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屍十命滅門縱火案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2年11月1日) |
九屍十命滅門縱火案是1975年香港一宗縱火滅口事件[1][2][3],獨身男子張炳(44歳,包租人)與兩伙租客(郎舅關係) 激烈糾紛後不忿,於1975年3月8日凌晨在自己單位內縱火,兩戶共9名男女老幼(包括1孕婦及4名孩童)無一生還。
背景
编辑獨身男子張炳(44歲)是觀塘協和街建德大樓8樓E座業主兼包租人,樓房是他母親用一生積蓄買下,後來母死,子承物業,他自住尾房,其餘兩房分租給兩戶人家。較早搬進一戶為劉谷友(37歲)、妻黎秀芳(34歲)、子祖平(6歲)、女婉萍(4歲);另一伙是劉谷友入住後介紹,戶主黎浩然(32歲,黎秀芳的弟弟)、妻麥瑞冰(24歲)、長子展鵬(2歲半)、次子展洪(1歲半),麥瑞冰並懷有身孕,一家四口住中間房,黎氏母親劉蓮(69歲,即劉谷友岳母)則在廳上床位居住,兩戶郎舅關係。加上房東張炳,全屋10人居住。
糾紛
编辑房東張炳性情怪僻且精神瘋癲,極難與人相處,坊眾都稱他為「傻佬」(但未曾證實他是精神病患者),同樓住客均避免跟他接觸,他的住所從前就出現過多次毆鬥傷人,甚至非禮婦女事件,租客更換從未止息。1975年2月10日(農曆除夕)晚,黎妻麥瑞冰向丈夫哭訴被張炳調戲,有人更故意「暴露」,屋內眾人隨即起哄,其後張炳被揍三次,兩呼救命,動手者為劉谷友,黎浩然則在傍勸止。從此,兩伙人家跟房東勢成水火。但往後一個月,據鄰居稱,上址卻平靜異常,未聞吵架。
慘劇
编辑1975年3月8日凌晨1時45分,觀塘協和街建德大樓8樓E座有濃煙及火燄噴出並隨爆炸,居民爭相走避。消防人員6分鐘後到達撲救,發現單位鐵閘和木門被人從外雙雙反鎖,屋內火勢猛烈並夾雜刺鼻火油焚燒氣味,火警升為3級。凌晨3時左右將火撲滅,災場發現9具屍體,全燒成焦炭不能辨認,現場留有汽油及火水鐵罐,消防人員和警方深入調查,發現大門地下設有火種燒成半弧形,顯然是縱火者要分隔屋內各人走近大門逃脫,老婦劉蓮的屍體在廳中床上,據悉為第一個先被焚斃,4名小童屍體則在房中攬作一團,其剩4名死者堆在一起,當中有直挺挺的倚在牆角,即臨街的騎樓鐵籠,是屋內另一逃生點,但這裡前事已被人用木板厚厚釘封。9具屍體稍後證實為劉黎兩家,其中麥瑞冰懷有5個月身孕,至此9屍10命。
緝捕
编辑慘劇發生後約8小時,即3月8日早上11時許,身穿睡衣的張炳突然現身於觀塘警署報案室,說自己的房子被人縱火燒掉,放火者為劉谷友。他口供稱:「昨晚12時我已上床睡覺,但被劉谷友夫婦爭吵聲弄醒,吵得十分厲害並發生打架,當我步出廳中時已擠滿了人,有人勸交,也有人煽風點火,數名小孩則在傍邊哭起來,我欲上前勸止卻被劉谷友推出屋外,未幾單位即發生火警,我跑到街上並立即致電報警。」警方不信張炳的版本,將他扣留調查。3月11日,警方蒐集的證據已告充份,將張炳落案起訴縱火及謀殺罪。他首次現身法庭時仍穿睡衣,神情頹喪雙手發抖,並在犯人檻內狂嚎,不時自言自語,兩度高呼「好驚」。法官懷疑被告可能有精神問題,命送往醫院檢驗。
審訊
编辑此案再在高院正式開審時已是12月中旬,主控檢察官申述案時提出數點證明張炳與案有關:
- 被告承認火警時他在場。
- 災場單位大門被人從外反鎖。
- 鄰居證人表示案發時單位內鴉雀無聲,並未如被告所說發生激烈爭吵。
- 劉谷友親友案發當天曾探訪,證實騎樓鐵籠逃生處敞開,未有木板釘封。
不過更有力證據是被告在火警前曾將一包細軟(內有屋契、日記簿、鎖匙及少量金錢)交給老婦梁亞妹(被告親戚)保管,而包裹細軟的報紙正是案發前一天出版,可見他有計劃行事。此案無目擊證人,但有環境證據。
判刑及上訴
编辑1975年12月23日審畢,法官結案陳詞指被告犯案動機難明,因憤怒而謀害10條人命,令人費解;真正的動機只有被告自己才知道。4男3女陪審團經退庭商議1小時15分後,一致裁定被告縱火謀殺罪成判處死刑。1976年3月,張炳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原判或減刑。同年3月25日,由3位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開庭聆訊,結果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976年11月張炳改判終身監禁。2005年前後,牢獄30年的張炳假釋出獄。
參考文獻
编辑- ^ (繁體中文)觀塘駭人聽聞縱火大慘劇 兩個家庭九屍十命 為今年來第十六至二十四宗兇殺案 業主事後失蹤昨出現時被警扣留協助調查. 大公報第一張第四版. 1975年3月9日.
- ^ (繁體中文)觀塘協和街縱火焚斃九人案 警方成立專案小組 現場業主協助調查 坊眾指出上址有人神經有欠正常. 工商日報第八頁. 1975年3月9日.
- ^ (繁體中文)觀塘樓宇大火九屍十命慘劇 警拘獲疑縱火者. 華僑日報第一張第四頁. 1975年3月9日.
- 《二十年來香港驚人罪案》(第十二集)-九屍十命 滅門大禍/河洛著
- 《變態奇案》-九屍十命滅門禍/重案組黃SIR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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