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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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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栏

为什么同一种生物繁殖不算近亲性交[编辑]

设小明是一个男性的人类,小美是一个女性的人类。

小明和小美发生性行为后诞下一子,成为这个婴儿的亲生父母。

既然小明和小美都是人类,为什么他们不算近亲性交,毋须承担更易生病的风险?

Beefwiki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7:17 (UTC)[回复]

大部分地区高中生物课程都会对该问题有详细解释。风险是相对的,并不是说非近亲性交就没有碰巧遇上两个有害的等位隐形基因风险,只是这种风险比近亲性交低很多。--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7:22 (UTC)[回复]
怎样才算“有害的等位隐形基因”?还有我如何回答未读高中的人这个问题?--Beefwiki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17:20 (UTC)[回复]
人的体内共有23对共46条染色体,也就是说,染色体是两两相对的,每条染色体都有另一条染色体与之对应(为方便,这里不考虑性染色体,下同)。在某一条染色体上某个位置有个基因A1,在另一条染色体上会有基因A2、A3……,它们互相为“等位基因”。为方便起见假设这一位置所有人都只有A1、A2两种基因,那么一个人可能有的基因型就是A1A1、A1A2、A2A1、A2A2四种。性细胞的减数分裂会使染色体数目减半,即只保留一个等位基因,即A1或A2(分离定律),同时与另一性别的等位基因组合形成子代的基因型(自由组合定律)。基因有显性隐性之分(不考虑半显性,下同),为方便起见考虑一对显性基因A和隐形基因a,当组合为AA、Aa时隐形基因a完全不起作用,只表达A基因,组合为aa时则隐形基因将表达。很多遗传病都是某个隐形基因表达所致,假设有害基因a在人群中的频率为1%,那么,任意两人随机交配,子代为aa(患遗传病)的概率为万分之一,AA为98.01%,Aa(无顺序)为1.98%。由于a基因不表达,一个人如果是Aa,一般并不清楚其携带有害基因a。那么假设他的基因型为Aa(有顺序),则随机找人交配,子代为aa(患病)概率为0.5%,AA为49.5%,Aa(无顺序)为50%;假设他同亲兄/妹交配,由于他在第二个位置为隐形基因a,故该位置兄妹基因型也为a的概率高达0.5(可由“兄妹之间DNA相似度为1/2”简单得出,也可以用Bayes公式复杂计算得出,后者实际上为前者的证明),那么子代aa(患病)的概率将至少高达12.5%,远高于0.5%。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假如一个人含有隐性致病基因a,则他的近亲属由于和他的基因更为相似,含有a的概率肯定会远大于其他人,所以和近亲属交配,子代患病概率当然更大。--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18:43 (UTC)[回复]
先解释什么是基因,再先解释什么是隐形基因和等位基因。因为有了隐形基因和等位基因的概念,当你向他解释有害的等位隐形基因时,就会比较容易。--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18:48 (UTC)[回复]
近交系数 -Lemonaka 2024年6月21日 (五) 01:14 (UTC)[回复]

中文第三人称复数词语的使用[编辑]

在“小明和小狗在玩接飞盘的游戏。在一个小时的游戏过程中,()们玩得很开心”中,空白处应该填入什么代词?是他还是它?感觉都不太对。--Diskopy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4:39 (UTC)[回复]

