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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Sanmosa留言 | 贡献2020年7月19日 (日) 11:19 COVID-19條目共識後續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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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 283 16 Cdip150 2024-10-20 21:14
2 有關公布管理人員任免案投票人數等事 33 12 Ericliu1912 2024-10-14 17:12
3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45 16 魔琴 2024-10-21 02:32
4 建議將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級為格式指引 8 5 Kitabc12345 2024-09-22 04:04
5 增補WP:OWN的內容 1 1 Sanmosa 2024-10-17 12:40
6 提议大陆简体模式下中国古代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引入工具书对合并字保留繁/异体字的惯例 1 1 Sanmosa 2024-10-17 12:42
7 应当允许使用“中共政府”一词 72 16 Sanmosa 2024-10-19 14:13
8 管理人員申請指引基礎修訂 9 6 Sanmosa 2024-10-19 09:25
9 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是否需要更改? 101 19 神秘悟饭 2024-10-15 18:01
10 修訂Wikipedia:關注度 (書籍)建議 16 5 Underconstruction00 2024-10-14 10:08
11 傀儡方针新增“在退出状态下编辑”一节 10 4 人间百态 2024-10-20 21:09
12 《非原創研究》方針《翻譯》的草案被當作通過後立即對條文作多次改動 1 1 Sanmosa 2024-10-17 14:44
13 证明一方有某观点,是否可以引用其所控制的媒体,即便这个媒体被认为不是可靠来源? 1 1 Sanmosa 2024-10-17 15:00
14 活动组织者用户组 4 2 魔琴 2024-10-17 12:30
15 仲裁委员会的流程及方針 7 3 ASid 2024-10-13 22:07
16 提议明确限定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讨论范围 21 6 Sanmosa 2024-10-19 22:51
17 提议对维基百科不是什么部分条文修订 5 4 Sanmosa 2024-10-17 09:59
18 延长RfA提名窗口 19 8 阿南之人 2024-10-20 14:13
19 提議增加Wikipedia:列明來源中網頁內容多項參數格式的標準 29 9 Nostalgiacn 2024-10-17 09:04
20 存廢覆核請求積壓 1 1 Sanmosa 2024-10-17 14:49
21 跨年份體育賽季的條目命名 18 9 Easterlies 2024-10-17 01:04
22 应允许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23 7 Allervous 2024-10-19 08:29
23 高风险模板指引的导语修订 2 2 Sanmosa 2024-10-19 09:22
24 WP:V引入en:WP:ONUS 107 12 Sanmosa 2024-10-21 18:35
25 建議檢討NC:FULL原則 11 8 Kethyga 2024-10-15 14:32
26 提議維基百科: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增加互助客棧相關例證 15 9 Sanmosa 2024-10-21 17:41
27 调整《WP:非原创研究#翻译》章节 21 7 神秘悟饭 2024-10-21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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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現行條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議條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

Wikipedia talk:字詞轉換處理 § 《WP:字詞轉換處理#歷史》一章中的“模板:Tq 只能用于讨论和项目页面。请勿在条目中使用。”

在以前有繁简两版本的文章现在仍然需要人手合并,但目前已经大致完成。”这反映的应该是中文维基百科极早期的状态了吧?应该依事实修订为“目前早已完成”或“已于20XX年完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6:35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消歧义项描述末尾是否需要加句号?

目前该格式指引中加了句号。但论述《WP:消歧义的荐与不荐》中强调不要使用完整句子,TW提醒模板{{uw-dab}}中称“不要加句号”,英维也不用句号。目前中维的消歧义页似乎是加句号或不加句号的页面都很多,明显并未统一格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0:10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消歧义项后接描述句,使用冒号还是逗号?

目前格式指引和实际运作似乎都借鉴英维使用逗号,但似乎冒号更符合中文的标点习惯。--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0:22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建議將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級為格式指引

前一陣子有不少條目移動至中文維基學院(例如Template:新北市區公車路線中的部份條目),而移動過去的條目目前有一部份是用計畫間連結的方式處理,因此,我提議將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級為正式的格式指引以確立這類條目的連結處理方式。

另外,現有「模板型」一節似乎可以拆出至Wikipedia:模板消息/姊妹项目,如此修改較有彈性,不必都放在此頁面。--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0:30 (UTC)

Talk:中国地理 § 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意义指什么?

条目名为“中国地理”,但通篇介绍的内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就是“中国大陆地理”——即少部分涉及主权声索等问题时实质上是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违规;其余不涉及主权等问题时则是单纯介绍中国大陆这片区域的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国大陆”,违规。如果是一般的条目,只消将条目名移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或“中国大陆地理”然后明确介绍范围即可。但“中国地理”本身是极重要的“中国”类条目,更是《中国》条目《地理》章节的主条目,可以说中维必须要存在一个名为“中国地理”的条目,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类似{{中国历史}}模板和《中国历史》条目对明确中维“历史意义的‘中国’一词指什么”的重要性)。综上,该如何处理本条目?或者说,在中文维基百科,“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是什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5日 (三) 19:25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有關「國民政府」、「國民黨政府」及「國民黨當局」等詞的使用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10月24日 (四) 01:07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更新:參照WP:互助客栈/方针#应当允许使用“中共政府”一词討論中提到「國民政府」、「國民黨政府」及「國民黨當局」等詞的部分,現擬議增修下述條文至WP: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中:

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7:5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应允许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近期有多个带书名号的重定向被提出存废讨论,鉴于争议已经扩大化、白热化,且涉及几乎所有这类重定向,我认为存废讨论已经不适合再继续讨论,所以在客栈开启讨论。首先就我认为为何应允许保留/创建发表立论:

  • 中国大陆的大部分百科类工具书,若以作品名称为条头,则必须带有书名号,如《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百科全书》等等,简单搜索或阅读纸质版均可验证。在今年年初《禁止使用示亡号》相关讨论中,@Ghren曾指出“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我对这一观点极为拥护。虽然在中维“命名常规”和“重定向”并非“格式手册”,但细化到这一书名号问题,显然是属于编纂百科全书时的格式问题。在传统百科全书几乎都带书名号作条头的情况下,即使是提出中文维基百科(或者至少说大陆简体模式)也改用带有书名号的命名格式都并非不合理,更何况仅仅是多创建一个重定向而已
  • 承接上条。我作为一个“从传统百科全书来的读/编者”,已经完全形成了“作品名作条头时应带有书名号”的烙印。我若想搜索《不忘初心》这首歌,则必然会带书名号“《不忘初心》”进行搜索,若仅输入“不忘初心”,我会预期进入一个介绍习近平“不忘初心”相关论述的条目,或是进入一个消歧义页。于我而言,“不忘初心”只是这首歌的标题,必须带上书名号“《不忘初心》”才能指代这首歌。此外,很多情况下(主要是在不存在同名作品的情况下),直接带书名号搜索也是直达相关条目最快捷的方式,几乎没有输入法输入“管子 (书)”比输入“《管子》”更方便,若直接输入“管子”则需经过消歧义的步骤,同更烦琐。在错字、标点符号上的全半角区别(外文维百还有单复数、大小写区别等)等都能创建重定向的情况下(参见WP:重定向用途),根据传统百科全书的惯例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难道不合理吗?

其次,再对@Cwek所提出的“应该删除的理由”进行反驳:

  • @“命名常规不支持作品名带书名号的命名”“用重定向代替就是一种变相的规避命名常规不允许的行为”:重定向不适用命名常规,并且大部分重定向(除关注度重定向等外)本身就是为了将不合命名常规的页面跳转至符合命名常规的页面,即绝大部分重定向都不符合命名常规。
  • Cwek认为“虽然条目名称不允许使用书名号,但可以通过重定向代替,并且使其可以内链”,甚至据此对我作出了尝试游戏规则”的严重指控。下面对这一内链问题分类讨论,以说明这一问题完全是无效理由:
    • 首先,《WP:内部链接》目前都并非正式指引,我也未在该论述中看到任何有关“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的表述。根据常识,我也不理解为何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管子 (书)|管子]]》”和“[[《管子》]]”,哪一种代码更加简洁明了?同时,《中国大百科全书》等传统百科全书的规定甚至是所有书名号均需加入内链。即便如此,我们就假设中维规定了“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下面论证即使在有这一规定的情况下,仍完全无法推出“应删除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 重定向并不是只有内链的作用,也有助于搜索,前面已指出在无同名作品等情况下输入“《管子》”是最方便的。
      • 即便删除所有书名号重定向,仍可以通过[[管子 (书)|《管子》]]的方式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
    • 因此,“删除书名号重定向”“可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两者完全互为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即完全无关。如果Cwek想禁止书名号进入内链,显然应该提出修订WP:内部链接指引。若指引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书名号重定向依然有其作用;若指引没有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即便不允许书名号重定向的存在,书名号也依然可以进入内链。
  • @“Cwek认为的‘仅应保留传统百科全书条目中有的标题’”: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并非完全是出于{{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这一理由,如当年《切韵》存废复核里,3条中的2条都并非这一理由。此外,前面已论证,创建带书名号重定向的理由是出于存在带书名号命名的学术惯例,即将“这种条目命名方式作为重定向引入中文维基百科”,而非仅仅是将“这些标题引入”。

我知道,在中文维基百科,像我这样的“书名号派”是极少数,希望严格遵循传统百科全书等学术惯例(或者说希望在大部分问题上遵循“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的观点也经常不受待见。但俗话说得好,做事总得留有余地,凡事不能做得太绝。我从未谋求在中维(或大陆简体)在命名中引入书名号,在书名号不位于标题两端的那些条头也从未发起过任何移动讨论,但目前眼看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都即将被当作异端邪说而遭受清除,我便不得不在此提出讨论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22:10 (UTC)

Wikipedia talk:爭議解決布告板 § 爭議解決布告板準備工作

本次討論主要處理爭議解決布告板的準備工作。該板預計將會逐漸承擔大部分的條目探討工作,並針對編輯內容爭議進行初步的解決工作。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0月15日 (二) 17:50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調整地名命名常規的規定

參照Talk:河內市#建議更名,現擬議調整地名命名常規如下,以符合現時行政區劃條目命名的現狀:
現行條文

中国大陆的行政区条目的命名需要加上“省”、“市”、“县”等,以全称来命名,如“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深圳市”、“阳朔县”、“焉耆回族自治县”、“海淀区”等,而避免用“内蒙古”、“山东”、“深圳”、“阳朔”、“焉耆”、“海淀”等来命名。除区划条目自身以外,涵盖某一行政区全境内情况的条目、模板、分类等,其命名均应采用区划全称,如“广东省行政区划”、“山东省经济”、“Category:北京市建筑物”等,而不应使用“广东行政区划”、“山东经济”、“Category:北京建筑物”等来命名。

提議條文
中国大陆、臺灣、日本、朝鮮半島與越南的行政区条目的命名需要加上通名[1],以全称来命名[2],而避免專名[3]来命名,惟全稱不帶通名的情況例外[4]就中國大陸而言,行政区划条目自身以外,涵盖某一行政区全境内情况的条目、模板、分类等,其命名均应采用行政区划全称,如“广东省行政区划”、“山东省经济”、“Category:北京市建筑物”等,而不应使用“广东行政区划”、“山东经济”、“Category:北京建筑物”等来命名。

参考資料

  1. ^ 如“省”、“市”、“县”等。
  2. ^ 如“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焉耆回族自治县”、“海淀区”(中國大陸)、“基隆市”、“雲林縣”(臺灣)、“愛知縣”、“水戶市”、“永田町”、“新宿二丁目”(日本)、“濟州特別自治道”、“南浦市”(朝鮮半島)、“芹苴市”、“越安市社”(越南)等。
  3. ^ 如“内蒙古”、“山东”、“焉耆”、“海淀”(中國大陸)、“基隆”、“雲林”(臺灣)、“愛知”、“水戶”、“永田”、“新宿二”(日本)、“濟州”、“南浦”(朝鮮半島)、“芹苴”、“越安”(越南)等。
  4. ^ 日本部分町丁日语町丁的全稱不帶通名“町”字,如霞關,此情況下該等町丁名稱的末端不得附“町”字,如霞關不得被稱作“霞關町”。日本的大字小字在單獨稱呼時不帶通名,如沖繩縣石垣市大字登野城在單獨稱呼時作“登野城”而非“大字登野城”。
此擬議修改不會導致任何條目名稱需要更動。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3:31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 talk:字詞轉換處理/公共轉換組 § 交集板塊:減少重複、節省資源

不少轉換規同時存在於兩個或多個公共轉換組,浪費資源,對此更新修正疲於奔波、亦浪費人力。不如設置可容多個公共轉換組嵌入的「交叉板塊」——相當於次級的公共轉換組。例如,Movie組、迪士尼組、Pixar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迪士尼-Pixar長片」,Movie組、迪士尼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迪士尼非Pixar長片」,Movie組、Pixar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Pixar非迪士尼長片」;如此,任何一個迪士尼或Pixar出品的電影長片的轉換規則都應收錄在以上三個「交集板塊」之一,而移出Movie組、迪士尼組、Pixar組頁面本身,最終轉換效果不變。另外,在提交公共轉換組編輯時,亦可警告不應增加已收錄在屬於本公共轉換組的「交集板塊」的字詞或要求復查。希望儘早提出此想法,以免導致上節「預儲」設計細節日後大改。--— Gohan 2024年7月10日 (三) 07:0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仲裁委员会的选举

今天看到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公示RFC結果及仲裁方針草案下早有公示过的仲裁委员会试行方案。在其之后仍有讨论关于是否有解任管理员的权力问题,但目前本人认为细节基本商榷的差不多了。目前唯一一个剩下的需要形成共识的事情就是在试行期间仲裁委员会需要多少支持率才能上任。定下这个可以直接开始筹备选举了。那么这下面先讨论支持率的问题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4:38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為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員解任投票,甫應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術實務運作尚難稱熟稔;又逢顯著外來干涉及共識形成程序疑慮,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亂象叢生、弊端頻出,社群矛盾對峙趨於激烈,此實無庸置疑。與此同時,定期審視更新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有助於人才新陳代謝,充實本站進階維護量能。時值仲裁委員會組織籌備停滯之際,「遠水難救近火」,故謹以此話題為首,先行就管理人員任免制度若干既存問題略作檢討,望社群踴躍發表意見。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過急,但求氣象有所更新爾。本人謹提出三個大問題,社群可撥冗予以回應,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專門討論之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建議將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級為格式指引

前一陣子有不少條目移動至中文維基學院(例如Template:新北市區公車路線中的部份條目),而移動過去的條目目前有一部份是用計畫間連結的方式處理,因此,我提議將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級為正式的格式指引以確立這類條目的連結處理方式。

另外,現有「模板型」一節似乎可以拆出至Wikipedia:模板消息/姊妹项目,如此修改較有彈性,不必都放在此頁面。--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0:30 (UTC)

Wikipedia talk:爭議解決布告板 § 爭議解決布告板準備工作

本次討論主要處理爭議解決布告板的準備工作。該板預計將會逐漸承擔大部分的條目探討工作,並針對編輯內容爭議進行初步的解決工作。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0月15日 (二) 17:50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 § 有關此頁面新增內容,請大家協助確認及提供意見

Gluo88之前曾在Wikipedia: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增加內容[1](後來被Tisscherry及RainBeforeSun回退),最近Gluo88有重啟討論。我想讓多一些人參與討論,比較容易知道大家對此事的想法(之前的討論在上面,我就不自行做總結,怕我的表達扭曲任何一方的意思)--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06:55 (UTC)

有關COVID-19相關條目的討論

統一為國際通名(SANMOSA變體):
統一為國際通名的提議的Sanmosa變體版本在7日公示期間未收到有效反對,故作通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6:0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DrizzleD的提案:重提字词转换(地区词转换)及其他

鉴于统一命名争议巨大,而地区词转换旨在为不同地区的中文用户提供贴近其语言习惯的转换模式,在大陆、台湾均为一者占绝大多数(per Google Trends),之前虽已提出不进行字词转换,惟好像只有User:Sanmosa支持(?),故重提地区词转换,并在大体维持原共识先到先得原则的基础上提出若干相互相对独立的其他提案,希望能达成康涅狄格妥协[開玩笑的]

提议1:提及COVID-19的条目中对“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采用地区词转换({{noteTA}})。

  • 类似于此提议的字词转换正现行应用于乙脑/日本脑炎等情况。
  • 中国大陆、澳门、马新(马新COVID-19用量最大,但不少是英文,不太清楚华文媒体怎么样)使用“新冠肺炎”,台湾使用“武汉肺炎”,惟在香港两者使用量差距并非很大,还需另行讨论。
  • 源代码中的“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等实行先到先得,不应该手动转换,手动转换的比照繁简破坏处理。

提议2:“肺炎”、“新型肺炎”用于指代COVID-19时为不明确称呼,一般来说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新冠肺炎”、“武汉肺炎”能使维基百科更加严谨,应当允许,并视为首次加入。

提议3: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叙述中,建议使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名称。

提议4:“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不出现在条目内文中用于直接指该病毒。

  • 4的理据:“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在任何地区均不常用(per Google Trends)。另外污名化色彩明显比“武汉肺炎”更大。

若以上提议被接受,WP:CONCOVID-19可整体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实则性更改(如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以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2019-nCoV”、“武汉病毒”、“新冠病毒”、“中国病毒”等对SARS-CoV-2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个别的称呼恢复至最初加入该个别称呼之版本。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

提議條文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源代码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实则性更改(对COVID-19之称呼“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冠肺炎”彼此间的手动替换,以及对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SARS-CoV-2”、“2019-nCoV”、“新冠病毒”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个别的称呼恢复至最初加入该个别称呼之版本。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新冠肺炎”与“武汉肺炎”此二对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不管何时,对于直接引用、外文直译或明确文本归属的情况,应当以原文为准。

并新增如下几条。

--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8日 (一) 09:31 (UTC)[回复]

對於直接引用的情況應當以原文為準來説,這應該是一向毫無疑問的慣例,即使不是疫情相關條目也一樣。對於外文直譯或明確文本歸屬的情況,我仍然憂慮如此提案會引起嚴重爭議,與規則訂立的原始目的不符。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4:44 (UTC)[回复]
@Sanmosa也是,想了想觉得不大好,改成这样怎么样:“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情况,应当以原文为准。”--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2日 (五) 03:36 (UTC)[回复]
那樣我沒意見。雖然憂慮還是存在,但是暫時沒那麽大。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2日 (五) 03:47 (UTC)[回复]

新增提案1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采用地区词转换(zh-hans:2019冠状病毒病;zh-hk:2019冠狀病毒病;zh-tw: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采用地区词转换(zh-hans:新冠肺炎;zh-hk:?;zh-mo:新冠肺炎;zh-tw:武漢肺炎)。

这个提案主要是地区词转换,转换方法细节可以再讨论。--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1:56 (UTC)[回复]
香港差距不大,台湾“武汉肺炎”使用频率还是明显较“新冠肺炎”为高的。--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1:56 (UTC)[回复]
同上。請你停止散播錯誤的數據。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3:03 (UTC)[回复]
请你停止恶意推定。--風雲北洋Talk 2020年5月19日 (二) 09:27 (UTC)[回复]
DrizzleD在上面已經指出了正確的數據,因此你所提供的數據確實是錯誤的數據。請你慎言。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9:38 (UTC)[回复]
如此提案會引起嚴重爭議,與規則訂立的原始目的不符,恕不支持。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1:12 (UTC)[回复]
请您解释会引起什么严重争议,谢谢。--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1:56 (UTC)[回复]
#新增提案4中我的説明(討論1的連結)。簡單來説,就是僵持戰。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2:45 (UTC)[回复]

(!)意見,按目前讨论的情况来看,这个办法似乎最为可行。各看各的,不过我个人实在是不喜欢 新冠系列名称。建议中国大陆显示组以 COVID-19和2019冠状病毒病为主,公告新闻可以用新冠系列名称。港台地区他们自便。——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9日 (二) 03:56 (UTC)[回复]

(+)支持,重新扫了一遍讨论内容,转换组为当下可行的方案,唯在各地区使用频次上,希望可以针对一下,一个地区多个常用名并存的问题。 按WORD字数统计,截至2020/5/19 12点30分,本次讨论已经长达39页,49,593字(字符及空格合计64,951字),而2019冠状病毒病的内容才6000多字。按关键词检索。“user: ”371處。 “肺炎”,364处。“sanmosa,259处” “病毒,244处” “冠 224處” “新 184處 ” “COV,172處” “DrizzleD,170處”“武汉,139处。”“武漢,94處。”“林木甜,93處”“Kevin Smith Chen,93處”“hikaruangeel,84處”“Streetdeck,29處”“台灣,22處”“中國,21處” sanmosa 259次出现的频率高于 病毒244、武汉+武漢233,仅次于肺炎???,诸位到底是在讨论肺炎还是讨论sanmosa喃? ——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9日 (二) 05:05 (UTC)[回复]
這你可能要問一下風雲北洋。我也不知道他在討論甚麽,我真誠地感謝你替我問了這個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8:27 (UTC)[回复]
香港的情况我不清楚,Google Trends结果差不多(Google Trends评估的是搜索量,应该较为合理)。若接受此提案,香港维基人社群可以自行讨论zh-hk使用哪一种,抑或不转换。--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8:40 (UTC)[回复]
那麼就香港維基人社群决定,(+)支持--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9日 (二) 09:45 (UTC)[回复]
请给出反对“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的转换的理由。--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8:40 (UTC)[回复]
@Itcfangye再次提醒阁下,阁下还未给出理由。--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2日 (五) 02:49 (UTC)[回复]
我认为在这里用字词转换只是掩盖了“无法取得共识”这一结果,并没有实际解决问题。但是考虑到中维可能也得不出更好的共识,所以退一步划票,只表明自己并不支持转换。Itcfangye留言2020年5月22日 (五) 03:05 (UTC)[回复]
(-)反对香港加入後者的轉換。首先,「武漢肺炎」根本就不是更常用那一個;而且,現時使用「武漢肺炎」大多是某一政治立場的人士,絕對有爭議。
附Google設定地區為香港的搜尋結果數量:
"武漢肺炎":4,550,000;
"新冠肺炎":19,200,000;
請給出香港轉換採用「武漢肺炎」的原因,否則(-)強烈反对,不是維基百科上多人說了算。--【和平至上】反對美國各地警方以過度武力鎮壓和平示威者💬 2020年6月25日 (四) 17:35 (UTC)[回复]
@和平至上最初的提案zh-hk部分写的是?,「武漢肺炎」是Streetdeck加的。现在正在公示的仅为zh-cn部分,如果没有一致意见,zh-hk仍然维持不转换。--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08:04 (UTC)[回复]
(+)支持cn的部份,因為符合事實的使用情況。--【和平至上】反對美國各地警方以過度武力鎮壓和平示威者💬 2020年6月26日 (五) 14:38 (UTC)[回复]
(+)支持:这是目前能达成共识的最好办法了。--Ining Chien留言|签名2020年6月27日 (六) 01:47 (UTC)[回复]
(+)支持:这两个词汇都各自属于大陆与台湾的俗名,进行地区词转换是最好的办法了。——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6月27日 (六) 03:34 (UTC)[回复]
(+)支持: 眼不見心不煩。--Temp360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5:17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新增提案2

弱調適方案(Sanmosa版本)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9日 (二) 13:13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用于指代COVID-19时,可以将“肺炎”、“新型肺炎”等不明确称呼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新冠肺炎”、“武汉肺炎”等明确称呼,视为首次加入。

有部分媒體采用「新型肺炎」的稱呼,恕不支持將「新型肺炎」替換。「肺炎」部分我沒意見。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1:10 (UTC)[回复]
引用不在此限。个人觉得直接指涉的话会造成歧义,例如“该国经济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损失严重”,读者不禁要问,所谓“新型肺炎”到底是什么,是SARSMERSCOVID-19还是将来可能出现的什么别的肺炎?不过这是细节问题,不同意就不收该词好了。--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1:56 (UTC)[回复]

我提出一個比較弱的調適方案好了:

「肺炎」部分大家應該是沒意見的,那我就把「新型肺炎」部分和「肺炎」部分先分開好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6日 (二) 03:50 (UTC)[回复]
現公示弱調適方案七日。「新型肺炎」部分仍有待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日 (一) 06:08 (UTC)[回复]
↑投票者使用刪除線刪除本票,所以本票無效。- --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06:11 (UTC)[回复]

*:(~)補充,为了避免可能造成的误解,我需要再阐明一下我的立场:我不反对在部分条目中使用武汉肺炎的字眼,因为部分港台媒体的的确确就是用的这个词汇;但是我反对在提案中不对武汉肺炎的使用场景进行限定就直接加入上述内容。换言之,我认为在公示类似提案之前,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两个前提中的一个:1、在公示中直接删去武汉肺炎的用语;2、明确武汉肺炎的使用场景之后再进行公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2日 (二) 02:10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新增提案3

學術性行文部分以調適版本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日 (一) 06:02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叙述中,建议使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名称,惟此建议并非强制。

學術性條目來説的話,我覺得可以接受。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1:11 (UTC)[回复]
學術性條目可以。--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9日 (二) 06:30 (UTC)[回复]

針對上面的意見,我對這個提案有一個調適版本,大家可以看看:

如此調適的原因是:大家似乎對如此規定設定為強制沒太大意見,但考慮到有些時候相關行文可能還是有提及其他命名的必要,而且臺灣仍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因此調適版本仍然允許在學術性條目或對疾病或病毒以學術性為主的敘述中“2019冠狀病毒病”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字詞轉換,以及在有提及其他命名的必要時提及其他命名。另外,基於如此規定設定為強制,相關條目及行文的字詞手動替換將被允許,所以要特別説明相關條目及行文不受先前的共識所限(雖然先前的共識有説明“如未有共識支持,視同破壞”,而這裏就是就局部條目及行文達成用詞共識,理論上不受限,但還是清楚説明為宜)。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2日 (五) 02:08 (UTC)[回复]
@StreetdeckItcfangyeSheltonMartin林木甜@YumetoFeynman02DavidHuai1999Kevin Smith Chen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2日 (五) 02:17 (UTC)[回复]
@DrizzleD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2日 (五) 02:18 (UTC)[回复]
同意DrizzleD作出的再調適。如果沒有反對意見的話,我會將調適版本交付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2日 (五) 03:20 (UTC)[回复]
現公示「新增提案3」七日,其中條文內的“學術性條目/行文”定義為“直接涉及病理學及病毒學的條目/行文”。如「新增提案3」通過,該定義亦屬共識之一部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3日 (六) 07:2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新增提案4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可以将之改为“SARS-CoV-2”、“新冠病毒”等名称,合理时亦可改为“2019冠狀病毒病”、“武漢肺炎”等疾病名称,并视为首次加入;将原有名称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者,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到之前版本。

如此提案會引起嚴重爭議,與規則訂立的原始目的不符,恕不支持。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1:14 (UTC)[回复]
个别名称可以再议,但我觉得恐怕还是保留引发的编辑争议更大些。--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1:56 (UTC)[回复]
不同意你的看法。請直接參看討論1討論2,基本上這樣的提議已經能引起僵持戰。某部分帶有强烈傾向性編輯的用戶就是因為無視了這點,才令僵持戰再起。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2:41 (UTC)[回复]
我可以補充一下我的觀點:「中共病毒」部分我其實沒意見,因為根據WP:CONCOVID-19Wikipedia talk:COVID-19條目共識#請求禁止在COVID-19相關條目變更稱呼及編輯戰-重提第一條,條目內文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稱呼需要有非不可靠來源證明,因此這其實是「中共病毒」是否有非不可靠來源證明的問題,也就是來源可靠性問題。其他部分如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8:55 (UTC)[回复]
@SanmosaStreetdeck查找,“武漢病毒”一词除了描述武汉病毒研究所或武汉本地的情况以外,在最近新闻中只找到了《大纪元时报》(社群多数认为不可靠)、《自由时报》(社群未有意见)和苹果日报(社群未有共识)的来源,其中后两者也只有标题使用,内文仍然是武漢肺炎/新冠病毒的搭配,可见“武汉病毒”称呼即使在半可靠来源中也是少数,而上面提到的搜索指数也证明如此,我看不出要把这种名称写进条目中用于直接指涉的理由。--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0日 (三) 09:59 (UTC)[回复]
「武漢肺炎/新冠病毒」的搭配?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0:50 (UTC)[回复]
@Sanmosa这两个(半可靠)来源在内文中虽然疾病名称用“武汉肺炎”,但病毒名称仍然采“新冠病毒”而非“武汉病毒”。--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0日 (三) 13:18 (UTC)[回复]
情況有點詭異,我要思考一下。另外,也要考慮到一個因素:《大紀元》是不是不可靠來源在這裏其實還是有爭議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4:21 (UTC)[回复]
@Sanmosa目前絛文允許用「武漢肺炎」,我看都可以。--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22日 (五) 03:28 (UTC)[回复]
@Streetdeck请给出反对理由。此处具体列出的名称可以讨论,我列出这三者的主要理由如我上方所言,使用量不管在何地区均少。--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8:40 (UTC)[回复]
大致同Sanmosa。--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9日 (二) 08:58 (UTC)[回复]
給大家一個參考影片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1日 (四) 03:50 (UTC)[回复]
@Sanmosa影片主要是在谈为什么会有人用“武汉肺炎”,而不是该用哪一个。而且影片论述中的什么“不是歧视”论、“其他疾病”论、“抹杀历史”论都是老生常谈了,我均曾反驳过,不再赘述。顺带提一句,包括我在内的不少大陆人在此事之前从来不知道原来“乙脑”还有“日本脑炎”这一名称,“风疹”还有“德国麻疹”这一名称,“足癣”还有“香港脚”这一名称。更何况,“武汉肺炎”使用量大,地区常用名称,认了;“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也不让替换,太不合理。须知“病毒”一词和“肺炎”不同,老早就被拿来形容恶性的东西并含贬义,譬如计算机病毒之类,《大纪元时报》用“中共病毒”一词明显也是表示“中共是世界上的病毒”之意,观点之鲜明不可不谓明显。更何况我已经指出,二者均非常用名称。Sanmosa总提“中立观点不是消除观点”,但是名称本身不构成对观点的论述,不应该有如此偏向,维基百科作为一部百科全书,记述习近平被叫做“习包子”的争议是合适的,但在“奥巴马”条目下写“2015年奥巴马在北京会见了习包子”就不合适。BTW,拿影片作论述的时候建议用文字转述一下。--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1日 (四) 06:46 (UTC)[回复]
直到此時此刻,我不認為有任何一個人做到對該片段所提出的觀點的有效反駁。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1日 (四) 07:36 (UTC)[回复]
(節刪)Rowingbohe♫ 玉环撤县设市三周年 2020年5月25日 (一) 14:28 (UTC)[回复]
@Sanmosa「武漢病毒」本身不常用,故無論是否歧視(我認為是)均不應使用。 【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7月1日 (三) 13:30 (UTC)[回复]
您之前不知道「香港腳」的名稱,但您的同胞知道啊,而且還拿來歧視香港。不知道這筆帳又應該怎樣算呢?--14.199.235.239留言2020年5月28日 (四) 16:53 (UTC)[回复]
看看您的同胞的發言:「有個名字我倒覺得不用改,還挺合適的,那就是-香港腳!」、「香港腳和台獨腦是絕配,都是真菌感染」,這才是真歧視吧!--14.199.235.239留言2020年5月28日 (四) 17:01 (UTC)[回复]
所谓“我的同胞”的这笔帐您跟他/她算去,我不知与我何干,不知与COVID-19何干。我一如既往地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既强烈反对所谓“香港腳”和“台獨腦”这种明显的攻击性语言,也反对把这个人的个人行为强加于其“同胞”这种“连坐”。最后,上述话是跟我说的,我避嫌,但我觉得该IP用户言论与本话题无关,若有其他人也觉得无关,请用{{TalkH}}关闭此讨论串,谢谢。--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9日 (五) 06:3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总结

目前情况如下:

新增提案1
支持 DrizzleD、忒有钱、Hikaruangeel、Streetdeck(只支持香港部分香港维基人社群决定)
反對 Sanmosa
中立 SheltonMartin、Itcfangye
新增提案2
支持全部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 SheltonMartin、Yumeto
支持 DrizzleD、忒有钱、一片枫叶
反對
意見 Sanmosa(不支持“新型肺炎”部分)
新增提案3
支持且希望强制 SheltonMartin、林木甜、Feynman02、DavidHuai1999、Kevin Smith Chen、Itcfangye
支持 DrizzleD、Sanmosa、Streetdeck、Yumeto、一片枫叶、痛心疾首
反对
新增提案4
支持 DrizzleD、SheltonMartin、林木甜、一片枫叶
“武汉病毒”未表态,支持以外部分 Itcfangye、Feynman02、Streetdeck
反对 Sanmosa
意见 Yumeto(“新冠病毒”欠准确)

如果我有总结错误之处,还烦请各位修正。--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2日 (五) 03:00 (UTC)[回复]

(?)疑問,是只公示提案3么?--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23日 (六) 05:10 (UTC)[回复]
是的。其他部分未有共識,不可能予以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3日 (六) 07:34 (UTC)[回复]
(...) 吐槽其他部分目前主要只有Sanmosa反对,不过确实参与度还很不够,还需要充分讨论才成,不宜操之过急。--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3日 (六) 09:12 (UTC)[回复]
根据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如果只有一位用户反对是否应视为达成共识?--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0年5月23日 (六) 17:46 (UTC)[回复]
@Softyu應同時考慮上方先前討論中的反對意見,不可單計此分段。如有需要,請自行ping相關用戶。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4日 (日) 06:25 (UTC)[回复]
既然如此,我提请提案的主持人通知上方参与讨论的诸位,对其他各项提案进行表态。--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24日 (日) 11:56 (UTC)[回复]

对部分提案内容的再调适

通过: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一直拖下去也不是事情。目前大家争论的焦点主要在提案1上,对于其他的提案基本上都能保持一致或者妥协,既然提案3已经通过了,那么应当可以考虑再通过一些分歧没那么大的提案。所以我以Drizzle君的提案作为蓝本,参考各位的讨论之后,对部分提案内容修订如下: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1. 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内容,应当以原文为准。
  2.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将之改为“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名称,并视为首次加入;将原有名称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者,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到之前版本。

条文1参考上方讨论进行修改,删除了明确文本归属一句。

条文2(即新增提案4)中,用词将可以改为应当,另外取消可能会引起歧义的“新冠病毒”命名。删除产生分歧的“疾病用词”一句(既然武汉肺炎等用词没有办法取得共识,那干脆不提最好。)

至于其他条文,我暂时还想不到能让双方都满意的方案。

请各位讨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28日 (四) 07:09 (UTC)[回复]

@DrizzleDSanmosaRowingboheStreetdeck@Itcfangye林木甜YumetoFeynman02@DavidHuai1999HikaruangeelSoftyu。--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28日 (四) 07:09 (UTC)[回复]
我認為仍應同時考慮上方先前討論中的反對意見,不可單計單一分段。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8日 (四) 09:06 (UTC)[回复]
@Streetdeck(?)疑問:为何要二选一?--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8日 (四) 13:19 (UTC)[回复]
會自相矛盾。--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28日 (四) 13:36 (UTC)[回复]
@Streetdeck(?)疑問:如何自相矛盾?提案1是说“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字词转换;提案4是说“武汉/中国/中共病毒”应该改掉,改成SARS-CoV-2等或者改成疾病名称;似乎并不矛盾。--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9日 (五) 04:48 (UTC)[回复]

(?)疑問: 提案4要求“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替代为学术名称,但条目“另称(另称武汉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严重新型传染性病原体呼吸系统病等)”是否也包括在内?是否应该加入例外?疯狂补习有机化学的Wener(⏣)《——这是苯环欢迎参加 边缘人小组 的活动 2020年5月29日 (五) 04:55 (UTC)[回复]

@Feynman02我未见提案4有“应当替代为学术名称”,阁下是否看错了?--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9日 (五) 06:12 (UTC)[回复]
@DrizzleD将学术名称修改为“提案要求名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eynman02對話貢獻)於2020年5月29日 (五) 12:46 (UTC)加入。[回复]
@Feynman02不签名是ping不到人的 囧rz……。--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1日 (一) 12:09 (UTC)[回复]
@DrizzleD哭😭疯狂补习有机化学的Wener(⏣)《——这是苯环欢迎参加 边缘人小组 的活动 2020年6月1日 (一) 14:53 (UTC) 不过暂时保持中立[回复]
香港部分香港维基人社群决定?香港社群决定整个维基百科的共识只可能带来揽炒,一如以往。--痛心疾首 2020年6月6日 (六) 11:50 (UTC)[回复]
請你留意一下WP:5P4。雖然我平時不怎麽去理會WP:HK的事,但我還是轉告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7日 (日) 03:50 (UTC)[回复]
我還是這句:應同時考慮上方先前討論中的反對意見,不可單計此分段。請自行ping相關用戶。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日 (一) 05:58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1. 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内容,应当以原文为准。
  2.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将之改为“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名称,合理時亦可改為“2019冠狀病毒病”、“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等疾病名稱,并视为首次加入;将原有名称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者,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到之前版本。

以上。--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1日 (一) 16:24 (UTC)[回复]

我个人很不愿意废弃提案1,惟可能存在争议,需要多讨论些时日。--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02:39 (UTC)[回复]
  • (-)反对第2条,第1条无意见。我不介意再说一次:在公示提案之前至少需要满足与武汉肺炎相关的两个前提:1、直接在公示提案中删去武汉肺炎的相关用语(我在上面就是这么干的),但是这种做法明显已经遭到了部分维基人的反对,我也承认这种做法并不妥当,因此搁置;2、明确武汉肺炎这一用词的适用情景,如港台地区疫情相关条目,或者权威媒体的明确用词(上述权威媒体不应当在WP:RSP中),这样才能避免未来因为用词原因造成无休止的冲突与论战。再次重申:(-)反对在不对词汇的使用范围进行任何限定之前就将武汉肺炎纳入公示提案。--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2日 (二) 02:17 (UTC)[回复]
该提案是对“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的更改,这些名称即使是改为“武汉肺炎”,也无疑是极大进步。至于是否需要明确“武汉肺炎”这一用词的适用情景,可以留待以后讨论。--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02:39 (UTC)[回复]
我同意下方羊羊君的观点。--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2日 (二) 05:55 (UTC)[回复]
要不然将合理時亦可改為“2019冠狀病毒病”、“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等疾病名稱改为合理時亦可改為疾病名稱,待提案1有共识时再加入“比如”一段? ——羊羊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03:35 (UTC)[回复]
(+)支持。--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2日 (二) 05:55 (UTC)[回复]
(+)支持:疾病名称再议。--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2日 (二) 10:58 (UTC)[回复]
也行,这样就不明确举例指出疾病名称包括哪些,但就目前而言包括“武汉肺炎”,所以实质上是等同的。--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12:14 (UTC)[回复]
那些確實該存檔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2日 (二) 10:32 (UTC)[回复]
我還是這句:應同時考慮上方先前討論中的反對意見,不可單計此分段。請自行ping相關用戶。怎麽你們都不ping?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2日 (二) 10:32 (UTC)[回复]
@SheltonMartin林木甜一片枫叶ItcfangyeFeynman02@StreetdeckSanmosaYumetoDavidHuai1999寒吉@CRHK128Wpcpey。--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12:39 (UTC)[回复]

(+)支持 疯狂补习有机化学的Wener(⏣)《——这是苯环欢迎参加 边缘人小组 的活动 2020年6月2日 (二) 13:27 (UTC)[回复]

(+)支持:可改為「2019冠狀病毒病」、「武漢肺炎」這些常用名稱。--Wpcpey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2:02 (UTC)[回复]
  • 根据羊羊建议,修改提案语句如下: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1. 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内容,应当以原文为准。
  2.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改为“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名称,合理時亦可改為疾病名稱,并视为首次加入;将原有名称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者,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到之前版本。

其中虽不再明确举例指出疾病名称包括哪些,但若未达成其他共识则包括“2019冠狀病毒病”、“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等,因此和包括“武汉肺炎”的版本实质等价。--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12:14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1. 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内容,应当以原文为准。
  2.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註 1]“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改为“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其他名称,合理時亦可改為疾病名稱(暂包括“2019冠狀病毒病”、“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等名称),并视为首次加入;将原有名称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者,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到之前版本。
  1. ^ 指并非是将原有名称修改得到的,与分号后下文相对。可溯及既往。

--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7日 (三) 11:48 (UTC)[回复]


根据上方苏州提出的歧义问题再作一修改。--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3日 (二) 12:27 (UTC)[回复]
  • (?)疑問:鉴于此议题属极具争议的问题,故针对此公示版本,以执行共识的角度提出几点疑问:1. “应当改为……”部分,列举之后又“等其他名称”。此处的“其他名称”是指怎样的名称?2. “合理时……”中的合理,是期待在怎样的情况中允许改为后文列举的名称?--Tiger留言2020年6月23日 (二) 09:25 (UTC)[回复]
(:)回應:“其他名称”是指“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以外的名称,其中明确列出的两项是允许的,对于“新冠病毒”则暂不予置评。“合理”的情况我认为是显然的,把病毒名称改为疾病名称不会产生语义上的问题就可以,例如“感染中国病毒”可以改为“感染COVID-19”(人可以感染病毒,也可以感染疾病),但“有人认为武汉病毒是自武汉病毒研究所泄漏”就不能改为“武汉肺炎是自武汉病毒研究所泄漏”(因为疾病不能泄漏)。--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3日 (二) 12:27 (UTC)[回复]
@DrizzleD我最近沒怎麽參與這裏的討論,但是我突然想到一點:如果有人寫“武漢肺炎病毒”如何(這是臺灣中央社2020年6月14日的新聞報導的用詞)?這個我覺得不應該替換。另外,我懷疑不明確指明是否不允許使用“新冠病毒”存在疑慮,這恐怕將會引起後續更大規模的條文解讀爭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1:26 (UTC)[回复]
鑒於此,我暫時(-)反对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2:34 (UTC)[回复]
“武汉肺炎病毒”暂不属于应替换之列。“新冠病毒”的使用与否维持现状,因此不能以其作为反对理据。如要不允许使用之,请另案讨论。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2:38 (UTC)[回复]
我沒打算禁用「新冠病毒」。既然解釋了,我撤掉反對。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4:01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请大家注意提案1

{{archive top}} 我将再次试图推动提案1(其补充说明见#新增提案1):

提及COVID-19的条目中对“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采用地区词转换({{noteTA}})。

并给出理由如下:

  1. 类似于此提议的字词转换正现行应用于乙脑/日本脑炎等情况,与此类似。
  2. 地区词转换旨在为不同地区的中文用户提供贴近其语言习惯的转换模式,在大陆、台湾均为一者占绝大多数(per Google Trends)。
  3. 删除原有的单向字词转换并未达成共识,此转换是被U:Sanmosa以“技术性理由”径行移除的,并不合规。
  4. 3中以往讨论中对移除转换的赞成意见除了未附理由及仅表示“不必要/无意义”者之外,仅有如下理由:世卫组织对疫词命名有排除地域歧视之规定,字词转换不是选择性表达事实的工具;在条目中少用即可;会造成误转。而现在我们看到:由于部分人主张“武汉肺炎”一词无歧视,统一命名事实上不可能通过,因而前两条理由已经不存在;至于误转,地区词转换多多少少会出现这种问题(例如“数码人士”(数位人士),“蚌端口”(蚌埠)),应该做的是恰当地选择使用场景并手动解决误转,而不是一刀切禁止。另外,有许多的编辑争议是出现在和该主题无关的他处提及上,例如名侦探柯南:绯色的弹丸,在这种条目内转换并无问题。

请大家提出意见,并讨论具体的实现形式。ping曾参与新增提案1讨论的维基人:@忒有钱HikaruangeelStreetdeck@SanmosaSheltonMartinItcfangye。--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8:15 (UTC)[回复]

@DavidHuai1999我希望大家能达成一定程度的妥协,支持地区词转换。--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8:19 (UTC)[回复]

(*)提醒:维基百科不仅是编者的维基百科,也是读者的维基百科。--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8:49 (UTC)[回复]
( ✓ )同意。--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0:11 (UTC)[回复]
( ✓ )同意Hikaruangeel的说法,反对先到先得。--風雲北洋Talk 2020年6月6日 (六) 00:52 (UTC)[回复]
請你小心你的言辭。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5日 (五) 14:54 (UTC)[回复]
有兩點想説:
  1. 這兩個詞語的關係應該不可能只是“地區詞”這麽簡單,我對此有所憂慮。
  2. 上面提及到的這個討論中牽涉到的那個單向轉換本來就已經存在爭議,而我最後的移除理由其實是“單向轉換存在爭議”之類的東西(請直接看該Module的編輯摘要),原始加入人無視WP:5P4,未經討論就直接加入有爭議性的單向轉換本來就違反了方針。
以上。大家把重點放到第一點就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5日 (五) 14:54 (UTC)[回复]
或許我補充一下:如果實行地區詞轉換,香港的轉換會引起後續爭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7日 (日) 05:13 (UTC)[回复]
未经讨论加入也可以算是WP:BOLD吧,不过这个不重要。关于兩個詞語的關係不只是“地區詞”這麽簡單,这点我确实同意,但它们首先是地区词关系。如果不考虑其发生在中国大陆的特殊性,也不考虑其国际命名的不同的话,则和乙脑/日本脑炎差不多,也应该使用转换。像Special:Permanentlink/59976609#对死者的调查这种,要挂banner来防破坏,还要花费社群很多精力,是很糟糕的。社群既已不可能接受弃用“武汉肺炎”,我认为使用地区词转换对维基百科这部百科全书益处大于害处。这和“解放战争”/“戡乱战争”的会影响NPOV的情况又不同,因为这两者的POV是表现在名称里面的,而此处名称本身其实不甚含POV元素,其POV色彩来自于用者和听者。至于香港,如果达不成转换成什么的共识,也许可以考虑不转换,即维持现状。最后,期末季忙,可能回复速度会很慢,请谅解。--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7日 (日) 07:04 (UTC)[回复]
“它們首先是地區詞關係”這點其實我不太認同。我認為它們不完全是地區詞關係,因為不同地區對它們都有著一定程度的應用(例如臺灣使用“新冠肺炎”的頻率近期也有增加,基本上趨向香港那種兩者混用的狀態)。在兩者混用的情況下,如果貿然把其一定為轉換目標,那樣像當時上面提及到的那個討論一樣激烈的論爭將會重演。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1日 (四) 13:54 (UTC)[回复]
@Sanmosa如果仅仅是因为不同地區(例如臺灣)對它們都有著一定程度的應用,那恰恰回答了你于编辑摘要中的问题“何以武漢轉新冠可以保留而反之不可?”正如Google Trends所指出,除了台日港越以外(日本应该是汉字原因),其他地区新冠均占3/4以上,大多数地区则占80%以上的压倒多数,中国大陆更是新冠占89%,而台湾“武汉肺炎”仅占2/3。而且Trends是搜索次数数据,更能反映大众用法,不像搜索结果数量那样受媒体立场影响较大。综上,没有理由不保留zh-cn的转换,此担忧对zh-cn不成立,并非“在兩者混用的情況下貿然把其為轉換目標”。--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09:45 (UTC)[回复]
我上面說的其實主要是香港的情況。要設立一個像你上方提議般的轉換,首先要有各地的轉換,而這勢必牽涉香港的轉換目標;在現在有部分(中國大陸)用戶堅持完全不可寫入臺灣和香港的較常用詞「武漢肺炎」(即使僅限zh-tw和zh-hk)的情況下,我對你的提案不感樂觀。另外,當時的轉換是單向至zh-cn的轉換,而非雙向轉換,可見當時設置轉換者有意抹除特定字詞,其動機並不如你的提案般單純。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10:27 (UTC)[回复]
请您假定善意,勿假定他人动机不纯。zh-cn用新冠肺炎较多是显然的,我不能明白为什么zh-hk有用“新冠肺炎”会导致zh-cn不能转换,zh-hk或者zh-tw用词存在争议不应该干涉到zh-cn的用词。因此如果您坚持香港的转换目标难以设定,即反向存在争议,而反对双向转换,那我也只能支持单向转换,除非您找到证据证明zh-cn用“武汉肺炎”也有较大盛行度,譬如1/3及以上。--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14:15 (UTC)[回复]
這並不是我,也不是只有一人當時的假定,而這也直接引起了本站對疫情用詞的首次論爭。相關用戶(不是我)擔憂的是zh-cn中「武漢肺炎」一詞的完全被抹除。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6日 (二) 09:37 (UTC)[回复]
(~)補充:按照我的设想,zh-cn中「武漢肺炎」一詞并不会完全被抹除,有关命名争议的条目和直接引用类的句子应当人工阻止转换。--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9:44 (UTC)[回复]

{{archive bottom}}


@DrizzleD請問現在是在公示嗎?如果是的話,那樣我(-)反对,原因如Ining Chien在上方所述。這會是難以解決的技術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1:18 (UTC)[回复]
@Sanmosa现在是在公示。如上所述,在解决完技术问题之前,不会实际加入转换。此转换并非全局。--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2:27 (UTC)[回复]
我認為這個技術問題短期內沒可能解決,這樣的話暫時撤回公示會比較好,以免耗費社羣心力,待解決技術問題後方重新進行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2:31 (UTC)[回复]
不同意。我相信社群会完成这一切。如果按你的说法,中文维基的地区词转换就不可能实现。事实是许多条目都含有恰当的{{NoteTA}}模板。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2:43 (UTC)[回复]
@DrizzleD技術問題本來並不影響提案,但由於根據現行規定,我理論上並不能對特定字詞反向轉換(“.....患武汉肺炎(又称新冠肺炎)”在擬議轉換下會被轉換為“.....患新冠肺炎(又称新冠肺炎)”,我理論上應該將第二個「新冠肺炎」在中國大陸簡體模式轉換為「武汉肺炎」,以免和首個「新冠肺炎」重複,但如此轉換已經被現行規定禁止),因此提案實際上不能有效運行(無論是單向轉換抑或雙向轉換)。我認為你需要就“.....患武汉肺炎(又称新冠肺炎)”類型的句子調整一下提案,使提案在擬議轉換下仍能有效運作。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4:07 (UTC)[回复]
我找了找,暂时没发现此类句子。若非专门介绍命名,我也觉得此类句子是不必要的。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4:16 (UTC)[回复]
如果是专门介绍命名,而原文是患武汉肺炎(又称新冠肺炎),一般应该这样:-{zh-cn:新冠肺炎;zh:武汉肺炎}-(又称-{zh-cn:武汉肺炎;zh:新冠肺炎}-)。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4:23 (UTC)[回复]
@DrizzleD另外,我也反對單向轉換。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4:12 (UTC)[回复]
理由?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4:19 (UTC)[回复]
我認為雙向轉換比單向轉換較為適宜(雖然我仍然認為不轉換才是最適宜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4:31 (UTC)[回复]
囧rz……所以为什么双向转换比单向转换较为适宜?另外,现在公示的是zh-cn转换的提案,如果您觉得在zh-tw或zh-hk也应该加入转换(形成双向转换)更适宜,其实也应该另案讨论,先通过大家都能接受的部分,除非您觉得此项转换有何不妥,以至于不能接受。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4:49 (UTC)[回复]
我認為轉換是出於某程度上迎合特定地區人士的偏好的做法,如果僅迎合中國大陸地區人士,而不迎合臺灣地區人士,這樣就屬於差別待遇,因此不應該僅設置單向轉換。(我認為完全不轉換才是最適宜的的原因就是我沒有迎合任何人士的偏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22:52 (UTC)[回复]
地区词处理就是为迎合各个地区的用户,提供贴近其语言习惯的转换模式。如果您不喜欢这种迎合,您可以选择仅使用繁简处理,或提案废除地区词处理,而不是仅反对地区词处理的其中一种应用。至于为何不迎合台湾地区人士,问题就在于怎样做是迎合,最初提案的时候是有zh-tw转换的,但是您表示台湾使用“新冠肺炎”的频率近期也有增加,基本上趋向香港那种两者混用的状态,因此此转换可能存在争议,就未有列入。因为此种混用的原因设单向转换是合理的,例如朝鲜文在zh-sg/zh-tw/zh-hk行单向转换为韩文,这并非差别待遇。在社群不能支持某项提案的全部内容的情况下,应当只通过能达成共识的一部分。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3:25 (UTC)[回复]
「趨向」並不代表「到達」,既然未到達,「武漢肺炎」在臺灣仍然有明顯比「新冠肺炎」高的使用率。那樣,我看不到僅滿足一地的偏好而不同時滿足兩地的偏好的理由。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9日 (一) 04:43 (UTC)[回复]
那样,请您再提一案去满足台湾地区的偏好。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5:18 (UTC)[回复]
不認同。兩者的滿足必須是同時性的,否則就是差別待遇。我當時為了迴避這個問題,才兩邊都不滿足。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9日 (一) 05:42 (UTC)[回复]
不认同。如果zh-cn的转换没争议,而zh-tw的转换有争议,当然应该先通过没争议部分,没有没争议部分必须要等到有争议部分解决后再执行一说。仅因为差别待遇而反对构不成理据。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5:48 (UTC)[回复]
zh-cn的转换和zh-tw的转换的争议並不可分割。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9日 (一) 05:51 (UTC)[回复]
其争议不可分割是因为有人要一起考虑,但这种诉求逻辑上并非合理。这两项转换本身是互不干扰的,因此不接受捆绑提案的做法。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6:17 (UTC)[回复]
請解釋不合理之處。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9日 (一) 08:44 (UTC)[回复]
后半部分就是解释:这两项转换本身是互不干扰的。详细点来说,将提案捆绑(不支持A,除非同时通过B)不合理,因为这不是在考虑A本身的正当与否,除非以下情形:
  • 如果不同时施行B,那么有适当的理由反对施行A。
即使在一般的妥协案中也是如此,反对A一方有合适的理由,但若同时施行B,此理由得到削弱,抑或虽然仍存在,但用其他方式弥补了反对方的诉求。然而后一种情况也十分危险,应该作为最后不得已之选。
单独施行zh-cn的转换存在何种问题,以至于和zh-tw的转换一起施行方能改善此问题?我没有看出。
以上。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09:38 (UTC)[回复]
造成地域差別待遇就是「如果不同时施行B,那么有适当的理由反对施行A」中的「適當理由」。我看到有一定的用戶都反對(僅)單向轉換「武漢肺炎」為「新冠肺炎」。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0:15 (UTC)[回复]
不同意。造成地域差别待遇不是任何方针或指引,不能单独运用,例如假设朝鲜文在zh-cn的转换有争议,也不能因此就阻止朝鲜文在zh-sg/zh-tw/zh-hk行单向转换为韩文。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4:34 (UTC)[回复]
事情沒你想得那麼單純。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22:33 (UTC)[回复]
采用较简单的模型可能比采用较复杂者更能解决问题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2日 (四) 08:30 (UTC)[回复]
通过后(~)補充:看上去社群反应的确比我想得复杂 囧rz……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4:03 (UTC)[回复]
另外,我認為不在此公示中通知其他參與(此及之前的)討論者是不當的,畢竟之前的討論中有很大的聲音反對這個單向轉換。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9日 (一) 04:47 (UTC)[回复]
讨论伊始我就已经通知此前#新增提案1的讨论者。Module_talk:CGroup/Medicine的讨论者未通知是因为其中大多数未附理由或理由已失效(不少是主张彻底禁用该名称者)。如您认为不妥,麻烦您帮忙通知一下。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5:38 (UTC)[回复]
公示時再通知一次是必要的,否則參與討論者會遺忘。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9日 (一) 05:51 (UTC)[回复]
谢谢你的建议。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5:59 (UTC)[回复]
@Ericliu1912Kerolf666Sunny00217Hijk910Lssrn@唐吉訶德的侍從CyberviewerFoampositeWpcpey寒吉此討論串討論的是重新加入在中國大陸模式中單向將「武漢肺炎」轉換為「新冠肺炎」的轉換,並不設其他轉換。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9日 (一) 05:56 (UTC)[回复]
(~)補充:并非“不设其他转换”,而是对其他转换不予置评。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6:10 (UTC)[回复]
个人意见,鉴于zh-tw和zh-hk的转换尚有争议,因此应暂时维持现状,所以我只公示了zh-cn部分(几乎无争议)。如需讨论zh-tw和zh-hk的转换,建议另开话题。--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1:06 (UTC)[回复]
我看到有一定的用戶都反對(僅)單向轉換「武漢肺炎」為「新冠肺炎」。而且,相關用詞爭議一開始就是因為這個單向轉換引起的,我認為你無視了相關潛在的爭議,而你作出這個公示的決定非常輕率。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2:44 (UTC)[回复]
此新增提案1已经提出一个半月,您ping相关用户也已经两天半,我没有看到这一定的用户[谁?]提出反对意见。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4:03 (UTC)[回复]
討論串如此長,他們怎看到我ping的位置?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22:33 (UTC)[回复]
(...) 吐槽:这潜在的争议真是和我车库里的那一条喷火的龙一样。并非有默默反对的“那些维基人”,就可以推翻一项共识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2日 (四) 08:46 (UTC)[回复]

(~)補充:期间Sanmosa提出意见,然鉴于其理由与此提案无关或不当,且共识不是一致通过,不影响提案的通过。如有意见,请至互助客栈或找行政员反映。--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2日 (四) 08:51 (UTC)[回复]
我不承認此結果,並請求行政員處理。整大串的討論有對單向轉換的反對意見,而該意見提出相關單向轉換有違反方針的情況。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3日 (五) 04:57 (UTC)[回复]
请问现在的讨论在哪里?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3:14 (UTC)[回复]

忒有钱发起的投票

提议:采用全新命名,避开争议命名

个人愚见,中维不可能在COVID19命名问题上取得共识

懒政:使用模板掩盖问题

我们解决不了问题就把问题留给读者,我建议设计{{COVID19NAME|长度少于十个字的任何文本(美国肺炎、中国肺炎、中共肺炎都无所谓,此处文本不显示)}}模板来替代COVID19的各个称呼,并修改Mediawiki:common.js来提供界面选项,让读者选择对此病毒和疫情的称呼。--jingkaimori留言2020年5月27日 (三) 02:54 (UTC)[回复]

@jingkaimori,哪有什么懒政,变相先到先得罢了。用讨论的名义,让条目停止编辑战,修改回武汉肺炎。 这就意味着,每一个新生事物在维基百科编写的时候,要使用一个早期称呼,而不能推广一个更专业的名称。简直搞笑。就像楼上有人用谷歌趋势,得出台湾在称呼上,武汉肺炎的使用也在持续下降。那几个为了恶心一个不看维基百科的政党,而破坏维基百科的中立性。——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27日 (三) 03:27 (UTC)[回复]
这个荒唐提案根本不是先到先得,因为他在源代码层面实施先到先得,在最终页面上让用户自行选择。提案提议的命名和带有折叠框的代码、琐碎剧情等隐藏内容没有区别。这种提案如果通过,就是鼓励滥用Wikipedia:隱藏元素来规避方针指引和社群共识。--jingkaimori留言2020年5月27日 (三) 03:50 (UTC)[回复]
(-)反对 讓讀者選這選那的,大費周章。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6月2日 (二) 02:09 (UTC)[回复]
(+)支持,我建議原始碼只要{{COVID19NAME}}和{{SARSCOV2NAME}}就好,讀者游標移上去會跳出常用名稱的選單和自己輸入的選項,預設英文,編者禁止使用或加入任何中文名稱,而且如果寫了其他常用名稱,機器人會自動換成模板。--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01:31 (UTC)[回复]
(+)支持。--🍀 CLOVER YAN (^_^) (回复请ping我) 2020年7月2日 (四) 08:11 (UTC)[回复]

提醒

已结束:
讨论串已延伸,不用提醒了。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3日 (六) 07:52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醒:楼上#新增提案2#对部分提案内容的再调适正在进行讨论。(别像我一样天天看到这里更新讨论却找不到讨论串在哪 囧rz……)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2日 (二) 04:0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是否就“武汉肺炎”相关问题发起投票

近期大量条目仍存在因转换“武汉肺炎”一词(仅此一词)引发的编辑战,而别的用词(“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未见引起类似问题,导致许多根本和疫情无关条目被半保护,长此以往会有更多的条目(如Adobe乔治·弗洛伊德之死,更多见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不可能以后所有条目只要提一下这个词就半保护)发生类似问题,并持续消耗读者和编辑耐心,且长期的反复编辑战来看,明显所谓“共识”并不能取得广泛认可。请讨论是否应当迅速就以下问题发起投票(这里并非其投票本身。针对一般条目,学术性条目仍遵守相关共识):

  1.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換“武汉肺炎”为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罗列的其他用詞(包括“新冠肺炎”),之后禁止互相轉換。(为此讨论最初提案)
  2.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換“武汉肺炎”为“COVID-19”及其正式中文译名,之后禁止互相轉換。
  3.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換“武汉肺炎”及“新冠肺炎”等俗名为“COVID-19”及“COVID-19”的正式中文译名,之后禁止互相轉換。
  4. 进行字词转换
  5. 维持现在的版本(即完全不替换)。

相似的讨论一已有相当多的赞成人,且和更早一次投票存在相当大的支持票数差异。但讨论一没有明确的投票标准和时间,最后也没人计票,是否应当在严格的计票规则下(例如人事任免投票資格避免傀儡等)进行投票决定以上几点。

@上次讨论一的参与者(讨论串太乱了,只@了第一个子标题下的人,缺的请补上),@痛心疾首HikaruangeelStreetdeckSuper WangFelix.tsai@DrizzleDYumeto尤里的1994扬州炒面君DavidHuai1999@Sanmosa把酒唱離別丶--淺藍雪 2020年6月11日 (四) 17:53 (UTC)[回复]

