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于国家和地区的
Apple 广告服务条款
生效日期:
2024 年 11 月 1 日
您使用 Apple 广告服务须遵守以下特定于国家和地区的 Apple 广告服务条款。所使用但未定义的术语具有 Apple 广告服务服务条款 (“服务条款”) 中相应术语的规定含义。
Apple 实体
除本协议或服务条款另有约定外,“Apple”指以下任何或所有实体 (取决于利用有关服务为您的广告内容提供服务的所在地):
- Apple Inc.,位于 One Apple Park Way, Cupertino, California 95014, USA,适用于在美国或其领土和属地 (包括波多黎各) 投放的广告内容;
- Apple Canada Inc.,位于 120 Bremner Blvd., Suite 1600, Toronto ON M5J 0A8, Canada,适用于在加拿大或其领土或属地投放的广告内容;
- Apple Services LATAM LLC,位于 1 Alhambra Plaza, Ste 700 Coral Gables, Florida 33134, USA,适用于在墨西哥、中美洲、南美洲或加勒比地区投放的广告内容;
- iTunes K.K.,位于 Roppongi Hills, 6-10-1 Roppongi, Minato-Ku, Tokyo 106-6140, Japan,适用于在日本投放的广告内容;
- Apple Pty Limited,位于 Level 3, 20 Martin Place,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适用于在澳大利亚、新西兰 (包括岛屿属地、领土和附属司法辖区) 投放的广告内容;以及
- 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td. (“ADI”),位于 Hollyhill Industrial Estate, Hollyhill, Cork, Republic of Ireland,适用于在所有其他地区投放的广告内容。
中国大陆
以下条款适用于居住在或位于中国大陆或受到中国大陆的司法管辖的内容提供方:
您确认并同意,无论“Apple”在本服务条款中具有何种定义或向您的广告内容提供服务的 App Store 所在何地:(i) 本协议中您的缔约方为苹果广告 (北京) 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81 号一区 4 号楼 6 层 603 室;(ii) 就有关服务而言,苹果广告 (北京) 有限公司与您就访问或使用有关服务进行交易;(iii) 苹果广告 (北京) 有限公司经授权并可以对您就有关服务的访问和使用向您开具账单,如果存在该等账单或以其他方式开具的账单,您应按照指示将款项支付给苹果广告 (北京) 有限公司;以及 (iv) 除本协议第 11 条中规定的通知 Apple 的方式外,您可以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下述地址向“苹果广告 (北京) 有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 2 层 212-215 室。
法国
以下条款适用于在法国使用有关服务的情况:
Apple 和内容提供方特此同意,1993 年 1 月 29 日第 93-122 号法律 (即“萨宾第一法案”) 以及 2016 年 12 月 9 日第 2016-1691 号法律 (即“萨宾第二法案”,与萨宾第一法案合称“萨宾法案”),对您在法国 App Store 内使用有关服务以及为了在法国传播广告系列对有关服务进行的一切其他使用适用。因此,如果您作为代理人行事,而您代理的广告主客户 (“广告主”) 是一家“法国公司”,则您不得代表该广告主或以其为受益人在法国 App Store 内投放广告系列 (即主要在法国境内接收的广告系列)。就服务条款而言,您同意,“法国公司”是指在法国注册、设立或另行位于法国的公司。为此,在使用有关服务时,您不得偷偷作为代理人行事,也不得隐瞒“您作为代理人行事”这一事实。根据第 10 条 (赔偿),您将有责任并且您同意对由于您违反服务条款引起的任何权利主张向 Apple、其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关联公司、代理、承包商和许可方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匈牙利
以下条款适用于居住在或位于匈牙利或受到匈牙利的司法管辖的内容提供方:
您特此确认,您已仔细阅读服务条款的第 7(f)、9(e)、9(g) 和 13 条,并且您明确同意这些条款以及全部的服务条款。
罗马尼亚
以下条款适用于居住在或位于罗马尼亚或受到罗马尼亚的司法管辖的内容提供方:
您确认并同意,Apple 针对有关服务给予您的任何信用,是为了让您能够购买服务条款项下的有关服务而提供给您的支付条款,并不是根据罗马尼亚法律(包括关于非金融银行机构的第 93/2009 号法律以及关于信贷机构和资本充足率的第 99/2006 号紧急政府令) 提供的授信或信贷活动。
韩国
以下条款适用于居住在或位于大韩民国或受到大韩民国的司法管辖的内容提供方:
尽管有服务条款第 13 条 (终止) 的规定,如果您未能遵守服务条款的任何实质性规定,则除非该等实质性违约已在 10 天内得以纠正,否则 Apple 经提前 10 天向您发送通知可以:(I) 终止服务条款和/或您的账号,而您仍将负责截至终止之日 (含该日) 您账号中的所有应付款项;(II) 终止软件应用程序使用许可;和/或 (III) 阻止对有关服务 (或其任何部分) 的访问。
如果您是以下司法管辖区的居民、位于以下司法管辖区中,或受以下司法管辖区的管辖:
埃及、印度尼西亚、俄罗斯、乌克兰、越南
- 本协议项下的有关服务由 ADI 直接向您提供,无论本服务条款中的“Apple”如何定义,也无论服务于您的广告内容的 App Store 位于何处。
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百慕大、玻利维亚、巴西、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格林纳达、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圣基茨和尼维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委内瑞拉
- 本协议项下的有关服务由 Apple Services LATAM LLC 直接向您提供,无论本服务条款中的“Apple”如何定义,也无论服务于您的广告内容的 App Store 位于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