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0年10月
建议维基客栈增开“/条目”分栈
[编辑]建议维基客栈增开“/条目”,目前对于条目各项议题大量增多,已经严重排挤到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的版面,因此建议本客栈增开此分流以集中条目与主题相关讨论,另外条目之争议亦可以集中在此讨论(例如:上个月的讨论:韩国重定向)。--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24日 (五) 15:52 (UTC)
- 相信我,过两天就好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7:29 (UTC)
- 同意此建议。— WiDE 怀德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4:08 (UTC)
- 同意--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9:30 (UTC)
- 关于条目的讨论应该善用条目对话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5日 (六) 09:32 (UTC)
- (+)支持,条目讨论页关注度不够,特别是一些冷门条目,在讨论页留言鲜有人回应--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16:24 (UTC)
- (+)支持,不过讨论模板例如本页第一则的话,应否放入?-HW (留言 - 贡献) DC8 BEST 2010年9月26日 (日) 00:33 (UTC)
- (+)支持,讨论页人气不热络。但是讨论存档应该存到各讨论页。--用心阁(对话页) 2010年9月27日 (一) 04:35 (UTC)
- 嗯,这方面挺有共识的,因此预计10月过后改版(也许会延后),并且会要求储存至哪个条目讨论页,如果范围过大(如之前的ACG译名争议),才会储存至一般存档,另外条目质量提升发起前之主题讨论也可在此区讨论(此时这要储存至主题或该计划)。嗯...这方面大家挺有共识的呀,所以不用投票拉,敝人用意就是希望能将此区视为条目与主题的“公开频道”或“大厅”,而条目质量提升计划就是“ROOM”,各位明白吗?--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27日 (一) 10:51 (UTC)
- “/条目与主题”←请问这个名称会不会比较好?--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27日 (一) 13:47 (UTC)
- 强烈(-)反对再开子页面,如果条目对话页重视程度不够,那么应该想办法让大家引起重视,而不是去另外开一个页面来解决。而且现在每天条目对话页上的讨论也不少,如果都放到一个页面里,估计会很长很长。而且我们现在有分类:进行中的讨论和维基百科:对话页讨论索引/条目可以解决一部分这个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8日 (二) 04:14 (UTC)
- 书生您是在弱化维基百科互动性吗?已经不只一人反映分类:进行中的讨论与维基百科:对话页讨论索引/条目形同虚设,而且条目的讨论已经快把本页面塞爆,就算不开还是有人会在此开段落。另外模板、主题与条目质量讨论也可以在此子页面进行。--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28日 (二) 14:52 (UTC)
- 书生所谓“如果条目对话页重视程度不够,那么应该想办法让大家引起重视”的结果,便是大伙把条目争议分散挤到客栈里,讨论页注目度黯淡无光,冰封三尺并非一日之寒,与其如此,不如疏导。又如用心阁所建议,讨论后存档到各讨论页,我个人是非常赞同,而且认为此举有助于激发有识者讨论与建议。当然,相反的也可能出现某些争议条目老是占据版面吵闹不休,编辑战从原本的边彊地带跃然打入中央,更加激化维基人对立。— WiDE 怀德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15:06 (UTC)
- (:)回应争议并非因为子页面而消失,本子页面也并非完全取代条目讨论页,因此设立该子页面版规:“在此子页面以广域条目或主题讨论为主,若条目在讨论页面未达7天以上而又无人加入讨论才可在此发起讨论,否则将强制移动({{Moveto}})。若该讨论在一定时间没有新讨论则将移回该条目讨论页面。”该子页面也会强调分类:进行中的讨论与维基百科:对话页讨论索引/条目之存在引导。另外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布告板这也是常被冷落的版面却又常常在客栈提出也会强调。--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28日 (二) 15:18 (UTC)
- (&)建议另外如果命名为“/编辑”应该比较简单明了,也就是条目edit有问题都可在此子页面提出。--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28日 (二) 16:06 (UTC)
