諒山承宣越南语Thừa Tuyên Lạng Sơn承宣諒山),是後黎朝十三承宣之一,初設於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西接太原承宣,南壤京北承宣,東鄰安邦承宣,北同中國廣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為鄰。

諒山承宣(處、鎮)
後黎朝承宣
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阮聖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

黎聖宗洪德六年(公元1475年)行政區劃
國家後黎朝
歷史 
• 成立
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
• 废除
阮聖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
前身
继承
北道
諒山省
今属于諒山省

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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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太祖順天元年(1428年),以原屬明諒山府屬北道。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改置諒山承宣,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改題為處。黎襄翼帝洪順年間,改為鎮。

南北朝時,諒山鎮之地屬莫朝(北朝)。

西山朝初諒山鎮屬北城總鎮所轄,阮聖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撤北城諸,諒山鎮改設諒山省

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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諒山承宣領一府七州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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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潘清簡等.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 卷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