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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可靠来源/布告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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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Ghren留言 | 贡献2021年11月14日 (日) 05:25 :​ // Edit via Wikiplus)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請不要在此邀請用戶對英文維基的評級進行討論,可能違反真人傀儡的方針。

動議討論中共官方網路「新聞」供稿名單事宜

WP:RSN達成結論條件的改變

已通過:
公示結束,通過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時條文多要求「一致認為」,這太容易因1人反對而令討論變冗長,我建議以下修改:

現行條文

編者們一致認為⋯⋯⋯

提議條文

編者們達成共識認為⋯⋯

以避免像這樣(及引起的行動1行動2)--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18:00 (UTC)[回复]

既然是這樣,我提出結案須有沒有參與討論的管理員進行,而不是人多就可以不管有效的反對意見。--【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6:23 (UTC)[回复]
理論上一種WP:GAME的方式是故意把所有管理員都ping過來,因此不認可。「反對意見」是否「有效」需要方針指引與社羣認可,否則會重新墮入WP:FORUMSHOPPING的情形。不能程序僵化。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4日 (四) 03:04 (UTC)[回复]
問題是就算按照指引來說,都會被人說是原創研究。--【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4:38 (UTC)[回复]
不明白你的意思,「都會被人說是原創研究」是甚麼鬼?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5日 (五) 03:25 (UTC)[回复]
例如我引用RS,U君也說是我的原創研究。--【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04 (UTC)[回复]
  1. 在下理解,维基只是不容许“条目中出现原创研究”的观点。讨论中, 每个人观点都是主观的,都应该是独立的原创研究的主观观点。 维基共识法能够客观判定; 结论来自社群之众,自然会服众
  2. 见:Wikipedia:管理员:"管理员并没有特权,在编辑责任方面,他们与其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在下理解, 管理员的职责是在执行社群共识。 管理员执行社群共识时,管理员/行政员需要做有管理权限的才能做操作管理;比如,1. 社群共识新增“延伸确认用户”类别, 2. 新选出的管理员; 这时,管理员/行政员需要设置相关权限,以便执行社群共识。如果判断和裁决来自某一个管理员/行政员,服众始终太过困难, 也不符合维基共识法。--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5日 (五) 14:20 (UTC)[回复]
上面2條意見是明顯的POINT,我{{deltalk}}好了。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5日 (五) 03:25 (UTC)[回复]
@Gluo88Ghrenghren:請問是否一定要定支持度比例?--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5:51 (UTC)[回复]
定立不定立皆可--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5:53 (UTC)[回复]
也同意:定立不定立皆可。具体数值目前太难定,还没有研究以往案例仔细分析利弊。目前定可能会让讨论拉长,不能结案。先仅将“一致”改成“共识”, 以后或许根据新方针的经验再用案例仔细分析利弊,再定支持度比例?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6:17 (UTC)[回复]

我決定大膽 公示7日,原因以下:

  1. 不計14-5-2,只有一票反對。
  2. 14-5-2在討論接近7天沒新留言發言,且其一直沒參與RSN結案相關討論(忽然關心?),另外其知道這討論(這幾天也不反對?)。
  3. 公示不等於討論完結,只代表進入下一階段。

以上是我大膽地公示的原因。--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23日 (六) 04:22 (UTC)[回复]

另外@BlackShadowGUranus1781SIridiuM28:等在RSN結案相關討論大量發言、且在這討論未發言之人。--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23日 (六) 04:22 (UTC)[回复]
@BlackShadowGUranus1781SIridiuM28:應該ping不到,再ping一次。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04:51 (UTC)[回复]
‘我反對把過渡評級刪掉只留下 可/不可 評級是因為它只在討論雙方都一致立場是才能有效減少爭議。尤其是當雙方都認同要降級時,但只是不確定要2還是3,那只留下 可/不可 評級肯定就方便得多。但問題是今天RSN討論大多是雙方都對立,明明3和4級都是能夠引用的,對方都已經有的吵。為什麼你覺得現在直接由 可變不可不能引用 對方不會吵得更厲害?你這是讓情況解決還是惡化?沒一個過渡評級,明明大家都覺得這來源有些錯誤,但這來源事實又錯不完,但又只有 可/不可 可選,傾向可的和傾向不可的逼着站邊,而雙方都錯不完。沒一個過渡級別,最後結果就是吵得更激烈。勿讓劣幣驅逐良幣。’--Iridium(IX) 2021年10月23日 (六) 04:54 (UTC)[回复]
我也(-)反对“把过渡评级删掉只留下 可/不可 评级”这种行为。--14-5-2@维基抗生素协会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19 (UTC)[回复]
不過這也只是我的設想,既然大家都支持這提案,那我也不阻撓,讓這通過了再看看成效吧 --Iridium(IX) 2021年10月23日 (六) 04:59 (UTC)[回复]
平时根本没空关注你维的讨论,这么关心本人那可真是谢谢您了。您确实大胆,但我依然要反对。您自己的行为为社群做出了示范,即强行公示本身带来的无法形成共识。--14-5-2@维基抗生素协会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18 (UTC)[回复]
共識不尋求一致同意,除閣下之外,大部份都認同有關公示。--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亞洲月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38 (UTC)[回复]
公示內容只是更改共識的條件,不是整個方案。--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42 (UTC)[回复]
除阁下之外[來源請求]?另外,本人不仅反对更改共识的条件,也反对上面多个整体评级方案,理由已经陈述,不再重复。--14-5-2@维基抗生素协会 2021年10月23日 (六) 15:49 (UTC)[回复]
这个公示是只公示把“一致”改为“达成共识”吗?没意见,我觉得这改不改都一样,“一致”和“达成共识”都是遵循WP:CON方针。——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10月23日 (六) 06:05 (UTC)[回复]
(-)反对公示的前置条件是共识已经形成,未避免有错误出现而进行的程序。既然共识没有形成,甚至共识完全和公示内容相反,那么这种公示行为就是错误的。毕竟,大胆也不是无耻的同义词。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21年10月23日 (六) 06:55 (UTC)[回复]
「沒有共識的討論,最後留言七天後,可由人手或機械人存檔。」假如是這樣的話我就只能公式化的存檔了,別怪我。--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08:28 (UTC)[回复]
又有來公然遊戲共識形成程序的人了。我覺得上面的某些意見在這種情況下不能算是《共識》方針所提及的“正當合理的意見”,看公示人怎麽看。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3日 (六) 13:06 (UTC)[回复]
他們提的理由和本身「達成共識」一句根本沒有關係,不是正當合理的意見。--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13:10 (UTC)[回复]
@ghrenghren:我也不怕在這說:我覺得上面兩個提反對意見的很可能是WP:SPA,你覺得有必要的話可以送WP:AIV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3日 (六) 13:18 (UTC)[回复]
我覺得還是有距離,反正都習慣公示拖拖拉拉了,唉。--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13:36 (UTC)[回复]
@ghrenghren:我覺得之後沒出沒特別意見的話,你照樣過就是了。既然不是《共識》方針所提及的“正當合理的意見”,那就不影響共識的構成,你無須理會,不然Lifeingenso集團又捲土重來,那OA就白費了。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3日 (六) 13:57 (UTC)[回复]
嗯,感謝建議,這樣的話公示繼續。--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14:14 (UTC)[回复]
请问Sanmosa是打算几个意思?本人提出的乃合理反对意见。另,本人认为,有人宣称他人SPA或宣称他人为傀儡是极为严重的人身攻击行为。--14-5-2@维基抗生素协会 2021年10月23日 (六) 15:47 (UTC)[回复]
你這相當於將WP:VPO討論近百五則內容總結成一句反對意見啊,能不能有新的見解。--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15:56 (UTC)[回复]
你和霧島做的東西和之前WG和遊魂他們兩個做的東西如出一轍,都是在搞自由否決權。你明知我一向關注客棧的,我怎麼可能看不出相近的編輯傾向?你看看WP:AGAIN吧。相近的編輯傾向≈(真人)傀儡這點我認為是社羣整體皆知的東西(注意我用的是「≈」)。如有需要,我是絕對不會介意向WMF進行通報的。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6日 (二) 15:44 (UTC)[回复]
目前對評級指引的陳述修訂只是避免用戶出現誤解,並沒有改變結案的準則、沒有改變結案的條件,方針乃凌駕於指引,評級指引本來就要遵循共識方針,就算以目前的評級指引的「一致認為」,也無阻根據共識方針以「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作出有效結案,修訂評級指引的評級陳述,只是避免有用戶以為評級指引的條文容許冗長辯論而忽略共識方針。雖然上面已有編輯提到基於遵循共識方針評級指引的「一致認為」不能凌駕於共識方針,改與不改都一樣,不過為使指引的條文能夠反映方針的精神,仍以落實本項修訂為宜。--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25日 (一) 05:09 (UTC)[回复]

(!)意見 在下认为, RSN指引的“一致同意”,虽然与共识方针 不矛盾, 确是“共识”的一种极端类型, 应该修改。最好还应该确定支持比例。

  • 关于应用遊戲共識形成程序来阻止对方继续发表反对意见。 在社群讨论中还没有形成共识时,双方也都有重复理由的现象, 都没有被对立意见说服时,双方都可能主观地说对方遊戲共識形成程序很难客观判定。 少数意见还可能指控对方为“ 多数人暴力”阻止少数重要意见的表达,违反共识方针。 这就形成各说各话的僵持状态(其实,按现行方针, 此时可以“无共识”结案; 但在下认为,现行方针的“一致认为”最好被修改,70-80%的支持比例应该可以了)。
  • 关于管理员協助: "有些情况下,争议会演变成人身攻击或意识形态化,而不仅仅是内容上的争议了;这些争议就需要管理员或整个社群的介入。管理员不可裁定内容,但可以执行方针"
  • 一般来说,共识不要求一致同意。 维基重要议题如方针和指引的变动,维基目前制定了更大的支持比例,这与 共识方针不矛盾, 比如:
    • RSN指引的“一致认为: 支持票是总票数的100%。(“一致同意”只是“共识”的一种极端类型)
    • 申请成为管理员:2周内25个或以上用户投票,支持率超过80%。
    • 管理员解任投票:2周内25个或以上用户投票,支持率超过50%。
    • 典范条目评选:2周内8票或以上绝对支持票(即支持票 - 反对票,包括提名者),反对票低于总票数的1/3。--Gluo88留言2021年10月25日 (一) 16:40 (UTC)[回复]
    @Gluo88:我當時問是否必須定共識支持度比例時,您答:「支持度比例具体数值目前太难定⋯⋯以后或许根据新方针的经验再用案例仔细分析利弊,再定支持度比例?」,到底現在您是要定還是不要定?--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11:08 (UTC)[回复]
    @Cmsth11126a02: 如果能定出支持度比例具体数值, 那将来的判定会方便多了。 如果支持度比例具体数值目前太难定, 没定,也可以。--Gluo88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11:30 (UTC)[回复]

公示結束,通過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30日 (六) 16:5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何解決可靠來源佈告板長時間難達成共識的問題?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可靠來源板的窘境:

提出可靠來源動議
正方論證有什麼地方可靠要求第四級公示無共識下第三級通過
互相僵持不下,「友善」討論正方正式公示
反方舉出為什麼不可靠要求第三級公示
回到起點反方提出新的論據:終止公示
正方 反方
立場和可靠性無直接關係 該媒體是某某的機關報,所以不可靠
指出某公信力的調查,指其相當有公信力 公信力的調查只屬大眾的觀點,不代表其可靠性
在個別新聞錯誤不影響其可靠性,而且經已改正 指出其在某宗新聞中作出不實的報導
有關媒體有很多得獎的報導,所以可靠性高 某某媒體也有很多得獎報導,為什麼不能四級?
只要可以分辨什麼是編輯部寫,什麼是自媒體寫就好 該媒體的網上版根本就是網絡農場\評論板\觀點內容