- 如此说来,那不是和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会产生严重的功能交叉?而且目前拿到互助客栈来讨论的条目问题大多都是争议较大,讨论者希望更多人关注的。总的来说只是极少的条目才会拿来讨论,如果专开一个关于条目问题的子页面,恐怕结果不是分流,而是全都拿来讨论,把页面更加挤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9日 (三) 01:37 (UTC)
- (※)注意新版面的规定有条目七天等候期,而且新版面主要目的是放类似#人文条目的编辑们,我们建立一套讨论机制吧、#条目名简繁问题等与条目相关大范围研讨,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是请求帮忙,把定义厘清就没问题了。若“/编辑”名称不好在想个好名字吧,反正离10月还有几天可多加讨论。--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9月29日 (三) 10:45 (UTC)
- /编辑 和/求助 会混淆的。因为求助版是解决编辑问题的。--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9日 (三) 15:47 (UTC)
- 建议使用维基百科:编者求助(en:Wikipedia:Editor_assistance/Requests)--UAL55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06:02 (UTC)
- 使用维基百科:编者求助因为有求助,所以还是会造成混乱。而使用“/编辑”范围的确也太广阔,因此采用“/条目、模板、主题”应该更明确。--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10月1日 (五) 02:47 (UTC)
- 用条目最适当,模板可以在技术版讨论,主题的范围大了。编者求助一是易混淆,二来名字偏长。--玖巧仔●□留言 2010年10月1日 (五) 23:53 (UTC)
- (?)疑问若使用“/探讨”如何?这只是子页面命名,底下还是会另外加上详细说明。预计这周改版,若修改完成会立即更改WP:互助客栈页面并发布。--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10月3日 (日) 19:34 (UTC)
- 探讨的范围大了,不太适合做分版名。个人还是觉得用“条目”为好,目的就是交流条目编辑方面的争议。--玖巧仔●□留言 2010年10月3日 (日) 23:48 (UTC)
- 嗯...剪刀、石头、布如何 囧rz...?--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10月4日 (一) 06:51 (UTC)
- 版面上大致上已经设计好了,但是命名还未确定,综合各方意见,因此应可命名为“/条目研讨”,该命名主要是参照英文版idea lab而来。但先不立下七天等候期与达到几人就移回讨论页等规则,只要是合乎条目、模板、主题即可,但还是得一切视开板后状况再来做检讨。--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10月5日 (二) 14:31 (UTC)
- 木有异议的话,相关页面便可建立了。反正版面名称还可以改的,也不是什么法律法规要从长计议。--玖巧仔●□留言 2010年10月5日 (二) 22:37 (UTC)
- 敝人一开始创建中国新闻动态,就是命名不好被改成Portal:中国大陆新闻动态。不过这几天比较忙些,还请稍等一下下。--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10月6日 (三) 09:25 (UTC)
不知道我在 http://ultrafilter.org/zh 提供的两个服务的雏形是否有助于解决讨论机制的问题。还请大家移步去看一下,然后给我提提建议。--Mountain (留言) 2010年10月6日 (三) 10:01 (UTC)
- 上面的一排链接建议用相应文字命名。“关注的讨论”没有内容。--玖巧仔●□留言 2010年10月7日 (四) 15:29 (UTC)
- (※)注意条目探讨已经创建!必须强调是的,创建此版的目的还是在于希望促进条目质量提升,也可让冷门且缺少人员参与的条目可获得改善,因此请还希望各位能善加利用并协助维护。--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10月6日 (三) 12:51 (UTC)
人文条目的编辑们,我们建立一套讨论机制吧
[编辑]之前的几次纷争里,尤其是有共产主义力量参加的战争中,都少不免会发生争执。所以我建议各位人文条目的精英们,是时候站出来好好地谈一下今后如何改进沟通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2:58 (UTC)—此条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0年9月20日 (一)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 向别人灌输自己认为的观点是一些维基人的编辑动力之一呀。从编辑兴趣的角度来看,编者对其所编辑的事物和观点是有极大偏好和强烈认同感,所以沟通不是不可能,但会使其失去编辑欲望。--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2:40 (UTC)
