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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3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消歧义的命名规则

这个投票未免太久了,早就应该结束了吧。—Dingar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13:18 (UTC)

建议更改管理员不活跃规则

这样做好吗?

柬埔寨的地理部分复制到柬埔寨地理,没有任何扩充。—Wmrwiki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日) 10:28 (UTC)

為什麼要拆開呢?是不是柬埔寨過長嗎?看來答案不是,暫時我覺得沒有必要再細分。--Pokka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日) 11:28 (UTC)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9/02/22#柬埔寨地理,Vfd。--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2月22日 (日) 12:43 (UTC)

Yacht何時當選行政員?

修訂快速刪除的標準-已經存在於其他維基計畫的文章

兩個建議

  • 不存檔取代刪除使用者發言.
在一切都會被記錄上來的地方,刪除本來就是掩耳盜鈴.反而引起好奇,去歷史記錄查.甚至引來不必要的反應,例如底下說什麼『自由世界』雲雲.好像本來『相關發言不存檔』是有模板的,只是管理員很少去使用吧.而且現在刪留言的那個模板要人請洽互助客栈,卻拿來刪互助客栈的留言,你是不是在鼓勵人家拼命留言,越刪越留?其實只要標明某一段不會被存檔,不須理會.應該就達到效果了.也免得被人批評是在『和諧』.
删了肯定不存档,建议应该改成删掉不留框子。--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2月11日 (三) 13:09 (UTC)
  • 已在討論中表達立場者,不論身份為何,避免去管理其他使用者的發言.
很多管理員都抱怨過,其他人把他們基於一般使用者身份所作的操作當作使用了管理員職權而批評.所以管理員自己最好也把自己管理員跟使用者的身份分開.而基於『人人都是管理員』,最好人人自覺,在進行管理操作時,跟爭辯時的發言分開.況且自己在討論中表達意見了,如果再封掉跟自己意見不同的發言,影響恐怕不好.希望大家養成習慣:想維持秩序,就不要介入爭吵.既然吵開了,就不要去壓制別人發言.就算這麼做也要請別人來執行(SKYPE乾什麼用的).就好像介入條目的管理員不要去保護條目一樣.
順便安慰一下發言被刪的人:不要以為委曲了,換個角度想,這也算是被保護.維基百科上有多少人說了他們自己但願沒說的話,可全在記錄里,賴不掉.可就算這樣,他們還不是繼續說,小辮子就越多.71.79.69.245 (留言) 2009年2月10日 (二) 20:58 (UTC)
这个……看管理员自觉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2月11日 (三) 13:09 (UTC)
看過以往的歷史,管理員好像不懂避嫌。--Pokka (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02:27 (UTC)
删除发言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合适,有利于保持讨论不变成骂战,但是应该限制在一个极明确的范围内,而不能无限扩大删除发言的用途。--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2月12日 (四) 12:36 (UTC)
管理員曾打退批評自己的討論,不懂避嫌。就算打退,第一次你也可以只刪去涉用詞過激的部分,未必一定要整篇留言也打退。--Pokka (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02:27 (UTC)
当然,自己在里面又讨论,又利用删除别人的留言是不对的。--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2月23日 (一) 13:44 (UTC)
用横线划掉攻击性言论,再道歉。--雾月 2009年2月27日 (五) 16:57 (UTC)

不應把劇集結局透露

有關 Category/分類 下,華人姓名排序疑問

本页面再现人身攻击

知道历史的我也就不多说了,平息了多月,本来以为已经无事,显然该User:JALK即使改了用户名仍然是不会放弃对我的人身攻击的。言论就在上面“小小条目的争议”,重要的部分引用如下。

看過這兩個條目,可以見到編者是一位極度不負責任的編輯.

你用什麼不用三分鐘寫出這種所謂「條目」,再花大量時間在這裡吵個不停.便知道你有什麼能力、實力了,就是吵架能力,從條目看,根本看不出有什麼所謂實力.你問心有沒有做好本份呢???如果這種條目叫有能力的話,我就無話可說了

加粗部分均为该用户自行作为。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对事不对人”,请社群和管理员考量处理。—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3:46 (UTC)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9年2月19日 (四) 14:46 (UTC)
善意推定,说的很好。我给各位看点历史先,2008年8月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11月#到底“处分”谁?。然后同样的用户,在一个由我发起的讨论的第一句发言如上所述。之后还“解释”说

還有,當初我看這兩條目,還未看誰是編者便發表言論了,想不到原來是你...想不到寫這種質素如此低的條目的人竟然是你...對不起,下次我會看清楚才決定評論與否的,多多包涵啊真的要

这里有任何一个人相信以如此态度和方式加入一个讨论真的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吗?有吗?谁不希望和解,谁喜欢肇事,一目了然。—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28日 (六) 16:25 (UTC)
是啊,相逢一笑免恩仇,说起来容易,在现实里却没这么简单。但是真的到了不可和解的程度,那就不要去理他吧。久而久之,那个人也会觉得无趣的。--雾月 2009年3月1日 (日) 15:33 (UTC)

……

有关各类投票中不合要求的用户投出的票

从上次被推管理员上得出的一个问题,一般都是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但是 大家看下面这个

(-)反对,我在多个网站长期注意过此人,此人思想过偏激,发言有时显幼稚,而且贪欲较强,不适合做本站管理员-Pl8888 2009年2月5日 (四) 02:27 (UTC)

再看这个 http://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Pl8888

此用户注册后唯一的操作 对我投出了那个反对票 而且我认为是人身攻击,自然 在网上十几年 得罪人多 没办法 管理员就会得罪人的 无论是不是维基的 多到我也一时想不出是谁

而且互联网也好 维基也好 都是开放的 不可能关闭注册吧 以后好啦,我如果对谁不满的话 弄个MJ 或者干脆IP用户都可以,直接投出一票就好了,无效不是重点,重点是意见仍可供参考 放在那里 会影响到别人的投票的,如果出现跟风票效果更明显。

这种 以后怎么办?—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2月16日 (一) 06:43 (UTC)

关于邀请中国专家计划的可行性讨论

在大陆逐渐开放维基百科的浏览后,大陆有更多的人开始可以访问维基百科,这对中文维基百科的发展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消息,但与此同时,随着大陆互联网的发展,类似百度百科的这样的竞争者的实力越来越强,而中文维基百科自身也存在着原创内容少,质量低下,内容主要靠翻译,精品内容不多的诸多问题,维基百科的优势也正在慢慢逝去,所以我想维基百科应该可以开始一个“邀请中国专家”的计划来提高维基百科的质量与数量。

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官方的开始邀请计划。
  2. 选择确定的专家(如某方面的著名学者)发送书面的或电子的邀请函,希望他们能参与维基百科的编辑中来。
  3. 建立与专家的联系机制,帮助他们跨越可能的维基百科编辑技术的门槛。
  4. 联系各高校的BBS的管理员,开启维基百科的主题讨论。

当然这些都是计划的开始,我在这里抛砖引玉,希望有更多的计划内容能加入。

希望大家可以讨论下这个计划实行的可行性。 —raintwoto (留言) 2009年2月23日 (一) 17:26 (UTC)

选择性的发正式的邀请函,不是垃圾邮件,这件事的重点在于官方姿态 raintwoto (留言) 2009年2月24日 (二) 14:13 (UTC)

  • 不认为中国大陆所谓著名专家学者会有什么兴趣来编辑(不排除个例,但总体不会有什么成效);相反,我认为在校学生(特别是具有专业素养的大学生及更高学历者)以及上班族才是维基百科最应该发展的潜在编者。不过现在大陆的高校BBS已经没有几个外网能顺畅连入的了,这可能会成为某种程度的障碍(特别考虑到维基百科和高校BBS所要求的河蟹主旋律不相容)。不过总体而言在BBS宣传维基百科(甚至开设维基专门版面)的想法很好,(+)支持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2月25日 (三) 00:47 (UTC)
  • 如果要请专家,我以为就不应局限于不包括港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辖区。只要是能熟练使用中文的专业人士,无论是大中华圈人士还是其它国籍人士都应一视同仁的邀请。但拙见貌似提议者只是提议邀请中国大陆的专家,我(-)反对。—Zhxy 519(联系) 2009年2月26日 (四) 07:15 (UTC)
人家提议,只在某个地区有什么不对?这个提议本身就是针对的中国大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26日 (四) 12:45 (UTC)
提议人在skype中已经表示可以考虑香港等地区。如果提议人或响应者能拿出如同上面针对中国大陆的具体计划或明确表态上述计划同样适用于其它地区,我也可以收回反对。—Zhxy 519(联系) 2009年2月27日 (五) 05:15 (UTC)
維基本來就是人人可以自由編輯,人人也是平等,亦不希望搞什麼專家計劃,與普通用戶區分,所以沒有必要搞這些官方邀請計劃,以個人名義邀請就無妨,所以(-)反对。—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0:10 (UTC)

中文维基有没有必要加ja:template:Pathnav?

比如ja:新宿,使上级地名一目了然。—Wmrwiki (留言) 2009年2月24日 (二) 13:24 (UTC)

曾經有,但後來被廢除了。我也是廢除派的。--百楽兎 2009年2月24日 (二) 15:56 (UTC)
其實條目首段如果寫得好,根本不需要這樣的模版也能達到一樣的效果。—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2月24日 (二) 16:12 (UTC)
之前的討論內容在Wikipedia:專題/日本行政區劃#建议删除日本行政区划条目上方的导航条。—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5日 (三) 09:43 (UTC)

请问一下Wikipedia:机器人/提议还有人在那里等待提议吗

看到上面的建议都已经是2008年1月和以前的提议了,不知道发表了有没有人看。

如果没人看的话,我就在这里提出要我的机器人提议了。—TBG To Be Great (留言) 2009年2月25日 (三) 14:52 (UTC)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否应该加入“编辑开头”的按钮?


中文维基什么时候能做民意调查?

