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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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military unit
| unit_name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br><small>Taiwan Garrison Command
| image = Flag of the Taiwan Garrison Command.svg
|
| caption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旗
| country = {{ROC}}
| type = 秘密警察/國家安全機構
| branch = {{nowrap|[[File:ROC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Flag.svg|24px]] [[中華民國國防部]]}}
| dates = 1945年9月1日-1992年8月1日
| specialization = 軍事管制/反滲透
| command_structure
| size =
| current_commander =
| garrison = [[台北市]][[中山區 (臺北市)|中山區]]
| ceremonial_chief =
| nickname = 警備總部、警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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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ttles = [[二二八事件]]、[[中壢事件]]、[[美麗島事件]]、[[陳文成事件]]、[[岩灣事件]]
| commander1_lab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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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ander3_label = 首任指揮官
| commander3 = [[File:ROCA General's Flag.svg|border|25px]] [[陳儀]](陸軍二級上將)
| commander4_label = 末任指揮官
| commander4 = [[File:ROCA General's Flag.svg|border|25px]] [[周仲南]](陸軍二級上將)
| notable_commanders = [[彭孟緝]]、[[陳誠]]、[[嚴家淦]]、[[劉玉章]]、[[汪敬煦]]、[[陳守山]]、[[王若愚]]
| anniversa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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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entification_symbol = [[File:Republic of China Garrison Logo.svg|
| identification_symbol_label =
| identification_symbol_2_label = 臺灣警備總司令旗
| identification_symbol_3_label = 警備單位旗
| identification_symbol_2 = [[File:ROC Commanding General of Garrison Flag.svg|
| identification_symbol_3 = [[File:ROC Garrison Unit Flag.svg|170px]]
}}
▲[[File:ROC Commanding General of Garrison Flag.svg|thumb|right|臺灣警備總司令旗]]
{{台灣軍事}}
{{noteTA
|1 = zh-cn:黄杰; zh-tw:黃杰; zh-hk:黃杰; zh-sg:黄杰;
|2=zh-cn:克格勃;zh-tw:KGB;zh-hk:KGB;zh-sg:KGB;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沿革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簡稱'''臺灣警備總部'''、'''警備總部'''、'''警總''')是[[中華民國政府]]曾在[[臺灣]]設置的一個[[公共安全]]維護[[機關]],隸屬於[[中華民國國防部]],為[[中華民國國軍]]的分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便成立。其權責職司[[戒嚴]]地區衛戍、保安、[[後備軍事動員]]、文化審核檢查、入出境管制、[[郵件]][[電報]]檢查、電話通訊監查定位[[監聽]]等任務,因任務兼具治安(包括出入境管理)、[[民事防護]]、軍事動員及情報治安色彩,在[[臺灣戒嚴時期]]是當時臺灣八大情治系統之一([[法務部調查局]]、[[國防部情報局]]、[[國防部憲兵司令部調查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中華民國政戰|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政策委員會大陸事務部|中國國民黨大陸工作會]]、[[內政部警政署]]、[[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局]])。1992年,警總改制為[[海岸巡防司令部]],成為現今[[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與[[海洋委員會海岸巡防署]]之前身。
[[File:19451025 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典禮後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全體官兵合影.jpg|thumb|1945年10月25日,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典禮後,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全體官兵合影]]▼
