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讨论页是否应该进行存档

此页面长度已经达到存档标准,且有一些讨论已经长达数个月无新留言。是否应当对长期无新留言的讨论存档。--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5月4日 (二) 16:15 (UTC)

可以存档。--Raptor (Unknown) 2021年5月5日 (三) 01:14 (UTC)
我认为可以存档。--痛心疾首 2021年5月5日 (三) 04:15 (UTC)
已經存檔了--葉又嘉留言2021年5月6日 (四) 07:53 (UTC)

有關“政治定性”的来源問題

@MINQI這裏所有指控每句都有幾個來源,但還是被你們說hoax。你可否至少給一下這是「政治定性」的來源-某人 2021年4月27日 (二) 11:23 (UTC)

@AINH“新疆“种族灭绝”是政治伪论/蔡元评”“蓬佩奥之流罔顾事实和法律给中国扣“灭绝种族”的帽子,是极为恶毒的政治挑衅,是对国际法的严重玷污,也是对历史上灭绝种族罪受害者的公然亵渎。......在蓬佩奥等西方政客、郑国恩等伪学者以及少数西方媒体的眼里,灭绝种族罪没有一丝一毫法律上的严肃性,完全是可以任意操弄的反华政治工具。”“西方媒体却把这份报告当成信源,有意忽略作者的极端政治倾向,挑动与中国的对抗。”“新疆"种族灭绝"?以谬论操弄真相的政治把戏”“新疆“种族灭绝”动议:一场政治闹剧”“欧盟、美国、英国、加拿大合伙借涉疆问题搞政治操弄,目的就是通过打“人权牌”搞乱新疆、遏制中国,正如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的办公厅主任威尔克森的公开承认,中情局想破坏中国的稳定,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制造中国动荡,利用维吾尔人不断刺激北京,这样就无需外力、便可从内部搞垮中国。”,要改成“政治伪论”/“政治指责”/“政治操弄”甚至“政治闹剧”我也不介意的。--MINQI留言2021年4月27日 (二) 12:52 (UTC)
@MINQI這些全部都是跟中方有密切關係甚至就是中方本身的來源,套用你自己的說法這最多是觀點。如果這種來源也可以過,那麼條目內文每一句都有更加可靠的來源,請把hoax模板去掉-某人 2021年4月27日 (二) 13:05 (UTC)
@AINH1.“這些全部都是跟中方有密切關係甚至就是中方本身的來源”这是阁下观点;2.若“這些全部都是跟中方有密切關係甚至就是中方本身的來源,套用你自己的說法這最多是觀點。”,那么相对的所有指控全部都是跟西方有密切關係甚至就是西方本身的來源,按阁下说的套用我自己的說法這最多是觀點;话说这个和你的标题有什么联系吗?和“如果這種來源也可以過,那麼條目內文每一句都有更加可靠的來源”这有什么逻辑关系?请注意避免偷换概念Tu quoqueWhataboutism;3.hoax是我加的么?阁下这ABF是将我当真人傀儡了么?我还没参与hoax模板议题吧?话说Hoax模板不是你删了么?--MINQI留言2021年4月27日 (二) 13:27 (UTC)
@MINQI對呀,副標題不是被你們直接寫作指控了嗎?那麼同一道理請把「政治定性」移到中方的觀點。而且我沒有刪hoax模板,我是把它跟POV整合作同一個模板,你真希望我現在可以直接把它刪掉-某人 2021年4月27日 (二) 13:38 (UTC)
@AINH你认为我说的什么对?我说你ABF把我当真人傀儡对?副標題寫作指控和“政治定性”移到中方的觀點有什么逻辑关系?你是人及是男性,难不成我还得只能在副标题写你是人,是男性移到我对你的观点中?(这么一说好像也没问题哦?!)[開玩笑的]我给出的来源全部都是跟中方有密切關係甚至就是中方本身的來源,这是阁下的认为,阁下逐一辨别还得出此观我也没办法。我对hoax模板做评价了么?请不要以己度人猜测假设别人意思。谢谢--MINQI留言2021年4月27日 (二) 14:54 (UTC)
「那麼相對的所有指控全部都是跟西方有密切關係甚至就是西方本身的來源,按閣下說的套用我自己的說法這最多是觀點」「對呀,副標題不是被你們直接寫作指控了嗎?那麼同一道理請把「政治定性」移到中方的觀點」-某人 2021年4月27日 (二) 14:56 (UTC)
我可没认可我给出的来源全部都是跟中方有密切關係甚至就是中方本身的來源。谢谢--MINQI留言2021年4月27日 (二) 15:21 (UTC)
@MINQI你說不認可就代表不是了?那麼我也沒有認可條目內你所謂的「西方來源偏頗」(反正也不是只有我不認可,NYT等英維全部都是定作可靠來源),是不是可以把頭頂模板去掉了?-某人 2021年4月28日 (三) 03:45 (UTC)
@AINH你說認可就代表是了?又不是只有我不认可。再说这里是英维?要照搬英维你去英维好了,英维自己都承认有系统性偏见还拿着英维当令箭?!你逐一看了我给出的来源,还说是跟中方有密切關係甚至就是中方本身的來源,这就是你的偏见!你把我给出来源一个个把作者、发布方列出来给大家看呗,大家评理。可靠来源是可供查证,可靠来源也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不可靠来源一般都不让写,而你这偷换概念的厉害了。--MINQI留言2021年4月28日 (三) 07:38 (UTC)
@MINQI對呀,你說認可以就代表是了?你一方面又說西方來源不可靠只可以當作觀點,另一方面又只把中方觀點寫作事實。「这就是你的偏见!」你這波雙重標準更加厲害吧, 小弟哪裏比得上-某人 2021年4月28日 (三) 09:48 (UTC)
@AINH西方來源是不可靠啊,你拿出能佐证西方来源说法的物证(种族灭绝影像、被害人体检/尸检报告、被害人被害地遗迹、明确的“最终解决办法”文件,任何一个都可以)!拿不出还不许说了?中方可拿出人证+物证,这不是事实?!拿出了你又说全部都是跟中方有密切關係甚至就是中方本身的來源,这不你的偏见么?再说了,我的来源至少有两个非跟中方有密切關係或就是中方本身,让你列出来你好好看看、大家看看谁说得对,你不看也不列出就那咧咧,还“這波雙重標準更加厲害吧, 小弟哪裏比得上”?!是我双标还是你在那偷换概念Tu quoqueWhataboutism?--MINQI留言2021年4月28日 (三) 10:34 (UTC)
@AINH假若來源中提出了一種猜想,但没有給出自己的依據,那我們在編輯時就得表明這僅是來源中的猜想(即使來源中一口咬定是真實的)。“政治定性”也是同理,維基百科既要接受有偏見的來源又要中立,那就得指出來源中的偏見,而“政治定性”就是偏見的一種(WP:SUBSTANTIATE)--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4月28日 (三) 13:03 (UTC)
@風紀股長阁下被绕进去了,“政治定性”不是偏见而是定言,就如“种族灭绝”是对事实的断定一样,它不能是某人或某方观点,而是它是符合其定义的行为、是事实。若“政治定性”为观点,那就和“维吾尔种族灭绝”的认定毫无区别,均为“认为”的儿戏。--MINQI留言2021年4月28日 (三) 13:43 (UTC)
@MINQI“政治定性”是偏見的一種表現形式,一種帶有偏見的“行為”,而我們要指出來源中存在這種“行為”,我的意思是這樣--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4月28日 (三) 14:06 (UTC)
@MINQIAINH 我覺得主要問題是,“政治定性”能不能直接從那些指控裏總結出來。“政治定性”的定義是什麼?
“指控”一節幾個Hoax我覺的不太必要,畢竟“指控”一詞己經說明了可能不可信--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4月27日 (二) 13:40 (UTC)
@風紀股長“政治定性”:从政治方面对事物定性。指控只有人证(证言也多次改变),没有实际物证(能佐证的被害人体检/尸检报告、灭绝屠杀影像等),这事件由此看来就是政治上的博弈,认为这是政治化操弄还有The Grayzone(Zenz’s politicized research on Xinjiang and Tibet has proven one of this right-wing group’s most effective weapons. )。hoax是因为有些来源的报道纯粹猜测、有误或无法证实。话说段落内有hoax模板吗?我没看到。。。--MINQI留言2021年4月27日 (二) 15:21 (UTC)
没事了,段落内hoax是被移除了,所以我没看到。--MINQI留言2021年4月27日 (二) 15:27 (UTC)
@MINQI如果“政治定性”是這個意思,(個人認為)那應該不需要額外增加來源,從相關指控(的來源)裏就可以總結出來--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4月27日 (二) 15:34 (UTC)
(▲)同上。--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4月28日 (三) 06:39 (UTC)
一些团体组织、国家政府和议会等将中国政府在新疆的政策和行为“指控”/“定性”为“种族灭绝”,这是可证伪的、发生过的“事实”。而这些定性是否“政治化”乃是“观点”。不支持添加观点化的“定语”、“修饰语”在名词前,让事实、客观叙述变成观点。可于条目其他部分撰写相关观点。--Jhstriver留言2021年4月28日 (三) 15:04 (UTC)
有关“政治定性”一词之含义,上方讨论已有用户给出解释,足以反驳你的这一自相矛盾且脱离实际的说法。--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4月28日 (三) 17:20 (UTC)
我就路过看看。--Raptor (Unknown) 2021年5月1日 (六) 10:38 (UTC)
@RaptorLake 那恭喜您看到了我们社群的特产——地狱的雪球。--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13:28 (UTC)

提議開一個「新疆人權」條目, 與指控條目分工

這樣大家都高興。新疆或許發生了未達人權標準的行為,但要論證達到「滅絕」程度實屬難能,那,這些「不足以論證為滅絕」的行為就統統裝在新疆人權 (新疆人權史) 裡敍述好了。新疆人權史上發生了哪些具體事件被指控為种族灭绝,則於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敍述. 小小提議. -- love.wh 大河浪浪寬 2021年5月5日 (三) 17:34 (UTC)

乾脆把這個合併到「新疆人權」條目得了--Newbamboo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13:48 (UTC)

再教育營的指控

再教育營的種族滅絕指控,應該不只有性侵指控--葉又嘉留言2021年5月4日 (二) 10:38 (UTC)

對!但是全放進來太多餘了,那些在再教育營條目裏說明即可,性侵是一個比較主要的--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4日 (二) 10:59 (UTC)
性侵是主要的來源是??? 是不用都放進來,但也不能只留一個性侵--葉又嘉留言2021年5月4日 (二) 11:56 (UTC)
@葉又嘉抱歉!這個理由不對。主要是應該是因為其他的指控都不只和再教育營有關,只有性侵是針對再教育營。而且你仔細看上下文,其他有關再教育營的指控基本都有提到。你加進來的內容在“背景”一節就有了(剛才回退你時没看到,不然我就會寫在理由裏,很抱歉誤導了)--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4日 (二) 12:10 (UTC)

建議改名:“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 →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
@Manchiu请问管理员,现在为什么不能更名?
我认为现在已经讨论得很清楚了。--铁塔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2:41 (UTC)

目前已达成的共识

  1. 没有被任何全球组织认定为“种族灭绝”。
  2. 所有指控均有合理反驳。(合乎常理、逻辑,而非任何观点。)
  3. 反对指控的国家比支持的更多。
  4. 以上几点均支持“该‘种族灭绝’未被公认”的观点。
  5. 将条目命名为“……种族灭绝”会使读者认为“种族灭绝”是已经被确认的事实。
  6. “……种族灭绝”和“……指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7. 条目主要内容不是“种族灭绝”,而是指控与反指控。
  8. 以上理由均支持更名。

(※)注意:以上共识由本人概括总结,如有异议,可以讨论、修改。 -- 铁塔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2:41 (UTC)

(+)贊成(+)支持

15人(理由略):@ClayM300@DavidHuai1999@風紀股長@Ma3r@MINQI@Newbamboo@PeterMiao2016@千里走单骑@RaptorLake@RealS-424@沙盒梦想@松照庵@痛心疾首@NousYoubing@航站区

(-)反对

6 人

  • @AINH“……种族灭绝”的搜索结果比“……指控”多。(“种族灭绝”和“指控”是同一概念?)
  • @Aronlee90反对意见来自中国,可信度低。(那么多非中国的反对意见,没看见?只要西方指控中国,就是事实?)
  • @Jhstriver原名称被广泛使用。(“种族灭绝”和“指控”是同一概念?)
  • @Sun8908“种族灭绝”本身就是“指控”。(“种族灭绝”和“指控”是同一概念?)
  • @葉又嘉“种族灭绝”是常用名称。(“种族灭绝”和“指控”是同一概念?)
  • @Ylfung331“种族灭绝”是事实。(个人观点?)