以上是我目前在可靠來源佈告板總結出來的一些特徵,很多時候佈告板都變成了非常長的爭論,立場新聞居然可以討論三個多月、四百則留言而沒有結果,所以希望在此討論。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12:57 (UTC)[回复]

議題:
  1. 如何確定可靠性?上表五則是否能幫助確定可靠性?
  2. 面對持而不決的討論,需不需要有3.5級以平息爭議?
  3. 共識的確定方法。
    1. 现有RSN共識的確定的 "无共识", “一致同意”, “绝大多数同意”,是按支持比例才能得出的结论。 但“绝大多数同意”没有具体数(如70%,80%, ...)用以客观判断。RSN充分讨论后的“共识强制同意”(绝大多数同意)的客观比例为70%是否就可以了(见: 对当时的支持比例能“共识强制同意”异议产生编辑战和(其他)提报: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呼籲社群關注WP:RSN暴力結案事宜
    2. 如果虽然是多数但没有达到上述比例,无“强制同意”共识时,应该按多数人的意愿选择: 1. 保留原来的级别, 2. 定为3级。 (少数人的选择更不能在无法通过讨论来说服多数的反对者情况下, 被强行采用。)--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2:26 (UTC)[回复]
  4. 新媒體矩陣、社交媒體的結案方法。

(歡迎加入議題)

如何評斷可靠性?

@悽悽慘慘戚戚:代修正(“真”接)。我覺得真正的問題出在“如何判別意見的論點質素”與對包括WP:CONLIMITED在内的現行各種規範的不尊重,Wikipedia:2021年基金會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行動/其他相關討論#共識的達成有相關的討論。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6日 (日) 14:51 (UTC)[回复]
  • 我個人意見如下:可靠媒體有幾個要素,中立、資歷、地位和專業度,那麼立場新聞有什麼?中立方面,該媒體有立場偏頗(雖說要媒體中立根本天方夜譚,這邊我忽略不計)。資歷方面,2014年成立的他根本是菜鳥,至於地位...網路媒體很難用實體發行或是收視率等管道評斷,從alexa看過去,只能說在前半端而非頂尖。而在專業度上,立場新聞專攻政治與地方,這兩項好死不死卡到中立問題,就算他中立好了,政治與地方該如何界定專業?更不用說他擅長的項目還有不少低水準的內容。立場新聞可不可靠?理論上是的,光是我一開始沒說他「可靠」就知道他還需要歷練。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9月26日 (日) 15:00 (UTC)[回复]
我還是可以就上方的10條意見給出一些評論:
  1. “立場和可靠性無直接關係”:是的,但如果因為立場而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那就會導致可靠性的喪失。
  2. “該媒體是某某的機關報,所以不可靠”:要看是甚麽組織的機關報。如果是教會的機關報的話,我看不出哪裏不可靠了(海地巫毒的那種例外)。如果是政治性組織的機關報的話,它們一般是政治性組織的宣傳刊物,所以一般上來説不可靠(作為組織自身的觀點來源時可靠,畢竟不是Ingsoc),典型例子可以看機井洞
  3. “指出其在某宗新聞中作出不實的報導”:要看是不是頻發與是不是故意為之,符合兩個條件中的任何一項都會導致可靠性的喪失,否則就是雞蛋裏挑骨頭。
  4. “在個別新聞錯誤不影響其可靠性,而且經已改正”:見上。
  5. “有關媒體有很多得獎的報導,所以可靠性高”:要看得獎的時間點,還有得到的是甚麽獎項。如果得到的是受世界認可的獎項的話,那該媒體在得獎前後的一段時間內的報導是可靠的。說“要看得獎的時間點”的原因是該媒體在得獎後的N年可能與得獎時已經天差地別,已經不能當成同一個媒體來源,因此不能因為在距今較遠的時間點得獎而判定直到現在還是可靠的,具體例子有“胡適曾說《大公報》這‘小老弟’趕過了《申報》和《新聞報》,是全國最好的報紙”。“得獎前後的一段時間內”我認為可以界定為前後一年。
  6. “某某媒體也有很多得獎報導,為什麼不能四級?”:見上。
  7. “只要可以分辨什麼是編輯部寫,什麼是自媒體寫就好”:要視乎那個“編輯部”是不是也是自媒體。一個情況較好的例子是香港獨立媒體,它還是會標明作者與來源的,而且相關新聞也有個編輯部審核。如果沒有編輯部審核的話,那就算是編輯部寫都還是自媒體。
  8. “該媒體的網上版根本就是網絡農場、評論板、觀點內容”:這裏要分開兩部分回應:
    • “該媒體的網上版根本就是網絡農場、評論板”:如果真的是網絡農場、評論板的話,那就肯定不可靠。
    • “該媒體的網上版根本就是觀點內容”:可以作為作者觀點的可靠來源。沒標明作者的話,有機會是自媒體。
  9. “指出某公信力的調查,指其相當有公信力”:公信力與可靠性某程度上有關聯。在民衆普遍有良好的教育基礎的前提下,較高可靠性的媒體會有較高的公信力。反之,如果民衆普遍沒有良好的教育基礎,具備較高的公信力的媒體則很有可能是民粹主義的產物。
  10. “公信力的調查只屬大眾的觀點,不代表其可靠性”:見上。
以上。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6日 (日) 15:15 (UTC)[回复]
第七點其實針對的是香港01人民網這種經常有自媒體文章內容的媒體,其實理論上分開評級就好。--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16:19 (UTC)[回复]
请你不要尝试开启小数点的可靠等级。无共识本来就是在共识难以达成的条件下的一个备选选项,
个人建议如果出现冗长辩论,应当设立一个共识达成上限时间,超过这一上限时间或维持原有的等级不变,或更为第三级,无共识。
你看这个想法好还是孬?--仁爱亲诚Pavlov2 2021年9月26日 (日) 17:02 (UTC)[回复]
問題這制度就會偏向反方,反方只要拖長辯論時間,就可以達成第三級的目標。當然我也不覺得第3.5級是多好的方案,只是沒想到更好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7:15 (UTC)[回复]
一、二點:本質上任何媒體描寫自己有利益關係的題材、政治立場相關都可靠性都存疑,但很多時候完全是按着這點擴大至整個媒體不可靠,這很多時候是長時間討論後的本質,爭議性內容本來就應該說明是誰家描體說的,也不應該只用單一來源說明。
五、六點:其實是取自立場和TVB的爭論,TVB就像是高偏差值的學生,高的地方很高,不可靠的真的非常不可靠,得獎有時候有用:有時候說明不了什麼...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7:30 (UTC)[回复]
其实很多都掉入了原创研究问题,其实应该依靠第三方公信力调查、研究报告等来评价可靠性才是,而不是依据用户自己的感受或立场来决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9月28日 (二) 02:42 (UTC)[回复]
另外,建议去掉级数的说法,因为无共识三级,给人感受似乎该媒体定级变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9月28日 (二) 02:46 (UTC)[回复]
shizhao声称要依靠“第三方公信力调查、研究报告”,但显然:一、我们在使用第三方调查前首先要评估此第三方的可靠性。二、目前此类评估非常稀少。结论:判断可靠性是维基百义不容辞的责任,即使涉嫌原创研究。Fire Ice 2021年10月1日 (五) 13:09 (UTC)[回复]

搭个顺风,谈「新媒体矩阵」

现在传统老牌新闻网站纷纷式微而转型为平台,而新兴的新闻团体层出不穷,有一些也有了一定的规范流程,虽然不像西方那样非常严谨,但已经不是闭眼睛瞎编了。这类新兴团体引申出一个名词叫“新媒体矩阵”。其将自己的原创内容除了发布到自己的网站上面,往往还发布到被这里普遍视作为“自媒体平台”的各个地方。把这些矩阵里头的东西打成不可靠自媒体又有点过于贬低了他们,因此我个人推荐对这类内容与一般的“老王说实事”这样一眼就感觉很不靠谱的内容作出明确的分类讨论。 --Milky·Defer 2021年9月26日 (日) 19:45 (UTC)[回复]

歡迎一起討論,本身我也注意了這個問題,港媒也有轉自媒體新聞的情況。而且還有一種就是收集大家在論壇的內容作新聞,但實際上編者的來源完全就是來自網上,本質上就是不可靠的。問題就是媒體本身對這些消息不會負責,所以還是要作不可靠處理。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7:18 (UTC)[回复]
「你帮他说一遍……等于……你也要负责的吧?」--Milky·Defer 2021年9月29日 (三) 19:46 (UTC)[回复]
有些會有消息來源來自網上,或轉自某媒體字樣,出事應該是不負責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09:56 (UTC)[回复]

应该在充分讨论基础上,按维基共识方针来确定

(!)意見: 常看到互相僵持不下,相互都无法说服对方,都抵制让对方的提议进行公示。 由于任何个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观性,本类论题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以靠纯粹的逻辑推理解决,可能无法达到理想情况(共识不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是可以靠在充分讨论基础上,按维基共识方针来确定,达成按维基方针虽然非理想但仍是可接受的共识:

  • 首先应该充分讨论。 长时间讨论而且没有新理由出现,基本只是重复旧理由; 或者编者已经多日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时, 应该认为有了的充分讨论。
  • Wikipedia:共识 对具体判断是否达到共识提供了下面的标准, 是否可用来衡量我们是否已有共识, 或还需如何才能达到共识:
  • 簡而言之,在有了充分討論(若干周),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 多数人的意见應該視爲共识。 比如,充分討論(若干周)后,按支持人数多的提议进行再次确认,以便以此为基础形成共识。

--Gluo88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21:46 (UTC)[回复]

如果拼人数,既往WMC可以有组织地拉出七八十人跟你对票,你怎么可能拼人数拼的过他们。
个人建议无共识就是无共识,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这一点在中维emmm,我不评价了。--仁爱亲诚Pavlov2 2021年9月27日 (一) 03:50 (UTC)[回复]
如果有拉票,那确实是问题。上面的提议只能在有办法监督惩治拉票行为才行得通。 不知这次对涉及WMC得不当活动处理后,是否还出现了拉票行为。这也应该是重点监察的方面。 将有坚定的一定数量的少数反对意见看是无共识(多大比例的少数反对意见合适?), 对评价可靠来源时也可能是可行的客观的评判选项。 --Gluo88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4:35 (UTC)[回复]
我建议共识采取绝对多数法,而不是简单多数,否则任何一方拉票都太容易了。
类似的有Techyan解任案,Shizhao罢免案,双方都怀疑对方拉票--仁爱亲诚Pavlov2 2021年9月27日 (一) 08:18 (UTC)[回复]
是的。 “绝对多数法”对判断可靠来源这类问题(无共识也能有操作方案客观方法 - 指:可定为三级),也是不错选项, 可能应该有一个具体比例, 以便能客观的判定, 以免又在是否是“绝对多数”判定中僵持。
对判断可靠来源这类问题, 我觉得“判断标准”至少不应该容许“只是一人反对,就无法成为共识”的情况, 防止太容易去阻止绝大多数人认可的共识。 --Gluo88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13:42 (UTC)[回复]
確實如此,但對於反對派來說,多拉一兩個人不是什麼難的事。標准太難定了,執行上也有困難。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14:44 (UTC)[回复]