应该用“他们” ,情况就好像:
情况1:小明和小强是好朋友,他们经常结伴同游。
情况2:小美和小丽是好朋友,她们经常结伴同游。
情况3:小明和小丽是好朋友,“他们”经常结伴同游。--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6:24 (UTC)[回复]
在多人或多个目标为不同(性别、物种等)情景下,一律用“他”们 逐浪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23:58 (UTC)[回复]
他? They? -Lemonaka 2024年6月25日 (二) 03:04 (UTC)[回复]
英文众数无论如何都是用 they,反而中国需要看情况。--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8:07 (UTC)[回复]
其实中文本是最“平等”的语言之一,据我所知所有汉语方言第三人称代词都没有“性”(语法)范畴,现代汉语标准语(普通话/国语/华语)第三人称代词其实只有一个“tā/ㄊㄚ”,“他/她/它”实际上是同一个词(古有“她/它”字,但字/词并非一个概念),新文化运动之后出于翻译西方文学等原因硬造的“她”字 囧rz……不过好像有点离题了,原问题主要是讨论“他/它”的辨析。总之有人显然用“他”无疑。--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8:57 (UTC)[回复]
跟平等不平等无关,只是中文是相对模糊的语言。跟西方语言,例如法文和德文比较,中文的模糊性其实不限于用字,从语意、文法和逻辑的角度看,中文都是相对模糊的语言。中文的模糊问题,比英文还要严重。很多时候,中文的意思需要看上下文才能明白。--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3:31 (UTC)[回复]
“平等”我是打引号的,当然不是正经语言学概念了。主要是想到目前西方各语言都因为feminism而在提出改革性(语法),认为用he泛指人有性别歧视等,就想说其实中文根本没有这个问题,但当年为了学西方,人为引入代词“她”之后反倒有了这个问题(当泛指人时用“他”而非“她”),而当初引入的重要原因就是学习西方语言。就觉得挺有趣的明显离题,不继续展开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3:37 (UTC)[回复]
说得对,之前中文没有“她”这个字,“她”是新文化运动之后,在刘半农(语言学家)等人推广之下才广泛使用的。--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4:01 (UTC)[回复]

关于“台湾人不敢承认自己是瑞典人”这个命题[编辑]

命题“台湾人不敢承认自己是瑞典人”

如果这个命题是真的,那表示台湾人确是瑞典人的子集合,只是台湾人不敢承认这一点罢了;

如果这个命题是假的,那表示台湾人敢承认自己是瑞典人,那么台湾人依然是瑞典人的子集合。

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命题,不论是真是假,台湾人都得当瑞典人呢?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命题,不论是真是假,都说不通呢?请问问题出在哪里?---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6月18日 (二) 23:39 (UTC)[回复]

