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
成立时间 | 1989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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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 | 司徒华 |
撤销 | 2021年9月25日 | (特别会员大会通过解散决议)
类型 | 非政府组织 非牟利组织 |
地址 | |
服务 | 非牟利组织 |
重要人物 | 司徒华(已故创办人) 李卓人(主席;解散前) 邹幸彤(副主席;解散前) |
标语 | 释放民运人士; 平反八九民运; 追究屠城责任; 结束一党专政; 建设民主中国 |
网站 | hka8964 |
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英语:Hong Kong Alliance in Support of Patriotic Democratic Movements of China),简称支联会或港支联, 是香港曾经一个泛民主派政治组织,于1989年5月21日在香港支持八九民运的全球华人大游行中成立,设有包括“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等在内的五大纲领,首届主席由司徒华担任。1990年至2019年,支联会曾连续30年无间断举办六四游行、维园烛光集会。高峰期时,泛民主派有约一半的立法会议员同时身兼支联会成员身份。2021年9月25日,特别会员大会通过解散决议。
历史
[编辑]1989年5月21日,近百万名市民在香港岛环市游行,支持北京学生的民主运动,并呼吁公众关注北京的事态发展,游行队伍其后于跑马地马场举行集会,当天晚上8时,大会宣布成立“全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并通过大会宣言,以“香港民主政制促进联委会”秘书处作为临时联络处[1]。
支联会声称坚持支援中国大陆民运,争取民主、自由、人权和法治在中国大陆早日实现。
支联会五大工作纲领是“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
支联会的全体会员大会,定期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并每年选出二十名常务委员负责日常会务。常务委员会下设常务秘书部、组织部、财务部、传讯及出版部、教育及青年部、维权部和海外联络部。常务委员会及各部亦会成立工作组处理具体行动、筹划活动及集会,以至拨款资助团体举办支援民运活动等。
香港回归前后,为免影响泛民主派在香港立法会工作及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的机会,支联会的创会主席是司徒华(身兼教协创会会长及民主党党鞭,虽只担任),2011年1月2日,担任主席22年的司徒华逝世,会员大会选出李卓人接任当届主席的职务。但实际运作上,支联会已转为集体领导制,李卓人仅担任两年主席后并何俊仁接任。
支联会除了每年举办探讨中国大陆国情讲座,香港和中国大陆两地关系座谈会,清明节献花、长跑(随时间增加公里)、巡回各区宣传、六四烛光悼念集会及之前星期日的大游行、中秋民主灯火行动、爱心寄天安门母亲、以至年宵摊位等活动外,更因其认为大陆境内民运人士处境需要得到帮助而广泛关注并行动。
2014年4月26日,支联会筹办的六四纪念馆正式开幕,2016年7月11日正式闭馆。直至2019年4月重置。
2020年8月,香港国安法通过一个多月后,支联会主席李卓人早前接受明报专访,透露正盘点会内名单资料,将销毁内容以保护私隐;支联会不会转移资产,但将加快完成手上工作,包括电子化六四纪念馆。明年维园能否继续合法举行活动,李卓人不感乐观,但他声称五大纲领始终如一,“未来会有一段高压的时间,固守阵地,行使原有权利已是一种抗争”[2]。
2021年7月,支联会七位常委宣布请辞,当中包括蔡耀昌及麦海华;另外,支联会将会在七月底前遣散所有职员。目前支联会只留下七个常委。[3]
2021年8月21日,《明报》引述消息报道,指支联会将于“日内”商讨是否解散,又引述常委梁锦威确认日内会开会,因应局势考虑不同选项。[4]
2021年8月23日,支联会常委通过决议解散支联会,但有关决议仍需待会员大会通过。有知情者表示,该会将召开会员大会,倘20会员团体出席,达75%赞成,便可通过解散决议。[5]
2021年8月25日,警务处国安处去信支联会,要求就《香港国安法》43条附表5提供资料。[6]
2021年9月5日,支联会被警方国安处指称为“外国代理人”,需按要求支联会最迟9月7日提供成员及财务等资料,但支联会强烈否认是“外国代理人”及公然拒绝向警方国安处提交任何资料,质疑警方并无提出理据是滥权及不合理。支联会表示,面对日益严峻的政治风险,常委会就支联会前路经多次商讨,无法达成一致决定,以仅过半数的票数,通过决定将“解散议案”交由会员大会表决,并于9月25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商讨。[7]