[[File:Taiwan Garrison Command Judgment cover 1979-05.jpg|thumb|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判決書封面]]▼
[[中華民國]]在實施[[緊急狀態]]或[[戒嚴]]的地區設置警備機關,為中華民國國軍的一個分支。歷來的警備機關之名稱不一,或稱戒嚴司令部、保安司令部、衛戍司令部等,任務龐雜,但皆「支前安後」。[[國共內戰]]時,中華民國政府將全國分為若干[[綏靖區]],設立[[剿匪總司令部]]與[[警備司令部]]。依據《戒嚴法》第二條:{{quotation|
:戒嚴地域分為二種:
::一、
::二、
:警戒地域或接戰地域,應於時機必要時,區劃佈告之。}}
戒嚴地區之任務由當地部隊([[剿匪總司令部]]、[[軍政長官公署]]、[[綏靖公署]]等,常以[[剿總]]為最高單位)劃分警戒區與接戰區([[綏靖區]],[[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改稱「作戰區」),並由警備部隊於警戒區實施[[軍事管制]]。但警備單位之設立因係為臨時性軍事[[任務編組]],無明確法源,僅依賴軍事命令設立;因此解除《[[臺灣省戒嚴令]]》及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後,警備總部成為[[黑機關]],後來繼承之「軍管部暨海岸巡防司令部」也成為黑機關,直到海巡三法及相關法令通過後才解決。典型情況下,一個警備司令部下管若干警備區,警備區下會依行政區劃分而設立數個警備分區。
▲== 沿革 ==
▲[[File:19451025 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典禮後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全體官兵合影.jpg|thumb|1945年10月25日,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典禮後,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全體官兵合影]]
▲[[File:Taiwan Garrison Command Judgment cover 1979-05.jpg|thumb|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判決書封面]]
作為戰區警戒地之臺灣,亦設有「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最早為接受[[日本投降]]而設立於[[重慶市 (中華民國)|重慶]]。1945年9月,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於[[重慶市 (中華民國)|重慶市]]成立,任務是負責遣返[[大日本帝國|日本]]在台[[戰俘]]、接收台灣與維持台灣治安,首任總司令為[[陳儀]]<ref>[http://www.th.gov.tw/epaper/view2.php?ID=31&AID=76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接收總報告》]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113063021/http://www.th.gov.tw/epaper/view2.php?ID=31&AID=76 |date=2014-11-13 }}, [[臺灣文獻館]]</ref>。這是警總的最早前身。1947年,更名為臺灣全省警備總司令部,由[[彭孟緝]]中將出任總司令,正式於[[臺北市]]辦公。第一號命令是《[[臺灣省戒嚴令]]》。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將臺灣全境分為5個戒嚴區:
* 臺北市戒嚴區:以[[臺灣省警備旅司令部]]旅長[[任世桂]][[少將]]兼任戒嚴司令。
*北部戒嚴區:包括[[臺北縣 (1945年-2010年)|臺北縣]]、[[新竹縣]]和[[基隆市]]、[[新竹市]],以陸軍第六軍軍長[[戴樸]]兼任戒嚴司令。
* 中南部戒嚴區:包括[[臺中]]、[[臺南]]、[[高雄]]和[[彰化市]]、[[嘉義市]]、[[屏東市]],以陸軍第八十軍軍長[[唐守治]]中將兼任戒嚴司令。
* 東部戒嚴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以憲兵教導第一團團長[[歐廷昌]]兼任戒嚴司令。
* 澎湖戒嚴區:包括[[澎湖群島]]全部,以[[陸軍馬公要塞司令部]]司令[[李振清]]中將兼任戒嚴司令。
中央政府在1949年退守臺灣後,當時由數個軍事單位(臺灣防衛總司令部、臺北衛戍總司令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灣省民防司令部)負責臺灣內部安全,因各單位事權重疊、功能矛盾,為統一事權,當時中央政府高層乃將幾個單位在業務、人員進行合併,成立「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兼「[[臺灣軍管區司令部]]」。1949年初,臺灣全省警備總司令部改為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由[[陳誠]]任總司令,彭孟緝為副總司令。5月20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宣布全省戒嚴<ref name=民>{{cite book |editors=[[李新 (1918年)|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title=《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location=北京 |publisher=[[中华书局有限公司|中華書局]] |year=2011 |isbn=9787101079982 }}</ref>{{rp|8922}}。