本人對於某用戶過份的行為作出以下嚴正聲明

Ws227的封禁行为

建议成立新话维基百科

條目命名裡,賽季表示方式應否統一

Wikipedia:档案存废讨论

原先叫“图像存废讨论”的,后为避免误会而移至如今的名称。但是,称为“档案”不妥吧,为何不称文件存废讨论?档案,我理解成存档,Archive。百家姓之四 討論 2009年2月24日 (二) 08:55 (UTC)

地區用詞問題。—不知所 2009年2月24日 (二) 10:00 (UTC)
請參見{{CGroup/IT}}、{{CGroup/Windows}},有關Computer & IT的詞彙在各地區有不同翻譯的問題數之不盡,留意連「Computer」在簡體中文地區譯「計算機」而在繁/正體中文地區卻譯「電腦」,IT(Information Technology之縮寫)在大陸譯作「信息技術」而在繁/正體中文地區卻譯「資訊科技」,而要加入全局轉換的話有很多詞語容易出現誤判,這些問題只能去「處理」,無法「解決」。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2月24日 (二) 16:21 (UTC)
开什么玩笑,简体地区,电脑用的比计算机多很多。计算机是在纯学术方面才用的多,日常都是用电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25日 (三) 01:40 (UTC)
光是學術方面的應用已經夠糟,別忘記維基百科並非一個單單記載消閑娛樂的網誌,相反維基百科有很多學術性很強的條目,尤其當中有不少與Computer有關的條目,自然「計算機」一詞是少不了的。何況,你只是反駁了一個例子,煩請稍移玉步,到{{CGroup/IT}}、{{CGroup/Windows}}觀賞一下,你能全部都反駁得了嗎?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2月25日 (三) 16:03 (UTC)
另外請書生不要未經考慮就隨意刪除一些轉換組的轉換,因為受影響條目太多,而且你的修改會導致一些應該要將「计算机」轉換成「電腦」的地方變成維持用「計算機」。不明就裏的人可能會誤會書生你在強迫繁/正體地區讀者接受簡體中文用語,更有可能引伸出以為你不尊重簡體中文地區以外的人。而這一次為例,改為簡體中文單向轉換成繁體中文較好。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2月25日 (三) 16:45 (UTC)
{{CGroup/IT}}主要涉及的就是纯学术的条目,应该用双向转换;而{{CGroup/Windows}}用单向转换我不反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25日 (三) 18:48 (UTC)
专门针对这个标题加了一个转换:diff=9436058&oldid=9365916。—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25日 (三) 18:32 (UTC)
我觉得需要更灵活的方式处理繁简转换中一对多或多对一的问题。以及简体二者(或更多)都用,而繁体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反之。这样的转换应该慎重考虑,过渡的转换反而妨碍了语言的发展,甚或不能反映真实的状况。语言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是在发展变化,非常希望我们的繁简转换不要固步自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26日 (四) 02:36 (UTC)
台灣也都有使用「計算機」一詞,比如大學開的課程就叫做「計算機網路」、「計算機圖學」、「計算機組織」等等。也就是說,「計算機」一般用在較學術的場合,口語上則是稱為電腦。--Fauzty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04:09 (UTC)
大陆是一模一样的情况,谁说“我昨天买了一台计算机”才比较奇怪。—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3:34 (UTC)

小条目缺乏参考来源

用模版「lang-en」還是「lang|en」?

請問,當條目名稱是由英語翻譯過來,須註名該名稱的原有語言時,應用[未定义] 错误:{{Lang-xx}}:无文本(帮助(lang-en)還是{{{2}}}(lang|en)?因為兩者效果差不多,但維基的格式手冊中只提及後者。如果使用了前者,會有不正確的情況出現嗎?(如機械人補上條目外語連結時無法正常運作,因用了別的模版)—彼多利奧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09:27 (UTC)

    • 其實{{Lang-en}}只不過是間接引用{{Lang}}並且使用了en作為其中一個參數數值,大概建立者想給予大家方便,免得每次都要打「[[英語]]:」的字樣,所以我認為兩者都可以用的,至於機械人方面即未聽說過有甚麼問題,可能要向使用有關機械人的管理員核實。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9:29 (UTC)

把一些性的、暴力的图片隐藏起来

小小条目的争议

最近与某用户就小小条目模板的使用发生争议,诸如周挺阎嵩这样的条目,已经有模板提供了球员效力的历史等信息,我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在正文中重复什么来达到字数标准。如果只是为了达标,任何人只要粘贴+复制都可以完成,但是对于条目质量没有任何帮助,对于读者来说也没有任何好处,相反显得百科信息重复,排版混乱。

从实际编辑的角度,职业球员能够提供生平等信息已经足够作为条目存在,更何况是连英文版都已经有了很久的中国国家队球员,不知道盲目而且不听劝阻的挂一个自动提删的小小条目对于条目质量和百科水准有什么裨益。请社群商议,给个定论。—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07:59 (UTC)

对于一个中国足球运动员来说,任何人只要有出生、生日等信息都可以满足50个字的标准:
“张三丰,1985年1月1日出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身高一米八五,在足球场上主要司职中后卫。”
连效力哪个球队都不用写上,就已经50个字了,看起来还很多链接呢。但是任何球迷和非球迷自己去看看周挺阎嵩等条目,哪个信息量大,哪个排版比较好,哪个便于读者阅读。—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08:27 (UTC)
條目正文與infobox的內容不是互相替代,而且infobox應只是條目的輔助角色。為了滿足小小條目的要求而湊字數是不好,但改善方法不是修改放寬小小條目的標準,而是靜下心,花個3分鐘寫篇50字以上的文章。--百楽兎 2009年2月12日 (四) 08:46 (UTC)
这是看人挑担不吃力的风凉话。在我大量创建中国足球运动员条目之前,中文维基的该类条目比英文还少,还谈什么条目质量,简直就是丢人。任何人都没有义务编辑维基,所以同样也没有权力要求别人做什么。
在短小的条目你挂个小条目待扩充,我半点意见都没有,我有空会扩充别人也会。但是你挂个30天自动提删的小小条目,明知条目中有远远超过50字标准的信息,算什么意思?30天之内我或者其他极个别曾经关心过此类条目的编者都没空扩充的话,删不删?删除一个有相当价值信息的条目对于中文维基的好处何在?
更何况举上面的例子其实我已经说明了这根本不是什么我不用心的问题。我已经提供了这些球员从职业生涯开始至今的效力情况,放到了可以准确陈述这一信息的专用模板中。如果你要我“用心”在正文再复述一遍,也复述不出花来,并不能增加信息量,相反使得读者感觉维基质量低下,编者都不知取舍。最好的例子请看英文的周挺条目,其实就是把模板里面的转会信息在正文表述,看起来像样,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意义。—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09:04 (UTC)
先談質量方面的問題。沒質又何來量呢?沒質就只會增加維基的負擔,說得難聽一點質差的條目簡直是垃圾。創建這些無無聊聊的條目不是幫了維基,更加還未談上什麼「中文维基的该类条目比英文还少」,這只會其實是害了中文維基,並不是幫了維基,你說,創完條目後就掛上什麼小作品、小小作品的模版有什麼好呢?現在再談原本的問題。上面百楽兎也說了;對,模版並不是你說得這麼難聽,去撐條目的長度;可能有編者是這樣想,為了這樣而做,但是我相信,信息模版在條目中是擔任一名輔助的角色,而不是你所說的在正文中重复什么来达到字数标准。—Jazecorps Nekivary 2009年2月12日 (四) 10:02 (UTC)
无聊的条目?中国国家足球队成员、中超现役球员,随便google成千上万结果的人物,叫无聊?—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10:10 (UTC)
我所說的無聊條目是不用三分鐘製成,字數極少的條目,並不是你所說的中国国家足球队成员、中超现役球员Jazecorps Nekivary 2009年2月12日 (四) 10:15 (UTC)
我所说的是周挺阎嵩条目的争议,只关心你对于这两个条目的质量有什么评价。谁规定模板必须是辅助作用的?对于足球运动员来说,出生、年龄、身高、位置、职业生涯经历和数据等就是最重要的信息,而模板可以最简明清晰的陈述这些信息,为什么一定要用正文复述?中英文维基很多球员条目(甚至是大部分),模板内的信息量都超过正文。—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10:19 (UTC)
看過這兩個條目,可以見到編者是一位極度不負責任的編輯.先不論字數的問題,就單單論內容.條目竟然連英文版也比中文版詳細,何來質量?連外國人寫的條目也被中國人長!!!質?好笑!
最重要的問題是:此條目是沒有references的,即是非可供查證的條目,儘管具知名度,一樣不合格.而小小作品的特徵是簡短而沒有ref的條目,這被其他用戶誤會也是無可厚非.此外,沒ref的條目,質素一定非常驚人
你竟然這樣說......如果只得什麼出生身高位置球隊,那就改名為維基數據庫吧,好不好? 2009年2月13日 (五) 12:50 (UTC)

2009年2月13日 (五) 12:50 (UTC)


小小条目和可查证有什么关系?胡说八道呢。小小条目是自动提删的,无可查证资料的条目不提删、提删也删不掉的多的去呢。世界三大夜景吹了一年多,可查证资料呢?不是一样删不掉。—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3:10 (UTC)

还有请注意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我是怎么样的一个编辑,是否负责,不是你有资格评价的。—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3:13 (UTC)

之前投票時我也是支持模板內的實質訊息應該算在50字以內,才不會有msuker提到的這個問題,不過投票結果是如此,只好希望在提刪者在提刪時手下留情,不要刪掉了真正有用的條目。--ffaarr (talk) 2009年2月12日 (四) 10:49 (UTC)
那你們可以選擇不要建infobox,直接以正文表達,不就好了嗎?條目可以沒有infobox,但不能沒有正文。infobox只是條目的輔助,不要喧賓奪主、主客易位。
50字的正文要求易如「反掌」,比「挑擔」簡單太多了,小學低年級的水平而已。對這麼低的標準還有意見,不是為「懶」找藉口就是水平低得離譜。如果寫50字文章的要求可以被看作「唱風涼」,新條目推薦需3000位元組的要求算不算「泯滅天良」?--百楽兎 2009年2月12日 (四) 11:18 (UTC)
按照你的办法,就是把百科条目写成流水账。张三1999年效力于上海,2000年效力于北京,2001年效力于陕西,2002年至2004年效力于辽宁,2000年至2005年入选了国家队。百科球员条目都如此做的话,只怕连小学水平都不如。
现在不是一个普通人能不能在三分钟内根据infobox改写成50字以上正文的问题,而是这种改写非但不能增加任何有用信息,而且造成条目信息分散、水平低下甚至阅读困难,根本不如infobox一目了然。为了满足什么字数规定而降低条目的可读性,这种蠢事我是不会做的。
你要说到新条目推荐也正好,你倒是去看看这两个“小小条目”现在多少字节了。更遑论某些新条目推荐的足球运动员条目直接照抄英文,根本就是连创作人都没看懂内容,也成功推荐了,如Talk:马修·埃瑟林顿。到底哪个是质,哪个是量。—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16:19 (UTC)
要那麼寫文章的人是你,不是我。開頭我就說過了:「為了滿足小小條目的要求而湊字數是不好」。--百楽兎 2009年2月12日 (四) 16:28 (UTC)

那你們可以選擇不要建infobox,直接以正文表達,不就好了嗎?

