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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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忽略了從生者傳記只擷取對自己有利的話。--[[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3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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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忽略三次了,你現在可以質疑你是否中立。--[[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39 (UTC) |
::::::::::::你已經忽略三次了,你現在可以質疑你是否中立。--[[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3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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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你这句话看起来就像:你对一个男生说,你现在可以质疑你是否是男生或者你对一个女生说,你现在可以质疑你是否是女生一样了。我想我没有这个自证义务。--[[User:Yangarui|Yangarui]]([[User talk: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1:2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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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是在我說「裝死」之前,質疑我不中立,你能預知未來?--[[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1:05 (UTC) |
::::::::::而且你是在我說「裝死」之前,質疑我不中立,你能預知未來?--[[User:Miyakoo|Miyakoo]]([[User talk: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1: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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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理解错的话,现在在讨论的应该是'''陈牧驰词条'''吧,为何阁下总是在把话题往无关人员那里引导呢?请给我一个新闻链接来证明陈牧驰词条内容应该包括您回复中的“鄭爽錄音洩漏”有何关联性。谢谢。--[[User:AliceYYin|AliceYYin]]([[User talk: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04 (UTC) |
:::我没有理解错的话,现在在讨论的应该是'''陈牧驰词条'''吧,为何阁下总是在把话题往无关人员那里引导呢?请给我一个新闻链接来证明陈牧驰词条内容应该包括您回复中的“鄭爽錄音洩漏”有何关联性。谢谢。--[[User:AliceYYin|AliceYYin]]([[User talk: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04 (UTC) |
2024年5月8日 (三) 11:20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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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 71 | 9 | 魔琴 | 2024-12-03 22:24 |
2 |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 66 | 5 | HK5201314 | 2024-12-05 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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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各大音樂串流平台點播冠軍歌曲列表是不是原創總結? | 6 | 5 | Underconstruction00 | 2024-11-27 18:24 |
7 | 韓國人漢字「正名」、WP:BLPNAME以及NC:名從主人 | 8 | 6 | Abcet10 | 2024-12-04 22:13 |
8 | 公車迷將過多愛好者內容加入條目之限制方針或指引討論 | 36 | 8 | Sanmosa | 2024-11-28 0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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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讨论通告: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 | 1 | 1 | 自由雨日 | 2024-11-27 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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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有新註冊用戶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我查看了韩树峰,《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的边境豪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页12,根本没有“韩树峰则从王玄谟于晋末起家徐州从事,判定王家已在晋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应称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叹(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Talk:江歌案 § 提議討論: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笔误或失当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我查看了韩树峰,《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的边境豪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页12,根本没有“韩树峰则从王玄谟于晋末起家徐州从事,判定王家已在晋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应称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叹(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Vuelta Abajo一開始的翻譯是「大阿瓦奧」,2008年7月18日被IP用戶改為「下布埃尔塔」(Special:diff/7362653/7525810)
「下布埃尔塔」英文和西文讀音都不像,所以找了一下資料。
到底哪一個才是準確?--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2:07 (UTC)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更改。(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裡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Talk:2023年至2024年格鲁吉亚示威 § 建議更名:“2023年至2024年格鲁吉亚示威”→“格鲁吉亚反“外国代理人”法案示威”
“2023年至2024年格鲁吉亚示威” → “格鲁吉亚反“外国代理人”法案示威”:更有辨识度,参见法广、美国之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19:02 (UTC)
- 我国外交部似乎用法是将
法案
二字也置于引号内?(反对“外国代理人法案”示威游行
,见《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的所作所为及真实面目》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22:33 (UTC)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和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Herbertman认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据各大音乐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显示版权℗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应该是经过授权才正式出版。照这种说法,但应该依靠于可靠第三方来源的支持。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
Talk: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 中華民國的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當選人日後死亡、辭職、被停職、被解職、被罷免,或其他人補選當選、遞補的資訊
如題。
具體實例: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立法委員游錫堃、洪申翰任內辭職,並分別由王正旭、王義川遞補的事項,這些記述在模板{{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或條目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名單中就已經足夠。
理由是,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記述的主體之一應是「立法委員當選人」,而不應是「立法委員」。「立委當選人」不等於「立委」,立委當選人需經過宣誓就職才能成為立委,而日後立委的變動已經不是立委選舉條目所應該著眼的範圍了,選舉條目就應該僅止於選舉結果。
請問各位先進認為如何?---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9 (UTC)数月以前我给“社会主义国家”加了{{需要第三方来源}}模板,后被U:The Puki desu移除,U:向史公哲曰倾向认同我的编辑而U:Flyinet不认同。我认为用某国宪法来佐证某国性质实在有悖《WP:可靠来源》指引中的“使用第三方来源”要求。并且这并不是没有争议的问题。建议参考英维,直接写为“国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5:26 (UTC)
Talk:2023年至2024年格鲁吉亚示威 § 建議更名:“2023年至2024年格鲁吉亚示威”→“格鲁吉亚反“外国代理人”法案示威”
“2023年至2024年格鲁吉亚示威” → “格鲁吉亚反“外国代理人”法案示威”:更有辨识度,参见法广、美国之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19:02 (UTC)
- 我国外交部似乎用法是将
法案
二字也置于引号内?(反对“外国代理人法案”示威游行
,见《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的所作所为及真实面目》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22:33 (UTC)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和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2024年韓國戒嚴 § “非常戒严”?“紧急戒严”!
@Alexwikix以“机翻”为由将全文“紧急戒严”改为了“非常戒严”(见版本差异1、版本差异2)等数笔编辑(2024年12月4日 (三) 11:11 (UTC)补充:方才又写入了注释)。首先(!)強烈抗议将“紧急戒严”称作“机翻”,不仅新华社、中央社等通讯社均使用“紧急戒严”一词,Google搜索中,“紧急戒严”也比“非常戒严”多了不止一个数量级。在此申请将全文“非常戒严”复原为“紧急戒严”。--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1:09 (UTC)
有新註冊用戶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Talk: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建議更名:“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
“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习近平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新华社通稿且是总书记指示,应该会有较多来源转载使用该名称,符合NC:常用名称。--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5 (UTC)
有资料可以证明“小沈阳”的繁体是“小沈陽”吗,我记得他曾经在歌中唱过“沈是沈阳的沈哪,阳是沈阳的阳”。参见[[Wikipedia:字词转换/修复请求/存档/2017年5月#小瀋陽。--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28 (UTC)
VTuber的轉生問題
寫在前面:涉及一些相關術語,這裡會盡量以淺白的方式描述。這裡提到的VTuber(虛擬主播)是指現實人類以虛擬形象進行網絡直播活動的人。AI虛擬主播不在討論範圍內,也沒有「轉生」一說。
VTuber可能因為更換事務所等原因,而更換虛擬形象重新出道,這通稱為「轉生」。有些「轉生」是毫不忌諱,甚至會被新事務所作為宣傳賣點([7]、[8])。由於版權和商業競爭問題,有些改換門庭的VTuber不能使用類似的虛擬形象,甚至不能利用之前名望宣傳。不過仍有些VTuber由於辨識度太高,關注度太高,會被人認出來([9])。
個人的問題是,VTuber「轉生」後,新形象應該和前身合併,還是各自獨立成為一個條目。我看到李李鈴蘭在轉生後改名「森森鈴蘭」,兩者內容是混在一起的條目。也有潤羽露西婭和轉生身份三毛貓獨立兩個條目的情況。
類似可供參考的處理方式有,日本聲優配音員,在負責成人作品配音時會使用另一個名字,通常「馬甲」,有些數量還很多。日維處理是,除非有來源證明兩者是同一人,否則馬甲的內容不能合併到對應的日本聲優條目,要獨立兩者。VTuber新身份和原身份不明朗時可以各自獨立兩者。--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4月5日 (五) 07:48 (UTC)
- 个人愚见,转生前后应视为两个不同的形象,应分列两个条目。如果中之人特别强调某VTuber为转生后形象并有据可查,可在两个条目中特别指出。特别的,若有资料表明多个形象共有一个中之人,且中之人已自愿公开其信息供其他人追溯,可在该中之人条目中进行分别的介绍,无需单独将所有VTuber条目列出。--御坂绫音(留言) 2024年4月5日 (五) 23:51 (UTC)
- 更正下,“如果中之人特别强调某VTuber为转生后形象并有据可查”此句中的“中之人”改为VTuber。--御坂绫音(留言) 2024年4月5日 (五) 23:53 (UTC)
- 感觉要按常识或个案处理。需要可靠来源明确指出关系,不然写在一起不好(原创研究),但有时因关注度等原因可能临时写在一起。如果前后身份没有明显的延续或关联,分开写可能更方便,信息框、分类等体现出上一身份的终结;只换名义上的身份或者中之人条目中则可能按编年合在一起写。--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6日 (六) 00:07 (UTC)
- 我覺得在有聯繫且有來源支持的條件下,兩者不該分別建立條目。用宇多田光當例子,不能因為有了新東家(雖然技術上只是美國另簽唱片公司)新名字(美國藝名Utada)就主張應該建立新條目(更抽象的例子還有海參崴)。但這不是絕對,例如小岛工作室和小岛工作室 (2005年—2015年),除了歷史脈絡,擁有獨立的關注度是兩者都能有條目的重要理由。而討論前面提到的森森鈴蘭就目前來講,森森鈴蘭不論是活動、作品還是關注度都比李李鈴蘭多。至於潤羽露西婭和三毛貓...,除非證實兩人是一個人,不然沒事不會討論合併。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4月6日 (六) 16:35 (UTC)
- 我說咪萪貓/三毛貓(日语:みけねこ)=潤羽露西婭。這不是全世界都知道了嗎:潤羽露西婭中之人みけねこLive2D造型公開 吸金即上全球SC榜第一--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4月17日 (三) 05:31 (UTC)
- 倾向为“来源如是说”,只能说明有报道来源认为存在这个关系,但合并是否可能需要个例分析。例如P丸樣。和辉夜月的关系,前者在自己的fansbook承认过是扮演过后者,而且也发布过一个视频提起作为后者时的一次运营事故,但这个两个条目或者事务身份没按照同一事物来合并处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17日 (三) 08:49 (UTC)
- 我說咪萪貓/三毛貓(日语:みけねこ)=潤羽露西婭。這不是全世界都知道了嗎:潤羽露西婭中之人みけねこLive2D造型公開 吸金即上全球SC榜第一--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4月17日 (三) 05:31 (UTC)
- 如果没有来自物主的直接一手来源或者合格的二手来源(例如报道或学术研究)来彰显两个物主的关联的话,一概按两个独立物主看待(类似的声优马甲)。或者即使来源说明了两个物主是同源的,但差别不大或者条目内容不容易分拆为两个独立条目,可以考虑单一条目,这个偏重于对条目内容的分析来判断。——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7日 (日) 09:12 (UTC)
- 如果纯改名的话,参考鹿乃。——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7日 (日) 09:50 (UTC)
- 对于“转生”我的观点是看形象是否相同。李李铃兰和森森铃兰形象大差不差,基本上可以认定是改名了;润羽露西娅和三毛猫形象不同,个人觉得有可靠来源证明是同一人也应当分立。--屠麟傲血(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14:34 (UTC)
- 潤羽露西婭和咪萪貓形象,其實在幾輪的修改後,已經幾乎一樣了,除了髮色,連媒體都說是「死者復甦」(死者復甦!VTuber三毛貓新造型請「やすゆき」設計,觀眾:露X亞是你?)--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3:34 (UTC)
- 建议看看Talk:三上悠亚。 --达师 - 370 - 608 2024年5月2日 (四) 06:18 (UTC)
- @Cwek:,其實現在潤羽露西婭#争议章節都寫著「潤羽露西婭中之人咪萪貓(みけねこ)在Twitter上发表声明」了,裡面也提到COVER回應,等於默認是同一人了。沒必要堅持「来源如是说」這種迴避說法,現在的話題說起來和Hat600舉例的「三上悠亞/鬼頭桃菜」討論中差不多。--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07:53 (UTC)
- “默认”对于“生者传记”来说,可靠性似乎不妥。--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17:04 (UTC)
- 好吧,再給不太了解的人說一下,本來不想提八卦的內容。咪萪貓前身「潤羽露西婭」息影是因為傳出和Mafumafu的緋聞([10]),2024年兩人離婚的事已經成為公眾事件,雙方都在Twitter上指名道姓([11])。所以咪萪貓是「潤羽露西婭」中之人的事情,各大媒體知道,所以在我上面給的來源都是如此描述。--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0:16 (UTC)
- “默认”对于“生者传记”来说,可靠性似乎不妥。--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17:04 (UTC)
- @Cwek:,其實現在潤羽露西婭#争议章節都寫著「潤羽露西婭中之人咪萪貓(みけねこ)在Twitter上发表声明」了,裡面也提到COVER回應,等於默認是同一人了。沒必要堅持「来源如是说」這種迴避說法,現在的話題說起來和Hat600舉例的「三上悠亞/鬼頭桃菜」討論中差不多。--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07:53 (UTC)
格鲁吉亚的行政区划
根据中国外交部的格鲁吉亚国家概况信息(及商务部的国别指南),格鲁吉亚有9个大区。现在维基中称之为“州”。第一:请问社群的意见,是否可以把“州”改称为“大区”?第二:如果称为“大区”的话,那每个大区的命名方式,是该称为“XX大区”,还是直接为大区名而不带“大区”字样? 而下一级的行政单位municipality:我刚把该条目移动为市鎮 (格魯吉亞)。中维里各国的municipality基本上都统一译为“市镇”,该条目的创建者的原意也是应该使用“市镇”,但创建时使用了当时维基中使用的“行政市”。希望社群对“市镇”没有异议。--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07:57 (UTC)
- “მხარე”是否繼承自蘇聯的“область”?如果是的話,那「州」與「大區」的抉擇確實該好好討論一下。如果最終抉擇為「大區」的話,我建議不帶「大區」字樣。不反對將“მუნიციპალიტეტი”稱為「市鎮」。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9日 (五) 10:17 (UTC)
- 应该不是。该行政单位最初设立于1994年,连英维里条目都直接用格语单词en:Mkhare,所以应该跟область没有关系(我不知道格鲁吉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具体行政区划如何)。这个来源称其为“区”,但市镇的前身是Raioni,而这个词在前苏联国家中都是译为“区”的。既然中国外交部使用“大区”(对应英文译名Region),我建议就使用“大区”更好。如果选择“大区”的话,我也不建议在各个大区的名字中带“大区”字样。--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1:25 (UTC)
- 既然如此,那我完全同意你的提議。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9日 (五) 13:32 (UTC)
- 应该不是。该行政单位最初设立于1994年,连英维里条目都直接用格语单词en:Mkhare,所以应该跟область没有关系(我不知道格鲁吉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具体行政区划如何)。这个来源称其为“区”,但市镇的前身是Raioni,而这个词在前苏联国家中都是译为“区”的。既然中国外交部使用“大区”(对应英文译名Region),我建议就使用“大区”更好。如果选择“大区”的话,我也不建议在各个大区的名字中带“大区”字样。--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1:25 (UTC)
- 臺灣方面的用法也是這樣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0日 (六) 08:22 (UTC)
- 中华民国外交部网站上没有相关资料。请其他维基编辑找找看。--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13:54 (UTC)
- 《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附录一里用的是“区”。--Bigbullfrog1996(𓆏) 2024年4月29日 (一) 23:50 (UTC)
- 俄语里可能有时称此为край,因此在一些中文来源里甚至翻译为“边疆区”。这个情况可能又跟意大利大区类似,地名辞典里称为“区”,特别是某些带有大区名字的地名中,但现在中文维基及一些来源称为“大区”。我看格鲁吉亚的这个也可以随中国外交部称为“大区”。--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09:10 (UTC)
關於引用娛樂新聞、社交平台數據分析網站
轉自Talk:陳蕾#爭議,關於陳蕾#爭議、陳蕾演唱會2024《念》#評論與爭議,在爭議事件內容之中提到退粉潮、呼籲取消關注陳蕾Instagram等社交平台的浪潮,雖然這些語句是來自娛樂新聞,然而娛樂新聞有時為博眼球,會嘩眾取寵,選擇個別言論放大。這種情況有時只是個別Hater聲稱自己曾經是Fans,因為某某原因退粉了,意圖製造輿論錯覺。事實上社交平台的數據變化是有紀錄的,not just analytics[12](4月13日備份[13])有仔細的圖表,陳蕾IG Follow超過28萬,3月事件發生後的趨勢明顯是平穩微升,只有兩天下跌了微不足道的50-100左右,hypeauditor[14](4月13日備份[15])沒那樣仔細,也顯示3月中至月4月中IG Follow數是微升,跟not just analytics吻合,我自己和其他樂迷一直觀察數字上落,也是這樣。我雖然編維基不多,但也知道新聞不一定絕對中立絕對正確,若質疑新聞報導有問題,可以提出反對引用。現在娛樂新聞質素更加喜歡抄討論區網文當作報導,聽講抄維基百科的錯誤內容也有,豈可娛記說什麼都不作辨別地引用? 我只要求不寫可疑的聲稱退粉之說,或保留聲稱退粉之說,但同時加入真實數據紀錄作為平衡,兩者之一。但CyrussKK1230說那些數據分析平台不可引用,質疑也不能成立,真的是這樣嗎?這豈不死板遵從程序,明知事實在眼前也不能澄清?@CyrussKK1230@Factrecordor--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5:53 (UTC)
- 个人观点,“退粉”中“粉”的含义和“IG Follow数”不必然对等,因此即便撇开WP:V和WP:NOR不论,在这两个含义不对等的情况下您用这些数据来作为反对“退粉”表述的依据就已经不是很合适;更何况尚有WP:V和WP:NOR——这不是死板遵从程序,而是基于WP:NOT#OR的核心观念。我能提供的个人观点是:演唱会的一条,“呼吁取消关注陈蕾Instagram等社交平台的浪潮”这一分句在对应的来源中似乎未见有直观的反映——就是能让人看了能意识到“呼吁取消关注”这件事发生了的表述——应该可以基于WP:V进行修改(就像前述说的,“脱粉潮”不必然等于“取消社媒关注潮”,也可以是“不再当这个人的粉丝潮”);至于传主的一条,在现有来源下,似乎没有太多可以修改的空间——同样基于“脱粉潮”并不必然等于“退IG关注”这一逻辑。--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6:30 (UTC)
- 娛記所說更加沒有提出根據,恐是人云亦云。BTW也問問另一個問題,你覺得這事件應詳述在本人傳記、演唱會哪一邊好些?觸發爭議的魏念恩幾個月來已經有多宗事件獲關注,應可以建立傳記。他有傳記後,他感情瓜葛的細節是否可通過連結取代,不用在陳蕾那邊詳述?--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7:57 (UTC)
- 您不妨读读Wikipedia:要真理,不要可供查证——对一段语句,要依据可靠来源支持它是真实的,而不在于是否有个别编者认为他们自己可以“验证”它。已发表于可靠来源的内容,一定比个人对数据原创的研究好,因为它可供查证——“好”并不代表着“正确无误”,因此基于可靠来源而撰写的内容未必就不能(通过合适的方式)被移除,但“好”本身就是“好”。所以,如果您认为来源(刊物或报章)本身(整体)是不可靠的,那应该到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去讨论它;如果您认为仅这段表述是不可信或片面而有偏见的,您可以参照例如WP:SUBSTANTIATE来调整表述。
- 至于您提到的另一个问题,我认为(无论魏可否建立条目)两边都可以写——只要这段描述的重心是在于“陈蕾(在其演唱会)邀请了一个人而引起了什么争议”,这种情况下,由于描述着重于陈蕾(及该演唱会)相关的争议,当然可以写在陈(及演唱会)的条目中,也不存在哪边写了哪边就不用写;但如果描述的重心是“陈蕾邀请的人自身有什么争议”,就不得当而需要修改了。当然,即便是前者的写法,也不可能完全不描述被邀请者自身,毕竟祸起于彼,因此其实还是一个详略比重的问题,陈蕾的争议详,而魏的争议应该略,这跟有没有相关方的传记无关——如果魏有了传记,那么详略则是反之的。--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20:41 (UTC)
- 我意思就是一處詳述,另一處只提及有某某爭議,留下連結,按factrecorder曾經所說。--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00:39 (UTC)
- 對,我認為可以在一處詳述,另一處簡述有某某爭議,留下連結。若選擇放在個人條目還是演唱會條目,從便捷的角度,我會選演唱會條目,因演唱會本身的背景、邀請該嘉賓的原因等資訊,演唱會條目都理所當然地詳細記述了,所以不必再在爭議章節再交代,如在個人條目寫,則不免重覆一番。但有其他角度考慮的話,我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4:14 (UTC)
- @Oscar0123、Prince of Erebor:個人條目仍時有發生編輯戰。想起兩位都曾建議在演唱會條目擴編爭議內容,如將演唱會條目作為收錄爭議細節的地方,在個人條目留下連結。兩位認為如何?--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5:11 (UTC)
- 個人認為若果爭議僅與演唱會有關,那麼在演唱會條目交代便可。個人條目本身已經會有演唱會條目的連結,不應該MOS:OVERLINK,也沒有必要重覆闡述一樣的內容兩次。另外,我也同意銀色雪莉君的觀點,喜歡一個歌手與否、甚麼是粉絲行為本身就沒有客觀標準判斷,因此著重描述爭議事件本身我認為已經足夠。—👑孤山王子📜 2024年5月1日 (三) 06:07 (UTC)
- @Oscar0123、Prince of Erebor:個人條目仍時有發生編輯戰。想起兩位都曾建議在演唱會條目擴編爭議內容,如將演唱會條目作為收錄爭議細節的地方,在個人條目留下連結。兩位認為如何?--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5:11 (UTC)
- 對,我認為可以在一處詳述,另一處簡述有某某爭議,留下連結。若選擇放在個人條目還是演唱會條目,從便捷的角度,我會選演唱會條目,因演唱會本身的背景、邀請該嘉賓的原因等資訊,演唱會條目都理所當然地詳細記述了,所以不必再在爭議章節再交代,如在個人條目寫,則不免重覆一番。但有其他角度考慮的話,我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4:14 (UTC)
- 我意思就是一處詳述,另一處只提及有某某爭議,留下連結,按factrecorder曾經所說。--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00:39 (UTC)
- 娛記所說更加沒有提出根據,恐是人云亦云。BTW也問問另一個問題,你覺得這事件應詳述在本人傳記、演唱會哪一邊好些?觸發爭議的魏念恩幾個月來已經有多宗事件獲關注,應可以建立傳記。他有傳記後,他感情瓜葛的細節是否可通過連結取代,不用在陳蕾那邊詳述?--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7:57 (UTC)
建议将各种XX人、XX民系、XX族条目右上方模板的人物头像都删掉
这些名人的选择是很主观的东西,非常容易引发编辑战。英文版在数年前已经这样做了,建议中文版学习,以避免编辑战。Perinbaba(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2:37 (UTC)--Perinbaba(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2:37 (UTC)
- 我倒是觉得这些照片可以给读者一个有关该民族的直观认识。并且维基作为网络媒体,可以发挥其动态的特性。即这些照片可以定期轮换。我就经常在芬兰人这里条目更换照片。如果在其他条目里发生编辑战,那大家应该在那个条目的讨论页里去具体讨论。--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6:39 (UTC)
- 怎么说呢,在绝对理想情况下能执行是最好的,可问题是把这些删掉了,还是有人喜欢在维基词条上罗列名人。考虑到维基百科近几年的条目编辑情况,我个人认为“堵不如疏“,应该放开名人图组的陈列,不过在族属上存在争议的人物理应禁止列入(除非该民族为美国人、巴西人、英国人这种定义本身就宽泛的民族,或者该民族缺乏族属无争议的名人。)(另外结合英语维基百科的历史,名人图组最有可能产生的争议便是无脑放置明星、政客、运动员了。这一点在先前的客家人词条图组上亦有表现。)--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6:50 (UTC)
- 個人認為、其實如果真要放的話、只要放個近代的◯◯人・◯◯民系・◯◯族地方的不認識的個人或者全家福就可以了。就比如閩南裔台灣人這樣子的情況、不具有名人性質的普通人就行、大多數◯◯人・◯◯民系・◯◯族能成為像林則徐和林語堂這類人物的也只是他這個在◯◯人・◯◯民系・◯◯族很出名而已、真正的◯◯人・◯◯民系・◯◯族大多數都是普普通通過完這一生並且不會在歷史上留下名字或者是「成就」就走了。--桜花雪・爲了儂家各儂其閩越共民族 2024年4月24日 (三) 15:14 (UTC)
- 如果安放当地民系或名人的头像会引发编辑战的话,原则上(+)支持Perinbaba的提案。个人主张如果有人在条目中强行维持自己认可的版本、不接受调和或者折中处理,社群应该采取更严厉的措施阻止,如ABAN、IBAN等,如果纵容这种行为只会助长原创研究和滥宣称条目所有权的行为。----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3:46 (UTC)
- 就此意見,我引申一個提議:處於編輯戰狀態下,或過往曾長期或經常陷入編輯戰狀態的XX人、XX民系、XX族條目(的Infobox內?)不得放置人物頭像。如果此提議落實效果足夠好的話,未來可以考慮延伸至所有XX人、XX民系、XX族條目適用。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4:08 (UTC)
- 我觉得可以。也请福建人的相关编辑发表一下意见。@Perinbaba、桜花雪、向史公哲曰、Chilaun。----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5:58 (UTC)
- 考虑到中文维基百科的情况,我个人认为和粤、闽、台三省民系、民族相关的词条(如福建人、台湾闽南人、客家人、广州人)属于高风险词条,不得放置人物。至于其他民系、民族、地方居民的词条,在中文维基百科上并不怎么有争议。--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6:19 (UTC)
- 另外我个人认为,整治xx民族、xx民系的名人一览,也很有必要的。英维在禁止民族图组的同时,亦将民族名人名单作为单独的列表抽离出主条目。--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6:24 (UTC)
- 贊成提議。--桜花雪・爲了儂家各儂其閩越共民族 2024年5月4日 (六) 07:57 (UTC)
- 就此意見,我引申一個提議:處於編輯戰狀態下,或過往曾長期或經常陷入編輯戰狀態的XX人、XX民系、XX族條目(的Infobox內?)不得放置人物頭像。如果此提議落實效果足夠好的話,未來可以考慮延伸至所有XX人、XX民系、XX族條目適用。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4:08 (UTC)
- 原则上赞成以避免原创研究、中立性和条目所有权问题。特定条目如果有共识可以放某个,那么可以考虑豁免。--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6:25 (UTC)
- 问题是:你所提出的“特定条目有共识”这种情况很少见。维基上的民族词条要么就是一堆人吵,要么就是几乎由一个人打理(或翻译照搬)。偶尔出现的共识案例,参与者几乎只有2-3人左右。--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6:34 (UTC)
