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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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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596 (核子试验)。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596 (核子试验)。重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C XC 2013年2月21日 (四) 01:19 (UTC)[回复]

合併 已併入596 (核子试验)Lakokat 2013年2月28日 (四) 04:07 (UTC)[回复]

30天仍掛上{{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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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广州地铁14号线#车站概况。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广州地铁5号线#车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广州地铁14号线#车站概况。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广州地铁14号线#车站概况。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广州地铁14号线#车站概况。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B.A.P。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BEAST。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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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傅嬰"”——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2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孫高"”——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27 (UTC)[回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43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李文 (知縣)方佐 (明朝)楊昕 (明朝)Bunny King卢卡斯·皮亚松。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49 (UTC)[回复]
(○)保留:已擴充。--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1日 (四) 05:30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0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49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49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18 (UTC)[回复]
喂喂喂不是扩充了吗。。。==??--♥VC XC 2013年2月28日 (四) 05:20 (UTC)[回复]

保留 已簡單改善,故改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2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暫時保留,并改掛其他維護模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盗墓笔记。此条目表现“盗墓笔记中角色之间的友情”,且是小小作品,故建议合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uper Wang 2013年2月21日 (四) 02:57 (UTC)[回复]
原作者在此表示不便於投票,但是如果這條目真的如此不受關注那就刪了吧。。。 囧rz…… Bluedeck 2013年2月23日 (六) 04:04 (UTC)[回复]

(○) 暫時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0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廣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4:35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5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討論無共識,以上页面暫時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不識合維基百科的文章,請參考: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第10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1日 (四) 05:22 (UTC)[回复]

无共识 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3月19日 (二) 04:2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外匯儲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1日 (四) 05:42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0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不是网页截图,可自行拍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1日 (四) 06:15 (UTC)[回复]

(○)保留理據:該作品在网上的源頭均是在同一個网页,其他人即使能自行拍摄也是另一幅作品,亦不能完全代替該作品,因此若想得到原始的該作品須在該网页截图--Chunon425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6:55 (UTC)[回复]


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記錄/2013/02/21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3年2月22日 (五) 04: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不是百科全书内容,原创研究--Wing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07:18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疑似广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广雅 范 2013年2月21日 (四) 09:00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疑似广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广雅 范 2013年2月21日 (四) 09:01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網路銀行。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除武器外一切都行。给换为中文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2月21日 (四) 12:27 (UTC)[回复]

保留 EBA建立時間較早,且中文名稱可能需要討論,故應採移動請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虚构的参考资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12:42 (UTC)[回复]
星光下的人你好,請問該用戶所建立的其他條目是否也有問題?--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13:18 (UTC)[回复]
元魏藩王列表可能有遗漏,印象中北魏有异姓王的,孝武西迁不是事件,应该合并到其他条目仲去。该用户其他编辑倒还好,就是以前生造过北魏君主的谥号和庙号。——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13:38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移動HTC_One_(手机)。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词条与HTC One (手机)内容重复,且标题应以HTC One (手机)较为合适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evin Wang 2013年2月21日 (四) 13:55 (UTC)

