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吕坤: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无编辑摘要
 
第11行: 第11行:
| 族裔 = 漢族
| 族裔 = 漢族
| 旗籍 =
| 旗籍 =
| 字號 = 字叔簡,號
| 字號 = 字叔簡,號
| 室名 =
| 室名 =
| 諡號 =
| 諡號 =
| 出生日期 = [[嘉靖]]十五年(1536年)
| 出生日期 = [[嘉靖]]十五年丙申十月初十日
| 出生地點 = [[河南]][[寧陵縣]]
| 出生地點 = [[河南]][[寧陵縣]]
| 逝世日期 =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
| 逝世日期 =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
| 逝世地點 = [[河南]][[寧陵縣]]
| 逝世地點 = [[河南]][[寧陵縣]]
| 墓葬 =
| 墓葬 =
| 配偶 =
| 配偶 =娶于氏
| 親屬 =
| 親屬 =
| 出身 =
|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三名舉人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三名舉人
*隆庆五年辛未科會試二十名
*萬曆二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萬曆二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 經歷 =
| 經歷 =
| 著作 =
| 著作 =
}}
}}
'''吕坤'''({{bd|1536年10月24日||1618年7月24日|catIdx=L吕}}),原姓李,字'''叔简''','''新吾'''、'''心吾'''、'''抱独居士''',[[河南]][[寧陵縣]]人(今属[[河南]][[商丘]]),匠籍,明朝政治人物、[[思想家]],著有《呻吟语》等。萬曆甲戌進士,累官至[[刑部侍郎]]。因捲入[[國本之爭]],“[[第一次妖書案]]”中,遭攻訐為阿諛[[鄭貴妃]],怒而辭官返鄉。天啟初年,追贈[[刑部尚書]]。

'''吕坤'''({{bd|1536年10月24日||1618年7月24日|catIdx=L吕}}),字'''叔简''','''抱独居士'''、'''心吾'''、'''新吾''',[[河南]][[寧陵縣]]人(今属[[河南]][[商丘]]),明朝政治人物、[[思想家]],著有《呻吟语》等。萬曆甲戌進士,累官至[[刑部侍郎]]。因捲入[[國本之爭]],“[[第一次妖書案]]”中,遭攻訐為阿諛[[鄭貴妃]],怒而辭官返鄉。天啟初年,追贈[[刑部尚書]]。


== 生平 ==
== 生平 ==
据《吕李姓源碑》载,其先祖是元末菜农,因向明军报信而立功,得到[[朱元璋]]奖赏,并詔其回鄉安居,然而朱元璋在手诏中误将“吕”姓写作“李”。至吕坤时,方上奏将“李”姓改回“吕”姓。
据《吕李姓源碑》载,其先祖是元末菜农,因向明军报信而立功,得到[[朱元璋]]奖赏,并詔其回鄉安居,然而朱元璋在手诏中误将“吕”姓写作“李”。至吕坤时,方上奏将“李”姓改回“吕”姓。


[[嘉靖]]四十年(1561年),呂坤中河南[[乡试]]第三,[[隆庆 (明朝)|隆慶]]五年(1571年)會試中式,但因母親去世,回鄉服喪。[[万历]]二年(1574年)守喪期滿,補應殿试,中三甲第50名,同赐[[进士]]出身,出任山西省[[襄垣]]知县,萬曆(1576年)調[[大同縣]]知县。萬曆六年(1578年)升[[吏部]][[主事]],之後多年沒有升遷,於此期間結識[[楊東明 (萬曆進士)]],呂坤長子[[呂知畏]]並娶東明長女為妻。<ref>呂坤,《呂坤全集》,(北京,中華書局,2012),〈楊晉庵文集序〉,頁91</ref>萬曆十五年(1587年)升任[[山东]][[濟南道]][[参政]]。萬曆十七年(1589年)遷[[按察使]],萬曆十九年(1591年)升陕西右[[布政使]],隔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山西巡抚|巡抚山西]]。<ref>《呂坤全集》,〈自篹墓誌銘〉頁532</ref>
[[嘉靖]]四十年(1561年),呂坤中河南[[乡试]]第三名舉人,[[隆庆 (明朝)|隆慶]]五年(1571年)會試中式,但因母親去世,回鄉服喪。[[万历]]二年(1574年)守喪期滿,補應殿试,中三甲第50名,同赐[[进士]]出身,礼部觀政後,出任山西省[[襄垣]]知县,萬曆(1575年)調[[大同縣]]知县。萬曆六年(1578年)升[[吏部]][[主事]],之後多年沒有升遷,於此期間結識[[楊東明 (萬曆進士)]],呂坤長子[[呂知畏]]並娶東明長女為妻。<ref>呂坤,《呂坤全集》,(北京,中華書局,2012),〈楊晉庵文集序〉,頁91</ref>萬曆十年升吏部员外郎,十一年养病,十四年复除本部,升吏部稽勋司郎中,十五年(1587年)四月升任[[山东]][[濟南道]][[参政]]。萬曆十七年(1589年)遷山西[[按察使]],萬曆十九年(1591年)三月升陕西右[[布政使]],隔年正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山西巡抚|巡抚山西提督鴈門等关]]。<ref>《呂坤全集》,〈自篹墓誌銘〉頁532</ref>


