用者通常是要找哪個人。--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0:03 (UTC)[回复]
历史记录页面有“本月页面浏览统计”工具。但反对此论据,点击率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依此推翻平等消歧义。举个“反例”,哲仁王后日访问量一两千(且可能是去找后者),哲仁王后 (電視劇)日访问量两三万。--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1:00 (UTC)[回复]
您的例子中電視劇衍生自人物,所以用人物作為主條目,但兩位黃捷本無主從關係,用點擊率是合理的。老實說我也不反對把哲仁王后的電視劇當主條目,畢竟有不少改編自同名小說的影劇作品也是用影劇作品當主條目,例如侏羅紀公園。--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1:17 (UTC)[回复]
或许我举例不当吧。常用为主听上去合理,但用衍生品作主条目有喧宾夺主的感觉。需注意条目访问量不等于现实中的关注度、常用度,也不能代表关注、知晓的人数,很多人不会查阅条目。假设当前有热播剧《厘米》,是否宜取代厘米成为主条目呢,如果这部剧成为一个全球化(例如江南Style)且长期的话题,常用度压过其他条目,我认为才可以。--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1:52 (UTC)[回复]
現實中受關注或常用,但是沒人讀這條目的話,拿它當主條目似乎沒什麼意義,除非該詞條時常出現在其他條目中作為內鏈。如果兩個條目都是人名,用點閱率應該比用Google頁面數、新聞報導數量、或幾位編輯的主觀判斷更有意義。不過查了下發現兩位黃捷的點閱率一樣低,所以這個判準在此例中沒什麼用XD --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14:03 (UTC)[回复]
我的意见是热议和常用不能代替重要性,足够常用且重要才作主条目,而不是任何风口浪尖的条目都作主条目。维基百科的目标是百科全书,而不止于网络版百科全书。--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4:14 (UTC)[回复]
現時本消歧義頁中又被加上了捷運線路,而其重要性和黃捷議員之重要性難以比較,希望撤回此討論。--Yangwenbo99 2021年1月31日 (日) 16:47 (UTC)[回复]

有關藝人條目收錄代言列表內容

諸位好。我本身與CaryCheng有在進行人物條目維護,當中一項主要維護項目為按照2016年9月的社群共識及WP:NOTDIARY清理藝人主條目中以飛行嘉賓身份參與綜藝節目的列表。然而,我亦同時留意到不少有關條目存在整串的代言列表,佔頁面幅度不小的部分。我認為此與參與綜藝節目列表同理,屬於愛好者內容和日記內容。個人認為應該清理有關內容,但亦可以設例外,例如長期擔任品牌代言人可收錄(與可收錄班底綜藝同理),而短期產品代言則不應收錄。希望在此發起討論,並決定是否容許收錄有關內容。(Ping一下當年有參與共識討論的用戶@ATTaiwanno1bestZenk0113SoftyuLiaon98OnceTwiceTWDatou 1996全世界的眼淚GqqnbAntigng)--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4日 (四) 04:48 (UTC)[回复]

相比短期、长期,我倾向于判断代言是否有影响力(关注度),如产品的销售面,宣发广告是否广泛播出足够时间,或者引发了争议、报道为公众所知。如果按长短期,新任代言人就没法添加乃至需移除,而长期代言的小品牌将被条目宣传。最好的情况是撰写为散文而非列表。--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4日 (四) 05:11 (UTC)[回复]
此方法以判別是否收錄亦可,現階段可先討論是否限制收錄代言內容,我看起來您也同意某程度上限制收錄代言內容,我的理解有沒有錯?--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4日 (四) 05:30 (UTC)[回复]
是,尤其是列举找不到可靠来源的代言接近爱好者+宣传+琐碎内容。如果一个代言被符合WP:GNG的来源报道,我才认为可以被加入。如果第三方报道人物时提及了曾代言xxx、xxx代言人,我认为看情况。--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4日 (四) 19:35 (UTC)[回复]
現時我的維護清理是列表就直接移除,但例如人物是因參與某綜藝節目而知名,在內文提及「其在XXXX和XXXX節目的表現為其打開知名度」之類,我不會清除這些內文的內容。我覺得代言廣告這些也是同理,若某些廣告代言的影響力大的話,內文也應該要有敘述說明。--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4日 (四) 22:49 (UTC)[回复]
综艺节目列表的移除,虽然符合非琐碎 非列表 列明来源,但或许矫枉过正,很多小条目去掉列表就没啥内容了……打开知名度,最好有可靠来源提及过,否则可能原创。广告代言写在正文,挺难达标的,很多是新闻稿来源或琐碎内容。--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4日 (四) 23:47 (UTC)[回复]
谢谢阁下对条目的维护。多次违反一节整理得不错,你能否在这里列举一下在多次违反条目(如秦嵐张柏芝)里具有代表性的违反规则的编辑,让我们检查得容易一点?--Gqqnb留言2021年1月14日 (四) 05:15 (UTC)[回复]
感謝閣下關注,但我不太明白您希望我列舉什麼?多次違反章節已經列出了出現違反規則的編輯的日期,僅作記錄之用,詳細差異可翻查條目歷史(有日期可方便查)。另,若此僅與維護專案已有項目有關,可移步至我的討論頁或專案討論頁繼續有關討論。--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4日 (四) 05:34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CaryCheng刚才偶然切实看到你们的工作成果,感觉值得尊敬。但对于用注释语法隐藏原内容并填入“根據社群共識不應在列表條目以外增添非班底綜藝節目”声明,我不太赞成,总有种以专题内小圈子共识宣示条目所有权的感觉,且那个共识也不太统一和牢靠、已有一段时日。如果明显是WP:NOT#INFO的内容(详尽到琐碎的代言、出演列表;),移除或许更能促使改进(当然,可能引来爱好者重新添加和编辑战)。如果条目本就没多少内容和关注者,列举出演我会放过(非知名代言除外),内容和内链也能吸引到一些额外“流量”。不清楚台湾有什么类似豆瓣网的网站,这类网站记录了艺人参与的节目,给出“外部链接”的同时移除琐碎内容,可能值得考虑。代言人的收录在上方已阐述过。--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21:51 (UTC)[回复]
用註釋來處理是因為內容可能混雜可收錄和不可收錄之內容,當編者確認有關內容不再保留可自行移除,但在注釋內繼續加內容我還是會當作違規並移除。--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01:34 (UTC)[回复]
採用註釋處理對我來說是一個權宜作法,畢竟我並不熟悉所有藝人,為了避免與愛好者發生編輯戰,只好用註釋隱藏;我覺得YFdyh000閣下所提給出「外部連結」的同時移除瑣碎內容這個作法也不錯,但是仍無法處理缺乏外部連結的藝人條目;還有一個作法是把WP:NOT#INFO的內容整個移到討論頁存檔(參閱WP:舉證)。我們可以討論看看,是要三種作法併行,或是僅採用其中一種作法。--CaryCheng留言2021年1月16日 (六) 08:58 (UTC)[回复]
(~)補充:即使有關綜藝節目或現時希望討論的代言品牌/商品(沒錯我們離題了)不亦該社群共識為基礎,也仍然WP:NOTDIARYWP:IINFO作為方針基礎,而社群共識也只是輔助性質。另(▲)同上Cary君所說,已經多次發生粉絲堅持加入,而且我們也不是清楚每一個節目(和代言)那些是常規/班底嘉賓,唯有先以注釋行事。若要完善此制度(包括未來清理代言內容),可訂立一個固定限期讓其他用戶選擇清理部分或全部內容,逾期未處理則移除或移動至討論頁。--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13:20 (UTC)[回复]
啊,我們的確離題了。我支持LuciferianThomas閣下的提案,先用註釋隱藏不合方針指引共識的內容,固定期限後再將整個內容移動至討論頁。至於代言品牌/商品,我沒有什麼想法,就依這次討論的社群共識處理。--CaryCheng留言2021年1月17日 (日) 14:58 (UTC)[回复]

七日內無新留言且未見有反對意見,限制人物條目上記錄不符合WP:GNG並為單一產品代言之列表提案進入 公示7日,2021年2月1日 (一) 01:43 (UTC) 結束。--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5日 (一) 01:43 (UTC)[回复]

想確認大家認為以下地區的歷史是否有需要獨立條目

最近看到以下的地區歷史條目

其中的蘭嶼鄉歷史是由蘭嶼#歷史拆分出來的條目, 內容和蘭嶼#歷史類似, 蘭嶼本身長度 27,920位元組, 也還不到需要拆分條目的程度,龜山島歷史綠島鄉歷史也有類似的情形

想問問看, 大家覺得此情形的地方歷史是否有需要成為獨立條目?--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13:57 (UTC)[回复]

先不說適不適合成為獨立條目,這些「XX縣歷史」其實幾乎只是「XX縣行政區劃史」吧?!行政區劃是歷史很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不是歷史的全部。-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15日 (五) 16:24 (UTC)[回复]
(&)建議分类讨论,有拆分必要的就独立,长度不值得拆分的就没有。--Lantx有事请讲 2021年1月16日 (六) 00:35 (UTC)[回复]
這些條目一起列出討論, 是因為這些歷史條目的內容, 和對應地區的「歷史」段落相當類似。只有花蓮縣歷史南投縣歷史琉球嶼歷史和對應地區的「歷史」段落差異較大。
看了一下, 龜山島綠島鄉蘭嶼琉球嶼南投縣臺東縣的長度不到40k位元組(依照Wikipedia:条目长度來看,是「長度不是拆分的理由」), 花蓮縣宜蘭縣雲林縣的長度在40k至60k位元組之間(依照Wikipedia:条目长度來看,是「視情況而考慮拆分」), 屏東縣的長度為66k位元組(依照Wikipedia:条目长度來看,是「可能需要拆分」)
--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03:11 (UTC)[回复]
小離題一下:邏輯上蘭嶼不等於蘭嶼鄉,就好像沖繩島不等於沖繩縣一樣。因此我不甚明白龜山島歷史蘭嶼鄉歷史的創建者User:Newbamboo君為什麼一個用地理名詞命名,一個用行政區劃名稱命名。-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17日 (日) 00:04 (UTC)[回复]
創立「蘭嶼鄉歷史」、「綠島鄉歷史」、「小琉球歷史」、「龜山島歷史」確實是我操之過急,如果諸君反對拆分,我也沒有異議。但我認爲其他縣的歷史條目應予以保留。--Newbamboo(留言)2021年1月17日 (日) 04:00 (UTC)[回复]
我認為條目某段落內容若要獨立成為條目, 至少, 原條目要有相當長度, 而且, 獨立出來的條目需要和條目該段落有相當差異(可以在獨立條目後再增加內容,或是精簡原條目的段落),因此,我會贊成花蓮縣歷史獨立成為條目(花蓮縣條目40K~60K,其「歷史」段落和花蓮縣歷史差異較大), 其他的歷史條目則不贊成。--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15:40 (UTC)[回复]

像是小琉球歷史像是剪貼濫建,內容與拉美島事件重疊,且分類還寫成桃園。其他「XX縣歷史」也只是從原條目「XX縣行政區劃史」的剪貼,看不出創立條目者真有心寫好?—Outlookxp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5:44 (UTC)[回复]

我在想各縣歷史的條目可能是因為template:臺灣歷史 (依行政區劃分)模版而來的--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06:38 (UTC)[回复]

所以就是為消紅而消紅?為了使這個模板全部都是藍鏈而濫建條目?-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21日 (四) 10:54 (UTC)[回复]
已經將各縣歷史進行擴充,歡迎審閲。--Newbamboo(留言)2021年1月22日 (五) 02:06 (UTC)[回复]
@Newbamboo是否可以簡單說明一下擴充的內容?另外, 上述有一些針對您之前建立歷史條目的意見, 也請參考。--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02:17 (UTC)[回复]
關於所在地原住民歷史的内容和清治時期的移民開墾。以上諸君的批評我已瞭解,深表慚愧,我支持將「蘭嶼鄉歷史」、「綠島鄉歷史」、「小琉球歷史」、「龜山島歷史」併入原條目,其他縣的歷史我會繼續擴充。另外原屏東縣條目的歷史部分過長,我認爲需要拆分。--Newbamboo(留言)2021年1月22日 (五) 09:57 (UTC)[回复]
@Newbamboo克勞棣OutlookxpLantx上述四個歷史條目已重定向到對應地區的歷史段落,也請大家針對其他歷史條目提供意見, 謝謝--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25日 (一) 09:34 (UTC)[回复]
目前擴充結果:臺東縣歷史(14,517位元組)、花蓮縣歷史(17,665位元組)、屏東縣歷史(18,420位元組)、雲林縣歷史(11,003位元組)、南投縣歷史(18,363位元組)、宜蘭縣歷史(12,623位元組)--Newbamboo(留言) 2021年1月27日(三)10:54(UTC)

路過說句話,以二級行政區來說應該多數地方都有編過地方志,像是高雄市志(有時會用「誌」字)之類的,內容多半包含區域發展史,可以找找該縣市政府網站、臺灣方志臺灣記憶等網站。--迴廊彼端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1:23 (UTC)[回复]

关于template:回复重定向的目标

派台歌曲成績列表

ViuTV 2021》中說明4月舉行Chill Club推介榜年度推介, Chill Club 推介榜亦己實行半年多俱成熟。表格可以略改以下例,建議曾入選該榜之歌星作統一修訂。

范例表格1 (因范例表格4是范例表格1之優化,自行取消)

--Tw drama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7:34 (UTC)[回复]

