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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桓 (明朝):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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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3日 (一) 03:25的版本

郭桓(?—1385年),明初戶部侍郎。“郭桓案”主角。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舉告發戶部侍郎郭桓利用職權,勾結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外,還私分了淅西的秋粮,並且巧立名目,征收了多種水腳錢、口食錢、庫子錢、神佛錢等的賦稅,中飽私囊。朱元璋令審刑司拷訊,此案牽連全國的十二個布政司,牽涉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麥至德等。總計一共損失精糧兩千四百萬擔,“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係死者數萬人”“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1],史稱「郭桓案」。朱元璋在《大誥》感嘆說:“古往今來,貪贓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這麼過分的,實在是不多!”

注釋

  1. ^ 《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