(※)注意:括号里是我在尝试理解对方的逻辑。如果对理由的概括或对内在逻辑的理解有误,请您更正。 -- 铁塔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2:41 (UTC)

其他参与者

有表态,但未标记(+)贊成(+)支持(-)反对

  • 表示支持:@Raccoozzy@UjuiUjuMandan
  • 表示反对:@Abacn先有证据再有指控。(只要有人指控,就是事实?所有的证据都站得住脚?)

讨论区

以上由本人总结,如有异议,请在下面讨论。谢谢! -- 铁塔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2:41 (UTC)

沒有被任何全球組織認定為「種族滅絕」。 這個與條目名稱無關
所有指控均有合理反駁。這也是無關的
反對指控的國家比支持的更多。無關
以上幾點均支持「該『種族滅絕』未被公認」的觀點。無關
將條目命名為「……種族滅絕」會使讀者認為「種族滅絕」是已經被確認的事實。無關
「……種族滅絕」和「……指控」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指控是種族滅絕下的子集
條目主要內容不是「種族滅絕」,而是指控與反指控。 這個改寫條目就行了,然而目前條目全保護中,內容還是爭議狀態,因此這個就不是理由了--葉又嘉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5:22 (UTC)
(:)回應1.1-5无关的理由,对应的,本人一句“有关”就完全驳斥“无关说”。阁下的无关说是在严重故意违背wp:POV;2.指控不是种族灭绝下面的子集,如果要讨论是否为子集那么阁下之前所有“无关”均已不成立:即本条目是写“种族灭绝”本身还是“指控种族灭绝”这行为;3.若改写条目,那么就必须去除所有指控及驳斥指控内容,现在已是喧宾夺主,且鉴于“种族灭绝”自身关注度并不高,将被提删--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7:10 (UTC)
(:)回應@葉又嘉鉴于您没有参与前期讨论,我再帮您捋一下逻辑关系。(前面是按共识的“观点”总结的。)
为什么需要改名?
  1. 条目主要内容不是“种族灭绝”,而是指控与反指控,文不对题。(如果您有大量关于“种族灭绝”的描述,可以先在下面贴一下,让大家看看。)
  2. 该“种族灭绝”未被公认,原名称会使读者误认为“种族灭绝”是已经被确认的事实。“其未被公认”的理由(目前没有“其已被公认”的理由):
    1. 没有被任何全球组织认定为“种族灭绝”。(假如全球组织,如联合国,认定其为“种族灭绝”,那么是支持“其已被公认”的。)
    2. 所有指控均有合理反驳。(假如中国没有反驳,或者反驳违反常理、违背逻辑,那么是支持“其已被公认”的。)
    3. 反对指控的国家比支持的更多。(假如只有个别国家反对指控,那么是支持“其已被公认”的。)
现在您还要说无关么?
另外,“种族灭绝”和“指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比如:A 族把 B 族灭了,这叫“种族灭绝”;C 说“你种族灭绝”,这叫“指控”。“种族灭绝”的行为主体是 A,“指控”的行为主体是 C。所以“种族灭绝”和“指控”有因果关系,没有包含关系。 -- 铁塔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7:46 (UTC)
確實是無關的,A 族把 B 族滅了,這叫「種族滅絕」[來源請求]是需要來源的,如果有爭議,那當然是寫 根據某某某說A 族把 B 族滅了,是種族滅絕。 維基無法判斷這是否是事實,所以無關對錯,也無關條目名稱,這樣的寫法在維基很常見,就是談談某個爭議事件,所以是包含關係。--葉又嘉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5:06 (UTC)
这里显然是在区分“种族灭绝”和“指控”,而非给“种族灭绝”下定义。如果是包含关系,是谁包含谁?是没有指控就不叫种族灭绝?还是没有种族灭绝就不能指控?--铁塔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8:18 (UTC)
@Ma3r话说在客栈开着讨论,这里全复制过去?--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7:17 (UTC)
(:)回應@MINQI客栈都发了快三天了,哪有人讨论啊……另外,我想请教一下管理员@Manchiu为什么不能改名?目前所有的共识都指向改名,不是吗?--铁塔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8:01 (UTC)
我觉得可能是(至少我是)都被列了,不知道如何讨论,都说完了。。。说什么。。。囧--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9:48 (UTC)
目前是無共識的,有共識的話,條目不會全保護。--葉又嘉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5:08 (UTC)
@葉又嘉全保護是因為內容、編輯戰,而不是因為標題。你申請保護時用的理由你自己忘了嗎? --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5:26 (UTC)
我前面列出的实际上都没有异议,但是反对方不愿承认罢了。全保护是 @Manchiu 加的,但他没有解释过原因。您的逻辑和“没有种族灭绝的话,不会有人指控”是一样的。--铁塔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8:38 (UTC)
@Ma3r 投票不能代替共識,否則有多數人暴政之嫌,見WP:CON。--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20:15 (UTC)
“支持”/“反对”模板既可以用于投票,也可以用于发表意见。我没看到Ma3r把讨论当成投票,也不存在所谓的“多数人暴政”,请勿恶意推定。--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5月10日 (一) 05:59 (UTC)
@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您说得没错。但是,目前所有的共识都支持更名。另,请了解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铁塔留言2021年5月10日 (一) 07:18 (UTC)
@Ma3r"但是,目前所有的共识都支持更名"
然而在“种族灭绝”是否是“指控”子分集还是其他形而上学的什么东西,关于这点我并没有看到任何共识的形成。且原谅我怀疑您排除其他反对用户的指称,而将支持移动条目者的理据作为“目前所有的共识”我个人认为是极为不适合的。
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原文为: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
个人认为移动条目名称属重大修改,且参与讨论的用户有三分之一仍持反对意见,然而您们似乎并没有作出妥协之类的尝试。如果您觉得因为“支持的人多,所以这就应该通过”而将其他反对用户的论点和意见认为是“无逻辑的”,且不愿尝试与他们作出妥协或商议(如果存在滚雪球的行径例外),那可能就涉嫌多数人暴政。另@DavidHuai1999的所谓的恶意推定请阁下自己带回去;我并不是指称Ma3r阁下试图搞多数人暴政,而是我认为这次讨论普遍存在这种风向,比如某位M字开头的阁下还一边打着“注意”模板一边计票,更有甚者对坚持使用原名者进行人身攻击,如;“有人想通过条目名称就把一项指控搞成既成事实,非蠢即坏”之类言论。

所以,您们或许可以试着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13:14 (UTC)

@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当然,共识是可以挑战的,如果您能把共识推翻,那我们可能就会达成新的共识了。但在这一点上,我相信您不能,因为我不相信您的逻辑能力无法区分这两个概念。打个比方:A 族把 B 族灭了,这叫“种族灭绝”;C 说“你种族灭绝”,这叫“指控”,没错吧?“种族灭绝”的行为主体是 A,“指控”的行为主体是 C,没错吧?“种族灭绝”是“做”出来的,“指控”是“说”出来的,没错吧?有没有人“指控”,“种族灭绝”都可以发生;“种族灭绝”有没有发生,都可以“指控”,也没错吧?光说一句“种族灭绝就是指控”很容易,但是您得讲出点道理来吧,比如:“维吾尔族种族灭绝”也可以叫“维吾尔族指控”。
我同意,合理的理由比人数多更重要。如果您认为反对方的哪一条理由站得住脚,可以拿出来讨论。我是“计票”了,因为方针说:如果无法实现一致同意,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不过,如果你们有更合理的理由,我们可以忽略这条方针。妥协也不是不可以,你们可以提出任何方案,只要能消除“文不对题”和“非中立”两个问题,我都没有意见。
另外,“非蠢即坏”也不一定能构成“人身攻击”。如果看了我前面的一堆解释,经过一番思考,还认为“‘种族灭绝’和‘指控’是同一概念”的话,……当然,我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可以忽略不计。那就是说,要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咯?我暂时还没有想到第三种可能性。
如果站在对方的角度嘛,我可能会说:阿共仔最坏了!西方指控他们,肯定没错!--铁塔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15:26 (UTC)
@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本人暂时未找到合理的反驳意见。种族灭绝是个名词,而非本身就是指控的子集(现代汉语词典中没有种族灭绝这个词,故分别查找“种族”和“灭绝”,“种族”:即“人种” “灭绝”:消灭干净;消亡殆尽)没有任何来源可以说明种族灭绝是指控的子集。
另外,改名应该如何妥协?改名不是只有两种选择:改与不改吗?请问阁下认为应当怎么妥协?取消改名吗?--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5月13日 (四) 07:21 (UTC)
WP:共识:“共识应当考虑到所有正当合理的意见。”显然“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的意见是不合理的。本人敦促相关用户应发表合理观点,而不合理观点应不予考虑。--痛心疾首 2021年5月20日 (四) 02:15 (UTC)
(▲)同上。“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所谓的“多数人暴政”是失实的、错误的指控,支持改名的用户中不存在这种风向。敝人呼吁其“请勿恶意推定”,正是切合实际的善意提醒。--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5月21日 (五) 09:58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訢諸人身,與討論內容無關,已由風紀股長留言)於2021年5月21日 (五) 14:06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已由MINQI留言)於2021年5月21日 (五) 13:49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提醒:管理員AT己在互助客棧提出新名稱建議(新疆種族滅絶指控),敬請前往投票。善用Deltalk模板,不要回覆離題發言(感謝MINQI,不過你害我得重打一遍了  囧rz……。而且你也離題了)--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3:59 (UTC)

@悔晚斋痛心疾首StreetdeckMa3r@DavidHuai1999MINQIAINHJhstriverSun8908@Aronlee90葉又嘉Ylfung331松照庵RealS-424@RaptorLake千里走单骑PeterMiao2016NewbambooClayM300@RaccoozzyUjuiUjuMandanAbacn邀請參與--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4:11 (UTC)
@風紀股長已经回复过了,赞同。多谢提醒--MINQI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4:19 (UTC)
很抱歉,剛剛從互助客棧複製過來的,没注意到,Ma3r也被ping到了,也說聲抱歉。另外邀請@航站区NousYoubing參與--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5:24 (UTC)

致管理員

@Manchiu 立陶宛議會認定中國在新疆實施種族滅絕[1],請將之更新。--Iflwlou 2021年5月21日 (五) 01:49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与讨论完全无关,已由MINQI留言)於2021年5月21日 (五) 13:4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您得把拟插入的内容写出来,告诉管理员拟插入的位置,管理员才好帮你更新。--铁塔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07:06 (UTC)

國際反應

立陶宛

2021年5月20日,立陶宛議會通過決議認定維吾爾族遭到種族滅絕[1]。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发言人對此表示強烈反對[2]──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Googol19980904討論貢獻)於2021年5月21日 (五) 10:17 (UTC)加入。

編輯請求

2021年5月20日,立陶宛議會通過決議認定維吾爾族遭到種族滅絕[1]。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发言人對此表示強烈反對[2]。另外請掛上改名模板{{Requested move|新疆種族滅絶指控}},目前正在WP:VPD進行討論--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3日 (三) 03:12 (UTC)

目前的狀態已經不是移動請求處理的範圍,所以不需要於條目加上移動請求模板。互助客棧上的討論結果將做為條目名稱的移動依據。--Iokseng留言2021年6月23日 (三) 03:55 (UTC)

編輯請求

2021年5月20日,立陶宛議會通過決議認定維吾爾族遭到種族滅絕[1]。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发言人對此表示強烈反對[2]。另外請掛上改名模板{{Requested move|新疆種族滅絶指控}},目前正在WP:VPD進行討論--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3日 (三) 03:12 (UTC)

目前的狀態已經不是移動請求處理的範圍,所以不需要於條目加上移動請求模板。互助客棧上的討論結果將做為條目名稱的移動依據。--Iokseng留言2021年6月23日 (三) 03:55 (UTC)

編輯請求

2021年5月20日,立陶宛議會通過決議認定維吾爾族遭到種族滅絕[1]。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发言人對此表示強烈反對[2]。另外請掛上改名模板{{Requested move|新疆種族滅絶指控}},目前正在WP:VPD進行討論--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3日 (三) 03:12 (UTC)

目前的狀態已經不是移動請求處理的範圍,所以不需要於條目加上移動請求模板。互助客棧上的討論結果將做為條目名稱的移動依據。--Iokseng留言2021年6月23日 (三) 03:55 (UTC)

請問

為甚麼使用於英文不同的標題特意添加了"指控",alleged一詞?──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ElleShd討論貢獻)於2021-08-09T01:52:26‎加入。

相關討論記錄在[[Talk:新疆种族灭绝指控/存档2#建議改名:“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Wolfch (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02: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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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立陶宛議會通過決議認定維吾爾族遭到種族滅絕[1]。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发言人對此表示強烈反對[2]。另外請掛上改名模板{{Requested move|新疆種族滅絶指控}},目前正在WP:VPD進行討論--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3日 (三) 03:12 (UTC)

目前的狀態已經不是移動請求處理的範圍,所以不需要於條目加上移動請求模板。互助客棧上的討論結果將做為條目名稱的移動依據。--Iokseng留言2021年6月23日 (三) 03: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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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方面的更新--Nostalgiacn留言2021年7月2日 (五) 10:52 (UTC)

2021年6月29日,加拿大參議院就新疆是否對維吾爾族實施種族滅絕進行投票,29人支持,33人反對,19人棄權,動議否決。持反對意見的加拿大參議員胡元豹表示投票是「貼標籤的行為」,並且援引加拿大印地安人寄宿學校系統的可怕歷史[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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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的“联署信竞争”. --Gluo88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02:46 (UTC)

四六开算不上“远”多于吧。--铁塔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06:06 (UTC)
“明显多于”可能更好, 谢谢。--Gluo88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10:44 (UTC)

2021年6月仍然发生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署信竞争”,指责当前新疆政策的共44国。但支持中国的明显多于反对者,共65国,认为该指责“出于政治动机且毫无根据”[1][2]

参考資料

  1. ^ China Backed by 65 Nations on Human Rights Despite Xinjiang Concerns, BY JOHN FENG ON 6/23/2021,NEWSWEEK. Canada's statement was later overwhelmed by the address by Belarus, which represented 65 member states in opposing "politically motivated and groundless accusations against China based on disinformation" 
  2. ^ 外交部:90多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出正义声音,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伍岳、王宾), 新华网. 