@Pavlov2悽悽慘慘戚戚: 如果"可靠来源布告板"的某个讨论已经有长时间的讨论仍处于僵持状态,但已经超过7天没有编者更新理由了, 是否可以考虑参照本版面, 将"可靠来源布告板"的该讨论存档来停止本次讨论(参见:wp:snow)? 这可能会帮助减页面长度,减少不必要的讨论。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00:46 (UTC)[回复]

我覺得大家都在管比較急的管理員提案了,而且這討論也沒到冗長、令人厭煩、官僚式的討論。--ghrenghreng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06:42 (UTC)[回复]
@ghrenghreng: 上面我可能没说清楚,我不是指这个讨论, 而是泛指可靠来源布告板任一个讨论。 我改了上面的说法。--Gluo88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12:48 (UTC)[回复]
@Gluo88:我的做法是再ping一次吧,關閉也不能解決立場新聞的問題。7天就存檔不適用於WP:RSN假若舊的一節沒人討論,最少能傳檔就最好。--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16:48 (UTC)[回复]
本質上來說, 半可靠 無共識是兩種不同的評級。以強行冗長討論,以達致無共識結案是不當的行為,特別是在不求社群必定要守的「輔助說明頁」上。「少数人的选择更不能在无法通过讨论来说服多数的反对者情况下, 被强行采用」,我可能是沒想清楚你後面的深意,你想指立場被冗長討論所帶偏,所以可能會強行采用 第三級的評級?本質上目前的冗長討論有三種類型,一種是強行冗長討論,立場,紐時就是這種,一種是原則型,公號就是這種,最後是政治(可能說是游擊隊型),大公凱風之類的,前一種可以以此法解決。後面這兩種以此法處理,只會引致你說的少数人的选择更不能在无法通过讨论来说服多数的反对者情况下, 被强行采用 的後果,無共識可處理,則不需以其他方法。
假如大公被評 無共識,不代表他是 半可靠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7:16 (UTC)[回复]
认同阁下:“以強行冗長討論,以達致無共識結案是不當的行為”。 在下想指出的要点:如果“少数人的选择在无法通过讨论来说服多数的反对者情况下, 被强行采用”, 那更加不当。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7:25 (UTC)[回复]
所以才有無共識的存在啊。--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7:27 (UTC)[回复]
是的。除了充分讨论后按多数人选择来判定, 下面的(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其它的可选的客观判定方案)处理“無共識”, 如果社群同意也可能是符合WP:共识客观的判定标准。关键是判定标准应该客观公正,社群同意, 用起来应该避免双重标标准。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3:20 (UTC)[回复]
似乎只少和平君不會同意閣下的觀點,不如再觀望一會兒。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31 (UTC)[回复]

@Gluo88:而且有議題在公告。此外ping要簽名才能ping到,直接複制下方的代碼是ping不到的。ghrenghreng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06:48 (UTC)[回复]

其它的可选的客观判定方案

如果不采用讨论后按简单多数来决定的方法,下面是近几天多名编辑在本讨论或可靠来源布告板讨论中提到的方案,可能也有助于打破僵持状态,避免WP:SNOW。根据WP:共识方针, 少数人的选择不能在无法通过讨论来说服多数的反对者情况下, 被强行采用。 但如果社群同意可以导致无共识而关闭讨论
  1. 如果将有坚定的一定数量的少数反对意见看是无共识(多大比例的少数反对意见合适?), 按WP:SNOW结束并存档本次讨论(不做任何新评级, 但已有评级维持不变), 如果社群同意, 那也是的客观的评判选项。见:“如果「不評級」是討論的共識,或以「不評級」作公示,則微信公號不應被列入任何評級,包括第三級。”
    不做評級,實際要怎填表?WP:RSP?--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4:29 (UTC)[回复]
    听一下社群看法。或许在表中指出该情况(不做評級)即可, 只给出讨论链接。--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39 (UTC)[回复]
  2. 如果将有坚定的一定数量的少数反对意见看是无共识(多大比例的少数反对意见合适?), 评为“无共识”三级(但按中维方针,已有评级时,应该原维持评级不变),如果社群同意, 那也是的客观的评判选项。见:无共识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02:28 (UTC)[回复]

考察近来結案的参考案例-以便将来打破僵持长期不能结案的情况

大家可以将近来参与并結案的案例,列在此处, 分析总结,以便将来打破僵持长期不能结案的情况:

  1. 看到立場新聞的讨论 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存档/2021年10月#立場新聞的來源是否可靠? 客观判定如下:在有了充分讨论(若干周),没有新理由出现, 由于有一定量的少数人的意见,故视为无共识,按“无共识”时保持原定级不变,可能 解决了僵持问题。 这是似乎治本的方法,好像可以作为今后的参考的案例。
  2. "可靠来源/布告板/纽约时报中文网是否是可靠来源?" 的讨论解决方法似乎也是如此(见:纽约时报中文网是否是可靠来源?
    结案的根据为: "根据WP:CON,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4:06 (UTC)[回复]
    都是這樣的說法:反對者只有零星一兩個,當然沒問題。--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4:52 (UTC)[回复]
    同樣地,大紀元、中國反邪教網和凱風網不應以此法結案。共識不是投票!!!--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4:57 (UTC)[回复]
    1. 在下的提议好像没有认何一处能解释为“共識是投票”,“共識不是投票”的正确含义是“不能用投票带替讨论” . 由于任何个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观性,前面多处讨论了,本类论题(包括:应该看那一方的论据更好)的客观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本类论题,由于任何个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观性,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以靠纯粹的逻辑推理解决,而且相互都不能说服对方。 请注意, 在前面多处,包本节开始部分已经在多个角度进行了解释。特别是:少数人的选择更不能在无法通过讨论来说服多数的反对者情况下, 被强行采用。--Gluo88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6:34 (UTC)[回复]
    2. 有关用“无共识”保护少数人意见的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其它的可选的客观判定方案也符合维基共识方针。 不知阁下是否认为“大紀元、中國反邪教網和凱風網”应该适用这些方针。关键是判定标准应该客观公正,社群同意, 用起来应该避免双重标标准。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20 (UTC)[回复]
      應該是無共識結案,否則根本解決不了問題。--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35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其它的可选的客观判定方案 包含了“無共識結案”的选项。--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42 (UTC)[回复]
      嗯,你的議題寫得好散,所以我不太知道回在哪。--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6:18 (UTC)[回复]

拆分可靠來源佈告板

目前可靠來源佈告板經高達636,835位元組,經已超出Special:长页面中,最長的頁面(‎任天堂Switch游戏列表 ‎[622,257位元組]),如無意外應該成為目前中維最長的頁面。過長使讀者閱讀不便,也不利社群討論。因此提議按媒體地區拆分為:

--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14:13 (UTC)[回复]

相關事件:Wikipedia_talk:互助客栈#方针区的存档问题--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14:17 (UTC)[回复]
内地=>中國大陸。我覺得要分拆佈告板的話,臺灣的來源也可以單開一個分板。澳門的來源好像被討論的次數甚少,歸入其他來源分板也可,讓香港的來源自己一個分板。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00:25 (UTC)[回复]
是我沒細閱MOS:中國大陸的內容了,我覺得可以考慮台灣單獨一個,但是香港的來源實際上已經討論得七七八八了,分了我怕沒討論。--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04:04 (UTC)[回复]
@悽悽慘慘戚戚:我倒不這樣認為。我覺得有一部分中國大陸用戶還是會經常想著要翻案(雖然我覺得他們更像是曹軍的戰船)。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09:20 (UTC)[回复]
沒所謂了,我已經嗅到戰火的味道了,點新聞觀察者網又要成新的論戰區了,現在的我只想快點拆分。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09:24 (UTC)[回复]

U:Sanmosa方案,再拆分為:

--以上,為求盡快拆分,抄送@和平至上Pavlov2ShizhaoFire-and-IceATUranus1781Sanmosa

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09:30 (UTC)[回复]

我覺得分流只是治標不治本,始終無法解決難以形聚共識的問題。--AT 2021年10月2日 (六) 10:12 (UTC)[回复]
問題在短時間內不可能有共識,按這走勢本月尾就會上至70kb(更正:700KB)以上了。--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10:21 (UTC)[回复]
另外想問一下拆分頁面要不要走公告的方式。似乎WP:OA2021拆分時不需經社群討論。--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10:26 (UTC)[回复]
需要公示,因為WP:RSN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评级指引的特別規範。WP:OA2021沒有受特別規範,才能無公示分拆。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23:55 (UTC)[回复]
認同分流只是治標不治本,分流會帶來任何好處嗎?--【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2日 (六) 10:27 (UTC)[回复]
不會,減少大家在討論時的系統負擔而己。事實上WP:RSN己達WP:OA2021四個子頁面總計的的三分之二字節數,還是有必要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10:33 (UTC)[回复]
反對拆分(尤其是按地域),意見同AT與和平至上。而且這樣還會給人彷彿有空間繼續堆積討論的錯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0月2日 (六) 20:20 (UTC)[回复]
鉴于技术原因(运行效能),对分拆无异议。存档是汇集到一起还是单独呢,似乎各有利弊。--YFdyh000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21:31 (UTC)[回复]
依照之前的方式把存檔放在同一個地方吧,按月存檔不會太誇張。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23:55 (UTC)[回复]
按以前方式存檔即可--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5:02 (UTC)[回复]
不认可拆分。现在应该想办法完善“可靠来源”和“不可靠来源”的标准,厘清一些误区,避免不必要的争论,这样才能解决根本问题。--Jhstriver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2:35 (UTC)[回复]
當「《紐約時報》應否被定為『第三級來源』」都可以用上超過30日來討論之時,拆分只是治標不治本。--Mewaqua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4:10 (UTC)[回复]

諸位既然覺得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能不能提出幫助解決可靠來源佈告板過長的問題,就是不支持我的議案都沒所謂的,但是大家根本沒有人在討論條文本身,個人覺得今年內無望解決問題,才提出拆分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4:58 (UTC)[回复]

而且感覺治標不治本並不是一種很強烈的反對立場...地域主義也確實會有些,但是似乎也沒有更好的拆分方案。--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5:14 (UTC)[回复]
本質上是> 100 KB,就肯定需要拆分,除極個別的例外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5:26 (UTC)[回复]
问题其实没那么大,现代浏览器也不是吃不下那么多。手机safari开500K倒是可能有点卡,不过默认手机版也有折叠……--Artoria2e5 讨论要完整回覆请用ping 2021年10月13日 (三) 13:06 (UTC)[回复]
  • 也“認同分流只是治標不治本”。 关于“過長使讀者閱讀不便,也不利社群討論”,不知英维是如何处理? 是否技术上维基有最大页面限制? 我个人的感觉,因为WP:RSN只是来源列表讨论,条目并不多,只是一些讨论太长并僵持-不能结案。以往也是这种情况? 在目前的长度情况下保持现状好像更方便,特别是进行来源比较时。
  • 要点是如何治本: 如何在充分讨论基础上,打破僵持状态, 按维基共识方针来确定。 一旦有客观标准,能打破僵持状态方式确定共识,不分开WP:RSN也没有太长页面的问题。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4日 (一) 00:33 (UTC)[回复]
    英文好像是能用就不管的立場,但我不認為這對維基好。--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4日 (一) 06:03 (UTC)[回复]
    英文那边的WP:RFC系统也许可以拿来用用。这套东西目的是广泛征求意见(所以应该会不只是那几个RSP的人),理论上只需要“不参与讨论”的第三方,不需要管理员。这边好像就是bot没配好,等搞起来之后可以试试。
    虽然也有可能讨论不好变成更多人大乱斗就是了。--Artoria2e5 讨论要完整回覆请用ping 2021年10月13日 (三) 13:10 (UTC)[回复]
    bot好了可以試來玩玩,不過前提還是制度要好。--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5:08 (UTC)[回复]

大紀元日報的結案問題

  1. 社群是否認可這此的公示結論?
  2. 本次是不是共識不求一致同意結案?不求一致的標准是?
  3. 日後管理員是否會更為積極介入RSN的爭議?多久的討論需要介入?
  4. 「大紀元時報在其它領域和主題上的可靠性,本案未得出共識,暫維持現狀。」無共識是否一律繼承過去的評級?

