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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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到596 (核子試驗)。重複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1日 (四) 01:19 (UTC)
- (+)支持,編輯時沒有看到有重複的,支持管理員合併。--Smtp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4:31 (UTC)
30天仍掛上{{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編輯](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來源搜尋:「"太平站"」——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
- (±)合併到廣州地鐵14號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6日 (二) 02:31 (UTC)
- (►) 已重定向至廣州地鐵14號線#車站概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15:30 (UTC)
來源搜尋:「"夏園站"」——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
- 過期小小作品--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49 (UTC)
- (±)合併到廣州地鐵五號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6日 (二) 02:31 (UTC)
- (►) 已重定向至廣州地鐵5號線#車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15:30 (UTC)
來源搜尋:「"鍾落潭站"」——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
- (±)合併到廣州地鐵14號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6日 (二) 02:31 (UTC)
- (►) 已重定向至廣州地鐵14號線#車站概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15:30 (UTC)
來源搜尋:「"竹料站"」——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
- (±)合併到廣州地鐵14號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6日 (二) 02:31 (UTC)
- (►) 已重定向至廣州地鐵14號線#車站概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15:30 (UTC)
來源搜尋:「"石湖站"」——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
- (±)合併到廣州地鐵14號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6日 (二) 02:31 (UTC)
- (►) 已重定向至廣州地鐵14號線#車站概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15:30 (UTC)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 —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43 (UTC)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李文 (知縣)、方佐 (明朝)、楊昕 (明朝)、Bunny King、盧卡斯·皮亞松。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刪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49 (UTC)
- (○)保留:已擴充。--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1日 (四) 05:30 (UTC)
-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00 (UTC)
(×)刪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49 (UTC)
- (×)刪除理據:無關注度--太刻薄(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8:36 (UTC)
- (○)保留,你把那個category里全部條目都提刪了算了。都是按照這個模板建的。--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6日 (二) 19:45 (UTC)
- (:)回應 按照這個模板建的一定是小小作品嗎?如果寫多十數字的資料也沒有,倒不如刪了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2:37 (UTC)
- 幾千個條目全都是這個模板建的。況且我不認為是小小作品。--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02:58 (UTC)
- (:)回應方佐這個確實是小小作品了。Bluedeck 2013年2月27日 (三) 04:24 (UTC)
- 好好讀讀方針去,你們難道都不知道列明出處資料可以算5個字的嗎?正文加訊息框46個,加上出處,就51了。怎麼算都不是小小作品。--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04:03 (UTC)
- 原來如此。Bluedeck 2013年2月27日 (三) 04:07 (UTC)
- 未擴充前正文只有40字,訊息框除「前任:闕名」不知算不算外都是重覆訊息……--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5:09 (UTC)
- 計較到底是四十八、四十九個字還是五十個字沒有任何意義。去年開AWB建的時候一個個都只旁觀不吭聲,現在倒隨便抓兩條來計較了,有什麼用。--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05:43 (UTC)
- 原作者有擁有巡查豁免權,可能要檢討一下了--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7:20 (UTC)
- 不是他的錯。他只是在用別的人用過的模板而已。--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21:43 (UTC)
- 原作者有擁有巡查豁免權,可能要檢討一下了--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7:20 (UTC)
- 計較到底是四十八、四十九個字還是五十個字沒有任何意義。去年開AWB建的時候一個個都只旁觀不吭聲,現在倒隨便抓兩條來計較了,有什麼用。--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05:43 (UTC)