这句话我的理解就是:请把infobox里面在规范明确位置显示的信息写到正文里面,这样就满足字数了。—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16:46 (UTC)

如果你能想到的就是堆積片段,那你要加強你的作文能力了。寫文章不是堆積片段,而是連綴片段。--百楽兎 2009年2月13日 (五) 04:41 (UTC)
请注意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你并不比我强,没有资格要求我加强什么能力。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你发表此类评价其他编者能力的言论。
你要继续狡辩,那我问你,你提议不要建infobox的目的何在?Infobox在这里是可以最准确传达相关信息的办法,为什么不用?—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07:24 (UTC)
好好,我這輩子都不會再說你了。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毋自辱焉。」然哉。
提議你用文章代替infobox沒有目的,只有原因,原因就是因為你說你已建了infobox,寫不出正文。所以我說你可以選擇不要建infobox,拿那些材料來撰寫正文,這麼一來你能完成創建條目的目的,也不會被人提報過短,豈不皆大歡喜?--百楽兎 2009年2月13日 (五) 08:16 (UTC)
请记住你的承诺,不要再对于我的能力指手画脚。还有,“写不出正文”和“认为infobox比正文更有利于条目质量和信息传递,所以使用infobox而不在正文复述相同内容”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情况。—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09:48 (UTC)
我理解小小条目的删除机制,理解小小条目的判定标准是按照正文的字节数,同时我也认为Msuker兄创建的类似周挺阎嵩的条目被删除不太合适。但是维基百科的方针需要操作上简单一些,这种情况下可能就需要在正文复述InfoBox里的信息,这只是一种折中的办法。不知道Msuker兄是希望把InfoBox中的内容也算到50个字中,还是什么想法,可以发起新的方针的投票么?希望拟定的方针是如何规定?--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2月12日 (四) 12:30 (UTC)
很简单,现在提出30天后删除的是人,不是机器人。如果是机器人,我有必要在这里讨论什么吗。既然是人,为什么不能自己独立思考一下,审视一下自己提议的合理性。维基百科的任何程序化规则,都不是以降低条目质量为目的的。
像上面User:Πrate所说的取消infobox把内容放到正文,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明明infobox可以最规范最简单陈述的内容,却要用文字复述。—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15:23 (UTC)
請搞清楚,如果不是你寫不出infobox以外的訊息,我也不提那種下策。翻個頭說,一個你覺得值得維基百科收錄的人物,卻除了infobox的訊息以外連50字都寫不出來,豈不笑話?infobox裡那些簡短的條列式的訊息猶如幻燈片,不加以說明就只是一堆片段的集合。而文章的功用就是要把各片段連綴起來,讓它變成影片,讓讀者明瞭其中的脈絡,而非你說的「复述不出花来」。--百楽兎 2009年2月12日 (四) 16:24 (UTC)
再給Msuker一個寫文章的思路:「六何法」,想一想就夠你寫好幾個50字了。如果你還是覺得寫文章等於做流水帳,我只能嘆口氣走人。--百楽兎 2009年2月12日 (四) 16:36 (UTC)
我没有说过我写不出infobox以外的内容,但是我是不是写,什么时候写是我的自由,而不是你或者任何其他维基编者有资格指手画脚的。更加不是任何编者应该设什么30天内写,否则提删的框框的。就现在的条目内容,我认为有充分的理由不被自动提删。规则是为了条目质量服务的,而你的凑字数的馊主意根本就是将这两者的关系本末倒置。—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16:44 (UTC)
本討論一開頭我就說過「湊字數是不好的」,你卻還是硬把你自己聲稱的流水帳作文法塞入我嘴,說是「我的餿主意」,真是有夠不可理喻。
你當然有你的自由,你高興怎麼寫、何時寫都隨你,相同地,別人也有別人的自由,如果看到你創建的條目不到小小條目的基本要求,別人要不要提刪、何時提刪,也不是你能置喙的。言盡於此,有空在這裡幾百字地嚷嚷,不如把時間拿去補個50字的文章上來。如果為了50字的低標準卻辯得沒完沒了,我光想都覺得可笑。--百楽兎 2009年2月13日 (五) 04:34 (UTC)
我已经说过这不是任何人能不能改写50字的问题,而是有什么必要在正文复述已经清楚表达的信息的问题。现在实际条目已经被Winertai改写,没有多出任何一点有用信息,反而包含了一个小错误,同时陈述使用的词汇等也不是足球方面报道所一般使用的。改写前后的两个版本,之前的简明扼要,之后的重复冗余,就是为了满足什么字数的话,根本就是违反维基的精神。当然改写者是好心,但是从读者的角度来看,条目质量已经下降。如果我是第一天到维基来看条目的球迷,得出的结论很可能是维基足球条目的编者平时都不看足球新闻。
现有规则是否直接影响条目质量,或者如何解决,我不发表意见。但是某些编者盲目试图自动提删明显有价值和符合质量的条目,难道真的都是机器人?—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07:19 (UTC)
是沒必要複述,所以結論是什麼呢?所以結論不是放寬小小條目的標準,而是創建條目時就多找一些資料來寫文章。我對這個討論的參與到此為止,不喜歡一直繞著同一個圈轉,告辭。--百楽兎 2009年2月13日 (五) 08:26 (UTC)
原有资料已经足够,只不过我认为infobox是最佳表述方式,而不是为了凑字数的正文。你自己要把此事归为“写不出50字”,自己挖个坑跳下去钻不出来。—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09:48 (UTC)
  • 周挺閻嵩這兩個條目完全不合格,至少連條目最基本的元素也沒有,先說內容問題,後者的內容原來只得「閻嵩(1981年3月20日-),是中國足球運動員,司職中場,目前效力于浙江綠城。」一句,infobox只多個出生地和高度.然後就是一大個空白畫面了.
  • 如果這些內容也收錄於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便成了數據庫(database)了.請問這種條目有什麼用呢?可能隨意搜尋一個網頁也能比它詳細.從你用什麼不用三分鐘寫出這種所謂「條目」,再花大量時間在這裡吵個不停.便知道你有什麼能力、實力了,就是吵架能力,從條目看,根本看不出有什麼所謂實力.你問心有沒有做好本份呢???如果這種條目叫有能力的話,我就無話可說了 2009年2月13日 (五) 13:10 (UTC)
Infobox提供了球员职业生涯不同时期效力的球队,参加过的重要赛事,什么叫空白?你是故意来找茬的?—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3:15 (UTC)
这是你几分钟之内第二次违反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对事不对人”,你可以评价条目质量,如果有本事可以去提删。但是我个人的能力不需要也由不得你来评价。—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3:17 (UTC)
首先我既對事又對人.你不要再以另一個問題蓋過原來的問題而借機扯開話題,這是沒有用的.
請大家看圖吧

現在亡羊補牢一樣

試問看到這種條目,誰會不憤怒呢?我覺得提刪者做得非常正確
還有,當初我看這兩條目,還未看誰是編者便發表言論了,想不到原來是你...想不到寫這種質素如此低的條目的人竟然是你...對不起,下次我會看清楚才決定評論與否的,多多包涵啊真的要 2009年2月13日 (五) 13:35 (UTC)
我也以为是谁呢,原来是知名人物了,怎么改了名啦。请注意,我今天补充条目不是什么“亡羊补牢”,而是看在winertai好心反而使条目质量下降,所以才决定多花点时间。就算原来条目,你也别想成功提删,因为其中有足够的有价值信息。
非常同意.但我想說一點,若條目由某作者所創,其他人沒必要為作者「執手尾」,若這樣只會寵壞用戶.就像林海峰一次「作詞填曲」後,日後皆是這樣,是個不良的歪風 2009年2月13日 (五) 14:47 (UTC)
既然是有先例的,今天两次人身攻击问题我直接交管理员处理了。—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3:39 (UTC)
這根本就不是什麼人身攻擊,好笑,只是針對問題而已 2009年2月13日 (五) 13:50 (UTC)
针对问题?那怎么会上升到我个人是如何“一位极度不负责的编辑”,以及我个人的能力“就是吵架的能力”?—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3:55 (UTC)
更何况你自己都承认了,你是“既对事又对人”,显然违反了WP:NPA“对事不对人”的方针。—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3:58 (UTC)
和你說話真的非常吃力.不要曲解別人的說話,你已經多次出現這情況.
請你不要再叉開話題了,我已經說過我首發言論未知誰是編者,因為這種質素的題目留在維基百科,只會阻礙維基的發展.所以我起初認為這種編者編輯出這種低質素條目是不負責任.可是卻不知道原來那人就是你,那真是非常可惜了 2009年2月13日 (五) 14:39 (UTC)
讓我們看看Wikipedia:小小作品指引吧。

如果小作品是维基百科的丑小鸭的话,那么小小作品就是尚未孵化的天鹅蛋。請不要創建一個小小作品,如果您手中的資訊實在不夠,請您創建一個小作品,因為小作品比小小作品較沒有刪除與否的爭議。

我想大家都理解甚麼是請不要創建一個小小作品這個簡單句子了。指引請你不要創造你卻偏要創建,屬不屬於負責任,見人見智,基於善意假定,這算描述事實。而且根據小小作品的描述,小作品比較沒爭議而小小作品本來就是更有爭議,你這種堅持算是堅持製造爭議。我也會寫小小作品、知名度不足甚麼的爭議條目,但是我會寫在沙盒,等到條目符合小作品,或者補上來源,變得沒爭議時才放出來,放資料在沙盒中沒人會掛你小小條目模板,也不會限你30天內必須擴充。我認識的不少老維基人都是這麼做的,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沒學到,還是你比較喜歡爭議。
如果你覺得指引不對,應該是請大量創建一個又一個小小作品,請經過討論取得共識後修改指引,繼續讓維基的方針和指引趨向劣化。--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13日 (五) 15:19 (UTC)
以上该段发言由我从下面人身攻击话题转移过来。
对于你的质疑,我的观点是我创建的并不是小小作品,或者并不应该按照小小作品自动提删。理由上面已经反复陈述,从条目质量考虑无视infobox而强制使用正文以凑字数是违背维基应有的原则的。是否要修改小小作品规则,还是应该按照现在绝大多数编者能够做到的按照实际情况考虑诸如WP:V等等一系列原则,并不搞一刀切,可以继续讨论。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观点,也可以继续发表你的观点,但是请不要以此为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找借口或做掩饰。—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6:12 (UTC)
我不知這種移動是否適當,不過描述事實算是人身攻擊,你最後那句也算人身攻擊了。回正題,建議你另開新討論是否需要修改小小條目標準(但是也請注意標準才修改不久,當時也有人提出過要計算模板,但共識是不計算模板,有充分時間諮詢過的),現在小小條目的定義未改前就請不要創建一個小小作品,不要再製造爭議。
你不知道我的移动是否恰当可以请社群讨论,如果你认为我有人身攻击可以明确指出,按照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严肃处理。但是请不要在人身攻击话题内,讨论什么叫小小条目,这个道理不难理解吧。
我已经说过,我认为我创建的不是小小条目,或者至少不适合自动提删。所以,你的建议不会被采纳。我创建的条目有利于中文维基百科的质量,必将继续。—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7:04 (UTC)
這方面我也不好說你。正如我不會遵守不適合使用的名從主人規定,必依符合中立原則的常用名稱命名一樣照辦。--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13日 (五) 19:16 (UTC)
你遵守什么违背什么,与我半点关系都没有,显然也与本讨论无关。—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9:21 (UTC)
有關,因為能完全比照你的做法和態度。另希望管理員注意以後若有相關爭議應將小小條目進行保護以免回退編輯戰,除非有人30日內提出擴充至小作品。--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14日 (六) 04:34 (UTC)
挂一个30天自动提删、请求扩充的模板,然后将条目保护,好办法!- 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4日 (六) 07:26 (UTC)
根本就沒有人對什麼人身攻擊這個話題有興趣,每個人都是針對這兩個所謂條目進行話題,請自己看看自己所開的標題!!!
你能花大量時間在方針吵呀吵...吵呀吵,卻連進一步的資料也找不到,我在網上隨手也找到些資料,沒有人叫你一定要用什麼身高效力球會出生地來寫條目,我已經說過,網上的資料多的是,你卻不肯花個點時間來改進條目,反而在這裡不斷浪費時間???就算普通人也會認為這樣做是不負責任!!!
若果我創建的條目被掛小小條目,我會嘗試尋找資料改進條目,已非在這裡鑽牛角尖.