照你这个逻辑,我问你“你敢不敢承认昨晚你杀了人?”即可将你送入监狱。--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23:49 (UTC)[回复]
命题“台湾人不敢承认自己是瑞典人”和“你不敢承认昨晚你杀了人”,并不能相题并论,原因是“台湾人”、“瑞典人”是定义问题;相反,“杀了人”是一种行为,发生了就发生了,不能当没有发生过。
另外,有趣的是,根据中时大约10年前的报导,陈耀昌出版的《岛屿DNA》,用医学和历史等考据,确认有些台湾人有“源自荷兰的西北欧血统”。
反而需要留意的是,台湾有点像英国、日本、菲律宾这类岛国,基本上大部分人都是混血,所以总有一部分国民有特定血统,所以在任何情况下总有部分“台湾人”有“瑞典人”血统,同时总有部分“台湾人”没有“瑞典人”血统,所以“台湾人不敢承认自己是瑞典人”这个命题本身是一种 over-extension,将多个复杂的群体用 hasty generalization 的方法,硬说成一个 homogeneous 的单一群体的命题。--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8:14 (UTC)[回复]
自证陷阱 逐浪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0:02 (UTC)[回复]
不知道“台湾人不敢承认自己是瑞典人”这句话的前因,其实很难知道这句话是否有道理。情况就好像早前欧美媒体说的“我们都是台湾人”、“我们都是乌克兰人”之类,意思并不是一个英国、美国白人突然DNA突变成为台湾人或者乌克兰人。--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7:40 (UTC)[回复]
假前提:台湾人是瑞典人。因为在语义上,承认的需要是基于真实的事实,这导致命题中暗含了“台湾人是瑞典人”是事实的前提--极冷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2:17 (UTC)[回复]
有道理--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4:23 (UTC)[回复]
主要是“瑞典人”、“台湾人”指的是什么,是血统上,还是文化上?要不然的话,就没有血统上的“美国人”,因为真正的“美国人”是印第安土著。——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20日 (四) 00:46 (UTC)[回复]
只要认真地研究一下历史,就会知道从民族的角度,其实“美国人”和“中国人”都是“想像共同体”,血统上都不存在,只是某一个时刻某些人将一大堆不同民族硬给一个名字。“中国人”这个概念是孙文、蒋中正等国民党人,在推广“五族大同”之时才创造出来的“想像共同体”。最奇怪的是国民党所说“五个民族”,其实只包括了后来共产党所说的“56个民族”中不到10%的种族。到底在国民党的角度,“五族”以出的其他51个民族是否中国人?值得探讨。不过现在很少会以种族去定义一个人到底是什么人,而是主要看文化和国藉(例如那什么护照)。--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17:01 (UTC)[回复]
如果从血统分析推论的话,可能现在居住的台湾人有可能存在轻微的来自荷兰的人的血统(由于地理发现、长居、血统融合后)。——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20日 (四) 00:50 (UTC)[回复]
仅个人浅见:
那段话的问题出在“台湾人不敢承认”这七个字。例如“台湾人敢承认 1 = 0”和“1 = 0”是有不同的含意的,如果“台湾人敢承认 1 = 0”为真,难道“1 = 0”也必然为真吗?前者是讨论“认可”的问题,后者是讨论“事实”的问题,“认可”与“事实”不必然是完全等价的。即使“台湾人敢承认 1 = 0”为真,“1 = 0”依然还是假,这是无法改变的既成事实。
如果 A 是一个擅于撒谎的人,A 就可以承认或否认任何事,所以 A 的认可几乎就与事实完全脱勾而没有关联了。--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2:00 (UTC)[回复]
我便直接说了。此事的前因就是我听闻许多中国网民讥笑台湾人不敢、不愿承认自己是中国人,我便很想回应,难道中国人就敢、愿承认自己是罗马尼亚人吗?其人又有云:台湾年轻人对中国“自家”的历史、地理越来越陌生了,我又想回应,难道中国年轻人对罗马尼亚“自家”的历史、地理就很熟悉吗?我只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种思考陷阱,就是这么荒唐。不论台湾人、中国人,本都不必熟悉外国甚过于本国。-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6月20日 (四) 09:07 (UTC)[回复]
请勿在此页宣扬个人主张就某个议题发起讨论,此页面仅回答个人不懂的问题。”你的这段发言明显已经违反知识问答规范。--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9:20 (UTC)[回复]
