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存廢覆核請求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Jimmy-bot留言 | 贡献2022年2月25日 (五) 16:14 (机器人: 1个讨论已存档)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Jimmy-bot在话题“提交存廢覆核刪除條目卻沒先掛模版”中的最新留言:2年前

处理WP:DRV的机器人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还有机器人自动添加drv-kept模板吗?之前有条目被走了drv流程,通过几个月了也没见有机器人动。

例: 新香坊北站--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2年1月29日 (六) 06:43 (UTC)回复

由於Close-DRV.js使用不常見的模板格式,導致機器人無法辨識,已修復機器人並將此工具出現以來的DRV重新跑一遍。--Xiplus#Talk 2022年1月29日 (六) 11:39 (UTC)回复
谢谢您!--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2年1月29日 (六) 12:0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交存廢覆核刪除條目卻沒先掛模版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看過好幾次,用戶提交的WP:存廢覆核請求DRV條目的處理結果為刪除,結果提交的用戶沒有先掛上存廢覆核模版,導致經手過此條目的所有用戶根本不知道條目已經被提交存廢覆核了。以後應該要比照WP:頁面存廢討論AFD的方式要求提交的用戶必須掛上覆核模版,否則直接判定為無效請求。提議條文看來需要寫進WP:刪除方針DP。--章安德魯留言2022年1月23日 (日) 10:50 (UTC)回复

(+)支持。--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24日 (一) 07:19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提存廢覆核前,建議先閱讀删除方针和下文。條目及檔案有合理理由時,管理員刪除或保留。如以為某頁面存廢之決定有問題,則可連同所持理據提案至此。現存之頁面在頁面懸掛{{Delrev}}如為已被刪除的頁面則在覆核結果決定之前,應避免搶先重建或改為重定向或消歧義。

提交人須知

  • 一切刻意攻擊、中傷誹謗或責難其他用戶的提案均一律不會受理。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次以舊理由提案。唯用戶可以於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或有新證據,而此證據乃可影響結果時呈請。
  • 請勿由於閣下所創頁面遭到刪除,而呈其他頁面至此。切記文文相異,每頁均有獨特之處。
提議條文

提存廢覆核前,建議先閱讀删除方针和下文。條目及檔案有合理理由時,管理員刪除或保留。如以為某頁面存廢之決定有問題,則可連同所持理據提案至此。現存之頁面在頁面懸掛{{Delrev}}且使用{{subst:DRPNote|頁面名稱}}在該頁面建立者的對話頁底留下相關訊息,提醒建立者該頁面被列入存廢覆核。如為已被刪除的頁面則在覆核結果決定之前,應避免搶先重建或改為重定向或消歧義。

提交人須知

  • 一切刻意攻擊、中傷誹謗或責難其他用戶的提案均一律不會受理。
  • 現存之頁面未懸掛{{Delrev}}或未使用{{subst:DRPNote|頁面名稱}}通知該頁面的建立者時一概視同請求無效。另請勿要求管理員代掛模板。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次以舊理由提案。唯用戶可以於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或有新證據,而此證據乃可影響結果時呈請。
  • 請勿由於閣下所創頁面遭到刪除,而呈其他頁面至此。切記文文相異,每頁均有獨特之處。

以上是WP:存廢覆核方針需要修訂的提案條文,部份內容參考自WP:頁面存廢討論。另外{{DRPNote}}需要參考{{AFDNote}}製作。--章安德魯留言2022年1月29日 (六) 21:10 (UTC)回复


@Ch.Andrew:多日無意見,應可提起公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6日 (日) 03:23 (UTC)回复

(!)意見:必須提醒建立者,有違WP:OWN,通知建立者更多是義務,不應該為必須。--Nostalgiacn留言2022年2月6日 (日) 05:47 (UTC)回复

(:)回應:這跟WP:OWN沒有關聯。提案條文的目標是要與AFD頁面存廢討論的標準保持一致,無論是AFD的相關方針條文或是現行的提交流程皆有要求需要通知建立者,甚至還建議再通知近期的編者。--章安德魯留言2022年2月6日 (日) 12:37 (UTC)回复
tw能跟上我就支持,跟不上我就反对。Fire Ice 2022年2月6日 (日) 12:41 (UTC)回复
就算以後沒有編入TW,提交者也只是多張貼2個模版而已。況且這部份的DRP需要先經過AFD才會出現,提交頻率基本低於AFD,並不會因此大幅增加提交者的負擔,反而更加符合維基精神。--章安德魯留言2022年2月6日 (日) 13:03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提存廢覆核前,建議先閱讀删除方针和下文。條目及檔案有合理理由時,管理員刪除或保留。如以為某頁面存廢之決定有問題,則可連同所持理據提案至此。現存之頁面在頁面懸掛{{Delrev}}如為已被刪除的頁面則在覆核結果決定之前,應避免搶先重建或改為重定向或消歧義。

提交人須知

  • 一切刻意攻擊、中傷誹謗或責難其他用戶的提案均一律不會受理。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次以舊理由提案。唯用戶可以於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或有新證據,而此證據乃可影響結果時呈請。
  • 請勿由於閣下所創頁面遭到刪除,而呈其他頁面至此。切記文文相異,每頁均有獨特之處。
提議條文