2009年2月14日 (六) 05:15 (UTC)

已经在下面另开话题专门讨论。你可以尽情解释如何通过两个条目就要针对个人,“一个极度不负责任的编辑”、“什么能力,就是吵架的能力”“既对事又对人”等言论,社群和管理员对此无动于衷的话自然会被人看在眼里,将来引用。- 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4日 (六) 07:26 (UTC)
先提一下目前判断一篇条目不是小作品的标准是“超过3000字节”。我记得当年小作品的标准是200字节,后来改成了50个正文汉字。但这样看来,许多Infobox非常详细的条目(整体字节数已经远大于1000字节的条目)就会有一些吃亏。因此,我在想与其这样争吵,不如稍微完善一下有关的规定,要么正文要有50个汉字,如果正文不足50个汉字,那么整篇条目的字节数就应该超过小作品的1/3,即1000字节。这其实是避免规则冲突的必要手段,假使一篇条目的Infobox足够长,有可能已经超过3000字节不是小作品了,但如果正文不足50字仍然会被判为小小作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14日 (六) 05:25 (UTC)
老實說當初更改小小作品門檻的原因就是那些只引用一個長模板(留意:可能只是模板自己有夠長,參數只填上一兩個)通過200位元組的門檻,然後寫一句介紹就完了的條目。如果一個具有填滿參數的模板(即去掉所有沒有填上的選填參數)的條目,超過1000位元組的條目算不算小小條目,我認為有可討論的空間。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14日 (六) 05:46 (UTC)
感谢两位的实质性讨论。我个人的观点是,小小条目和小条目的差别就在于前者会自动提删,所以只适用于如果不扩充,不适合继续保留在百科的条目。不管标准如何定,如果某条目明显是有保留价值的,是不应该挂小小条目的。挂小条目同样可以起到引起关注、请求扩充的作用,甚至由于小条目模板分类细致,更加容易和方便其他人有针对性的改进条目。总之,规则是人定的,执行规则的也是人,不是机器人,是人就应该以百科条目质量为准绳。—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4日 (六) 07:33 (UTC)
那么不如把“正文50个汉字”拓展至“实际有效内容50个汉字”。这里的实际有效内容不仅包括了正文,也包括了Infobox模板右边的部分(左边模板自带的文字不算)。毕竟如果Infobox足够详细的话,里面的内容写成正文也都超过50字了,只是这样对提高条目质素并无裨益,反而有逼人钻空子之嫌,还不如放开一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14日 (六) 16:14 (UTC)
實際上短小的條目使用模板非常不美觀,會拉長版面,看起來資料也很鎖碎。短條目應盡可能純文字化,到條目有一定長度不礙版面外觀時才使用模板比較恰當。--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15日 (日) 05:25 (UTC)
其实对于我个人来讲更喜欢看INFOBOX。我有时候只是想了解一下这人事物的简单介绍,在通篇文字中寻找会很头痛。当然啦,排版(相比实用性来说)不重要。有时候阅读人物相关条目会习惯性的先去看下INFOBOX。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另外治癒系的小琛兒Msuker似乎永远在吵架。——03|OR 2009年2月15日 (日) 05:33 (UTC)
那你就要看看是谁找谁了,去翻翻历史,一般是谁发言后谁才来劲的。—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07:41 (UTC)
說得最對是這一句了。翻一翻歷史大家就知道是誰先發表不恰當的爭議內容了。--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15日 (日) 08:4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1月#关于条目命名的提议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11月#用戶msuker不服投票議決,私自恢復名稱,要求將該用戶作出處分 Wikipedia:投票/UEFA Champions League命名 中国政府说某些组织逢什么必什么,可见一斑。—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0:20 (UTC)
小条目本来就不是完美的,何须如此苛求。—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15日 (日) 07:20 (UTC)

根據英語維基信息框模板的指引,信息框模板只是條目所描述事物的擇要。因此模板內部分有用的內容,應寫到條目正文中。如人物條目,不應因為模板填上了生卒日期而在正文中略過不提。其實模板文字是否計算在內也是上次更改小小條目標準時也有討論過,但最終以一票之差,確定不計算信息框模板的漢字。不是苛不苛求的問題,是原則的問題。—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09:31 (UTC)

1997年 深圳金鹏(租借)
1998年 大连万达
1999-2003年 云南红塔
2004年 青岛贝莱特
2005年 深圳健力宝
2006年 北京国安

请问这样的文字写在条目正文符合什么原则?对于条目质量有什么帮助?—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0:02 (UTC)
那么我同意就这一点进行讨论:如果一個具有填滿參數的模板(即去掉所有沒有填上的選填參數)的條目,超過1000位元組的條目算不算小小條目,我認為有可討論的空間。—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15日 (日) 10:22 (UTC)
这么复杂的计算,还不如将模板内实际该条目主体实际相关文字计入50字标准。—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0:33 (UTC)
请看上面提到的英文信息框格式指引最顶端的话:

This guideline is a part of the English Wikipedia's Manual of Style, and it should be followed except where common sense warrants an exception.

Common sense 就是人和机器的区别。Common sense 会告诉我们,这种列举具体信息的情况,infobox远比用文字叙述清晰明了。Common sense会告诉我们,已经有相当份量信息的对于百科质量有帮助的条目是不应该自动提删的。—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0:27 (UTC)
說明是否清晰跟模板內的內容能否算進正文中是兩回事。信息框的設立是為了提供一個介面歸納顯示統一類別的事物的條目的主要資料。就等於大多數產品的盒子上都會有一個位子簡介產品資料,但不代表這樣就算是描述了那個產品。同樣地,在人身上掛上一個簡述了他的資料的牌子,不代表就完成描述這個人。以信息框代替條目正文根本是本末倒置。至於上面那段內容,原本就應該自成「效力球會」一段,完全不明白為何能在條目正文內容中消失。—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5:45 (UTC)
因为正文表述不如infobox清晰。这不是我一个人的选择,绝大多数中英文球员条目都不在正文重复infobox的内容,自己去看上几百个就知道了。—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6:15 (UTC)
就算略去部分內容,別人倒有其他東西可以寫進去描述那些人,令條目不會因為是小小條目而被提刪。不知是甚麼原因呢?—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6:28 (UTC)
如果編者所有的資料僅只是infobox內的,也可以用完整句子在正文中寫出來,或者是概括一下,或者是只寫重點和大事,總之也不能沒有正文吧。寫實驗報告時,既要將實驗數據表列出來,也要用文字表達一次;做統計的,不是用表將數據列出,再用文字複述嗎?在上市公司的年報裡,會叫人自己看圖表,不作文字的描述嗎?真正沒有Common Sense的,是那些連一句完整句子也寫不出的人。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9:20 (UTC)

按照你的办法,就是把百科条目写成流水账。张三1999年效力于上海,2000年效力于北京,2001年效力于陕西,2002年至2004年效力于辽宁,2000年至2005年入选了国家队。百科球员条目都如此做的话,只怕连小学水平都不如。

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9:45 (UTC)

別逃避問題了。就算略去部分內容,別人倒有其他東西可以寫進去描述那些人,令條目不會因為是小小條目而被提刪。不知是甚麼原因呢?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16日 (一) 04:44 (UTC)
你自己去看看条目的编辑历史,到底是谁加入了其它东西。我已经说过不止一次,能不能写出新内容,和是不是有空写、是不是在30天内有空写是根本不同的两件事。魏新条目,中国历史上最年轻的足球主帅,够知名度重要性吧?先挂自传再知名度,被我拦了下来挂了维基化,那个原作者明显是不熟悉维基格式。近三个月,有其他人关心过吗?最后还是我自己去维基化。—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6日 (一) 07:31 (UTC)
只重覆一句:在沙盒寫好再放出來的話,沒人會理你三十天寫還是三個月寫,有空寫還是沒空寫,也不會有人給你掛任何模板,既方便自己也方便他人。--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16日 (一) 19:30 (UTC)
再重复一句,我做事轮不到你指手画脚。—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6日 (一) 20:08 (UTC)
沒錯,維基百科是一個平等的平台,一個人不能命令其他人做事。所以,閣下叫人去關心一下閣下的條目,其他人也不需要一定要隨閣下的想法走。更何況大家自己也有自己關心的條目。
我再重申一次:「信息框的設立是為了提供一個介面歸納顯示統一類別的事物的條目的主要資料。」那些內容原本就應該要在條目正文中出現的,出現的內容就算不是全部,也佔了大部分。在正文寫不出更詳細的內容也算了,列表也可以吧?怎麼還要倒過來要別人削足適履?
此壞先例一開,使用長模板的諸如那些鐵路車輛條目、戰鬥艦條目不又貼一個模版就完事?真的不知道究竟是誰人提出的方法才會導致條目質素下降。—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17日 (二) 16:18 (UTC)
我还是保留我的意见:50个正文汉字或者1000字节以上且有至少一句话的正文。其实英文维基的en:Wikipedia:Substub早已停掉,虽然我们还没有英文维基那个人力去保留所有的substub,但我们也不必把小小条目的标准定得太高(或者换句话说是有漏洞),要用大模板填满1000字节还是挺难的(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的话,那么Common sense就应该发挥作用了,至少你可以把那些没必要存在的项目删掉后再挂小小条目模板)。—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17日 (二) 18:36 (UTC)
個人意見:「正文50字」或「正文連模板資料內容100字」,當然無論任一者都要有最少一句定義內容的正文,否則就是符合速刪(非常短且沒定義內容)了。--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18日 (三) 04:51 (UTC)
这样也成,( ✓ )同意。—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3日 (二) 17:57 (UTC)

唉!這種小事也可以吵這樣久,與其花大半時間打以上的內容,不如大家合力將它改善為小作品,還在此斤斤計較。--Pokka (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03:04 (UTC)

有這種閑情和心機在這裏吵個不停的話,我想User:Msuker要是能將精力放在適當的地方,說不定已經能做出一條特色條目了……若然你希望寫的題材只能寫出流水帳的水平,我懷疑你想寫的事物可能根本不具百科性或不符合知名度等,更應提刪;何況條目的寫法千變萬化,沒有一條定律,所謂萬事起頭難,先寫些簡單的東西是讓人容易開始,至於之後怎樣組織,如何發揮,就看閣下的程度,當然要是閣下自認只得小學程度,也就休怪別人「指手畫腳」。閣下在維基百科提交的一切內容,理應接受了維基百科的規矩和同意別人修改你的文章,因為「若您不希望您貢獻的內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發,請不要提交這些內容。」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2月25日 (三) 18:10 (UTC)

