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维柏
外观
何维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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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礼部尚书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南海县 |
字号 | 字乔仲,号古林 |
谥号 | 端恪 |
出生 | 正德六年(1511年)十一月十七日 |
逝世 | 万历十五年(1587年)十二月 |
配偶 | 娶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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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维柏(1511年—1587年),字乔仲,号古林、天山,,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广州府南海县(今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广州说古》一书则说何维柏为广州府三水县人,明朝学者、政治人物。谥端恪。
生平
[编辑]原为三水县学附学生,中式嘉靖十年辛卯科广东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一百五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七十二名进士[1][2]。选庶吉士,十六年正月授浙江道监察御史[3],巡按福建[4]。
嘉靖二十四年(1545)五月,上疏弹劾严嵩贪污,帝怒下狱廷杖,削籍居家。家居二十余年。何回乡后,“乃聚徒讲学,辟天山书院于邑之小港(按:邑指番禺,海珠区地域在广州设市前,向属番禺县管辖),从游者甚众。”[5]
隆庆元年(1567年)复官[6],升任大理寺少卿,后再升左佥都御史[7]、进左副都御史;因母丧丁忧。万历三年,再升任至吏部右侍郎[8]、吏部左侍郎。因得罪张居正,停俸三月。不久,改为南京礼部尚书[9][10]。
万历五年(1577年),与时宰相张居正不合,何再次被罢官,被罢官,返广州河南小港讲学,把书院改名天山草堂[5]。时草堂附近小港涌上原有一小木桥,来往行人深感不便。后何带头斥资改建为石桥。而何辛勤讲学多年,从学者半数中举人,10余人中进士。乡人为纪念何维柏之功,在小港桥头建一座石牌坊,刻云桂发祥[11]。
家族
[编辑]曾祖何荣;祖父何方;父何应初。前母陆氏;母冯氏。重庆下[12]。有弟何维椅、子何崇亨。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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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201卷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299卷
- ^ 5.0 5.1 云桂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国桥梁网 2011-07-20
- ^ 明实录:穆宗实录 ,3卷
- ^ 明实录:穆宗实录 ,10卷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36卷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97卷
- ^ 《明史》(卷210):何维柏,字乔仲,南海人。嘉靖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御史。雷震谨身殿,维柏言四海困竭,所在流移,而所司议加赋,民不为盗不止。因请罢沙河行宫、金山功德寺工作,及安南问罪之师。帝颇嘉纳。寻引疾归。久之,起巡按福建。 二十四年五月疏劾大学士严嵩奸贪罪,比之李林甫、卢杞。且言嵩进顾可学、盛端明修合方药,邪媚要宠。帝震怒,遣官逮治。士民遮道号哭,维柏意气自如。下诏狱,廷杖,除名。家居二十余年。 隆庆改元,召复官,擢大理少卿。迁左佥都御史。疏请日御便殿,召执政大臣谋政事,并择大臣有才德者与讲读儒臣更番入直。宫中燕居,慎选谨厚内侍调护圣躬,俾游处有常,幸御有节。非隆冬盛寒,毋辍朝讲。报闻。进左副都御史。母忧归。 万历初,还朝。历吏部左、右侍郎,极论鬻官之害。御史刘台劾大学士张居正,居正乞罢,维柏倡九卿留之。及居正遭父丧,诏吏部谕留。尚书张瀚叩维柏,维柏曰:“天经地义,何可废也。”瀚从之而止。居正怒,取旨罢瀚,停维柏俸三月。旋出为南京礼部尚书。考察自陈,居正从中罢之。卒谥端恪。
- ^ 小桥流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广州图书馆 2008-12-28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