- 未擴充前正文只有40字,訊息框除「前任:闕名」不知算不算外都是重覆訊息……--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5:09 (UTC)
- 原來如此。Bluedeck 2013年2月27日 (三) 04:07 (UTC)
- 好好讀讀方針去,你們難道都不知道列明出處資料可以算5個字的嗎?正文加訊息框46個,加上出處,就51了。怎麼算都不是小小作品。--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04:03 (UTC)
- (:)回應方佐這個確實是小小作品了。Bluedeck 2013年2月27日 (三) 04:24 (UTC)
- 幾千個條目全都是這個模板建的。況且我不認為是小小作品。--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02:58 (UTC)
- (:)回應 按照這個模板建的一定是小小作品嗎?如果寫多十數字的資料也沒有,倒不如刪了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2:37 (UTC)
- (○)保留:已廣充。要加幾個字有何難。--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8日 (四) 00:17 (UTC)
-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4 (UTC)
(×)刪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49 (UTC)
- (×)刪除理據:無關注度--太刻薄(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8:36 (UTC)
- (○)保留,你把那個category里全部條目都提刪了算了。都是按照這個模板建的。--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6日 (二) 19:45 (UTC)
- (:)回應 按照這個模板建的一定是小小作品嗎?--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2:38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18 (UTC)
- 喂喂喂不是擴充了嗎。。。==??--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8日 (四) 05:20 (UTC)
- 已簡單改善,故改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24 (UTC)
(±)合併到盜墓筆記。此條目表現「盜墓筆記中角色之間的友情」,且是小小作品,故建議合併。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uper Wang 2013年2月21日 (四) 02:57 (UTC)
- (○)暫時保留 不是小小作品, 與盜墓筆記沒直接關係;循關注度處理--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3:04 (UTC)
- 恐怕連每天回家都能看見我老婆在裝死都到不了關注度級別……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2月22日 (五) 08:14 (UTC)
- 原作者在此表示不便於投票,但是如果這條目真的如此不受關注那就刪了吧。。。 囧rz…… Bluedeck 2013年2月23日 (六) 04:04 (UTC)
- (○) 暫時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00 (UTC)
(×)刪除理據:廣告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4:35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5 (UTC)
(×)刪除理據:不識合維基百科的文章,請參考: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第10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1日 (四) 05:22 (UTC)
- (!)意見 如果想清理以上條目內容可用上面理由,如果是想刪除整個條目,則明顯是主要角色,起碼也要掛模版--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5:28 (UTC)
- (○)保留,導言段落從現實角度介紹了角色,剩下的部份的確需要清理。--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3月5日 (二) 07:40 (UTC)
- 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3月19日 (二) 04:20 (UTC)
(±)合併到外匯儲備。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1日 (四) 05:42 (UTC)
- (○)保留,合併會變得過長,妨礙閱讀。正如你不會把國家人口列表合併至人口。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13:15 (UTC)
- (○)保留,同上。--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3日 (六) 04:12 (UTC)
- (○)保留,理由同上。PALMER -@Palmer-Edits- 2013年2月23日 (六) 15:24 (UTC)
- (○)保留沒錯。Bluedeck 2013年2月27日 (三) 03:29 (UTC)
-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00 (UTC)
(×)刪除理據:不是網頁截圖,可自行拍攝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1日 (四) 06:15 (UTC)
(○)保留理據:該作品在網上的源頭均是在同一個網頁,其他人即使能自行拍攝也是另一幅作品,亦不能完全代替該作品,因此若想得到原始的該作品須在該網頁截圖--Chunon425※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6:55 (UTC)
- (×)刪除又不是藝術作品, 只是拍一個圖書館,怎不能自行拍攝(p.s.怎麼這幾天圖檔都放這邊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7:25 (UTC)
- (※)注意:這裏只對頁面的存廢進行討論。--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1日 (四) 07:42 (UTC)
不是百科全書內容,原創研究--Wing(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7:18 (UTC)
- 趕快(×)刪除,該頁面已經侵權,來自http://wenda.hexun.com.tw/question/27999.html。 Bluedeck 2013年2月27日 (三) 03:33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6 (UTC)