- 那也很简单,有争议说明没有共识,没有共识就别放了嘛。----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6:43 (UTC)
- 从理论上来讲,每个民族词条的民族图组都存在着争议风险。所以选择的路无非就两条:1.全面禁绝2.不禁绝,但是要立标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6:48 (UTC)
- 那也很简单,有争议说明没有共识,没有共识就别放了嘛。----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6:43 (UTC)
- 在条目稳定的情况下,放名人头像自然是无甚问题的,问题就是总有人提出异议。作为曾经参与过福州民系人物头像争议的我,自然是认为对方的观点不对,但是对方总是要固执己见,那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选择就是全删了一个不留,那这样争议就完全没有了。一个安在飞机上老是出问题的零件,人们把它拿掉之后才发现这个零件对飞机的正常运行完全没有影响。----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6:48 (UTC)
- 问题是:你所提出的“特定条目有共识”这种情况很少见。维基上的民族词条要么就是一堆人吵,要么就是几乎由一个人打理(或翻译照搬)。偶尔出现的共识案例,参与者几乎只有2-3人左右。--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6:34 (UTC)
- 本人認為、目前的解決方案有兩個。
- 一・什麼名人人物都不放刪掉。
- 二・如果一定要放、那可以放當個當地具有代表性的面相或者是全家福。
- 示例:Hók-ciŭ-nè̤ng・Mìng-nàng-nè̤ng・台灣人--桜花雪・爲了儂家各儂其閩越共民族 2024年5月3日 (五) 19:07 (UTC)
中華民國、台灣之架構
我知道吵很久了,但不免還是要提出這件事情
與架構有關之條目,請見左列
我有提議,台灣更名為台灣島,刪除政治外交軍事部分,台灣軍事頁面整合至各時期之政權介紹部分,外交、政治亦然,將其架構為地理介紹,部分合併中華民國與台灣條目,台灣戰後時期應該與中華民國以及台灣部分合併
請各位賜教--August0422(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10:44 (UTC)
- (+)支持将台湾更名为台湾岛,只介绍地理意义上的岛屿。--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11:29 (UTC)
- 我不知道,但應該會(+)支持--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11:35 (UTC)
- 贊成只介紹地理意義上的島嶼,但是(-)反对條目更名為台灣島。敝人認為這個島嶼本來就叫作台灣,沒必要多此一舉加上「島」。--Matt Smith(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12:08 (UTC)
- 海南岛是一个叫“海南”的岛,但海南缺指向了海南省。当然,考虑到台湾的语义的多重性,台湾岛只作为地理意义的语素,而台湾作为其他(不包括特定政体)的语义承载语素,或者可以考虑。——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4日 (三) 01:34 (UTC)
- (!)意見
- 海南=海南省=海南岛+三沙市
- 台湾≠台湾省≠台湾岛
- 作为政治实体的台湾=台湾岛+澎金马+东沙、太平岛等台控岛屿
- 我的结论是海南定向至海南省是正确的,词义未见缩减。但是台湾定向至台湾岛属于词义缩减,除非台湾并不控制澎湖金门马祖东沙太平岛等等地理上不附属的岛屿,我才会支持台湾改名台湾岛--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23:28 (UTC)
- 在(北京/台北时间)昨晚之前,条目本身已经是“词义缩减”了。虽然“台湾”形式上未重定向到“台湾岛”,但条目首句以及信息框就定义了(本条目)“台湾是(指)……(一个)岛屿”,也并未给出台湾其他含义(比如作为区域),实际上就相当于重定向到了“台湾岛”。你在原文和信息框中加上“岛”字不会造成任何语义或语法上的不合法,就说明这个“台湾”语素含义完全就(缩减到了)是“台湾岛”。不过昨晚KOKUYO又在首段补充了“台湾”作为指代区域的其他含义,算是初步解决了这个(定义句将语义局限为岛屿但正文大量介绍区域)的矛盾的问题。--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01:07 (UTC)
- 确是一种可行的处理方式,不过我对相关条目的编辑兴趣不大,我的意见仍然是台湾不应只介绍地理上的台湾岛,正如海南也不可能只介绍地理上的海南岛。--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01:19 (UTC)
- @重庆轨交18我还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台湾远远比中国大陆更常在指称自然地理实体时候省略通名,经常只在会造成歧义时才带上通名(不知延续了古代汉语习惯,还是受日语影响)。中国大陆在正式语境下是绝不会把“澳大利亚大陆”简称“澳大利亚”,“格陵兰岛”简称“格陵兰”(在地图上则会同时将外文名相同的、作为区域的“格陵兰”和作为岛屿的“格陵兰岛”重复标注),“海南岛”简称“海南”的;对国内的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在内的地名更是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必须带有通名。在舟山群岛成百上千个专名以“山”字结尾的岛屿中,当地人口语是绝不会说“xx山岛”,只说“xx山”的,但在正式语境(比如地图标注)下就必须加上“岛”;在台湾对没有多义性(比如“衢山”既是一个镇的专名又是岛的专名)的岛屿很可能就直接省略“岛”了。由于常直接省略通名,所以在台湾国语使用者语感当中类似“台湾”“格陵兰”之类的专名所承载的语义项目也更多、更融合。--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01:20 (UTC)
- 在(北京/台北时间)昨晚之前,条目本身已经是“词义缩减”了。虽然“台湾”形式上未重定向到“台湾岛”,但条目首句以及信息框就定义了(本条目)“台湾是(指)……(一个)岛屿”,也并未给出台湾其他含义(比如作为区域),实际上就相当于重定向到了“台湾岛”。你在原文和信息框中加上“岛”字不会造成任何语义或语法上的不合法,就说明这个“台湾”语素含义完全就(缩减到了)是“台湾岛”。不过昨晚KOKUYO又在首段补充了“台湾”作为指代区域的其他含义,算是初步解决了这个(定义句将语义局限为岛屿但正文大量介绍区域)的矛盾的问题。--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01:07 (UTC)
- 同意Matt Smith的見解。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4日 (三) 07:21 (UTC)
- @Matt Smith@Sanmosa(!)意見:在现代汉语中指代某一地理实体(如岛屿、行政区划等)的正式地名应该是由专名+通名构成的(参见[16]),专名非单音节时,通名经常省略甚至几乎总是省略,但正式语境下不能省略,否则就容易混淆,因为同一专名可以指代不同的地理实体,比如专名“海南”可以用在“海南岛”和“海南省”,还有“崇明岛”和“崇明区”,“舟山市”“舟山群岛”“舟山本岛”等等,有时范围不同有时则范围几乎一样,后一种情况尤其经常省略通名;不指代某一地理实体时,则没有通名,如“江南”,这往往泛指一个区域(可能有明确边界也可能没有)。“台湾”语素含义非常丰富,不同语境下可以作为岛屿的专名指代一个岛屿地理实体,也可以直接指代一个区域乃至国家等等,而且因为陆地区域高度重合,很多时候不加通名也不会有任何问题。但它们实际上仍是有区别的,比如中华民国行政院官网内政部的土地介绍里面,开头的地图“台湾全图”,这个“台湾”语素就不是指台湾(本)岛(否则不应画出金门列岛、妈祖列岛等),第一段的标题写“臺灣本島及其附屬島嶼”,这一段就加了“本岛”这个通名,正文中“台湾”与“台湾本岛”并称,这里“台湾”显然就是指台湾本岛而不包括金门妈祖等。至于大量含“台湾”的参考文献,“台湾”这一语素经常实际上指代的是一个区域,就像“江南”一词一样,只不过这一区域非常明确,恰好与整个岛的陆地范围重合(或也可能包括金门妈祖等),但很难认为它是指代地理意义的岛屿。我现在倾向于应该既有“台湾”条目又有“台湾(本)岛”条目,“台湾”写成类似于“中国”的区域概念,可以有政治外交军事等内容(但应排除“台湾”明显指“中华民国”这一国家而非某一区域的相关文献),“台湾(本)岛”则主要介绍地理意义上的岛屿,至于叫“台湾本岛”还是“台湾岛”之类的应参考相关地理学文献(中国大陆的文献总是叫“台湾岛”,台湾的文献我还不清楚,不过但看行政院的介绍是“台湾本岛”);也可以不分成两个条目,但应区分“台湾”作为区域的含义,和“台湾(本)岛”作为岛屿的含义。另外,典范条目四国就是把“四国”作为岛屿专名和行政区域专名的内容结合在了一起,先指明“四国”可指代一个岛又指明可指代一个行政区域,正文则不严格区分,因为范围太接近了,正文“四国”一词就成了类似“江南”的指代某一区域的无通名的地名(不过条目首词我仍认为应该称“四国岛”,按现代汉语习惯正式地名是应该有通名的,和日语英语等不一样)。--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8:02 (UTC)
- 海南岛是一个叫“海南”的岛,但海南缺指向了海南省。当然,考虑到台湾的语义的多重性,台湾岛只作为地理意义的语素,而台湾作为其他(不包括特定政体)的语义承载语素,或者可以考虑。——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4日 (三) 01:34 (UTC)
- 上次討論的所有意見中,我支持U:KOKUYO的論點:
以現行質量相對較高、通覽式介紹兩個主題的出版物和系列叢書來看,講述當前「中華民國」的參考文獻早就會包含「臺灣歷史」的內容(如《中華民國年鑑》、《中華民國發展史》等),而講述「臺灣」的參考文獻本身也會提到「政治」、「法律」、「經濟」等內容(《臺灣全志》、《臺灣史論叢》、《臺灣學通訊》等)。
- 因此,(-)反对閣下的提案。--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15:26 (UTC)
- KOKUYO所説的與來源所實際表述的不完全對應。我在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3月#KOKUYO、Sanmosa有提到過《臺灣全志》卷7(外交志)的敘述,其正文從一開始就直接説它介紹的是中華民國(在臺灣設置)的外交部,其外交政策篇的目錄亦直接説它介紹的是「中華民國與中南美洲各國關係」、「與中華民國有關的重大外交事件」,可見名義上講述「臺灣」的參考文獻實際上並不一定真的是在講述「臺灣」。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4日 (三) 07:20 (UTC)
- 《臺灣史論叢》及《臺灣學通訊》有同樣的問題嗎?--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5:10 (UTC)
- 奇怪,當初我提那幾套,就單純是那三套是是介紹臺灣的系列叢書,大家可以直接上網找。當然,其他人也可以自己去找找其他書,怎麼現在變成好像我說寫條目就只能參考這三套書?隨便找一下,《臺灣政治史》(戴寶春,2020年)、《台灣涉外關係史概說》(林呈蓉,2015年)、《臺灣經濟四百年史》(吳聰敏,2023年)。--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5:25 (UTC)
- @CaryCheng:我說的只是「名義上講述『臺灣』的參考文獻實際上並不一定真的是在講述『臺灣』」,我的論點依舊是且僅是不能因為某參考文獻名義上講述「臺灣」而直接認定該參考文獻必然真的是在講述「臺灣」。因此,我的主張是證明「臺灣」的條目需要「政治」、「法律」、「經濟」等內容的證據不能僅為參考文獻提及,而須為參考文獻實際敍述。我這裏只是反對僅以「參考文獻提及」作準的論點,而非打算為每個參考文獻給予點評。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5日 (四) 07:16 (UTC)
- 或許這樣說:如果存在至少一個足夠可靠的參考文獻實際敍述「臺灣」(而非「中華民國」)的某方面(如「政治」、「法律」、「外交」、「軍事」等),那就滿足在「臺灣」條目敍述該方面的條件。同理,如果存在至少一個足夠可靠的參考文獻實際敍述「中華民國」(而非「臺灣」)的某方面(如「政治」、「法律」、「外交」、「軍事」等),那就滿足在「中華民國」條目敍述該方面的條件。我建議此處應就各有爭議的方面分別進行論證及檢驗,以真正消彌此處的爭議,並盡快為討論確立大方向,不然這裏各方繼續各說各話也不是一回事。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5日 (四) 07:22 (UTC)
- 您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在要求「實際敘述」。單純敘述「台灣」、「中華民國」的來源的「某方面」來源很多。您所謂的「實際敘述」要求為何?--Ghren🐦🕗 2024年4月25日 (四) 12:15 (UTC)
- 你的總結沒錯。以《臺灣全志》卷7(外交志)的敘述為例,這是對「中華民國」的外交方面的「實際敘述」。我的要求其實不高,主要是想避免事實上文不對題的來源對用戶產生混淆,只要能確保來源真的是在說「臺灣」,就可以用於「臺灣」條目內,「中華民國」同理。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6:27 (UTC)
- 《臺灣全志》的〈序〉清楚地說明其編撰思維以臺灣為主體,因此我認為U:KOKUYO的論點與來源實際表述相對應,並無不當。依WP:V,參考《臺灣全志》在條目臺灣寫下臺灣政治、臺灣經濟、臺灣國防、臺灣外交等內容完全符合WP:V的要求。--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16:26 (UTC)
- 這就是原創研究了。外交志的序的表述反而明確它寫的都是「中華民國」(在二戰後)的外交,這已經足以說明「編撰思維以臺灣為主體」不意味實際敍述「臺灣」,實際敘述需要額外的證明(雖說我認為臺灣經濟應該能邏輯上符合實際敘述的要求)。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6:31 (UTC)
- 原創研究?--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8:33 (UTC)
- 摘錄《臺灣全志》〈卷七 外交志 總論〉內容如下:
本外交志即在探討敘述民國38年至民國89年間,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席位的保衛戰,中華民國喪失聯合國席位後,臺灣在外交上所面臨的困境及其因應的情形。
本外交志對民國38年至民國89年的50年間之臺灣外交史事分為:外交行政、外交政策、條約及協定、國際組織、對外關係和國民外交等六篇。
- 文本中寫著「臺灣外交史事」,引述文本在臺灣條目寫「臺灣外交」,在我看來符合WP:V。--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9:28 (UTC)
- 然而外交志實際描述的是中華民國外交。
- 外交行政篇中敘述的主體就是中華民國的外交部,而外交政策篇、國際組織篇與國民外交篇中敘述的主體就是中華民國。
- 條約及協定篇中的敘述表明了簽署相關條約及協定的主體是中華民國。
- 僅以總論來論斷文獻實際敍述的主題為何,而不理會文獻正文的具體記載如何,是很危險的事情。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10:17 (UTC)
- 沒有危險,只要寫進條目的內容保持中立、可供查證,把重要的觀點(即使這些觀點如此混亂彼此矛盾)依照比例適當呈現即可。--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6:03 (UTC)
- 我看不到社羣有“依照比例適當呈現”的能力。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06:40 (UTC)
- 我也看不到...
- 不過基於WP:BOLD及WP:不變,我會選擇忍受一時不完美的版本,等待社群及條目長期發展的成果出現。--CaryCheng(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7:33 (UTC)
- 這樣説吧,臺灣條目是在2003年4月13日建立的,而經過21年“長期發展的成果”後引發了這裏的討論。這還算是“一時不完美的版本”嗎?要求用戶以文獻正文的具體記載來判斷來源介紹的東西是甚麽,然後選用合適的來源來寫條目到底冒犯了甚麽規條,以至於用戶只能以總論來論斷文獻實際敍述的主題為何?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1:08 (UTC)
- 抱歉有點離題了...如果中文維基百科可以存在一百年甚至二百年,21年的發展是不算太長。中文維基百科現在有 1,416,987 個條目,我沒全看完,在我看過能覺得滿意的條目真的不超過50個。我能怎麼辦呢?就等吧,等這一百多萬個條目都成為好條目吧。
- 如同前面提過的,只要寫進條目的內容保持中立、可供查證,把重要的觀點(即使這些觀點如此混亂彼此矛盾)依照比例適當呈現即可。--CaryCheng(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5:50 (UTC)
- 然而現在各個條目的處理似乎也沒能夠「依照比例適當呈現」觀點,而且加入內容者也普遍忽略了這點。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5:59 (UTC)
- 是的,大部分條目的內容及品質別說未臻完美,依我看根本就是不及格。
- 可惜個人的時間有限能力有限,只能這邊修一修那邊補一補,然後翻閱WP:IMPERFECT及WP:PRESERVE,然後告訴自己,維基百科創立的那一天就知道會這樣了,維基百科的創辦人相信這些條目總有一天會變好的。
- 既然他都相信了,我也只能相信了。--CaryCheng(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6:07 (UTC)
- 然而現在各個條目的處理似乎也沒能夠「依照比例適當呈現」觀點,而且加入內容者也普遍忽略了這點。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5:59 (UTC)
- 這樣説吧,臺灣條目是在2003年4月13日建立的,而經過21年“長期發展的成果”後引發了這裏的討論。這還算是“一時不完美的版本”嗎?要求用戶以文獻正文的具體記載來判斷來源介紹的東西是甚麽,然後選用合適的來源來寫條目到底冒犯了甚麽規條,以至於用戶只能以總論來論斷文獻實際敍述的主題為何?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1:08 (UTC)
- 我看不到社羣有“依照比例適當呈現”的能力。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06:40 (UTC)
- 沒有危險,只要寫進條目的內容保持中立、可供查證,把重要的觀點(即使這些觀點如此混亂彼此矛盾)依照比例適當呈現即可。--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6:03 (UTC)
- 然而外交志實際描述的是中華民國外交。
- 這就是原創研究了。外交志的序的表述反而明確它寫的都是「中華民國」(在二戰後)的外交,這已經足以說明「編撰思維以臺灣為主體」不意味實際敍述「臺灣」,實際敘述需要額外的證明(雖說我認為臺灣經濟應該能邏輯上符合實際敘述的要求)。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6:31 (UTC)
- 您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在要求「實際敘述」。單純敘述「台灣」、「中華民國」的來源的「某方面」來源很多。您所謂的「實際敘述」要求為何?--Ghren🐦🕗 2024年4月25日 (四) 12:15 (UTC)
- 或許這樣說:如果存在至少一個足夠可靠的參考文獻實際敍述「臺灣」(而非「中華民國」)的某方面(如「政治」、「法律」、「外交」、「軍事」等),那就滿足在「臺灣」條目敍述該方面的條件。同理,如果存在至少一個足夠可靠的參考文獻實際敍述「中華民國」(而非「臺灣」)的某方面(如「政治」、「法律」、「外交」、「軍事」等),那就滿足在「中華民國」條目敍述該方面的條件。我建議此處應就各有爭議的方面分別進行論證及檢驗,以真正消彌此處的爭議,並盡快為討論確立大方向,不然這裏各方繼續各說各話也不是一回事。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5日 (四) 07:22 (UTC)
- 《臺灣史論叢》及《臺灣學通訊》有同樣的問題嗎?--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5:10 (UTC)
- KOKUYO所説的與來源所實際表述的不完全對應。我在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3月#KOKUYO、Sanmosa有提到過《臺灣全志》卷7(外交志)的敘述,其正文從一開始就直接説它介紹的是中華民國(在臺灣設置)的外交部,其外交政策篇的目錄亦直接説它介紹的是「中華民國與中南美洲各國關係」、「與中華民國有關的重大外交事件」,可見名義上講述「臺灣」的參考文獻實際上並不一定真的是在講述「臺灣」。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4日 (三) 07:20 (UTC)
- 如果从现在条目的语义、事物性质来看
- 臺灣:不确定和多义,可能包括对应的地理区域、地理区域所承载的文明、历史等概括。
- 中華民國:一个国家政体、横跨两个地理区域,虽然现在主要聚焦于现状的一个地理区域,而另一部分的描述已经分拆过。
- 中華民國(臺灣):一个政治主张
- 中華民國在台灣:一个政治主张
- 中華民國 (台灣時期):重定向,描述特定时间点,前面一个政体或所在地理区域的历史概述。
- 还是那个问题:台湾这个语素应该是什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4日 (三) 01:41 (UTC)
- 所以“台湾”应链接到“台湾 (消歧义)”页面,再分为“台湾岛”“中华民国”……等内容。--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08:59 (UTC)
- 明明只要看來源就知道條目可以加入哪些內容,卻還有維基百科的編輯覺得自己就是可以不用看來源,只要自己決定「臺灣」包含有哪些東西?--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09:17 (UTC)
- 我上次只是簡單地用專業的單位出版的叢書來快速地舉例,可以用這些書決定臺灣條目有哪些範疇,怎麼就變成全世界會介紹臺灣某某專題的就肯定只有這幾本書、這幾篇文獻?當《臺灣史叢論》會把臺灣政治當成一個需要特別處理專題的想法,自然會找到《臺灣政治史》這類的書;如果《臺灣全志》會有把臺灣外交成為專題的想法,自然可以找到《台灣涉外關係史概說》這類的書。至於《台灣經濟史》、《台灣美術史》其他專題我就更不用提了。而我這邊都還只是簡單去找書,甚至還沒有去翻閱期刊論文。--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09:32 (UTC)
- 并不是没有看来源,事实上所有人不看来源也知道“台湾”一词的含义非常多。问题的关键是,台湾条目首句就将其定性为岛屿,这就一下子将这个语素的语义缩小到了地理范畴,那么再介绍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就矛盾了(就像“舟山 (消歧义)”也可以指舟山群岛,也可以指舟山岛。但在“舟山群岛”条目内并不会介绍舟山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它们的地理范围也是完全重合的;“舟山岛”条目也同样不会介绍政治经济等内容,事实上“舟山岛”也完全可以更名“舟山”因为“当地人”就认为这个岛叫“舟山”而不是“舟山岛”,和“台湾岛/台湾”的情况类似)。要么将“台湾”条目的定义句扩充,指出“台湾”的其他含义,表示本条目并不只是在介绍地理意义上的岛屿,要么就将“台湾”作为消歧义页面指出它除了地理之外的其他所有含义,否则就免不了争议。--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09:45 (UTC)
- 現在搜尋「中華民國」就是跑到「中華民國」條目,下面有「中華民國政治」等子條目;搜尋「臺灣」就是跑到「臺灣」條目,下面有「臺灣政治」等子條目,這等於「舟山」的情況?然後說什麼只要是島嶼,就一定不能加入政治/政府、經濟等內容,但實際上根本沒有這慣例。例如在中文維基百科,特色條目「四國」有「政治」、「經濟」、「文化」等內容,「婆羅洲」條目有「政治」與「經濟」等內容。在英語維基百科,「新幾內亞」條目有「政治」等內容,「愛爾蘭島」條目有「政治」、「經濟」等內容,「沖繩」條目有「軍事」內容,「斯匹茲卑爾根島」條目有「政府」內容。難不成其他條目都可以照當時編者掌握的內容來寫(所以有的內容較為完善的條目有寫,不完善的條目就沒寫),就只有「臺灣」必須發明一個不存在的慣例決定怎麼寫?--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0:02 (UTC)
- 哪一個島嶼有外交,政治自然是沒問題,但外交此種屬於國家主權的東西,豈能放在島嶼--August0422(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0:39 (UTC)
- 前面是說因為性質,所以不可以放政治,現在又突然說自然沒問題?同時,又有誰說島嶼就一定不能寫該島與其他地區的關聯,「與那國島」就有寫與台灣的關係,其他一堆島嶼也會有與不同國家的關係。而你覺得「外交」這個詞不好,有人說不可以改名成「涉外關係」或其他名稱嗎?--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1:02 (UTC)
- 國防也是屬於國家之構成要素之一,非屬一島嶼可述之--August0422(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9:00 (UTC)
- 又有人說一定要叫「國防」了?實際上,前面早就提到,本來就會有島嶼條目會寫島上的軍事情況。還是照您的標準,《增修澎湖縣志-軍事志》就是在搞澎湖國,《重修台灣省通志-武備志》就是在搞台灣省國?--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9:08 (UTC)
- 所以我可以將台灣條目的國防改為軍事,外交改為對外關係對吧--August0422(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9:59 (UTC)
- 現在條目裡的段落標題本來就是寫「軍事」了,至於您要把裡面「外交」改成「對外關係」、「涉外關係」還是其他,我沒有意見。--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10:04 (UTC)
- 台灣條目中的地理分類與台灣地理之差別為何--August0422(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3:53 (UTC)
- 我不懂您問這個是什麼意思?--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4:17 (UTC)
- 內容實大致相同--August0422(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5:17 (UTC)
- 什麼時候有規定,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6:11 (UTC)
- 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雖説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現行方針,但直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10:26 (UTC)
- 您確定這個頁面是這樣解釋的?所以照您新發明的解釋,因為「格陵蘭」條目的地理章節介紹的內容是「格陵蘭地理」條目的主題,所以要把「格陵蘭」條目的地理章節刪除?同理,「明朝」條目的歷史章節介紹的內容是「明朝歷史」條目的主題,所以要把「明朝」條目的歷史章節刪掉囉?--KOKUYO(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0:54 (UTC)
- 我這個説法建基於August0422所説的“內容實大致相同”的前提,也就是説我的理解是臺灣條目名義上作為對“臺灣”此一主題的主題條目,應該對其子主題作概括介紹,然而臺灣條目內帶有Category:亚洲地理分類,這分類意味著臺灣條目不但沒有起作為“臺灣”此一主題的主題條目的作用,還實際上成為了“台灣地理”主題的主條目。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06:44 (UTC)
- 如果您覺得分類不適合,您可以直接刪去分類。但很明顯的,只不過是一個分類被其他編輯加入不適當的內容,就跑出來宣稱說這象徵某個條目的性質立刻改變,這就像主張只要在「日本」條目內加入「日本地理」分類,「日本」這篇條目就從原本介紹「日本」此一主題的條目,變成介紹「日本地理」的條目,這樣的意見明顯沒什麼參考價值。另外,您根本沒有回答我在前面的問題,您宣稱那幾個論述頁面就是「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到底是怎樣解釋出來的,麻煩請您說明一下。是不是只要「格陵蘭」條目沒有刪除地理章節、「明朝」條目沒有刪除歷史章節、及其他條目沒有刪除子條目的章節,依照您的意見就叫做不妥。--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7:24 (UTC)
- 現在臺灣條目的定位到底是甚麽我還是沒能夠弄明白,而這顯然並不是我的問題,而這也不僅僅是條目分類的問題,你可以看看Wikidata的連結。我當時之所以發言,是出於對你在2024年4月27日 (六) 06:11 (UTC)的留言中的過度激進的觀念的擔憂,畢竟August0422的留言完全沒有你在2024年4月27日 (六) 06:11 (UTC)的留言裏所認為他有的意思。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0:59 (UTC)
- 奇怪,前面我明明就是單純反問「什麼時候有規定,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而您就接著說「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雖説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現行方針,但直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也就是說您主張既然有「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這樣的規定,那麼「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而且「直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所以您到底要不要回答,您是從那兩篇頁面的哪一點,發明出「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的激進做法?是不是日本、格陵蘭島、明朝這類有主條目和子條目的條目,只要沒有刪除存在子條目的章節,照您的說法就是大搖大擺無視論述而不妥?--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1:27 (UTC)
- 你既然能說你這是在對August0422“反問”,那就是説你認為他存在「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的想法,而我在綜合過去你的意見後認為你的態度有可能是“全留或全刪”,因此我才提及WP:內容分歧的事情。至於你上面其他無中生有的指控,既然我從未有如此想法,那我何苦陷入自證陷阱?如果你只是來不斷誘導我陷入自證陷阱的話,那恕我沒時間奉陪了,畢竟我最近實在也很忙。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4:05 (UTC)
- 奇怪,我就是認為中文維基百科本來就不存在這個做法,才反問August0422難道覺得中文維基百科有這個規則應證這個做法嗎?而既然您在後面說有這個規則存在,自然就是您要去證明為何覺得「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代表「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現在又說自己不需要證明此講法了,那您提這個規則幹嘛?--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4:12 (UTC)
- 而且當我前面問August0422是什麼意思時,August0422明明是回答「內容實大致相同」。而即便真如您所說「臺灣」條目分類可能不當,「臺灣」條目的內容會與「臺灣地理」條目的內容可能相同的地方,也就只有該條目的「地理」章節。所以我才進一步反問,難道August0422是覺得有規定規定,當A條目的章節內容與B條目內容是同一個對象,就可以刪除A條目的章節,然後您就跳出來說存在這個規定頁面。那麼,當然是您或者August0422需要解釋這件事情。--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4:22 (UTC)
- 你到底是如何得出我認為“‘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代表‘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這種結論的?我在2024年5月1日 (三) 10:59 (UTC)的留言已經提到過August0422在這裏並沒有主張過「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在2024年5月1日 (三) 14:05 (UTC)的留言也有說我提及WP:內容分歧的原因是出於對你的態度有可能是「全留或全刪」的擔憂,如果你還是要堅持我意圖將「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與「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相聯繫的不實説法的話,真的,恕我不奉陪,我真的很忙。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4:25 (UTC)
- 奇怪,我前面明明就是,由於中文維基百科絕對不存在「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的規則,所以我反問August0422難道您覺得有這規則嗎(「什麼時候有規定……」)?結果您跳出來丟這兩個頁面,還說「直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請問您不是回答「什麼時候有規定」這個反問,那您是要回答什麼?還是您現在要說,您只是丟了與我的問題完全無關的頁面。--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4:31 (UTC)
- 如果你沒有看清楚我之前的留言在說甚麽的話,你大可以重新看一遍,我就不重複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4:35 (UTC)
- 還有,在我前面August0422明明就只是回答「內容實大致相同」,而既然是講內容,我詢問他是不是覺得A條目章節與B條目「內容實大致相同」(因為很明顯這兩篇條目內容完全不一樣),所以覺得為前者章節當刪除,本來就是合理的事情。誰莫名其妙丟出不合理的解釋,大家都看得很清楚吧。--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4:37 (UTC)
- 你到底是在對August0422「詢問」還是「反問」?這兩者的含義很不一樣,後者意味著你自己認為August0422有「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的意思,而前者沒有這種含義。你前些時候説你是在「反問」,現在又説你是在「詢問」,這哪裏“本來就是合理的事情”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5:24 (UTC)
- 奇怪,在一個接續討論是否要刪除「政治」、「外交」、「軍事」等章節的言論後面,August0422直接跟進提到「臺灣」與「臺灣地理」內容內容相同,而唯一可能相同的地方就是「臺灣」的地理章節。就我所知,中文維基百科不存在「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的規則,所以我問August0422什麼時候有這規定,結果您現在說這樣問不是「合理的事情」?而在這個問題下方,您突然提出兩個頁面,還說「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正常的人都會理解為您支持「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吧?另外,我們只要換一個問題,就非常一目了然:
- A:為何某物理條目裡面有美國物理研究機構的研究,這是不是太西方而要刪除?
- B:因為那在學術界是重要的物理機構,並提出諸多與該主題相關的重要研究。
- A:為何某物理條目裡還有1970年代的研究數據,這數據是不是太舊要刪除?
- B:因為那個研究是相當經典的研究,目前該研究尚未被推翻,也沒有其他新的實驗數據。
- A:為何某物理條目裡有物理學者薇薇的研究?
- B:我不懂您問這個是什麼意思?
- A:男生比較懂物理的事情。
- B:什麼時候有規定,維基百科只能使用男性物理學者的研究,其他女性物理學者的研究就要刪除?