提存廢覆核前,建議先閱讀删除方针和下文。條目及檔案有合理理由時,管理員刪除或保留。如以為某頁面存廢之決定有問題,則可連同所持理據提案至此。現存之頁面在頁面懸掛{{Delrev}}且使用{{subst:DRPNote|頁面名稱}}在該頁面建立者的對話頁底留下相關訊息,提醒建立者該頁面被列入存廢覆核。如為已被刪除的頁面則在覆核結果決定之前,應避免搶先重建或改為重定向或消歧義。

提交人須知

  • 一切刻意攻擊、中傷誹謗或責難其他用戶的提案均一律不會受理。
  • 現存之頁面未懸掛{{Delrev}}或未使用{{subst:DRPNote|頁面名稱}}通知該頁面的建立者時一概視同請求無效。另請勿要求管理員代掛模板。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次以舊理由提案。唯用戶可以於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或有新證據,而此證據乃可影響結果時呈請。
  • 請勿由於閣下所創頁面遭到刪除,而呈其他頁面至此。切記文文相異,每頁均有獨特之處。
  • 若是轉介自存廢討論或快速刪除等他處,轉介人在轉介後應通知原提交人。如轉介人另有個人見解,應在意見區留言而非覆核理由欄,以利區分兩者的身份發言,避免造成管理員在填寫時的困擾。

以上公示7天。--章安德魯留言2022年2月13日 (日) 21:16 (UTC)回复

抱歉現行刪除條文寫的是「發起存廢討論時,須在頁面頂部標記存廢討論模板(因頁面被全保護而無法標記的除外),並將頁面提報至當日的存廢討論頁面。如可能,應通知頁面的建立者。」甚至沒說到要用{{AFDNote}}。有什麼理由要求必須要通知建立者?--Ghren🐦🕖 2022年2月14日 (一) 11:18 (UTC)回复
不通知建立者直接刪建立者可能會生氣(雖然通知後刪了也一樣生氣),或者跑站外抱怨[1],甚至還有攻擊刪除的管理員是五毛以及洩露管理員個人資料。--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2月14日 (一) 11:35 (UTC)回复
不過真要刪除條目請管理員自己承擔可能會遭受的污名化後果。--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2月14日 (一) 11:37 (UTC)回复
我覺得這個和{{AFDNote}}沒什麼關係吧。--Ghren🐦🕕 2022年2月15日 (二) 10:58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提存廢覆核前,建議先閱讀删除方针和下文。條目及檔案有合理理由時,管理員刪除或保留。如以為某頁面存廢之決定有問題,則可連同所持理據提案至此。現存之頁面在頁面懸掛{{Delrev}}如為已被刪除的頁面則在覆核結果決定之前,應避免搶先重建或改為重定向或消歧義。

提交人須知

  • 一切刻意攻擊、中傷誹謗或責難其他用戶的提案均一律不會受理。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次以舊理由提案。唯用戶可以於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或有新證據,而此證據乃可影響結果時呈請。
  • 請勿由於閣下所創頁面遭到刪除,而呈其他頁面至此。切記文文相異,每頁均有獨特之處。
提議條文

提存廢覆核前,建議先閱讀删除方针和下文。條目及檔案有合理理由時,管理員刪除或保留。如以為某頁面存廢之決定有問題,則可連同所持理據提案至此。如可能,現存之頁面在頁面懸掛{{Delrev}}且使用{{subst:DRPNote|頁面名稱}}在該頁面建立者(從頁面歷史查看)的對話頁底留下相關訊息,提醒建立者該頁面被列入存廢覆核。如有需要最好再通知近期經常編輯該頁的編者。如為已被刪除的頁面則在覆核結果決定之前,應避免搶先重建或改為重定向或消歧義。

提交人須知

  • 一切刻意攻擊、中傷誹謗或責難其他用戶的提案均一律不會受理。
  • 現存之頁面未標記存廢覆核模板或未通知該頁面的建立者時一概視同請求無效(因頁面被全保護等而無法標記的除外)。另請勿要求管理員代掛模板。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次以舊理由提案。唯用戶可以於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或有新證據,而此證據乃可影響結果時呈請。
  • 請勿由於閣下所創頁面遭到刪除,而呈其他頁面至此。切記文文相異,每頁均有獨特之處。
  • 若是轉介自存廢討論或快速刪除等他處,轉介人在轉介後應通知原提交人。如轉介人另有個人見解,應在意見區留言而非覆核理由欄,以利區分兩者身分的發言,避免造成管理員在判斷時的困擾。

根據綜合意見修訂並再次公示7天。註記:修訂條文僅對公示生效後才提出的存廢覆核案例有效。--章安德魯留言2022年2月15日 (二) 11:36 (UTC)回复

也就是說,「現存之頁面未標記存廢覆核模板或未通知該頁面的建立者任意一者未完成是等於無效」,還是只需要達成其中一者則可?我覺得可以將掛{{DRV}}視為強制要求,這個是可接受的。--Ghren🐦🕗 2022年2月15日 (二) 12:03 (UTC)回复
是的,理解無誤,任意一者未完成等於無效。--章安德魯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11:2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返回到项目页面“存廢覆核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