- 不过不沟通的话,恐怕除了会导致条目内容偏颇、不中立外,还会引发一连串的编辑战。我觉得如果在目前如果学界上有多种说法并存的话,应该都尽量予以列出,而行文时也尽量使用平铺直叙的说法,避免使用到带有价值判断语气的词语。毕竟维基不是发表主张或进行论战的场所,只是一个单纯的资讯收集站。--祥龙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2:56 (UTC)
- 这就是人类比较缺少的,总是想把自己不喜欢的观点给删除或改写。沟通是解决这种思维的一个不错的方法,但限于维基编辑界面的落后,交流起来不是那么顺。列出多种意见固然好,但维基也常被人指责有太多的虚假观点以此名义存在,祸害不浅。特别是当某语种中对于完全不同的文化风俗和物品的解释时。--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3:14 (UTC)
- 虚假观点可以要求加入者他们提供来源,如果提不出可靠来源的话删掉应该无妨。--祥龙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7:47 (UTC)
- 这就是人类比较缺少的,总是想把自己不喜欢的观点给删除或改写。沟通是解决这种思维的一个不错的方法,但限于维基编辑界面的落后,交流起来不是那么顺。列出多种意见固然好,但维基也常被人指责有太多的虚假观点以此名义存在,祸害不浅。特别是当某语种中对于完全不同的文化风俗和物品的解释时。--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3:14 (UTC)
- 不过不沟通的话,恐怕除了会导致条目内容偏颇、不中立外,还会引发一连串的编辑战。我觉得如果在目前如果学界上有多种说法并存的话,应该都尽量予以列出,而行文时也尽量使用平铺直叙的说法,避免使用到带有价值判断语气的词语。毕竟维基不是发表主张或进行论战的场所,只是一个单纯的资讯收集站。--祥龙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2:56 (UTC)
- 请参与启动质量提升讨论,这计划允许您未来您可发起人文主题提升计划,在该计划项目也可把改善方向列出,若能吸引相关兴趣或学究,相关条目改善必有所依据与方向。--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20日 (一) 04:42 (UTC)
内容归内容,手段归手段。编辑者的感受固然重要,但换个方法沟通未尝不可。所以我才这样建议。问题是经常在中国史打编辑战的几位都做鸵鸟了,都不过来回复。—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5:02 (UTC)
- 应该引导大家往学术讨论的路子上走,而不是往论坛骂战的路子上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0日 (一) 08:07 (UTC)
- 那些可能导致骂战的人就不会具备学术能力。否则如果真的都有两把刷子的话就骂不起来。--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20日 (一) 10:16 (UTC)
- 引导工作做的过程一定要小心谨慎,不然很容易把自己绕进骂战里面去。何况人文类条目从来就是吵架的高发区域。--历史研究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0:47 (UTC)
- 我是认为保守态度去面对比较妥,若是将吵架冠在人文类条目帽子上是不合客观,应该是凡有人编辑之处皆会可能引发吵架,换言之,每个层面类别上条目都会存在人与人摩擦的现象。
另外,学术讨论有争议最好方法就是“查证”,参见讨论:八卦台地#更名。—yike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6:00 (UTC)
- 我是认为保守态度去面对比较妥,若是将吵架冠在人文类条目帽子上是不合客观,应该是凡有人编辑之处皆会可能引发吵架,换言之,每个层面类别上条目都会存在人与人摩擦的现象。
- 引导工作做的过程一定要小心谨慎,不然很容易把自己绕进骂战里面去。何况人文类条目从来就是吵架的高发区域。--历史研究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0:47 (UTC)
- 那些可能导致骂战的人就不会具备学术能力。否则如果真的都有两把刷子的话就骂不起来。--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20日 (一) 10:16 (UTC)
- 应该引导大家往学术讨论的路子上走,而不是往论坛骂战的路子上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0日 (一) 08:07 (UTC)
这里提出一个观察多年的现象,不只是在维基,也在其他网络活动上。
基于可供查证的原则,只要一方提出的资料来源是可以被其他方搜寻或者是取得(先排除地理或者是经济因素等限制),那么,基本上就满足可供查证的基本来源。但是,多年来我观察到的是,而且最近也一年也反复出现的论调是,某些出版品会被大陆用户否定参考的价值,但是,也并未同时提出这个否定上可供查证的来源。就以最近徐向前的特色复审来说,认为那些香港的出版品是不能拿上台面的理由是什么呢?是因为和官方史不同所以不与以承认?那么,如何证明官方史没有删减或者是保留呢?如果是其他理由,那么也未见具体的说明。
以过去在网络上看到的现象,许多否定大陆境外出版品的说法欠缺具体的证据,很多时候就是一个在某论坛具有声望的ID说这个出版品是个不入流的东西,然后就见一堆人开始大加挞罚。张纯如的作品也有这种现象,但是具体的证据是什么呢?
