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昌
李元昌(619年—643年4月29日),唐高祖第七子,母孙嫔。
生平
[编辑]李元昌于武德三年(620年)封鲁王。贞观二年(628年),授散骑常侍。贞观五年(631年),任西韩州刺史,不久改任华州刺史。贞观八年(634年),改任梁州刺史。贞观十年正月(636年),改封汉王,改任梁州都督。贞观十七年(643年),改任陇州刺史。
李元昌少好学,善隶书,又善画马。与太子李承乾关系良好,常在一起游玩。李元昌游猎无度,友王弘直上书切谏:“宗子是保城卫国之依托,所以能巩固邦家之业。大王功劳没有任城王(曹彰、一说李道宗)攻战克敌之效,品行没有河间王(刘德)乐善之美誉,封爵高于五等,封邑富达千室,当思虑报答陛下之洪恩,保国家无疆之福祚。为此而计,在于修德,遵循《诗》《礼》,博览史传。观察古人成败之所由,借鉴既往存亡之事迹,前车之覆后车之戒,居安思危。为什么纵马齐驱,在垄亩上奔驰,田野有游猎之客,里巷没有安居之人。给百姓带来忧患,逞一时的快乐,追踪禽兽不息,实在令人寒心。”李元昌看到之后稍稍停止,但逐渐排斥他。王弘直转任荆王李元景友。
贞观十七年(643年)四月,李承乾、李元昌、兵部尚书侯君集等阴谋发动政变,事败,唐太宗想要将他特敕免死,受到大臣高士廉、李世𪟝阻止。四月六日(4月29日)李元昌被赐自尽于家,时年二十五岁。妻子被籍没。当年十月十五日(12月1日),又以国公礼葬于雍州之高阳原。
家庭
[编辑]王妃
[编辑]- 豆卢氏,北周骠骑大将军、沃野县开国公豆卢恩曾孙女,隋朝使持节、洪夏二州总管、徐沂定相恒五州刺史、南陈郡开国公豆卢通孙女,唐朝礼部尚书、光禄大夫、上柱国、芮国公、赠特进、并州都督豆卢宽之女,虚龄九岁册拜为汉王妃,贞观十六年因为李元昌犯罪被牵连入掖庭,永徽元年被大赦放回,后在证果寺出家,因病在雍州长安县弘德里证果寺去世,虚岁三十八,咸亨三年十二月三日葬于雍州明堂县少陵原[1]
子女
[编辑]- 僧有怀,嫡子,在兴善寺出家,永徽五年正月十一日在弘德坊舅舅家去世,虚岁十七,同月廿日葬于高阳原[2]
唐故元昌墓志铭
元昌,字口口,皇帝异母之弟也。若乃震基峻极,灵源长远,悬诸日月,可得言焉。公流派天演,霄形紫极,姿容端丽,体貌淹华,渔猎典坟,颇好音乐。至于啼猿落雁之巧,命中如入神;垂露象形之工,转注穷众妙。以武德三年封鲁王,启祚龟蒙,开基曲阜。朱轮纷憾,出上路而光生;绿授担珪,入象阅而辉瑛。贞观二年授散骑常侍,五年除西韩州刺史,俄迁华州刺史;八年除梁州刺史。十年正月改封汉王、梁州都督;十七年陇州刺史,余封如故。历职内外,善政蔑闻,祸绒流声,朝经以麟。皇上爱深同气,情敦在原,选择明贤,用为师傅。仍自室忘设酸,门尽荆抑。内溺胜滕诡之言,外拒邹枝枚之谏。是以牛夭告浸,鼠舞表祥。有益狂心,曾无俊志。萦彰玉鹤,祸发金龟。主上犹屈法从恩,未付甸人之职。迫于众请,方就至公之议。贞观十七年四月六日赐死于私第,春秋廿有五。诏以国公礼葬焉。粤以其年岁次癸卯十月丁未朔十五日辛酉窆于雍州之高阳原。史臣述行,乃为铭曰:
分枝弱木,流润琼田。辫名廿岁,藻绚韶年。笃翔青简,凤舞红胶。日乌随箭,云雁惊纹。
书祚龟蒙,锡珪肤壤。平台是习,短衣彼仰。管蔡齐声,燕吴接响。牛天示罚,身缨疏网。
皇德被洽,有弃垂恩。荣加宽岁,惠渐幽魂。郭墟霜净,阂墓云昏。一扃泉户,万古何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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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旧唐书》
- 《唐故元昌墓志铭》
- ^ 刘文 / 杜镇. 《陕西新见唐朝墓志》.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22年2月: 78–79. ISBN 9787551825757 (中文(简体)).
- ^ 李浩. 《榆阳区古代碑刻艺术博物馆藏志》. 北京市: 中华书局. 2024年4月: 44–45. ISBN 9787101164169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