1949年9月1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奉令裁撤,分別成立[[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及臺灣省保安司令部<ref>{{Cite web |url=http://image.digitalarchives.tw/ImageCache/00/5a/2a/31.jpg |title=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致省議會議長[[黃朝琴]]公文 |access-date=2013-02-03 |archive-date=2021-05-09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509100111/https://image.digitalarchives.tw/ImageCache/00/5a/2a/31.jpg }}</ref><ref>{{Cite web |url=http://image.digitalarchives.tw/ImageCache/00/49/96/c4.jpg |title=臺灣省議會公報 |access-date=2013-02-03 |archive-date=2021-05-09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509100111/https://image.digitalarchives.tw/ImageCache/00/49/96/c4.jpg }}</ref>,任命彭孟緝為保安司令。
1950年12月23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為加強[[社會秩序]]管制,訂定《[[臺灣省取締流浪兒童暫行辦法]]》,以台北市為試驗區,由[[臺北市警察局]]及憲兵第四團會同辦理。<ref>張之傑等:《20世紀臺灣全紀錄》,台北,錦繡出版社,1991年</ref>
1958年5月,臺灣防衛總司令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灣省民防司令部及[[臺北衛戍司令部]]合併編成「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原臺北衛戍司令[[黃鎮球]]上將為臺灣警備總司令;[[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總司令部]]戒嚴業務移交警備總部。8月,任黃鎮球為[[總統府參軍長]],[[黃杰 (將軍)|黃杰]]上將接任臺灣警備總司令。<ref>[[陳布雷|陳-{布}-雷]]等編著:《蔣介石先生年表》,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ref>{{rp|91}}
1964年7月1日,國防部調整後備軍人動員體制,裁撤國防部動員局,成立臺灣軍管區司令部;臺灣軍管區司令由臺灣警備總司令兼任,高司機關雙全銜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臺灣軍管區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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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18%"| 任期時間
!width="12%"| 姓名
!籍貫<ref>{{Cite book|title=《臺灣警總:世人所不了解的警備總部沿革史與歷任總司令》|author=郭冠佑|publisher=軍式風格多媒體工作室|location=台中市|year=2023|isbn=9789869830751|language=zh-tw}}</ref>
! width="60%"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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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任 || 1945年9月1日—1947年5月9日 || [[陳儀]]
|浙江紹興|| [[臺灣行政長官]]兼任。<br />1947年2月28日,發生[[二二八事件]]。 |-
| 第二任 || 1947年5月10日—1949年1月4日 || [[彭孟緝]]
|湖北武昌|| 1947年春季,全銜改為「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 |-
| 第三任 || 1949年1月5日—1949年8月31日 || [[陳誠]]
|
|-
! colspan
|-
| 第一任 || 1949年9月1日—1949年12月20日 || [[彭孟緝]]
|湖北武昌||
|-
| 第二任 || 1949年12月21日—1953年4月15日 || [[吳國楨]]
|
|-
| 第三任 || 1953年4月16日—1954年6月6日 || [[俞鴻鈞]]
|廣東新會|| 臺灣省政府主席兼任。<br />1954年,發生[[吳麗水案]]([[台南市委會郵電支部案]])<ref>{{cite book |author=李石城|chapter=〈丁窈窕之死〉|title=《鹿窟風雲–八十憶往:李石城回憶錄》|date=2015-02-16|publisher=白象文化出版社|location=臺灣|language=zh-tw |isbn=9789863581338 }}</ref>。 |-
| 第四任 || 1954年6月7日—1957年8月15日 || [[嚴家淦]]
|江蘇吳縣|| 臺灣省政府主席兼任。<br />1954年,發生[[郭廷亮匪諜案]]([[孫立人兵變案]])<ref>{{cite book |author=沈克勤 | publisher=台灣學生書局 | title=孫立人傳 | isbn=9789571512563 |date=2019年8月1日 |location=台北}}</ref>。 |-
| 第五任 || 1957年8月16日—1958年5月14日 || [[周至柔]]
|浙江臨海|| 臺灣省政府主席兼任。 |-
! colspan
|-
| 第一任 ||1958年5月15日—1958年8月14日|| [[黃鎮球]]
|廣東梅縣|| 1958年7月,臺灣防衛總司令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灣省民防司令部及臺北衛戍司令部併編成立「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 第二任 ||1958年8月15日—1962年11月30日||[[黃杰 (將軍)|黃杰]]
