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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軍人監獄在監馬時彥叛亂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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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軍人監獄在監馬時彥叛亂案''',又稱'''軍監叛亂案'''、'''軍監屠殺事件''',1952年發生在[[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台北安坑軍人監獄]]內叛亂案,受刑人在獄中相互學習[[共產主義]],遭指控為叛亂行為,先後多人遭槍決<ref name="Y">{{cite news|url=https://aa.archives.gov.tw/archivesData.aspx?SystemID=0000013359|title=馬時彥等叛亂案|author=國防部軍法局|publisher=國家檔案管理局|date=1957-03-13~1960/12/10}}</ref>
'''台灣軍人監獄在監馬時彥叛亂案''',又稱'''軍監叛亂案'''、'''軍監屠殺事件''',是指在[[1952年台灣|1952年]]所發生的一起監獄內叛亂案,發生地點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縣[[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安坑軍人監獄]]。當時中的受刑人在相互學習[[共產主義]],遭指控為叛亂行為,先後多人遭槍決<ref name="Y">{{cite news|url=https://aa.archives.gov.tw/archivesData.aspx?SystemID=0000013359|title=馬時彥等叛亂案|author=國防部軍法局|publisher=國家檔案管理局|date=1957-03-13~1960/12/10}}</ref>


==事發過程==
==事發過程==
1949年5月24日,中華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懲治叛亂條例]]》後,一些遭逮捕的叛亂案犯經[[保密局]]審訊、軍法處審判後,陸續送至[[綠島]]新生訓導處關押(即管訓)。
1949年5月24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懲治叛亂條例]]》,遭逮捕的叛亂案犯經保密局審訊、軍法處判決後,陸續送至綠島新生訓導處,1952年底部分受刑人被送到北安坑軍人監獄,由於受刑人認為一罪不應兩判,或對當局採取消極抵抗,以陳行中為主開始研讀學習馬克思主義陳英泰回憶,在軍人監獄時,陳行中等一些人很喜歡寫東西,明目張膽四處傳閱,讓人捏一把冷汗,王乃信甚至警告過他們,要他們衡量如果發生問題可能會相當嚴重,但是當時陳行中等人認為,他們既然被以叛亂罪判刑,因為思想及言論而遭判罪,一罪不應兩判,最後導致多人遭重新審判,以在監獄內組織叛亂活動的名義,許多人遭改判死刑,此事件據白色恐怖受難者陳英泰表示,係一莫須有之獄內屠殺事件。<ref name="memory">{{cite book|title=《回憶,見證白色恐怖》下|author=陳英泰|publisher=唐山出版社|date=2009-12-01}}</ref>


1952年底部分受刑人被送到位於臺縣的安坑軍人監獄,由於受刑人認為一罪不應兩判,或對當時的執政當局採取消極抵抗,以[[陳行中]]為主開始研讀學習[[馬克思主義]]。據[[陳英泰]]回憶,在軍人監獄時,陳行中等一些人很喜歡寫東西,明目張膽四處傳閱,讓人捏一把冷汗,[[王乃信]]甚至警告過他們,要他們衡量如果發生問題可能會相當嚴重,但是當時陳行中等人認為,他們既然被以叛亂罪判刑,因為思想及言論而遭判罪,一罪不應兩判,最後導致多人遭重新審判,以在監獄內組織叛亂活動的名義,許多人遭改判死刑,此事件據白色恐怖受難者陳英泰表示,係一莫須有之獄內屠殺事件。<ref name="memory">{{cite book|title=《回憶,見證白色恐怖》下|author=陳英泰|publisher=唐山出版社|date=2009-12-01}}</ref>
本案由馬時彥被送進反省房開始,由於馬時彥的行為相當異常,令陳英泰感到側目,諸如抓著欄杆對管理人員高唱[[國際歌]],與[[陳行中]]等人慷慨激昂的談話,在積極分子中走動,特別是在放風時,由於太富有戲劇性,讓陳英泰等人認為他可能是演戲或是精神狀況有問題,1953年5月27日,軍監進行大抄房,許多人遭到移送軍法處審訊,並依照查抄出的違禁物品進行判決,[[吳逸民]]在此事件中僅遭加管訓三年,與其他人改為死刑有相當大的差異,陳英泰從吳三連傳與當時情況認為,既[[彭孟緝]]通知吳三連其子涉入危險,表示有未審先判的可能,係有關單局主導之屠殺事件。<ref name="memory"/>