- C:XXX頁面雖説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現行方針,但直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
- B:我前面是要反問A是不是覺得……。所以C您的意思是中文維基百科的那個頁面是指中文維基百科要刪除女性物理學者的研究?
- C:(略)
- B:(略)
- C:(略)
- B:我前面只是詢問A是不是覺得維基百科只能使用男性物理學者的研究。
- C:您前面用「反問」,短時間又改用「詢問」,實在讓人懷疑您當初「詢問」或「反問」的合理性。如果您一開始就是「詢問」,我就不會提XX頁面的事情。
- 現在這位C說,他要大家不應無視XXX頁面,是因為B回應「什麼時候有規定,維基百科只能使用男性物理學者的資料?」並非「合理的事情」。我覺得這個例子,大家可以很明顯知道誰對誰錯了。--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5:47 (UTC)
- 請你回答我你當時到底是在對August0422「詢問」還是「反問」,你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把(你自己定義的)「反問」重新定義為「詢問」實在難以不讓人懷疑你當初「詢問」或「反問」的合理性。如果你一開始就是「詢問」的話,我不會提WP:內容分歧的事情,然而你一開始卻是在「反問」(這是你一開始自己説的)。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5:53 (UTC)
- 不管是詢問(字典定義:諮詢查問;或是這樣定義:詢問的動作;或是您特別定義成:不知道有沒有才詢問?)還是反問(字典定義:對提出問題的人發問;或是這樣定義:認為應該沒有,但還是詢問看看有沒有),如果有規則指出「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那都是要照這規定跑。但現在看來就是沒有這個規則,但是您卻在這個問題下方說有這個規則,還跟大家說「雖説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現行方針,但直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這是您自己在我的問題下方所做的回應,現在反過來怪問問題的人,維基奇聞啊。--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6:05 (UTC)
- 關於「詢問」和「反問」,無論是依照辭典定義的「諮詢查問」或「對提出問題的人發問」,或者原本要指的「詢問的動作」或「認為應該沒有,但還是詢問看看有沒有」,是「詢問」和「反問」根本就不影響問題的合理性。而且這兩個詞都是為了分析您的行為才用這些詞方便說明使用的,根本不可能會影響您的的回答。除非您會時空逆轉之術,否則「如果你一開始就是『詢問』的話,我不會提WP:內容分歧的事情」這句話只是莫名其妙怪罪別人。--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6:36 (UTC)
- 同樣用前面那個物理條目的例子,您就是在B的「什麼時候有規定,維基百科只能使用男性物理學者的資料?」問題下面,接續回應說有這項規定且大搖大擺無視似乎不妥當的C。現在過了好幾個小時後,C跑出來說B一下講「詢問」一下講「反問」,總之就是B害他幾個小時前這樣回答。奇怪,自己幾個小時前提出自己接受不了的規定解釋,就不能自己承擔嗎?非得要拿幾個小時後,自己設定詞彙定義來指控別人讓您回錯問題?--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6:54 (UTC)
- “2024年5月1日 (三) 14:05 (UTC)的留言也有說我提及WP:內容分歧的原因是出於對你的態度有可能是‘全留或全刪’的擔憂”這句話我只重新抄送一次,如果你還是當成看不到的話,那你自便,我不奉陪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2日 (四) 09:38 (UTC)
- 原來又是自己憑空幻想一個別人不存在的目的和意思(我只問維基百科有這規則,根本就沒有您所幻想的意思),就可以在互助客棧發表一個維基百科從來都沒有的規則解釋,還警告其他人大搖大擺不理會該頁面是不妥。當其他人要求說明為何如此說,就不正面回應,只是反覆用自己幻想的理由說其他人害的。反正明眼人都能看懂您做了什麼,不是嗎?--KOKUYO(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0:20 (UTC)
- “2024年5月1日 (三) 14:05 (UTC)的留言也有說我提及WP:內容分歧的原因是出於對你的態度有可能是‘全留或全刪’的擔憂”這句話我只重新抄送一次,如果你還是當成看不到的話,那你自便,我不奉陪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2日 (四) 09:38 (UTC)
- 請你回答我你當時到底是在對August0422「詢問」還是「反問」,你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把(你自己定義的)「反問」重新定義為「詢問」實在難以不讓人懷疑你當初「詢問」或「反問」的合理性。如果你一開始就是「詢問」的話,我不會提WP:內容分歧的事情,然而你一開始卻是在「反問」(這是你一開始自己説的)。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5:53 (UTC)
- 奇怪,在一個接續討論是否要刪除「政治」、「外交」、「軍事」等章節的言論後面,August0422直接跟進提到「臺灣」與「臺灣地理」內容內容相同,而唯一可能相同的地方就是「臺灣」的地理章節。就我所知,中文維基百科不存在「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的規則,所以我問August0422什麼時候有這規定,結果您現在說這樣問不是「合理的事情」?而在這個問題下方,您突然提出兩個頁面,還說「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正常的人都會理解為您支持「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吧?另外,我們只要換一個問題,就非常一目了然:
- 你到底是在對August0422「詢問」還是「反問」?這兩者的含義很不一樣,後者意味著你自己認為August0422有「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的意思,而前者沒有這種含義。你前些時候説你是在「反問」,現在又説你是在「詢問」,這哪裏“本來就是合理的事情”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5:24 (UTC)
- 奇怪,我前面明明就是,由於中文維基百科絕對不存在「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的規則,所以我反問August0422難道您覺得有這規則嗎(「什麼時候有規定……」)?結果您跳出來丟這兩個頁面,還說「直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請問您不是回答「什麼時候有規定」這個反問,那您是要回答什麼?還是您現在要說,您只是丟了與我的問題完全無關的頁面。--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4:31 (UTC)
- 你到底是如何得出我認為“‘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代表‘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這種結論的?我在2024年5月1日 (三) 10:59 (UTC)的留言已經提到過August0422在這裏並沒有主張過「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在2024年5月1日 (三) 14:05 (UTC)的留言也有說我提及WP:內容分歧的原因是出於對你的態度有可能是「全留或全刪」的擔憂,如果你還是要堅持我意圖將「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與「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相聯繫的不實説法的話,真的,恕我不奉陪,我真的很忙。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4:25 (UTC)
- 你既然能說你這是在對August0422“反問”,那就是説你認為他存在「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的想法,而我在綜合過去你的意見後認為你的態度有可能是“全留或全刪”,因此我才提及WP:內容分歧的事情。至於你上面其他無中生有的指控,既然我從未有如此想法,那我何苦陷入自證陷阱?如果你只是來不斷誘導我陷入自證陷阱的話,那恕我沒時間奉陪了,畢竟我最近實在也很忙。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4:05 (UTC)
- 奇怪,前面我明明就是單純反問「什麼時候有規定,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而您就接著說「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雖説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現行方針,但直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也就是說您主張既然有「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這樣的規定,那麼「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而且「直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所以您到底要不要回答,您是從那兩篇頁面的哪一點,發明出「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的激進做法?是不是日本、格陵蘭島、明朝這類有主條目和子條目的條目,只要沒有刪除存在子條目的章節,照您的說法就是大搖大擺無視論述而不妥?--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1:27 (UTC)
- 啊,上面的討論離題了。但是我還是沒能夠弄明白現在臺灣條目的定位到底是甚麽,雖然這裏看起來應該沒有人想認真討論這點就是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2日 (四) 13:21 (UTC)
- 不同人有不同立场,我不觉得这会得出共识。--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3:24 (UTC)
- 我倒覺得有些明明很基本、通用性的規則,卻不知道為何有人不斷針對「台灣」條目憑空創造不曾存在的「做法」。例如,明明中文維基百科的其他島嶼條目都可以寫政治、經濟、文化等章節內容,就有人憑空創造島嶼不能有這些章節的做法;明明決定一個條目是否是相同主題,是要看其該條目完整寫出的內容結構是否相符,就有人會發明只要兩篇條目出現相關的分類,兩個結構完全不同的條目就硬要說是相同主題的條目。--KOKUYO(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3:53 (UTC)
- 台湾比较特殊和广受关注,且该词汇在每个人心中有不同定义与偏好,比如“台湾”一词是否适合代表台澎金马的政权。您说的“其他岛屿条目”不尽然吧,比如马达加斯加岛。--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4:07 (UTC)
- 奇怪,在那麼多的島嶼條目,您為何不舉早就已經是典範條目的「四國」,而偏偏選一個地理條目?找一個地理類型條目來指導島嶼條目怎麼寫,不覺得就像拿地理條目指導國家條目怎麼寫一樣奇怪嗎?--KOKUYO(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4:16 (UTC)
- “四国”条目不仅仅是一个“岛屿”条目。里面“四国”语素是包含“四国岛”和“四国地方”两个含义的(四国地方是重定向到四国的),当然也应该包括“四国地方”这一地方概念暗含的政治文化等内容。--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4:26 (UTC)
- 那也只需要在條目序言多寫些說明會同時提到被劃入「臺灣」的空間地理定位。實際上,「臺灣」條目本來就與「四國」條目的寫法沒什麼差異(「四國」條目也同樣第一句是寫「四國是日本四大本土島嶼之一」)。--KOKUYO(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4:49 (UTC)
- 因为我从島嶼國家列表里找的,里面没有四国。马达加斯加也是典范条目。所以“其他岛屿条目都可以写”吗,马达加斯加#历史也没从马达加斯加(共和国)的条目中拆出去嘛。回到我之前的观点,我觉得可能是不少人愿意向“台湾”条目里塞入中华民国的内容,我不置可否,只是觉得“台湾or台湾岛”为主名称/主题不会有结论。--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4:29 (UTC)
- 我倒認為反而應該避開這種島嶼國家(及類似的海外領地條目),因為國家/行政區劃條目與島嶼/地區條目的主條目與次條目安排應是不同的概念(雖說島嶼寫得很細,確實有可能是很像國家條目)。而依照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現狀,國家條目還是要對應「中華民國」條目(除非我們已經學習英語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與「臺灣」合併,「臺灣島」與「臺灣地理」合併,那麼就有參考價誌)。--KOKUYO(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4:41 (UTC)
- “四国”条目不仅仅是一个“岛屿”条目。里面“四国”语素是包含“四国岛”和“四国地方”两个含义的(四国地方是重定向到四国的),当然也应该包括“四国地方”这一地方概念暗含的政治文化等内容。--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4:26 (UTC)
- 奇怪,在那麼多的島嶼條目,您為何不舉早就已經是典範條目的「四國」,而偏偏選一個地理條目?找一個地理類型條目來指導島嶼條目怎麼寫,不覺得就像拿地理條目指導國家條目怎麼寫一樣奇怪嗎?--KOKUYO(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4:16 (UTC)
- 台湾比较特殊和广受关注,且该词汇在每个人心中有不同定义与偏好,比如“台湾”一词是否适合代表台澎金马的政权。您说的“其他岛屿条目”不尽然吧,比如马达加斯加岛。--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4:07 (UTC)
- 我倒覺得有些明明很基本、通用性的規則,卻不知道為何有人不斷針對「台灣」條目憑空創造不曾存在的「做法」。例如,明明中文維基百科的其他島嶼條目都可以寫政治、經濟、文化等章節內容,就有人憑空創造島嶼不能有這些章節的做法;明明決定一個條目是否是相同主題,是要看其該條目完整寫出的內容結構是否相符,就有人會發明只要兩篇條目出現相關的分類,兩個結構完全不同的條目就硬要說是相同主題的條目。--KOKUYO(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3:53 (UTC)
- 原來自己從別人的問句幻想出一個對方不曾主張的意思,然後以此回答一個維基百科從來不曾有的規則,並且還跟大家說如果大搖大擺不理該頁面不妥,這叫做有想要認真討論條目喔?--KOKUYO(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3:42 (UTC)
- 這樣説吧,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的説法是“兩條介紹全相同的事物的條目”(重複內容分歧)與“因貢獻者對條目內容的見解有分歧而就同一主題另立主張另一觀點的條目”(POV內容分歧)的存在是不合適的,現在“臺灣”與“中華民國”屬於POV內容分歧(而且也有相當部分的內容同樣屬於重複內容分歧),而如果把這兩個條目的POV內容分歧解決了,前者跟“台灣地理”就會屬於重複內容分歧,因此如果要認真按enwiki頁面那邊的説法來走的話,“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不一定必然不成立。POV內容分歧問題沒人留意到在我的預期之內,然而重複內容分歧是可以以直覺判斷的,而且前幾次討論也實際上是在聚焦於重複內容分歧的問題。我重新看了一下這裏與過往的討論,我的總結是主張或傾向維持現狀的人似乎並不把重複內容分歧當成需要處理的問題,然而這問題實際上是亟需處理的。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4:00 (UTC)
- 在「臺灣」主條目與「臺灣地理」子條目先後建立關係相當明確的情況下,我問的明明就只有問主條目的章節與子條目的關係,您卻硬是回答成兩個主條目的關係,誰在問東答西非常明顯了吧。且明明頁面上已經寫明,維基百科鼓勵編輯從主條目(「臺灣」)的內容中獨立出子條目(「臺灣地理」)摘要,並讓主條目統合這些子條目的摘要。這時候就當作沒看到,而硬是要解釋成這頁面是主張把主條目(「臺灣」)合併到子條目(「臺灣地理」)?還有,誰說當「臺灣」條目與「中華民國」條目不屬於相同條目,「臺灣」條目就必然會與「臺灣地理」條目是相同條目,又是您的原創研究?--KOKUYO(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4:44 (UTC)
- 另外,我很早就有說過,要麼就是維基百科社群認定介紹當下「中華民國」與「臺灣」的文獻早就是同一主題的文獻,因此介紹當下情況的「中華民國」與「臺灣」條目整合成一個條目(英語維基百科的做法);要麼就是基於兩者歷史軸線差異視為不同主題的文獻,並依情況建立各自主題的子條目(中文維基百科當前的做法)。至於「臺灣地理」(Geography of Taiwan),它就始終是「臺灣」的子條目。--KOKUYO(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5:04 (UTC)
- 畢竟我需要以這裏的討論串為背景留言,我自然需要提現況,要是你覺得這算是“問東答西”的話,那我實在無法按照你設想的方式來“認真討論條目”。我的見解是中文維基百科雖然嘗試採取“基於兩者歷史軸線差異視為不同主題的文獻”的approach,但並沒有真正如此做到,而問題的癥結在於用戶僅以文獻的摘要或總論,而不能或拒絕以文獻正文的具體記載來判斷來源介紹的東西是甚麽,按你的話説的話就是忽視了潛在的“兩者歷史軸線差異”。我個人對於採取現在的approach還是enwiki的approach並沒有太大意見,但採取了其中一個approach後不完全貫徹執行顯然是有問題的,這就是出現前幾次與現在這裏的討論的根本原因,現在的討論實際上就是想完全貫徹“基於兩者歷史軸線差異視為不同主題的文獻”的approach而已。當然,要是社羣想要推翻原有的approach而改採enwiki的approach的話也不是不行,這甚至也不違背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但還是需要確保新的的approach能完全貫徹執行。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5:19 (UTC)
- 很明顯的,參考文獻的狀況就是要麼「中華民國」條目與「臺灣」條目合併,要麼就是保持現狀。另外,我是不知道您是什麼憑空做出後面的指控,請問您看過所有的來源了嗎?您知道除了幾套叢書,還有一大堆不同主題的臺灣專題研究嗎?--KOKUYO(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5:38 (UTC)
- 這不重要,單是上面我指出了有參考文獻名義上講述「臺灣」但實際上講述「中華民國」,然而有用戶仍然認為該參考文獻是在講述「臺灣」已經能反映我説的“忽視了潛在的‘兩者歷史軸線差異’”的問題了,這與有多少個來源無關,而是跟來源的使用方式有關。在「中華民國」、「臺灣」兩個條目按現狀分立的情況下,只要用戶對來源的使用方式不更正,而社羣拒絕正視這個問題,那可以預見類似這裏的討論將會不斷出現,直到問題真正得到解決,或「中華民國」、「臺灣」兩個條目不再按現狀分立為止。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01 (UTC)
- 很明顯的,參考文獻的狀況就是要麼「中華民國」條目與「臺灣」條目合併,要麼就是保持現狀。另外,我是不知道您是什麼憑空做出後面的指控,請問您看過所有的來源了嗎?您知道除了幾套叢書,還有一大堆不同主題的臺灣專題研究嗎?--KOKUYO(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5:38 (UTC)
- 畢竟我需要以這裏的討論串為背景留言,我自然需要提現況,要是你覺得這算是“問東答西”的話,那我實在無法按照你設想的方式來“認真討論條目”。我的見解是中文維基百科雖然嘗試採取“基於兩者歷史軸線差異視為不同主題的文獻”的approach,但並沒有真正如此做到,而問題的癥結在於用戶僅以文獻的摘要或總論,而不能或拒絕以文獻正文的具體記載來判斷來源介紹的東西是甚麽,按你的話説的話就是忽視了潛在的“兩者歷史軸線差異”。我個人對於採取現在的approach還是enwiki的approach並沒有太大意見,但採取了其中一個approach後不完全貫徹執行顯然是有問題的,這就是出現前幾次與現在這裏的討論的根本原因,現在的討論實際上就是想完全貫徹“基於兩者歷史軸線差異視為不同主題的文獻”的approach而已。當然,要是社羣想要推翻原有的approach而改採enwiki的approach的話也不是不行,這甚至也不違背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但還是需要確保新的的approach能完全貫徹執行。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5:19 (UTC)
- 這樣説吧,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的説法是“兩條介紹全相同的事物的條目”(重複內容分歧)與“因貢獻者對條目內容的見解有分歧而就同一主題另立主張另一觀點的條目”(POV內容分歧)的存在是不合適的,現在“臺灣”與“中華民國”屬於POV內容分歧(而且也有相當部分的內容同樣屬於重複內容分歧),而如果把這兩個條目的POV內容分歧解決了,前者跟“台灣地理”就會屬於重複內容分歧,因此如果要認真按enwiki頁面那邊的説法來走的話,“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不一定必然不成立。POV內容分歧問題沒人留意到在我的預期之內,然而重複內容分歧是可以以直覺判斷的,而且前幾次討論也實際上是在聚焦於重複內容分歧的問題。我重新看了一下這裏與過往的討論,我的總結是主張或傾向維持現狀的人似乎並不把重複內容分歧當成需要處理的問題,然而這問題實際上是亟需處理的。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4:00 (UTC)
- 不同人有不同立场,我不觉得这会得出共识。--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3:24 (UTC)
- 現在臺灣條目的定位到底是甚麽我還是沒能夠弄明白,而這顯然並不是我的問題,而這也不僅僅是條目分類的問題,你可以看看Wikidata的連結。我當時之所以發言,是出於對你在2024年4月27日 (六) 06:11 (UTC)的留言中的過度激進的觀念的擔憂,畢竟August0422的留言完全沒有你在2024年4月27日 (六) 06:11 (UTC)的留言裏所認為他有的意思。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0:59 (UTC)
- 如果您覺得分類不適合,您可以直接刪去分類。但很明顯的,只不過是一個分類被其他編輯加入不適當的內容,就跑出來宣稱說這象徵某個條目的性質立刻改變,這就像主張只要在「日本」條目內加入「日本地理」分類,「日本」這篇條目就從原本介紹「日本」此一主題的條目,變成介紹「日本地理」的條目,這樣的意見明顯沒什麼參考價值。另外,您根本沒有回答我在前面的問題,您宣稱那幾個論述頁面就是「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到底是怎樣解釋出來的,麻煩請您說明一下。是不是只要「格陵蘭」條目沒有刪除地理章節、「明朝」條目沒有刪除歷史章節、及其他條目沒有刪除子條目的章節,依照您的意見就叫做不妥。--KOKUYO(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7:24 (UTC)
- 我這個説法建基於August0422所説的“內容實大致相同”的前提,也就是説我的理解是臺灣條目名義上作為對“臺灣”此一主題的主題條目,應該對其子主題作概括介紹,然而臺灣條目內帶有Category:亚洲地理分類,這分類意味著臺灣條目不但沒有起作為“臺灣”此一主題的主題條目的作用,還實際上成為了“台灣地理”主題的主條目。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06:44 (UTC)
- 您確定這個頁面是這樣解釋的?所以照您新發明的解釋,因為「格陵蘭」條目的地理章節介紹的內容是「格陵蘭地理」條目的主題,所以要把「格陵蘭」條目的地理章節刪除?同理,「明朝」條目的歷史章節介紹的內容是「明朝歷史」條目的主題,所以要把「明朝」條目的歷史章節刪掉囉?--KOKUYO(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0:54 (UTC)
- WP:內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雖説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現行方針,但直接大搖大擺地無視似乎並不妥當。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10:26 (UTC)
- 什麼時候有規定,編者只要覺得A條目的一個章節所指的東西與B條目條目相同,就要把A條目的章節刪除?--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6:11 (UTC)
- 內容實大致相同--August0422(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5:17 (UTC)
- 我不懂您問這個是什麼意思?--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4:17 (UTC)
- 台灣條目中的地理分類與台灣地理之差別為何--August0422(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3:53 (UTC)
- 現在條目裡的段落標題本來就是寫「軍事」了,至於您要把裡面「外交」改成「對外關係」、「涉外關係」還是其他,我沒有意見。--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10:04 (UTC)
- 所以我可以將台灣條目的國防改為軍事,外交改為對外關係對吧--August0422(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9:59 (UTC)
- 又有人說一定要叫「國防」了?實際上,前面早就提到,本來就會有島嶼條目會寫島上的軍事情況。還是照您的標準,《增修澎湖縣志-軍事志》就是在搞澎湖國,《重修台灣省通志-武備志》就是在搞台灣省國?--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9:08 (UTC)
- 國防也是屬於國家之構成要素之一,非屬一島嶼可述之--August0422(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9:00 (UTC)
- 前面是說因為性質,所以不可以放政治,現在又突然說自然沒問題?同時,又有誰說島嶼就一定不能寫該島與其他地區的關聯,「與那國島」就有寫與台灣的關係,其他一堆島嶼也會有與不同國家的關係。而你覺得「外交」這個詞不好,有人說不可以改名成「涉外關係」或其他名稱嗎?--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1:02 (UTC)
- 哪一個島嶼有外交,政治自然是沒問題,但外交此種屬於國家主權的東西,豈能放在島嶼--August0422(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0:39 (UTC)
- 現在搜尋「中華民國」就是跑到「中華民國」條目,下面有「中華民國政治」等子條目;搜尋「臺灣」就是跑到「臺灣」條目,下面有「臺灣政治」等子條目,這等於「舟山」的情況?然後說什麼只要是島嶼,就一定不能加入政治/政府、經濟等內容,但實際上根本沒有這慣例。例如在中文維基百科,特色條目「四國」有「政治」、「經濟」、「文化」等內容,「婆羅洲」條目有「政治」與「經濟」等內容。在英語維基百科,「新幾內亞」條目有「政治」等內容,「愛爾蘭島」條目有「政治」、「經濟」等內容,「沖繩」條目有「軍事」內容,「斯匹茲卑爾根島」條目有「政府」內容。難不成其他條目都可以照當時編者掌握的內容來寫(所以有的內容較為完善的條目有寫,不完善的條目就沒寫),就只有「臺灣」必須發明一個不存在的慣例決定怎麼寫?--KOKUYO(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0:02 (UTC)
- 1.「臺灣」(94種語言):此條目整體結構並無不妥,也無須改名。因為與「臺灣歷史」比較,「臺灣」著重現況的描述,然而它所連結的英維版本卻是「Geography of Taiwan」(25種語言);與「Geography of Taiwan」對應的中維版本叫做「台灣地理」(25種語言)。為何「臺灣」跟「台灣地理」都連結同一個英文頁面?
- 2.中維「臺灣」本該對應英維「Taiwan」(238種語言)才正確,可是與英維版本對應的中維已經被「中華民國」(238種語言)占了去;奇怪的是英維「Taiwan」連結的日維版本竟是「中華民国」(238種語言);所以我就好奇「中華民國」有英維專屬頁面嗎?還真沒有!只找到一個接近的,叫做「Republic of China (1912–1949)」(64種語言),與之對應的中維版本稱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64種語言)。
- 3.法維「Taïwan」(238種語言)與英維「Taiwan」同一陣線,西班牙語版「República de China」(238種語言)與德維「Republik China (Taiwan)」(238種語言)、日維「中華民国」基本一致。
- 4.小結。在一開始(第1點)原本是打算讓「臺灣」(94種語言)與英維「Taiwan」(238種語言)頁面相互連結,但基於第3點,這個問題變得愈加複雜;後來我去點閱日維「台湾」(94種語言),發現它寫得很翔實。心得是「臺灣」(94種語言)自始至終就沒有與之對應的英文版本(94種語言),因此建議管理員移除「臺灣」(94種語言)之英維「Geography of Taiwan」(25種語言)頁面連結,才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Xiaoxuang(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1:26 (UTC)--Xiaoxuang(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6:09 (UTC)
- 因為決定跨語言連結內容的Wikidata,所以您要看Wikidata的「臺灣」項目,而Wikidta是允許放上重定向連結。所以很明顯,以Wikidata的角度來說,它們確實已經把各語言具有相似定義的連結整理在一起,只是有的語言是將那個連結重定向至其他條目而已。--KOKUYO(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5:04 (UTC)
- 我已經先把Wikidata上被標記重定向連結清除掉,所以現在「中華民國(Q865)」、「臺灣(Q22502)」、「臺灣地理(Q22525)」三個項目的關係應該非常清楚。至於個別維基百科要如何命名自己的條目,如他們要把對應Q865的條目命名為「中華民國」、「臺灣」、「自由中國」或其他名稱,本來就是他們自己決定的事情。另外,我是不知道為何前面有人要提Wikidata,因為即便重定向影響連結導向,但Wikidata三個項目很明顯就是把三者分開看待。--KOKUYO(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5:17 (UTC)
- 因為決定跨語言連結內容的Wikidata,所以您要看Wikidata的「臺灣」項目,而Wikidta是允許放上重定向連結。所以很明顯,以Wikidata的角度來說,它們確實已經把各語言具有相似定義的連結整理在一起,只是有的語言是將那個連結重定向至其他條目而已。--KOKUYO(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5:04 (UTC)
關於中華民國維新政府的旗幟
一直以來各種條目和模版裡使用的旗幟都是帶有“和平建國”和火苗字樣的五色旗,但日前U:Dakhung查證了當時的宣傳海報,上面畫的是不帶文字和火苗的五色旗,故將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條目裡的國旗改成了普通的五色旗。我查證了1940年維新政府概史編纂委員會編寫的《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概史》,書上的所有照片中均為普通五色旗,看不出有“和平建國”和火苗等圖樣。此問題關乎多個頁面和模版,因此希望能找到關於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國旗的其他可靠來源,尤其是和那一版帶有文字和火苗的旗幟有關的來源。--葛文王(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11:29 (UTC)
- Talk: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有上个月的讨论。--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11:43 (UTC)
- 閣下提及的《日本侵略上海史料匯編(中)》似乎是重要的線索,我這幾天再試試找找。--葛文王(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15:27 (UTC)
- 安娜的档案、zlib,目前提供该文献,内容如图所示,仅能证明采用五色旗,无法证明其他元素。文字和火苗确实可疑。--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15:52 (UTC)
- 那在File:CJZ1.svg的可供查證性存疑的情況下,我建議把File:CJZ1.svg全部以普通的五色旗替換掉。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4日 (三) 07:24 (UTC)
- 安娜的档案、zlib,目前提供该文献,内容如图所示,仅能证明采用五色旗,无法证明其他元素。文字和火苗确实可疑。--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15:52 (UTC)
- 閣下提及的《日本侵略上海史料匯編(中)》似乎是重要的線索,我這幾天再試試找找。--葛文王(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15:27 (UTC)
- 本人查閱大量維新政府及大民會文獻及文物,全部皆為五色旗:
-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中華民國二十八年歳次己卯略暦(1938)
- 中華民国維新政府行政院々長梁鴻志閣下歓迎午餐会に於ける演説,P5(1938)
- 維新政府概況,P2(1939)
- 維新政府周年紀念集,P7(1939)
-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紀念章(1939)
- 維新政府治下之民眾生活(1940/1/15)
- 全民渴望南北統一(海報,1940);
- 諸位可以這些資料作參考。--Dakhung(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07:36 (UTC)
- @Dakhung:如果可以的话,将相关页面(需要包含有相应国旗的照片或详细文字说明的部分)拍照上传到图床等,方便线上检阅。现在几乎所有的项目都使用这个带字火焰五色旗,而作为印证的File:New_Government_after_Restoration_of_China,_(Shanghai).jpg仅说明了1938年(建政初期)的状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4日 (三) 08:01 (UTC)
- 或可以增加國旗爭議一欄?--Dakhung(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08:05 (UTC)
- @Dakhung:如果可以的话,将相关页面(需要包含有相应国旗的照片或详细文字说明的部分)拍照上传到图床等,方便线上检阅。现在几乎所有的项目都使用这个带字火焰五色旗,而作为印证的File:New_Government_after_Restoration_of_China,_(Shanghai).jpg仅说明了1938年(建政初期)的状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4日 (三) 08:01 (UTC)
- 是否需要去C区提删File:Flag_of_Reformed_Government_of_the_Republic_of_China.svg和File:CJZ1.png来避免误导?——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4日 (三) 07:54 (UTC)
- 確有此必要,而且還需要把所有連入替換為File:Flag of China (1912–1928).svg。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4日 (三) 08:45 (UTC)
- 之前找到的“文化杂志 2011 特刊”来源不可靠,中国国旗条目有相同内容,并且早在2005年6月就被加入相关介绍。--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1:30 (UTC)
- 其實並不應該提刪圖片本身,因為所謂「中華民國維新政府」確實也存在國旗,而維基共享資源通常是一個政權一面旗幟(即使若干不同時期旗幟完全相同);我們所應該做的是直接拿純五色旗給相關檔案上傳新的版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4日 (三) 13:06 (UTC)
- 就此而言,@Sanmosa等朋友將旗幟直接替換之舉也是不妥的。北京政府與「維新政府」畢竟不是同一個政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4日 (三) 13:08 (UTC)
- 本人是參考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做法把維新政府的旗幟換成正五色旗,但是此做法的確可以避免不同版面出現不同旗幟的問題。--Dakhung(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3:55 (UTC)
- 若諸位沒有意見,我認為可以將純五色旗上傳至該檔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日 (四) 14:06 (UTC)
- 我認為此方法可行。--Dakhung(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00:04 (UTC)
emoji重定向
最近頁面存廢在討論emoji重定向的去留,而這裡還有一大堆Category:繪文字重定向。然後我發現👲先是被重定向到中國人,之後又改成蒙古人種,但👲名稱是「戴瓜皮帽的人」而且還存在不同膚色的變體,所以我就改重定向到瓜皮帽了。
總之要emoji重定向,還是盡量按照原本的名稱吧。--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2:28 (UTC)
- 英文維基我也順便改了。--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2:32 (UTC)
- 不应该删除emoji重定向,因为维基百科app在app store的介绍:
Find and search - Easily find what you're looking for by searching within articles or using Spotlight. You can even search with your favorite emojis!