范例表格2
范例表格 將歌手派台成績板塊分為兩塊,2020年前原四台成績不影響,2020起不再出現三/四台冠軍歌的字樣,全部以五台為準。

派台歌曲成績

派台歌曲成績
唱片 歌曲 903 RTHK 997 TVB 備註
2010年
Loaded 雨落大地 2 11 3 ^
2011年
Loaded 寫詩 11 3 - ^ 新城國語力:3
Quinquennium 無限 2 3 2 ^ 陳柏宇合唱
Phil Lam Stay With You Tonight - 13 - ^ 新城國語力:1
Phil Lam 傷仲永 9 3 5 ^ 新城國語力:3
2012年
Phil Lam 三十歲前要完成的事 2 3 3 ^
2014年
3 Goodman 2 1 2 3 首支冠軍歌
3 高山低谷 1 3 1 1 首支三台冠軍歌
另派Live Take - 釋放版版本
生命之歌 - - - - Ricky Martin金貴晟李尚尚隔壁團林育群劉偉德合唱
3 I See You Everywhere - - - - 新城國語力:3
有人共鳴 頌讚詩 1 1 1 1 首支四台冠軍歌
跨年上榜
另派Acappella Version版本
2015年
有人共鳴 新一天 10 2 3 - Robynn & Kendy合唱
Roundabout Now I Know - - - - 盧凱彤周柏豪恭碩良合唱
NETVIGATOR x MOOV 夢想系主題曲
有人共鳴 安徒生的錯 1 1 1 1 四台冠軍歌
澳門電台「華語歌曲排行榜」:5
有人共鳴 有人共鳴 5 1 2 - 跨年上榜
DBC華語歌曲流行指數:1
2016年
有人共鳴 一雙手 16 1 1 1 三台冠軍歌
DBC華語歌曲流行指數:(1)
全球華語歌曲排行榜:3
Songs of Love 愛情小品 1 1 2 1 三台冠軍歌
DBC華語歌曲流行指數:(1)
Songs of Love 停止繁殖 2 1 1 1 三台冠軍歌
跨年上榜
2017年
Songs of Love 難得一遇 1 1 1 1 四台冠軍歌
hmv PLAY 本週新歌排行榜:7
Songs of Love 查無此字 11 - 4 -
My Taste of Life 有淚多好 1 3 1 2
My Taste of Life 是日休息絕不工作 2 1 2 5 hmv PLAY 本週新歌排行榜:9
加拿大至 HIT 中文歌曲排行榜:2
澳門電台「華語歌曲排行榜」:9
My Taste of Life 草原 1 1 3 3 跨年上榜
加拿大至 HIT 中文歌曲排行榜:6
2018年
My Taste of Life 好好的聊個天 12 - 5 - 加拿大至 HIT 中文歌曲排行榜:2
A Touch Of 從世界到我家 4 3 5 -
A Touch Of 一世同學 1 3 1 3
A Touch Of 生之頌 18 3 4 - 加拿大至 HIT 中文歌曲排行榜:3
A Touch Of 花灑下的歌 2 2 2 3 跨年上榜
加拿大至 HIT 中文歌曲排行榜:6
2019年
Finding Charlie 買不到的快樂 2 1 1 3 加拿大至 HIT 中文歌曲排行榜:4
Finding Charlie 重讀興趣班 1 4 1 5 加拿大至 HIT 中文歌曲排行榜:8
Finding Charlie 黑方格 1 2 2 - 跨年上榜
加拿大至 HIT 中文歌曲排行榜:9
各台冠軍歌總數
903 RTHK 997 TVB 備註
10 11 10 7 四台冠軍歌總數:3
三台冠軍歌總數:5
派台歌曲成績(2020年起)
唱片 歌曲 903 RTHK 997 TVB ViuTV 備註
2020年
Finding Charlie 孤獨的對岸 1 1 1 - - 加拿大至 HIT 中文歌曲排行榜:10
一樣美麗(同心版) - - 2 - - 周興哲索尼音樂群星合唱
Finding Charlie 物之哀 8 11 4 - - 加拿大至 HIT 中文歌曲排行榜:12
別為我好(我未夠好版) - - 4 4 - 許靖韻合唱
Finding Charlie 精神時間房 - 10 2 - 1 加拿大至 HIT 中文歌曲排行榜:5
各台冠軍歌總數(2020年起)
903 RTHK 997 TVB ViuTV 備註
1 1 1 0 1 五台冠軍歌總數:0
  • (*)表示仍在榜上
  • (1))表示兩週冠軍
  • (^)代表由於TVB與包括其所屬新力唱片的四大唱片公司的版稅紛爭而沒有派上TVB

--Sammypan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0:10 (UTC)[回复]

範例表格3

以林奕匡為例

各台冠軍歌總數
903 RTHK 997 TVB ViuTV 備註
11 12 11 7 1 四台冠軍歌總數(2020年前):3
五台冠軍歌總數(2020年起):0

Shingkei留言2021年1月19日 (二) 08:14 (UTC)[回复]

範例表格4

以泳兒為例

派台歌曲成績
唱片 歌曲 903 RTHK 997 TVB 備註
2007年
花無雪 黛玉笑了 1 1 1 1 四台冠軍歌
花無雪 一時倦了 - - - -
Close To You 無心戀唱 - 8 2 1
In Progress 小學館 - - - - 關智斌吳浩康鍾舒漫合唱
流行南方粵語兒歌大匯:1
Close To You 送我一個家 1 5 3 1
Close To You 世界請看著我 - 11 1 -
唱片 歌曲 903 RTHK 997 TVB ViuTV 備註
2020年
溝渠暢泳 1 1 1 1 1 五台冠軍歌
各台冠軍歌總數
截至2020年 903 RTHK 997 TVB 備註
10 11 10 7 四台冠軍歌總數:1
三台冠軍歌總數:3
2020年起 903 RTHK 997 TVB ViuTV 備註
1 1 1 1 1 五台冠軍歌總數:1

Kkwhat留言2021年1月19日 (二) 14:39 (UTC)[回复]

追夢 Do Re Mi這條目的不當上色問題是不是無解啊?

关于上载与上传的使用问题

具体参见Module_talk:CGroup/IT#关于“upload”一词的使用。下面做简单介绍:

  1. 当前情况是认为“上传”与“上载”的关系为因简繁语言使用区不同而不同。
  2. 当前的简繁转换造成了如special:permalink/63554701的问题,并且直接造成在下在阅读条目内容时的理解错误。
  3. 引述在下观点“您所说的情况,我又去确认了一下上传页面的原文内容,恰说明当前的转换是存在问题的。正如在下使用简体页面看到的,目前的转换使得所有的简体都将上载转换为了上传。同理可知,强行转换所有上传为上载也是错误(按阁下所说,似乎香港同样也存在上传一词,此操作相当于彻底消灭上传一词)。条目内容指的是“当局”采用上载,但当局采用并非采用某名称的理由,更非强制进行转换(参见上传的talk页讨论)。上传一词并非习惯用语不同,而是与上载同样在使用的词汇,在下不明白为何此处要强行按区域转化使用。在下认为此并非因地区而翻译不同,而是两种翻译并行,故而应删除当前的转换。当然也欢迎台湾编者介绍一下此词的使用状况。”

特此发至此处进行讨论。--Lantx有事请讲 2021年1月20日 (三) 04:58 (UTC)[回复]

我的意見是:(1)條目所顯示的字詞應該至少在各種中文顯示模式下分別地保持一致,以符合Wikipedia:格式手册#和文章内文一致的要求。(2)「上傳」為誤譯,「上載」為各地的常用詞,我基於常用詞的考量因為應該單向轉換所有「上傳」為「上載」。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11:14 (UTC)[回复]
(!)意見Wikipedia:格式手册#和文章内文一致的要求和社羣一貫做法違背,應當修改以反映社羣一般做法。例如,電腦條目中,若使用香港繁體閱讀,則同時有大量「電腦」和「計算機」的內容出現,使用大陸簡體時亦然。又如轎車的條目中,正文同時使用「轎車」和「房車」;SUV條目中,混用「運動型多用途車」和「SUV」。又如手機頁面中,大陸簡體同時使用「移动电话」和「手机」,香港繁體同時使用「流動電話」、「手提電話」和「手機」,而台灣正體同時使用「行動電話」、「手提電話」和「手機」。Yangwenbo99 2021年1月20日 (三) 22:38 (UTC)[回复]
「上載」不是各地的常用詞,至少在臺灣就不是,臺灣幾乎都是用「上傳」。另外,我不能接受「誤譯」的說法,為什麼中文的稱呼必然是翻譯自英文,而不能是中英文各有其源起與更迭呢?在下認為閣下的說法與「『紅茶』是誤譯,『黑茶』方為正確」一樣,因此無法接受。-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20日 (三) 11:59 (UTC)[回复]
因為「上載」一詞就是來自英文。而「紅茶」是先於 "black tea" 產生的中文詞彙。Yangwenbo99 2021年1月20日 (三) 22:38 (UTC)[回复]
中国大陆使用“下载上传”。--安忆Talk 2021年1月20日 (三) 16:10 (UTC)[回复]
(▲)同上。--东风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6:16 (UTC)[回复]
(...) 吐槽 不清楚S君的“上传为误译”说法从哪来、有多少根据,但突然很想断言下载也是个误译,下传才是正道。你看卫星数据都叫做下传。[開玩笑的]--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6:21 (UTC)[回复]
對於應當譯作「上載」的原因,在下已在上載中原因各地當局的用法。依據之前的討論內容,似乎「上載」、「上傳」在華語各地皆有廣泛使用,皆可接受,不應強制轉換。Yangwenbo99 2021年1月20日 (三) 22:38 (UTC)[回复]
我也是在這個標題下第一次聽說上載。不敢說沒有例外,但是臺灣絕大多數就是使用上傳下載。-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21日 (四) 03:49 (UTC)[回复]
请不要使用转换功能作为正名之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21日 (四) 04:05 (UTC)[回复]
(!)意見- 呃,那個...我有在微博就看到過很多中國大陸的人使用很多是「下載上傳」的用法,所以是上載或上傳應該也可能因個人用詞而異吧(英文似乎真的是上載沒錯)--懶散不常編輯的魚🐠留言) 2021年1月26日 (二) 07:43(UTC)

下面总结诸位讨论内容,得到下面两类观点,敬请诸位直接在同意的观点下进行投票和讨论。--Lantx有事请讲 2021年1月23日 (六) 05:23 (UTC)[回复]

  • 观点一:采用地区词转换,内地和台湾用上传,香港用上载,理由是采信各地普遍用词,但要注意过度转换问题。采纳此观点者请表明过度转换问题以及大陆、台湾“上载”一词出现时该如何解决的看法。
(+)贊成1。應該使用最高使用率的詞彙,其他使用率較低的詞彙的使用率可能受到其他地方的用詞的干擾,各類搜尋器和科技公司翻譯用詞不能排除這類干擾,因此我非常肯定香港只用「上載」。中國大陸對「上載」的使用可能受到台灣、香港等地的用詞的干擾,不清楚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用詞如何。台灣的情況不清楚,可能是受到干擾,可能是真的有兩種翻譯。避免轉換的方法很簡單,「上-{}-載」。即使最後的結論是2,該條目的用詞仍須統一,以符合Wikipedia:格式手册#和文章内文一致的要求。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09:25 (UTC)[回复]
  • 观点二:不进行地区词转换,因此也不存在过度转换问题。理由是事实上大陆与台湾都有使用“上传”“上载”二词的地方,并非地区词转换功能所应用的范畴。采纳此观点者请表明是否香港存在一样的情况,是否需要地区词转换。
(+)贊成2,并非地区词转换功能所应用的范畴。--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5:36 (UTC)[回复]
(+)贊成在下认为香港采用转换。--Lantx有事请讲 2021年1月23日 (六) 09:18 (UTC)[回复]
(+)傾向支持,至少對於大陸和台灣是完全(+)贊成。另請注意,Wikipedia:格式手册#和文章内文一致明顯不符合慣例,應當修改(在下發起了一個討論)(援引Wikipedia:何谓忽略所有规则#图表)。Yangwenbo99 2021年1月23日 (六) 16:08 (UTC)[回复]
(+)贊成--. - . .-. -. .- .-.. -... .-.. ..- . - .- .-.. -.- 2021年1月25日 (一) 11:53 (UTC)[回复]

关于“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的部分内容

近期,某编者以Off Topic和“挂羊头卖狗肉”为理由将该条目的部分内容删除,个人认为原内容和条目主题密切相关且来源充分可靠,故此编辑不妥,在此征询各位编者意见。--Aronlee90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04:17 (UTC)[回复]

自2019年以来,有编辑者向条目内加入了捕风捉影的部分内容(如仅根据凭一条短信和一个口供便向法院进行控告等不合理司法行为进行报导的纽约时报、仅凭私下传言便撰写洋洋洒洒几千词指控该条目描述对象的National Interest专栏作家等),使条目偏离主题以致于让条目内容比重不合理,同时也使得条目本身变成了挂羊头卖狗肉攻击该条目描述对象的文字。个人认为相关编辑加入的内容纯属春秋笔法,属于离题内容,违背WP:NPOV等方针,故此编辑不妥,在此征询各位编者意见。--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1日 (四) 04:50 (UTC)[回复]

格式手冊好似有建議最好要把出處簡略地在條目內說明一下。「據《紐約時報》報導,上海市國家安全局曾以各種方式試圖獲取外國情報」是一個很好的範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6:35 (UTC)[回复]

無線電視藝參與綜藝節目表格

鹽於意見不一,這些被刪去或放於其[討論區],建議以下列簡化內容統一,以游嘉欣為例。相關:Wikipedia talk:愛好者內容#綜藝節目是否不應該放在明星條目呢?

綜藝節目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Iron Daruma @SeoTae @Apple v @AT --Tw drama留言2021年1月22日 (五) 01:58 (UTC)[回复]

U:LXFRNT/PAM/E#VAR,要嘛就訂新共識推翻過往共識,要嘛就根據現有社群共識刪除非固定演出之節目。以上例而言《跨跨跨世代》、《天天開運王》及《流行經典50年》就按照共識不可保留,應直接刪除;其餘可保留在條目內。另外我對於參與一次性節目(例如慈善節目)的演出工作(而非主持)是否符合社群共識存疑,此可再議。--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12:45 (UTC)[回复]

加速主义

当前,加速主义的内容介绍的是资本主义理论,关于习近平的相关内容则以消歧义提示的方式出现在文章的顶部,链接至总加速师#加速主义。有Telegram用户反馈,推特上出现了大量用户,机械式地在谈及该词汇后者含义的推文下复制粘贴前者的内容。该用户还要求,将“加速主义”改为指向“总加速师#加速主义”的重定向,将现有的加速主义条目移动至其他名字。

此操作可能带有争议性,故请求社群进行讨论。附上谷歌搜索结果:「加速主义 习近平」简体有4240万搜索结果,繁体有745万搜索结果;「加速主义 资本主义」简体有912万搜索结果,繁体有1000万搜索结果。 --Milky·Defer 2021年1月22日 (五) 17:02 (UTC)[回复]

新的加速主义含义应从总加速师条目独立。我认为加速主义页面改为消歧义为允当。Fire Ice 2021年1月22日 (五) 17:22 (UTC)[回复]
「推特上出现了大量用户,机械式地在谈及该词汇后者含义的推文下复制粘贴前者的内容」此非更改消歧義及重定向的有效理由。更改消歧義及重定向應依條目主題的性質、方針指引及可靠來源等因素作判斷,而一發生在社交媒體上且無可靠來源提及之現象不應視為考慮因素之內。謝謝。--SCP-0000留言2021年1月22日 (五) 17:26 (UTC)[回复]
推特那句话是用来引出该Telegram用户诉求的。正式的理由是,根据Google搜索结果,有理由认定“加速主义”一词在关于习近平的含义上更为常用。因而依据WP:消歧义#消歧義頁編寫原則第一款第一条,请求更改消歧義及重定向。 --Milky·Defer 2021年1月22日 (五) 17:41 (UTC)[回复]
Google Scholar中几乎仅有对资本主义理论的提及:[23]。--Steven Sun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1:11 (UTC)[回复]
@MilkyDeferFire-and-Ice (-)反对1.此词当前具有临时热度和地区热度,应当考虑此词百年之后、在广泛地区是否还具有此热度。2.先到先得。3.应避免编写消歧义页。--Lantx有事请讲 2021年1月23日 (六) 05:32 (UTC)[回复]
“百年之后”?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1年1月23日 (六) 07:38 (UTC)[回复]
@UjuiUjuMandan他說話的意思中的「百年之後」解成真的「100年之後」或「我們都死去之後」其實也解得通。我認為這熱度三個月內就會過去,我們總不可能三個月內就全部死去。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09:13 (UTC)[回复]
@UjuiUjuMandan来自WP:BIO的百年测试。--Lantx有事请讲 2021年1月23日 (六) 13:05 (UTC)[回复]
反對更改重新導向頁面指向目標。在未有足夠資料證明該詞彙後者含義相關的資料足夠支撐該詞彙後者含義獨立為條目的情況下,我也反對分拆條目。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09:16 (UTC)[回复]
(-)反对加速主義(資本主義)條目在習近平修憲前就已建立,這一政治經濟學觀點的歷史也遠在加速主義(網路用語)之上。如果有親北京人士使用加速主義(資本主義)條目來攻擊其他人我也很遺憾,但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中國的維基百科、更不是品蔥的維基百科,如果這些人士這麽想為品蔥上的政治黑話著書立傳的話應該移步香港網絡大典。--Newbamboo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1:26 (UTC)[回复]

提議修改{{Current}}模板並同時建立Cat:已逾一個月的新聞動態

如題。好比Category:已逝世超過一個月的人物這種,避免像是田金钢2020年韓國洪災這些已經成為好幾個月前的「舊聞」條目仍掛著{{Current}}。故在此提案修改{{Current}}模板,如同{{Recent death}}一般加入判斷式,並建立對應分類Category:已逾一個月的新聞動態。另外,考慮寫隻bot來自動移除此類逾期新聞模板。-Peacearth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2:53 (UTC)[回复]