请注意,我提出本讨论针对的是机械化提删明显有价值、有足够信息量条目的行为。什么叫做小学程度?我在第一次发言时就已经给了不需要任何思考就可以凑够字数的方法,但是显然这种做法根本无助于百科条目的质量。—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22:57 (UTC)
若然條目是合符維基本身定的規定,我想爭論便是多餘了。—AT 2009年2月28日 (六) 11:25 (UTC)
請停止罵戰。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3月7日 (六) 03:29 (UTC)

條目名稱括號爭議

以往條目名稱的括號均以半形顯示,Iokseng表示當括號為名稱的一部分,應該使用全形括號;半形括號只使用於消歧義用的的條目名稱。究竟現時是否有必要更改?—LG4761 (留言) 2009年2月28日 (六) 07:02 (UTC)

个人认为没有必要。--雾月 2009年2月28日 (六) 12:55 (UTC)
為什麼要如此複雜?全部統一使用半形顯示,也不要忘記全形括號輸入的不便性。—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0:26 (UTC)
对于拼音输入法使用者而言,输入半角括号才不便。--雾月 2009年3月1日 (日) 16:12 (UTC)
首先,輸入不便是可以透過建立重定向解決。記得有關命名的括號已有共識,即是若括號是為了消歧義才加入的,像是「XX (消歧義)」、「XX (中國)」之類因為有其他同名條目才加上括號的,就要用半角/半形括號;至於事物名稱本身就包含一雙括號的話,就要用全角/全形,這是為了顧及中文行文中的括號用全角/全形。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8:53 (UTC)
有一點想提醒大家,不是所有用戶也能輸入全形符號,但是半形括號就全球人也能輸入,半形括號是系統預設。--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15:44 (UTC)
為何不簡單一點?我偏向統一及簡化,一是全部使用半形顯示,一是全部使用全形,為什麼要將簡單的事複雜化呢?還不用說會增加不必要工作量(例如Quest for Truth在上述提及的工作)。--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15:32 (UTC)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统一使用全角括号,不过目前的“消歧义用半角,其他情况用全角”也能接受,不过不支持全部使用半角括号。—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6日 (五) 16:29 (UTC)
支持統一,兩者任一也沒有所謂。--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21:08 (UTC)
個人同意維持消歧義用半形(Wiki軟件設計所限),其他用全形(中文標點是全形的)。對於一些輸入法用戶,全形標點可能不方便;但對於另一些用戶,半形標點才是不方便。所以輸入不便不成理由。--minghong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17:11 (UTC)
@ Minghong:“消歧義用半形(Wiki軟件設計所限)”<---这个限制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全角括号也可以实现消歧义的所有功能。—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6日 (五) 19:38 (UTC)
對啊,什麼時候的事?不過,如果要把全部半形消歧義頁轉到全形,將會影響極多條目(條目本身和鏈入條目)。這是否有必要?--minghong (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06:39 (UTC)
所以说我有所保留,依然接受“消歧义用半角,其他情况用全角”的现状。不过我觉得,如果条件允许且社群觉得应该这样做的话,用机器人在几天时间内来把所有半角括号改成全角也未尝不可。—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7日 (六) 18:02 (UTC)
(!)意見 - 顧及「兼容現有」,個人傾向維持現狀(當括號為名稱的一部分時,使用全形的();當消歧義時,使用半形的()。)--Mewaqua 2009年3月7日 (六) 10:48 (UTC)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近来又因为围绕香港的问题发生了编辑战,我纳闷了,为什么我这么容易引发编辑战呢?源头是从对Template:香港行政区划开始的,我为了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级模板,把所有同类模板包括港澳都换成统一风格,但遭到User:NYYCF的不断回退。我向管理员User:Shizhao等反应情况,再看NYYCF的用户贡献,发现他把很多与香港有关的条目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都换成了香港政府,甚至在中华民国等条目中把港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为“国家”了,这我就看不下去了。后来管理员User:PhiLiP把这些条目都改成原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的原貌,虽然NYYCF千方百计地回退,但终因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被封禁一周。本以为事情就到此结束了,不想今天我回来后又发现菲姑的编辑被回退了,仍旧去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把香港特区政府改称香港政府,而始作俑者竟然是香港籍管理员User:Minghong。鉴于此问题关系重大,我实在没有更多精力耗在这么多条目的回退上,所以觉得有到此申诉的必要。——¤  2009年2月26日 (四) 02:41 (UTC)

此外,还有前些日子一直存在的问题,即香港人的国籍问题,到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国香港?最近我又发现一些香港艺人的国籍被改为中国香港了,我也懒得再去动他,请大家一并讨论。——¤  2009年2月26日 (四) 03:38 (UTC)

看來連管理員都必須先有共識,才能好好管理。國籍問題,就算是香港人都應該不能否認其中國籍身份。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內,其實都無從否認。但是否真的需要每每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來寫?「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否等於「香港政府」?相信很值得討論共識--18164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5:02 (UTC)

香港特别行政区当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R-Boy對話貢獻)於2009年2月26日 (四) 05:10 (UTC)加入。
(!)意見,用「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比用「香港政府」好,「香港政府」光字面來看就像是從大清帝國開始管理香港到目前為止的機構統稱,而不能代表目前管理香港的機構。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7:36 (UTC)
(:)回應:我的感觉和你一样,在我的印象中,“香港政府”更常指港英政府。——¤  2009年2月26日 (四) 08:19 (UTC)
其实用「香港政府」在现时也没有什么不正确,每天各大媒体都能看到许多这个词。当然严谨的来说,应该还是用「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来指代现在的机构。其实用[[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香港政府]]这样的表示方式或许更好。既照顾到了严谨性,也照顾到了通常用法。至于编辑战的问题,还是Minghong来说明一下情况。为何回退呢?另外除非行政,政治等有关领域,也不需要每次都要加上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缀,现时中没什么人会如此罗嗦行文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26日 (四) 07:54 (UTC)
(:)回應:但是以我个人经验来说,基本上听不到“香港政府”的说法,大陆媒体都会说“香港特区政府”或简称“特区政府”,很少有“香港政府”的说法,不知道香港当地的说法。——¤  2009年2月26日 (四) 08:16 (UTC)
单说“特区政府”会与澳门特区产生歧义,香港媒体报道本地新闻时习惯只用“政府”来称呼。香港特区政府部门也会用单用“香港政府”来称呼,例如香港政府一站通。另外随非是与香港回归(1997年)之前有关的历史条目,在有指明回归后年分下“香港政府”是没有歧义的。--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8:38 (UTC)
(:)回應:我指的是在已经说过事件背景在香港的情况下,大陆媒体会把“香港特区政府”简称为“特区政府”,在澳门也类似。反正单说“香港政府”或者“澳门政府”的情况我几乎碰不到。——¤  2009年2月26日 (四) 09:03 (UTC)
你都说是在已经说过事件背景在香港的情况下,即是说“香港政府”是没有歧义的,因为词本身并没有错,也有出自香港特区政府的使用例子,你碰不到我现在就给你碰到更多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檔案處。这情况与只写“香港”而不是全部都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區”的道理一样。因为没歧义就可以使用简称,而且现在这个简称还是官方承认的。--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9:15 (UTC)
建议使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在无歧义的情况下可以用“特区政府”。至于“香港政府”有没有歧义,请体会一下“北京政府”和“北京市政府”的区别。“特区政府”的用法和“市政府”、“县政府”的用法相同,指明是地方政府,而“地名+政府”实际上是指设在“地名”的政权,最典型的例子除了上面说的“北京政府”和“北京市政府”的区别,还有北伐时的北京政府、广州政府、武汉政府、南京政府,以及抗战时的南京政府和重庆政府。--Gilgalad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9:29 (UTC)
(:)回應:您说的对,我和您的想法一样。现在的问题还在于,原作者在条目中明明在香港特区政府前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有一些人执意去掉,还去掉特区,更有甚者在一些条目中把港澳两特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动机。——¤  2009年2月26日 (四) 10:22 (UTC)
這樣類似的問題之前有發生過,台灣的媒體報導台灣的軍隊統稱國軍,有關台灣軍隊的相關條目有人反應說國軍前面是不是該加上中華民國,好分辨是哪一國的軍隊,換湯不換藥,同樣這種問題是不是該寫出完整名稱。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8:59 (UTC)

跟「國軍」不同,香港只有一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區,香港政府也只有一個。現時講起「香港政府」,誰都知道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只要條目內容年代背景確定,這是絕無歧義的。倒過來說,現時講起「香港政府」卻以為是指「港英政府」的人,难道别有用心?同理,是否所有條目每提起「北京市政府」、「上海市政府」、「廣東省政府」前都要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以跟國民政府識別?

但我是贊成香港行政規劃模板加入國別的。--Nthgd 2009年2月26日 (四) 10:09 (UTC)

(:)回應:您不用含沙射影。北京是市,政府应该就是北京市政府,而香港是特区,政府当然应该就是香港特区政府,这样的话,加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所谓,但现在问题是有人改原作者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香港政府,去国号,去特区,更有甚者在一些条目中把港澳两特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动机。至于“香港政府”确实是港英当局的正式名称,把香港政府与港英政府联系起来当然没有错了,关键在于有没有“特区”两个字或者“特别行政区”五个字。——¤  2009年2月26日 (四) 10:22 (UTC)

請檢閱我上面舉的例子, "香港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門承認的. --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10:31 (UTC)

首先,我并没有否认“香港政府”这一简称现在仍旧适用,但是在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一用语完全正确的情况下,非要改为香港政府就不可理喻了。另外要指出的是,香港政府档案处指的是“香港的政府档案处”,也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档案处”,而不是“香港政府的档案处”,请仔细体会二者不同。——¤  2009年2月26日 (四) 10:48 (UTC)
香港政府是官方所稱的名字,是真正官方名字。採用名從主人>先到先得原則,採用香港政府較妥當。— 2009年2月26日 (四) 11:20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才是官方名字,香港政府僅僅是簡稱,建議繼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這個名字。—AT 2009年2月26日 (四) 11:29 (UTC)
英國、美國、法國、德國僅是簡稱,每在條目提及,都要使用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美利堅合眾國、法蘭西共和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Nthgd 2009年2月26日 (四) 13:37 (UTC)
不可理喻只是你的意見,“香港政府的档案处”你認為不及格但還是有香港政府新聞網及香港政府一站通. 如果是中央明文要求在“香港”和“政府”中間一定要補上“特區/特別行政區”我會服, 但事實不然. 香港報社也很慣常地用“香港政府”: 星島, 一蘋果/蘋果日報, 東方日報. 香港人不習慣用"特區政府"是因為她不從屬於任何一個省/县, 這個政府就只"從屬"於中央政府, 因而我們不習慣像內地那樣註明她的區域級別. "北京(中央)政府"與"北京市(地方)政府"這是官方上兩個不同的實體, 但我們香港人可以用證據證明"香港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指的是同一個實體. 我認為「在无歧义的情况下可以用香港政府」, 這是政治正確的. --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11:44 (UTC)
希望在这里少见到政治正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26日 (四) 12:51 (UTC)
政治正確不代表不正確--Nthgd 2009年2月26日 (四) 13:37 (UTC)