2021年9月9日,支联会在七名常委先后于两天内被捕后,被警方国安处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并被冻结约220万资产。[8]
2021年9月13日,何俊仁发表声明,宣布辞任支联会所有职务,并退出支联会。[9]
2021年9月20日,在狱中服刑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何俊仁,透过支联会社交网站联名发表公开呼吁信,指就社会环境,认为主动解散是支联会最好的处理方案。两人在信中又指,知道支联会计划在9月25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议决解散事宜,公开呼吁各个成员团体代表支持解散支联会。[10]
2021年9月29日,保安局局长根据国安法,冻结支联会约220万元银行资金。[11]
被禁足中国大陆
[编辑]由于泛民主派不少核心成员包括也属于支联会成员(即使有不成文规定不会担任要职),因此六四事件后从此不能够踏足中国大陆,如司徒华、何俊仁、梁耀忠、蔡耀昌、李卓人等。高峰期时,泛民主派有约一半的立法会议员均是身兼支联会及民主党成员。但随著泛民主派在司徒华死后日益本土化,并减少大中华主义的色彩,部份更主张与支联会切割以投身本土运动,于泛民主派总辞前的22名议员中,只有两名是支联会成员。
摊位被食环署终止协议
[编辑]2020年11月,支联会投得摊位后,食环署一度拒绝即场签约。到2021年2月6日,支联会摊位被食环署认为摊位贴上和摆放与鲜花或业务无关的横幅,要求2小时内移除物品,到凌晨零时许被终止协议。早上食环署人员到场围封及驱赶成员离场,是32年来首次。支联会批评署方打压及违反程序公义,会寻求法律意见追讨。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称,自港区国安法立法后,整个空间不断萎缩,形容“制造一个肃杀的气氛要清洗任何的意见。”有市民对政府禁止摊位开档大叹可惜,也不能接受。[12]
警方国安处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遭到拒绝后采取法律行动
[编辑]香港警方国安处人员于2021年8月25日向多名支联会常委和负责人发信,指基于警方调查,警务处处长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根据“实施细则”附表 5 第 3(1)条,警务处处长合理地相信发出本通知是防止及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在保安局局长批准下,向支联会送达本通知,规定支联会要在14日内以书面方式、亲身送达到警察总部提交资料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3]
9月5日,支联会召开记者会,表示月内会召开会员大会商讨是否解散支联会,且拒绝配合警方要求,不会向警方国安处提交任何资料。警方和保安局随即发声明,指如有任何团体不遵从要求,警方必定依法跟进;而保安局则要求支联会“悬崖立马,以免承担法律风险。”[14]
9月7日,支联会四名常委到湾仔警察总部提交信件,交代拒绝按警方国安处要求,提交支联会成员及财务等资料。支联会在回复警方的信件中说,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警方无权要求支联会提供资料,亦认为警方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是犯了法律错误,又不满警方在信中无提供任何理据解释,认为是违反自然公义的原则。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表示,不预期自己会于提交回复后即时被捕,若果被捕,寄语港人要继续抗争,不要屈服于无理强权,尽可能跟随良知而活,相信每个人都有空间去守护、有事可以做。支联会常委徐汉光以个人名义,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判定警方的信件无效,宣布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并禁制警方在法庭指示前,作进一步行动。入禀状提到,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而是一间香港公司,并非由任何外国政府或外国政治组织所控制,并没有为外国政府或政治组织的利益做事,又指警方在信中并没有提及支联会代理甚么外国政府或政治组织,或基于任何原因相信支联会属“外国代理人”,而警方仅以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并不足以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入禀状又指,信件并无提及警方所调查的相关控罪,亦没有指出资料与任何控罪的关系,亦无警告支联会或会受调查,认为是违反自然公义原则。[15][16]