|湖南長沙||黃埔一期,1949年曾率軍轉戰西南進入[[越南]],被法國殖民地政府囚居[[富國島]]4年,堅貞不屈、一心返臺故有『海上蘇武』之稱,以鐵腕樹立警總威望,使警總成為國內最具實權機構。<br />1960年9月1日,發生[[雷震事件]]<ref>{{cite book |author1=陳世宏 |author2=張世瑛 |author3=許瑞浩 |author4=薛月順 | publisher=[[國史館]] | title=雷震案史料彙編:雷震回憶錄焚毀案 |isbn=9789570158625 |date=2003年12月1日 | access-date=2022-03-12}}</ref>。 |-
| 第三任 ||1962年12月1日—1964年6月30日||[[陳大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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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任 ||1964年7月1日—1967年6月30日||[[陳大慶]]
|江西崇義||1964年7月1日,新編成立「臺灣軍管區司令部」。 |-
| 第二任 ||1967年7月1日—1970年6月30日|| [[劉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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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任 ||1970年7月1日—1975年4月6日|| [[尹俊 (上將)|尹俊]]
|湖南邵陽||黃埔七期,在 |-
| 第四任 ||1975年4月7日—1978年5月31日|| [[鄭為元]]
|
|-
| 第五任 ||1978年6月1日—1981年11月30日|| [[汪敬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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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任 ||1981年12月1日—1989年12月4日|| [[陳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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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任 ||1989年12月5日—1992年8月1日|| [[周仲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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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後備司令部#歷任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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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Republic of China Coast Guard (ROCCG) Flag.svg|海岸巡防司令部旗
Flag of the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vg|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旗<br />(非軍事單位)
File: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Reserve Command.svg|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旗<br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旗<br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旗
</gallery>
===臂章===
{| border="1"
|||警總的官兵臂章:三環分別代表「警備、治安、動員」,三個環節互扣,相輔相成,共同發揮整體力量,以
|-
|||海岸巡防司令部的官兵臂章:中間為龍形徽紋(而非麒麟)。此龍實名為「[[應龍]]」,根據《廣雅》記載:「有鱗曰蛟龍,有翼曰應龍,有角曰虯龍,無角曰璃龍。」而應龍是上古時代幫助軒轅黃帝擊敗蚩尤的一頭黃金雙翼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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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司令部和後備旅臂章。上方為篆體的「後備」二字。
|}
===軍歌===
:〈警備之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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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單位===
*警備處:中央政府衛戍安全(由2組主管)、各縣市警備治安、山地管制、海岸警備、橋樑安全、金融安全督導會報、工業安全督導會報、礦業安全督導會報、重要民生物質物價督導會報、反恐怖活動。
*保安處:情治會報主管機關,負責國內情治會報,各地區設有保安處調查組,負責國內政治偵防、檢肅流氓、治安偵查、反間諜活動、反破壞及反恐怖活動調查。另設有保安特勤隊,負責特種勤務行動支援及支援[[要員保護]]。1982年保安處調查組破獲臺灣治安史最大槍械走私案
*特檢處:下有33個特檢組。地區郵局設安全檢查組(解嚴後更名為防暴組),派駐郵局專責特殊郵件、包裹攔檢、郵包炸彈檢扣,曾多次攔截郵包炸彈、國外郵寄毒品、[[臺灣獨立]]、[[中國共產黨]]潛伏人員、國際犯罪組織祕密通訊信函。