--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5日 (一) 15:16 (UTC)[回复]

  • 感觉公示結論挺好的。 目前按支持比例,似乎是無共識。 社群觉得需要管理员協助时,似乎可以通知管理员。 在下理解目前的RSN指引,無共識应该评为三级,不繼承過去的評級。--Gluo88留言2021年10月25日 (一) 16:48 (UTC)[回复]
    不是管理員定的是不可靠,第二級,你再看看。--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5日 (一) 17:06 (UTC)[回复]
    谢谢, 看到了管理員的结论(下面3个断言):
    1. 大纪元时报通常不是科学/技术领域的可靠来源,与生命科学/医学、新冠病毒及疫情相关者尤为不可靠;
    2. 大纪元时报通常不是2016年以后美国国内政治相关主题的可靠来源,涉及2020年美国大选者尤为不可靠;
    3. 大纪元时报在其它领域和主题上的可靠性,本案未得出共识,暂维持现状。
    在下从个人角度认可管理員的结论,不可靠的第二級。 但由于没有“一致认为”,不确定在修改RSN指引之前,按现行方针,是否能可以定第二級;按支持比例,似乎是無共識? 同理,按现行方针,反邪教网、凯风网,立场新闻,中国环球电视网,按已经很长时间的讨论后的支持比例,似乎是無共識?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25日 (一) 18:29 (UTC)[回复]
    問題實際上還是加上以前對中國內地的非常不可靠的評級,也就是三個不可靠,這次的討和立場相比反對聲音似乎更多。--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5日 (一) 18:36 (UTC)[回复]
    上面管理员的结论判断方法好像类似于英维,没有要求一致同意,只按照大多数人意见。 英维将大纪元时报评为不可靠的第二級理由是: “Most (绝大多数)editors classify The Epoch Times as an advocacy group for the Falun Gong, and consider the publication a biased or opinionated source that frequently publishes conspiracy theories”, 其根据英维RSN评级指引英语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Perennial_sources#LegendEditors show consensus(共识) that..., 而不是中维RSN要求的“一致认为”。 按英维方针,极少数的不同意见不会影响形成“共识”。--Gluo88留言2021年10月25日 (一) 22:52 (UTC)[回复]
在下以為Antigng協助參與討論分析是好,但應當讓用戶繼續表示意見,否則會有類似「辯論突襲」的狀況,對「爭點、依據」的理解落差。舉個例子,下面這兩句在下就覺得有疑問「通常不是2016年以后美国国内政治相关主题的可靠来源」,「涉及2020年美国大选者尤为不可靠」。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10月26日 (二) 00:40 (UTC)[回复]
  • RSN讨论中感到这样一个困境: 对于已经有了很长时间讨论仍然僵持问题,特别关于意识形态、宗教信仰、政治理念方面,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可以靠纯粹的逻辑推理解决。 感觉无论讨论多长时间, 很难能达到一个没有新问题和新回答状态。
很希望修改方针,能按维基共识方针,根据很长时间的讨论后的支持比例来做客观判断。可参见英维的讨论方法和得出结论的例子(RfC: Australian Strategic Policy Institute (ASPI) as Source RfC:_Republic_TV)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26日 (二) 03:01 (UTC)[回复]


修訂可靠來源布告板評級指引

關於拆分第三級的提案

目前條文
現行條文
評級 狀態 評級描述
第五級 非常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此外,有些報紙等媒體由於有嚴謹的編輯流程,報導中立持平,也評為非常可靠。
第四級 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第三級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第二級 不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第一級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也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
評級 狀態 評級描述
第五級 非常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此外,有些報紙等媒體由於有嚴謹的編輯流程,報導中立持平,也評為非常可靠。該評級不適用於大眾媒體。[1][α]
第四級 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第三級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
半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在部份情況下該媒體是可靠的,該來源符合至少以下一項特徵:[2]
  1. 該來源雖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但編輯團隊未必完整。或該媒體的編採制度不一定得到嚴格執行。[β]
  2. 該來源在事實查證上聲譽受到爭議。
  3. 該來源的部份內容會有置入性行銷或來自自媒體的內容,而難以分離,或編者們無將其分開討論。
  4. 該來源可能是掠奪性出版集團,或帶有相關性質。[3]
  5. 屬本來第三級的媒體。

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第二級 不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第一級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評級 狀態 評級描述
無共識 [γ] 無共識:編者們就該來源進行過充份討論,但編者們無法就該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一般而言,編者們經已總結出兩種評級,但雙方未能達成共識。雙方應各自在摘要中陳述其評級和評級理由,使其他編者在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判斷其可靠性。
陳舊討論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也不包括已經結束出版的來源。
  1. ^ 實際上大家都知道不可能評為5級,不如刪去免新手誤會。
  2. ^ 參考四、二級來源所加。
  3. ^ 或者另作圖標的標記。

凡例:低爭議性新增條文 高爭議性新增條文

修訂:

  1. 增加圖標2021年9月30日 (四) 16:34 (UTC)

在目前,即使尚未定立半可靠來源,實際上社群討論時都使用半可靠的詞語,例如蘋果日報(政治)、香港商報等等,實際使用大家其實根本上己經將其當作半可靠使用,這點應該沒什麼爭議。

拆分第三級和無共識的理由:社群雖無結論,但不一定代表都屬於第三級。目前第三級無共識間實際上都還是有層次上的差異,第三級不應該像垃圾桶一樣,所有評級結果都是向第三級靠。界面新聞實際上是第4級和第3級的爭議,大紀元時報實際上是第3級和第2級的爭議。假若同樣放置在第三級,根本上不能分辨誰是第三級,讀者容易誤會這就是第三級來源。

既然同樣是無共識議案,分辨出具體社團認為它們具體可靠性是必需的。我並不是提出.5級的評級。有時候正反雙方長篇大論,但結果下到摘要就是「社群一致認為《界面新聞》的文章至少部分是可靠的(半可靠?),但是否通常可靠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也缺乏進一步的深入討論。」,本人自己看評論也覺得很辛苦,大家能不能面對無共識議案就寫一些極短的摘要,非常不利其他人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各方簡單講述如何處理才是最好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4:48 (UTC)[回复]

我有一個大膽的想法。三至五級雖然在評價上可能有差異,不過實際上都能用於編寫條目,只有一和二級不可以。換個角度來說,我認為討論來源可靠程度意義低於討論來源是否可用,因此可靠來源佈告版或許可以考慮改成「不可靠來源清單」,明示出哪一些來源是不被接受的,而無需討論來源的可靠程度,因為無論是三至五級,到頭來也是可用的話,討論的價值相對比較低,不必花太多時間去討論。這樣的話,由於不可靠來源往往是顯而易見的,那就不必花費過多不必要時間去討論,而且也有助解決目前難以形成共識的問題。--AT 2021年9月30日 (四) 15:15 (UTC)[回复]
其實也不是完全不可行,像界面新聞的討論應該會少點,但涉及可靠/不可靠的討論會變得冗長而無意義。不可靠並不是一目了然的,像香港01這樣的內容農場+可靠來源的媒體,半可靠可以提醒編者不能完全將其作可靠不可靠看待,實際上有中間位置。--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6:08 (UTC)[回复]
到頭來在無法完全判定某來源是不可靠的情況下,一些本來是三級的來源是否能夠引用就需要個別驗證。某些來源可能相對可靠,但不可能是絕對可靠,編寫條目往往需要蒐集各種來源,並且進行反覆求證。既然某些來源無法取得共識的話,那可以考慮適度擱置繁複的討論,僅在引用的時候進行個別驗證,與此同時將原本花費在討論可靠程度的時間和精力改為投放於定義哪些才是不可靠來源之上方為上策。--AT 2021年9月30日 (四) 18:00 (UTC)[回复]
其實到底最初英維的可靠來源佈告板是誰建立的?是為了解決什麼問題?--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06:02 (UTC)[回复]
一般來說,就我所見都是有用戶對某條目使用的資料來源的可靠性存疑才提的,實際上在WP:RSN半數討論都是討論可靠性不可靠的問題,根本第三第四級的討論不是多數,而且很多時根本就是政見之爭,還有就是連規則都不熟亂提的,本質上我是同意「既然某些來源無法取得共識的話,那可以考慮適度擱置繁複的討論」的說法的,成立無共識的評級就是不希望給部份維基人一種錯覺,只要我不去討論,某媒就會成半可靠來源,即使第3、4級合併,成立無共識也是必要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06:16 (UTC)[回复]
  • 應該要將「編者們一致認為」改為普遍認為,因為雖然目前的「一致認為」已經內連到共識方針,而佈告板也應該跟從方針指引而行,惟 和平至上君於8月在佈告板引入「偏見」作為三級的論據,雖然其他編輯已回應及指出不符合可靠來源指引,其在9月6日更聲言「具偏見的報導往往比假新聞危害更大」,可是其至今也沒有正面回應(1)「偏見」的標準與程度會影響到評級,(2)哪個程度的偏見可列入二級或四級,(3)同時有「偏見」與假新聞的媒體是否應比只有「偏見」或假新聞的媒體更低評級,(4)試舉出在中國的一些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新聞媒體,不過 和平至上君沒有回應說明這些與引入「偏見」作為評級準則的基本問題,而目前的「一致認為」若然被錯誤解讀為必須全部同意及沒有任何反對,不但會引起不必要的冗長辯論,也導致佈告板的運作面臨癱瘓。--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19:56 (UTC)[回复]
  • 不論任何評級的來源,當引用於條目但受到質疑時,都可於條目討論頁或互助客棧討論其適用性,並非只有評為三級的來源才可在引用於條目時進行討論,簡言之五級及四級的來源在應用於條目時都可進行討論,並不是在可靠來源列表列被為五級或四級的來源只有可靠來源佈告板才可討論,和平至上君在9月於佈告板中稱列為三級來源是「需要考慮其他因素」、「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惟其至今並沒有回應是否除了列為三級的來源外,是否其他評級的來源都不可在引用時考慮其可靠性及適用性的情況,這也顯示可靠來源列表應更明確指出,沒有規限只有三級的來源才「需要考慮其他因素」,正如在討論中有不止一位編輯已經指出可靠來源並非真理及絕對正確,這也顯示即使在可靠來源列表中的五級或四級來源在引用時也有討論及考慮其他因素的空間,絕非僅有三級來源可在佈告板以外進行其他因素的討論。--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19:56 (UTC)[回复]
    為甚麼我需要試舉出在中國的一些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新聞媒體?難道這個列表裏有任何一個中國內地的媒體是評為第四級的?--【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2日 (六) 00:17 (UTC)[回复]
    問題在於有哪個中國大陸的媒體不是官媒?(要麽就是中央政府或中央黨部的,要麽就是地方政府或地方黨部的)這點實在難以讓社群的部分成員將之認可為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新聞媒體,從而也難以讓社群評定為基本可靠(4級)的來源。來源不能被評定為基本可靠(4級),錯不在社群的任何一名成員。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00:31 (UTC)[回复]
    你也覺得有「偏見」難以評定為四級,不是嗎?那這不是和我的意見一樣嗎?但Uranus1781就不斷要求若我認為「有偏見且在報導中彰顯的媒體應該評為第三級」的話,我就要「舉出在中國的一些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新聞媒體」,這是個甚麼邏輯關係?--【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2日 (六) 08:53 (UTC)[回复]
    我和你對於加了引號的「偏見」一詞的理解有些不同,所以我可能要詳細説明一下。你可能將之理解成一般意義上的「偏見」,但我上面的「偏見」一詞加了引號是用以强調該偏見的程度非常大。偏見(雖然我更傾向稱之為立場)的程度只要不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我覺得還是可以應用的。我認為他的意思應該理解為你需要試舉出在中國大陸的一些無任何立場或其立場不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的新聞媒體,因為他不認可你將立場不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的新聞媒體與立場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的新聞媒體混為一談。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09:07 (UTC)[回复]
    明白你對偏見的理解與我不同,但我依然不明白這和中國內地的媒體有甚麼關係。至於所講的混為一談,畢竟評級只有五級,加之首尾兩級是極特殊的情況,將一些有所差異的來源放入同一級完全是合理之舉),倒是他所認為的必須分成不同等級才是不現實;但為甚麼第三級的標準這麼寬,我認為你需要問之前的討論的參與者。另外,我也覺得第三級的媒體可以應用的(為甚麼大家都覺得評為第三級就不能用呢?為甚麼總是有人覺得評為第三級就是想禁掉它呢?),評為第三級只是提醒或要求編者更小心甄別來源是否受偏見影響(難道有偏見的媒體跟沒有偏見的媒體放到同一級就很好?)。--【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2日 (六) 10:19 (UTC)[回复]
    大家都擔憂某些用戶像WG一樣肆意妄為地故意替換走蘋果日報和大紀元(前者政治性部分3級、非政治性部分4級,後者3級),就算沒那麽誇張,某些用戶一旦看到個別媒體被應用(例如大紀元)就會說條目的來源使用有問題(但注意大紀元是3級),因此產生了很多人都因為部分用戶對部分屬3級的來源的敵意行徑而使相關來源de facto成為不能用的來源。確立為4級能避開這個問題。我承認前方所説的情況是一種亂象,但恰恰是社群内的人讓這種亂象持續下去並擴大。他既然想你嘗試舉出在中國大陸的一些無任何立場或其立場不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的新聞媒體,那就代表他不認為中國大陸有這樣的媒體。我這裏先加個前提:我認為只要新聞媒體無任何立場或其立場不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而且也不會對事實進行故意或頻發性的扭曲,那就可以4級。在這個前提下,當有個別用戶將該訂為4級的來源强行不讓訂為4級,並試圖强行讓不該訂為4級的來源(多為中國大陸媒體來源)訂為4級時,相關用戶的反應自然會很大。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3日 (日) 00:05 (UTC)[回复]
  • (!)意見:新增的圖標“”誰都看不見。 ——魔琴 [ 已经告假 留言 贡献 ] 2021年10月2日 (六) 09:43 (UTC)[回复]
    同上,建議顏色調整為File:Achtung-orange.svg的邊框的顏色。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10:01 (UTC)[回复]
    稍後更改為#F57900。--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10:23 (UTC)[回复]