要知含沙射影是誰,看看你貢獻紀錄的編輯摘要寫了些甚麼。現在依據那人的假設:香港政府=港英政府,讓我們一同來看看一些神奇事件(全部來自香港政府官方):

  1. 港英政府举行酒会 欢迎中国奥运金牌代表团访港(2004/09/07)
  2. 港英政府及深圳市政府聯合資助發展某某項目(2009/02/25)
  3. 港英政府準備在港展出雲南省人民政府贈送的恐龍化石( 2008年6月16日)
  4. 港英政府將盡力協助在西川地震災區救災(2008年5月15日)

使用眾所周知、無歧義、且為官方採用的簡稱,有人卻在此小題大作地意淫,幻想「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正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也。請自行看看:你先是堅持要用十四字全稱→然後說「香港特區政府」加不加國號沒所謂(2009年2月26日 (四) 10:22 (UTC))→「香港政府」簡稱適用(2009年2月26日 (四) 10:48 (UTC))→不用十四字全稱不可理喻(2009年2月26日 (四) 10:48 (UTC))--Nthgd 2009年2月26日 (四) 13:37 (UTC)

(:)回應:您就直接说我的不是得了,是我在这里先起头的。“香港政府”是港英当局正式全名,联想到不是我的错,诚如Gilgalad所说的可用“北京(市/中央)政府”来说明,仍然是有歧义的,维基百科的内容不仅仅反映当今现实,也反映历史事实,既然香港政府有歧义,当然要用香港特区政府来消除这个歧义。我没有坚持要用十四字全称,只是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这一论述毫无歧义和错误的情况下为何某些人坚持要用“香港政府”这一本就有歧义的字样取而代之表示困惑,我怕今后编辑的过程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和不愉快,所以把这个问题拿到这里来让大家讨论,照某些人看来,反而变成我的错了?!还有,我所指出的某些人的做法就相当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表述,看看“中华民国”的编辑历史就知道了,难道我说错他们了?——¤  2009年2月26日 (四) 14:09 (UTC)
所以我加了「在无歧义的情况下」(文章標明回歸後的年分或香港特區政府在引文用了第一次後)這前置條件下去用香港政府, 這就沒問題了. 但你似乎還是非要將回歸後的香港政府解釋為歷史的政府機關不可. 你有一個證據是你沒有碰上過香港政府這詞, 但現實是許多內地媒體都可以搜查到香港政府用以表示香港特區政府, 證明不少內地人都不會對這詞產生誤會的. --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14:30 (UTC)

香港特別行政區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Jazecorps Nekivaryやめて2009年2月26日 (四) 13:12 (UTC)

與本討論無關, 我們香港人都是承認現在的香港是屬於中國的現實. 所以請不要覺得將"香港特區政府"省略成"香港政府"就是反中. "香港政府"還有一個你們更不能接受的省略--"港府", 現在還有些媒體為了簡化新聞標題或根本上方便而用這個縮寫表示"香港特區政府", 自己google一下吧. --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13:31 (UTC)
別沒事找事幹,香港一向僅有一個政府,而不像澳門以前有海島市澳門市之分,而且現今香港政府是由港英時代的「原班人馬」,政策一直延續,因此除非談及歷史的問題,在大部分題目用香港政府都不會產生歧義,更何況香港政府的簡稱是官方認可及在現實社會廣泛採用。—hose'neru(Talk) 2009年2月26日 (四) 14:56 (UTC)
(:)回應:既然如此,那么请把香港政府移动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谢谢。——¤  2009年2月27日 (五) 00:03 (UTC)
(:)回應:既然你承认香港属于中国,那好,我就要问了:既然香港属于中国,为何要将原来的国号和特区拿掉?!难道原来的表述错误吗?!为什么要修改原来正确表述?!把正确的表述改掉符合维基的精神吗?!为什么要把港澳和中国并列为“国家”?!为什么要把香港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改成中国香港?!香港是“国家”吗?!请回答我。——¤  2009年2月26日 (四) 14:09 (UTC)
"中国香港"(Hong Kong, China)在回歸前由國家製作的"愛國"教育節目就表示過是可以被正確使用的. --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14:30 (UTC)
  1. 只要背景清晰,官方簡稱「香港政府」絕無歧義,故在條目使用[[香港特區政府|香港政府]]並無不妥。這點已經解釋過多次,理據和例子也提供了,你只是不斷在重覆自己的觀點:「香港政府」有歧義,不妥。
  2. 我真的不知道你要討論甚麼,把所有行為混為一談並無意義
    1. 把條目的政府全稱改為簡稱
    2. 把香港行政歸劃模板的國別除去
    3. 把地理意境中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兩個特區並列
    4. 把香港人的國籍改為中國香港
  3. 現在大家都在集中討論第1點,你則把1-4一次過拋出來,偷換概念。若你只想指證User:NYYCF的錯誤,無心討論條目問題,請別浪費大家時間。而且,這些事是都不是User:Sameboat做的,你質問他有何意義?為甚麼你經常引發編輯戰,請好好想想。--Nthgd 2009年2月26日 (四) 15:08 (UTC)
我也是想過頭回了不必要的第四點, 只是順帶一提, 我們特區護照的nationality是寫Chinese, 沒別的了. 但這問題確是應該另外討論. --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16:15 (UTC)
(:)回應:我不是针对同舟,只是质问那些执意去国号特区等等的人,想把问题一揽子解决。我经常引发编辑战不假,但我认为我的做法没错,符合维基精神,况且这次不是我先起头的,那些香港特区的政府部门,早就在开头加了国号和特区字样了,从2007年到今年初都没有人动过,算得上经得起时间考验了吧,就是NYYCF跑出来去国号特区,又把港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不得不让我产生对其意图的怀疑,竟然还有人认为他做得没错,你们可以看看编辑历史。我就要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这几个字错在哪里了?为什么非得要用简称,况且是有歧义的香港政府?如果香港政府没有歧义,移动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好了,那我也没话说。——¤  2009年2月27日 (五) 00:03 (UTC)
(:)回應:大家先冷靜下來,作為香港人,我是建議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個名稱的。香港特區政府、特區政府,甚至乎是港府均屬簡稱而已,僅僅是方便給媒體或民眾不用這麼「辛苦」說全稱而已,情況如同你不會無時無刻稱英國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的道理一樣,目前,在下有兩個較為可行的方案,僅供各位參詳。其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條目名稱。其二,以香港特區政府或甚至乎香港作為條目名稱不過內容首句便要表明香港的全名,情況跟其他國家的自治領相似(例如法羅群島格陵蘭之類)。各位有可意見?—AT 2009年2月26日 (四) 15:49 (UTC)
(:)回應:您的意见不错,我赞成。但现在的问题是有人坚持不能用完全无谬的全称。——¤  2009年2月27日 (五) 00:03 (UTC)
顧心陽堅持的是在維基條目中香港政府只能表示英治時期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不能再被簡化成香港政府. 所以你離題了. --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15:58 (UTC)
(:)回應:我从来没有说过“香港政府”只能代表港英政府,我只是说有歧义,所以最好用非歧义的全称,尤其是在条目开头提到的情况下。那你为什么坚持不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全称,可以给我个理由么?——¤  2009年2月27日 (五) 00:03 (UTC)
我没说过不用全称,但条目用过一次全称以后用常用简称可以让文章看起来简洁。说到底你还是认为我们不尊重那个全称来强调香港是中国的东西。--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01:44 (UTC)
(:)回應:我也没说不能用简称,确实“条目用过一次全称以后用常用简称可以让文章看起来简洁”是毫无错误而且应该鼓励并推广的,但是现在NNYFC的做法恰恰是第一次就用简称,而且去国号和特区,改为有歧义的简称香港政府,就不符合你“用过一次全称”的说法,更何况国号和特区在以前的条目就存在的,综合他把港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我完全可以认为他去国号和特区的做法别有用心。——¤  2009年2月27日 (五) 01:59 (UTC)
至少本來討論的是這個吧。另外,對於衍生出來的問題,個人認為以港英政府代表英治時期香港政府和以香港政府代表香港特區政府是很適合的。—AT 2009年2月26日 (四) 16:26 (UTC)
有關香港政府部門條目的命名事宜,之前已有共識(詳見Wikipedia talk:投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命名方式),就是「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即是如果本身那部門名稱沒有「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等字的話,不用為了統一條目名稱而加上。如有歧義的話,在條目名末端加上「 (香港)」。--minghong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17:10 (UTC)
對不起,這麼遲才回應大家。首先我要作出聲明,我認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也不是國家。我回退的原因是如果每個政府部門都要寫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實在太累贅了。香港因為歷史因素,擁有自己的「國家」代號(HK),例如國際電話區號(852)、頂級域名.hk)。所以我覺得條目名和全文中,最頂的區域只要用上香港就可以了。
另外,我建議鏈結時用「香港特區政府」或「港英政府」(甚至「香港日治政府」),因為「香港政府」有歧義。
澳門的話,我的論點也是一樣。--minghong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17:04 (UTC)
(:)回應:太累赘了?照您的说法,维基百科里累赘的多了,您都一一改过来行吧?例如洛杉矶,“美国西岸加州城市”太累赘,直接改“加州城市”得了。天坛大佛,“一座位于香港大屿山宝莲寺前木鱼峰上的佛像”太累赘,直接改“宝莲寺前木鱼峰上的佛像”得了。——¤  2009年2月27日 (五) 00:03 (UTC)
美利堅合眾國西岸加利福尼亞州城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大嶼山寶蓮寺才對。--Nthgd 2009年2月27日 (五) 00:24 (UTC)
(:)回應:你要这么说也对,反正不会犯错。——¤  2009年2月27日 (五) 01:59 (UTC)
求同存异,不要小题大做,只要大家明白,在这里不论如何写也不会改变香港的归属。--方洪渐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00:22 (UTC)

查閱了封鎖紀錄,發現NYYCF被封禁的原因並不是回退過三,竟然是「屡次增加不实资料: 不尊重事实的表述,将香港特区政府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删除」!一,NYYCF並沒有在任何一個條目中回退過三次;二,他在編輯期間有與用戶交流,並非有意破壞;三,現在很多人都證明了現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簡稱為「香港政府」,把他扣上「不尊重事实的表述」罪名是未審先判。故此,管理員應立即將NYYCF解禁並道歉,讓他參與此討論。(大家討論的熱心害我兩次碰上了編輯衝突)--Nthgd 2009年2月27日 (五) 00:24 (UTC)

蘇州宇文宙武的行為無法以善意推定,在此討論進行中,他已擅自去回退條目。此外,NYYCF在無辜被封禁前有向此人留意討論,但蘇州宇文宙武是一意孤行,不作回應。

你的外語程度應該看得懂吧?--Nthgd 2009年2月27日 (五) 00:46 (UTC)