以维基的中立的立场来说,中立并非仅在使用的语气上,也包括对于不同意见或者是说法的平衡描述,那么,这些在某些用户眼中,与官方说法不同的资料,为什么在此前提下反而失去被引用的基础?
而如果将可供查证和中立两个大原则放在一起,那么,他们并非不符合这些原则。要说这些出版品当中许多使用的资料无法直接取得,那么就算是相对的官方史也有这种状况。那么。总得需要有一些具体的原则将某些来源替除在参考以外,而不是单纯的喜好吧。-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6:41 (UTC)
- 谢谢你的意见,可是据我观察人文条目的争议往往不是来源,而只可能是类似“解放”和“管治”,“空格”和“逗号”的争议。而且我在这里不是要大家一决高下,而是建议大家想办法建立讨论机制,避免3RR。-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03:59 (UTC)
我是讲处理争议,并不是讲方针。-yiken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4:23 (UTC)- 我看错了,原来你们不是讲学术上争议,抱歉。-yiken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4:48 (UTC)
- 现有机制无法限制这种问题,禁封几天权当休养生息。--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4:59 (UTC)
看到上面几位(不点名)冒泡的有关人士的回复,真的让我感觉比较失望。看来大家没打算坐下来想想办法。—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7:35 (UTC)
我曾说过许多人的编辑动力就是想要别人认同他所认为的那一套,而在这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地方必然会和别人产生冲突。编辑争议又很难被视为破坏,因为从编辑者的视角来看其目的也非破坏,除非双方互相回退导致编辑战。而这又如何呢?不过封几天而已。没办法吗?当然有,而恐怕那样就不是人人可编辑的自由的百科全书了。
争议实非坏事,不同意见者的协作更有利于内容的中立。编辑者可以只加他自己喜欢的观点,而多个编辑者的协作也同样会令条目的观点变得多样起来。如一个战争条目,用户:历史研究编辑aaa方观点,而用户:研究历史则只增加bbb方意见。 互相交流对于缓和冲突是有作用,但不是每个人想要和不同意见的人交流的。我也不点名,“我不管了,你们自己玩吧,已经在监视列表中撤掉了”等类似言论是怎样也算不上是和平讨论,大有用“不要去掉我不喜欢的东西,否则我不参与了”之意。维基是一个平台,上面的每个人都要有和不同意者打交道的准备,如果本身就容不得其他意见,交流一万年又有虾米用?就像现实中的一个创业团队,老是因为不同意见起冲突,等待他的结局只有解散。或许其中有一个绝对权威能控制协调,但开放的维基很难实行,也违背了其宗旨。 --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4:33 (UTC)
- 上面的朋友对我的话完全是误解,算了,我也无心解释,既然大家无意那当我没说过。—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6:32 (UTC)
- 如果这样程度的讨论就放弃解释了,Edouardlicn兄的初衷,要大家在条目编辑时沟通不是更不可能了吗?ffaarr (talk) 2010年9月22日 (三) 08:21 (UTC)
- 因为此事本来就可以说不关我事。我只是觉得每次都跳出来调停实在是很无聊。—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0:58 (UTC)
- 如果这样程度的讨论就放弃解释了,Edouardlicn兄的初衷,要大家在条目编辑时沟通不是更不可能了吗?ffaarr (talk) 2010年9月22日 (三) 08:21 (UTC)
- 没什么好误解的,如果争议的双方根本没有容人的之心,那讨论又有何用?倒不如眼不见,心不烦。--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4:57 (UTC)
- 对。我发现起码现在,我错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4:56 (UTC)
- 没什么好误解的,如果争议的双方根本没有容人的之心,那讨论又有何用?倒不如眼不见,心不烦。--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4:57 (UTC)
条目名简繁问题
[编辑]发生在条目觉罗良弼,由于旧名“爱新觉罗·良弼”不合于觉罗身份,属于错误命名,然而旧名为简体;在下将之移动至“觉罗良弼”(繁体)后,User:Symplectopedia以“不要把简体改成繁体”为由,再次移动为简体觉罗良弼。请教是否有理?在下难以理解,修正实质错误竟须强制使用简体,而其行为应属真正纯粹的简繁转换。--Aaa8841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14:55 (UTC)
- (!)意见,应该不可以这样繁简转换。繁体用户修正词句时导致部分文字成为繁体是自然形成,不可以刻意再换简体。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9日 (三) 11:15 (UTC)
- (!)意见 - 去年有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6月#条目移动时对于创始人的字体选择是否应尊重?的讨论。--Mewaqua 2010年9月29日 (三) 13:47 (UTC)
- 把爱新觉罗·良弼移动到觉罗良弼时,没有增加任何新的汉字,只是把爱新两字去掉而已,因此为什么要把剩下的字都改成繁体?--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0:11 (UTC)
滥用NoteTA模板?
