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土集體
領土集體(法語:collectivité territoriale),又稱地方集體(collectivité locale),是法國的一種受公法約束的法人,其在所在領土上行使國家下放的部分權力。
1958年《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憲法》第72條規定了領土集體的性質。[1]
集體類型 | 數量 / 名稱 | 議會 | 權力執行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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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集體 | |||||
大區 | 14[註 1] | 12個位於本土[註 1] | 大區議會 | 大區議會主席 | |
2個位於海外[註 1] | |||||
省 | 94[註 1] | 92個位於本土[註 1] | 省議會 | 省議會主席 | |
2個位於海外[註 1] | |||||
市鎮 | 34,954 | 34,825個位於法國本土 | 市議會 | 市長 | |
129個位於法國海外部分 | |||||
特殊地位集體 | 單一領土集體 | 4 | 法屬圭亞那 | 法屬圭亞那議會 | 法屬圭亞那議會主席 |
馬提尼克 | 馬提尼克議會 | 馬提尼克執行委員會 | |||
馬約特 | 馬約特省議會 | 馬約特省議會主席 | |||
科西嘉 | 科西嘉議會 | 科西嘉執行委員會 | |||
其他特殊地位集體 | 2 | 里昂大都會 | 里昂大都會議會 | 里昂大都會議會主席 | |
巴黎市 | 巴黎議會 | 巴黎市長 | |||
海外集體 | 《法國憲法》第74條規定的集體 | 5 | 法屬玻里尼西亞 | 法屬玻里尼西亞議會 | 法屬玻里尼西亞政府 |
聖巴泰勒米 | 聖巴泰勒米領土議會 | 聖巴泰勒米執行委員會 | |||
法屬聖馬丁 | 法屬聖馬丁領土議會 | 聖馬丁執行委員會 | |||
聖皮埃爾和密克隆 | 聖皮埃爾和密克隆領土議會 | 聖皮埃爾和密克隆領土議會主席 | |||
瓦利斯和富圖納 | 瓦利斯和富圖納領土議會 | 瓦利斯和富圖納領土議會主席 | |||
特殊地位海外集體 (sui generis) (根據《法國憲法》第13章) |
1 | 新喀里多尼亞 | 新喀里多尼亞議會 | 新喀里多尼亞議會政府 | |
3 | 南部省[註 2] 北部省[註 2] 洛亞蒂群島省[註 2] |
省議會 | 省主席 |
注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Collectivité territoriale. 法國國家統計與經濟研究所(INSEE). [2020-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03) (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