(×)刪除理據:疑似廣告。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廣雅 范★ 2013年2月21日 (四) 09:00 (UTC)
- (×)刪除 not mandarin Bluedeck 2013年2月27日 (三) 03:21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7 (UTC)
(×)刪除理據:疑似廣告。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廣雅 范★ 2013年2月21日 (四) 09:01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7 (UTC)
(±)合併到網絡銀行。重複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11:31 (UTC)
- (±)合併。同上。Bluedeck 2013年2月26日 (二) 17:28 (UTC)
- (►) 已重定向至網絡銀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07 (UTC)
(±)合併到除武器外一切都行。給換為中文名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2月21日 (四) 12:27 (UTC)
- EBA建立時間較早,且中文名稱可能需要討論,故應採移動請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9 (UTC)
(×)刪除理據:虛構的參考資料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12:42 (UTC)
- 星光下的人你好,請問該用戶所建立的其他條目是否也有問題?--Outlookxp(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13:18 (UTC)
- 元魏藩王列表可能有遺漏,印象中北魏有異姓王的,孝武西遷不是事件,應該合併到其他條目仲去。該用戶其他編輯倒還好,就是以前生造過北魏君主的諡號和廟號。——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13:38 (UTC)
- 星光下的人你好,請問該用戶所建立的其他條目是否也有問題?--Outlookxp(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13:18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38 (UTC)
(×)刪除理據:詞條與HTC One (手機)內容重複,且標題應以HTC One (手機)較為合適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evin Wang 2013年2月21日 (四) 13:55 (UTC)
- HTC M7已為HTC One (手機)的重定向頁面。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2月21日 (四) 14:31 (UTC)
- 請檢閱歷史版本,如無內容需要合併到HTC One (手機),則可關閉討論--Altt311(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7:44 (UTC)
- 已移動至HTC_One_(手機)。--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0:43 (UTC)
(×)刪除理據:不知名的個人簡介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20:07 (UTC)
- (×)刪除無來源且疑似宣傳。--Bluedeck 2013年2月27日 (三) 03:46 (UTC)
(×)刪除理據:熱帶低氣壓Crising最終並未增強為熱帶風暴珊珊。另外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占卜師,不應寫進有系統循環發生而未發生之事物。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3年2月21日 (四) 21:31 (UTC)
- 在提出刪除請求4小時後刪除理據失效,維基百科又一次被當作占卜預言書了。--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3年2月24日 (日) 12:16 (UTC)
- 請將頁面移動至「維基占卜」或「維基預言」哈哈(說着玩)Bluedeck 2013年2月27日 (三) 03:48 (UTC)
- 在提出刪除請求4小時後刪除理據失效,維基百科又一次被當作占卜預言書了。--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3年2月24日 (日) 12:16 (UTC)
-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09 (UTC)
(×)刪除理據:疑似廣告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ys 721tx(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21:56 (UTC)
- (×)刪除:太沒有知名度,內容疑似廣告。--Qa003qa003(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16:05 (UTC)
- (○)暫時保留:內容首創者顯得比較有誠意,應該是不懂方針導致的條目質量缺欠。本人傾向於將條目改進而非刪去。Bluedeck 2013年2月26日 (二) 17:22 (UTC)
- 補充:我也覺得沒有知名度可是搜索(引號)結果超過25萬。估計應該是因為我們不是受眾所以不聞其名。應考慮保留。Bluedeck 2013年2月26日 (二) 17:25 (UTC)
- (×)刪除:缺乏可靠來源左證。-- 同舟(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4:41 (UTC)
- (○)保留:應該改進條目,沒有知名度是因為我們不是受眾。我認識他們的負責人,這個不是廣告,如有疑問可以與我聯繫。—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odimo2001(對話|貢獻)於2013年2月28日 (四) 02:56加入。↑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13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05:13 (UTC)
(×)刪除理據:與高雄市主條目合併完成。全部原先內容已包括在高雄市的各子條目內,如高雄地理和高雄歷史等。並請求合併編輯歷史和討論到高雄市主條目。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ill74205(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22:48 (UTC)
- (○)保留:兩者雖同名,但性質及轄區範圍差異甚大,應各自有其條目才合理。另外提醒:閣下先前在條目討論頁面發起的合併建議並未取得共識。--Kolyma(留言) 2013年2月24日 (日) 04:26 (UTC)