9月8日,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常委梁锦威、邓岳君及陈多伟早上分别在不同地点被警方国安处拘捕,四人被扣留调查。支联会多名常委早前已辞任或因其他案件在囚,留任的四名常委,有三人被捕。警方表示,国安处以《香港国安法》下的《实施细则》附表5有关“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拘捕三男一女,年龄介乎36至57岁,所有被捕人被扣留调查,行动仍然继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保安局发言人表示,支持警方依法向公然表示拒绝遵从《香港国安法》下《实施细则》附表5提交资料要求的团体采取执法行动,有关团体无视警告,一意孤行,坚决拒绝配合警方依法提交资料的要求,警方必须采取执法行动。保安局重申,执法部门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中央驻港国安公署发言人表示,坚决支持香港警务处国安处依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5,拘捕不遵守有关提交资料要求的人士,包括“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任何人触犯《香港国安法》和香港法律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职,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强调任何人或组织若违法,必须依法处理,指政府立场很清晰,警方或执法人员,都会按法律依法处理及调查。[17][18][19]港澳办发言人表示,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人,为掩盖和抵赖涉嫌违法事实,拒绝向警方提交有关资料,并诋毁警方“滥权”,是公然抗拒执法,警方依据《香港国安法》拘捕他们,体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是维护国安法权威的必要之举。发言人点名批评,邹幸彤等人为自己开脱的“理由”仍然是所谓的“违法达义”、“公民抗命”,而鼓吹这套歪理邪说的险恶用心早已被识破,国安法亦已明确划清有关底线,邹幸彤等人还在拿“违法达义”、“公民抗命”当救命稻草、免死金牌,充分暴露出反中乱港的政治本质和挑战香港国安法等法律的嚣张气焰。[20]英国外相蓝韬文在社交网站批评香港警方的做法,是北京当局利用国安法扼杀香港异见人士和瓦解公民社会的又一例证。[21]
9月9日,常委徐汉光早上被拘捕。警方国安处人员到位于旺角的六四纪念馆搜证。大批警员在位于旺角道、六四纪念馆所在的大厦地下驻守,并拉起封锁线。其中一名被捕的常委梁锦威,曾被押到现场协助调查。警方下午二时许从六四纪念馆搬走一批展览资料和展板等,部分印有六四晚会的图片,及画有司徒华等政治人物的卡通纸板。支联会前常委蔡耀昌到六四纪念馆所在大厦地下了解情况,强调自己早前已辞去常委职务,不能代表支联会,知道警方到纪念馆搜证,个人关注情况,因此到场了解。蔡耀昌认为,馆内有历史性资料,看不到有违法情况,但警方到六四纪念馆检走大量展览资料及物品,警方应该向支联会及市民作交代解释,包括目的、是否有足够法律依据、是否合理及必须的安排,指警方对外公布的讯息好少。蔡耀昌其后上楼到纪念馆外视察,发现大闸外装上新锁,门外的闭路电视被拆下放在闸旁,闸上贴了写有“联络旺角警署及电话号码”的纸条。蔡耀昌相信,如果再要进入馆内,需要先跟警方联络。警方傍晚带其中一名被捕的常委邓岳君到葵涌大连排道一个工业大厦搜证。[22]警方国安处公布,支联会七名常委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被正式落案起诉,当中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邹幸彤,以及支联会被控涉嫌违反“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警方国安处已冻结支联会约220万港元涉案资产。邹幸彤及常委梁锦威、徐汉光、邓岳君及陈多伟因没有提供国安处要求的资料,而被控《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细则》“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23]
