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過雲
林過雲 林國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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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林友強 1955年3月22日 (陰曆二月二十九日) 英屬香港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别名 | 香港屠夫(傳媒稱呼)→雨夜屠夫(自創稱號) |
教育程度 | 深水埗利瑪竇中學 |
职业 | 值夜班的計程車司機 |
知名于 | 連環肢解案、香港連環殺手、強姦犯 |
刑事处罚 | 死刑→終身監禁→不會假釋 |
刑事状况 | 服刑中 |
动机 | 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把目標接載到僻靜地方後勒死,並對第四名受害者進行姦屍。林把屍體的性器官部份肢解作為標本,存放在位於土瓜灣貴州街安慶大廈2樓F室的寓所。 |
定罪 | 四項謀殺罪 |
谋杀 | |
受害者数量 | 陳鳳蘭、陳雲潔、梁秀雲、梁惠心 |
谋杀时间段 | 1982年2月-1982年7月 |
国家 | 英屬香港 |
位置 | 土瓜灣貴州街安慶大廈2樓F室的寓所 |
目标 | 舞女、收銀員、清潔工、學生(皆為女性) |
死者数量 | 4 |
武器 | 電鋸、手銬、電線、外科手術刀 |
被捕日期 | 1982年8月18日 |
收监于 | 赤柱監獄→轉往石壁監獄 |
林過雲(1955年3月22日—,陰曆二月二十九日),原名林國裕,又名林友強,香港出生,香港連環殺手,人称「雨夜屠夫」[1]。
生平
林過雲小學畢業後,進入深水埗利瑪竇中學就讀,一面報讀理工夜校,學習冷氣機維修,畢業後便開始在觀塘康寧道父親開設的電單車店任職,稍後在一名親戚處當冷氣學徒。
他於1973年在紅磡鶴園街一個公廁附近,用刀脅迫一名女子進入公廁,用手撫摸對方下體,結果被捕。醫生指林精神方面有問題,不適宜受審或判監,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接受102日治療後獲准出院,並改名為林友強。
1978年取得的士牌照,正式當上的士司機後改名為林過雲,約1980年轉任夜間的士司機。1981年突然對攝影產生濃厚興趣,開始研究攝影技術,並且加入攝影會。
1982年2月至7月殺害4名女子,每次作案後均會肢解人體、拍攝殘肢、製成標本,並拿去一間沖晒店冲晒,同年8月18日於尖沙咀一沖晒店被捕。案件1983年3月3日在最高法院開審[2]。他最終被判死刑,但因香港(英属时期)已廢除死刑,他於1984年8月依照慣例改判終身監禁,而他已由赤柱監獄轉往石壁監獄服刑。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在考慮大眾的關注和憂慮下,決定不會假釋林過雲。
2009年《壹週刊》1010期曾刊登林過雲在獄中的圖片,只見他已變成禿頭的中年人。2014年《蘋果日報》報道指林過雲未有提出申請假釋[3]。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的姪女榮文蔚前「好友」模特兒顧志雅2014年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透露自己坐監時與林過雲變成朋友[4]。2018年,有媒體報道收到政府內部消息,林過雲正多次積極申請假釋,其前囚友於訪問中亦確實此事。
連環肢解案
林過雲在犯案前為一名值夜班的的士司機,而案件中受害者均為女性。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把目標接載到僻靜地方後勒死,並對第四名受害者進行姦屍。林把屍體的性器官部份肢解作為標本,存放在位於土瓜灣貴州街安慶大廈2樓F室的寓所。
受害者
第一名死者陳鳳蘭,任職舞女。案發當日,陳鳳蘭於1982年2月3日凌晨4時收工後與朋友飲酒,酒後在尖沙咀地區搭乘被告駕駛的的士。林過雲載酒醉未醒陳鳳蘭到目的地觀塘後,把她載回土瓜灣住所樓下,返回家中取電線後,在車上將酒醉未醒的陳鳳蘭勒死,並將屍體帶回家藏在客廳沙發底下。第二天,待屋中的人外出後,林將屍體身上的衣服脫光,然後為屍體拍照。林從陳鳳蘭的錢包裡取出五百塊錢,到街上買了個電鋸,然後將陳鳳蘭肢解成七塊,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影,性器官放入膠盒用米酒防腐,再用報紙包好肢體放入膠袋內,於該晚上班時將肢體棄於火炭一處山坡草叢,但因大雨肢體浮到沙田好運中心對開城門河和富豪花園對開的火炭橋。
第二名受害者陳雲潔,任職收銀員,31歲。於1982年5月29日凌晨5時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的士回家。林過雲在途中停車用刀指嚇,再用手銬銬住陳雲潔,最後用電線勒死受害者。今次林過雲用外科手術刀進行肢解,並將死者的一雙乳房、整個陰部完整割下,進行防腐處理。屍體的其餘部分,則用報紙包好,再放入麻包袋內,將碎屍放在的士車尾箱待入夜後肢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林過雲其後將陳鳳蘭及陳雲潔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影帶命名為「嚴肅的秘密」。