萬曆二十(1594),吕坤升左[[佥都御史]],次年升刑部右[[侍郎]],不久轉左<ref>[[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呂坤,字叔簡,寧陵人。萬曆二年進士。為襄垣知縣,有異政。調大同,徵授戶部主事,歷郎中。遷山東參政、 山西按察使 、陝西右布政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居三年,召為左僉都御史。歷刑部左、右侍郎。</ref>。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上《憂危疏》劝[[明神宗]]励精图治:“自萬曆十年以來,無歲不災,催科如故。……今國家之財用耗竭可知矣。數年以來,壽宮之費幾百萬,織造之費幾百萬,寧夏之變幾百萬,黃河之潰幾百萬,今大工、采木費,又各幾百萬矣。”呂坤還在疏中言採礦一事:“朝廷得一金,郡縣費千倍。”皇帝不予理會。
萬曆二十(1593)五月,吕坤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回京协理院事,次年九月升刑部右[[侍郎]],不久轉左<ref>[[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呂坤,字叔簡,寧陵人。萬曆二年進士。為襄垣知縣,有異政。調大同,徵授戶部主事,歷郎中。遷山東參政、 山西按察使 、陝西右布政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居三年,召為左僉都御史。歷刑部左、右侍郎。</ref>。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上《憂危疏》劝[[明神宗]]励精图治:“自萬曆十年以來,無歲不災,催科如故。……今國家之財用耗竭可知矣。數年以來,壽宮之費幾百萬,織造之費幾百萬,寧夏之變幾百萬,黃河之潰幾百萬,今大工、采木費,又各幾百萬矣。”呂坤還在疏中言採礦一事:“朝廷得一金,郡縣費千倍。”皇帝不予理會。遂称病辞官


呂坤在山西[[按察使]]时,輯錄歷史上的賢媛淑女事跡,撰成《[[闺范图说]]》,由宦官[[陳矩]]帶入宮內,受到[[明神宗]]贊賞。之後朝廷出現[[國本之爭]],朝臣支持皇長子[[朱常洛|常洛]],但神宗寵信鄭貴妃,並打算把鄭貴妃所生的皇三子[[朱常洵|常洵]]立為太子。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有匿名者撰題《憂危竑議》,號稱《閨範圖說》之跋,廣傳京師。文中稱呂坤與外戚[[鄭承恩]]、戶部侍郎[[張養蒙]],山西巡撫[[魏允貞]]等九人結黨依附鄭貴妃。给事中[[戴士衡]]弹劾吕坤通过郑承恩向郑贵妃献书,交结宫禁,包藏祸心。最後[[御史]][[趙之翰]]進言,認為武英殿大学士[[张位]]為主謀,張位被免职,張的人馬礼部侍郎[[刘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免官,国子祭酒[[刘应秋]]出京,给事中[[杨廷兰]]、礼部主事[[万建昆]]谪戍典史,是為“[[第一次妖書案]]”。<ref>《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七</ref>
呂坤在山西[[按察使]]时,輯錄歷史上的賢媛淑女事跡,撰成《[[闺范图说]]》,由宦官[[陳矩]]帶入宮內,受到[[明神宗]]贊賞。之後朝廷出現[[國本之爭]],朝臣支持皇長子[[朱常洛|常洛]],但神宗寵信鄭貴妃,並打算把鄭貴妃所生的皇三子[[朱常洵|常洵]]立為太子。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有匿名者撰題《憂危竑議》,號稱《閨範圖說》之跋,廣傳京師。文中稱呂坤與外戚[[鄭承恩]]、戶部侍郎[[張養蒙]],山西巡撫[[魏允貞]]等九人結黨依附鄭貴妃。给事中[[戴士衡]]弹劾吕坤通过郑承恩向郑贵妃献书,交结宫禁,包藏祸心。最後[[御史]][[趙之翰]]進言,認為武英殿大学士[[张位]]為主謀,張位被免职,張的人馬礼部侍郎[[刘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免官,国子祭酒[[刘应秋]]出京,给事中[[杨廷兰]]、礼部主事[[万建昆]]谪戍典史,是為“[[第一次妖書案]]”。<ref>《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七</ref>
第54行: 第54行:
*《小儿语》
*《小儿语》
*《近溪隐君家训》明万历辛卯(公元1591年)石碑保存太原双塔寺
*《近溪隐君家训》明万历辛卯(公元1591年)石碑保存太原双塔寺