(+)支持哈哈哈刚把逝世一个月的人物清理完。。--SD hehua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2:57 (UTC)[回复]
我很想知道bot要如何判斷一則新聞已經變成「舊聞」?若新聞開始已超過一個月,它就是「舊聞」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25日 (一) 06:27 (UTC)[回复]
bot(機器人)如果做得出來那最好,不然都得人工移除那個模板。但分類感覺不怎麼必要,經查,{{Recent death}}用在條目上也不會出現「Category:已逝世超過一個月的人物」這種分類。--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15:11 (UTC)[回复]
@Z7504「Category:已逝世超過一個月的人物」是隱藏分類,不會顯示在頁面上。請自行前往Category:已逝世超過一個月的人物裡面有的條目去看。-Peacearth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17:14 (UTC)[回复]
@Z7504君:您誤會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我不認為開始已超過一個月的新聞必然就成為「舊聞」。人物死亡只是個「時間點」,事件發展卻是個「時間段」,這個時間段的長度因事件而異,並沒有固定的長度。有的事件已經過逾一個月,但還在進行變化中,它仍然是新聞。因此是否已不再是新聞、是否要移除那個模板,目前似乎只能由人腦個別判定,機器人很難憑任何固定不變的判斷公式來判定;這就像是機器人可以依據人物死亡日期判斷該人物是否已逝世超過一個月,卻不能依據人物出生日期判斷該人物是否仍在世,因為人的壽命不是固定長度的時間段。-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26日 (二) 15:54 (UTC)[回复]
@克勞棣考慮到這點,我覺得或許「已逾一個月的新聞」的部分就用分類即可,是否移除模板則以人工判斷(增加分類的好處就是方便檢查)。至於已逝世超過一個月的人物再考慮使用bot自動移除模板。您覺得如何?-Peacearth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02:30 (UTC)[回复]
我覺得可以。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27日 (三) 09:46 (UTC)[回复]
(+)贊成模板自动加入逾期分类。建议也归类“未附加日期”,有机器人自动补时间参数更佳。--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04:57 (UTC)[回复]
如果你們能做出有用的bot那個才是真的(+)支持。至於那個分類,真心認為是多餘的。至於「舊聞」與否,這很顯然不能承認。問一下,那COVID-19早已超過一年還在流行,算是「舊聞」了嘛,那為什麼還一直流傳呢?所以說那個分類真的有點多餘,你們如果還是要加那個看起來有點多餘的分類就加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6:39 (UTC)[回复]
@Z7504使用bot自動移除已逝世超過一個月的人物的模板很簡單。已逾一個月的新聞動態分類的話,根據上方討論,就是方便一些想維護的人去人工排查,不用bot自動移除,即可避免COVID這種還在進行中的也被自動移除。-Peacearth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18:12 (UTC)[回复]
(+)支持修改模板和创建分类,(-)反对bot自动移除模板。—MintCandy♫ 欢迎参加浙江专题 台州专题 2021年2月1日 (一) 13:55 (UTC)[回复]
@MintCandy也同時反對bot自動移除Category:已逝世超過一個月的人物的{{Recent death}}模板嗎?如果是的話,為什麼呢?-Peacearth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19:11 (UTC)[回复]

Expert needed(需要专家)模板的传入参数

Template_talk:Expert_needed#编辑请求-简化参数输入Template:Expert_needed/testcases。目前支持如{{专家}}、{{专家|subject=数学}}、{{专家|subject=数学|subject2=物理|subject3=文学}},修改后支持如{{专家|数学|物理|文学}}、{{专家|数学|sect=章节|small=left}}。--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1:09 (UTC)[回复]

(+)支持--Lantx有事请讲 2021年1月24日 (日) 07:23 (UTC)[回复]
(+)支持:這樣簡化方便不少,而且更直覺。-Peacearth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5:13 (UTC)[回复]
(+)支持(?)疑問,那TW的功能是不是要更改幾個選填模式讓用戶填才對?--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6:42 (UTC)[回复]
(:)回應@Z7504 TW目前只能提供文本框,之前已变为必填至少一个领域。如果指提供下拉框、自动完成等,需要TW那边做开发。--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7:28 (UTC)[回复]
公示期满,模板已得到修改。--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7:28 (UTC)[回复]

Infobox station的linecolour參數

本來我以為linecolour參數就是一個車站有甚麼地鐵綫通過,就有相對應的顏色。不過部分建設中部分營運中的車站就麻煩了,不知道要不要顯示興建中的路線顏色。我自己也拿涅不準。大家覺得呢?--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1年1月23日 (六) 18:13 (UTC)[回复]

(&)建議可以画虚线么--Lantx有事请讲 2021年1月24日 (日) 07:22 (UTC)[回复]
User:Lantx,linecolour好像做不到虛線,而且我覺得也不應該用虛線。--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1年1月24日 (日) 09:54 (UTC)[回复]

教师资格证的模板

关于教师资格证这个条目,我已经做了许多改动,看能否把模板去掉?--Assifbus留言2021年1月24日 (日) 15:09 (UTC)[回复]

“福利”一段中参考文献仅能证明持教师资格证者可在湖南或芜湖享受福利,不一定具有普适性。--东风留言2021年1月24日 (日) 15:20 (UTC)[回复]
那我把这段话删除,然后把模板去掉,怎么样?Assifbus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01:27 (UTC)[回复]
您应该与模板添加者进行沟通,看其认为当前版本是否仍有模板所述问题。--东风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02:12 (UTC)[回复]

Template:臺灣鐵路車輛

原先此模板僅收錄臺鐵的動力客車,近來將臺鐵所有車種、車型以及高鐵車輛加入,變成大型模板,在下個人感覺易讀性變差,以及非常雜亂,因此在此提出是否拆分 ,回到個別獨立。--鐵路1留言2021年1月24日 (日) 08:56 (UTC)[回复]

--鐵路1留言2021年1月24日 (日) 15:43 (UTC)[回复]

(+)支持將Template:臺灣鐵路車輛只保留(臺灣鐵路管理局所轄鐵路車輛及營運車種),其他拆分成Template:臺灣鐵路車輛/蒸汽機車;Template:臺灣鐵路車輛/動力機車;Template:臺灣鐵路車輛/無動力客車;Template:臺灣鐵路車輛/動力客車及Template:臺灣高鐵車輛。
(&)建議{{台鐵動力機車形式列表}}移動至{{臺灣鐵路車輛/動力機車}}{{台鐵蒸汽機車列表}}移動至{{臺灣鐵路車輛/蒸汽機車}}
{{台鐵無動力客車分類列表}}移動至{{臺灣鐵路車輛/無動力客車}}
{{臺灣鐵路車輛}}復原成{{台鐵動力客車形式列表}}再移動至{{臺灣鐵路車輛/動力客車}}
{{臺灣鐵路管理局所轄鐵路車輛及營運車種}}移動至{{臺灣鐵路車輛}}
--Kevin765432留言2021年1月26日 (二) 11:51 (UTC)[回复]
(:)回應,臺灣鐵路管理局車輛、車級的部分,個人想法是各自獨立,而不是使用母子模板,比較方便編輯。
(&)建議,臺鐵的車輛應該至少要有臺鐵的全稱或簡稱命名模板,若只寫臺灣鐵路車輛定義範圍太廣,容易被誤會--鐵路1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03:24 (UTC)[回复]
(:)回應@克勞棣哦哦,了解,依這樣看臺灣鐵路屬於路線名統稱不是營運單位,但目前據我所知,鐵路車輛型號相關模板名都是以「『營運單位』車輛」命名,尚未見過以路線命名,頂多細項以路線分類。--鐵路1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2:52 (UTC)[回复]
(:)回應@鐵路1那就各自獨立,然後前標統一命名成臺灣鐵路管理局或臺灣鐵路或臺鐵,如下
(&)建議{{台鐵動力機車形式列表}}移動至{{臺灣鐵路管理局動力機車}}
{{台鐵蒸汽機車列表}}移動至{{臺灣鐵路管理局蒸汽機車}}
{{台鐵無動力客車分類列表}}移動至{{臺灣鐵路管理局無動力客車}}
{{臺灣鐵路車輛}}移動至{{臺灣鐵路管理局動力客車}}
{{臺灣鐵路管理局所轄鐵路車輛及營運車種}}移動至{{臺灣鐵路管理局營運車輛}}{{臺灣鐵路管理局車輛}}
建立{{臺灣高鐵車輛}} --Kevin765432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2:38 (UTC)[回复]
(:)回應@Kevin765432感謝提供新改法。--鐵路1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2:52 (UTC)[回复]
(+)支持拆分,但分法與第一案不同,在下提出2案,第一案:Template:臺灣鐵路局車種只保留(臺灣鐵路管理局所轄營運車種),其他拆分成Template:臺灣鐵路局動力機車;Template:臺灣鐵路局客車車輛及Template:臺灣高鐵車輛:;第二案:Template:臺灣鐵路局車種只保留(臺灣鐵路管理局所轄營運車種),其他拆分成Template:臺灣鐵路局蒸汽機車;Template:臺灣鐵路局動力機車;Template:臺灣鐵路局無動力客車;Template:臺灣鐵路局動力客車及Template:臺灣高鐵車輛。
第一案的(&)建議改法:
臺灣鐵路所轄鐵路車輛及營運車種移動至{{臺灣鐵路局車種}}
臺灣鐵路車輛列表-動力機車、蒸汽機車移動至{{臺灣鐵路局動力機車}}
臺灣鐵路車輛列表-無動力客車、動力客車移動至{{臺灣鐵路局客車車輛}}
臺灣高鐵車輛列表移動至{{臺灣高鐵車輛}}
第二案的(&)建議改法:
臺灣鐵路所轄鐵路車輛及營運車種移動至{{臺灣鐵路局車種}}
臺灣鐵路車輛列表-蒸汽機車移動至{{臺灣鐵路局蒸汽機車}}
臺灣鐵路車輛列表-動力機車移動至{{臺灣鐵路局動力機車}}
臺灣鐵路車輛列表-無動力客車移動至{{臺灣鐵路局無動力客車}}
臺灣高鐵車輛列表移動至{{臺灣高鐵車輛}}
剩下的{{臺灣鐵路車輛}}移動至{{臺灣鐵路局動力客車}}
(:)回應,感謝不具名維基人提供改法,以及同樣命名支持不使用子模板的形式建立。--鐵路1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2:52 (UTC)[回复]
  • 目前已有四種分割提議,是否要進行提案投票?1月29日-30日有事不會回來討論,希望這段時間不要錯過重大更新XD。--鐵路1留言) 2021年1月27日 (三) 12:52 (UTC)(留言更新--鐵路1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8:01 (UTC)[回复]

「重複」「重覆」、「必須」「必需」、「獎劵」「獎卷」、「准許」「準許」、「氾濫」「泛濫」、「宣布」「宣佈」

寫條目遇到這些字眼就感到很不方便,不了解哪個正確哪個錯誤。而且有時在網絡上也沒有說明哪個是錯的。不知道到底我們有沒有一個統一的列表說明應用哪一個詞語?--14.0.180.228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04:46 (UTC)[回复]

重複、獎劵、准許、宣布必須、必需二词不是一个意思。--安忆Talk 2021年1月25日 (一) 04:57 (UTC)[回复]
@AnYiLin“奖券”的简体下面似乎应该是个刀?与“獎劵”似乎不是同一字。--Lantx有事请讲 2021年1月25日 (一) 06:08 (UTC)[回复]
没仔细看,确实是“奖券”。--安忆Talk 2021年1月25日 (一) 06:13 (UTC)[回复]
「獎劵」和「獎卷」都不是,是「獎券」,下面是刀不是力。「宣布」和「宣佈」,無人字旁的是台灣用,有人字旁的是港澳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1月25日 (一) 06:11 (UTC)[回复]
…改力銷賣獎,香港01便有這個用法了。看來使用「券」/「劵」在地區上有差異?還是屬媒體本身的錯別字?--14.0.180.228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10:11 (UTC)[回复]
“券”字意为“古代常分为两半的契据,现代指票据或作为凭证的纸片”,而据康熙字典,“劵”字意为“同倦;止”,由此看来应是误用。--安忆Talk 2021年1月25日 (一) 10:17 (UTC)[回复]
「重複」和「重覆」是通的,個人兩種都有使用,輸入法較方便的話偏後者。「必須」和「必需」是不同的意思,後者常為前者的別字寫法。「獎券」是惟一的正確寫法,「獎劵」和「獎卷」常為前者的別字寫法。「准許」是惟一的正確寫法,「準許」常為前者的別字寫法。「氾濫」和「泛濫」是通的,作為香港編者,常用後者。「宣布」和「宣佈」是通的,作為香港編者,常用後者。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5日 (一) 09:38 (UTC)[回复]
「重複」和「重覆」意思上有少許不同,兩者雖然都是「一模一樣再做一次」的意思,但「覆」是會把舊的物品推倒重來(從頭再做),而「複」僅僅是會產生一件新的物品而已(舊的不會被推倒)。--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1月25日 (一) 09:51 (UTC)[回复]
有時候前者兼有後者的意思。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6日 (二) 09:35 (UTC)[回复]
「宣布」和「宣佈」的確相通,沒有一定需要轉換為哪種形式,不過仍需要注意整個條目是否都統一。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1月25日 (一) 15:05 (UTC)[回复]
這種詞的用法多的是,不可能討論的完啦,還是別太浪費這種時間去討論不怎麼有價值的字詞了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15:17 (UTC)[回复]
有一個統一的列表來提醒我們使用正確的詞彙嗎?例如是列出編輯中常見的錯別字?--14.0.180.228留言2021年1月26日 (二) 05:03 (UTC)[回复]
这个似乎属于语言学习的问题,并不在维基提醒之列。--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1月27日 (三) 14:20 (UTC)[回复]
(▲)同上--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6:11 (UTC)[回复]
對用戶而言,有時不是不知道用哪個字較適當或不想跟隨之前的句子或段落,而是受到使用裝置的輸入法所限制,尤其是在公用的裝置進行編輯,更易受到預裝的輸入法限制,這個問題就更常會遇到。--Uranus1781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11:05 (UTC)[回复]
話說這個章節好像連結不了。至少從目錄點不進去。--14.0.180.228留言2021年1月26日 (二) 05:10 (UTC)[回复]
Wikipedia:維基百科常見錯別字已經存在,如果這樣的說明對一部份編輯有幫助的話,沒什麼不好。尤其是有些地區用字差異常被不知情的編輯者誤以為錯字而改動。--2021年1月28日 (四) 09:57 (UTC)
@YFdyh000见上,居然真的存在这样的页面,在下长见识了。--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1月28日 (四) 14:14 (UTC)[回复]

建议修改新闻动态 拉里·金

完成,雖然真的認為不改也沒差(了不起只會放1、2天在Itn模板,不然就不叫新聞動態了),但這個版本還是已經有修改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26日 (二) 16:03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应该直接说明病因是COVID-19。--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06:10 (UTC)[回复]

( ✓ )同意--. - . .-. -. .- .-.. -... .-.. ..- . - .- .-.. -.- 2021年1月25日 (一) 11:46 (UTC)[回复]
你們也要看管理員要不要改,不改也沒差,大不了明後日就會從Itn模板移除了。因為COVID-19,新聞也就只能放4條而已,不過還是幫忙副ping@KOKUYO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15:21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各位想问一下,日本ACG作品有日本的官方英文名和美国本土化英文名,应该优先用哪个的英文名?