9月10日,支联会及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邹幸彤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提堂。控罪指,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罪,至于首被告支联会并未有代表到庭。邹幸彤表示,七名支联会董事均在羁押,无法开会处理由谁代表支联会出庭。李卓人及何俊仁未有申请保释,邹幸彤申请保释被拒。副主席邹幸彤及另外四名常委梁锦威、徐汉光、邓岳君及陈多伟拒绝向警方国安处提交资料,被控《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细则》中 “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全部人不认罪,其中邓岳君表示,“我不是外国代理人,我不认罪”。控罪指,他们在9月8日,作为支联会在香港的干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协助管理该组织的人士,并已获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附表5送达通知,而没有遵从根据该通知的规定。控方反对被告保释,指出并无充足理由相信他们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因为他们公然表明不会回复警方信件,他们在支联会的职位亦重要,而支联会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他们是可以继续组织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又说被告一直无提交资料,是持续犯案,必然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邹幸彤表示,不提交资料是因为他们并非外国代理人,警方用错法律,不明白为何视作公然违法。辩方提到,若不提交资料都视为危害国安全的活动,这个行为会永远存在,逻辑是难以理解,认为应该批准保释。裁判官表示,警方要求他们提交资料,以调查国家安全案件,他们并无提交,是必然影响调查,无人知道影响有几大,在考虑全部情况后,认为被告拒绝提交资料是损害国家安全,并不信纳他们各人不会作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拒绝批准保释。有外国驻港领事到庭旁听,包括来自德国及英国等。支联会前常委蔡耀昌对于支联会及七名常委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感到震惊及难以接受,希望法庭能够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法治原则作出审讯及判决。蔡耀昌表示,自己不能代表支联会发言,但相信支联会是在短时间内得知被检控,亦要由常委会开会决定由谁代表出庭,但常委全部正在还押或服刑,短时间未能按组织规程作出决定。蔡耀昌提到,章程规定会员大会要发出通告召开,相信会员大会是有程序继续进行,估计组织有机制处理会员大会进展等情况。[24][25][26]
9月15日,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及《实施细则》中“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的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再申请保释被拒。辩方申请解除案件传媒报道保释程序内容的限制,又指担心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在听取双方陈辞后才决定是否解除限制,会令公众认为对方有筛选,为人诟病。罗德泉在听取陈辞后,认为辩方提出的论述,涉及对部分事项的诠释及理解,将是正审期间争议的一部分。罗德泉提到案件毫无疑问会引起广大关注,若批准解除报道限制,必然会在社会上引起很多不同意见及讨论,在未审讯前已对审讯的关键部分作出讨论、发表意见,并非涉及司法利益,所以否决解除限制。[27]
保安局拟建议剔除支联会公司注册登记
[编辑]2021年9月10日,支联会七名常委收到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信件,指他将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行使《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60C条下的权力,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支联会”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根据支联会提供的信件,邓炳强在信中说,考虑了警务处处长萧泽颐的建议及资料后,认为假若支联会属《社团条例》适用社团,则根据条例第8条禁止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众秩序所需。邓炳强在信中指,会给予支联会申述机会,支联会董事可于9月24日下午五时或之前提交书面申述。支联会前常委蔡耀昌表示,若果建议获通过,法律上等于政府将支联会解散,认为政府若作出有关举动,有责任及必要向公众全面交代,并提出合理法律依据,形容情况并不寻常,政府要认真考虑对法律、人权及自由的影响。[28][29][30]