建议改名:“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

达成共识:
将“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移动至“新疆种族灭绝指控”。--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13:39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于在条目讨论页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未得出共识,为使共识尽快达成,本人在此启动第二次讨论。

请各位于Talk:维吾尔族种族灭绝讨论的维基人至此讨论。

目前达成的共识

  1. 没有被任何全球组织认定为“种族灭绝”。
  2. 所有指控均有合理反驳。(合乎常理、逻辑,而非任何观点。)
  3. 反对指控的国家比支持的更多。
  4. 以上几点均支持“该‘种族灭绝’未被公认”的观点。
  5. 将条目命名为“……种族灭绝”会使人误以为“种族灭绝”是已经被确认的事实。
  6. “……种族灭绝”和“……指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7. 条目主要内容不是“种族灭绝”,而是指控、反指控和政治立场。

以上共识由本人提炼总结,如有疑问,请直接修改。

目前双方观点

下文用反对方表示反对条目改名的维基人,用支持方表示支持条目改名的维基人。

关于常用名称

  • 反对方认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更加常用,来源为各个搜索引擎的全文搜索结果数量
  • 支持方认为,“更加常用”的原则只适用于同一概念,比如讨论条目该叫“番茄”还是“西红柿”。对于不同概念,并不适用这一原则,比如,不能以“‘维吾尔族’的搜索结果更多”而主张“该条目应该叫‘维吾尔族’”。

(※)注意:以上观点均为本人提炼,如果阁下认为观点不正确或不完全,请提出并直接修改。

没有必要把这个本身就是指控的指控加一个“指控”去强调

  • 反对方认为“种族灭绝”就是“指控”,那再加上“指控”就成了“(指控)指控”,完全没有必要把这个本身就是指控的指控加一个“指控”去强调。
  • 支持方认为种族灭绝是行为

(※)注意:以上观点均为本人提炼,如果阁下认为观点不正确或不完全,请提出并直接修改。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并非指控

  • 反对方认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事实上是有大量可靠的证据所支持的,并非缺乏证据。“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是由具公信力的媒体所报导,以当地的卫星图变化,当地采访和已逃亡的当事人为证据。
  • 支持方认为:有更多的国家,以及一些媒体、组织,认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不存在。

(※)注意:以上观点均为本人提炼,如果阁下认为观点不正确或不完全,请提出并直接修改。

关于“共识”

  • 反对方认为:只要有人反对,就不能视为“共识”(因此不能改名)。
  • 支持方认为:维基没有这种指导方针。

(※)注意:以上观点均为本人提炼,如果阁下认为观点不正确或不完全,请提出并直接修改。

此处本人貌似没有总结完所有观点,发现遗漏的请直接添加。

讨论区

恳请各位维基人在此尽可能分节讨论。

如果各位维基人认为本人格式有问题,请您提出。

@悔晚斋風紀股長痛心疾首StreetdeckMa3r@DavidHuai1999MINQIAINHJhstriverSun8908@Aronlee90葉又嘉Ylfung331松照庵RealS-424@RaptorLake千里走单骑PeterMiao2016NewbambooClayM300@RaccoozzyUjuiUjuMandanAbacn

关于常用名称、POV

1.压根两回事两个内容,关“常用名称”什么事?!而且WP:NAME的“易于识别”、“防止歧义”直接无视算什么?明显的“仅挑选某一方针而有意无视其他方针”!再者先不说名称搜索具有地域性,不同搜索引擎不同地区不同语言都会不同,a.搜索数字应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指控/指责/认定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去除重复与“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对比;b.大纪元、新唐人等媒体自身引用/介绍自身发表文章亦造成多人使用的假象;c.“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中包含“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搜索引擎势必会显示更多“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搜索结果,例如“美国国务卿蓬佩奥:中国对维吾尔族‘犯下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罪’”算哪个?。以上:仅仅以搜索就称WP:COMMONNAME是不合理的。那么凭什么说原名称是常用名?2.该“种族灭绝”未被公认,原名称会使读者误认为“种族灭绝”是已经被确认的事实,这很明显的直接违背POV方针,且与地圆说、地平说完全不同:a.说,表明只是观点;b.地圆、地平非带有贬义、罪行甚至严重罪行。某些人要把暴动改运动说是不POV,这里没声了?!--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0:23 (UTC)

没有必要把这个本身就是指控的指控加一个“指控”去强调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不是指控是罪行,指控犯有种族灭绝罪行才是“指控”——完全两回事;言简意赅举例:A指控B故意杀人,不能说成A故意杀人B(如此更易被误解A把B给杀了)。该条目是写“种族灭绝”本身还是“指控种族灭绝”必须厘清。若按某位编者意思“改写条目”,那么就必须去除所有指控及驳斥指控内容,现在已是喧宾夺主,且鉴于“新疆维吾尔族种族灭绝”自身关注度并不高(关注度高的是指控与反驳指控),将被提删——删除该条目另起炉灶。--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0:12 (UTC)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并非指控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为什么并非指控?所有标题带有“种族灭绝”的条目均为已被确认,如亚美尼亚种族灭绝有万人坑、有屠杀照片、人口大量减少(同样納粹大屠殺亦均有同种物证甚至还有明确的“最终解决办法”文件。这些,所谓的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有任意其一吗?);这些不论是万人坑遗迹亦或是屠杀照片、影像、甚至是明文写有“清除、清洗”的“最终解决办法”命令文件、被害人体检、尸检报告均为确凿的事实性物证,“维吾尔族种族灭绝”除了当事人口述证据(口供还时不时自己推翻自己)外有什么?将学校、政府大楼、甚至居民小区的卫星图片当新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报告?且证据更为多、明确的爱尔兰大饥荒是英国对于爱尔兰人的种族灭绝,但“爱尔兰大饥荒”条目并未将条目标题写为“英国对爱尔兰种族灭绝”。--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0:00 (UTC)

  • 如阁下所言,这些“被确认”的种族灭绝均为年代久远。红色高棉屠杀也是越南占领柬埔寨后挖出万人坑才为国际社会所知。中国当局强力使新疆成为信息黑洞,利用信息严重不对称下的少量错误企图否认整个证据,正如这段发言,
"当事人口述证据--口供还时不时自己推翻自己" -- 只要有人敢站出来发声便会收到官方巨大压力,甚至外交部发言人拿出性病医学诊断侮辱 不堪压力选择闭口。
"将学校、政府大楼、甚至居民小区的卫星图片当新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 -- 通过卫星地图识别的再教育营部分有此纰漏,并试图以此混淆整个证据,然而大量新建高墙铁塔设施避而不谈
另一处的"维吾尔族人口增多" -- 2021年了种族灭绝在科技高度发达的国家也玩出新花样了,不是肉体消灭,而是基于数据化的维稳平台找出实践文化与宗教的人精准投放至在教育营。这仍然属于种族灭绝的范畴(文化灭绝)。
管制新疆的是中国,中国当局有一百种方法制造它想要的信息,混淆已有的证据。此讨论下中国当局支持者的论点不过乎此。支持当局的维基人成组织,十分有动力推行“共识”并且拒绝任何意见。你们或许能改得了中维条目名称,然而维基百科的讨论都是存档的,成为中国人如何支持当局新疆政策的例证之一,正如80年前普通德国人支持当局犹太政策并且打心底认为这不是种族灭绝--仅凭身为本国人立场加上当局公布的消息判断的话。 Abacn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6:43 (UTC)
“基于数据化的维稳平台找出实践文化与宗教的人精准投放至在教育营。这仍然属于种族灭绝的范畴(文化灭绝)”这不是在说美帝嘛🤔。——航站区留言2021年6月10日 (四) 09:10 (UTC)
@Abacn:我就问阁下:阁下去没去过新疆?见没见识过当地人真实的生活情况?微博上有位外国博主亲身自由行去了新疆将所见所闻发出结果呢?请阁下好好看看这位老外的视频,阁下是不是发现了他说的那些评论有阁下自己的影子?如果阁下看完依旧坚持原来的看法,那么本人也不可能与阁下再有任何讨论——本人会认为阁下不可理喻。--MINQI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9:10 (UTC)
视频链接打不开,请检查。是不是你的私有 URL?--铁塔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0:38 (UTC)
@Ma3r:感谢阁下提醒,已更换视频源于此。谢谢。--MINQI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8:49 (UTC)
您这是先有立场了,您选择了全盘接受西方观点。--铁塔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0:30 (UTC)

其他

请各位维基人尽可能将自己观点总结为一句话并作为段落加入其中,谢谢。--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5月4日 (二) 15:48 (UTC)

