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的离任
外观
存档 |
---|
|
已通过: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如题,原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提请取消不活动管理员的权限中通知管理员方式含相应模板({{subst:Inactive admin}}),现该页面已被重定向到Wikipedia:行政员布告板,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长期没有活动解任方针中未标注上述模板,每次通知需重新查找。现提议
|
|
- 支持。--Temp3600(留言) 2022年3月22日 (二) 08:53 (UTC)
- 可以加上脚注说明就可以了。--Ghren🐦🕓 2022年3月22日 (二) 09:58 (UTC)
- 说到口臭系列:“应将通知期设于第五个月,第六个月内仍然没有操作的话除权。”相对地其他权限没有通知,半年不活跃就直接除权,管理员特别通知先不谈,还要6+1就太过了。--AT 2022年3月22日 (二) 10:56 (UTC)
- 其他权限除权之前也有通知吧。可能只是不强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22日 (二) 11:56 (UTC)
- 那就差很多了,而且目前确实是满六个月直接除权,也没有通知的余地,这跟管理员离任标准不一致。--AT 2022年3月22日 (二) 15:40 (UTC)
- 毕竟管理员是重要权限。当然我也认可提前通知、准时除权的方案,但我觉得也可以考虑学习英维,多通知几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23日 (三) 17:05 (UTC)
- 认可就行。另外,如果要通知几次也不是不可以,不过相对地应该缩短不活跃的期限,例如三个月的话,就算每过一个月通知一次我认为也是没有问题的。--AT 2022年3月24日 (四) 04:48 (UTC)
- 倒是不必缩短期限。前一个月通知一次,前一周再通知一次,这样就应足矣。英维最近在讨论一段长时间内要做一定编辑,或可交换将短时间不活跃期限略微拉长,纳入之后改革的考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24日 (四) 06:57 (UTC)
- 我倒是觉得不需要三催四请,从其他权限皆不通知的角度来看,提早一个月通知已经是非常容忍了。至于,交换不活跃期限,来点日志操作的话可以考虑。--AT 2022年3月24日 (四) 11:11 (UTC)
- 两次应该也说不上是“三催四请”w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24日 (四) 23:35 (UTC)
- 哎,虽然之前没有参与到这里的讨论,但我还是有些话想说的。“三催四请”的形容确实有点夸张,但我同样觉得事前只通知一次,甚至不通知,都是合理的安排,毕竟我不相信能担任管理员的用户是不知道管理员不活跃6个月就会除权的规定的,而且现在还有复任机制。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5日 (五) 00:40 (UTC)
- 两次应该也说不上是“三催四请”w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24日 (四) 23:35 (UTC)
- 我倒是觉得不需要三催四请,从其他权限皆不通知的角度来看,提早一个月通知已经是非常容忍了。至于,交换不活跃期限,来点日志操作的话可以考虑。--AT 2022年3月24日 (四) 11:11 (UTC)
- 倒是不必缩短期限。前一个月通知一次,前一周再通知一次,这样就应足矣。英维最近在讨论一段长时间内要做一定编辑,或可交换将短时间不活跃期限略微拉长,纳入之后改革的考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24日 (四) 06:57 (UTC)
- 认可就行。另外,如果要通知几次也不是不可以,不过相对地应该缩短不活跃的期限,例如三个月的话,就算每过一个月通知一次我认为也是没有问题的。--AT 2022年3月24日 (四) 04:48 (UTC)
- 毕竟管理员是重要权限。当然我也认可提前通知、准时除权的方案,但我觉得也可以考虑学习英维,多通知几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23日 (三) 17:05 (UTC)
- 那就差很多了,而且目前确实是满六个月直接除权,也没有通知的余地,这跟管理员离任标准不一致。--AT 2022年3月22日 (二) 15:40 (UTC)
- 现在有复任机制,除权还可以再申请,紧一点应该是相当合理了。--Ghren🐦🕛 2022年3月22日 (二) 16:30 (UTC)
- 上次RFR的讨论是不是无疾而终了。--东风(留言) 2022年3月23日 (三) 02:48 (UTC)
- 其他权限除权之前也有通知吧。可能只是不强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22日 (二) 11:56 (UTC)
- 公示7日。--东风(留言) 2022年4月3日 (日) 16:21 (UTC)
- 不加我上面提到的在第五个月通知吗?这点在上面讨论应该是没人反对的啊。--AT 2022年4月4日 (一) 14:31 (UTC)
- 不是很敢确定,毕竟我没有在讨论串列出提议条文。--东风(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14:57 (UTC)
- 反对AT的提议。缺乏显著效益,没坏别修。--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17:30 (UTC)
- 现在谈的基础是6+1+12,一个管理员要19个月不编辑这个权才能真正摘掉,有什么问题呢。--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05:15 (UTC)
- 不建议节外生枝或包裹提案。先将此案通过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4月5日 (二) 08:09 (UTC)
- 这是一个可以雪球的议案。--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08:46 (UTC)
- 当提案有显著疑虑或反对意见时,就明显不适合以雪球法则处理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4月5日 (二) 14:56 (UTC)
- 很抱歉我缩排错了,我指的是加上{{subst:Inactive admin}}的议案。“可”只是一个建议而没有约束力,实际上在对话页留下字句也无不妥,不好意思。--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15:10 (UTC)
- 当提案有显著疑虑或反对意见时,就明显不适合以雪球法则处理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4月5日 (二) 14:56 (UTC)
- 这是一个可以雪球的议案。--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08:46 (UTC)
- 不是很敢确定,毕竟我没有在讨论串列出提议条文。--东风(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14:57 (UTC)
- 不加我上面提到的在第五个月通知吗?这点在上面讨论应该是没人反对的啊。--AT 2022年4月4日 (一) 14:31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