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宋大涵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宋大涵(1952年12月),男,吉林東豐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法律專業大專畢業。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生平

[編輯]

1969年3月參加工作,197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北京水利工程總隊電工,政工組幹事,北京市水利局幹部讀書班教員;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辦公室信訪組幹部、研究室理論組幹部、經濟法室副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處長、彭真秘書。後升任國務院法制局副局長、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2010年4月,任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1]。2018年1月,當選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领导简历 宋大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2012-1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04). 
  2.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網易. [2018-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7).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曹康泰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
2010年4月-2018年3月
機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