- 显然不应该删除。--mije meli carrot_233 -- 讨论 2024年4月29日 (一) 05:46 (UTC)
軍事組織的「disestablished」分類
是用「廢除」好呢,還是「解散」好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5日 (四) 06:13 (UTC)
- 具體是何軍事組織?感覺情況不同的話,適用的翻譯也不同。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5日 (四) 07:31 (UTC)
- 如果不考虑统一性,倾向废止,废除也行。关于解散,可能改组?--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12:06 (UTC)
- 若是正規軍的編制,可用「解編」、「裁撤」。--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16:35 (UTC)
- @CaryCheng、Sanmosa:是指「1929年廢除的軍事組織」這種分類。若上流的「廢除」一詞沒有問題,則或應沿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6日 (五) 12:03 (UTC)
- 分類:1929年廢除的軍事組織中僅有義軍府一個條目,這支軍隊非正規軍建制部隊,其解散並非中央政府主管機關下令「廢除」,因此「解散」比較合適。--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8:24 (UTC)
- 曾经我在分类命名上倾向追求形式统一,现在感觉没什么必要了,先到先得吧,除非是严重的翻译错误--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23:42 (UTC)
- 分類:1929年廢除的軍事組織中僅有義軍府一個條目,這支軍隊非正規軍建制部隊,其解散並非中央政府主管機關下令「廢除」,因此「解散」比較合適。--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8:24 (UTC)
- @CaryCheng、Sanmosa:是指「1929年廢除的軍事組織」這種分類。若上流的「廢除」一詞沒有問題,則或應沿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6日 (五) 12:03 (UTC)
关于福建人的相关争议
5月2日之前的讨论,新留言请置于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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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桜花雪、JNO1、Perinbaba:请三位移步至此讨论相关争议,管理员布告板留待管理员去判断和处理,谢谢!----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4月25日 (四) 10:59 (UTC)
恐怕是閣下只顧著漢族以外的所有都可以說這些語言的民族和族群而不顧漢族,而本人替閣下補上這個缺陷--康族(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22:27 (UTC)
如果不是,寫明漢語又何妨,沒有矛盾啊--康族(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22:35 (UTC)
参考資料 |
- @Chilaun、向史公哲曰: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请两位不要再打编辑战了,先来这里解决一下问题好吗?另外也邀请两位参加上面的讨论,这也是解决两位矛盾的重要方法之一,谢谢!--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3:38 (UTC)
- 讨论确有必要。但考虑到Chilaun面对异议时的偏激态度,我个人认为:我很难同这位“一言不合玩赵弹”的维基人达成共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4:58 (UTC)
- Chilaun的观点无非是“闽东地区的名人是泉漳厦外加其支系龙岩的数倍之多,就连小小的莆田一地,名人数量也多于闽南地区”这种谬论,所以他将闽南四市(他认为龙岩市区也算闽南)的名人以福州、南平、莆田、三明四市的名人进行替换。使得这个图组丧失漳州人和龙岩民系代表,进一步地强化了禅宗宗教领袖、宋朝儒学思想家和大福州区名人的地位。简而言之,他的编辑思路就是“轻闽南四市,重闽北四市”--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5:05 (UTC)
- 你们两位编辑战的具体内容我没看,但单从向史公哲曰的说法来看的话我不支持Chilaun的做法,福建作为一个广大的地理概念肯定是要包罗省内各地区的相关名人的。当然,我更支持删光所有名人的照片,这样争议本身就不存在了。----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7:02 (UTC)
- Chilaun的观点无非是“闽东地区的名人是泉漳厦外加其支系龙岩的数倍之多,就连小小的莆田一地,名人数量也多于闽南地区”这种谬论,所以他将闽南四市(他认为龙岩市区也算闽南)的名人以福州、南平、莆田、三明四市的名人进行替换。使得这个图组丧失漳州人和龙岩民系代表,进一步地强化了禅宗宗教领袖、宋朝儒学思想家和大福州区名人的地位。简而言之,他的编辑思路就是“轻闽南四市,重闽北四市”--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5:05 (UTC)
- 讨论确有必要。但考虑到Chilaun面对异议时的偏激态度,我个人认为:我很难同这位“一言不合玩赵弹”的维基人达成共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4:58 (UTC)
刻晴条目能否收录用刻晴悼念李克强的事情?
原本有人将这个写进刻晴这个条目里,但是却被另一个人以“关联性不大”为由移除了[19]。--Sprt98(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10:20 (UTC)
- 如果没有持续影响,倾向不要吧。--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11:06 (UTC)
- 我同意可以写两句,不同意写出一个小节。--MilkyDefer 2024年4月26日 (五) 11:31 (UTC)
- 「維基百科所收錄的資訊,都應該經過查核、篩選。某事百分百正確不代表就適合收進百科全書。」(WP:NOTIINFO)。這些內容也就是WP:VG提到「琐碎资料不应一味罗列,有百科价值的内容应整合至相应章节,不适合维基百科的内容应当删除」。這些內容不符合角色條目的格式要求。--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12:54 (UTC)
- 对啊,所以整合到相应章节呗。要我我肯定就写进去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26日 (五) 13:27 (UTC)
- 我相信悼念李克強的行為有很多,也不可能只限於借用刻晴這個角色。事件的主體是悼念李克強,而不是刻晴形象被借用,借用物可以是任何東西。這件事無法反應角色任何內容,也無法併入角色格式「创作与设计」、「登场」、「评价」等章節,只能算是「杂项」瑣碎內容。
- 就像2022年中國反夏日祭事件有cos成雷電將軍的人被刺,被刺事件是主體,事件中coser可以扮演成任何角色。只是恰巧她是cos雷電將軍,這個被刺事件是「反夏日祭」的一個例子,但是對角色條目本身沒有任何作用。--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3:32 (UTC)
- 这些内容与刻晴这一角色本身缺乏关联,不宜写进此条目中。即使要写,也应当写在李克强之死条目中。--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4月27日 (六) 16:19 (UTC)
- 对啊,所以整合到相应章节呗。要我我肯定就写进去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26日 (五) 13:27 (UTC)
- 沒看出有什麼值得收錄的地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7日 (六) 17:48 (UTC)
@Sprt98、YFdyh000、MilkyDefer、Nostalgiacn、CopperSulfate、Ericliu1912:見這裏已經有7天沒有新留言,我大膽提出總結:建議將用刻晴悼念李克强的內容寫進李克强之死條目,不知大家意見如何?--Cmsth11126a02 (留言) 按照偉大光榮正確的傅崐萁總召,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5月5日 (日) 10:00 (UTC)
- 我的态度是,皮卡丘/比卡超能和李家超连在一起,那么刻晴也能和李克强连在一起。--MilkyDefer 2024年5月5日 (日) 13:11 (UTC)
- 关联度和持续影响力不一样。--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5日 (日) 15:31 (UTC)
- 不當類比,只有一個個案,最多只是花邊新聞,除非日後該角色長期代指李克强,我覺得才有記錄的必要。
- 而且這些花邊,不如台灣網友看到黑色鮑伯頭加上戴眼鏡的女性就說是「蔡英文」。《艦C》的長門號也經常被這個調侃,我也不見得在「蔡英文」有相關內容([20])。而且現在更是鮑伯頭什麼顏色不重要。--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02:14 (UTC)
-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5日 (日) 15:39 (UTC)
中文的条目及相关的信息框中将英文、中文记作“官方文字”,不过在en:Official script只是写拉丁字母、简体汉字/繁体汉字。此问题出现在比如新加坡 (82389002)的信息框中,可能其他的应该也有。--Kethyga(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4:31 (UTC)
- “官方文字”这一概念也很奇怪,甚至可能是原创短语,Google几乎搜不到什么结果。如何定义“官方文字”也是个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未规定“官方文字”,只有“通用语言文字”的概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宪法》也都指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实际在政府执行公务等使用中也常用少数民族文字。--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06:48 (UTC)
Square Enix 史克威爾艾尼克斯
建議:史克威爾艾尼克斯條目名稱改爲“Square Enix”,内文可用“SE”。
Square Enix 於中文圈一般稱爲Square Enix 或 SE, 甚少有人於一般交談中使用“史克威爾艾尼克斯”或這字串的簡稱。
在Google中設定搜尋地區為台灣,語言為繁中+簡中,“史克威爾艾尼克斯”有117,000項結果。
同樣設定,“Square Enix”有55,800,000項結果,
搜尋結果限制為簡+繁中文,有7,980,000項結果,
限制為僅繁中,有3,020,000項結果。
地區改為香港,各結果數量相近,各設定之間比例相近。
由此可見,“Square Enix” 比其中文名的搜尋結果多介乎1到2個數量級,介乎30到500倍。
有關“官方名稱”的問題,所有於中國大陸注冊的公司於名稱中均只能使用漢字,不能使用英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條),因此所有於大陸有注冊的大型國際企業都會有“官方”“正式”中文名稱,未必能反映日常使用習慣。
SE的台灣官網使用“Square Enix”,中國有兩個官網,一個使用“Square Enix”,一個混用中英文名,且多年沒有更新,香港沒有官網。
對於標題應否使用英文,請見Google(公司,有廣被使用的正式中文名(谷歌)), IBM(公司,有正式中文名(國際商用機器)),BMW(台灣)(公司,有廣被使用的中文名(寶馬)),Windows(產品,有廣被使用的中文名(視窗)),Android(產品,有廣被使用的中文名(安卓))。
結論:“史克威爾艾尼克斯”應改爲“Square Enix”,内文可簡稱“SE”,不建議使用中文名,以符合各地(至少大陸以外)使用習慣,同時史克威爾及艾尼克斯應考慮改爲“Square”及“Enix”。--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4月27日 (六) 09:10 (UTC)
- 請詳閱Wikipedia:命名常规。
- 依NC:外文命名
一般而言,條目名稱應被翻譯成中文。只有當外文詞在中文可靠來源中被廣泛使用時,或缺乏中文可靠來源且確實難以翻譯時,才應使用外文作為條目名稱。
- 請提供中文可靠來源佐證「Square Enix」優先於符合NC:名從主人的「史克威爾艾尼克斯」。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9:37 (UTC)
- 你給的3個連結我先前都看過了,我的重點是“中文名不常用”(一般對話無人用,google結果數),“大陸方面譯名認受性問題”(法規限制,不反映日常使用),“有不使用譯名的例子”(googel, ibm, windows, android),我個人認爲理據頗爲充分。有關“請提供中文可靠來源”,請問要什麽類型的例子?--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4月28日 (日) 13:16 (UTC)
- 補@CaryCheng以防萬一--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4月28日 (日) 13:32 (UTC)
一般而言,最可靠的來源包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
- 若是主流報紙多數使用「Square Enix」,即可佐證「Square Enix」優於「史克威爾艾尼克斯」。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8日 (日) 15:48 (UTC)
- 香港以外的新聞機構我不太熟,不合適的請直接無視就可以了。
- 先來一個清華大學出版社的游戲專業概論,目錄可見“9.5.4 日本SquareEnix公司”, 另見上有“9.5.2 美國暴雪娛樂”,“9.5.3 法國育碧公司”,下有“ 9.5.6 日本光榮公司”。
- 台灣:中時,TVBS,三立,ET。
- 香港:星島1,2,3,經濟日報,信報,東網。
- 中國:人民網1,2,央視
- 另外,bbc中文僅有一篇提及SE,使用中文名,但據簡單觀察bbc似乎從不用英文(tiktok是一個例外,因tiktok與抖音並不一樣),且留意標題為簡體,因之前提過的原因我認爲不應作準。同理,其他來源如有見中文名,建議首先考慮無視大陸來源,再考慮内容是否複製自大陸來源。--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4月29日 (一) 02:44 (UTC)
- 感謝提供來源,依閣下提供的連結,可佐證「Square Enix」優於「史克威爾艾尼克斯」,支持更改條目名稱,留下重定向。--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17:21 (UTC)
- 補@CaryCheng以防萬一--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4月28日 (日) 13:32 (UTC)
- 你給的3個連結我先前都看過了,我的重點是“中文名不常用”(一般對話無人用,google結果數),“大陸方面譯名認受性問題”(法規限制,不反映日常使用),“有不使用譯名的例子”(googel, ibm, windows, android),我個人認爲理據頗爲充分。有關“請提供中文可靠來源”,請問要什麽類型的例子?--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4月28日 (日) 13:16 (UTC)
- 想順便改Square、Enix應該也要背景調查吧,哪有用清朝劍斬明朝官的。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4月27日 (六) 11:43 (UTC)
- @Milkypine
在我看來劍和官都是同個朝代啊。額,其實這兩家我不太熟,就是順便提一下。Square 和 Enix 是 Square Enix 的爸爸,但看條目創建日期卻都是Square Enix的兒子,而SE條目名從來都是中文,本想說是爸爸跟兒子改姓,現在我都不知該用什麽比喻。--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4月28日 (日) 13:31 (UTC)- 建議採用上方討論的方針與流程,提出中文可靠來源佐證「Square」優於「史克威爾」,以及「Enix」優於「艾尼克斯」。--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17:48 (UTC)
- 首先感謝認可對Square Enix的更名建議。有關SE前身的兩家公司,他們的合併發生在我出生前,我誠言對其毫不認識,我可能不會於短期内處理更名。
- 另外,搜集SE的資料時我已發現中文的主流媒體較少有機會提及SE,有鑒於兩家舊公司年代較爲久遠(至少對我和中文互聯網而言),以及跟SE名稱的重合,我恐怕較難提出來源。請問可有可能以類似名從主人的原因直接更名?
- 最後,請問有沒有關於頁面更名的指引,以及將其他頁面的“史克威爾艾尼克斯”改為“Square Enix”的快捷方法。--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4月30日 (二) 02:37 (UTC)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5:56 (UTC)
- 鑒於S和E公司的條目創建均晚於SE,請問NC:一致性或NC:易於識別是否適用?由於之前提過的原因,以及後人可能受維基上提供的中文名影響,網上較難找到兩家舊公司的資料,暫時只找到新浪一篇,ithome一篇,以及幾篇台灣巴哈上的新聞,請問這些能否作可靠來源?我同時懷疑S於合并前未進入中文市場,而E似乎只有兩款綫上游戲有中文代理,其他游戲未進入中文市場。如果屬實,兩家公司可能未曾有正式中文名,E公司的中文名可能為方便大陸市場的非官方譯名,現時網絡上的資訊可能源於維基頁面。另外,移動頁面的原因是否應選取“移动到符合命名常规的标题”?--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1日 (三) 01:42 (UTC)
- Square及Enix
- NC:一致性及NC:易於識別均不適用。
- 3個來源中,新浪及iThome是可靠來源,台灣巴哈的GNN新聞不是。
- 依閣下提供的連結,可佐證「Square」優於「史克威爾」,「Enix」優於「艾尼克斯」,支持變更條目名稱,留下重新導向。
- 是的,移動頁面時選擇「移動到符合命名常規的標題」。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7:14 (UTC)
- 感謝回復。鑒於“Square”歧義衆多,而“Square公司”已用於另一重導向,我打算采用“Square (游戲公司)”作條目名。此外,“史克威爾電子遊戲列表”及“史克威爾艾尼克斯電子遊戲系列列表”等可否直接更名?--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1日 (三) 08:31 (UTC)
- 請待討論達成共識以後再行決定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日 (三) 10:18 (UTC)
- 若無反對意見時,可以直接更名。但是現在有U:Milkypine及U:Ericliu1912兩位使用者提出異議,請閣下與兩位繼續討論,待達成共識之後再做移動。--CaryCheng(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5:34 (UTC)
- 瞭解,請@Milkypine和@Ericliu1912兩位簡單表述一下對“史克威爾艾尼克斯 更名爲 Square Enix”,“史克威爾 更名爲 Square (游戲公司)”,“艾尼克斯 更名爲 Enix”的看法,方便討論。--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2日 (四) 02:03 (UTC)
- 我個人是反對啦,不過看大家這麼踴躍還是移動好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2日 (四) 23:41 (UTC)
- 踴躍不等於支持,我仍然反對移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3日 (五) 14:03 (UTC)
- 請說明原因以助討論--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3日 (五) 14:25 (UTC)
- 我認為「使用中文」原則在此有效;尤其就史克威爾的例子而言,為以英文命名還要多餘消歧義,完全沒有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6日 (一) 17:43 (UTC)
- 根據NC:USECHINESE,“若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的名稱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譯的名稱,則應使用原文名稱。”我已提出支持原文更常用的例子,並指出參考大陸方面翻譯的潛在問題。根據NC:ACG,文中聚焦於“中文譯名”,未知是否適用於此,但依其邏輯,我認爲(至少港臺地區而言)正式譯名為“Square Enix”,通用譯名為“Square Enix”,無論官方譯名為“史克威爾艾尼克斯”/“Square Enix”,都應使用“Square Enix”。至於消歧義問題,除非有相關指引,我認爲不應影響此處的命名考量。--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7日 (二) 00:36 (UTC)
- 我認為「使用中文」原則在此有效;尤其就史克威爾的例子而言,為以英文命名還要多餘消歧義,完全沒有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6日 (一) 17:43 (UTC)
- 請說明原因以助討論--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3日 (五) 14:25 (UTC)
- 瞭解,請@Milkypine和@Ericliu1912兩位簡單表述一下對“史克威爾艾尼克斯 更名爲 Square Enix”,“史克威爾 更名爲 Square (游戲公司)”,“艾尼克斯 更名爲 Enix”的看法,方便討論。--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2日 (四) 02:03 (UTC)
- 感謝回復。鑒於“Square”歧義衆多,而“Square公司”已用於另一重導向,我打算采用“Square (游戲公司)”作條目名。此外,“史克威爾電子遊戲列表”及“史克威爾艾尼克斯電子遊戲系列列表”等可否直接更名?--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1日 (三) 08:31 (UTC)
- 早在1997年至1999年間,就有「史克威爾」一詞在可靠來源中之使用案例,此遠早於維基百科創立,當然更不會是本站原創命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7日 (二) 15:27 (UTC)
- 正如小弟先前提到,“我懷疑S於合併前未進入中文市場,...可能未曾有正式中文名”,如果閣下找到來源,歡迎提供連結或説明出處。我並未提過“史克威爾”為本站原創,但如果該譯名被寫進本站,就容易被其他新資訊採用。
- 小弟於Google套用地區:台灣,語言:繁中的設定,搜尋“史克威爾 before:2000”,共只有10項結果,其中1項與S或SE無關,2項屬fandom頁面,1項實爲2024年的fb頁面,以及3項提到SE的頁面。餘下3個可能具參考價值的頁面為A,B,C。A為大陸網站,而且觀察留言時間相信並非2000年前後的内容。B的標題提到“經典”,難以相信剛出一兩年的游戲被稱爲經典,相信為近年編寫的内容。C為1998年EA取得FF7的亞太代理權的一則消息。
- 該代理版為英文而非中文。
- 史克威爾可能並非官方譯名
- 雖然非可靠來源,但同年一個FF7評析用上“Square”,可能顯示當時一般使用習慣
- --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8日 (三) 02:23 (UTC)
- 鑒於S和E公司的條目創建均晚於SE,請問NC:一致性或NC:易於識別是否適用?由於之前提過的原因,以及後人可能受維基上提供的中文名影響,網上較難找到兩家舊公司的資料,暫時只找到新浪一篇,ithome一篇,以及幾篇台灣巴哈上的新聞,請問這些能否作可靠來源?我同時懷疑S於合并前未進入中文市場,而E似乎只有兩款綫上游戲有中文代理,其他游戲未進入中文市場。如果屬實,兩家公司可能未曾有正式中文名,E公司的中文名可能為方便大陸市場的非官方譯名,現時網絡上的資訊可能源於維基頁面。另外,移動頁面的原因是否應選取“移动到符合命名常规的标题”?--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1日 (三) 01:42 (UTC)
- 將其他頁面的「史克威爾艾尼克斯」改為「Square Enix」的快捷方法,請參閱WP:BOTR。--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6:56 (UTC)
- 建議採用上方討論的方針與流程,提出中文可靠來源佐證「Square」優於「史克威爾」,以及「Enix」優於「艾尼克斯」。--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17:48 (UTC)
- @Milkypine
- 艾尼克斯我是不確定,但史克威爾偏要寫成「Square」肯定歧義多多,沒有必要的話反對修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日 (三) 04:22 (UTC)
- 有道理,可改成“Square(游戲公司)”或類似名稱,但不贊成不修改。--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1日 (三) 04:29 (UTC)
- 不懂為什麼偏要用英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日 (三) 08:25 (UTC)
- 主要原因有3:「中文名不常用」(一般對話無人用,google結果數),「大陸方面譯名認受性問題」(法規限制,不反映日常使用),「有不使用譯名的例子」(googel, ibm, windows, android)。詳情請見以上討論。--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1日 (三) 08:32 (UTC)
- 老實説,雖説我不支持直接廢除使用中文的命名原則,但從務實角度而言使用中文原則對於近現代科技公司名通常不太適用。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4:11 (UTC)
- 不懂為什麼偏要用英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日 (三) 08:25 (UTC)
- 有道理,可改成“Square(游戲公司)”或類似名稱,但不贊成不修改。--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1日 (三) 04:29 (UTC)
有關Portal:瑪利歐系列已經合併到Portal:任天堂,Portal:最终幻想系列已經合併到Portal:史克威尔艾尼克斯,麻煩請整理並刪除。--2402:7500:5E7:F8BB:2D81:E37A:A578:8B25(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13:08 (UTC)
- 不知道能不能請機器人定期產生現存主題清單,方便維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9日 (一) 14:57 (UTC)
蒙古国人物译名
最近一段时间,The3moboi以“见新华社历史资料库”为理由发起移动申请,成功变更了不少蒙古国人物的条目名称。由于我不清楚他所说的“新华社历史资料库”是什么,无法就此查证在这个资料库中是否这种译名存在更广泛的使用渠道;但显而易见的是,在互联网中,条目移动后的名称远不及移动前的名称常见。以上一任蒙古驻华大使为例,原条目名是“丹巴·冈呼雅格”,在互联网中可以检索到相当多的用例,条目中所列参考来源也都使用这个译名,而移动后的新条目名“达木巴·干呼亚格”在互联网中几乎检索不到相关用例。该大使作为当代蒙古国外交官、政治人物,条目名称使用现今最常用的译名,这是应有之义吧?副知@The3moboi、Iokseng:--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18:22 (UTC)
- 应使用常用名。参考这里,能访客身份查库,看不到全文(原名),有收录“达木巴·干呼亚格”,录入日期是2012年;该库有对外开放订购服务,但有点类似内部资料库,可靠来源“可靠出版过程”存疑,可供查证性存疑(资质可靠但唯一副本)。新华社[21]、外交部等新闻均使用冈呼雅格,应以这些实际报道而非新华社某次内部观点为准。其他移动应检查。--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20:32 (UTC)
- 一般来说新华社历史资料库为可靠来源,且大多数情况下也应该为大陆人名地名用词的权威来源。但有时也出现过资料库里新增了译名,但新华社本身的新闻稿中使用另外的译名(如个别乌克兰地名)。个人一般支持中文维基中使用符合音译标准的译名,但也得考虑惯用译名、名从主人等译名原则以及维基本身的常用译名原则,所以需要个案考虑,且在条目中明确提及另外一种译名。--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07:59 (UTC)
- 以我举的前任蒙古驻华大使为例,我尝试在新华社历史资料库中查找了一下,能查到“达木巴”和“干呼亚格”,但查不到“达木巴·干呼亚格”。我个人认为,新华社历史资料库和中文维基的译音表、大陆出版的各类人名、地名译名表一样,维基人撰写冷门条目,一时之间找不到中文译名的其他可靠来源的情况下,使用这些译名资料来译写相关人名地名,避免原创研究,这是极好的;但在其他可靠来源中有惯用的译名,而译名资料所提供的译写并没有被其他来源有效采纳使用的情况下,自然应当使用惯用的译名充作条目名,译名资料提供的译写至多在条目开头写上一句“又译作xxxxxx”即可,甚至只创建重定向即可。--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7:28 (UTC)
- [22]-国际译名-人物译名,搜干呼亚格,有“达木巴·干呼亚格 2012-11-10 15:53:04”。对应Damba Gankhuyag,搜这个也能看到。--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8:34 (UTC)
- 好吧,我是查看的人名译名,这两者还不一样。--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20:35 (UTC)
- [22]-国际译名-人物译名,搜干呼亚格,有“达木巴·干呼亚格 2012-11-10 15:53:04”。对应Damba Gankhuyag,搜这个也能看到。--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8:34 (UTC)
- 以我举的前任蒙古驻华大使为例,我尝试在新华社历史资料库中查找了一下,能查到“达木巴”和“干呼亚格”,但查不到“达木巴·干呼亚格”。我个人认为,新华社历史资料库和中文维基的译音表、大陆出版的各类人名、地名译名表一样,维基人撰写冷门条目,一时之间找不到中文译名的其他可靠来源的情况下,使用这些译名资料来译写相关人名地名,避免原创研究,这是极好的;但在其他可靠来源中有惯用的译名,而译名资料所提供的译写并没有被其他来源有效采纳使用的情况下,自然应当使用惯用的译名充作条目名,译名资料提供的译写至多在条目开头写上一句“又译作xxxxxx”即可,甚至只创建重定向即可。--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7:28 (UTC)
- 一般来说新华社历史资料库为可靠来源,且大多数情况下也应该为大陆人名地名用词的权威来源。但有时也出现过资料库里新增了译名,但新华社本身的新闻稿中使用另外的译名(如个别乌克兰地名)。个人一般支持中文维基中使用符合音译标准的译名,但也得考虑惯用译名、名从主人等译名原则以及维基本身的常用译名原则,所以需要个案考虑,且在条目中明确提及另外一种译名。--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07:59 (UTC)
- 如果是大使的話,到離任呈交外交文書的報導應該會寫全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30日 (二) 19:25 (UTC)
- [23][24]--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9:37 (UTC)
- [25]补一个递交国书的报道。--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20:35 (UTC)
- 看起來也不是譯名有所變動,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日 (三) 02:59 (UTC) 不如維持原名較好。——
- @逐风天地:其實也可以請他在有疑慮時諮詢或提及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日 (三) 02:59 (UTC)
- 我也不熟悉蒙古国人物译名,但在单凭数据库的译名申请移动时,Google一下移动前后的条目名称,看哪个是惯用译名,举手之劳而已。--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5:31 (UTC)
- 其實我也希望他多引用既有報導當移動理據,因為所謂「新華社資料庫」很難查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日 (三) 08:27 (UTC)
- 名称肯定是以媒体上此人通用的中文译名为宜吧,官方层面的报导和自我认同上的使用比机械地对照译名数据库翻译要合理、符合常规。----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6:58 (UTC)
- 其實我也希望他多引用既有報導當移動理據,因為所謂「新華社資料庫」很難查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日 (三) 08:27 (UTC)
- 我也不熟悉蒙古国人物译名,但在单凭数据库的译名申请移动时,Google一下移动前后的条目名称,看哪个是惯用译名,举手之劳而已。--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5:31 (UTC)
有沒有圖書館專業的維基人?