(:)回應:怎么冤枉他了?他在中华民国条目里已经违反了3RR,难道不应该封禁?他将毫无疑义和谬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改成有歧义的香港政府,又将港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难道尊重了事实的表述?我回退至争议以前的版本(君且看这些争议条目的历史,2007年到今年初都没有改动,为什么NYYCF一来就改了?),管理员也是一直这么做的,难道错了?对于NYYCF这种不尊重事实表述的行为,我不必做出回应。——¤  2009年2月27日 (五) 00:58 (UTC)

NYYCF最後也在中華民國中的香港更改中國香港,請注意!--63.139.75.130 2009年2月27日 (五) 11:38 (UTC)

(:)回應:那有什么用,换汤不换药,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有什么资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如果港澳有这种资格,那么北京、上海等等都有资格了,这种伎俩让人不怀疑都难。——¤  2009年2月27日 (五) 04:49 (UTC)

通常地圖會指出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你是否打壓香港澳門?--63.139.75.130 2009年2月27日 (五) 12:06 (UTC)

我没看到过回归后港澳还要单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分开排列的地图,有的话请出示。再者,港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公认的,既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已经包含港澳了,为什么还要特别标出,港澳能够特殊到国家一个层次上了?就算回归前,港澳除了和大陆接壤,也没有和其他国家和地区领土或领海接壤,又怎么会出现在除大陆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边界线上?港澳不需要我打压,她们已经高度自治了,但谁也改变不了港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事实。——¤  2009年2月27日 (五) 05:23 (UTC)

中華民國是國家?她為什麼可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并列?我同時建議用香港的香港電台(例子)解決!--63.139.75.130 2009年2月27日 (五) 12:57 (UTC)

ROC當然是國家,不過是不為國際普遍承認而已。港澳都是PRC轄下所謂具有高度自治權的政治實體。—Zhxy 519(联系) 2009年2月27日 (五) 06:05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的高度自治政治實體不可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并列?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的中華民國可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并列? -- 63.139.75.130 2009年2月27日 (五) 01:28 (UTC)
大家不用和那个IP用户在无关的问题上纠缠不清,现在基本上意见已经一致了,我总结一下:在条目开头用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全用香港特区政府、香港政府或港府随意,香港人国籍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没有异议,就按照这个办法修改好了。——¤  2009年2月27日 (五) 07:00 (UTC)
反對,最好開始只用香港的香港特區政府,國籍用中國香港/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人要有say! -- 63.139.75.130 2009年2月27日 (五) 02:18 (UTC)
反对无效!say什么say?!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明明是毫无疑义、毫无谬误的,你一再去国号和特区意欲何为?!别以为别人看不到你的所作所为,猜不到你的意图。香港、澳门人参照中国国籍,国籍一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前加五星红旗),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不是国家,均不能作为国籍使用。等到哪一天香港真的“独立”了(这是不可能的!!),你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但是现在既然香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没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起平坐的资格。我可没功夫和你一般见识。——¤  2009年2月27日 (五) 07:32 (UTC)
你是什麼態度和用户說話? 難道維基百科是你一個人說了算? -- 63.139.75.130 2009年2月27日 (五) 02:48 (UTC)
(:)回應:你自己又是什么态度?和你好好说话你不听,执意去国号特区也拿不出充足理由来,这就是你的态度?维基百科确实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但以上大家都看见了,包括先前反对用全称的同舟也赞成我的方案,其实当初只是个误会,而你不顾大家的意见和摆在眼前的事实执意去国号特区,要把港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这就是你的态度?到此为止,不会再和你多说一句话。其余的朋友请加入讨论,以达成共识。——¤  2009年2月27日 (五) 08:00 (UTC)
(:)回應 你們的主子不是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那你為什麼不去幫中共改台灣的條文,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卻跑來搞香港的條文,我看到一堆地圖都是寫中國香港,與大陸是分開的,你大陸的地圖怎用是你的事。你去看看各大地方網站,國家那一項一定有分台灣/香港/中國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我認識的香港人沒有一個人在國家寫中華人民共和國,頂多寫中國/香港/中國香港。你要說政治不正確是你的自由,但請注意現實!你要政治正確的話,請修改台灣不是一個國家,是中國的一部份,再來搞香港的問題。--218.189.226.3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08:06 (UTC)
你們主子說的是一回事,可是不要一直井底之蛙,外國我看到都是把hongkongSAR與china一起列的,微軟的windows你首先就不能用了,因為那裡就是這樣。現實都是這樣用的,不然你去找各國海關問問,北京=中國大陸/香港=香港or中國香港,你去看看是不是一樣再說。還是說你認為香港=中國大陸是你說了算。--218.189.226.3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08:18 (UTC)
“主子”?还生活在清朝的,还知道看外国呢?搞洋务运动?
这种人身攻击性的词汇绝对不应该纵容,否则接下来是什么?十八代老祖宗?—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09:11 (UTC)
就事论事来说,台湾的权力机构门口写的是中华民国行政院、中华民国总统府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人民政府,香港政府门口写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维基按照任何政府的意志,改变实际自称中华民国的机构的属性和性质,就是违背中立原则。但是同样,在可能有歧义、不同解读的情况下,去除香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区形式,也是违背中立。不满意现状的可以自己去争取改变,但是维基是以反应当今世界现状为己任的。—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09:11 (UTC)
Ah顧生,好明顯你一開始就沒有和我好好說話! 你只是不繼強調你的主張-- 63.139.75.130 2009年2月27日 (五) 03:16 (UTC)
(:)回應:OK,跟你好好说,只要无法否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存在,无法否认香港人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这些存在的现实就不应该改。我说得很明白了,understand?不清楚你是怎么考虑的,为什么非要去国号特区不可?——¤  2009年2月27日 (五) 08:31 (UTC)
综合以上观点,我总结一下:既然无法否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存在,无法否认香港人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应该在尊重事实和维基精神的原则下撰写、修改相关条目,在时间背景没有歧义的情况下(指回归后),条目开头用全称,后面建议用简称,香港特区政府、香港政府或港府都可,香港人国籍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前加五星红旗),澳门相关条目类似。大家如有异议再讨论。——¤  2009年2月27日 (五) 10:47 (UTC)
非也;即使拿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國籍不一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在不少地方,入境填國籍,是要分清楚你拿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抑或是兩個特區的護照;如果你拿中國香港的護照,譬如你拿美簽,你的國籍(nationality)是要填Hong Kong SAR, PRC,而非PRC的。請蘇州宇文宙武多點國際視野。--203.198.26.184 (留言) 2009年3月2日 (一) 08:31 (UTC)
我反對是次移動。因為美國、英國、日本等通通是簡稱!!!— 2009年2月27日 (五) 14:32 (UTC)
谁说要移动了?只是在内文中写清楚全称而已。——¤  2009年2月28日 (六) 08:18 (UTC)
如果堅持要在內文換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我覺得還可以啦。但條目名千萬不要,否則大部分政府部門的名稱就需要用上二十個字左右了……簡潔可是命名常規。--minghong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16:02 (UTC)
(:)回應:您的说法很对,我完全赞成。——¤  2009年2月28日 (六) 08:18 (UTC)

為了不讓小部分別有用心的人傷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感情,為了無時無刻捍衛並宣示國家對港澳特區的主權完整,為了打造和諧百科,為了不折騰,管理員繼續把NYYCF封禁是合理的,感謝你們對人民感情作出的貢獻。我同意以下:給定處境是1997年後,「香港」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政府」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雖然此兩者可互換而沒有歧義,但相關條目為了清晰則應在開頭使用全稱,之後可用簡稱;港人國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Nthgd 2009年2月27日 (五) 17:02 (UTC)

(:)回應:您说的很对,我完全赞成。——¤  2009年2月28日 (六) 08:18 (UTC)
  • 「那有什麼用,換湯不換藥,中國香港、中國澳門有什麼資格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列?!」這句我完全不能接受!!!!!!你認為香港政府要聽中央政府指指點點嗎?我絕不認為。但上海、北京就不同了!!!我不知macau如何,但起碼香港不是,從廿三條立法事件就知道。— 2009年2月28日 (六) 05:58 (UTC)
(:)回應:可能我的语气重了点,但所说都是事实。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港澳特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自然没有资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虽然港澳是具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但仍是“地方行政区域”,地方焉能和国家、中央并列?中央人民政府负责港澳的外交和国防,港澳特首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港澳特区政府焉能不听中央的“指指点点”?但港澳有立法权,所以二十三条立法事件乃是港澳内部问题,中央没有直接插手,但不代表港澳政府可以不听中央而为所欲为,understand?——¤  2009年2月28日 (六) 08:18 (UTC)
(:)回應:的確,香港和澳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性質是不同的,香港的外交和防衛亦真的是由中央所管轄,不過希望閣下不要將香港等特別行政區說成是中央控制的傀儡似的,這樣的想法是有違本身其高度自治的精神。—AT 2009年2月28日 (六) 11:18 (UTC)
(:)回應同意,而且中央是無權控制香港政府的policy,港澳是什麼權都有的,有無聽過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等?這代表香港嚴格上的確可以不聽大陸為所欲為的。— 2009年2月28日 (六) 13:44 (UTC)
(:)回應好像大家都是太激動了。除了絕對少數的港獨支持者(肯定少於萬分之一,而且很多都是說笑多於認真)外,大部分人都承認今時今日的香港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另一方面香港也有其獨特性,一些跨國的調查,例如有關教育水平、新聞自由、經濟發展等諸如此類,香港的確是和中國分開來計算。還有,在一些國際峰會上,例如APEC,香港特首又的確與中國領導人平起平坐,也沒有聽過胡錦濤在APEC上對曾蔭權要求甚麼高低之分,難不成要曾蔭權向胡錦濤不跪麼?(話說曾爵士當年接受KBE時就肯定曾經向英女皇下跪。)
說回正題,我自己就覺得在條目中第一次出現時用全寫沒有不當,但是用較短的「香港政府」之類也不見得有何不妥,至少不用聯想得那麼多,有人堅持香港政府不是官方名稱,那麼請見香港政府合署,我未曾聽過有人會讀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合署」,不知大陸媒體是否有此慣例;之於第二次或之後提起時還要用全寫就太冗長了。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8:18 (UTC)

雖然不清楚香港的情況是怎樣,但澳門的情況則很多時候會看到公式文件的頂頭上寫的全稱都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不會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冠在前面,而事實上即使民間也有很多團體組織用“澳門”等字,也要在前面正名“中國澳門”嗎?我認為使用最常用全稱寫在條目中就好,並不用正名到走火入魔的地步,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冠在前方實在並不常見。這根主權完全無關,即使不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寫在前面,並不動搖香港和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完整的一部份這一事實,在香港和澳門的條目中應集中描述香港和澳門,有人需要知道香港和澳門位置時自然會點進香港和澳門條目去瞭解。至於內文以外例如分類、歸類、模版等的地方分到中國香港或中國澳門還是可以接受,但仍希望盡可能使用該種表述時常用的名稱去表述。--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3月2日 (一) 11:36 (UTC)

