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誇大比賽開支康文署經理脫罪 旁聽人拍掌遭官斥:唔係開party

2021-07-02 12:41

廉政公署控告一名康文署助理經理。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控告一名康文署助理經理。資料圖片

康文署一名助理經理被指申領地區游泳比賽的開支時使用被誇大逾3000元的收據,被廉政公署控告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案件早前審結,張天雁裁判官今於九龍城法院指被告供詞自相矛盾、自圓其說,肯定涉事收據有經過大幅度更改,惟控方證人的證供有缺口,法庭無法得知收據是如何被修改,因此判被告罪名不成立。宣讀判詞後,旁聽人士隨即拍掌,隨即遭張官斥「唔好拍手啦!呢度唔係開party。」

張官接納兩位控方證人誠實可靠,雖然他們未能講出收據上的實際金額,但清楚記得購買物品的數量並肯定收據金額被大幅增加,認爲有人曾用原子筆大幅修改收據。

相反,被告於庭上的供詞與其錄影會面內容前後不一,張官質疑為何她事隔一年會突然記起這些細節,形容涉事手寫收據上的數字亦非常奇怪。而被告為該筆款項的申請者,最有動機作虛假陳述,懷疑她於庭上「講咗好多大話」。但控方沒有傳召專家鑑定筆跡,無法判斷收據如何被改,故基於毫無合理疑點判被告脫罪。

被告潘麗艷(39歲),被控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控罪指稱她在前年10月2日,在九龍公園舉行的游泳比賽,使用「申請領回已代付費用表格」及5張收據誤導康文署,金額誇大3180.5元。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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