各位想问一下,日本ACG作品有日本的官方英文名和美国本土化英文名,应该优先用哪个的英文名?某人乱用权限要求必须“本地化名称应优先考虑,名从主人。”请问有没有了解的?航站区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06:57 (UTC)[回复]

每個作品都不同,像洛克人X4會因應不同語言版本而出現片假名、日式英文(日版)和美式英文(美版),那樣應該三者並列才對。--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1月25日 (一) 07:15 (UTC)[回复]
拿Resident Evil和BIOHAZARD當例子,最好就是全部列出來。名从主人當然是從日本(原產地),選擇美國(進口、代理版)是甚麼概念?標題也提到「日本的官方英文名」和「美国本土化英文名」,本土化和官方是有一定的差距。類似的例子還有零系列,不過這遊戲日本沒有英文,只是歐版與美版的名稱差異,這個時候就優先選擇美版名稱。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1月25日 (一) 07:41 (UTC)[回复]
日本作品的名字即使取了英文名字,在美國好像還是改成美國本土化英文名字而不是直譯日本的名字或日式英文,像樓上提到的RockManX4會寫成MegaManX4而不是寫成日式的英文,出現以自己取的名字為優先的情況-懶散不常編輯的魚🐠留言) 2021年1月26日 (二) 09:51(UTC)
為甚麼日本作品要寫美國本土化英文名?--【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1月25日 (一) 09:16 (UTC)[回复]
  • 好多日本ACG作品名会在日文名下注英文名,然后到了欧美又有欧美的英文名,我认为应该优先日本英文名,毕竟欧美也只是部分地区,因为类似的东亚地区往往在中文名下标注会是跟着日本用日本的英文名。航站区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09:49 (UTC)[回复]
  • 游戏作品各地标题有差异时就不笼统说英文名了,直接日版名、美版名这样描述。美版名自然是英文,这个不用多说。日版名如果本身就是英文的假名转写,媒体也是假名和西文混着用的,则会把假名和西文写法同时列出。如果日版名是汉字,只是在Logo下方附了个英文,而官方和媒體在文稿中不使用这个英文的话,那这个英文翻译比较像是装饰,不需要在序言定义句中作为标题标出。(当然如果有来源提到这个差别,正文开发部分可以考虑提一下)—洛普利宁 2021年1月25日 (一) 11:25 (UTC)[回复]
    另外如果是说数码宝贝系列电子游戏列表#海外状况,那这里不应该说英文名,而是直接叫原文名。原生日语游戏写日文(除非日文媒体通常也用英文而非片假名表记),原生韩语游戏写韩文。—洛普利宁 2021年1月26日 (二) 05:09 (UTC)[回复]
呃,日本作品的名字在美國好像都是寫美國本土化英文名字而不是用日本的名字或日式英文,像樓上的洛克人會寫成MegaManX4而不是寫成日式的英文RockManX4,不過在這裡寫從日本(原產地)的名字也沒有關係吧,不然就全列出來--懶散不常編輯的魚🐠留言) 2021年1月26日 (二) 09:51(UTC)
但是不止欧美用英文啊,比如万代南梦宫在东南亚也是英文版,但是东南亚的英文版就是日本版的英文,而不是欧美的本土化英文——航站区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08:52 (UTC)[回复]

大陆铁路命名可能要改变了,**线和 **高速线的叫法可能成为历史,维基百科一大堆**铁路的叫法可以维持了!

《铁路线路、车站、桥渡隧名称管理办法(铁发改〔2020〕196号)》https://mp.weixin.qq.com/s/_6gymmRrdVAcv9MYqdE7vQ 建议观望一年,一切明朗后在改。 --Qa003qa003留言2021年1月26日 (二) 05:42 (UTC)[回复]

在下認為毋須完全依照官方命名,民間習慣名稱亦可作為條目標題。Yangwenbo99 2021年1月26日 (二) 13:56 (UTC)[回复]
這是好事,我們肯定不用動,但命名原則及慣例又能多符合幾個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9日 (五) 04:39 (UTC)[回复]

请求讨论或重新讨论《文汇报》《香港商报》《多维》《南华早报》《环球》《观察者》《香港电台》《新华网》《微博》《纽约时报》《BBC》《CNN》《RFA》《DW》《VOA》可信度或政治类报道可信度,以便修改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

發起人請求關閉討論+雪球法則這討論似乎已經壞掉了,那不妨關掉吧。--Streetdeck~ 香港を解放せよ 2021年1月29日 (五) 00:28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部分来源讨论过于陈旧如《文汇报》、《香港商报》、《香港电台》、《新华社》、《微博》(微博类似推特,很多内容由其他来源将微博作为平台发布,是否该分开讨论或标注按发布者可信度?),部分来源或其部分报道可信度存疑但因未讨论而全部被视作可信如《纽约时报》、《英国广播公司(BBC)》、《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RFA》、《DW》、《VOA》,相对的部分来源或其报道真实却因未讨论被全部视作不可信如《多维》、《环球》、《观察者》。

  • (!)意見:《新华社》应视为可靠来源(第四级,因其官方通讯社原因部分编者会不认同第五级);《南华早报》、《文汇报》、《香港商报》、《环球》、《观察者》大部分报道为事实,可视为可靠来源(第四级)或标注需额外分辨(第三级),相对的《多维》、《纽约时报》、《英国广播公司(BBC)》、《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同样大部分报道可信(第四级)但因媒体编写者个人偏好或整体政治意识形态会出现明显失实或歪曲亦需要标注对中国大陆的报道需要谨慎对待(第三级甚至第二级)[1][2];《RFA》、《DW》、《VOA》设立初衷即为对外政治宣传且最重要的是大量报道失实尤其是对大陆的报道应视为不可靠来源(第二级甚至第一级)。微博应标注按发布者可信度参考:美国驻华使馆发布的和个人发布的可信度肯定不同,无法相提并论或一概而论(第三级)。《香港电台》因最近多次发布不实信息而被点名但拒不悔改需要修改其评级至第三极[3][4]

PS:原本在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布告板讨论页已过,但没人参与。--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09:20 (UTC)[回复]

(-)強烈反对:《文汇报》、《环球》、《观察者》之內容和用詞極度親中,內容失實。相反紐約時報和BBC在可靠及中立程度方面優秀,應值五級。--Streetdeck~ 香港を解放せよ 2021年1月27日 (三) 10:30 (UTC)[回复]
(-)強烈反对:《香港電台》關於罐頭刀的報導真確無誤。--英秀一心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0:34 (UTC)[回复]
《南华早报》等已经认错,阁下还在强词夺理?--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20 (UTC)[回复]
提醒一下,港府已經在其官方FB專頁上發文澄清當晚所發的罐頭八成有拉環設計,其餘兩成沒有,必須用罐頭刀開啟。罐頭為隨機派發,而當晚的確有居民獲發無拉環的罐頭。--Newbamboo(留言) 2021年1月28日 (四) 12:27 (UTC)[回复]
自家官媒沒問題,人家官媒(其實不必然)就大問題,這就有問題了。建議發起人先理順自己的邏輯。說VOA什麼的政治宣傳,請回頭看看新華社、文匯以及環球等等又是處於怎樣的情況,或是說中國大陸的各媒體的編採自由是否勝過BBC或CNN等外媒?我想答案已經非常清晰了。--AT 2021年1月27日 (三) 10:36 (UTC)[回复]
中央社是不是官媒?阁下作为管理如此双标?--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20 (UTC)[回复]
中央社是官媒,所以?不清楚您的所謂雙標指控的根據是什麼,還望指教。謝謝。--AT 2021年1月27日 (三) 14:31 (UTC)[回复]
鄙人是否反对中央社作为可靠来源?连法广鄙人也认同其目前评价。但VOA等的设立初衷即为对外宣传机构,“冷战中美国之音归属于美国情报部管辖。”这是写在其条目中的,最主要阁下为何忽视鄙人写的大量报道失实?鄙人无法理解。--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48 (UTC)[回复]
我沒有反對中央社作為可靠來源,我也沒有否認VOA的定位,只是讓您重新思考一下新華社等的定位。另外,所謂大量報道失實的證據是什麼?敬請提供,謝謝。--AT 2021年1月27日 (三) 15:05 (UTC)[回复]
阁下为何不看我发的引用内容?另请了解《重返湖北》搞错湖北省在中国地图上的位置、纽约时报夸完意大利转头黑中国。VOA、DW、RFA有关新疆、新冠疫情的报道--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44 (UTC)[回复]
這是大量嗎?新華社等就從來沒有報錯新聞嗎?我也不是說要禁止些什麼,而您就直接將VOA、RFA等說成是不可靠來源,我覺得實在太過誇張。因此,我認為您對於不可靠來源的定義太過苛刻,無法認同。謝謝。--AT 2021年1月27日 (三) 16:05 (UTC)[回复]
只能说不太清楚阁下对于大量的定义。VOA、RFA、DW对于中国大陆的歪曲报道阁下看不到,鄙人只能说无法认同。新华社有像这么夸张的么?甚至说了几句境外好话编辑被开?--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6:21 (UTC)[回复]
我隨便找到至少這兩項[24][25]。對於不認同來源,我認為屬於個人主張,這沒有問題,是否歪曲也自有社群判斷,總之我的意見是當質疑人家官媒的時候,先想想自家的有沒有問題,有些報道出錯是否就一定等於整個媒體就不可靠?我認為不是。正如您視新華社為四級來源的時候,不可能不存在與其立場相異但同樣是四級甚至是五級的來源,這是關乎於WP:NPOV的精神,您有選擇使用不同種類來源的權利,但要斷言一些被社群長久以來廣泛認同屬於可靠來源為不可靠的時候,到底會引發怎樣的結果,我想您看看這串討論也可以略知一二。或者您也可以作個換位思考,想想看有人跑出來控訴新華社等為官媒為不可靠來源的時候,您自己會有什麼感受。謝謝。--AT 2021年1月27日 (三) 17:31 (UTC)[回复]
阁下还是在混淆两个概念:1.只认同自家官方媒体是可靠来源2.报道出错和不实报道。分开说明:
  • (1)质疑人家官媒不代表自家没问题/只质疑别家(说當質疑人家官媒的時候,先想想自家的有沒有問題。):有问题出错在所难免,中央社现在都在叫“武汉病毒”(这已经不仅仅是出错了),我没要求将其视为不可靠来源,新华社报道出问题同样我也承认其的确出错。VOA报道中国抗疫成效被批共宣难道它就真成红色媒体了?成阁下口中我的自家了?我该将其视为四级来源?信任其有关香港、新疆的报道?反之,阁下质疑新华社作为四级来源时,有没有想想自家的呢?并不是要完美无缺才能提出质疑,否则英维对新华社提出作为不可靠来源哪来的勇气?!
  • (2)报道出错和不实报道:新华社发布了多少错误消息?中央社呢?相比较VOA、DW呢?再者阁下提出的是出错,鄙人提出的是故意发布假消息,这有明显的区别。报道出错可以理解但故意编辑、修改甚至编造事实这就不对了吧?这难道符合WP:NPOV?就如VOA的报道“新疆文件爆料人,死亡威胁也无法让她封口”中国一学者因质疑香港暴力事件遭猛烈围攻阁下认为这仅仅是报道错误?

或者阁下也能思考下,新华社不断地写中华民国迫害本省人建立集中营、有意迫害拘禁大陆赴台人士、甚至谣言江南案再现,阁下会是什么想法?--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8:51 (UTC)[回复]