我發現User:Justino創建的條目,像是書目療法、書目控制、圖書館推廣服務等,基本上是直接抄自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的,參見教育百科:圖書醫療法、書目控制、圖書館推廣服務,而教育百科的《國教院辭書》部分的授權是CC BY-ND 3.0 TW,與維基百科不相容。
由於這些圖書館學條目滿基礎的,希望有圖書館專業的維基人可以協助改寫,不然可能就要提交疑似侵權了。--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1:12 (UTC)
- 重写不影响旧版本侵权,依旧需要处理。--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4:21 (UTC)
- 先提報這些條目的侵權吧。--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4:26 (UTC)
- 另外,書目控制中的英文名稱Bibliographic Control,在英文維基重定向到了en:Cataloging (library science),中文維基已有對應條目编目, 因此需再確認是否要再撰寫書目控制條目--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4:30 (UTC)
- 已提交侵權。--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5:13 (UTC)
Re:Monster
請問Re:Monster條目名稱應該使用全形冒號還是半形冒號?我按照之前類似情況的處理方式移動到半形,結果被User:Venuesmathis在沒有發表意見的情況下移動回全形。--佐天涙子大好き❀ 2024年5月1日 (三) 11:13 (UTC)
- 參考《Re:0》,半形。--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轉轉心情人又照舊 2024年5月1日 (三) 11:50 (UTC)
- 半型,可靠来源的常用名称[26]、[27]、[28]、[29]、[30]。——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4年5月3日 (五) 00:22 (UTC)
s: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 (1999年7月22日)中的法轮功是不是法轮功?
首先隆重欢迎wetrace重新开始编辑。只有法轮功被编辑才能让他出现不过w君回退我的分类,我认为是玩文字游戏,这个公安部通告里的法轮功如果不是法轮功本身,为何法轮功1999年至今为止不能在中国境内合法公开活动,而只能偷偷摸摸进行地下活动呢?--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22:49 (UTC)
- (*)提醒-重慶軌交您好,謝謝您的歡迎問候。不過,您的「黑幕字」涉及訴諸人身,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在下最近幾天有事,為了回應其他用戶的邀請討論,台北時間昨天5月1日下午就簡短上線編輯留言、並表示晚些會再補充,因為忙事情到深夜還沒睡,就上線繼續留言說明。您深夜在法輪功條目添加「分類:PRC非法組織」,在下看到,也在條目討論頁留言表述意見。
- (!)意見--回到正題討論。幾點意見,與您切磋。
- 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
- 重慶軌交 您指控、認為用戶「玩文字遊戲」,稱「通告里的法轮功如果不是法轮功本身」。但是重慶軌交您 沒有指出、沒注意到的是,通告裡面當局所稱「非法」對象,是對「『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而不是「法輪功」。
- 公安部通告「PRC民政部已于1999年7月22日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
- 先從形式邏輯上,「太極拳」不等同「太極拳組織」,這不是文字遊戲。這一條目是「法輪功」不是「法輪大法研究會」。中共打壓一些並非由中共官方控制的基督教會、天主教會(教會是一個組織),但「基督教」、「基督信仰」並不是「PRC非法組織」,「基督信仰、天主信仰」條目 能夠被分類到「PRC認定非法組織」?
- 公安部通告,基於民政部的通告『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但是法輪功研究會,在1996就已經解散。認定一個1996年解散、在1999年已經不存在的組織「非法」,這樣一個認定 本身就有問題。
- 法律效力層面,該通告違反憲法、也沒有PRC《立法法》所要求的授權。中國維權律師李和平等人〈憲法至上,信仰無罪〉辯護詞指出,「部門規章違反《憲法》而不能作為處理依據。民政部有什麼權力宣佈一個宗教組織為非法組織?公安部對宗教的傳播實行禁止措施,它的權力從哪來的?」「因此民政部一份文件、公安部的兩份通知,屬於越權,同時違反憲法第36條。」這篇辯護詞在國際上相當知名、被收錄書中(書評:《劍與盾:中國維權律師》)---(一)第一部份: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則。一、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則。二、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政教分離原則。三、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刑罰只懲罰行為」的普世原則。(二)對我國宗教信仰自由原則的理解。(三)第三部份:對法輪功信仰者採取高壓手段違憲,效果適得其反。(四)第四部份:對法輪功信仰者的懲治依據本身與憲法及法治精神相悖。此外,國務院2011年還廢止了對法輪功書籍兩項出版禁令。
- 該通告,形式上問題、對象範圍也有問題,民政部本身也沒有得到PRC《立法法》的法律授權。在大紀元查閱到一篇〈上海交大海外校友致上海市司法界的公開信〉,點到些問題,作為討論的參考。(1)「民政部當時宣佈的,只是號稱要「取締」一個已經在三年前就被批准解散的團體。」-------法輪功於1993年被中國氣功科研會正式批准吸收為其直屬功派,並成立「法輪功研究分會」。[31] (2)「『法輪功』本身,法輪功只有『真善忍』修煉原則和五套動作組成的功法,學煉者來去自由,沒有名單、會費,不講組織。」...「任何法輪功學員所組成的組織和團體,並不等同於法輪功本身。」 (3)再加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大量條例規定相當模糊,並沒有對社團的具體行為規範、承擔的法律責任作明確規定,所以「非法組織」的認定缺乏法律依據。而公安部的「六禁止」通告是在民政部的沒有法律依據的「取締決定」基礎上作出的,當然就更沒有法律支持其合法性。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2日 (四) 02:54 (UTC)
- (!)意見--一位用戶寫到,「一个被国有的中国反邪教网经常指骂的组织,怎能不属于非法组织的分类」。不過,違法、非法的,可能是共產黨當局。中共鎮壓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主責的鎮壓機構,也是「法外機構」。
- 中共「中国反邪教网」,是中共610辦公室在2017年成立的網站。中共在1999年7月全面鎮壓法輪功,同年6月10日,中共政法委秘密成立主責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幾年後延伸擴大監控、鎮壓其它信仰群體。例如法國國防部下屬IRSEM戰略所2021年報告指出,610辦公室是非常祕密機構,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情況下要消滅法輪功、並打擊所有宗教教派。關於610存在的明確目標、指揮鏈、工作人員及運作方式方面,能相互印證的信息非常少,是十足法外的機構。美國國會CECC委員會,也稱610是是「法外機構」。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稱,610辦公室是中國共產黨成立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組織」,該與美國國會決議,都曾要求中共當局廢除610辦公室。
- 國際著名的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與北京大學學者焦國標曾親自調查情況,高智晟向當局寫了三封公開信,例如在知名的2005年在給胡錦濤、溫家寶公開信中,形容610辦公室是「國家政權內且高於政權力量的黑社會組織,它是可以操縱、調控一切政權資源的黑社會組織。一個國家憲法及國家的權力結構安排規範中沒有的組織,卻「行使」著本只能由國家機關才能行使的權力及許多連國家機關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權力」。它「行使」著在這個星球上,人類有國家文明以來,作為國家從不能擁有的權力。」「以「610」為符號化的的權力,正在持續地以殺戮人的肉體及精神、以鐐銬和鎖鏈、電刑、老虎凳等形式與我們的人民「打交道」,這種已完全黑社會化了的權力正在持續地折磨著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姐妹、我們的孩子及我們的整個民族。」公開信還描述了,610人員及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性器官的「極其下流」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2日 (四) 03:22 (UTC)
- 放弃吧不要浪费自己时间,某个网站里某些人即使是某个组织的某都愿意吃的。--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06:46 (UTC)
- (!)意見-樓上好,在下時間空檔,試著簡要幾點切磋,延續上面的陳述:
- 條目內文有包括中共民政部、公安部的說法。但我們各位在這裡討論的,是 維基百科的「分類」。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
- 那麼,依據PRC法律,這樣的認定有沒有爭議?有。因為,既然是PRC的政府機構,其政府行為的有效性,是需要符合憲法與法律。這裡的通告,在形式上、實質上、授權上都有問題。---缺乏、違反法律基礎的,甚至法律形式都不具備,是中共當局的作法。
- 其次,在邏輯上,「太極拳」 不等於「太極拳組織」;「法輪功」本身,不是個「組織」;基督信仰本身,也不是個「組織」。上面還舉了些其它例子。民政部通告對象,也是指『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而不是「法輪功」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2日 (四) 09:57 (UTC)
- wetracre您好,我认可您的第一点是符合事实的,您非常关注人权主题,您应该也清楚知道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目前已经彻底终止了,因此党政不分是中共/中国政府的特点,您如果清楚这一点,肯定也知道中国政府是不可能像美国政府或者其他民主地区的政府那样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存在,而本质上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党,中国政府既然是长期执行中共的意志的下属组织,因此您如果使用美国政治的观点来寻找相互的对应关系,无异于截趾适屦。
- 第二点您的观点有点像“白马非马”的论证,不想与您再辩论,历史上法轮功学员在被逮捕时如果跟警察声称他只是练法轮功,而不是属于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难道就会免遭警察进一步行动?--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0:23 (UTC)
- 阁下甚至已经被Wetrace对方针的曲解给绕进去了。其所谓“那么,依据PRC法律,这样的认定……在形式上、实质上、授权上都有问题”的表述是一种观点——对于事实的观点——这样的观点在具备可靠来源查证下作出表述本身没有问题。但其的问题,是试图阻挠其他用户根据来源中对关于观点的事实所做的断言进行分类,实际上严重无视WP:NPOV中WP:ASF“断言事实,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切勿断言观点本身。”的表述。“被XX认定为XX的XX”是一种关于观点的事实,不是观点,这样地根据事实——即使是关于观点的事实——在已经基于WP:ASF把观点进行了归属的情况下(即“被XX认定为”)进行分类是完全符合WP:NPOV的,不存在任何不符合WP:NPOV的部分。既然不违反WP:NPOV,则Wetrace使用所谓“依据WP:CAT: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NPOV”的理据来回退他人根据WP:NPOV进行的分类操作是显然地不正确的。--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3:41 (UTC)
- 阁下所言极是。不过长期来看。wetrace仍然会在一段争议结束后一段时间继续为了阐释观点逐字逐句全盘审查改成符合他的内容。这是我觉得不能接受的做法。--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23:57 (UTC)
- 阁下甚至已经被Wetrace对方针的曲解给绕进去了。其所谓“那么,依据PRC法律,这样的认定……在形式上、实质上、授权上都有问题”的表述是一种观点——对于事实的观点——这样的观点在具备可靠来源查证下作出表述本身没有问题。但其的问题,是试图阻挠其他用户根据来源中对关于观点的事实所做的断言进行分类,实际上严重无视WP:NPOV中WP:ASF“断言事实,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切勿断言观点本身。”的表述。“被XX认定为XX的XX”是一种关于观点的事实,不是观点,这样地根据事实——即使是关于观点的事实——在已经基于WP:ASF把观点进行了归属的情况下(即“被XX认定为”)进行分类是完全符合WP:NPOV的,不存在任何不符合WP:NPOV的部分。既然不违反WP:NPOV,则Wetrace使用所谓“依据WP:CAT:分类条目一定注意WP:NPOV”的理据来回退他人根据WP:NPOV进行的分类操作是显然地不正确的。--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3:41 (UTC)
- 对与阁下持不同意见的用户,阁下上回一再宣称在下游戏规则,这回称WETRACE用户曲解,记得之前也揣测维基用户的动机,在下看来阁下这些行为有违WP:AGF,劝君停止违规行为。--稀有石头(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9:51 (UTC)
- (*)提醒-重慶軌交您好,您上述的說法惡意推定、涉及詆毀其他用戶。在這一討論串中,在下又一次提醒您,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3日 (五) 22:53 (UTC)
- (!)意見-重慶軌交、銀色雪莉兩位好,首先我們再回到討論前提,這裡是討論「分類」;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
- 重慶軌交添加的分類是「分類:PRC非法組織」,那麼效力判定是依據「PRC憲法與法律」。關於PRC法律,PRC憲法總綱第5條:「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習近平也曾說「任何組織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 重慶軌交在條目討論頁有提到「就算w君认为法轮功de jure是不是非法组织有争议,也不应该忽视法轮功de facto就是非法组织」...----這句話「de facto就是非法组织」很有疑問。在下三點淺見切磋----(1)de facto是「事實上」的意思,而是否合法、非法的標準是PRC法律。如果共產黨當局機構違反、不符合PRC法律,但因為當權而並未被宣告非法,那麼「事實上de facto違反PRC法律」的,是共產黨、610辦公室。(2)中共民政部1999通告,是指名1996已解散的「法輪大法研究會」。基本語意與事理邏輯,「法輪功組織」不等於法輪功。,「太極拳組織」不等於太極拳。(3)中共鎮壓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也違反憲法;中共對中國老百姓的許多壓制、三年清零與封城當中,許多不符合法律、侵害百姓人權,但因為當權而並未被宣告非法、甚至當權者指鹿為馬,在下理解這是「de jure (事實上)非法」。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3日 (五) 22:53 (UTC)
- 阁下仍旧无视WP:NPOV中WP:ASF“断言事实,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切勿断言观点本身。”的表述。“效力判定”、“在下三点浅见切磋”是观点,你可以引用来源作为发表此观点的依据,但你不应阻碍他人发表有明确来源佐证的“关于观点的”事实——特别是已有来源将该关于观点的事实中包含的观点进行归因的情况下。这是原则性的逻辑错误。--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11:39 (UTC)
- “游戏规则”和“曲解”都是事实性的判断,并不是对对方动机的判断,没有说对方一定就是“蓄意为之”,何来“假定恶意”一说?--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04:49 (UTC)
- “本指引并不要求用户看到一些明显不怀善意的行为(例如蓄意破坏)也要继续假定善意。”——WP:AGF。引用更多的方针,并不能掩饰阁下没有正确适用方针的事实。--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11:33 (UTC)
- (!)意見-樓上您好,在下上面一一的列出了法律上的邏輯說明、相關來源資料,就事論事誠懇討論,在前面已清楚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4日 (六) 17:05 (UTC)
- 正是因为阁下一一地列举了大量的资料,所以我仅指出您离题的实质,而没有批评您的编辑动机——我对推定别人编辑的动机不感兴趣,违反方针的编辑除外。我谨善意地向阁下表示:“是否认定”和“认定有无效力”是两个问题,您不能用后者来干扰前者。一个实体是不是符合某一概念,或许可以有争议,因为可能存在争议的是概念本身;一个实体有没有被某一特定方面认定为符合某一概念,则只有在对于“该认定是否存在”一事存在争议——而不是对于“该认定有无效力”或其他任何事情存在争议——时,此事才可能存在争议。望阁下搞清楚基本的逻辑问题。--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17:43 (UTC)
- (!)意見-樓上您好,在下上面一一的列出了法律上的邏輯說明、相關來源資料,就事論事誠懇討論,在前面已清楚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4日 (六) 17:05 (UTC)
- (!)意見-重慶軌交、銀色雪莉兩位好,首先我們再回到討論前提,這裡是討論「分類」;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
- (!)意見--銀色雪莉您好(1)您這裡的「有沒有」的主要就是法律上的問題,既然是法律上問題,當然會有「有沒有效」的問題。(2)中共相關文件本身的說法就有問題,此前主管機關發佈文件也沒有認定,相關禁令還被廢止,這一爭議是有基礎的討論,而且確實有來源指出問題,因此這是重要問題而不是「離題」。中國共產黨自己的「斷言性觀點」、「宣布」,卻不符合、也缺乏PRC法律的形式要件與實質,這樣的缺乏是「事實」、延伸的效力問題也是「事實」,確實有不少來源指出這一問題,在下是在客棧以此為基礎 來討論說明。更何況中國共產黨的「斷言性觀點」,搭配著鎮壓、迫害、抹黑誹謗問題,這問題是值得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5日 (日) 06:08 (UTC)
- 1、“有没有效”的问题存在这件事,和“有没有效”与“有没有”是两个问题这件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阁下又离题了。2、“说法有问题”是一种有来源依据的观点,与“说法存在”是两件事,其他人的编辑,是针对“说法存在”,不能因为你认为这个说法“有问题”,就表示这个说法“不存在”。“主管机关发布文件也没有认定”的说法不确,文件已经不止一份,不管是你口中的“主管”还是“非主管”机关。相关禁令被废止没有列明原因,把这牵扯到“认定效力”的问题的行为的逻辑薄弱而显得武断,典型原创研究。甲有争议,不代表乙有问题。(理论上的)效力有争议,不代表认定及其(实际上的)效力不存在。3、如果阁下认为任何问题值得讨论,大可以继续讨论,但阁下想要讨论的问题与本件的问题并非同一问题。当然,我还是那句话,我对推定别人编辑的动机不感兴趣——即便阁下越来越有说车轱辘话的倾向——违反方针的编辑除外,因此我也谨诚挚地向阁下表示,阁下又离题了。--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5月5日 (日) 14:46 (UTC)
- (!)意見--銀色雪莉您好(1)您這裡的「有沒有」的主要就是法律上的問題,既然是法律上問題,當然會有「有沒有效」的問題。(2)中共相關文件本身的說法就有問題,此前主管機關發佈文件也沒有認定,相關禁令還被廢止,這一爭議是有基礎的討論,而且確實有來源指出問題,因此這是重要問題而不是「離題」。中國共產黨自己的「斷言性觀點」、「宣布」,卻不符合、也缺乏PRC法律的形式要件與實質,這樣的缺乏是「事實」、延伸的效力問題也是「事實」,確實有不少來源指出這一問題,在下是在客棧以此為基礎 來討論說明。更何況中國共產黨的「斷言性觀點」,搭配著鎮壓、迫害、抹黑誹謗問題,這問題是值得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5日 (日) 06:08 (UTC)
关于电视频道条目更名或重组后是否继承原有频道关注度的探讨
目前英语社群方面对此的实际做法是将条目更名。例如en:TVB Plus(原名J2)、卡通频道加拿大(原名Teletoon)除非有独立关注度才会将更名后的频道拆出单独建立条目。原因是因为英语社群对频道方面的偏见。英语社群认为电视频道通常都是由一家公司固定使用,除非是频道有特定情况的重大变革(例如频道授权转让给其他公司运营。)才会另行建立条目。而中文版条目TVB Plus鉴于某些人一直持续反对继承原有频道(J2)关注度将其移动到新名称只能被迫另行建立新条目。--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3日 (五) 00:17 (UTC)
如题,最近在编辑黄浦江桥梁列表的时候在考虑要不要加入辰塔公路横潦泾大桥,有很多来源都把它作为一座黄浦江上的桥梁列出,所以横潦泾属于黄浦江的一部分吗?--mije meli carrot_233 -- 讨论 2024年5月3日 (五) 01:05 (UTC)
- 地方誌或其他可靠來源怎麼寫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3日 (五) 18:34 (UTC)
- 按江南文化百科全书[M]. 2021,黄浦江有上游、下游,横潦泾是上游的一部分。上海工业年鉴 1988,黄浦江水面面积,“内含竖庶汪,横潦泾、……”。--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9:26 (UTC)
关于咨询框里原文名加粗问题
我发现到有一些条目的资讯框里的原文名会被加入{{Nobold}}来避免加粗,比如米哈伊洛·穆德里克和丹尼洛·阿波斯托爾。但是有这个必要吗?希望社群能够给予意见。--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16:56 (UTC)
- (~)補充一下,上述例子并未使用native_name参数。有部分人物资讯框模板的native_name参数是自带加粗的,我看到有很多英维条目都是通过{{Nobold}}来避免加粗,但是我是觉得没必要这么做。--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17:12 (UTC)
中广联合会演员委员会模板 是否收录过于宽泛
疑问这两个模板:Template: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Template: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二届理事会。演员委员会的名单应该是无误的,可以查[32] 看到名单。但疑问有必要写全所有理事吗,第二届所有理事已经有155人了,似乎该组织的准入条件比较宽松?很多中国大陆演员都在里面,另外我具体也查不到其加入机制是什么。(似乎类似一个可以自行申请加入的自治组织?)好奇是否有模板的必要。
还有这个条目命名也有误,没有写“演员委员会”,中广联合会理事会名单应该为 [33]。 --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 2024年5月5日 (日) 01:54 (UTC)
- 尺寸比这大的导航模板不少,所以人数似乎还好。我觉得应该写在条目或者列表条目中,或者说,该在各个人物条目中放这个导航吗,影响力未体现,报道限于新闻稿。章程没写理事入选机制。名单不多、有用则写写无妨,可查证关联用。
- 注意到内容有问题,该名单是中广联合会演员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名单,而中广联合会理事会成员是截然不同的;有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条目,但很羸弱。演员委员会目前似乎无官网,报道仅新闻稿,有个新浪官微。这两个模板,提删或者更名重建?--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5日 (日) 02:33 (UTC)
祖漢尼斯·刻卜勒(Kepler) 香港譯名
祖漢尼斯·刻卜勒 於香港一般稱爲“約翰尼斯‧開普勒”,
模組:CGroup/Physics有
Item('Kepler', 'zh-tw:克卜勒;zh-cn:开普勒;zh-hk:開普勒;')
,但模組:CGroup/Astronomy為
Item('Kepler', 'zh-cn:开普勒; zh-tw:克卜勒; zh-hk:刻卜勒;')
,且開普勒條目另有手工轉換
zh-hant:約翰內斯;zh-tw:約翰尼斯;zh-hk:祖漢尼斯;zh-hans:约翰内斯;
zh-cn:开普勒; zh-tw:克卜勒; zh-hk:刻卜勒;
請問
- 我可否直接更改模組:CGroup/Astronomy
- 是否可移除開普勒中對Kepler的手工轉換
- 我可否直接更改约翰内斯的手工轉換
--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5日 (日) 12:38 (UTC)
- 是否為香港地區可靠來源主流用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5日 (日) 15:43 (UTC)
- 暫時找不到太多香港網上關於他名字的中譯,先貼幾個,未知是否合適來源。中大關聯網站,香港天文學院,香港01,香港太空舘,東網星體,大公網星體,01望遠鏡。Johannes 的譯法更難找,但我不太在意,個人傾向“約翰尼斯”,因Johannes原文讀法近粵音“約翰”而非“祖漢”。--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6日 (一) 01:52 (UTC)
- 已經全部予以調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6日 (一) 07:09 (UTC)
- 感謝,克卜勒_(消歧義)有兩個小問題,已修改,此外可以抽空看一下這個譯名問題嗎,還有SE的更名請説一下反對理由,不然較難達成共識。--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6日 (一) 08:13 (UTC)
- 已經全部予以調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6日 (一) 07:09 (UTC)
- 另外,提供一个[34](香港教育局中學歷史科常用英漢辭彙),用的“開普勒”--Kethyga(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4:02 (UTC)
- 暫時找不到太多香港網上關於他名字的中譯,先貼幾個,未知是否合適來源。中大關聯網站,香港天文學院,香港01,香港太空舘,東網星體,大公網星體,01望遠鏡。Johannes 的譯法更難找,但我不太在意,個人傾向“約翰尼斯”,因Johannes原文讀法近粵音“約翰”而非“祖漢”。--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式波 2024年5月6日 (一) 01:52 (UTC)
旧事新提:cite book模板的出版地点参数应改为出版地
前述见template talk:infobox book#country应该译为国家。首先需要承认,“出版地点”确实是有一定使用量的词。但“出版地”仍然是更普遍的用法,并且是《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名词》收录的名词。因此维基百科的cite book的中文似乎仍应转向使用更普遍的词汇。--Fire Ice 2024年5月6日 (一) 07:28 (UTC)
- 王小華. 基礎流體力學. 臺中市: 佳佳出版社. : 19頁.