第三名受害者梁秀雲,任職清潔工,29歲。於1982年6月17日凌晨4時下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的士,不久遇害。林將屍體帶返家中拍照與錄影肢解,錄影帶名為「雨夜行動」。林過雲為方便「工作」,將攝錄機放在碌架牀上,採用自拍功能,拍下他的行動。由於無需操縱攝錄機,林過雲的肢解工作較上兩次更仔細,他甚至將死者的腹部剖開,挑出腸臟,放在口中品嘗。林過雲原有一嘗人肉的衝動,但最後由於感到噁心而放棄。肢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學生,17歲。她於1982年7月2日在尖沙咀參加謝師宴,晚上11時在酒店門外等候的士時,上了林過雲所駕駛的的士。林過雲說,梁惠心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他殺死對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銬,與她在的士內交談了很久,內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但是,最後林過雲還是選擇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她的屍體帶回去姦屍(梁惠心是唯一一個被林過雲姦屍的受害者),再進行肢解拍照錄影。錄影帶名為「第四次行動」,殘肢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1986年11月16日,林父在圓玄學院,為四名死者供奉靈位,因恐怕有人將錄影帶與照片賣給傳媒,林過雲拍下的錄影帶與照片在案件審結後已被全數銷毀,部分受害者器官現時保留在灣仔法醫總部作為實物教材,這宗案件更促成香港成立「香港齒科法醫小組」[5]。
揭發
林過雲的住所沒有黑房可沖曬照片[6],所以林過雲習慣把菲林拿到尖沙咀一間沖曬店進行沖曬。林過雲因為參加攝影會,所以與沖曬店的店員張仔(假名)較熟絡。林過雲對張仔說自己在殮房兼職攝影師,為他們拍攝解剖屍體的照片,張仔覺得他的解釋合理,為免其他同事受驚,張仔於是親自替林過雲沖灑照片。
1982年8月10日,林過雲想將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的肢解相片放大,事有湊巧,張仔任職的沖晒公司,放大機有故障,張仔於是將林過雲交來的底片,交到同一機構的旺角分店代為放大,由於放大照片工作整個過程都由人手操作,當分店沖晒員將影片沖晒後進行品質檢查時,發現那些照片似乎與人體肢解有關,將照片交由上司作決定。沖晒公司負責人認為事有可疑,於是報警。
8月18日,林過雲到尖沙咀店取相片離去時,警方把他拘捕,林胡亂堆砌表示照片是一名在《東方日報》工作的「四眼佬」叫他取的,並相約在土瓜灣貴州街《東方日報》門市部門外會合,但警方發現根本就沒有「四眼佬」這個人,最後警方帶隊押林過雲返貴州街安慶大廈2樓F室住所進行搜查,揭發兇案。
流行文化
這宗案件揭發後,在香港引起了極大轟動,在社會中留下極深刻的印象。
電影
1982年香港女演員林建明唯一一部導演的電影《熱浪》,巧合誤中話題[7]。
1989年馮意清執導,張堅庭、關芝琳、吳君如、吳啟華及周文健主演的電影《求愛夜驚魂》,周文健飾演的角色「陳雲」是影射「林過雲」。
1992年出品的電影《羔羊醫生》描述林過雲的犯罪情節,單元劇與電影一樣由任達華飾演林過雲(單元劇《霧夜屠夫》監製鄧衍成正是電影《羔羊醫生》的執行導演)。同年,自由人出版有限公司根據電影出版精裝漫畫《機密檔案林過雲》,由香港漫畫家何志文執筆繪畫,漫畫內容同電影情節一樣。
1993年電影《香港奇案之吸血貴利王》,吳啟華飾演影射林過雲角色的林過仁。電影《雨夜天魔》由吳鎮宇飾演林過雲。
歌曲
1986年香港殿堂級搖滾樂隊Beyond成員黃家駒,當年為了探索林過雲的思路歷程及對死亡的抽象,創作出了一首叫《Dead romance part2》的歌曲。
書籍
1991年香港出版社聚賢館出版《殘酷肢解案》一書,書中刊載大量林過雲背景資料、從犯案到被捕案情,甚至刊登受害者肢體照。
電視節目
1991年黃霑主持的亞洲電視節目《香港奇案》,根據個案改編成單元劇《香港奇案之霧夜屠夫》。
電視劇
1990年代無綫電視法庭電視劇《壹號皇庭》系列裏,就有根據這個案件改編的劇情。
2006年亞洲電視製作的奇案式劇集《香港奇案實錄》,根據個案改編成單元劇《雨夜狂屠》,由吳岱融飾演林過雲。
記錄片
2010年美國犯罪刑緝頻道,以林過雲的連環兇殺案為題材,製作《Crime Investigation Asia - Jars Murderer》記錄片。
鬼故事
網上流傳1990年代《Yes!鬼世界》雜誌寫的虛構短篇鬼故事,繪影繪聲虛構林過雲在獄中有三個女鬼伺機報復的鬼故事,被網民誤傳為真人真事。
參考文獻
- ^ 根據網上節目《無奇不有》2014年7月21日一輯的嘉賓前記者「重案組黃sir」所述,林過雲被捕後不滿當時傳媒冠以「香港屠夫」稱號,以不合作為要脅要警方向傳媒轉達其要求,要以其自創稱號「雨夜屠夫」之名稱呼他,據林過雲所述,創此稱號原因乃因自己出生時下雨。
- ^ YouTube上的亞洲電視當年今日(林過雲案開審)(粵語)
- ^ 1983年「雨夜屠夫」林過雲案開審 2014年3月3日
- ^ 榮文蔚前小三 獄中遇平靜林過雲
- ^ 醫護緣:齒科法醫助擒「雨夜屠夫」文匯報2013年12月2日
- ^ 可以在林過雲住宅間隔圖看到林過雲家中無黑房
- ^ 林建明自導自演作品:熱浪(1982)
相關書目
- 重案組黃Sir 著:《殘酷肢解案》 聚賢館1991年出版
- 重案組黃Sir 著:《香港重案實錄(第一集):驚人兇殺案》 博益出版集團有限公司1990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