@沙盒梦想:阁下是把观点分为三部分了吗?逐条讨论?阁下都把观点列了。。。怎么讨论。。。--MINQI留言2021年5月5日 (三) 13:17 (UTC)
@MINQI:我是将各位的观点概括为这三部分,如果阁下有新的观点欢迎直接加入为新的一个章节。个人认为分段讨论的可读性会强一些。--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5月6日 (四) 06:22 (UTC)
了解。多谢。--MINQI留言2021年5月6日 (四) 06:39 (UTC)
不想评价,如有争议,观点要中立--Raptor (Unknown) 2021年5月6日 (四) 07:36 (UTC)
@RaptorLake:阁下可以直接修改以上的内容使观点中立--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9:48 (UTC)
@沙盒梦想:一句话太困难,分点还能凑活。--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0:50 (UTC)
我這裏直接給意見:(1)「更加常用」的原則確然只適用於同一概念,但「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基本上就是同一個概念。(2)「種族滅絕」本身既可以是「指控」,也可以直接是「罪行」。(3)不評論「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在事實上是否「指控」或確然已發生的「罪行」,這並非更名的因素。(4)“只要有人反對,就不能視為‘共識’”確然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但也不代表“共識”能不妥善處理(甚至完全不處理)反對意見;後者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7日 (五) 14:19 (UTC)
@Sanmosa:(1)举例而言:A 族把 B 族灭了,这叫“种族灭绝”;C 说“你种族灭绝”,这叫“指控”。“种族灭绝”的行为主体是 A,“指控”的行为主体是 C。此外,不管有没有发生“种族灭绝”,C 都可以“指控”。您还要说是同一概念?(2)“种族灭绝”是一种罪行,是“指控”的内容,而非“指控”这一行为本身。(3)直接命名为“种族灭绝”,会使人误以为“种族灭绝”是已被确认的事实,有违“中立”原则。这不能成为更名的原因?(4)我不反对“妥善处理反对意见”,您看怎么处理比较妥善?目前的反对意见就是:我不管你多么有理,我就是不同意。参见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而且,现在不是“共识”能不能妥善处理反对意见的问题,而是反对意见完全不处理“共识”。--铁塔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7:57 (UTC)
(1-3)見下。(4)你不能只要求反對意見遷就。你首先必定需要讓步,這樣反對意見才有考慮遷就的空間。這是WP:CON的要求。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8日 (六) 00:26 (UTC)
我可以让步。您可以提出任何建议,只要能消除“文不对题”、“非中立”两个问题,我都可以接受。--铁塔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1:07 (UTC)
我單純感覺這是贅字的問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基本上就是同一個概念(下面我已經説過一次了),因此我不可能認為現標題存在「文不對題」和「非中立」的問題。中文一向不嚴格區分主謂賓格,現在大家突然執著於嚴格區分主謂賓格讓我很驚訝。文法問題原來能搞成這樣。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8日 (六) 02:03 (UTC)
这是避重就轻归根于文法问题吧。。而且我记得您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現代漢語不是文言文,不能缺主語」,這是我接受的中文教育”,很荣幸有人(我?其他人?)能让您中文教育的观念有所变化。 -- I'm Lewix.|有话好说| 2021年6月4日 (五) 03:20 (UTC)
我怎么觉得我前面说了半天都白说了呢?给您讲了半天,您不赞成、不反对,“见下”两个字就跳过了,然后现在又把您的观点说一遍。您这“见下”两个字是什么意思?您有在下面阐述?还是说“我没看见”?--铁塔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4:06 (UTC)
所以我沒權不表態?我不能單純發表意見?我下面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任何的罪名都是「指控」,因此任何「【對象】【罪行】」(如:「某某殺人」)這一類的標題並沒有違反中立(即使其可能並非公認事實)。’就(4)再補充一點:“共識”不但要求妥善處理反對意見,也要求妥善處理沒有明確支持或反對傾向的意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8日 (六) 04:19 (UTC)
您的意思是不是这样的?——“我知道你的观点跟我相左,但我不想跟你讨论,不想跟你取得共识。你解释也白解释,我坚持我的看法。”--铁塔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4:43 (UTC)
我重申一次:所以我沒權不表態?我不能單純發表意見?如果你繼續曲解我為有表態,我直接轉送ANM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9日 (日) 01:12 (UTC)
您当然有权,您有权不表态,您有权不跟我讨论,您也有权不跟我寻求共识。但是,您的意思不是跟我说的一样吗?只不过表达方式不同而已。--铁塔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03:20 (UTC)
不一樣。我是沒有特別的一個傾向,你是有更名的一個傾向,而你錯誤地認為我是有不更名的一個傾向。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7日 (一) 05:24 (UTC)
哪里不一样?我认为“种族灭绝”和“指控”不是一回事,您认为是。我跟您解释,您不理,不是吗?--铁塔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8:37 (UTC)
@Sanmosa:「種族滅絕」本身並不能是指「指控」,而明顯是指「罪行」。勿偷換概念。否則,我也可以說任何的罪名是「指控」,然後以此為據指出任何「【對象】【罪行】」(如:「某某殺人」)這一類的標題並沒有違反中立(即使其並非公認事實)。你覺得合理嗎?--【和平至上】💬 2021年5月7日 (五) 19:39 (UTC)
我覺得很合理(「否則」後的內容),因為中文一向不嚴格區分主謂賓格。我單純感覺這是贅字的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8日 (六) 00:26 (UTC)
然而事實上要是在其他的條目改這樣的標題,肯定會被移動。--【和平至上】💬 2021年5月8日 (六) 23:01 (UTC)
不一定。不要作假設性推論。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9日 (日) 01:12 (UTC)
希望提供反例。--【和平至上】💬 2021年5月12日 (三) 07:49 (UTC)
關於這種連續兩個「名詞化的動詞」所構成的片語,顯然「性侵害」與「性侵害防制」、「環境保護」與「環境保護宣導」、「文法運用」與「文法運用爭論」都不是同一個概念,但「藝術治療」與「藝術治療學習」則是同一個概念(因為藝術治療的過程本身就是一種學習,透過學習藝術來治療心智上的疾病)。可見中文文法在此並無歧見,而是Sanmosa閣下您認為「XX種族滅絕」本身就是一種「指控」,但別人卻未必也這樣認為。我想問題應該就在這裡。-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5月9日 (日) 06:28 (UTC)
我同意你的說法。但既然SANMOSA及其他覺得「沒有必要把這個本身就是指控的指控加一個「指控」去強調」的人認為「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基本上就是同一個概念」,而有不少人覺得「維吾爾族種族滅絕」不適當,我不明白為何不能採用後者。--【和平至上】💬 2021年5月12日 (三) 07:53 (UTC)
參考Talk:辛普森案#NPOV討論,鄙人認為二者皆可,但加入「指控」兩字不違反「常用名」規定,而且更不容易使人誤會。--Yangwenbo99 2021年5月12日 (三) 12:55 (UTC)
比照新疆再教育營的處理方法即可解決。--AT 2021年5月13日 (四) 16:02 (UTC)
指的是“简体名称与繁体名称不一致”的方法么?私以为,这种方法更适合“两个名称指的是同一事物”的情形。--铁塔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05:16 (UTC)
我想說明的是探求絕對真實,並以此作為命名理據是沒有意義的,一個常用名稱完全可以是基於一些錯誤的見解,這不代表這就一定不適合當成條目名稱來用。正如有些用戶在過去討論也主張新疆再教育營並非真實,然而這其實並不重要,因為維基只需要反映可靠來源呈現的狀態,而沒有探求真相的責任。因此,套用在此個案上也是完全適合的,只要「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是一個常用名稱,那大可以進行轉換,甚至比「維吾爾族種族滅絕」還要常用的話更是可以取而代之,這也是為什麼我說比照新疆再教育營的處理方法即可解決的理由。--AT 2021年5月15日 (六) 13:46 (UTC)
在您看来,似乎“常用”这个原则是至关重要的。但在我看来,很多原则都应该排在“常用”之前。比如,标题要与内容相一致。比如,中立原则。--铁塔留言2021年5月15日 (六) 17:26 (UTC)
常用當然至關重要,因為這是WP:命名常規的要求。至於能夠同時兼顧中立的話固然很好,不能夠的話也沒有辦法,WP:NPOVHOW還提到一樣很重要的就是「特別應注意不能為了解決分列的觀點而刻意杜撰新名詞。 」也就是為了追求中立名稱而標新立異,甚至採用一個完全不常用的名稱,此舉於命名常規還是NPOV來說都是不合適的。再者,所謂不中立的條目標題大多也是因人而異,例如可能有人認為南京大屠殺不中立,那不代表更改成南京事件就合適,六七暴動如是,六四事件如是。--AT 2021年5月15日 (六) 19:23 (UTC)
那按您的说法,该条目不如叫“维吾尔族”,保证比“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更常用。维基里为什么会有一大票“……争议”、“……指控”的标题?哪一个把“争议”、“指控”去掉,不会变得更常用?在您提到的段落中,还有一句“百科式的条目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不知您怎么理解?如果您认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这样的标题“标新立异”的话,那恐怕只是您个人的看法,目前还没有一个人以此作为攻击点。--铁塔留言2021年5月15日 (六) 23:21 (UTC)
為什麼不能簡稱為「維吾爾族」的理由是非常簡單,明顯地這是有歧義,而且「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從google來看是一個常用名稱,那就沒有棄用的理由。因此,如果去掉「爭議」或「指控」會導致出現歧義的話,而本身不帶這類用字的名稱又常用的情況下,理應沿用。至於您提到「百科式的條目標題應能表現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這的確是很重要的,問題就在於加指控兩字並不代表就能體現這個精神,反之由於「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不是一個常用名稱,根據google的用量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原創名稱。也就是說,就算要表達這是一個指控什麼的,也完全可以在內文反映各種可靠來源的觀點,而不應為了追求所謂最高程度的中立性而違反命名常規和非原創研究的規定,況且就各種可靠來源的分歧來看,這僅僅是一個指控還是事實仍未有定論,貿然地將其定調為指控可能反而變得不中立,更枉論所謂最高程度的中立性。如果您視中立為最重要的項目,那我想您應該考慮將南京大屠殺更名為南京事件了,南京事件可是常用、中立又非原創研究的名稱啊,比「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要好幾百倍,那您要改嗎?至少我考慮到常用程度的差異,我不會過分執著於中立這一方面,仍然主張沿用南京大屠殺,我認為這與這項討論的爭論點是完全一致的,況且不中立的標題本來也就比比皆是,也就是說這並不可能是條目命名的唯一標準。最後,留言當然是個人看法,而且之前沒有人以此作為理據也不代表這不成立,至於是否標新立異google一下自然一清二楚。謝謝。--AT 2021年5月16日 (日) 04:20 (UTC)
如果單看常用性的話,“維吾爾種族滅絕”(没有“族”)才是最常用的,要論標新立異兩個名稱都算標新立異,顯然準確性更重要。--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18:18 (UTC)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的搜尋結果是140,000,您舉出的簡體例子也才3萬多而已,再者,"维吾尔种族灭绝指控"的搜尋結果僅有9項,因此「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完全是一個常用名稱,而非標新立異,不知道為什麼您會從數據中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另外,就算有其他更常用的名稱,那移動至該名稱不就好了?這跟所謂準確性沒有什麼關係。--AT 2021年5月16日 (日) 18:36 (UTC)
抱歉,經你提醒我才發現,Google搜尋設定對結果的影響非常巨大,當我設置為“中文(簡體)”(其他維持預設)時,“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僅有8,610條結果(而“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有419條,“维吾尔种族灭绝”有10,200條,前邊己有連結,我就不再加上),設置為“English”時,用中文搜尋“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有9,530條結果(而“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有452條,“维吾尔种族灭绝”有11,400條)。在簡中、繁中和英文下“新疆種族滅絕”均是最常用的名稱。
但是不管常用性如何,這一爭議都不適用於常用名稱,因為常用名稱存在誤導性,有明顯的有罪推定。“指控”代表真實與否尚無定論或不予置評,而不是定性為假,如果確定為假應為“謠傳”、“謠言”--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20:04 (UTC)
所謂誤導其實是一個偽命題,因為這完全是因人而異,我也可以說南京大屠殺或六四事件存在誤導性,應該改成南京事件或六四屠城什麼的。對此,我在上面已經說明過,「因為維基只需要反映可靠來源呈現的狀態,而沒有探求真相的責任。」就算一個條目名稱是完全錯誤,只要足夠常用的話,那就沒有問題,相關錯誤只要有可靠來源證實的話大可在條目內陳述。相反地,明顯視常用名稱不顧,追求所謂中立名稱而進行原創研究屬於違規行為。最後,新疆種族滅絕既然為最常用名稱,那我認同可以移動至此名稱。--AT 2021年5月17日 (一) 03:18 (UTC)
“维吾尔族”有什么歧义?世界上还有另一个“维吾尔族”?或者叫“狮子”,或者“地平说”都行?这些肯定都比“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常用!“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暗示这个“种族灭绝”是真实存在的,这与条目的内容不符,这明显是在抹黑中国,完全不中立。而“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却是客观存在的,没有人否认,因此相对中立。在这里,跟“事实”相对的,不是“指控”,而是“谎言”。不管它是“事实”还是“谎言”,“指控”都是存在的。您所强调的“常用”原则出现在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原则和惯例部分,该文首段即明确表示该部分“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不适用”,所以这个原则不是不能违反的,并不像您所认为的那么“至关重要”。而“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则表明,有一点不中立都是不应该的,标题的中立性才是至关重要的。“不中立的标题比比皆是”并不能说明“不中立的标题是对的”,请您搞清逻辑。Wikipedia:非原创研究中是这么说明“原创研究”的:“在维基百科里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观点、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或总结,并产生了新的立场。”也就是说,“原创研究”应该是事实、争论、观点、推论、想法、分析、总结或立场。这些都是以句子为基础的,而“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作为一个词组,是构不成“原创研究”的。如果您想改其它条目的名称,请便,跟此条目无关。最后,“标新立异”是会搜索结果少,但是搜索结果少可未必是因为“标新立异”。“标新立异”是您的主观看法,大部分人并不这么认为。不用谢。--铁塔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8:05 (UTC)
「「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暗示這個「種族滅絕」是真實存在的,這與條目的內容不符,這明顯是在抹黑中國,完全不中立。」我覺得您想得有點太多了。換個角度,加上指控的話,我是不是可以說成是「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暗示這個「種族滅絕」是不存在的,這與條目的內容不符,這明顯是在袒護中國,完全不中立。」?我認為這樣的過份聯想沒什麼意思。常用當然不是絕對,但也不代表就能夠不用常用名稱,卻走去自創標題。如果您覺得標題的中立性才是至關重要的話,我想您一定贊成將南京大屠殺改成南京事件吧?如果不是,還您先搞楚自己的邏輯,如果是的話歡迎去提出修訂,能夠取得共識的話我無任歡迎。最後,不算人頭算理據,我想這就不用解釋了吧,另外由於新資料的出現,我目前已經改為支持改成新疆種族滅絕,敬請注意。--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2:49 (UTC)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确实在暗示这个“种族灭绝”是不存在的,但这与条目的内容是相符的。条目既然没有确定该罪行的存在,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应当“认为”不存在,那么暗示它不存在就是中立的。按照您的说法,假定中国无罪就是在“袒护中国”了,您有没有发现您在对中国实行“有罪推定”?有没有发现您对中国的敌意?“常用”原则“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不适用”,这表明它不像您说的那样至关重要。而“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则表明中立性至关重要。至于其它条目的标题,您想改您可以去提。(不过,从南京大屠杀的条目中,我没有看出哪里表明这是一起尚未被证实的大屠杀。)我的逻辑是:“首先,标题应能高度概括文章的内容;其次,标题应当中立。”您的逻辑是“‘中立’原则要排在这两项之前。”对吗?“不算人头算理据”,没错。在#目前达成的共识中的多个理据都是支持更名的,而您说来说去就是一个“常用”。但是,“常用”原则更适合在同一事物的两个名称之间做选择,而不是用来命名不同的事物。不是吗?--铁塔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07:28 (UTC)
多說無益。--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08:04 (UTC)
首先,一如我最初所言,在不明確的情況下,條目命名上不應判斷是真實還是虛構,我之所以提出「「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暗示這個「種族滅絕」是真實存在的,這與條目的內容不符,這明顯是在抹黑中國,完全不中立。」這完全是順著您的邏輯,上面我已經提到「我認為這樣的過份聯想沒什麼意思。」也因此沿用「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在我看來並不構成不中立的問題,就算假設這個名稱是不中立,那又不代表就可以棄用一個不中立的常用名稱,而去自創一個中立但不常用的名稱。也就是說,如果有一個名稱既常用又中立的話,那當然無任歡迎,如果沒有的話就算不中立也不應以自創標題蓋過常用標題。其次,我沒有意願去改南京大屠殺的標題,因為我認為就算可能不中立,只要夠常用就沒有問題,您持相反論調卻不提出修訂在我看來是言行不一致。最後,您所謂的共識就算存在也不代表就能夠直接越過方針,您要排除常用要求,就要先改方針,而我也認為這兩個名稱均是指同一事物,因此不構成不能比較的理由。--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2:46 (UTC)
是不是我的这句话您没有看到?看来我应该重申一遍:“常用”原则“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不适用”,这表明它不像您说的那样至关重要。而“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则表明中立性至关重要。南京大屠杀并不是我关心的条目,不过既然您一定要提它,我就去看了一眼。我发现整篇文章都是把“大屠杀”当作事实来行文的,与标题一致。如果您认为文章不中立,那您还得先修改文章。“我所谓的共识”是依赖方针的,而非您所谓的“越过方针”。我说的第一个理由“标题应与内容一致”,虽然没有在中文维基中找到(英文维基是有的),但这是对所有文章标题的基本要求,想来您应该不会反对。第二个理由就是“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既然方针指出,“常用”原则“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不适用”,那也就跟方针不矛盾了。您也认为“……种族灭绝”和“……指控”是同一事物,非常好。你们每个人都提出一遍,我就给你们每个人解释一遍。“种族灭绝”是一种罪行,是“指控”的内容,而非“指控”这一行为本身。举例而言:A 族把 B 族灭了,这叫“种族灭绝”;C 说“你种族灭绝”,这叫“指控”。“种族灭绝”的行为主体是 A,“指控”的行为主体是 C。不管 A 有没有实施“种族灭绝”,C 都可以“指控”。不管 C 有没有“指控”,A 都可以实施“种族灭绝”。“种族灭绝”是做出来的,而“指控”是说出来的。对吧?相信经过我的指点,以您的逻辑能力是可以区分这两个概念的。--铁塔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6:08 (UTC)
我在下方已經提出了新的條目名稱,該名稱應該可以滿足雙方的要求,如果大家都能接受的話,關於您的疑問我想就沒有回覆的必要,如您仍認為有需要的話,那也歡迎在別的地方繼續一起探討。謝謝。--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6:16 (UTC)