- 請問閣下現在是問{{infobox book}},還是{{cite book}}?如果是cite book,它的location根本不會顯示「出版地點」或「出版地」的字樣,所以您要更改什麼?或是我誤會了什麼?-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5月7日 (二) 20:55 (UTC)
五天工作制条目一段文字引发的一大思考及调整建议
在该条目中“但是,由于对违反《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企业执法力度不严,中国目前仍然存在部分私营企业采用六天工作制或“大小周”隔周五天工作制。 ”这句话确实有存在,但是相关抱怨也在墙内各社媒经常涌现。
另外,这句话是否要应当改成“但是,由于对违反《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企业执法力度不严且在部分企业、行业难以落实,中国目前仍然存在部分私营企业采用六天工作制(俗称996)或“大小周”隔周五天工作制,相关抱怨和呼吁也在各大社媒涌现”
但认为修改后的这句话也提到并顾及了餐饮业、零售业、文娱业或其他需在夜间工作和假期期间留岗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KTV、酒店、商超便利、通讯运营商、餐饮店、物流配送及交通运输、媒体、能源相关企业、公园及旅游景点等),且有反应目前的真实情况--彩色琪子(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09:30 (UTC)
- 996≠六天工作制(后者应该是按正常的工作时间上下班(或者是9(8)66),前者就是完全不跟这个)。建议这样改动时配合补充来源,否则按照旧数据问题,没事别动,免得有来着什么可靠来源等被人考究。——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6日 (一) 10:02 (UTC)
- 那就去掉“(俗称996)”这段,而且“部分企业、行业难以落实”改为“除一些服务、零售、文娱、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外的行业难以落实”--彩色琪子(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2:39 (UTC)
模板問題:在條目主人的經歷中加入長官
這個問題我想了許久,看見很多公務人員或政治人物條目裡的模板,在個人職務中加入元首、總理(院長)、部長、主席等,其理由不外乎是任命者、直屬長官,但我認為加入這些內容不僅沒必要,而且冗長,例如吳釗燮、鄧振中、奧班·維克多等,有喧賓奪主,讓人不知道是介紹條目主人,還是介紹其長官?單純列出條目主人的職稱、任期起訖、前後任就好。不知在方針或指引有無相關規定?或先前有無相關討論?在此請教。--Tp0910(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0:57 (UTC)
- 支持修訂,長官資訊一長串真的冗長沒有必要。--CaryCheng(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4:07 (UTC)
- 是否有人願意主持相關規範的制定(因為我缺少這方面經驗)?或在此討論出一些共識也行。--Tp0910(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8:47 (UTC)
- 大致同意,但如果這位官員的直屬長官(或類似直屬長官的人物)是國家領導人,例如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之於總統、中華民國副總統之於總統、美國副總統之於總統、日本首相之於天皇、英國首相之於國王/女王,則例外,應該在此官員的資訊框列出其直屬長官。-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5月7日 (二) 21:30 (UTC)
- 政治性職務(台灣叫政務官)有必要列出直屬長官,因為任命時已經考慮過其政治立場,而且其行政要求政治立場與長官一致,否則只能去職。其任期也隨長官同進退(如中華民國行政院長辭職時,所有部長也辭職)。如行政院院長之於總統,台北市府發言人之於市長。因此此種情形下列出長官是有用的。--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23:12 (UTC)
- 一併回覆兩位,如果非政務官,例如常務次長、司署局處長、駐外使節等,就可以省略了吧?這是我在意的,涉及條目也很廣,此類型條目列出直屬部長都嫌多了,更何況是上一級的總理(院長)、上上級的國家領導人(還可分級為總督、君主)。再舉個例子,李强往下列出副總理、秘書長、國務委員;秦刚往下列出副職、書記。--Tp091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5:33 (UTC)
- 议会共和制的總理任期有可能很長,可能經歷多個虛位總統,就像上面提到的奧班·維克多,另在擔任國會議員時,連議長都列出來了。任職越多越久,長官也越多越長。--Tp091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24 (UTC)
关于“陈牧驰”词条下某争议内容的近期编辑记录
本人想详细梳理一下“陈牧驰”词条下某条争议内容的近期编辑纪录,供参考讨论。
本人于2024年5月5日移除了“11月14日,吳楚一直播放出與陳牧馳的聊天錄音:陳牧馳承認收錢,讓吳楚一將轉錢變成借款并刪除一些重要證據,稱黑吳楚一的與他無關”这一条来源于“闽南网”的内容,并在移除时清楚阐释移除理由为违反了生者传记和可供查证两项方针。其后,该编辑被Cwek回退,回退理由为“做出的出于善意的编辑:符合可靠来源的判断。是参考来源中只是引述录音,并不是我们项目直接引述或参注录音内容。”
感谢Cwek的回复。本人经过充分考虑后,认为应当建议移除上述内容。本人最初建议移除理由即并非只基于《闽南网》是否为可靠信源,在此将详细理由再次阐述如下:
首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规则规定“添加或恢复内容的人应承担举证之责,特别是有关在世人物的内容,编者应能说明内容符合维基百科所有内容方针和指引的原因”。另外,“生者传记应以中立和百科全书式的语调负责和谨慎地撰写”,“维基百科对于在世人物的内容要求非常高,所有的负面信息,尤其是涉及个人声誉的内容,都需要被极其谨慎地处理。只有当这些信息有充分的、高质量的来源支持,并且与公众利益相关时,才可包括在条目中。無資料来源或來源欠佳的內容,若可損及在世人物或團體的聲譽,則不應容許保留在条目中,也不應移到討論頁。” 本人建议移除相关内容并非只基于《闽南网》是否为可靠信源这一点,而是基于如下详细分析:(1)对于知名公众人物需要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来源来获取内容,只有当这些信息有充分的、高质量的来源支持,并且与公众利益相关时,才可包括在条目中。此链接文章的来源为《闽南网》,但稍微阅读此文章内容便可发现,其正文中数次将陈牧驰的名字写错成“陈牧池”、“陈牧场”,完全不符合正规新闻报导应具有的准确及可靠性。维基百科的词条编者不应使用此类质量低劣缺乏可靠性的外部文章作为词条内容依据,将來源欠佳且損及在世人物或聲譽的保留在条目中。该部分内容描述基础为“吴楚一直播放出與陳牧馳的聊天錄音”,“录音”无任何可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如司法机关)为其真实性背书或提供佐证(对话参与者的身份是否可确认、录音内容是否有证据支持、录音是否经过编辑或篡改等)。因此,无可靠来源证明其论述,涉嫌断言事实WP:ASF和偏见性WP:YESPOV。
其次,维基百科生者传记规则非常明确指出维基百科不应哗众取宠成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工具,生者传记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该来源文章的内容均为直接引述吴楚一直播时曝光的录音。直播内容为一面之词,来源文章在连当事人名字都数次写错的情况下,明显未对直播及录音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符合新闻标准的独立审核。并且,无任何证据表明陈牧驰同意被录音或录音被释出,录音涉及隐私侵犯,对受害者维基百科要求“编者决不能有意或以其他方式去参与和延长此等加害“。因此对于隐私内容的传播应当移除。
欢迎各位编者就以上理由进行进一步讨论。--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2:52 (UTC)
- 疑似傀儡帳號/真人傀儡,我覺得沒必要回覆你們所謂的「相關質疑」,可看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JunzuoL。 我還找到一個證據證明真人傀儡的可能,該微博發佈於4月26日(和大量4月25日創號的日期相近),內容如下: 行走的費洛蒙,哈哈!找灣灣一個鐵粉幫忙維基的事,灣灣給的答覆真的是令人欣慰 連結:https://weibo.com/6861640600/ObtlbpCNh?refer_flag=1001030103_ archive today: https://archive.ph/DCJNM
--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6日 (一) 15:20 (UTC)
- 我也不明白為甚麼要另開一頁,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這理由:公開在中國的錄音是否違反了美國法律,從而違反了在世人物,合理嗎?另外,想請教下有必要再次請求傀儡調查 已有熱烈的討論和觀點--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6日 (一) 17:03 (UTC)
- 我的理解是该讨论似乎有断章取义和带节奏之嫌,且包含对用户的负面指控,的确不适合继续讨论,Alice一直没回复我的请求,我的诉求是删除整段描述,我会客观阐述所有观点,请问是否需要重新再次发起单独的讨论?--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1:49 (UTC)
- 我也不明白為甚麼要另開一頁,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這理由:公開在中國的錄音是否違反了美國法律,從而違反了在世人物,合理嗎?另外,想請教下有必要再次請求傀儡調查 已有熱烈的討論和觀點--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6日 (一) 17:03 (UTC)
- 我发现用户@Justice3651d 对这个话题展现出兴趣并参与了讨论。非常感谢您的参与和观点。在此诚挚邀请您参与此话题的深入探讨。谢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2:55 (UTC)
- 啊?我刚不是在另外一个地方已经回复了呀,重新讨论吗?--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3:03 (UTC)
- 我知道了,我已经观察到用户@EleniXDD 似乎在开展一场编辑战,建议@EleniXDD不要再继续进行编辑战,过来这边讨论,并正面回复该用户的所有质疑,我刚刚在另外一个他开的帖子回复了,他没有正面回应您的所有质疑,其实我通篇看下来整体的争议内容都存在很多明显违反生者传记的问题,您是否能修改该讨论为移除整条争议内容?不光是这一条,我们好就此展开讨论,这是我的建议,阁下可参考--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5:16 (UTC)
-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回复。很高兴拜读您宝贵的观点。我们可就此展开探讨,您可以新开讨论以深入研究,若讨论话题有重复,请管理员@薏仁將进行合并。谢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7:48 (UTC)
- @Cwek 您好,关于该部分内容应该移除的理由我已在本文中阐述,请阅览。谢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3:01 (UTC)
- @Cwek 您好,关于陈牧驰词条中该部分应该移除的理由我已在本文中根据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进行了详细阐述。请阅览。谢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3:03 (UTC)
- 您可能涉及诽谤与断言,请正面回应AliceYYin的质疑,我认为Ta的讨论是有建设性的--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5:39 (UTC)
- @EleniXDD 您可能涉及诽谤与断言,请正面回应AliceYYin的质疑,我认为Ta的讨论是有建设性的--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5:40 (UTC)
- @atannedburger谢谢您的提醒,我来互助客栈参与讨论了。
- @EleniXDD请问您怎么在各种地方的帖子提到我是傀儡啊,你看看你找的理由:找到一个证据证明真人傀儡的可能,该微博发布于4月26日(和4月25日创号的日期相近),内容如下: 行走的费洛蒙,哈哈!找湾湾一个铁粉帮忙维基的事,湾湾给的答复真的是令人欣慰-请问您有看我的IP吗?知道我的IP在英国吗?这和湾湾有什么关系吗?就是为了举报我,所以随便找个理由吗?是仗着你资历在搞霸凌吗?本来刚注册就兴趣满满的,准备扩展扩展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还没开始做什么呢就被你投诉了,搞得人一天天的心情差差的。
- 还有我就是觉得你在陈牧驰页面编辑的内容确实不太合理啊,就像@AliceYYin和@Justice3651d说了好多不合理理由,你也不正面回复人家。
- 我看您在陈牧驰页面写了这么多吴楚一,我觉得最就是那句“吴楚一balabala更强调不知对方曾离婚”,这句话。吴楚一不知道陈牧驰离婚和陈牧驰有什么关系吗?怎么陈牧驰是一点隐私权都没有吗?难道说维基百科就是这样的吗?
- 作为新人真的很好奇,请各位浏览客栈的维友麻烦答疑解惑一下,维基百科词条真的可以这样写吗?--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9:27 (UTC)
- 这位维基用户您好。非常感谢您对维基百科词条编纂和对我发起的讨论的兴趣。我已仔细阅览各位的留言,发现用户@Justice3651d有更加全面且有建设性的建言和诉求。若您对该话题有持续关注,可否请您移步至这位用户的讨论,以提出您宝贵的建议?再次感谢您对维基百科词条建设和环境的维护。--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10:58 (UTC)
剛才瀏覽en:Nuclear power in China,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工業與之連結
我覺得en:Nuclear power in China談的是中國的核能發電,將核工業與之連結似有不妥。--ThomasYehYeh(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14:21 (UTC)
- 跨維基連結主題不必完全相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6日 (一) 17:41 (UTC)
- 中文条目名称或结构的问题吧,主要内容是核电站和反应堆,铀矿、核武器、民用设备(如医疗、工业)、核安全等内容不足。--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4:35 (UTC)
- 等日後我把en:Nuclear power in China翻譯為中文後再來請教。ThomasYehYeh(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6:05 (UTC)
- 或許您可以直接將該核工業條目擴充為有關該地核能的全面介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7日 (二) 07:29 (UTC)
- 等日後我把en:Nuclear power in China翻譯為中文後再來請教。ThomasYehYeh(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6:05 (UTC)
《通用規範漢字表》以外的簡體字是否應該類推簡化
這說來有點話長,但日前因為在修理相關條目時遇到了「𫛚」這種字(該字位於Unihan擴充C區),接著就發現小苇𫛚及小葦鳽並不被系統視為是同個字,所以數天前至WP:TS報修。但稍早前微腫頭龍閣下提及這是因為該字在《通用規範漢字表》以外的緣故,所以需要一些意見討論是否應該將可能會使用到的表外字作類推簡化(並修改轉換表)重定向或移動到合適標題,又或是直接限制僅使用在表內的字或要求使用繁體標題以迴避問題。畢竟實質上不少表外字可能已經被經常使用,而導致部分條目標題實質上是繁簡混雜的,卻因非表內字而無法被正常轉換。
另外現在有個問題是如果硬套{{僻字}}轉換處理的話,有時候似乎會出現蠻可怕的懸浮文字框,但我一時不太知道怎麼處理及觸發的。舉例來說,在大陸簡體模式下大麻鷺屬的右側導航框中的「麻𫛚亚科」懸浮文字。--WiTo🐤💬 2024年5月6日 (一) 16:40 (UTC)
- 有多少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6日 (一) 17:39 (UTC)
- 老實說我不知道,我目前也只是偶然發現有幾個字是這樣的狀況。但辶、門、金、食、馬、鳥、魚等字旁的字個人猜測可能會有不少這種情形,應該會需要電腦協助篩出有在Unihan擴充區內但不在表內的字。範圍上可能從擴充A區就要開始找了,A區的「䴙䴘」疑似就有類似情形(北美䴙䴘属、北美鸊鷉屬、北美鷿鷈屬,不過這組有牽涉到異體字的問題可能不一定真是如此)--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0:33 (UTC)
- 根据我近期看到的一些中文学术著作,似乎并没有统一的做法,有人就用繁体字,有人则用简体字(生物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7日 (二) 09:36 (UTC)
- 仅考虑学术用字的话几百个应该还是有的,但如果范围扩大至所有领域恐怕得去到一千个以上(尤其是古人名、古地名)。--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1:43 (UTC)
- 老實說我不知道,我目前也只是偶然發現有幾個字是這樣的狀況。但辶、門、金、食、馬、鳥、魚等字旁的字個人猜測可能會有不少這種情形,應該會需要電腦協助篩出有在Unihan擴充區內但不在表內的字。範圍上可能從擴充A區就要開始找了,A區的「䴙䴘」疑似就有類似情形(北美䴙䴘属、北美鸊鷉屬、北美鷿鷈屬,不過這組有牽涉到異體字的問題可能不一定真是如此)--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0:33 (UTC)
- 忘了副知提醒我此事的@微肿头龙閣下及當時先使用了𫛚一字的@Interaccoonale閣下。--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0:40 (UTC)
- 这个讨论串是否应该移动到技术版?--——🦝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5月7日 (二) 01:18 (UTC)
- 我大概说一下我的想法:
- 从法律上讲,之前《通用規範漢字表》的草案有规定过表外汉字不类推简化,但是正式版把这一条删掉了,所以含有类推简化偏旁的表外汉字是应该简化的。
- 从实际应用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于生物中文名的表外汉字作类推简化处理,大部分正式学术著作也作类推简化处理。
- 从技术上讲,如果相关的bug实在太多,我不反对改回原状,对于表外汉字在简体模式下显示繁体字。
- 我之前有思考过比当前的{{僻字}}模板更优雅的渲染方式,我之前想的是根据当前页面中包含的扩展区段字符,自动生成一个含有相关僻字的字体文件(字形档),然后用CSS引入到当前页面中,就可以避免这种恐怖的悬浮文字框(有时候这些文字会被显示在Tools-redirect中以及底部的页面分类里面,会变得尤其可怕)。比如大麻鷺屬就会自动生成一个仅含有𫛚字的字体文件(字形档)。
- 其实如果只考虑自动生成的部分,在技术上还不算太难,以遍黑体为基础字体(字形)就可以,能在服务器端编辑字体文件(字形档)的库也有很多。但是我不清楚要如何跟mediawiki整合起来。
- 另一种技术上更简单(但是操作上更复杂)的方法就是手动将相关字符拆分出来,然后上传到commons,然后在页面中引用即可。--——🦝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5月7日 (二) 01:31 (UTC)
- 若根據NC:COMMON的話,那就應該是要隨名錄名稱類推簡化沒錯了。但希望能以操作上簡易的方式處理,不然像我這種電腦技術笨蛋恐怕就不會操作了,不過命名標題會不會有需要額外調整?另若認為搬去技術版更合適,那還請協助移動。--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3:27 (UTC)
- 我早前用字形wiki的字体做过一个小工具来实现类似你说的这种方法,后来因为技术和安全原因失效了。其实现在仍然可以利用字形wiki的字体资源来实现,只是要把字体之类的资源搬到toolforge上去,然后本地用小工具调用。c区似乎不能上传字体文件?“根据当前页面中包含的扩展区段字符”其实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因为每个人电脑/终端上的字库未必不一样,在甲上不能正常显示的字形,在乙那里没准就可以正常显示。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自动检测某人设备上哪些字形不能正常显示,不能正常显示的就即时下载相应的字形文件(可能会遇到一些优化工作要做)。目前来说,我知道的是这种自动检测方法chrome和firefox下都有解决方案,其他浏览器内核的不确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7日 (二) 09:47 (UTC)
- User:微肿头龙/E。这个表肯定是不完整的,欢迎补充。--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6:52 (UTC)
- 這樣看起來的話,有些表外字還是有被正常轉換耶,像是魟、鰠、鎶等,那是被手動增加轉換的嗎?--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7:49 (UTC)
- 那几个字确实已经加入全域转换了。这里有维基百科的完整繁简转换表--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9:01 (UTC)
我根据知乎上的一些文章整理出来了未被收录进《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科学技术用字,见我的子页面 - 這樣看起來的話,有些表外字還是有被正常轉換耶,像是魟、鰠、鎶等,那是被手動增加轉換的嗎?--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7:49 (UTC)
关于火车站配套地铁站是否合并还是分拆的事宜
很久以前就已经讨论过一次了,出现了一个微弱的共识:对于地铁站的处理都是与车站融合的话就合并,单独建筑就分拆。但在现在中国铁路和地铁条目发展蓬勃的情况下出现了大量双标的条目(例如广州南站 (地铁)、深圳北站 (地铁)等,该地铁站完全与火车站融合为一体)于是本人再次发起本次讨论,寻求一个完整且强的共识。
本人其实同意把所有地铁站分拆,因为地铁站是一个配套设施,合并在同一个条目里可能会使条目失焦,导致WP:TOOBIG或者WP:NOTGUIDE的情况(换个角度来说,把机场配套地铁站合并在机场条目里合适吗)。而且,无论是铁路系统或者收费区域,地铁站都有别于国铁自成一格,应该独立成条目。至于犀浦站和红磡站问题,因为这俩实在是过于特别,不仅共构,还共站,一个条目是合适的。
恳请大家积极讨论。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7日 (二) 04:58 (UTC)
- 廣州南站的情況其實比較尷尬,因為廣州地鐵的廣州南站與佛山地鐵的廣州南站不完全是同一個站體。我也傾向拆分,但也同意特殊情況應該特殊處理。另外這裏的問題也可以類比為香港的屯馬綫車站(西鐵站)與輕鐵站(如屯門站 (屯馬綫)與屯門站 (輕鐵)),以及臺灣的高鐵站與臺鐵站(如高鐵左營站與新左營車站)。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5:23 (UTC)
- 可能实际情况复杂,例如有些是同时共建共构,有些是不共构,或者混合型。(例如:广州火车站国铁部分和地铁部分是异期不共构;广州东站的地铁一号线部分应该国铁是同期共建共构,但三号线等之后不是;香港红磡站本身是国铁型城际,逐步变为国铁型通勤,连直通车都终止了,就彻底时通勤地铁了)不应该强制一致地拆分或者合并到同一个条目上。应该配合条目讨论来确定是否分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7日 (二) 06:21 (UTC)
- 其实我觉得除了共站以外都适合拆分。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7日 (二) 06:27 (UTC)
- 如果條目實在非常長的話,就算是完全共建共構的情形可能也需要分拆。反之,如果相關條目實在是都短得過分的話,就算是完全不共構、不共站的情形可能也需要合併。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10:04 (UTC)
关于删除陈牧驰主页争议内容“私生活争议、金钱纠纷”的讨论
观察到陈牧驰主页半年内持续针对争议内容发生“编辑战”,本人发现该“编辑战”争议内容整体存在较多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问题,内容质量不高 因此发起讨论希望整体删除该争议内容,欢迎各位编者就此进行讨论,抛砖引玉,其余论点我会在评论区陆续发出,需要时间。
整体删除的理由
原文:2023年10月13日,有网友发文分享了陈牧驰和吴楚一昔日的亲密合照,表示双方的暧昧情,而陈牧驰则全部否认,仅说两人是室友。
原文:在10月17日,吴楚一表示过去这些年来一直对陈牧驰付出,澄清自己绝对没有借机炒作,晒出两人的对话截图要求道歉。
原文:10月21日,吴楚一直播曝光自己与陈牧驰来往过程全是由陈牧驰主动,不清楚自己跟陈牧驰到底算什么关系,更强调不知对方曾离婚。
1.本章节在不满足条件下添加传记人物性倾向有关内容,违反生者传记要求:
就宗教信仰和性倾向问题,只有在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才能使用:(1)主角公开地承认自己的宗教信仰或性倾向。(2)根据可靠的已发表来源,主角的宗教信仰或性倾向与主角受关注的活动或公共生活有关。”(WP:BLPCAT)本章节内容,开始于不明身份网友猜测陈牧驰性倾向(原文“表示双方的暧昧情”),发展为吴楚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含混地引导读者猜测其与陈牧驰有两性关系(原文“吴楚一不清楚自己跟陈牧驰到底算什么关系”),均为陈牧驰性取向有关话题。对于全部言论,陈牧驰本人已经公开直播、发布声明予以否认。根据逻辑和客观规律,人无法对于没有发生的事“自证其无”,因此陈牧驰完成了自己的澄清义务,并敬告网民和媒体不要再传播不实言论。据此,在传记人物本人对其性取向作出明确否认、其性取向和公众利益无关的情况下,生者传记不应该收录,这无关于有无来源对此进行过讨论。
原文:11月14日,吴楚一直播放出与陈牧驰的聊天录音:陈牧驰承认收钱,让吴楚一将转钱变成借款并删除一些重要证据,称黑吴楚一的与他无关。 原文:11月19日,吴楚一再发与陈牧驰的录音,称是时候结束这起事件了,表示这段录音是陈牧驰在求他原谅。在录音中,陈牧驰强调自己是个君子,希望吴楚一给予他信任,并且要求吴楚一删掉某些东西。
2、违反生者传记对隐私侵犯:
生者传记单独成为一篇内容方针,是因为区别于维基百科一般内容有更高要求,编辑者并非仅作形式上的引用即可,而且要对内容进行实质审查,要考虑传记人物隐私和伤害性。 生者传记要求“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不是成为哗众取宠、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是否会对在世人物造成伤害是进行编辑判断时应考虑到的重要因素。”(WP:LIVING)私人关系、日常聊天记录、私下和解的音频、在卧室的单人照片等,这些隐私内容未经陈牧驰本人同意由吴楚一进行公开展示,经自媒体广泛传播,具体可见陈牧驰工作室声明:任何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传播陈牧驰先生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以及恶意诽谤、侮辱陈牧驰先生的行为均构成侵权https://weibo.com/7718162759/4956739739322159,陈牧驰是隐私权被侵害的受害者,并且因此受到了反常热度的关注。根据有利于保护隐私权的推定,维基百科要求“编者决不能有意或以其他方式去参与和延长此等加害”。传播他人隐私信息、质疑他人性取向的内容与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不符,将会导致传记人物长期陷入尴尬、羞愤等不良情绪,对其本人婚恋、交友和工作生活将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特别是,这些不利影响并非传记人物本人行为导致,而是他人无证据的指责引发,则不应当由传记人物承担不利后果。维基百科编辑者添加内容的权利,不能逾越、无视对传记人物本人的伤害。
原文:陈牧驰粉丝质疑吴楚一“自导自演”,加上陈牧驰方开始透过律师与吴楚一联系,暗指他是爆料的始作俑者,吴楚一在微博发文澄清。10月14日,吴楚一表示澄清微博都是听陈牧驰公关团队发的。
3. 无法被查证的八卦
生者传记要求:“避免重复八卦闲言,在编辑前先问问你自己:来源是否可靠、内容是否被真实地表述;假使内容真实,它是否与该主角的百科全书文章相关。”(WP:BLPRS )由此可知:第一,生者传记的信源质量标准为“可靠”,而不能是“半可靠”“不可靠”或者“无共识”来源,维基百科要求就“信源的可靠性符合内容方针”由内容添加者承担举证责任,即由其证明来源属于“可靠”方可以添加相应内容,要求他人证明来源不可靠,属于无理的“举证责任倒置”行为。第二,生者传记除了“来源是否可靠”,更有“内容是否真实地被表述”“与主角百科全书内容相关”等要求,这些均要求编辑对于文章内容的真实性、添加进人物传记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综合全部信源,因为吴楚一对于陈牧驰的指责始终语焉不详、缺乏对事实确定性的陈述和判断,播放的隐私录音均为脱离语境的片段截取,任何媒体客观上无法对吴楚一的意思、陈牧驰录音中说话的含义作出确定的、唯一的表述,也因此大量信源在关注事件时用了“疑似XXX”的表述。鉴于事件内容本身的模糊性,其无法被真实、准确地表述,维基百科在生者传记中对任何一种解读的轻信、引用都是不可靠的。而陈牧驰与吴楚一的关系问题,是兄弟、亲人还是密友,从现有事实来看无法客观区分,而且属于生活琐事,与传记人物的百科全书式内容基本无关,不应当予以收录。
4.本章节内容本质上的信源为不明网友和吴楚一的个人言论,可信度甚至低于自行出版物,各门户网站对于该等言论的转载和提及,不是该内容可供写入生者传记的理由。
关于来源,维基百科要求 “某些门户网站只是新闻转载的平台,本身并非发布源。”同时要求:“转载类来源的可靠性继承自原始来源,自行出版物被转载后仍应被视为自行出版。”(WP:PROVENANCE)本段内容全部来自于对不明身份网友、吴楚一个人言论的转述,没有独立的二次核实过程,转述网站甚至是没有新闻出版权利、仅有转发权利的门户网站,而并非有采写权的新闻媒体。从本段行文内容均为“吴楚一说”“吴楚一认为”证明,本章节的真实信源为上述人员的个人言论。而以此作为资料来源,根据生者传记方针,只有传记人物撰写的自行出版物才能用于他们本人的生者传记。而“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的内容亦应被移除。”以及:“个人出版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第三方来源。”(wp:SPS)否则任何人(包括公众人物的熟人、陌生人)对公众人物的指责,只要被门户网站发现和提及,均可以被计入传记,这显然是危险的、荒谬的。
5.根据可供查证方针“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非同寻常的来源”:“遇到以下情况时,编者需警惕并特别检查作出断言的来源:未在主流来源中出现的意外或重大的断言;收录某人看似不相称、令人困惑、具争议性或与其先前观点截然不同的声明;在维基百科中,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如果这样的来源并不存在,就不应包含这样的内容。”
(WP:REDFLAG)根据公开信息,陈牧驰本人曾经和异性结婚、交往过的均为女友、除了吴楚一没有他人指出陈牧驰可能有同性恋倾向、陈牧驰本人明确否认其与吴楚一有朋友以外的关系。目前舆论对于吴楚一在此次事件中言论有多种解读,主流媒体为了避免传播隐私信息、助长诋毁言论传播、断言争议性极大的议题,均对于该事件不予报道。鉴于整个文段没有也不可能有“高质量来源”的报道、核实,如此重大而反常的指控不应当予以收录。
6.最后:本次讨论绝非源于对公众人物负面新闻的抵触,而是基于公开信息的模糊性、隐私泄露的伤害性、性取向话题、亲朋诋毁的伤害性、传记主本人的公开声明而提出。
生者传记要求“我们必须确保条目的正确性,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 维基媒体基金会主席吉米·威尔士多次发言表示 “零信息胜过错误或不实信息。” 维基百科内容添加者的自由,应当让位于生者传记编辑方针,更要让位于传记主角的痛苦和心理创伤,对于该等传记主无法“自证其无”,相应指控真实性没有佐证的流言八卦,根据生者传记方针,不应该予以记录,也请相关编者不要再试图发动编辑战,先过来讨论清楚
--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7:56 (UTC)
- 非常不理解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关于删除陈牧驰主页争议内容“私生活争议、金钱纠纷”的讨论,有著熱烈的討論(除了不保留的意見時,有認為該部分要保留的意見時)時,因他人(不只我一人)指出利益衝突,警惕真人傀儡的嫌疑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JunzuoL),就立即另開一頁討論(現這頁只要不保留的意見),也不是第一次有這種行為(上面也有)。我的主張在先前的討論很清晰,同意Sakamotosan如果對於該站點整體的來源可靠性存在疑問,可以提報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進行討論,這種重要的金錢糾紛應保留。我也同意Miyakoo的觀點,不明白您(Justice3651d)對條目主角陳牧馳和鄭爽錄音泄漏的所謂「道德考量」的不同標準。金錢糾紛,在可靠來源,是應該加到條目中的。AliceYYin您所說的律師函是基於10月的二婚事件(Miyakoo和Justice3651d有相關討論),不明白為何這個金錢糾紛有關。希望該討論可在另一頁(有雙方立場,而不是一面倒支持移除)而繼續--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7日 (二) 14:07 (UTC)
- 请阁下不要一直重复“非常不理解了”我已经在你的帖子回复了好几遍解释了:“本人不会在该求助帖和请求傀儡调查帖继续回复,该讨论话题存在断章/背景信息不明确,以及负面指控,不适合正式讨论,也不会有任何结论,建议大家移步条目讨论区,我的诉求是删除全部争议内容”我不知道您还有哪个字没看懂?这样吧,我再明确回复下,如果您阁下还是无法理解可以请求其他编者帮助您理解:
- 第一:您的帖子是在质疑AliceYYin的美国法考量,我的主张没有这方面坚持,我更基于维基规则,我没有必要继续讨论;
- 第二:您在求助区发帖,核心是希望进行傀儡调查,我看调查已经有结果了,那个帖子还有什么必要回复?你的核心诉求已经解决了
- 第三:你的帖子存在断章取义、背景信息不明确的问题,负面指控也不利于讨论氛围,不适合其他编者了解背景
- 第四:最重要的,我的诉求和你,和AliceYYin不同,我当然有权利在客栈发帖,这是我通过解决我的诉求的自由,这是平台赋予我的权力
- 其次,关于傀儡:
- 您似乎一直在把反对意见者列为傀儡,并不愿意逐条基于维基百科规则跟我逻辑清晰、理性讨论,我看了您的投诉记录,您疑似涉嫌在利用维基规则打压、霸凌其他不同意见者,来保持您在陈牧驰词条对争议事件解释的绝对权力,我想这似乎与维基精神相悖了,您在介入争议事件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自己即将面临长期的挑战,您需要花费精力回应挑战,我解释完了,不会再讨以上两个论调,有异议就喊管理员,如果你要合并帖子,我没有意见,阁下理解了吗?--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1:30 (UTC)
- 我的主张在先前的讨论很清晰,同意Sakamotosan如果对于该站点整体的来源可靠性存在疑问,可以提报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进行讨论
- ——————————
- 回复您:要求他人证明来源不可靠,属于无理的“举证责任倒置”行为,这是阁下的责任--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1:31 (UTC)
- 我这问题我都回复好多遍了,不知道您是选择性无视还是不理解维基百科规则--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2:01 (UTC)
- 您说:这种重要的金钱纠纷应保留
- ——————
- 回复您,有多重要,具体多少钱?如何衡量是否重要?谁来衡量?有没有可以量化的证明其影响证据?这个断言结论如何得出?欠钱不还吗?要账了吗?有证据吗?当事人追债了吗?对谁造成了巨大伤害?对公众利益有什么影响了吗?有什么必要在公众人物传记中提及?--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1:35 (UTC)
- 您说:不明白您(Justice3651d)对条目主角陈牧驰和郑爽录音泄漏的所谓“道德考量”的不同标准
- ——————
- 回复您:我已经回复了Miyakoo,郑爽事件是基于法律事实、代孕、弃养在中国内地是违法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还有什么不清楚吗?且有众多可信来源的支撑,你找的来源处理半可信和无共识,有哪个能和这个相比?另外郑爽是被暗示性取向了吗?还是陈牧驰违法了吗?有什么可比性?哪家可信媒体报道这件事了?请不要再进行模糊焦点,扯无关话题进来,就事论事--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1:49 (UTC)
- 你一直提的隱私怎麼沒了?
- 一個人違法了,一個人的隱私權也沒了?