==家族==
曾祖李景。祖李慧。父李得胜,壽官。前母王氏,母李氏。永感下。兄李乾;弟李巽。


== 参考文献 ==
== 参考文献 ==

2024年12月14日 (六) 05:10的最新版本

呂坤
大明刑部左侍郎
籍貫河南寧陵縣
族裔漢族
原名李坤
字號字叔簡,號新吾
出生嘉靖十五年丙申十月初十日
河南寧陵縣
逝世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
河南寧陵縣
配偶娶于氏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三名舉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會試二十名
  • 萬曆二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吕坤(1536年10月24日—1618年7月24日),原姓李,字叔简,號新吾心吾抱独居士河南寧陵縣人(今属河南商丘),匠籍,明朝政治人物、思想家,著有《呻吟语》等。萬曆甲戌進士,累官至刑部侍郎。因捲入國本之爭,“第一次妖書案”中,遭攻訐為阿諛鄭貴妃,怒而辭官返鄉。天啟初年,追贈刑部尚書

生平

[编辑]

据《吕李姓源碑》载,其先祖是元末菜农,因向明军报信而立功,得到朱元璋奖赏,并詔其回鄉安居,然而朱元璋在手诏中误将“吕”姓写作“李”。至吕坤时,方上奏将“李”姓改回“吕”姓。

嘉靖四十年(1561年),呂坤中河南乡试第三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會試中式,但因母親去世,回鄉服喪。万历二年(1574年)守喪期滿,補應殿试,中三甲第50名,同赐进士出身,礼部觀政後,出任山西省襄垣知县,萬曆三年(1575年)調大同縣知县。萬曆六年(1578年)升吏部主事,之後多年沒有升遷,於此期間結識楊東明 (萬曆進士),呂坤長子呂知畏並娶東明長女為妻。[1]萬曆十年升吏部员外郎,十一年养病,十四年复除本部,升吏部稽勋司郎中,十五年(1587年)四月升任山东濟南道参政。萬曆十七年(1589年)遷山西按察使,萬曆十九年(1591年)三月升陕西右布政使,隔年正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提督鴈門等关[2]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五月,吕坤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回京协理院事,次年九月升刑部右侍郎,不久轉左[3]。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上《憂危疏》劝明神宗励精图治:“自萬曆十年以來,無歲不災,催科如故。……今國家之財用耗竭可知矣。數年以來,壽宮之費幾百萬,織造之費幾百萬,寧夏之變幾百萬,黃河之潰幾百萬,今大工、采木費,又各幾百萬矣。”呂坤還在疏中言採礦一事:“朝廷得一金,郡縣費千倍。”皇帝不予理會。遂称病辞官。

呂坤在山西按察使时,輯錄歷史上的賢媛淑女事跡,撰成《闺范图说》,由宦官陳矩帶入宮內,受到明神宗贊賞。之後朝廷出現國本之爭,朝臣支持皇長子常洛,但神宗寵信鄭貴妃,並打算把鄭貴妃所生的皇三子常洵立為太子。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有匿名者撰題《憂危竑議》,號稱《閨範圖說》之跋,廣傳京師。文中稱呂坤與外戚鄭承恩、戶部侍郎張養蒙,山西巡撫魏允貞等九人結黨依附鄭貴妃。给事中戴士衡弹劾吕坤通过郑承恩向郑贵妃献书,交结宫禁,包藏祸心。最後御史趙之翰進言,認為武英殿大学士张位為主謀,張位被免职,張的人馬礼部侍郎刘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免官,国子祭酒刘应秋出京,给事中杨廷兰、礼部主事万建昆谪戍典史,是為“第一次妖書案”。[4]

