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字,有時叫讀寫能力,係指人閱讀同書寫文字忌基本能力。一般係指讀書同寫字忌能力水準達到可以溝通忌能力。毋識字忌人叫文盲。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忌定義,識字係指能夠閱讀理解同書寫表達日常生活入邊出現簡單文句忌能力,亦即係讀寫能力[1]。 更準確來講,應該係指文化程度,包括認識、理解、解釋、創造、通訊、計算、表達、閱讀各種印刷、電腦顯示、光碟播放等等資料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