(+)强烈支持。純粹為了表達對中共/大陸政府/大陸人的不滿而把「COVID-19」等改成「武漢肺炎」已經涉嫌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20年6月11日 (四) 19:02 (UTC)[回复]
( ✓ )同意“COVID-19”及其译名“2019冠状病毒病”作为标准的国际通用医学词汇相对而言最具有权威性,理应作为维基百科对该疾病描述的唯一用词。--尤里的1994留言2020年6月11日 (四) 22:35 (UTC)[回复]
(-)反对。管理員不懂得用編輯禁制功能而只懂得依賴半保護(這已經是老問題了),並不是把「武漢肺炎」換掉的正當理由。這根本就是治標也治不了的辦法,即使這投票過了,我不認為這對編輯戰的止息有多大幫助。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1日 (四) 23:28 (UTC)[回复]
另外,此舉無疑也不尊重臺灣人的用詞,有違WP:5P4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1日 (四) 23:50 (UTC)[回复]
编辑禁制可以禁止编辑疫情有关条目,这些条目根本和疫情根本无关,怎么禁制?大量更改操作是不一样的IP和新用户,改一次就禁制合适?至于不尊重用词,已经说了第一次加入不禁止,如果这个词和其他无争议词语在台湾同样无争议,然而在另外一个地区有争议,换成同样无争议的为何会感到不被尊重?--淺藍雪 2020年6月12日 (五) 02:43 (UTC)[回复]
本來不想對此提意見的,可是連台灣衛福部所訂的名稱都不使用武漢肺炎做譯名(見衛授疾字第 1090100030 號公告或官網[2] )既然如此,哪來不尊重臺灣阿----浪子魚留言2020年6月20日 (六) 09:34 (UTC)[回复]
覆以上:
  1. 我認為你並不了解編輯禁制:根據WP:TBAN,「主題禁制」的範圍可以涵蓋「(以『歷史』為例)其它頁面中與『歷史』有關之內容,包括:段落、詞句、文字、圖像、鏈結、音頻、視訊、模版等等」,理論上即使相關條目本來和疫情無關,只要有和疫情相關的內容,「主題禁制」也照樣可以施行,應用的道理就是把例子中的「歷史」轉為疫情。(剛才發現IP破壞了編輯禁制方針頁面,已回退其破壞。)
  2. 問題在於沒有一個詞語在所有地方都完全沒有爭議。「新冠肺炎」的爭議先前已多次討論,不贅。
以上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07:23 (UTC)[回复]
續承上:既然現行方針(編輯禁制方針)已經能處理投票提請人所希望處理的事宜,那樣投票就顯得毫無必要性。請包括投票提請人在內的諸位管理員善用編輯禁制,這已經是老問題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08:59 (UTC)[回复]
长期的反复编辑战来看,明显所谓“共识”并未取得广泛认可,大量更改操作是不一样的IP和新用户,来一次就编辑禁制相当不合理。我不同意半保护条目改用编辑禁制,有异议你去找其他管理员说。这个讨论已经离题,我不再就此回复。淺藍雪 2020年6月12日 (五) 10:49 (UTC)[回复]
我的确不觉得“COVID-19共识”能反映社群的共识。--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11:02 (UTC)[回复]
你都說了,是IP和新用戶,一般而言我們會假定他們沒看過任何方針指引和WP:CONCOVID-19,你的推論並不合理。如果是IP和新用戶以外的用戶,相關長期的反覆編輯戰是由相關用戶故意不遵守規定所造成的,應當做的是使他們遵守規定,而非削足適履、本末倒置般容許規定本不容許的事項。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11:35 (UTC)[回复]
没有暴徒,只有暴政。[開玩笑的]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社群绝大多数人赞同便通过,却要求大家遵守。显然规定才应该比作限制用的鞋子,人比作脚,恐怕要求遵守这一规定才是削足适履。--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14:40 (UTC)[回复]
(▲)同上。我当初看到规定在没有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加上某用户单方面主导讨论,就已经有提删的念头。不过我还是保持了理性与克制。--風雲北洋Talk 2020年6月12日 (五) 15:09 (UTC)[回复]
我當時的提案是在獲得參與討論的人的大多數同意下通過的,請你們注意。你們當時不參與討論,然後現在又來聲稱提案沒有獲得大多數同意,這樣對於現行制定維基百科規則的辦法會造成極大的損害。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3日 (六) 02:42 (UTC)[回复]
应同时考虑上方先前讨论中的反对意见,不可单计此分段。如有需要,请自行ping相关用户。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4日 (日) 06:25 (UTC) 您重提第一条的时候ping Super Wang、Rowingbohe、Itcfangye了吗?--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8:35 (UTC)[回复]
那時候Super Wang和Itcfangye沒在任何一個相關討論串發表意見,而Rowingbohe當時(SCP-2000初始提案時)表示中立,我很好奇你是如何看到Super Wang、Rowingbohe和Itcfangye提出反對意見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6日 (二) 09:03 (UTC)[回复]
Super Wang和林可晴都主张一并屏蔽,仅保留“2019冠状病毒病”,您的回应仅仅是“肯定有为数不少的人反对”(我之前已经说过这种回答方式没有建设性);Itcfangye主张将“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等称呼只用在1.援引使用该称呼的报道和2.COVID-19正式命名之前的信息上,其他场合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您未有回复。--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9:10 (UTC)[回复]
随便了,爱怎么玩怎么玩。搞得好像真的能恶心到谁似的。浪费时间,让他们去破坏吧。——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6月12日 (五) 00:18 (UTC)[回复]
(=)中立 支持替換不準確的詞,但從不準確的武漢肺炎替換成不準確的新型肺炎、新冠肺炎意義不大。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6月12日 (五) 00:46 (UTC)[回复]
现在连个正经的投票都发不起来,这里是就发起投票本身讨论,具体替不替换成新型肺炎(这种没链接的为什么也在共识里很奇怪)、新冠肺炎可以投票的时候再说,而且这些又不是学术类条目,知道说的是什么就可以了。--淺藍雪 2020年6月12日 (五) 02:43 (UTC)[回复]
  • @Sanmosa浅蓝雪上面已经解释了,大量更改操作是不一样的IP和新用户,来一次就编辑禁制相当不合理。今天ban这个,明天ban那个,这叫削足。而且编辑禁制要求某用户反复破坏、参与编辑战、反复创建某个或数个页面或主题或反复与其他用户产生争执时进行,显然是无法避免不一样的IP和新用户带来的问题。另外WP:BAN:于行使此权前应衡量下列各样因素:是否可保障维基百科质量;是否可避免因误认身份而对其他用户造成不便;是否使受影响而无法编辑的人数减至最低;是否可避免社群因受限者而产生争执;是否可劝阻受限者编辑维基百科。采用编辑禁制方案倒是至少能很好地实现最后一条,劝阻用户编辑维基百科。[開玩笑的]--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4日 (日) 11:55 (UTC)[回复]
WP:BAN的執行方式非常多樣化。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6日 (二) 09:09 (UTC)[回复]
中文的使用情況和英文的使用情況是肯定有差別的,畢竟中文不是英文。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4日 (日) 08:43 (UTC)[回复]
WP:ENWPSAIDSAID请引述者本身也要判断,确保该政策确实不适用于中文维基百科,再向其他维基人进行详细说明该制度为何不适用于中文维基百科。如果阁下认为中文媒体不用武漢肺炎是爲了向中國獻媚,而英文则另有原因,请指明另有原因在何处。另外请注意,即使指明另有原因,这也只能证明该反驳不能成立,仍然无法证明原陈述正确。--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4日 (日) 11:44 (UTC)[回复]
我這裏的意思完完全全是“中文的使用情況和英文的使用情況是肯定有差別的”,僅此而已,我沒考慮獻不獻媚的問題。不過我仔細看了一下,Sameboat好像違反了WP:5P4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4日 (日) 12:01 (UTC)[回复]
我的論點是「有人故意用違背醫學界的用詞,而這個詞又被人反覆用來破壞中文維基百科」,所以「使用這個詞的出發點明顯是有政治操作目的」是一個合理推斷,發表這個符合事實的推斷與破壞五大支柱無關。我舉英文媒體的使用習慣想帶出的依然是對待科學用詞時「尊重專業學術界」這個精神,特別是對待像Covid-19這個全新的疫情,理應是全球媒體和官方文獻都跟隨的,維基百科作為一個百科全書自然都不是例外,但全球唯獨是台灣官方和部分媒體故意違反這個精神,因此維基百科有必要謹慎過濾她們的使用習慣。(假設!主流醫學界統一使用「武漢肺炎/病毒」,就算中國表達不滿,我是完全不介意用於維基百科的,但現實是主流醫學界建議不要使用像「武漢肺炎」這樣地域中心的名稱。)—同舟 · 2020年6月14日 (日) 21:24 (UTC)[回复]
「但全球唯獨是台灣官方和部分媒體故意違反這個精神,因此維基百科有必要謹慎過濾她們的使用習慣」?那就跟愛搞審查的中共沒兩樣了。-- Matt Zhuang哪一個國家拒絕承認中華民國護照而且沒有替代簽證可以申請,形同禁止中華民國公民入境或轉境該國? (按「此」留言) 2020年6月15日 (一) 00:24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有非常多字詞都是不允許直接用到條目中例如支那,除非是探討該用字本身的條目,這不等於中共審查,要是維基百科真的是搞中共式審查,89民運64燭光晚會都直接被刪除了,你也不能像現在般利用用戶簽名宣泄政治主張了(中華民國護照)。反正你一直在回避台灣當局拒絕依從醫學界指引的問題,又美化台灣官方網頁一時用COVID-19一時用武漢肺炎的根本行文亂象。-- 同舟 · 2020年6月15日 (一) 03:20 (UTC)[回复]
@Sameboat「想將這政治任務滲透到條目中」這句是對相關用戶的明顯假定惡意,難道沒違反WP:5P4?你欠相關用戶一個道歉。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5日 (一) 06:08 (UTC)[回复]
單純就討論表述現實罷了,維基百科什麽時候連説明事實都被視之為破壞了。不論是擁護中共、反中、港獨或臺獨的人在中文維基百科進行偏頗自己政治立場的編輯就一直存在。-- 同舟 · 2020年6月15日 (一) 07:27 (UTC)[回复]
@Sameboat「想將這政治任務滲透到條目中」並非所有人或社羣主流公認的「現實」,至少這不論是擁護中共、反中、港獨或臺獨的人都適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6日 (二) 09:09 (UTC)[回复]
同上,再不然你就查看先前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4日 (日) 11:50 (UTC)[回复]
我再次强调,我不是说争议“不存在”,而是说你主张争议存在的方式没有建设性。A和B争论C是否存在,A举出证据证明C存在,B不是反驳A的意见或找证据支持自己的意见,而是说“C存不存在其实还有争议”,这对讨论没有建设性,因为A不可能去对互联网上别处的反对意见去打稻草人,也不可能列举得完所有反对意见,只能根据提出的反对意见给出看法。--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4日 (日) 12:07 (UTC)[回复]
你有這樣的認知很好,但淺藍雪沒有。我的駁斥對象是淺藍雪。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5日 (一) 06:04 (UTC)[回复]
2)麻烦你继续就CU里我的质疑回答。你的觀點無非就是與COVID-19有關“詞語都有爭議”,CU結果出了,反复提出“世界衛生組織才是最政治化的組織”以質疑“COVID-19”不中立的user:殲10已被證明是引导言论、擾亂討論的傀儡。而你早先说“我也希望知道「2019冠狀病毒病」有何政治意涵,但是這確實是一定數量的人的主張”,现在又说是“我的主張是所有指代那個病的詞語都有爭議”。这到底是是谁的主张,哪里来的“一定数量的人”,麻烦你也解释清楚。--淺藍雪 2020年6月14日 (日) 10:59 (UTC)[回复]
這網絡上已經一大堆資料,我還需要再copy一次嗎?還有,我認為你在那個留言中其實還是把我説成了“非無關人士”,而且你確實存在非中國大陸人士就會集體行動支持“武漢肺炎”的想法,我根本不認為你有對我真誠道歉。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4日 (日) 11:47 (UTC)[回复]
我可以明确的说我现在认为你是无关人士,道歉问题,跟议题无关,我不再回复,你可以再开以个别的章节。网上什么小众观点都能拿出来一大堆资料,有什么用?我都说了要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用户投票,你最好是能找出来很多老用户支持你这些COVID-19及其正式译名等等“都有爭議”言论,而不是拿你自己的观点阻止别人开投票。--淺藍雪 2020年6月14日 (日) 12:22 (UTC)[回复]
我沒找,但是下面已經有一個了,因此你以上的論述已經自動不成立。我完全不能認同你現在公然不容許一個人保持一個特定的主張的行徑,你現在不容許我們反對進行投票究竟是何用意?我的最主要理由一直都是管理員未善用編輯禁制功能,而編輯禁制功能使投票多餘(這完全是針對淺藍雪你給出的發起理由而提出的,純粹出於功利主義)。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5日 (一) 06:04 (UTC)[回复]
@Sanmosa我在本段讨论上方已经给出了编辑禁制不宜使用的原因,顺便补充,刚看到一个例子。--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8:21 (UTC)[回复]
這並不是编辑禁制不宜使用的原因,而是编辑禁制未被(恰當)施行的情況。编辑禁制的施行方式非常多元化,只要找到一個恰當的方式施行,相關問題都能夠解決。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6日 (二) 09:20 (UTC)[回复]
  • @Matt_Zhuang这词是仅仅“被中共視為政治錯誤”吗?只提“被中共視為政治錯誤”,却不提也被WHO视为错误,被G7美国以外国家等国视为错误,被美国国内部分人群也视为错误,仅仅因为“被中共視為政治錯誤”就不能不用,这不是希特勒归谬法吗?是不是在特朗普条目里面也必须允许写“与中国领导人习维尼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海湖庄园举行为期两天的会晤”,否则就是“被中共視為政治錯誤就要禁止使用”,维基百科就变成“河蟹的百科全書”了?--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4日 (日) 11:16 (UTC)[回复]
  • 我說過,我唯一要求是把「武漢肺炎」及「新冠肺炎」平等對待,(-)強烈反对仅替换武汉肺炎-某人 2020年6月13日 (六) 13:14 (UTC)[回复]
  • (+)强烈支持,并(-)強烈反对武汉肺炎,(-)強烈反对污名化!-- (签名 # 贡献) # 关注新冠肺炎疫情 2020年6月13日 (六) 13:18 (UTC)[回复]
  • 这种投票没什么太大意义,大多不过是统计大陆的和港台的维基人数量罢了(当然了也有部分有不同观点的维基人) --Gaosong2101留言2020年6月13日 (六) 19:33 (UTC)[回复]
  • (+)支持,“武汉肺炎”已经被有心人士拿来搞地域攻击。Painjet留言2020年6月14日 (日) 03:59 (UTC)[回复]
  • (+)强烈支持,“武汉肺炎”一词带有严重的地域歧视和污名化目的,且COVID-19已有官方的专有名词,在此背景下使用“武汉肺炎”不仅十分不专业,且会引发大量争议,不利于条目的正常维护。Brian19891003留言2020年6月14日 (日) 04:20 (UTC)[回复]
  • (!)意見觉得这个词没歧视性的应该看看category:Kfish2001的維基用戶分身一个编辑数只有421的用户,开出20多個傀儡抓着“武汉肺炎”不放,除去破坏外还在應允許將COVID-19相關名詞統一至國際通用命名引导言论,足以证明这个词性质本身有问题,以及它被人用来攻击特定地区这一事实。淺藍雪 2020年6月14日 (日) 10:11 (UTC)[回复]
  • (!)意見,個人認為,帶有歧視想法的是使用者的意圖和行為,而不是這個詞本身。使用者本身若不帶有歧視的意圖,且沒有具體的歧視行為,那就不是歧視,此時倘若聽者控訴他人歧視,反而是扭曲他人意圖,隨意扭曲他人的意圖所造成的衝突,不會比歧視少。-KRF留言2020年6月14日 (日) 10:46 (UTC)[回复]
    • 这个词本身就是很多人用来做地域攻击的手段,有这样的意图和行为,这个词在大陆人眼中变成歧视性用词就是结果,它本身就是很多人表达歧视的手段,否则这些破坏用户用直接的侮辱性语句就好了,干嘛非要揪着这个词不放?不是别人要来扭曲自己的想法,主动为被歧视的考虑考虑。假设我不知道“尼哥”这个词是歧视黑人的,那也不能改变它就是被很多人用来侮辱黑人这一事实,被人告知后,我不会说因为我不觉得它歧视,所以坚持我可以用。--淺藍雪 2020年6月14日 (日) 11:20 (UTC)[回复]
  • (=)中立:个人认为,除非将投票结果限定为“适用于与大中华地区疫情无关的条目”,否则恕无法支持。--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14日 (日) 10:48 (UTC)[回复]
  • (+)强烈支持:借疫情大搞污名化的行为太恶心人了--苞米()💴 2020年6月14日 (日) 11:07 (UTC)[回复]
  • (-)反对︰我一直不參與這個題目的討論是因為我沒有特別傾向使用或不使用特定字詞指代此疫情,但是看到現在的討論,則要請大家考慮幾點︰1.只要任何特定字詞被相當一部分人認可指代此疫情,該字詞應被確認為合適字詞,可以作為條目標題及重定向,也可在內文使用。就如許多歷史事件都仍有不同的名稱及簡稱,比如911、311,有些歷史事件的「其他」名稱更是帶有爭議,如香港回歸,甚至帶嚴重地域歧視,如南京事件(南京大屠殺)。一刀切不容許被相當一部分人認可的特定字詞有損維基百科的中立。2.條目標題因為只有一個,須為此達成共識(儘管不是必須在目前達成共識),但是內文則完全沒有必要只使用唯一特定字詞,只要是合適字詞,就可以採用。故此沒有良好理由而刻意更改特定字詞,可以想像為把「911襲擊事件」更改為「美國911事件」,可被視為破壞。3.「武漢肺炎」確實曾經有一段時間是主流用詞,而且也為中國大陸官方採用,可見是否成為合適字詞,是不須考慮地域歧視問題。參考歧視語,裡面也有大量歧視字詞,說明中文維基百科一向會收錄及使用各種歧視字詞,這次也不應例外。中文維基百科如要提高學術認可性,無可避免因學術優先造成地域歧視使部分人士不悅(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我是香港人,如日後香港出現災難性事件而出現地域歧視香港的字詞,只要該字詞被相當一部分人認可,我仍會要求大家不反對讓該字詞成為合適字詞。—Baycrest (作客) 2020年6月14日 (日) 14:52 (UTC)[回复]
  • (-)反对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其他任何無爭議用詞,我還是老話一句,除非你把反對者都解決掉不然根本不可能有所謂的無爭議用詞。台灣目前就是有這樣的使用,先不看一推反共人士的PTT、巴哈、D卡,看看政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寫著大大的COVID-19 ( 武漢肺炎 )[3],中央社在2020年6月14日8點58分發布的新聞標題叫做武漢肺炎全球最新情報 6/14[4],我提的都還不是三民自這些咖小。
  • 說實在的我真的覺得理由很重要,不管是要用學術性的名詞稱呼也好還是地方通俗名稱,用歧視、汙名化當作藉口真的是很爛很爛,如果說使用武漢肺炎引發不少中國大陸民眾的強烈不滿,那麼替換武漢肺炎一詞不也是引發其他人的不滿?做事不要只想到自己,脈絡都不了解就說大家對不起你只會讓我覺得你很可悲。--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6月14日 (日) 15:30 (UTC)[回复]
    • 大陆民众不满是因为地域歧视,这个词对其他人有什么深刻含义?损失一个日常用词(在明显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对比遭受歧视,两种不满等级一样吗?从来没为被歧视的人考虑过,你更可悲。--淺藍雪 2020年6月15日 (一) 03:07 (UTC)[回复]
      • 明顯有其他方法不等於不能用啊= =,現在的問題是連用都不能用,而且還是用非學術的該名稱表示,我就在下面說了,全部都學生物條目,結果沒有人表示意見。「从来没为被歧视的人考虑过,你更可悲」,這就是你可以合理把我們納入歧視派的理由嗎?你這樣和那些說聯合國被中共收賣的酸民有何不同。要限制就給我全都學生物條目一慮使用專有名詞,不要開放俗名卻允许替換『武漢肺炎』为其他任何無爭議用詞,台灣使用新冠肺炎的比率就是低,不要使用台灣根本沒有名稱來稱呼。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6月15日 (一) 06:06 (UTC)[回复]
      • 問題在於這一種損失用詞的情況被廣泛認為具有政治性,並因而被廣泛視為是對言論自由的損害。如果「武漢肺炎」這個詞語真的被廣泛認為具有歧視含意,我想我們早在2月的時候就已經得出將相關用詞全部換走的共識,而現在討論的則會變成是否全部統一為世界衛生組織的用詞。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5日 (一) 06:37 (UTC)[回复]
    • 武漢肺炎有歧視的問題,你的回應是「用武漢肺炎有人不滿,不用武漢肺炎也有人不滿」這種相對主義偷換概念的無效論證?那這樣好了:如果我說Pineymilk很可悲,Pineymilk會不滿;如果我不說Pineymilk很可悲,我自己會不滿,所以Pineymilk做事不要只想到自己,脈絡都不了解,這籍口很爛很爛。--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23:56 (UTC)[回复]
      • @Yel D'ohan我覺得我講得很明白,要避免爭議就是都不要放,然而各位收錄大陸俗名卻禁止台灣使用武漢肺炎俗名,這不是想到自己那甚麼才是只想到自己?我下面也說了,如果要規範就是全部學生物條目,但是沒有人在乎,這裡的人只會搞意識形態,我發言到現在除了DrizzleD發表意見,其他根本就不打算搭理我,只會吵歧視問題。
      • 關於同志的稱呼,你問我的意見我當然是全部寫上去,因為這些都是俗名的介紹(如果現在要接著比同志價值,各位sis'最好拿出百分百的閱讀能力)。但是請不要搞混,我並沒有強制要求一定要寫上武漢肺炎,只是要求不要禁止。我這裡就問問淺藍雪還有你,是否認同名稱規範將名稱統一為學術名稱,以及兩位對於俗名的使用範圍到哪(例如前言是否可以提及?以及正文是否一律用俗名表示等)。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6月18日 (四) 08:21 (UTC)[回复]
        • 歧視名稱只是俗名的子集,「不用歧視名稱」不表示「所有俗名都不能用、只能用學名」,請不要滑坡。即便在條目開頭介紹所有俗名時,可以在說明是有爭議的名稱後一併提及,其他地方行文中顯然不應使用有歧視意味的名稱。你說的沒錯,我只會吵歧視問題,因為在我看來整件事從頭到尾就是歧視問題,堅持用武漢肺炎唯一的理由就是反中的意識形態。--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18日 (四) 15:04 (UTC)[回复]
        • 另,誰是你 sis,我對你這種只會寫愛好者 ACG 條目的直男宅沒興趣。--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18日 (四) 15:23 (UTC)[回复]
          • @Yel D'ohan(ˊ_>ˋ)把同志搬出來不是想sis來sis去,難不成開門見山用bitch稱呼逆?話說...,您說沒有興趣但卻來瀏覽我寫的條目並且特地批註...,你真是個好人。
          • 回到歧視問題,「堅持用武漢肺炎唯一的理由就是反中的意識形態」[原創研究?]

[查证请求],是啊菜政府就是反中所以一開始就採用武漢肺炎做稱呼[原創研究?] [查证请求],那我的想法也很簡單就是學生物條目,結果你們說我滑坡...,這不行那不行,那有啥好方法你到是說說啊。除了我上面提到的把反對方幹掉,難不成你還有比採用生物條目方式更好的法子嗎?我真心覺得用學名不僅高端大氣還上檔次,反正前面有人說這裡是學術殿堂、菁英中心,一鼓作氣搞這套我覺得可以。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6月18日 (四) 17:55 (UTC)[回复]

        • 要把俗名一锅端我是支持的,如果未来有此类投票且我有投票权利肯定支持,但是千万不要买一赠十捆绑销售,比如把历史上的各类疾病全部改了,捆绑这种搬不动的大山就是变相反对不如直接说清楚理由有利于讨论出个所以然。--160.20.109.61留言2020年6月19日 (五) 20:29 (UTC)[回复]
    • 「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其他任何無爭議用詞[來源請求]」。我們反對的是「歧視」,你一直跳針成「爭議」,把其他沒有歧視問題的名稱扯進來紮稻草人,你要不要換一副沒有顏色的眼鏡?--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23日 (二) 21:39 (UTC)[回复]
  • (+)支持。中国大陆的维基编辑已经够克制了,别得寸进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15日 (一) 05:50 (UTC)[回复]
    • 我個人不覺得你們怎麼克制。連身為管理員的淺藍雪也可以公然違反方針,我還可以說甚麼?我說服不了自己。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5日 (一) 06:37 (UTC)[回复]
      • [開玩笑的]。--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15日 (一) 07:51 (UTC)[回复]
      • 有问题你直接发起解任投票就得了,别一天到晚拿着5P4对大陆用户危言耸听,你这一堆5P4根本没几个事有问题的。反而上面港台过激言论多了去了,这时候又见不到你出来5P4。淺藍雪 2020年6月15日 (一) 09:49 (UTC)[回复]
        • 我恐怕是你們本來就已公然無視5P4,所以才錯誤以為那些言行是沒問題的。不過也受惠於你們本來就已公然無視5P4,把你們解任也非常難,基本上我們一提解任投票,就會立刻被宣佈無效。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6日 (二) 09:17 (UTC)[回复]
          • 当他人意见和Sanmosa不同时,为什么Sanmosa总要去尝试用手段去打压呢?提出合理反对当然欢迎,但是使用这种手段真是恶毒,还要和管理员挂上这简直了,而且每次回复总是话中有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你是要你的乌纱帽还是在这里多管闲事?”,我认为管理员也有发表意见的自由而且他提出的意见值得讨论,但是不认真讨论却使用手段压迫真的好恶心。--69.120.183.192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14:16 (UTC)[回复]
            • 問題在於一般的管理員並不應當有這樣的言行(我從未看過有管理員會公然禁止用戶反對某特定提議),否則上梁不正下梁歪,連五大支柱也被動搖了,維基百科就會崩潰。如果你認為避免五大支柱被動搖等同於“打壓”,你並不適合維基百科。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9日 (五) 07:16 (UTC)[回复]
              • 我是之前的IP用户,请原谅我无法继续使用旧IP,我建议您把话讲清楚,“管理員會公然禁止用戶反對某特定提議”是什么意思,这样三言两语对于不了解来龙去脉的人来说是无用的,甚至更多的人还会被你的言论左右,在我看来无非是,管理员提出反对使用“地名+肺炎”,然后管理员怀疑有傀儡并把你提报到了CU,然后你在这里觉得管理员违规,如果事实是这样的,我看不出管理员哪里违规,反而觉得您很小气,这就好像“我在公路上被警察拦下进行酒精检测,我是清白的,但是我却要把拦下我的那名警察搞丢饭碗”,这也太荒唐了。--160.20.109.61留言2020年6月19日 (五) 19:39 (UTC)[回复]
                • “你並不適合維基百科”,真是好大的口氣。什麼時候我又“公然禁止用戶反對某特定提議”了?劃過你的票?CU又沒查到你,怎麼又阻止你了?你愛反對反對,少在這無中生有。我這第二次提醒你,離題討論麻煩你直接開新章節。--淺藍雪 2020年6月21日 (日) 09:35 (UTC)[回复]
                  • 我認為你很清楚你自己做過甚麼。我從未離題,不然就是你先離題了,我又跟著離題。如果他確實不適合維基百科,我有責任告知他,而且我對他用哪個IP沒興趣。我要說的就是這麼多。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2日 (一) 12:00 (UTC)[回复]
          • “把你們解任也非常難”,“你们”这两个字妙啊。--淺藍雪 2020年6月17日 (三) 07:23 (UTC)[回复]
  • (+)支持,背棄進步價值的台獨我不要。反對同性戀的保守派也不少,既然有爭議,是否表示可以寫成「男同性戀,又稱甲甲、死玻璃,是指以同性者為對象……」?或者「台灣人,又稱台灣同胞(官方用詞)、灣灣」?難不成可以說因為大家對這兩個名稱有爭議,所以先到先得禁止轉換?--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15日 (一) 15:56 (UTC)[回复]
  • 不知道是不是要注册个账号才能投票?如果有资格的话当然是(+)支持,没有资格也口头支持一下“除去直接引用之外,允许替換『武漢肺炎』成其他任何無爭議用詞,并禁止互相轉換”。我看完上面讨论后我感到很困惑,为什么当人质疑Sanmosa时,Sanmosa总是提醒“请假定善意”甚至“请小心”、“请自重”这种严厉的暗示用词,但是却没有回答他人的质疑,但Sanmosa却可以无视假定善意来质疑他人,这明显是玩双重标准啊,甚至看到Sanmosa拿维基百科规则在强词夺理,我一直以为维基百科是一个高尚的地方,怎么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呢,难道就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出来吗?我作为大陆人认为“地名+肺炎”是带有歧视性的用词,为什么有人却要以“视而不见即不存在”来由强词夺理,把自己的双眼闭上你可以否认这个世界的存在,但是以你的感知去否认别人看到的事物这难道对吗?维基百科完全可以以科学的精神在证据无误的情况下在条目中详细介绍病毒起源,这一点我是赞同的,但是把一个疫情名字给打上标签,扣上帽子我认为这就是歧视啊。这就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成长经历,在我11岁时我出了一次事故,因为我的右腿小腿在事故中受伤,所以我在接下来三年内走路都是不正常的,当我上学时,某些人会叫我的“姓+瘸子”来挖苦我,我当然不能接受,即便我确实有残疾,并且描绘残疾的名称“瘸子”也通俗易懂,但是我不能接受这样代称我,现在看来当时大家都是孩子不懂事,甚至当年为这些事情打打闹闹真很可笑,但是这种幼稚可笑的事情怎么会在维基百科这个地方重演呢?维基百科如果继续因为这种荒诞的事情沦落下去,最终失去的是读者,现在这种在这里争执的行为在我看来就是在破坏维基百科的前途,真不明白那些闻而不听强词夺理的人在干什么。--69.120.183.192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14:03 (UTC)[回复]
    • 这个我觉得最后得找个行政员出来决定是否开启投票或者以其他方法调整现在的共识,如果投票的话我预计是用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wp:傀儡太多了),现在注册账号怕是来不及,但发表意见还是可以的。至于一些人,最后无非是打算用“开启投票也有争议”来使得这个讨论无疾而终罢了,到时候直接找行政员判断就行了。淺藍雪 2020年6月17日 (三) 06:16 (UTC)[回复]
      • 這個投票成立與否我不會對此發表意見,但我的想法至始至終都一樣,麻煩先從以前帶有地域的疾病名做起,我實在看不出由「武漢肺炎」帶頭「統一」能讓整個社群接受,儘管這投票只針對「武漢肺炎」,沒有「新冠肺炎」。-- 2020年6月19日 (五) 16:12 (UTC)[回复]
      • (!)意見,我的观点是,反对当前的命名“地名+肺炎”,先不说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否算作歧视,但是从写条目时就可能对读者存在误导,比如“地名+地名+肺炎”这种方案,让读者对先后顺序一头雾水。如果某些人非要强调来源,那么请根据维基百科的方针和规则认真在条目里面写清楚来源,毕竟维基百科就是用来做这个的,但维基百科不应该被用作未经证实的暗示和出于某种目的的宣传,“地名+肺炎”在我看来就是明显的暗示。--160.20.109.61留言2020年6月19日 (五) 20:14 (UTC)[回复]
(+)强烈支持使用COVID19而非武汉肺炎,因为这个词并不具有任何政治立场,是完全基于科学事实的中立词汇,适合维基百科的环境
( ✓ )同意“COVID-19”及译名“2019冠状病毒病”作为国际通用医学词汇最具权威性,且该名称本身不具有政治色彩,应作为维基百科对该疾病唯一称呼。Ljk041123留言2020年6月27日 (六) 04:29 (UTC)[回复]
  • (-)強烈反对:武漢肺炎在香港和台灣都有廣泛使用,不應該审查内容!--Wpcpey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1:59 (UTC)[回复]
    • 不受审查不代表什么都可以用。例如en:Wikipedia:Offensive_material维基百科不受审查。但是,仅允许以百科风格使用冒犯性词语和冒犯性的图片。务必仅当遗漏会导致条目内容不完备或不准确,且无合适替代材料时,才使用普通维基百科读者认为亵渎、粗俗或无礼的内容。避免有人说WP:ENWPSAID,我再补充一句,这段话是证明,维基百科不受审查并不代表在有合适替代材料时仍然要使用普通维基百科读者认为亵渎、粗俗或无礼的内容,它们并不矛盾,因此单用“维基百科不受审查”反对不是合适理据。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2:52 (UTC)[回复]
      • (※)注意WP:CENSOR是方针,WP:PROFANE在英维是方针,但在中维只是论述。目前应当遵循WP:CENSOR,而非WP:PROFANE。不要把英维的方针拿来解决中维的问题。——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1:34 (UTC)[回复]
        • @BlackShadowG您可能没明白我的意思。逻辑是这样的,如果Wpcpey的理由(NOTCENSOR)有效,需要NOTCENSOR能推论出“武汉肺炎”一词(即使其有冒犯性)不应该取消。但在英维,他们也有NOTCENSOR,但按他们的指引,仅允许以百科风格使用冒犯性词语。这说明NOTCENSOR和仅允许以百科风格使用冒犯性词语并不矛盾,不能以NOTCENSOR来证明应该使用冒犯性词语。如果WP:PROFANE在中维也是指引,那么我可以引用之来说明仅允许以百科风格使用冒犯性词语,因此不该用“武汉肺炎”直接指称,但它不是,因此我只能用它来证明NOTCENSOR推不出不应该仅允许以百科风格使用冒犯性词语,从而也无法证明坚持使用“武汉肺炎”的合理性。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09:59 (UTC)[回复]

假定投票项

以下列出假设允许投票后将出现的投票项,欢迎自行补充,再次提醒,这里不是投票本身,请勿在此投票:--淺藍雪 2020年6月14日 (日) 11:58 (UTC)[回复]

  1.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換“武汉肺炎”为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罗列的其他用詞(包括“新冠肺炎”),之后禁止互相轉換。
  2.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換“武汉肺炎”为“COVID-19”及其正式中文译名,之后禁止互相轉換。
  3.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換“武汉肺炎”及“新冠肺炎”等俗名为“COVID-19”及“COVID-19”的正式中文译名,之后禁止互相轉換。
  4. 进行字词转换
  5. 维持现在的版本(即完全不替换)。

  • 真的建議仿造動物與植物條目的型式,老實說我真的覺得病毒條目應該也要這樣,介紹名稱、別名、學名(例如歐洲粉蝶:歐洲粉蝶又名歐洲鳳蝶 學名:Pieris brassicae。冠狀病毒:正冠狀病毒亞科,學名:Orthocoronavirinae 通稱冠狀病毒 英語:Coronavirus)。而且應該設立指引,讓每個生物條目(不管是動物、植物、病毒)都應該擁有基本的介紹方式,而在非專業條目,也都應該使用專業名稱稱呼,我真的這很不符合人體工學甚至也一堆人在哀,但既然有人都提出要有百科的專業,那麼何不乾脆往百科方向發展,展現我們的學識涵養而不是在上面潑婦罵街。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6月14日 (日) 15:48 (UTC)[回复]
  • 如果在香港方面來說,個人認為應跟從官方名稱命名,如「新冠肺炎」,不應採用「武漢肺炎」一詞,因後者命名有政治意味,和有污名化之嫌。Fran·1001·hk 十字路 如何地選擇最好 2020年7月16日 (四) 11:22 (UTC)[回复]

共识里的“新型肺炎”一词

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罗列的「新型肺炎」一词为什么是个红链?这都禁止转换?--淺藍雪 2020年6月12日 (五) 03:46 (UTC)[回复]

有媒體以「新型肺炎」指代該病。基於公平對待原則,「新型肺炎」也一併禁止轉換、替換。#新增提案2有討論相關問題,我認為如果另有共識許可,那樣將「新型肺炎」替換仍是可取的,但是大家就此無甚討論,所以我當時只處理了「肺炎」部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07:28 (UTC)[回复]
「新型肺炎」是紅色連結的原因是從未有人建立過該頁面。另請注意:「新型肺炎」曾用於指代MERS,如建立該頁面,請建消歧義頁。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08:54 (UTC)[回复]
已经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消歧义)了,不用再额外创建一个。--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09:50 (UTC)[回复]
那就使新型肺炎重定向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消歧义)好了-- Matt Zhuang哪一個國家拒絕承認中華民國護照而且沒有替代簽證可以申請,形同禁止中華民國公民入境或轉境該國? (按「此」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18:07 (UTC)[回复]
(!)意見 新型肺炎眞是叫人一頭霧水,誰曉得到底是哪個。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6月14日 (日) 08:16 (UTC)[回复]
我認為如果另有共識許可,那樣將「新型肺炎」替換仍是可取的,但是大家當時就此無甚討論,所以我當時只處理了「肺炎」部分。我個人建議你們就此再深入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4日 (日) 08:45 (UTC)[回复]
这个确实,Sanmosa君当时只是提了肺炎,后来的公示里也没提其他的用词。--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16日 (二) 08:20 (UTC)[回复]
所以你們要再討論嗎?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6日 (二) 09:33 (UTC)[回复]
要不然這樣,我先提一個案,讓大家看看:
綠色部分是擬議新增條文,其他部分是原有條文。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9日 (五) 07:10 (UTC)[回复]
大家要討論這裏嗎?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2日 (一) 12:01 (UTC)[回复]
(-)傾向反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部分,因为至少目前而言其主要指称对象十分清楚,几近成为专有名词(类似新冠肺炎),符合主从消歧义;(+)傾向支持“新型肺炎”部分·。--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4日 (三) 05:45 (UTC)[回复]
@DrizzleD已調適。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7日 (六) 03:28 (UTC)[回复]
@淺藍雪DrizzleDMatt ZhuangYumetoSheltonMartin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4日 (六) 07:00 (UTC)[回复]

疾-疫拆分案

现在维基人中大致分成两派,一派不愿污名化命名,一派想强调疫情起源于武汉。那么双方在同一词语上应该是无法达成共识了,从上面的投票也可窥见一斑。(即使发起正式投票,也会如@Gaosong2101所说,只有统计维基人的作用[開玩笑的]。)

所以我想另辟蹊径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由于WHO是联合国下辖的机构,无论它是多么垃圾多么政治多么不可信多么受控制,在提到COVID-19疾病本身时,维基百科还是应该要用“2019冠状病毒病”。

虽然WHO说疾病命名不使用地理位置、动物或人群命名病毒或流行病,以避免污名化,但并没有说疫情名称不能与这些联系起来。我这里的“疫情名称”指代的是疾病的一次爆发甚至大流行。比如假设这次疫情结束后,过了十年再来一次,那次的疫情和2019年爆发的这次疫情就不是同一个疫情了。比如黑死病爆发的不同时期有伦敦大瘟疫马赛大瘟疫等等的叫法,鼠疫第一次大流行叫做查士丁尼大瘟疫

那么既然要强调疫情起源,我们可以办COVID-19自2019年爆发的这场疫情称为“武汉肺炎疫情”,如

現行條文

由于受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2020年3月24日,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日本国政府决定延期举行。

提議條文

由于受到武汉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3月24日,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日本国政府决定延期举行。

所以这就是疾-疫拆分案:

指代疾病时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指代疫情时用“武汉肺炎疫情”。

如果台湾维基人和读者不习惯用“2019冠状病毒病”,也可以字词转换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另外,指代疾病时若都用“2019冠状病毒病”,那么在专注COVID-19的条目中就会显得很啰嗦,这时候也可以用“新冠肺炎”,毕竟各中文区应该都开始接受这一名称了[來源請求][原創研究?],但还是要看大家的意见。我个人认为“新冠肺炎”一词欠准确,每次看到这个词我就想给它挂一个{{when}}模板[開玩笑的]。你想想啊,万一再来一次SARS-CoV-3不知道又该叫什么好[開玩笑的]。但是专注COVID-19的条目中大概就不会出现混淆的问题,再不行学习正在修改的WP:PB,建一个{{ncov_means}}进行置顶宣告(参考{{china_means}})。

这个方案还有两点需要注意的。一是我自己怀疑违反WP:5P4WP:OR修改于2020年6月19日 (五) 14:30 (UTC)。二是,由于指代疫情远比指代疾病来得频繁,,大陆维基人可能不会太满意,但这是我目前能想到的最好方案了(总不可能疾病叫武肺,疫情叫冠病吧 囧rz……

先提出这个设想,要是被否了就算了,如果能有幸得到认可(疾-疫拆分),具体方案可以进一步商议。

以上。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5日 (一) 08:13 (UTC)[回复]

我先觀望,這有些詭異。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6日 (二) 09:32 (UTC)[回复]

*不知道为什么从某IP用户开始的编辑都在讲我搞歧视搞污名化。我自己就是大陆人我歧视我自己?我要是搞污名化我就支持全部用武汉肺炎啊,干嘛还要把疫情和疾病分开来。你要(!)抗议污名化,上面有的是地方抗议。还有@Hikaruangeel,读不出“无论它是多么垃圾多么政治多么不可信多么受控制”一句是让步句?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9日 (五) 14:09 (UTC)[回复]

妥协意向

鉴于目前所有的[原創研究?]妥协案(分时段分区域不同名称、采用全新命名、 疾-疫拆分)均遭到大量(-)反对,我想调查一下(+)支持(-)反对武汉肺炎”的编辑中有没有达成(=)妥協的可能。

请在下方区域用{{妥协}}和{{不妥协}}标示意向(可以说理由或者能过达成妥协的最低限度),谢谢大家~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9日 (五) 14:09 (UTC)[回复]

支持武汉肺炎

  1. 只要港台一天不完全棄用,就沒必要非封殺不可。-- Matt Zhuang哪一個國家拒絕承認中華民國護照而且沒有替代簽證可以申請,形同禁止中華民國公民入境或轉境該國? (按「此」留言) 2020年6月22日 (一) 18:18 (UTC)[回复]
  2. 二香[開玩笑的](+)支持武漢肺炎但可(=)妥協:一、禁止「武漢肺炎」的同時也要禁止「新冠肺炎」;二、「武漢肺炎」要改的話,「香港腳」(作為一個香港人,我確實認為「香港腳」是對香港的污名化,而且這個詞已經被有心人士拿來搞地域攻擊[2])、「非洲豬瘟」等地名+疾病的類似名稱全都要改,否則給人感覺這次的「COVID-19命名風波」是為了政治正確而提出的。如果可以做到以上兩點的話你們就改掉「武漢肺炎」吧。--CRHK128 支持美國警察依法打擊暴徒,恢復秩序 2020年6月23日 (二) 05:49 (UTC)[回复]
  3. --反對國安法的 Wright Streetdeck 2020年6月23日 (二) 07:16 (UTC)[回复]
  4. 。——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6月23日 (二) 07:18 (UTC)[回复]
  5. -- 2020年6月24日 (三) 02:52 (UTC)[回复]
  6. 不建議修改,有違WP:CENSOR。--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留言2020年7月2日 (四) 22:20 (UTC)[回复]
  7. 支持「武漢肺炎」--SUN8908.HKer傾計·怯就輸一世 2020年7月3日 (五) 13:20 (UTC)[回复]

反对武汉肺炎

  1. 头香[開玩笑的](=)妥協的话,本人目前能接受的方案就是进行地区词转换(参考#新增提案1)。--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22日 (一) 11:10 (UTC)[回复]
  2. 二香[開玩笑的](≠)不妥协(-)反对武肺!-- 签名#贡献#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强烈反对武汉肺炎 2020年6月22日 (一) 13:08 (UTC)[回复]
  3. 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開玩笑的]正經投票:(-)強烈反对並且(≠)不妥协。按上面第一位支持者的邏輯,如果美國國會不立法禁止使用「黑鬼」,是不是就誰都可以隨便用?更何況這個詞出現這麼久以來,已經和對大陸人(而不僅是共產黨和大陸政府)的歧視或不滿扯上了撇不清的關係,就如德國國歌第一段歌詞「Deutschland, Deutschland über alles」,即便不是納粹黨的產物,也已經和納粹黨扯上了撇不清的關係(參考)。【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20年6月22日 (一) 22:47 (UTC)[回复]
  4. 我可能因為懶得吵而離開討論,但不會改變我的立場。這樣應該算是(≠)不妥协?--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22日 (一) 23:34 (UTC)[回复]
  5. --風雲北洋Talk 2020年6月23日 (二) 17:35 (UTC)[回复]
  6. (-)反对(≠)不妥协我实在搞不懂到底在吵什么?全部都用COVID-19不就结了吗?——٩(๑❛ᴗ❛๑)۶北美动物浣熊君北美动物窝欢迎您2020年6月24日 (三) 03:22 (UTC)[回复]
  7. (-)反对(≠)不妥协反对任何使用“武汉肺炎”字眼的行为,因其具有对武汉人的歧视。主张把所有“武汉肺炎”字眼转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或“新冠肺炎”—user:超级核潜艇留言) 2020年6月24日 (三)16:18 (UTC)
  8. (-)反对,明明就有官方名稱2019冠狀病毒病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可供使用,而且沒有武漢肺炎、中國病毒一般歧視,為何不用?而且那怕強行使用後兩者引發編輯戰,最終也會使用世衛名稱。--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0年6月26日 (五) 08:01 (UTC)[回复]
  9. (-)反对(≠)不妥协。--【和平至上】反對美國各地警方以過度武力鎮壓和平示威者💬 2020年6月26日 (五) 14:41 (UTC)[回复]
  10. (-)反对:反对此称呼,但由于在中文维基百科消除此称呼之可能性似乎极小,故可以(=)妥協。本人最希望的结果是:zh-cn转换为“新冠肺炎”而zh-tw不作任何转换。这姑且也算一种妥协。Wonderwind2002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4:37 (UTC)[回复]
  11. (-)反对(≠)不妥协,应在维基百科中废除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的用法,统一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尤里的1994留言2020年7月2日 (四) 08:14 (UTC)[回复]
  12. (-)反对。--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7月4日 (六) 00:49 (UTC)[回复]
  13. 实在不明白一个关键字是否中立可用这件事居然不关心疑似被歧视者的意见?“武汉肺炎”是否涉嫌歧视难道不应该是武汉人,或者大陆人的意见更重要么?举个例子,如果涉及到印度人的引用词条修改为阿三,并且大多数大陆人说不涉及歧视就可以继续使用么?--DarknessTM留言2020年7月11日 (六) 16:17 (UTC)[回复]
  14. (÷)倾向不支持,名稱或多或少也是有歧視意味。Fran·1001·hk 十字路 如何地選擇最好 2020年7月16日 (四) 11:25 (UTC)[回复]
  15. (-)反对,因為武漢肺炎含有歧視,不中立,違反WP:POV--Cyril Yoshi (留言信箱) 前來簽名吧! 齊來參與動員令吧! 2020年7月17日 (五) 15:33 (UTC)[回复]

意見

请注意,大家争论的就是应不应该维持当前的模式,支持维持当前的模式是在支持其中一方。--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3日 (二) 12:33 (UTC)[回复]
支持的感覺比較積極,但我傾向於維持舊有模式,硬要說的話比較算是擱置而不是支持。-KRF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23:37 (UTC)[回复]
(~)補充:这里只是指在大陆简体版本转换的意向,现实性质的问题(如转换出错问题)若该提案通过将在通过后解决,如不能解决,提案将会处于通过但 暂缓执行的状态。至于zh-hk、zh-tw等版本是否转换,由于收到Sanmosa的异议(见#请大家注意提案1),也 暂时搁置,不于该提案中考虑。该提案主要考虑大陆简体版本的问题。--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3日 (二) 12:47 (UTC)[回复]
如果只轉換大陸簡體(zh-cn)版本的話,我沒有意見。--CRHK128 支持美國警察依法打擊暴徒,恢復秩序 2020年6月25日 (四) 11:30 (UTC)[回复]
另,即使无法做到统一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一词,如果要废除“武汉肺炎”一词而保留“新冠肺炎”一词,我是(-)強烈反对的,这严重违背了WP:CENSOR这一重要方针。——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2:11 (UTC)[回复]
没有这回事。否则英维的运作就严重违背了WP:CENSOR这一重要方针,这不合常理。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17:24 (UTC)[回复]

除zh-cn的地區詞轉換

zh-hk

「新冠肺炎」。無論是Google搜尋結果或者是反映搜尋數據的Google Trends均顯示「新冠肺炎」較常用。--【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7月3日 (五) 08:16 (UTC)[回复]
近一周内是64%,稍多一点儿。--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9:34 (UTC)[回复]
P.S. 台灣同期數據正好相反,「武漢肺炎」佔約64%。數據--【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7月4日 (六) 14:45 (UTC)[回复]
@CRHK128請問原因及理據。--【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7月4日 (六) 14:33 (UTC)[回复]
正如上方某人君(AINH)所提供的連結顯示,「武漢肺炎」和「新冠肺炎」兩者在香港的搜尋數據差不多。「武漢肺炎」雖然可能少於「新冠肺炎」,但前者在香港的使用量也不至於淪為極少數,因此不應該完全廢除「武漢肺炎」而使用「新冠肺炎」。我(&)建議採用「武漢肺炎/新冠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武漢肺炎(新冠肺炎)」或者「新冠肺炎(武漢肺炎)」。--CRHK128 慶祝美國獨立244周年🇺🇸 2020年7月4日 (六) 14:55 (UTC)[回复]
那麼你怎麼支持(香港和台灣)使用「武漢肺炎」呢?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7月5日 (日) 13:00 (UTC)[回复]
並不是自相矛盾。我是支持香港(zh-hk)使用「武漢肺炎」,但也沒有說不應該使用「新冠肺炎」啊(只是反對完全使用「新冠肺炎」而已,「武漢肺炎/新冠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武漢肺炎(新冠肺炎)」或者「新冠肺炎(武漢肺炎)」也可以接受的);至於臺灣(zh-tw),我記得使用「武漢肺炎」的佔了很大比例,所以才會支持「武漢肺炎」,但如果情況只是跟香港相反(即「新冠肺炎」在臺灣的使用量也不至於淪為極少數)的話,那我會改投(=)中立。--CRHK128 「一國兩制」壽終正寢 2020年7月5日 (日) 14:34 (UTC)[回复]
@CRHK128你可以參考Google Trends7日內數據,兩者用詞在香港與台灣情況正好相反(台灣使用「新冠肺炎」甚至香港使用「武漢肺炎」的比例稍微高一點點)。 【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7月5日 (日) 18:04 (UTC)[回复]
另外,如果情況正好相反,為甚麼在香港用詞表反對,但在台灣用詞卻是中立? 【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7月5日 (日) 18:06 (UTC)[回复]
之所以對臺灣用詞投中立票是因為我認為臺灣用詞應該交給臺灣人決定,我們外人(其實我也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但我始終是香港人)不應過度干涉。臺灣的事,臺灣人自己應該最清楚。--CRHK128 「一國兩制」壽終正寢 2020年7月6日 (一) 06:42 (UTC)[回复]
不好说,不能排除台湾维基人存在系统性政治倾向偏差的情况。应该尊重台湾维基使用者的用词,而非台湾维基人用词。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8日 (三) 15:46 (UTC)[回复]

zh-mo

「新冠肺炎」:理由大致同zh-hk,甚至比zh-hk的差距更明顯。--【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7月3日 (五) 08:17 (UTC)[回复]

zh-tw

首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武漢肺炎) 
这两个台湾政府的官方网站使用的都是武漢肺炎一词,由此就可以证明武漢肺炎在台湾的常见性了。——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1:46 (UTC)[回复]
这个理据并不充分,否则可以依类似理据在zh-hk转换为“新冠肺炎”。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14:30 (UTC)[回复]
  • (=)中立
  • 我保留此词可能涉嫌污名化的意见,但我不会反对此转换。
  • 一个数据:最近的Google Trends数据,“武汉肺炎”在台湾的使用率(64%)近似等于“新冠肺炎”在香港的使用率(也为64%)。
以上。--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7:58 (UTC)[回复]

zh-sg及zh-my

(~)補充:如果能找到几个满足:
  • 可以直译,在两种语言中均无其他含义
  • 不会在某一种语言中得到特别的关注(其实应该要和COVID-19得到的关注比例相同,但这太难保证)
的词语做对照就好了。--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8:20 (UTC)[回复]
(~)補充:检查了十来个常见基础词语的Google Trends情况,其中使用中文词汇的频率小于使用“新冠肺炎”者略多,但并不显著。zh-my待检查。--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8:57 (UTC)[回复]
Google Trends数据显示似乎也不太常用(在zh-sg)。--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8:20 (UTC)[回复]

總結

参考資料

  1. ^ Frog Spirit Animal. www.spiritanimal.info. [2020-06-16]. 
  2. ^ 武漢肺炎正名COVID-19 黃安讚完WHO竟扯到香港. 今日新聞 (中文(臺灣)). 

重启“应允许将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讨论

前言

目前的WP:CONCOVID-19采用的是Sanmosa提案的新增提案3(“学术性行文部分调适版本”),允许在学术性行文中将地区词转换为COVID-19、SARS-CoV-2。这一提案的依据非常明显:WHO和国际病毒命名委员会给这种新型疾病和病原体给予了国际性的学术命名:COVID-19、SARS-CoV-2。

但在此之后,就COVID-19相关名词的讨论愈加偏离了正常轨道,甚至出现了允许“武漢肺炎”或“武汉肺炎”单向转换为“新冠肺炎”的神奇场面。(節刪)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武汉肺炎”还是“新冠肺炎”,都无法展现这个病毒感染症(COVID-19)的全貌。尽管相当多的人因为该病毒罹患肺炎,但依然有嗅觉丧失、肌肉关节痛、腹泻等众多症状(参见2019冠状病毒病#临床分類),肺炎二字显然称不上准确,在某些轻症感染者身上,则甚至连正确都称不上。此外,在痛心疾首的提案当中也指出,“武汉肺炎”“新冠肺炎”尽管在自身被广泛的地区分别被广泛使用,但两者都因为一些原因沾上了政治性色彩,都不是最佳解决方案,更不是中立用词。

本人现提议,重启曾由User:痛心疾首提出的“应允许将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讨论,允许将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

主文
現行條文

……

  • 在學術性條目或對疾病或病毒以學術性為主的行文中,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則應使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SARS-CoV-2(「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进行命名,此時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称呼可被手動替換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SARS-CoV-2(「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不受已有的禁止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稱呼进行手動替換或字詞轉換的共識所限。

……

  • 2019冠狀病毒病」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此二名詞間的字詞轉換
  • 在大陆简体(zh-cn)中,可以将“武漢肺炎”或“武汉肺炎”单向转换为“新冠肺炎”。
提議條文

……

  • 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或是涉及2020年2月11日前的内容,否则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等對疾病的地方性、非直译自国际通用词汇的稱呼,替换为「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或「COVID-19」等国际通用的称呼或其直译时,不受限制,而将「武漢病毒」、「新冠病毒」等對病毒的地方性、非直译自国际通用词汇的稱呼,替换为「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等国际通用的称呼或其直译时,不受限制。

……

欢迎就上述内容进行讨论。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以下级标题的方式分条就不同问题讨论。--悔晚齋臆語2020年7月4日 (六) 12:00 (UTC)[回复]

我不認為社群能有同意如此提案的共識。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1:59 (UTC)[回复]
另外,我完全不同意容許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替換的做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2:01 (UTC)[回复]

Sanmosa變體

我可以提出另外一個版本:
這是尊重臺灣給予的命名的一種做法,畢竟臺灣不在WHO。我希望悔晚齋能夠同意我提出的如此方案(即使我提出的如此方案也未必能得到社群的共識)。@悔晚斋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2:14 (UTC)[回复]
另外,我覺得有必要討論一下如果真的要統一命名,是不是真的還容許「2019冠狀病毒疾病」(畢竟WHO給的翻譯是「2019冠狀病毒病」,而不是「2019冠狀病毒疾病」)。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2:16 (UTC)[回复]
加ping原始提案人@痛心疾首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2:21 (UTC)[回复]
我在前文中提及,SARS-CoV-2感染症的主要症状并不仅有肺炎,还有嗅觉丧失、肌肉关节痛、腹泻等症状,甚至还有无症状,肺炎两个字并不足以描述这种病毒的感染症,这是我把这些带肺炎的词都放进“允许修改”范围的主要原因,并非故意要对台湾官方用语有什么看法。事实上,抛弃带“肺炎”的称呼是我这个新提案的重点。
至于是「2019冠狀病毒疾病」还是「2019冠狀病毒病」,我没有任何看法。这种基于同一个拉丁字母词汇的翻译实质上差别不大,完全可以用地区词解决。--悔晚齋臆語2020年7月5日 (日) 02:46 (UTC)[回复]
@悔晚斋針對第一點,雖然如此,但是畢竟臺灣不在WHO,臺灣沒義務跟從WHO的命名,如果完全使臺灣官方用語消失的話,我覺得臺灣社群的反對聲音會非常大,這也不利社群和諧。針對第二點,我已經修改了我自己的提案(馬來西亞沒給中文翻譯,所以先假定「2019冠狀病毒疾病」是新加坡官方用語)。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3:18 (UTC)[回复]
考虑到台湾社群,我认为“严重…肺炎”是提案中可以做出让步的地方。--悔晚齋臆語2020年7月5日 (日) 03:19 (UTC)[回复]
萬分感謝。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5:07 (UTC)[回复]
@悔晚斋DrizzleD就涉及2020年2月11日前的內容,我的建議是:如設置病名介紹段落,則僅在病名介紹段落處理,否則應沿用上述提議中的四種病名之一,並在首次提及病名時加註時稱某某名稱。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5:32 (UTC)[回复]
另外,我也希望社羣能討論一下是否讓「冠狀病毒大流行」(WHO用語)作為(某時段以後)可容許在條目中使用的「(病名)疫情」的同義詞。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5:32 (UTC)[回复]

或許我重整一下我的提案:現擬議修改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不要替换或转换如下:

現行條文

不要替换或转换

除非社群对條目內文中的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稱呼達成共識,否則任何在條目內文中對全部或部分的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稱呼的實則性變更(包括但不限於「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2019年冠狀病毒病」、「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新型肺炎」或「新冠肺炎」等對COVID-19的稱呼彼此間的手動替換或字詞轉換,以及致病病毒「SARS-CoV-2」、「2019-nCoV」或「新冠病毒」等對SARS-CoV-2的稱呼彼此間的手動替換或字詞轉換),如未有共識支持,視同破壞,並應將被修改的稱呼恢復至最初加入該稱呼时的版本[註 1]。因技術原因、修正筆誤、回退破壞等維護性編輯,以及以下指明情形中的字詞轉換例外。在條目內文中新增內容時,在新增內容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稱呼的使用不受此條限制。[註 2][註 3][註 4] 除非…… 在学术性行文中 在學術性[註 5]條目或對疾病或病毒以學術性為主的行文中,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則應使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SARS-CoV-2(「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进行命名,此時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称呼可被手動替換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SARS-CoV-2(「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不受已有的禁止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稱呼進行手動替換或字詞轉換的共識所限[註 6] 对直接引用或外文直译的内容 在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内容,应当以原文为准。[註 7] 对以下并不明确的词汇 由於單獨出現的「肺炎」一詞並不明確,用於指代COVID-19時,單獨出現的「肺炎」一詞的加入不視為首次加入,但不允許将對COVID-19的各種稱呼替換為單獨出現的「肺炎」一詞。因此條而作出的相關手動替換不受已有的禁止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稱呼进行手動替換或字詞轉換的共識所限。[註 8] 对以下特定的词汇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註 9]“武汉病毒”、“中国病毒”或“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改为“SARS-CoV-2”或“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其他名称,在合理時也可以改為疾病名稱(暂包括“2019冠狀病毒病”、“武漢肺炎”及“新冠肺炎”等名称),并视为首次加入;对于将原有称呼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或“中共病毒”等名称的编辑,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至先前的版本。[註 7] 对以下特定的字词转换

  • 「2019冠狀病毒病」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此二名詞間的字詞轉換[註 3]
  • 在大陆简体(zh-cn)中,可以将“武漢肺炎”或“武汉肺炎”单向转换为“新冠肺炎”。[註 10]
提議條文

條目內文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稱呼

除非有提及其他稱呼的必要,否則應使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狀病毒疾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SARS-CoV-2(「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進行命名,此時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稱呼可被手動替換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狀病毒疾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SARS-CoV-2(「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四者、「SARS-CoV-2」及「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兩者之間不得互相手動替換,或手動替換為其他同義詞,如未有共識支持,視同破壞,並應將被修改的稱呼恢復至首個出現該四個稱呼中的其中一個的版本,唯因技術原因、修正筆誤、回退破壞等維護性編輯例外。「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三者之間可以設置字詞轉換[註 11]

参考資料

  1. ^ 有關何為最初加入該稱呼的版本,請參見此說明
  2. ^ 上述規定具有無限追溯力(無限溯及過往)。
  3. ^ 3.0 3.1 此共識的相關討論見此
  4. ^ 此共識修訂版的相關討論見此
  5. ^ “學術性”在此處定義為“直接涉及病理學及病毒學的”,下同。
  6. ^ 此共識的相關討論見此
  7. ^ 7.0 7.1 此共識的相關討論見此
  8. ^ 此共識的相關討論見此
  9. ^ 指并非是将原有称呼修改得到的,与分号后下文相对。可溯及既往。
  10. ^ 此共識的相關討論見此
  11. ^ 上述規定具有無限追溯力(無限溯及過往)。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7:29 (UTC)[回复]

另外,由于这几个名字都够长,应该可以设置全局转换。@Sanmosa一个小问题:“COVID-19”和“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间是否有必要设置转换?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14:43 (UTC)[回复]

調整於2020年7月8日 (三) 14:14 (UTC)。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8日 (三) 14:14 (UTC)[回复]

根據WP:7DAYS,整個大討論串已討論多月,已符合逾月條款。現公示Sanmosa變體七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02:5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修改WP:PB#政治(第二輪討論)

我把上文的討論通讀了一遍。@淺藍雪的沈默是重要的,但不能因此而忽略中立的觀點,不可能對所有用詞保持沈默。從討論中,也可以看出,大部分中立的詞彙是可以取得共識的,因此這其實是有助於減少爭論,而非相反。對於「中國/中國大陸/……」這些詞彙,並非說要所有用戶都明晰,並且小心翼翼地追隨,而是說應當有對中立的認定。換言之,現在是確立一個模範或者表率,而不必因之而處罰誰、或者要求都來嚴格記憶後,再去編寫條目。所以在這套用詞的前面,還要想想如何表述。

我認為格式手册的「地區用词的格式」,與當前我們討論的「避免地域中心#用語方面」,有不少重疊的部分。可以把上面內容,全部寫在「避免地域中心#用語方面」,也可以把「用語方面」改成「政治觀點中心」,然後把詞彙部分放入格式手册。

關於「反送中運動」和「中華民國稱中國」,我的理解是:K的認知環境應與我有很大不同,他內心是完全默認「中國地理=中國大陸地理」,對我而言,「中國」是一個稱號,如果國民政府當年搬到夏威夷,那我還是認為中華民國=中國,並且夏威夷可以作為中國的代稱。固然當前多數觀點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但是基於中立的觀點,「不建議」不應出現在指引中。

我認為我們距離達成共識已經不遠。謝謝。芄蘭留言2020年5月30日 (六) 04:40 (UTC)[回复]

(~)補充此外,「不支持、不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這一說法,可能導致將汪精衛政權中華民國等而視之,而並不符合「中立的觀點」對「事實」的認定。所以前提應當排除一些公認的知識,因此不放入更好。芄蘭留言2020年5月31日 (日) 05:51 (UTC)[回复]

  • 汪伪政府也是一个政府啊……其实上面不是有讨论过类似的嘛……?伊斯兰国那个?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2日 (二) 15:36 (UTC)[回复]
    • 是啊,伊斯蘭國同樣道理。「汪精衛政權不應以『中華民國』看待」,就是一個事實。芄蘭留言2020年6月3日 (三) 01:48 (UTC)[回复]
      • 我的提案明明就有提到如果一個國家內擁有多個政府,就建議使用政權名書寫,國民政府就寫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就寫汪精衛政權。--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日 (三) 04:59 (UTC)[回复]
        • 這個例子是用來反對「不支持、不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汪精衛的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而是一個毫無合法性的組織,這才是維基百科應該吸收的表述。你應該讀一下Wikipedia:中立的观点#不合理的比重,來審視「不支持、不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芄蘭留言2020年6月3日 (三) 08:47 (UTC)[回复]
          • 不要亂用法條,不合理的比重是拿來審視觀點的比重,而不是拿來佐證一個政權的合法性。好,那我們把這句話拿掉,所以維基百科要支持、反對哪一種主權聲張?汪精衛政權?那我們要不要直接汪精衛政權的條目這樣寫:「汪偽政權,是大日本帝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扶植的非法萬惡偽政權。汪偽政要為獲取權力,鬼迷心竅,與日寇合作,使淪陷區同胞困於日軍鐵蹄之下,為中華民族所不容!」。如果根本沒有這個問題,加上這句話又有什麼問題。---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日 (三) 11:36 (UTC)[回复]
            • (-)強烈反对,如果这样我们就会有
              • 菲律宾第二共和国,是大日本帝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扶植的非法萬惡偽政權。菲律宾第二共和国政要為獲取權力,鬼迷心竅,與日寇合作,使淪陷區同胞困於日軍鐵蹄之下,為菲律宾民族所不容!
              • 维希法国,是纳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扶植的非法萬惡偽政權。维希法国政要為獲取權力,鬼迷心竅,與德寇合作,使淪陷區同胞困於德軍鐵蹄之下,為法兰西民族所不容!
            • 喂鸡百科就会贴满大字报,WP:MORALIZE名存实亡。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3日 (三) 22:39 (UTC)[回复]
            • 综上,我(-)反对應當排除一些公認的知識这句话,特别是当它含混不清的时候。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3日 (三) 23:04 (UTC)[回复]
              • 政權不等於國家吧???我覺得在描述那動盪戰爭的年代,描述各個勢力時候政權名為主(是國家就一定有政權,所以就不多訴),和平時期才能使用簡稱。自於現在兩岸是屬於和平還是動盪戰爭我想現在也沒什麼爭議吧?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4日 (四) 01:20 (UTC)[回复]
            • Koala0090是在曲解我的主張。「中立的觀點」指出:「希特勒是一個殺人犯」,但維基沒有必要寫這句話,而是如實敘述其作為,以令讀者自行判斷。而汪精衛政權所定義的「中華民國」,不是中華民國,維基沒有必要寫出這句話,亦無必要寫出「汪偽政權……為中華民族所不容!」。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希特勒不是一個殺人犯」或者「汪精衛政權是一個合法政權,應與蔣介石政府同等看待」。「應當排除一些公認的知識/觀點」,因為「公認的觀點就是事實」,這為「中立的觀點」所明文列示。這樣,就不應在汪精衛政權與蔣介石政權的主權聲索中,保持中立態度,而應捨棄汪精衛政權的立場。芄蘭留言2020年6月4日 (四) 07:13 (UTC)[回复]

由於上面投票已經結束,目前看起來會以事實論述作為接下來的方針走向。再請諸君提案進行第二輪的修改討論,且將通過第一輪投票的內文附上。---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4日 (四) 22:12 (UTC)[回复]

現行條文

用語方面 政治

不过可以写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為其一部分。」

海峽兩岸政治 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都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台灣的現狀上有所偏向。雖然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獨立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由於有少部分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甚或未與兩者之中的任何一個建立外交關係(如不丹),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意即代表中國的政府不應該單指北京政府或台北政府其中任一方,故此「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當,尤其不應被用作表述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澳門的「中國大陸」(即「中国内地」)同義。可使用較中性的「北京政府」或「北京」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避免使用通常帶貶義的「中共政府」、「中共當局」、「大陸政府」、「大陸當局」,但用中性簡稱時請考慮用北京政府的格式進行内部連結。

同樣地,如果用“中華民國”一詞來描述欲撰寫的內容,較為準確的話,“台灣”一詞也不應使用,特別是在命名與中華民國政府、法律或政治有關的條目時。為了維護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對於現存於台灣的統獨之爭,我們僅以現實上存在的政府名稱來稱呼現實統治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的政府。對於遷往台灣至今的「中華民國政府」,可使用「台北政府」或「台北」作為簡稱,也比“台灣政府”、“台灣当局”較中性,但用中性簡稱時請考慮用台北政府的格式進行内部連結。