“中国人不是罗马尼亚人”并非“个人主张”,也不是“某个议题”,而是如同“”一样的客观事实。但如果阁下仍然坚持敝人违规,在这件事上我也可以就此住嘴。-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6月20日 (四) 15:56 (UTC)[回复]
根本就不是说你这句话“中国人不是罗马尼亚人”违规。让管理员@Ericliu1912来判断判断你的行为,如果你仍然坚持认识不到错误,我只能去布告板提报。--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16:41 (UTC)[回复]
一个人是什么人(或者更明确一点是那个国家的国民),其实很简单,他出国时是拿什么护照?他遇上经济困难时向那个国家的政府求助?他的选票是选那个国家的领导人?--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16:14 (UTC)[回复]
(※)注意:“请勿在此页宣扬个人主张就某个议题发起讨论,此页面仅回答个人不懂的问题。”在前面已经警告相关用户的情况下,继续无关讨论。--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16:46 (UTC)[回复]
第一,在不能确定回答者是否认为台湾人是瑞典人的情况下,“‘台湾不敢承认自己是瑞典人’是否为真”这一问题属于既定观点问题的谬误;第二,这个问题是否有谬误其实并不影响到使用“台湾不敢承认自己是瑞典人”这一命题回答相关问题是否有谬误,因为这样做的人明显持有“台湾人是瑞典人”这一观点,而在能够确定回答者持有既定观点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就不是逻辑谬误了;第三,即使以此问题推导出台湾人是瑞典人有谬误,这也和台湾人是不是瑞典人无关,参见谬误论证的形式谬误,可以利用反证法来证明这点——假设那可以论证出台湾人不是瑞典人,只需要把其论证过程中的“是瑞典人”换成“不是瑞典人”,就能推导出相反的结论(台湾人是瑞典人),自相矛盾。--罗洛杨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13:35 (UTC)[回复]
其实可以更简单地找到答案,一般台湾人出国时是否拿瑞典护照?台湾人遇上经济困难时,可否向瑞典政府领取经济援助?台湾人的选票上的候选人是否瑞典人?--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16:30 (UTC)[回复]
我觉得就到此为止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6月20日 (四) 17:24 (UTC)[回复]
请注意,测试编辑功能请使用沙盒,此处并不提供下列服务:
宣扬个人主张或广告宣传、政治相关的抱怨、寻求信访服务。
英维也有类似的警语
We don't answer requests for opinions, predictions or debate.
政治问答确实容易破坏和谐,只是要能够客观地判断是否是政治相关的问答,可能也是另一个难题。--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17:50 (UTC)[回复]
从这个问题被提出的形式来看,它完全就是一个逻辑问题,重在“承认XXX”这个逻辑,而不在“XXX”这个从句本身。而这比编辑则显然已经完全离题,并不是在讨论逻辑问题,而是将“中国与罗马尼亚”的关系与“中国与台湾”的关系类比(显然这一类比并非逻辑类比,而是包含了强烈的政治观点),并将“荒谬逻辑”作为一种修辞手段(而非问题讨论对象),来指桑骂槐、并宣扬政治主张了(尤其是“不论台湾人、中国人,本都不必熟悉外国甚过于本国”这句话,属于赤裸裸的政治观点宣传)。@克劳棣既然“很想回应,……”,那么正常的逻辑当然应该是去中国(大陆)相关论坛回应,却为何在维基百科的知识问答“回应”相关中国(大陆)网民?--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18:07 (UTC)[回复]
阁下分析得完全正确。但从您在此处与我的讨论页所留下的几近于威胁的“提醒”来看,敝人可不敢像您一样“哈哈哈”,也不认为这有什么值得“哈哈哈”的。而您认为我会惧怕您的“提醒”吗?没错,我就是害怕了!所以我不会再延续或强调这个类比,大家明白意思就好。谢谢!-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6月21日 (五) 00:06 (UTC)[回复]
“提醒”并不是“威胁”,而是TW的常用功能,更何况我只给了你二级提醒而已。至于“哈哈哈”,其他维基人也可观察语境,我相信大家都会认为这只是有关TW自动工具的纯粹的幽默,而且也确实有幽默之处,没有人会理解成“嘲讽”“嘲笑”或“恶意”等等,不必在此做文章。--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21日 (五) 00:13 (UTC)[回复]
@克劳棣 @自由雨日 逻辑哲学论 -Lemonaka 2024年6月21日 (五) 01:15 (UTC)[回复]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编辑]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134条:

一、设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须经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米范围内穿越道路。
六、在未设第一款行人穿越设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时,应注意左右无来车,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186条:

斑马纹行人穿越道线,设于道路中段行人穿越众多之地点。但距最近行人穿越设施不得少于二〇〇米

这很奇怪吧,这岂不是说100米到200米之间不能设穿越道,行人只能冒着危险穿越马路吗。法条这样定的原因是什么?--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2:59 (UTC)[回复]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186条只是规管政府相关部门,对相关部门画定斑马纹行人穿越道线作出要求,并非对行人的要求。我估计原因是斑马纹行人穿越道线会对驾驶者始终会造成不便,所以对它的设立必须作出管制。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是对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者作出要求,《道路交通安全规则》134条才是对行人穿越行车道路作出要求。--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6:42 (UTC)[回复]
行人可沿着马路步行移动至最近的行人穿越设施,再穿越马路。斑马线不在您面前,就请您自己走到它面前去。法条没规定行人不能移动,所以没有“行人只能冒着危险穿越马路”的问题。反倒是有不少行人连走到不远处的斑马线都懒,自己违规跨越双黄线、分隔岛,就这样穿越马路,这危险是自己招致的,不能怪罪法律设计不良。-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6月21日 (五) 10:05 (UTC)[回复]
我并不支持行人jaywalk,只是觉得两个法规应该要一致,而不是留个空白区间,又允许行人在这区间穿越马路。实际上设置的斑马纹行人穿越道线很多都不符合“距最近行人穿越设施不得少于二〇〇米”,因此就有民众质疑斑马纹穿越道设置违法的新闻[1][2],结果市政府只好改成枕木纹[3](但枕木纹按规定是设于交岔路口)。所以法规明显是有瑕疵的,但我没看到有人想修改。--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6月21日 (五) 11:05 (UTC)[回复]
例如我在这里贴的这个里面的案例,望高寮符合规定,高美湿地的距离最近穿越道60米、台中荣总是130米、台中车站70米,都不符合规定。--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6月21日 (五) 11:30 (UTC)[回复]

李氏素颜主持《大白话》之事确在中国大陆地区引起热议?[编辑]

六月查考,偶得一“闻”,其有此言:

提到去年为了庆祝《新闻大白话》YouTube频道,她突破自身尺度,挑战百万订阅素颜主持……当时的新闻甚至被转载到大陆,让李作珩笑说自己大概是全台第一位,因素颜登上对岸新闻的台湾主播。

——黄盈容. TVBS再添3正妹主播!李作珩被封「米倉涼子」 素顏曝光紅到對岸. TVBS新闻网. 2024-05-17 [2024-06-23] (中文(台湾)). 涉己新闻

就此处声称,鄙人尚无空闲时间考察。望得出处。

( π )题外话:东森已将此前本人于可靠来源讨论上批判的“报道”(即高雄白议员狮城泳装之事)设为私享视频。--WPCD-DTV 2024年6月22日 (六) 19:15 (UTC)[回复]

既然“大概是”,会有很高的考察价值吗。即便有更早的例子,改称少有的,也不碍事。--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3日 (日) 05:07 (UTC)[回复]

关于中国剩余定理的一个现象[编辑]

,且整数满足
证明

例如取
,45046除以45045恰好余1。
我的方法是
设整数a除以5,7,9,11,13分别余,则
时,显然1是a的一个特解,故

想请问有无其他证明方法?谢谢!---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6月23日 (日) 00:49 (UTC)[回复]

H:VISIT提到的Xray分片直连方法有没有可能在手机上使用?[编辑]

如题,已知v2rayNG使用的是Xray-core,支持数据包分片,理论上可以通过分片法直连维基百科(甚至包括V2EXGoogle等其他被SNI的网站),但是VISIT提供的配置文件在v2rayNG上似乎是无效的(至少VPN模式下启动之后直接上不了网了),所以有没有可能通过修改一部分配置文件的内容在手机上直接运行它?--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6:38 (UTC)[回复]

先验与后验命题的定义问题[编辑]

命题 § 先验与后验中提到:

先验真(假)的命题是不须借助对实体世界的观察与经验即可证成为真(假)的命题,后验真(假)的命题则需要借由观察与经验才能证成为真(假)。

先验命题范例如:

但是,如果一个人从未学习过几何方面与三角形相关的概念,要如何知道什么是三角形,又什么是 "角"?而学习几何的过程,不是 “"需要" 借由观察与经验”才能学会?所以这不算 "后验" 命题吗?--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4:18 (UTC)[回复]

