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台灣性販賣: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默然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高级移动版编辑
第18行: 第18行:
[[Category:兒童性虐待]]
[[Category:兒童性虐待]]
[[Category:有组织犯罪活动]]
[[Category:有组织犯罪活动]]
[[Category:臺灣女性人物]]
[[Category:臺灣女性]]
[[Category:臺灣執法]]
[[Category:臺灣執法]]
[[Category:台灣社會]]
[[Category:台灣社會]]

2021年8月8日 (日) 16:50的版本

台灣公民和外國受害者被販賣進出台灣行政區劃。他們在這些省份和直轄市的妓院、企業、家庭、旅館房間和其他地方遭到強姦並遭受身心傷害。

台灣性販賣是在臺灣發生的以性剝削和奴役為目的的販賣人口。統治臺灣的中華民國性販賣人口的來源國、目的地國和過境國。

台灣公民,主要是婦女和女童,曾在台灣境內以及亞洲[1]和不同大陸的其他國家被販賣。外國受害者被販賣進入該國。[2][3][4]兒童、貧困者[5]和移民[5]特別容易受到性交易的侵害。受害者被欺騙、[5][3]威脅、[2][6]和/或被迫賣淫,他們的護照和其他文件經常被拿走。[2][6]他們遭受身心虐待和創傷[2][1][6],並且通常被看守或關在惡劣的條件下。[6]許多人因強姦而感染性傳播疾病。

男女販運者來自台灣所有社會和經濟階層。人販子通常是犯罪集團和幫派的成員或受其幫助。[2]由於缺乏數據、性交易犯罪的隱蔽性等因素,台灣性交易的程度很難知道。

非政府組織

婦女救援基金會營救台灣性交易受害者。[4]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