在香港也不見得凡是組織名稱有「香港」就必定要正名「中國香港」之類的,通常是就這樣「香港」就夠了,說起官方文件,就想起最近發表的財政預算案,就我在繁體版的觀察,根本找不到曾俊華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是「中國香港」等字樣,都是用「香港」兩隻字就夠了。難道曾俊華想搞港獨?根本「香港」就已經是最通用的名字,若有不知道香港在那兒、香港的主權等的情況,那些人就會點擊香港的連結入去看清楚。除了第一次出現外,若條目中句句都要用「中國香港」甚至十四字全寫,我只覺得很冗長。有關香港的主權,看香港的條目就夠清楚了。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3月2日 (一) 15:15 (UTC)

就如上海市、北京市政府,平常都簡稱上海政府、北京政府。美利堅合眾國聯邦政府通常也簡稱華府、美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也常簡稱中國政府。所有使用香港政府是普遍常見的現象。-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09年3月4日 (三) 11:55 (UTC)

(:)回應JALK:你錯了!香港澳門政府不是甚麼權都有,至少沒有國防和外交大權,此外中共政府當然可控制港澳policy,但是以建議方式進行,特首不得不執行,如不再開放賭權,請你先熟讀政治才談政治--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9年3月4日 (三) 16:00 (UTC)
唉...從互助客棧搬出來一樣有罵戰。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3月8日 (日) 04:44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下稱全名)在政府網頁部門的首頁中都是常用的,在一些法例和香港憲報的公告都會出現的,主要是使用一些對外事務上。中文維基百科是為全世界懂得閱讀中文的人使用,令他們一篇條目閱讀到所有的資料,會比要閱讀多個條目會更好的,所以在香港政府部門和有關香港公營機構內的條目內文中使用全名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只應用一次就可以及和不應用在條目名稱。—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3月8日 (日) 14:19 (UTC)

什么叫做共识?

問:有關生物條目圖片的合理使用

翻译完毕,各位有兴趣的话可以帮忙校对下。—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9日 (一) 17:28 (UTC)

有關拓荒特別貢獻

不好意思,本人有一个疑惑,但不涉及User:Kivary的候选资格。我的问题是,拓荒奖对于领域的定义是如何的?比如,一个用户是不是可以在跆拳道領域得奖,同时又可以在空手道領域得奖;还是说应该授予的领域是体育,而不能两次获奖?—Webridge传音入密 2009年3月2日 (一) 05:39 (UTC)

先希望Webridge同學不會介意在下引用他的留言,如果這個行為有所侵犯,先行致歉。在下希望對此作出相關的討論。小弟的想法是這樣的,就是可以同一用戶可以在同一領域之中两次获奖,並有著相同的名稱。也就是例如一個用戶有兩次提名,第一次是關於跆拳道的,而第二次則是關於空手道的,假設兩個也能成功提名,該用戶就會有兩個「運動特別貢獻」。再不是可以用類似創作獎的形式,改作「X次特別貢獻」,而放棄使用「XX特別貢獻」,也就是如果跟據上面的案例,該用戶會有一個叫作「2次特別貢獻」裡似的東西。— Jazecorps Nekivaryやめて2009年3月6日 (五) 14:08 (UTC)

这个特别贡献奖在设立时概念就有点含糊不清,问题之一就是从没说明到底多大范围的领域可以被列为获奖的条件。—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3月6日 (五) 17:28 (UTC)
我是認為應該分開兩次的。因為如果一名用戶在不同領域取得拓荒特別貢獻,就如用戶Jazecorps Nekivary所舉的例子,空手道和跆拳道是屬於運動的範疇,不過運動卻不屬於前者的範疇,這表示著統一是不合適的行徑。若然用戶其拓荒特別貢獻是存在於不同的綱領中,比如是足球政治,這有可能將兩者統一在一個範疇中嗎?所以我認為分開是比較妥當的做法。—AT 2009年3月7日 (六) 05:21 (UTC)
獎勵的也是多多益善,較寬鬆的定義比較好,雖然本人不太願意接受任何獎項。--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21:00 (UTC)
对于获得拓荒奖以外的其他特别贡献奖的用户,他们的获奖领域是有限定的,这就会产生不公平的现象。比如,一个用户可以在地理学和天文学领域都做出贡献,但只能申请科学特别贡献奖。除非其他特别贡献奖也可以多次申请,那么又需要对获奖领域继续细分。所以我认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拓荒奖对领域做出划定,比如体育、政治、文化等等,以避免争议。—Webridge传音入密 2009年3月13日 (五) 05:38 (UTC)

建議增加一條規則於特色條目標準內

把敏感的条目做成图片

  • 因为GFW的原因很多含有敏感词的页面都被封了,还有一些误封,如瑞士刚好有一个地方叫“f_a_l_u_n”结果导致这个词条被封。
  • 个人觉得图片应该是不会被过滤的,(GFW的智商不至于高到这个地步吧。)除非文件名是敏感的,不过,即使封了文件名还是可以修改。
  • 让被GFW阻挡的维基人在图片的讨论页里提出编辑,这样他们也可以编辑这些条目。还有不要忘了同步的更新。

Inspector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07:06 (UTC)

维基无需为了GFW作出如此的妥协。—小烈 (找我?) 2009年2月27日 (五) 09:30 (UTC)
但好像難以編緝,有關的解決方法也好像過於複雜。— Jazecorps Nekivaryやめて2009年2月27日 (五) 09:33 (UTC)
難以實行、天方夜譚。破網比這個簡單很多。—不知所 2009年2月27日 (五) 09:38 (UTC)
历史会评价GFW。—Wmrwiki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11:03 (UTC)
首先没必要,其次太复杂。所以不可取—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2月27日 (五) 15:52 (UTC)
那样的话长城牌防火墙就把整个WP全封掉;封个一万年(当然,某党万年不下台的话)。--雾月 2009年2月27日 (五) 16:01 (UTC)
好像就是屏幕截图再拼接的问题。,这有什么难的?民主就是应该钻那些限制民主的人的空子。--Inspector 2009年2月28日 (六) 12:06 (UTC)
那样的话,非大陆地区的维基人会很不爽。这与维基的中立原则相违背。再说,我们又没犯错,干嘛要自虐?--雾月 2009年2月28日 (六) 12:57 (UTC)
自……虐……?——03|OR 2009年3月1日 (日) 03:52 (UTC)
维基百科又不是民主试验场。维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书”,而不是“自由的百科全书”。维基百科只是一个纯粹的百科全书网站,我们不支持和宣传某种观点,也不反对和抵制某种观点,以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日 (日) 06:43 (UTC)
(*)提醒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的意思是寻求共识的方式是讨论而非投票,管理员先生是否弄清维基的基本方针了呢?--霧月 2009年3月3日 (二) 12:44 (UTC)
  • (:)回應:百科全书哪有不让别人看内容的道理?帮助别人看到本来看不到的内容算是“支持和宣传某种观点”,或者是“反对和抵制某种观点”吗?另外,没有被GFW封锁的人直接编辑即可,不用去舍近求远找图片。--Inspector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07:40 (UTC)
如果你可以开发出第三方工具在第三方站点上来实现上述功能,非常欢迎。但是自身是中立的,不会因为某些人无法看到某些内容而做出某些妥协或让步,也。当然,除非有必要全站的页面都具有转化成图片的功能,那就没有中立性问题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1日 (日) 07:53 (UTC)
若真的需要避免被封,哪里需要做成图片呢,简单地URL加密,文本加密就可以了。最简单的可以做javascript混淆恢复系统。但是这样做了之后,搜索引擎就不能收录了,结果是失大于得。中国大陆网友要避免被封,最好使用HTTPS上维基。—地球发动机〠✆ - ✉✍2009年3月1日 (日) 08:27 (UTC)
secure已经挨刀了,发现google app engine是个好东西,又支持python。这样完全可以通过google app engine来做一个加密的服务器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日 (日) 09:36 (UTC)
那GFW就会去封GAE--Liangent留言 2009年3月2日 (一) 05:27 (UTC)
-P1ayer (留言) 2009年3月17日 (二) 02:44 (UTC)
  • 個人建議,敏感性字詞使用混淆器的原理,將敏感性字詞編碼,到用戶端再透過JavaScript解碼,應該可以較容易穿牆。
-P1ayer (留言) 2009年3月17日 (二) 02:47 (UTC)

Wiki Column

建議修改本地的$wgBlockAllowsUTEdit為true

較早以前,已有用戶要求開設封禁申訴的渠道。然而,本人相信有用戶會擔心傀儡的問題,亦擔心IP的揭露。就此,本人建議作出上述修改,修改以後,被封禁用戶將可以繼續修改其用戶討論頁,令其可就封禁作出申訴。我相信這可解決上述兩個問題。另外,如果被封禁用戶濫用渠道,我們只消對用戶討論頁作出全保護或半保護,或透過修改封禁設定,防其濫用及禁止用戶繼續修改其用戶討論頁。

補充︰此項修改已於元維基自2008年12月上推行,另外更早前已於俄羅斯文維基百科上推行,至今仍未發覺有什麼問題。閣下可參考以下幾頁︰元維基上的討論MediaWiki上該元件的簡介頁元維基的修改申請。—J.Wong 2009年3月11日 (三) 07:51 (UTC)

  1. (+)贊成,渠道越方便越好。—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1日 (三) 08:01 (UTC)
  2. 强烈(+)支持Ben.MQ 2009年3月11日 (三) 08:26 (UTC)
  3. 十分强烈(+)支持Jazecorps Nekivaryやめて2009年3月11日 (三) 08:42 (UTC)
  4. (+)支持。--KEGNS 2009年3月11日 (三) 08:48 (UTC)
  5. (+)支持--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3月11日 (三) 11:10 (UTC)
  6. (+)支持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3月11日 (三) 16:35 (UTC)
  7. (+)支持,另外我觉得封禁申诉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并且应该清晰的告知被封禁人。例如封禁模板包含如何申诉的内容、再例如当被封禁用户登陆时告知其可以通过何种方式申述。—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3月11日 (三) 17:57 (UTC)
  8. (+)支持不知所 2009年3月12日 (四) 11:09 (UTC)
  9. (+)支持被無故封禁的感覺真的不好受。— 2009年3月15日 (日) 05:46 (UTC)
  10. (+)贊成同上。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3月17日 (二) 08:44 (UTC)
技术上可行的话,这样更好。--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3月12日 (四) 11:14 (UTC)
有當然是不錯,但暫時好像未有這樣的技術。—J.Wong 2009年3月13日 (五) 06:43 (UTC)
編寫中途發現此方法有漏洞。該頁面不可以被保護,如果被破壞怎麼辦?於是想出在封禁加入禁止編輯申訴頁。可是這樣做會造成更多的問題(不詳述),因此修改$wgBlockAllowsUTEdit為true是最佳的方案。—『Skjackey tse』 2009年3月18日 (三) 11:52 (UTC)
在下创建了模板Template:封禁申诉。提出封禁申诉的用户只需要在他的用户讨论页加上{{封禁申诉}},他的用户讨论页会自动添加到分类Category:封禁申诉。这样,既可以让被封禁用户比较方便地通知社群,也可以让中文维基百科不需要进行太多的修改。—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3月19日 (四) 17:1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