[编辑]请问是否容许用户以{{NoteTA}}模板强制某一页面进行“不涉及繁简体、地区用词或防止错误转换”的字词转换?例如使页面标题强制为-{zh:基督教; zh-hans:基督宗教; zh-hant:基督宗教;}-,例子见基督教条目,另在Talk:基督教有相关讨论。--Mewaqua 2010年9月22日 (三) 14:26 (UTC)
- (:)回应我已经根据[社区共识]在基督教条目内删除了此模板。--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0:16 (UTC)
- (-)反对,我已经回退,我已在讨论说了“除非有人可发起投票取得共识”。—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6:23 (UTC)
- (:)回应共识已经取得,还要如何发起投票?--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6:36 (UTC)
- 我已在讨论页说了“这是四年前的事,那时大陆还未开放维基”。—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6:40 (UTC)
- 强烈(-)反对这种围堵,详见该条目的历史页。—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6:57 (UTC)
- 跟大陆还未开放维基有什么关系?共识就是必须遵守,而且目前看来只有User:Player-23不遵守这个共识,若是要重新投票,也应该是由User:Player-23发起。—Iokseng(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7:15 (UTC)
- (!)意见推翻原有共识,需要66%支持,恐怕是不太可能啊。Player23即便发起投票,也不会通过的。--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1:43 (UTC)
- 那次共识与这次的没有太大关系,除非有共识删除模板。那个疑似耶教徒User:Iokseng在讨论页说什么拜耶稣的新兴宗教不是基督教我觉得很有问题。—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29日 (三) 07:36 (UTC)
- 天啊,你对基督教有意见,也不须指称别人是教徒吧!编辑时请就事论事。—Iokseng(留言) 2010年9月29日 (三) 16:31 (UTC)
- Player23应该出去晒晒太阳了。118.171.45.97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02:16 (UTC)
- 你这些ip党那么闲还不去写些劣等条目?—Player23 (留言) 2010年10月1日 (五) 08:34 (UTC)
- Player23应该出去晒晒太阳了。118.171.45.97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02:16 (UTC)
- (抗议)上述歧视性人身攻击。根据谁提出,谁举证原则,“发的起投票取得共识”一事是主张更改者Player-23的责任。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0月3日 (日) 00:23 (UTC)
“条目探讨”新版面创建
[编辑]其他版面散落的条目讨论将移至本页面,另外有其他问题与建议还请在底下发表。--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10月6日 (三) 12:12 (UTC)
问:编辑工具列
[编辑]重复了的条目
[编辑]表演必须继续及The Show Must Go On看来是同一条条目;请问通常是怎样处理的?--虽不能至 (留言) 2010年10月10日 (日) 08:10 (UTC)
- 已将The Show Must Go On提删合并,七天后会有管理员处理,通常保留中文标题的。-HW (留言 - 贡献) 2010年10月10日 (日) 08:13 (UTC)
澜沧江与湄公河与金沙江和长江的关系不同,金沙江与岷江汇合后才称为长江,历史上长期认为岷江才是长江的正源,故金沙江有独立存在的必要。而澜沧江与湄公河是同一条河流的干流,两者是上下游的关系,是位于中国境内与境外的关系,因此应该合并。至于合并后的条目名称可以讨论后投票决定。我认为可以考虑采用澜沧江-湄公河这样的名称。
类似的是怒江与萨尔温江的关系,现在的处理是萨尔温江重定向至怒江。 --Doctoroftcm (留言)
- 请至维基百科:合并条目提出即可。--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10月8日 (五) 06:02 (UTC)
- 英文版处理作法是将此两条目合并,但其他语言尚未作此处理。--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10月8日 (五) 06:12 (UTC)
- 只要两者的内容不会有太多重叠,可以继续分立为两个条目;分立为两个条目并不代表这是两条河。举个假例,只要内容充分,长江也未尝不可分出“长江上游”、“长江中游”、“长江下游”这样的地理条目。所以,我觉得这两个条目可以继续并存。毕竟,澜沧江和湄公河是一条河流的不同区段,泾渭分明,地理位置并不重叠,宜保留。——♠白布¤飘扬§§ 2010年10月10日 (日) 16:55 (UTC)
再怎么看都是歧视