2021年9月24日,支联会在回复当局的信件指出,全体常委均失去人身自由,无法开会作出全面讨论,难以作详细回应。支联会在信中强调,并不认同、亦不接受警务处处长和保安局局长对支联会作出的定性,看不到政府有清晰和足够理据指称支联会的存在是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支联会在香港合法注册并运作超过32年,对支联会的任何无理指控及任意取缔,违反《基本法》的结社自由保障。支联会又提到启动解散程序,举行特别会员大会就自动清盘特别决议作出表决。若获得通过,支联会将进入清盘阶段,实质上等于组织已告解散。[31]
被警方要求移除网站及指定电子平台
[编辑]2021年9月16日,支联会在其Facebook专页表示,警务处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4第7(2)条规定,要求支联会在7天内,移除指定的电子平台讯息。支联会将会按警方要求,于当日晚上10时移除支联会网站、Facebook及YouTube频道。[32]
通过解散议案
[编辑]2021年9月25日,支联会在六四纪念馆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商讨表决解散议案,出席会员推选了支联会公司秘书蔡耀昌主持会议。大会先默哀悼念六四事件死难者及离世的支联会义工,其后讨论解散程序。会员可选赞成、反对或弃权。最后以41票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大比数通过解散议案。蔡耀昌会后鞠躬感谢香港人与支联会同行,他相信信念已植根在人民心里,又指“人在希望也在”。蔡耀昌对“天安门母亲”表示歉意,指未来要留待每名香港人承传信念,在不同岗位走下去。蔡耀昌又读出正服刑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给会员的信部分内容,信中说“任何政权都不能夺去人民的记忆和良知”,“争取平反六四、建设民主的奋斗,就由千万人接棒”。蔡耀昌指非常同意李卓人的说法,面对严峻环境,必须选择最好的决定。蔡耀昌指,已故支联会创会主席司徒华也很重视组织的安全,在政治上知道“几时进、几时退”,相信假如司徒华仍在世,必定会思考如何用尽力量保存民众希望。至于政府和警方会有甚么行动,蔡耀昌指,并非他们能够控制,强调一切必须在阳光下进行,有关行动是否合法合宪,香港人自会监察。蔡耀昌指,支联会正式进入清盘程序,他和邓燕娥作为清盘人会按公司法例处理资产和负债,之后再召开大会通过报告,然后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报告,支联会就会正式除名,即意味著解散。[33]
遭政府取缔解散
[编辑]2021年10月26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会同行政会议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支联会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同警务处处长萧泽颐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看法,同意支联会一直坚持和宣扬五大纲领,包括“结束一党专政”,支联会的运作谋求结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相当于谋求推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旨在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而禁止支联会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所需要。支联会清盘人蔡耀昌对于政府的决定表示难以理解及遗憾。蔡耀昌看不到政府有清晰和足够理据指称支联会的存在是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支联会通过自动清盘决议,进入清盘阶段,实质上等于解散,看不到特首会同行政会议有何必要多此一举。[34]
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编辑]5人被控违反《国安法实施细则》附表 5 ,没有遵从通知的规定递交资料。其中两人(梁锦威、陈多伟)认罪,被判监3个月。而邹幸彤、邓岳君、徐汉光不认罪,案件在2022年11月底进行。邹幸彤作供时表示支联会属香港人自发组织,绝对不是‘外国代理人’,亦没有合理理由说是。而控方指称支联会收取“组织 4”一笔2万元款项、是对方的代理人,邹指收据清楚写明该笔款项是为“六四纪念馆”众筹时的捐款。[35]本案为首宗《国安法》〈实施细则〉刑事审讯案件,及首宗拒交资料审讯案。