另一個較為敏感的重點: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但為保持中立,對於此二者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這一點也請各位編輯者在撰寫條目時能稍加留意。

當要敍述政府,或與國家有關的項目時,應使用官方國家全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等。例如,「习近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比「习近平是中國國家主席」較為合適。同樣地,「只有中華民國國民方可參與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比「只有台灣國民方可參與台灣總統選舉」較為合適。

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的一部份。當需要提及台灣政治實況時,理應加上註釋,解釋有關台灣的複雜情況。所以,“台灣”一詞較只用作提及本島或中華民國臺灣省。進一步來說,由於「臺灣省」於部分角度及運用上非常容易引發爭議,所以應該只在特別地提及省份本身時才被使用,例如「宋楚瑜是唯一民選的臺灣省長」,但是我們可以在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條目內容中,以台灣作為迁台后的中華民國的簡稱

按慣例,維基百科不會贊成或反對以下兩個議題: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稱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
  2. 中華民國憲法》宣稱固有疆域包括中國大陸。

如前所述,維基百科對於「海峽兩岸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北京政府和台北政府何者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中國之國號全稱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事項並不完全適用於歷史方面條目,尤其是當中華民國政府主權尚未包含台灣之前的歷史部分。

下級行政區劃的稱謂 提及有所隸屬的現代下級行政區劃時,通常並不需要特意強調其所屬行政中央,包括省、特別行政區或自治區、直轄市等不同行政建制,均可參照「使用常用名稱」原則稱呼,如「上海」、「香港」、「台北」(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中華民國台北」)等,以免過分及不必要地強調中央級稱謂。另外在使用較完整的行政區稱謂,如「上海市」、「香港特別行政區」、「臺北市」等稱呼時,可視乎行文具體,決定是否有必要前置其中央行政稱謂。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 對於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如奧林匹克運動會應該使用其大會正式名稱。例如在奧林匹克運動會相關條目中:

  • 應該稱呼中華民國自1981年3月23日起派出的代表隊為「中華臺北(隊)」,而非「台灣(隊)」、「中华(队)」、「中國台北(隊)」或「中華民國(隊)」。1981年3月23日前派出的代表隊則仍應依當年使用之稱呼,如1964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台灣代表團用「台灣」、197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民國代表團用「中華民國」。
  • 應該稱呼香港及澳門於其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派出的代表隊為「中國香港(隊)」及「中國澳門(隊)」,惟在條目正文中(不含列表部分)首次提及後可簡稱為「(香)港隊」及「澳(門)隊」。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前派出的代表隊則仍應依當年使用之稱呼,如199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香港代表团用「香港」。

其他情況下,

  • 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不要將「台灣」與「中國」並列(表述「台灣」不屬於「中國」),也不要將「台灣」與「中國內地」並列(表述「台灣」屬於「中國」)
  • 當需要用以和港澳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而並不牽涉台灣時,應使用“中國大陸”或“中國內地”稱呼之。
提議條文

用語方面 政治 由於世界上存在許多爭議中的政權及領土,若參採法理論述必然會傾向某一方的主權聲張,而牽涉中立性問題。維基百科為保持中立觀點,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儘量以事實論述(De facto disclosure)為主,任何政權若事實上存在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應客觀描述其存在事實。法理論述(De jure disclosure)若與事實論述相衝突時,需優先採用事實論述,並可以內文或註腳詳細描述衝突情境。

請注意,採用事實論述並不代表維基百科支持或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僅為客觀呈現政權對於領土的實際控制情形。

臺灣海峽兩岸政治

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對於臺灣海峽兩岸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除了專有名詞、引錄人物原話、檔案原文、機構標準名稱等既有內容之外,為避免使用法理論述所形成的中立性問題,編者應以事實論述為基礎,表述兩岸四地所涉及的複雜情況。

使用「中國」一詞 描述政權時,儘量以確切的國家或政權名取代「中國」一詞,以避免誤義。如:「大清/清朝」、「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

若為求行文簡潔,在1949年以前的相關條目中,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中國」一詞主要指涉之具體國家或政權為何。若條目涉及該國內的不同政權,則應當選擇較無歧義的名詞描述該政權,避免單純使用「中國」一詞指代任何政權。如描述北洋政府廣州國民政府時,不應直接以中國政府代稱,應直接以「北洋政府」或「廣州國民政府」稱呼。

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若單一條目內的「中國」一詞指涉對象不同時,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此外:

使用「中國大陸」一詞 「中國大陸」可以代指1949年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轄區域。現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稱。

當允許模糊表述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国内地」的同義詞,與「香港」、「澳門」並列。

在1949年之前,「中國大陸」一詞則可以做為地理學名詞描述。

使用「中」、「華」等簡稱 由於「中」、「華」在文書及口語上皆可代表「中國」、「中國大陸」、「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華人」,為避免歧義,原則上在1949年之後的敘述性內容儘量避免直接使用這兩個字直接代稱,儘量明確指出描述對象或其全稱。若為了文章簡潔而需使用「中」、「華」兩字代稱上述詞彙,必須在使用前提及代稱對象。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中方)。

專有名詞則例外視之,如「反送中運動」等。

使用「中國內地」一詞 「中國內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領域的概念,不應將「臺灣」與「中國內地」並列。

使用「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兩詞 現時,「中國香港」是香港的同義詞,而「中國澳門」則是澳門的同義詞,惟多數用於彰顯主權之場合,很少使用。「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在區別一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時使用。

使用「大陸」一詞 因為「大陸」亦可作為「歐洲大陸」、「美洲大陸」的簡稱,基於對臺澎金馬主權保持沈默的立場,除非行文已明示「中國大陸」,否則,不應將「中國大陸」逕作「大陸」。

使用「內地」一詞 除非行文已多次提及「中國內地」,否則,不應將「中國內地」逕作「內地」。

使用「臺灣」一詞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島。1949年之後,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惟在提及金門、馬祖,及東沙群島、南沙群島等島嶼時,不宜完全直接以「臺灣」代指「中華民國」。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

下級行政區劃 參照「使用常用名稱」,若非描述法理狀況,在描述兩岸政權下級行政區劃的國家時,應參採事實論述為主。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應該使用正式名稱。例如在奧林匹克運動會相關條目中:

  • 1981年3月23日起,應該稱中華民國派出之體育代表隊為「中華臺北(隊)」,而非「臺灣(隊)」、「中華(队)」、「中國台北(隊)」或「中華民國(隊)」。1981年3月23日前,仍應依當年之稱呼,如197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民國代表團中使用「中華民國」等。
  • 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應該稱港、澳派出之體育代表隊為「中國香港(隊)」及「中國澳門(隊)」,惟在條目正文中(不含列表部分)首次提及後可簡稱為「(香)港隊」及「澳(門)隊」。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仍應依當年之稱呼,如199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香港代表团中使用「香港」。
  • 由於「中国台湾」、「中国台北」等詞語具有高度政治性及爭議性,若遇中華民國於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之會籍登記為此類詞語者,敘述仍應以「臺灣」、「中華民國」等詞語為優先,並在旁加註。若一定要使用該等詞彙,則必須於置頂模板或備註欄宣告其指稱對象,且須確保為最低限度的使用。

避免使用之詞彙 基於對臺澎金馬主權歸屬保持沈默的立場,不應使用「中國台灣」、「中國台北」等詞語代稱中華民國;基於中立原則,不應使用「中共當局」等字眼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

此外,對於特定政權或族群的污名用語也不應用於敘述性內文,如「共匪」、「蔣匪」,或「支那」等等。專有名詞或語錄除外,如「南支那方面軍」。

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 在模板、地圖、圖例等敘述性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當中,限採用事實論述;法理論述請著墨於內文。

你當然可以討論,我也支持將細節寫入格式手冊。但是,你的「以事實為中心」的具體表述存在嚴重紕漏。芄蘭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3:09 (UTC)[回复]

提案一:是否將細節部分拆分寫入格式手册 (公示期滿,通過)

根據DrizzleD的提案,認為WP:PB為方針內容,只应当保留一些原则性内容,关于词语的具体用法为何应该写入指引或格式手册。由於該提案會影響提案的大方向,望優先討論。---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4日 (四) 22:12 (UTC)[回复]

現行條文

用語方面 政治 由於世界上存在許多爭議中的政權及領土,若參採法理論述必然會傾向某一方的主權聲張,而牽涉中立性問題。維基百科為保持中立觀點,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儘量以事實論述(De facto disclosure)為主,任何政權若事實上存在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應客觀描述其存在事實。法理論述(De jure disclosure)若與事實論述相衝突時,需優先採用事實論述,並可以內文或註腳詳細描述衝突情境。

請注意,採用事實論述並不代表維基百科支持或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僅為客觀呈現政權對於領土的實際控制情形。

臺灣海峽兩岸政治

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對於台灣海峽兩岸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除了專有名詞、引錄人物原話、檔案原文、機構標準名稱等既有內容之外,為避免使用法理論述所形成的中立性問題,編者應以事實論述為基礎,表述兩岸四地所涉及的複雜情況。

使用「中國」一詞 描述政權時,儘量以確切的國家或政權名取代「中國」一詞,以避免誤義。如:「大清/清朝」、「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

若為求行文簡潔,在1949年以前的相關條目中,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中國」一詞主要指涉之具體國家或政權為何。若條目涉及該國內的不同政權,則應當選擇較無歧義的名詞描述該政權,避免單純使用「中國」一詞指代任何政權。如描述北洋政府廣州國民政府時,不應直接以中國政府代稱,應直接以「北洋政府」或「廣州國民政府」稱呼。

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若單一條目內的「中國」一詞指涉對象不同時,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此外:

使用「中國大陸」一詞 「中國大陸」可以代指1949年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轄區域。現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稱。

當允許模糊表述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国内地」的同義詞,與「香港」、「澳門」並列。

在1949年之前,「中國大陸」一詞則可以做為地理學名詞描述。

使用「中」、「華」等簡稱 由於「中」、「華」在文書及口語上皆可代表「中國」、「中國大陸」、「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華人」,為避免歧義,原則上在1949年之後的敘述性內容儘量避免直接使用這兩個字直接代稱,儘量明確指出描述對象或其全稱。若為了文章簡潔而需使用「中」、「華」兩字代稱上述詞彙,必須在使用前提及代稱對象。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中方)。

專有名詞則例外視之,如「反送中運動」等。

使用「中國內地」一詞 「中國內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領域的概念,不應將「臺灣」與「中國內地」並列。

使用「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兩詞 現時,「中國香港」是香港的同義詞,而「中國澳門」則是澳門的同義詞,惟多數用於彰顯主權之場合,很少使用。「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在區別一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時使用。

使用「大陸」一詞 因為「大陸」亦可作為「歐洲大陸」、「美洲大陸」的簡稱,基於對臺澎金馬主權保持沈默的立場,除非行文已明示「中國大陸」,否則,不應將「中國大陸」逕作「大陸」。

使用「內地」一詞 除非行文已多次提及「中國內地」,否則,不應將「中國內地」逕作「內地」。

使用「臺灣」一詞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島。1949年之後,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惟在提及金門、馬祖,及東沙群島、南沙群島等島嶼時,不宜完全直接以「臺灣」代指「中華民國」。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

下級行政區劃 參照「使用常用名稱」,若非描述法理狀況,在描述兩岸政權下級行政區劃的國家時,應參採事實論述為主。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應該使用正式名稱。例如在奧林匹克運動會相關條目中:

  • 1981年3月23日起,應該稱中華民國派出之體育代表隊為「中華臺北(隊)」,而非「臺灣(隊)」、「中華(队)」、「中國台北(隊)」或「中華民國(隊)」。1981年3月23日前,仍應依當年之稱呼,如197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民國代表團中使用「中華民國」等。
  • 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應該稱港、澳派出之體育代表隊為「中國香港(隊)」及「中國澳門(隊)」,惟在條目正文中(不含列表部分)首次提及後可簡稱為「(香)港隊」及「澳(門)隊」。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仍應依當年之稱呼,如199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香港代表团中使用「香港」。
  • 由於「中国台湾」、「中国台北」等詞語具有高度政治性及爭議性,若遇中華民國於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之會籍登記為此類詞語者,敘述仍應以「臺灣」、「中華民國」等詞語為優先,並在旁加註。若一定要使用該等詞彙,則必須於置頂模板或備註欄宣告其指稱對象,且須確保為最低限度的使用。

避免使用之詞彙 基於對臺澎金馬主權歸屬保持沈默的立場,不應使用「中國台灣」、「中國台北」等詞語代稱中華民國;基於中立原則,不應使用「中共當局」等字眼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

此外,對於特定政權或族群的污名用語也不應用於敘述性內文,如「共匪」、「蔣匪」,或「支那」等等。專有名詞或語錄除外,如「南支那方面軍」。

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 在模板、地圖、圖例等敘述性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當中,限採用事實論述;法理論述請著墨於內文。

提議條文

政治 由于世界上存在许多争议中的政权及领土,若参採法理论述必然会倾向某一方的主权声张,而牵涉中立性问题。维基百科为保持中立观点,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征、建筑物、政治体制、法人、成员资格,及某地的法律规范时,尽量以事实论述(De facto disclosure)为主,任何政权若事实上存在具备人民、领土、政府、主权等条件,应客观描述其存在事实。法理论述(De jure disclosure)若与事实论述相冲突时,需优先採用事实论述,并可以内文或注脚详细描述冲突情境,避免地域中心

请注意,採用事实论述并不代表维基百科支持或反对任何政权的主权声张,仅为客观呈现政权对于领土的实际控制情形。 两岸四地政治 维基百科应该中立地表述现实,对于台湾海峡两岸复杂的政治关系及争议,维基百科不应预设任何政治立场。除了专有名词、引录人物原话、文件原文、机构标准名称等既有内容之外,为避免使用法理论述所形成的中立性问题,编者应以事实论述为基础,表述两岸四地所涉及的复杂情况。具体词语用法请见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自即日起公示一周,若無異議,則確定將部分細節拆分寫入格式手冊的大方向。---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9日 (二) 17:17 (UTC)[回复]

提案二:建议保留原文关于“台湾省”的段落 (公示期滿,通過)

根據羊羊32521的提案,認為新版本未提及下列內容,故提案修改,根據原提案者表示:

“台湾”一词较只用作提及本岛或中华民国台湾省。进一步来说,由于“台湾省”于部分角度及运用上非常容易引发争议,所以应该只在特别地提及省份本身时才被使用,例如“宋楚瑜是唯一民选的台湾省长”。

---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4日 (四) 22:12 (UTC)[回复]

不然就是禁止用台灣省代指中華民國或台灣島就好了,與現實跟法理都不合。--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03:59 (UTC)[回复]
禁止用台灣省代指中華民國或台灣島。這點我認同也比較簡單!!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05:58 (UTC)[回复]
这一段本来就是WP:PB现行条文摘下来的……我在摘的时候多摘了一句“台湾”一词较只用作提及本岛或中华民国台湾省 囧rz……(+)支持 禁止用台灣省代指中華民國或台灣島。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5日 (五) 15:35 (UTC)[回复]
看起來這邊應該是有共識了,我整理一下條文。---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03:07 (UTC)[回复]
現行條文

使用「臺灣」一詞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島。1949年之後,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惟在提及金門、馬祖,及東沙群島、南沙群島等島嶼時,不宜完全直接以「臺灣」代指「中華民國」。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

提議條文

使用「臺灣」一詞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島。1949年之後,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惟在提及金門、馬祖,及東沙群島、南沙群島等島嶼時,不宜完全直接以「臺灣」代指「中華民國」。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

「臺灣省」一詞僅限於描述實際上的地理行政區劃,禁止以臺灣省直接代指中華民國或臺灣島。例如:“宋楚瑜是唯一民选的臺灣省省长”。

保留那个例子怎么样?例如“宋楚瑜是唯一民选的台湾省长”。另外台湾省这一段可以单独作为一节吗?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8日 (一) 07:54 (UTC)[回复]
可以加上例子,至於拆分的提議,我是覺得歸在台灣一節中比較好找,畢竟內文不多,分太多節反而造成視覺上的困擾---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10:50 (UTC)[回复]
我贊同此部分修改。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9日 (二) 12:53 (UTC)[回复]
自即日起公示一周---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9日 (二) 17:15 (UTC)[回复]

我又想了一下,也有用“台湾省”指代中华民国的情况,比如ISO 3166-1: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臺灣地區 中国台湾省,还有引用原文的情况(我记得好像环球时报偶尔这样用?),可能不能完全禁止 囧rz……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6日 (二) 04:04 (UTC)[回复]

ISO 3166-1所說的「中國台灣省」,顧名思義,只是中國台灣省,而非指代ROC。ISO不承認ROC。--Matt Smith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04:37 (UTC)[回复]
且引用原文的情况就算真有用台灣省帶指ROC或台灣島的情況,不受這此約束的阿。因為在專有名詞、引錄人物原話、文件原文、機構標準名稱等情況都不受此約束的。請查看提案一的提議條文兩岸四地政治一段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06:18 (UTC)[回复]
@羊羊32521這邊說的是直接指代,例如說行文直接以台灣省取代,至於專有名詞和引錄原文的部分首段另有規範。--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7日 (三) 01:24 (UTC)[回复]
好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9日 (五) 07:41 (UTC)[回复]

提案三:事實論述的具體表述(撤下)

Koala0090的確有最多票數支持,但其方案的具體細節,有許多用戶存在不同看法。以下將其原版,與我的局部修正作對比,請諸君各灑潘江。

現行條文

由於世界上存在許多爭議中的政權及領土,若參採法理論述必然會傾向某一方的主權聲張,而牽涉中立性問題。維基百科為保持中立觀點,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儘量以事實論述(De facto disclosure)為主,任何政權若事實上存在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應客觀描述其存在事實。法理論述(De jure disclosure)若與事實論述相衝突時,需優先採用事實論述,並可以內文或註腳詳細描述衝突情境。

請注意,採用事實論述並不代表維基百科支持或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僅為客觀呈現政權對於領土的實際控制情形。

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對於台灣海峽兩岸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除了專有名詞、引錄人物原話、檔案原文、機構標準名稱等既有內容之外,為避免使用法理論述所形成的中立性問題,編者應以事實論述為基礎,表述兩岸四地所涉及的複雜情況。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

在現狀前陳述事實。世界上存在許多爭議中的政權及領土,若單採法理論述(De jure disclosure)必然會傾向某一方的主權聲張,而牽涉中立性問題。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請結合事實論述(De facto disclosure)。任何政權若事實上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應客觀描述其存在。這兩種論述應當有合理的比重,編者可以於內文或註腳,詳細描述法理與事實的衝突情境。

在爭議前保持沉默。維基百科不參與爭議,而唯有如實記載爭議。例如:雖然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主權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由於有少部分主權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甚或皆未建立外交關係(如不丹),因此維基百科對於「海峽兩岸究竟屬於一個國家還是兩個國家」、「中國之國號全稱是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澎湖之主權是否屬於中國」等問題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

以上是吸納淺藍雪的保持沈默觀點形成。「中立的觀點」已經明文寫出:維基是採納大多數來源與少數重要觀點,而極個別主張無論是否正確,並不屬於維基。「伊斯蘭國是一個組織」,這是維基可以採取的表述,「伊斯蘭國是一個國家」,這不應被維基採納。遑論伊斯蘭國的領土聲索。其實這兩段文字差別並不大,但是Koala0090連這點批評都無法接納,令人遺憾。芄蘭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3:58 (UTC)[回复]

該說的我都說過了,這個問題一律拒絕回應---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7:08 (UTC)[回复]
支持Koala0090原版本,芄蘭明明有特定立場,卻常自稱中立公正,持續加入爭議內容——Jaovei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00:32 (UTC)[回复]
總之是希望任何政權優先事實論述,應有限定條件,而非不顧無爭議結論,由編者取代社會共識,認定主權歸屬,比如前置這句表述: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因此,一般而言……芄蘭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7:45 (UTC)[回复]
個人現階段只支持Koala0090的版本。我看了一下,芄蘭的版本會出現條文間衝突的情況,使條文實際上無效。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7日 (日) 03:42 (UTC)[回复]
恕愚駑鈍,還請閣下指出衝突的地方唷。芄蘭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6:54 (UTC)[回复]
「在爭議前保持沉默」理論上並不容許在任何情況下以任何方式提及有關爭議的內容,相等於禁止「詳細描述法理與事實的衝突情境」。淺藍雪當時想要的其實是禁止「詳細描述法理與事實的衝突情境」,你現在把兩者混在一起,反而成了四不像。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9日 (二) 12:38 (UTC)[回复]
此沈默特指不偏袒任意一方觀點,這一條文行之有年,運轉良好,而非不提及爭議。吸納閣下意見,文字可改為在爭議前保持中立。淺藍雪要的,確實是不要前置「衝突」,但是他也有「不要去說中國是誰」、「不要把事實主權當做描述準則」的意思。這就是我為何強調「一般而言」、強調「保持中立」、把模板限制在「同時有中國大陸和台灣的條目」,而不是所有條目用簡稱時都這樣做。芄蘭留言2020年6月10日 (三) 00:20 (UTC)[回复]
(!)意見個人認為中國一詞不管是要替代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好都是在內文有講述到相關歷史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的情況下才可替代,而非只有單獨講述一方時就能使用堅稱(例如:中國民主進程你認為應該是講述中國民運還是臺灣民主化?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10日 (三) 02:08 (UTC)[回复]
對,我支持您的意見,這就是我最初的提案。其次,回答您的問題,在我的理解,中國民主進程是1. 包括大陸的中華民國民主進程;2.自晚清以來的中國民主進程。在維基上,它還包括以下義項:1. 包括台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進程;2.不包括台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大陸)民主進程;3.不包括大陸的中華民國(簡稱台灣)民主進程。芄蘭留言2020年6月12日 (五) 00:59 (UTC)[回复]

平心而論,我並沒有反對這一提議主體的意向,但是我的確認為這個表述是不夠嚴謹的。不應該把「伊斯蘭國」當做國家看待,這為「中立的觀點#合理的比重」所明示,「一種極個別觀點,無論是否正確,它不屬於維基百科」。芄蘭留言2020年6月15日 (一) 03:09 (UTC)[回复]

無共識同意芄蘭版本,視同不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9日 (一) 05:13 (UTC)[回复]

@SanmosaKoala0090今天是七七抗戰83週年,請Koala0090解釋:按照你的方案,中國抗日戰爭內的Infobox模板「參戰方」一節的描述是否得當?如須修改,應該作何修改?芄蘭留言2020年7月7日 (二) 03:19 (UTC)[回复]

按照慣例,戰爭相關Infobox的參戰方通常應該寫武裝勢力本身,例如說「中華民國國軍」,不過目前沒有看到硬性規定。如果要描述國與國交戰的情形,我覺得寫這樣沒有什麼問題。---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7日 (二) 03:28 (UTC)[回复]
@Koala0090最後關於這一主題的問題:按你之新提案,汪精衛政權等,應描述為傀儡政權否?注意到你的「並不代表維基百科支持或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內的「任何政權」,未設「存在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的前提,則是否因流亡政權「白俄羅斯共和國議會」的主張,而將白俄羅斯描述為兩個政權的主權爭議地區?同理於「新中國聯邦」、「藏人行政中央」、「傀儡政權」。謝謝。芄蘭留言2020年7月9日 (四) 01:17 (UTC)[回复]
恩?「存在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這不是我寫的嗎?突然變成我沒有設這個前提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9日 (四) 05:35 (UTC)[回复]
如你同意修改「並不代表維基百科支持或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為「並不代表維基百科支持或反對前等政權的主權聲張」,亦就是排除流亡政權,並且明確承認傀儡政權的存在,則本條可獲我支持。芄蘭留言2020年7月11日 (六) 08:13 (UTC)[回复]
流亡政府本來就不是政權阿,要稱為政權就是前面那四個都要具備才叫做政權。至於傀儡政權本來就是政權,不需要做這樣的聲張也沒這個問題。---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1日 (六) 14:34 (UTC)[回复]
傀儡政權沒有主權;流亡政權沒有領土,但仍然是政權。我認為你缺乏政治學的基本常識。芄蘭留言2020年7月12日 (日) 03:29 (UTC)[回复]
那你到說說看你所說的「流亡政權」對應到哪一個英文字,「傀儡政權」對應到哪一個英文字。傀儡政權雖然主權遭到其他國家的支配,但他形式上還是擁有主權,支配國並沒有完全剝奪他的主權聲張,所以他實際上還是一個政權。---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2日 (日) 06:27 (UTC)[回复]
government in exile,puppet regime,主權聲張和主權是一回事嗎?你好像真的不懂。芄蘭留言2020年7月12日 (日) 09:36 (UTC)[回复]

提案四:中國的用法(轉提案八)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行條文

若為求行文簡潔,在1949年以前的相關條目中,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中國」一詞主要指涉之具體國家或政權為何。若條目涉及該國內的不同政權,則應當選擇較無歧義的名詞描述該政權,避免單純使用「中國」一詞指代任何政權。如描述北洋政府廣州國民政府時,不應直接以中國政府代稱,應直接以「北洋政府」或「廣州國民政府」稱呼。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若單一條目內的「中國」一詞指涉對象不同時,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

提議條文

1949年之前,「中國」少有歧義。如確有,請用全稱或置頂模板解決。

1949年之後,「中國」較有歧義,請勿將其完全等同於任一政權,優先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全稱

  • 若條目內「中國」指涉不同對象,請優先採用「中國大陸」、「臺灣」或「北京(政府)」、「臺北(政府)」,您也可以使用置頂模板規避歧義,比如:若無特別說明,此條目中的「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一段涉及「中國」一詞的使用空間,Koala0090請AT作仲裁,說1949年以後中國不宜指中華民國,我不能接受這點。Republic of China不能稱為China,是十分無理。在上文討論中,我已經多番讓步,Koala0090方案則不僅將台灣視為獨立之國家、判斷中國疆域範圍,還要剝奪中華民國的稱謂,實在霸道無理。芄蘭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3:58 (UTC)[回复]

這部分我偏向原文,但(接受)可把{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改成{共用名和地區的強烈關聯之類的修改方案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6:16 (UTC)[回复]
這不就是界定台灣不屬於中國嗎?芄蘭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9:52 (UTC)[回复]
(:)回應不是~我的意思是基於共用名和地區的強烈關聯的現狀況下在1949年後不管有無宣告,中國都不宜直接作為中華民國的簡稱,但諾文中有事先講述了1911~1945間的中國歷史,才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簡稱!!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3:02 (UTC)[回复]
為什麼不宜?這不還是預先判定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嗎?退一步說,就算台灣屬於日本,跟中華民國簡稱中國有什麼關係。中華民國簡稱中國,國民黨、海外華人、邦交國、外國人,甚至共產黨都這樣說,這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綠營維基百科。如果說台灣不宜簡稱中國,那OK;芄蘭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7:14 (UTC)[回复]
{{回復}諾是你認為下類該句是沒問題的那我可接受中國直接作為中華民國的簡稱>>>中國於1949戰敗測退來台,掌控領土只剩臺灣地區。因為我覺得不做限制也會導致中國領土不包含中國大陸的問題!!(就如下面條文允許台灣代指中華民國仍然是設有前提跟範圍的一樣)。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22:24 (UTC)[回复]
中國中央政府戰敗來台,而不是中國來台,麻煩看清邏輯關係,什麼叫「中國來台」?「現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稱。」請問這句話有什麼限制?「現時,台灣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芄蘭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00:27 (UTC)[回复]
中國的中央政府是哪個也不該認定是中活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吧?不管是中國中府戰敗失去中國大陸的領土還是如何,反正我是認為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皆不宜在不講述歷史或原委的情況下直接以中國代稱
我在整個提案之初,就是這樣講啊,但是Techyan一定要讓左岸稱中國,如果K的「不建議……」列入,那就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了。芄蘭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04:11 (UTC)[回复]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要剝奪中華民國稱謂,我明明就是要你們能寫中華民國就寫中華民國。---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7:07 (UTC)[回复]
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稱謂之一!就像蔣介石、蔣中正、蔣委員長說的都是一個人,愛用哪個用哪個。芄蘭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9:52 (UTC)[回复]
你自己要愛用哪個就用哪個,但搞清楚你現在是要說話給別人聽。---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01:29 (UTC)[回复]
那乾脆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算了,聯合國認證。芄蘭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7:26 (UTC)[回复]
我認為基於現實使用情況,只能夠採用Koala0090原文。在中文維基百科內,基本上但凡涉及1949年以後的歷史,或指代現代地理位置,仍未被替換為完整國號的「中國」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指「中華人民共和國」。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6日 (六) 23:37 (UTC)[回复]
那乾脆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算了,聯合國認證。芄蘭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7:26 (UTC)[回复]
支持Koala0090原版本,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Jaovei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00:33 (UTC)[回复]
您們三位的意見,真是出人意料地一致呢!(驚奇)芄蘭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6:53 (UTC)[回复]
應該說從頭到尾只有你這樣不可理喻吧,我是不指望你能講出什麼建設性的論述了。在你之外的其他人支持你的論點之前,我不想再浪費時間回應這個問題。---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03:10 (UTC)[回复]
對綠營立場深刻的人而言,有關一個中國的論述都是不可理喻的。芄蘭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04:14 (UTC)[回复]
大家還沒說話,你倒自己出來承認自己是來宣傳「一個中國」觀點的,你就自個兒在這邊吵鬧吧。---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06:41 (UTC)[回复]
你肯定我的角度是綠營角度?不是中共角度?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我曾在DYKC以PB為由將DYK問題中的「中國」換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後被指摘。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9日 (二) 12:43 (UTC)[回复]
所以你意思是說,你現在支持把台灣表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芄蘭留言2020年6月15日 (一) 03:00 (UTC)[回复]
我不支持「把台灣表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把台灣表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和「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這兩件事情是不可能被捆綁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5日 (一) 06:50 (UTC)[回复]

我觉得原(K)提议没有什么问题。PRC和ROC现在处于分治状态,中华民国实际管辖地区仅有台湾及附近部分岛屿。这导致“中国”一词指代PRC的情况占绝大多数,指代ROC可以说几乎没有,而指代ROC基本都用台湾(甚至连叫国号中华民国都很少)。如果在1949年以后(特别是1971年以后)再用“中国”指代ROC,真的没什么人能看得很舒服。如果按照芄蘭的提议,请在1949年以后所有使用中国指代ROC的条目使用全文{{NoteTA}}把简体中国改成中國。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8日 (一) 08:09 (UTC)[回复]

芄蘭的自己提案被否決了,卻還不死心且不顧共識一直戰到底?——-Jaovei留言2020年6月10日 (三) 02:37 (UTC)[回复]
笑瘋,K提案也是在我最初提案基礎上略作修改,至少80%都是我的提議。芄蘭留言2020年6月12日 (五) 00:50 (UTC)[回复]
  • (*)提醒:芄蘭君说“國民黨還沒死”。请注意动员戡乱时期结束后中华民国就已经不是KMT的中华民国了(当然也不是DPP的中华民国)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3日 (六) 09:01 (UTC)[回复]
    • 憲法還沒改,這就是「中國」仍然是「稱號」的原因之一,而國民黨及支持者的觀點,「一種少數但重要的觀點」,也是「中國」是「稱號」的原因之一。即使K的上一「事實論述為主」獲得通過,亦將因為「台灣主權歸屬」有爭議,而無法對「中華民國的稱號」作出裁決。所以,「中國」是中華民國的稱號之一,毋庸置疑。芄蘭留言2020年6月15日 (一) 02:58 (UTC)[回复]

自即日起共識一周,若無反對意見,通過修改後之版本。芄蘭留言2020年6月18日 (四) 05:28 (UTC)[回复]

完全看不出來哪裡有共識,從頭到尾只有你支持你的看法---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8日 (四) 10:29 (UTC)[回复]
  • 共识什么啊?我怎么没看出来有共识?反正我是反对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首先原文我看不出任何不尽人意的地方,新版本似乎并没有对原版本进行任何补充,似乎没必要修改,如果芄兰执意要假装达成共识,请做好被封禁的准备。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寫維基?寫個屁! 2020年6月19日 (五) 05:43 (UTC)[回复]
字也打錯了:是“公示”,不是“共識”,注音、拼音差不多,但差之毫厘,謬以千里。基於不存在同意如此修改的共識,而且用詞錯誤,根據假定善意原則所假定的擬議“公示”無效或從未發起。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9日 (五) 07:03 (UTC)[回复]
(粵語來説,兩者的讀音有明顯分別,因此不可能混肴“公示”和“共識”。)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9日 (五) 07:04 (UTC)[回复]
雪球不通過---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0日 (六) 07:32 (UTC)[回复]

「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必須刪去,Sanmosa和Koala0090兩個人就能剝奪中華民國的國號,可笑!除非這句話向全體公示,並且得到大多數編輯同意,否則這一部分絕對不能採用。Wikipedia:雪球法则,不通過K版本。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8:33 (UTC)[回复]

  • 這裡部分認同芄蘭,「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確實並不算是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的有力理由,事實上我覺得在1971年前,將中華民國稱為中國都應該是沒有問題的。理由應該換成「由於現今多數主權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的唯一代表政府,(下略)」比較合理。——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6月25日 (四) 10:23 (UTC)[回复]
  • @Ericliu1912引象中那句不是我加上去的,不過我自己確實認為撤退來台灣確實是主要理由之一,更直接的說法是「失去中國大陸的實際控制權」。如果回顧一下為什麼國際奧會會剝奪中華民國代表團使用「China」的代表資格,其實就會發現奧委會其實並不是真的遭到中共施壓,而是因為中華民國事實上失去核心中國(China proper)的控制權,不宜作為全中國代表出賽,因此根據事實主權原則,要求中華民國代表團使用Taiwan作為出賽名稱。現在既然共識上是要用事實論述作為寫作準則,如果使用「多數主權國家承認」就會又回到構成說的問題,認定國際承認是構成國家的一部分,法理事實又亂成一團。----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4:50 (UTC)[回复]
@Koala0090但「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對於中國一詞在國際大眾輿論眼中代表哪一國家的影響,還是顯然不及「多數主權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的唯一代表政府」不是嗎?自由中國這詞好歹也通行了幾十年。我覺得國際上普遍承認所謂一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則的事情,對於一中=中華民國原則消亡的影響才是最巨大的吧。對於稱呼這種事,還是應以常用名稱的更迭時點為主,而這一轉捩點基本上是1971年後。我並不反對原句,但是顯然有更妥切的關鍵定位點,所以要嘛刪掉「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這句,要嘛更換成「多數主權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的唯一代表政府」這類句子,不然並列也行。——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6月25日 (四) 15:13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想了一下,現在的狀況就像討論「A造成B,A+B造成C的結果,請問造成C的是A還是B」,爭這個實在沒有太大意義,因為這些都是造就現況的因素,況且有些還互為因果。我是可以接受直接把哪一個原因拿掉,不過要注意的是連現在有明確討論進行的狀況下,都有人弄不清楚為什麼要這樣設計了,可能至少要還是要做個簡短的說明。按照現在看來,這個結果是有共識的(除了某個單純來宣傳觀點的之外,就先不管他了),不過可能還是可以想一下怎麼把這部分弄細緻一點。然後我還是不贊同將承認放在說明當中,這等於回打事實論述的臉。--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5:46 (UTC)[回复]
請K回答:既然「台灣主權歸屬」有爭議,那何能以「事實主權原則」建議「中華民國不稱中國」?李登輝說他不否認自己是中國人,請問他的中國是哪國?謝謝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5:54 (UTC)[回复]
我不知道我要回答幾次一樣的答案,建議閣下去檢查一下。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中華民國不能自稱中國,你要在你的言論,你的作品中要這樣主張都沒有關係,我們的總統要這樣主張也沒有關係,李登輝要這樣主張都沒有關係。現在問題就是你的東西是要寫給其他人看的,自然文章指稱的用語要有一定的普世性,所以才對於極度缺乏普世性的用語進行限制。另外,別再給我扣帽子了,什麼分裂主義台獨綠營都用上了,好像單純論述不扣帽子閣下就不會說話一樣。先聲明,如果我真的有心要剝奪中華民國的國號,我文字鐵定不會這樣寫的。---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05 (UTC)[回复]
@Ericliu1912這一條文本身就是解決「使用中國時有混淆」的問題,使用我的提案根本不會造成混淆。另外,Koala0090「除了某個單純來宣傳觀點的之外,就先不管他了」,奉勸你說話客氣一點,給我扣宣傳觀點的大帽子,我看你才是單純為宣傳台獨才介入這場討論。迄今通過的所有條文都幾乎都來自我的最初版本,只有和台獨有關的「事實主權」、「不稱中國」和「法理地圖」還在懸置。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00 (UTC)[回复]
@Koala0090好,我最後問你一個問題:在內文敘述中,可能會有「李登輝、蔡英文或江啟臣不否認他們是『中國』人」,這個中國是不是要改為「中華民國」?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19 (UTC)[回复]
第一段文字就有寫了,引用原話的話以原話為準,你要做的就是引用原話寫「中國人」,而不是超譯他是中華民國還是觀念上的中國。----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31 (UTC)[回复]
@Koala0090原文是「李登輝:『我從來沒否認自己是中國人』,蔡英文:『我是中國人,因為我唸中國書長大』,江啟臣:『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現在這裡根本不是引錄原文——他們說自己是「中國人」,而是平鋪直敘——他們說自己是中國人,有錯?有歧義?沒有歧義的情況下,為什麼不能用這個詞?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41 (UTC)[回复]
@芄蘭 你都寫出來了還有什麼問題嗎?原話這樣說你就這樣寫啊。「中國人」這個字當然有歧義啊,這個字未必是國籍的指稱,有時也是華人的指稱啊,不然新馬華人自稱中國人也要考慮他們說的是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成---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47 (UTC)[回复]
@Koala0090 「中國」在這裡是不是指「中華民國」?那既然有歧義的情況下,你都覺得沒問題,沒歧義豈不是更沒有問題?「馬英九是中國政治人物」,這樣寫毫無問題,尤其是「中國」還連結到「中華民國」,根本不會引發讀者誤解。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7:07 (UTC)[回复]
我懶得跟你辯了,你直接拿出一篇實際條目放到沙盒裡,改寫出你覺得文句合理但會因為這個限制而出問題的段落,不然一切都是空談。---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7:31 (UTC)[回复]
@Koala0090 馬英九首段首句,就是我剛才說過的。還有就是「中美關係」、「中梵關係」消歧義。如果用詞引發歧義,我也不會用中國,但是你不該寫「不建議」全面禁掉。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7:40 (UTC)[回复]
@芄蘭 我要聽的不是片段或單辭的舉例,你直接寫出一整段能放在條目中的文字我們再繼續討論,如果你舉的例子出不了互助客棧就沒有意義。----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7:44 (UTC)[回复]
@Koala0090 「馬英九(1950年7月13日-),台北人,中國政治人物、學者,曾任中華民國第12、13任總統、中國國民黨第4、6任主席等職。祖籍江西永新,籍貫湖南省衡山縣,馬鶴凌和秦厚修之子,生於英屬香港九龍油麻地,1952年隨雙親定居台灣台北市。」這樣寫為什麼不可以。我看到太多的「台灣政治人物、台灣學者、台灣歌手」了,如果我創立一個條目,寫成「中國政治人物、中國學者、中國歌手」,尤其是自認是中國人的人物,有什麼不可以。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7:59 (UTC)[回复]
那你要說服我寫「中國政治人物、學者」優於「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學者」的理由,因為根據現行的暫行條文,會建議寫後者。---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8:05 (UTC)[回复]
@Koala0090現行條文還沒改,請勿亂言,「中華民國」、「中國」、「台灣」在這裡不存在優劣。「中國政治人物、學者」是長期穩定版本,既然符合規範,都應該符合先佔原則,而非編輯戰拼搶字眼。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8:13 (UTC)[回复]
不論是舊版本還是新版本草案,都是支持寫後者,光是歧義問題就足夠說明後者優於前者的用法了,明顯有優劣的用法不適用先到先得原則。----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8:16 (UTC)[回复]
@Koala0090這裡都消歧義了,哪裡還有歧義?只要是上過國小的人,都知道這指的是中華民國,哪裡有優劣?這個長期穩定版本,顯然符合現行指引,就像說「鄧小平,中國領導人」一樣。最初我改指引,就是要把中國給消歧義,結果被好幾個管理員認定「打破沈默」,所以這裡的「馬英九,中國政治人物」,顯然也是符合「保持沈默」的。再者,你看看你自己寫的條文:「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都已經這樣做了,難道還會有歧義的問題嗎?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8:23 (UTC)[回复]
好該說的我們應該都表述完了,那我們交由行政員裁決或表決---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8:52 (UTC)[回复]
@Koala0090世界上認為「台灣主權未定」的人,比認為「中華民國可稱為中國」的人還要少,既然「文章寫出來是給別人看的,用詞要有『普世性』」,那就允許編者使用「中國台灣」「Taiwan, China」,連帶也刪掉甚麽馬英九、蔡英文「總統」,反正世界上也沒有幾個人承認他們是「總統」。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8:59 (UTC)[回复]

「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根本無視「現在有大量民眾仍將『中華民國』稱為『中國』」的事實,雪球不通過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9:06 (UTC)[回复]

刪除「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

原題:中華民國可稱為中國芄蘭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16:57 (UTC)[回复]

(+)强烈支持。認為「中華民國不能稱作中國」的說法,是違背事實和中立原則的,這是常識。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絕對無法同意K的說法。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8:35 (UTC)[回复]

反正現在三分之二的中華民國國民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5],扯這個也沒用。條目裡面也不會有人把現在的中華民國簡稱為中國。--Googol19980904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9:07 (UTC)[回复]
還說60%的台灣年輕人怕對岸進攻呢,親綠民調,我才不信。再者,2/3的說法也不能抹殺1/3的說法。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0:10 (UTC)[回复]
民調來自皮尤研究中心,不見得親綠。--Googol19980904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1:00 (UTC)[回复]
(-)強烈反对,违反两岸四地用语方针。--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9:12 (UTC)[回复]
現在沒必要再拿两岸四地用語方針出來了,因為現在就是正在重寫這個方針,要提也是要拿其他方針---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5:49 (UTC)[回复]
  • 雖然中華民國確實就是中國,簡稱中國理論上並沒什麼問題啦,不過實務上並不建議那麼稱呼,會很遺憾的造成多數讀者的混淆。頂多就是在中共建政之前的中國相關條目裡面,可以有條件的將中華民國稱為中國。——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6月25日 (四) 10:12 (UTC)[回复]
如果出現混淆,自然會有所區分;但不設前提的「不建議中華民國稱中國」,根本就是台獨立場,當然,也可能是中共立場。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0:35 (UTC)[回复]
(*)提醒:台灣的領土主權尚有爭議。請避免斷言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Matt Smith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0:16 (UTC)[回复]
對對,差點忘記這事。所以中華民國就更適合稱為中國,而非台灣了。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0:35 (UTC)[回复]
(※)注意:如果中华民国没有台湾的领土主权,那么它还有哪里的领土呢?XinuGod · 2020年6月25日 (四) 10:52 (UTC)[回复]
如果有人認同中華民國殖民台灣台灣主權未定論以及相反方主張的中國台灣、「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說再多也沒用。--Googol19980904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1:10 (UTC)[回复]
(:)回應:中華民國政府宣稱的領土幾乎都有爭議,因此難以斷言它「還有」哪裡的領土。--Matt Smith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1:20 (UTC)[回复]
離題太多了,這邊完全不應該處理這個問題,一開始設下這個限制的出發點單純只是用語的普世性而已。可能原先的版本提到「因為中華民國撤退台灣」這句話有誤導性,這句話應可以考慮改掉。---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43 (UTC)[回复]
說得好,我們總算有所共識,問題的核心就在「用語的普世性」,而不是「事實主權」。首先,我不知道我們的社交環境是否有很大不同,當我看到報章和國際媒體上的「中國」時,我知道很大可能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我也會在FB、YT、中時和新共和通訊上看到「大陸」、「台灣」、「我們中國...」和「華美關係」,當然,還有「教廷駐華(China)大使館」,這時「中國」、「華」指的就是「中華民國」。再者,這一情況也是馬英九下台之後的變化,你說1949後中華民國就不能以中國相稱,照此說法,美國1979年才和「中國」建交,但美國實際上一直和中國建交。所以你的「不建議」不是普世的,而是適合部分羣體,因而必須去掉。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56 (UTC)[回复]
你說的這些案例都不適用,教廷駐華大使館是專有名詞,所以不宜更動。中美關係就又是更大的問題,你都說了用中國這個詞會導致狀況看起來很奇怪,所以更不應該用中國代指這兩個政權。---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7:13 (UTC)[回复]
@Koala0090怎麼就不適用呢?難道只有看到「我們台灣...」才算數,「我們中國...」就不算數嗎?「中梵關係」消歧義為「中華民國與聖座關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梵蒂岡關係」,這有什麼問題,不是命名常規——名從主人嗎?還有就是我也不想「用中國代指這兩個政權」,但是Techyan就因為我把中國改成中國大陸,就把我封禁1個月,在他們堅持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的情況下,我要求對等,難道不符合中立原則嗎?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7:22 (UTC)[回复]
沒看到原本的情況,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封禁爭議你應該找其他管理員申訴才對。另外你把太多問題混在一起了,我上面說過了,你直接開一個沙盒寫出合理但會違反這個指引的文章。---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7:40 (UTC)[回复]
如果你的「不建議」成為指引,那他們就更有「中梵關係消歧義」的理由了。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8:06 (UTC)[回复]

鄭重勸告中共及分裂主義支持者,切勿再侵犯中立原則,尊重中華民國主權和國號,尊重維基百科中立性和編輯自由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1:43 (UTC)[回复]

方針當然要遵守。「不斷言」正好是遵守中立原則;反之則是違反。其實閣下提出的「尊重中華民國主權和國號」也容易引發爭論,例如支持PRC的用戶和不認同ROC的用戶都不太可能接受這種觀點,敝人建議閣下以後避免提出這一類觀點。--Matt Smith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4:01 (UTC)[回复]
我非常讚成你說的「不斷言」與遵守中立原則,我現在把「尊重中華民國主權和國號」改為:請認為「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也能尊重認為「中國是中華民國」的人。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5:43 (UTC)[回复]
@AT是時候請出行政員幫忙仲裁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08 (UTC)[回复]
AT觀念受綠營影響過大,先前與我在統獨議題上多有不合,本案影響重大,要求普通編輯和行政員廣泛表示意見
芄蘭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7:30 (UTC)[回复]
這個提案本身就是「使用『中國』時出現歧義的解決方案」,很多時候根本就不會有歧義,沒有歧義的情況下,愛用哪個用哪個,「李登輝、蔡英文或江啟臣都說他們是『中國』人」,用「中國」還是「中華民國」都是自由。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24 (UTC)[回复]
閣下的句子直接讓我聯想到的是:請認為「地球繞著太陽轉」的人也能尊重認為「太陽繞著地球轉」的人。-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6月25日 (四) 16:20 (UTC)[回复]
「太陽繞著地球轉」=「台灣是個獨立國家」,「地球繞著太陽轉」=「台灣屬於中華民國(中國)」。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27 (UTC)[回复]
這到是蠻厲害的,馬上就能紮出一個稻草人轉移別人對你的質疑。人家在質疑你訴諸言論自由,你馬上把他轉移到批評台獨上。---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37 (UTC)[回复]
克勞棣的立場和說這句話的用意也是司馬昭之心了。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43 (UTC)[回复]
沒,他是說言論自由不是用於支持任意論述的好理由。才剛說完兩句又在訴諸人身了,真的不扣帽子就不會論述了嗎?---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50 (UTC)[回复]

鄭重呼籲反對者:切勿再打壓少數觀點,逾越中立原則,勿忘綠營人數比全球支持「中華民國=中國」者還少芄蘭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20:00 (UTC)[回复]

  • 看來是不可能在中國代指中華民國這方面的事情上達成共識,不如就整個刪掉不提,不要在指引裡面談這方面的事情了,沈默了得,反正大家會用常識判斷操作是否合理。要不然,就再加入使用全名優先之類的語句,省得爭議。——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6月26日 (五) 00:35 (UTC)[回复]
  • 我也别(-)強烈反对了,还是发表一些中肯的意见吧。对于描述1912-1949年之间相关内容的条目,我觉得把中华民国称为中国没有任何问题;对于描述1949-1971(中华民国离开联合国)年之间的相关条目我(=)中立;离开联合国后至今我(-)反对。--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2:19 (UTC)[回复]
芄蘭君:我有說「地球繞著太陽轉」是事實嗎?幾乎相反地,我反倒認為認為「地球繞著太陽轉」的絕大多數非科學家的人們只是抱持著「既然很多科學家都這麼說,那他們應該是對的」想法的人云亦云的從眾行為而已,因為他們並沒有親自做過這方面的科學觀察與驗證。我們只能確定,目前認為「地球繞著太陽轉」的人遠比認為「太陽繞著地球轉」的人還要多而已,這人數的巨大差異難道不是事實?還有請不要夾帶私貨,中華民國後面能否括號寫(中國),這本身就有爭議;並且,「台灣是個獨立國家」與「台灣屬於中華民國」未必矛盾而不能共存,中華民國乃正式國號,而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通稱,可以嗎?閣下該不會認為通稱一定要來自正式國號的用字吧?所以,我不認同閣下"「太陽繞著地球轉」=「台灣是個獨立國家」,「地球繞著太陽轉」=「台灣屬於中華民國(中國)」"的比擬。-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6月26日 (五) 04:10 (UTC)[回复]
(+)贊成Eric Liu保留「使用全名優先」的提議。(+)贊成忒有钱對1912-1971年的提議。(+)贊成克勞棣大部分意見。芄蘭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5:31 (UTC)[回复]

如K繼續保留「不建議」一句,本人將讚同Eric Liu意見,完全刪除本節;甚或與淺藍雪一道,反對整個議案,保留原案芄蘭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8:13 (UTC)[回复]

@HeartingviaTwarriorChinuan12623Ljk041123Yumeto請關注Koala0090強推「不建議」一句,明顯、嚴重違背中立原則的行為。芄蘭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17:35 (UTC)[回复]

(:)回應:我無意參與第二輪及後續討論,被點名的話則正面表示個人意見也不是壞事:

  1. 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提及「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明顯是一部中國憲法(或有學者定調為「一中憲法」)
  2. 中國國民黨支持者認為中華民國就是中國,馬英九、朱立倫、洪秀柱曾於台灣島內公開聲明: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並且,國民黨約有四百七十萬不分區政黨票,立法院席次大於四分之一,地方勢力、派系基礎雄厚,任何修憲議題都無法繞過國民黨。
  3. 蔡英文兩次就職皆強調,仍將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事務。

基於上述3點台灣現況,對於1949年後中華民國能否簡稱中國,我的立場是應避免,但不禁絕。綜觀討論至今可能形成的共識整理:一、1949年後,不直接以「中國」代指任何政權。二、1949年後,可以置頂模板方式宣告「中國」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三、1949年後,能否以置頂模板方式宣告「中國」代指「中華民國」,則難有共識。如果一定要更改方針,可以考慮放行第一、二點,第三點則不規定,視個別情況保持沉默。--Twarrior留言2020年6月27日 (六) 00:35 (UTC)[回复]

謝謝Twarrior提出建設性看法。我們知道,如果在條文中納入「不建議」,在實際操作中就很可能依其徹底禁絕。芄蘭留言2020年6月27日 (六) 03:43 (UTC)[回复]
不客氣。確實加入「不建議……」,即有禁絕之意;但只寫「您也可以使用置頂模板規避歧義」,則有兩方都不禁之意。或可考慮改為「您也可以使用置頂模板方式消歧義,例如:如無特別說明,此條目中的「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部份則暫不規定,不著墨於格式手冊,可視個別情況保持沉默。此句放入格式手冊,相當於指引效力。「1949年後,不直接以「中國」代指任何政權,優先使用國名全稱」,類似語句則寫入方針,代表兩岸用語最高位階。你的邏輯及文筆挺好,妥協性也不錯,就是太緊迫盯人;請你耐心的在此參與討論尋找共識即可,不要過於主動進入他人討論頁,如此可能有騷擾之嫌,反倒不美。我的立場是應避免但不禁絕,之後並無打算繼續參與此議題,儘量不要再ping我進來,謝謝喔。--Twarrior留言2020年6月27日 (六) 04:28 (UTC)[回复]
謝謝您的意見。芄蘭留言2020年6月27日 (六) 10:35 (UTC)[回复]
  • 關於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我也可接受移除以保持沉默,諾真要保留我覺得可以用因中華民國政府已失去絕大多數(宣稱/中國)領土的控制權,所以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之類的,反正就像聯合國以甚麼名義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獲得中國代表,中華民國就是如何失去中國代表的,(但在這不必講述聯合過那一案的部分,不然又會有台灣是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問題!!)

另外建議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是否要加粗提示?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28日 (日) 10:10 (UTC)[回复]

    • 會吸取您的意見,加粗該句。另外,想要對您、還有Koala0090說,您們覺得中華民國失去了領土、失去了國際地位、在島內外也逐漸失去認同,但是還有一批人,他們的信仰還是很堅定:「合法的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他們的想法作為一種少數意見,也需要被維基接納,就像港台人相對大陸人也是少數意見一樣。因此,除非中共徹底佔領台灣,維基怎麼能拒絕「中華民國是中國」的立場呢?芄蘭留言2020年6月28日 (日) 12:21 (UTC)[回复]
無共識同意芄蘭版本,視同不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9日 (一) 05:14 (UTC)[回复]
首先,這兩點爭議的關鍵之處「不支持不反對任何政權的主張」、「不建議中華民國稱中國」,在「第一輪討論」中,有很明確的投票結果(反對者多於支持者)。
其次,現在Twarrior、Heartingvia、Eric Liu、忒有钱都表達了他們的意見,我也根據他們的意見作了修改,究竟誰才算沒有共識呢?芄蘭留言2020年7月2日 (四) 15:51 (UTC)[回复]
你未解決所有反對意見,你也未有和他們成功達到任何妥協。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3日 (五) 05:01 (UTC)[回复]
我接受Twarrior的意見,改寫了整個提案,不寫「現在中華民國稱中國與否」,這都看不出?我又接受Heartingvia意見。Eric Liu本身和我都認為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忒有钱是1971年前可以,1971年之後反對,我的「不寫現在中華民國稱中國與否」足以包容雙方意見。而先前反對的慎言慎行老法師,甚至認為之前我們提案沒有任何區別。此外,你不要忘記:Koala0090和你在「事實主權」上是有過爭論的,依照他現在的表述,伊斯蘭國還應被界定為國家,而你是反對這一點的。所以,現在沒有妥協的是Koala0090。芄蘭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4:02 (UTC)[回复]
我不認為你有正確解讀Koala0090版本。你別忘了你承諾了甚麽才能縮短封鎖期。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4日 (六) 06:51 (UTC)[回复]
「不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簡直就是要把伊朗描述為「巴列維王朝」和「伊朗現政權」的主權爭議地區,難道山東省也是「新中國聯邦」的主權爭議地區嗎?新疆也是「東突厥斯坦」的主權爭議地區嗎?此外「優先採用事實論述」和「不建議稱中華民國為中國」毋庸置疑非常有爭議,不要忘記「關於共識的共識」是怎樣說的:
芄蘭留言2020年7月5日 (日) 05:32 (UTC)[回复]
「不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相關句子並未出現於提案4,而且在「優先採用事實論述」的情況下,把伊朗描述為「巴列維王朝」和「伊朗現政權」的主權爭議地區和把山東省描述為「新中國聯邦」的主權爭議地區是不可能的,因此你的聲稱本來就已經互相矛盾。另外,請注意反覆強推某一明顯不被社群共識接受的觀點屬於遊戲規則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10:33 (UTC)[回复]
把伊朗描述为“巴列维王朝”和“伊朗现政权”的主权争议地区可能并不违反事实,但这种描述属于WP:FRINGE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7日 (二) 13:21 (UTC)[回复]
中華民國簡稱中國?閣下堅持這麼久,難道還沒看出根本沒有一中各表這種東西?閣下不斷強調反台獨反港獨,難道不知道在中共眼中,主張中華民國才是中國也是一種台獨,難道沒看見周子瑜舉國旗也必須為台獨認錯?直接跟閣下講就算台灣有1/3認為中華民國是中國,也完全可以在避免地域中心方針裡禁絕閣下稱中國,閣下的提案100%不會被社群接受,因為根本沒有一中各表這種東西,沒必要給1/3人彈性.如果閣下在繼續提議不被社群接納的提案,有可能會被繼續封禁.--220.135.17.136留言2020年7月9日 (四) 07:39 (UTC)[回复]

(-)強烈反对接受中華民國簡稱中國的任何模糊表述空間

  1. 避免地域中心應當考慮普世性,台灣1/3人的想法只是極少數,不應允許這種類似天動說天馬行空的想法,擾亂維基百科.我們更應該在訂定方針時嚴格禁絕,這有助導正這1/3人的奇幻想法.
  2. 丸藍長期利用維基百科宣揚自己的政治觀點,不斷堅持一中各表實際的執行結果就是在宣揚兩個中國概念,並且長期騷擾台灣香港維基人,時常提出不被社群接受的提案.如果繼續堅持此想法,無限期阻撓方案形成共識,在下請求社群繼續封禁此人.
  3. 在下建議所有認為應避免但不禁絕的維基人專心寫條目即可,如果真的看不慣就自行退出,維基百科不強迫參與.這種應避免但不禁絕的鄉愿想法,實際阻撓議事的進展和百科的進步.
  4. 這個提案與社群共識差距太大,沒有通過可能性,如果無法提出合理理據回應,應該以不通過關閉討論.--220.135.17.136留言2020年7月10日 (五) 04:33 (UTC)[回复]
說明:其實我已經關閉過討論,這一個章節的主要討論仍然處於關閉狀態(延伸討論並不計算在內),他的提案也一早已經宣告了是不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06:0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遊戲規則,已由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2020年7月12日 (日) 02:2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遊戲規則,已由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2020年7月12日 (日) 03:4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Sanmosa多次刪除本人留言,構成破壞嫌疑。Sanmosa所作宣示無效,本議題仍在進行中。芄蘭留言2020年7月12日 (日) 03:53 (UTC)[回复]

提案五:中國大陸的地理學用法(公示期滿,通過)

現行條文

在1949年之前,「中國大陸」一詞則可以做為地理學名詞描述。

提議條文

對於「中國大陸」的地理學名詞用法,應遵從專業知識之界定。

屬實不知Koala0090為何要限制該詞的地理學用法。芄蘭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3:58 (UTC)[回复]

@芄蘭我懷疑你誤解了條文。‘在1949年之前,「中國大陸」一詞則可以做為地理學名詞描述’並不代表‘在1949年以後,「中國大陸」一詞就不可以做為地理學名詞描述’。這條文限制的應該是該詞的政治用法,而對於該詞的地理學用法則沒有任何限制。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5日 (五) 15:18 (UTC)[回复]
?這是上面K說的:「1949年後,中國大陸的用法出現了複雜性和政治意義,對台灣來說可能並非問題,但對港澳來說就是問題了。中國大陸一辭有時指包含港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有時又表示不包含港澳的地理名詞。我想狀況不能同等視之。」芄蘭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5:22 (UTC)[回复]
那是因為前面只規範了中國大陸可以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實際統治疆域,所以後面才要補充1949年前的用法,你斷章取義當然會看起來很奇怪。---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7:05 (UTC)[回复]
如果1949年後也可以的話,你這句話究竟有什麼意義呢?芄蘭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9:55 (UTC)[回复]
如無該句,條文的效果就變成了禁止在描述1949年以前的行文中使用「中國大陸」一辭。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6日 (六) 23:30 (UTC)[回复]
那如無「1949後也可以」,行文效果不也變成禁用1949後的地理學用法嗎?看下面,海南島、舟山群島還有各種島嶼,在地理學上不屬於中國大陸。芄蘭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7:58 (UTC)[回复]
我想芄蘭留意一下:「中國大陸」一辭除了指包含港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和不包含港澳的地理名詞外,也可以指包含港澳的地理名詞(較少)。雖然情況複雜,但提議條文意義上來看並未限制1949年以後「中國大陸」作為地理學名詞的應用。總體來說,我同意Koala0090的論述。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6日 (六) 01:41 (UTC)[回复]
地理學啊,也要扯上政治嗎,拜託。芄蘭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9:54 (UTC)[回复]
地理學和政治本來就分不開。你可以看看最近的釣魚臺(登野城尖閣)。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6日 (六) 23:30 (UTC)[回复]
支持Koala0090原版本,此芄蘭非常偏好引用有特定立場之學者之"專業知識"——Jaovei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00:30 (UTC)[回复]
地理學?還是要把該句改成「中國大陸」可以用來表述東亞大陸??(雖然好像不太行?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6:31 (UTC)[回复]

關於「中國大陸」的地理定義參見內地#島嶼與大陸條目。簡而言之,在地理學上,少數情況所指代的中國大陸,可能不包含海南島。地理學上的中國大陸最南端位於廣東省湛江市徐聞縣。該縣最南端設一座燈塔,上印「中國大陸最南端」字樣。——中國大陸條目。芄蘭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7:01 (UTC)[回复]

好我受夠了,你要把1949年拿掉就拿掉吧。---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03:14 (UTC)[回复]
我另有提議版本: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9日 (二) 12:47 (UTC)[回复]

@Sanmosa好我覺得可以---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1日 (四) 01:47 (UTC)[回复]
如果沒其他反對意見的話,可送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1日 (四) 05:54 (UTC)[回复]
現行條文

在1949年之前,「中國大陸」一詞則可以做為地理學名詞描述。

提議條文

除以上兩個提及到的用法以外,「中國大陸」亦可作為一般地理名詞使用。

自即日起公示一周---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2日 (五) 08:00 (UTC) 這邊的公告感覺不夠完善,我把該段剩餘部分搬下來.....[回复]

現行條文

使用「中國大陸」一詞 「中國大陸」可以代指1949年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轄區域。現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稱。

當允許模糊表述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国内地」的同義詞,與「香港」、「澳門」並列。

在1949年之前,「中國大陸」一詞則可以做為地理學名詞描述。

提議條文

使用「中國大陸」一詞 「中國大陸」可以代指1949年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轄區域。現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稱。

當允許模糊表述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国内地」的同義詞,與「香港」、「澳門」並列。

除以上兩個提及到的用法以外,「中國大陸」亦可作為一般地理名詞使用。

公告時間是否要重算我就不清楚了0.0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13日 (六) 02:19 (UTC)[回复]

謝謝你,不必重算,之後提案討論完後會全篇再公示一次。---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3日 (六) 04:37 (UTC)[回复]

提案六:病句問題(提案6A公示期滿,通過)

原標題:臺灣省

現行條文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島。1949年之後,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惟在提及金門、馬祖,及東沙群島、南沙群島等島嶼時,不宜完全直接以「臺灣」代指「中華民國」。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

提議條文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本)島或中华民国臺灣省。1949年之後,若無歧義,「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在提及由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的金門連江(馬祖),以及東沙群島太平島等非臺灣附屬島嶼時,不宜使用「臺灣」,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等。

中华民国臺灣省現依然可以台灣稱之,有何理據證明不可?芄蘭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3:58 (UTC)[回复]

又一個誤解條文的例子。“可指”並不代表“只可指”。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5日 (五) 15:25 (UTC)[回复]
那為何其他詞彙都要寫全。芄蘭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9:58 (UTC)[回复]
這與上述提案二的討論事項有何差別?是在討論台灣一詞用法還是臺灣省一詞用法?我Heartingvia留言)比較偏向原條文,但臺灣與臺灣省的用法要合併敘述?我偏向分開來看,比較不會有問題因兩者能用的範圍不一樣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6:02 (UTC)[回复]
台灣省我覺得可以寫在同一段,就是限定描述政治地理上的台灣省,不可以用台灣省一詞代指中華民國或台灣島這樣---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7:01 (UTC)[回复]
諾覺得可以合併沒必要分開我是沒太大的反對意見,只是最初覺得分開來比較明顯,但也覺得可能會較佔版面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02:46 (UTC)[回复]
「不宜完全 直接以」,這根本語義重複的病句啊。芄蘭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9:58 (UTC)[回复]
並非病句。如此條文應解讀為存在「不完全直接」的指代。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6日 (六) 23:32 (UTC)[回复]
那麻煩您舉一個完全間接或者部份直接的例子,然後看看是否與只用一個詞的語義效果相同。政治立場不同,病句也能硬凹嗎?芄蘭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7:03 (UTC)[回复]
完全跟直接是描述兩個不同作用的副詞,「完全」是描述並不是任何場域都能替代,「直接」是指說在某些語境必須要某些前提才能替代,我以為這是高中程度的國文。---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03:00 (UTC)[回复]
「不宜」「完全」「直接」,意即「有時可以」「直接」,前面都說這是有關福建,那還怎樣「有時可以」「直接」?可以直接說「台灣金門」,這就不對啊。不信你把這兩詞去掉其一:
  • 有關福建,「不宜」「直接」以台灣代指中華民國。(就是說不要直接代指)
  • 有關福建,「不宜」「完全」以台灣代指中華民國。(就是需要說明了其中的一個,或者多個之後,其他的台灣再代指,還是說不要直接代指,意思一點沒差)芄蘭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04:38 (UTC)[回复]
我受夠了,要改就改吧。---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06:55 (UTC)[回复]
我也沒所謂,反正意思影響不大,不過「臺灣」一詞可指「中華民國臺灣省」部分除外。我的提議條文列舉如下:
現行條文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島。1949年之後,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惟在提及金門、馬祖,及東沙群島、南沙群島等島嶼時,不宜完全直接以「臺灣」代指「中華民國」。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