抽象化或纯粹理性的均无需观察与经验,抽象化的图形和角不涉及实体世界,“足球是球体”这样的命题才是后验的,因为足球是实体世界的事物。
在学习过程中,或许有实体事物的加入以帮助理解,但即使是实体世界不存在的事物,也同样可以学习,如“黑洞”这样的概念在还没观测到前就已经提出--极冷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9:13 (UTC)[回复]
一般而言,一个命题是先验还是后验,决定于一个正常人,需不需要经验,才能知道该命题的真假,如果他(或者她)不需要经验,就可以知道命题的真假,那么该命题就是先验命题,例如原本的问题说的“三角形有三个角”。
不过你提到的“足球是球体”令我想起一个很久之前见过的有趣讨论:“足球是圆的”,这个命题是真也是假。是真因为一个正常人,需不需要经验,会相信“足球是圆的”,所以这是一个真的先验命题。不过,其实足球是由12个五边形和20个六边形组成的,并非真的是圆的,所以这又是一个人假的后验命题。--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4:28 (UTC)[回复]
足球并不是由12个五边形和20个六边形组成的,只不过大部分的足球被涂上看似如此的黑白图案罢了,然而,它的每一个“正五边形”和“正六边形”都是球体的一部分,是微微弯曲的,并不是平面图形。近几届世足赛的比赛用球都不是涂这样的图案,难道它们就不是足球了吗?如果它们是足球,那和它们形状一样的篮球、排球、棒球是不是也由12个五边形和20个六边形组成的?-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6月25日 (二) 15:08 (UTC)[回复]
我猜您回复所要表达的意思可能是:“如果可以从已知(可以是先验或后验的知识)而推理出或预测出一个命题的真伪,则该命题是先验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感觉这先验命题就有点像是分析命题。对于三角形那个命题,除了汉语的知识外,其他已知几乎都包含在命题本身的描述里,所以可以直接推出命题的真伪。但有些命题需要复杂的推理才可证成,譬如费马猜想是一个复杂的证明,用130页长的篇幅完成了证明;而四色问题则是动用了电脑,耗了1200小时验证而成。
对于前面这些这么复杂的命题证明,让我想到一个有趣的问题:已知是既存的事实,然而命题依赖这些已知却要经过冗长的推理才能判定其真伪,所以在真伪的判定确立之前,这些命题究竟是属于哪一种命题?是先验的,后验的,还是未定的命题?如果在证成之前它们是后验的命题,那为什么在证成之后它们又成了先验命题?另外,靠算牌“8天赢逾千万”4台湾人遭星赌场识破的新闻里提到这个集团透过搜集牌局资讯、利用电脑分析几率来提高赌博的获胜几率,那么假如该集团搜集的资讯够多、算牌的方法够精确而能够得到一个deterministic的准确预测,这样一来“G集团于2022年12月在新加坡金沙酒店的第nth次赌局的结果是R”这应算是先验命题还是后验命题?(G集团、第nth次赌局、结果是R 都是指新闻里的某一个情境),会不会未来某天量子电脑的技术成熟后,强大的算力让“足球是球体”这个命题也可以“算”出来而转变成先验命题呢?--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02:13 (UTC)[回复]
不涉及观察与经验,可以基于推理判断真伪的命题就是先验的,另外命题是先验后验与真伪判断是无关的,一个命题是先验的同时也可以是未确定真伪的,这正是因为推理本身可能会很困难所致,就如阁下提及的一些数学物理猜想
但当命题提及现实中之事时,如果不是拿来当前提进行推理的话,则将是后验的,因此若是前提为“G集团有一个能够得到准确预测的算牌方法,与其他因素无关(时间、地点等)”,“G集团于2022年12月在新加坡金沙酒店的第nth次赌局的结果是R”是先验的。题外话,然则实体世界之随机性是遍布的,只有发生过的事情才是必然,因此若在没有前提的情况下才需要观察和经验,在阁下所提到的推理技术中,也因为其黑箱化才会让人误以为其能够直接没有前提地推理出来命题吧,如“(已知篮球是球体,篮球和足球相同,则)足球是球体”--极冷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04:04 (UTC)[回复]
阁下提到:
  1. 可以基于推理判断真伪的命题就是先验的
  2. 命题是先验后验与真伪判断是无关的