*檢查管制處:下有3個機動查緝組。國內各機場及港口安檢查察、匪貨鑑識、重要民生物質入出境管理、航空輪船安全維護、貨櫃查察,1970年代國內航空器設空安人員,負責反[[劫機]]。其中負責港口檢查的港區檢查處於1988年12月裁撤,任務移交內政部警政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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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監察處:設有9個電監組及3個偵測中心。負責電信設備進出口管理、鑑測,有無線電監偵、電波通信訊號攔截、定位、破譯、配備有移動式訊號監測車,下轄通信營,營部設於新店大崎腳(解嚴後電監處設備、人員移撥[[國防部電訊發展室]]、軍事情報局電信技術室,部份人員並派往海外參與[[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在蒙古國、印度、大韓民國、吉爾吉斯、泰國、加拿大...,進行絕密任務監聽任務,可攔截訊號、電話、電腦、電郵、手機、傳真及密碼破譯)。
*軍法處:位於臺北縣新店市秀朗橋頭,或稱為景美軍法處。依〈[[臺灣地區戒嚴時期軍法機關自行審判及交法院審判案件劃分辦法]]〉對戒嚴區實施軍法審理。
*軍樂隊:初期為臺灣省警備司令部警備旅軍樂隊,成立於民國36年12月20日,駐地於杭州南路,中正紀念堂現址。保安司令部成立後,則正名為保安司令部軍樂隊,民國51年更名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樂隊。末期位於台北市六張犁臥龍街436巷內之黎和營區,民國81年,警備總部改制為軍管區司令部兼海岸巡防司令部後,更名為軍管區司令部軍樂隊,同年遷至青年公園與馬場町附近,青年路與水源路交界的青年路188號(現為青年社會住宅一期),與前警備總部勤務一隊(汽車大隊)合併的青年營區內。民國88年縮編為軍樂排,更名為後備司令部本部連軍樂排,直至民國100年1月1日,後備司令部軍樂排正式裁撤。
*職業訓導處:下轄四個職訓總隊,負責流氓管訓、職業慣竊保安工作處分。職一設於臺北縣[[坪林區|坪林]],職二設於臺東縣[[臺東市|岩灣]],職三設於臺東縣[[東河鄉 (臺灣)|泰源]],職四設於臺東縣[[卑南鄉|東成]]。
**原警總職業訓導處所屬四個職訓總隊番號移交(轉)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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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大隊為莊敬營區,即位於綠洲山莊旁東側以高牆區隔,內有莊敬樓、中正堂舊址。原址是以前的新生訓導處。警總裁撤後,營區改為軍管區興安招待所(後移交憲兵改名梅荷招待所),並由營區警衛憲兵連(240B)進駐做為憲兵生活區。2001年營區移交交通部觀光局,現為人權園區一部(仿建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時期營舍與蠟像館),遊客可自由參觀。
***第十二大隊為自強營區,位於公館村蘆鰻溝,即莊敬營區東側,轄1、2、3 三個中隊部,原址是以前的新生訓導處。營區大門右方轄一傘兵排為營區安全防範。1987年底曾發生震驚一時的綠島暴動,有十一名隊員喪生。原址在移交法務部後於1993年將舊建物悉數拆除,並斥資六億改建綠島技能訓練所,於1995年重新整建為新址,並改名為進德山莊。2002年法務部將技訓工作遷出,部分原址目前中研院綠島研究站,東半原址現廢棄。
***十三大隊為[[綠洲山莊]],即為新生大隊,國防部軍事監獄(感訓監獄)位指揮部行政大樓後方八卦樓,收容戒嚴時期軍法判決政治犯,收容人不稱隊員,而叫新生。解嚴後非軍人轉移[[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法務部綠島監獄]]執行。1988年原職訓第三總隊移交番號由綠島指揮部銜接使用,至1992年警備總部裁撤更名為「感訓第三總隊」,1993年2月1日,軍管區司令部綠島指揮部暨感訓第三總隊番號撤銷,軍保處分強制工作大隊移交憲兵司令部於原址賡續執行。1993年7月,位於綠洲山莊內的軍保處分勵德中隊發生陳世偉命案,1996年勵德中隊遷出,營區撥交法務部台東看守所綠島分所使用,1997年法務部擬改建為綠島監獄綠洲分監,經立委施明德等建議下停用,2000年11月移交交通部觀光局成立綠島人權紀念園區,現遊客可進入參觀。</p>
*動員處:後備軍人教育點閱召集工作。
*後管處:後備軍人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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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情報隊:反滲透、社會調查、政治偵防、新進人員安全查核,警總裁撤後後全數為[[海岸巡防司令部]]接收。
**中興出版社。
*靖廬:又稱大陸地區人民處理中心。為警總專責暫時收容走私偷渡的外國人士的單位(主要是針對來自中國),進行收容、調查、遣返等事宜。隸屬於地區司令部警備處管轄,原則上北中南東四大地區司令部各設有一處。最早成立的靖廬是宜蘭靖廬,其次是新竹靖廬。宜蘭靖廬的成立源自於1954年的[[陶普斯號事件]],當時的船員被秘密關押在有衛兵防守的宜蘭民宅,此即宜蘭靖廬的前身。台中靖廬則是因[[閩平漁事件]]才曝光被外界所知。警總裁撤後,此業務移交內政部移民署負責。
*各地區警備司令部:
**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原駐地為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322號「天池營區」(現為桃園市後備指揮部),1990年12月20日移防至 台北縣中和市秀峰街129號「天山營區」,現劃分由 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 及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共同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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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備部隊===
====警備後備營
後備營為各警備分區下轄之基幹營架構,平日只有幹部,包含正副營長、營輔導長、五位正副連長及輔導長,於後備動員時召集後備軍人組成作戰力量。山地地區有另設山地後備連。