我沒有定調所謂來源幾級,新華社來源有需要的時候我也會用。無論是怎樣的媒體,我也不會故意認為其發佈假消息,寫條目時也不用特意去判斷所謂真假問題,您我也不是當事人,不會了解所謂真相,作為條目寫手只需要客觀展述各方來源的觀點就足夠了。如果新華社真這樣寫的話,作為觀點來源當然可以使用,我沒有任何異議。您要去斷定某些來源不可靠,那代表它的絕大部分內容都不適宜作為參考資料,您確定VOA的絕大部分報道也符合這樣的要求嗎?跟討論區、個人網站等是一個全然不同的水平,這個觀點同樣適用於新華社等官媒。不贊同其立場也不等同不能以其作為來源,每位用戶都可以有各自的想法,但是寫條目時必須持平,排斥某一立場的來源無助寫好條目。也就是說,要寫好一篇條目,容納各種立場的來源是有必要的。—AT 2021年1月27日 (三) 19:42 (UTC)[回复]
理解了,认同。我提出讨论是因为部分编者完全在按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虽然不是方针却被当做方针)执行,并且对我所列举的来源视为事实来源而非观点来源,这就容易造成大量的编辑战(如文汇报、大公报的报道直接被删除;纽约时报、VOA报道被引用,与其相反的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被剔除)及各自认定各自“事情真相”。如果视为观点来源,因其他方针如WP:NPOV那么就能平衡。--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20:28 (UTC)[回复]
不分青紅皂白直接移除來源的行為是不能接受的,這已經不是編輯戰,而是破壞,如果有人這樣做,歡迎聯絡管理員處理。既然已取得共識,或許這串討論提前關閉比較好?如果有後續的個別討論,轉移至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討論似乎更佳。未知意下如何?謝謝。—AT 2021年1月28日 (四) 06:17 (UTC)[回复]
好的,请关闭讨论吧。赞同结束不可能有共识的讨论。先谢--MINQI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8:27 (UTC)[回复]
他這樣是叫雙重標準吧(笑)。其實提案人沒有需要想一大堆理由來提案,直接說將不符合最偉大、光明、正確的中國共產黨的意識形態的媒體全部列為「不可靠來源」就可以了,我們大家都明白的。--49.130.130.119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1:35 (UTC)[回复]
既然双标说说好了,凭什么美国冲击国会叫恐怖主义,香港不叫?--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20 (UTC)[回复]
維基百科從來就沒有認定衝擊美國國會事件是恐怖主義。香港則當然不是。--Newbamboo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54 (UTC)[回复]
真的?“400+ identified and involved in domestic terrorism”英维写的。--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44 (UTC)[回复]
@NewbambooBTW,寫美國國會事件是恐怖主義是在其回退我的回退後寫的--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58 (UTC)[回复]
又见阁下混淆视听:“骚乱和冲击国会大厦的事件被描述为暴乱叛乱煽动或是國內恐怖主義[5][6][7][8][9][10][11][12]”本段非本人编辑,倒是User:Sun8908阁下对条目赶紧进行了修改。--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6:00 (UTC)[回复]
澄清:我其實並不認同2021年美國國會大廈遭衝擊事件暴乱叛乱煽动或是國內恐怖主義,(這句也不是我加的)但美國主流媒體這樣報道也不大可能全數移除,只能盡可能寫得客觀些;既然本土恐怖主義(又稱國內恐怖主義)已經在引言中提及過,那就不必在「參見」再寫了。而香港主流媒體沒有報道香港的是「暴亂」之類的,何談比較。--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1月27日 (三) 16:34 (UTC)[回复]
香港明报01文汇大公是不是都不算主流媒体?2021年美國國會大廈遭衝擊事件中不必在「參見」再寫,认同已撤回修改--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6:45 (UTC)[回复]
明報那篇不是明報的報道,是來自香港教育大學講座教授的文章,而且文章是在探討誰在點燃恐怖主義(示威者或政府),並無明確表明任何一方為恐怖主義,香港01那篇是在探討政府所講的「本土恐怖主義」是指甚麼,不是01說香港是本土恐怖主義,政府也不算是主流媒體。文滙大公在香港媒體中的公信力得分一向很低,而且與美國情況不同,美國主流媒體會直接以「riot」形容事件[26],而且(在此前)這些媒體的公信力仍不錯。--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1月28日 (四) 04:56 (UTC)[回复]
所以明报未经审核转载自身不认同文章?阁下对01的解读算是个人见解吧?文汇大公公信力在香港低的原因阁下还不清楚么?--MINQI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8:25 (UTC)[回复]
按AT之言,是否需要WP:SNOW/WP:IAR關閉?--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0:44 (UTC)[回复]
(-)強烈反对:意見同AT。--🍫巧克力~✿ 2021年1月27日 (三) 10:48 (UTC)[回复]
(-)強烈反对:如果閣下願意將含有大量用戶生成内容的觀察者網列入不可靠來源的話我可能會「沒那麽强烈反對」(當然我亦支持將所有輪媒列不可靠來源)。另外一些中國官方媒體的微博賬號并非編輯部門而是公關部門控制,不一定會發表刊登在其出版物内的内容,可靠性低。--Newbamboo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1:26 (UTC)[回复]
(+)强烈支持:大量公知美分不怀好意抹黑祖国,我不明白他们这样子干是什么居心?支持爱国人士依法移除有关内容! --223.16.93.32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2:54 (UTC)[回复]
(+)强烈支持維基百科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中國維基就當然要遵守中國法律啊。黨就是法律,任何不符合我們最偉大、光明、正確的中國共產黨的意識形態的媒體一律要列為「不可靠來源」,如果反對的話你就是反黨分子、民族罪人、賣國賊!!!--45.64.240.90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3:00 (UTC)[回复]
@223.16.93.32從閣下的言論來看明顯帶有國家官方色彩違反WP:中立......在下亦在此表達(-)強烈反对意見同AT閣下。~~Sid~~ 2021年1月27日 (三) 13:13 (UTC)[回复]
(!)意見:評估時請參考WP:評估可靠性。首先,微博、推特這類社交網絡應該列為不可靠來源(如YouTube一樣)。《文汇报》、《环球》、《观察者》之報道立場偏激,內容失實,談不及可靠。《香港電台》報道印象中大多為短訊,而且為公共廣播機構,報道非常大多數情況下皆屬可靠,被指失實並非重點,可列第4級。至於《南华早报》、《纽约时报》、《英国广播公司(BBC)》、《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RFA》、《DW》、《VOA》內容有時偏向某一立場(特別在即時報道),但大多報道皆經過考證,而且報道若有錯通常會被修正至正確,故認為應列第4級。《新華社》由於部分報道會加上偏激立場,此類報道不應用作可靠來源,只能用作觀點來源,只符合第3級。--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1月27日 (三) 12:57 (UTC)[回复]
"首先…一样",认同;“文汇报、环球、观察者、新华社”因立场偏激不应用作可靠来源?我看纽约时报、BBC、CNN也挺偏激的,谈何“虽有时偏向某一立场,但大多报道皆经过考证,而且有错通常会被修正,故认为应列第4级”。这不是搞双标么,观点同AT。--安忆Talk 2021年1月27日 (三) 13:27 (UTC)[回复]
確實的,「立場偏激」這個描述有點模糊,我平常看文汇报、环球、观察者都是明顯帶有立場的報道(不知是否我見識得少),至於新華社的報道,我看部分是可以的,但可能需要考慮其他因素(政治類報道),根據WP:來源評級,應該評為第3級。至於纽约时报、BBC、CNN,我覺得他們的報道沒有明顯地加入立場(雖然其實我平常很討厭這些壟斷市場的大媒體),這些媒體有獨立編輯團隊,比較上中立,故認為可評至第4級(但評為第3級也沒太大意見)。--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1月27日 (三) 15:07 (UTC)[回复]
阁下能否了解下纽约时报、BBC的失实报道?BBC刚被指责把湖北省乾坤大挪移。--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20 (UTC)[回复]
對英國廣播公司的爭議#2020年代嗎?地圖繪製出錯了,確實是錯了,錯得很厲害,但是這並非報道的重點(你不會引用這個影片說湖北在蒙古的邊界),況且中國地圖一向有偏移,但這也是為什麼是第4級而不是第5級,而且看完這段片,感覺就是講了武漢某幾個市民的看法和看看街景,引不出什麼內容。--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1月27日 (三) 16:12 (UTC)[回复]
另一篇报道,《新冠疫情:武漢以歌頌和否認,紀念爆發一週年》其中一段警方“用网蒙头拘捕民众”的画面,这段视频来自于去年疫情期间的一次高速反恐演练(油管视频的12m12s,腾讯视频为原完整视频[13][14])。阁下真的要挤牙膏般被驳斥么?--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6:58 (UTC)[回复]
那是失實報道?都沒有說不是演習,去年疫情期間的一次高速反恐演练不就對了,這影片是在說武漢疫情爆發一週年,回顧一下不行嗎?--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1月28日 (四) 05:01 (UTC)[回复]
阁下是根本不看内容?BBC视频中说的就是对民众强制性措施,事实是反恐演习。阁下春秋笔法真是妙啊。--MINQI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8:25 (UTC)[回复]
(!)意見:「《香港电台》因最近多次发布不实信息而被点名但拒不悔改需要修改其评级至第三极」,香港電台並沒有發佈不實訊息,倒是就最近罐頭一事攻擊和詆毀香港電台的某些團體、媒體以及某些體制內的團體在發佈不實訊息,見:佐敦封區報導附罐頭照片,《香港電台》及《南華早報》有否刻意誤導讀者?。--No1lovesu2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29 (UTC)[回复]
(*)提醒:上面恶意反对者,你们有犯我国国家安全法之嫌,望广大港澳台同胞回头是岸,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223.16.93.32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06 (UTC)[回复]
(+)强烈支持我國《國家安全法》全宇宙適用,就算你跑到土星、天王星也是沒有用的。上帝觸犯《國安法》的話,也要接受黨的制裁!!!--45.64.240.90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25 (UTC)[回复]
(*)提醒:MINQI還有223.16.93.32都醒醒,維基基金會可不是中共政府而是美國的組織,尤其是U:223.16.93.32,你這是拿中共政府「法律」威脅異議人士,已經違反Wikipedia:不要訴諸法律威脅甚至構成WP:騷擾--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1月27日 (三) 14:23 (UTC)[回复]
(*)提醒:阁下是不是把維基基金會当民主基金会了?--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20:18 (UTC)[回复]
(*)提醒:请那几位有强烈政治倾向的先清理下自身页面、签名再装理客中。--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20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點錯人,已由--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1月27日 (三) 15:00 (UTC)於2021年1月27日 (三) 15:0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1月27日 (三) 14:25 (UTC)[回复]
(!)強烈抗议:请问鄙人拿中共政府來恐嚇異議人士了?鄙人理性列出原因,几位强烈以政治意识反对,甚至在个人签名中已明显包含如“香港を解放せよ”,阁下视而不见罔顾事实倒来无端指责鄙人?请阁下就阁下涉嫌人身攻擊致歉--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41 (UTC)[回复]
中共政府恐嚇這點我道歉(應該指責上面端出雖遠必誅的中共國安法才對),你用「清理下自身页面、签名再装理客中」這句話是什麼用意?抱持反對中共的理念,就會跟理性中立地編輯衝突嗎?--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1月27日 (三) 14:59 (UTC)[回复]
有反对中共理念这无可厚非,但编辑中坚持就有问题,就好比目前疫情,意识形态、国家制度不同,但因此去拒绝救治、救助甚至以此攻击对方这有违伦理吧?--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06 (UTC)[回复]
那跟清理掉用戶頁跟簽名有啥關係?--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1月27日 (三) 15:21 (UTC)[回复]
为什么都只看一半。。。装理客中总得装下吧,顶着明显不中立的签名、用户介绍干着不中立的事,说自己理客中,这也太扯了吧?!--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51 (UTC)[回复]
(!)強烈抗议:請MINQI就預設他人政治立場違反善意推定原則與涉嫌人身攻擊致歉。另外,(!)抗议IP用戶223.16.93.32違反地域中心方針,發表違反文明方針言論。--🍫巧克力~✿ 2021年1月27日 (三) 14:30 (UTC)[回复]
(!)強烈抗议:别人都把政治倾向写着了,你来说我預設他人政治立場?开什么玩笑?請阁下就預設本人政治立場違反善意推定原則與涉嫌人身攻擊致歉。--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37 (UTC)[回复]
把不受中共控制而且對中共不友善的媒體都打到第三級以下而大捧親中共國的媒體,原來這裡是百度百科啊,我還以為是維基百科呢。總之你的提議,我(-)強烈反对到底--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1月27日 (三) 14:33 (UTC)[回复]
有意思,原来《文汇报》《南华早报》《多维》《中央社》都受中共控制。天下无人不通共?难怪DW有“张丹红事件”、VOA变红媒[開玩笑的]--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12 (UTC)-[回复]
雪球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27日 (三) 14:39 (UTC)[回复]
(▲)同上,等一个管理。--安忆Talk 2021年1月27日 (三) 14:52 (UTC)[回复]
@MINQI同志委屈了,这里恨国党、反贼不少,他们还擅长颠倒黑白--223.16.93.32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47 (UTC)[回复]
本来就是外网,意识形态冲突在所难免。委屈,谈不上,要委屈我早不编辑修改条目了。借着讨论看清某些人的嘴脸也挺好。--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59 (UTC)[回复]
到拉清单日......他们--223.16.93.32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07 (UTC)[回复]
(+)强烈支持:同志放心,等到我們中國統一全球之後就會將那些反黨分子逐個拉清單的。習主席說得好:「別看你今天鬧得歡,小心今後拉清單」!!!--45.64.240.90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19 (UTC)[回复]
看这讨论感觉像是不同立场的人互相撕逼……我觉得本站绝大多数用户(无论立场为何)评判政治议题的客观性都处在不及格的水平(我没说我及格了请不要误会……),提出来的意见很明显掺杂了个人的感情及立场,这样讨论下去谁也说服不了谁,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共识。而说到评判各媒体的可靠性,User:Techyan/媒体综述值得参考,我觉得这里面的总结虽说完美是肯定谈不上的(政治不存在什么完美),但至少是相对来说最客观的。--🔨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17 (UTC)[回复]
所以還是趕快關閉這個撕逼現場吧。--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1月27日 (三) 15:21 (UTC)[回复]
哈哈哈,説好的民煮、漬油、仁拳呢?I can't speak!--223.16.93.32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31 (UTC)[回复]
(+)强烈支持:同志說得好。維基百科號稱「自由的百科全書」,但其實一些也不「自由」。還是我們的百度百科最好,不但可以隨便自由討論國家大事,而且可以任意編輯,沒有任何人阻礙。我在這裡號召各位愛國人士,大家一起抵制維基百科,前往我國的百度百科建設條目。沒有我們這些愛國人士的支持,維基百科肯定不出一星期便會倒閉了!!!--45.64.240.90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6:03 (UTC)[回复]
(-)強烈反对 其實從你把帶著強烈政治色彩和政治背景的《新華社》也能列為可靠來源,這已沒什麼討論空間了,在你批評他人偏頗前先看看你自己。新華社作為中共官媒是絕對沒有持平可言,除非你能先撤回把《新華社》列為可靠來源要求,其他免談。User:StevenM69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43 (UTC)[回复]
那要不把中央社也给从可靠来源给撤了?香港电台也给撤了?--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51 (UTC)[回复]
現在不是你問我,是我問你,這是你自己先要提出的,你自己不偏頗,其他的自然有討論空間。我還沒有提到中央社,香港電台,你有幻覺的話看醫生。[User:StevenM69]](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56 (UTC)[回复]
有意思,中央社、香港电台没強烈政治色彩和政治背景?我认同中央社作为可靠来源(目前中央社为可靠来源),作为国民党前官媒、现中华民国的国家通讯社其报道可信,同理我认为新华社也如此;既然阁下不认同我的想法,那么阁下应该支持把中央社、香港电台由现在的可靠来源改为不可靠来源。--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6:13 (UTC)[回复]
有人也已經解釋清楚了,請你不要把他們混為一談。香港電台何來的政治背景,你能解釋一下?它被邪惡美國收購了?我重申一次,這是你自己先要提出來的,你絕對有責任先確保自己沒偏頗,其他的才有討論空間,你沒什麼資格以偏頗作為藉口反駁他人。User:StevenM69留言2021年1月28日 (三) 01:32 (UTC)[回复]
香港电台号称港府资助,阁下不清楚?“絕對有責任先確保自己沒偏頗,其他的才有討論空間”?阁下忘记你自己先要提出來帶著強烈政治色彩和政治背景的《新華社》?阁下又何来脸何来资格提出?阁下人身攻擊在下不得已反制。--MINQI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8:25 (UTC)[回复]
你自己也說了是資助,香港電台是有獨立採編權。你睜大眼睛看看,明明是你要偏頗提出把帶著強烈政治色彩和政治背景的《新華社》列為可靠來源我反對,你作為提出人不能以持平的角度提出討論還在把責任拋給回覆的人。還有指出你偏頗是一個事實,這什麼人身攻擊?
“香港电台(简称港台;英语:Radio Television Hong Kong,RTHK),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辖下的部门”你偏要我给你全文打出才死心?签名签名不加,为什么不是你在偏颇的指新华社帶著強烈政治色彩和政治背景?既然你指新华社帶著強烈政治色彩和政治背景不应作为可靠来源,你又不肯指帶著強烈政治色彩和政治背景的中央社、香港电台不应作为可靠来源,你不是双标是什么?!你偏颇不是事實?!你有什么资格在那叽叽歪歪我?!--MINQI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2:02 (UTC)[回复]
2009年9月22日,行政會議決定維持港台公共廣播機構身份。不過,港台將由特首委任的「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監察,職責包括就港台節目的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的事宜向處長提供意見,聽取有關港台節目的投訴報告,監察港台的節目符合公眾期望的程度等等。公布列明《香港電台約章》,給予港台編輯自主,港台恪守的編輯方針,包括準確發放具權威資訊,持平反映意見,不受商業及政治影響等。
繼續,繼續,我沒問題。為什麼我不是雙標?因為港台根本就有一定獨立權,港台在政治上根本獨立於政府政府。港台根本沒有強烈政治色彩和政治背景,你幾時見過港台成為政府喉舌?所以它是可靠來源有什麼問題?可恥,你等同

認了自己偏頗User:StevenM69留言2021年1月28日 (三) 12:36 (UTC)[回复]

