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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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則乃圍繞現有情況制定,預測未來顯然不在此範圍內。另外,閣下是否打算強行繼續公示窒礙難行之己案?——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8月7日 (三) 14:19 (UTC)
::::::::我最近挺忙的,也沒時間關注這提案,公示就先撤了吧,然而我同樣不認為你的提案凝聚到任何共識。既然大家要擺爛,那我跟著擺就是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DC]]·恭賀[[樊振东]]奧運奪金</sub> 2024年8月9日 (五) 00:35 (UTC)
::::::::: 今天又看到一個案例,再度證明此規則有具文實施必要。與此同時,閣下的假說仍然祇是假說。若如此消極對待甚至蓄意反對方針修訂案,我也祇能聯繫機器人持有者以其他形式處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8月12日 (一) 12:53 (UTC)
:先延長公示期7日。[[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8月2日 (五) 09:30 (UTC)
::剛好最近在處理無人使用的用戶框跟維基人分類,想請教是否可以O4納入這個條件「無人使用的用戶框跟維基人分類」? 以方便整理 2024年8月2日 (五) 17:36 (UTC)--[[User:Light0113|Light0113]]([[User talk:Light0113|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17: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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