提議條文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本)島。1949年之後,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替代方案】若無歧義),「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在提及由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的金門連江(馬祖),以及東沙群島太平島等非臺灣附屬島嶼時,不宜使用「臺灣」,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等。

以上。「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是否替換為「若無歧義」仍有待商榷,作為替代方案一併列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9日 (二) 12:59 (UTC)[回复]

請問「【替代方案】若無歧義」的意思是?---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9日 (二) 17:04 (UTC)[回复]
「【替代方案】若無歧義」的意思是在替代方案中,「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替換為「若無歧義」。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1日 (四) 05:48 (UTC)[回复]
@Sanmosa有點難懂,看看能不能把你想描述的情境整合於內文。---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1日 (四) 09:23 (UTC)[回复]
就是我的提案其實包含了兩套辦法,兩套辦法的分別只在於在條文的同一位置裏,究竟是采用「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還是「若無歧義」的用詞。其中,辦法A是只有「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而沒有「若無歧義」,辦法B(也就是「替代方案」)是只有「若無歧義」而沒有「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1日 (四) 13:37 (UTC)[回复]
@Sanmosa那就直接寫「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或無歧義的狀況下」如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oala0090對話貢獻)加入。
@Koala0090我的想法本來是兩者只可選其一。若然如此,更好的寫法會是「除非無歧義,否則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08:45 (UTC)[回复]
@Sanmosa好啊我覺得可以---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2日 (五) 10:34 (UTC)[回复]
修改提案如下。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11:24 (UTC)[回复]

6A

現行條文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島。1949年之後,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在提及金門、馬祖,及東沙群島、南沙群島等島嶼時,不宜完全直接以「台灣」代指「中華民國」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

提議條文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本)島。1949年之後,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惟若確定不加置頂模板仍不會產生歧義,則不必加入模板宣告。在提及由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的金門馬祖(連江)東沙群島太平島非臺灣附屬島嶼時,不宜使用「臺灣」代指「中華民國」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等。

現擬議方案6A(衍生自方案6)以修改擬通過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11:24 (UTC)[回复]

自即日起公示一周---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3日 (六) 04:38 (UTC)[回复]
@Sanmosa敝人不同意將「台」改為「臺」,因為違反WP:VCC。--Matt Smith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04:41 (UTC)[回复]
@Matt Smith新條文不影響,如果是提案修改或直接修改才會違反。---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04:46 (UTC)[回复]
上面提議的修改中,有幾處「台」被修改為「臺」,此舉已經違反WP:VCC。--Matt Smith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05:16 (UTC)[回复]
@Matt Smith我看了一下前文,似乎已經有編輯統一全部用「臺」字,如果是為了統一行文我覺得沒有問題。---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05:36 (UTC)[回复]
敝人覺得有問題。縱使要統一,也應該統一使用「台」。「台」才是所有漢語地區(台灣、港澳、中國大陸、新加坡、馬來西亞)的普遍用法,「臺」只有少數人使用。--Matt Smith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06:44 (UTC)[回复]
我是覺得沒什麼差。@Ericliu1912最初統一使用「臺」字好像是閣下修改的,想請問有什麼原因嗎?---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07:01 (UTC)[回复]
Ericliu1912偏好使用「臺」,因此才改成那樣。但敝人覺得不公平。除了為「臺灣省」這種專有名詞而更改之外,其它已經存在的「台」不應更改。--Matt Smith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07:33 (UTC)[回复]
等他本人來說明吧,我沒辦法為他說明。不過目前這樣的變動並不會影響提案本身,公示期原則上不變。---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09:12 (UTC)[回复]
如同Koala所說,新提案就沒有替換用字的問題了,而且我是很早以前在參與討論的時候就將提案行文進行統一的,當初第一輪討論投票的時候通過的就是這個行文統一的方案,那個時候也沒見您來反對啊,之後各方還討論了好幾個禮拜,沒人覺得用字云云有問題,怎麼到現在要公示了您才來杯葛?——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6月16日 (二) 09:43 (UTC)[回复]
「新提案就沒有替換用字的問題了」不是方針規定的、不成立,應該以方針WP:VCC為準。敝人今天才看到這個討論。由於閣下的改字行為不尊重「台」的使用者,所以敝人不同意閣下的改字,但對於其它語句暫時無意見。--Matt Smith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10:17 (UTC)[回复]
您倒是說說怎麼違反「方針WP:VCC」了:首先,WP:VCC是內容指引,不僅不是(強制性更高的)方針,而且規範的應僅有條目而已(所以之前您以這類理由回退我對WP:PB的修改並不合理,這裡不節外生枝,暫且按下不表)。另外,本指引中提到「⋯⋯因此不應該對其進行手動轉換,而是應該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則⋯⋯」本提案迥異於舊有方針,是從頭建立起來的新提案,架構和內容完全不同,以前從未出現,因此在通過套用修改後,反而正是新的「先到先得」了,所以也沒違反指引所述的,去手動轉換既有方針詞語的行為。因此,本提案並不違反WP:VCC。再來,事實上無論使用臺還是台,多數讀者看到的都會是台,有差異的只有港臺地區而已,香港繁體可以另議。WP:VCC裡也有提到,台是俗寫,條目方面指引有規範不限使用所以就算了,但是方針統一採用比較沒爭議的正字臺有錯嗎?——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6月16日 (二) 14:45 (UTC)[回复]
是說用字問題而已,大家也別太激動。我相信Matt Smith沒有意思要杯葛這個提案,只是提出他的看法而已。而我自己是覺得這倒沒必要上升到什麼「不尊重『台』的使用者」的指控,先來把問題一一拆解。首先,其他簡體語言版本根本看不到這樣的用字文提,更不會有這個問題,所以這樣的問題不存在,這樣的問題僅存在於港澳台用戶。另外,尊不尊重的問題,應該是在於是否有貶抑或侵害對方。但聲索主體應該有其正當性跟合理性,例如我們沒有必要對於中共官方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的給予尊重,因為它並不是一個合理的聲索主體,訴求也沒有正當性。因此主體又限縮剩下台灣用戶,但台灣不論是政府還是民間,都沒有明確提出這樣的聲索,所以這個問題很可能不存在。這個案子也不違反VCC,Eric在前文已經統一全文用字,因此這個修改反而算是修復。---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15:09 (UTC)[回复]
(:)回應:敝人記錯了,WP:VCC確實是指引。另外,敝人也查看了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發現此提案確實是全新的段落,而非修改已存在的段落。那麼敝人沒意見了。--Matt Smith留言2020年6月17日 (三) 00:55 (UTC)[回复]

提案七:是否限制使用法理地圖(提案7A公示期滿,通過)

現行條文

在模板、地圖、圖例等敘述性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當中,限採用事實論述;法理論述請著墨於內文。

提議條文

在敘述性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如地圖、圖例)中,若列入非實際控制的聲索領土,請用顏色、字體,或註解加以區分。

Koala0090條文影響很大,各國法理疆域圖都將受到影響。依此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法採用任何一張標識藏南和南海的地圖,烏克蘭無法標識克里米亞,大韓民國亦無法標識北韓。為何竟要「限採用事實論述」,屬實霸道!芄蘭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3:58 (UTC)[回复]

我澄清一下,我原本沒有寫這麼嚴格,是上面有用戶要求改這麼嚴格的,要扣別人帽子之前也先爬個討論串。另外這整個段落都在兩岸四地用語裡面,根本不會有你說的那些問題。---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00:47 (UTC)[回复]
這條目規限的不是只有PRC和ROC嗎?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5日 (五) 15:30 (UTC)[回复]
這部分我比較偏向新增條文,因需要以事實主權為主,但在不限做主權聲索(法理主權),所以需要對事實主權與非實質控制區域加上明顯的顏色與字體區分(間單講我可以接受在地圖、圖利、板模等有法理主權的聲索,但需要有能對事實主權與非實質控制區域做明顯區分)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5:55 (UTC)[回复]

提案7A

我有一個想法:把標示非實質控制區域的地圖加入條目可以,但前提是:
  1. 相關地圖所加入的條目(下稱「相關條目」)僅限於直接涉及法理主權敍述的條目(即存在講述主張疆域的段落和講述主權爭議的段落時方可應用相關地圖);
  2. 相關條目必須要同時列有僅標示實質控制區域的地圖,除非相關地圖已可使讀者快速明確區分實質控制區域和非實質控制區域(例如深綠色代表實質控制區域、淺綠色代表非實質控制區域);
以上。至少我不認為在疫情條目中有必要把秋海棠地圖放進去。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6日 (六) 01:23 (UTC)[回复]
認同Sanmosa的想法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02:42 (UTC)[回复]
支持。--No1lovesu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06:00 (UTC)[回复]
支持Sanmosa版本--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05:34 (UTC)[回复]
現依照以上意見提議修訂如下:
現行條文

在模板、地圖、圖例等敘述性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當中,限採用事實論述;法理論述請著墨於內文。

提議條文

在模板、地圖、圖例等敘述性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當中,限採用事實主權敍述,除非相關附加材料的應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相關附加材料所加入的條目(下稱「相關條目」)是直接涉及法理主權敍述的條目(即存在講述主張疆域的段落及/或講述主權爭議的段落的條目);
  2. 除非相關附加材料本身已可使讀者快速明確區分實質控制區域和非實質控制區域,否則相關條目必須要同時列有僅標示實質控制區域的附加材料;
  3. 倘若一則相關附加材料能夠傳達等效的重大資訊,不得使用多則相關附加材料;

其他情況下,如相關條目確有進行法理主權敍述的必要,相關法理主權敍述應著墨於內文。

以上。這裏我寫“如相關條目確有進行法理主權敍述的必要”的原因是避免部分人曲解條文並刻意把法理主權敍述加入完全沒有必要進行法理主權敍述的條目(例如疫情條目)中的行徑;我相信這裏的各位是不會這樣的,但難保以後會有。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6日 (六) 10:39 (UTC)[回复]
列入,沒有人說一定列入啊。再說前面不是已經有原則了嗎?合適的比重,或者以事實主權為主,那根本就不會有這問題。芄蘭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20:02 (UTC)[回复]
@芄蘭那些用戶可以完全無視相關原則、斷章取義,我只不過是希望防止相關情況發生。我肯定這裏的各位不會這樣做,但我知道有其他人會。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6日 (六) 23:26 (UTC)[回复]
支持Koala0090原版本,避免發生領土爭議的編輯戰——Jaovei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00:30 (UTC)[回复]
@Sanmosa我覺得可以加上「若需使用,必須確保為最低限度的使用」的概念。---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00:42 (UTC)[回复]
@Koala0090這概念其實與“合理比重”的概念相符。我已經調整了我的提議條文(借用一下NFCC的概念)。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7日 (日) 03:40 (UTC)[回复]
不滿意,可接受(最低程度上)。芄蘭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7:09 (UTC)[回复]
@Koala0090看來這裏應該算是有以妥協得出的討論共識。如果可行的話,請直接以我的提議條文取代上方原有提議條文,並關閉提案七的討論串。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9日 (二) 12:51 (UTC)[回复]
@Sanmosa先公示一周看看有沒有人有異議---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9日 (二) 17:01 (UTC)[回复]
請問是已經開始公示了嗎?如果不是的話,可以直接開始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1日 (四) 05:53 (UTC)[回复]
如果要公示,請清楚表示要公示什麼內容,全文還是部分章節?現在提案已經過於混亂。——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6月11日 (四) 06:11 (UTC)[回复]
這邊說得應該還算清楚吧,就是章節內文---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1日 (四) 09:21 (UTC)[回复]
哪一個章節?——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6月13日 (六) 03:50 (UTC)[回复]
有些編者主張的法理地圖,中華民國官方根本沒有發表過,比如不含蒙古以淺綠表示中國大陸地區的地圖,中華民國官方只有發曾發表過秋海棠中國地圖和現今的台澎金馬地圖——Jaovei留言2020年6月15日 (一) 12:36 (UTC)[回复]
  • 你的意思是希望加註法理地圖僅能放有明確聲索資料的地圖嗎?如果是~我覺得確實可以討論是否要加上,如何加上這條件!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15日 (一) 14:01 (UTC)[回复]
  • 維基百科應該真實反映現實世界,如果只依靠部分編者用法律條文的文字敘述來片面描繪中華領土疆域,反而本末倒置,現實生活中本來就以台澎金馬地圖為主,不應以某些編者的特定立場去曲解現實狀況,秋海棠地圖可放於內文中疆域詳細解釋過往歷史和部分人立場和政治觀點——Jaovei留言2020年6月15日 (一) 14:34 (UTC)[回复]
@Jaovei所以Jaovei君有想要修改的地方嗎,因為現在公示期滿了,要決定是否定案---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8日 (四) 16:28 (UTC)[回复]
  • @Koala0090我是覺得原案「法理論述請著墨於內文」就挺好的,反對所有開頭就加入秋海棠地圖,但有些編者堅持介紹欄就展示「有爭議」的非實際控制的聲索領土,我已厭倦和秋海棠愛好者爭論不休了,就隨他們吧——Jaovei留言2020年6月19日 (五) 02:05 (UTC)[回复]
@JaoveiTemp3600有修改建議嗎?這條我會重新公示一周。---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0日 (六) 07:31 (UTC)[回复]
這個很麻煩....要做的話,我要先研究有多少圖片會受影響,它們集中在那些條目,然後派人去修正。如果規定無法實現,那就只能不溯及過住,然後你就會發現這條有改和沒改都差不多。--Temp3600留言2020年6月20日 (六) 21:26 (UTC)[回复]
先把有可能出問題的列出來吧,我們才有討論基礎。---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1日 (日) 16:40 (UTC)[回复]
@Temp3600因為提案一通過了,所以這條目前會歸於格式手冊的兩岸用語當中,所以目前是這樣沒錯。---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2日 (一) 17:20 (UTC)[回复]
  • 諾是說有爭議的秋海棠地圖,我偏向現行的幾種圖片最好都是只限於內文,但如果在開頭就一定要加入時,我認為可以依照爭議程度不以不同顏色加以區分,我認為法理地圖在開頭諾一定要加入的話需要限定只能加入一張。(避免版面過於冗長)!!例如中華民國條目中的法理地圖因有爭議常常換來換去,放旁邊兩張我認為都不是很好,但諾能把兩張合併,以三種顏色加以區分是否會更好?

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22日 (一) 01:07 (UTC)[回复]

我先拉回來一下,這個到不應該是這次討論的重點,這次應該要討論的是這個規則用於這個狀況是否有疑慮,我目前看起來是還可以。---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2日 (一) 02:02 (UTC)[回复]
所以這部分還有疑慮嗎?如果沒有人要回覆了就從今天起公示一周---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4日 (三) 02:32 (UTC)[回复]
只要不合意的意見 就會被打太極推掉吧 早點表決通過就好 反正大方向根本沒有要改的打算 這樣下去像在拖時間--2402:7500:56C:C052:3824:8B6B:938A:48BA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3:04 (UTC)[回复]
@Koala0090我分了段。現在的狀態是?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4:20 (UTC)[回复]
@Sanmosa我已經被擾亂到不知道怎麼推動下去了,等有緣人接手推動吧。---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8日 (日) 15:48 (UTC)[回复]
現取消原有對於提案7A的公示,並自即日起重新公示提案7A,為期7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9日 (一) 04:49 (UTC)[回复]
(!)意見:“必须”、“不得”等词是否过于强硬而不合指引性质?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17:43 (UTC)[回复]
我覺得可以先這樣試看看,如果之後有無法適用的問題可以再修改。--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6日 (一) 00:17 (UTC)[回复]
@DrizzleD因為這是從方針分拆出來的,應該和方針有同等震懾力的用語。而且,相關部分經常被社群違反,用語更為強硬也是無可避免。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6:57 (UTC)[回复]
@Sanmosa虽是分拆,然而这是指引,不应该和方针有同等震慑力的用语,否则就成了方针了。如何能够预料各种条目的情况?用语限定太死,我觉得不好。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14:35 (UTC)[回复]
@DrizzleD但更重要的仍然是「相關部分經常被社群違反」這一點。再不然將之設為具有方針地位的格式手冊也可。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4:38 (UTC)[回复]
@Sanmosa相关部分经常被社群违反不意味着就要设为方针或有方针地位。例如Wikipedia:列明来源经常被违反,但不是方针。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14:46 (UTC)[回复]
這取決於負面影響。違反此部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比違反Wikipedia:列明来源帶來的嚴重得多:前者影響了外界對維基百科的觀感,並有可能催生不同的事件。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4:49 (UTC)[回复]
@Sanmosa影响了外界对维基百科的观感,并有可能催生不同的事件的是违反WP:避免地域中心方针,而不是违反本指引。违反本指引并不一定违反WP:避免地域中心编辑者应尝试遵守指引,但最好仍要以常识判断是否合适,因为不排除会有例外情况。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7日 (二) 06:07 (UTC)[回复]
在這一部分而言,「常識」並不存在,因為相關「常識」會摻雜意識形態。因此,「例外情況」並不存在。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7日 (二) 06:13 (UTC)[回复]
“例外情况”并不存在?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04:36 (UTC)[回复]
@DrizzleD“編輯者應嘗試遵守指引,但最好仍要以常識判斷是否合適,因為不排除會有例外情況。”意思就是只有在“例外情況”存在的情況下才需要用存在的「常識」判斷,而如果「例外情況」並不存在,以「常識」判斷就變得不可能,而這也代表了「常識」也不存在。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11:13 (UTC)[回复]
就连方针都有各种例外情况,我个人并不相信一个规范具体条目内容的页面居然可能会没有例外情况。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2:56 (UTC)[回复]
你不相信,我也沒辦法。這次確實並無例外情況。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13:39 (UTC)[回复]

公示期滿,提案7A視同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6:59 (UTC)[回复]

提案7B

  • 我認為二點可以稍作更改立如
現行條文

除非相關附加材料本身已可使讀者快速明確區分實質控制區域和非實質控制區域,否則相關條目必須要同時列有僅標示實質控制區域的附加材料;

提議條文

除非相關附加材料本身已可使讀者快速明確區分實質控制區域和非實質控制區域,或能快速明確區分各版說法爭議疆域之差異,否則相關條目必須要同時列有僅標示實質控制區域的附加材料;

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1:30 (UTC)[回复]

「區」→「區分」,調整於2020年6月25日 (四) 07:45 (UTC)。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5日 (四) 07:45 (UTC)[回复]
另外,個人不同意Heartingvia的擬議調整,我深恐這樣會有鼓吹原創研究的風險。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5日 (四) 07:47 (UTC)[回复]
原創研究的風險...確實~這點我沒想到,我這提議不撤回,但不會強烈要求!!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9:19 (UTC)[回复]

第七案現在進度是???是否要對7A公示?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14:10 (UTC)[回复]

現在應該是7A公示中---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18:11 (UTC)[回复]
注意:7A和7B視同兩個不同的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0:00 (UTC)[回复]

提案八

由於在telegram群組上,用戶對於1949年後「中國」一詞的用法有意見,因此討論後多數用戶支持一律使用全稱取代「中國」一詞,因此提案討論。

現行條文

⋯⋯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若單一條目內的「中國」一詞指涉對象相同時,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此外:⋯⋯

⋯⋯現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稱。⋯⋯

⋯⋯1949年之後,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惟若確定在不加入置頂模板的情況下仍不會產生歧義,則不必加入模板宣告。⋯⋯

提議條文

⋯⋯在1949年之後的政府、政治、法律、兩岸關係等相關條目中,應儘量避免使用「中國」一詞指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此外:⋯⋯

⋯⋯在1949年之後的非政府、政治、法律等相關條目中,「中國大陸」一詞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稱。⋯⋯

⋯⋯在1949年之後的非政府、政治、法律等相關條目中,「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惟⋯⋯

---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2日 (日) 12:15 (UTC)[回复]

@SiyuwjStefanTsingtauer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12:22 (UTC)[回复]

(+)支持。這確實是當前最大的共識了。Sanmosa,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芄蘭留言2020年7月12日 (日) 12:43 (UTC)[回复]

我不清楚你在説甚麽,我只能視同胡言亂語。有需要的時候,我會尋找管理員協助。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13:53 (UTC)[回复]
如果要這樣改,我要求明確這一點:用戶如果把用於指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用戶不得回退(包括在DYKC的提議問題内)。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13:57 (UTC)[回复]
@DavidHuai1999Rowingbohe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13:59 (UTC)[回复]
  1. telegram 不能取代客栈讨论;
  2. 维基不是政治角力场。维基方针的出发点应当包括提高条目品质,有助于读者阅读而不应仅仅从便利社群裁决出发。在无歧义的情况下,例如“中国”作定语修饰某个没有政治管辖权争议的地区更为简洁。美国亚拉巴马州对读者显然比美利坚合众国亚拉巴马州更为简洁且没有指代差异,中国浙江省也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对读者更友好且没有指代差异。因而,在没有争议的前提下,并不应当一刀切地禁止“中国”作为定语修饰无主权争议的下级行政区;
  3. 上述提议中,为何“台湾”就可以无歧义代称,而“中国”不行,其潜台词是“中国”不论是用作定语还是中心语一定存在歧义。也就是说,即便“中国”作为定语修饰某个下级或者二级行政区不存在事实上的争议,社群即便在没有可靠来源的情况下,默认所有这样的“定语+中心语”的组合存在争议,这是在制造现实中不存在的争议而非解决争议。读者在阅读中国浙江省相关的条目时,在无争议的场合下不会去考虑马祖的实际管辖权问题,而当上述方针通过,编者则需要考虑这种无中生有的问题,对于编辑环境原本就不友好的中国大陆编者而言,显得更不友好,而这对整个中文维基的平衡和社群的友好都会造成伤害;
  4. 对于有承袭性的条目而言,“中国”相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包含更长的历史时期,因而片面禁用“中国”作为修饰会损害条目的内容表达。例如,“湘雅医院中国湖南的一所综合性医院”能涵盖从1906年至当下的整个历史时期,而“湘雅医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的一所综合性医院”则只能涵盖从1949年至当下的时间范围,显然前者所能涵盖的内容比后者更为丰富;
  5. WP:BIAS原文:“……故此‘中国’一词不应该与任何单一独立政治实体或政府相当,尤其不应被用作表述现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治下的地区,或与未包含香港及澳门的‘中国大陆’(即‘中国内地’)同义”。“尤其”用于在同类事物中引入最需要强调的内容(廖秋忠. 现代汉语篇章中的连接成分. 中国语文. 1986, (2))。因而,分句“不应被用作表述现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治下的地区”应当涵盖在“‘中国’一词不应该与任何单一独立政治实体或政府相当”之内,亦即该表述仅在表述独立政治实体时成立,而不应用于非独立政治实体。—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20年7月12日 (日) 16:39 (UTC)[回复]
  • (&)建議
  1. 对于各类政治实体以及这些政治实体主导的团体,在指代时应使用全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等专有名词不在此限。这里的政治实体仅指机构或组织而非地理概念;
  2. 讨论使用“中国”是否有争议,应当以“定语+中心语”为标准。亦即,当“中国”作为中心语指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实际控制的范围,或者“中国福建省”这种中心语非“中国”但其中心语存在主权争议的情况下,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而非“中国”,而“中国福建省南平市”则因不存在管辖权争议,如条目不存在其他管辖权争议内容则不符合上述争议条件。如条目内容涉及的政治实体包括存在管辖权争议的两方(例如各种陆台经贸合作区),则在条目中应当使用全称(此条具有强制性);
  3. 对于无争议的场合,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裁定。亦即,当存在编辑争议且争议行为并非更正上条所述地域中心用法的,除非有表意层面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则应当倾向于使用首次编辑时的用词。—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20年7月12日 (日) 16:39 (UTC)[回复]
  • 太长没看 :“中国”在条目使用时并非仅作为中心名词。在作为定语时,存在相当多无争议的使用场景。维基方针应当设法弥合社群分歧,而非制造新的分歧。作为地方条目编者,本无意卷入此类冲突,但看到先前的讨论中,几乎没有涉及这类场景,所以作为相关条目编者有必要指出社区先前讨论的一些盲区,并请诸位从条目和编者的角度,再审慎考虑一下相关提议。—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20年7月12日 (日) 16:39 (UTC)[回复]
  • 先聲明,全部改為全稱這個提議不是我的意見,我僅是反映意見而已,此後我會淡出這整串討論。----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2日 (日) 17:37 (UTC)[回复]
    • 本人上述观点仅针对“一律使用全称取代”这一提法。—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20年7月12日 (日) 17:41 (UTC)[回复]
      • 原先提案目標之一就是希望能鬆綁對於某些用詞的用法,包含「中國」一詞在內,這個提案跟我原先的精神有違,因此就不辯護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2日 (日) 17:46 (UTC)[回复]
      • 全稱方面,已經有規範專有名詞保留全稱;「應儘量使用」並不代表禁止使用,不過確實可能有必要檢討地理和歷史意義上的中國,是否需要跟政治上的中國分開對待,以及此時應使用哪些詞語組合。我個人認為提案是想要避免過度濫用加內連定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民國|中國]],而非是去禁止廣泛意義上的[[中國]]或中國。政治意義上自然用全稱比較合適,而其他條目中就不一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7月13日 (一) 06:28 (UTC)[回复]
      • 相對的,原方針也有提到「 但是我們可以在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條目內容中,以臺灣作為遷臺後的中華民國的簡稱。」或許某種程度上可以作為參考,對中國用詞規範進行修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7月13日 (一) 06:31 (UTC)[回复]
    • 贊同 Eric Liu ,不過還是想問一下這樣不會影響臺灣一段中"在提及由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的金門、馬祖(連江),以及東沙群島、太平島等非臺灣附屬島嶼時,不宜使用「臺灣」代指中華民國,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等。"的部分吧?只是把有關模板宣告的部分做調整對吧?Heartingvia留言2020年7月13日 (一) 14:58 (UTC)[回复]
果然肯定有人反對這個提案。如果反對聲音足夠大的話,我就重新公示綜合提案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3日 (一) 04:55 (UTC)[回复]
合你心意的人反對,就是「聲音足夠大」,我反對就是「擾亂、遊戲規則」?也未免太隨意吧!芄蘭留言2020年7月13日 (一) 14:15 (UTC)[回复]
公示綜合提案時會把Draft:格式手册/兩岸四地用語修成正式版吧?(我現在感覺有點亂因為好像要把有關模板宣告的部分移除了?所以我不確定現在可能會變成如何了。Heartingvia留言2020年7月13日 (一) 15:04 (UTC)[回复]
1949年之後的模板刪掉了,推薦用全稱。1949年之前也沒必要掛模板。芄蘭留言2020年7月13日 (一) 15:25 (UTC)[回复]
本提案通過後,會合併修改入草稿的相應章節,然後再行公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7月13日 (一) 23:52 (UTC)[回复]

(※)注意@Siyuwj你說的這些問題,我們之前全部討論過了,這個方案絕對沒有禁止使用「中國」的意思。Koala0090的方案是限制「中華民國稱中國」,而我的提案自第一輪討論沒多久,就不再對大陸網友的用法設限,僅是在同一篇提及兩岸政權時,有所區隔,而現在,連這一限制也取消了!因此,這兩句話非常寬鬆,絕對不是像Koala0090那樣「不建議將某方稱為中國」,「盡量」絕不含有「使用『中國』是錯的」這個意思。這是當前最寬容的方案,僅僅是推薦最佳用法,絕無禁止之意。芄蘭留言2020年7月13日 (一) 14:07 (UTC)[回复]

最新的提案8是可以接受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8日 (六) 05:46 (UTC)[回复]
现在提案8已经改成什么样了?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7月19日 (日) 09:52 (UTC)[回复]
現在你在上面看到的樣子。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11:06 (UTC)[回复]

提案九

還是「中國的用法」這一節,由於在討論提案八的時候,我想起1949年前「中國」也沒有必要使用模板(第一輪時就大多人覺得無必要),大清/中華民國,廣州/北洋相持的時間很短,因此

現行條文

若為求行文簡潔,在1949年以前的相關條目中,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中國」一詞主要指涉之具體國家或政權為何。條目涉及該國內的不同政權,則應當選擇較無歧義的名詞描述該政權,避免單純使用「中國」一詞指代任何政權。如描述北洋政府和廣州國民政府時,不應直接以中國政府代稱,應直接以「北洋政府」或「廣州國民政府」稱呼。

提議條文

在1949年以前的相關條目中,若有歧義,則應當選擇無歧義的名詞描述。如描述北洋政府和廣州國民政府時,不應直接以中國政府代稱,應以「北洋政府」或「廣州國民政府」稱呼。

芄蘭留言2020年7月13日 (一) 16:42 (UTC)[回复]

請解釋一下原因。條文意思沒有變動。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4日 (二) 05:24 (UTC)[回复]
無歧義時無需使用模板,明、清、民國在無歧義時可以用中國。第二個直接係語義累贅。芄蘭留言2020年7月16日 (四) 14:34 (UTC)[回复]
增添了一對引號和一對括號。後半部分並不是我在意的地方。前半部分我個人是沒意見的,你放這裏看看其他人的反應無妨。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8日 (六) 05:42 (UTC)[回复]
其實形容詞應該是「XX」、「很XX」、「略微XX」,「比較XX」是一種語法錯誤,比較應當有比較的對象...芄蘭留言2020年7月18日 (六) 07:03 (UTC)[回复]
比較對象其實是有的:歧義較大的詞彙和歧義較小(亦即「較無歧義」)的詞彙,因為有些時候並沒有一個完全無歧義的詞彙。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5:39 (UTC)[回复]

開始公示,請提意見。芄蘭留言2020年7月18日 (六) 07:03 (UTC)[回复]

請綜整提案

為什麼要一直分開提案,我現在已經搞不清楚這提案究竟已經改到哪裡、要修改的條文全貌到底長什麼樣子了⋯⋯ ——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6月9日 (二) 02:02 (UTC)[回复]

  • (&)建議請僅列出"最多"合意之提案,餘暫略敘,再依後續有對此提案有"多數"認修之文字,可做該案"滾動式"修正。請(※)注意共識非完全"無異議",共識為-對於重大之修編,要有"絕對"多數之認同看法。政治議題特別是兩岸,不可能毫無異議,也要定討論時成程,否則沒完了,也失眾議熱度,討論作白工。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6月15日 (一) 03:15 (UTC)[回复]
@Chinuan12623上面已經達成共識的提案基本上都已經正在進行公示,其他提案則基本上未能取得多數支持,我覺得走向已經非常明顯,請不必多慮。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15日 (一) 06:54 (UTC)[回复]
討論一下接下來的狀況,我在上述提案全數解決後會進行全篇公示。在此之前,無法達成共識的提案是否要考慮表決呢?當然討論不能取代共識,但共識也並不要求一致通過,目前的狀況是各方的立場皆已充分表述,剩餘無法用討論解決的部分是否考慮表決進行?---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05:40 (UTC)[回复]
由於反對投票的Temp君在反對投票後就完全未參與討論,因此再次詢問社群意見。目前兩造表述接已完成,根據「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的精神,剩餘提案三、四無法用討論解決的部分,是否考慮表決進行?---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8日 (日) 15:53 (UTC)[回复]
第四案現在是要刪除部分段落還是整段修改?諾是刪除部分段落,我想還有討論出共識的空間。第三案...要直接表決還是繼續討論我倒沒見。Heartingvia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14:06 (UTC)[回复]
根據Sanmosa的意思,現行草案已經有第一輪的投票共識了,第二輪芄蘭提出的東西如果無法形成共識,應該視同不通過。他可以後續自己再想辦法弄出一個有共識的修正案,所以表決之議就暫時擱置。--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18:06 (UTC)[回复]

綜合各部後的提案

經綜合各部後,現得出以下提案:

現行條文

用語方面 政治

不过可以写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為其一部分。」

海峽兩岸政治 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都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台灣的現狀上有所偏向。雖然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獨立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由於有少部分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甚或未與兩者之中的任何一個建立外交關係(如不丹),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意即代表中國的政府不應該單指北京政府或台北政府其中任一方,故此「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當,尤其不應被用作表述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澳門的「中國大陸」(即「中国内地」)同義。可使用較中性的「北京政府」或「北京」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避免使用通常帶貶義的「中共政府」、「中共當局」、「大陸政府」、「大陸當局」,但用中性簡稱時請考慮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北京政府]]的格式進行内部連結。

同樣地,如果用“中華民國”一詞來描述欲撰寫的內容,較為準確的話,“台灣”一詞也不應使用,特別是在命名與中華民國政府、法律或政治有關的條目時。為了維護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對於現存於台灣的統獨之爭,我們僅以現實上存在的政府名稱來稱呼現實統治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的政府。對於遷往台灣至今的「中華民國政府」,可使用「台北政府」或「台北」作為簡稱,也比“台灣政府”、“台灣当局”較中性,但用中性簡稱時請考慮用[[中華民國政府|台北政府]]的格式進行内部連結。

另一個較為敏感的重點: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但為保持中立,對於此二者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這一點也請各位編輯者在撰寫條目時能稍加留意。

當要敍述政府,或與國家有關的項目時,應使用官方國家全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等。例如,「习近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比「习近平是中國國家主席」較為合適。同樣地,「只有中華民國國民方可參與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比「只有台灣國民方可參與台灣總統選舉」較為合適。

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的一部份。當需要提及台灣政治實況時,理應加上註釋,解釋有關台灣的複雜情況。所以,“台灣”一詞較只用作提及本島或中華民國臺灣省。進一步來說,由於「臺灣省」於部分角度及運用上非常容易引發爭議,所以應該只在特別地提及省份本身時才被使用,例如「宋楚瑜是唯一民選的臺灣省長」,但是我們可以在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條目內容中,以台灣作為迁台后的中華民國的簡稱

按慣例,維基百科不會贊成或反對以下兩個議題: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稱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
  2. 中華民國憲法》宣稱固有疆域包括中國大陸。

如前所述,維基百科對於「海峽兩岸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北京政府和台北政府何者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中國之國號全稱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事項並不完全適用於歷史方面條目,尤其是當中華民國政府主權尚未包含台灣之前的歷史部分。

下級行政區劃的稱謂 提及有所隸屬的現代下級行政區劃時,通常並不需要特意強調其所屬行政中央,包括省、特別行政區或自治區、直轄市等不同行政建制,均可參照「使用常用名稱」原則稱呼,如「上海」、「香港」、「台北」(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中華民國台北」)等,以免過分及不必要地強調中央級稱謂。另外在使用較完整的行政區稱謂,如「上海市」、「香港特別行政區」、「臺北市」等稱呼時,可視乎行文具體,決定是否有必要前置其中央行政稱謂。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 對於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上,如奧林匹克運動會應該使用其大會正式名稱。例如在奧林匹克運動會相關條目中:

  • 應該稱呼中華民國自1981年3月23日起派出的代表隊為「中華臺北(隊)」,而非「台灣(隊)」、「中华(队)」、「中國台北(隊)」或「中華民國(隊)」。1981年3月23日前派出的代表隊則仍應依當年使用之稱呼,如1964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台灣代表團用「台灣」、197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民國代表團用「中華民國」。
  • 應該稱呼香港及澳門於其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派出的代表隊為「中國香港(隊)」及「中國澳門(隊)」,惟在條目正文中(不含列表部分)首次提及後可簡稱為「(香)港隊」及「澳(門)隊」。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前派出的代表隊則仍應依當年使用之稱呼,如199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香港代表团用「香港」。

其他情況下,

  • 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不要將「台灣」與「中國」並列(表述「台灣」不屬於「中國」),也不要將「台灣」與「中國內地」並列(表述「台灣」屬於「中國」)
  • 當需要用以和港澳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而並不牽涉台灣時,應使用“中國大陸”或“中國內地”稱呼之。
提議條文

用語方面 政治

由于世界上存在许多争议中的政权及领土,若参採法理论述必然会倾向某一方的主权声张,而牵涉中立性问题。维基百科为保持中立观点,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征、建筑物、政治体制、法人、成员资格,及某地的法律规范时,尽量以事实论述(De facto disclosure)为主,任何政权若事实上存在具备人民、领土、政府、主权等条件,应客观描述其存在事实。法理论述(De jure disclosure)若与事实论述相冲突时,需优先採用事实论述,并可以内文或注脚详细描述冲突情境,避免地域中心。

请注意,採用事实论述并不代表维基百科支持或反对任何政权的主权声张,仅为客观呈现政权对于领土的实际控制情形。

两岸四地政治 维基百科应该中立地表述现实,对于台湾海峡两岸复杂的政治关系及争议,维基百科不应预设任何政治立场。除了专有名词、引录人物原话、文件原文、机构标准名称等既有内容之外,为避免使用法理论述所形成的中立性问题,编者应以事实论述为基础,表述两岸四地所涉及的复杂情况。關於具体词语用法,请见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擬議的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條文見Draft:格式手册/兩岸四地用語,如提案通過,後者會移動至前者,並成為正式指引。以上。@Koala0090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7:16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遊戲規則,已由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2020年7月12日 (日) 02:1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本人基於中立原則於7月11日所提出之反對意見,被Sanmosa刪去多次,此人行徑已嚴重擾亂討論。芄蘭留言2020年7月12日 (日) 03:55 (UTC)[回复]

根據行政員AT的說法,芄蘭的留言從始至終都是POINT和GAME,因故芄蘭的留言(無論是既有,抑或新增)將不被視為有效意見。另外,我已經取得無須刪除留言的管理員指示,因故芄蘭的留言不會被移除,已被移除的可自行恢復,但仍不視為有效意見。根據WP:7DAYS,整個大討論串已討論多月,已符合逾月條款。現公示「綜合各部後的提案」七日,無合理異議即作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09:00 (UTC)[回复]
將「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改為「1979年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後,不建議(但亦不禁止)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芄蘭留言2020年7月12日 (日) 09:21 (UTC)[回复]
暫時撤下公示。我個人非常不認同TG討論當成站内共識的觀念,這對從不參與TG討論的人的發言權造成了很大的損害。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12:27 (UTC)[回复]
Telegram等站外平臺討論出的共識不會,也不能取代站內共識。不管在Telegram群討論出多少東西,最後都還是要在站內給大家考核通過才算數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7月12日 (日) 13:26 (UTC)[回复]

鑒於其用戶名在粵維引起了不少的討論,且在下認為其用戶名並非顯然而見的宣傳性用戶名。是故,在下希望社群能討論此用戶名是否違規用戶名方針,並研究會否就宣傳政見的用戶名作出規範。謝謝。--SCP-2000 2020年5月9日 (六) 10:19 (UTC)[回复]

@ManchiuATTigerzengHamish cc曾處理其封鎖的管理員。--SCP-2000 2020年5月9日 (六) 10:21 (UTC)[回复]
我的見解是就算沒有違反用戶名方針,屢次繞過封禁的行為已經足以維持封禁,用戶本人也曾經表示願意改名,但是礙於繞過封禁的問題而最終作罷。我自己個人比較主張這屬於「侮辱性用戶名令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顯然地以此為用戶名,會引起軒然大波,對部分維基人構成嚴重的傷害,無助展開討論或編輯,純粹加深社群分裂。—AT 2020年5月9日 (六) 10:40 (UTC)[回复]
在下拙見是維持「宣傳性用戶名」判斷,就像U:法輪大法好一樣,如果是敝人來處理,我也會選擇以宣傳性用戶名為理由而不是誤導。當然,如社群判定非宣傳性用戶名,任一管理員請依共識解除本地封鎖,如需要,解除本地封鎖後,敝人可提供解除是賬戶全域鎖定的必要協助。--Hamish 2020年5月9日 (六) 11:31 (UTC)[回复]
@DavidHuai1999Itcfangye 第一次封禁時是以用戶名不當之理由封禁。--SCP-2000 2020年5月10日 (日) 01:12 (UTC)[回复]
管理员可以调整封禁理由的话就调整,顺便在用户页加上{{spp}}。--風雲北洋Talk 2020年5月10日 (日) 02:37 (UTC)[回复]
推测该用户以IP身份去粤语维基仅是forum shop,因其因为宣传被封,封禁理由没有表明“用户名不当”。--S.Wang XI 2020年5月12日 (二) 01:14 (UTC)[回复]
  • 不認為是宣傳性,只是在表明自己的立場而已。「香港獨立萬歲」這幾個字能宣傳什麼內容,另外也不算侮辱性稱呼。至於AT提到的「對部分維基人構成嚴重的傷害」,我想說的是,不能容忍不同政見的人還是早日離開維基比較好,這裡不適合你們。--Googol19980904留言2020年5月20日 (三) 23:48 (UTC)[回复]
  • 就事论事,用户名是没问题的(起码在zhwiki)。—Rowingbohe♫ 玉环撤县设市三周年 2020年5月25日 (一) 14:18 (UTC)[回复]
    • 表明立場是沒有問題,但是用戶名的提及頻率較高,在討論的時候無法避免(就如上方)。接納不同人政見是沒有問題的,然而將政見作為自己的用戶名就是另一個問題。如果有很大機會不利於編輯的話,應該予以禁止。—AT 2020年5月25日 (一) 15:10 (UTC)[回复]
  • 不认为有问题,只是在表明自己的立场。同楼上上上Googol19980904。-- 留言 只玩正版游戏盗版滚开 2020年6月2日 (二) 14:03 (UTC)[回复]
  • 希望各位在討論時能夠中立地討論,不要因為自己的立場而影響了判斷。請各位務必要考慮當立場完全相反的同類用戶名稱出現時,你是否會認為該名稱違規。如果你接受了「香港獨立萬歲」這個用戶名稱,假若日後出現「香港獨立失敗」這位用戶時,你又是否能接受呢? --英秀一心留言2020年6月2日 (二) 15:32 (UTC)[回复]
    • 同意英秀一心的看法。如果此先例一開,他日可能會出現以「中國國民黨萬歲」、「中國共產黨萬歲」、「日本天皇萬歲」、「英女皇萬歲」、「英國保守黨萬歲」、「特朗普萬歲」、「美國共和黨萬歲」等作名稱的用戶。--CRHK128 支持美國警察依法打擊暴徒,恢復秩序 2020年6月2日 (二) 15:43 (UTC)[回复]
  • 這種用戶名稱是否構成「宣傳性用戶名」值得討論。現時WP:U所指的只包括「推銷一個群組或一間公司」,不知道宣揚一個想法或概念是否包括在內。舉一個例子,假設有一個用戶的名稱是「地平說萬歲」,我會認為此用戶希望宣傳地平說,但是否構成宣傳支持地平說的團體則很難說。--英秀一心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08:37 (UTC)[回复]
(-)反对@CRHK128英秀一心我認為把自己立場作為用戶名是沒有問題的,現代的文明國家都有言論自由,即使禁止把自己立場當作用戶名亦不能減少中文維基百科用戶之間的衝突,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還是會不遺餘力地打擊任何所謂反對它的人。121.2.153.119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2:22 (UTC)[回复]
(!)意見:我认为121.2.153.119 IP号段的使用者有针对特定政治立场的用户进行人身攻击和恶意假定的嫌疑。——٩(๑❛ᴗ❛๑)۶北美动物浣熊君北美动物窝欢迎您2020年6月23日 (二) 14:27 (UTC)[回复]

當然在表達自己立場的時候也不能貶低其他人。121.2.153.119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2:26 (UTC)[回复]

不違規。「宣傳性」只禁止商業宣傳,不限制政治宣傳。香港獨立也不具有侮辱性。就算有人使用者名稱要寫「反攻大陸」或「武統台灣」也行。只有到鼓吹仇恨或暴力才需要禁止。--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9:42 (UTC)[回复]
那如果是「天滅中共」、「驅逐共黨」、「退黨保平安」呢?--CRHK128 支持美國警察依法打擊暴徒,恢復秩序 2020年6月7日 (日) 07:01 (UTC)[回复]
「驅逐」踩在鼓吹暴力的邊界上,其他我都覺得沒問題。--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15:39 (UTC)[回复]
  • 在维基百科的话,用户名本身肯定是没问题的,但问题是会不会给他自己的编辑带来困扰。--悔晚齋臆語2020年6月9日 (二) 14:16 (UTC)[回复]
  • 同意英秀一心的看法。个人认为虽无违反任何方针,但我认为不应使用此类用户名。此类用户名一旦大量出现,会引发许多争议并使不愿看到政治争议的用户或读者感到不适,不利于良好社群氛围的形成。如果一定要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的话,可在用户页表明。Ljk041123留言2020年6月12日 (五) 09:38 (UTC)[回复]
  • 個人意見,在個人用戶名上增添有政治主張色彩的文字從來都不會是個好主意,因為取這種名字的人已經把自己標籤為一個「不中立」的人,當然做不做得到中立是另一回事。--No1lovesu留言2020年6月15日 (一) 12:46 (UTC)[回复]

用户名方針修訂

現行條文
  • 侮辱性用戶名令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提議條文
  • 侮辱性用戶名令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 其中包括對特定政治立場或觀點的看法。

參考上述討論,現提出上述方針修訂。謝謝。--SCP-000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2:32 (UTC)[回复]

@No1lovesuLjk041123悔晚斋CRHK128Yel D'ohanRaccoozzy英秀一心Googol19980904Herobrine303RowingboheSuper WangDavidHuai1999ItcfangyeATHamishStreetdeck cc曾參與討論的用户。 SCP-0000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2:40 (UTC)[回复]
把政治立場視同侮辱?這是認定大多數用戶都是玻璃心或政治狂嗎?而且政治怎麼定義?對有些人來說光是用簡體或繁體字就是政治了。我認為對使用者名稱帶政治立場應該採取「不鼓勵但也不禁止」的態度。--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2:48 (UTC)[回复]
加到“侮辱性用户名”里在下是反对的。--Hamish 2020年6月25日 (四) 02:56 (UTC)[回复]
有政治立场就是侮辱?那我还注册一个用户名“爱国不等于爱党”,你给我把号封了呢。-- 留言 只玩正版游戏盗版滚开 2020年6月25日 (四) 03:27 (UTC)[回复]
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到底政治主張(甚或主張)是否適宜作為用戶名來使用。如果適宜,那就不用作出修訂,相反則需要作出明文規定,加以管制。說實在的我對以政治主張等作為用戶名並不太感冒,上面提到也是作為一種可能性,這類用戶名可能在最初便導致協調不和的問題出現,對於使用這些用戶名的人,長遠來說也不會有良好的影響,例如跟政治立場相異的用戶(尤其是新手)打交道時,很容易產生先入觀的問題,導致問題停滯不前。切換到現實情況,很少人會把自己的主張當成自己的名字,我認為不無原因。當然社群如果普遍認為這沒有問題的話,那理應維持原狀,上面提到的用戶名封禁也需要解除。—AT 2020年6月25日 (四) 04:09 (UTC)[回复]
我也反對加到「侮辱性用戶名」的底下。--英秀一心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16:15 (UTC)[回复]
現行條文
  • 侮辱性用戶名令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提議條文
  • 侮辱性用戶名令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 表明特定政治立場或觀點的用户名虽不属侮辱性质,但可能同样导致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希望各位批评指正。 Ljk041123留言2020年6月27日 (六) 03:33 (UTC)[回复]

若该修订通过,则(&)建議考虑重启签名宣扬政治立场的讨论,因为签名往往是讨论的必需品,性质类似于用户名。
另外补充一点,用户页可以宣扬政治立场,因为和某个用户的讨论常常关系不到用户页,他人也可以选择直接进入该用户的用户讨论页,用户页对他人的重要度和曝光度相对较低。 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1日 (三) 08:09 (UTC)[回复]

根据Gaosong2101君的观点做出以下小调整;

現行條文
  • 侮辱性用戶名令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提議條文
  • 侮辱性用戶名令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 表明特定政治立場或觀點的用户名虽不属侮辱性质,但可能同样导致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但在用户页表明特定政治立場或觀點则不受此限。

邀请诸位批评指正。Ljk041123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0:53 (UTC)[回复]

(+)支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7月5日 (日) 08:07 (UTC)[回复]
(+)支持 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5日 (日) 15:58 (UTC)[回复]
我还是持我的原观点,(+)傾向支持,主要是因为对“特定政治立場或觀點”的定义的缺乏。并不是因为用户页或者签名的关系,上文我提到的用户页或者签名的事只是对社群提醒与建议。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5日 (日) 19:50 (UTC)[回复]
(!)意見:无需要加入但在用户页表明特定政治立场或观点则不受此限。此并非用户页指引,若用户页指引修订,加入这句话还有机会与之矛盾。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17:17 (UTC)[回复]
現行條文

…… 維基百科不允許使用帶有誤導性、宣傳性、侮辱性或破壞性的用戶名:

  • 誤導性用戶名隱含著與貢獻者相關或誤導他人的事情。例如︰不實觀點、暗示账户拥有特定权限或暗示該帳戶並非由一人擁有而是由一個群組、一個計劃或一個集體運作。
  • 宣傳性用戶名會於維基百科上起推銷一個群組或一間公司的作用。
  • 侮辱性用戶名令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 破壞性用戶名包括人身攻擊、偽冒他人或其他一切有著清晰可見的破壞維基百科意圖的用戶名。

此外,使用域名及電郵地址的用戶名亦被禁止。 ……

提議條文

…… 維基百科不允許使用帶有誤導性、宣傳性、侮辱性、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内容或破壞性的用戶名:

  • 誤導性用戶名隱含著與貢獻者相關或誤導他人的事情。例如︰不實觀點、暗示账户拥有特定权限或暗示該帳戶並非由一人擁有而是由一個群組、一個計劃或一個集體運作。
  • 宣傳性用戶名會於維基百科上起推銷一個群組或一間公司,或宣扬某一政治观点的作用。
  • 侮辱性用戶名令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 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内容,即「有計劃、組織地進行一系列的行為以達到某目標,尤其是為支持或反對某事物而作出抗爭,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1],可能同样会对協調編輯造成阻碍。
  • 破壞性用戶名包括人身攻擊、偽冒他人或其他一切有著清晰可見的破壞維基百科意圖的用戶名。

此外,使用域名及電郵地址的用戶名亦被禁止。 ……

参考資料

  1. ^ 原文(英文):「campaign - planned actions: a planned and organized series of actions intended to achieve a specific goal, especially fighting for or against something or raising people's awareness of something.」摘自Microsoft Encarta Dictioinary 2005
将政治观点列为宣传,同时引入WP:UPNOT中的“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内容)”。
欢迎提出意见、批评指正。--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5日 (日) 19:50 (UTC)[回复]
(+)支持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02:48 (UTC)[回复]

重启模板编辑员讨论

如题,笔者觉得是这个时候了。你维首页多次出错之后,居然有人申请成为“改首页员”这一不存在用户权限组的成员。之前编辑保护页面请求也是长期积压。建议让一些有责任心有空闲的人来维护这些地方。--痛心疾首 2020年6月4日 (四) 17:04 (UTC)[回复]

(+)支持增设模版编辑员。可惜我不指望这次能获得通过。--VulpesVulpes825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08:53 (UTC)[回复]
(+)支持但定位應該是編輯受全保護的模板而不是編輯首頁。--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6月5日 (五) 09:19 (UTC)[回复]
(?)疑問:這個權限可以編輯全保護的條目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9:43 (UTC)[回复]
统一回复@Streetdeck蟲蟲飛
  1. 在英文维基百科里,模板编辑员对应的权限组是:编辑被保护模板(templateeditor)、修改内容模型(editcontentmodel,针对将模板页面转化为模块)、启用二步验证(oathauth-enable)、无视标题和用户名黑名单(tboverride)。本人认为,如果设立模板编辑员,应无法用于编辑全保护条目(这个对应权限叫做“编辑全保护条目”,editprotected)。
  2. 在你维,首页的显示由许多个模板共同完成。理论上,如果能修改模板,自然能修改首页。但首页是全保护加连锁保护的,首页上嵌入的模板受此影响,故模板编辑员因此无法编辑首页上嵌入的模板。--痛心疾首 2020年6月5日 (五) 11:37 (UTC)[回复]
不如先列一下提议的权限?--Hamish 2020年6月5日 (五) 14:42 (UTC)[回复]
@Hamish 在下设想的权限和英文维基百科一致,但有所区隔:
  1. 编辑被保护模板(templateeditor):主权限;
  2. 修改内容模型(editcontentmodel):针对将模板页面转化为模块页面转化为CSS;
  3. 启用二步验证(oathauth-enable):安全考虑;
  4. 无视标题和用户名黑名单(tboverride):主要是考虑到创建的模板是否会触发黑名单,如果不会可以不加入;
  5. 编辑“仅限管理员编辑”的页面(editprotected):英文维基没有,主要是考虑到部分模板是被连锁保护的,但如果有人担心被滥用于编辑战的话,可以不放进去。--痛心疾首 2020年6月6日 (六) 11:32 (UTC)[回复]
  • (!)意見上面第2點可能有誤。@痛心疾首之前已經有管理員證實過,非模組(模块、Module)的名字空間,(如模板Template)是無法透過editcontentmodel轉換成模組(模块、Module)的,這是因為Lua擴展的技術限制所致,且有管理員實測無法轉換成功。這也是為何模組(模块、Module)無法直接在用戶子頁面測試的原因,而一定只能在模块:沙盒測試。此處的editcontentmodel應該指的是模板的css頁面轉換功能。-- 娜娜奇🐰楓香花茶(宇帆·☎️·☘️2020年6月6日 (六) 13:52 (UTC)[回复]
建议将“编辑‘仅限管理员编辑’的页面”改成”引入模版保护,并允许编辑‘模版保护’的页面“。模版编辑员理应不能编辑全保护页面。 VulpesVulpes825留言2020年7月2日 (四) 00:33 (UTC)[回复]
根据英文版讨论(参见[6]),编辑首页还需要protect权限。另外,templateeditor实际上是介于全保护和半保护的一个保护等级,如果模板编辑员能编辑全保护页面那么没有必要引进这个保护等级。另外“被滥用于编辑战”的一种应对措施是用过滤器强化保护(但是这么做我认为不如直接封禁或移除权限)。--GZWDer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8:30 (UTC)[回复]
先前模板编辑员的提案遭反对,原因主要在于,编辑请求的瓶颈不是没人去做编辑这个动作,而是参与者过少导致无法达成共识。“改首页员事件”当中,编辑请求同样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没给出具体的修改意见,二是未能预计修改后引发的其他问题。对于首页这种内容性的页面,管理员姑且可以使用自己的判断。我看到那个请求以后,发现并提出了几个问题,但也没有得到发起者的回应。但是对于技术性强的编辑请求,不给出完善的测试样例和多人讨论、捉bug,即使是模板编辑员,我认为也不能直接修改。在这则留言发出时,我看到的模板全保护编辑请求如下:
  1. Template_talk:AdvancedSiteNotices:两个请求都没有共识
  2. Template_talk:Bot:一人发言,无法判定共识
  3. Template_talk:Welcome:一人发言,无法判定共识
  4. Template_talk:WikiProject_Video_games:管理员留言后无回应
  5. Template_talk:台灣專題:一人发言,无法判定共识

所以,对于模板编辑员这个权限能否解决EP积压,我仍然有怀疑。也请提案者针对之前提案中的反对意见再作解释。--Tiger留言2020年6月10日 (三) 08:18 (UTC)[回复]

未改变语义的前提下修正了一些笔误--Tiger留言2020年6月10日 (三) 09:44 (UTC)[回复]
我觉得应当鼓励管理员多评估一些EP请求,毕竟非管理员不怎么会看全保护EP请求,可能比如有好几个管理员都看了一个请求,但都认为“一人无共识”而搁置,如果前面的管理员回复了,就会好办一些。--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0日 (三) 10:39 (UTC)[回复]
(!)意見ː模板編輯員可以編輯「全保護」頁面,那麼編輯戰發生時,管理員就很難用「全保護」這樣較溫和的手段去解決編輯戰。--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10日 (三) 08:37 (UTC)[回复]
所以我提出用过滤器强化保护,但更好的办法或许是直接封禁或移除权限。--GZWDer留言2020年6月10日 (三) 15:19 (UTC)[回复]
管理員不能隨意封禁,與其他動輒把編輯戰的用戶封禁,全保護是較溫和的手段。除權也是不能隨意作出的,不能因為用戶編輯戰,管理員就馬上解除用戶的權限,而且因為這個權限的設立,而要增加管理員運用封禁的手段去處理編輯戰,對社羣也不是好事。--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13日 (六) 05:26 (UTC)[回复]
但是在英维,模板编辑者似乎仅能编辑处于模板保护(Template protection)级别的页面:
这么说来此权限设立后,管理员是否可以在编辑站发生时将模板的保护级别由“模板保护”改为“全保护”以阻止模板编辑者编辑,解决编辑站?——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2:13 (UTC)[回复]
@BlackShadowG如果模板編輯員捲入編輯戰,管理員當然不能以全保護去解決編輯戰問題,因此提案的模板編輯員應該改名為「全保護頁面編輯員」,因為提案比英維多了「編輯「僅限管理員編輯」的頁面(editprotected)」權限,即中維的模板編輯員的編輯權限等同於管理員。--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3:24 (UTC)[回复]
如果要讓模板編輯員可以編輯首頁連鎖保護的模板,應該可以把首頁解級聯,再開一頁引用首頁並用模板保護再連鎖(假設技術上允許這種保護)。還有如果設立的話需要用機器人把保護降級吧?-- Sunny00217 2020年6月16日 (二) 13:09 (UTC)[回复]
(-)反对:提案比英文的模板編輯員權限大得多,已經不是只編輯模板,可以直接編輯首頁,建議刪去「編輯「僅限管理員編輯」的頁面(editprotected)」,否則管理員不能用全保護去解決編輯戰。--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5:21 (UTC)[回复]
所以我们需要先将“模版保护“引入过来,这样就可以只允许模版编辑员编辑模版保护页面而不是全保护页面。模版编辑员是不应该能编辑首页的。 VulpesVulpes825留言2020年7月2日 (四) 00:30 (UTC)[回复]
之前有用戶改錯了高危模板,結果連drv結案後的狀態顏也全變成灰色,而且有些破壞了長時間沒有被發現,然後才有管理員把數以千計的模板全保護,現在引入這個權限,就可能出現之前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2日 (四) 01:14 (UTC)[回复]
可以使用稍稍严格一点的入选规则,比如仅次于回退员和巡查员的标准,同时可以设立审查制度,比如这名用户更改某1000+次使用的模板时,必须得到另一名用户的认证。仅为个人意见。--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0年7月2日 (四) 15:33 (UTC)[回复]
建議刪去「編輯「僅限管理員編輯」的頁面(editprotected)」,門檻是投票,建議十五票以上支持;並且須有創建複雜模板的經驗,建議條件為20個模板,然後由管理員授權。始終編輯全保護模板,須確保非常可信的用戶。--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13:53 (UTC)[回复]
应该高于回退员和巡查员的标准,“仅次于”恐怕不行。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14:14 (UTC)[回复]
(?)疑問:如果门槛再提高的话不就选出了一个管理员吗?[開玩笑的]--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0年7月4日 (六) 06:51 (UTC)[回复]
的確是。。。  Sunny00217  2020年7月9日 (四) 03:05 (UTC)[回复]
这个问题,我在之前关于模版保护的提案中应该可以规避这个问题。十万以上连锁的模版应该适用全保护而不是模版保护,模版编辑员提出修改申请,并提供测试样例显示修改后结果,并最后由管理员完成EP请求。1000+的模版限制过高,很多2000以下连锁的模版应该都没有被保护。对于门槛,我认为投票不是个好主意。目前所列的模版编辑员许可指引的要求已经够高了。 VulpesVulpes825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4:33 (UTC
(?)疑問:偏向于不支持 个人觉得需要为技术大佬,能摸索js,css,且必为巡查/回退员,且有机器人(如疑似不可信)[開玩笑的]。--ஃ尼普瑞斯 ة 2020年7月5日 (日) 11:05 (UTC)[回复]
  • (+)支持:设立该用户组能更好地维护高风险模板与处理模板EP积压,毕竟中维管理员本来就少,且各个管理员又有各种站务要处理,导致一个全保护EP要等好久才有回复……如果设立了该用户组情况会好很多。但在这么做之前需要先引入“模版保护(Template protection)”这一保护级别,即:([编辑=仅模板编辑者] [移动=仅管理员])。这样如果模板编辑者参与编辑战,那么管理员可以将模板保护级别改为全保护以阻止模板编辑者编辑。另,模板编辑者的门槛真的没有必要设定得这么高,使用WP:模板編輯員#授權指引中规定的略高于回退员和巡查员的标准就差不多了;因为WP:模板編輯員#何時需要討論模板修改事宜WP:模板編輯員#撤權標準中已经明确规定,模板编辑者可不经讨论就对高风险模板进行编辑的适用范围其实是很小的(如果真的严重到参与了高风险模板的编辑战的地步,根据Wikipedia:模板編輯員#撤權標準已经可以直接撤职了)。——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11日 (六) 12:15 (UTC)[回复]
  • 您可能误会了,我的意思是增加“模版保护(Template protection)”这一保护级别,即将Wikipedia:保護方針#比较修改如下:
  匿名用户新用户 自動確認用戶確認用戶 模板编辑员 管理员
无保护 可编辑,不可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半保护 不可编辑及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模板保护 不可编辑及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全保护 不可编辑及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移動保护 可编辑,不可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半保護 + 移動保护 不可编辑及移動 可编辑,不可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并将目前所有全保护的模板改为模板保护。checkY允许模板编辑者编辑受到模板保护的页面,☒N禁止模板编辑者编辑全保护模板。

另,Wikipedia:模板編輯員中已经说明:“如果您严重违反这些规则,任何管理员都有权利立即撤销您的模板编辑者的权限,即使是第一次的违规也无须警告”,明显模板编辑者的除权要求比巡查员和回退员要低很多,根本没有必要去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举报。因此,如果有模板编辑者在高风险模板上打编辑战,已经完全符合Wikipedia:模板編輯員#撤權標準,根本没有必要全保护,直接移除权限就行了。——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14日 (二) 03:55 (UTC)[回复]

(?)疑問:技術上可行嗎?這是修改保護層級,與本提案羅列的權限不相關;但如果技術可行,我覺得比原提案更可取。--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5日 (三) 13:30 (UTC)[回复]
保护及相应的权限层级自然容易理解,然而还是老问题:EP 处理不掉的瓶颈到底在哪里。如果模板编辑员应该遵守《Wikipedia:模板編輯員#何時需要討論模板修改事宜》,我认为这个“何时需要讨论”的标准和《Wikipedia:保護方針#需讨论达成社群共识》非常相似。我之前就已经提到,很多 EP 本身没有讨论到管理员可以直接改的程度,这些请求即使给模板编辑员,还是不能直接修改(如果模板编辑员的规定与现行规定十分相似)。所以我十分怀疑模板编辑员缓解 EP 压力的能力。
又如刚才看到的一个 EP:Special:Permalink/60603631,请问按照现在模板编辑员的提案,这样一个 EP 模板编辑员可以直接按要求修改吗?如果答案是可以,我会认为这不合理。所要求更换的图标和模板中现存的其他图标风格不符,又没有看到要求更换的讨论记录或是其他合理原因,按照现行 EP 的要求应该是直接拒绝并要求先讨论出结果再开 EP。--Tiger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15:08 (UTC)[回复]

可靠来源 (医学)

近日有若干账号企图通过堆砌第一手来源散发保健品广告,其中有不少将体外试验(in virto)冒称为临床试验(见Special:PermaLink/59764043)。我提议将Wikipedia:可靠来源 (医学)升级为正式方针以管辖中文维基百科中涉及医学的内容。--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4日 (三) 22:40 (UTC)[回复]

