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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維: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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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3日 (一) 07:48的版本

張國維1595年1646年),字九一,號玉笥[1],金華東陽人。明朝政治人物,明亡後,自盡殉國。

張國維是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二甲第十二名进士,授番禺令,兴学校,课农桑,以德化民。以政績卓越,考入刑科給事中;陞太常寺少卿。崇祯七年(1634年)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2],疏浚了松江、嘉定、上海、无锡等地河道。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以兵部尚書兼右僉都御史赴江南、浙江,督練兵、輸餉諸務[3]。離開北京後,李自成攻破北京。順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福王立於南京,召為戎政尚書。因山東討賊有功,加太子太保。後與馬士英不和,乞省親歸。

是年五月,南京陷,國維在家聞變,召集義勇,至台州,與陳函煇宋之普柯夏卿陳遵謙熊汝霖孫嘉績等擁戴魯王朱以海監國,移紹興,以國維為武英殿大學士,督师钱塘江[4]。次年六月初,方國安叛降,国维还守东阳。二十五日,清兵破义乌,追至七里寺,國維召二子張世凤張世鹏問其生死,長子表示不願苟且偷生,次子猶豫不決,国维即怒以石砚掷击,不中。世鹏泣曰:“从容尽节,慷慨捐躯,儿等甘之如饴,唯祖母年迈八旬……”。午夜,國維遂整理衣冠,向母诀别,赋《绝命词》三章,写“忠孝不能两全,身为大臣,谊在必死。汝二人或尽忠,或尽孝,各行其志,毋贻大母忧,使吾抱恨泉下!”遗书于次子。南向再拜曰:「臣力竭矣」!跳園中水池亡,年五十二。

國維既死,家人扶其屍於大廳。清兵骑兵多为山东济宁人,見國維屍體叩头拜谢。张世凤不屈而死,被殺於钱塘江畔。浙江总督张存仁敬佩张国维,不忍斷其香火,於是釋放张世鹏。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賜忠敏。著《吴中水利全书》。1909年11月13日成立於蘇州虎丘張國維祠。

注釋

  1. ^ 《明季南略》:“字正庵,號玉笥”
  2. ^ 南京、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安庆、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与广德
  3. ^ 翁洲老民:《海東逸史》卷四
  4. ^ 張岱《石匱書后集》卷四十《張國維傳》記魯王授國維為建極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

參考書目

  • 查繼佐《國壽錄》卷三《張國維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