审讯中,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早前召开两次与控方的一对一闭门聆讯,下令披露更多资料,可在有必要时复核相关决定。8月29日,邹幸彤批评,获披露调查报告的15项资料中,“有99%内容均被隐去,基本上我们只获发很多页的黑色墨水(被隐去的部分会以黑色涂盖)”,举例指来自“组织2”网页的5页资料仅披露“跨国界”三字;摘自支联会网页的公开资料亦几乎隐去全部内容。邹幸彤提到,其粗略地了解该些资料从社交平台及网页上检取,惟担忧有更多人牵涉其中而辩方无从得知支联会作为“代理人”,与该些人的行为有何关系。邹重申目前只有法庭及控方全面掌握资料,辩方准备辩护时需花费更多时间及带来额外负担。 控方回应,即使资料公开,若透露出受查人身分仍需隐去,称“公众利益豁免权(PII)”旨在确保调查的完整性,公开更多资料或影响调查。控方又指,该些被隐去的资料目前尚未呈堂为证供,待证人作供时会要求他们澄清合理地相信支联会触犯控罪元素的原因。辩方质疑在有证人准备接受盘问下作此调动是否合适,本身此部分并非控方案情的讨论范围。法官罗德泉终指现时披露资料已足够进行公平审讯,继续馀下审讯。[36][37][38]
庭审中,作供警员透露,在警方调查中发现其他组织和人士互有往来,包括支援公民社会和民主发展的“组织5”曾收取几百万元;“人士1”曾提供支联会数十万元,而会方曾向“组织2”过帐相近金额。他续指,组织2在港设有分支,其中一名董事同时担任支联会董事。警员供称,支联会的网页显示它曾与组织2和组织4举办联合活动,以及刊登名为“港支联通讯”的文章;“组织3”则从“组织6”收取过百万元。其于辩方盘问下透露,警方针对支联会的调查于2021年年初开始。[36]
3月3日,《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表示,参考《国安法》条文及相应案例,〈实施细则〉同样不容挑战、不受司法决定左右。而本案涉及的递交资料通知书,罗认为门槛不低,亦认同警务处长指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一说方向正确,对隐藏于都市之中的“外国代理人”需全面搜查,最终裁定发出通知书是合法而稳妥,被告未有履责向警方提供所索资料,例如支联会帐目等,认为相关资料不难获取,但被告先后表明不会提交,因此裁定3人罪成。押后至3月11日听取辩方求情。[39][40]罗官认为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该会属外国代理人,又指,“外国代理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且是一个新概念,亦无注册机制,指国安法无列名辨识“外国代理人”的门槛,要采纳更严格标准是不切实际,国安亦是至高无上,因此控方毋须证明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41][42]法官颁发判词时,亦附上涉“公众利益豁免权”的控方证物复印本,包括邹幸彤在审讯时曾称“我只收到很多页的黑色墨水”的文件,如国安处署理高级警司洪毅之调查报告,及警务处长递予保安局,申请向支联会等人发出“递交资料通知书”的申请文件。其中涉 28 页的调查报告,控方以公众利益豁免权(PII)为由,在当中22页遮盖部分内容,或以代号称呼相关组织及人士。[43]法官又承认细则列明“有合理理由相信”可索取资料,这个门槛较“有合理理由怀疑”低,但仍有一系列要求去平衡权力,警方做法难以置喙,但认为警方今次做法克制。[42]
到3月11日判刑当日,邹幸彤求情时,提及天安门事件、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等,裁判官罗德泉表示邹应该明白法庭不是政治平台,她不应在此发表政治主张,只围绕纯粹法律的事宜作陈词,邹回应道,是次检控本身就涉及政治,若硬要把政治和法律分开,是无视现实,令这本来就荒谬的审讯更形荒谬,若法庭不愿意聆听,她可以结束发言。罗德泉说并非不愿意聆听,但希望内容与求情相关,最后容许邹幸彤完成求情。裁判官判刑时说量刑要考虑的违法行为,是各个被告拒绝按国安法实施细则向警方提交资料,并非考虑支联会被指控为外国代理人,认为即时监禁无可避免,以达致阻吓作用,加上看不到有减刑理由,故作有关判决。[44][45]而代表邓、徐求情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指,被告被指控为“外国代理人”,但在未知是何者代理人的情况下被定罪,是他担任大律师 40 年来从未见。亲自抗辩的邹幸彤则重申,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认为法庭判决“惩教守护真相的人”。邹幸彤、邓岳君及徐汉光三人被判入狱4.5个月,并申请保释等候上诉。控方反对,提出增加条件及报道限制,均被罗德泉驳回。罗最终准邓、徐以原有条件保释,并撤销保释程序的报道限制。邹幸彤则再次指保释条件有碍表达自由并拒绝接受,将会服刑。[46]
第三十一届常务委员会名单
