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Ojruaincgee/林正亨
林正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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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15年8月30日 中华民国厦门市鼓浪屿 |
逝世 | 1950年1月30日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万华区马场町 | (34岁)
籍贯 | 福建省厦门市鼓浪屿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配偶 | 沈宝珠 |
儿女 | 林为民 |
林正亨(1915-1950),雾峰林家第八代传人,1939年毕业于前身为黄埔军校的南京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1944年加入缅甸中国远征军,战斗中身负16处重伤,几乎丧命。抗战胜利后参加革命,1946年受中共派遣,回台湾做党的秘密工作,不幸被捕,1950年1月30日在台北市马场町刑场枪决,年仅35岁。
人物经历
[编辑]林正亨,是台湾雾峰林家大户的后代,是著名爱国志士林祖密将军之子。1915年8月30日生于厦门市鼓浪屿,在福州读书。1934年返台。1937年考入南京陆军军官学校,毕业后任国民党36军见习官。1940年1月随部队赴广西作战,任96师参谋处少尉军官,参加昆仑关战役,晋升中尉连长。 1944年7月,参加青年远征军,任步兵团指挥连连长。在缅中战役中,身负16处重伤,被列为编外并遣回云南“疗养”,实际是被遗弃。林正亨坚持以残废之驱,沿途乞讨,从云南硬是走到重庆。找到妹妹林双盼后,才被介绍到朱学范领导的“中国劳动协会”工作。通过这一系列亲身经历,林正亨对国民党政权的独裁统治彻底失望;经过妹妹介绍,对中共及红色根据地,逐渐有了新的认识。 不久,他就秘密参加中国共产党。日本投降后,受朱学范指示,回台湾开展地下工作。1946年他带着妻儿,回到阔别己久的家乡,同时带领20多个台湾青年。回台后曾任职于台湾省训导处警卫营。二二八事件时,到台中参加武装斗争。起义失败后,住进一家医院,躲过一劫。但训练营的工作因“过假不归”而被免职。
被捕遇害
[编辑]1949年8月18日,林正亨在台北市泉州街家中被国民党特务逮捕。同时被捕的20多人,多是20几岁与林正亨一起参加读书会的青年人。蒋介石对涉及雾峰林家的案件不敢轻忽,由时任行政院长的陈诚亲自审讯。陈诚拿出一张悔过书要林正亨签字,说:“只要你签个字,表示悔过,供出领导人,我马上放你出去”。林正亨当场拒绝说:“第一、我没有什么错,也没有什么需要悔过的;第二、我没有什么联系人,只有一个叫陈百川的人,你们也都知道,没有其它人可供。”陈百川是林正亨和几个同案人共同虚拟的领导人。陈诚判处林正亨死刑。 次日,林正亨被押赴刑场,他一路高呼:“祖国万岁!人民万岁!” 在路经泉州街时,他呼喊妻子沈宝珠,待沈宝珠追出去,只听到行刑的枪声,丈夫己倒在血泊中。那是1950年1月30日,林正亨当年仅35岁。 行刑当天,国民党中央社立即发出电讯稿,声称林正亨等人“参加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印售反动书刊,广为吸收党徒,意图颠覆政府。”据知情人称,蒋介石当局对林正亨狠下毒手,除出于“铲共、溶共”的居心外,也图利用此案扼制、威压、打击以雾峰林家为代表的台湾本土势力,以确保蒋政权在台统治。。 林正亨牺牲后,沈宝珠携子女离开台湾来到北京。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向林正亨家属颁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1]。
绝笔诗
[编辑]他赴刑场前在牢房地板上所刻的绝笔诗,题为《明志》,这样写道: 乘桴泛海临台湾,不为黄金不为名, 只觉同胞遭苦难,敢将赤手挽狂澜。 奔逐半生劳心力,千里河山不尽看, 吾志未酬身被困,满腹余恨夜阑珊。 <[2]
后代
[编辑]林正亨牺牲后,组织上派人将7岁的儿子林为民接到了北京,送进了当时的中央军委保育院。林为民的生活费用全部由国家负担,发给抚恤金和慰问金。1960年,北京日报在全市中学生里选拔记者,在北京25中上高二的林为民因为成绩优秀被选中,从此开始了42年的首都新闻人生涯。 作为雾峰林家第九代传人,几十年来,林为民没有停止过对故土的思念,也没有停止过对台湾史和雾峰林家历史的研究,掌握了大量林家爱国史资料。他始终有一个信念——“不能让雾峰林家的爱国传统丧失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作为雾峰林家后人,自己有责任传承雾峰林家爱国精神,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