我幾時見過港台成為政府喉舌“香港电台成立之初,港英政府视之为喉舌,新闻内容全由政府新闻处(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fice)提供。”我否认其有一定独立权么?没独立权能被戏称拿政府钱的“黄媒”么?你为什么觉得新华社没有一定独立权呢?有一定独立权就是根本獨立於政府?阁下这算原创研究了吧?“港台恪守的編輯方針,包括準確發放具權威資訊,持平反映意見,不受商業及政治影響等”VOA当初口号“这里是从美国发出的一个声音,每天的这个时间我们都会向您提供有关战争的消息。消息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但我们将告诉您真实的情况。”如今呢?阁下有点歇斯底里。--MINQI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3:20 (UTC)[回复]
現在是港英政府?你提港英政府是想證明什麼?他現在是政府喉舌?重點是既然港台根本沒有強烈政治色彩和政治背景,它絕對有作為可靠來源的資格,你不用拉開那麼遠。歇斯底里,你看看自己之前的文字先吧。User:StevenM69留言2021年1月28日 (三) 13:36 (UTC)[回复]
StevenM69的论证逻辑漏洞百出,面对其他用户的质疑,没有给出正面回应,而是偷换概念,甚至使用“你有幻覺的話看醫生”、“你沒什麼資格以偏頗作為藉口反駁他人”等非礼语句攻击他人。--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1月28日 (四) 10:31 (UTC)[回复]
我一開始沒有提到中央社和香港電台,他卻突然質疑我是不是要他把中央社和香港電台從要求给撤了。這不是出現幻覺是什麼?說事實也人身攻擊?“你沒什麼資格以偏頗作為藉口反駁他人”一個偏頗的人沒資格以偏頗為理由反駁,這我說錯?還有你說我漏洞百出,你有不能清楚指出我錯在哪,偷换概念的是你?還有你不是管理員,你有什麼資格警告封鎖我賬戶編輯權?User:StevenM69留言2021年1月28日 (三) 10:45 (UTC)[回复]
第一,请StevenM69正视自己的错误,停止偷换概念、人身攻击。第二,引用一位知名音乐人说过的一句话驳斥StevenM69的后半句——“如果发表个人观点就被索要资格,这个世界将变得越发反智,最终所有人都将陷入失语的悖论。”--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1月28日 (四) 14:43 (UTC)[回复]
看了一下讨论,先不说@MINQI立场如何,其在面对某些用户打地图炮的情况下,仍然心平气和地就事论事,这种心态值得赞赏。--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1月28日 (四) 03:46 (UTC)[回复]
@DavidHuai1999MINQI有心平氣和這點我倒是看不出來,反倒是在講不贏後扯東扯西的,甚至這次提案簡直言論審查發揮的淋漓盡致,把捧中共的媒體抬高級別,不受中共控制的通通打下去。~~Sid~~ 2021年1月28日 (四) 13:06 (UTC)[回复]
就说你在拉偏架吧。lol 圣人法则还是阁下自己用吧。--MINQI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4:42 (UTC)[回复]
港台地区也有用户将言论审查发挥得淋漓尽致,大搞来源拉踩,捧境外来源,踩中国大陆来源。--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1月28日 (四) 14:34 (UTC)[回复]
不需要。中央社、RFI 有獨立採編權,香港電臺的獨立採編權,現在也尚未消失,VOA 也有一定的獨立採編權,但是大陸幾乎所有媒體都姓黨。提議者對媒體缺乏認知,本問題已無討論必要,應當依照WP:雪球法則,即時終止。Yangwenbo99 2021年1月27日 (三) 20:24 (UTC)[回复]
(:)回應 :我说RFA,你说RFI,什么时候它两一家了、一国籍了?台湾不听话的中天新闻被关了,中央社独立采编权没被关?(中央社还叫着“武汉病毒”,独立采编权耐不住编者的道德底线低?)怕不是您对媒體缺乏認知?的确可以按雪球法则结案了。也请几位别以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当方针删来源删的起劲。--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21:34 (UTC)[回复]
(:)回應:無論 RFA、RFI,敘述都無變化。蔡當局停止允許中天使用電視頻譜,此事是否公義與本討論毫無關係。目前看來,對中天的操作並未顯著降低中天節目的品質當然,也不排除是其原本品質較低,故「中天新闻被关」與來源之可信程度無關。請勿顧左右而言他。閣下又是如何將「武汉病毒」和「编者的道德底线低」作出聯繫的?使用地區命名是世界慣例(參見英國變種Covid-19)。可能是全世界都在偏頗地反華吧。Yangwenbo99 2021年1月27日 (三) 23:44 (UTC)[回复]
(:)回應:哦,原来台湾受众极高的中天新闻品质低才被关。“使用地區命名是世界慣例”,阁下可知2015世卫组织发布的病毒命名指导原则?可知英《自然》期刊社论:必须立即停止借新冠病毒搞污名化?--MINQI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8:25 (UTC)[回复]
是在rsn而不是rsn的讨论页上。—Steven Sun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6:03 (UTC)[回复]
原来如此,多谢。--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7:00 (UTC)[回复]
今年2021年了。--1233 T / C 2021年1月27日 (三) 16:27 (UTC)[回复]
明明1950年。[開玩笑的]--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21:47 (UTC)[回复]
不評論,但建議關閉討論。我不認為IP這樣的討論態度能帶來任何具建設性的討論結果。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5:00 (UTC)[回复]
你沒有看到我加了嗎,一看就知道是曲線諷刺吧。--45.64.241.103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5:05 (UTC)[回复]
我主要是想說223.16.93.32,沒留意這裏的IP用戶多於一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5:46 (UTC)[回复]
既然这讨论串还没关,那我吐槽几句。维基百科将来源分为五级。看起来很全面,但在实际编写条目的时候,第五级来源就一定可靠吗?第三级来源就一定比第四第五级来源差吗?毕竟Wikipedia: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也有写:此辅助说明页不属于维基百科的方针或指引,并不具备强制力。我觉得维基百科没有责任也没有能力给各路媒体排座次,维基百科需要做的只需要分辨出明显的不可靠来源,至于其他的来源的可靠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各个媒体的报道出现分歧,大不了把各家的观点平等的写进去。
[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举例不当,于Steven Sun留言)由2021年1月28日 (四) 06:45 (UTC)删除][回复]
而且个人感觉第五级与第四级来源似乎并没有很大的区别,我建议将第五级来源与第四级来源合并(目前还没有认定的第五级来源)。--Steven Su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5:07 (UTC)[回复]
像《自然》和《科学》这样的杂志经常也会因造假等问题撤下论文,[來源請求]Fire Ice 2021年1月28日 (四) 06:03 (UTC)[回复]
抱歉,本人表述错误。确实有些内容被质疑后撤稿,但具体原因有待查明。搜到的[27]这个例子仅供参考,不代表本人对此杂志及其当事人的看法。本人仅是想表达对“以失实消息数量为主要依据去判断来源可靠性”的这一行为的不认可。--Steven Su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6:39 (UTC)[回复]
既然內容親中是不可靠來源,那反中的也請劃為不可靠來源。我想邀請各位看一下《紐約時報》關於中國醫療系統的專題報導。這部影片可謂將《紐約時報》編造新聞、曲解受訪者的能力發揮到極緻:
  1. 3:44:「那天晚上感冒的」被完全無視。
  2. 5:28:指中國的PEOPLE PER DOCTOR是1:6,666,列明資料來源為世衛及OCED,然而,兩個資料來源中的2017年數據(報導的前一年)分別是每萬人19.8名Medical doctors每千人1.99名Practising physicians,比率均為約1:500。此外,旁白說的是全科醫生,明顯是混淆概念,並忽視中國專科醫生比率比較高的事實。
  3. 5:40:指中國醫生每天要看70-200名病人,但在影片稍前時(5:13)卻拍攝醫院外的長隊,還說因為只有一個醫生,所以「Only seven or eight people can see the doctor today.」,旁白還說「Those are not good odds.」,營造有百人排隊卻只有少數人看上醫生的「悲劇氣氛」,實則自相矛盾。另外就是也故意忽視中國很多人去醫院看感冒等輕症(不同於美國),看診時間自然較短的事實。
  4. 7:48開始的翻譯簡直就是「胡編亂造」,「你這情」→「you cancer is not yet severe」、「不用放療和化療」(因為受訪者拒絕了放療和化療)→「You will be fine」、無中生有的「Delayed my treatment」、「具體他這個病這個……這個病進程就是這樣的」→「This is our way to treat cancer.」
既然不要雙重標準,那就將《紐約時報》都劃為不可靠來源(或者第三級)吧,畢竟這已經脫離「錯誤」的範疇了,而是故意而為,而且兩年過去也沒有修正。這就是「可靠及中立程度方面優秀,應值五級」的媒體嗎?--【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1月28日 (四) 08:40 (UTC)[回复]
(-)強烈反对:請拿出根據來,勿將獨立運作的媒體視為敵意。-- 天秤P Iūstitia | Spēs 2021年1月28日 (四) 09:48 (UTC)[回复]
(~)補充:中央社本身爭議也不少,例如太陽花學運爆發當時的立場明顯偏頗馬政府,這方面值得討論。相較之下央廣報導較為中性。-- 天秤P Iūstitia | Spēs 2021年1月28日 (四) 09:48 (UTC)[回复]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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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Western media’s disinformation campaign: two tales, one Xinjiang. China Daily. 2021-1-24 [2021-01-27]. 
  3. ^ 報道封鎖區賓館缺罐頭刀 遭建制圍攻斥誤導 港台:乃事實陳述、譴責抹黑指控. 立场新闻. 2021-1-25 [2021-01-27]. 
  4. ^ 【Emily】「開唔到罐頭」報道被批 港台不點名譴責吳秋北抹黑. 明报. 2021-1-26 [2021-01-27]. 
  5. ^ Natalie Dreier. Capitol violence: What is sedition?. Cox Media Group National Content Desk. 2021-01-06 [2021-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7) –通过KIRO. 
  6. ^ Trepany, Charles. 'This is domestic terrorism': Meghan McCain, Cardi B and more react to Capitol riot. USA TODAY.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6). 
  7. ^ Corn, David. Donald Trump is now a terrorist leader. Mother Jones.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6). 
  8. ^ Johnson, Martin. Cori Bush introduces legislation to sanction, remove all House members who supported election challenges. TheHill. 2021-01-06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6). 
  9. ^ Jansen, Bart. President-elect Joe Biden calls Capitol riot 'insurrection,' urges President Trump to 'end siege'. USA TODAY.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6) (美国英语). 
  10. ^ 快讯!美国会暴乱造成4人死亡. 环球网. 2021-01-07 [2021-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4). 
  11. ^ 张霓. 美媒:一名美国会警察在暴乱中死亡 死亡总数升至5人. 海外网. 2021-01-08 [2021-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4). 
  12. ^ Live: Latest after hundreds of Trump supporters storm Capitol Hill. CGTN. 2021-01-07 [2021-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0). 
  13. ^ 新冠疫情:武漢以歌頌和否認,紀念爆發一週年. YouTube. [2021-01-27]. 
  14. ^ 疫情期间教科书式反恐演练. 腾讯视频. [2021-01-27].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2021年1月27日的確診病例數的概數值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導言提及「截至2021年1月27日,全球已有192个国家和地區累计报告逾1亿名确诊病例」

請問為什麼是「逾1億」,而不是「逾1.00億」呢?前一天還是「逾0.99億」(無條件捨去到「百萬位」),今天小數點後2位就不見了,準確度差了一百倍呢[註]!我知道這個數字是模板自動產生的,不是手動寫的,那麼這個模板是否不太科學呢?

註:「逾1億」表示實際值介於「1億零1」到「2億」之間,區間長度大約是1億;「逾1.00億」表示實際值介於「1億零1」到「1億零100萬」之間,區間長度大約是100萬。對於概數而言,兩者是不一樣的。

-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27日 (三) 09:38 (UTC)[回复]
“逾”应该是超过的意思,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模板确实可能要改一下?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27日 (三) 14:41 (UTC)[回复]
我本來就不認為“逾”字有問題啊!有問題的是為什麼要把概數1.00億寫成1億。-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27日 (三) 17:22 (UTC)[回复]
我不觉得有人在日常生活中称“逾1.00亿”,“逾0.99亿”也是。我也不认为该数字需要频繁更新、精确表达。--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6:10 (UTC)[回复]
@YFdyh000君:現在不是您認不認為该数字需要频繁更新、精确表达的問題,而是目前全球確診數的實際值就是每天都有人在更新,且精確到個位數(請見條目的資訊框)。我只是希望導言的概數值一律「無條件捨去到"百萬位"」,這並沒有如資訊框的實際值更動頻繁,也沒有像它一樣精確。另外,2021年1月26日時確實就是顯示"逾0.99億"。-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28日 (四) 07:10 (UTC)[回复]
(!)意見:現在模板加了{{Order of magnitude}},{{Cases in the COVID-19 pandemic/core}}的源碼為{{formatnum:{{Rounddown|{{{confirmed}}}/10^8|9-{{order of magnitude|{{{confirmed}}}}}}}}},即使確診數超過1.01億,也只會顯示為「1億」(因為現在的模板會round down至「9-{{order of magnitude|{{{confirmed}}}}}」個小數位,以1億計算,是round down 至1個小數位),而根據現在的模板,也只應預期能顯示成「逾1.0億」(雖然現在也沒做到)。但我不知應如何實現「1.0億」或「1.00億」的顯示,或許修改{{rounddown}}?(或另建一個能顯示小數點後的0的模板?)--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1月28日 (四) 06:30 (UTC)[回复]
那這個全球確診數的概數值可以不要用模板,改手動輸入嗎?反正目前實際值就是每天都有維基人不厭其煩地更新,那順手手動更新導言的概數值應該不會比更新實際值更煩吧?不然將來應該顯示逾1.10億的時候照樣會變成逾1.1億吧!?-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28日 (四) 07:10 (UTC)[回复]
可以說,這個模板很多問題…但直接修改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目不是太好吧,因為這樣就變成要編輯兩個頁面了。0被吃了的問題應該要有熟悉模板的人改改{{rounddown}}(如果沒有其他現有可用的模板)。--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1月28日 (四) 08:51 (UTC)[回复]
說得有理,那我就不堅持修改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目了。靜待能人來解決這個模板「吃0」的問題。-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28日 (四) 14:27 (UTC)[回复]
@克勞棣應該修改好了,EdwardAlexanderCrowley做出修改後我把它再改成了三位有效數字(因為原本模板也是算有效數字的)。--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1月29日 (五) 04:25 (UTC)[回复]
仍不认为1.00亿是正确表达,0.99亿常人会称作九千九百万。1.09亿口语上通常说近1.1亿,1.1亿常说一亿一千万。以上是我认为的正确输出,不过后两者不强求、非必定。--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5:18 (UTC)[回复]
不認為把1.09億稱作「近1.1億」是好的做法,因為現時數據需要人手更新,如果遲了更新,那「近1.1億」在過了1.1億後就不準確了。而且這是要書面語,不是口語,因為涉及統計數字,應該跟從數理的規則,寫成1.00億。--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1月29日 (五) 04:25 (UTC)[回复]

已修改core模板。反正不会过百亿,测试数据见test--E.A.Crowley666✍️ 2021年1月29日 (五) 02:01 (UTC)[回复]

美國第二夫人條目移動議題

本議題先前在其討論頁進行移動討論,收集到正反意見,然由於參與討論人數只有6人,且相關爭點仍無法達成主流共識,因此開啟本討論尋求廣泛共識。

本議題背景為美國副總統賀錦麗丈夫任德龍為美國首任第二先生,於英語維基百科討論後決定名稱為「Second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United States」。基於前述事實,由本人發起討論,決定是否將該條目名稱一併移動以符合現狀。

該討論共計6人參與,贊成者4人,反對者2人,僅將雙方觀點節錄如下,如有其他意見或描述有誤之情形,歡迎補充或指正:

項目 贊成移動 反對移動
各方論述
  • 對於讀者而言,美國第二夫人的標題會有預期內容為女性的印象,而造成對條目內容的衝突感。
  • 各國對於其各自的第二夫人/先生條目名稱可單獨進行討論,無需與作為總論之「第一夫人」及「第二夫人」條目掛勾。
  • 依據WP:命名常規,需為穩定且最為常用之條目名稱,僅需將美國第二先生等相關名稱作為其重新導向並在首段導論進行描述即可,讀者應不至於混淆。
  • 該名稱與「第一夫人」及「第二夫人」等條目具有連動性,且各國有男女國家元首配偶之例,如果本例實現,前述條目是否應當進行對應移動,不無疑慮。
所屬支持者 星星YumetoKuailongLiangyiliang Joker TwinsCwek

由於雙方論點皆為有理,因此本人採取中立態度,在互助客棧進行更廣泛討論,以達成主流共識。僅此。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7日 (三) 13:06 (UTC)[回复]