(※)注意
  1. 看了一下方針草稿,就是一言以蔽之,只用「學術期刊」,禁用所有可靠媒體及書籍的來源。
  2. 現在中維社羣有足夠人材去大學圖書館查閱學術期刊嗎?
  3. WP:評估可靠性:「可靠性猶如光譜有不同程度的分別,必要按照個別情況考慮。通常同行評審的出版物被認為是最可靠的,其次就是已確立的專業出版物。」來源可靠性是相對而言,不一定要用最高級的來源,其實可靠媒體及醫學書籍也很可靠,有必要禁用嗎?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5日 (四) 00:33 (UTC)[回复]
  1. 上述总结是错误的,直接忽略了"一次文献不可用在医学内容中"。
  2. Sci-Hub/Z-lib/JSTOR/Wikipedia:维基图书馆
  3. 一般媒体不具备审核能力,在所有学术方面都不能作为可靠来源。禁用医学书籍是从错误总结中得到的错误结论。
-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0:42 (UTC)[回复]
(?)疑問:
  1. Wikipedia:可靠来源已經記述了關於醫學等專門學科的來源應如何處理,新指引草稿和現行的多了甚麼優點?而且兩個方針重複之處也多。
  2. 禁用主流媒體,很多醫學主題可能不是談專門醫學知識的具體內容,而只是介紹這個主題,這樣也禁用,除了增加編寫條目的限制,和增加刪除派的刪除藉口外,還有甚麼好處?
  3. "一次文献不可用在医学内容中"有必要嗎?條目有時要分析引用研究資料,那些資料都是「一手來源」。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5日 (四) 03:09 (UTC)[回复]
回覆:
1.Wikipedia:可靠来源#物理学、数学和医学:「因為目前的研究還沒有能達成一個完美的結論。」若是透過第二文獻等可以避免此問題。
2.我認為主流媒體要查核是否為第二文獻。
3.「一次文獻不可用在醫學內容中。」我認為已有必要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0/06/24#酪蛋白磷酸肽我在當時的發言,這種真的要打開文獻看否則難以察覺,且於Wikipedia:可靠来源中已有提及:「我們不可以使用未經可信賴出版者發布的一次文獻」。 Willy1018(留言) 2020年6月25日 (四) 03:25 (UTC)[回复]
重點是「未經可信賴出版者發布」即不可靠來源,維基一向都不能用「不可靠來源」,但是否連「可靠的一手來源」也要禁止?--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5日 (四) 03:43 (UTC)[回复]
  1. "因为这些来源常包括了不可靠或是早期的资讯,例如早期体外实验的结果,可能和后来临床试验的结果不一致。。"
  2. "有些来源是在一般新闻媒体上讨论医学或健康相关的内容。这类参考资料不能用在作为医学内容的参考资料,但可以作为'社会和文化'内容的参考资料。"
    1. "二次文献针对一份或是多份的一次文献或二次文献进行整理及总结,一般是提供对于某一主题现有认知的介绍、提供建议,或是几个研究的元分析。像医学期刊上的文献研讨或系统综述、各专科的学术或是专业书藉、以及主要卫生组织出版的医学指南或是立场声明。"
    2. "避免在生物医学领域使用一次文献(尤其是体外实验结果的研文),其中有一个原因是这类研究的结果常常无法重现"
    3. "小规模、个别研究的证据力较弱,而且在资料上可能会有选取适合资料研究分析的采樱桃谬误。维基百科中引用或是提及的研究需使用高水准的二手文献,而不是使用一手文献作为参考资料。"
鉴于上述问题显然已经于草案中解释,可合理判断User:蟲蟲飛没有阅读过草案。继续提出此类轻易可通过阅读草案回答的不会予以回答。-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3:19 (UTC)[回复]
(:)回應:
  1. 您提到的條文我都看了,但您未回應我上面提到的問題。
  2. 有關醫學的條目,並非全都在介紹醫學具體知識,有些是在介紹醫學主題,不能一刀切禁用主流媒體的來源。
  3. 您說主流媒體有錯,學術期刊也有錯,不能一刀切去禁用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5日 (四) 03:49 (UTC)[回复]
建议阁下在学习可重复性英语Reproducibility前不要进一步发表任何评论。经过同行评审的学术论文尚不一定能产生可重复结果,主流媒体根本没有审核的资格。因为第一手来源的结论不一定能够重复,任何结论都必须要在元分析或回顾文章中得到。如果一个论断已经普遍到主流媒体能够报道时,该论断显然可以轻易在医学教科书或医学会指导中找到。编者的懒惰不是允许使用劣质来源的理由。-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4:11 (UTC)[回复]
(※)注意
  1. 維基更重視「關注度」多於「學術真理」
  2. 中維社羣還沒有習慣到大學圖書館去找學術期刊及學術專書,新指引其實是令用戶更難寫條目,也導致現存根據可靠來源建立的醫學條目,由於沒有學術期刊,而被刪去。
  3. 我不反對在具體的醫學專業知識的章節,儘可能使用學術期刊,但不是連介紹醫學主題也要用學術期刊;
  4. 有些條目可能只在介紹某種疾病,並非探究專業醫學知識,其實只須加上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就可以,沒必要一定要用學術期刊。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5日 (四) 04:25 (UTC)[回复]
关于“有些條目只在介紹某種疾病,並非探究專業醫學知識”,#主流媒體里其实有写“高品质的主流媒体可以是医学条目中,有关社会、传记、时事、财务及历史资讯的良好来源”。--及时雨 留言 2020年6月25日 (四) 06:30 (UTC)[回复]
  • 「高品质」在这里我觉得只是一个理想化的限定,最低的要求应为可靠来源,指引草案给出的例子《新科学人》及《科学美国人》都是大众、科普类的杂志,并不算权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我粗略看了一下,媒体来源似乎主要用于非医学资讯,包括在最开始发现这一病毒时,肯定是没有什么医学期刊的,但是卫生机构会发布通告、媒体会报道社会影响(对于媒体,我想他们报道社会影响、著名病例等方面会比医学资讯要多得多)等等,这些都可以引证非医学资讯;后来才会有医学资讯,条目中的医学资讯的来源主要为期刊或疫情各个阶段医学及科学的组织发布的预防、治疗指南,硬要说有媒体来源的话当然有,这个版本中的36(严重并发症包含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48-49报道某个研究者的观点等等,我认为这些是值得探讨的部分。我想这一指引草案的初衷也是规范医学条目的质量,而不是为了淘汰一些条目。--及时雨 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04:59 (UTC)[回复]
  • 使用专业学术期刊固然是件好事,但也不能将可靠主流媒体、书籍直接全盘否定。--風雲北洋Talk 2020年6月25日 (四) 06:28 (UTC)[回复]
  • 醫學類不建議只引用主流媒體,鑒於有些讀者可能會看不懂醫學期刊,可以同時引用期刊和媒體來源。主流媒體編輯的知識水平不見得比維基人高多少,充其量他們只能用作時政、體育、娛樂、社會、旅遊以及其他一些非專業內容的相對可靠來源,甚至連有些歷史研究類的條目我都不建議引用主流媒體。--Googol19980904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08:19 (UTC)[回复]
    • 個人認為專業學術期刊固然重要,應被視作為主要來源,而媒體報社等報導,因專業性可能不符合醫學研究的標準,則應被視為滿足關注度或是二手資料,僅供讀者們參考。--奈威空白鍵 2020年6月25日 (四) 12:11 (UTC)[回复]
(!)意見:我也覺得即使醫學條目,應該分開關注度來源和醫學來源,因為醫學條目也有非醫學知識的內容。--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5日 (四) 15:20 (UTC)[回复]
这一指引草案本身就是在规范医学资讯/内容,而非医学条目。--及时雨 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04:59 (UTC)[回复]
醫學條目當然來源可靠越好,而傳媒報道的一些內容雖然未必是可靠。不過傳媒也可以發揮一些第四權的作用,例如是揭發一些藥物的副作用、療效和病人訪問之類的。第四權大多數都是一手資料,我個人認為可靠傳媒的一手資料其實可以當來可靠來源的。Kitabc12345 討論 海南 打卡 2020年6月26日 (五) 12:04 (UTC)[回复]
大众媒体不应用于药理、疗效、副作用等需要实验验证的来源。疾病的历史不属于医疗信息,不受该草案管辖。病人访问不应用于医疗信息的断言,非医疗信息的断言需要注意呈现意见的比重。-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16:00 (UTC)[回复]

  • Wikipedia:可靠來源 (醫學)有點長,簡單來說:「醫學研究的理想來源包括以下幾項:在可靠、第三方、已出版二次文獻(例如信譽良好的醫學期刊)中發表的文獻研討或系統綜述、醫學領域專家認可的標準教科書、或是國家級或國際級醫學專家團體提出的醫學指南及立場聲明」
    其中的醫學資訊要以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的二次文献為基礎(有關「醫學資訊」的定義,可以參考維基百科:醫學資訊),目前內容是之前翻譯自英文維基的(為什麼Wolfch會想不開,翻譯這麼長的英文維基指引呢......),不一定完全適用於中文維基,大家可以討論要如何調整。--Wolfch (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03:50 (UTC)[回复]
  • @蟲蟲飛,有關您提到:「有些條目可能只在介紹某種疾病,並非探究專業醫學知識,其實只須加上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就可以,沒必要一定要用學術期刊。」是否可以請您對於「可能只在介紹某種疾病,並非探究專業醫學知識」的條目舉例說明一下?
    以我的認知,有關疾病的條目,有關病因、症狀、危險因子、診斷方式、治療方式、流行病學(例如患病率)等資訊,都是專業醫學知識。是否有條目是介紹某種疾病,但不包括病因、症狀、危險因子、診斷方式、治療方式、流行病學(例如患病率)這些資訊在內?--Wolfch (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04:41 (UTC)[回复]
  • 另外, 因為在討論Wikipedia:可靠来源 (医学), 在討論過程可能大家會想針對內容進行調整。假設調整前的內容是A1, 也有些意見是因為A1而產生, 後來有維基人改為A2 或是 B, 在後續的討論中, 可能就找不到原來 A1的內容, 在討論上會比較不便。若有要進行修改的維基人, 是不是可以用比較清楚的方式, 讓大家知道您打算修改的內容, 以及前後的差異, 讓大家比較好確認要不要修改? 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04:48 (UTC)[回复]
(※)注意:像新冠肺炎這個條目,中間很多都是用了主流媒體作為來源。如果根據草稿,這個條目是會被刪去,其他的醫學條目也會被刪除派以此方針作為刪除理據,可以預期中維將會有大量醫學條目被刪去。因此,我建議醫學條目應分醫學來源及關注度來源,因為醫學條目也有非醫學知識的。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04:49 (UTC)[回复]
请阁下用自己的语言总结Wikipedia:醫學資訊什么不是医学资讯一节内容。以草案中不包括的情况进行反对不具建设性。-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5:02 (UTC)[回复]
「用了主流媒體作為來源」不是條目會被刪除的原因吧, 以新冠肺炎為例, 參考資料中已有來自WHO的指引[7](國際級醫學專家團體提出的醫學指南),條目不太可能會被刪除。另外,使用主流媒體作來源的醫學知識段落,若依草稿的作法,會加上{{medcn}}模版補充說明需要可靠醫學來源。--Wolfch (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05:06 (UTC)[回复]
  • 請問各位是希望維基百科的醫學相關條目的內容準確無誤嗎?
因為Wikipedia:可靠來源_(醫學)#關注度來源及醫學來源這份草稿這麼說:
但是Wikipedia:可靠来源#物理学、数学和医学這麼說:
這兩份「指引」的內容,現在應該是有明顯的矛盾吧?
然後,即使是歸類為二次文獻的大學教科書的內容,也曾在出版多年之後證明過去採用的觀點是錯的。請問這份指引如何就能確保專業的醫學知識準確無誤?--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5:49 (UTC)[回复]
蟲蟲飛自行加入的内容,与原先提案无关。-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5:59 (UTC)[回复]
依據方針Wikipedia:可供查證#可靠来源
依據方針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
再依據方針Wikipedia:可供查證#可靠来源
而目前的指引草稿Wikipedia:可靠來源_(醫學)這麼說:
指引草稿中的要求,牴觸了方針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是不是應該修改?--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7:30 (UTC)[回复]
建议把一次文献这段话改为一次文献通常不可用在医学内容中en:WP:MEDFAQ#Sourcing这篇论述中给出了使用一次来源的几种罕见情况,在实际中,我觉得第三点“描述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研究(有持续且实质性的报道)时,先使用一次文献,有二次文献时代替或补充引用”可能会有需要。--及时雨 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07:39 (UTC)[回复]
同意存在一些例外。行文上建议为一次文献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不可用在医学内容中。-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7:47 (UTC)[回复]
請問,en:Wikipedia:Identifying reliable sources (medicine)的英文原句:
在翻譯成中文時,下列哪一句最恰當?
  1. 一次文献不可用在醫學內容中
  2. 一次文献通常不可用在医学内容中
  3. 一次文献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不可用在医学内容中
在下的英文確實不夠好,無法區辨到底哪一句才是符合信達雅的翻譯。--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9:54 (UTC)[回复]
General翻译为通常时不能体现例外的罕见程度。翻译为绝大部分情况是为了避免编辑通过Wikipedia:维基讼棍产生只符合方针字面意思却违反其精神或基本原则的编辑。-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16:34 (UTC)[回复]
不必擔心Wikipedia:维基讼棍這篇「論述」的內容,我用有限的英文能力來解答就行,這句英文翻譯的正確答案就是3:「一次文献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不可用在医学内容中」。
好,那問題來了,閣下提出來要成為正式指引的草稿,採用的翻譯卻是1:「一次文献不可用在醫學內容中」,這份草稿在極為關鍵的地方發生誤譯,導致整份草稿牴觸了方針。我在查閱方針的時候還在納悶,英文維基百科的人傻了嗎?寫了一個違反方針的指引還沒人發現?我本來要直接反對這份指引草稿的。
結果人家寫的內容沒有牴觸方針,是我們翻譯的時候寫錯了。於是大家在上面吵了一大堆,全都是白搭~~
好吧,我對這份指引草稿的建議寫在下方,請在該處提供意見。--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20:35 (UTC)[回复]
不应当,亦不矛盾。第一手来源的结论不一定可重现。滥用统计学处理是学界出版物已知的问题(见[8]可以参照veritasium)。科研领域第一手文献的断言需要受专业训练才能验证。使用第一手来源佐证非常的、与第二手来源相矛盾的断言属于滥用。-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07:40 (UTC)[回复]
(!)意見
  1. 不論是一手,還是二手、三手,只要是可靠,不應完全禁止。
  2. 英文指引原文明顯不是完全禁用一手來源,因此建議修正草稿。
  3. 指引草稿有多處與現行方針相牴觸,建議修正草稿,以配合現行方針及中維的社羣現況。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11:22 (UTC)[回复]
(!)意見
  • 社群討論由其他語言維基百科翻譯過來的指引時,應該要有三個步驟:
  1. 檢查指引草稿的翻譯內容是否正確,確認沒有誤譯或漏譯的內容。
  2. 檢查指引草稿的內容,與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交叉比對,確認沒有互相牴觸。
  3. 討論如何微調指引草稿內容,使其符合中文維基百科的使用習慣。
  • 一般來說,我相信主動翻譯的使用者通曉並且能流利地使用該語言,因此不會花時間再去檢查翻譯內容,通常就是從第二步展開討論了。然而,這一份草稿算是例外,畢竟是在導言段落而且還是黑體加粗的句子上誤譯了,導致整個指引草稿偏離英文原版的精神,也浪費大家的時間爭執來自誤譯發生的問題。
  • 因此,現在應該先花時間做好前兩個步驟,確認沒有重大問題之後,再繼續討論。我願意負責檢查Wikipedia:可靠來源_(醫學)Wikipedia:醫學資訊的內容,不過由於內容頗多,我的日常時間有限,英文能力也有限,估計需要一個月完成檢查工作。
  • 所以,我的提議如下:
  1. 現在先關閉討論,一個月後再重啟。重啟討論時,依前述順序檢查及討論指引草稿,以利達成共識。
  2. 請問Wolfch閣下及Mys_721tx閣下是否願意花時間從頭檢查一次草稿是否有誤譯或漏譯的內容?如果可能的話,是否也可以翻譯en:WP:MEDFAQ的內容?讓整個指引的架構更完整。
  3. 請問蟲蟲飛閣下是否願意協助檢查指引草稿的內容與其他方針指引是否有牴觸?
  4. 檢查的過程中,不要修改現有草稿的內容,若是有疑義的地方,另外列表整理,在重啟討論時一併提出。
以上,請大家提供意見。--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6日 (五) 20:35 (UTC)[回复]
不好意思因為個人翻譯問題, 造成草稿和英文指引上的差異。我建議由非主要翻譯者來檢查, 避免出現理解錯誤的情形--Wolfch (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21:49 (UTC)[回复]
首先感謝閣下的貢獻,這真的是一份很長很難翻譯的文件,辛苦了。
其次,英語畢竟不是我們的母語,誤譯本來就很難避免。每個人在翻譯時都會有盲點,多幾個人一起檢查,就更能避免出現理解錯誤的情形。
我會從頭開始校對草稿,若是閣下貢獻在維基百科的時間仍有餘裕,還請協助檢查草稿,或是協助翻譯en:WP:MEDFAQ的內容,讓整個指引的架構更完整。--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7日 (六) 17:46 (UTC)[回复]
我想, 我協助翻譯en:WP:MEDFAQ的內容好了--Wolfch (留言) 2020年6月27日 (六) 22:44 (UTC)[回复]
可重复性是禁用第一手来源的根本原因。草案中对第一手来源的限制皆是对Wikipedia:可靠来源规定进行进一步细分:
  • 文章内容应尽可能基于第二手来源。举例来说,学术评价、点评或者教科书比一篇研究论文更好。在采用第一手来源时,需要极其小心。维基百科不应该对第一手来源进行任何解读,参考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
  • 个别研究的结论通常被认为是临时性的,可能在后续的学术研究中改变。个别研究的可靠性取决于学术领域,复杂和抽象的领域,例如医学,个别研究的结果比较不具有确定性。在这样的领域应该避免给予个别研究不合理的比重。如果可能应尽量采用元分析、教科书和学术评估文章以提供合适的背景。
本草案是为了管辖专门领域内容,其要求必然要比上级方针严格。第一手文献中尊重第二手文献的断言必然都可在第二手文献中找到。在务实上英文指引对第一手文献的限制范围与直接禁用无异:
  • 大规模临床对照试验中发现的意外结果可作为个例提及。在合理时间内必须有回顾提及此项结果,否则需要移除。
    就FDA新药临床试验而言,只有三成II期试验(小规模临床对照试验)能够进入III期实验(大规模临床对照试验)。只有一半的III期实验能够通过主管机关批准。符合此资格的第一手文献绝非常见。
  • 不得着重单项实验,尤其是体外或动物实验的结果。
  • 如果较新的的回顾没有提及较老实验的结果,则需要质疑实验结果。
就上述原因,现草案(除蟲蟲飛自行加入的内容外)在务实上不与现有方针矛盾。在行文上有润色空间,同意进行校对。
User:蟲蟲飛除反复强调可靠外至今未对可重复性或证据质量进行任何阐述。由于草案以及上述讨论中已多次强调第一手来源的问题,可见其仅为反对而反对。在对此类内容阐述前不应考虑其反对意见。-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7日 (六) 19:08 (UTC)[回复]
(:)回應:1.首先不要假定所有一手來源(實驗報告等資料)都是錯的,2.如果一手來源是錯的,就是「不可靠」,如果一手來源準碓無誤,就是「可靠」,那為甚麼還要禁用?--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03:20 (UTC)[回复]
(?)疑問所謂第一手資訊就是尚未經過驗證的資訊,沒有驗證過要怎麼知道「準確無誤」呢?我自己是覺得在某些狀況下可以使用第一手資訊,例如說描述目前仍在試驗中的狀態,或是時事、價格、商品名這些可能會用到,不過你說的這兩點說服力有些薄弱。---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8日 (日) 04:09 (UTC)[回复]
(※)注意:WP:評估可靠性:「所以當你在評估一個來源的可靠性時,請只對其作者及驗證方法來提出懷疑。」來源可靠不可靠,文章的作者是關鍵,如果那個實驗報告是來自國際權威醫學教授,我們可以相信是「可靠」;相反,如果那實驗報告是來自大學一年級的學生習作,或者是中學生的科學堂習作,當然可靠性會受到質疑。因此,對來源的可靠性有懷疑,維基的做法是通過討論去達成共識,而不是一刀切去否定全部來源。--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05:18 (UTC)[回复]
@蟲蟲飛我開始抓到為什麼我們討論對不上盤的原因了,聽到這段發現閣下對於實證醫學和科學寫作應該是真的是全然陌生。沒什麼冒犯的意思,我和Mys是受過醫學訓練的人,所以可能這些規定對我們來說都是非常直觀的基本要求。
  1. 就算我們不用實證醫學的規則,WP:評估可靠性的指引一直以來都對於第一手文獻的使用相當謹慎,閣下這樣真的是有點斷章取義。不過就算只談這句話,我們之所以會不支持使用第一手文獻,就是因為所謂第一手文獻,本身就是沒有驗證的文字,當然驗證方法有問題阿。
  2. 再來,拿作者來的權威性來評段文章的證據是大忌。如果一個結論沒有經過足夠的實驗證實,那也只能算是「專家意見」等級,是實證醫學系統裡面最低品質的證據。相反地,即使今天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碩士生,發表了一篇符合實證醫學要求的論文,那他的證據等級是很有可能高於專家意見的。
  3.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有注意到閣下很喜歡將「共識」掛在嘴邊,但追求共識的場合,應該是在討論共同規則,而不應該是拿來討論來源。所以我們應該做得就是現在把這套共同規則討論好,而不是本末導致地拿共識來反對規則的形成。不妨你做個思想實驗,你把這個觀點應用到任何現在的既有方針的立法討論中,你會發現這些方針根本無法形成。如果今天我們必須整天跟一群沒有受過科學訓練的人,「共識」文獻的可靠性,我覺得總有一天一定會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8日 (日) 16:36 (UTC)[回复]
(*)提醒: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在這裡編輯條目或是參與討論時,都要依循WP:方針與指引。不管你是M.D., Ph.D.還是primary school student,在這裡都是平等的使用者。討論時請注意Wikipedia:文明Wikipedia:共识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閣下以自身受過醫學訓練,輕視不一定有受過科學訓練的使用者,視對方不能與你「『共識』文獻的可靠性」,這種態度是我參與維基百科以來從未見過的傲慢。請閣下自重。--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8日 (日) 18:13 (UTC)[回复]
嗯?你要討論任何一個話題之前,本來就應該先碰一下某一個領域的先備知識吧。我個人是完全可以理解領域外的人不熟悉醫學人處理資訊的嚴謹程度,所以說老實話我也沒有生氣什麼的。只是我看到前面Mys論述完之後,蟲蟲飛還是在他最初的論點上兜圈子,就比較直白的點出問題所在而已,也非常仔細地回覆和說明,請問又有什麼問題呢?樓上搬出了這麼多方針,倒說一下我哪句話人身攻擊了呢?如果今天一個大媽在新聞上看到了某保健食品或替代療法有效果,把他的文字已沒有廣告嫌疑的方式寫到維基上,被路過的醫師看到了,發現這個有誤導之嫌,把原先的內容刪除,加上學術論文做為參考文獻。結果這個大媽就跟醫師吵了起來,然後路過的管理員就說「噢,你們的來源可靠性要共識形成喔」,之後不堪其擾的醫師就完全放棄撰寫內容。不相信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嗎,過動症相關的條目就發生過這樣的慘劇,醫學社群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人力,在與一個完全沒有醫學基礎的用戶爭執,最後大家決定對於這篇文章完全撒手不管。反正你們都要扣我「學術傲慢」的帽子了,我就回一句吧:到底憑什麼認為一個不曾在某領域花費心力和時間的人,和一個在某領域鑽研已久的人,所說出來的評論價值是等價的?---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8日 (日) 19:21 (UTC)[回复]
  • 關於先備知識
沒錯,就像編輯中文維基百科之前,應該盡可能先熟悉WP:方針與指引。所以依照Wikipedia:不要伤害新手,我一直在提出各項方針與指引,協助閣下進入中文維基百科的世界。
  • 關於傲慢
看來閣下非常自豪於自身在現實生活中受過的醫學訓練,那麼請注意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閣下以及其他醫師使用者在現實生活中,當然可以因為你們「在某領域鑽研已久」,在醫學領域的內容,對其他非醫師的大眾,以專家權威的角色發言,評斷非專家的意見不值得回應。來到中文維基百科,大學教授、世界首富、醫師、律師、小學生、販夫走卒,都是平等的使用者,我跟你是平等的,我的意見跟你的意見是等價的;大學教授跟你是平等的,大學教授的意見跟你的意見是等價的;世界首富跟你是平等的,世界首富的意見跟你的意見是等價的;小學生跟你是平等的,小學生的意見跟你的意見是等價的;蟲蟲飛跟你是平等的,蟲蟲飛的意見跟你的意見是等價的。憑什麼呢?就憑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你的現實生活而已。如果股神巴菲特來到中文維基百科編輯金融海嘯的條目,我這個不曾買賣股票不曾投資公司的使用者,一樣會要求他跟我「『共識』文獻的可靠性」。全中文維基百科只有一個使用者比其他使用者更平等,他叫做吉米·威爾斯
  • 關於大媽與醫師
這就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日常,該管理員的做法符合WP:方針與指引
  • 關於過動症
這就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日常。閣下該不會以為中文維基百科的內容必須準確無誤吧?
  • 關於人身攻擊
抱歉,看來是我的表達方式不夠好,導致閣下誤會我在指控閣下進行人身攻擊了。我的原話是WP:善意的提醒:
請閣下不要誤會。--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3:38 (UTC)[回复]
我的時間有限,對離題的討論沒興趣,看完整串覺得對討論沒有任何幫助,恕我就不回覆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9:15 (UTC)[回复]
收到Wolfch閣下的提醒,對上方的留言稍作修飾。
同意閣下的意見,大家的時間都有限,放鬆心情好好討論,是有機會達成共識的。--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6:40 (UTC)[回复]
User:蟲蟲飛在上述讨论中已展现其对证据质量和学术出版流程缺乏理解。虽然具有这些知识不是参与讨论的先决条件,但在草案本身已阐述为何不能使用第一手来源时只提出与无建设性的反对,并坚称自己读完草案。此时缺乏学术训练已经直接干扰到了讨论本身。指出其问题显然不是诉诸人身。-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8日 (日) 18:38 (UTC)[回复]
依據WP:共識

我認為忽略WP:方針與指引,不願意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才是「干擾到了討論本身」的行為。--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3:38 (UTC)[回复]

以不存在的理由("禁止一般的線下書"、"事實上只有在學的大學生和教授才能到大學圖書館去借學術期刊 (大學畢業也不能再進大學圖書館)")反对是稻草人论证。夸大因果强度("還有其他數以萬計的醫學條目如何處理?根據方針草稿,用戶確實可以把非學術的來源及內容一併刪去,刪到最後,條目變成空白,就已經符合g1")是滑坡谬误。显然不合理的逻辑谬误没有妥协空间。大量粘贴条文不会改变这一事实。-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4:58 (UTC)[回复]
大量黏貼條文不會改變任何事實呀,大量黏貼條文是因為知道閣下沒有心力時間去細讀條文,所以把我希望閣下看到的條文貼出來而已。
閣下是草稿提案者,究竟想到達到什麼目的呢。是希望草稿獲得共識通過?還是希望草稿一字不改地獲得通過?
我認為閣下的態度是前者,畢竟當我和另一位使用者對指引草稿提出疑問時,閣下也同意作出適當修訂了,可見閣下是願意和其他使用者妥協達成共識的。
大家都是無償貢獻維基百科,一樣希望維基百科內容豐富品質良好,蟲蟲飛閣下也是如此。閣下提出一個草案,蟲蟲飛基於WP:善意提出疑慮和反對意見。作為提案者,好像應該靜下心來想一想,究竟反對方的意見是什麼?對反對意見作出回應和適當的妥協,是提案者的責任耶。
請再參考一下我在上方摘要的WP:共識條文內容,依照方針與指引實際地展開討論,與其他使用者達成共識吧。--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6:40 (UTC)[回复]
所有意见显然不都是合理意见。对不合理意见妥协是诉诸中庸。仅因查询困难允许使用低质量来源显然不是"希望維基百科內容豐富品質良好"。-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6:51 (UTC)[回复]
(&)建議
  1. 同意User:CaryCheng意見,草稿指引存在翻譯問題,指引與中維基現存的方針也有牴觸,也應配合中維的使用習慣。
  2. 共識的形成過程是一場辯論,應該有效回應及處理反對意見,即根據反方意見作出妥協及修正提案,然而提案未見處理反方意見,即草稿未根據反方意見修正,因此提案未見有「共識」,詳見WP:CON
  3. 提案人或草稿主編可根據反方意見修正草稿,然後繼續討論,直至草稿為大家所接受;如果不願修改草稿,暫時關閉討論,先讓提案人及草稿主編修正後,稍後再提案也行。(我也願意幫忙檢查及修正,如果有需要。)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7日 (六) 00:26 (UTC)[回复]
@蟲蟲飛我想問一下Special:PermaLink/60284684版本與中文維基百科現存的方針有何牴觸之處?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1:59 (UTC)[回复]
另外,我個人傾向支持Special:PermaLink/60284684版本。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2:02 (UTC)[回复]

(:)回應:

  1. User:CaryCheng在上面已經對方針草稿和現行方針的牴觸之處有一個很詳細的論述,您可以看一下。
  2. 方針草稿是要把醫學條目限於用學術期刊,事實上只有在學的大學生和教授才能到大學圖書館去借學術期刊 (大學畢業也不能再進大學圖書館),如果草稿通過,只有在學的大學生和教授才能寫。「追求學術真理」的境界雖高,但不適合中維。
  3. TG羣也有相關討論,有人指出英維其實是集結了世界各地的精英,醫學條目主要由退休教授去寫,但中維的社羣很多都是中小學生,顯然未達到那種「追求學術真理」的理想境界。
  4. 維基的精神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歡迎更多的人去參與,而非成為某些精英的編輯專利。
  5. 現存數以萬計以上的醫學條目,很多都未引用學術期刊,根據方針草稿,就是全都要刪去。還有很多問題,稍後再論述。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3:10 (UTC)[回复]

(:)回應:

  1. user:蟲蟲飛所提的「方針草稿是要把醫學條目限於用學術期刊」,似乎有誤,草稿中提到的理想來源包括「在可靠、第三方、已出版二次文獻(例如信譽良好的醫學期刊)中發表的文獻研討或系統綜述」(這個是學術期刊)、「醫學領域專家認可的標準教科書」(這個不是學術期刊)、「國家級或國際級醫學專家團體提出的醫學指南及立場聲明」(這個也不是學術期刊)。
  2. 另外您後面提到的「事實上只有在學的大學生和教授才能到大學圖書館去借學術期刊 (大學畢業也不能再進大學圖書館)」有關文獻研討或系統綜述的內容,網路上應該可以看到不少資訊,專家團體提出的醫學指南及立場聲明也是網路上可以找到的。 
  3. 有關「現存數以萬計以上的醫學條目,很多都未引用學術期刊」,以我所知,應該不少條目都有引用學術期刊(例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下背痛......等)而且,未引用學術期刊的條目不代表就要刪除條目。
以上,請參考--Wolfch (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3:45 (UTC)[回复]

(:)回應

  1. 請看看您舉的條目的第一修訂版,哪裏有學術期刊?不就是後來從英維那邊抄過來。
  2. 「醫學領域專家認可的標準教科書」(這是禁止一般的線下書籍)、「國家級或國際級醫學專家團體提出的醫學指南及立場聲明」(來源有限)
  3. 您不說,我也沒看到原來連線下書籍也有規定,這類學術性書籍,可能連一般的公共圖書館也找不到,一定要到大學圖書館去。
  4. 如果方針通過,規定醫學條目一定要用這些學術性的來源,用戶就可以把不符合方針的來源和內容都刪去,刪到最後,條目變成空白,就符合G1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4:12 (UTC)[回复]
    1. 「如果方針通過,規定醫學條目一定要用這些學術性的來源,用戶就可以把不符合方針的來源和內容都刪去.....」,目前Wikipedia:可供查證是維基百科的方針,但實務上也不會針對沒有來源的條目或是內容直接刪除,會刪除的內容多半是廣告宣傳、關注度不足......,不太會只因為沒有來源而刪除內容或是條目,我想若Wikipedia:可靠来源 (医学)通過,應該也是用相同方式來處理條目。--Wolfch (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4:59 (UTC)[回复]
反過來想,如果今天有人貼了完全沒有醫學文獻驗證的醫學資訊,你明明知道是錯誤的內容,但你卻刪不掉,這樣是合理的嗎?如果你很確定這個內容是對的,那就找出文獻來證實他阿,或是請別人幫忙找阿。另外你可能把規定的功能想得太強了,說實在的,來源請求的規定制定以來,真正因為沒有來源而刪除一大段文字的,我看到的並不多,通常都是因為其他原因被刪除,還有不少人會幫忙補上來源的。我自己覺得這個規定制定起來,只是給予編輯者一個單向性的指引,讓文章整體往更好的方向去走,當有人將文章往變糟的方向去修改時,至少我們還有能力約束。---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8日 (日) 16:52 (UTC)[回复]

(:)回應

  1. 方針規定,現在維基的做法是通過另一可靠來源去驗證,如果證實是錯誤,就可以把錯誤的內容和來源移除,不是憑個人的判斷去處理,這個有甚麼問題?
  2. 方針草稿是硬性規定只能用醫學專業來源,意味用了一般性的來源會被移除,沒來源的內容會被刪去;按您上面的說法,就是您同意方針不應作硬性規定,可先用非醫學來源,然後找到醫學來源再替換?我原先是這樣主張,並把草稿的首段作出了修正,但被提案人全數回退,既然您也有這種想法,那請您再次修正草稿。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23:16 (UTC)[回复]
沒有,第一手資訊大多數情況根本就不應該在醫學內容中使用。---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1:07 (UTC)[回复]

(:)回應

  1. 我的問題不是談一手來源(實驗報告),請先回應我問題。
  2. 現在草稿的問題不在於是否禁用實驗報告等來源,而是中維社羣還沒有足夠專業醫學人材,而且要能夠自由進出大學圖書館,即使大學畢業後也不能再進大學圖書館,而草稿又要硬性規定禁用非專業的醫學來源,連一般的醫學書籍也要禁用,這樣等於把醫學條目定為極少數人的編輯專利,因為中維還未達到英維那樣集結了世界各地的精英,因此建議可先容許用一些非專業的醫學來源,讓用戶稍後找到專業的醫學來源後再替換,而非直接禁用,然後現存用了不符合規定的醫學來源也要面臨被批量刪去的風險。--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1:18 (UTC)[回复]
你是不是把「可不可靠」當成「可不可以使用」了。這一整篇都是再引導你怎麼選擇證據力最強的文獻,書籍那個段落根本沒有說不能使用,只是說他相對來說有那些缺點而已,如果可以還是要用學術文獻替換掉。然後真的要提英文版嗎?英文版的規定嚴格多了,甚至他們還會把評選為GA和FA的醫學文章全保護起來,要編輯還還得經過他們的醫學社群驗證。如果加入不可靠的文獻,也會馬上遭到刪除,真的要跟英文版比嗎?你可能會想說,為什麼醫學要如此嚴格,因為錯誤的醫學資訊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危害,甚至致命,這點在國際的維基醫學社群一直都是非常受到關注的點。我舉個例子,現在很多坊間一對民間療法和食物療法的書,都宣稱他們的療法有療效,但這些奇奇怪怪的療法,根本就不會有人去做實驗驗證真偽,要怎麼證實錯誤?如果今天有人用了這些內容,吃了對自己有害的藥物,那有人願意負責嗎?在科學寫作上,本來就應該傾向選擇已經驗證的知識,而不應該是提出一個未經驗證的東西,再要求別人驗證你的知識是錯誤或正確的。---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1:07 (UTC)[回复]
您是假定了主流媒體一定是錯的,事實上現在的媒體也很專業,例如香港的媒體他們會訪問醫學教授,而不是自己直接斷言。例如新冠肺炎大家都在看報紙瞭解這個病,誰會看學術論文,哪裏出了問題?有媒體錯誤的例子嗎?而且維基是通過一個來源去驗證另一來源的可靠性,這個有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4:30 (UTC)[回复]
呃,認為不可靠完全不能推導到「主流媒體一定是錯的」吧,一般民眾懶得看學術論文,應該更希望維基提供相對可靠的知識吧,這完全不能當作不想追求實證的藉口,不然我也說有很多人的資訊是來自於臉書貼文,甚至有些醫師粉專提供的資訊比媒體還可靠許多,我們也來容許個臉書貼文作為醫學內容的來源怎麼樣。媒體錯誤的例子很多,我剛剛只是打「媒體 錯誤 醫學資訊」、「飲食 抗癌」搜尋一下就很多了,這個問題甚至已經嚴重到政府有時候必須介入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5:44 (UTC)[回复]
認為在處理醫學知識爭議時,以協作機制處理較適合,鼓勵參與醫學的編輯有更多互動應有助這點。鑑於開放資源存取的壁壘發展,現行環境的不確定因素也很多,難以保證嚴格訂文後,附帶對本地編輯的持久影響。若有如閣下等具專業背景,無任歡迎加入協助編輯,而於專業檢視有疑問的內容更可在本地中開展一定討論,拓闊本地編輯視野為先,重要的應該是可梳理醫療知識的參與過程。——約克客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4:02 (UTC)[回复]
不要誤會,我從來沒有反對協作,我甚至是一個醫學協作計劃的主持人,但協作不代表我們必須對品質屈服。相反的,越大規模的協作計畫越需要縝密的規範和指引,這也是為什麼維基百科有如此複雜的規範,其他非寫作平台根本不需如此。除非真的嚴重到變成擾亂,我從來不會阻止對醫學感到興趣的無背景者參與醫學文章的寫作。他們可能會用到這個方針不可靠的來源,觀念可能錯誤,這些都是學習的過程,沒什麼大不了,但因為這些用戶可能會踩到線,要求我們在指引中不能對各類型文獻進行警示或進行評讀建議,這根本是因噎廢食。

啊算了,就算我這麼熱心地協助新人和協助審稿,等一下還是有人說我以我的領域自豪,學術傲慢什麼的。---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4:24 (UTC)[回复]

(!)意見

  1. 由於中維還沒有英維的條件,不能只容許用學術期刊或大學醫學教科書,應先讓用戶用一般的可靠來源,找到學術期刊後再替換,而非直接禁用所有非學術期刊的可靠來源。
  2. 讓維基「追求學術」真理,境界雖高,但也要循序漸進,也要顧及維基的目的是讓更多人分享知識,不應把維基成為某類學術精英的專利。
  3. 學術期刊線上是要付費,線下要到大學圖書館,中維的用戶還未達到有大量在學大學生和教授,一刀切否定所有可靠來源,對維基的發展是不利的,也不應令維基成為某類專家的編輯專利。
  4. 再次重申:反對方不是反對用學術期刊,而是要先容許用一般可靠來源,找到學術期刊後再替換。
  5. 提案支持者一直假定主流媒體的醫學知識都是錯誤,看了會令人死。然後像新冠肺炎等疾病,大家都在看報紙,未見有散播虛假醫學知識的事件,更沒有人看了報紙的虛假醫學知識,而導致讀者死亡,希望提案人或其他支持者可提供實例,以便討論。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5:57 (UTC)[回复]
我前面已經回應過了,這篇指引是對於文獻來源的評讀指引,你硬要曲解成禁絕使用,現在甚至要把努力寫出教學性指引的用戶打成「壟斷某些學術專利的菁英」。完全拒絕回覆提案者對於第一手文獻的憂慮,不斷重複跳針要求對方妥協跟你達成共識。你一開始說沒有證據表示主流媒體和第一手文獻不可靠,好現在我們提出新聞充滿錯誤訊息的證據了,你又嘗試將這些問題弱化到說:「那我們只談新冠肺炎,總沒有人讀新冠肺炎的文章而死了吧」。好如果你真的只談新冠肺炎,我真的不知道有沒有致死案例,但我曾經親眼看過有人因為聽信網路上的飲食療法和替代療法而延誤癌症治療死亡的,這些療法因為在學界根本不可信,所以根本不會有人來證明他是假的。我們現在要做的,只是把這些網路和媒體文獻的證據等級做出分析,如果今天編輯者有看到這篇文章,他就能夠按照這個指引去做出參考文獻的評讀跟選擇,但你卻要我們昧著良心說「這些文章沒有不可靠」。抱歉,我良心上過不去。---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9:36 (UTC)[回复]
@Koala0090 從您的回應,我能理解您誤解了草稿指引及提案,這個草稿指引不是「評讀指引」,詳見草稿:「新聞報導不能作為醫學事實或是研究的單一來源」,如果您支持提案是支持「評讀指引」的草稿,請您幫忙修正草稿。我其實也不反對用學術來源,但我擔心只用術來源,會間接提高了醫學條目的關注度門檻,詳見被提案人回退的蟲蟲飛版本。--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3:55 (UTC)[回复]
呃我沒說你反對學術文獻,如果你反對學術文獻應該就要通知行政員來處理了(誤)。我不確定閣下判斷這不是評讀指引的依據為何,這整篇指導讀者如何判斷文獻的證據等級,就是一篇評讀指引,因此應該將每一個文獻的優劣和建議等級進行說明。我剛剛將草案送去給生醫群的群員以及其他管理員看過了,他們也大多認為針對這些不可靠文獻,主要是不建議使用的意味,並沒有完全禁止的意思。---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5:29 (UTC)[回复]
User:蟲蟲飛宣称"現在維基的做法是通過另一可靠來源去驗證"。我要求User:蟲蟲飛根据下列来源解释大众媒体如何有资格审查医疗信息:
  1. Sumner, P.; Vivian-Griffiths, S.; Boivin, J.; Williams, A.; Venetis, C. A.; Davies, A.; Ogden, J.; Whelan, L.; Hughes, B.; Dalton, B.; Boy, F.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exaggeration in health related science news and academic press releases: retrospective observational study. BMJ. 2014-12-09, 349 (dec09 7): g7015–g7015. ISSN 1756-1833. PMC 4262123可免费查阅. PMID 25498121. doi:10.1136/bmj.g7015 (英语). 
  2. Min, Hye Sook; Yun, E Hwa; Park, Jinsil; Kim, Young Ae; Venetis, C. A.; Davies, A.; Ogden, J.; Whelan, L.; Hughes, B.; Dalton, B.; Boy, F. Cancer News Coverage in Korean Newspapers: An Analytic Study in Terms of Cancer Awareness.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 and Public Health. 2020-03-31, 53 (2): 126–134. ISSN 1975-8375. PMC 7142008可免费查阅. PMID 32268467. doi:10.3961/jpmph.19.256 (英语). 
  3. Bratton, Luke; Adams, Rachel C.; Challenger, Aimée; Boivin, Jacky; Bott, Lewis; Chambers, Christopher D.; Sumner, Petroc; Whelan, L.; Hughes, B.; Dalton, B.; Boy, F.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exaggeration in health-related science news and academic press releases: a replication study. Wellcome Open Research. 2019-11-18, 4 (2): 148. ISSN 2398-502X. PMC 6833989可免费查阅. PMID 31728413. doi:10.12688/wellcomeopenres.15486.2 (英语). 
  4. Schwitzer, Gary; Adams, Rachel C.; Challenger, Aimée; Boivin, Jacky; Bott, Lewis; Chambers, Christopher D.; Sumner, Petroc; Whelan, L.; Hughes, B.; Dalton, B.; Boy, F. How Do US Journalists Cover Treatments, Tests, Products, and Procedures? An Evaluation of 500 Stories. PLoS Medicine. 2008-05-27, 5 (5): e95. ISSN 1549-1676. PMC 2689661可免费查阅. PMID 18507496. doi:10.1371/journal.pmed.0050095 (英语). 
  5. Schwartz, Lisa M.; Woloshin, Steven; Andrews, Alice; Stukel, Therese A.; Bott, Lewis; Chambers, Christopher D.; Sumner, Petroc; Whelan, L.; Hughes, B.; Dalton, B.; Boy, F. Influence of medical journal press releases on the quality of associated newspaper coverage: retrospective cohort study. BMJ. 2012-01-27, 344 (5): e95. ISSN 0959-8138. PMC 3267473可免费查阅. PMID 22286507. doi:10.1136/bmj.d8164 (英语). 
  6. Caulfield, T.; Condit, C.; Andrews, Alice; Stukel, Therese A.; Bott, Lewis; Chambers, Christopher D.; Sumner, Petroc; Whelan, L.; Hughes, B.; Dalton, B.; Boy, F. Science and the Sources of Hype. Public Health Genomics. 2012, 15 (3-4): 209–217. ISSN 1662-4246. PMC 3267473可免费查阅. PMID 22488464. doi:10.1159/000336533 (english). 
  7. Sumner, Petroc; Vivian-Griffiths, Solveiga; Boivin, Jacky; Williams, Andrew; Bott, Lewis; Adams, Rachel; Venetis, Christos A.; Whelan, Leanne; Hughes, Bethan; Chambers, Christopher D.; Boy, F. Exaggerations and Caveats in Press Releases and Health-Related Science News. PLOS ONE. 2016-12-15, 11 (12): e0168217. ISSN 1932-6203. PMC 5158314可免费查阅. PMID 27978540. doi:10.1371/journal.pone.0168217 (英语). 
  8. Iaboli, Luca; Caselli, Luana; Filice, Angelina; Russi, Gianpaolo; Belletti, Eleonora; Adams, Rachel; Venetis, Christos A.; Whelan, Leanne; Hughes, Bethan; Chambers, Christopher D.; Boy, F. 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Health Science Reporting: A Week Examining Italian Print Media. PLOS ONE. 2010-03-24, 5 (3): e9829. ISSN 1932-6203. PMC 2844412可免费查阅. PMID 20352089. doi:10.1371/journal.pone.0009829 (英语). 
  9. Walsh-Childers, Kim; Braddock, Jennifer; Rabaza, Cristina; Schwitzer, Gary; Belletti, Eleonora; Adams, Rachel; Venetis, Christos A.; Whelan, Leanne; Hughes, Bethan; Chambers, Christopher D.; Boy, F. One Step Forward, One Step Back: Changes in News Coverage of Medical Interventions. Health Communication. 2018-02-01, 33 (2): 174–187. ISSN 1041-0236. PMC 2844412可免费查阅. PMID 27983868. doi:10.1080/10410236.2016.1250706 (英语). 
User:蟲蟲飛在本讨论中屡次树立稻草人("提案案支持者一直假定主流媒體的醫學知識都是錯誤,看了會令人死。")、倒置举证责任("然後像新冠肺炎等疾病,大家都在看報紙,未見有散播虛假醫學知識的事件,更沒有人看了報紙的虛假醫學知識,而導致讀者死亡,")我要求User:蟲蟲飛停止并终止此类行为。-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6:52 (UTC)[回复]
(:)回應
  1. 請閣下仔細看一下別人的留言才好指責別人,我引錄上文支持者原句給您看一下:「為什麼醫學要如此嚴格,因為錯誤的醫學資訊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危害,甚至致命」
  2. 也請您瞭解方針,維基百科:可供查證:「來自於可靠來源的內容也可能有誤,而若該內容能被其他可靠來源證明為錯誤,則也有可能被刪除。」請您不要假定全國,甚至全世界的報紙都在發佈虛假醫學知識。
  3. WP:CON:共識的形成過程是一場辯論,須有效回應及處理反對意見,並作出適當的妥協。提案一大堆反對,請提案人好好回應和反駁反對意見,請勿胡亂指責反對意見為「稻草人」,而拒絕正面回應反對意見,這樣是無助於共識的形成。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7:47 (UTC)[回复]
不是,我中途進來看討論的,Mys一直都有對你的問題正面回覆啊,你後面問的問題大多他前面都回答過了,這樣也叫做沒有「好好回應和反駁反對意見」。另外我在看討論的過程中也覺得蟲飛你的邏輯有紮稻草人滑坡的問題,我覺得這倒不算胡亂指責。至於最後,你都說了共識是一場辯論,要求提案者要回應什麼問題,現在提案者回應了,那你要怎麼回應我們對於開放引用不可靠文獻的質疑呢?----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9:06 (UTC)[回复]
請您重看一下我的問題和意見,全都回應了嗎?我隨意挑幾點,請您說哪裏回應了,1.維基社羣還沒有這個條件,不是每個人也都能進出大學圖書館。2.現在的媒體真的那麼多錯誤醫學資訊嗎?提案人舉了哪些證據?如果主流媒體真的那麼糟糕,為甚麼各國政府沒有禁止媒體發佈醫學資訊?如新冠肺炎3.反方的建議先容許一般可靠來源,找到學術期刊再替換,不要一刀切禁止。您們在哪裏回應了?4.我的意見是針對提案,沒有離題,請說哪裏在「稻草人」?反而我看到提案人一直在迴避問題。這樣能達成共識嗎?還有很多沒回應,請看上面留言。--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9:32 (UTC)[回复]
題外話,別說主流媒體,世衛組織也會發佈錯誤資訊。--奈威空白鍵 2020年6月29日 (一) 10:32 (UTC)[回复]
@蟲蟲飛
1. 没有这个条件就承认来源质量有限,而不是因为没条件就装作可靠。
2. 内容农场不是可靠来源,为什么各国政府没有禁止其存在?可不可靠不是看政府禁不禁止。至于证据,上面提案人举出了9条。
3. 此指引旨在规范可靠来源的定义,亦即承认一般媒体对医学信息并不可靠。在实际操作中,也并非要一刀切禁止不可靠来源,现行惯例是挂{{需要更好来源}},即使没来源也是先挂{{来源请求}}。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3:14 (UTC)[回复]
(:)回應:我也有大量證據,證明學術論文也不一定可靠,詳見大量學術論文造假的新聞。--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3:31 (UTC)[回复]
(:)回應:学术论文属于该草案中的一次文献,而其明确指出避免在生物医学领域使用一次文献,可见该草案正是考虑了这一问题。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3:36 (UTC)[回复]
實驗報告等原始資料才是一手來源;根據一手來源有所創新的論文,是二手來源;純引述其他人觀點的論文,屬於三手來源。--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4:35 (UTC)[回复]
Wikipedia:可靠來源_(醫學)在生物医学文献中:一次文献是指作者直接参与研究,或是将其个人的经验记录下来。作者对病人进行检查、装填试管、对大鼠注射药物、或是至少监督那些实际进行实验的人。许多发表在医学期刊上,有关其研究以及发现的论文属于一次文献(不过也有例外)。在医学上,许多实验研究论文应当属于一次文献,而meta分析属于二次文献。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4:55 (UTC)[回复]
「一次文献是指作者直接参与研究,或是将其个人的经验记录下来」就是指實驗的原始材料;把這個實驗報告直接發表在期刊,這個報告就是一手來源,如果作者對這個報告作出了分析,分析的部分就是二手來源。--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5:16 (UTC)[回复]
  • (!)意見:就案例我倒是感觉到担忧的地方,不过即便禁用媒体也无法解决这种问题。很多公司他出产产品也不一定是媒体推广,也可以依据一些论文来出产产品,这些论文的有效性和动机也值得质疑,但有时候企业只是拿前人文章中的部分观点来支持自己产品的作用。就目前来讲我们的来源标准无法判断这些内容的合理性,就像很多中药产品还会拿本草纲目作为有效的依据,但本草纲目作为过时的文献必然需要现代验证才能完全证明有效,同时很多时候由于领域缺乏关注导致缺乏质疑的文献。对于有关注度的条目而言,我们目前所能做得到只是罗列观点防止某种程度的断言,或者自行判断是否是WP:边缘学说,就如某些保健产品援引论文和媒体报道证明自己具有功效,媒体报道实际上不算是交叉验证,医学领域的交叉验证应该是科学验证而不是多来源验证,所以只能说部分观点称“……”。~ƒ(方)^ρ2020年6月29日 (一) 08:53 (UTC)[回复]
  • (!)意見:今天工作忙,晚一點才來這裡,果然又戰成一團了。前幾天就覺得整個討論火氣越來越大,提議先關閉討論,可惜現在燒成這樣,關不掉了。
我認為Mys_721tx、Koala0090及蟲蟲飛的意見差異沒有上面那一團那麼大,是有機會透過WP:善意的討論達成共識的。就用下方四個案例來測試大家有沒有共識,算是個思想實驗吧。
案例一:
蘋果日報的記者去醫院訪問一位教授級醫師,這位教授翻開文獻,把ESMO guideline的內容念給記者聽:「GIST癌症病患診斷之後,若是沒有遠端轉移,則標準治療是做手術切除。對於復發高風險的病患,標準做法是使用adjuvant imatinib therapy治療三年。病患接受adjuvant imatinib therapy之前,應先做KIT/PDGFRA基因突變檢測,KIT gene未發現mutation或是PDGFRA gene發現D842V突變的病患,因為通常治療無效,應該避免使用adjuvant imatinib therapy。」
記者之後寫了一篇專題報導,把教授唸的內容一字不漏地刊出。
案例二:
自由時報的記者去醫院訪問一位教授級醫師,這位教授把他在課堂上教授給醫學系學生的內容,一模一樣地教給記者:「GIST癌症病患診斷之後,若是沒有遠端轉移,則標準治療是做手術切除。對於復發高風險的病患,標準做法是使用adjuvant imatinib therapy治療三年。病患接受adjuvant imatinib therapy之前,應先做KIT/PDGFRA基因突變檢測,KIT gene未發現mutation或是PDGFRA gene發現D842V突變的病患,因為通常治療無效,應該避免使用adjuvant imatinib therapy。」
記者之後寫了一篇專題報導,把教授說的內容摘要整理刊出。
案例三:
康健雜誌訪談了數個胸腔外科醫師,並且做成肺癌專題報導
案例四:
壹週刊記者去深山的道觀裡訪問道觀的法師,法師說他道觀裡的山泉水經過法力加持,可以治療癌症。已經有10個癌症病患來道觀裡奉獻取水然後治好癌症。記者依據訪談內容寫成一篇報導。
@蟲蟲飛Mys_721txKoala0090請問以上四個案例,哪些算是一級文獻?哪些內容可以寫進維基百科?哪些內容不可以寫進維基百科?--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6:40 (UTC)[回复]
案例一、二是对指导的总结,不是指导原文。所有案例皆未经过同行评审,连学术来源都谈不上。均不得加入维基百科。-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7:04 (UTC)[回复]
哈哈,看來我高估了達成共識的機會了。我認為案例一、二、三算是可靠來源,可以使用這些來源貢獻中文維基百科。--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7:56 (UTC)[回复]
User:CaryCheng宣称案例一、二为可靠来源。我要求User:CaryCheng呈现指导中直接支持该总结的引文。仅因采访专家而认为来源可靠是典型的诉诸权威。-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9:02 (UTC)[回复]
看不懂閣下要的引文是什麼?是ESMO guideline原文嗎?案例一及案例二是個思想實驗,用來測試大家有沒有共識,閣下不要糾結在這兒了。我的重點是,現在Wikipedia:可靠來源 (醫學)尚未通過,我可以用肺癌專題報導當作來源編輯肺癌條目,若是Wikipedia:可靠來源 (醫學)通過了,就不能用肺癌專題報導當作來源編輯肺癌條目了。我認為這份指引會限制妨礙非醫學專業的使用者貢獻中文維基百科,這是對中文維基百科有害的做法。我跟閣下對中文維基百科的想像是不一樣的,既然閣下無意修改指引草稿,我就只能反對我認為會對中文維基百科造成傷害的指引。至於孰輕孰重,就由社群共識決定吧。--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2:19 (UTC)[回复]
此案例恰好展现了User:CaryCheng或其思维实验中的记者不具备审核学术来源的能力:
  1. "With regard to so called KIT/PDGFRA/BRAF WT GIST, there is a consensus on avoiding adjuvant treatment in NF1-related and SDH expression-negative GISTs"
    所谓教授声称KIT野生型不应以伊马替尼治疗的断言直接指导与矛盾。该记者显然没有识别出以偏概全的谬误。
  2. "The standard approach to tumours >= 2 cm in size is biopsy/ excision, because they are associated with a higher risk of progression if confirmed as GIST," "Pathologically, the diagnosis of GIST relies on morphology and immunohistochemistry, the latter being positive for CD117 (KIT) and/or DOG1."
    所谓教授声称KIT/PDGFRA基因分型在手术后进行。指导中基因分型是通过活体检测确诊的根据。该记者却完全没有报道此矛盾。
通过允许使用劣质来源防止维基百科受到伤害真是冠冕堂皇。-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3:29 (UTC)[回复]
  • (-)反对:提案者Mys_721tx閣下認為肺癌專題報導不屬於可靠來源,應該排除在中文維基百科之外;但我認為這是一份可靠來源,其內容有價值,依這個來源添加內容到條目對中文維基百科是有幫助的編輯。因為在這一點沒有共識,我決定反對Wikipedia:可靠來源 (醫學)提升為正式指引。另外,既然已經對指引草稿投下反對票,原本我請纓進行的草稿中英校對同時取消。--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7:56 (UTC)[回复]
用社群不行来否定条目质量的保证,也是真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6月30日 (二) 01:52 (UTC)[回复]
不確定閣下是不是在回應我,就當作是吧。沒錯,過去十五年都沒有採用這份指引,就是因為社群不夠大不夠行;現在社群是不是又大又行到可以採用這份指引了呢?就由社群共識決定吧。--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2:19 (UTC)[回复]
都已經拿出實際證據說明媒體來源會有錯誤的地方了,反而還臉不紅氣不喘地要求別人跟這一起對品質屈服。一句話,做不到。---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3:41 (UTC)[回复]
(※)注意大量論文造假的報道,完全看不到禁用所有可靠來源,只用學術來源如何能改善了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02:58 (UTC)[回复]
連學術來源經過同行評審都可能出這種問題了,你為什麼會相信用一些更劣質未經同行評審的來源可以做得更好?---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3:32 (UTC)[回复]
(?)疑問:您知道甚麼叫同行評審嗎?我其實也發表過學術論文,同行評審就是編輯部把論文送給兩位教授評審,看看有沒有發表價值,中間有沒有錯其實不會很認真校對,而且論文是靠學術界自律,政府部門是沒有監管的。主流媒體反而受到政府監管,不能亂報道,否則會被罰款。--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04:50 (UTC)[回复]
嗯...我不知道你投什麼期刊。雖然我發表經驗不多,但至少也是有發表過SCI論文,當然有經過peer review。當然每篇學術文獻的審查程度不一樣,我投稿的那間review可以說蠻嚴格的。不過如果你真的要用這個標準,我們應該是要將標準訂得更嚴格才對,不但要限制文獻來自學術期刊,每篇要用之前還需要嚴格評讀,而確實我們醫學界推廣已經開始推廣Rob2.0,CASP了。絕對不是你所說因為學術期刊品質參差不齊,所以就要我們把底線放寬。關於國家間管這件事,我不知道是不是香港的新聞品管做得很好,但至少我知道台灣和美國媒體醫學內容錯誤一大堆。---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5:19 (UTC)[回复]

(-)反对

  1. 反方建議先容許用一般的可靠來源,待找到學術來源替換,才好刪去原先的可靠來源,但被拒絕,也未作出任何妥協。一大堆反對,但提案完全忽視反方的意見,完全看不到提案有何達成共識的可能。
  2. 提案一心以為禁用所有可靠來源,只用學術來源,追求「學術真理」,但問題是學術論文造假的報道數之不盡
  3. 學術來源「線上要付費,線下要到大學圖書館」,連公共圖書館也借不到,TG群就有人說英維集結了世界各地的精英,醫學條目都由退休教授去寫;中維的社群大多是學生,要等到幾十年讓大家都變成退休教授才能寫醫學條目。
  4. 維基是通過一個來源去驗證另一來源的可靠性,因為不會全都可靠來源都是錯誤的。相反,學術論文其實是要發表新的學術觀點,原則上不容許兩篇論文論述同一主題,因此如果只用學術來源,意味不能通過不同來源去互相驗證。
  5. 學術論文造假的報道數之不盡,論文請槍、造假、偽造實驗結果時有發生,而且要全靠學術界自律,政府不會監管論文造假問題,相反主流媒體有政府監管,不能亂報道,不明白為何要禁用所有可靠來源。
  6. 維基是「共筆」,鼓勵更多人參與,而非為了追求「學術真理」,而明知中維社群未有這個條件,禁用所有可靠來源,把醫學條目的編輯限於少數學術的專家,與維基的根本目的不符。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06:28 (UTC)[回复]
這邏輯真的很奇怪,我舉個例子好了。某國水果過去水準參差不齊,政府為了協助消費者能夠買到較好的水果,因此制定了水果等級認證機制;然而有人發現,有些不肖農民只將上等的水果拿去送驗,取得較高級的認證,但實際上銷售的是品質低劣的水果。一般來說面對這種情況,應該是檢討評等機制,加上實地考察,或是經由第二團體幫助消費者驗證高評等的水果。結果有位叫蟲蟲飛的立法委員,要求給予過去評等較低的水果較高評等地位,以避免高評等水果壟斷市場。我還沒轉過來這什麼邏輯。---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6:52 (UTC)[回复]
發現問題了嗎?你滿腦子想的是要讓各方參與寫作,但別忘記維基是很多人弭平資訊落差的資訊來源,就跟評等機制一樣,所以也有責任做出後續的品管,而不是參與就不必為寫出的資訊負責。如果你真的沒能力查證文獻,那要在自己的部落格臉書怎麼寫,那沒有人在意,但是維基百科就是強調參考文獻的地方。我們在其他領域當然有一定容錯度,但醫學是攸關人命的領域,絕對不行這樣做。---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6:59 (UTC)[回复]
1. 支持方主张的是此种来源一般不可靠,而反方却说“容许用一般的可靠来源”,根本还是在默认主流媒体可靠。
2、5. 正因为学术论文造假的报道数之不尽,提案才要求尽量用二次文献,而不是最初的研究论文。
3、6. 没有条件并不代表要把不可靠来源当可靠。
4. “如果只用学术来源,意味不能通过不同来源去互相验证”?meta分析是做什么的?
以上。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07:10 (UTC)[回复]
(:)回應
  1. 您自己看下大量論文造假的報道,有甚麼想法?
  2. 其實支持與反對是立場角度不同,反對方是希望更多人參與維基,而非令醫學條目成為學者的編輯專利,中維的社群還未有監別及使用學術來源的條件;支持者不介意醫學條目只由「極少數人」去寫,無視了大量論文造假的報道的問題,也神化了學術來源的可靠性,忘記了維基的精神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07:43 (UTC)[回复]
当前版本Wikipedia:可靠來源 (醫學),没有看到禁用媒体来源的表述,只有不建议的表述。如果一切的讨论都是基于这个版本,那么没有必要争论禁用不禁用的问题,因为没有禁用。至于“不建议”、“不是理想来源”这类表述,正是在不严格禁止使用媒体来源的基础上,倡导使用评审更为严格的学术来源。没有严格禁止,也不会导致“学者编辑专利”出现。我不知道这种导向有什么不好,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争执不存在的问题,这个版本我看也存在了三天了。--Tiger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7:54 (UTC)[回复]
(※)注意:這個草稿是翻譯自英維,英維就是只用學術來源,並禁用所有可靠來源,例如草稿這句:「主流媒體不是條目中科學及醫學資訊的理想來源」「新聞報導不能作為醫學事實或是研究的單一來源」,如果大家同意方針不應禁用所有來源,這些語句都應修正,否則將來這個方針將會成為刪除派批量刪除醫學條目的藉口。--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08:45 (UTC)[回复]
不论此版本内容来源于何处,就文本本身而言,没有禁止使用主流媒体,亦无需“修正”以满足“不禁用”这个目的。如果您坚持当前版本的文字表达会导致“禁用主流媒体”,我会支持下方的编辑禁制动议。另外,您所称的“会成为删除医学条目的借口”,也不成立。可靠的主流媒体若对研究事实进行报道,必有真实发表的学术论文作为依据,如此一来将来源换成该论文即可满足草案的要求。即便编者不在学术机构工作,亦可寻求其他维基人帮忙。即便遇上存废讨论,只要做适当说明,其他编者亦可耐心等待。若该可靠媒体的报道没有真实发表的论文作为依据,那么该可靠来源的可靠性就值得怀疑。--Tiger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9:20 (UTC)[回复]
重看「新聞報導不能作為醫學事實或是研究的單一來源」这句话,我承认上面我的这则留言有所偏颇。仅这句话而言,可修改为「新聞報導應避免作為醫學事實或是研究的單一來源」。如此足以避免完全禁用新闻报道,同时倡导使用学术来源。--Tiger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9:41 (UTC)[回复]
User:蟲蟲飛声称"支持者不介意醫學條目只由「極少數人」去寫,無視了大量論文造假的報道的問題"。完全无视我于在6月25日对第一手文献缺乏可重复性的阐述。User:蟲蟲飛此番言论是公然撒谎。鉴于User:蟲蟲飛在本次讨论中多次曲解其反对的观点,我动议将User:蟲蟲飛实施编辑禁制直至其道歉并承诺不再重复此类行为。-Mys_721tx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8:59 (UTC)[回复]
鉴于上方2020年6月30日 (二) 08:45 (UTC)的留言对当前版本的草案进行明显的误读,并基于误读得出不正确的结论,若后续继续坚持该观点,我会支持编辑禁制。--Tiger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9:20 (UTC)[回复]
請您針對提案討論,不要訴諸人身。--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15:31 (UTC)[回复]
(?)疑問:我發現大家對草稿的解讀也存在差異,然後就有人想把反對者編輯禁制﹗請User:Koala0090User:Tigerzeng君確認,是否認為「這篇指引是對於文獻來源的評讀指引,旨在倡導使用學術來源,並非禁絕使用非學術的來源」?--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15:31 (UTC)[回复]
反正我說再多閣下也聽不進去,與其問我是不是,不妨你說一個不是的理由---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15:50 (UTC)[回复]
User:Koala0090君言下之意是同意上面論述?如果老虎君也同意這樣的論述,稍後把上面那句加在草稿指引首段,避免誤解方針,這樣我也沒必要反對,因為我擔心的是草稿會被刪除派用作批量刪除醫學條目的藉口。剛剛我注意到提案人又修改了草稿,與原先大家的共識的修訂又有很大的差異。--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15:58 (UTC)[回复]

