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中華民國行政院二級中央行政機關

僑務委員會(簡稱僑委會)是中華民國有關僑民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設立於1926年,原先隸屬於國民政府,1932年才改隸屬行政院;僑務工作隨著國家情勢及海外僑社的演變,不斷地調整、創新,並服務廣及海外各地僑胞。

僑務委員會
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
(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僑務委員會會旗
基本信息
機關類型中央二級行政機關
所屬部門行政院
員額272人
年度預算額新台幣13.17億(2017年)
授權法源行政院組織法僑務委員會組織法
主要官員
委員長徐佳青
政務副委員長阮昭雄
常務副委員長呂元榮
主任秘書張良民
任命者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任期無任期保障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5處、5室
附屬機關1通訊社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26年10月
聯絡信息

僑務委員會會址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5~17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25°02′32″N 121°31′10″E / 25.04215°N 121.51948°E / 25.04215; 121.51948
電話+886 2 2327-2600
網站www.ocac.gov.tw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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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6年10月,「僑務委員會」在中華民國南京市成立,隸屬國民政府,地址位于今华侨路附近。
  • 1931年12月7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僑務委員會組織法》,僑務委員會改隸行政院,設秘書處、僑民管理處、僑民教育處、文書科、事務科、僑民指導科、移民科、教育指導科、文化事業科。1932年4月,僑務委員會正式成立,首任委員長陳樹人
  • 1940年,僑務委員會創設「僑民教育函授學校」(今中華函授學校),採函授方式提供華僑進修機會。
  • 1941年4月,僑務委員會成立「華僑通訊社」,用以加強海外文宣工作及發布通訊稿報導僑務新聞與國內消息。
  • 1946年12月,國民大會制定頒布之《中華民國憲法》,將僑務列入「基本國策」,明訂應扶助並保護僑居國外之國民經濟事業發展。
  • 1952年,僑務委員會接管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所屬招待所「專賣局養氣俱樂部北投別館」,命名「僑園」(臺北市北投區泉源路25號),用於接待歸國華僑;之後原地改建「華僑會館」,用於訓練僑務人員及接待歸國華僑。
  • 1981年12月21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僑務委員會組織法》,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由原定二人修訂為二或三人。
  • 1985年3月於美國舊金山成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後,僑務委員會陸續在美國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亞菲律賓等國家成立16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 1990年代末,因香港澳门主权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地区被定位为“有別大陸其他地區之特別區域”,不再是侨区[1]
  • 2006年,僑務委員會的英文由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Council改爲Overseas Compatriot Affairs Council,以避免在海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產生混淆。
  • 2012年9月1日,配合行政院組織再造,《僑務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條文施行,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修訂為2人,1位為政務副委員長、1位為常務副委員長;會內設綜合規劃處、僑民處、僑教處、僑商處、僑生處、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資訊室等一級單位,及華僑通訊社、法規會等常設性任務編組。同年僑務委員會的英文改為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
  • 2016年12月15日,華僑會館委託民間營運契約屆期,不再委外經營。
  • 2017年4月,中華函授學校轉型,改於僑務委員會《全球華文網》「中華函授學校數位學習平臺」繼續提供課程服務。
  • 2017年5月20日,僑務委員會啟用僑務新聞網站《僑務電子報》,以玉山圖案為標誌。
  • 2017年7月31日,華僑會館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理。
  • 2018年1月17日,華僑通訊社改為「僑務通訊社」。

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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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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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綜合規劃處
  • 僑民處
  • 僑教處
  • 僑商處
  • 僑生處
  • 秘書室
  • 主計室
  • 人事室
  • 資訊室
  • 政風室

任務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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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僑務通訊社
  • 法規會

海外僑務單位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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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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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多由僑鄉人士出任。僑務委員會是中華民國政府行政機關中,首長是委員長的唯一行政機關。

任別 圖片 姓名 政黨 籍貫或出生地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陳樹人   中國國民黨 廣東番禺 1932年4月27日 1947年4月30日 嶺南畫派第一代畫家,曾任廣州國民政府秘書長
2
 
劉維熾 廣東台山 1947年5月1日 1948年12月27日 曾任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
3
 
戴愧生 福建南安 1948年12月28日 1950年5月18日 曾任監察委員
4
 
葉公超 廣東番禺 1950年5月19日 1952年4月15日 同時出任外交部部長
5
 
鄭彥棻 廣東順德 1952年4月16日 1958年7月15日 曾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代理秘書長、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
6
 
陳清文 福建廈門 1958年7月16日 1960年6月23日
7
 
周書楷 湖北安陸 1960年6月24日 1962年12月2日 曾任外交部部長、政務委員
8
 
高信 廣東新會 1962年12月3日 1972年5月31日 曾任廣東省政府秘書長
9
 
毛松年 廣東番禺 1972年6月1日 1984年5月31日 曾任臺灣銀行總經理
10
 
曾廣順 廣東海豐 1984年6月1日 1993年2月26日 曾任中國國民黨港澳總支部書記員,在雙十暴動後被港英政府遞解出境赴台
11
 
蔣孝嚴 浙江奉化 1993年2月27日 1996年6月9日 曾任外交部部長、行政院副院長中國國民黨秘書長總統府秘書長、第五-六屆立法委員
12
 
祝基瀅 福建林森 1996年6月10日 1998年2月4日
13
 
焦仁和 河北邢台 1998年2月5日 2000年5月19日 曾任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14
 
張富美   民主進步黨 日治臺灣臺南州 2000年5月20日 2008年5月19日 曾任監察委員
15
 
吳英毅   中國國民黨 日治臺灣臺南州 2008年5月20日 2013年7月31日 曾任第六屆立法委員
16
 
陳士魁 臺灣省宜蘭縣 2013年8月1日 2016年5月19日 曾任行政院秘書長、政務委員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
17
 
吳新興   民主進步黨 臺灣省高雄市 2016年5月20日 2020年5月19日 曾任駐菲律賓代表,後轉任考試委員
18
 
童振源 臺灣省嘉義縣 2020年5月20日 2023年1月30日 曾任行政院發言人、駐泰國代表
19
 
徐佳青 臺北市 2023年1月31日 現任 曾任僑務委員會政務副委員長、台北市議會議員

相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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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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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澳門移交專輯》澳門移交專輯》答客問. 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网站. [2020-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2) (繁体中文).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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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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