常用名稱壓到一切,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是不是該移動到“蠶豆症”?幾乎所有化學、醫學、甚至邏輯學類相關條目都要應當移動到俗名,除非没有俗名。誤導其實是一個偽命題?那“大腦的百分之十神話”、“999手機充電都市傳說”也要移動至“大腦只開發了百分之十”、“999手機充電服務”,它們本來就是都市傳說、神話,何必在標題裡寫明,搞原創研究呢?Google搜尋結果也表明後者的名稱更常用--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07:49 (UTC)

常用名稱並不是壓到一切,而是這是一個大原則,命名常規也寫得很清楚,還有其他輔助的慣例。醫學類條目怎樣處理,我不清楚,他們可能有自己的命名方式,我認為用完全不相關的領域來進行類比沒什麼意義。再者,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這類是正式名稱,而這項討論追求的卻是正確名稱,那就明顯沒有關係了,加上兩者常用度的差距之大也完全無法比較,也就是說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既是常用名稱,也可以兼顧更多命名慣例,在這一點上「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是遠遠不及的。另外,您說的都市傳說類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加上,因為像如月車站下水道的鱷魚等等也沒有加,都市傳說分類下條目也大多沒有特意去加這樣的後綴,所以我認為如果後者更常用的話,那的確移至後者更佳。--AT 2021年5月17日 (一) 11:09 (UTC)
都市傳說的一般有兩種命名法(不是指在維基,而是指社會約定俗成的),一種是依據傳說中具代表性的事物,大多數(包括你舉的兩例,其他例子如暗網抗拒他的手等)是這類,另一種是直接描述傳說的詳細內容(因為實際上內容很少),除了上面兩例,還有三峽大壩變形爭議也算在內。後者在被提及時,通常是用具原創性、聳動性的標題來描述,所以很少有正真意義上的“常用名稱”,就算有也多違反“易於識別”的命名規範,所以它們不得不由編者自己命名,不適用於“常用名稱”。
至於化學、醫學、邏輯學類相關條目則是同時受到“易於識別”、“防止歧義”、“使用全稱”的規範影響,“常用名稱”己經被拋到很後面去了。只有極少數像這樣的特例,而水不只是因為名稱常用,還是因為水牽涉到的主題龐大,不僅於化學,“常用名稱”依然是很次要的原因。
“易於識別”和“防止歧義”是現標題的主要問題,而“所謂誤導其實是一個偽命題”就直接把這兩個方針推翻了,所以“常用名稱”會壓倒一切,前面所述的這些頁面都該移動了。
另外注意到"維吾爾族種族滅絕" -"指控")約6,000個結果(註:加上“-"wikipedia"”結果會暴增至100,000,按理說不應該)、"維吾爾族種族滅絕" "指控")約35,000個結果(加上“-"wikipedia"”結果不會有太大變化)說明“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更常被視為指控來陳述(但這不意味著“維吾爾族種族滅絕”等於“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也就是說“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只是不常被當作一整個詞組被直接使用,並非標新立意、原創研究。“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的搜尋結果少,是因為在口語中直接連用“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指控”不必要,而且新聞媒體還需要更詳細的陳述(指控方和被指控方等),這就導致兩個詞/詞組被隔開、改變順序,比如:
首句提及指控,並指出指控方(西方國家)與指控對象(北京當局),後兩句詳細描述指控內容(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再教育營)。在頁面標題中應該抓住重點(易於識別),更詳細的陳述寫在首段,所以省去附帶訊息後連用成“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一個“指控”,指控的內容是“維吾爾族種族滅絕”),但不能連“指控”都一同省去,因為意思可能會整個改變(防止歧義,這時後我認為應以多數意見為重,因為語言作為溝通工具,語意該是看多數人的解讀,如果多數人都覺得省去“指控”意思會改變,那就是有歧義了)
當然,如果你要說把“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指控”連成一個詞組就叫作“標新立意、原創研究”的話,那我也只好放棄說服你了,我們對方針的理解有偏差,無法解決的那種偏差--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7:42 (UTC)
等等,簡體的結果怎麼一下子又多出這麼多,“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 -"指控" ”又變成100,000條以上了?我發誓我剛剛看時只有不到6000條啊(但基本上都到第十頁就没了,我電腦有問題?)--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8:00 (UTC)
結果又變了⋯⋯好吧,干脆無視我前面給出的Google搜尋連結吧,我整個人都被搞糊塗了。反正無論搜尋結果筆數如何,我想表達的意思都不會有太大變化:重點在於歧意性和易於識別。順帶提一下,上面四個Google搜尋連結到第八、九頁就會顯示後續的結果重複,此時四個連結統計出來的筆數都會減少至數十筆,如果這不是我電腦的問題,那基本上没什麼可比性了,除非你要算上重複筆數或者是你連三筆十筆都要較真--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9:05 (UTC)
所以我的提議是使用最常用的新疆種族滅絕,我覺得這已經是最為平衡的名稱,常用又沒有違反原創研究的疑慮。--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2:37 (UTC)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風紀股長)移除。2021年5月20日 (四) 15:39 (UTC)
我將這話原原本本歸還給您,謝謝。--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5:48 (UTC)

請求管理員@Manchiu立刻進行移動並結束討論,目前多數意見支持移動至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反對意見僅有詭辯不具參考價值。對有更多意見者煩請開新的(回退移動的)討論--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8日 (二) 15:24 (UTC)

移動至新疆種族滅絕沒有問題啊,如果是XXX指控的話,那很明顯地目前暫時沒有任何共識,強行移動是完全不可行的做法。--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5:51 (UTC)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風紀股長)移除。2021年5月19日 (三) 14:08 (UTC)
您可以就此徵詢其他參與討論者的意見,如得出移動至新疆種族滅絕的共識的話,我也很願意處理,畢竟玆事體大,始終我們之間短暫的討論也無法代表些什麼。謝謝。--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6:02 (UTC)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風紀股長)移除。2021年5月19日 (三) 14:08 (UTC)
不用急,或許有人認為原名或是其他名稱更好,再等等吧。況且,可能還要公示啊。--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6:30 (UTC)
@Manchiu:附议。理由:
  1. #目前达成的共识均支持移动。
  2. 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明确表态支持者 14 人,反对者 6 人)(这是以前在Talk: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的统计,算上这边的也不会有明显区别。)
有什么理由不移动吗?--铁塔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07:51 (UTC)
其一,您所謂的「目前達成的共識」,只是您自行歸納,並不完全反映實際情況,而且您一開首也說了「由於在條目討論頁進行了長時間的討論未得出共識,為使共識儘快達成,本人在此啟動第二次討論。」其二,您從共識引用的一句還緊接:「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 」而且,下面還有WP:共識不是點票呢。因此,不存在任何應該移動的理由。謝謝。--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2:29 (UTC)
其一,我之所以说是“目前达成的共识”,是因为没有人反对。“由于在条目讨论页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未得出共识,为使共识尽快达成,本人在此启动第二次讨论。”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我的立场是,已经有足够多的共识了,但反对方就是不同意改名。其二,我早就说过,妥协没有问题,只要能消除“文不对题”和“不中立”两个问题,我都可以接受。应该移动的理由都在“目前达成的共识”中列着呢,反对移动的理由在哪儿?您说来说去就是一个“常用”原则。但是,“常用”原则更适合在同一事物的不同名称之间做选择,而不是用来命名不同的事物。不是吗?--铁塔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4:11 (UTC)
對此我在上方我已作出回應,請參詳。--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5:01 (UTC)
支持ma3r阁下的观点。--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9日 (三) 14:32 (UTC)

@Ma3r:現在維吾爾族種族滅絶的頁面資訊顯示没有移動保護,但不知為何無法移動(似乎無法覆蓋重定向),你可以嘗試看看。如果還是需要管理員的協助,因為Manchiu似乎主要是處理頁面保護和封禁的,得再看看有没有專門處理移動的管理員--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4:08 (UTC)

(*)提醒英維的討論意見(特別是User:Thucydides411的發言)對當前的討論很有參考價值,建議看看。--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8日 (二) 11:12 (UTC)

(*)提醒:多數名稱(包括但不限於“維吾爾族種族滅絶”、“維吾爾族種族滅絶指控”、“新疆種族滅絕”)在google完整字詞搜尋實質上都僅有數十條結果(盡管顯示為數千乃至數十萬條,但均在第十頁之前顯示“我們省略了一些與已顯示的XX條結果極爲相似的條目”)。--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4:08 (UTC)