- 你也知道在中國違法,她是在中國代孕的?
- 怎麼沒有被暗示性取向?
- 說鄭爽有男友,不就是在暗示鄭爽是異性戀?
- 如果你覺得來源不可靠,去WP:RSN。--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5:58 (UTC)
- AliceYYin您所说的律师函是基于10月的二婚事件(Miyakoo和Justice3651d有相关讨论),不明白为何这个金钱纠纷有关。
- ————
- 您这就是在胡说了,二婚是啥?他离过婚啥时候二婚了?你对二婚咋理解的啊?
- 另外声明第二条写得清楚得很,针对小号曝光隐私的声明,请您多看几遍?不行您看个十遍再来讨论,您不要把我已经反驳的观点再拿来用一遍,您没有能力输出原创观点吗?我相信您有,请正面针对我的疑问针对维基百科规则逐条反驳--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1:54 (UTC)
- 您说:希望该讨论可在另一页(有双方立场,而不是一面倒支持移除)而继续
- ——————
- Miyakoo和您已经加入了,您的声称不成立,我邀请了所以反对者,有不让您发言吗?我甚至支持您合并?我很open的,只是我不希望讨论是是非正式的,标题是断章取义的,引导性过强的,包含负面指控的,我的诉求应该是合理的吧?您作为编者,当然要正面回应我的质疑,这是此条讨论区,不要再顾左右而言他,正面回复我的正文内容,我还在准备其他论点,请逐条反驳--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1:59 (UTC)
- 那么请您回答一下我的疑问,陈牧驰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亲口说过“二婚”的字眼?或者有什么权威媒体的报道中有“陈牧驰二婚”的字眼?如果有这样可靠的新闻来源,请您提供。谢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16 (UTC)
- https://www.yangtse.com/zncontent/3288735.html--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35 (UTC)
- 根据您提供的新闻链接,我已通篇拜读。请您注意,这篇报道中的“有自媒体账户发布‘爆料’信息,称演员陈牧驰系二婚”中“自媒体”和“爆料”两个词汇,此报道明显只是引述自媒体爆料,并未确认“二婚”是否属于事实。报道确认的只是陈牧驰被曝光第一次婚姻记录的事实,并未证明他的婚姻记录里是否包括“二婚”。并且,该报道中大篇幅包含有关曝光信息和个人隐私权的讨论。
- 关于您的“所以他为什么要回应二婚事件事件”的疑惑,所有“二婚”的相关信息均来源于自媒体平台的爆料,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涉嫌侵犯他的私密户籍记录,侵犯其个人隐私;二是制造谣言,两种行为均触犯法律。陈牧驰的直播声明和法律声明里从来没有回应过“二婚”,只是因为被非法公开了第一次结婚的户籍记录,为了平息舆论猜测保护作为非公众人物的前妻,所以通过其微博账号承认了有过第一次婚史。
- 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陈牧驰的隐私权是一个人拥有的基本权利,媒体不应该继续披露。无论是侵犯个人隐私还是编造有关个人婚姻的谣言,该类信息都不应该被继续传播。--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58 (UTC)
- 二婚事件而不是二婚,如果你覺得二婚事件在暗示他真的二婚了,那可以叫二婚爭議。
- 如果你覺得陳牧馳因爲涉嫌侵犯他的私密戶籍記錄,侵犯其個人隱私或者是製造謠言所以才回應二婚爭議。
- 那陳牧馳不回應錄音爭議是因爲他不認爲公佈來源涉嫌侵犯他的私密戶籍記錄,侵犯其個人隱私或者是製造謠言。--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1:11 (UTC)
- https://www.yangtse.com/zncontent/3288735.html--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35 (UTC)
- @EleniXDD 鉴于您的话题有断章和负面指控,不会再回复该帖子,而且个人认为这件事应该扩大讨论,我写了新帖子,诉求是删除整段,欢迎在条目讨论区讨论--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8:07 (UTC)
- 同时欢迎@Miyakoo @YFdyh000 @AliceYYin @Cwek 继续参与,希望我们尽快就争议内容达成一致,也希望客栈能够聚合更多方观点--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8:55 (UTC)
- 感谢用户@Justice3651d邀请我继续参与讨论。有幸阅读完您的论述文章,整篇非常翔实地阐述了为何以删除整段为目的。
- 在我原来的论述中,我考虑更多的是维基百科生者传记中对于陈牧驰词条内容的编写“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并未过多将关注焦点放在他对围绕在自己身上的谣言和隐私权被侵犯所作出的反馈,如发表就诽谤等侵权问题而起草的带有其经纪公司等官方印章、具有法律效应的律师函,以及陈牧驰本人就不明身份的网友猜测其性取向和吴楚一在无任何证据(来自另一当事人陈牧驰的亲口承认)的情况下含混地引导公众猜测其与陈牧驰有两性关系发布的予以否认的官方声明。我非常赞成维基媒体基金会主席“零信息胜过错误或不实信息”的主张,既然“网友”的身份至今不明,其“推测”陈牧驰的性向依据何为,吴楚一方至今无任何证据可证明陈牧驰与其“到底算什么关系”,那么“陈牧驰的性倾向”这一话题并无任何可靠的信息来源可佐证。因此,无可靠的信息来源不应出现在陈牧驰作为在世人物的词条内容中。
- 然而,陈牧驰词条“相关争议”内容的编写着EleniXDD几乎将不明身份的网友和吴楚一的输出内容和以这些输出内容为创作基石的众多不可靠或半可靠新闻报道当作唯一正确且可靠的信息来源而添加到外部链接中,却未将陈牧驰方在10月份就诽谤等侵权问题而起草的具有法律效应律师函(盖有陈牧驰所属经纪公司的官方印章)和陈牧驰方公开发布的声明中对于围绕在其身上的谣言的官方否认涵盖在词条内容编写中。至于为何在编写词条内容的时候编写者@EleniXDD未将陈牧驰方起草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律师函和陈牧驰对于谣言作出的官方回应包含在词条中,请编者回答这个问题。谢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13:18 (UTC)
- 我支持删除,
- 第一条:2023年10月13日,有网友发文分享了陈牧驰和吴楚一昔日的亲密合照,表示双方的暧昧情,而陈牧驰则全部否认,仅说两人是室友。陈牧驰官方工作室已经发文说要追究这个造谣人的法律责任了,我觉得这一条内容存在法律风险,不应该写在此处。
- 第二条:在10月17日,吴楚一表示过去这些年来一直对陈牧驰付出,澄清自己绝对没有借机炒作,晒出两人的对话截图要求道歉。我认为陈牧驰本人已经公开直播、发布声明吴楚一仅仅是室友。在传记人物本人对其性取向作出明确否认、其性取向和公众利益无关的情况下,生者传记不应该收录。
- 第三条:10月21日,吴楚一直播曝光自己与陈牧驰来往过程全是由陈牧驰主动,不清楚自己跟陈牧驰到底算什么关系,更强调不知对方曾离婚。同第二点,针对前半句内容,陈牧驰本人已经公开直播、发布声明吴楚一仅仅是室友,作者为什么只写吴楚一单方面的输出不写陈牧驰的输出内容呢?这好像违反了中立性原则吧?还有后半句更强调不知道对方曾离婚,就像我在好几个地方提到的,吴楚一不知道陈牧驰离婚和陈牧驰有关系吗?为什么要要写在陈牧驰的百科页面?
- 第四条,第五条:11月14日,吴楚一直播放出与陈牧驰的聊天录音:陈牧驰承认收钱,让吴楚一将转钱变成借款并删除一些重要证据,称黑吴楚一的与他无关。 11月19日,吴楚一再发与陈牧驰的录音,称是时候结束这起事件了,表示这段录音是陈牧驰在求他原谅。在录音中,陈牧驰强调自己是个君子,希望吴楚一给予他信任,并且要求吴楚一删掉某些东西。私下和解的音频这些隐私内容未经陈牧驰本人同意由吴楚一进行公开展示,经自媒体广泛传播,这真的不是违反了陈牧驰的个人隐私吗?不违法吗?我认为这在哪个国家都是违法的,传播他人隐私的信息这也不符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
- 第六条:陈牧驰粉丝质疑吴楚一“自导自演”,加上陈牧驰方开始透过律师与吴楚一联系,暗指他是爆料的始作俑者,吴楚一在微博发文澄清。10月14日,吴楚一表示澄清微博都是听陈牧驰公关团队发的。吴楚一对于陈牧驰的指责和在直播的时候展示的聊天记录也都是脱离语境的片段截取,有些甚至进行了打马赛克模糊,具体是真是假难以判断,也没有媒体在客观上对吴楚一所说的内容作出确定的、唯一的表述。大部分都是来自不明身份的网友和吴楚一的方面的输出内容,之前的编辑词条的人用这些不可靠或半可靠新闻报道当作唯一正确且可靠的信息来源,我觉得是很不合理的。
- 所以我觉得这个相关争议部份理应整段删除。--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13:31 (UTC)
- Justice3651d面對陳牧馳錄音洩漏和鄭爽錄音洩漏的態度完全不同你不質疑不中立,從生者傳記只擷取對自己有利的你也不質疑不中立,就只從我的回復中感覺我好像不中立?--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15:21 (UTC)
- 郑爽我回应过了,您自己看回复,请就事论事,不要再模糊焦点--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2:06 (UTC)
- 我有說你沒回覆嗎?
- 我是說Yangarui不質疑你的中立,只質疑我不中立。--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5:37 (UTC)
- 您好@Miyakoo,我想我在UTC时间4:08am已经回复过您了,鉴于您多次说过我国语不好,我觉得您不能遵守维基百科的礼仪,已经请您不要再回复我对我进行二次伤害了,为什么还要在UTC时间5:37提到我呢?
- 既然您提到我了,那我就和您进行做后一次沟通,我为什么质疑您的中立:
- 首先,我看到,您在对陈牧驰的描述中用到了:“装死”这个词-详情2024年5月8日 (三) 05:52 (UTC)发表的“只要当事人装死,性争议就完全不能写了?”,装死这个词,请问您有尊重陈牧驰吗?“装死”二字不管是对说 Mandarin或者Cantonese的人来说都是负面单词,用“装死”来形容一个人,本身就是冒犯与偏见。在维基百科的互助客栈探讨条目时,使用冒犯字眼形容一个人,我确实是认为您对陈牧驰这个在世人物存在着极大的偏见。请问您在和该用户@Justice3651d的沟通中有遇到他对陈牧驰有过不尊重言论吗?因为目前为止我看到只有您使用了不尊重字眼“装死”,那我确实只能认为您是不中立的,@Justice3651d是中立的。
- 其次,您在2024年5月8日 (三) 05:52 (UTC)回复该用户@Justice3651d:如果你觉得这是断言,说明“你的国语不好”这句话没说错。请问,您是维基百科站点的国语老师吗?您对多个维基百科用户说该用户国语不好这种极其不尊重别人的话,看起来您不能在与别人的沟通中保持善意且友好,也无法做到尊重别人。
- 鉴于这两条,我想您除了对陈牧驰不能保持中立之外,也不能和别人进行友好并且有效的沟通。--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48 (UTC)
- 所以爲什麼Justice3651d面對陳牧馳錄音洩漏和鄭爽錄音洩漏的態度完全不同你不質疑不中立,從生者傳記只擷取對自己有利的你也不質疑不中立,就只從我的回復中感覺我好像不中立?--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49 (UTC)
- 您好,关于您说的为什么Justice3651d面对陈牧驰录音泄漏和郑爽录音泄漏的态度完全不同你不质疑不中立想如果您觉得该用户对郑爽录音泄漏不中立,您可以在客栈新开启一个关于郑爽的条目讨论该问题,在新的条目里质疑他对郑爽保持不中立的态度。我想这个条目讨论的的是关于陈牧驰的维基百科内容,不是郑爽的维基百科内容,我也并不能在此作出关于郑爽的相关判断。我看到郑爽的维基百科在这里,请您去这里发表关于和郑爽相关的质疑,谢谢!--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06 (UTC)
- 那麼從生者傳記只擷取對自己有利呢?--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15 (UTC)
- 您好,关于您说的为什么Justice3651d面对陈牧驰录音泄漏和郑爽录音泄漏的态度完全不同你不质疑不中立想如果您觉得该用户对郑爽录音泄漏不中立,您可以在客栈新开启一个关于郑爽的条目讨论该问题,在新的条目里质疑他对郑爽保持不中立的态度。我想这个条目讨论的的是关于陈牧驰的维基百科内容,不是郑爽的维基百科内容,我也并不能在此作出关于郑爽的相关判断。我看到郑爽的维基百科在这里,请您去这里发表关于和郑爽相关的质疑,谢谢!--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06 (UTC)
請問您在和該使用者@Justice3651d的溝通中有遇到他對陳牧馳有過不尊重言論嗎?因為目前為止我看到只有您使用了不尊重字眼「裝死」,那我確實只能認為您是不中立的,@Justice3651d是中立的。
- 你居然覺得面對陳牧馳錄音洩漏絕不退讓,面對鄭爽錄音洩漏,「她違法了」是中立的。--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55 (UTC)
- 您好,希望您可以在客栈新开启一个关于郑爽的条目讨论该问题,在新的条目里质疑他对郑爽保持不中立的态度。郑爽的维基百科在这里,请您去这里发表关于和郑爽相关的质疑,谢谢!--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10 (UTC)
- 你不是要有效的溝通嗎?
在新的條目里質疑他對鄭爽保持不中立的態度。
不有效。--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14 (UTC)- 您好,如果您觉得我的回复不是有效的沟通,您不想在新的条目质疑他对郑爽保持了不中立的态度,这个问题我似乎没办法帮到您,谢谢!
- 因为我只能就关于郑爽内容作出在客栈新开启一个关于郑爽的条目讨论该问题,在新的条目里质疑他对郑爽保持不中立的态度这个建议。如果您希望我作出过多关于郑爽的沟通,不好意思,这看起来像是你特别感兴趣的话题,我这边建议您还是去客栈开新话题比较合适。--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24 (UTC)
- 您好,希望您可以在客栈新开启一个关于郑爽的条目讨论该问题,在新的条目里质疑他对郑爽保持不中立的态度。郑爽的维基百科在这里,请您去这里发表关于和郑爽相关的质疑,谢谢!--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10 (UTC)
也不能和別人進行友好並且有效的溝通。
- 友好並且有效的溝通?
- 我問爲什麼不質疑他不中立,你回答爲什麼質疑我不中立的溝通很有效?
- 沒有論點就質疑我對陳牧馳有偏見的溝通很友好?--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02 (UTC)
- 您好,我想我只是单纯的回复您的疑问:我是说Yangarui不质疑你的中立,只质疑我不中立
- 我在2024年5月8日 (三) 09:48 (UTC)这个时间的就你这个问题已经发表了我为什么质疑你的不中立的看法。我的论点已经写的很清楚了。请您再仔细看一下,谢谢!--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14 (UTC)
- 你還是沒回答主要問題,爲什麼不質疑他不中立。--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16 (UTC)
- 你好,我在2024年5月8日 (三) 09:48 (UTC)这个时间已经做出了回应:请问您在和该用户@Justice3651d的沟通中有遇到他对陈牧驰有过不尊重言论吗?因为目前为止我看到只有您使用了不尊重字眼“装死”,那我确实只能认为您是不中立的,@Justice3651d是中立的。,烦请您再仔细看一下,十分感谢!--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27 (UTC)
- 所以你覺得面對陳牧馳錄音洩漏絕不退讓,面對鄭爽錄音洩漏,「她違法了」,從生者傳記只擷取對自己有利的話是中立的?--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29 (UTC)
- 您好,我无法就面对郑爽录音泄漏,“她违法了”关于郑爽的内容作出回应,我还是那句话,如果您还是认为他对郑爽不能中立,请您还是在客栈新开启一个关于郑爽的条目讨论该问题,在新的条目里质疑他对郑爽保持不中立的态度。
- 其实我已经回复过很多条了,你总是提到郑爽,您是我就你们两个人对郑爽录音的态度也发表我的看法吗?这似乎和这个条目探讨的内容毫不相关。--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36 (UTC)
- 你又忽略了從生者傳記只擷取對自己有利的話。--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37 (UTC)
- 你已經忽略三次了,你現在可以質疑你是否中立。--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39 (UTC)
- 你好,我想你这句话看起来就像:你对一个男生说,你现在可以质疑你是否是男生或者你对一个女生说,你现在可以质疑你是否是女生一样了。我想我没有这个自证义务。--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1:20 (UTC)
- 而且你是在我說「裝死」之前,質疑我不中立,你能預知未來?--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1:05 (UTC)
- 所以你覺得面對陳牧馳錄音洩漏絕不退讓,面對鄭爽錄音洩漏,「她違法了」,從生者傳記只擷取對自己有利的話是中立的?--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29 (UTC)
- 你好,我在2024年5月8日 (三) 09:48 (UTC)这个时间已经做出了回应:请问您在和该用户@Justice3651d的沟通中有遇到他对陈牧驰有过不尊重言论吗?因为目前为止我看到只有您使用了不尊重字眼“装死”,那我确实只能认为您是不中立的,@Justice3651d是中立的。,烦请您再仔细看一下,十分感谢!--Yangaru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27 (UTC)
- 你還是沒回答主要問題,爲什麼不質疑他不中立。--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16 (UTC)
- 所以爲什麼Justice3651d面對陳牧馳錄音洩漏和鄭爽錄音洩漏的態度完全不同你不質疑不中立,從生者傳記只擷取對自己有利的你也不質疑不中立,就只從我的回復中感覺我好像不中立?--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49 (UTC)
- 我没有理解错的话,现在在讨论的应该是陈牧驰词条吧,为何阁下总是在把话题往无关人员那里引导呢?请给我一个新闻链接来证明陈牧驰词条内容应该包括您回复中的“鄭爽錄音洩漏”有何关联性。谢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04 (UTC)
- 郑爽我回应过了,您自己看回复,请就事论事,不要再模糊焦点--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2:06 (UTC)
- Justice3651d面對陳牧馳錄音洩漏和鄭爽錄音洩漏的態度完全不同你不質疑不中立,從生者傳記只擷取對自己有利的你也不質疑不中立,就只從我的回復中感覺我好像不中立?--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15:21 (UTC)
就宗教信仰和性傾向問題,只有在滿足下列兩個條件時才能使用:(1)主角公開地承認自己的宗教信仰或性傾向。(2)根據可靠的已發表來源,主角的宗教信仰或性傾向與主角受關注的活動或公共生活有關。」
- 選擇性地擷取對自己有利的。
- 原文本:
與宗教信仰和性傾向的分類只有在滿足下列兩個條件時才能使用:
- 主角公開地承認自己的宗教信仰或性傾向。
- 根據可靠的已發表來源,主角的宗教信仰或性傾向與主角受關注的活動或公共生活有關。
— WP:BLPCAT
違反生者傳記對隱私侵犯
- 已論述過。
無法被查證的八卦
、本章節內容本質上的信源為不明網友和吳楚一的個人言論,可信度甚至低於自行出版物,各入口網站對於該等言論的轉載和提及,不是該內容可供寫入生者傳記的理由。
- 本質上是來源是否可靠。
根據可供查證方針「非同尋常的斷言需要非同尋常的來源」
- 沒有對於陳牧馳的斷言。--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14:59 (UTC)
- 你說:「
我更了解生者傳記
」, - 看來你也不瞭解生者傳記。--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15:03 (UTC)
- 您说:选择性地撷取对自己有利的
- ————
- 回复:我选择了啥?分类不允许其他地方就允许了?您对规则的理解是这样的吗?
- 您说:已论述过。
- 回复:您论述了啥啊,您自己贴出来隐私论述让大家看看您的前后逻辑,一会只管录音不管内容,一会又说自己要看泄露自己的是什么录音内容,这样几句话就前后矛盾了阁下
- ————
- 您说:本质上是来源是否可靠。
- 回复:是啊您知道的
- ————
- 您说:没有对于陈牧驰的断言。
- 回复:暧昧情都不是断言,什么是断言
- ————
- 您说:看来你也不了解生者传记。
- 回复:您断言了--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2:15 (UTC)
我選擇了啥?分類不允許其他地方就允許了?您對規則的理解是這樣的嗎?
- 不然呢?
- 只要當事人裝死,性爭議就完全不能寫了?
- 按你的說法,「2023年10月,陳牧馳通過社交媒體確認,他曾經有過一段婚姻,已和平分手且雙方沒有孩子。該聲明是在一系列涉及他個人信息的文件在網際網路上傳播後發布的,據稱這些文件包括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記錄和陳牧馳的個人身份信息。陳牧馳的工作室於2023年10月14日宣布已經開始採取法律措施,以應對其個人隱私權受到的侵犯。」
- 也應該刪除了?
- 陳牧馳沒說他是異性戀,這是在暗示他是異性戀。
- 你覺得來源不可靠,那就去WP:RSN 而不是在這裏。
- 曖昧情是爭議而且也寫了陳牧馳的回應,如果你覺得這是斷言,說明「你的國語不好」這句話沒說錯。
- 你要是真的生者傳記,你也不會說「分類不允許其他地方就允許了?」。--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5:52 (UTC)
- 「2023年10月,陳牧馳通過社交媒體確認,他曾經有過一段婚姻,已和平分手且雙方沒有孩子。該聲明是在一系列涉及他個人資訊的檔案在網際網路上傳播後發布的,據稱這些檔案包括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記錄和陳牧馳的個人身份資訊。陳牧馳的工作室於2023年10月14日宣布已經開始採取法律措施,以應對其個人隱私權受到的侵犯。」
- 這句刪除也不行,沒有感情經歷是在暗示陳牧馳是無性戀。--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6:52 (UTC)
- WP:攻击 鉴于阁下的持续人身攻击和激烈的言语,我觉得我们似乎没有讨论的必要了,您先冷静吧,您关于性取向的相关观点实在是不能让人苟同,我想这在维基百科并不受欢迎--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6:53 (UTC)
- 拿你的觀點要求你,就是「較真」、「不能讓人苟同」了?--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6:56 (UTC)
- 你覺得「這是確保閣下還保留「道德考量」的一個好方法」是在惡意否定他人嗎?--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05 (UTC)
- “你的国语不好”似乎是更直接的恶意否定他人,您是维基百科国语打分人吗?有证件吗?大家语言习惯不同,请保持善意沟通。--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31 (UTC)
- 惡意否定還分直不直接?
- 不直接比直接好?--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36 (UTC)
- “你的国语不好”似乎是更直接的恶意否定他人,您是维基百科国语打分人吗?有证件吗?大家语言习惯不同,请保持善意沟通。--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31 (UTC)
- 按你的说法,“2023年10月,陈牧驰通过社交媒体确认,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已和平分手且双方没有孩子。该声明是在一系列涉及他个人信息的文件在网际网路上传播后发布的,据称这些文件包括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记录和陈牧驰的个人身份信息。陈牧驰的工作室于2023年10月14日宣布已经开始采取法律措施,以应对其个人隐私权受到的侵犯
- ————
- 您有意见可以问原始编者,跟我这个帖子质疑的内容有啥关系,别又跟我模糊焦点,您有意见自己拉他讨论,我只是把线上改为——互联网上,因为我感觉这位编者写的线上这个词可以修改的更通用一些--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23 (UTC)
- 你有看下面的「這句刪除也不行,沒有感情經歷是在暗示陳牧馳是無性戀。」嗎?
- 你能理解是什麼意思嗎?--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34 (UTC)
- 哦,我漏看了您的回复,太多楼了--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38 (UTC)
- 那現在你能理解是什麼意思了嗎?--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39 (UTC)
- 您是维基百科编者,不是一个谜语,您的存在不是为了让人猜,您有意见自己找该内容编者,你拉谁讨论我都没意见,OK?另外不要在离题模糊焦点了,OK?--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20 (UTC)
- 我猜你也理解不了,畢竟連「讓人代入是很愚蠢的爭論方法。」都理解不了。
- 如果僅僅因爲加入與同性的感情爭議違反WP:BLPCAT,那有與異性的感情爭議也違反,沒有感情爭議也是。--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34 (UTC)
- 您是维基百科编者,不是一个谜语,您的存在不是为了让人猜,您有意见自己找该内容编者,你拉谁讨论我都没意见,OK?另外不要在离题模糊焦点了,OK?--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20 (UTC)
- 那現在你能理解是什麼意思了嗎?--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39 (UTC)
- 哦,我漏看了您的回复,太多楼了--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38 (UTC)
- 对于您的疑问“只要當事人裝死,性爭議就完全不能寫了”中的“装死”二字的依据从何而来?是否有任何报道明确在行文中有“陈牧驰装死”的字眼?如有,请给出您形容“陈牧驰装死”的依据由来。非常感谢。
- 另外,就我的国语理解水平来说,“装死”二字是负面单词,用来形容一个人,特别是一位还在世的人物,是一种冒犯与偏见。您不会赞同形容一个人“装死”是在夸TA吧?在维基百科的平台上用一个负面词汇形容一个人,我可否理解为您对陈牧驰这个在世人物存有预设性的偏见呢?是不满他在您理解中“装死”的行为呢,还是希望他不“装死”而有所回应呢?
- 如果您不知道“装死”的含义,可否允许我斗胆向您介绍一下呢?就在世人物的“装死”行为来说呢,特别是大陆的演艺界人士,经常会各种面临不明真假的爆料,如果每一个爆料都全程回复,有问有答,那么只会陷入自证陷阱,被爆料方牵着鼻子走,爆料方由此可通过大量炒作来牟利。陈牧驰工作室已经就此爆料发布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律师声明,且有陈牧驰所在经纪公司的印章。就我的理解来说,法律文件应高于爆料吧?至于吴楚一的直播和录音的爆料,属于其单方面说辞,请问您可以提供一下吴楚一方的任何法律文书吗?而且,吴楚一在直播中公开录音的行为,是否有经过陈牧驰方的同意呢?如果有,请您提供一下陈牧驰方的同意文书或报道来证明陈牧驰同意吴楚一在直播中公开录音。谢谢。我们作为在讨论区的外人,无从得知陈牧驰方的法律进程如何。
- 综上,在您对陈牧驰“装死”的判断中,我可否理解为您对陈牧驰这个在世人物有了预设性的偏见,所以会坚持将吴楚一单方面爆料这种明显不符合生者传纪方针规定写入陈牧驰的词条。
- 请您发挥您的国语水平,花时间阅览一下我的论述并给出回复。非常感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51 (UTC)
- https://dict.concised.moe.edu.tw/dictView.jsp?ID=45751
比喻裝傻、耍賴。
吳楚一在直播中公開錄音的行為,是否有經過陳牧馳方的同意呢?如果有,請您提供一下陳牧馳方的同意文書或報導來證明陳牧馳同意吳楚一在直播中公開錄音。
- 如果當事人不出同意文書,就不能寫,默不作聲不就是耍賴。
- 如果你持有這種觀點,請你提供陳牧馳同意建立關於他的條目的文書。
經常會各種面臨不明真假的爆料,如果每一個爆料都全程回復,有問有答,那麼只會陷入自證陷阱,被爆料方牽著鼻子走,爆料方由此可通過大量炒作來牟利。
- 所以他爲什麼要回應二婚事件?--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03 (UTC)
吳楚一單方面爆料這種明顯不符合生者傳紀方針規定寫入陳牧馳的詞條。
- 你們一直說違反生者傳紀,但又說不出決定性的論點,我是否可以理解爲你與陳牧馳有利益衝突?--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13 (UTC)
- 你對我說
我可否理解為您對陳牧馳這個在世人物存有預設性的偏見呢?
- 卻不對Justice3651面對陳牧馳錄音泄漏和鄭爽錄音洩漏態度不同,Yangarui不質疑Justice3651是否中立,只質疑我說。
- 可否理解爲你在對我假定惡意?--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17 (UTC)
- 感谢您运用您的国语水平浏览了我的发言。
- 就您回复中的“二婚”两个字,不知以您的国语水平来解释这两个字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如果不理解何为“二婚”,请移步Google translate寻求答案。那么请您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您从哪个官方媒体的报道得知陈牧驰“二婚”呢?请提供该报道的链接让我拜读一下,增长一下见闻,谢谢。
- 另外,就我所知,用户Justice3651d在讨论文章中并未涉及“二婚”的字眼,看您如此言之凿凿地提及“二婚”这种捕风捉影的八卦传言,请问您从哪个渠道得知陈牧驰回复了“二婚”的八卦?
- 如果根据您的国语水平,对“二婚”的含义和基本的事实情况存在理解偏差,那么是否意味着您参与@Justice3651d讨论,对其中的事实理解存在错误认知,从而使得这些错误认知让您对陈牧驰这一在世人物形成偏见?
