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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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傑(1446年—1511年),字萬英,號五城,直隸寧國府涇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董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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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直隸寧國府涇縣 |
出生 | 八月初九日 |
逝世 | 正德六年(1511年)十二月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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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應天府鄉試第三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六十六名,二甲第四十五名進士[1][2]。曾經上言抗疏湯鼐。授湖廣沔陽州知州。幾月后,因吉人案而下詔獄,貶四川行都司知事,既而复职改钧州,入为刑部员外郎署郎中事,累升至保定府知府,正德三年(1508年)四月升山東管粮右參政,四年六月升河南右布政使[3],五年八月升湖广左布政使。正德六年(1511年)二月,江西盜亂,巡撫王哲兵敗被召還,於是擢董傑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代任,不久去世[4]。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一》正德四年六月癸亥 升 山東布政司右參政董傑為河南右布政使
-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80):董傑,涇縣人。成化末進士。鼐之論暑月輟講也,傑方謁選,亦抗疏爭,由是知名。授沔陽知州,甫數月,逮繫詔獄,謫四川行都司知事,歷遷河南左布政使。所在盡職業,為民所懷。正德六年,江西盜起,巡撫王哲兵敗召還,擢傑右副都御史代之。未幾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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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董朴 |
明朝保定府知府 弘治年間 |
繼任: 秦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