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敏(1876年5月4日—1945年12月25日),字叔魯浙江杭州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銀行家、外交官,日本扶持政權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首腦之一。

王克敏
 中華民國財政總長
任期
1917年12月—1918年3月
前任梁啟超
继任曹汝霖
 中華民國天津特別市市長
任期
1935年6月—1935年6月
前任張廷鍔
继任商震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行政委員会委員長議政委員会常務委員行政部总長
任期
1937年12月—1940年3月
前任無(職位創立)
继任無(職位裁撤)
 汪精卫国民政府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
任期
1940年3月30日—6月5日
个人资料
叔魯
出生(1876-05-04)1876年5月4日
 大清浙江省杭州
逝世1945年12月25日(1945歲—12—25)(69歲)
 中華民國北平市
国籍 大清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汪精卫国民政府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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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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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举人。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被清朝官派往日本。历任浙江留日官費生经理員、留日浙江学生監督、駐日公使館参赞。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出任留日学生副監督。翌年归国,先后在度支部外務部任职。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在直隸总督杨士骧手下负责外交事務。宣統二年(1910年),任直隸交涉使。[1][2]

民国二年(1913年),王克敏外遊法国,归国後任中法实业銀行董事。民国六年(1917年)7月,任中国銀行总裁。同年11月,任王士珍臨時内閣的財政总長,兼任中国銀行总裁、盐務署督办。民国7年(1918年)辞任。同年12月,南北政府举办和平善後会議,王克敏为北京政府代表之一。民国九年(1920年)以后,历任中法实业銀行总裁、天津保商銀行总理、中国銀行总裁。[1][2]

民国十二年(1923年)7月,王克敏就任高凌霨内閣財政总長。不久,在奉系领导人張作霖的反对下,王克敏仅任职一周便被迫辞职。10月,辞任中国銀行总裁。同年11月,直系曹锟大总统統为解决金佛郎案,任命和该案关系密切的王克敏为財政总長。次年7月,时任財政总長的王克敏与国务总理孙宝琦因“金佛郎案”发生矛盾,王克敏受到大总统曹锟袒护,导致孙宝琦辞职。民国十三年(1924年)10月,冯玉祥等人发动了甲子兵变,拘禁大总统曹锟,王克敏也因而失势。后来,王克敏复归公職,投靠昔日政敵張作霖,出任关税自主委員会委員。[3][2]

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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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北伐军击败張作霖,發佈通緝令捉拿王克敏,王克敏逃往大連。後来,在張学良庇護下,出任東北边防軍司令長官公署参議兼財務处处長。经張学良斡旋,民国十八年(1929年)11月通缉令被解除。[4][2]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后,历任東北政務委員会委員、北平政務委員会財務整理委員会副委員長、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員会財務处主任、華北战区救濟委員会常務委員、天津特别市市長、代理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会委員長、冀察政務委員会委員、冀察政務委員会经济委員会主席。[5][2]

中華民国臨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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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後,同年10月,日本北支那方面軍特務部長喜多誠一在北平物色了王克敏、王揖唐等人,开始组织親日傀儡政权。同年12月14日,中華民国臨時政府在北平成立,王克敏任行政委員会委員長兼議政委員会常務委員兼行政部总長,成为该政府事实上的最高首脑。翌年,王克敏开始和在南京建立中華民国維新政府梁鴻志就双方合并事宜进行交涉。同年3月28日军统局北平站站长陳恭澍謀组刺殺王克敏未遂,王克敏仅受伤[6]。同年9月22日,中華民国政府联合委員会在北平設立,成为臨時政府与維新政府的联合機关。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6月,王克敏开始同汪精卫交涉双方合并事宜,达成妥协。[7][2]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王克敏的臨時政府、梁鴻志的維新政府均併入。南京国民政府下的原臨時政府統治区设立華北政務委員会,王克敏任委員長兼内政总署督办。不久,王克敏与兴亚院華北連絡部部長森冈皋(喜多誠一的後任)、汪精卫对立,同年6月被迫辞任。[8][2]

此後,王克敏任南京国民政府中央政治委員会委員。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6月,再度出任華北政務委員会委員長。此后历任中央政治委員会当然委員、延聘委員,最高国防会議委員,全国经济委員会副委員長,物資調查委員会委員長。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2月,王克敏因病辞去所有职务。8月,日本投降。12月6日,王克敏因漢奸罪在北平被捕,25日在獄中死去,终年73岁。一般认为他是自殺,但也有说法认为是病死[9]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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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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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歐雕刻家王如玖曾為其雕像。
  • 喜愛收藏,在琉璃廠開了「鑒古齋」古玩店。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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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王(2002)、453頁。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徐主編(2007)、100頁。
  3. ^ 王(2002)、453-454頁。
  4. ^ 王(2002)、454頁。
  5. ^ 王(2002)、454-455頁。
  6. ^ 呂昭隆. 暗殺劉少奇 軍情局首度解密. 中時電子報 (臺北: 中國時報). 2015-10-26 [2015-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26). 
  7. ^ 王(2002)、455-456頁。
  8. ^ 王(2002)、456-457頁。
  9. ^ 徐(2007)、100頁主张自殺說。王(2002)、457頁以及余(2006)、1480頁主张病死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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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梁启超
財政总長
1917年12月 - 1918年3月
繼任:
曹汝霖
前任:
張英華
財政总長(署理)
1923年7月 - 8月
繼任:
張弧
前任:
張弧
財政总長(署理)
1923年11月 - 1924年10月
繼任:
王正廷
   中國国民政府
前任:
張廷諤
天津特别市長
1935年6月
繼任:
商震
   中華民国臨時政府
前任:
(創設)
行政委員会委員長
1937年12月 - 1940年3月
繼任:
(废止)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創設)
華北政務委員会委員長
1940年3月 - 6月
繼任:
王揖唐
前任:
(創設)
華北政務委員会
内務总署督办
1940年3月 - 6月
繼任:
王揖唐
前任:
朱深
華北政務委員会委員長
1943年7月 - 1945年2月
繼任:
王蔭泰
前任:
王謨
華北政務委員会
教育总署督办
1944年7月 - 1945年2月
繼任:
文元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