那就不要省略,或是搜尋新聞和學術之類的,btw我發現「新疆種族滅絶指控」這個名稱應該可以符合各位的要求,不知諸位意下如何?--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5:04 (UTC)
对AT阁下提议的赞同与否
(✓)同意--铁塔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6:20 (UTC)
(+)支持--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5月20日 (四) 09:06 (UTC)
(+)傾向支持:謝謝你終於理解了,雖然我對這個名稱有點遲疑(所以才會過了這麼久才投票)。如果共識達成了就由你來進行移動吧!要不要ping一下先前的參與者--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20日 (四) 15:39 (UTC)
另外說明一下,我發這個提醒的目的是想表明,這一指控在媒體中似乎没有一個(或一系列)約定俗成的名稱,多數在提及時都是用一段話,更詳細的去描述。比如我上面給出的來源,整個文章裏只有一處提及“維吾爾族種族滅絶”的完整字詞,所以硬要找出一個“常用名稱”是不合理的。(這裡我不打算作進一步回覆了,所以也別回覆我)--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20日 (四) 15:39 (UTC)
(+)支持,还有人反对吗。。。--MINQI留言2021年5月20日 (四) 16:25 (UTC)
  • 條目本來就可以加入不認同的觀點,在中文維基特別為某某條目自行加上「指控」屬多此一舉,維基是建基於外部的來源及文獻,只要將不同的觀點都依據來源闡述即可,中文維基的用戶無需要去為歷史做判官。--Uranus1781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3:38 (UTC)
    特别为某某条目自行加上“指控”确实多此一举,但是,整篇内容讲的都是“指控”,而标题却叫“种族灭绝”,这……--铁塔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22:35 (UTC)
这不也就实施者自己不承认吗?如果以多数国家为准的话,就得叫“种族灭绝谣言”了。照您的说法,只要凶手不承认,就不能定罪了?--铁塔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14:15 (UTC)
我选择支持。--痛心疾首 2021年5月21日 (五) 14:41 (UTC)
(+)支持:不過應該將異體字「絶」改成「絕」。--【和平至上】💬 2021年5月21日 (五) 19:16 (UTC)
哟,简体用户表示,没区别。那你们繁体用户定吧。--铁塔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0:43 (UTC)
建議慎重處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2日 (六) 02:34 (UTC)
  • 從用戶AT提出改成「新疆種族滅絶指控」的建議後到現在已經過七日,這段期間沒有看到關於反對的留言,如果沒問題的話要關閉討論或是進行7日公示後請求移動?--Poontele留言2021年5月27日 (四) 11:07 (UTC)
  • 只有中文版才會這樣政治化,開這樣的先例,其他如六四清場都可以加上「指控」了,正如中共聲稱六四事件無人死亡,只是對中共的指控一樣。--Uranus1781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07:27 (UTC)
  • 英维直接以“政治、亲共”为由禁了“环球”等媒体,算不算政治化?什么叫开这样的先例?“把假的当做真的”是对的还是“唯西方是真”是对的?--MINQI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07:37 (UTC)
英文版不也是大篇幅讨论这个问题吗?既然有中立性要求,怎么才能做到不政治化?六四清场有人否认吗?中共只说清场时无人死亡,而且这一点西方也是承认的。--铁塔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14:23 (UTC)
@Uranus1781:「只有中文版才會這樣政治化」,那麼你可以告訴我en:Allegations of biological warfare in the Korean War為甚麼不是Biological warfare in the Korean War嗎?還「只有中文版才會這樣政治化」呢,還不是因為英文維基是由西方人主導,所以才「沒有爭論」?--【和平至上】💬 2021年5月31日 (一) 17:59 (UTC)
  • (-)反对 :“新疆种族灭绝指控”与“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相比,换汤不换药。1. 该条目最初就是在2020年12月18日翻译自英维,当时即已在导言中阐明——一些组织团体及个人将涉疆活动、政策“称”之为“种族灭绝”,现在的条目也保留了这样的叙述方式。该条目谈论的就是这种“称呼”、“认定”或“承认”及其衍生内容。2.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该条目在中文以外十几种语言版本中皆命名为与“Uyghur genocide”相近含义的词组,无一添加“指控”之类的后缀。3.本议案所列“目前达成的共识”、双方观点皆为自行总结。另外,该条目内容也可进一步完善。4.不少编者似乎分不清“Massacre”、“Holocaust”和“Genocide”,“Genocide”作为20世纪40年代出现的新名词,其内涵本身已经包含了“对一系列行为的‘认定’、‘定性’、‘承认’或者说‘指控’”,所以才会出现诸国政府、议会“對亞美尼亞種族滅絕的承認”。故给条目名称加上“指控”后缀纯属多余累赘。--Jhstriver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08:20 (UTC)
  • Massacre: 可直譯為屠殺,使用這一詞時不一定指有針對性的屠殺,恐怖襲擊、隨機殺人和濫殺也可算作Massacre,比如情人節大屠殺(Saint Valentine's Day massacre),雖然很少這樣用。源於法語,最初指屠宰(牲畜)。[2][3][4]
  • Holocaust: 直譯為大屠殺,最早是1895紐約時報用形容哈米德大屠殺的詞,取自希臘文ὁλόκαυστος(拉丁化:Holókauston),現在學界專指納粹大屠殺[5]
  • Genocide: 直譯為種族滅絕,由律師拉斐尔·莱姆金創制,由希臘文γένος(拉丁化:génos)和詞根-cide結合而來,前者可指種族(另有家族,宗族等意),後者取自拉丁文caedo或caedere(被動形),指被殺害(另有被砍,被毆打等意)。[6][7]--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5月28日 (五) 08:46 (UTC)
如果Genocide真的是你說的含意,英維上沒必要和我們作一樣的討論。再說這裡是中文維基,你用Genocide來反駁有何意義?其他語言用的名稱又與我們何干?又不是外文名。承認或否認亞美尼亞種族滅絕英语Armenian_genocide_denial不是事實非事實的問題,而是有關行為該算作合法軍事行動還是種族滅絕的問題。就算是事實非事實的問題,亞美尼亞種族滅絕也有足夠證據可以確定為事實,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目前還只有指控--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5月28日 (五) 08:53 (UTC)
1、您的意思是“条目的内容并不是种族灭绝,但是标题应该叫‘种族灭绝’”?2、按照您的意思,“genocide”本身即已包括“指控”的含义,那为什么还要加个表示“指控”的词?3、您可以认为是我总结的。既然没有人反对,为什么不是共识?或者说“我不反对任何一点‘共识’,但是我否认它们是共识”?4、“genocide”包括“指控”的含义,“种族灭绝”就得包括“指控”的含义?我的英语不太好,您的汉语也不太好?--铁塔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15:34 (UTC)
第一,根據劍橋辭典,Genocide的定義為「the murder of a whole group of people, especially a whole nation, race, or religious group」,不知道哪一部辭典有收錄「本身已經包含了對一系列行為的『認定』、『定性』、『承認』或者說『指控』」的定義呢?第二,你提到「該條目在中文以外十幾種語言版本中皆命名為與「Uyghur genocide」相近含義的詞組,無一添加「指控」之類的後綴」但經我閱讀我能看懂的英文和日文維基(粵文維基由於是翻譯自中文維基,所以不納入討論)之後,發現事實是這兩個維基的行文都是將種族滅絕當是事實寫而不是當作指控寫(首句: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是一連串……進行中的人權侵害活動),這更證明了使用「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就是在暗示或明示這是事實,而不是你所說的甚麼「Genocide」這個詞是指控的意思。--【和平至上】💬 2021年5月31日 (一) 18:19 (UTC)
要引用字典的話建議給出個連結,而且我上面己經給出詞彙創制者的解釋(雖然創制者的解釋不一定權威,不過在詞彙創制以來含意變化不大的時,還是很有參考價值)。還有就是,Genocide是什麼含意其实也没有這麼重要,因為英文歸英文,中文歸中文。話說這個討論還是有點冷清啊~這樣下去不知何時才能完成移動。没什麼異議倒好,就怕有異議的隔七天才冒個頭,先前就剛好卡在七天無異議。--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5月31日 (一) 18:51 (UTC)
Genocide是甚麼含意其實也沒有這麼重要,但我看見有人的理解偏差這麼大所以才反駁;另外我覺得上面的反對論點已經被一一反駁(值得一提的是反對移動的一方從未給出「種族滅絕包含指控的意思」的證據或理據),而這個討論再過兩、三天便滿一個月,如果這位Jhstriver不為他的論據作出進一步解釋,所以若然届時沒有新的反對意見,應該就可以公示。--【和平至上】💬 2021年6月1日 (二) 16:30 (UTC)
  • 中文里“种族灭绝”是新词,讨论作为来源的“genocide”当然有必要。1.“屠杀”不一定构成“种族灭绝”,“种族灭绝”的内涵也不是只有“杀戮”和“屠杀”,《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150国签署)有提出何谓种族灭绝,并给出一系列行为以做鉴定。有编者以未发生大规模杀戮来说明“维吾尔种族灭绝”的认定不合理,进而推出条目名称不合理,这样的论证存在不妥。2.“种族灭绝”作为一个在国际公约和国际法中给出定义的概念,其正式的认定通常由国际刑事法院、各国政府及议会等来完成,叙述中也多使用recognize、acknowledge、认定、定性和承认。“种族灭绝”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混合,背后的相关行为才涉及到事实问题。不是某种行为天然地就是“种族灭绝”,而是某某行为被认为是“种族灭绝”。故当我们讨论“XXX种族灭绝”这样的主题时,肯定会涉及到国际刑事法院、组织、各国政府及议会等的所谓“认定”或“指控”。所有的“xx种族灭绝”条目名称后面都可以加上“指控”,特意添加这样的后缀完全是多余。纵观中维和英维,也没有给“XX genocide”名称后面添加“指控”的案例。如上面一位编者所说,将原本的名称与“指控”组合在一起,已然涉嫌“为了解决分列的观点而刻意杜撰新名词”。而且“指控”这个词只是对“认定行为”其中一种表述方式。A国说自己某种行为、事件是种族灭绝,叫“承认”;A国说B国的某一事件、行为是“种族灭绝”,可以称为“认定”、“定性”也可以称为“指控”。将特定的某一种称谓添加进条目名称非常不妥。3.有编者认为条目内容与名称不匹配,这之前很多编者已经提过了,完全可以靠扩充完善内容来解决,无须改名。4. 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条目名称定义的是“主题”,“维吾尔族种族灭绝”这一主题完全涵盖了关于“指控”的讨论。综合各方的观点,可以发现有认为相关行为就是“种族灭绝”并作出认定的,也有认为相关认定只是无端指控的,这些应该于条目内容当中撰写。若加上后缀,反而限缩了主题。另外,该条目里的“指控”章节命名存在不妥,出生率下降和节育应是事实,而不是指控。5.英维Uyghur genocide首句是对概念的解释与定义,并没有断言“发生维吾尔种族灭绝”(不过算是断言了存在“人权侵害行为”)。中维版本也没有类似叙述方式。“维吾尔族种族灭绝”/“Uyghur genocide”只是某一特定主题或概念,而不是命题,不存在真假,并没有断言某一事实。--Jhstriver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05:47 (UTC)
  • 讨论作为来源的“genocide”当然有必要,不代表阁下的误读也要大家认同。1.《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150国签署)有提出何谓种族灭绝,并给出一系列行为以做鉴定。请拿出“维吾尔种族灭绝”确凿的物证,有些编者(貌似就是我)不是以未发生大规模杀戮来说明“维吾尔种族灭绝”的认定不合理而是以缺乏确凿物证乃至根本缺乏物证来说明“维吾尔种族灭绝”的认定不合理,请不要混淆否则有竖稻草人之嫌疑;2.“种族灭绝”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混合,不代表“种族灭绝”可以完全是主观上的认为,而阁下的行为是在将其完全主观化。这直接导致阁下违背维基百科的支柱之一的“中立原则”,涉嫌“为了解决分列的观点而刻意杜撰新名词”与违背“中立原则”孰轻孰重,我想阁下应该清楚。的确所有的“xx种族灭绝”条目名称后面都可以加上“指控”,但请注意目前为何很多条目并未添加?是因为公认与事实并存,这些条目同时具备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点。并且并不是没有来源使用“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等带“指控”词汇,那么“为了解决分列的观点而刻意杜撰新名词”无从谈起。而且阁下如果只关注于一条方针或指引而忽略其他那么涉嫌WP:GAME;3.关于“靠扩充完善内容来解决,无须改名”,不好意思,“维吾尔种族灭绝”自身关注度可以说是几乎为零,关注点几乎全部都是指控与对应的驳斥,如果阁下坚持不改名,本人将不得不因关注度原因而提删;4.出生率下降和节育应是事实,不代表是存在种族灭绝,其他民族尤其是汉族的出生率下降和节育更加严重,请问中国是不是对汉族进行了种族灭绝?对阁下“‘维吾尔族种族灭绝’这一主题完全涵盖了关于“指控”的讨论”不敢苟同,如果按阁下所言那么所有条目中均不会出现“指控”,而以目前来看事实并非如此;5.英维并未使用“指控”是英维的问题,因为英维首句断言了存在“人权侵害行为”,而后写到“这些政策被批评者描述为对新疆的强迫同化,以及种族灭绝或文化灭绝。”“描述为”这是明显的“指控”用语。而且请阁下注意英维将“Uyghur genocide”列为“Ethno-religious genocides in contemporary era”(“当代民族宗教种族灭绝”)而并非“Related topics”(“相关话题”),这就已经是在断言发生了“种族灭绝”,而且英维部分人士提出异议但由于英维的系统性偏见而被撤销或不屑一顾甚至于置若罔闻(我想阁下应该看了英维相关页面的讨论吧?)。--MINQI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9:20 (UTC)