提案須解決的問題

(※)注意

  1. 草稿的主流媒體的段落:「高品質的主流媒體可以是醫學條目中,有關社會、傳記、時事、財務及歷史資訊的良好來源。」「高品質」如何定義?只有「主流媒體」可用,其他「非主流媒體」的可靠來源就不能用嗎?為甚麼不直接用「可靠來源」代替「高品質的主流媒體」?
  2. 草稿未能清楚界定:「如果條目有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儘管不符合本指引規定,在未找到學術來源替換前,是否可以移除,應否以關注度不足為由刪去條目。
  3. 如果刪除派以此指引作為對現存數以萬計的醫學條目進行提刪,或者不等待學術來源替換,而直接移除條目上的關注度來源,並以關注度不足為由批量提刪,這個問題可以怎樣解決?指引草稿是否應該說明清楚,避免指引通過後的存廢爭議?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3:32 (UTC)[回复]
大多只是字詞差異而已,刪掉的那段本來就有點畫蛇添足,主流媒體的段落已經說過:「高品質的主流媒體可以是醫學條目中,有關社會、傳記、時事、財務及歷史資訊的良好來源。」我是覺得你的擔心有點多慮,如果之後真的發生了再討論修改也不遲---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16:37 (UTC)[回复]
為甚麼不寫好指引才通過?「高品質」如何定義?只有「主流媒體」可用,其他「非主流媒體」的可靠來源就不能用嗎?如果條目沒有學術來源,只用一個可靠來源用作證明關注度,但是屬於醫學資訊,是否要移除,然後以關注度不足刪去?提案人刪去的那段,正是解決醫學條目的關注度問題,為甚麼要刪去?--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17:01 (UTC)[回复]
從頭到尾都是閣下不讓指引寫好吧,同樣的問題到底要我們回答幾次?然後主流非主流媒體在這邊根本不是重點好嗎,不同的文獻有不同的應用場合,醫學內容就是不應該直接使用媒體內容,你如果看到有趣的媒體報導,就去把原文找出來,懶得翻文獻和看不懂文獻完全不是讓這些東西變可靠的藉口。然後「高品質」的定義在文章中的實證位階金字塔不就說明了嗎?閣下口口聲聲說自己已經看完全文了,為什麼到現在討論第四天了還是問這種問題呢?最後閣下說關注度的問題,能發表在學術期刊上的內容,「有效介紹」、「可靠」、「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哪一個不符合了呢?---Koala00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17:36 (UTC)[回复]
关注度指引的目的就是在于,不合关注度的条目不可能符合内容方针,没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一个医学条目如果(经彻底查证后)仍然只有大众媒体的来源,同样如此。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18:00 (UTC)[回复]
提案有一大堆反對意見,請問提案有否根據反對意見修訂草稿?如何不讓指引寫好?現在草稿最大的問題是未能解決現存醫學條目的來源問題,因為afd很多提刪理由都是以來源不符合要求去提刪。--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3:16 (UTC)[回复]
如果反對意見不合理,那當然沒有理據要求人家修改,不是會吵的孩子我們就該給糖吃。現在就是因為你的意見非常不合理,所以才引起大家群起反對,否則妥協沒什麼大不了的。---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6:13 (UTC)[回复]
首段加这么一句我认可,虽然感觉放在那里加粗了有些多余,但是能帮助理解的话也是好事。至于关注度章节,我会反对在论述“如何评估来源可靠性”的地方阐述有关关注度的事项。虽然关注度使用可靠来源作为依据,进而依赖对某一来源是否可靠的判定,但关注度还可以涉及与可靠来源无关的其他因素。从管辖范围来说,关注度决定条目自身能否存在,不决定条目中特定内容能否存在;可靠来源则可以决定条目中特定内容能否存在。所以,医学条目的关注度应该另立指引,而不是放在可靠来源里进行叙述。 Tiger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23:40 (UTC)[回复]
本来来源质量较低也不是删除条目的理由,只有当可靠来源不可能存在的时候才能以WP:DP#REASON第六条删,彻底查询也找不到才能以WP:DP#REASON第七条删。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17:47 (UTC)[回复]
@DrizzleDTigerzengKoala0090看來大家對草稿的理解差異還是很大,因此須修正草稿不清晰之處。您們是否同意:「如果條目有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儘管不符合本指引規定,也不應移除,更不應以關注度不足為由刪去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0:09 (UTC)[回复]
我拒绝在这里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应该在订立关注度指引时讨论,而不是在这里讨论。在这里讨论会让问题复杂化。如果你担心出现不正常的条目删除,请另开讨论串,修改或建立新的关注度指引,而不是可靠来源指引。 Tiger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1:39 (UTC)[回复]
(:)回應:如果拒絕回應及處理我上面提及的問題,將可能出以下問題:刪除派可能會以此指引作為對現存醫學條目批量提刪的理據,因為中維現存有大量醫學條目都沒有用學術來源,這個問題必須要解決,如果指引草稿未能解決此問題,則不應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2:41 (UTC)[回复]
那么应该先讨论医学条目的关注度指引,并且将本草案的生效时间推迟至该关注度指引生效时。 Tiger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3:59 (UTC)[回复]
同意老虎君意見,在未訂立「醫學條目關注度指引」前,請勿通過此案﹗--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4:37 (UTC)[回复]
本指引草案规范的是医学资讯,不是医学条目,医学条目的关注度完全可以由引证非医学内容的来源确立。以COVID-19为例,在最开始发现这一传染病时,肯定是没有什么医学期刊的,但是卫生机构会发布通告,媒体会报道社会影响等等,这些都可以引证非医学资讯以确立主题的关注度。媒体通常不会只报道医学内容,而更关注社会影响这样的非医学资讯,如果真的出现所有媒体只报道医学资讯,而不报道非医学资讯的情况,很可能这一主题本身已经有大量期刊记载,这时尽管条目中只有这些媒体来源,但可以搜到大量期刊,鉴于“关注度应该由现时存在的来源决定,而不是由当前在条目中展示的来源决定”,也应有关注度。因此我认为草案并不会影响绝大多数现存医学条目的关注度。--及时雨 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4:50 (UTC)[回复]
(?)疑問:您是否同意:「如果條目有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儘管不符合本指引規定,也不應移除,更不應以關注度不足為由刪去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5:16 (UTC)[回复]
「如果條目有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儘管不符合本指引規定,也不應移除」,此處的「不應移除」是指不應刪除條目?還是不應移除不符合本指引的可靠來源?(應該是指條目) 但可靠來源只證明關注度, 有可靠來源的條目仍可能因為小小作品、廣品宣傳等理由被刪除--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6:44 (UTC)[回复]
刪除派在找到學術來源替換前,是否可以直接移除證明關注度的來源?如果不可以,請在指引首段清楚說明。--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7:25 (UTC)[回复]
(想不到您說的"移除"還真的是指來源), 是否有關注度, 是根據是否存在可靠來源, 就算條目中沒有來源, 在存廢討論時常常也會用網路上的來源來佐證關注度。因此若移除了證明關注度的來源, 不會讓有關注度的條目因此沒有關注度。因此此問題我傾向不回答(這樣回答, 好像我變成刪除派了)--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7:54 (UTC)[回复]
移除一个来源通常不是鼓励的做法,如果没有更好来源应先考虑加上{{需要更好来源}}。假如真的移除了,由于“关注度应该由现时存在的来源决定,而不是由当前在条目中展示的来源决定”,关注度并不会受到影响--及时雨 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7:57 (UTC)[回复]
User:94rain言下之意是否即同意「如果條目有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儘管那來源不符合本指引規定,也不應移除,更不應以關注度不足為由刪去條目。」?user:Wolfch拒絕回答及不打算修訂草稿意味提案問題未能解決,共識也未見達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9:44 (UTC)[回复]
WP:DELETE不是都已經規範「若能改善頁面的違規部分,使頁面仍有保留價值,務必先考慮改善頁面,而非提刪、刪除頁面。」了嗎?透過放寬可靠內容的標準來達成目標完全沒有意義,另外我前面也說過了,關注度成立的基礎就是「有效介紹」、「可靠」、「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能記載在醫學期刊的哪一個不符合了?不如閣下自己找出一個能寫在醫學期刊但在維基可能因為缺乏關注度而遭到刪除的例子,我們才有討論下去的必要,否則我要求結束關注度相關的討論,況且現在討論的是可靠來源的指引,在這邊討論關注度完全離題。---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6:05 (UTC)[回复]
Koala0090君沒看懂我的問題,也不了解afd的情況。請正面回應問題及處理問題,不能讓提案模模糊糊地通過,然後成為刪除派大量提刪醫學條目的藉口。--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6:11 (UTC)[回复]
我的立場很簡單,你找出一篇現行草案通過之後可能被刪除的條目,我們再討論下去。---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6:16 (UTC)[回复]
太多了,我隨意找一個分類分類:涼茶,裏面的條目都很容易被提刪,儘量已經符合關注度。--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7:29 (UTC)[回复]
唔,被你這樣一貼更加強我通過這個草案的決心了,這裡面宣稱療效的地方完全沒有醫學來源佐證,根本不應該寫在這裡。除非他把些療效改成「據傳」,那這樣就跟醫學內容無關了,還是沒必要動到草案---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7:47 (UTC)[回复]
言下之意,Koala0090會否在提案通過後,對上面的條目提刪?請User:Koala0090確認。--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9:23 (UTC)[回复]
如果有改善可能的話,我不會主動提刪,但如果沒有改善可能的話,如果有人提刪我不會反對。---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10:32 (UTC)[回复]
謝謝您澄清﹗上面提到的問題正是我對草稿指引的疑慮,看來刪除派確實會以此指引作為對現存醫學條目的提刪理據,為了避免用戶熱血提刪,恕我保持(-)反对。--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0:56 (UTC)[回复]
  • 現提感冒茶僅供本案參照,已有標識醫學聲明,而缺少學術性來源,此為一例。針對本案存疑的可能性,建議草案列明不同醫學條目的個案,可引用WP:MEDICAL為豁免即時嚴格適用本指引,迴避有違中立性的個別學術測試意圖。即使假定學術來源多樣之下具備相對高的認受度,而在本地個案實踐如反映學術觀點測試,而壓制學術外其他來源與觀點的問題,可能抵觸WP:POV,並抵觸與影響WP:5P2,是故強烈建議考慮本案潛在抵觸本地基石的可能性。——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7:08 (UTC)[回复]
    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所有维基百科条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内容必须以中立的观点书写,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 中立性要求条目应该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并应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 请记住,我们是根据观点在可靠来源中的流行程度来确定合理比重的,而不是靠支持它的维基百科编者来确定的。"医学界共识有大量可靠来源背书,所谓的其他观点显然是少数观点。将与医学界共识以相同比重呈现直接违反了Wikipedia:中立的观点。-Mys_721tx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7:45 (UTC)[回复]
所以應該怎麼豁免,「『能量醫學』、『中醫學』、『芳香療法』等替代療法均不受此草案規範,所有來源都可靠的不得了」這樣?---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7:52 (UTC)[回复]
不用豁免,只須在首段註明「如果條目有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儘管那來源不符合本指引規定,也不應移除,更不應以關注度不足為由刪去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9:23 (UTC)[回复]
請停止循環論證,現在說的就是你所說的那些來源根本連「可靠來源」都稱不上,頂多就只能說有來源支持關注度而已,不要再將那些劣質來源偷渡進「可靠來源」的概念。如果是那種替代療法的東西,就用替代醫學的寫法,沒有實證的東西就明說沒有實證,像感冒茶裡面這種「功效有發汗退熱,增強自身免疫抵抗能力。感冒茶適合小感冒的病人,沖泡或煮藥包時候需要加入薑與蔥段。」就是不應該這樣寫,頂多只能說「根據...記載,感冒茶具有...功效,惟其在臨床上並無足夠實證證實其功效」。如果是這樣你要引用你心心念念的那些劣質來源我就沒意見,反正這個指引的目的就是要你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有實證就說有實證,沒實證就說沒實證,完全沒必要動到可靠來源的草案。---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10:32 (UTC)[回复]
您這樣迴避問題,無助於共識的形成。您也沒有正確理解問題,那個建議條文哪裏說了要「指定特定條目或來源」?明明就是寫了「如果條目有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這句,您看得懂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0:50 (UTC)[回复]
完全看不懂,我還特別找人討論你到底在講什麼,同樣也沒人看得懂。---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13:15 (UTC)[回复]
不知您問了誰,上面留言的用戶都能理解,就是您不懂。我也看不懂您的論述,怎麼會把我那句話推論到那些結論。請注意:根據WP:共識,提案人或者支持者必須好好回應及處理反對者意見,並須認真處理及解決提案的問題,否則迴避問題是無法形成共識。--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3:18 (UTC)[回复]
「規範」並不是制訂條文就圈定下來的,以本地經驗而言,衡常機制是透過不同個案的討論與深入,整合不同的觀點而不斷豐富差異化處理。如果先決訂文持續排除整個機制的參與,而一味地強化箝制性質的條款,不會利於整個多元編輯的參與、專案的改善等等。所以不希望有關修訂繼續收窄空間、排斥部分觀點以外的觀點,這個也是本地的其中一個基礎坐標。專業化來源的傾向,變相是趨向來源的壟斷性,這個方向的路徑不是維基發展應走向的。——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2:03 (UTC)[回复]
結合WP:NOABSTRACT尾句之選擇使用其他影響力較小的來源WP:MEDPOP與後段落的內容,認為於本地是必要考慮到有關採編,在現行情況有相當機率來源引用多屬於影響力欠缺的範疇。因為正確選擇資訊的來源整體之要求,是英文醫學參考世界中具備相當質素,而促成整體規格均以研究為重,但華文世界中醫學參考整體,相對水準仍有差距,考慮到整體差異,來源採用之判別訂文就應討論重新審視與修正。——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8:23 (UTC)[回复]
Longway22有提到「因為正確選擇資訊的來源整體之要求,是英文醫學參考世界中具備相當質素,而促成整體規格均以研究為重,但華文世界中醫學參考整體,相對水準仍有差距」,其實中文維基的條目,參考資料也可以用非中文的來源,也許可以某一程度避免您提到的問題。--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9:31 (UTC)[回复]
還望Wolfch閣下有進一步的論述,以便審視是否可釋除對於來源傾向性的疑慮。——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0:22 (UTC)[回复]
有關非中文來源部份, 我有時會翻譯英文維基的醫學條目(非醫學背景, 功力有限, 無法自行編寫醫學條目),也就一併引用了英文維基條目中的英文參考資料(例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不少醫學條目(例如下背痛心臟病)也是其他維基人翻譯自英文, 並且引用英文的參考資訊。因此中文維基的醫學參考資料不一定要華文世界中醫學參考程度的影響。
另外有關「來源傾向性」的問題,我是比較建議用專業化的來源。維基百科不保證一定準確,若維基百科有公信力,我覺得公信力應該是來自其參考資料,以及條目內容符合參考資料的論點,因此醫學內容我會比較傾向用可靠醫學來源的參考資料,醫學條目中有許多不是醫學內容的部份(例如歷史),這部份就不一定要用可靠的醫學來源當參考資料--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10:52 (UTC)[回复]
Wolfch閣下既然認可,可以以分別方式處理醫學條目中的不同範疇內容,請問可在修訂草案中修正體現嗎?在訂文中應可反映Wolfch閣下論述的意見,以減低文本所針對範圍被曲解的隱憂。——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5日 (日) 07:04 (UTC)[回复]
指引內其實已經對一般來源和學術來源的適用時機進行規範,什麼時候可以用一般來源,什麼時候必須使用醫學來源都有說明。----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5日 (日) 08:15 (UTC)[回复]
目前在草稿中的「醫學信息與一般信息」段落有提到:「醫學信息需要使用符合本指引的來源;同一條目內的一般信息則不需要。」,在序言中也有提到「管轄在維基百科所有帶有醫學內容條目(包括替代醫學)中的來源。其他類型內容的來源(包括醫學條目中的非醫學內容)會由識別可靠來源的通用準則來處理。」。在維基百科:醫學資訊有列出哪些屬於醫學內容(醫學資訊),哪些不算,像是醫學條目中有關商業或是公司資訊、經濟、歷史……的內容就不算是醫學資訊,來源符合識別可靠來源的通用準則即可。--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08:27 (UTC)[回复]
我好奇的是何謂所謂的「來源傾向性」呢?疑慮為何呢?另外「傾向性」這種東西,如果會導致偏誤(bias),那當然會是個問題,例如學術界有所謂的reporting bias,也就是說文章在呈現結果時只呈現某一個方面。這種傾向性當然會造成問題,但問題是這次的草案是從文獻中選擇bias最少的,這種反而可以增加文章的客觀度。況且多元觀點雖然是維基所推崇的,但多元觀點的重要目標之一,便是為了弭平單一觀點所造成的reporting bias。例如在以阿戰爭中,我們不能只依據以色列的觀點,也必須平衡地參酌來自阿拉伯的觀點。這篇指引中所提到的「系統化綜述」和「二次文獻」,就是為了這樣的目標,系統化綜述的研究過程必須蒐羅所有他可以蒐集到的一手文獻,再用科學化的方法去分析,減低偏誤,所以我想這部分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例如在前述的例子中,我們應該選擇對於以色列和阿拉伯雙方觀點平衡參採分析的二次文獻;而不是開放同時採用糟糕的以色列報導和比較不糟糕的以色列報導,卻以為這樣能夠達成多元的目標。---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1:30 (UTC)[回复]
Koala0090閣下舉到的例子,似乎未客觀平等處理不同的參考來源,不論學術、大眾傳媒或其他性質的來源,應假定只有採用觀點比重的分別。因使用學術觀點,也可能會造成單一界別的觀點問題,比如學術審查,如針對學術上先設排除特定因素、令有關因素於學術觀點中不能呈現,這樣已導致到Koala閣下提出的平衡性難以達成。Koala閣下應考慮到平衡觀點的參與度,是以不同範疇、不同主體的觀點來源為必要基礎,因有跨界別、多樣化的來源介入下,是可避免平衡度受到單一的干涉影響。本案訂文是應當考慮防止前述的問題。——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5日 (日) 07:19 (UTC)[回复]
平衡觀點並不應該是放任收錄所有來源,而是對於同樣可靠的來源進行參採。就像剛剛說的以阿戰爭,我們應該做的是同時收錄雙方的優質報導,而不是將網路貼文、推特發文、網路媒體全部進行收錄就叫做平衡觀點。學術論文所謂學術性,其實並不是一個具有封閉性的觀點,而是將所有會導致資訊誤差的狀況去除的方法論,如果你把資訊來源分為「學術」和「非學術」兩個狀況試圖進行所謂的「平衡」,那會造成一個謬誤:因為所謂「學術」本身就是為了要達成你平衡觀點的目標,但現在你卻反而再次將那些可能造成觀點不平衡的來源混雜進來。----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5日 (日) 13:18 (UTC)[回复]
@AntigngATWong128hk請幾位較公正的行政員及管理員也參與討論,現在維基很亂。--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15:42 (UTC)[回复]
在討論過程中,若要增加小的段落標題,我覺得比較好的作法是另外開一段落,加入相關意見,後面在該段落的留言自然就是針對該議題的討論,目前的作法是在討論串中間加段落,有些留言就會被歸類到該段落,我覺得這種作法比較容易混淆。--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4:26 (UTC)[回复]
抱歉!不請自來。恕敝人請教諸位先進兩個問題:「癌症居2019年臺灣十大死因之首,已蟬聯38年;而十大癌症仍以肺癌居於首位。」算不算涉及醫學的內容?如果算的話,這句話應該由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的公務員公布,還是應該由具醫學背景的研究人員於其所撰的醫學學術論文發表?-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1日 (三) 11:53 (UTC)[回复]
@克勞棣根據草案內容:「原創的研究若報導出來,常會在大眾媒體造成轟動,此時科學社群可能還沒有分析結果,也還沒有相關的評論。因此建議不要採用這些的來源(參考Wikipedia:不要倉促編輯)。若要確定研究在該領域中的合理比重,多半需要可靠的二次文獻(不是依照新聞稿,也不是以新聞稿為基礎的新聞文章)。若其中的結論很重要,值得一提(例如大型隨機對照試驗出現讓人意外的結果),應該用單一的一次研究做為其參考資料」如果覺得內容很重要,值得一提,那可以用一次文獻的書寫方式描述。---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12:45 (UTC)[回复]
流行病学是医疗信息,应当使用使用可靠的第二手来源。一般而言一些回顾文章会提及这些结果。
由于数据本身不包括任何假说,统计数据不属于研究。目前其地位如何尚不清楚,我已向en咨询。但是任何对于数据的解读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直接支持。-Mys_721tx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18:24 (UTC)[回复]
@克勞棣閣下所舉的例子(十大死因)是二次文獻,因為他是將原始數據重新解釋。不過我們昨天討論了一下,我們想到確實在信息框的流病數據,有時候會需要使用到這些政府出版的統計年報或數據,而這些數據確實是常為學界所用,而且這樣的資訊一般也為學界所接受,因此覺得閣下提出的問題確實現行方針沒有說明到,這部分感謝閣下發現問題。Mys有上去英文版詢問,英文那邊的回覆是說在某些狀況下,如果一次文獻的使用適當、可靠且合理,那麼可以少量使用。我現在想到的修改方式是在「如果某部份內容可以用一次文獻或是二次文獻支持,優先使用二次文獻,而一次文獻可以伴隨著第二次文獻一起作為參考資料。」後面加上「在某些情況下,一次文獻可以少量使用,但必須確保資訊的來源及使用可靠且合理;而對於对于一次文獻的任何数据解读,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直接支持。」---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2日 (四) 15:21 (UTC)[回复]
我修改了一下定义一节的行文。"只能用來敘述以該來源所得到的結論"应当包含了原始数据的情况。-Mys_721tx留言2020年7月2日 (四) 18:17 (UTC)[回复]
@克勞棣這樣有解決你的疑問嗎---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7:48 (UTC)[回复]
@Koala0090君:坦白說我不知道這是否解答了我的疑問。事實上我對一手來源、二手來源、三手來源的定義還是一知半解,所以我常常以WP:IAR來主觀判斷來源品質。我倒想反問閣下:如果我想在某條目適合的地方寫入一句「癌症是2019年臺灣十大死因之首,而十大癌症第一名仍是肺癌。」,倘若我以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的公告聯合報根據此份公告所作的報導為來源是可以的嗎?然而這兩篇文章都不算閣下堅持的「學術論文」吧?甚至反過來說,這份公告是不能「抽樣調查」的,它必須掌握2019年死亡的「全部」17萬5,424位臺灣人的死因才能下斷言,我相信這只有衛生福利部才做得到,因此任何學者要寫相關的學術論文都不得不以衛福部的公告為來源,對嗎?不知閣下對我以上的疑問和意見有何看法?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4日 (六) 00:23 (UTC)[回复]
  1. 在直接呈现原始数据(如某年某疾病死亡率)时可以直接引用卫福部数据。
  2. 与往年对比属于对数据的分析。卫福部在公告中也强调在对比中对数据进行了转换。在编写有关内容时应清楚表明数据分析中的限制。此时引用联合报是不恰当的。
    除来源问题外,在条目中加入短期对比有给予新近数据不合理比重的可能。应当在长期分析出版后再报告是否有值得注意的趋势。
-Mys_721tx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1:37 (UTC)[回复]
@克勞棣欸我沒有堅持要使用學術論文,我是反對為了「大家懶得看或看不懂學術論文」而放寬可靠來源的標準,像衛服部的統計年報我前面也說了,是學界可以接受的來源,所以我才會覺得原版本沒有寫到這塊會是個問題。把衛服部的統計年報解釋為第二手來源是英文版那邊回覆的,我後來覺得應該算第一手來源,也就是說這些文獻是還沒有經過其他文獻再分析過的。---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3:39 (UTC)[回复]
@Koala0090對不起,是我誤會了,您沒有堅持要使用學術論文。不過在下竊以為衛福部的這份統計年報確實屬第二手來源,而2019年死亡的17萬5,424位中華民國國民的「死亡證明」才是第一手來源。-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4日 (六) 15:02 (UTC)[回复]
汇总和提出原材料不包括的新观点时,该文献是第一手来源。编制的统计表因此是第一手来源。-Mys_721tx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21:54 (UTC)[回复]

提案的爭議及仍未解決的問題

(※)注意

  1. 提案人拒絕接受多個反對者的修訂建議,並不經討論,全數回退修訂建議:[9][10][11],完全違反WP:共識:「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在修改方針時,應緩慢而保守。積極謀求他人看法與同意的編輯,更容易為社群所接受。」就算提案被硬通過,指引的合法性也會受到質疑。
  2. 提案人未經討論,擅自移除已達成共識的修訂:[12][13],被移除的共識,見於[14][15][16],這樣粗暴地刪去共識的修訂,我也是第一次見。
  3. 上一章節提到的問題,全部都被無視及迴避。
  4. 支持者承認提案通過後將對現存的不符合草稿規定的醫學條目進行提刪,拒絕接受反對者提出的建議:「先容許使用非學術來源,待找到學術來源替換後才移除非學術來源,但所有修訂被提案人全部回退,見[17][18]
  5. 為了解決批量提刪現存醫學條目的問題,管理員老虎君及蟲蟲飛建議先討論醫學條目的關注度指引,並且將本草案的生效時間推遲至該關注度指引生效時,但建議也被提案人拒絕,提案人也不對建議作出任何回應。
  6. 對於非醫學資訊,如有關社會、傳記、時事、財務及歷史資訊,草稿只容許用「高品質的主流媒體」,但反對者要求定義何謂「高品質」?但提案人拒絕回應;反對者建議這些資訊不應只限於「媒體」,可用一般的「可靠來源」,但建議一律被無視,及拒絕回應。
  7. 整個提案就只是提案人和支持者自說自話,對於反對的建議和意見,不是無視,就是拒絕回應;對於反對者的建議修訂,全數回退;仿如提案人單方面在自說自話,完全違反WP:共識,完全看不到任何共識,這樣粗暴的提案,我也是第一次見。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15:29 (UTC)[回复]
  • 請您在指責別人時,須提出編輯差異作為證據,您擅自移除已達成共識的修訂:[19],被移除的共識,見於[20][21][22]。請注意自己曾發過的留言,也注意別人有甚麼留言,無視討論留言是無助於形成共識。引入方針指引屬於重大的提案,請嚴格遵守WP:共識,好好回應及遵重反對者的意見及修訂建議。--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3:31 (UTC)[回复]
(※)注意:我每天都在處理afd和drv,這種針對來源來提刪的技倆,我看得太多了,提案人及支持者分明就是想提案模模糊糊地通過,您看自己原先是同意不作禁用指引但後來卻未經討論把已有共識的條文偷偷地刪去,完全不經討論,操作多麼難看。為了避免草稿通過後成為刪除派批量刪除的理據,我仍然堅持(-)反对。--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0:27 (UTC)[回复]
什麼叫做「偷偷刪除」?你自己不說一聲加上去就不叫「偷偷加上」?更令人不滿的是,你謊稱那句來自我的建議實際上我根本沒有同意過。今天如果對方是一個對維基完全不熟悉的人,我直接默默修改可能會造成有點資訊不對等的問題,但這邊哪一個人不會查閱編輯紀錄?我從頭到尾都說我不支持你的提案,也實名編輯還寫了編輯摘要,這樣也叫偷偷刪除?我現在逐漸了解了蟲蟲飛的邏輯,只有你支持的意見才叫「共識」,其他人不支持你的意見就是「請(※)注意,要尊重共識」;你擅自編輯,叫作「依據共識」,人家把你擅自編輯的話刪掉就叫作「偷偷刪除」。從頭到尾看不到你一個合理的論述,只會玩弄這些話術,這就是為什麼到後面我實在不太想回你的原因。---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3:48 (UTC)[回复]
請您看討論的共識,見於[23][24][25](這些連結的上下留言您也要看),您要移除也應先討論,而不應以一些似是而非的理據私下刪去,又不通知反對方。--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3:57 (UTC)[回复]
你聲稱我同意的原句是因為你口口聲聲說這不是評讀性指引,我實在不知道哪邊不是,也不知道你有沒有讀過任何一篇評讀性指引,所以我就要你自己說出為什麼不是評讀性指引的理由。結果你居然可以理解成「Koala同意使用劣質來源作為可靠來源」?不但沒有回答我的問題還直接把我的話曲解了掛上我的名字,這叫做你口中的「尊重共識」?我唯一想到你可能的邏輯就是「評讀性指引 = 完全不具規範性」,但完全不是這樣的,一堆學術期刊、實證醫學都有對文獻的來源發表評讀性指引,至於是否具有規範性是要看使用這些指引的場合,跟他是不是評讀性指引完全無關---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4:06 (UTC)[回复]
您不只不看蟲蟲飛的留言,也不看您自己的留言,連管理員老虎君的留言也不看,然後一再曲解蟲蟲飛的留言,這樣無助於共識的形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4:37 (UTC)[回复]
拒絕回應看不到任何論述的口號。然後提醒一句,如果閣下多次「總結共識」都被當事人提出有遭到曲解的情形,那就要自己檢討一下了。而不是當事人跟你抗議之後還說出「你連自己的留言都不看」這種可笑的話。---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5:57 (UTC)[回复]
我重新聲明:我僅支持Mys_721tx的版本,並支持收緊相關要求,以表慎重。如果有任何人士進行有為條目質素帶來嚴重損害的行徑,我不排除尋找(其他)管理員處理,必要時可能尋求管理員解任投票。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4日 (六) 01:23 (UTC)[回复]
@Longway22請閣下說明哪裡違反了呢?---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3:52 (UTC)[回复]
我覺得準確地說,他的意見是指草稿不符合維基的精神「共筆」「協助」「讓更多人參與」。學術來源聽起來很好聽,但「線上要付費,線下要大學圖書館」一篇線上中國期刊網的論文要20元人民幣,這等於只能讓少數在學大學生和教授去編輯醫學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6:33 (UTC)[回复]
我要聽他自己說,我沒辦法從他的話得出你講的這串東西。--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6:43 (UTC)[回复]
有關具體闡述於,本編已於上分區域做補充。在上區域中所有疑慮未能完全有效處理下,對本案將持以(-)反对。——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8:07 (UTC)[回复]
(※)注意
您也要看看上面的留言,例如關於分類:涼茶應否刪除的討論。--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5:22 (UTC)[回复]
我看了有關涼茶分類的討論:其中有提到「這裡面宣稱療效的地方完全沒有醫學來源佐證,根本不應該寫在這裡。除非他把些療效改成「據傳」,那這樣就跟醫學內容無關了」,我對這句的解讀是寫法需修正,宣稱療效的地方需有醫學來源佐證,不然就要改寫為「據傳......」的寫法。我仍然問同一句話,可以認為支持者將對不符合草稿規定的醫學條目進行提刪嗎?--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5:39 (UTC)[回复]
(※)注意
  • 方針指引影響深遠,必須明確及準確,不能成為日後存廢爭議的依據,不同人對草稿有不同的理解,反映草稿有很大修正的空間。反對者加入的修訂建議,就是為了解決草稿通過後的存廢爭議,但被提案人在不經討論下全數回退,見:[26][27],大量如分類:涼茶中的條目也有機會刪去。--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5:22 (UTC)[回复]
  • 蟲蟲飛提到的提案爭議, 第7點是:「整個提案就只是提案人和支持者自說自話,對於反對的建議和意見,不是無視,就是拒絕回應。……」。我只是想說明一下,草稿原來有:「一次文獻不可用在醫學內容中」,CaryCheng有提到英文版原文是Primary sources should generally not be used for medical content. 目前草稿已新增了「一般情形下」,修改為「一般情形下,不應將一次文獻應用於醫學內容中」。目前條目仍然有考慮反對的建議和意見。這部份的修正似乎被忽略了。
我不否認大家對於草稿, 仍有許多不同的意見, 我給CaryCheng的留言中有提到英文維基和中文維基對此議題花的心力,英文維基有en:Wikipedia:Why MEDRS?,說明為何要有此些規定,篇幅是53k, 篇幅約是en:Wikipedia:MEDRS的8成,「在英文維基上都花了這麼多人力處理此一議題, 在中文維基上應該還有不少的路要走。」。提供我的想法,作為參考。--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5:37 (UTC)[回复]
  • 很高興您能開始正面回應提案的問題,那個修訂是回應了c君,但沒有回應其他人的,包括蟲蟲飛的,而且在我看來「一般情況」和「完全禁用」幾乎沒有分別,因為甚麼叫「非一般情況」?希望提案人繼續回應其他本章節提到的問題,執着於別人留言的用字,不停岔開話題是無助於形成共識及解決草稿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5:59 (UTC)[回复]
  • 標示「一般情況」,表示可能會有例外,和完全禁用不同。有些情形下可能會使用一次文獻作為參考來源。像在「定義」段落中有提到:「以一次文獻作佐證的斷言應以合理比重呈現、只能用來敘述該來源所得到的結論.....」在「尊重二次文獻」段落有提到:「在匯總及呈現一次文獻時,需要有配合的上下文,才能表達此一意見在特定領域中的比例及其重要性。」、「若一項結論值得一提......,對該結論的描述應註明來自單一研究」, 此處的單一研究就是生物醫學文獻的一次文獻。--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6:13 (UTC)[回复]
  • 另外, 您的爭議原因是:「提案人完全拒絕接受多個反對者的修訂建議」、「對於反對的建議和意見,不是無視,就是拒絕回應。」這部份是不是可以修正一下?--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6:16 (UTC)[回复]
  • 修改了,c君提出很多意見,大部分都沒有回應及處理。但我覺得草稿最大的問題不是禁用不禁用一手來源,而是現存醫學條目被濫刪的風險,如分類:涼茶(很多英維沒有對應條目,可能與這個指引有關),要注意這些條目都是重要的知識,反對者的修訂建議就是為了解決濫刪醫學條目的風險,但卻被全數回退,而且拒絕與反對者溝通。--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6:42 (UTC)[回复]
  • 先聲明,我是保留派維基人,不管是在巡查還是存廢討論看到有刪除危險的條目,我都會盡力修改到不至於遭到刪除的水準。但這不代表我認為任何不經篩選的資訊都應該放上維基,特別是攸關讀者健康和生命的語句,更應該要有證據支持。蟲蟲飛不斷利用套話的方式,試圖合理化他訴諸人身的依據,先是拿一堆連現行關注度和可靠來源都沒辦法通過的文章,在我講出評論之後就試圖把整個指引曲解成「通過這部指引會使刪除派大行其道」的言論。事實上我們拿出這個分類幾個會真正出問題的條目來看:
  1. 廿四味:這篇條目通篇只有一個中醫師錄音作為參考文獻,就算用現在的可靠來源指引也不能算,所以這樣的引用是可能被取代或移除的。但關注度會不會出問題?自己搜尋之後發現確實有其關注度,所以不會因為關注度問題被刪除。
  2. 桑寄生茶:這篇唯一的參考文獻放在宣稱療效的語句當中,確實可能通過一般的可靠來源指引,但醫學可靠來源指引可能會認定不可靠的範疇,因此引用可能會被取或移除,或是可以改寫成「據傳...」體裁的科學性描述語句。但關注度問題呢?在搜尋標題後,確認該文章有關注度,因此該文章不會因為關注度問題遭到刪除。
  3. 感冒茶:同上。
  4. 五花茶:連參考來源都沒掛,但關注度問題不受影響。

綜上所述,關注度的問題完全是個假議題。參考文獻可以輔助巡查者確認一些冷門議題的關注度,但並不是主要條件。試想,即使這篇指引不通過,如果一篇文章完全沒有辦法找到來源,那麼你們要怎麼得知這個條目所描述的客體是真實存在的呢?---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6:35 (UTC)[回复]

(※)注意
請您理解一下反對方的修訂建議:「先容許使用非學術來源,待找到學術來源替換後才移除非學術來源」及看一下被全數回退的修訂建議:[28][29][30],如果能接納這些修訂建議,就可以解決濫刪現存醫學條目的風險。--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6:53 (UTC)[回复]
已經提出證據不需修改也不會影響關注度問題,閣下的論證係屬無效論證。----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7:07 (UTC)[回复]
完全看不到您提出了甚麼有效證據?我每天都在處理afd和drv,以來源不符合規定去提刪條目,我看過很多,現在又要訂立一個把醫學條目限於學術來源,問題是「學術來源線上要付費,線下要到大學圖書館」,因此也要讓用戶有改善條目的機會,「先容許用非學術來源,待找到學術來源替換後,才移除非學術來源」,這樣就可以解決提案通過後濫刪醫學條目的風險。--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7:46 (UTC)[回复]
我剛剛已經用四個例子證明沒有你說的問題了。那你可以反駁我上面舉出涼茶的四個例子,或再找出一則會有問題的支持你的論述。你說你一天到晚看到這樣的例子,想必要找個例子一定很簡單對吧。---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8:04 (UTC)[回复]
您只根據自己的判斷說分類:涼茶某些條目有甚麼問題,為甚麼不想想如何能在提案通過後能挽救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9:12 (UTC)[回复]
????????????????????????????????????
這跟這次的討論有什麼關係?這問題也變我的責任了?是你自己口口聲聲說通過這個方針會發生什麼結果,我論證告訴你這個結果不會發生。你如果要反駁我應該是舉出反證,而不是再立一個稻草人好嗎。---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9:17 (UTC)[回复]
您為甚麼不反過來想想,您指出分類:涼茶中的條目如何不符合本草稿,而中維社羣又大多是學生,很難找學術來源,這種情況下不是應該「容許先用非學術來源,找到學術來源替換後才提刪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9:48 (UTC)[回复]
我已經分析了每篇文章了,結論就是「關注度與可靠來源根本是兩回事,這些條目根本不會因為關注度被刪除」。我說過了,如果你不滿意這個結論,就去找一個例子出來證明我說的是錯的,在你找到反證之前我就暫不回應了。(我先預告一下接下來的說詞好了:「請(※)注意提案者及其支持者無視反方提出的論點,拒絕進行回覆。」)我所要的只不過是一個反例,拿不出來還在那邊離題。---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9:58 (UTC)[回复]
請了解關注度指引WP:GNG。--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10:00 (UTC)[回复]
這不是回答,請舉出反例---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0:16 (UTC)[回复]
看來我們爭議是源於大家對GNG理解的分歧:GNG要求來源「可靠」、「獨立於主題」、「有效介紹」,草稿把非學術來源視為「不可靠」,用戶提刪醫學條目是合情合理。--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10:40 (UTC)[回复]
通用關注度指引用的是一般可靠文獻,何況在該草案医学信息与一般信息的段落已經說明一般信息的段落在一般信息可以使用一般可靠來源指引的文獻,例如說涼茶的條目就完全可以寫成文化類的條目,並且在這些文化信息上引用這些文獻。況且在雖然實務上條目中的可靠來源是證明關注度的重要元素,但實際上要提刪時並非必要元素,否則所有掛著unreferences模版的條目都應該全數提刪,但實際上這種狀況並沒有發生。---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1:11 (UTC)[回复]
問題來了:要把醫學條目如分類:涼茶寫成文化類條目才得以保留,但不是所有醫學條目都改為文化條目,也是不必要,這不就是製造了更多的問題嗎?還有問題是「學術來源線上要付費,線下要到大學圖書館」,因此也要讓用戶有改善條目的機會,「先容許用非學術來源,待找到學術來源替換後,才移除非學術來源」,這樣就可以解決提案通過後濫刪醫學條目的風險。不明白為何拒絕在條文中容許此修訂建議。--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11:27 (UTC)[回复]
蛤我什麼時候說「要改寫成文化類條目才得以保留」這種話阿,妳自己身為管理員在處理AfD時有這麼嚴格嗎?我從頭到尾都是說「實務上文章中的參考文獻並不是證明關注度的必要條件」阿,重要的是被提刪要能夠找出至少一篇「一般可靠文獻」做反駁阿,既然如此後面濫刪什麼的全都是假議題。---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1:37 (UTC)[回复]
問題是中維不是每個人能輕易接觸到學術來源,因為「學術來源線上要付費,線下要到大學圖書館」,那麼一般用戶就只能寫有關文化類條目,但醫學的來源每每又與醫學訊息有關,又因為本草稿通過而被禁用,也不接受「先容許用非學術來源,待找到學術來源替換後,才移除非學術來源」,然後針對來源來提刪醫學條目,這種情況很常見。--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12:11 (UTC)[回复]
那回到原本的問題,你舉出反例---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2:19 (UTC)[回复]
(※)注意:我們反對方也不是反對用學術來源,只要求「先容許用非學術來源,待找到學術來源替換後,才移除非學術來源」而且也應接受不符合本草稿規定的非學術的可靠的關注度來源,並須在指引中明確明說明,避免提案通過後的存廢爭議。--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12:37 (UTC)[回复]
我只是要你舉出一個會因為現行指引草案而被刪除的反例,不要顧左右而言他。---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2:44 (UTC)[回复]
(:)回應:
  1. 我拒絕回應引導性的問題。
  2. 請正面回應本章節所提及的七個問題,並根據WP:共識,好好回應及妥協反對意見,反覆岔開話題無助於形成共識。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03:16 (UTC)[回复]
那代表你連基本邏輯都缺乏,反證法是證明對方論點錯誤的方法之一。例如克勞棣提出一個例子,我們都很快地認識到確實之前版本存在問題,馬上就對版本作出修改了。由於你說過你在afd看過很多例子,因此我在這串討論中,不斷要求你舉出反例,但妳卻不斷岔開話題,最後還反過來指控我岔開話題,這已經是知不知恥的問題了。另外閣下一直聲稱自己的論點來自共識,卻先後被人揭發不當代言的問題,上去telegram爭執卻得不到任何人支持你的論點,甚至行政員出面表達你的認知有誤,代表說真正踐踏共識的正是閣下。很遺憾必須做出這樣的總結,請閣下不要再侮辱共識方針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5日 (日) 06:21 (UTC)[回复]
  • (:)回應:討論時請針對提案,不要訴諸人身;也請您瞭解WP:共識:「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在修改方針時,應緩慢而保守。積極謀求他人看法與同意的編輯,更容易為社群所接受。」--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08:19 (UTC)[回复]
  • 路過,提個意見。前些日子,我、Koala、Tiger、J Wong等人在Telegram主群和蟲蟲飛討論了指引草案的問題,但經過長時間無用的討論,我不得不遺憾的認為蟲蟲飛可能尚缺進行有效討論的能力,連理想來源跟可靠來源的差別都不能分辨,並不斷重複冗長、固定、且早已獲得他人解釋的觀點。我想,每一個維基人肯定都有平等的發言權,但至於發言本身正不正確、合不合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7月6日 (一) 03:54 (UTC)[回复]
(:)回應:
社羣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都能看到上面的留言。大家都知道你在發表謬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8:39 (UTC)[回复]

对于User:蟲蟲飛实行编辑禁制

User:蟲蟲飛在本次讨论中屡次制造假议题,原先讨论中论证部分不再赘述。User:蟲蟲飛在近几日变本加厉:
  1. User:蟲蟲飛通过单方论证伪造共识。在User:Koala0090反对时仍坚称其加入的内容符合与User:Koala0090User:Tigerzeng所讨论共识。
  2. User:蟲蟲飛通过制造冗长讨论造成存在存在大量反对意见的假象,并以此为由宣称"對於反對的建議和意見,不是無視,就是拒絕回應。"
User:蟲蟲飛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的讨论秩序。我正式提议对User:蟲蟲飛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进行不限期编辑禁制,直至在道歉并保证不再进行以冗长讨论或稻草人扰乱讨论秩序。如有再犯则应恢复禁制。此提案抄送@TigerzengSanmosa。-Mys_721tx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6:59 (UTC)[回复]
@AntigngATWong128hkManchiu
  1. 修訂及引進方針指引屬於重大提案,提案已出現一大堆反對意見,對於反對的修訂建議和意見,提案人Mys 721tx不是無視,就是拒絕回應;對於反對者的建議修訂,全數回退;仿如提案人單方面在自說自話,完全違反WP:共識,完全看不到任何共識,這樣粗暴的提案,我也是第一次見。請求公正的行政員及管理員介入處理。
  2. 由於提案人Mys 721tx不願溝通,無視反對的意見及不經討論回退已有共識的修訂:[31],被移除的共識,見於[32][33][34],請管理員處理,而這個提案不應硬通過,基於提案違反WP:共識,建議行政員及管理員關閉此案。--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7:12 (UTC)[回复]
樓上別忘了Wikipedia talk:關注度 (氣旋)#針對《氣旋收錄準則》指引的修訂Wikipedia talk:關注度 (天體)#是否应该保留单独的小行星类条目?的前車。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4日 (六) 07:29 (UTC)[回复]
我先作證偽造共識進行單方論證這件事確有此事。---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8:01 (UTC)[回复]
共識見於[35][36][37]。--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8:04 (UTC)[回复]
我並不認為這幾個回應有達成你所謂的「共識」,也沒辦法支持妳做出的編輯。況且你擅自用我的名字為你的論點背書,聲稱這是我的共識,竟在我拒絕承認時,謊稱我刪除共識語句。只能證明你所謂的「共識」的形成過程完全就是單面、虛假,而且還是循環論證。如果你還沒理解你做了什麼事情,我把人物和事件抽掉給你看看,你看不懂就算了,這是寫給其他人看的。
  1. C自行將A、B的語句綜整,並聲稱是依據A、B的建議進行修改,但在這過程中並沒有詢問過A和B是否有準確表達其意思。
  2. A不同意C的綜整,認為在綜整的過程中曲解了自己的意思,因此刪除了這個語句。
  3. C說A不尊重自己和B合力達成的共識,並進行口誅筆伐(???)
看出問題了嗎,你所謂的共識根本就是將我們的話進行單方論證,完全篩選你自己想要說的內容,強迫他人幫你的觀點背書,謊稱存在共識。最後居然還用曲解過的語句來攻擊我破壞「我自己沒有同意形成的共識」,這好像已經是知不知恥的問題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8:26 (UTC)[回复]

(※)注意

  1. 提案的上面兩個章節,我也貼上來源依據,而Mys 721tx的指控我還未看到有甚麼編輯差異作為證明,如果未能提出證據,就是對別人作出虛假指控。
  2. 這裏是維基百科,正如User:CaryCheng所言,每個用戶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每個用戶的意見的價值都是同等,管理員也有權利參與提案的討論。
  3. 用這種手法去打壓異已,我也是第一次見,但這是中文維基,社群還是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7:55 (UTC)[回复]

(:)回應
  1. Mys_721tx羅列了我意見,只能說明我對草稿有這些疑慮,請Mys_721tx說明草稿哪裏釋除了我的疑慮?我根據反對者的意見作出了修訂建議,這些修訂建議正好解決了提案通過後的存廢爭議問題,但Mys_721tx拒絕接受,也不回應,更不妥協,並不經討論,全數回退所有修訂建議:[38][39][40]
  2. 所謂「屢次扭曲他人言論」,只是Mys_721tx試圖藉着在別人留言中挑骨頭,岔開話題,我已在本章節及上一章節回應及貼出原對話內容,大家可以對比留言,就會明白曲解留言的是Mys_721tx
  3. 根據WP:共識,舉證責任是提案人,而非反對者,請瞭解方針。而且提案人完全無視及全數回退反對者的修訂建議,違反了WP:共識:「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在修改方針時,應緩慢而保守。積極謀求他人看法與同意的編輯,更容易為社群所接受。」
  4. 真不知誰才是「公然撒謊」,我已於上面章節貼出了所有連結作為發言的根據,詳見上一章節開首列出的七個問題。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03:36 (UTC)[回复]

  • (!)意見:我原本的意见是,可靠来源与关注度应分开讨论,并停止在可靠来源讨论中穿插关注度讨论。即便担心条目删除问题,亦可延后本草案生效时间以便配合关注度问题的讨论。然而,我的意见在后来被虫虫飞解读成“医学条目关注度指引通过前,请勿通过此案﹗”,并以此为由强行在本草案中讨论条目存废问题。这极大偏离我作出前述言论时的意思。结合此事前后对其他用户意见的误读、无视,以及反复重复自身观点,导致无法与其他用户形成有效讨论,我倾向支持此编辑禁制。--Tiger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8:52 (UTC)[回复]
蟲蟲飛原話:管理員老虎君及蟲蟲飛建議先討論醫學條目的關注度指引,並且將本草案的生效時間推遲至該關注度指引生效時
那么应该先讨论医学条目的关注度指引,并且将本草案的生效时间推迟至该关注度指引生效时。 Tiger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3:59 (UTC)
UT:Tigerzeng君澄清上文如何解讀為「被蟲蟲飛解讀成「醫學條目關注度指引通過前,請勿通過此案﹗」?--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9:07 (UTC)[回复]

我明确指出不应该在此处讨论关注度问题,并对你的担忧给出一个延迟生效的解决方案。在下面你却继续开展关注度、条目存废问题的讨论,并声称我的观点与您的行动相符。这明显是使用我的言论去得出完全相反的意思。--Tiger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9:16 (UTC)[回复]

再看看我的原話:
蟲蟲飛原話:5.為了解決批量提刪現存醫學條目的問題,管理員老虎君及蟲蟲飛建議先討論醫學條目的關注度指引,並且將本草案的生效時間推遲至該關注度指引生效時,但建議也被提案人拒絕,提案人也不對建議作出任何回應。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9:19 (UTC)[回复]
我覺得如過你聲稱「共識」的兩位當事人都拒絕接受你所做出的總結,就別再強辯下去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9:22 (UTC)[回复]
我和老虎君討論的事和您私下刪去的修訂,是兩件事,請不要淆為一談。--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9:29 (UTC)[回复]
User:蟲蟲飛:"根據User:Koala0090及User:Tigerzeng意見修正,減少指引的歧義。 "望诸位周知。-Mys_721tx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9:36 (UTC)[回复]
你如果不要謊稱共識那就都行,今天你說了是根據我們兩個人的意見形成共識,當然就有責任要準確傳達意思。---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9:50 (UTC)[回复]
“延迟生效”和“不应通过”差别非常大。上面引用的我自己的两则发言是前后联系的,我看不出任何合理理由仅仅使用后一句话,而忽略前一句话的“这个问题不该在这里讨论”。若不能正确认知到这一点,我之后会无法在本讨论中作出发言,因为任何一个连贯回复中的个别发言都有被单独分拆出来理解的风险,这明显是不合理的。--Tiger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9:21 (UTC)[回复]
我是同意您“延迟生效”的觀點,然後如果提案人不接納我們的建議,又拒絕依反對者的意見修改草稿,因此我的看法是「提案不應通過」,這個有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9:26 (UTC)[回复]
本提案应该正常讨论、通过,如果有必要的话,未必要即刻生效。你担心的关注度问题,我说得非常清楚,请另开讨论串,不要和可靠来源一起讨论,也不要把任何关注度的因素加入可靠来源的提案中。关注度的讨论中,说得夸张一点,你可以提出:本指引所述之来源无需满足可靠来源指引。至于大家接受不接受那是关注度的问题,和这里可靠来源也没有关系。--Tiger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9:33 (UTC)[回复]
你的修订完全不符合我的意见。我的意见是不要在可靠来源指引中增加任何有关“关注度”的内容,也不要在本讨论串中讨论有关“关注度”的内容,所以任何出现在《可靠来源 (医学)》中,有关“关注度”的内容都不会符合我的意见。就在这里,我都前后多次明确表达我的意见是不要在这里讨论关注度问题不要往可靠来源指引里添加关注度的内容,但虫虫飞上面还是认为他向《可靠来源 (医学)》草案中添加有关关注度的内容是符合我的意见。以我个人对虫虫飞的认识,我觉得他不是故意误解我的意思。但是无法否认的是:当一个意见已经被如此清晰明确地表达出来,但仍然被错误理解时,讨论被强烈干扰了,也因此我会支持这个编辑禁制。--Tiger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9:46 (UTC)[回复]
我已經說了,我的修訂(比您的建議保守),怎麼又扯到那麼遠?那個章節明明就是在說明「在未有學術來源替換前」,不應移除非學術來源的關注度來源,和關注度的標準有甚麼關係?--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9:54 (UTC)[回复]
我覺得有個說法可以解釋你現在覺得困惑的現象:「你所謂的共識,根本不存在」---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0:21 (UTC)[回复]
老虎君和我討論的話題跟您私下刪去根據共識的修訂是兩件事,詳見共識見於[41][42][43]--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10:34 (UTC)[回复]
由于回应这则留言的话上面已经说过很多遍,故不再重复,只需把我上面说过的话当作回应即可。--Tiger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1:47 (UTC)[回复]
對不起,恕在下說幾句逆耳的忠言:蟲蟲飛君一再強調"維基的精神是「共筆」「協助」「讓更多人參與」。學術來源「線上要付費,線下要大學圖書館」......"云云,換言之,就是「學術來源是要花錢的,不是人人都付得起那些費用,因此這有違維基百科自詡為『人人皆可編輯的百科全書』的精神」,對吧!?但,問題是,非學術來源就不用花錢嗎?試問為什麼大家能編輯某篇維基條目呢(不管是不是醫學條目)?不正是因為您擁有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嗎?這些設備要不要花錢買呢?瀏覽「免費」的新聞頻道要不要付電費給電力公司、付網路費給電信公司呢?所以,在下要說的是,編輯維基百科本來就是必然要花錢的,維基百科本來就不是「人人皆可編輯的百科全書」,至少對於那些連衣食都匱乏的人就不是;為了更珍貴的來源而適度地付出更多的費用本來就是應該的。我們不用大力捍衛「人人皆可編輯的百科全書」這個頭銜,因為這個頭銜一開始就不存在。-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5日 (日) 02:35 (UTC)[回复]
  • (-)反对:這個討論串好長,找不到我應該在哪裡回應,就在這邊再說一次吧。提案者認為肺癌專題報導不屬於可靠來源,應該排除在中文維基百科之外;但我認為這是一份可靠來源,其內容有價值,依這個來源添加內容到條目對中文維基百科是有幫助的編輯。因為在這一點沒有共識,我決定反對Wikipedia:可靠來源 (醫學)提升為正式指引。
其實還有很多細節必須細緻地討論與處理,不過整個討論無法聚焦,還是先投反對票吧。--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6日 (一) 04:30 (UTC)[回复]
你「覺得可靠」不能作為實際上可靠與否的依據,是一個薄弱論述。實際上指引本身也僅有對各個來源的可靠與否進行評讀和解析,就像省電標章一樣,你符合某個標準你就可以是幾級,我們當然希望大家都買最省電的第一級產品,但是你就是不應該為了「要讓本土技術水準不家的廠商能夠參與,所以我把省電標章的標準調低」。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你跟蟲能夠腦補到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就像優良條目評選和典範條目評選,我們透過嚴格的評核和標準來衡鑑哪些文章是站內最好的文章,但卻有人問了以下問題「要寫出優良條目必常常要跑圖書館還要有文字論述能力,這樣會把優良條目變成某些精英的專利!」、「我覺得那些缺乏參考文獻的文章文筆很優美啊,我覺得他們應該要變成優良條目!」、「制定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評選會導致維基百科變成『不是人人可編輯』的維基百科!」。如果你覺得以上問題很莫名其妙,大概可以稍微體會一下我們現在的感受。---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6日 (一) 06:05 (UTC)[回复]
如果有任何人士進行有為條目質素帶來嚴重損害的行徑,而且不能在短時間内消解,我會考慮使用IAR處理此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8:39 (UTC)[回复]
  • 其他部分不說,就蟲蟲飛多次在未有充分理解討論主題、理解參與者表達意思的情況下持續離題、曲解他人話語含意而使得討論無意義冗長並反覆離題是事實,而且這也當然不是第一次,這次醫學相關條目相關事件不過反覆上演的事情裡牽涉人員和事件體量比較大的一回而已(站外的例子太多,現在終於輪到站內的你們了)。對於編輯禁制,個人傾向支持,因為蟲蟲飛長期的類似行為讓人很難對其交流能力置信(這種交流能力的人居然是管理員,你維怎麼回事?),此類進行持續此類離題討論、豎立稻草人、引離話題迫使討論無意義冗長化也有涉嫌擾亂的問題,故而就提案方面觀點認可,至少在本醫學方針修改中,蟲蟲飛的討論內容價值極度有限且使他人精力在多數情境下無意義耗費,應當對其參與情況予以限制。--Роу Уилсон Фредериск Холм留言2020年7月6日 (一) 22:36 (UTC)[回复]
我認為Mys 721tx和Tigerzeng兩位都已經說得很清楚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7日 (二) 05:50 (UTC)[回复]
結果在下上一則留言(不論是否學術來源都是要花錢的.....維基百科本來就不是「人人皆可編輯的百科全書」,至少對於那些連衣食都匱乏的人就不是.....)還是被淹沒而無視了,能否給我一點回應,即使是反對意見?蟲蟲飛君,您怎麼看?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7日 (二) 07:31 (UTC)[回复]
最沒資格責怪討論氣氛的就是你了,你在參與討論之前沒有準備好討論應有的素養和先備知識,讓議題停滯不前,焦點錯亂。雖然說對於議案謹慎以對是應該的,但這並不代表說大家寶貴的時間應該虛耗在你製造的討論迴圈上,既然浪費了大家的時間,破壞了討論秩序,大家口氣自然不會好,氣氛也就很難好起來。說實在的,這個狀況我以前也有過,之後才慢慢地培養討論的精神,跟閣下分享一下。我建議閣下在討論陷入僵局,或是大家一面倒質疑自己的看法的時候,自己反過來想一下,你需要哪些材料,才會相信自己論點是錯誤的。設好這條線後,再去跟對方索要你所需要的材料。像我自己在討論的時候,如果發現有質疑的聲音,我就會要求對方給我反例。如果我接受,那我就會相信我自己的論點有缺陷,我就會再作出相對應的補強,這沒什麼好丟臉的,每個人都會有盲點;相反地,如果對方一個例子都給不出來,我就更有理由相信對方的質疑有問題。說實在的,現在輿論方向很明顯,如果我只是單純要推動這個議案,我應該沒必要說那麼多。但我還是相信閣下是個認真的管理員,只是討論素養沒有培養好,所以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供參。----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7日 (二) 13:04 (UTC)[回复]
  • 請您自己認真看一下提案,單是貼了(-)反对模板的用戶已經有四五個,還有好幾個雖然沒有貼(-)反对模板,但意見還是反對的。請問您和提案人有哪些反對意見是真的妥協了,回應了?然後就刻意岔開話題,又要禁制(-)反对意見,我也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粗暴的提案﹗--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7日 (二) 13:12 (UTC)[回复]
  •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可以對所有回覆視而不見,所有的問題都有回應了,真正不斷岔開話題的正是閣下。而且提案其實早就有所妥協,提案人已經在內文說明什麼時候要用一般信息,什麼時候要用醫學信息進行引用。說多了,總之我很遺憾最後會走到要討論編輯禁制的話題,但如果沒有作好討論的準備,我可以跟你保證這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發生這種事。總之,我不喜歡浪費時間的事,也不喜歡說教,聽得進去就聽得進去,聽不進去就算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7日 (二) 16:04 (UTC)[回复]
(?)疑問:我隨便挑兩個反對者的修訂建議,請問以下建議,草稿在哪裡依建議修訂:1.有人建議先容許非學術來源,待找到學術來源,才好移除來源。2.有人建議容許把非學術的關注度來源放在外部連結。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7日 (二) 23:15 (UTC)[回复]
1. 如果你提供醫學材料,提供方應該提供足夠良好的素材。我前面也說了,如果強制這樣修改會導致有些加入明顯錯誤內容的引用移除不掉,因為根本不會有人去證明明顯錯誤的事情。至於你心心念念的媒體來源,指引中將其列為非理想來源,不應做為「主要」參考來源,還有更優質的來源可以用,但並沒有強制說不能用。2. 我沒看到這串討論,在哪裡。---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8日 (三) 00:42 (UTC)[回复]
個人認為專業學術期刊固然重要,應被視作為主要來源,而媒體報社等報導,因專業性可能不符合醫學研究的標準,則應被視為滿足關注度或是二手資料,僅供讀者們參考。--奈威空白鍵 2020年6月25日 (四) 12:11 (UTC)
(?)疑問:如果醫學條目只用了《人民日報》、《自由時報》或者《蘋果日報》,完全沒有學術來源,您會如何處理條目?直接移除來源,然後提刪?還是怎樣?--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8日 (三) 02:02 (UTC)[回复]
你問我的話我會查看看,如果確實是可靠資訊的話就會找醫學可靠來源代換,如果一看就是錯誤的當然就會直接刪掉。問題沒那麼複雜,你自己反問你自己,如果看到部落格來源或是臉書來源你會怎麼處理就好了。然後我沒有辦法從奈威的話中得到「有人建議容許把非學術的關注度來源放在外部連結」這個結論。---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8日 (三) 04:48 (UTC)[回复]
  • 這個我記錯。博客等不可靠來源一向都不能用。上面提及那幾份報紙,如果沒錯誤,又如何處理呢?您是博士專業能很輕易找到學術來源,其他用戶就有困難,而且維基的醫學條目也不可能由您一個人去改善,您會建議其他人怎樣解決問題?還有老虎君的建議您回應了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8日 (三) 05:23 (UTC)[回复]
  • 部落格和臉書的內容未必是錯誤的,甚至某些粉絲專頁的內容正確性還比一些出版品高,但是你還是能認為這是非可靠來源,因為這些來源就是缺乏穩定性跟學術性。另外,前面的各位已經提過好幾次了「沒能力查證不應該是放寬可靠來源的藉口」。你拿不出可靠來源,就接受這個現實就好,沒必要打腫臉充胖子,光是這點我就不知道我要回應幾次了。提供資訊的人自己要做好查證的準備,維基的共筆優勢是每個人都能夠貢獻自己所長,從來就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任意提供內容。像我的專長不在物理,我就不會去物理條目亂提供資訊,隨便看到一則新聞就衝上物理條目亂寫,更不會說「因為我看不懂物理論文,所以我覺得媒體跟論文一樣可靠」、「因為學術論文有造假的歷史,所以我覺得媒體跟論文一樣可靠」。老虎跟我一直都有在保持意見交流,目前沒有什麼牴觸的共識,這點倒是不用你操心。噢對了,包含說覺得我們的語句被你曲解這件事也是。
    因為同樣的內容回復太多次,我要打住回應了,沒那麼多時間可以浪費。---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8日 (三) 05:43 (UTC)[回复]
  • 您說我理解錯您的話,我上面已經貼了您留言的連結和一些原留言對比,大家可以自行判斷。至於老虎君對提案的建議,還是請您在提案回應,因為沒有人知道您們私下談了甚麼,而且這是涉及方針指引的提案,不是私人談天。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8日 (三) 05:53 (UTC)[回复]
@蟲蟲飛君:可是我不僅想知道您如何回覆我的意見,我還想知道其他人如何回覆您回覆我的意見的意見提案。再說了,目前我明明是反對您的,您難道不想公開反駁我的說法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7日 (二) 15:14 (UTC)[回复]
已在用戶討論頁回應。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7日 (二) 23:15 (UTC)[回复]
  • 个人(!)意見@蟲蟲飛:如果醫學條目只用了《人民日報》、《自由時報》或者《蘋果日報》,完全沒有學術來源,且该主题经由彻底查找也找不到学术来源,就应该删除。《人民日报》可以亩产万斤,《自由时报》可以黄河水冲到钱塘江口,完全有可能报道一些有严重问题的医学主题。此处注意,根据删除方针,这是仅当经由彻底查找也找不到的情况。例如假设有人写妇科超声波,但是只用了一般媒体的来源,仍然应该保留,因为大家都很清楚该条目的主题是明显有学术来源的。--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8日 (三) 15:49 (UTC)[回复]
(?)疑問:(純粹為我個人而問,不站在討論串任何人的那一邊)那麼藝人條目怎麼就不是這樣?如果藝人條目只用了《人民日報》、《自由時報》或者《蘋果日報》來報導「日本某知名演員昨天宣布離婚」,可以假定該主題经由彻底查找也找不到学术来源,然而它卻可以免於刪除?為什麼?且在下認為,記者也是人,是人就難免會犯錯,若僅因為兩三次的錯誤報導就否定該媒體的全部新聞,務實嗎?而且如此一來,世上還有可靠的媒體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8日 (三) 22:17 (UTC)[回复]
如果是演员自己宣布的话已经属于WP:SELFPUB的边缘了,可以合理判断报社有审核这些内容的能力。-Mys_721tx留言2020年7月9日 (四) 01:02 (UTC)[回复]
學術來源有他的優勢和限制,對於不同領域的來源應該要作出不同的評讀。例如說在科學相關內容,學術文獻的可靠性當然比媒體強很多。但在藝人八卦和文化方面這些學術文獻當然角色就不強。---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9日 (四) 08:00 (UTC)[回复]