呂坤對官場黑暗深為不滿,称病退休。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病逝于家,之前将其未刊行的手稿焚烧。卒葬宁陵县东南[5]。天啟元年(1621年),追赠为刑部尚书[6]

學術思想

[编辑]

呂坤反對朱熹理氣二分說,厭惡理學家中虛偽、迂腐、淺薄的末流,希望越過理學佛學道家法家以回歸先秦儒學,甚至肯定「我只是我」,以個人體驗發揮儒學。他誇大了禪學對理學的影響,以為程顥王陽明「皆自憚悟入」。[7]

他在哲学上坚持一元论,认为:“天地万物只是一气聚散,更无别个。”(《呻吟语·天地》)“道器非两物,理气非两件,成象成形者器,所以然者道;生物成物者气,所以然者理。”(《呻吟语·谈道》)批判了理学家把道与器、理与气分割开来和“理在气先”等说法。他提倡独立思考,对于传统圣人之论多有怀疑。理学佛教道教都有偏颇之处。

著作

[编辑]
  • 呻吟语》,成书于1593年的笔记体哲学著作
  • 《去伪斋文集》
  • 《实政录》(内含《乡甲约》,见乡约[8]
  • 《交泰韵》,音韵学著作
  • 《阴符经注》
  • 《小儿语》
  • 《近溪隐君家训》明万历辛卯(公元1591年)石碑保存太原双塔寺

家族

[编辑]

曾祖李景。祖李慧。父李得胜,壽官。前母王氏,母李氏。永感下。兄李乾;弟李巽。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呂坤,《呂坤全集》,(北京,中華書局,2012),〈楊晉庵文集序〉,頁91
  2. ^ 《呂坤全集》,〈自篹墓誌銘〉頁532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呂坤,字叔簡,寧陵人。萬曆二年進士。為襄垣知縣,有異政。調大同,徵授戶部主事,歷郎中。遷山東參政、 山西按察使 、陝西右布政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居三年,召為左僉都御史。歷刑部左、右侍郎。
  4. ^ 《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七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初,坤按察山西時,嘗撰閨範圖說,內侍購入禁中。鄭貴妃因加十二人,且為製序,屬其伯父承恩重刊之。士衡遂劾坤因承恩進書,結納宮掖,包藏禍心。坤持疏力辨。未幾,有妄人為閨範圖說跋,名曰憂危竑議,略言:「坤撰閨範,獨取漢 明 德后者,后由貴人進中宮,坤以媚鄭貴妃也。坤疏陳天下憂危,無事不言,獨不及建儲,意自可見。」其言絕狂誕,將以害坤。帝歸罪於士衡等,其事遂寢。
  6. ^ ·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坤剛介峭直,留意正學。居家之日,與後進講習。所著述,多出新意。初,在朝與吏部尚書孫丕揚善。後丕揚復為吏部,屢推坤左都御史未得命,言:「臣以八十老臣保坤,冀臣得親見用坤之效。不效,甘坐失舉之罪,死且無憾。」已,又薦天下三大賢,沈鯉、郭正域,其一即坤。丕揚前後推薦,疏至二十餘上,帝終不納。福王封國河南,賜莊田四萬頃。坤在籍,上言:「國初分封親藩二十有四,賜田無至萬頃者。河南已封周、趙、伊、徽、鄭、唐、崇、潞八王,若皆取盈四萬,占兩河郡縣且半,幸聖明裁減。」復移書執政言之。會廷臣亦力爭,得減半。卒,天啟初,贈刑部尚書。
  7. ^ 王煜:《明清思想史散論》(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1),〈呂坤的太極(元氣)一元論與自(必)然、當然、偶然說〉,頁61-62。
  8. ^ 王汎森. 中国近代思想学术的谱系. 中国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2018-02: 181-187. ISBN 9787542661081. 

延伸阅读

[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阅读此作者作品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二十六》,出自《明史

外部链接

[编辑]
官衔
前任:
王職
明朝大同縣知縣
1575年-1578年
繼任:
連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