觀乎Jhstriver閣下所有觀點,由於「為了解決分列的觀點而刻意杜撰新名詞」這一論據早已被反駁,另外「指控」一次實際上已經涵蓋了「認定」、「定性」等指稱,也當然包括了條目內的所有內容(指控,及反駁等),可見閣下其實是沒有任何合理理由反對更名至「新疆種族滅絕指控」這個更加準確的名稱,你的其他論據都是在試圖證明「加或不加也可以」,而實情是將觀點當作事實描述已經是明顯違反NPOV的行為,NPOV的覆蓋範圍理應包括標題,否則以後大家都可以在標題裏寫上各種不中立的表述。--【和平至上】💬 2021年6月2日 (三) 19:54 (UTC)
我就問一句,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可以改成中國異見人士嫖娼嗎?--【和平至上】💬 2021年6月2日 (三) 19:55 (UTC)
附带说一句,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条目命名中已经强调:“百科式的条目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铁塔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22:59 (UTC)
1、就是说,您承认“未发生大规模杀戮”,对吧?那您所谓的其它“种族灭绝”行为,文中可有体现?2、国际刑事法院可曾认定?确实有一些政府、议会认定了,但是有更多的政府持反对意见。成吉思汗各种灭族都不能称之为“种族灭绝”么?还需要国际刑事法院,或者美国的“认证”么?“上面一位编者”已经认可了“新疆种族灭绝”这一标题。种族灭绝的条目叫“种族灭绝”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并非种族灭绝的条目为什么要叫“种族灭绝”?3、您也承认“条目内容与名称不匹配”,对吗?如果有那么多料可以把“种族灭绝”做成既定事实,美国早就抛出来了,还要等着您去“扩充完善”?即使说以后条目真的变成“种族灭绝”,难道不应该到时再把名称改回来?4、条目的主题难道不是“指控”?指控的内容才是“种族灭绝”。出生率下降和节育确实是事实,但这就叫“种族灭绝”?如果这样的话,那岂不是可以说“汉族正在对自己实施种族灭绝”?5、这个逻辑是什么?因为内容不是“种族灭绝”,所以标题应该叫“种族灭绝”?--铁塔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22:36 (UTC)
(+)支持-WiokTALK2300+ 2021年5月28日 (五) 10:54 (UTC)
(!)意見:我倒主張將這個條目合併到新疆人權,這只是一系列人權問題及衍生事件的一部分,看不出有要為指控單列條目的必要。--Newbamboo留言2021年6月4日 (五) 01:26 (UTC)
(✓)同意 “新疆種族滅絶指控” -- I'm Lewix.|有话好说| 2021年6月4日 (五) 03:20 (UTC)
(+)支持改名。--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6月4日 (五) 05:10 (UTC)
  • @風紀股長:“尼比魯碰撞”已经被改了,改成了“尼比鲁碰撞末世论”。所以才会有其这笔编辑。之后Jhstriver阁下认为条目名称自身有问题(AGF下的个人猜测)所以进行了移动,参见以下两笔编辑:[1]、[2]。(~)補充:本人移动了阁下的排版,阁下是回复葉又嘉阁下而非本人吧?如有误还请阁下再修改回来,谢谢。--MINQI留言2021年6月9日 (三) 06:53 (UTC)
再接着往下看一条不就能看出来关系了?--铁塔留言2021年6月9日 (三) 17:10 (UTC)
您的逻辑是不是这样的?目前的标题确实与内容不符,但不符是因为条目被保护没法改,被保护是因为有争议,有争议是因为文不对题,是这样吗?讨论标题当然是基于当前的内容,难道还能基于将来的内容?--铁塔留言2021年6月9日 (三) 17:08 (UTC)
@葉又嘉:所以你認為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可以改成中國異見人士嫖娼對嗎?請你不要回避這個問題。另外,閣下的邏輯根本說不通,永動機鍊金術這些詞語本來就是指一些不存在的事物;跟虛構角色或虛構世界的條目是同一類,但我可不覺得「種族滅絕」這個詞語是用來指虛構事件。--【和平至上】💬 2021年6月11日 (五) 03:44 (UTC)
(▲)同上--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11日 (五) 11:09 (UTC)
@AT:可否開始公示準備移動--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18日 (五) 15:07 (UTC)
  • @Jonathan5566:阁下于今天发言,但不代表阁下的观点于上方未讨论。“當前名稱更適合涵蓋當前條目的內容”之前就有他人提出并已被反驳,甚至就在阁下留言上方亦有类似探讨:“(-)反对改名--葉又嘉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03:01 (UTC)”及其之后大家回复。我想如果阁下没有看完整之前的讨论,直接回复反对是否不当?这种假设无异于在ABF阁下纯粹就是为了反对、扰乱讨论,这已经属于破坏范畴。而第二种假设:阁下看了依旧回复并无新的见解、理由仅仅重复了遍“當前名稱更適合涵蓋當前條目的內容”,这是否是“漠視其他編者對其操作的解釋、拒絕接受調解”?并且是种反复?这属于“固执己见”。如果阁下有不同解释还请明说,本人也愿意对自己的想当然道歉。--MINQI留言2021年6月20日 (日) 10:00 (UTC)
    所以一定要提出新見解才能表態?對於閣下認為我有破懷行為,我(=)無可奉告請左轉WP:VIP謝謝
    另外,建議閣下重讀一次我的留言,閣下的理解似乎有誤--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10:27 (UTC)
当前条目的内容是不是在讲指控与反指控?所以,一个不是“种族灭绝”的条目,标题应该叫“种族灭绝”?--铁塔留言2021年6月21日 (一) 05:50 (UTC)
我並沒有說認同當前條目名,注意這裡的標題是「對AT閣下提議的贊同與否」--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0:08 (UTC)
  • 個人(+)支持并高度赞赏條目名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这一重要决定。我们希望條目名能够符合維基百科的各項方針,而這一條目名做到了。我個人也要讚揚互助客棧及时就重大问题协调立场,抓住历史机遇,在五大支柱原则基础上將條目名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本人愿同互助客棧的各位一道努力,巩固友好互信,深化互利合作,推动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更大发展。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個人熱切的支持「新疆種族滅絶指控」這一條目名。期望未來能继续加强战略沟通,深化务实合作,深入落实共识,推动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是各界的普遍期待,符合維基百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維基百科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合法合规,利国利民,不容他人置喙。個人認同條目名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將发挥积极作用。條目名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的行为可谓「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對象就像塞万提斯小说《唐吉诃德》中的唐吉诃德,是一种坚持信念丶憎恨压迫丶崇尚自由的英雄。互助客棧创造人类发展史奇迹,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获各界赞许。互助客棧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立足新时代,放眼新未来,各位将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承担起维护多边主义、捍卫国际秩序的共同责任,推进全面战略协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條目名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果真「夫其壮节惟一,至宝无双。」!這只是一种「通商宽衣」的行为:「暖风熏得帝君醉,通商宽衣慰敌酋!」我们坚持在各種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維基治理体系改革贡献「維基智慧」,为斡旋解决各界热点问题贡献「維基力量」,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維基信心」。--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0:40 (UTC)
我个人(+)支持此改动,并认为可以平衡双方观点(虽然指控方的观点显然站不住脚且出于基于意识形态的政治考量而非客观真实的证据)。——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6月21日 (一) 11:03 (UTC)
(-)反对:加指控就是想避重就轻,漂白种族灭绝罪行的事实。19个语言的条目都是Genocide,一个allegations的都没有, 就少数中文维基编者想搞特殊,有本事上报维基百科基金会,统一要求维基百科各语言版本全部改名,或者说服多数语言版本改名,没有理由可以接受中文维基少数编者的意志可以强加于其他所有人。--Aronlee90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08:47 (UTC)
羅素的茶壺WP:TRUEWP:ENWPSAID--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7日 (日) 08:52 (UTC)
您所谓的“种族灭绝罪行的事实”,这是您的个人观点吧?条目中完全看不出来,既没有把这个称为“事实”,也没有指出有哪些“种族灭绝事实”。而且,您不能说,如果别人都错,我们就得跟着错吧?再有,中文维基明明是大多数人支持改名。--铁塔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7:07 (UTC)
  • 共9.5票支特,我的算半票(因為我還是更支持“維吾爾族種滅絕指控”,但AT的建議也還能接受),其中3.5票(我、Jonathan5566、Lewix和Ma3r)未公開居住地,2票(和平至上與Wiok)聲明自已是香港人。反對意見幾乎全是詭辯,如果因為他們還沒有發表意見而不公示移動的話,那如果他們刻意保持沉默豈不是永遠都不能移動,難道他們的意見(而且是詭辯)還能壓過整個社群?共識不是點票,但也不是可以一票否決的--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7日 (日) 08:17 (UTC)
哦?这居然是您的首要理由?维基首先是看理由的,跟有理的人在哪儿无关。--铁塔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6:39 (UTC)
(-)反对:我不認同樓上「反對意見幾乎全是詭辯」的說法。日語版的ウイグル人大量虐殺、英語版的Uyghur genocide、韓語版的위구르족 집단학살、西班牙語、法語等維基百科頁面標題都沒有加上『指控』一詞。現在的「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標題就是單純對於一事件的描述,而此事發生與否在文內也有中國與西方國家的兩方說法,若在標題加上『指控』一詞的話則變相偏向中國政府之說法,失去中立性,因此支持維持現在的原標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反對更名。 如果真要改,也是改為「維吾爾族種族滅絕爭議」。--アレックス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20:54 (UTC)
(:)回應:中文维基有必要听从外文维基的“指导”?阁下不认同「反對意見幾乎全是詭辯」的說法,那么请对正方的理由一一回应而非拿其他语言维基名称搪塞,日语维基对南京大屠杀使用的条目名称为“南京事件”,阁下是不是还想要求中维效仿?阁下所谓“「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標題就是單純對於一事件的描述”、“若在標題加上『指控』一詞的話則變相偏向中國政府之說法,失去中立性”理由早已被反驳,阁下所谓反对只能视为反复漠视其他编者对其操作的解释、拒绝接受调解和没有或拒绝抓住重点。--MINQI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22:42 (UTC)
  • 中文:中山裝;日語:人民服;書面挪威語:Sun Yat-sen-drakt(孫逸仙套裝);英文:Mao suit(毛裝,其他語言中類似)
  • 中文:宋体;日語:明朝体;英文:Ming(typefaces)
  • 中文:萬維網/全球資訊網;英文:World Wide Web (全世界網,其他語言中類似)
  • 中文:日本憲兵;英文:Kenpeitai (日語憲兵隊的音譯,其他語言除日韓外,只有拼寫上的些許不同)
  • 中文:畏兀儿;英文:History of the Uyghur people (維吾爾人的歷史,其他語言中類似)
在移動討論中,我們該關注的是當前標題符不符合命名常規,以及新標題是否更好,請問哪一條命名常規要求遵循外文名,你是想把“中文維基百科”變成“翻譯腔百科”嗎?各語言版本的名稱本來就會因為各語言的文化差異而有所不同。至於“指控”一詞偏向中國政府……
也可捲動頁面看看我更上方對同一來源的另一個引用,或者拉到下面直接點進來源看看也可以,這是今年五月八日的新聞--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7日 (日) 23:46 (UTC)
如果别人都错,我们就得跟着错吗?您所谓的“单纯对于一事件的描述”,这里指的是哪一事件?是“指控”的事件吗?指控和反指控都是事实,这个应该没有争议。但是,为什么讲事实就是“变相偏向中国政府之说法,失去中立性”呢?按说,“指控”是西方所为,命名为“指控与反指控”才应该算是中立吧?改成“争议”,我觉得不如“指控”,但可以妥协。--铁塔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7:18 (UTC)
WP:ENWPSAID--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10:49 (UTC)

