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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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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陽公主
漢朝公主
封爵公主
封號湖陽公主
親屬
父親南頓君劉欽
母親樊嫻都
胡珍
同胞兄弟大弟 齊武王劉縯
二弟 魯哀王劉仲
三弟 漢光武帝劉秀
同胞姊妹二妹 新野公主劉元
三妹 寧平公主劉伯姬

湖陽公主劉黃,是東漢光武帝劉秀的大姐。

建武元年(公元25年),劉秀遣使迎妻陰麗華與湖陽公主、妹寧平公主劉伯姬一同到洛陽

《聖諭像解》 義重糟糠:宋弘(下跪者)向光武帝(中)拒絕湖陽公主(左)

建武二年(公元26年)二月,湖陽公主的丈夫騎都尉胡珍剛過世不久,公主想再嫁,中意大司空宣平侯宋弘,並暗示光武帝。但在光武帝試探宋弘時,宋弘卻說「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表示不會拋棄結髮妻子,拒絕了公主的美意。光武帝也只得回頭對坐在屏風後的公主說:「這事不成了。」[1][2]

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閏正月,湖陽公主的家僕大白天殺人後躲在公主府中,官吏懾於公主之威,不敢抓捕家僕。後來公主出行時讓這個家僕陪同乘車,洛陽令董宣在夏門亭攔住公主,厲聲斥責公主的過失,將家僕喝下車來當場格殺。公主認為董宣失敬於她,就回到皇宮,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聽說有人欺侮大姐,大為震怒,當即下旨召見董宣,想箠殺他,但董宣據理力爭,撞柱自殺,血流滿面,光武帝為了阻止董宣自殺,就命左右侍從將其抓住,迫使他給公主叩頭謝罪,董宣不從,侍從強行按他,董宣兩手據地,不肯俯首。公主問:「文叔(光武帝的字)是布衣的時候,藏匿亡命徒,官吏不敢上門;現在做了天子,天威所到還不能讓一個縣令執行命令嗎?」光武帝笑道:「天子和布衣不同!」稱董宣為「強項令」,命人放他出宮,並賜錢三十萬,董宣全部轉賜給手下的官吏們。從此董宣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慄。[3]廣漢太守蔡茂喜愛董宣剛正,趁機上書,指責光武帝不問事由就要箠殺董宣,幸好赦免了他,建議制約橫行的外戚和賓客,[4]光武帝採納之。[5]

金世宗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十一月,金世宗對宰相們說到自己近日讀《後漢書》,讚揚光武帝劉秀。右丞張汝霖舉了董宣的例子。金世宗認為光武帝聞直言而怒解,可謂賢主,但令董宣對公主道歉就不對了。[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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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後漢書·宋弘傳》:時帝姊湖陽公主新寡,帝與共論朝臣,微觀其竭。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帝曰:「方且圖之。」後弘被引見,帝令主坐屏風後,因謂弘曰:「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帝顧謂主曰:「事不諧矣。」
  2. ^ 《資治通鑑》卷第四十·漢紀三十二·世祖光武皇帝上之上建武二年(丙戌,公元二六年):湖陽公主新寡,帝與共論朝臣,微觀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帝曰:「方且圖之。」後弘被引見,帝令主坐屏風後,因謂弘曰:「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帝顧謂主曰:「事不諧矣!」
  3. ^ 《後漢書·酷吏傳》: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慄。
  4. ^ 《上書禁制貴戚》
  5. ^ 《後漢書·蔡茂傳》
  6. ^ 《金史·世宗本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