校对草稿翻译

@Koala0090DrizzleD94rainWolfchSanmosa@Googol19980904Air7538Nightwayyyyy近日即将完成草稿校对工作,请诸位抽时间检查。-Mys_721tx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17:20 (UTC)[回复]

提议修订格式手册有关地区词的部分内容

讨论WP:PB时,发现WP:格式手册#地區用词的格式一段存在一些问题。经查,此段的部分内容出现在2004年,当时似乎还没有繁简转换,此后该部分在2009年变为和今日类似,此章节的其他内容是在2013年U:Skyfiler加入的。又经查,该用户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10月#方案5提出翻译英文格式手册,在无共识的情况下径行翻译并修改加入(居然没人发现),其翻译内容无法反映当时的共识。然而由于已放进去7年之久,不能直接去除。在此提案删除其中的某些部分,并修改一些部分。主要理由是,与enwp不同,zhwp存在地区词转换,其中的部分内容并无必要,或可能与其他方针或指引及社群惯例冲突。请社群审视。

現行條文

地區用词的格式 维基百科并没有对各个地区用词的偏好。世界各地的中文使用者对同一样的事物可能有不同的叫法。維基百科已經實行自动地区词处理,能按照讀者選擇的地區(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新加坡)而顯示當地的用詞或譯名。编辑时可使用{{NoteTA}}、{{地區名稱}},另参阅Wikipedia:繁简分歧词表Wikipedia:译名表

共用名 维基百科尝试找到各个地区都能够通用的用词。坚持地区用词并不能体现维基百科的全球性。

  • 能够在每个地区都通用的用词通常应被优先选择,特别是在文章的标题之内。
  • 如果一个叫法被用作条目标题,其他的叫法应有重定向到该条目。
  • 在某个地区不流行的词,如有提到,则应该进行解释以避免读者的困惑,例如四清上山下乡水喉等。
  • 尽量使用精准的用词而避免有歧义的用词,例如在统计数据中使用人民币/台币/港币做单位而不是元,即使引用的文献原文是用元做单位。

和文章内文一致 尽管维基百科不偏好某个地区用词,在一个条目中的用词应该保持一致。可以使用自动地区词处理提供的模板来自动化文字的转换。例外的场合有:

  • 引用他人的文章时应忠实于原文
  • 作家、导演、音乐家们的作品名字应忠实于作者
  • 比较各地用词差异时

和地区的强烈关联 和地区关系重大的条目应使用该地区的用词。例如,中國大陆地區相关的條目,使用中國大陸常用的词汇;同样地台湾/香港地区相关的条目,应使用对应地区惯用的词汇。对于作家来说,应使用和作品更相近的地区的用词。

本规则不能用来声明地区对条目的所有权,参照维基百科:条目的所有权

保持现有的版本 对于地区用词的争论不被鼓励。这通常是浪费时间,造成激烈的讨论但是不能解决问题。内文的用词一致性已经建立之后,在没有共识改变这一用词的情况下,原用词应予保留。除了上面列出的少数理由之外,通常没有好的理由来支持用词方面的变动。 在内文的用词一致性尚未建立时,第一个将条目补充至超出小作品篇幅的作者的用词应作为默认的选择。

提議條文

地區用词的格式 维基百科并没有对各个地区用词的偏好。世界各地的中文使用者对同一样的事物可能有不同的叫法。維基百科已經實行自动地区词处理,能按照讀者選擇的地區(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而顯示當地的用詞或譯名。编辑时可使用{{NoteTA}}、{{地區名稱}},另参阅Wikipedia:繁简分歧词表Wikipedia:译名表

共用名 维基百科尝试找到各个地区都能够通用的用词。坚持地区用词并不能体现维基百科的全球性。

  • 能够在每个地区都通用的用词通常应被优先选择,特别是在文章的标题之内。
  • 如果一个叫法被用作条目标题,其他的叫法如果本身沒有歧義,則应有重定向到该条目。
  • 在某个地区不流行的词,如有提到,则应该进行解释以避免读者的困惑,例如四清上山下乡水喉等。
  • 尽量使用精准的用词而避免有歧义的用词,例如在统计数据中使用人民币/台币/港币做单位而不是元,即使引用的文献原文是用元做单位。

条目用词的一致性 尽管维基百科不偏好某个地区用词,在一个条目中的显示用词应该保持一致[註 1]。可以使用自动地区词处理提供的模板来自动化文字的转换。例外的场合有:

  • 引用他人的文章时应忠实于原文
  • 各种专有名词,例如作家、导演、音乐家们的作品名字和公司名称应忠实于作者
  • 比较各地用词差异时

保持现有的版本 一般而言,對於地區用詞的爭論只會浪費時間和造成激烈的討論,而不能解決任何問題。条目的用词一致性已经建立之后,在没有共识改变这一用词的情况下,原用词应予保留。除了上面列出的少数理由之外,通常没有好的理由来支持用词方面的变动。

条目的用词一致性尚未建立时,除非另有共識,否則第一个将条目补充至超出小作品篇幅的作者的用词应作为默认的选择。

  1. ^ 使用地区词处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

@Koala0090--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7日 (六) 16:35 (UTC)[回复]

建議在和文章內文一致的例外的場合中加入專有名詞(公司名稱等)。--【和平至上】反對美國各地警方以過度武力鎮壓和平示威者💬 2020年6月28日 (日) 11:16 (UTC)[回复]
已完成。不过我仍然在想在有地区词转换的情况下,怎么才能用到这一段。--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2:52 (UTC)[回复]
@DrizzleD建議把“如果一个叫法被用作条目标题,其他的叫法应有重定向到该条目”和“在内文的用词一致性尚未建立时,第一个将条目补充至超出小作品篇幅的作者的用词应作为默认的选择”根據現實的情況修改為“如果一个叫法被用作条目标题,其他的叫法如果本身沒有歧義,則应有重定向到该条目”和“在内文的用词一致性尚未建立时,除非另有共識規定,否則第一个将条目补充至超出小作品篇幅的作者的用词应作为默认的选择”。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8日 (日) 11:46 (UTC)[回复]
已完成。--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2:52 (UTC)[回复]
(+)支持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6月29日 (一) 05:39 (UTC)[回复]
我想不如把“不被鼓励”这个换成更自然的用语吧。--Super Wang庆祝香港回归廿三年暨特区国安法顺利实施🇭🇰🇨🇳 2020年7月1日 (三) 09:30 (UTC)[回复]
「對於地區用詞的爭論不被鼓勵。這通常是浪費時間,造成激烈的討論但是不能解決問題。」這一句似乎是生硬翻譯。我建議修改為「一般而言,對於地區用詞的爭論除了浪費時間和造成激烈的討論外,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只不過,各方似乎都很願意浪費時間。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11:34 (UTC)[回复]
@DrizzleD依照上述提議代為修改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4日 (六) 07:51 (UTC)[回复]
@Sanmosa語句是通順了,但似乎是個病句。例句,「對於本店商品的售價,除了店長與總經理外,沒有人能決定」;所以閣下的句子意味著「浪費時間和造成激烈的討論能解決問題」?故在下建議改為「一般而言,對於地區用詞的爭論只會浪費時間和造成激烈的討論,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以上。-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5日 (日) 02:27 (UTC)[回复]
調整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2:29 (UTC)[回复]
(!)意見@克勞棣这个例句和之前的句子结构不同,“店长与总经理”是名词性短语,“浪费时间”是动宾短语。之前的句子并非病句。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8日 (三) 15:20 (UTC)[回复]
(:)回應@DrizzleD可是我認為的「病」是「除了......以外」的使用方式。-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8日 (三) 15:49 (UTC)[回复]
(:)回應@克勞棣“除了”是连词,排除之部分和其他部分句法性质上是一样的,表示所说的不计算在内。因此我认为,前一句话“對於地區用詞的爭論除了浪費時間和造成激烈的討論外,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浪費時間和造成激烈的討論”和“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属于一样性质的短语,因此原句理解为“爭論地區用詞浪費時間和造成激烈的討論,(且)不能解決任何問題”,不应该理解为“浪費時間和造成激烈的討論能解決問題”。而“對於本店商品的售價,除了店長與總經理外,沒有人能決定”则是“店長與總經理”和“没有人”相对,代表“(只有)店長與總經理能决定本店商品的售價”。--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8日 (三) 16:04 (UTC)[回复]
(:)回應@DrizzleD好吧!只要閣下確信這樣寫是對的,且不致被誤解,那就改回來吧!-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8日 (三) 16:23 (UTC)[回复]
@克勞棣改不改回去就无所谓啦 囧rz……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8日 (三) 16:28 (UTC)[回复]
根據WP:7DAYS法則,提案已有七日無留言,可公示,故現公示七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6日 (四) 00:06 (UTC)[回复]

擬議WP:UPNOTWP:SIGPROB之修訂

有鑒於WP:SOAPWP:NOTBLOG,現擬議WP:UPNOTWP:SIGPROB之修訂如下:

現行條文

12. 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

簡而言之,即「有計劃、組織地進行一系列的行為以達到某目標,尤其是為支持或反對某事物而作出抗爭,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2]
每個觀點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例如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範例:某用戶X在用戶頁上宣告:「X反對某某黨」,「X支持Y地的維權運動」各一次。這是允許的,但不能進一步重複、解釋這些觀點。不過如果是跟維基有關,例如聲明自己不接受任何維基榮譽,則不受任何次數、篇幅限制。不論是透過聲明模板用戶框類別(用戶框和類別可以共同使用一次)還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有計劃地進行一系列行為」,皆可使用。
被禁止的行為,就是已經脫離了上面「簡單地宣告一次」的規定,進而:
  • 重複述說某思想、立場、語句聲明(例如天滅某團體在即),不論是否在同一頁面還是在多個場合(例如用戶頁、討論頁、刪除投票)
  • 為該思想、立場進行論述,例如假設某反共用戶開始解釋說明「X共的惡行」,某反日用戶引經據史試圖証明「XX島是不屬於日本的」
  • 開始作出發揮該思想的行為,例如為提出成立某國家或團體並為之設計旗幟
  • 大量引用(或摘錄)包含該思想或立場的文章、報導、作品等,不管版權自由與否

…… (至章節末)

参考資料

  1. ^ 原文(英文):「...libelling people on userpages is a bad idea, and in fact, using userpages to attack people or campaign for or against anything or anyone is a bad idea.」摘自吉米·威爾士對于在用戶頁上作出誹謗行為的評論
  2. ^ 原文(英文):「campaign - planned actions: a planned and organized series of actions intended to achieve a specific goal, especially fighting for or against something or raising people's awareness of something.」摘自Microsoft Encarta Dictioinary 2005
提議條文

12. 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

簡而言之,即「有計劃、組織地進行一系列的行為以達到某目標,尤其是為支持或反對某事物而作出抗爭,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2]
除非相關觀點跟維基百科有關(例如聲明自己不接受任何維基榮譽),否則任何觀點(例如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3]等)都不得以任何形式[4]在用戶頁予以宣告[5]、重複述說[6]、進行論述[7]、作出發揮相關思想的行為[8]及進行大量引用(或摘錄)包含該思想或立場的文章、報導、作品等(不管版權自由與否)。

……

(至章節末)

本部之第12款同時適用於用戶的簽名。

参考資料

  1. ^ 原文(英文):「...libelling people on userpages is a bad idea, and in fact, using userpages to attack people or campaign for or against anything or anyone is a bad idea.」摘自吉米·威爾士對于在用戶頁上作出誹謗行為的評論
  2. ^ 原文(英文):「campaign - planned actions: a planned and organized series of actions intended to achieve a specific goal, especially fighting for or against something or raising people's awareness of something.」摘自Microsoft Encarta Dictioinary 2005
  3. ^ 宣告自己信奉某宗教思想(包括但不限於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及無神論、不可知論等)本身不屬於本條文所謂之「觀點」。
  4. ^ 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聲明模板用戶框分類(用戶框和分類可以共同使用一次)還是普通文字。
  5. ^ 範例:某用戶X在用戶頁上宣告「X反對某某黨」及「X支持Y地的維權運動」等。
  6. ^ 範例:「天滅某團體在即」。
  7. ^ 範例:設某用戶反對某黨,並在其用戶頁開始解釋說明「某黨的惡行」;設某用戶反對某國,並在其用戶頁引經據史試圖証明「某地不屬於某國」。
  8. ^ 範例:為提出成立某國家或團體並為之設計旗幟。
現行條文

当您在处理存在问题的签名时,请有礼、妥善地与用户沟通,以免局势激化为纠纷。如果用户坚持拒绝合作,用户可能被管理员封禁以免扰乱。请注意,这是不得已时才应做出的最后手段,请先妥善地与用户沟通协调、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若造成混淆的签名再持续扰乱维基百科,冒用签名的编者可能会被提前封禁,以暂时避免扰乱持续发生。

提議條文

当您在处理存在问题的签名时,请有礼、妥善地与用户沟通,以免局势激化为纠纷。如果用户坚持拒绝合作,用户可能被管理员施以編輯禁制,甚至封禁以免扰乱。请注意,这是不得已时才应做出的最后手段,请先妥善地与用户沟通协调、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若造成混淆的签名再持续扰乱维基百科,冒用签名的用戶可能会被提前禁制或封禁,以暂时避免扰乱持续发生。

如用戶的簽名違反用戶頁指引〈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部第12款的規定,並持續擾亂維基百科,相關用戶可能会被提前禁制或封禁,以暂时避免扰乱持续发生。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3:42 (UTC)[回复]

意見

分段1

所以閣下想全面廢除Category:政治主張用戶框模板內的模板?-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1日 (三) 04:02 (UTC)[回复]
@克勞棣確實。你可以看一看6月27日的存廢討論和VPO發生甚麼事。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4:12 (UTC)[回复]
(依據我的記憶,這好像是文言維基百科的模式。)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4:14 (UTC)[回复]
「任何形式」包括用戶框嗎?那現有的政治用戶框如何處置?全部刪掉?--CRHK128 「一國兩制」壽終正寢 2020年7月1日 (三) 04:30 (UTC)[回复]
確實。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5:25 (UTC)[回复]
  • @Streetdeck請觀目前有些使用者頁面多年以來不僅僅是「兩句」之言而已。閣下的頁面我個人並無任何反對之處,然請閱讀下列我所陳述的觀點。至於要不要「管」,WP:NOTBLOG。使用者頁面亦有其存在的意義與標準,所以當然要管理,不希望被管理者大可移步自建部落格。AristippusSer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4:51 (UTC)[回复]
50字可以寫的內容太多。基本上能夠寫50字,都肯定有重複述說或進一步闡釋。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5:25 (UTC)[回复]
我原本打算跟大家說容許20個字作為折衷辦法,但我最後放棄了,因為我想到此前有個別用戶的簽名上即使只有14個中文字,也已經可以做到「進一步闡釋」。14字就已經可以做到「進一步闡釋」,何況50字?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5:39 (UTC)[回复]
另外,相關提議規定同時適用於簽名,你在簽名放50個字上去,很難不違反簽名長度不得長於255的規定(因為你需要放置用戶頁、用戶討論頁和用戶貢獻頁的連結中的至少其中一個)。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5:30 (UTC)[回复]
(!)意見:對於修訂方針的方向,我持贊成態度。具體該提案細節尚未詳細閱讀,故暫不發表詳細意見。然而針對一個我預期很多人可能會提出的問題我想發表一下看法。下列的發言很大概率會有大部分人認爲全面禁止個人頁面政治宣言過於極端,我亦覺得並不一定要以禁止的形式解決這一問題。以我的觀點,個人頁面政治宣傳的衡量標準有一個較爲主觀的度:如果打開一個使用者頁面,注意力馬上被大量與編修百科無關的政治宣傳吸引(具體例子目前頗多,此不一一列舉),則違反百科使用者頁面的初衷,相信任何理智參與討論者都不會質疑。然而我認爲在使用者頁面上載錄個人政見,並非一定與百科全書不相關;如果參與討論一方認爲讓其他討論者瞭解其根本政治立場有助於各方相互理解,我認爲是一件好事。但是出於這個目的來說,大可以允許視覺上少量的,並非一眼望去所看到的主要內容的政治宣言存在,比如側邊欄中的用戶框。
當然,或許這個意見從現有的社羣氛圍上不可行也未必可說,但我的希望是理智、善意的討論能夠在放任與禁止之間權衡一個合適的標準。假若這個希望無法實現,我更傾向於附議全面禁止任何不直接相關的政治立場表達,而不是縱容背離了百科修訂者頁面初衷的使用者頁繼續存在下去。(當然,認爲自己的頁面不可以沒有政治宣言者完全可以考慮在維基百科以外另搭建政治宣言網站,並在自己的使用者頁面上加入連結。只要不違反WP:SPAM,相信這一操作任何人都不會有反對意見。)AristippusSer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4:46 (UTC)[回复]
我認為在中文維基百科採用主觀準則並不可行。中文維基百科的各位不懂得自制,採用主觀準則會滋生各種不同陣營的用戶的雙重標準。若非如此,我也不會提一個如此嚴格,但是有明確的客觀標準的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5:30 (UTC)[回复]
@Sanmosa我的主要擔憂是,如果採納現行的提案,那麼新用戶沒有瞭解方針在使用者頁面上隨便提到了幾句政治,雖然無傷大雅但卻爲潛在的惡意提刪/投訴帶來了空子。我確實同意中文維基百科在政治問題上比起他語種衝突都要更加嚴重(由於中文世界本來就有巨大的政治隔閡),也較爲同情「不如直接全盤禁止」的立場,但是有鑑於維基百科的基本模型本來就建立在理性、對話、共識之上,我只想說:如果絕大多數用戶(除去某幾位極端主義者外)連如此簡單的一個判斷問題都無法進行理性的對話並建立共識,那麼中文維基百科整體的存在,是否失去意義?AristippusSer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14:18 (UTC)[回复]
(+)贊成。主要是应该避免与维基百科无关内容成为一眼望去看到的主要内容,简单、适量宣示的存在应该允许。能否明确订出一个简单、适量的客观标准是问题所在。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2日 (四) 01:48 (UTC)[回复]
  • (!)意見: 根據英文維基百科有關用戶頁介紹首段:「User pages are mainly for interpersonal discussion, notices, testing and drafts (see: Sandboxes), and, if desired, limited autobiographical and personal content.」意指可有有限的個人介紹及個人內容。
於同頁「What may I not have in my user pages?」中也有指「Generally, you should avoid substantial content on your user page that is unrelated to Wikipedia.」意指用戶頁「應避免」有與維基百科無關的資訊,而並非完全禁止。[1]
中文維基百科制度應根據英文維基百科,突然改變並脫離英文維基百科制度似乎並不適合。--anson. 2020年7月1日 (三) 05:01 (UTC)[回复]
WP:ENWPSAID。而且,中文維基百科的各位並不如英文維基百科的用戶一般自制,那樣英文維基百科的寬鬆規定在中文維基百科就會成為爭論和違反規則的根源。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5:23 (UTC)[回复]
(:)回應:好,明白並理解。-anson. 2020年7月1日 (三) 07:33 (UTC)[回复]
如果大家懂得自制、自重,我根本不需要作如此喧譁兩成敗的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5:23 (UTC)[回复]
  • 對於用戶頁,(-)反对一刀切禁止聲明政見等,但可以界定一個字數限制和佔全頁面的視覺面積比例,免得再出現爭議。對於簽名禁止表達政治觀點則支持。另外,絕不追溯以往行為,也不應因為新規則通過就將用戶以前的行為解讀為不當。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日 (三) 05:44 (UTC)[回复]
  • 大方向上(+)支持WP:UPNOT修订,不过不太赞成全面删除此类文字,另外也对此提案的界定性感到迷惑,例如“和平至上”、“支持Copyleft”、“认为生命就是奇迹”算不算此提案中的观点。(+)支持签名中不应该加入任何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宣告。--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05:47 (UTC)[回复]
    @DrizzleD「支持Copyleft」和維基百科某程度上有關,無論在舊規定抑或提議規定,都不受規則所限,而可以無限宣告、闡述。「和平至上」這並不完全是一個觀點,而是一個思想概念的本身,既然沒有說明是否支持或反對這個思想概念,那樣就不是觀點(即使這個是觀點,就用戶名為「和平至上」者而言,顯示用戶名無可厚非,也不應該算成違規);類似的詞彙有「武士精神」。「認為生命就是奇蹟」嚴格上而言應該刪除,但我會建議各位將提議條文和獲得保留的舊有條文(「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結合解讀,如果相關文句並非「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或許可以從寬處理。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6:04 (UTC)[回复]
由於相關討論意外地牽涉到個別用戶名,我有需要請相關用戶表達一下意見。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6:13 (UTC)[回复]
@Sanmosa我的用戶名並未違反WP:UN,而簽名內有用戶名並無問題是常識,所以我認為,只要用戶名並未違反WP:UN的要求,包含在簽名內並沒有任何問題。 【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7月1日 (三) 12:44 (UTC)[回复]
至於用戶頁或簽名其他內容,我暫時沒意見,只要求劃一的標準。 【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7月1日 (三) 12:48 (UTC)[回复]
@人人生來平等 類似地,請問您如何看? KONNO Yumeto Au revoir, Hong Kong 2020年7月1日 (三) 14:05 (UTC)[回复]
正如Sanmosa君上面所述,顯示使用者名稱無可厚非,所以也無必要作出更改。至於禁止方面個人傾向僅可保留用戶框,其他如簽名規定則無意見。--人人生來平等 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6:25 (UTC)[回复]
另一个(?)疑問:条文里写宣告自己信奉某宗教思想(包括但不限于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及无神论、不可知论等)本身不属于本条文所谓之“观点”。然而,从语义上来说,宣告自己信奉无神论(狭义)几乎等同于宣告自己支持神不存在这一观点,提案人认为其中是否存在矛盾?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3:53 (UTC)[回复]
同樣道理,從語義上來說,宣告自己信奉存在神的宗教幾乎等同於宣告自己支持神存在這一觀點。這是無可避免的,但為了保障基本的宗教自由,我只能如此。你視同例外吧。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23:08 (UTC)[回复]
我想說明一下為何設置字數限制並不可取:如上所言,我想到此前有個別用戶的簽名上即使只有14個中文字,也已經可以做到「進一步闡釋」,但同時如果給予的字數限制過於嚴謹(容許的字數過少),那樣用戶根本連一個簡單宣告也沒可能做到,這樣倒不如完全禁止宣告,否則勢必兩面不是人。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6:08 (UTC)[回复]
但是「進一步闡釋」本身已經違反了WP:SOAP,而且相關闡釋很多時候都違反WP:5P4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6:31 (UTC)[回复]
更甚者,標點符號雖然不計算在字數內,但是也可以構成「進一步闡釋」。ꓢꓯꓠꓟꓳꓢꓮ 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2020年7月1日 (三) 06:34 (UTC)[回复]
我覺得只要是少量(譬如50字至100字),當IAR處理算啦,嚴重的話即使沒有超過字數,也可以按SOAP處理。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日 (三) 06:41 (UTC)[回复]
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很懂得善用字數。這恐怕只能從嚴,不能從寬。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09:12 (UTC)[回复]
(▲)同上(-)不支持按字数限制。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6:44 (UTC)[回复]
全部(-)反对+(!)意見:管得太多。此事本来就是两个人的私人恩怨,一方非得要殃及池鱼,那就应该对扩大化报复的一方进行制裁,而被无辜牵连进来的人,没有任何理由让他们买单。现今方针已足以应对,没有必要修改。——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7月1日 (三) 06:39 (UTC)[回复]
(:)回應:用戶頁和簽名的問題近段時間已經反覆產生爭議,波及的用戶遠不止這兩位。如果沒有客觀的標準,以後還會有更多爭議,這就是問題。我認為方針應該改。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日 (三) 06:43 (UTC)[回复]
(▲)同上。閣下的用戶頁此前多次被提刪也是因為這個問題(我不評論相關提刪是否合理)。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09:12 (UTC)[回复]
  • (?)疑問:煩請解釋以下情況在通過本規則後的合法性。
    • 第一:如果我指出因為AA政權在AA地方封鎖維基百科,本人反對AA政權。
    • 第二:假如我列數AA政權所做的壞事/醜聞/圖片,而並沒有指出對AA政權的立場。
    • 第三:假如我對AA政權所做的事和自己的立場一字不題,但單純展示政權的官方名稱。
    • 第四:本人展示沒有宣名意義的顏色旗幟,例如黃色加黑色的旗幟。
    敬請回答,謝謝。-anson. 2020年7月1日 (三) 08:01 (UTC)[回复]
    • 回答如下:
      1. 與維基百科有關,合規。
      2. 「壞事」和「醜聞」兩詞本來就已經具有立場論斷,已經屬於觀點表達。至於相關列舉本身是否合規,要視乎實際表達方式。
      3. 要視乎顯示的方式及配合相關顯示的其他相關元素。
      4. 如果相關旗幟本身並無(潛在)思想/意義,那樣展示相關旗幟就並不是「作出發揮相關思想的行為」,因為「思想」在此處並不存在。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09:08 (UTC)[回复]
  • (!)意見:「簡而言之,即『有專案、組織地進行一系列的行為以達到某目標,尤其是為支持或反對某事物而作出抗爭,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中著名必須是「一系列行為」,似乎與是次修改本規意義不相符,敬請審視;另外,「以達到某目標」意義不明,請解釋什麼的目標才與此規抵觸;此外,何謂吸引人注意?這裏字眼容易引起爭執,煩請修定一下。-anson. 2020年7月1日 (三) 08:24 (UTC)[回复]
    在用戶頁和簽名表達相關觀點可能只是該「一系列行為」的其中一部分,而該「一系列行為」的其他部分可能包括留言的強烈政治意涵等。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09:14 (UTC)[回复]
    「達到某目標」是舊有條文範圍,非提議修訂所牽涉的部分。請自行參見該段文字附上的英文原句。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09:31 (UTC)[回复]
    「吸引人注意」很主觀,只要有任何一個人認為相關宣告對他而言是很明顯的存在,那就是「吸引人注意」。不過既然條文對於可能也不「吸引人注意」的宣告也予以禁止,「吸引人注意」應該就不是新條文的重點,所以如果就「吸引人注意」這一句進行爭論,會是浪費時間。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11:40 (UTC)[回复]
  • (!)意見:个人认为全面禁止不现实。可以仅允许有限使用用户框来表达个人观点,禁止使用用户框以外的形式(如{{个人声明}}等模板或纯文字等)宣传与维基百科无关的个人观点。这样可以规范用户页的格式,以防部分用户在用户页张贴「大」字报。--Steven Sun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8:04 (UTC)[回复]
  • 幾件事情:
    1. 用戶的政治宣告宜少不宜多。橫跨整行的明顯已經不單純只是宣告。
    2. 用戶頁有過度花俏的問題。這應當獨立拿出來討論。我認為用戶名稱的用戶頁(User:Example)應當禁止大量div 或 HTML code出現。測試請用沙盒。
    3. WP:5P4應當用明顯的條目內容。
    4. 個人支持政治宣告應當為獨立頁面,並且相關頁面的連結不應放於顯眼處,除非該等宣告與維基百科有密切關係。
    5. 至於簽名,我認為在簽名添加具政治意涵的宣告均為不妥,且有可能無助討論的繼續。
    6. 個人認為,所有具政治意涵的用戶框且則應當移至該框創建者的用戶名字空間下,並以機器人作一次替換及刪除所有redirect。--1233 T / C 2020年7月1日 (三) 08:19 (UTC)[回复]
    就2,這似乎是技術元素相關,可以另案討論。就4,我個人不認同以用戶子頁可規避WP:UPNOT的想法:用戶子頁亦受WP:UPNOT的限制,因為用戶子頁都是用戶頁。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11:54 (UTC)[回复]
我觉得这种规定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罢了——如果不在用户空间和签名体现个人政治倾向就能叫做“君子”,反之就是“小人”的话。今天禁了用户页,明天又要禁什么?比起没坏别修,这个议题的问题更类似于“早晚都要坏,修也只是一时而已”。--Super Wang庆祝香港回归廿三年暨特区国安法顺利实施🇭🇰🇨🇳 2020年7月1日 (三) 09:06 (UTC)[回复]
我覺得用戶頁的"簡單宣示政治主張"早已壞掉。問題只是壞到哪一個地步。--1233 T / C 2020年7月1日 (三) 12:37 (UTC)[回复]
這裏“禁”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防”,所以我不認同你的描述。這裏“禁”的目的是為了杜絕相關已經發酵的爭議,而不是“防”任何人。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10:46 (UTC)[回复]
以上其他觀點稍後回應。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09:08 (UTC)[回复]
(...) 吐槽:本來政治用戶框模板就是用來簡單宣示政治立場的,但是被某些政治狂人帶跑了…--Starry🌟Home🏠兜兜轉轉返到原點🏴 2020年7月1日 (三) 10:15 (UTC)[回复]
所以我才說中文維基百科的各位並不如英文維基百科的用戶一般自制。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11:30 (UTC)[回复]
个人觉得简单宣示还是可以的,关键在如何把握好简单宣示的度。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3:58 (UTC)[回复]
中文維基百科內能把握好簡單宣示的度的人沒幾個。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22:49 (UTC)[回复]
(!)意見U:CRHK128U:蘇州宇文宙武等一大批被提删用户的用户页上都出现了横跨数行的政权标志(中国国旗、中国国徽、英国国旗等),出现这类标志的用户页更容易冒犯到其他编者。U:霧島聖的用户页上出现了一面横跨五行的五色旗,但是并未对社群造成困扰。对于这类过于大的政治标志,应该结合其他内容限制使用(使用大面积旗帜后不允许再进行立场相同的其他声明),还是完全禁止此类标志?--jingkaimori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13:52 (UTC)[回复]
(-)反对 壅人之口,掣人之肘。 KONNO Yumeto Au revoir, Hong Kong 2020年7月1日 (三) 15:44 (UTC)[回复]
那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懂得自制嗎?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15:55 (UTC)[回复]
遂行株連之惡法? KONNO Yumeto Au revoir, Hong Kong 2020年7月1日 (三) 16:13 (UTC)[回复]
「株連」何在?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22:36 (UTC)[回复]
@Yumeto請見:「認爲自己的頁面不可以沒有政治宣言者完全可以考慮在維基百科以外另搭建政治宣言網站,並在自己的使用者頁面上加入連結。只要不違反WP:SPAM,相信這一操作任何人都不會有反對意見。」
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不是不加限制的言論自由平臺。所謂「壅人之口」請君往與en:User:Jimbo Wales議之可矣。AristippusSer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16:21 (UTC)[回复]
你這樣處理其實只不過是把相關語句由用戶頁本身轉移到用戶框而已。而且,使用多個機能重複的用戶框也已經能構成重複述說或進一步闡釋。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2:26 (UTC)[回复]
問題在於大家都沒有把握好那個度的能力。如果有的話,我也不會提案,因為引發我提案的事件沒有發生。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8:44 (UTC)[回复]
  • 我觉得我还是持原有观点,可以限制,但不要一刀切,如果限制后再次出现问题则再次讨论修改即可。被滥用或者部分用户缺乏程度把握的能力,可以归咎于条文的模糊,让他们钻了空子,因此可以考虑下面#要不要放寬一點章节中我的“观点量化”的方案,“限制仅能使用用户框,并且表达观点的用户框不得超过*个”,结合我上文中“有问题(如违反WP:CIV)的用户框可以提删”。另外,您说的“因為引發我提案的事件沒有發生”是指?引发这次提案的原因不是U:痛心疾首提删U:CRHK128的用户页,然后U:CRHK128不满U:痛心疾首只提删了他一个人的用户页,进而大量提删其他人的用户页吗?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6日 (一) 11:29 (UTC)[回复]
@Gaosong2101這只是導火綫。遠因絕對不是這個,但遠因才是我提案的最主要的理由。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能多年來被多次提刪,也就代表這問題已經很久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10:23 (UTC)[回复]

(-)反对禁止涉政用户框。可以对用户页使用涉政用户框做出严格规范,如不得超过3个(多余的放在子页面),只能放在用户框的底端,只能在代码模式下第50行之后出现等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7月4日 (六) 12:36 (UTC)[回复]

你這樣處理其實只不過是把相關語句由用戶頁本身轉移到用戶框而已。不全面根除,問題不可能解決。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2:26 (UTC)[回复]
(:)回應:但是严格规范后可以避免一点进个人主页就是涉政信息的情况。(另提出2点:用户页的涉政用户框只能采用一般大小的;用户签名不得含有链接至用户之用户框页面的链接)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7月5日 (日) 09:05 (UTC)[回复]
(+)贊成括号里提出的两点。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5日 (日) 10:26 (UTC)[回复]
(+)支持:用户页不是个人网站,不能用来表达个人的政治观点,个人倾向于同意填补方针漏洞封杀类似的行为,以正视听。--百战天虫留言2020年7月6日 (一) 11:41 (UTC)[回复]
请问当“除非相关观点跟维基百科有关(例如声明自己不接受任何维基荣誉),否则任何观点(例如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用户页予以宣告”正在实行且此条款亦适用于签名时,现时在下的签名是否符合方针?--來自熱烈慶祝貴市長沙地鐵再獲雙線貫通的Hamish 2020年7月6日 (一) 14:34 (UTC)[回复]
@Hamish“熱烈慶祝貴市長沙地鐵再獲雙線貫通”是一個人的心理狀態,不是觀點。這方面沒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4:51 (UTC)[回复]
@Sanmosa 那改成“貴市長沙地鐵再獲雙線貫通真是个好事情”呢?--來自熱烈慶祝貴市長沙地鐵再獲雙線貫通的Hamish 2020年7月6日 (一) 14:54 (UTC)[回复]
@Hamish“真是个好事情”屬於觀點,這就不行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4:55 (UTC)[回复]
@Sanmosa明白了,谢谢。--來自熱烈慶祝貴市長沙地鐵再獲雙線貫通的Hamish 2020年7月6日 (一) 14:58 (UTC)[回复]
@Sanmosa那这样似乎不也可以“热烈庆祝港区国安法通过”吗,和没限制有什么区别?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14:59 (UTC)[回复]
@DrizzleD長沙地鐵恢復通車和港区国安法通过兩者存在分別:前者是非政治性的,而後者是政治性的。政治性的事情通常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因此實際上在提議條文中被禁止。我再一次建議各位將提議條文和獲得保留的舊有條文(「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結合解讀。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5:04 (UTC)[回复]

分段2

(!)意見:我想補充提出一個對現有提案的意見。設若現今通過全盤禁令,我較爲擔憂的問題是新使用者太過於容易無心觸犯,爲潛在的惡意檢控提供口實。即使我們現在的討論都是正當的,也有足夠的證據表明除去全面禁止之外別無他法,若一定要對每個新使用者解釋「中文維基百科禁止個人頁面表達任何政治立場」的來龍去脈,我擔心會令人反感而造成不好的影響。(文言大典確實有此規定已久,然而彼社區本來受衆遠小於此,也更加容易建立共識於合作)
其實,以我的看法,目前所有包括在此提案提出之前的討論,所有的參與者最主要的訴求終歸還是歸結在用一隻手可以數清的幾個使用者目前的個人頁面上。我不想在此點名批評演變成大字報,但是其中不乏有資深用戶有恃而無恐,早已將方針指引當作戲談,將反對意見當作常年提案,因此纔會將這個問題推動到目前需要討論「全盤禁止個人頁面政治表述」的一步。我認爲,對這些使用者的個人頁面,依目前的方針完全可以強令要求其去除與維基百科不相關的政治宣言內容並轉化爲爭議較小的表達方式(比如合理數量的用戶框)。假如目前的方針就已經因爲政治衝突而缺乏執行力度,又有什麼理由認爲更加強力的方針會讓這些人退讓?這纔是問題最本質的一層,全盤禁止最終還是試圖以非政治手段解決一個政治問題,後者如果不能得到解決恐怕新禁令也只會淪落成給「年年提刪」火上澆油。AristippusSer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14:47 (UTC)[回复]
不認同「所有的參與者最主要的訴求終歸還是歸結在用一隻手可以數清的幾個使用者目前的個人頁面上」。你完全低估了情況。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15:54 (UTC)[回复]
是否低估情況爲一說,然而先執行現有條例於最嚴重的觸犯者,之後觀其反應也可以對此討論有參考價值。當然與此同時該討論也應鼓勵大衆踊躍進行。AristippusSer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16:24 (UTC)[回复]
由於各方的雙重標準,我不認為所有嚴重違規的頁面都能夠得到恰當處理,最近還有胡亂關閉相關存廢討論的情況,因此只有完全禁止才能夠杜絕相關雙重標準。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22:40 (UTC)[回复]
@Sanmosa我仍認爲如果無人站出來先處理那幾個人,則這個提案最終也只是成爲常年提刪的一個插曲的下場而已。是否到了一定程度後可以繞過中文社區的官僚不作爲,直接去MetaWiki RFC?我認爲最爲嚴重的幾個觸犯者已經嚴重違反了"Terms of Use: Civility — You support a civil environment and do not harass other users",一直在影嚮整個維基媒體的形象。如有需要我可以參與草擬提案。AristippusSer留言2020年7月2日 (四) 23:31 (UTC)[回复]
meta:Requests for comment/How to improve RfC Process看來meta rfc現在也是一灘渾水,若果如此我還是(+)支持這個提案好了(雖然不抱有通過的希望),至少把皮球踢到對方場地讓他們去抱怨也要好一些。AristippusSer留言2020年7月2日 (四) 23:38 (UTC)[回复]
(-)反对 壅人之口,掣人之肘。 KONNO Yumeto Au revoir, Hong Kong 2020年7月1日 (三) 15:43 (UTC)[回复]
那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懂得自制嗎?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日 (三) 15:54 (UTC)[回复]
回應已見分段1。 KONNO Yumeto Au revoir, Hong Kong 2020年7月1日 (三) 16:13 (UTC)[回复]
(-)反对WP:UPNOT修正案,但在此另提議隐退者的用戶頁面不得批評任何其他維基用戶,除非返回,否則不合乎比例原則。(+)支持WP:SIGPROB修正案。Jusjih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02:35 (UTC)[回复]

如果大家仍拒絕承認現行方針正在製造問題此一事實,並意圖使問題持續的話,我無話可說。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3日 (五) 04:52 (UTC)[回复]
(+)支持:某人的選擇性提刪令我只好支持全面禁止,以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CRHK128 「一國兩制」壽終正寢 2020年7月3日 (五) 05:31 (UTC)[回复]
(-)反对(≠)不妥协:致@Sanmosa:就阁下所提出的方针修改提议中“除非相关观点跟维基百科有关(例如声明自己不接受任何维基荣誉),否则任何观点(例如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3]等)都不得以任何形式[4]在用户页予以宣告”一段话,我在此提出问题:如果说要禁止这一类的观点宣告,就以宗教问题举例:那么请问阁下有对避免出现一个其他教教徒抑或是无神论者因为不知道对方信仰而导致冲突的出现的方法吗?如果没有,那么阁下为什么要提议禁止宣告自己的宗教信仰呢?--FinalFantasy欢迎讨论武汉加油! 2020年7月7日 (二) 11:39 (UTC)[回复]
請你先閲讀整個擬議提案(包括注釋部分)。擬議提案的注釋3有提到“宣告自己信奉某宗教思想(包括但不限於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及無神論、不可知論等)本身不屬於本條文所謂之「觀點」”。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10:19 (UTC)[回复]

2 comments

两点:

  1. 第一,诸如“中文维基百科的用户(在用户页使用方面)不如英文维基懂自制”之类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非同寻常的证据来支持,而这一点提案人并没有给出这种级别的证据。说得难听一点,请问阁下认识几位中文维基人,又认识几位英文维基人?他/她/它们是否有代表性?何以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2. 第二,双重标准,或者说选择性执法是一个问题,但是提案人给出的方案非但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反而可能会加剧这一问题。选择性执法的必要条件有二,一为模糊性立法,如答主所述;但更重要的是,普遍性违法——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普遍性违法,就算是立法层面上有模糊,只要受影响的用户数量有限,一视同仁地来一次大讨论一次性解决即可,又何来选择执法的问题呢?而不切实际的高规格立法恰恰是普遍性违法的根源。提案人的方案非但未有解决模糊性立法的问题——它依然是用自然语言描述的,何谓“观点”仍然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反而大幅度拉高了立法的规格,使原先合法的变为不合法。那么问题就来了,大幅增加的存量和增量如何处理?没有程序可以判定页面是否含有与维基百科无关的观点;滥用过滤器当然不可以;巨量的执法任务落到少量,且要处理更紧急事务如主名字空间中新页面巡查,反破坏的用户手里,从哪个意义上来说都是催生选择性执法的温床。--Antigng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05:13 (UTC)[回复]
我對於Antigng拒絕承認事實深感遺憾。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3日 (五) 05:56 (UTC)[回复]
简单的问题,闯红灯是不是普遍性违法,不闯红灯是不是高规格立法?。->>Vocal&Guitar->>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0:24 (UTC)[回复]
我正想說這一點。即使僅論條目內容,依Antigng的說法,WP:5P1WP:5P2WP:N常有違反之事(「普遍性違法」),難道這些規則本身都是「高規格立法」?難道都要一併廢除?這很明顯是不合理的。另外,如果Antigng不能證明英文維基百科的用戶不懂得自制,那樣他在上面的推論仍然全部不成立,因為我都一早舉出了近日的AFD作為中文維基百科用戶不懂得自制的例子,而那堆AFD已經牽涉到若干老用戶,我相信已經具有足夠「代表性」。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4日 (六) 01:16 (UTC)[回复]

要不要放寬一點

開一個小口,允許表述不超過5個的觀點?--Starry🌟Home🏠兜兜轉轉返到原點🏴 2020年7月5日 (日) 11:53 (UTC)[回复]

(-)反对:怎么计算一“个”?一“个”是多少篇幅算一个?不论一个观点的展示多么扎眼(如用红色、整篇、超大字号等)都算一个吗?我觉得U:Sanmosa提这个提案的一个目的是为了解决当前条文中的模糊问题。(&)建議:如果要按照这个方向改,可以考虑限制仅能使用用户框,并且表达观点的用户框不得超过*个。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6日 (一) 05:56 (UTC)[回复]

WP:UPNOT折中提案:仅能使用用户框表达观点 + 限制用户页的用户框数量 + 用户框不得违反WP:CIV等否则提删用户框

其实我发现上面已经人已经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但是没有被整理起来,讨论的意图似乎不高,因此在这里整理一下。
首先,限制用户页中表达观点,特别是政治观点的原因是这些会对维基百科读者的观感造成负面影响[1]
目前的用户页条文虽对此类内容有限制,但是过于宽松,可能会让部分用户“钻空子”,而一刀切的方式已有一些用户表示反对。因此,一种不是“一刀切”的解决方法是将展示观点的篇幅量化并限制。目前已知字数的限制的方式不合适,并已遭到上面多名用户的反对。另一种方式可以是限制用户框的数量,因此,对于用户页观点的表达的初步大致提案如下:

  • 对于用户页的观点仅能使用标准大小(div.wikipediauserbox的大小不得超过240px × 47px,含padding和border但不含margin)的用户框来表达,并且
  • 一个用户的用户页上的表达观点的用户框不得超过*个[2]并且
  • 用户框模板违反WP:CIVWP:SOAP等已有中文维基百科方针,或尝试对观点“進一步闡釋”的,提删并由社群决定是否违规。

欢迎批评指正。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6日 (一) 12:02 (UTC)[回复]

另注:条文中的“观点”继承Sanmosa上文中的对观点的定义,因为是初步大致的提案,因此达成大致共识后再润色。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6日 (一) 13:35 (UTC)[回复]


  • 不是统一大小,而是限制表达观点用户框的最大大小。设置最大大小只是担心有人会创建巨型用户框,那就和这些条目设定的目的背道而驰了。不过目前好像还没有巨型用户框,我可以接受没有最大大小的限制。能够问一下,您对限制大小的反对是出自什么原因呢? 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6日 (一) 13:07 (UTC)[回复]
    • 没看出 User EACS 爱汉字 这种哪里需要改,如果这都需要改是不是维基百科开始“白色恐怖”了?巨型用户框怎么了?那巨幅图片违法了吗?是不是也得打死?-- Air7538#Talk 2020年7月6日 (一) 13:13 (UTC)[回复]
  • 那您对U:Sanmosa的原提案我猜测也是反对?改Template:User EACS 愛漢字的确有点牵强,但是给予太多允许的空间又会有人钻空子,特别是一些自律性较差的人。这些提案的一个目的是避免用户页大字报的情况,巨型用户框表达观点与目前的用户页大字报几乎无异。其他的媒体表达形式的确有争议,比如说用户页挂巨幅的国旗算不算“观点”的范畴,这个尚不明确,Sanmosa也没有对上面的类似提问做出回应。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6日 (一) 13:35 (UTC)[回复]
    • 先不说反不反对,我的大概意思是如果所有用户框统一大小是无必要的,因为不仅用户框,图片,视频,音频,css,js等任何花哨的表现形式,即使没有往政治等方面靠,是不是也要管?现在用户页挂人挂大字报有任何可行的形式,如果到某个程度,规范别人用户页行为就显得太鸡肋了,是不是给个封禁来的快hhh?另外在wp空间讨论这些和建设维基百科没有啥关系的,挺无聊的,你们继续吧hhh。看一个人不顺眼不用看用户页看贡献历史日志操作就够了。-- Air7538#Talk 2020年7月6日 (一) 13:56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维基百科创始人之一吉米·威爾士說:“政治性的,或更廣義的爭論性的用戶框自然對本維基計畫不利。這種用戶框會引來不適當的人,並且給瀏覽維基百科的人錯誤印象。”
  2. ^ 具体数量可以稍后讨论(如果此提案获得共识的话)

擬議先行修訂簽名指引

現行條文

请不要在签名中直接使用“|”這一字元,因为这会影响到很多模板的参数(如{{CopyvioEntry}})。可改为使用HTML实体“&#124;”,魔术字{{!}}或“<nowiki>|</nowiki>”以达到顯示“|”的目的。

提議條文

请不要在签名中直接使用“|”這一字元,因为这会影响到很多模板的参数(如{{CopyvioEntry}})。可改为使用HTML实体“&#124;”,魔术字{{!}}或“<nowiki>|</nowiki>”以达到顯示“|”的目的。

請勿在簽名中加入任何與維基百科無關的信息,或任何相當可能令人理解為表達此類信息的字符、特效。但是,就此規則而言,以下元素不是「與維基百科無關的信息」:

  1. 符合其他方針和指引的用戶名
  2. 表述基本個人信息的少量字符,例如表述用戶國籍的單個國旗emoji

上面的爭議似乎主要集中在用戶頁表達觀點方面,而實操中簽名的政見也會導致用戶之間的衝突,甚至比用戶頁更嚴重。不妨先禁止在簽名中表達政見。在條文中加入「什麼不算違反規定」,有助釐清條文規定的界線。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3日 (一) 02:34 (UTC)[回复]

(+)支持,签名加各种政见之类的比用户页对讨论造成的负面影响大多了。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13日 (一) 08:39 (UTC)[回复]
不过这样说起来,依上述修订,人物纪念性的签名就不合方针了(如,KirkTalkRIP Prof.Hawking(1942.1.18-2018.3.14)),是否考虑过于严苛。--Kirk★ 0#0 2020年7月13日 (一) 14:57 (UTC)(2020年7月15日 (三) 14:24 (UTC)添加下划线以强调)[回复]
(?)疑問:每年的10月1日都會有不少中國維基人在簽名後加上「慶祝新中國成立XX週年🇨🇳」、「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XX週年」之類的字句,那請問他們的行為受到這次修訂簽名指引的約束嗎?--CRHK128 「一國兩制」壽終正寢 2020年7月15日 (三) 07:10 (UTC)[回复]
  • (-)反对这种宽松策略。我(+)支持严格禁止一切含有与维基百科编辑无关的内容的签名,我甚至(+)傾向支持签名应该有用户名(或者不会引起歧义的昵称)以及与该用户相关的链接。一个原因虽然是有些人利用签名发表政见而引发部分人群的反感,但是主要原因是:讨论页应该只探讨与条目编辑、改善维基百科有关的内容,签名的作用是告知相关讨论是由谁写下的,方便对话追踪;写“圣诞快乐”、“端午快乐”等虽然不会引起反感,但是这些文句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出现在讨论页当中,出现了也不会帮助提升条目质量、改善维基百科,反而占用篇幅,分散想要提升条目质量、改善维基百科的讨论者的注意力;签名的影响效果比用户页大得多,虽然签名有长度限制,但是用户的每一条讨论都会留下签名,100条讨论就是100个签名,使得就算很短的签名的宣传效果也远超“大字报”用户页,这甚至能让签名变相违反“每個觀點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的WP:UPNOT。以上。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16日 (四) 07:49 (UTC)[回复]
已阅。--Super Wang※DC不是贪食蛇,请勿盲目刷分 2020年7月16日 (四) 09:34 (UTC)[回复]

建议修改WP:NMUSIC中相关内容

現行條文

作詞家與作曲家 對於作曲家、填詞家或編曲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具有關注度:

  1. 作品取得金唱片或以上的唱片認證。
  2. 曾經獲得主要的音樂獎項,例如葛萊美獎朱諾獎水星音樂獎金曲獎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
  3. 作品至少登上兩個國家或地區的音樂榜單前十名內,但不適用於登上同一個榜單的不同類別與單一國家或地區內的多個榜單[1]

参考資料

  1. ^ 這裡提到的音樂榜單是指具有一定規模且國家或地區認證或成立榜單。
提議條文

作詞家與作曲家 對於作曲家、填詞家或編曲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具有關注度:

  1. 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作曲家、填詞家或編曲家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1]
  2. 作品取得金唱片或以上的唱片認證。
  3. 曾經獲得主要的音樂獎項,例如葛萊美獎朱諾獎水星音樂獎金曲獎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
  4. 作品至少登上兩個音樂榜單前十名內,但不適用於登上同一個榜單的不同類別[2]

参考資料

  1. ^ 自我宣传、自传以及置入性行销等资料并不能支持一篇百科全书。已出版的作品及相关的音乐、音乐家、作曲家、作词家、制片人必须由其他人独立撰写(参见维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
  2. ^ 這裡提到的音樂榜單是指具有一定規模且國家或地區認證或成立榜單。

--冷罗KS🐬 2020年7月3日 (五) 14:17 (UTC)[回复]

(+)支持:我也改了一點。--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15:58 (UTC)[回复]
(+)支持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7月3日 (五) 16:47 (UTC)[回复]
那麼請教填詞家瓊瑤符合哪一條呢?-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3日 (五) 17:04 (UTC)[回复]

**@克勞棣@蟲蟲飛我也有类似的顾虑,在现行WP:NMUSIC下,许多二线音乐家无法达到立条目的标准,但是这部分音乐家的影响力和关注度仍然是很可观的冷罗KS🐬 2020年7月4日 (六) 00:06 (UTC)[回复]

(-)強烈反对第一條。僅提及(不論多少次/份)均不應視作有關注度;暫時看不見有任何理由要將作詞家與作曲家的關注度標準放低。--【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7月4日 (六) 21:29 (UTC)[回复]
(-)反对修改第四條。如果意思一樣,那我認為原文更清楚; 如果想放寬,那我反對放入不知名的小榜單。--Temp3600留言2020年7月5日 (日) 07:07 (UTC)[回复]
(!)意見:多份是多多份?而且,如果該名作曲家只有製作一首歌(曲),那這樣算不算違反一次性關注度,畢竟有多篇報導甚至專題也還是一次性,你要不要把你所謂的二線音樂家提出來?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7月5日 (日) 15:00 (UTC)[回复]
(※)注意第四条不是我改的,是虫虫飞改的...,第一条是仿照当前WP:NMUSIC#音乐家与音乐团体原文照搬下来的...(原文如下)@Milkypine@蟲蟲飛@Temp3600@和平至上--冷罗KS🐬 2020年7月9日 (四) 16:10 (UTC)[回复]
我所谓的"二线音乐家"(抑或可称之为 准一线)不必我提出来,已经有人提到琼瑶了--冷罗KS🐬 2020年7月9日 (四) 16:17 (UTC)[回复]
(-)反对,第1點提及不足以確認關注度,我反建議將「音樂家與音樂團體」中的提及條文移除,以正視聽。第4點亦應維持原版本,以免混入一些不知名榜單。—AT 2020年7月9日 (四) 17:22 (UTC)[回复]
(!)意見@AT君:那就把第1點的「提及」改成「介紹」或「描述」,而不是將此條文移除。鄧雨賢楊三郎陳秋霖李臨秋周添旺這些臺灣前輩音樂人活耀的時候有金曲獎、金唱片或是什麼榜單制度嗎?而望春風孤戀花等歌曲的影響力亦不是補頒它們一座金曲獎可以描述的,亦不需要這些獎項來錦上添花。-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10日 (五) 07:15 (UTC)[回复]
那就等同通用關注度了,沒必要在下級關注度再說一次。—AT 2020年7月10日 (五) 07:31 (UTC)[回复]
現行條文

音樂家與音樂團體 維基百科中有許多樂團、歌手與其他音樂家音樂團體的條目。

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其中之一,音樂家或音樂團體(包含樂團、歌手、饒舌歌手、樂隊、嘻哈樂團、DJ、音樂劇團等)被视为具有關注度:

  1. 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音樂家或團體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1]
  2. 作品至少登上兩個國家或地區的音樂榜單前十名內,但不適用於登上同一個榜單的不同類別與單一國家或地區內的多個榜單[2]
  3. 在至少一個國家或地區得到金唱片或更高的唱片認證。
  4. 曾經獲得主要的音樂獎項,例如葛萊美獎朱諾獎水星音樂獎金曲獎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

另外,通常音樂團體成員的條目比較適合重定向到該擁有關注度的團體條目中,而非設置獨立的個人條目,除非他們有足夠個人關注度,比如擁有個人專輯等等。

提議條文
@Milkypine阁下若非要杠"多份"是一个模糊的词的话,那么现行关注度方面的WP条目中,有不少都需要修改了,因为在它们当中,都或多或少地使用了"数个"等类似词语--冷罗KS🐬 2020年7月9日 (四) 16:16 (UTC)[回复]
@KSroido現在是要開始闖紅燈逆?如果能夠有嚴謹的敘述當然最好啊,還是大家一起爛是你的理想狀態?
謝謝您已再次阅读通用关注度指引,鄙人先前对部分条款的理解有误,由此引发了不必要的争执;在此,真挚地向阁下道歉@Milkypine
WP:NMUSIC只是幫助那些「通用關注度」無法處理的人,而且WP:NMUSIC會卡到那些二線?你要給出案例我們才能有進一步的討論啊,例如UTAU的音樂家ナカノは4番和ただのCo,這兩位你應該聽都沒有聽過,夠不夠二線?最近推出的女子團體NiziUPER6IX也是二線,就算沒有符合音樂關注度,他們還有通用關注度。
題外話,要瓊瑤證明她是一個作詞家,歡迎各位透過ISRC專輯資料查詢,如果這個不算可靠來源那我也不知道甚麼才算了= =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7月11日 (六) 09:05 (UTC)[回复]
@KSroido君:閣下可能不明白我當初那個問題的意思。瓊瑤目前的關注度是來自於她是一位成功的小說作家及編劇,不是來自於她是一位成功的作詞家。儘管根據我對1970年代臺灣流行音樂與對鳳飛飛的喜愛與了解,我主觀認定瓊瑤的確是一位作詞家,但大眾可不這麼認為(可能連她自己都不認為)。所以我才問,瓊瑤符合上述哪一條條件?看來似乎一條都不符合,怎麼辦?即使她不是位作詞家,她仍然有通用關注度,但是她到底算不算作詞家?-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9日 (四) 17:01 (UTC)[回复]
您可能誤會了。《通用關注度》不是唯一的收錄標準,也不應以《通用關注度》的觀念及概念去理解不同主題的關注度指引。維基收錄標準有:通用關注度、書籍、人物、地理特徵、數字、幾何圖形、發明研究、物質性質表、交通、組識與公司,這十多把尺子是同等的,條目只要符合其中一個標準就可以收錄。例如,根據地理特徵收錄標準WP:NGEO,一個地方只要有人住,就可以收錄,而無須符合《通用關注度》;《通用關注度》以外的十多個收錄標準並非要對相關的主題增加額外的要求,而是這十多個收錄標準都是獨立和同等的。--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16 (UTC)[回复]
說穿了就是,通用關注度是「普通法」,書籍、人物、地理特徵、數字、幾何圖形、發明研究、物質性質表、交通、組識與公司、虛構事物等等則是「特別法」,而「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對嗎?所以我從沒說瓊瑤不能收錄啊!因為她符合通用關注度,所以不管她是否符合音樂的關注度,她都能被收錄;然而我只是在想,要如何證明她是一個作詞家呢?已符合通用關注度的黃俊雄翁炳榮也有相同的問題(這兩位作詞人都不是以身為作詞人而得到關注度、被人知曉的)。好吧!我承認我似乎離題了,我自己為他們想辦法。-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10日 (五) 16:29 (UTC)[回复]
這個問題很簡單,就是提供可靠來源「證明她是一個作詞家」。--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1日 (六) 07:01 (UTC)[回复]

現擬議重組Wikipedia:关注度 (组织与公司)指引排版如下:

現行條文

政府部門與教育機構

各类学校的关注度收录标准如下:

  1. 凡屬於國家或地區[3]直屬的政府機構或政府部門,又或是可以以院校自身的名義獨立地發出受院校所在地政府認可的學士學位或以上的資歷證書的高等教育機構,於一般而言,皆具有關注度。
  2. 大学[4]均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3. 公立高中[5]。假定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4. 初級中學。該校有多名校友被中文維基百科收錄傳記條目,即可收錄。[6]
  5. 学前教育机构須符合通用关注度标准。
  6. 其他类别学校尚无共识,暂时适用通用关注度指引

参考資料

  1.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1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2.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2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3. ^ 「地區」指非國家獨立高度自治政治實體。
  4. ^ 由国家或地区直属的政府机构或教育部门主管的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公立/民办大学、独立学院。大陆地区省级及以上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和党校(行政学院)同样适用本条。
  5. ^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公立”包含公办民营,对应大陆地区公立民营高中、香港地区资助中学(不含直接资助中学)、台湾地区代用国民中学
  6. ^ 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提議條文

政府部門

凡屬於國家或地區[1]直屬的政府機構或政府部門,於一般而言,皆具有關注度。

教育機構

各类学校的关注度收录标准如下:

  1. 凡可以以院校自身的名義獨立地發出受院校所在地政府認可的學士學位或以上的資歷證書的高等教育機構,於一般而言,皆具有關注度。
  2. 大学[2]均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3. 公立高中[3]。假定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4. 初級中學。該校有多名校友被中文維基百科收錄傳記條目,即可收錄。[4]
  5. 学前教育机构須符合通用关注度标准。
  6. 其他类别学校尚无共识,暂时适用通用关注度指引

参考資料

  1. ^ 「地區」指非國家獨立高度自治政治實體。
  2. ^ 由国家或地区直属的政府机构或教育部门主管的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公立/民办大学、独立学院。大陆地区省级及以上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和党校(行政学院)同样适用本条。
  3. ^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公立”包含公办民营,对应大陆地区公立民营高中、香港地区资助中学(不含直接资助中学)、台湾地区代用国民中学
  4. ^ 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3日 (五) 15:53 (UTC)[回复]

(+)支持:內容更全面。--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15:55 (UTC)[回复]
@蟲蟲飛此擬議修訂僅擬議重組排版、分拆段落,而未擬議條文增益。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3日 (五) 16:03 (UTC)[回复]
提議分拆頁面者應另行提案,此處僅擬議重組排版。在現行排版下,政府機構或政府部門會被錯誤歸類為“學校”,此問題急需解決,不應該受頁面分拆提議影響。因此,此句與本討論串内一切有關頁面分拆提議的句子不視為本討論串中WP:7DAYS所規定的“新留言”,並視為可容許在本討論串中存在的離題留言。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09:48 (UTC)[回复]
根據WP:7DAYS法則及我在7月10日給予的説明,提案已有七日無有效留言,可公示,故現公示七日,公示範圍是依以上提議重組排版及將指引更名為Wikipedia:關注度 (組織)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6日 (四) 01:40 (UTC)[回复]

我看了一看現行條文,我認為現行條文有構成冗長辯論之嫌。我請求修改現行條文如下: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10:53 (UTC)[回复]