在低爭議度條文公示的同時,我希望先進行有關「無共識」的情況的討論,我的意見為:

  1. 將「無共識」與「第三級」分開(如上表);
  2. 將再次評級視為重新評級,若討論無共識則改以「無共識」而不是保留原有評級,以反映最新情況;
  3. 「無共識」時可以考慮在摘要一欄寫下主要是在哪兩級之間爭持,以更準確反映討論的結果。--【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2:55 (UTC)[回复]
似乎我只能提前將草稿搬出來囉,暫時別討論,再給我一兩個小時。--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3:36 (UTC)[回复]

新的WP:RSN方案

被放棄的方案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非常可靠 非常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达成共识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該評級不適用於大眾媒體。[1]
可靠 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达成共识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第三級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不可靠 不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达成共识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無共識 無共識:編者們就該來源進行過充份討論,但編者們無法就該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一般而言,編者們經已總結出兩種評級,但雙方未能達成共識。雙方應各自在摘要中陳述其評級和評級理由,使其他編者在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判斷其可靠性。
社交平台 社交平台:社群一致認為达成共识該來源的內容是用戶生成內容,大多數情況下屬於不可靠來源,而且會加入防濫用過濾器。只有少數情況下,可以查證來源的真實性時可以作為第一手來源;能夠追溯到更為可靠的來源時,可以作為第二手來源。但即使屬於這種情況,也應該慎用。媒體官方賬號在該來源的內容可作為可靠來源使用。但建議儘量尋找更可靠的來源替代。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要停用 防滥用过滤器

防滥用过滤器:來源經過佈告板討論,認為非常不可靠。這類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可使用,但在沒有二手資料時可以用於無爭議的自我描述。來源已被加入防濫用過濾器來警告編輯試圖參照該來源作為條目中的參考資料,但此警告資訊仍可被忽略。
列入黑名單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陳舊討論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也不包括已經結束出版的來源。

未使用:

以上。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 2021年10月11日 (一) 14:34 (UTC) @Gluo88Uranus1781Z7504DavidHuai1999CreeperDigital1903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03:55 (UTC)[回复]

我认为不要分级,只是标记状态就好了。这样观感上不会有太大争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0月12日 (二) 01:21 (UTC)[回复]
也就是修訂中的第五點?在這版我加上了。--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04:44 (UTC)[回复]
(+)支持移除第三级,且取消数字分级方案。(&)建議考虑直接摘掉“非常可靠”——完全没用上过,未来我也看不到RSN给出非常可靠的可能性。如果要保留非常可靠的话,(&)建議底色改成深一点的#bbffbb方便区分。同时(&)建議在陈旧讨论之外加入“讨论中”、“捷径如是”之类的方便标记,在RSP页面的注释里面有从enwp翻译过来的记录。——Artoria2e5 讨论要完整回覆请用ping 2021年10月13日 (三) 13:01 (UTC)[回复]
@Artoria2e5:按你的意思更改了。--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5:02 (UTC)[回复]
不認同移除第三級,很多媒體即使不符合不可靠的要求,也達不到「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的要求。要這樣改的話,倒不如將改成「可靠」改成「可以使用:編者們認為通常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反正半可靠的來源也可以使用,如果要取消掉,乾脆歸到一起算了)--【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6:21 (UTC)[回复]
不是要移除第三級,而是不要叫什么第x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0月14日 (四) 02:30 (UTC)[回复]
你和他說的是兩個問題吧。--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06:56 (UTC)[回复]
你覺得將「可靠」改成「可以使用:編者們認為通常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怎樣?這是AT的建議,我覺得挺好。--【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2:47 (UTC)[回复]
U:AT的建議是「只分可用和不可用」,其實更進一步講「非常可靠」也可以廢掉。(畢竟就沒有在使用)--【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2:50 (UTC)[回复]
我觉得我的做法已经事实上废掉非常可靠。--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3:28 (UTC)[回复]

新提議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非常可靠 非常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該評級不適用於大眾媒體。[1]
可靠可使用 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可使用:編者們認為通常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可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要求;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使用也適用於此級。如該來源有特別需要考慮之處(例如需注意特定範疇的可靠度),應記於摘要中。

第三級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不可靠不可用 不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不可用:編者們認為該來源不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要求,因此通常不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社交平台 社交平台:社群認為該來源的內容是用戶生成內容,大多數情況下屬於不可靠來源,而且會加入防濫用過濾器。只有少數情況下,可以查證來源的真實性時可以作為第一手來源;能夠追溯到更為可靠的來源時,可以作為第二手來源。但即使屬於這種情況,也應該慎用。媒體官方賬號在該來源的內容可作為可靠來源使用。但建議儘量尋找更可靠的來源替代。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要停用 防滥用过滤器

防滥用过滤器:來源經過佈告板討論,認為非常不可靠。這類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可使用,但在沒有二手資料時可以用於無爭議的自我描述。來源已被加入防濫用過濾器來警告編輯試圖參照該來源作為條目中的參考資料,但此警告資訊仍可被忽略。
列入黑名單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陳舊討論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也不包括已經結束出版的來源。
以上是基於AT的建議修訂的,為免我的理解有偏差,請@AT:看看以上建議是否符合你的說法。--【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3:01 (UTC)[回复]
也就是座实@Z7504的三级板的说法啰,怎样看?--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3:22 (UTC)[回复]
參考下方意見,移除了「一致」的表述。--【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4:36 (UTC)[回复]
我覺得連無共識也可以拿走,直接像現在一樣放討論紀錄就好,不然又吵不停。--AT 2021年10月14日 (四) 15:02 (UTC)[回复]
@AT:抱歉可能需要閣下解釋一下,你是指如何處理未達成共識的情況?是不放評級只放討論紀錄嗎?--【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5:09 (UTC)[回复]
一般來說,很少來源是一邊認為是完全可用,另外有一邊認為是完全不可用,如果仍然把無共識的評級留下的話,那顯然地還是會出現就可用、無共識和不可用之間的冗長討論。因此,我認為只列出討論紀錄已經足夠。換個角度,我認為RSN更適合用作篩選出一些完全不可用的來源,而不是周旋於可用來源之間,某些來源在某些方面有問題的話那就個別判斷更好,不宜全部定性為可用或不可用,無共識不列,反之列有共識的則沒有問題,這種情況下還可以有部分可用、某主題限定之類的,也就是說沒結論的東西就沒必要強調,將重點放在有結論的地方上比較合理。--AT 2021年10月14日 (四) 15:19 (UTC)[回复]
@AT:理解你的想法了。那麼不將無共識當作一個評級,只是用來表示討論未達成共識的情況如何?--【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5:25 (UTC)[回复]
要看怎樣操作,您也知道共識是否形成本身也可以存在爭議,我的見解就是排除像這樣爭議,以免重蹈覆轍。--AT 2021年10月14日 (四) 15:44 (UTC)[回复]
@AT:明白。我先拿掉了,看看其他人有甚麼意見。--【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07 (UTC)[回复]

我觉得将非常可靠、可靠、半可靠只保留作参考用途,只有可用是必填的,如何?不太想一下子把步伐拉得太宽了,也不想RSN变成纯过滤器的地方。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5日 (五) 06:34 (UTC)[回复]

@Ghrenghren:是這樣的,非常可靠由於幾乎不會出現就不談了;我認為與其區分可靠和半可靠,倒不如直接寫有特別需要考慮之處(例如需注意特定範疇的可靠度),更清晰也更容易讓後來者了解來源的具體情況。你覺得呢?--【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11 (UTC)[回复]
可以,基本上目前就应该这样做,两者并不冲突,我觉得直接取消不利保留先前的评级。--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17 (UTC)[回复]