移動 已移動HTC_One_(手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不知名的个人简介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norri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20:07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28日 (四) 04: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熱帶低氣壓Crising最終並未增強為熱帶風暴珊珊。另外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占卜師,不應寫進有系統循環發生而未發生之事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3年2月21日 (四) 21:31 (UTC)[回复]
在提出刪除請求4小時後刪除理據失效,維基百科又一次被當作占卜預言書了。--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3年2月24日 (日) 12:16 (UTC)[回复]
请将页面移动至「维基占卜」或「维基预言」哈哈(说着玩)Bluedeck 2013年2月27日 (三) 03:48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0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疑似广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ys 721tx(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21:56 (UTC)[回复]
(×)删除:太没有知名度,内容疑似广告。--Qa003qa003留言2013年2月23日 (六) 16:05 (UTC)[回复]
(○)暫時保留:内容首创者显得比较有诚意,应该是不懂方针导致的条目质量缺欠。本人倾向于将条目改进而非删去。Bluedeck 2013年2月26日 (二) 17:22 (UTC)[回复]
补充:我也觉得没有知名度可是搜索(引号)结果超过25万。估计应该是因为我们不是受众所以不闻其名。应考虑保留。Bluedeck 2013年2月26日 (二) 17:25 (UTC)[回复]
(×)删除:缺乏可靠來源左證。-- 同舟留言2013年2月27日 (三) 04:41 (UTC)[回复]
(○)保留:应该改进条目,没有知名度是因为我们不是受众。我认识他们的负责人,这个不是广告,如有疑问可以与我联系。—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odimo2001對話貢獻)於2013年2月28日 (四) 02:56加入。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13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1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與高雄市主條目合併完成。全部原先內容已包括在高雄市的各子條目內,如高雄地理高雄歷史等。並請求合併編輯歷史和討論到高雄市主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ill74205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22:48 (UTC)[回复]
  • 暫時(○)保留:應該再多些時間討論,通盤檢討。光是臺南,就現存日治時期的臺南廳臺南州和民國時期的臺南縣臺南市。臺灣各時期與各地各行政區的編法應有一致標準。是否有獨立條目與其內容為何,可以是相關且重疊但不完全相同的兩件事。故先投保留票以爭取時間,Kolyma可再提理據說明為何需保留,是否應調整內容等。--WildCursive留言2013年3月2日 (六) 01:33 (UTC)[回复]
    • (:)回應:舊高雄市(高雄市 (1945年-2010年))是典型的都市化行政區;新高雄市(高雄市)是包含大量農、林地,都市化面積僅佔一小部分的行政區,兩者性質差異極大。而就管轄範圍而言,前者面積僅有153.6平方公里(2010年);而後者達2,947.6平方公里,實在是相去甚遠。硬要將兩者併為一個條目,根本就不合情理。
這兩個性質、管轄範圍差異這麼大的行政區,何以內容差異不大?那是因為高雄縣條目內容原本就極為單薄,而舊高雄市條目內容又極多,因此縣市合併時,新高雄市條目內容絕大多數都來自舊高雄市條目所致。
本人日前已找到一套頗具參考價值的高雄縣文史書籍,有助於補強高雄縣條目的質與量,同時也可用於新高雄市條目,讓它擺脫舊市、縣轄區份量不成比例的困境。我相信只要好好運用這些資料,未來舊高雄市條目、新高雄市條目必然會有合理的差異。-Kolyma留言2013年3月2日 (六) 05:55 (UTC)[回复]
  • (:)回應:本人仍然不贊成保留,而且強烈建議臺灣光復後各同名行政區不論等級是否改變都不應另立條目。高雄市 (1945年-2010年)高雄市確實有很大不同,主要原因也確實是因為前者範圍大多是都會區,後者則非。本人在此特別感謝User:Kolyma花時間創立高雄市區條目,但正是因為已經有了高雄市區條目,高雄市 (1945年-2010年)的存在就顯得更沒必要,因為兩者範圍幾乎重疊。高雄市 (1945年-2010年)條目的敘述大體上只不過是將時間停格在2010年的高雄市區,各章節內容要不可以寫入高雄市區(歷史、地理、經濟、觀光)、要不可以寫入高雄歷史(行政區域劃分、人口、政治),剩餘部分(教育、對外交流、電視廣播)則幾乎完全與高雄市重複,只不過是2010年的資料而已。本人重申,本人並非因主張將高雄市 (1945年-2010年)內容合併至高雄市而贊成刪除條目(所以沒有轄區範圍相差大的問題),而是認為大部分內容都可以由高雄市區承接,少樹整合至高雄市與高雄歷史即可。本人原先構想其實是將高雄市 (1945年-2010年)條目轉型為高雄市區即可,雖然事與願違,但還是希望如果高雄部分能整併成功,未來臺中臺南可以直接比照辦理。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3月3日 (日) 06:00 (UTC)[回复]
  • (○)保留:作為一個曾經存在的行政區,條目確實有保留的必要。

但我覺得內容可以大幅精簡,亦即這個條目只需專注在這個成為歷史的『行政區』本身,介紹一下簡單的歷史沿革即可,大概比照高雄州或是承天府 (台灣)這種就行了。至於地理、文化部分則已有高雄市高雄市區等條目介紹,所以舊高雄市條目這些部分可以精簡或移除,但不該完全刪除條目 --Foxy1219留言2013年3月21日 (四) 15:51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Wcam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8:4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