我假設需要移動,像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比較累贅,第二配偶、第二伴侶之類可能比較好,畢竟現代不一定就是只有兩種性別,也不一定是婚姻關係,甚至是異物種之間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當然,無論是我的建議還是原提案也涉及原創名稱的問題,必須慎重考慮。--AT 2021年1月27日 (三) 13:29 (UTC)[回复]
以我的觀點,第一夫人及第二夫人這兩個總論條目在英語維基百科並無廣泛的移動共識;但由於美國第二先生、美國第二夫人皆為官方用語,所以比起尚未成為官方用語的「美國第二配偶」,「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還是有所本,且被英語維基百科社群接受。此論點僅為觀察歸納的觀點及意見而已。--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7日 (三) 13:54 (UTC)[回复]
@Taiwania Justo 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没必要完全照搬英语维基百科做法。且你在本讨论开头的说法有需要更正之处:
一、应明确指出你这次页面重命名请求发生于Talk:美國第二夫人#建議改名:“美國第二夫人”→“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因为美國第二夫人先后有两次页面重命名请求,这一点应向大家交代清楚。
二、因应第49任美国副总统賀錦麗丈夫任德龙为首位美国第二先生,英语维基百科对英语版美國第二夫人条目(最初名称Second Lady of the United States)主要有以下重命名意见(详见en:Talk:Second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United States#In the event of a Female VP):① 重命名为美国副总统配偶Spouse of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② 重命名为美国第二配偶Second Spouse of the United States);③ 重命名为美国第二夫人及先生Second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United States)。参与讨论者甚多,但因意见各异未能达成重命名共识,由此可见英语维基百科将英语版美國第二夫人条目(最初名称Second Lady of the United States)重命名为美国第二夫人及先生Second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United States)的做法根本没有共识背书,极具争议性,随时可能引发新的重命名请求,英语维基百科对英语版美國第二夫人条目(最初名称Second Lady of the United States)的如此重命名做法自然不能为中文维基百科所借鉴和参考。
三、将你上面罗列的对你这次页面重命名请求的表态改为维持“美國第二夫人”原名赞成移动至“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赞成移动至“美國第二配偶”赞成移动至“美国副总统配偶”四项。因为赞同移动美國第二夫人的并非都赞同移动至“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还会有赞同移动至“美國第二配偶”或“美国副总统配偶”的意见。对移动至哪个具体名称意见各异,页面重命名请求仍会以无共识结案。
四、赞成移动至“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理由中“各國對於其各自的第二夫人/先生條目名稱可單獨進行討論,無需與作為總論之「第一夫人」及「第二夫人」條目掛勾”只是你这个提案者的观点(详见Talk:美國第二夫人#建議改名:“美國第二夫人”→“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Taiwania Justo于2021年1月25日 (一) 12:01 (UTC)的发言),身为提案者对自己的提案表态只能算自我辩护不能算赞成(赞成或反对意见均只能由别人对自己提出),因此这条理由应从赞成移动至“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理由中移除。--Joker Twins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2:25 (UTC)[回复]
第三點僅為收集論點之集成,沒有掛勾關係,我可在表格處說明為各方意見,以避免歧見。第一二點部分無意見,對於是否移動保持開放,僅提出來進行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8日 (四) 04:17 (UTC)[回复]
@Taiwania Justo 观点与观点持有者肯定是挂钩的,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所以我上面所说的第三点建议你完全采纳,因为赞同移动美國第二夫人的并非都赞同移动至“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还会有赞同移动至“美國第二配偶”或“美国副总统配偶”的意见。
关于我上面所说的第二点,建议你在本讨论开头说明英语维基百科对英语版美國第二夫人条目(最初名称Second Lady of the United States)重命名意见不一,重命名为美国第二夫人及先生Second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United States)的做法并无共识背书的现状(证据在en:Talk:Second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United States#In the event of a Female VP),保证实事求是不误导。
关于我上面所说的第四点,赞成移动至“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理由中“各國對於其各自的第二夫人/先生條目名稱可單獨進行討論,無需與作為總論之「第一夫人」及「第二夫人」條目掛勾”确实只是你这个提案者的观点(证据在Talk:美國第二夫人#建議改名:“美國第二夫人”→“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Taiwania Justo于2021年1月25日 (一) 12:01 (UTC)的发言),你完全可以在本讨论开头的观点总结表中加上“提案者观点”一栏,把你的这一观点从赞成移动至“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理由中移除,置于“提案者观点”一栏,真正做到客观中立。--Joker Twins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5:32 (UTC)[回复]
(!)意見:无论“第二夫人”还是“第二先生”都非正式称号,应移动到“美国副总统配偶”或者其列表之类的名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7日 (三) 14:05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第二夫人在部分情況下可以並非在任副總統的配偶。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5:26 (UTC)[回复]
@Sanmosa 还请你给出并非美国副总统配偶的美国第二夫人或先生的实例。毕竟英语维基百科版美國第二夫人条目(最初名称Second Lady of the United States,后在毫无共识背书的情况下被擅自移至Second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United States)将“美国第二夫人或先生”明确定义为“美国副总统配偶在美国副总统任期内享有的非正式头衔”(英语原文是“Second Lady of the United States (SLOTUS) or Second Gentleman of the United States (SGOTUS) is the informal title held by the spouse of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current with the vice president's term of office”),即“美国第二夫人或先生”与“美国副总统配偶”是同义词。在这方面美国第一夫人情况不同,请勿直接类比,以免混淆。英语维基百科版美国第一夫人条目(en:First Lady of the United States)将“美国第一夫人”明确定义为“美国白宫女主人头衔,通常由美国总统妻子在美国总统任期内享有”(英语原文是“First Lady of the United States (FLOTUS) is the title held by the hostess of the White House, usually the wife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current with the president's term in office”,请注意用的是“通常(usually)”,而非“总是(always)”、“永久(permanently / forever)”、“毫无例外(without exception)”、“等同于(equal to / same as)”),并在Non-spouses in the role一节中详细说明了并非美国总统妻子担任美国第一夫人的情形。但是在这方面英语维基百科版美國第二夫人条目并非如此,还请多加留神,注意区分。--Joker Twins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5:52 (UTC)[回复]
(-)反对建议先等一等,现在所有的称呼都是维基编者的猜测,所有的说法都疑似原创研究,用词是否广泛也无从查证。待一段时间之后,有可采纳的依据(中文)时,再进行移动。目前可先采用消歧义或重定向的方法。--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1月27日 (三) 14:28 (UTC)[回复]
建議移動至「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理由如下:(1)維基百科作為百科全書,理當盡可能消除讀者在閱讀條目時的疑惑,故意不移動其實相等於故意為讀者製造疑惑,有違維基百科作為百科全書的宗旨。五大支柱的執行優先性比命名常規高。(2)任德龍的身分已被傳媒廣泛翻譯為「第二先生」。(3)美國第二夫人存在可由並非在任副總統的配偶擔任的可能性,如同美國第一夫人,「美國第二配偶」、「美國副總統配偶」等描述並不合適。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5:34 (UTC)[回复]
@Sanmosa 关于你的第(1)(2)点看法,条目名称维持美國第二夫人根本不碍事,只需在条目开头指出“美國第二夫人(英語:Second Lady of the United States, SLOTUS),或者美國第二先生(英語:Second Gentleman of the United States, SGOTUS),是所有美國副總統配偶的非正式頭銜”,再将美國第二先生重定向至美國第二夫人(现在已经采取上述做法),读者自会明白美國第二夫人美國第二先生均是指美国副总统配偶,两者属同义词仅是性别不同而已,如此一来即便本条目继续维持原名美國第二夫人任德龙作为美國第二先生列入本条目仍无问题,导语和页面重定向就能解决的事再搞页面重命名确实毫无必要。再有按Taiwania Justo本次页面重命名请求,如果把美國第二夫人移至美國第二夫人及先生,那么是否要把第一夫人移至第一夫人及先生,把第二夫人移至第二夫人及先生呢?这是相互关联的问题,应当一并考虑。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同理,只要适当调整条目导语和相关页面重定向完全就能解决问题,无须再搞页面重命名。
关于你的第(3)点看法,你说的那种可能性并不存在,我的反驳理由已在上面对你的回复中给出,还请你给出并非美国副总统配偶的美国第二夫人或先生的实例。--Joker Twins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6:08 (UTC)[回复]
採取天佑女王的方式是否可行?--【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1月28日 (四) 08:55 (UTC)[回复]
@和平至上 请问你指的是不是目前采取的保持美國第二夫人原名不变,将美國第二先生重定向至美國第二夫人的做法?(当然美國第二夫人导语要做相应调整)你对这种做法持何种意见?(赞成还是反对)--Joker Twins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9:21 (UTC)[回复]
和平至上的意见显然是参考天佑女王条目(因为现今英王为女王),把“美国第二夫人”移动到“美国第二先生”(因为现今副总统配偶是先生),待性别变化后再移动(不排除第三性别甚至更多性别)。——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8日 (四) 13:42 (UTC)[回复]
參考天佑女王條目把「美國第二夫人」移動到「美國第二先生」也可行。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14:33 (UTC)[回复]
和平至上的意思要真如蘇州宇文宙武表达的那样,随着时任美国副总统配偶性别变动而改变条目名称未免有些麻烦,应该想个一劳永逸的办法。--Joker Twins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5:53 (UTC)[回复]
其實也不會太麻煩(畢竟也不是會每個月都變一次),但我其實並沒有太大意見,只是抛磚引玉一下(因為正好想到這個)。--【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1月28日 (四) 19:06 (UTC)[回复]
或者参考星期二档案,保持最原始的命名。——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月29日 (五) 00:42 (UTC)[回复]
兩者不太一樣。星期幾檔案的更名模式無法預測,但美國第二夫人/先生具有一定預測性(除離職、身故或出現空缺之外,但這是例外情形,可暫時維持原名),不至於頻繁更名。--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9日 (五) 03:59 (UTC)[回复]
@Taiwania Justo 天佑女王星期二档案条目主体名称都会随自身名称变化而变化,且名称变化均有一定规律可循(英国君主为男性时英国国歌叫天佑国王英国君主为女性时英国国歌叫天佑女王。最初播出时间是星期二,节目名为星期二档案,后来播出时间是星期日,节目名为星期日档案,播出时间是星期X(X表示星期几的具体数字),节目就叫星期X档案),因此Cwek将两者类比是恰当的。但这两个条目却采取了不同的命名模式,天佑女王命名模式为随条目主体名称变化而变化,星期二档案命名模式为无论条目主体名称如何变化,条目仍保持最初名称不变,只需调整条目导语以及增添页面重定向即可。美國第二夫人完全可以采取星期二档案命名模式,避免因条目主体名称变化来回重命名,一劳永逸,调整条目导语以及增添页面重定向就能解决的事完全没必要再搞页面重命名。--Joker Twins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8:40 (UTC)[回复]
追根究底,我們的想法其實有很大不同:一個是不希望頻繁移動,盡量在能反應現狀時能維持穩定;而一個是要隨現況作調整以服務讀者。在我看來,兩個思路產生衝突難免,也不能說誰的思路正確,其他人也提供一些意見,到時候再來做小結。--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30日 (六) 10:17 (UTC)[回复]
而且追究而言,星期二档案是最常用的,命名常规的核心之一就是“常用”,除非出现同样多的第二先生,否则很难满足“常用”的情况。原创名称也不是一个很好的方法,毕竟项目也出现不少类似的讨论争议。当然非要个例处理,我也无法阻挡。——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月30日 (六) 10:32 (UTC)[回复]
第二夫人會是目前的常用名只是因為性別不平等的歷史因素,遲早會被第二先生或第二配偶趕上,那還不如早點換成性別中立的名稱。如果不希望用原創名稱的話,用描述性的「副總統配偶」就好。--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9:57 (UTC)[回复]
麻煩程度也還好,有效期限都是四年,如果不是幾個月以內就更動的話還能忍受。--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9日 (五) 01:28 (UTC)[回复]
如果符合该称号的定义,按苏州宇文宙武的意见移动至美国副总统配偶,并将美国第二夫人美国第二先生重定向、在序言标粗体阐述感觉也挺好。--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6:09 (UTC)[回复]
美國第二夫人存在可由並非在任副總統的配偶擔任的可能性。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9日 (五) 04:41 (UTC)[回复]
照前面Joker Twins的說法,第二夫人或先生似乎不會出現讓其他人擔任的情況,我唯一想得到的可能例外是像法國前總統歐蘭德的未婚女友,如果打算預先處理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稱「美國副總統伴侶」。--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15:17 (UTC)[回复]
過去兩百多年的歷史,美國第二夫人出缺就出缺了(連副總統都可能出缺,何況第二夫人!?)。不像美國第一夫人,即使時任總統沒有配偶(未婚或喪偶),也要找個親屬擔任第一夫人不可,美國第一夫人不能有空窗期。所以第二夫人不能類比第一夫人。Sanmosa君您說的可能性應該不存在。-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30日 (六) 05:24 (UTC)[回复]
( ✓ )同意@蘇州宇文宙武的提議,支持以較中立、無性別刻板印象的名稱為條目名稱。--銀河市長☎️2021年2月1日 (一) 06:18 (UTC)[回复]

本土恐怖主義,該條目算侵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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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恐怖主義該條目在「成因」、「分類及特點」兩節,基本是複製黏貼,雖然列了來源,也比較有限度地截錄了,但整篇應該有超過八成是剪貼的,該作侵權處理嗎--AegonINVICTUS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22:25 (UTC)[回复]

複製黏貼无罗列来源才是侵权吧,目前没有其他合适文献替代。若要删去,条目就没东西了。(整篇几乎就是那份报告的摘要)我查了下中华民国的著作权法: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1.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2.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3.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4.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5.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及前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就是不清楚第八屆「恐怖主義與國家安全」學術研討會上报告算不算。--MINQI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23:08 (UTC)[回复]
尚無證據現時前述會議論文為無版權或與維基百科相容之版權。若無法證明,我等別無選擇,只得刪除。「複製黏貼无罗列来源才是侵权吧」完全是對版權規定的錯誤理解。Yangwenbo99 2021年1月27日 (三) 23:53 (UTC)[回复]
再请问使用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是否能给出比例界定?是否符合合理使用中華民國法律中的合理使用第52条?或是否符合合理使用中華民國法律中的合理使用第55条或合理使用中華民國法律中的合理使用第61条?--MINQI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7:56 (UTC)[回复]
有關維基百科之事宜,請參閱WP:合理使用维基百科:侵犯著作权。無關維基百科之法律問題,可以在WP:知識問答中提出,惟請注意維基百科中給出的法律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法律意見」。--Yangwenbo99 2021年1月29日 (五) 16:55 (UTC)[回复]

(:)回應:我已完成修改了。--MINQI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1:5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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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評論「唐納·川普精神狀態之爭議」條目

唐納·川普精神狀態之爭議在受到大量激烈的批評指教後,在許多善心編輯者的協助下,已大幅改寫內容、調整敘事方式、並補充許多不同角度的觀點。在此邀請大家一起審視、評論和建議條目是否需進一步的編修,特別是判斷條目是否仍有不符方針或指引的地方。--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3:45 (UTC)[回复]

這個基本沒有關注度……應該併入對川普的爭議。--Newbamboo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11:44 (UTC)[回复]
條目中53個可靠來源大約40個是專門討論川普的精神狀態,條目中也介紹川普精神狀態的分析方法、精神爭議的政治影響、以及隔空診斷造成的爭議,不知道為什麼您會覺得沒有關注度或應該併入「川普的爭議」條目呢?--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18:39 (UTC)[回复]
如果僅僅是使用精神狀態來批評川普,那就不能構成所謂川普真的精神有問題,而且外界也沒有在精神問題上向川普開火。可靠來源的數量不能證明是否有足夠的關注度,我也不認為有必要在條目中介紹分析方法。--Newbamboo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03:34 (UTC)[回复]
條目並未宣稱川普精神有問題,而是介紹「有些人的研究顯示川普的精神有問題」一事,自然需要提供研究背景。或許中文媒體很少報導此事,但美國確實有不少人從精神問題的角度在討論川普的執政,包括是否應該依法以不適任為由解除職務。維基百科的關注度就是用可靠來源的提及頻率來證明的。--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3:42 (UTC)[回复]