- (×)刪除理據:所有內容都可以被放入高雄市(「教育」、「觀光」等)或高雄歷史(「政治」、「電視廣播」等),且同一城市的不同時期實在沒有分立條目之必要。Ernestnywang(留言) 2013年2月24日 (日) 22:33 (UTC)
- (×)刪除 ,理由同上Bluedeck
- (!)意見:此條目最早的名稱是高雄市,是經移動後才產生現名,若認為不需要此條目也應該先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19:27 (UTC)
- (!)意見:同意合併編輯歷史至高雄市後刪除本條目,不過合併歷史似乎要管理員才能?Ernestnywang(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3:42 (UTC)
- (:)回應,對。Bluedeck 2013年2月27日 (三) 03:44 (UTC)
- 暫時(○)保留:應該再多些時間討論,通盤檢討。光是臺南,就現存日治時期的臺南廳與臺南州和民國時期的臺南縣與臺南市。臺灣各時期與各地各行政區的編法應有一致標準。是否有獨立條目與其內容為何,可以是相關且重疊但不完全相同的兩件事。故先投保留票以爭取時間,Kolyma可再提理據說明為何需保留,是否應調整內容等。--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3月2日 (六) 01:33 (UTC)
- (:)回應:舊高雄市(高雄市 (1945年-2010年))是典型的都市化行政區;新高雄市(高雄市)是包含大量農、林地,都市化面積僅佔一小部分的行政區,兩者性質差異極大。而就管轄範圍而言,前者面積僅有153.6平方公里(2010年);而後者達2,947.6平方公里,實在是相去甚遠。硬要將兩者併為一個條目,根本就不合情理。
- 這兩個性質、管轄範圍差異這麼大的行政區,何以內容差異不大?那是因為高雄縣條目內容原本就極為單薄,而舊高雄市條目內容又極多,因此縣市合併時,新高雄市條目內容絕大多數都來自舊高雄市條目所致。
- 本人日前已找到一套頗具參考價值的高雄縣文史書籍,有助於補強高雄縣條目的質與量,同時也可用於新高雄市條目,讓它擺脫舊市、縣轄區份量不成比例的困境。我相信只要好好運用這些資料,未來舊高雄市條目、新高雄市條目必然會有合理的差異。-Kolyma(留言) 2013年3月2日 (六) 05:55 (UTC)
- 由暫時支持保留提升為支持保留,相信Kolyma會花心力把高雄縣、高雄市 (1945年-2010年)、高雄市(乃至阿緱廳與高雄州)等條目做必要的增補刪訂區隔,而這顯然需要些時間。--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3月2日 (六) 09:58 (UTC)
- (○)保留,理由與Kolyma大相同。舊高雄市與現在的高雄市,無論是轄區、人口構成、甚至是法人制度上都有所不同,應該予以保留。如果真的要刪除,也應該是仿照台南市條目的作法,把這個條目分割成「高雄市 (省轄市)」和「高雄市 (舊直轄市)」比較恰當。—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3年3月3日 (日) 03:32 (UTC)
- (:)回應:本人仍然不贊成保留,而且強烈建議臺灣光復後各同名行政區不論等級是否改變都不應另立條目。高雄市 (1945年-2010年)與高雄市確實有很大不同,主要原因也確實是因為前者範圍大多是都會區,後者則非。本人在此特別感謝User:Kolyma花時間創立高雄市區條目,但正是因為已經有了高雄市區條目,高雄市 (1945年-2010年)的存在就顯得更沒必要,因為兩者範圍幾乎重疊。高雄市 (1945年-2010年)條目的敘述大體上只不過是將時間停格在2010年的高雄市區,各章節內容要不可以寫入高雄市區(歷史、地理、經濟、觀光)、要不可以寫入高雄歷史(行政區域劃分、人口、政治),剩餘部分(教育、對外交流、電視廣播)則幾乎完全與高雄市重複,只不過是2010年的資料而已。本人重申,本人並非因主張將高雄市 (1945年-2010年)內容合併至高雄市而贊成刪除條目(所以沒有轄區範圍相差大的問題),而是認為大部分內容都可以由高雄市區承接,少樹整合至高雄市與高雄歷史即可。本人原先構想其實是將高雄市 (1945年-2010年)條目轉型為高雄市區即可,雖然事與願違,但還是希望如果高雄部分能整併成功,未來臺中和臺南可以直接比照辦理。Ernestnywang(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06:00 (UTC)
- (!)意見:其實像「臺南市」各時期的條目最多只敘述政府和行政區的不同,在高雄市上而這些完全可以寫進「高雄政治」、「高雄歷史」等子條目,因為它們已經是歷史了,也沒有改變或擴充的可能,就算是敘述以往的不同也是以現今的情形來做比較,應在現時的高雄市條目內敘述,實在沒有意義保留一個凍結在2010年的條目,這也是我當初合併和提刪的初衷。--Will74205(留言) 2013年3月13日 (三) 11:37 (UTC)
- (○)保留,其實比較希望是把編輯歷史較長的高雄市 (1945年-2010年)移回做高雄市主條目,然後再新創一個介紹舊區劃的條目。不過照現況應該也沒什麼大礙,而且之後內容應該會逐漸分歧。Luuva(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15:46 (UTC)
- (○)保留,應該以北平_(消歧義)為例,若Ernestnywang只是要將條目內容轉型,拷貝貼上改寫可,並多用main模版,Wikipedia:摘要格式。--(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3月11日 (一) 16:17 (UTC)
- (:)回應:問題是現在已經同時存在有高雄市、高雄市 (1945年-2010年)、高雄市區三個條目,我原先想要將高雄市 (1945年-2010年)轉型成高雄市中心的構想已不可得,所以才支持條目整合。Ernestnywang(留言) 2013年3月12日 (二) 06:32 (UTC)
- (○)保留:作為一個曾經存在的行政區,條目確實有保留的必要。
但我覺得內容可以大幅精簡,亦即這個條目只需專注在這個成為歷史的『行政區』本身,介紹一下簡單的歷史沿革即可,大概比照高雄州或是承天府 (台灣)這種就行了。至於地理、文化部分則已有高雄市及高雄市區等條目介紹,所以舊高雄市條目這些部分可以精簡或移除,但不該完全刪除條目 --Foxy1219(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51 (UTC)
- (!)意見:其實上面我說的那些,我是可以自己動手做的,只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意見? --Foxy1219(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58 (UTC)
- 如果進行如此超大幅度修改,建議先至該條目討論頁徵求意見,不適合在此討論。--Kolyma(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8:33 (UTC)
- (!)意見:其實上面我說的那些,我是可以自己動手做的,只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意見? --Foxy1219(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58 (UTC)
- 已保留。—Wcam(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8:4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