(?)疑問

  1. 对于没有编辑团队的机构: 如学术机构(如:大学,学术社团,研究院)的报告,机构介绍,共享资料(如:古典作品),著名专家学者个人网站,国际组织官网(如: 联合国),政府官网,等。这些机构甚至是个人,不少是非常有信誉的, 其中综述性报告和书籍等也是第二手来源, 不知如何归类(参见: Wikipedia:可靠来源#来源的类型)。
  2. 来源是否可能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要求但没有编辑团队?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6:35 (UTC)[回复]
學術機構(如:大學,學術社團,研究院)的報告應該是有編輯團隊的;機構介紹按一手來源處理;個人網站按照可靠來源指引不能作為二手來源。--【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03 (UTC)[回复]
如果要歸類,我覺得你舉的例子(除第一項外)是歸為可使用,但要註明是一手來源。--【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14 (UTC)[回复]
同意, 表述时一定要按维基方针, 比如:某机构认为....。好像可靠的 “一手來源”主要是为了提供外部链接,辅助证明二手來源的可靠性, 和便于用户查找原始资料再次确认。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5日 (五) 18:03 (UTC)[回复]

(+)支持

  1. 感觉是减少可能有争议的提案好主意。 不再需要为了3,4级而争辩。判别“可用”和“可靠”仍然靠“共识法”解决, 能够客观判定; 结论来自社群之众,自然会服众
  2. 尽管难有十全十美的方案,与原来方案相比,结合RSN目前大量讨论中的僵持状态、差别不大的争议、和編輯们耗费长时间而且大量的精力,综合利弊后,感觉本方案很值得实际使用。如有问题, 将来是可以再改进。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5日 (五) 13:13 (UTC)[回复]
不认同仅划分“可用”、“不可用”,WP:RSN是挂在Wikipedia:可靠来源之下,用以评价来源的可靠性高低,而“可靠性”与“可用性”不能划等号。另外,此方案对过往的可靠性评价影响过大。更合适的做法是完善可靠性评价指引,以避免一些明显的无效争论。--Jhstriver留言2021年10月15日 (五) 23:59 (UTC)[回复]
我認為與其區分可靠和半可靠,倒不如直接寫有特別需要考慮之處(例如需注意特定範疇的可靠度),更清晰也更容易讓後來者了解來源的具體情況。--【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7日 (日) 18:25 (UTC)[回复]
況且,在實際操作上,條目裏還是會使用三、四級來源,即使作出區分,也幾乎沒有實際作用。--【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7日 (日) 18:27 (UTC)[回复]
(-)反对。“社交平台”评级没有必要,大部分社交平台都符合“通常不可靠”的定义,没有必要再立一级;而且社交平台也分三六九等,比如Twitter经常被用于官方信息的发布渠道;Reddit则是论坛性质,后者可以考虑加入过滤器,但前者可能没必要。此外,移除“无共识”的评级就说明RSN的讨论如要记录必须达成是否可用的共识才能记录,这增加了达成共识的难度,而且不少媒体对于陈述A可靠,而对B不可靠。实际上,本方案除了把“可靠/不可靠”改成“可用/不可用”以外,不见得有多大意义。--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10月19日 (二) 15:04 (UTC)[回复]
恕我对上面这种极端化的评级标准难以认同。--14-5-2@维基抗生素协会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22 (UTC)[回复]

變體1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非常可靠 非常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該評級不適用於大眾媒體。[2]
可靠 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可靠:編者們認為通常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可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要求;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使用也適用於此級。如該來源有特別需要考慮之處(例如需注意特定範疇的可靠度),應記於摘要中。

第三級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不可靠 不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不可靠:編者們認為該來源不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要求,因此通常不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要停用 防滥用过滤器

防滥用过滤器:來源經過佈告板討論,認為非常不可靠。這類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可使用,但在沒有二手資料時可以用於無爭議的自我描述。來源已被加入防濫用過濾器來警告編輯試圖參照該來源作為條目中的參考資料,但此警告資訊仍可被忽略。
列入黑名單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陳舊討論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也不包括已經結束出版的來源。

就上面的意見對和平至上的原提案進行了些許的調整。(不清楚社群是否認可將“半可靠”列為評級之一,認可的話我可以補回。)@ATGhrenghrenGluo88BlackShadowG和平至上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0日 (三) 02:52 (UTC)[回复]

似乎和上面的提案沒有太大分別。--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2日 (五) 06:24 (UTC)[回复]
恕我对上面两种极端化评级难以认同。--14-5-2@维基抗生素协会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20 (UTC)[回复]

第二次公示

  1. 更改
  2. 取消所有以數字表示等級的描述,改為非常可靠、可靠、半可靠(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不可靠和列入黑名單。

以上 公示7日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08:11 (UTC)[回复]

無必要取消數字,數字表達可簡化溝通。--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26日 (二) 08:34 (UTC)[回复]
@Uranus1781目前第一級在RSN出現24次,扣取我使用和默認有的有18次,17次的使用是錯誤的,只有1次的用法是對的,其他的第一級實際上不是要求將來源加入黑名單,或者是請求停用的意思,用法錯誤有必要更正。--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6日 (二) 09:45 (UTC)[回复]
這個並非數字問題,而是有用戶沒有根據評級陳述發表意見,甚至可能連評級陳述也沒有看便發言。--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26日 (二) 14:11 (UTC)[回复]
你維的事情就是這樣,唉。英維其實都是沒有數字分級的,數字希望留給有需的option使用。你有沒有更好的理由反對我的意見,我理解你的立場但是這議題由@Shizhao在一個月提出到現在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6日 (二) 16:13 (UTC)[回复]
表格最左侧的评级一栏就不应该有。维基社群有什么专业能力给其他媒体“评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0月27日 (三) 02:20 (UTC)[回复]
没必要更换“无共识”的图标,目前的图标在RSN里没什么问题。--Jhstriver留言2021年10月27日 (三) 02:30 (UTC)[回复]
避免和現行過濾器警示混亂,並統一風格--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7日 (三) 03:49 (UTC)[回复]
防滥用过滤器的图标是,黑名单是,并没有混乱的问题。也没必要非得统一成圆形图标。--Jhstriver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04:42 (UTC)[回复]
@Jhstrive:過濾器警示是指這種MediaWiki:Abusefilter-disallowed-selfclosed,能改為什麼非得一樣不可呢?--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30日 (六) 06:16 (UTC)[回复]

公示結束,通過。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30日 (六) 16:51 (UTC)[回复]

第一,讨论期间意见不足,没有共识形成何来公示;第二,目前RSN几个图标之间没有歧义或者混乱的问题,没有发现RSN和过滤器警示同时出现的场合,因此上述公示无效。第三,建议不同议案分开讨论,不要混在一起。--Jhstriver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3:29 (UTC)[回复]
你維就是就樣,壞了又沒共識修,沒壞又要不想修,唉。我這一系列的程序都合乎WP:7days的指引。要不這些廢話議案又開個投票?--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1日 (一) 03:37 (UTC)[回复]
单纯美术风格上的修改实在没必要,另外我赞成移除数字评级。上面的讨论全堆在一起,一个议案下面又包着几个其他的议案或公示,实在混乱不堪。若想修改图标或者移除数字评级,完全可以在下方单独开两个议案,或者直接在“修订评级指引”的议案中完成。--Jhstriver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3:58 (UTC)[回复]

重新收集對方案1的意見

評級 狀態 評級描述
非常可靠 非常可靠:編者們達成共識認為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此外,有些報紙等媒體由於有嚴謹的編輯流程,報導中立持平,也評為非常可靠。該評級不適用於大眾媒體。[3][4]
可靠 可靠:編者們達成共識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半可靠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
半可靠:編者們達成共識認為在部份情況下該媒體是可靠的,該來源符合至少以下一項特徵:[5]
  1. 該來源雖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但編輯團隊未必完整。或該媒體的編採制度不一定得到嚴格執行。[6]
  2. 該來源在事實查證上聲譽受到爭議。
  3. 該來源的部份內容會有置入性行銷或來自自媒體的內容,而難以分離,或編者們無將其分開討論。
  4. 該來源可能是掠奪性出版集團,或帶有相關性質。[7]
  5. 屬本來第三級的媒體。

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不可靠 不可靠:編者們達成共識認為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黑名單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評級 狀態 評級描述
無共識 [8] 無共識:編者們就該來源進行過充份討論,但編者們無法就該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一般而言,編者們經已總結出兩種評級,但雙方未能達成共識。雙方應各自在摘要中陳述其評級和評級理由,使其他編者在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判斷其可靠性。
陳舊討論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也不包括已經結束出版的來源。

因為其他方案的反對聲音都比較大,看似只有方案1沒有反對聲音,希望可以的話就此公示。(應修正所有一致認為為達成共識)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7日 (三) 18:02 (UTC)[回复]

我覺得可以。刪除“非常可靠”級也可。“半可靠”級應不包含“屬本來第三級的媒體”的條件,屬本來第三級的媒體應該按照當時的討論結論重新分入“半可靠”級或“無共識”級。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8日 (四) 11:06 (UTC)[回复]
就視乎大家對可靠來源板是不是「治隆唐宋」、「遠邁漢唐」了。假如大家會打算討論掠奪性開放獲取出版的問題保留也不是不可。--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8日 (四) 11:35 (UTC)[回复]
「方案一」在哪裡?討論串有點亂,一時沒跟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0月29日 (五) 06:19 (UTC)[回复]
Ghrenghren他在上方copy過一次了。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9日 (五) 07:53 (UTC)[回复]

達30天,雪球 公示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31日 (日) 05:15 (UTC)[回复]

(!)意見:不需要添加“半可靠”评级,“无共识”评级完全可以包含“半可靠”;建议移除“非常可靠”评级;建议将“可靠”、“不可靠”评级名称改为“通常可靠”、“通常不可靠”。--Jhstriver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3:40 (UTC)[回复]
这和#變體1主体上是一样的,你假若希望终止公示能不能多表达你的详细意见,不要只提方案不给理由。--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1日 (一) 03:49 (UTC)[回复]

通過。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7日 (日) 08:13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於討論過長,有意見可以直接去VPP提。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7日 (日) 13:39 (UTC)[回复]

動議討論中共官方網路「新聞」供稿名單事宜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中共網信辦有公佈1358家「稿源」名錄,按表列除政府機構平台(101家)外,其餘均為資訊發佈機構與平台。各位可同時參閱官方說明書,掌握有關要義。

基於本地逐漸關注有關黨國傳播機構之可信度問題,而本名單或具實際備查等作用,特動議在本地討論可否直接引入本名單(除政府機構平台)為資訊來源審查參照,並同時批量做出參考式統一評級等以試驗一定快速程序,回應本地與維基後續研判網路資訊傳播之進路需要,相信亦可裨益本地更快重整共議歧義之方向。--約克客留言2021年10月20日 (三) 12:45 (UTC)[回复]