本案由[[馬時彥]]被送進反省房開始,由於馬時彥的行為相當異常,令陳英泰感到側目,諸如抓著欄杆對管理人員高唱[[國際歌]],與[[陳行中]]等人慷慨激昂的談話,在積極分子中走動,特別是在放風時,由於太富有戲劇性,讓陳英泰等人認為他可能是演戲或是精神狀況有問題。1953年5月27日,軍監進行大抄房,許多人遭到移送軍法處審訊,並依照查抄出的違禁物品進行判決,[[吳逸民]]在此事件中僅遭加管訓三年,與其他人改為死刑有相當大的差異,陳英泰從吳三連傳與當時情況認為,既[[彭孟緝]]通知吳三連其子涉入危險,表示有未審先判的可能,係有關單局主導之屠殺事件。<ref name="memory"/>


==結果==
==結果==

2017年10月16日 (一) 23:45的版本

台灣軍人監獄在監馬時彥叛亂案,又稱軍監叛亂案軍監屠殺事件,是指在1952年所發生的一起監獄內叛亂案,發生地點在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縣安坑軍人監獄。當時獄中的受刑人正在相互學習共產主義,遭指控為叛亂行為,先後有多人遭到槍決[1]

事發過程

1949年5月24日,中華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懲治叛亂條例》後,一些遭逮捕的叛亂案犯經保密局審訊、軍法處審判後,陸續送至綠島新生訓導處關押(即管訓)。

1952年底,部分受刑人被送到位於臺北縣的安坑軍人監獄,由於受刑人認為一罪不應兩判,或對當時的執政當局採取消極抵抗,以陳行中為主開始研讀學習馬克思主義。據陳英泰回憶,在軍人監獄時,陳行中等一些人很喜歡寫東西,明目張膽四處傳閱,讓人捏一把冷汗,王乃信甚至警告過他們,要他們衡量如果發生問題可能會相當嚴重,但是當時陳行中等人認為,他們既然被以叛亂罪判刑,因為思想及言論而遭判罪,一罪不應兩判,最後導致多人遭重新審判,以在監獄內組織叛亂活動的名義,許多人遭改判死刑,此事件據白色恐怖受難者陳英泰表示,係一莫須有之獄內屠殺事件。[2]

本案由馬時彥被送進反省房開始,由於馬時彥的行為相當異常,令陳英泰感到側目,諸如抓著欄杆對管理人員高唱國際歌,與陳行中等人慷慨激昂的談話,在積極分子中走動,特別是在放風時,由於太富有戲劇性,讓陳英泰等人認為他可能是演戲或是精神狀況有問題。1953年5月27日,軍監進行大抄房,許多人遭到移送軍法處審訊,並依照查抄出的違禁物品進行判決,吳逸民在此事件中僅遭加管訓三年,與其他人改為死刑有相當大的差異,陳英泰從吳三連傳與當時情況認為,既彭孟緝通知吳三連其子涉入危險,表示有未審先判的可能,係有關單局主導之屠殺事件。[2]

結果

本案牽連遭判死刑者馬時彥、祝英傑、黃胤昌、郭聰輝、丁桂昌、王幼石、劉水龍、杜誠、黃藻儒、郭文魁、陳行中、鄔榮盛、杜楓,而同案陳正宸,則是對革命狂熱,他本人涉案輕微只獲判五年卻覺得輕判很沒面子,後因陳行中而遭改判死刑,林聲發則因為兩度越獄而遭重判死刑,蕭坤裕病死。

同案吳哲雄吳榮河顏錦華徐維琛吳逸民則僅施以感化教育,另因抄錄馬恩主義理論唯物論階級鬥爭等,黃金煌、王鶴棋、劉煌、吳長生、陳森沂、周永富、呂華璋、李清增、李榮源、林金春、黃樹丙、陳來發、陳永生、江德龍、陳金波、林德星、顏大樹、詹阿輝、孫天來、周坤如、林學禮、邱奎璧、張敏生、陳奕雄、王成家、林拾皆加感化教育。[1]

参考文献

  1. ^ 1.0 1.1 國防部軍法局. 馬時彥等叛亂案.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7-03-13~1960/12/10. 
  2. ^ 2.0 2.1 陳英泰. 《回憶,見證白色恐怖》下. 唐山出版社. 2009-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