[编辑]我实在不太明白是为什么啦,陈水扁那么多犯案也没罪状在简历上,二次大战甲级战犯也没有,一堆歌手贩毒这些小事也枯且不写,为什么就是刘晓波的简历上会有罪状呢?我实在找不到多少个曾经犯罪的人物条目上有他的罪状在,果然中国籍汉族人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待遇特别不同?你们就不能一视同仁的吗?还是不想要中立想要靠拢中央而自我审查了?明明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都不会在简历上看到这些的。唉唉,维基大概真的不是我认识的中立的维基了。--27.109.201.203 (留言) 2010年10月10日 (日) 18:52 (UTC)
- 先挂上{{blpdispute}}了,如果你觉得不妥的内容的话,请写在Talk:刘晓波去讨论。-P1ayer (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05:10 (UTC)
- 列出罪状,婊到的反而是中国政府。— WiDE 怀德 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05:11 (UTC)
- 很明显的是,维基百科并没有在简历上列明罪状的惯例,而在没有这种惯例的情况下只有一个条目有这种“装饰”,中文维基真是特别难看。--180.94.189.131 (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11:45 (UTC)
- 抱歉我不能说太多,因为我在大陆。我想表达一个意思,就是不要太着急的看待真正的争议和所谓的“争议”,一切丑陋的东西被记录下来没有什么不好,将来都是人们研究历史的小小资料,有人说过,维基是“反时间”的,时间的流逝只会使维基越来越丰富。--Mountain (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17 (UTC)
- 几乎所有有infobox的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押政治犯的最前方的infobox都用了{{Infobox_People2}},想想确实存在“在简历上列明罪状”的不中立问题。这个{{Infobox_People2}}大概应该定义为“‘罪犯’模板”。作为资料的提供,该模板有助于阅读。但这只能是审判机构方面认为的其为罪犯,维基百科不能这么认为,需要保持npov。用在最前方也非常不合适,好像给该人定性为罪犯一样。但是在该人的被捕、审判段落使用是合适的,仅起到说明的作用,只是当地审判机构审判出来的结果。—t8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56 (UTC)
- 同时WiDE和Mountain的意见也说得很是,这大概也是大陆的“政治犯”人物的条目一直这样搞却没人异议的原因。—t8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59 (UTC)
- 只要不是放在首段简历就好,不然给我全部人都放。放在内容当然可以,改成现在这样比较之前恰当得多。--27.109.249.249 (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17:29 (UTC)
- 同时WiDE和Mountain的意见也说得很是,这大概也是大陆的“政治犯”人物的条目一直这样搞却没人异议的原因。—t8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59 (UTC)
- (:)回应您认为不妥的大可自行修改。--苹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4日 (四) 01:41 (UTC)
- (!)意见这样说某些明显犯罪的人都不要写在顶?--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10月14日 (四) 07:38 (UTC)
被判刑是事实,是政府给对方定的罪。至于对不对,那是另外一回事。写上去没什么问题,写上这些罪名,也是一种中立。—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0月14日 (四) 10:40 (UTC)
黄金少年人物列表
[编辑]黄金少年人物列表已经创建,请管理员根据删除讨论处理角色的独立条目。某生 (留言) 2010年10月13日 (三) 07:15 (UTC)
- 此列表没有任何来源...可能会被提删喔。--安可 留言請按此 (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 2010年10月14日 (四) 16:50 (UTC)
职务港化的问题
[编辑]近期阅读多处关于古代职务时发现很多职务名称多被港化了,例如:经历司 就被指向到 司法常务官 了,虽然二者职能相当,香港地区亦有对“司法常务官”称“经历司”之俗,但两者还是有所区别的,就如此的将其合并归一着实是有所不妥与不严谨。
被如此合并归一的并非此寥寥无几的几条,就近日所阅读感觉有不少类似条目被调整,也并不集中于此一类。—Jyu..برکت جهان (留言) 2010年10月15日 (五) 14:12 (UTC)
认为不妥,自行修改即可。维基的宗旨之一就是用于改进。--苹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6日 (六) 00:4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