====橋隧警備連
橋隧連是警備總部擔負全國重要鐵公路橋樑、隧道([[臺北市聯外橋樑列表|臺北市聯外公路橋樑]]例外,由[[國防部憲兵司令部]]臺北憲兵隊負責;但鐵路橋樑仍由警總橋隧連負責)安全防護專責部隊,其前身係四個警備總隊轄下負責橋樑隧道守備的直屬中隊。依1983年警備總部《防堡字第0七二一號令》,對鐵路三百公尺以上、公路六百公尺以上之橋樑、隧道,計八十七座,以一0三個班駐守,計使用七個中隊,兵力一七0四員。1984年「鵬程專案」後,橋隧中隊改組整編為橋隧警備連並改隸各地區警備司令部管制。<br />
第235行 ⟶ 第245行:
1990年12月9日 「橋精演習」生效,裁撤一0二、二0一、三0一、四0二等四個橋隧連,併重新調整另三個連的編制與部署,計裁九四三員同日生效。餘下三個橋隧連於1992年再以兩階段方式裁撤,4月1日裁撤三個橋隧連的十八個班哨,7月1日裁撤三個橋隧連的連部及十二個班哨,至此橋隧連走入歷史。橋隧安全守護任務,由[[內政部警政署]]奉令接手辦理,鐵路部分移交[[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採機動巡邏方式防護,公路部分則由各縣市警察局轄區派出所/分駐所負責巡邏。<br />
*北警部:<br />
(一)橋隧警備第一0一連
(二)橋隧警備第一0二連:連部位於 新竹市崧嶺路122號 客雅山莊(後改為 新竹大陸人民收容中心,簡稱新竹靖廬,現由[[內政部移民署]]使用中)。責任區:基隆市、台北縣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轄內之重要鐵公路橋樑及隧道守護。1990年12月9日「橋精演習」裁撤,同日台北縣境內 草嶺隧道北口、三貂嶺隧道南口、福住隧道北口 三座班哨移交予橋隧一0一連。
*南警部:<br />
第298行 ⟶ 第308行:
*獨立警備第十二大隊:成立於1969年,下轄三個中隊。防區從白沙到西嶼及所有的大小離島,大隊部原在澎湖縣西嶼鄉,後遷至白沙鄉後寮村煙墩山。1984年9月1日陸總《防堡字令》,併與獨立警備第十一大隊改組寄編為陸軍步兵第一六八師步兵第十營,一切任務同前,於駐地繼續海岸警戒任務。1985年10月1日「永固專案」生效,寄編番號取消,正式納編於陸軍。
====警備學校
=====警備學校時期=====
警備學校前身為警備總部幹部訓練班,成立於1958年12月1日,原址於台北縣新店市大崎腳營區,亦即青溪山莊(就在法務部調查局展抱山莊的斜對面),主要任務為培育警備幹部,為配合建軍及任務發展需要,於1981年7月16日,奉國防部核定將位於台北縣淡水鎮忠莊之前國防部情報學校編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至1983年6月1日與幹訓班併編(幹訓班同時裁撤),並於同年11月1日正式定名為警備學校。軍事院校應屆畢業生分發抽中警總學生,畢業前須先至警備學校接受分科教育,以便瞭解警備、保安、特檢、特調、漁事等警備總部戒嚴時期之工作,以及台灣軍管區司令部負責之後管、動員任務。<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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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總也受理匪諜檢舉,對於檢舉信函或電話,「不分真假,一通電話,警總就到」。
* 基於「支前安後」之任務,警總業務龐雜。由於中國國民黨相當忌憚中國共產黨滲透,對可疑中國共產黨份子採取「寧可錯殺一百」之撲殺,因此在戒嚴下,警總便成為政府最方便有效之打擊工具。警總令人詬病之處為思想與言論管制,到了兩岸相持、熱戰不再時也未放鬆。對臺灣人民而言,警總可說是臺灣威權時期政府破壞人權之代表,也是臺灣人心中重大陰影。警總也製造了許多冤獄;「每個臺灣人心中都有個'''小警總'''」這句俚語,在臺灣代表了威權時代警總作為政府管制工具時,對臺灣人造成之心理影響。<ref>{{cite news|author=|title=「每個人心中都有小警總」柯文哲參觀二二八特展 : 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url=https://tw.news.yahoo.com/每個人心中都有小警總-柯文哲參觀二二八特展-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101000637.html|accessdate=2018-02-22|agency=|date=2016-10-20|archive-date=2022-07-06|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20706171859/https://tw.news.yahoo.com/%E6%AF%8F%E5%80%8B%E4%BA%BA%E5%BF%83%E4%B8%AD%E9%83%BD%E6%9C%89%E5%B0%8F%E8%AD%A6%E7%B8%BD-%E6%9F%AF%E6%96%87%E5%93%B2%E5%8F%83%E8%A7%80%E4%BA%8C%E4%BA%8C%E5%85%AB%E7%89%B9%E5%B1%95-%E5%8F%AA%E6%9C%89%E5%8F%97%E5%AE%B3%E8%80%85-%E6%B2%92%E6%9C%89%E5%8A%A0%E5%AE%B3%E8%80%85-101000637.html}}</ref>
== 近況 ==
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擬參選人[[郭台銘]]於2023年5月9日指出,警備總部應該要回歸,里長要去受軍訓、因為開始要打巷戰。<ref>{{cite news|title=郭台銘:警總要回歸 里長要去受軍訓|url=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295649|accessdate=2023-05-09|archive-date=2023-05-22|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30522131723/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295649|dead-url=no}}</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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