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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体

至少22个人权组织联署 批《华日》助纣为虐 促撤回解雇记协主席决定

作为香港惟一的记者工会,香港记者协会新任主席郑嘉如声称因参选主席而被解雇一事发酵,触发海外工会介入和声援,至少已有22个关注香港人权状况的海外港人组织和国际机构联署公开信,批评作出解雇行动的《华尔街日报》助纣为虐,要求该报撤回解雇决定。

18.7 郑嘉如17日被即日解雇,要「执包袱」离开背后的华尔街日报办公室。
18.7 郑嘉如17日被即日解雇,要「执包袱」离开背后的华尔街日报办公室。 © 法广/麦燕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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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会权利不多的香港,参加工会还是受到宪法以至法例保障的,亦是国际劳工公约规定的基本权利,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中心研究员黎恩灏指出,《华日》的做法,在国际法或本土法方面,均有歧视工会之嫌,亦进一步损害了香港新闻自由和记者参与工会的权利。

因应事件,在英国的「香港劳权监察」昨(17日)天傍晚发起致《华日》东主公开信的联署行动,截至香港时间今日中午,已有22个组织参与,当中包括以英国为总部的捍卫言论自由组织「第十九条」’香港监察丶港加联丶Workers Against the CCP(暂译「劳工抗中共」)等。联署会在今日稍後时间结束。

公开信指出,对郑嘉如被《华日》以「重组」为藉口解雇,团体感到震惊,对任何人因参与工会而被不合理对待甚至解雇是不能接受。团体续称,作为一间国际知名的新闻机构,《华日》应在捍卫新闻自由方面承担更大责任,不应阻挠雇员参加工会及为新闻自由发声。在香港基本人权受到受到极大打击之际,阻碍雇员参加工会,等同助纣为虐,在保护人权上立下「极坏先例」,亦令人对其承担产生极大质疑。

为此,团体要求《华日》撤回解雇郑嘉如的决定,彻查事件中涉及歧视工会的管理层,尽快各公众交代事件,并承诺不会让相同事件重演。

根据法例,任何人均可组织职工会,而按《雇佣条例》,雇主或其代表不得阻止或阻吓雇员行使参加工会的权利;若因雇员行使上述权利而遭解雇丶惩罚或受歧视,雇主最高可被罚款1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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