{{Infobox bilibili personality}}背景颜色到底应该是粉色还是蓝色

如题,今日阅览回形针PaperClip条目时偶然发现bilibili资料的信息框背景颜色变成了蓝色(原本是粉色),我认为代表哔哩哔哩的颜色应该依然为粉色(理据:bilibili的app图标背景颜色依然为粉色,且app免费主题颜色除黑白外只有“少女粉”),不知为何要对模板作出上述修改。--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20:50 (UTC)[回复]

因为网页端是蓝色主题,所以个人印象中哔哩哔哩的主题色是蓝色。常用APP的可能认为主题色是粉。2233娘也是蓝色。小电视则是黑白、蓝色、粉色版本都有。不然用默认的黑白吧。--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22:16 (UTC)[回复]
(:)回應:我是因为B站的LOGO主体色是蓝色才选择用了蓝色。不过我也承认,B站似乎没有官宣过他们的官方色,所以不如大家一起讨论下吧。我个人是觉得什么颜色都好的那种。当初修改是纯粹为了方便嵌入,然后在模仿YOUTUBE模板的时候加了颜色。当时是顺手打开B站官网,觉得,哦是蓝色,于是就改成了蓝色。--一片冰心玉壶2021年1月31日 (日) 03:24 (UTC)[回复]
印象中最开始都是粉的,后来逐渐为了出圈儿,就有了蓝色。可能因为粉色不够主流吧(原创研究)。--安忆Talk 2021年1月31日 (日) 03:33 (UTC)[回复]
福袋有蓝粉黄三色的,但大多是粉的。2233娘蓝的。建议先到先得,除非up主本人有偏好。至于银的金的粉丝数达标也可以有。--E.A.Crowley666✍️ 2021年1月31日 (日) 05:10 (UTC)[回复]
对粉色倾向反对,网页端主色调是蓝底+粉色突出,logo是蓝色、白色、粉色等都有[28][29]。所以用黑白不就好了。--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0:45 (UTC)[回复]
(!)意見:我当时修改模板的主要原因是想和{{Infobox YouTube personality}}模板那样嵌入到{{Infobox person}}里。在我修改前的版本里,标题栏bilibili档案是没有边框的,所以我才加了边框,然后选了网页上的主体色蓝色。如果换成黑色或白色的话,白色不够突出,完全起不到分隔的作用;黑色的话,会不会让人联想到这是个致哀用模板?--一片冰心玉壶2021年1月31日 (日) 10:50 (UTC)[回复]
改变意见,重新看了模板和条目,着色为突出部分(Accent color)而非底色(Background color),用粉色感觉可以。之前的蓝色感觉太冷了。p.s. 如果用黑白+需要分隔,可以考虑灰色作强调区的背景色。--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6:23 (UTC)[回复]
粉色好哇,哔哩哔哩就应该是粉的(暴论)[開玩笑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31日 (日) 16:26 (UTC)[回复]
支持粉色,粉色才是灵魂![開玩笑的]--LightyearsTalk#欢迎加入智能手机专题 2021年2月1日 (一) 11:04 (UTC)[回复]

提议更换用于用户查核的模板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21年2月1日 (一) 16:14 (UTC)之前加入的。

請問在討論結束之後跑到別人的用戶頁去進行無差別騷擾是可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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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格式手冊/朝鮮半島用語討論結束之後,根據钉钉的用戶貢獻,因為討論結果不符他的主張,他就對所有參與討論的人發出一模一樣的垃圾罐頭訊息,然後還任意指摘別人是台獨或港獨份子(所以只要意見跟他不同就是台獨或港獨份子?他是習近平嗎?),而且我也沒有反對他,我只是支持我覺得比較適合的方案而已,請問在討論結束之後還繼續騷擾所有有參與討論的用戶是可以的嗎?風鳴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09:53 (UTC)[回复]

@風鳴 你可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Sanmosa钉钉的提告中将钉钉此举一并列出,供管理员裁定。--Joker Twins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0:39 (UTC)[回复]
@風鳴 你已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提告钉钉,这个讨论可否关闭?--Joker Twins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1:09 (UTC)[回复]
@風鳴 将{{Archive top}}置于讨论内容最前面、{{Archive bottom}}置于讨论内容最后面即可关闭讨论,用{{save to}}标明讨论的存档页。--Joker Twins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1: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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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到底叫什麼名字?

繁體是毛俊傑,臺灣正體是毛俊杰,香港繁體是毛俊杰,澳門繁體是毛俊杰。--183.96.65.162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2:55 (UTC)[回复]

此人係簡化字推行後出生的中國大陸人,原名爲簡體中文毛俊杰;繁體字傑、杰通,簡化字合併爲杰,繁體中文保守的話從杰。繁體模式全文手工字詞轉換無效,需用臺港澳模式。 Konno Yumeto Sayonara, Flash 2021年1月31日 (日) 13:39 (UTC)[回复]

港澳辦剛發稿承認聯合聲明仍有效,請「回退師」不要隨意回退!

港澳辦剛發稿承認聯合聲明仍有效英方的做法严重违反《中英联合声明》,是一种赤裸裸的毁约行径),請「回退師」不要隨意回退!

條目在沒有實質證據下,一直利用外媒觀點,構陷中方認為联合声明「失效」,1997年是「失效日」。今天是時候公開真相,還中方一個清白!--182.239.88.64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4:32 (UTC)[回复]

閣下覺得不滿可以加入中方觀點及中方的意見,但閣下移除的內容是有提供來源的不能隨意移除。也請閣下注意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WP:NOTCENSOR也請閣下編輯時不要帶入個人觀點或國家色彩WP:中立。感謝您。~~Sid~~ 2021年1月31日 (日) 14:47 (UTC)[回复]
在下2/1-2/7都沒辦法上來維基,如果這邊還有問題需要我回應需要等到2/8我才有辦法回應,最快也要2/7晚上。~~Sid~~ 2021年1月31日 (日) 14:57 (UTC)[回复]
閣下的邏輯混亂,指「閣下覺得不滿可以加入中方觀點及中方的意見」,但你認為要加入的內容卻赫然寫着「已失效」是「中方觀點」,將與中方觀點不同但稱作是所謂「中方觀點」才不是帶入個人觀點或國家色彩。你說出這句話令我覺得你在回應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回退了甚麼。--【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1月31日 (日) 15:22 (UTC)[回复]
閣下認為當局發言人所謂「在香港回歸後,《中英聯合聲明》就完成了它的使命」、「《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不是宣稱中英聯合聲明失效?即使閣下真的這樣認為,在可靠來源中,明確地出現了「中國政府認為,《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失效」的原文。或者閣下已經「戰勝了你自己」?--Yangwenbo99 2021年1月31日 (日) 16:01 (UTC)[回复]
閣下的語言表述,實在令人難以看出「和平」。--Yangwenbo99 2021年1月31日 (日) 16:10 (UTC)[回复]
請你查看文章原文。上述所謂「中國政府認為,《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失效」的表述,只不過是BBC自己的評價,不構成可靠來源。維基不能以BBC的評價來代表中方立場,特別是港澳辦在2021年1月31日的聲明已經反駁了這種外媒觀點。--161.81.203.2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22:26 (UTC)[回复]
很明顯,北京當局同時有聯合聲明「已失效」和「仍有效」的觀點,應當在條目中一併列出。182.239.88.64刪除可靠來源的行為,顯然是衝動編輯。--Yangwenbo99 2021年1月31日 (日) 16:01 (UTC)[回复]

港澳辦在2021年1月31日的聲明難道不能取代舊說法?為甚麼總是有人要把「失效」的帽子強加在中方頭上,put words in 中方's mouth?事實證明,中英雙方皆認為聯合聲明有效,但對於甚麼行為構成了違約則各有看法。無論如何,在今天港澳辦發出了正式聲明以後,維基已經不能再以其他人的觀點來構陷中方。--161.81.156.233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6:20 (UTC)[回复]

「港澳辦在2021年1月31日的聲明難道不能取代[原創研究?]舊說法?」。「為甚麼總是有人[谁?]要把「失效」的帽子強加在中方頭上[與來源不符][具体情况如何?]」。「維基已經不能再以其他人[谁?]的觀點來構陷中方」。--Yangwenbo99 2021年1月31日 (日) 16:27 (UTC)[回复]
「歷史文件=失效」明顯是原創研究。--161.81.156.233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6:42 (UTC)[回复]
關於以其他人的觀點來構陷中方的問題,也就是那篇BBC文章的問題,已經在上面述明。--161.81.203.2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22:26 (UTC)[回复]
「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 != 失效」? 你維IP之理解能力真是Reality can be whatever I want。真認為有理怎麼不用主帳上來吵?-某人 2021年2月1日 (一) 05:10 (UTC)[回复]
“失效”可能指“失去效力”(终结),也可能指“失去效果”(如无法执行)等。“历史文件”、“现实意义”等见上。敏感定义建议引用可靠来源原文。--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05:35 (UTC)[回复]
  • (!)意見,主張 歷史文件不等於失效的,請提供可靠來源。否則將按照可靠來源,中方目前立場,就是失效。--葉又嘉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06:02 (UTC)[回复]
    • “1997年7月1日{{Small|(中方觀點)}}<ref name="BBCA"/>”,是来自第三方(BBC等)的原创总结,不应归于单纯的“中方观点”,状态-中方观点是“历史文件”或者“无约束力的历史文件”。“失效日”未出现在可靠来源中。--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06:28 (UTC)[回复]
    • (:)回應,某個可靠來源 認為中方觀點是某某,而你認為不是『某某』,應該用其他可靠來源來表示 中方的觀點是『某&』,目前尚未看到 歷史文件=文件有效的可靠來源--葉又嘉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06:33 (UTC)[回复]
      一手来源中中方观点是“A”,无关联第三方解读中方观点是“AB”,表格中不能因此列为“中方观点:AB”。我不反对你都列出来,但不赞成用“引述”等字眼,因为这些报道是分析解读而非引述。未见“历史文件=文件失效”、“不再具有”的时点、“不具备任何约束力”的明确原因,因此不能断言中方发言中的:历史文件=已失效文件、不再具有=自回归时、不具备任何约束力=曾具备约束力。--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06:44 (UTC)[回复]

上面說甚麼「尚未看到歷史文件=文件有效的可靠來源」哦。聯合聲明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約數据库裏,列明中国批准时间是1985年4月10日。這就是可靠來源!--161.81.216.120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18:30 (UTC)[回复]

161.81.216.120不要無故在討論頁中添加橫線以破壞討論頁格式。--Yangwenbo99 2021年2月1日 (一) 20:41 (UTC)[回复]
現補充一參考資料,央視指聯合聲明過時無效。「央視」之評論,可視作中共的第一手資料,香港01對其報導則可視為第二手資料。--Yangwenbo99 2021年2月1日 (一) 20:41 (UTC)[回复]
央視播发的《國際銳評》出自個別評論員手筆,不能代表國家政府正式立場。比如央視也可以說王金平參加海峽論壇是求和,但這不代表官方立場。北京澄清:央視言論非官方立場--161.81.192.226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23:53 (UTC)[回复]

个人觉得吵来吵去其实大家都忽略几个事实《中英联合声明》到底写了什么?什么情况下失效?备忘录里写的什么?备忘录是否有效?备忘录是不是有延期条款?--MINQI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23:15 (UTC)[回复]

联合声明已獲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主席令批准生效。在全國人大沒有作出廢除的情況下,竟然還有人抹黑說「中方認為無效」?--161.81.192.226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00:09 (UTC)[回复]

IP用戶主張的「港澳辦剛發稿承認聯合聲明仍有效」完全是原創研究。閣下提供的來源僅僅可以證實中國質疑英國涉嫌違反《聲明》,根本沒有承認《聲明》仍然有效;中國認為《聲明》是歷史文件,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也是事實,但就沒有直接說「失效」,根本不需要加這麼多自己的臆想上去,來源怎麼寫就這麼寫就對了,不用加這麼多自己的意見。Jasonloi1997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00:16 (UTC)[回复]

如果聲明「無效」,又怎樣可以「違反」?這不是原創研究,這是邏輯。--161.81.192.226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00:22 (UTC)[回复]
編輯條目不需要憑藉你自己認為的「邏輯」,你只需要提供來源證明「港澳辦剛發稿承認聯合聲明仍有效」,沒有來源就是原創研究,條目不需要加上你自己對文章陳述內容的總結。Jasonloi1997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00:31 (UTC)[回复]

死者分类命名

偶然看到并感觉一些分类名称所用句式不佳,所以来征求意见。如最终无反对,或可当作修改公示。--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22:58 (UTC)[回复]

被处决

分类:被處決的各國人及其中的“被處決的中國人”、“被處決的各國女性”等,按父分类被处决者Wikipedia:頁面分類#命名法之言简意赅来说,“各國被處決者”、“__国被處決者”才是适当的命名。 另有分类:被各國處決者。 --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22:58 (UTC)[回复]

(!)意見:不敢貿然同意。「被處決的中國人」可能不等於「中國被處決者」,中國人也可能依外國法律在外國被處決,外國人也可能依中國法律在中國被處決,故兩者其實都有模糊地帶且互不包含。-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2月1日 (一) 00:05 (UTC)[回复]
没想过可能误解为“在____地被处决者”,不过个人认为通过观察父分类可辨识。或者如同下方例子额外包含一个“在xxx被处决的外国人”也未尝不可。分类名简明又尽善尽美不容易。--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00:32 (UTC)[回复]

死刑罪名

分类: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为例,现有的“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受贿罪为名处决的死刑犯”等分类名明显有“声称”意味,绝对中立本身不中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受贿罪死刑犯”更佳。 --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22:58 (UTC)[回复]

死亡地点

分类:死在的百余条结果。相比分类:死在法国的外国人”,“死于法国的外国人”是否更中性、友善。不过这个修改很细微,也可不改。 --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22:58 (UTC)[回复]

与英文维基的对应

分类:中国死者为例,包含分类:死在国外的中国人分类:死在国外的中国人。而对应的英文分类“Category:Deaths in China”是“死于中国的人”,甚至不限于人类;en:Category:Death未见限定、有“Animal death”(动物死亡)。但这个问题不好解决,也可不理。 --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22:58 (UTC)[回复]

等等,分类:死在国外的中国人分类:死在国外的中国人有什麼不同?--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2月1日 (一) 14:30 (UTC)[回复]

复制时手误,例1应该是分类:死在中国的外国人。--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16:20 (UTC)[回复]

导言:“所有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上海市所涵盖区域”;Infobox:“所有城市:上海市,江苏省全部城市,安徽省全部城市,浙江省全部城市”;历史:“并宣布长三角城市群扩大至全部苏浙皖沪41个城市,至此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城市实现了地级以上城市的全覆盖”。但我对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衢州、丽水等城市是否属于这一范围持怀疑态度。或者说,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需要与此条目分离。—MintCandy♫ 欢迎参加浙江专题 台州专题 2021年2月1日 (一) 14:00 (UTC)[回复]

能不能把和合并?

目前种族灭绝和群体灭绝两条目已合并,是否改标题为种族灭绝/群体灭绝。将两个分类页也合并成 种族灭绝/群体灭绝 , 可否?现在两个分类页面条目多有重复、自己本身解释也差不多。关于种族灭绝和群体灭绝两条目合并请参见Talk:种族灭绝#合并到哪好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09年10月#合并到哪好--MINQI留言2021年2月1日 (一) 22: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