根据相关讨论规则,鉴于支持移动方提出了有说服力的理由,而反对移动方所提出的内容均已经得到支持移动方的有效回应,故应认为共识产生。现  公示7日:将“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移动至“新疆种族灭绝指控”。--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28日 (一) 01:23 (UTC)

  • (-)反对:针对支持改名方所指出的“最高程度的中立性”,多位编辑认为新名称亦没有满足,有偏向某一方观点之嫌。支持移动方还指出所谓“文不对题”,殊不知条目内容从最开始就一直在变动,反对方亦提出进一步完善的解决方法。支持移动方所持论点均得到有效回应。该条目最初翻译自英维,名称采用直译,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4月23日均维持“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名称。另外十几种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采用相近含义的名称,无一添加后缀。所以此次改名应被视为对于该条目的重大修改,依据WP:CON,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本次议案仍有五位编者表达了不同意见。根本称不上“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故应使用最初名称。--Jhstriver留言2021年7月4日 (日) 03:31 (UTC)
    您所谓的“多位编辑”,实际上是少数编辑,对吗?而且,“指控”是客观存在的,这偏向哪一方了?您也承认现在有“文不对题”的问题,对吧?难道我们现在讨论更名,不是以当前的内容为基础,而是以未来的内容为基础?当然,如果将来您把内容改成了“种族灭绝”,那把标题也改成“种族灭绝”,一点问题都没有。我前面总结的 7 点,哪一点得到有效反驳了?如果大家都错,我们就得跟着错吗?而且,“中文维基百科不是英文维基百科的中文版。”维基的原则首先是要讲道理,您光说“反对”,讲不出道理也不行。另外,“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铁塔留言2021年7月4日 (日) 16:04 (UTC)
      • 支持改名方的逻辑不统一,一会儿说“**”和“**指控”是不同概念,一会儿又举出不同语言的维基百科条目名称不同的例子,若“**”和“**指控”可被视为同一概念的替换名称,则中维更应采用“新疆种族灭绝”,参见Google搜索结果,下均有八九十万量級,远超“**指控”。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但也须“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若强行无视反对方关于“中立性”、“常用性”的合理疑虑,自行达成所谓“共识”,则甚为不妥。--Jhstriver留言2021年7月5日 (一) 02:09 (UTC)
        “种族灭绝”和“种族灭绝指控”是不同概念,这没错吧?前面有人举出的“不同语言的维基百科条目名称不同”的例子,不是在反驳您所说的“中文维基的标题应与其它维基一致”的逻辑么?(我替您总结的逻辑,如果不对见谅,并请您自行总结。)这跟前面“‘种族灭绝’和‘种族灭绝指控’是不同概念”的逻辑矛盾吗?您的“若”字用得很好,因为它们确实不能被视为“同一概念的替换名称”。“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这当然没问题。关键您得提出您的合理意见,任何能消除“文不对题”和“非中立”的标题,我认为都可以接受。比如,前面有人提出用“新疆”替换“维吾尔族”,我觉得挺好;以及用“争议”替换“指控”,我认为也可以接受。在这里,“种族灭绝”是有争议的事情,对吧?而“指控”是公认存在的,也没错吧?用“公认存在事物”的标题,替换掉“有争议事物”的标题,这样不是使标题更中立了么?“常用性”原则只适用于在同一概念的不同名称间作选择,对吗?就好比,我不能以“‘新疆’比‘新疆种族灭绝’更常用”为由,主张“条目名称应为‘新疆’”,对吗?不知道有没有消除您的“疑虑”?--铁塔留言2021年7月5日 (一) 03:22 (UTC)
        • “若‘**’和‘**指控’可被视为同一概念的替换名称”,請問一下,你是怎麼從我列舉的例子中導出這個結論的?我舉的例子充其量只能說明維基百科裡存在且能允許“中外文名稱不一致的情況”,你導出這個結論是因為它們都是同一概念的替換名稱嗎?這也說明不了“‘**’和‘**指控’可被视为同一概念的替换名称”啊!再說了,它們也不全是同一概念,畏兀儿/History of the Uyghur people 就不是同一個概念--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7月5日 (一) 08:09 (UTC)
        請問「邏輯不統一」的結論是如何得來的?難道不是反對更名一方邏輯不統一,一方面認為「**」和「**指控」是一樣意思,一方面又說「**指控」是偏向一方觀點?--【和平至上】💬 2021年7月8日 (四) 11:26 (UTC)

@ATMa3r:我發現反對方很喜歡隔幾天出來一個意見(還是跟之前重複的),公示期早已過去,而這位Jhstriver也只是不斷重複已經被反駁的觀點,有拖長討論之虞,所以我建議可以進行移動了。P.S.反對方由始至終都在回避我的問題,可以把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改成中國異見人士嫖娼嗎?如果不可以,為甚麼不可以?--【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2日 (一) 12:10 (UTC)

(✓)同意。已经讨论了快三个月了,全保护也有两个月了,但是好像管理员们根本就不着急。--铁塔留言2021年7月13日 (二) 06:22 (UTC)
(!)意見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改成中國異見人士嫖娼”,属于不当类比,“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应理解成“(关于)维吾尔族(的)种族灭绝”,是“形容词+名词”结构;而“中國異見人士嫖娼”却有主谓结构、主动语态之歧义。另外就事论事,无须扯到其他无关条目。支持改名方要求改成“**指控”,却忽略了一个简单事实,不管是中维还是英维,从来没有“种族灭绝”相关条目名称后面添加“指控”的先例。WP:共识不是点票,几位持反对意见的编者已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要求改名方所支持的新名称却没有做到与“重要少数意见作出妥协”。目前看来并没有达成所谓“共识”。--Jhstriver留言2021年7月13日 (二) 09:50 (UTC)
是嗎?你能解釋一下en:Allegations of biological warfare in the Korean War中的Allegations是甚麼意思嗎?如果你非要將範圍收窄到“种族灭绝”,我也可以說不管是中维还是英维,从来没有“異見人士嫖娼”相关条目名称后面添加“指控”的先例。沒有先例絕對不是合理的理由,否則我們還編輯甚麼?一直保留最初的版本不就好了?如果你的反對原因是沒有先例,那麼甚至可以說是擾亂討論。你怎麼不跑到方針區說裏面提的議題全部「沒有先例」?---【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3日 (二) 12:57 (UTC)
還有希望你就為甚麼不可以「將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改成中國異見人士嫖娼」提供簡單的解釋。因為除了雙重標準之外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而我不想認定你持雙重標準,假如有我想不到的理由,請你告訴我吧。--【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3日 (二) 12:59 (UTC)
没有實質證據就指控一個國家種族滅絕,這種事情應該是歷史上第一次,没有先例的事情自然會有没有先例的名稱,方針也沒有規定要參考先例。上面根本沒人提出什麼有說服力的理由,算什麼重要少數意見?“共識不是點票”,確實,可是多數意見指出了現標題是有歧義或不準確的,方針規定了要準確或防止歧義,而一句話或者一個短語有沒有歧義或不準確,可取決於多數人的看法。--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7月13日 (二) 17:19 (UTC)
您的逻辑是“从来没有过的,就应该永远都没有”?我从来没死过,就应该永远都不死?麻烦您把您所谓的“有说服力的理由”列一下,我看看哪一条有说服力,咱们可以列为共识。妥协当然可以,但是您得说出个合理的理由啊,不然往什么方向妥协呢?您说的“所谓共识”,指的是最前面我列的那几条么?哪一点您不同意,随时可以反驳。您不要告诉我“我反驳不了,但我就是不同意”就行。--铁塔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08:38 (UTC)

所以是複讀完之後又不發言?我認為Jhstriver的行為已經構成WP:ONEHANDGIVES#1,故意拖長討論而沒有給出任何合理理由。我認為應該直接結案並更名。風紀股長Ma3r悔晚斋AT--【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7日 (六) 11:20 (UTC)

我早就觉得该结案了,无奈管理员不结,也不说为什么不结。结案是不是没有期限?--铁塔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51 (UTC)
@AT:--【和平至上】💬 2021年7月24日 (六) 13:50 (UTC)

條目命名應該標準一致

例如英文條目命名en:Allegations of biological warfare in the Korean War,中文條目就變成朝鮮戰爭細菌戰。純粹因為大陸編輯的堅持不能叫「朝鮮戰爭細菌戰指控」。不管達成什麼共識,同樣的標準應該用在朝鮮戰爭細菌戰命名,不要屁股決定腦袋。--歡顏展卷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22:25 (UTC)

我看了一下该条目首段。根据首段内容,个人认为,加上“指控”是合理的。--铁塔留言2021年5月15日 (六) 00:12 (UTC)
當然(+)支持,不過要是一同更名。--【和平至上】💬 2021年5月15日 (六) 10:39 (UTC)
話說,看到這個英維的條目名稱的不一致,感覺閣下的最後一句話……--【和平至上】💬 2021年5月15日 (六) 10:46 (UTC)
對這個議題本身沒有意見,不過WP:ENWPSAID,我們又不是英文維基百科中文版,他們那邊的命名格式如何,我們應該沒有必要照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5月17日 (一) 09:42 (UTC)
我看了下条目内容,我认为可以一起移动,没有异议。--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9日 (三) 07:39 (UTC)
(?)疑問:这个条目名称有达成过共识吗?“建议改名:‘朝鲜战争细菌战指控’→‘朝鲜战争细菌战’”不写的无共识?还是哪又讨论过了?再说了,这条目一开始就叫“朝鮮戰爭細菌戰”——[2010年2月14日 (日) 20:50‎ Sinai 讨论 贡献‎ 3,114字节 +3,114‎ ←建立内容为“朝鲜战争细菌战,是朝鲜战争的一次作战。 ==背景==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德国首次使用了细菌武器。...”的新页面]。AGF是某位记错了。--MINQI留言2021年5月20日 (四) 16:16 (UTC)

*::@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还请阁下提供参考资料来源以帮助各位编者判断--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6月23日 (三) 10:19 (UTC)

    • 自己去新疆看看再说吧,不要「我认为」,多去和当地人了解一下当地人一家生几个就知道了,或者问问自己身边的新疆同学,问问他有几个兄弟姐妹。🙄——航站区留言2021年6月12日 (六) 23:16 (UTC)
      @航站区 很遺憾本人當然只能説“我認爲”,畢竟基於也不能排除如鬼魂、超能力、十四億的人口大國一年只有27萬人(并非23萬,本人失誤)死亡這種超自然事件的存在。此外閣下的言辭也是立於主觀,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數字準確性的論述則是無關的。另外@Ma3r閣下需要的數據及新聞報道在此;123,而關於造假質疑則在此;12。如果閣下認爲其來源的可靠有論也可以,但基於常識,本人依然認爲十四億的人口大國一年只死27萬人是不可能的。是否有必要開個討論版論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可靠性?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6月13日 (日) 09:55 (UTC)
      另外本人尚未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對數據造假的回應,以及2020年中國死亡人口的官方報道,基於合理的懷疑,我是否能認爲其政府有后真相政治傾向的意味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6月13日 (日) 10:03 (UTC)
      我翻了翻您提供的几个网页,1200 这个数字大家都提到了,但 1173 这个数字,似乎只有众新闻的网页有提及:“如果用2020年人口……減去……2019年人口……,即2020年的淨人口增長為1173萬人。”虽然说媒体要靠吸引眼球过日子,但是“众新闻”还是比较严谨的,用了“如果”(以及标题中“被质疑”)这样的字眼。而您直接把 1173 当成是统计局的数据,进而指责“造假”,则让我们看到了您对“此政府”满满的恶意。“众新闻”为什么要用“如果”,因为它知道这两个数据的统计方法不一样,不能往一块比。20 年的数据是由七普得来的,而六普是 10 年的事了,19 年的数据(我猜测应当)是由 10 年的数据逐年推算出来的,已经达到了最大的“累积误差”。正是因为这种“推算”的准确性较差,所以才花费这么高成本去搞人口普查。质疑当然可以,但是要合理。我认为,“此政府把公众儅蠢货的滑稽几率”,远低于公众本身就是蠢货的几率。当然,您可以“开个讨论版论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可靠性”,虽然我认为没什么必要。不过,我觉得“把公众儅蠢货”的政府本身就很蠢,但无奈公众里的蠢货更多。所以,您也可以讨论一下美国政府的指控的可靠性。--铁塔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06:01 (UTC)
  • (!)意見:偏题了。要把其他条目改名可另开一栏。——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6月21日 (一) 11:05 (UTC)

多久了,该结案了吧

@悔晚斋風紀股長痛心疾首StreetdeckMa3r@DavidHuai1999MINQIAINHJhstriverSun8908@Aronlee90葉又嘉Ylfung331松照庵RealS-424@RaptorLake千里走单骑PeterMiao2016NewbambooClayM300@RaccoozzyUjuiUjuMandanAbacn--沙盒梦想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9:05 (UTC) @Cdip150KOKUYO--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9:09 (UTC)

结案……有期限吗?--铁塔留言2021年7月31日 (六) 04:56 (UTC)
還是ping一些管理員來協助移動吧,我認為移動的理據已經十分充分了。@AntigngShizhao瑞丽江的河水:--【和平至上】💬 2021年7月31日 (六) 13:33 (UTC)
@Ma3r和平至上MINQI:8月4日21點08分(北京时间)解除保護(我不知道該算今晚還是明晚,總之快了)。建議移動後再次申請全保護,以防止可預見的移動戰。--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8月3日 (二) 17:05 (UTC)
全保護前還要先處理好編輯請求--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8月3日 (二) 17:05 (UTC)
讨论得已经很明朗了,反对改名一方虽然拒绝“指控”二字,但并没有提出任何合理的理由。所以,按理说,不应该出现移动战。而且,我猜管理员也不会对此进行保护。--铁塔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20:14 (UTC)


参考資料

  1. ^ 中國圖向聯合國成員國施壓 阻止參與新疆問題的討論. 自由亞洲電台. 
  2. ^ Massacre. Merriam-Webster.com. [January 8, 2017]. 
  3. ^ Harper, Douglas. Massacre. Etymonline.com. [January 8,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January 8, 2017). 
  4. ^ Massacre. Oxford Dictionari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January 8, 2017]. 
  5. ^ Crowe, David M. The Holocaust: Roots, History, and Aftermath.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 2008. ISBN 9780813343259. 
  6. ^ Stanton, Gregory H., What is genocide?, Genocide Watch .
  7. ^ Lemkin, Raphael. Axis rule in occupied Europe : laws of occupation, analysis of government, proposals for redress. Clark, NJ: Lawbook Exchange. 2008. ISBN 978158477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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