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李悝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悝
李悝雕像
本名氏:李
名:悝
出生周貞定王十四年(前455年(丙戌年))
魏國安邑(今山西省運城市一帶)
逝世周安王七年(前395年(丙戌年))
活躍時期魏國-周朝
知名於周朝政治家法學家改革家
知名作品法經》、《李子

法家系列條目

法家人物
春秋管仲士匄子產

戰國李悝吳起慎到申不害
商鞅李斯韓非

法家著作

ㄎㄨㄟ(前455年—前395年),又作李克李兌等,魏國安邑(今山西省夏縣)人。中國戰國時代著名思想家。任魏國相邦,主持變法,其「重農」與「法治」結合的思想對商鞅韓非影響極大。故一般認為他是法家的始祖。

變法背景

[編輯]

魏文侯於周貞定王二十四年(前445年)繼位後,已實行中央集權的制度。周威烈王四年(前422年),任李悝為相國,主持魏國變法,吳起為西河郡令,西門豹為鄴縣令,對政治、經濟、軍事進行改革。[1]

地力之教

[編輯]

進行「盡地力之教」,其發展農業生產,但主要為鼓勵農民精耕細作,推廣成功的耕作經驗,提高糧食產量。[1]

行平糴法

[編輯]

李悝在經濟方面,並且實行「善平糴」政策,國家在豐年以平價購買餘糧,荒年以平價售出,以平抑糧價;政治上實行法治,廢除維護舊貴族特權的世卿世祿制度,獎勵有功於國家的人,按照功勞和能力提拔官吏,如任命吳起為西河守,用西門豹治鄴。變法後,魏國國力增強,成為戰國初期強國之一。[2]

法經制定

[編輯]
  • 法經》。 他還彙集當時各國法律編成六篇《法經》,包括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和具法,是中國古代第一部比較完整的法典,其內容主要闡述如何維持治安、緝捕盜賊、防止人民反叛及對犯罪者的判刑等等。六篇中,〈具法〉一篇為全書的目錄。商鞅聽說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攜帶《法經》到秦國,以該書作他變法內容的藍本,成就了歷史著名的「商鞅變法」。《法經》現僅存篇目,內容雖已失傳,但仍可於《秦律》及從今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發掘出的「秦簡」中反映出一部分來。[3]


延伸閱讀

[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史記/卷074》,出自司馬遷史記
維基共享資源閱覽影像分類

參考註釋

[編輯]
  1. ^ 1.0 1.1 楊寬著《戰國史》,第一九二頁。
  2. ^ 楊寬著《戰國史》,第一九三頁。
  3. ^ 楊寬著《戰國史》,第一九四頁。

參考文獻

[編輯]
  • 司馬遷著《史記.魏世家》
  • 楊寬著《戰國史》,臺灣商務印書館,1997年。

相關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