- 以上,请阅。--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31 (UTC)
- 你說:「
- 我继续详细分析第一段:
原文:2023年10月13日,有网友发文分享了陈牧驰和吴楚一昔日的亲密合照,表示双方的暧昧情,而陈牧驰则全部否认,仅说两人是室友。
- 1.本段在不满足条件下使用暗示性倾向的分类(WP:BLPCAT),违反生者传记有利于保护隐私的推定(WP:LIVING),持续扩大传记人物隐私泄露的伤害
- 第一,生者传记要求:“与宗教信仰和性倾向的分类只有在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才能使用:(1)主角公开地承认自己的宗教信仰或性倾向。(2)根据可靠的已发表来源,主角的宗教信仰或性倾向与主角受关注的活动或公共生活有关。”(WP:BLPCAT)而本段由不明身份网友发出的微博,话题内容仅为质问陈牧驰性倾向。随后,陈牧驰本人作出否认,并要求网民和媒体不要再报道和传播有关内容,不存在主角公开承认或该事件与公共生活有关的情况。第二,生者传记方针要求:“生者传记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不是成为哗众取宠、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是否会对在世人物造成伤害是进行编辑判断时应考虑到的重要因素。”(WP:LIVING)而维基百科本段内容,在没有合理性的基础上,继续引导读者质疑陈牧驰的性倾向,将会导致传记人物尴尬、羞愤等不良情绪,对其本人婚恋、交友和正常工作生活将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第三,根据“有利于保护隐私的推定”,陈牧驰是因为成为他人泄露其隐私(不明来源微博、吴楚一口述隐私内容,及后续照片、聊天截图、录音等)行为的受害者,维基百科要求“编者决不能有意或以其他方式去参与和延长此等加害”。隐私权作为基本人权之一受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法律、《世界人权宣言》《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数位时代的隐私权决议》的保护。性取向和私人关系、隐私信息无关于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且主角公开表示不希望继续传播,本段内容持续扩大对于传记人物的伤害,行为不当。
- 2.本段违反可供查证原则(WP:VERIFY)以及可靠来源(WP:SOURCES)的要求
- 根据生者传记方针“公众人物与可靠第三方来源”要求:“对于知名的公众人物,应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来源来获取内容,维基百科的传记条目只应根据此类来源所述而撰写。如果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并未记录,则不应加入条目中。”(WP:WELLKNOWN;WP:非原创研究;WP:可供查证)。公众人物的流言八卦,在互联网时代散见于媒体、自媒体等各处,根据维基百科方针,并非任何经过一定载体传播的流言都可以被写入生者传记,是否有可靠来源是核心标准,否则维基百科将沦为散播八卦的小报。就本段内容,编辑者引用的来源为“新浪娱乐”微博账号,根据维基百科“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WP:RS/P),新浪微博账号为通常不可靠信源,即便“新浪娱乐”为微博认证账号,根据上述列表规则,如果其为“新闻媒体机构认证账号”可以豁免。但通过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新浪娱乐认证主体“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该公司或“新浪”旗下任何公司或账号,均没有新闻出版资质,在中国大陆“新浪娱乐”“新浪新闻”不属于新闻媒体机构,仅为自媒体或称门户网站,没有新闻采编权,因此该账号不属于“新闻媒体机构认证账号”,不能满足可靠来源的一般标准,即编辑控制、进行事实查核、报道主题独立(WP:BIASEDSOURCES),不能作为可靠来源使用。众所周知,新浪娱乐广泛传播未经核实的娱乐八卦,历史信誉极差,以此作为本段唯一的信源进而将信源中的内容添加进生者传记,明显不当,再次强调,可信来源,不是半可信,也不是无共识。
- 3.本段内容转载了不可靠的自行出版物,违反可靠来源原则(WP:RELIABLE),应当根据生者传记方针,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
- 第一,根据维基百科关于“来源”的认定:“某些门户网站只是新闻转载的平台,本身并非发布源。”(WP:评估来源)同时:“当某一来源的主要内容是完整复制、转载、搬运、摘录自其他来源时,编者应该转而采用原始出处。转载类来源的可靠性继承自原始来源,自行出版物被转载后仍应被视为自行出版。”(WP:PROVENANCE)新浪娱乐并非新闻媒体或可靠的二类信源,依据中国大陆的规定,仅能够转载网络资讯,属于转载类来源,其转载的内容为不明身份网友及吴楚一个人微博的内容,二者均属于自行出版物。第二,根据“自行出版来源”的规范:“决不要将自行出版的书籍、杂志、网站、网络论坛、网志(即Blog,又称博客或部落格)、微博客(如twitter)、内容农场作为和在世人物有关的资料来源,除非此等来源由传记条目的主角写作、发表或出版(见下方),此处所谓之自行出版的网志包括个人与集体的网志,只有由主角撰写的自行出版物才能用于他们本人的生者传记。” 本段中,吴楚一和不明身份网友微博的内容均为自行发表的内容,二人并非传记主角,二人对于传记人物有关事项的猜疑、指责、形象和经历的刻画,均属于自行出版内容。第三,根据生者传记方针“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WP:GRAPEVINE):“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生者传记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详见下文)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证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以及:“个人出版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SPS)因此,本段及整个条目全部依赖于不明身份网友的言辞、吴楚一的言辞对陈牧驰的描述,该类内容均不应当记录在陈牧驰的生者传记中,否则任何人(包括公众人物的熟人、陌生人)对公众人物的指责都可以被当做传记记录,这显然是荒谬的。如果不予删除,无异于重蹈维基百科Wikipedia Seigenthaler biography incident覆辙。
- 4.“亲密合照”“暧昧情”等表述,违反生者传记写作风格(WP:BLPSTYLE)和中立性要求(WP:POV)
- 第一,生者传记“写作与编辑”要求:“生者传记应以中立和百科全书式的语调负责和谨慎地撰写……质量欠佳的生者传记应删节或删除。此类条目应以不带偏见的方式,记载可靠第二手来源中发表的和主角相关的内容,并在某些情况下记载主角本人发表的关于自身的内容。写作风格应保持中立并实事求是,避免轻描淡写和夸大其词,且不应带有琐事章节。” 第二,“亲密合照”表述不中立。亲密为形容词,应当谨慎添加或不添加,词语包含了对人物关系的主观解释,且真实发出的合照仅为两人就餐时举杯合影,描述为“亲密合照”明显夸大其词。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种描述,使用亲密合照属于违背事实的个人观点。没有其他明显的亲密行为(如拥抱或亲吻),则应避免使用“亲密”的形容,否则极易引发读者不当联想。第三,“表示双方的暧昧情“一句不中立,表意不明确,用词挑逗。该信源中仅表述“有網友自曝曾嗑過的CP”,没有网友“表示双方的暧昧情”的表述。根据常识,被嗑cp不能得出该两人客观有暧昧请,或者该网友认为两人确有暧昧请;且网友发文均使用疑问句,没有肯定、判断任何事实,编辑者的表述超越了信源承载的含义,是编辑者对于信源的疑问(是与非)得出的自己的观点(是)和猜测,属于断言事实(WP:ASF)。编辑者在文段中提出了来源中没有直接和明确支持的立场,进行了原创研究。“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而不由维基百科编者来进行原创分析。”(WP:PSTS WP:PRIMARY),因此本段表述应当予以删除。
- 5.根据可供查证方针“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非同寻常的来源”:“遇到以下情况时,编者需警惕并特别检查作出断言的来源:未在主流来源中出现的意外或重大的断言;收录某人看似不相称、令人困惑、具争议性或与其先前观点截然不同的声明;……在维基百科中,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如果这样的来源并不存在,就不应包含这样的内容。”(WP:REDFLAG WP:断言)无论本段不明身份网友对于陈牧驰的指责,还是后文吴楚一对于双方关系不清晰的描述,均未在陈牧驰生活中或主流来源中出现,与其曾经结婚的事实矛盾,不能否定陈牧驰本人的声明,事件不可证实也无法证伪,且至今极具争议性,不具备可供查证性。而整个文段没有任何高质量来源,对于该等事实,不应当包含在陈牧驰传记中。
- 6.匿名网友的留言不能作为人物传记信息来源,来源质量低的信息不能作为人物传记予以记录
- 根据可靠来源方针:“BBS和新闻组的帖子、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WP:BLOG)生者传记要求“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内容,不应在关系在世人物的页面被使用。”(WP:BLPRS)。“我们不可以使用未经可信赖出版者发布的一次文献。” 生者传记内容方针要求:“我们必须确保条目的正确性,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WP:LIVING WP:BLP)。
- 7.本段存在违反中立的观点(NPOV)方针的其他情形
- 该句违反中立性与可查证性,“中立性争议及其处理”(WP:POVV)要求:“中立的观点才是维基百科的核心方针:该必须为所有条目遵循的标准,兼具强制及不可协商的属性。对于……、非中立的事实甄选和行文表达乃至个人观点,都不能以可供查证与可列明来源作为为之辩护的理由。”本段仅截取信源中的片面事实,不中立。信源中写明的包括“吳楚一發文回應他和陳牧馳是室友和好兄弟,跟親人一樣,請大家不要造謠!” “有人ins冒充他,照片P圖後傳播”等关键事实未予选取,内容表达不平衡,具有偏见性WP:YESPOV,以至于内容失实。
- 8.本文段的添加者应该就内容符合维基百科方针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应当删除
- 生者传记要求:“在维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复内容的人应承担举证之责,特别是有关在世人物的内容,因此编者应能说明此等内容符合维基百科所有内容方针和指引的原因。”如果添加上述文段的编辑者不同意删除,应当做出回应,证明其添加的内容符合内容方针和指引,否则应予删除。--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3:39 (UTC)
- @EleniXDD 请阁下逐条反驳--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3:41 (UTC)
- @EleniXDD请阁下正面回应,我写这个真的很辛苦,觉都没睡好--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3:45 (UTC)
- 1) Miyakoo已經回覆您了
- 2,3, 8)
- 一次性回答您,您好像在question來源,注意看,這是新浪娛樂,微博上「新聞媒體機構認證帳號發佈的內容,可作為第二手來源使用」
- 6) 我用的是各方的第二手可靠來源(有台灣,香港,新加坡)
- 4)至於描敘,這個可以改的(而不是整段像先前般無理由移除)。而我選的字眼已經很克制中立了
- 5) 非主流? 我現在google陳牧馳,第一個相關新聞(各地區)就是這件事,非常有notability。新加坡 8視界新聞,台灣 ETtoday新聞雲
- 您目前的最大質疑還是描敘方面吧,那就WP:PRESERVE
- 尝试解决问题,如确实无法解决,则标记或移除内容。只要是适合维基百科的内容,都应尽量保留。谨记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
- 向已有条目添加的事实及概念都应保留,只要它们符合三大内容方针:即中立的观点(本项不等于没有观点)、可供查证及非原创研究。
- 如果条目有部分段落撰写不佳,您可协助清理、重写、排版或添加来源,亦可加上合适的模版提示读者。如您认为条目需要大幅重写,大胆去做吧!不过,您应同时在讨论页写下要作出改动的原因。条目质量会在一次次的编辑中逐渐改善。优秀的条目是一代代编辑合力协作而成。--EleniXDD※留言簿 2024年5月8日 (三) 05:34 (UTC)
- 5) 非主流? 我现在google陈牧驰,第一个相关新闻(各地区)就是这件事,非常有notability。
- ————
- 我说了很多遍notability不代表维基百科要收录,不然维基百科为什么没有在Taylor Swift主页加入录音泄露门,再次强调:根据有利于保护隐私权的推定,维基百科要求“编者决不能有意或以其他方式去参与和延长此等加害”。传播他人隐私信息、质疑他人性取向的内容与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不符,将会导致传记人物长期陷入尴尬、羞愤等不良情绪,对其本人婚恋、交友和工作生活将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特别是,这些不利影响并非传记人物本人行为导致,而是他人无证据的指责引发,则不应当由传记人物承担不利后果。维基百科编辑者添加内容的权利,不能逾越、无视对传记人物本人的伤害。--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02 (UTC)
- 雖然不知道爲什麼泰勒絲沒寫,但肯伊·威斯特有寫。
- 肯伊·威斯特#与泰勒絲的歌词争议
- 「肯伊·威斯特的妻子金·卡達夏隨後公開表明對丈夫的支持,她在與《GQ》雜誌的訪談中聲稱,對於威斯特的歌詞,泰勒斯威夫特已經提前被告知,並表示同意,並將一段被通話錄音(長度約3分鐘)發布在網上,內容為威斯特告訴斯威夫特"I feel like me and Taylor might still have sex"這句歌詞,斯威夫特表示這句歌詞非常嘻哈,表示很高興威斯特提前告知。
- 2020年3月21日,新冠肺炎流行期間,一段時長23分鐘的二人通話的疑似紀錄片素材被洩露於網上。」--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24 (UTC)
- 因为泰勒丝是隐私泄露的受害人,她的这个事件更加notability,甚至有更可信的来源,但是依旧是没写的--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36 (UTC)
- 是啊,沒寫,這能說明什麼?
- 泰勒絲條目本來就有問題,不說沒寫錄音泄漏,居然把泰勒絲作品母帶爭議混在個人生活與事業裏,你拿一個有問題的條目能說明什麼?--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42 (UTC)
- 这不是事业吗?--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46 (UTC)
- 但其他人的爭議都會獨立出來寫一個爭議章節。--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49 (UTC)
- 序言有,生平有,没必要单开章节吧,“争议”并非传记条目必备,散文化也许是好事。T:Prose、WP:WAX、T:Undue。--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56 (UTC)
- 這到也是。--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02 (UTC)
- 不過應該把歌詞爭議也寫進去,有人有興趣嗎?--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03 (UTC)
- 若这位用户对Taylor的“争议事件”这么感兴趣,请高抬贵脚移步至泰勒词条进行编辑。词条链接如下:泰勒·斯威夫特。不用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11 (UTC)
- 我不同AliceYYin您的观点, 肯伊·威斯特对Taylor的伤害显而易见,不同意将这种隐私信息加入造成二次加害!--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14 (UTC)
- 不赞成这样主观评价。应遵守中立的观点,忠实地记录媒体和大众的意见表述。--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27 (UTC)
- 你爲什麼回覆我?
- 是我拿泰勒絲舉例的?
- 我都說了
有人有興趣嗎?
。 - 你是看不出來我沒興趣?--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15 (UTC)
- 我没有理解错的话,用户@Justice3651d在最初的论述中阐述的是陈牧驰词条的内容,至于其他在世人物的维基百科词条,并非此处需要讨论的话题。那么,请您前去Taylor Swift词条发表一下您的观点,并将您所持的观点“應該把歌詞爭議也寫進去”与其他用户展开讨论。非常感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25 (UTC)
不然維基百科為什麼沒有在Taylor Swift主頁加入錄音洩露門
- 你看不見?--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30 (UTC)
- 我没有理解错的话,用户@Justice3651d在最初的论述中阐述的是陈牧驰词条的内容,至于其他在世人物的维基百科词条,并非此处需要讨论的话题。那么,请您前去Taylor Swift词条发表一下您的观点,并将您所持的观点“應該把歌詞爭議也寫進去”与其他用户展开讨论。非常感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25 (UTC)
- 我不同AliceYYin您的观点, 肯伊·威斯特对Taylor的伤害显而易见,不同意将这种隐私信息加入造成二次加害!--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14 (UTC)
- 若这位用户对Taylor的“争议事件”这么感兴趣,请高抬贵脚移步至泰勒词条进行编辑。词条链接如下:泰勒·斯威夫特。不用谢。--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11 (UTC)
- 不過應該把歌詞爭議也寫進去,有人有興趣嗎?--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03 (UTC)
- 這到也是。--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02 (UTC)
- 序言有,生平有,没必要单开章节吧,“争议”并非传记条目必备,散文化也许是好事。T:Prose、WP:WAX、T:Undue。--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56 (UTC)
- 但其他人的爭議都會獨立出來寫一個爭議章節。--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49 (UTC)
- 这不是事业吗?--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46 (UTC)
- 因为泰勒丝是隐私泄露的受害人,她的这个事件更加notability,甚至有更可信的来源,但是依旧是没写的--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36 (UTC)
- en:Taylor Swift不是有写吗。当事人的反对和不满不是事件不应被记录的充分理由。--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51 (UTC)
- 我说了半天了:维基百科要求“编者决不能有意或以其他方式去参与和延长此等加害”。隐私权作为基本人权之一受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法律、《世界人权宣言》《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数位时代的隐私权决议》的保护。性取向和私人关系、隐私信息无关于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且主角公开表示不希望继续传播,本段内容持续扩大对于传记人物的伤害,行为不当。--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59 (UTC)
性取向和私人關係、隱私資訊無關於他人或社會公共利益,且主角公開表示不希望繼續傳播,本段內容持續擴大對於傳記人物的傷害,行為不當。
- 你倒是讓陳牧馳出來反對,你替陳牧馳反對算什麼?--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06 (UTC)
- 算编者对生者传记的道德考量,WP:LIVING维基百科的条目会影响到真实人物的生活,我们对此负有道德和法律上的责任,俨然已经不知道您在说什么了。--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12 (UTC)
- 你不要跟我談論道德和法律。
- 按我的道德,維基百科不應該有任何人物的條目。
- 按法律,你倒是指出法律。--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19 (UTC)
- 但是维基百科生者传记要谈,那可能您不适合维基百科?您的主观意见重要还是方针重要?--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23 (UTC)
- 所以爲什麼要按你的道德,不能按我的道德?--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26 (UTC)
- 道德,共识的道德,才是我们讨论的道德,你的道德什么样我哪知道--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44 (UTC)
-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的道德是共識的道德,而我的道德不是?--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49 (UTC)
- 抬杠不是辩论--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34 (UTC)
- 你非要說違反道德,有沒有證據就不是抬槓了?--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40 (UTC)
- 抬杠不是辩论--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34 (UTC)
-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的道德是共識的道德,而我的道德不是?--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49 (UTC)
- 道德,共识的道德,才是我们讨论的道德,你的道德什么样我哪知道--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44 (UTC)
- 所以爲什麼要按你的道德,不能按我的道德?--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26 (UTC)
- 但是维基百科生者传记要谈,那可能您不适合维基百科?您的主观意见重要还是方针重要?--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23 (UTC)
- 算编者对生者传记的道德考量,WP:LIVING维基百科的条目会影响到真实人物的生活,我们对此负有道德和法律上的责任,俨然已经不知道您在说什么了。--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12 (UTC)
- 您引用的内容是“有些人物是因为成为他人行为的受害者而受到广泛关注,在处理他们的条目时”,这明显不是用于公众人物条目。请参考方针中的“知名的公众人物”,“如果某一指控或事件是值得注意、切题并受到已发表可靠来源充分记录的,就可纳入条目当中,即使是负面信息且主角不愿意让人们提及。”--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24 (UTC)
- 很好,并受到已发表可靠来源充分记录的,该争议内容并不满足,可靠、不是半可靠也不是无共识来源--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30 (UTC)
- 如果你覺得來源不可靠,請去WP:RSN。--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36 (UTC)
- 我再说一遍,请您不要再车轱辘话来回说了,
- 不要举证责任倒置,不要举证责任倒置,不要举证责任倒置,不要举证责任倒置,不要举证责任倒置,不要举证责任倒置
- 看明白了吗阁下?谁提供的来源谁来--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40 (UTC)
一般證據規則中,「誰主張,誰舉證」,是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
- 你主張來源不可靠,是你舉證。--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48 (UTC)
- 在维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复内容的人应承担举证之责,特别是有关在世人物的内容,因此编者应能说明此等内容符合维基百科所有内容方针和指引的原因。WP:LIVING 阁下知道您在说什么胡话吗?这么重要的方针,就明明白白的写在第三段您看不见吗?看不见就多看几遍--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32 (UTC)
- 纠正,生者传记第四段--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37 (UTC)
- 你是在質疑來源不可靠,而不是在質疑內容無來源。
- 如果你要質疑來源不可靠,你就要提供來源不可靠的證據。--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44 (UTC)
- 如果你覺得來源可不可靠也適用。
- 那所有關於人物的新聞都是不可靠的,維基百科不能寫任何人物的條目。--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52 (UTC)
- 我们显然无法形成共识了,您连基本的维基百科规则都能这样进行错误解读,我跟阁下不会再进行深入讨论了,有必要可以拉生者传记该内容编者解释给阁下解释下吧,就是不知道别人会不会参与。
- 另外我跟阁下不再过多讨论的原因还有,您持续的不友善:例如“装死”这样偏见的负面词汇已经偏离中立,例如“你国语不好”涉嫌人身攻击,例如“二婚”这样的未经证实的事实错误的提及,抬杠行为,请阁下知悉
- 也请阁下不要再偏激,冷静一点,不要再车轱辘话绕来绕去,没有实质性观点、不断离题,不断模糊焦点,不断引入无关话题--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57 (UTC)
例如「裝死」這樣偏見的負面詞彙已經偏離中立,例如「你國語不好」涉嫌人身攻擊,例如「二婚」這樣的未經證實的事實錯誤的提及,抬槓行為,請閣下知悉
- 偏離中立、人身攻擊還掄不到你說。
- https://www.yangtse.com/zncontent/3288735.html
10月12日,一条娱乐八卦信息在社交平台上迅速传播开来,有自媒体账号发布“爆料”信息,称演员陈牧驰系二婚,曾经离婚后又结婚,自媒体账号还附上了佐证“爆料”信息的图片,图片是男女双方婚姻登记信息表截图,登记证字号也被曝光。
- 簡稱爲二婚事件有什麼問題?--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10 (UTC)
- 在维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复内容的人应承担举证之责,特别是有关在世人物的内容,因此编者应能说明此等内容符合维基百科所有内容方针和指引的原因。WP:LIVING 阁下知道您在说什么胡话吗?这么重要的方针,就明明白白的写在第三段您看不见吗?看不见就多看几遍--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32 (UTC)
- 如果你覺得來源不可靠,請去WP:RSN。--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36 (UTC)
- 很好,并受到已发表可靠来源充分记录的,该争议内容并不满足,可靠、不是半可靠也不是无共识来源--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30 (UTC)
- 我发现这位用户对Taylor Swift的词条内容也很感兴趣,也请您高抬贵脚移步至Taylor Swift词条进行编辑并将您的真知灼见阐述一番。链接奉上:泰勒·斯威夫特。不用客气。--AliceYYin(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14 (UTC)
- 我说了半天了:维基百科要求“编者决不能有意或以其他方式去参与和延长此等加害”。隐私权作为基本人权之一受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法律、《世界人权宣言》《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数位时代的隐私权决议》的保护。性取向和私人关系、隐私信息无关于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且主角公开表示不希望继续传播,本段内容持续扩大对于传记人物的伤害,行为不当。--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59 (UTC)
- 我用的是各方的第二手可靠来源(有台湾,香港,新加坡)
- ——————
- 您对生者传记的“高质量文献”和可靠来源可能还是不理解,再次强调,可信来源,不是半可信,也不是无共识,您并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公认的可靠来源,尤其是 男星被掰彎還被造謠!「接品牌廣告」被轟翻 粉絲狂言辱罵超嚇人. 三立新闻网. 2023-10-24 [2023-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07).请问阁下,这么低劣的来源和街边八卦小报文章是怎么入选人物传记的?生者传记是八卦杂志吗?--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08 (UTC)
- 4)至于描叙,这个可以改的(而不是整段像先前般无理由移除)。而我选的字眼已经很克制中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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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昨天睡了很少的觉,近乎逐字分析你的中立性,如果有必要,我可以全文分析,我想不是您一句“我选的字眼已经很克制中立了”这种主观表达就可以反驳的--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10 (UTC)
- 您目前的最大质疑还是描叙方面吧,那就WP:PRESER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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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您同意移除,我会在分析完后移除,需要点时间,争取让您了解我的理由,我会在本篇继续详细阐述,但是不急一时,
- 再次强调:我是基于生者传记的隐私保护方针移除的,开头不合法,过程不合法,就因为满足了部分人的的窥私欲就需要继续成为加害者,这是我最不能同意的。--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15 (UTC)
- 質疑其他人是否中立前,先注意自己是否中立。--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7:25 (UTC)
- 请@EleniXDD 最后简短回复一下,目前看到大家的讨论非常热烈,争议部分内容基于隐私保护存在较大争议,是否赞成我根据以上论据先移除该条目,且不希望后期再次添加,除非后期有权威的高质量的可信来源或文献提供支持,我们可以再次探讨是否需要以及如何添加,感谢阁下--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41 (UTC)
- @EleniXDD 请阁下逐条反驳--Justice3651d(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3:41 (UTC)
美国国家公园地图模板标注似乎不准
Template:美国国家公园地图这个模板上,俄亥俄州的凯霍加谷国家公园 / 肯塔基州的猛犸洞国家公园 / 阿肯色州的温泉国家公园都好像没在正确位置。--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14:31 (UTC)
- 現在怎麼樣?--Miyakoo(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18:32 (UTC)
关于小型卫星的具体称呼
在查看小型卫星的相关界面时,发现两岸三地对若干种小型卫星的具体称呼略有区别但不多,本想直接添加公共转换组,奈何越查越复杂,所以希望群策群力。
关于目前的小型卫星的分类及称呼:
- Small satellite:zh-cn:小卫星; zh-tw:迷你型衛星; zh-hk:小型衛星;
- Micro satellite:zh-cn:微卫星; zh-tw:微衛星; zh-hk:微型衛星;
- Nano satellite:zh-cn:纳卫星; zh-tw:奈米衛星; zh-hk:納米衛星;
- Pico satellite:zh-cn:皮卫星; zh-tw:方塊衛星; zh-hk:皮米衛星;
- Femto satellite:zh-cn:飞卫星; zh-tw:米粒衛星; zh-hk:飛米卫星;
根据联合国大会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文档显示,Nano satellite也可称为“超小型卫星”,而Pico satellite可称为“微微型卫星”。但该文档为2012年记录,不排除发生了名称更新。在较近的国家航天局、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及相关机构文章中,采用列表中所示名称较多。
台湾國科會航太學門第十屆學門研究成果發表會之學門座談會会议记录显示,Pico satellite亦被称为皮級衛星或皮衛星。方塊衛星应另指CubeSat,以上台湾术语直接取自人造卫星条目之源码,如有不妥应考虑替换为皮級衛星或皮衛星。
香港的部分检索记录较少,仅有大学的教授介绍记录,可能并非为官方称呼,如若需要也可以合并。--Pourquoi(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2:46 (UTC)
- 联合国大会的pdf网址打不开。该文有“纳型卫星(Nano-Satellite)和超小型卫星”。题外,《南海北部海区浮游植物粒级结构生物光学反演模型的验证与评价》等浮游生物领域中记作“小型(Micro)和微微型(Pico)浮游植物”“微型(Nano)”。微微型卫星的来源似乎很少?不过“Anil K.Maini. 卫星技术[M]. 2019(ISBN 978-7-5682-7056-4)”说“包括迷你、微、纳米、微微型和毫微微型卫星”。--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3:40 (UTC)
模板:QING-1889顯示文字原為與「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一致的正式國號「大清」,近日E2568將其改為「清」並聲稱「通称 『清』,大小的修饰不中立」,希望社群能檢視。--紺野夢人 2024年5月8日 (三) 07:52 (UTC)
- 這只是他一個人自以為的“中立”吧?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8日 (三) 08:08 (UTC)
- 這樣説吧,WP:中立的观点#明确表达的説法是“斷言事實,包括關於觀點的事實——但切勿斷言觀點本身”,這裏的事實是「大清」是清朝的正式國號(這點有史書與充分的近代來源證明),E2568的觀點是“大小的修饰不中立”,現在E2568做的就是“斷言(其)觀點本身(必定正確)”。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8日 (三) 08:15 (UTC)
- 思考... 大韩民国、大日本帝国,“通称”是韩国、日本吗?中国古代朝代的大*,又是怎么定的,朝代条目里基本没介绍。如果按唐朝条目的备注,大是尊称,正式国号没有大?--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11 (UTC)
- 「大清」是專有名詞,不涉及所謂中立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8日 (三) 08:17 (UTC)
- 對,我也是這個意思。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8日 (三) 08:18 (UTC)
- 又通稱既已有QIN模板(且歷史語境下「清朝」顯然比「清」更常用),自然也不必改動此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8日 (三) 08:19 (UTC)
最大政黨列表条目本身是否是原创研究?
根据WP:日常计算,“须确保这类计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至少一个来源中全部得到查证,通过多个来源综合得到的数据的计算结果则不适合出现在条目中”。然而,该条目却是综合多个来源得到政党人数排名,依据WP:日常计算已经构成了原创研究。(此外,这些数据很多是政党自行宣称以及来自官方媒体,有利益冲突,可能还有违WP:可靠,不过暂不讨论。)除非有独立的单一来源给世界现存政党人数做了排名,否则,该条目难道不是自行综合多个来源做出的原创排名吗?--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9:45 (UTC)
- (~)補充:如果将条目名称改为“世界政党人数列表”,并删除“排名”一列,并改为按笔画数或拼音或英文首字母排序等,倒是可以解决违反WP:日常计算带来的原创研究问题,但依然有WP:可靠的问题。--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