如果依第2点的叙述,命题是否为先验,和其真伪的判断无关。那么为什么第1点却说先验命题是可以基于推理判断真伪的?在我的理解,似乎有点矛盾...阁下有无具体的命题范例,它目前是无法判定真伪,但又可以基于推理判断其真伪呢?--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05:31 (UTC)[回复]
说明:上面所说具体的命题范例指的是具体的“先验”命题范例。--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05:46 (UTC)[回复]
因为会有可以但未能的情况,许多未解决的数学问题都属于此类,如“NP=P”,当真伪判断只取决于推理时,这当然是先验的命题,只是有些命题在现有的推理能力下还不能判断真伪--极冷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0:42 (UTC)[回复]
阁下这么举例确实有可能。所以,基本上,形式科学(数学、逻辑、统计、理论计算机科学、...)的命题因为经过抽象化,与实体世界已不再紧密地绑定在一起,基本都能够基于推理判断真伪,所以我想大部分都是先验命题。不过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基本上确定了在一些形式系统中某些命题是无法被证明的,所以没错的话就是说那些命题无法基于推理判断真伪,这可能就会影响到先验命题的判断了。还有一条出路就是用穷举法来证明,但这可能不适用在无限的集合。--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4:01 (UTC)[回复]
绝对的“先验”是不存在的,即使是罗素的 2+2=4,原则上你必须有下列“后验”知识:
第一,0<1<2<3<4;
第二,0的概念;
第三,0、1、2、3、4是线性关系,即是0至1,1至2,2至3,3至4的距离相同。--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3:51 (UTC)[回复]
那近年来流行的恶搞名言“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是不是先验的?“当我看到阁下的说明之后,我便看到了一个说明”是不是先验的?-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6月25日 (二) 15:08 (UTC)[回复]
“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这句子其实是重言句,是tautology(重复说同一个意思的说话)的一种,后面的句子并没有为前面的句子提供额外信息;另外,因为是“A是A”,所以逻辑上是必然性的,亦一定是“先验”。
不过值得留意的是,一般人当笑话说这类“罐头句子”,没有问题,甚至有一定的娱乐性,就好似看周星驰电影一样;不过见到近年传媒也流行说这类“罐头句子”,甚至把这些“罐头句子”用作政论文章的标题,就令人担心:是文化界出现文化水平下降的问题,还是文化人懒惰而随手把潮流废话套用在新闻上。--Stanleykswong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29 (UTC)[回复]
代表“1 = 0”,那么“若没错的话,1 = 0”这句其中的“若没错的话”指后面那句话没错,也就是为真,所以整句话就是“若,则。”在我理解就是:
1
2
3
所以若没错的话,“若没错的话,1 = 0”就是阁下说的恒真式(tautology)。--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06:28 (UTC)[回复]
其实我也常说类似的话,“若没错的话,1 = 0”。--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06:09 (UTC)[回复]
确实可能要有部分的自然数观念,因为除了三角形,还有四边形,...,N边形,这些或许都可代入命题中而保持其先验的性质。我觉得其中一个问题在于究竟哪些应被当作观察与经验,而哪些又不是,在定义中似乎要再更清楚的说明,模棱两可的定义不太像是形式科学的风格。--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03:07 (UTC)[回复]
定义是不是应该要清楚到没有任何“各自解读”的误解、曲解空间?因为真理只有一个,但各自解读可能会得到好多个,难有共识。--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03:3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