通知當時參與討論的人:@AT蟲蟲飛Shizhao和平奮鬥救地球@DrizzleD方的1PEricliu1912CaryCheng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10:53 (UTC)[回复]
就算同意提案,也可以提出更全面的意見,我認為沒有問題。—AT 2020年7月5日 (日) 11:12 (UTC)[回复]
同意AT意見,我也覺得應該讓更多人看一下提案內容,沒必要急於通過提案。--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11:35 (UTC)[回复]
@AT問題在於如果一個提案僅因一個簡單支持意見而窒礙公示,這就很不合理。再者,即使相關支持或中立意見有提出進一步提議,通常在相關提議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原始提案人會接納相關提議,於是支持原提議的用戶會再一次表達支持意見,這就會使公示的日期不必要且不合理地延後。另外,冗長辯論可被視為遊戲規則,現行條文或有與既有指引衝突的情形。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11:49 (UTC)[回复]
另外,這裏我設例說明一下現行條文的不合理之處:設有兩個提案,一個提案完全沒人理會(完全沒人發表意見),一個提案則持續1個月有大量人表示支持,每日不間斷,且無反對意見。現行條文下,前者在提出的7日後即可送公示,後者則只可在提出的1個月後公示。明顯更多人支持的提案竟然要比沒人理會的提案晚一大段時間公示,這合理嗎?提案的出發點雖好,但可能適得其反。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11:57 (UTC)[回复]
「一個提案則持續1個月有大量人表示支持,每日不間斷,且無反對意見。」您的見解是當有人不斷表達意見(無論正反),反而會造成提案無法公示,導致適得其反,這一點我也是非常理解的。不過,從切入角度來看,我的見解正好與您相反,我認為這項條文可以減省不必要的發言(例如您所說的「一個提案則持續1個月有大量人表示支持,每日不間斷,且無反對意見。」,因為作為一個支持共識的用戶,期望的當然就是盡快公示,因此他們在這項條文下就不會持續發表同調意見,這樣反而能夠讓提案盡快達到公示階段,反之如果有異議也可以專注應對。顯然地,不同用戶不斷表述同一立場的意見只會造成洗板,是毫無意義,您的見解是從濫用角度出發,我的見解是從善用角度出發。反過來說,如果有人同意提案,但同時提出更好的意見,難道又繼續公示原提案嗎?我想不是。比較妥善的做法理應是在深入討論後,再考慮是否公示新提案。一個新提案不一定等於反對原提案,可以是建基於原提案的改進版本。因此,雖然我能理解您的憂慮,但是以目前狀態來說我認為維持原狀是較佳的選擇。—AT 2020年7月5日 (日) 12:18 (UTC)[回复]
我不認為你的想法實際。“減省不必要的發言”是不可能的,因為根本不會有人會管這回事:只要他們覺得可以支持,他們就會來表達支持。這和WP:PM實際上沒甚麽人使用,而且使用率無法改善的情況無甚差別。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14:48 (UTC)[回复]
@AT或許我這樣説:我不認為社群要重複一次失敗的經歷。基本上但凡是不人性化的提案,最終都會失敗,而且為社群造成不必要的阻礙。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14:52 (UTC)[回复]
那我再說一點實際的話「一個提案則持續1個月有大量人表示支持,每日不間斷,且無反對意見。」顯然地,從來沒有這樣的例子,因此您的推論並不成立。就算「因為根本不會有人會管這回事:只要他們覺得可以支持,他們就會來表達支持。」,那也不會去到「一個提案則持續1個月有大量人表示支持,每日不間斷,且無反對意見。」這樣的地步。從吸納意見和周知角度來看,討論時間長要比短好得多。—AT 2020年7月5日 (日) 15:39 (UTC)[回复]
「從來都沒有這樣的例子」的原因正是此前未曾施行如此不人性化的提案,因此你的推論本身並不成立。我認為確保公示期足夠長已可確保用戶得以被知會討論存在。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23:27 (UTC)[回复]
所以,您所說的「人性化」有沒有考慮到建基於原提案的改善意見或其他增補項目時的應對嗎?我之所以傾向維持原文,一來是考慮到這個問題。其二是當如果真有用戶通過不斷支持來拖延討論的話,那已經是屬於擾亂或GAME的行為,當告知後仍然持續的話這已經不是「因為根本不會有人會管這回事:只要他們覺得可以支持,他們就會來表達支持」的問題。只要有效地執行這項規定,即可達至減省不必要的同調留言的效果(也正好就是您提出的避免冗長討論),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實際上無論條文成立前後,都沒有人會通過不斷支持來拖延討論時間,現實是大多數討論都會在一段時間後趨於平淡,因此我認為您的想法是過慮,如果真的出現,也有我上述提到的對應方法,沒有任何問題。—AT 2020年7月6日 (一) 08:42 (UTC)[回复]
@AT首先,在新條文有如此效果,而大家都未曾清楚新條文的實際含意時,如果我拿新條文來請「只要他們覺得可以支持,他們就會來表達支持」的人不要來支持的話,他們肯定認為我在擾亂,然後把我提報;你的「對應方法」於我而言其實是一個陷阱。(換言之,我認為社群大部分人都不清楚分條文所帶來的實際影響,而當他們知道的時候,他們肯定會對現行條文持有反對聲音。)「建基於原提案的改善意見或其他增補項目時的應對」和原有提案可視為不同的提案,如果原提案人有理由認為「建基於原提案的改善意見或其他增補項目時的應對」有需要進一步討論(以至不可行)的地方,照樣公示原有提案,但維持對「建基於原提案的改善意見或其他增補項目時的應對」的討論(使之可另行公示通過)是一個辦法,否則部分(因各種因素而變得)冗長的討論很可能持續幾個月也不能結案。(換言之,我認為現有條文窒礙了分部通過的可能性。)當然,如果原提案人認為「建基於原提案的改善意見或其他增補項目時的應對」所提出的意見合理,他肯定會修改自己的提案,並預留多一些的時間供討論。「通過不斷支持來拖延討論時間」在現行條文通過前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並沒有那個不人性化的規定,這反而會令公示的日期變得更早。然而,這可能會成為以後拉布的一種策略。我認為現行條文的副作用遠大於作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1:47 (UTC)[回复]
「我認為社群大部分人都不清楚分條文所帶來的實際影響,而當他們知道的時候,他們肯定會對現行條文持有反對聲音。」這純粹是您的推測。這項新增條文前後後也花了約一個月的時間,當然最初不知道不成問題,我上面已經有提到告知的重要性(其他規定也是如此)。如果仍然有人不同意的話可以提出修訂(就像您現在做的事一樣),共識過了的話自然可以改,沒有任何問題。其次,如果您可以將原提案和改進提案視為不同提案,而原提案可以繼續公示的話,那同樣可以實行分部通過,條文並沒有禁止分部通過,如果您覺得不夠清晰,可以就這一點提出修訂。您所說的「拉布」問題,也就重回到我提及的違反擾亂和GAME的範疇裡面,由於在這方面已經作出限制,如出現拉布情況在告知後仍然持續的話,可以通過封禁來阻止。況且,通過推測有人以不斷支持來拉布,從而提出修訂,其實也沒什麼意思,因為不斷反對也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無論在這項條文成立之前還是之後,亦或改成您的版本,這個問題也不會消失,並且同樣能夠以封禁來處理。—AT 2020年7月6日 (一) 12:18 (UTC)[回复]
是推測,不過是合理推測,不信你可以實驗一下。另外,我認為在現行條文下,即使允許分部通過,新增的意見會同時影響各分部的公示開始日期,使分部通過變得毫無意義。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3:52 (UTC)[回复]
那如我上述所言,您可以針對分部通過的問題提出修改。—AT 2020年7月6日 (一) 14:17 (UTC)[回复]
但這系列問題是連鎖的,我沒能力分開,所以我在這裏提出了這個修改。這就是無限迴圈。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4:29 (UTC)[回复]
您的立論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推測,我亦已經提出解決方案,您就當成是實驗,稍為觀望一下效果如何再決定也不晚?—AT 2020年7月6日 (一) 15:19 (UTC)[回复]
問題在於你的所謂“解決方案”造成了無限迴圈,所以並不能解決任何事情。我不可能冒著被封的風險來“實驗”,這是游戲規則。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09:57 (UTC)[回复]
  • 不要期望所有用戶每天都上維基,有時第六天就出現很多反對意見。例如AFD,即使有十票刪除,也不能速刪,等七天,這七天很重要,因為要好好收集意見,有些人忙,可以第七天才出來表達意見,因此我看不到有甚麼理據急於公示。--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15:18 (UTC)[回复]
也可以這樣說吧,這就像afd,如果持續有新留言,五週後才可以「無共識」結案;如果爭議不下的最後留言七天內沒新意見,也可以「無共識」結案。後者可以是14天,前者由於持續不斷留言,所以是35天;相反,共識非常明顯的,afd提刪後討論七天就結案。--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12:52 (UTC)[回复]
那先看看如何吧。雖然我有預感現行制度很難走下去。--Temp3600留言2020年7月7日 (二) 07:28 (UTC)[回复]
同上。我認為這個規定很快就會名存實亡,如果有人提議嚴格執行規定的話,那樣規定最後就會直接被廢除。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09:57 (UTC)[回复]
這個問題在先前的討論已經多次提到過。請參閱相關討論的同時,搜索「周知」二字。謝謝。—AT 2020年7月5日 (日) 15:39 (UTC)[回复]
不同意但尊重您的立法原意。那就先看看成效吧。--Temp3600留言2020年7月7日 (二) 07:28 (UTC)[回复]
我正考慮使用IAR處理此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5日 (日) 23:35 (UTC)[回复]
另外,我質疑現行條文會構成無限迴圈,並窒礙IAR的正當運行。根據Wikipedia:何谓忽略所有规则#图表,如果一個用戶有一個特定想法,但有違現行公示規則,原因是現行公示規則出現問題(規則錯了)。圖表會指示該用戶改變規則,但改變規則本來就需要公示,這就如同回到原點。上方已經有人問我何時公示一個獲廣泛同意的提案,我就向他說明了現行公示規則,我不知道如果他就此有很大反應的話,我該如何回應他,因為我和他都陷入了迴圈。我可能因此需要不依圖表運行IAR。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1:59 (UTC)[回复]
(※)注意:WP:IAR重點是有規則「妨礙」您「維護」維基百科,事實上絕大多數情況下是沒有規則「妨礙」您「維護」維基百科。適用的例子很少,如管理員g8「刪除以便移動」,這「刪除」是沒有提刪的;管理員「大量刪除」破壞者的g3頁面,也是沒有提刪的;管理員g8刪去解封後的全保護用戶頁,也是沒有提刪的等,這些是屬於特殊情況,並非用戶可以濫用IAR去違規。--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13:09 (UTC)[回复]
妨礙共識的執行也屬於妨礙維護。我提到「上方已經有人問我何時公示一個獲廣泛同意的提案」其中的那個提案正是這樣的情況。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3:52 (UTC)[回复]
如果提案是確實有共識的,也不怕多放幾天,七天很快就過去了,重大的提案更應該讓更多人瞭解,沒必要急於公示。--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13:58 (UTC)[回复]
「七天很快就過去了」,問題在於現時的規定令提案實質上待在客棧的時間遠不只七天,使必要的修改被延誤實施,造成維護漏洞。有些措施是有即時性的,請理解。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4:01 (UTC)[回复]
請您參看之前的討論,這個問題已經有提及到,這是考慮到周知時間的問題。因此在特發情況下,管理員仍然可以通過IAR來作出即時應對。然而,跟緊急提案相比,由於非緊急提案佔了絕大部分,因此條文的焦點放於非緊急提案上,緊急提案則交由IAR來處理就好。—AT 2020年7月6日 (一) 14:17 (UTC)[回复]
問題在於社群內部有一定數量的用戶把緊急提案當成不緊急提案一樣處理,並因此反對應用IAR。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4:32 (UTC)[回复]
另外,一個提案完全沒人理會(完全沒人發表意見),但在現行條文下,該提案在提出的7日後即可送公示這樣的情況也是有問題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4:03 (UTC)[回复]
兩週沒人發言是條文問題還是用戶問題?顯然易見。—AT 2020年7月6日 (一) 14:17 (UTC)[回复]
@AT我認為你所提議的現行條文有鼓勵將完全沒人理會(完全沒人發表意見)的提案送交公示的副作用。另外,假設你的「減省不必要的發言」思維真的能夠實行(我認為這樣反人性化的思維是不能夠實行的),這就會令社群無法區別冷門提案和獲得廣泛支持的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4:24 (UTC)[回复]
的确如此。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15:15 (UTC)[回复]
所以沒人發表意見是用戶問題還是條文問題?區別冷門與否有何意義?—AT 2020年7月6日 (一) 15:19 (UTC)[回复]
兩者都有可能,所以你這個問題其實是沒有既定的答案的,不然我也不會不回應你的問題。區別提案冷門與否的意義在於判別提案是否有共識支持,冷門提案既然無人支持,那就代表提案沒有共識支持,但現行條文卻把沒有共識支持的提案和有共識支持的提案混為一談。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09:57 (UTC)[回复]
另外,我想解釋一下公示期的作用:公示期是提案正式施行前的一段緩衝期,予用戶足夠時間獲知提案存在,並採取進一步的行動(如有需要)。現行條文很明顯無視了公示期的這一個作用,使間隔變得不必要地長,並且有扭曲討論生態之嫌。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4:07 (UTC)[回复]
「現行條文很明顯無視了公示期的這一個作用,使間隔變得不必要地長,並且有扭曲討論生態之嫌。」無法認同。考慮到討論時間以及周知時間,我認為一個月是一個妥當的標準,是有必要的。還是,您想重回倉卒討論突然公示的荒誕時期?—AT 2020年7月6日 (一) 14:21 (UTC)[回复]
我認為你將之前的情況稱為「荒誕時期」過分誇張,相關情況只是很個別的例子,其實是應該個別處理的。我認為你當初提案的動作屬反應過大,我一直以來也不認同你的提案。公示期才是真正應該帶來周知時間作用的時間間隔,如果要像現在這樣做的話,倒不如直接廢除公示期。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6日 (一) 14:27 (UTC)[回复]
既然您不認同條文,您的修訂本身也沒有意義,我亦繼續(-)反对。謝謝。—AT 2020年7月6日 (一) 15:19 (UTC)[回复]
我不認同現行條文不代表提議修訂沒有意義。如果提議修訂獲得通過,我會認同那時候的條文。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10:00 (UTC)[回复]
(!)意見:我覺得U:AT版的現行條文較佳,DRIZZLE版較多爭議性,究竟哪些情況適用?哪些情不適用?實際操作上較多爭議。例如怎樣的意見才是「新意見」?有些提案就是正反兩面,理據都是那些,然後社羣就可能因定義是否「新意見」而再添爭議,這是不必要。--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9日 (四) 12:13 (UTC)[回复]
@蟲蟲飛此方案只排除单纯支持、给出理据支持和单纯疑问的情况,任何反对意见都属于“其他意见”(即与提案不同的意见)。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9日 (四) 13:09 (UTC)[回复]
(:)回應:“七天内没有带有支持提案本身以外的意见的新留言”這樣較佳,但我還是覺得AT版現行條文更佳,「七天沒有新留言」一目瞭然,豪無爭議。而且剛通過的提案,又未見在實踐上發生甚麼問題,馬上又走來改,這是「朝令夕改」,我覺得沒必要。--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9日 (四) 14:08 (UTC)[回复]
你似乎不把Temp3600當成人。Temp3600也是反對現行條文的人,條文沒可能沒有爭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09:42 (UTC)[回复]
而且,要説「朝令夕改」的話,開先例的是AT。根據這個例子,只要相關修訂有必要,即使有可能存在「朝令夕改」的問題,也不代表不能改(也就是説,「朝令夕改」不代表沒有修改的必要)。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10:04 (UTC)[回复]
(:)回應:您提到的例子是得到您的同意,才撤回已通過的提案,原則上您可以不同意,然後他要按既定程序去推番已通過的提案。Temp3600並沒有指出現行條文的問題。我覺得是由於AT的「一個月」的這用語嚇怕了用戶,其實簡單來說就是「最後留言七天後」建議修訂條文如下。--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2:47 (UTC)[回复]
注意:我並未有「撤回」已通過的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13:44 (UTC)[回复]

修訂二

現行條文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在七天內沒有新留言或至少討論達一個月以上的情況下,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七天。存檔後如果要重新提出公示的話,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公示期間如果有新意見,請通過協商解決問題。

提議條文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在七天內沒有新留言[1]或至少討論達一個月[2]以上的情況下,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七天。公示期間如果有新意見,請通過協商解決問題。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2:47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不包括明確支持的留言,除非支持的留言包含其他意見,以便讨论更充分。
  2. ^ 由於「一個月」的長度並不穩定,此處定義「一個月」的長度為28日。
(-)反对:原文是“或”,删去“一个月”反而进一步收紧了标准,而不是相反。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04 (UTC)[回复]
(?)疑問:提案要求討論七天才公示,也合理?您想一提案就公示?--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07 (UTC)[回复]
(?)疑問@蟲蟲飛我哪里说过想一提案就公示?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17 (UTC)[回复]
那您希望多少天討論才公示?--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18 (UTC)[回复]
七天内没有新留言 → “七天内没有新留言对提案的主题表达支持并非包含于提案本身中的想法的意见”,其他部分不动。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28 (UTC)[回复]
您的修訂版就是太複雜,對條文的解讀也較容易存在歧義,在實踐上不容易。--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33 (UTC)[回复]
讲起来是有些复杂,简单来说就是,不可能影响共识形成的不算,使用常识。再次说明,此提案不影响虽同意提案但仍有其他意见的留言的情形,这种情况可能会影响到最终共识,因此仍然要以此计算7日。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40 (UTC)[回复]
我這樣聽起來已經很複雜,何不簡單地「七天沒新留言」就公示?太多情景,太多附加條件,到最後就是社羣很難自覺地依從,或者在公示前要先看一下您的「定義」和「情景」,這樣就不好實踐。--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45 (UTC)[回复]
现实是复杂的,如果要尽量适用现实情况并消除条文歧义,就必须把条文写复杂。复杂不是要一刀切的理由。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4:17 (UTC)[回复]
(※)注意:討論必須醞釀足夠共識後才公示,而提案也須要「周知」,就是有些人雖然沒有參與討論,也應該有足夠的時間讓足夠的用戶去瞭解提案,因此七天是一個合理時間,也是維基的討論慣例。就如afd,即使十票刪除,完全沒有保留票,條目也不應速刪,而應該七天後才刪去。--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24 (UTC)[回复]
对提案的主题表达支持包含于提案本身中的想法的意见是有利于共识形成的,没有理由单纯支持提案还要延长时间。让没参与讨论的人了解提案是公示期的工作。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32 (UTC)[回复]
「七天有沒有留言」是一個客觀的標準,沒有爭議;您的就存在不同的解讀空間,容易起爭議。--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36 (UTC)[回复]
我認為你是惟一會認為存在「不同的解讀」的人。另外,我認為提案的用字已足夠使一般用戶理解。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13:41 (UTC)[回复]
有争议是正常的。举个例子,如果法律规定杀人者一律死缓,那就减少很多争议,然而,实际上规定的是一个判刑范围。是不是因为给判刑范围容易起争议就不应该这样做呢?不是,因为有时候适当减刑是合理的。同样,单纯支持提案不用延长讨论时间是合理的,因此不能仅仅因为会有争议就不这么做。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47 (UTC)[回复]
也沒必要急於公示吧?七天內有意見,大家討論一下,然後再公示,有甚麼問題?AT原先的提案就是要解決討論幾天就急於公示的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3:55 (UTC)[回复]
這不代表就要連帶拖累其他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14:01 (UTC)[回复]
有例子嗎?現在就提案太多,很多方針剛通過,就有人來提案修改方針,例如這個提案。我完全未看到有甚麼提案是非常緊急,都是一想到改,就走來改。--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4:34 (UTC)[回复]
新提案在任何情况下都并不会带来7日之内公示的结果。我怀疑阁下可能理解有些偏差。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4:14 (UTC)[回复]
我沒有說「7日之内公示」,可能話說得不清楚,我再解釋一下:有意見,就討論一下,醞釀足夠共識後,公示七天。這樣可以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4:25 (UTC)[回复]
我完全同意“有意见,就讨论一下,酝酿足够共识后,公示七天”,但是,如果新留言没有额外意见,不会影响共识,为什么还要多等七天呢?单纯支持导致提案公示期推迟并不合理。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15:37 (UTC)[回复]
@DrizzleD已根據您意見修改了,請審閱。我覺得方針指引不能太複雜,越明確,越精簡,越容易為社羣所自覺地遵守。--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1日 (六) 01:57 (UTC)[回复]
明确支持仍然可能会有其他意见,这种情况依然应该推迟公示期以便更充分讨论。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1日 (六) 05:20 (UTC)[回复]
@DrizzleD已根據您意見修改了,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1日 (六) 05:27 (UTC)[回复]
@蟲蟲飛做了点小修订,您看如何。--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4日 (二) 02:22 (UTC)[回复]
@DrizzleD( ✓ )同意,感謝幫忙修訂﹗--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4日 (二) 08:18 (UTC)[回复]
@蟲蟲飛U:Sanmosa意见,还应该补回“或至少讨论达一个月以上”。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7日 (五) 09:01 (UTC)[回复]
我覺得這樣不如不改,因為和AT現行版本差別不大,而且我覺得AT現行版更好,沒必要「為改而改」,而且AT才通過沒多久,在現行條文沒出現問題時,不宜「朝令夕改」,更不宜「為改而改」。--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7日 (五) 09:40 (UTC)[回复]
你(和AT)只不過是選擇性無視和迴避問題而已,根本沒考慮到實際可行性。或許我說白一些:這個條文本身就是一個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5:55 (UTC)[回复]
(-)反对,除非補回不受重算影響的大期限。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6日 (四) 01:21 (UTC)[回复]
已在擬議條文補回不受重算影響的大期限,但由於「一個月」的長度並不穩定(28日至31日),另加入對「一個月」的長度的定義(定義為28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5:52 (UTC)[回复]

我有另一個想法

我認為原條文大體可以不變,但期限應該由1個月改為14日。1個月的時長本來就不固定,而且也過長,周知用1個月已經是浪費時間,而且也低估了維基百科用戶接收資訊的能力。如果這個意見獲得接納,我認為容許簡單支持意見造成重算七日是可以接受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02:32 (UTC)[回复]

是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4日 (二) 05:29 (UTC)[回复]
(-)傾向反對:在有有效意见的情况下,让讨论更充分一点不坏。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4日 (二) 02:17 (UTC)[回复]
我不認為提案人在七日內沒能力處理一個有效的意見。再者,14日已經是一個充分的時間長度,以往能討論多於一個月的提案都是非常複雜的提案,一般提案並不需要這麼長的時間。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4日 (二) 05:29 (UTC)[回复]
这和七日没关系啊,这个日期仅应用于不断有新意见的情况,如果花3日就达成共识,无其他意见,那无论何版本都只需10天就可公示。--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4日 (二) 08:22 (UTC)[回复]
問題在於我這一版沒有排除無效留言(也就是説:無效留言在我這一版導致重算)。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6日 (四) 01:19 (UTC)[回复]
同意User:DrizzleD君的看法,如果刪去「14天」這一項,我會支持。--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6日 (四) 13:18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AT訂的條文不切實際,不可能有效運作(名存實亡),也會助長冗長討論、遊戲規則和無視其他方針的行徑。如果要令條文有效運作,只有不容許無效留言導致重算縮短大限期才能做到這點。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5:48 (UTC)[回复]

是否应该删除偶像明星广告代言相关内容

流量明星艺人代言产品获取代言费无可非议,但传统明星艺人代言广告从来没有被记录过。应删除相关内容。维基百科不应该沦为免费广告传播介质。 参考条目:蔡徐坤,吴亦凡.--Dbjm1留言2020年7月7日 (二) 09:32 (UTC)[回复]

@Dbjm1什麼是流量明星艺人?-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8日 (三) 22:22 (UTC)[回复]
@克勞棣 参见流量明星,说白了就是新型娱乐业,是量产的大众偶像。 不同于传统偶像。没有出色的能力,靠面容和人设吸引粉丝,需要流量和话题维持热度。会以代言产品来反衬偶像人设。比如:xxx是xx名牌大使。什么的--Dbjm1留言2020年7月8日 (三) 22:36 (UTC)[回复]
(:)回應:那麼我會認為,在有可靠來源的前提下,傳統明星藝人只能列出「非營利機構」(如台灣血液基金會董氏基金會喜憨兒基金會)的代言,除非他的這項代言在某國家或地區內已經非常出名,讓人看到此商品就想到他(如白冰冰的金蜜蜂冬瓜露)。但這不代表我認同流量明星艺人的代言产品就可以全部列出,而是這部分比較麻煩,尚需其他維基人的高見。-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8日 (三) 23:00 (UTC)[回复]
(:)回應:首先感谢回应。至少我知道的流量明星代言其实大部分都是商业广告,公益一般会单独列出。其次我建议应该全部删除,这样只会给编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从读者的角度看我想除了少数极端粉丝其他人也不会想了解其代言了什么产品,更何况他们代言的广告真的很多。--Dbjm1留言2020年7月9日 (四) 00:38 (UTC)[回复]
  • 蔡徐坤的条目从去年开始一直是我在维护,当时这篇条目经过我的扩充、改善之后还高票登上DYK。广告代言段落原本是用文字段落表述,仅列举部分代言产品,并且附上了参考来源。前几周有粉丝改成列表,把所有代言产品都列了出来。--風雲北洋Talk 强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2020年7月10日 (五) 17:07 (UTC)[回复]
在拥有可靠来源的情况下,不认为单纯的列举商业广告品牌属于“沦为免费广告传播介质”,广告代言也属于艺人出演的一部分。--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0年7月10日 (五) 20:14 (UTC)[回复]
参考优良条目卡卡#商业价值一节(oldid=25523037也就是评选为GA时间点的版本时就已经存在)也列举了他的商业广告,在世人物条目不能因为“种类”不同而采取不同标准。--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0年7月10日 (五) 20:20 (UTC)[回复]
我認為要寫可以,但是不該一一羅列,畢竟不是每個都有可靠來源的內容都應該收錄。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7月11日 (六) 16:49 (UTC)[回复]

(&)建議那可以改为允许记载3~5个知名商业类型广告,公益广告不限。但不允许使用表格记载商业广告。-Dbjm1留言2020年7月13日 (一) 13:36 (UTC)[回复]

  • 我個人認為列出代言產品沒有什麼意義,還不如寫該明星怎麼決定要代言哪些產品,或是他的代言能對銷量造成多大的影響。如果一定要寫的話,建議規定要有良好的第三方來源支持才能寫入,不能用廣告本身、該產品公司或藝人的官方新聞稿作為來源。--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18日 (六) 01:32 (UTC)[回复]

条目中使用删除线

不少正式条目中有用<s>...</s><del>...</del>,主要是表示“撤销”或“现不复存在”(比如厦门市#国家旅游景区)。WP:NOSTRIKE提到条目中不能使用删除线,但这不是正式规则;指引WP:MOSTEXT对删除线没有任何要求。未知社群有无意向规范条目中删除线使用?--洛普利宁 2020年7月7日 (二) 18:25 (UTC)[回复]

我認為原則上不可用刪除線。若要表示「“撤销的xx”或“现不复存在的xx”」,宜另開一小節,如
==景點==
*A
*B
*C
===已歇業的景點===
*金鳥海族樂園
*童話世界
*ㄅㄆㄇ猴園
*大聖御花園
-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7月8日 (三) 21:53 (UTC)[回复]
可以考慮設WP:NOSTRIKE為章節指引。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9日 (四) 13:17 (UTC)[回复]
(▲)同上——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10日 (五) 00:55 (UTC)[回复]
現擬議將Wikipedia:格式手冊/親和力60520864版本中的“刪除線”章節設為章節指引,條文如下: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0日 (五) 10:13 (UTC)[回复]

  • 支持。另外原文「使用「<!--」和「-->」注釋處理,或直接移除」是「針對刪除線劃去異議文字」,而中文維基的情況多是「刪除線劃去廢除事物」。這裡特別說明「不應以刪除線表示事物廢除,應改用文字方式說明,例如括號加註『已廢除』」,應該有利於糾正錯誤。--洛普利宁 2020年7月10日 (五) 14:52 (UTC)[回复]
    我認為維基百科用戶有能力自行演化出這種辦法,以適應新條文。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03:01 (UTC)[回复]
    有问题的文字,中文维基编辑都是删原始码、使用HTML注释,或者挂{{fact}}。用删除线划掉异议文字,这可能是以前英文维基的常见错误,但中文版基本无此习惯(搜索insource:/\<\s*(s|del)\s*\>/)。用户当然可以演化出适应方针的办法,但既然「刪除線劃去異議文字」这种不怎么犯的问题都能给出解决意见,那真正常见的错误,或者说指引专门针对的对象,就更应该指出了。
    另外,标废除和划异议文字,一个是格式问题,另一个涉及内容实质变更,处理方式要分开说明。原来版本有前提还行,删掉前提说移除文字就比较迷了——哪些废除项目必要到从原始码中移除呢?我们没英文维基那样的背景,老手不参与讨论,可能都看不懂想说啥……要么就把这部分也去掉好了,毕竟这错误本来也极少有人犯。—洛普利宁 2020年7月12日 (日) 11:39 (UTC)[回复]
  • 我認為不應使用,主因為妨害閱讀。-KRF留言2020年7月11日 (六) 17:05 (UTC)[回复]
    (如果你說的是「<!--」和「-->」)能用「<!--」和「-->」的通常也代表現階段未適合提供閱讀,而相關內容很有可能正在討論頁中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02:59 (UTC)[回复]
  • (-)反对:大多數情況下,刪除線從視覺上根本就令讀者一眼了目内容。Kitabc12345 討論 海南 打卡 2020年7月14日 (二) 07:06 (UTC)[回复]
大多数情况下,删除线比后述说明更加画蛇添足。——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7月14日 (二) 07:42 (UTC)[回复]
除非读者用的是不支持删除线的阅读器。--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4日 (二) 08:17 (UTC)[回复]
连加粗、加斜都在格式手册上有限制,删除线估计只有贵的浏览器看上去舒服,不觉得咯眼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7月14日 (二) 08:27 (UTC)[回复]
请问您是回复我吗?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4日 (二) 09:01 (UTC)[回复]
取决你想认为。——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7月14日 (二) 09:26 (UTC)[回复]
好吧,那就不是。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4日 (二) 11:17 (UTC)[回复]
@Kitabc12345:且不说括号加注能轻易Ctrl-F查找高亮,单是注释本身那几个字,视觉上就已经比删除线更一目了然。另外如User:Kerolf666所言,删除线多少影响视觉体验。举个可能不是很恰当的例子,“”到底是“壬”、加删除线的“王”,还是加删除线的“工”呢?--洛普利宁 2020年7月14日 (二) 20:10 (UTC)[回复]
对了,这届动员令朗读“有声条目”有加分,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参与。如果允许使用删除线,录音时就有这样的问题:删除线划掉的文字怎么读?只读文字,就等于把“废除”这个信息点丢了。把原因读出来,条目又没这文字。所以您看,禁止使用删除线,可不是就避免了一个冲突?--洛普利宁 2020年7月14日 (二) 20:37 (UTC)[回复]
题外话:谢谢,我现在才知道有Ctrl+F这个功能——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01:15 (UTC)[回复]

WP:HAM 任何人皆可以轉交之問題

現時元維基查核請求頁面中的請求任何人皆可以轉交。然而有些時候會出現社群顯然未達成共識之情況下就逕行轉交之情況,更甚者會在元维基頁面爭論是否達成共識,這不但浪費了監管員的時間,造成觀感不佳,而且也浪費了社群的時間在無謂的爭論上。再者,翻譯者可在元維基頁面中的查核原因中添加自己個人的觀點,而監管員絕大多數情況下都不會知情,這可能會構成偽造共識。是故,建議未來查核請求規定只能由管理員轉交,或是由特定小組(類似機械人審核小組)轉交。謝謝。--SCP-0000留言2020年7月11日 (六) 04:45 (UTC)[回复]

@SCP-2000不能確保審核小組成員是否中立,傾向反對。--Wright Streetdeck 香港人反抗 2020年7月11日 (六) 04:48 (UTC)[回复]
因利益冲突,不对“管理员”一段做出评论。其余意见同上。--來自熱烈慶祝貴市長沙地鐵再獲雙線貫通的Hamish 2020年7月11日 (六) 04:53 (UTC)[回复]
中立反而不是最主要要考虑的问题。这里的审核不是政治审查,而是确保语义翻译正确,避免出现词不达意的情况。来自大陆、港澳台的用户都可以加入此组。至于仅限管理员转交,我认为这是在打击非管理员参与站务的积极性,而且管理员的责任中,也没有“转交CU”这一点。更何况持续活跃于HAM的管理员并不多。--Super Wang※DC不是贪食蛇,请勿盲目刷分 2020年7月11日 (六) 11:30 (UTC)[回复]
這很像之前已經討論過。爭議性太大,難以設立。僅限管理員轉交也無濟於事:老管理員也可以把監管員和行政員搞混(原因就是看不懂英文),這叫我怎樣信任管理員?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02:42 (UTC)[回复]
作為創建這個火腿頁面的用戶,個人認為不應禁止任何用戶轉交,但當某人明顯出現上述的行為的時候,則禁止該用戶轉交。此禁令應涵蓋管理員。--1233 T / C 2020年7月15日 (三) 00:19 (UTC)[回复]

关于“应援色”及“粉丝名称”是否属于“爱好者内容”

Wikipedia:医学声明是不是正式聲明

無共識:
社群目前沒有共識「Wikipedia:医学声明是一份正式聲明」。--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6日 (四) 14:39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ikipedia:医学声明的頂端有「注意:本聲明之措辭仍處草稿階段」。翻閱了討論頁及修訂歷史,才發現這個聲明從2003年第一次修訂到現在都還是草稿階段。請問社群是不是有共識這是一份正式聲明?--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1日 (六) 18:04 (UTC)[回复]

忘記是甚麼時候,當時有人瘋狂掛上医学声明,當時是說不用特地掛上医学声明,應該也是這樣的緣故導致医学声明沒有成為正式聲明,畢竟他沒有用(至少在這裡啦)。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7月11日 (六) 18:43 (UTC)[回复]
感謝閣下回應,所以社群共識這不是一份正式聲明?--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1日 (六) 18:47 (UTC)[回复]

(~)補充:補充一些資訊,

五大聲明的Wikipedia:法律声明,從2004年第一次修訂到現在,沒有一次出現「草稿」字樣。
五大聲明的Wikipedia:风险声明,從2004年第一次修訂到現在,沒有一次出現「草稿」字樣。
五大聲明的Wikipedia:内容声明,從2004年第一次修訂到現在,沒有一次出現「草稿」字樣。
五大聲明的Wikipedia:免责声明,2004年第一次修訂沒有「草稿」字樣,只有在2015年修訂時曾使用「Draft」頁面出現「草稿」字樣,草稿獲得共識通過之後即移除「草稿」字樣。
--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1日 (六) 18:47 (UTC)[回复]
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一份正式声明,但是“措辞”处于草稿阶段,因为这个声明原来是从en翻译的,en在这笔编辑中移除了,但中维还没改过来。因此应该尽快修正措辞后移除此段文字。(先前的讨论记录:Wikipedia_talk:医学声明#Wikipedia:医学声明裡的開頭那句話是怎麼一回事?)——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13日 (一) 09:31 (UTC)[回复]
感謝閣下回應,看來英語維基百科2005年就已經拿掉「草稿」字樣了。我會等待一週,獲得更多使用者的意見之後,再決定下一步的修訂方式。--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3日 (一) 11:30 (UTC)[回复]
認為本地一直以來,既然聲明模板獲得廣泛使用,而穩定持久不見針對討論,可視為默認認可該聲明系統的沿用。若現針對模板而有所排除原有的默認沿用習慣,可牽涉重大,必要有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探討流程。不宜草率以少數單一意見而顛覆持續多年的默認共識,並不認為將有關默認共識的地位即刻徹底否定是合理做法。——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13日 (一) 15:33 (UTC)[回复]
抱歉,我不太懂閣下的意見,我覺得閣下好像也誤會了我的意見。
我現在發起的這個討論,只問了一個問題:Wikipedia:医学声明是不是正式聲明?
我只想要先確定一件事,中文維基百科社群有共識這是一份正式聲明。
根據Wikipedia_talk:医学声明討論頁的紀錄,以及前兩天U:Milkypine閣下與U:BlackShadowG閣下的意見,加上您現在提出的意見,我發現社群似乎沒有共識。
不過目前為止只有四個人提供意見,不具有代表性。我會等待一週,獲得更多使用者的意見,確定社群有或是沒有共識之後,再決定下一步的修訂方式。
這個修訂過程,我保證會ping夠多使用者來參與討論,不會僅依靠個位數使用者的意見做成最後結論然後倉促修改(其實Wikipedia:医学声明在全保護狀態也無法倉促修改,這一點閣下倒是真的可以放心)。--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3日 (一) 16:09 (UTC)[回复]
(!)意見提前声明,我不代表共识 囧rz……这个东西应该作为正式声明。草稿搁置太长时间而一直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那么就可以假定该草稿没有反对意见,我觉得应该可以作为正式声明。--Key to Sky遠い空へ讨论贡献2020年7月13日 (一) 18:18 (UTC)[回复]
@SkEy感謝閣下回應。閣下作為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一員,閣下的意見自然是社群成員共識的一部分,這一點毋庸置疑。不過我想再確認一下,閣下的意見是「Wikipedia:医学声明目前的修訂版本是一份正式聲明」,請問我是否正確理解閣下的看法?--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4日 (二) 02:14 (UTC)[回复]
@CaryCheng是的,这个页面的访问量不小,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或者修改意见,那么就是该声明已无意义的标志。支持去草稿化。--Key to Sky遠い空へ讨论贡献2020年7月15日 (三) 02:45 (UTC)[回复]
好的,感謝閣下回應。--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05:32 (UTC)[回复]
@Sunny00217Temp3600Z750494rain不好意思,因為參與討論者不夠多,邀請曾經在Wikipedia_talk:医学声明發言的使用者協助回答本問題。--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4日 (二) 02:24 (UTC)[回复]
(+)支持更改,但Wikipedia_talk:医学声明#編輯請求_2019-12-28中由Temp3600提到的除非有法律人士願意檢查聲明內容也是個問題......-- Sunny00217  2020年7月14日 (二) 11:44 (UTC)[回复]
@Sunny00217感謝閣下回應,不過修訂是下一階段的討論,這個階段只是先確認社群是不是有共識這是一份正式聲明。請問閣下是否同意「Wikipedia:医学声明目前的修訂版本是一份正式聲明」?--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4日 (二) 14:24 (UTC)[回复]
感謝閣下回應。我會等待一週,獲得更多使用者的意見之後,再決定下一步的修訂方式與程序。--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4日 (二) 14:24 (UTC)[回复]
@Temp3600另外請教閣下一個問題,我在其他四個五大聲明的討論頁及修訂歷史中,沒有看到法律人士檢查聲明內容的紀錄。請問閣下是否同樣認為這四份聲明的確認程序沒有完成,因此這四份聲明不是正式聲明?--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02:26 (UTC)[回复]
當年的社群認可了那份聲明的措詞,就算是正式聲明了。當年我也不在場。--Temp3600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05:22 (UTC)[回复]
好的,感謝閣下回應。--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05:32 (UTC)[回复]
  • 我覺得現行版本雖然有翻譯腔的問題,但可以先升為正式聲明,措辭部分在慢慢討論即可,畢竟這種事情早就該做了。不過麻煩的是我們好像沒有全社群聲明的正式流程?---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4日 (二) 12:20 (UTC)[回复]
@Koala0090感謝閣下回應。我想再確認一下,閣下的意見是「Wikipedia:医学声明目前的修訂版本還不是一份正式聲明」,請問我是否正確理解閣下的看法?另外,如何修改以及如何升為正式聲明是下一階段的討論。我會等待一週,獲得更多使用者的意見之後,再決定下一步的修訂方式。--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4日 (二) 14:24 (UTC)[回复]
因為伺服器的所在地位置是在美國,理論上這種涉及全站性的disclaimer應該是要由WMF那邊發出來比較合理。英文版的醫學聲明早在2003年即建立,與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建立時間相同,雖然這份聲明是否有受到WMF的認可不知道,但可以證明這篇聲明存在的時間相當久,且WMF並沒有質疑這篇聲明的存在,因此應該是可以承認這個聲明的效力。如果英文版的聲明是一份有效的正式聲明,那麼理論上他的適用範圍應該擴及全站,包含中文維基百科在內,因此即使中文維基百科完全照搬原文,理論上也是正式聲明才對,翻譯則只是輔助讀者閱讀。我認為中文版的這篇聲明既然是翻譯自英文維基,理論上應該是有效的正式聲明,但如果對於用字遣詞還不放心,可以將英文版的原文貼在下面。這樣即使中文版掛上草稿的說明,英文版的免責聲明依然可以發生效力。---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05:02 (UTC)[回复]
好的,感謝閣下回應。--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05:32 (UTC)[回复]

在關閉討論前說明我的看法,

首先,我認為Wikipedia:医学声明不是一份正式聲明,理由為:文件中若是有草稿描述就是草稿,不是正式聲明;這個世界上任何一份正式聲明中都不會有「注意:本聲明之措辭仍處草稿階段」的草稿描述,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一份獲得共識通過的方針與指引都不會有這樣的草稿描述。
其次,我支持開啟討論以修訂Wikipedia:医学声明的措辭,刪除「注意:本聲明之措辭仍處草稿階段」的草稿描述。

--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6日 (四) 14:39 (UTC)[回复]


總結調查結果如下:

  1. 社群無共識Wikipedia:医学声明是正式聲明:參與討論者8位,認為是正式聲明者4位,認為不是正式聲明者3位,未明確答覆者1位。
    調查結果為社群目前沒有共識「Wikipedia:医学声明是一份正式聲明」
  2. 社群有共識應修訂Wikipedia:医学声明措辭:參與討論者8位,支持修訂措辭者5位,認為應該充分討論謹慎修訂者2位,未說明修訂意見者1位。
    調查結果為多數使用者支持修訂Wikipedia:医学声明措辭,刪除草稿描述,使Wikipedia:医学声明獲得社群共識通過

--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6日 (四) 14:39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议向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中添加对于开始时刻的规范

由于某些国家、地区和行业可能会使用30小时制、36小时制等不常用的开始的时刻表示法,可能会导致管用0时刻开始的维基人阅读时产生约度障碍。如1月1日25时,实际上已经到达了24小时制的1月2日。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开始时刻 除非在條目頂部悬挂全篇使用30小时制、36小时制等的模板,否則條目应当使用24小时制,並以0时为每日的开始时刻。

使用30小时制、36小时制等的模板另待起草。

--Huangsijun17留言2020年7月12日 (日) 03:36 (UTC)[回复]

調適提案用辭。原有用辭存在語病。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10:54 (UTC)[回复]
我對提案本身沒有任何評論。用詞而言,確實有這樣的效果。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11:34 (UTC)[回复]
  • 那我改一下:
現行條文

时分秒 書寫時、分、秒等時刻時,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例如:4时、9时40分、15时40分、下午3点40分、14时12分36秒。也可採用24小时制格式,時、分、秒的分隔符為冒號“:”。如果時、分、秒為個位數時,十位上加“0”;如果表示的是“0”的話,個位和十位都要用“0”,例如:04:00、09:40、15:40、14:12:36。

提議條文

时分秒 書寫時、分、秒等時刻時,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例如:4时、9时40分、15时40分、下午3点40分、14时12分36秒。也可採用24小时制格式,時、分、秒的分隔符為冒號“:”。如果時、分、秒為個位數時,十位上加“0”;如果表示的是“0”的話,個位和十位都要用“0”,例如:04:00、09:40、15:40、14:12:36。若使用三十小时制、三十六小时制等跨至隔日的时间制,需在条目或章节中以模板的形式声明。

@Huangsijun17,您看这个是你想要表达的意思吗?--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13日 (一) 08:31 (UTC)[回复]
  • 另外,我个人提几个(!)意見
  1. 声明了(通过模板、注释等方式)就可以,只能使用模板太局限了;
  2. 若官方不使用30小时制,或者该领域不常用,则不要刻意转换为30小时制;
  3. 对30小时制的时间应该提供注释或使用Template:Abbr,提供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的时间,以便读者阅读。这一点也许可以通过创建个模板自动转换时间解决。不过这样的话,声明也许就没什么必要了。 gaosong2101 🏠 📫 📜 2020年7月13日 (一) 08:31 (UTC)[回复]
好像有类似模板应该只有t:日本深夜动画?不一定是模板,可以是手写的提示?——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7月14日 (二) 00:54 (UTC)[回复]
这也顺路发牢骚?——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7月16日 (四) 01:43 (UTC)[回复]

提議規範管理員通告板(VIP,ANM,AN3)的處理程序、時限和方式

眾所周知,中維目前用戶爭議經常導致用戶被提報到以上頁面。被提報後,除了非常明顯的案例之外,管理員經常對投訴進行「冷處理」:查閱近期ANM存檔,絕大部分章節的「處理」欄目均為空白。雖然用心良好,但事實上,冷處理導致爭議不斷延燒,對社群和諧不利,也無助形成一套「習慣法」令社群明白具爭議行為可以接受的界線在哪裡。是故,本人在此提議在管理員通告版中引入《申請解除權限方針》中關於管理員裁決舉報的規定,以鼓勵管理員發揮更明確的爭議裁決和指引作用。

具體如下。

每宗舉報通常處理時限為7天(參照AFD),然非硬性限制。原則上,被舉報一方有權進行答辯,但在事實清楚和/或緊急情況下,管理員可直接採取制裁行動。遇到複雜情況,需進一步討論者,可延長討論時限。

根據被舉報行為的嚴重性,管理員可作如下回應:

  1. 駁回:舉報不成立,不採取任何行動。
  2. 提醒:被舉報者行為有所不妥,容易引起爭議,但尚未違規,則由管理員作正式提醒。
  3. 警告:被舉報者行為的確違反方針或指引,但尚不必進行制裁,則作出正式警告。
  4. 禁制:對被舉報者實施編輯禁制或互動禁制。
  5. 暫時封禁:在管理員決定的期限內完全禁止被舉報者編輯。
  6. 永久封禁

反覆提出不成立的舉報視為擾亂行為,可招致編輯禁制。

(引入自RFDR方針)管理員做決定時,應考慮所有用戶的發言。進行禁制或封禁的有效理據包括但不限於蓄意犯規、草率行事、執於己見、沒有悔意等。

(複審規定)有待進一步討論。本人傾向規定不服禁制、封禁應使用已有的渠道進行申訴,而不服「駁回」、「提醒」、「警告」處理的用戶可在同一頁面就同一事件重新舉報一次,由另一位管理員處理。另外,任何管理員均可推翻之前管理員的決定,但須有充足的理由。


--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4日 (二) 13:26 (UTC)[回复]

看起來不錯,暫時(+)支持 --  Sunny00217  2020年7月14日 (二) 14:14 (UTC)[回复]
大体(+)支持,一个疑问:如果是被举报用户不服“提醒”、“警告”处理怎么办?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4日 (二) 14:21 (UTC)[回复]
(!)意見有關操作似乎為向管理提供進一步指示,應當詳實討論不同指示之細節。其中一點,現草擬之有關基本是指定針對被提報對象,認為依據實際不同個案,並不恰當。對於爭議之涉及可有兩方或之上、乃至多方事務,而有關事宜也會因應不同變化,而有機會於其他程序上處理。基於考慮到實際運作之問題,應僅略微強調有關決斷適用於任何牽涉爭議案之對象。
而決斷應僅列明,基於提交與查核爭議之編輯記錄、案中發言理據、交叉比對爭議中對象與爭議外不同記錄理據等而作出,並指示可以以第三方角度優先給予爭議之協作意見、以便促成一定共識。而現提出之3到6項內容,不建議在草擬指引中優先與明確指示,除非有足夠分權制衡機制統合於之(如本地一直無法成行的WP:仲裁委員會),否則此等指示極易變相令管理超合理權限。——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14日 (二) 15:07 (UTC)[回复]
  • @Longway22謝謝您的意見。此提案並沒有給管理員授予新的權力;3-6項都是管理員已經可以做的行動,草案也沒有規定在哪些情況必須使用此類措施,所以我不太明白為何會「令管理超合理權限」。此草案的用意之一是給管理員在封禁以外多幾個回應舉報事件的選擇(1-3),正可以幫助調解爭端:若涉及爭端的用戶可以這麼想:「我不同意某人的行為,但尊重管理員的獨立判斷和終局判決,故此事不再追究」,對社群爭議解決就頗有幫助。至於對管理員的權力制衡,一個是有上訴機制,另一個是任何管理員如見明顯不合情理的處理,都可以逕自推翻(有充足理據避免車輪戰/管理戰就好),私以為已符合合理制衡的維基慣例。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5日 (三) 00:43 (UTC)[回复]
  • 再加一點吧:「如閣下用戶名列於下方,並認為對方亦有不當,請於同段提出,將對方用戶名並列於標題,毋須開設新提案。敬請合作。管理員對所有涉及爭端的用戶都可以作出相同或不同的處理。(一事不再理原則)除非出現有說服力的新證據,不得就同一用戶的同一行為作出重複舉報。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5日 (三) 01:04 (UTC)[回复]
(+)支持--Starry🌟Home🏠 2020年7月14日 (二) 16:26 (UTC)[回复]

小工具

(!)意見:其實VIP的xiplus小工具已經羅列了很多不同的處理方式,我覺得比提案更可取。相反,我覺得與其定立規則,不如邀請技術大帝為ANM,AN3也設計一個小工具,這樣我覺得更實用。--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5日 (三) 13:36 (UTC)[回复]
(!)意見(▲)同上。--安全体验TM 2020年7月15日 (三) 13:56 (UTC)[回复]
@蟲蟲飛close-anm已更新(並移動至User:Classy_Melissa/gadgets/close-anx.js),改了一些細節和bug,同時支援ANM和AN3兩個頁面。DRV的在寫了,不日即可完成。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6日 (四) 01:34 (UTC)[回复]
@Classy Melissa提報到錯的地方的提報應該獲得轉介或由管理員提示提報者轉介。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6日 (四) 01:09 (UTC)[回复]
@Sanmosa我建議是若提報錯地方,任何其他用戶均可自行移動至對的頁面。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6日 (四) 01:23 (UTC)[回复]
@Classy Melissa現在本來就可以這樣移動(我很久以前就做過了),但這有機會導致編輯戰和提報戰(例如提案人堅決認為那個是破壞,不讓人移動到AN3或ANM,然後把移動的人都給提報了,這最近我看到其他人有發生)。另一方面,如果沒人移動的話,管理員還是有責任完成這個工作,而不是直接駁回,不然就和冷處理沒分別。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6日 (四) 01:29 (UTC)[回复]
@Sanmosa那我考慮一下要不要修改close-vip等小工具,增加自動移動的功能。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6日 (四) 01:37 (UTC)[回复]
好的,不過沒這個功能暫時也無大礙(反正我沒有在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6日 (四) 01:41 (UTC)[回复]
我想了一下,這不是技術問題,不應用技術手段解決。不如規定,若管理員轉交到anm或an3,同一事件就不得重複在vip提出。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6日 (四) 06:07 (UTC)[回复]

如果有編輯者於使用者頁面中發佈了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內容會不會受警告及刪除相關內容?

修訂Wikipedia:医学声明

提案及流程說明

提案說明

Wikipedia:医学声明的頂端有「注意:本聲明之措辭仍處草稿階段」的草稿描述:

  1. 參閱討論頁及修訂歷史,從2003年第一次修訂到現在,聲明中都有這句草稿描述。
  2. 這份聲明在2003年自en:Wikipedia:Medical disclaimer翻譯而來,不過英語版本已經在2005年的編輯中移除草稿描述。
  3. 多數使用者支持修訂措辭,刪除草稿描述,使Wikipedia:医学声明獲得社群共識通過(依據#Wikipedia:医学声明是不是正式聲明的調查,參與討論者8位,支持修訂措辭者5位,認為應該充分討論謹慎修訂者2位,未說明修訂意見者1位)。

因此提案修訂Wikipedia:医学声明的措辭,並刪除「注意:本聲明之措辭仍處草稿階段」的草稿描述。

流程說明

修訂流程如下:

  1. 第一階段:翻譯及措辭檢查階段,為期兩週,即日起至2020年8月1日(六)00:00 (UTC)止。
    在這階段重新對照英文版,檢查措辭,取得一份獲得社群共識的最新共識版本
  2. 第二階段:專業使用者複查階段,為期一週,2020年8月1日(六)00:01 (UTC)至2020年8月8日(六)00:00 (UTC)止。
    由醫學專業使用者及法學專業使用者複查最新共識版本,依U:Temp3600建議,懇請U:koala0090@koala0090代表醫學專業使用者以及U:dasze@dasze代表法學專業使用者,協助複查。同時歡迎其他具有醫學專業或法學專業的使用者參與及提供意見。
  3. 第三階段:社群共識階段,為期一週,2020年8月8日(六)00:01 (UTC)至2020年8月15日(六)00:00 (UTC)止。
    社群成員就專業使用者複查後的修訂版本討論,取得再修訂共識版本
  4. 第四階段:公示階段,為期一週,2020年8月15日(六)00:01 (UTC)至2020年8月22日(六)00:00 (UTC)止。
    公示再修訂共識版本,連續7日均無修訂意見之後,委請管理員更新聲明內容,完成修訂。

整個流程為期至少一個月,各階段若未能取得共識,就必須延長討論時間至獲得共識為止。


特別說明

依據WP:共識

修訂Wikipedia:医学声明屬於重大修改,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

修訂流程討論區

若是對上述修訂流程有意見,請在此處展開討論。

通知參與#Wikipedia:医学声明是不是正式聲明調查的使用者:@MilkypineBlackShadowGLongway22SkEySunny00217@Temp3600Koala0090
通知曾經在Wikipedia_talk:医学声明發言的使用者@CnchinaZ750494rainFranklsf95Zaqxs12345@GZWDerGrjgt893u34Artoria2e5Willy1018CHNAQW@BenjaminPMLEricliu1912Rowe_Wilson_Frederisk_Holme
通知曾經編輯Wikipedia:医学声明的使用者@Samuel~zhwikiShizhaoLorenzariusFormulaxJamguo@Vinama3171XybTheodoranianJusjih用心阁@ElleryPhiLiPXiplus
通知曾經編輯其他五大聲明的使用者@DersonlwdPrattfloraTigerzengYachtAlexander Misel@LNDDYL香港中立人T.A ShirakawaFRDianAntigng@Jimmy XuJarodalienLanwi1Wong128hkXiaoZhou@RanVipuser

--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6日 (四) 15:07 (UTC)[回复]



翻譯及措辭檢查

第一段

英文原文

WIKIPEDIA DOES NOT GIVE MEDICAL ADVICE
Wikipedia contains articles on many medical topics; however, no warranty is made that any of the articles are accurate. There is absolutely no assurance that any statement contained or cited in an article touching on medical matters is true, correct, precise, or up-to-date. The overwhelming majority of such articles are written, in part or in whole, by nonprofessionals. Even if a statement made about medicine is accurate, it may not apply to you or your symptoms.

現行條文

注意:本聲明之措辭仍處草稿階段
维基百科不提供医学建议
维基百科包含有很多医学方面的条目,但是不保证这些条目都正确无误。我们完全不能保证在有关医学条目中的任何陈述是真实、正确、精确。这些条目绝大部分都或多或少地由非专业人员撰写,即使一个关于医学方面的陈述是「准确的」它也可能并不适合您或您的症状。

提議條文

维基百科不提供医学建议
維基百科許多醫學主題的條目,然而維基百科並不保證每個條目的內容準確無誤。條目中包含或引用的醫學內容陳述,不保證其真實、正確、精確或是最新,這些條目絕大部分由非專業人員撰寫,即使一個關於醫學的陳述正確無誤也不一定適用於您或您的症狀。

「第一段」討論區

針對「第一段」內容的修改意見,請在此處展開討論。

在不改变原句的情况下对删除和新增的条文进行了标记。——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16日 (四) 23:57 (UTC)[回复]

補回缺少的主語。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5:58 (UTC)[回复]

第二段

英文原文

The medical information provided on Wikipedia is, at best, of a general nature and cannot substitute for the advice of a medical professional (for instance, a qualified doctor/physician, nurse, pharmacist/chemist, and so on). Wikipedia is not a doctor.

現行條文

在维基百科上提供的信息至多是一个中立的概要,不能代替来自专业人员(例如持照医师、护理人员、药剂师等)的建议维基百科不是医生

提議條文

在維基百科上提供的醫學資訊至多是一份中立的概要,不能取代醫護專業人士(例如具備資格的醫師、護理、藥劑師等)的建議維基百科不是醫師

「第二段」討論區

針對「第二段」內容的修改意見,請在此處展開討論。

在不改变原句的情况下对删除和新增的条文进行了标记。——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00:13 (UTC)[回复]

  • medical professional再翻譯的話,是「醫護專業人士」更完整吧。而那個qualified轉譯為合格,描述感覺不夠準確,認為可以換成「具備資格的」、「專業的」這樣會比較合適。——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08:40 (UTC)[回复]
感謝閣下的建議,已修改提議條文。--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09:08 (UTC)[回复]

第三段

英文原文

None of the individual contributors, system operators, developers, sponsors of Wikipedia nor anyone else connected to Wikipedia can take any responsibility for the results or consequences of any attempt to use or adopt any of the information presented on this web site.

現行條文

没有一位参与者、系统管理员、开发员或维基百科的赞助者或任何一个与维基百科有关的个人可以对于试图使用来自这个网站的错误信息而造成的后果或结果负任何责任。

提議條文

一位参与者、系统管理员、開發人員、维基百科的赞助者或与维基百科相关其他人士,均不为任何因使用网站呈现的资讯造成的结果负任何责任。

「第三段」討論區

針對「第三段」內容的修改意見,請在此處展開討論。

在不改变原句的情况下对删除和新增的条文进行了标记。——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00:20 (UTC)[回复]

感謝兩位的建議,已修改提議條文。--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12:13 (UTC)[回复]
  • 为了让语句更加通顺一点,建议修改为“每一位参与者、系统管理员、开发人员、维基百科的赞助者或与维基百科相关其他人士,均不为任何因使用该网站呈现的资讯造成的结果负任何责任。”——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13:39 (UTC)[回复]
感謝閣下的建議,已修改提議條文。--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13:59 (UTC)[回复]

第四段

英文原文

Nothing on Wikipedia.org or included as part of any project of Wikimedia Foundation, Inc., should be construed as an attempt to offer or render a medical opinion or otherwise engage in the practice of medicine.

現行條文

請注意:維基不提供醫學建議。维基百科及维基媒体的其他计划中的内容不能被解释为试图提供任何有关医学方面的意见。

提議條文

维基百科及隶属于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其他计划中的内容不能被解讀為試圖給予或提供特定醫療意見,或屬於醫學研習的一部分。

「第四段」討論區

針對「第四段」內容的修改意見,請在此處展開討論。

  • 原翻譯句撇開第一句,整體似更接近原意。可直接將原譯第二句的「内容」後面改為不能被解讀為試圖給予或提供特定醫療意見,或屬於醫學研習的一部分。or otherwise後面的行為與前面是不一樣的範疇,屬於再上一層的免責說明,原意上最後這裡也是否定而再區分的。——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09:06 (UTC)[回复]
感謝閣下的建議,已修改提議條文。--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09:15 (UTC)[回复]
  • “维基媒体的其他计划”,可考虑按原文翻译为“隶属于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其他计划”,须知维基媒体诸计划并不是维基媒体基金会管理项目的全部,不属于“维基媒体计划”的基金会项目还包括了Toolforge、Cloud VPS、Phab站、Diff.wikimedia.org、基金会官网、基金会wiki(Foundation.wikimedia.org)等。--痛心疾首 2020年7月18日 (六) 05:10 (UTC)[回复]
感謝閣下的建議,已修改提議條文。--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18日 (六) 09:10 (UTC)[回复]

已不存在於英語版的內容

英文原文

現行條文

当然,我们鼓励您在CC-BY-SA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继续贡献有关医学健康方面有关的条目。
这个页面不应该与有关医学和健康方面的讨论联系起来,并不是对所有的通常性的讨论。

提議條文

「已不存在的內容」討論區

針對「已不存在的內容」的修改意見,請在此處展開討論。

取消GAC通過後不能直接FAC的規定

目前的問題 現在GAC通過後不能直接FAC(以前可以)。
問題背景 現在GAC通過後不能直接FAC(以前可以)。
我的觀點
  1. 強迫有FA水準的條目停留在GA資格30天(加上評審一共44天)沒有道理。改成現在這樣的討論中,有人認為30天的冷靜期是必須的,但我認為GA已經通過要立即直接挑戰FA應該看編者自己的意願,而不是強制等30天。
  2. 動員令為期2個月,8月完成的條目就算GA過了恐怕也來不及晉級FA,沒有辦法計到加成的分數。
  3. (取消這項條文可以讓大家將還在等候期的FA種子,趁著動員令評選活躍時趕快提名完畢,避免枯水期票數不足)
我的解決方案 修改條文。改成現在這樣子的討論串似乎是這個Wikipedia_talk:優良條目評選/檔案9#是否能夠在FA/FL/GA中新增規則?,我提議恢復成以前的狀態。
現行條文

同一個條目請勿在距上一次優良條目或典範條目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

提議條文

同一個條目請勿在距上一次優良條目或典範條目評選失敗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

此前的類似討論

似乎沒有。

這是我第二次在方針提案。通常只有我很有意見的方針內容我才會發表討論,但我一個人可能沒能力撐起改方針的討論,還請各位多多協助和參與。--EzrealChen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04:48 (UTC)[回复]

  • 該次討論稱為避免「假如某A先提一個條目至GAN通過後馬上又提這條目至FAC,但另一個某B卻在FAC時才說這其實應連GA都不到所以馬上提GAR」的爭議,加上現時所有提FA的現GA在提FA時可提一次GAR,問提議者有何意見?@EzrealChen--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06:23 (UTC)[回复]
    • 思考良久,想不到兩全其美的方法,冷靜期有道理,現時大家也相安無事(以前這種爭議也不見了),該次討論的結果起了十分良好的效果,結案。我只是不想等那30天而已,抱歉浪費您寶貴的時間。除非事情有轉機,否則我不會主動繼續此次提案。謝謝您--EzrealChen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08:27 (UTC)[回复]
  • 反对。首先反对第二个和第三个理由。不要本末倒置,DC不能给评审添麻烦,如果FA的评选需要等很久,那么应该改善DC的计分规则。仅仅看第一个理由的话我觉得说服力不足。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7月17日 (五) 06:37 (UTC)[回复]
    • 那就改成只改善DC的计分规则好了(但我並不打算提案),也可以避免同一條目「重複輪上首頁」的問題,結案。其實我只是不想等那30天而已,但比起絞盡腦汁構思能皆大歡喜的提案,甚或說服反對者或中立者,我還是寫條目比較有建設性。我有想改變的東西,只是能力不足、思慮欠周。抱歉浪費您寶貴的時間,又學到了一次經驗。除非事情有轉機,否則我不會主動繼續此次提案。謝謝您--EzrealChen留言2020年7月17日 (五) 08:27 (UTC)[回复]
      • 30天之间走一遍同行评审听取一下众人意见,也给主编一个缓冲期不好吗?有什么可着急的?如果真的有自信不评GA直接评FA那为什么不直接FAC还要GAC浪费别人时间?--Super Wang※DC不是贪食蛇,请勿盲目刷分 2020年7月17日 (五) 09:51 (UTC)[回复]
(-)反对,同Super Wang。如果編者覺得條目有能力FA,那就應該直接送FAC才對。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8日 (六) 05:49 (UTC)[回复]

COVID-19條目共識後續

方才,《COVID-19條目共識》已經通過統一為國際通名(臺灣仍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決議。不過我認為條文還有一些能夠補漏拾遺的地方,列舉如下:

  1. 雖然條目標題用字在內文用字出現爭議之前已經統一為「2019冠狀病毒病」(這是我推動的),但是明確規範條目標題應用「2019冠狀病毒病」(而非其他)還是必要的。我建議加入以下擬議條文:
    條目標題中如須提及COVID-19,應使用「2019冠狀病毒病」稱呼之,除非該此提及被包含在專有名詞内。條目標題中如須提及SARS-CoV-2,應使用“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冠状病毒2”(簡體)、“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繁體)或“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繁體)稱呼之,除非該次提及被包含在專有名詞内。
  2. 現行條文規定‘「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四者、「SARS-CoV-2」及「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兩者之間不得互相手動替換,或手動替換為其他同義詞,如未有共識支持,視同破壞,並應將被修改的稱呼恢復至首個出現該四個稱呼中的其中一個的版本,唯因技術原因、修正筆誤、回退破壞等維護性編輯例外’,這是類比原本的‘任何在條目內文中對全部或部分的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稱呼的實則性變更,如未有共識支持,視同破壞,並應將被修改的稱呼恢復至最初加入該稱呼時的版本’而設的,但是“最初加入該稱呼的版本”的定義就消失了,這點是我考慮不周,先跟大家抱個歉。我建議比照先前我在Special:diff/59220334的定義,對現行條文中的“首個出現該四個稱呼中的其中一個的版本”進行以下擬議定義:
    1. 設1712年2月27日A把「該患者的2019冠狀病毒病已經治癒」改為「他已治癒」,1712年2月30日B把「他已治癒」改為「該患者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已經治癒」,應該計算B的加入動作為「首次加入」,因為兩次動作已相隔相當一段時間,故若C將「該患者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已經治癒」改為「該患者的(同義詞)已經治癒」,應退回至1712年2月30日的版本。
    2. 設A把「該患者的2019冠狀病毒病已經治癒」改為「他已治癒」和B把「他已治癒」改為「該患者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已經治癒」兩個動作的相隔時間在24小時內(例如兩者都在1712年2月30日發生),此時應該計算加入「該患者的2019冠狀病毒病已經治癒」句的動作為「首次加入」(該動作可能是1712年2月1x日作出的),因為兩次修改動作相隔的時間較短,故若C將「該患者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已經治癒」改為「該患者的(同義詞)已經治癒」,除非該同義詞是「2019冠狀病毒病」(與A修改前的版本一樣),否則應退回至A修改前的版本。
  3. 我剛才才發現“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也有轉換,因此SARS-CoV-2的中文名字「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也需要轉換,現擬議允許轉換和修改條文如下(Module:CGroup/Medicine已經有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的轉換,所以這裏只是尋求合法化):
    1. 擬議轉換:簡體:“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及澳門繁體:“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臺灣正體:“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關於繁體為何補上“型”字,請見香港大學的新聞稿。】
    2. 擬議修改條文:
      1. ……SARS-CoV-2(「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簡體作“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及澳門作“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臺灣作“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相關語句在條文中出現兩次,此處的擬議修改會同時修改該兩處。】
      2. ……「SARS-CoV-2」及「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冠状病毒2”、“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及“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四者……
      3. ……「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三者、“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冠状病毒2”、“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及“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三者之間可以分別設置字詞轉換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6:26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自行收回留言,已由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2020年7月19日 (日) 11:1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補充說明:我認為2和3可以歸類為緊急修訂,因故不受WP:7DAYS所限。1其實也可以歸類為緊急修訂(因為病毒名就是一個bug),但要看看大家怎麼看。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7:21 (UTC)[回复]
更新:經考慮,由於相關條文漏洞重大,有必要立即修補,否則會構成嚴重運行問題,因此根據《忽略所有規則》方針,直接修訂《COVID-19條目共識》。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11:19 (UTC)[回复]

修改WP:CSD#G3

現行條文
  • 包括明显的错误信息、明显的恶作剧、信息明显错误的图片,以及清理移动破坏时留下的重定向。
  • 使用模板{{d|G3}}、{{d|attack}}或{{d|van}}。
提議條文
  • 包括明显的错误信息、明显的恶作剧、信息明显错误的图片、明顯的過度幽默模板、只引用過度幽默的模板,以及清理移动破坏时留下的重定向。
  • 使用模板{{d|G3}}、{{d|attack}}或{{d|van}},而只引用過度幽默模版旳用戶頁則使用{{Ehumor}}(3天後轉G3)

之前Mys 721tx在{{Fakesockpuppet}}中請求速刪G3,然後我根據幽默進行提刪(包括:假傀儡、假永封、假死亡模板),發現有很多人都表示要刪除。為了節省時間,我認為可能需要把速刪G3進行擴充,過度幽默模版放<noinclude>{{d|G3}}</noinclude>,只引用過度幽默模版旳用戶頁放<noinclude>{{Ehumor}}</noinclude>,然後再建立這討論頁放{{subst:Eh-notice}}。只引用過度幽默模版旳用戶頁改進方法是 :

  1. {{d|o1}}
  2. 直接改進
否則,見上。

{{User 吃屎}}、{{User 吃屎2}}雖然屬於不文明,{{KeepFake}}雖然屬於快速刪除惡搞版,但我認為不屬於過度幽默。這樣做是為了減少讀者誤會,掛這些模板與亂掛傀儡、永封、死亡模板沒分別,但亂掛傀儡、永封、死亡模板可能會被管理員封禁。--安全体验TM 2020年7月19日 (日) 09:02 (UTC)[回复]

(-)反对放進G3,建議改為單開一個。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11:1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