[编辑]其他常委包括(截止2021年9月):[47]
历任主席
[编辑]- 司徒华(1989年5月21日-2011年1月2日)
- 李卓人(2011年1月2日-2014年12月15日)
- 何俊仁(2014年12月15日-2019年12月8日)
- 李卓人(2019年12月8日-2021年9月25日)
出版
[编辑]刊物
[编辑]支联会自成立以来曾出版报章、通讯、书籍及画册等刊物,1989年5月27日,由吴仲贤牵头成立的“新闻界支援北京学生爱国民主运动委员会”,以支联会的名义创刊《民主潮》,透过此报章向公众分析当时的政局形势[48]。《民主潮》一共出版四期,每期印行20万份,免费派发予公众[49]。1989年8月27日,《港支联通讯》以类似月报形式出版,这是一份探讨中国民主发展的期刊,以“关注良心犯,争取民主及人权人物及事件”为主轴,免费邮寄给会员、义工及支联会之友,公众亦可在支联会活动中索阅,其后于2019年5月起停刊[50]。
- 《民主潮》(1989年)
- 《港支联通讯》(1989至2019年)
- 《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 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全年工作报告》(1990年)
- 画册《画出民运:八九中国民运专辑儿童画选》(1990年)
- 香港人支援民运照片集《漆黑将不再面对》(1991年)
- 民运文集《中国的良心──民运百人的心路历程》(1993年)
- 《民主路.中国心──民运歌集》(1995年)
- 《民运警句集》(1995年)
- 香港人支援民运照片集《脚印与战叫》(1996年)
- 26篇文章讨论香港回归《回归的挑战──中国民运前景与中港关系》(1997年)
- 给中小学生的通识教材全集《八九民运教材套》(2006年)
- 回应年轻一代疑问:《六四答问》(2015年)
- 回应年轻一代疑问:《“六四”问答(精读版)》(2016年)
- 刘晓波百日祭特刊《刘晓波:没有敌人 没有仇恨》(2017年)
唱片
[编辑]《民主路 中国心》音乐专辑由支联会制作,收录15首民运歌曲,于1994年出版,唱片收益用于支联会的活动及营运开支。
C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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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序 | 曲目 | 作词 | 作曲 | 备注 | 时长 |
1. | 自由花 | 周礼茂 | 郑智化 | 改编自〈水手〉 | 4:12 |
2. | 祭好汉 | 卢国沾 | 改编自〈将军令〉,后来因性别平等之故而修改部份歌词,歌名亦更改为〈祭英烈〉。 | 4:10 | |
3. | 为自由 | 唐书琛 | 卢冠廷 | 3:05 | |
4. | 五月的阳光 | 杜雯慧 | 杜雯慧 | 3:51 | |
5. | 中国梦 | 黄霑 | 赵文海 | 4:18 | |
6. | 中国 | 林敏聪 | 林敏聪 | 3:50 | |
7. | 冲破万重浪 | 蔡国权 | 蔡国权 | 3:00 | |
8. | 我的家在山的那一边 | 王琛 | 周蓝萍 | 3:20 | |
9. | 你的背后还有我们 | 郑华娟 | 小虫 | 5:00 | |
10. | 血染的风采 | 陈哲 | 苏越 | 4:40 | |
11. | 历史的伤口 | 林秋离、梁弘志、陈乐融 童安格、郑华娟、刘虞瑞 | 小虫、沈光远、李宗盛、李寿全、梁弘志 陈美威、陈复明、童安格、张洪量、黄韵玲 | 由台湾四家唱片公司的一百多名歌手录制 | 5:06 |
12. | 漆黑将不再面对 | 刘卓辉 | 卢冠廷 | 5:52 | |
13. | 我们告诉世界 | 甲丁 | 苏越 | 4:40 | |
14. | 坚持到明天 | 4:12 | |||
15. | 重返广场 | 4:02 | |||
总时长: | 1:04:18 |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宣佈成立全港市民愛國聯會 要求軍隊撤出北京要求罷免總理李鵬. 华侨日报. 1989-05-22: 3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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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编辑]- 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官方网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支联会的Facebook专页
- 支联会的X(前Twitter)账号
- 港支联通讯-支联会出版刊物(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