名單之中每個媒體可能情況不同,或需單獨討論。但可以確定的是(就如我在其他討論中反覆強調的),除部分「行業媒體」外的286家中央「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1) 與中共有利益衝突時,通常不可靠,(2) 中共和中國政府事務的報導屬於第一手來源(但可能可靠)。而就政府平臺而言,僅就人士任免等行政程序屬於「通常可靠的第一手來源」。--Yangwenbo99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0月24日 (日) 05:40 (UTC)[回复]
(!)意見-關於上面提到的「共識」,來看來源列表。
  1. 2019年1月列表剛發佈時,新華社、人民日報,都列有一句「由于中国大陆媒体都是“党的喉舌”(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自由」。
  2. 2019年8月,一名一般用戶自行刪除了這句話[1][2],理由是「此处应仅涵盖新华社(网)本身,打击一大片不妥。」
  3. 在下要提醒的是,列表裡的這句話「由于中国大陆媒体都是“党的喉舌”(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自由」,其實現在中共講的更直接了,「媒體必須姓黨,聽黨話、跟黨走」。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10月24日 (日) 14:27 (UTC)[回复]
    看了您这么多讨论发言,您证明中国大陆具有官方背景的媒体的唯一证据就是那句“党媒姓党”吗?
    按照您在此页面多次讨论里面的逻辑,一切人民日报,新华社,CCTV等网站的文章皆为造假
    那么请你先回答一下,这部由CCTV4上传至youtube的神舟13号载人飞船发射全程(下方链接)是否为虚假报道,按照您历来的逻辑,是不是属于全程造假的视频,是不是神舟13号从未被成功发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IbNkwZOtSA
    是不是实践21号这些卫星发射都是“虚假”的,
    http://www.news.cn/tech/2021-10/24/c_1127989812.htm--Misaka1366留言2021年10月24日 (日) 23:28 (UTC)[回复]
    閣下理解能力實在卓越。將「中國大陸黨媒新聞報導真假難辨」理解成了「一切人民日报,新华社,CCTV等网站的文章皆为造假」。其他用戶可以直接忽略本話題下 Misaka1366 君的發言了。--Yangwenbo99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0月25日 (一) 03:52 (UTC)[回复]
    偶对,别忘了,RFA VOA这些媒体还是美国国务院的喉舌呢,这些媒体在维基百科上也是3类来源啊--Misaka1366留言2021年10月24日 (日) 23:32 (UTC)[回复]
    问问美国人,多数是不是认为他们是喉舌?是美国的哪个部门资助,不等于是喉舌。首先是新闻是否遵循自由价值、新闻准则。是不是有宣传部政治命令统一规定尺寸,不能按照真实原则报道。共产国家或者极权国家的媒体是喉舌,因为其不能遵守新闻自由价值的理念,被严格管控以及为达目的可以造假宣传。--Nice-walker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06:19 (UTC)[回复]
    RFA VOA怎么也称不上是“喉舌”,西方新闻传媒总体上构成了与立法、行政、司法并列的一种社会力量,是对这三种政治权利起制衡作用的“第四种权力”。而中共的媒体宣扬做好舆情监控工作,确保“第四权力”为我所控,为我所用,说白了,就是施展“党的权利”。--田荟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21:40 (UTC)[回复]
此来源对于你维没什么意义。拿不到互联网新闻许可证、只能做纸媒和公众号的新闻杂志(大部分为财经类兼做时政类,大体可靠),不会出现在这份新名单上;同样,你也不会去引用这个列表上的乡镇级媒体。--从来如此,便对么? 2021年10月24日 (日) 09:36 (UTC)[回复]
(!)意見--許多媒體報導,中共網信辦「白名單」1,358家官方核准的稿源單位,幾乎全是和官方有關的機構,並首度納入官方微博訊息以及應用程式。——中共網信辦表示,納入一批「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媒體,並剔除一批「日常表現不佳、缺乏影響力」(??)的新聞單位。
  1. 中共網信辦表示,納入一批「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媒體,並剔除一批「日常表現不佳、缺乏影響力」(??)的新聞單位。
  2. 中共網信辦表示,「堅決關『後門』,嚴管違規自採、違規轉載等突出問題,從源頭擰緊信息傳播的『總開關』」、下一步,將對(1,358)稿源單位名單實行全程動態管理,推動稿源單位強化責任意識、「把關意識」,「確保網上始終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10月24日 (日) 13:44 (UTC)[回复]
我认为,网信办此次将声誉较好的财新网等剔除,恰说明,在名单里的中国媒体都是一个级别的喉舌,都听现在当局的宣传部的统一声调。维基反而应该更注重将不同于中国官方色彩的声音展现出来,因为他们没有发声的正规渠道,可能会在微信等处出现,对于大陆的特殊情况,应该考虑适当采信。尤其是涉及重大灾难,中共习惯于高压管控掩盖的新闻。---Nice-walker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06:25 (UTC)[回复]
Nice-walker閣下的意見非常好,相信是有必要對照回被該表列排除之來源等、進一步反向研判對應之本地(如有必要)「把關」方向。認為如將Yangwenbo99閣下最初提出的要點作為快速預評定尺度是未有偏差的、同時亦可為被該表列排除之要素提供參照。基於上述併考慮上U:听风吹过的声音閣下、User:Wetrace閣下等提出之可本地再考慮之細節等,建議達成共識,
以Yangwenbo99閣下最初要點為基礎,併協同其他編輯人等於本案所提出之可研判之細節,即中共對表列與非表列兩類來源之差異定性、來源自身於對應司法轄區地位等為評議要素,作為本案初步階段之可快速預評估指定批量來源尺度之結論。--約克客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2:17 (UTC)[回复]
  • 请问惩治假新闻、经常发布假新闻媒体有何问题?美国召见脸书等社交媒体高管听证会是否意味除脸书等被传唤媒体都是VOA、RFA一个级别的喉舌?之前台湾NCC撤照中天,是不是台湾媒体除了中天外均是台现当局乃至民进党喉舌?另参见《各地假新聞流傳情況及應對方法》,可见各国各地对于有关供稿均有规范。综上,所谓动议完全无稽之谈。--MINQI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10:34 (UTC)[回复]
  • (~)補充
  1. 《电子邮件被曝光:揭示记者主动接受情报部门的审查,这究竟是为什么?》文中所写,多年前斯诺登就明确拒绝和主流媒体合作,而选择了当时是独立撰稿人的 Glenn,因为他知道,主流媒体很难摆脱政府的威胁而将他用生命换来的文件付之一炬。根据 Glenn 的记录,当时斯诺登频频提到一些主流媒体按照政府的要求对一些重大事件噤声的现象。美国的体制内媒体也基于保密性潜规则被权力部门审查。2005 年华盛顿邮报因此隐藏了黑监狱所在的国家、纽约时报将该报两名记者 Jim Risen 和 Eric Lichtblau 在 2004 年中旬准备报道的国安局非法监听项目的新闻稿压制了超过一年之久、且在最终发表的稿件中去除了未经授权就监听美国民众内容。美国传统文化要求记者避免直白或陈述性的报道,不管看起来有多无聊,都必须在报道中插入政府声明,以示尊重。媒体只能发表这些被称为机密的文件中的一小部分,比如 Snowden 文件,主流媒体可以就其中一份文件发表几篇报道,然后在“重大爆料”的赞美声中停止确保不会带来什么真正的改变。约束美国媒体的法律为“反间谍法”,并举例当时华盛顿邮报的律师以“由于香港地位敏感,美国政府会认为该报将消息透露给了中国”为由阻止该报一位准备去香港见 Snowden 的记者并且拒绝给他差旅费。简单说就是,所有当局不愿意被曝光的内容都贴上了“机密”标签,只要有人敢曝光,就可以依照“反间谍法”给其扣上“监督”的帽子。部分记者已经顺服于审查,甚至乐于讨好权力部门例如帮助美政府抹黑独立媒体 。并且司法部获得法庭指令,可以浏览美联社记者和编辑们的电子邮件,以查找为媒体爆料的人的身份 ,甚至曾向法庭宣誓提交文书,控告福克斯新闻华盛顿分部主任 James Rosen 在某个爆料人所谓的“罪行”中是“同谋”;
  2. 《“纽约时报”承认,在稿件发布之前它会主动接受政府的审查》文中所写,“纽约时报”公开承认,它在发布之前会将其部分文稿发交给政府审查,以获得“国家安全官员”的批准,证实了像 James Risen 这样的资深纽约时报记者所指出过的:报纸经常与政府合作,以压制高层官员不希望公开报道的任何内容。6月15日,纽约时报报道称,美国政府正在加剧对俄罗斯电网的网络攻击,对此特朗普在推特上骂纽约时报是“a virtual act of Treason”纽约时报公关办公室从其官方推特账号中回复特朗普,捍卫这篇报道,并指出它在出版之前已经被美国政府批准了:“正如我们的报道所指出的那样,特朗普总统自己的国家安全官员没有对此表示任何担忧”。一些著名的美国权威人士甚至坚持认为,这种与政府的共生关系“正是使某人成为记者的原因”。美国政府官员“定期与新闻界进行谈判以阻止任何敏感信息的发布。在9/11袭击事件发生后,布什政府开始更频繁地要求新闻界封杀报道。20世纪50年代中央情报局为了引导公众舆论发起了 Project Mockingbird 的秘密行动——监视、影响和操纵记者和媒体的报道。记者提供了全方位的秘密服务 —— 简单的情报收集如、担任间谍的中间甚至全职的中央情报局员工伪装成国外记者。中央情报局的文件显示,在许多情况下,在美国主要新闻机构管理层的同意下,记者们参与了中央情报局的任务。几乎所有主流媒体都与中央情报局合作,包括ABC,NBC,美联社,UPI,路透社等等。这些层面的国家操纵、审查、甚至新闻媒体自己也承认了这点,即这些主流媒体实际上只是政府的发言人(个人认为此处翻译为“喉舌”更好,毕竟某几位常将此词汇挂于嘴边)。
综上所述,可见在美国新闻媒体也用明确且严格的审查制度,那么本页面中所有的美国媒体均应被认为采编、播放受到美政府影响尤其是美国的国家媒体与对外宣传机构。即某几位对于中国大陆媒体所做出的负面评价与认定也适用于美国媒体。--MINQI留言2021年11月4日 (四) 20:28 (UTC)[回复]
对于补充部分的讨论——过长
第一点,告知一下阁下棱镜门还是主流媒体第一个报出来的,是华盛顿邮报和卫报,卫报后来和纽时达成合作共享了一部分斯诺登泄露的文件,而卫报就是在英国政府的压力下做出这种决定,这就是媒体的独立性。第二,关于Stellar Wind,政府的压力在延迟发表上很有效,然而这并不阻碍媒体保持独立性,当时Philip Taubman直接和Michael Hayden建立信任关系,然而Jim Risen在将它报道的内容成书后nyt就妥协了,政府对媒体的审查要建立在它能把控住编辑的基础上,否则它根本无法遏制住信息流出,就比如Jim Risen就是依靠这一点通过出版的自由使nyt通过了他的报道。
你不会以为在美国机密这个标签能乱用吧?而实际上,华盛顿邮报害怕法律风险,然而其实当初在香港华盛顿邮报就有派驻记者进行了相关报道,当时的华盛顿邮报也接受巴顿•格尔曼这类人的报道,这和接受政府指令,按照政府倾向来报道新闻的媒体可比?更何况政府起诉媒体
现实就是,美国政府确实千方百计去控制媒体,然而它并无法完全做到,光AP既有2,500多记者(80年代,现在全球有4100位行政、记者、编辑),你不会以为光靠几百个安插的间谍(这还是25年来)和不过数百人的高层能够控制得了美国那么大的媒体产业吧?纽时光副总编辑和助理总编辑新闻部就有12人,要是这些媒体的稿件都得提交到政府那去审查,美国政府得有专门部门来处理了,懂?--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2:09 (UTC)[回复]
“多年前斯诺登就明确拒绝和主流媒体合作,而选择了当时是独立撰稿人的 Glenn”、“媒体只能发表这些被称为机密的文件中的一小部分,然后就此打住。比如 Snowden 文件,主流媒体可以就其中一份文件发表几篇报道,然后在“重大爆料”的赞美声中一走了之,确保不会带来什么真正的改变。”已是很好的反驳;
不做评价,文章已是很好给出了说明,如果你依旧固执自认为的“在美国机密这个标签能否乱用”我又何必与你辩?请给出“其实当初在香港华盛顿邮报就有派驻记者进行了相关报道”的来源。两文均是讲述“接受政府指令,按照政府倾向来报道新闻的媒体”;
你是在否定这两篇文章的报道,我以为和你以为都改变不了事实,你信不信是你的问题,懂?美国有没有专门部门处理也不是你说了算,我就说一个美国专门处理海外信息的部门——USAGM。--MINQI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2:59 (UTC)[回复]
