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福建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奖励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确定毛维坦等44位同志为“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点击查看完整获奖名单)。其中,厦门4人。
热烈祝贺!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可打开此内容,使用完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