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衙門: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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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衙門''',由[[清朝]][[宦官]][[吳良輔]]建議設立的機構,於清[[順治]]十一年([[1654年]])設立。
 
十三衙門乃仿明朝體例[[二十四衙門]]而設。其下即:[[司禮監]]、[[御用監]]、[[御馬監]]、[[內官監]]([[宣徽院]])、[[尚衣監]]、[[尚膳監]]、[[尚寶監]](尚寶司)、[[司設監]]、[[尚方監]](尚方院)、[[惜薪司]]、[[鐘鼓司]](禮儀監、禮儀院)、[[兵杖局]]、[[織染局]](經局)。

康熙元年(1661年),吴良辅等伏誅,裁撤十三衙门,另由上三旗包衣組設[[內務府]],改[[尚膳監]]為採捕衙門,改[[惜薪司]]為內工部,又改[[御用監]]為廣儲司,[[宣徽院]]為會稽司,礼仪院为掌仪司,尚方院为慎刑司,采捕衙门为都虞司,内工部为营造司,掌仪司分出庆丰司。
 
[[Category:清朝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