第一,阁下知道Glenn Greenwald 2013年的时候就在卫报供职不?他负责daily blog和 weekly column。第二,否,纽时,华邮和卫报对棱镜门的报道是非常详细的,光空口说还不如自己去看看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关于PRISM的主题有多少nyt,the Washington Post的报道,the Guardian直接公开了幻灯片,阁下哪怕看看Glenn在卫报上写的报道也不至于说只敢报道一部分,纽时2005年对Stellar Wind的报道里也明确有"Since 2002, the agency has been conducting some warrantless eavesdropping on people in the United States who are linked, even if indirectly, to suspected terrorists through the chain of phone numbers and e-mail addresses, according to several officials who know of the operation. Under the special program, the agency monitors thei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s, the officials said. The agency, for example, can target phone calls from someone in New York to someone in Afghanistan",哦,当然如果非要把US citizen和American people区分开那我也没辙。the post采访了斯诺登,还有一些记者在跟踪斯诺登的行踪,比如Ellen Barry (nyt), Lidia Kelly(Route),Miriam Elder(the Guardian)当初就跑去哈瓦那,而后来Lidia Kelly又跑去莫斯科试图采访他。--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5:46 (UTC)[回复]
第一,不知道。任职错误请找两篇文章作者并请其修正。再者其个人英勇的行为不能证明其所在媒体未受政府影响,正如斯诺登的行为不能佐证NSA不受美国政府管理;第二,否,不满的同样请找两篇文章作者并请其修正,不然只能视为你的个人解读——我不认可。“阁下哪怕看看Glenn在卫报上写的报道也不至于说只敢报道一部分”请看清楚这观点不来自于本人,本人只是赞同该说法;请问“Since 2002, the agency has been conducting some warrantless eavesdropping on people in the United States who are linked, even if indirectly, to suspected terrorists through the chain of phone numbers and e-mail addresses, according to several officials who know of the operation. Under the special program, the agency monitors thei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s, the officials said. The agency, for example, can target phone calls from someone in New York to someone in Afghanistan”能证明什么?能证明这篇内容未受到美国政府允许便发出还是什么?你是否否认“6月15日,纽约时报报道称,美国政府正在加剧对俄罗斯电网的网络攻击。根据这篇文章,‘特朗普政府正在更积极地部署网络战工具’,这是华盛顿和莫斯科之间更大的‘数字冷战’的一部分。在回应这份报道时,特朗普在推特上骂纽约时报,称这篇文章是“a virtual act of Treason”。纽约时报公关办公室从其官方推特账号中回复特朗普,捍卫这篇报道,并指出它在出版之前已经被美国政府批准了。纽约时报账户说:‘我们在出版前向政府描述了这篇文章。’”这段内容为假?还有一些记者在跟踪斯诺登的行踪又能证明什么?--MINQI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6:37 (UTC)[回复]
然而现实就是报道是该媒体的编辑和此人一起完成的,此人英勇,也代表了媒体最后顶住了政府压力,至于影响,你说的“影响”太宽泛,可大可小,即便是影响也不代表丧失了独立性。
我的解读?知道棱镜门的文件被斯诺登交给那三个人了么?一份交给了the Washington post的记者Barton Gellman,一份给了卫报记者Glenn Greenwald,还有一个是搞电影的,而阁下看到的棱镜门的最原始的内容就是从这俩的团队透露的。阁下是看不到那个链接里的一系列署名文章?难不成要斯诺登自己给这些媒体投稿,这样媒体才算尊重本色?
说明什么你自己看看你上面的回复不就知道了,否认了那篇文章的部分内容。
我为何要否认纽约时报那个声明?说明政府提前看过这篇文章了呗。
说明这些个媒体没有阻止记者去对斯诺登进行采访,回应你前面的the Washington Post阻止记者前往香港。--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7:00 (UTC)[回复]
即便是影响也不代表丧失了独立性,嗯,反正死活就是否认受到影响。请你记住这些观点来自文章,你的解读我不认可;
知道啊,“难不成要斯诺登自己给这些媒体投稿,这样媒体才算尊重本色?”你不言之凿凿不受影响,那请问为何不直接投稿?更何况你的一个论点没记错的话就是“反正美国对媒体供稿几乎没什么管制,德国台湾一大堆自由撰稿人给媒体供稿,这些都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看不出否认了那篇文章的部分内容;
所以你不否认,那么我告诉你,那个就是佐证美国政府同意后NYT才敢发布了报道;
“说明这些个媒体没有阻止记者去对斯诺登进行采访,回应你前面的the Washington Post阻止记者前往香港。”,请问他们追踪采访是否能证明他们没有经过美国政府的允许?总体来说,所以你是说这两篇文章造假?--MINQI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7:22 (UTC)[回复]
你認不認可是你的事情。
知道新聞分爲采編和製作麽。。。斯諾登是那種綫人類型的人,他提供的只是原始材料,根本不是文章,例如此網站裏給出的,你叫媒體去刊載這種東西?
然而現實就是確實無管制,編輯要斃了你,怪供稿?
原來這就意味著政府同意nyt才敢公佈,難不成nyt棱鏡門是政府同意了nyt才敢公佈?這兩者并沒有必然聯係,那篇文章裏也説了“保密性潜规则”,紐時就算直接刊登該文章也不違反什麽法律。
追蹤采訪説明政府根本無法控制這些媒體,要不然按照你給的文章的審查邏輯,這些記者+棱鏡門披露文早該被斃了,這就説明媒體具有的獨立性。
這兩篇文章有不準確的地方,是不是造假也不算,因爲說the washington post阻止記者前往香港也有可能(反正我沒查到是誰),但是the washington post實際上就是支持了Barton Gellman報道棱鏡門的媒體,這要麽説明了the washington post試圖規避法律風險,要麽説明政府在試圖影響the washington post對棱鏡門的報道。--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7:42 (UTC)[回复]
嗯,所以随你异想天开;
他提供的只是原始材料?你又知道了?请问那文章哪句话为了什么?你否认这段话“多年前斯诺登就明确拒绝和主流媒体合作,而选择了当时是独立撰稿人的 Glenn,因为他知道,主流媒体很难摆脱政府的威胁而将他用生命换来的文件付之一炬。根据 Glenn 的记录,当时斯诺登频频提到一些主流媒体按照政府的要求对一些重大事件噤声的现象。”即你在指责文章造假,不论你承认与否;独立撰稿人与供职于该报社并不冲突,就像特约记者;
现实就是确实有管制,你尽管找借口,就是否定不了政府有影响。后文写了反间谍法;
对对,这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所以这两篇文章作者瞎咧咧;纽时就算直接刊登该文章也不违反什么法律?人家可写了违反什么法律;
“媒体只能发表这些被称为机密的文件中的一小部分,然后就此打住。比如 Snowden 文件,主流媒体可以就其中一份文件发表几篇报道,然后在‘重大爆料’的赞美声中一走了之,确保不会带来什么真正的改变。”;
这两篇文章有不准确的地方?你查证不了,你也只能提出两种假设,但无论哪种假设的原因都有一个词——政府(法律由政府制定)。--MINQI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9:38 (UTC)[回复]
我好奇到底是誰異想天開,找記者合作的就是斯諾登自己,報道裏已經寫得很明確了,還有爲保拿到斯諾登文件的那篇報道裏也寫得很明確了:“In a note accompanying the first set of documents he provided”,你告訴我斯諾登直接提供了報道不成?這時候獨立撰稿人的稿件媒體就不審核了不成?政府就不能施壓了不成?
我都回應了反間諜法有局限,你會以爲法院一定會支持政府那我也沒轍,還有反間諜法是管不到記者的,因爲記者不是聯邦政府雇員也不是直接泄露文件的人員,就比如斯諾登事件,美國政府只能起訴斯諾登,但是沒法用反間諜法起訴Barton等人,拿間諜法來施壓媒體?依靠記者保留未授權的機密文件?然而這在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v. Thomas Andrews Drake中就以政府撤銷起訴罪名宣告不可行了。
法律由政府制定,懂了,所以維基百科封禁那幾個擾亂維基社區的人是貴國政府用自己的法律來審查維基百科不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Newerdrawn討論貢獻)加入。
斯诺登挑人、知道如何规避审核,不然其大可以学Thomas Andrews Drake。另外,Thomas Andrews Drake是达成认罪协议即只认罪一轻罪——“exceeding authorized use of a computer”。
那怎么起诉了阿桑奇?您想提的是“美国诉富兰克林、罗森和韦斯曼案”吧,其中2009 年,对罗森和韦斯曼的所有指控都被撤销了。政府声称法官使他们不太可能获胜,而且他们不想在审判中透露机密信息。但请注意本案一个关键点是“向美国的朋友传递秘密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它不伤害美国”。[1][2]--MINQI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9:24 (UTC)[回复]
  • 請你列出台灣、美國、德國等地的供稿機構名單,供稿規範不是列白名單,甚至在一些國家只是行業的規範,而中國,該名單則代表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时,必须依据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执行,对超范围转载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而根據2021年国家网信办公布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中“把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管理作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前门”,加快合规稿源的扩容提质,进一步丰富网上信息内容供给,为做大做强正能量提供“源头活水”。同时,坚决关“后门”,严管违规自采、违规转载等突出问题,从源头拧紧信息传播的“总开关””、“此次稿源单位名单更新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新增一批”。严格审核各单位申报材料,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管理规范、代表性强、影响广泛的媒体、网站以及政务发布平台等按照应进尽进原则纳入稿源名单”之表述,該名單對稿源有“內容建設”“正能量”“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等要求,這不是一個無政治性的名單,故此非常有討論的必要。-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3日 (三) 08:38 (UTC)[回复]
  • 请你证明:1.台灣、美國、德國等地无供稿機構名單;2.供稿規範不是列白名單(直接不给照要人关台算什么?);3.甚至在一些國家只是行業的規範。嗯,不然任由杨蕙如等在中国大陆平台兴风作浪?bj26bj反串后续呢?道歉就没事?我就说一句《观察者》、《凯丰网》都没在榜上。--MINQI留言2021年11月3日 (三) 09:42 (UTC)[回复]
  • 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有管理传媒界的机构和规定,媒体从事新闻工作要获得相关许可。新浪、腾讯这些门户网站/媒体也不在供稿名单上,但因为有转载、传播平台等许可,依然能正常运作。--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11月3日 (三) 10:08 (UTC)[回复]
請不要把概念搞混了,这里讨论的只是供稿的名单,和媒体运营不是一件事情。-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3日 (三) 10:53 (UTC)[回复]

(?)疑問这个讨论还要继续吗?又是各说各话。--MINQI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12:35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Cornell Law School 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793#e.  缺少或|title=为空 (帮助)
  2. ^ RON KAMPEAS. AIPAC decision a victory — with qualifiers. Jewish Standard. 2009-05-08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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