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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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PKU LAW、PKULS),原為'''北京大学法律系''',前身是[[京師大學堂]]於1904年成立的[[法律]]學科,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正規法律教育機構(其後為1909年創立的[[清華學堂]]法律學科、1912年創立的[[朝陽大學]]法律系及1915年創立的[[東吳大學]]法學院)。早年由於社會條件及國策方向所限,1948年中國的205所大學中僅有29所設有法學教育單位,學生人數最多的依次為[[朝陽大學]]、[[東吳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等,位於北京的[[北京大學]]與[[朝陽大學]]法律系、[[清華學校]](前)法律學科同為京派法學的重要代表。北京大學法學院實力雄厚,在法學界聲名斐然
 
==歷史沿革==
 
[[北京大學]]前身為[[京師大學堂]],自創校起已設有[[法律]]學科,其時為「高等政治學」中的一個科目,1902年清政府《[[欽定京師大學堂章程]]》規定,在大學專門分科[[政治]]科內設[[法律]]學目,正式規範了[[法律]]學在中國[[高等教育]]中的地位。1904年1月修訂大學堂章程,改大學專門分科為分科大學堂,在政法科大學堂內設[[法律]]學門,其時[[法律]]學門的學制為四年。
 
1911年[[蔡元培]]改革中國[[教育制度]],[[京師大學堂]]改為[[北京大學]],改大學堂總監督為大學[[校長]],由[[嚴復]]擔任。1913年2月,改政法科為法科,以[[孫祥齡]]為學長。1917年1月[[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學]][[校長]],在全面改革[[北京大學]]舊制的同時,對法科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法律]]學門設立了[[法律]]學門研究所,聘有學者專職研究各個法學領域。1919年,法科[[法律]]學門改為[[法律]]學系,同時允許[[法律]]學系學生兼修其他學系課程,也容許其他學生兼修[[法律]]學系課程,引起了法學思潮的激蕩,[[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成為了中國法學研究和討論的中心。
 
1927年,[[張作霖]]取消[[北京大學]],將北京九間高等院校合組為京師大學校,[[北京大學]][[法律]]學系與[[北京大學]]合併,並被名為法科第二院,1928年6月[[南京]][[國民政府]]將京師大學校改為[[中華大學]],8月又將之改為[[北平大學]]。在原[[北京大學]]師生的強烈抗爭下,南京政府恢復國立[[北京大學]]的名稱,其[[法律]]學系亦重新成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北京大學]]則成為[[北平大學]]法學院。
 
1930年12月,[[蔣夢麟]]出任[[北京大學]][[校長]],仿效美國改革[[教育制度]],[[法律]]學系改為法學院,下設[[政治]]系、[[經濟]]系和[[法律]]系,學生畢業後可得[[學士]][[學位]]。1934年,[[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科研究所成立,開始法學研究生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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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中國[[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恢復正常,[[北京大學]]及其[[法律]]學系亦得以正常發展。
 
[[北京大學]]法學院于[[1999年]][[6月26日]]正式成立<ref name="简介">{{cite web |url=http://www.law.pku.edu.cn/article_one.asp?MID=20038206426728&MenuId=20038206416577&menuname=%D1%A7%D4%BA%B8%C5%BF%F6 | language= | title=北京大学法学院简介 |publisher=北京大学法学院 |date= |accessdate=2012年11月 |archive-date=2007-08-19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819091815/http://www.law.pku.edu.cn/article_one.asp?MID=20038206426728&MenuId=20038206416577&menuname=%D1%A7%D4%BA%B8%C5%BF%F6 |dead-url=yes }}</ref>。作为歷史悠久、桃李滿天下的学院畢業生設有有從事[[律師]]、司工作者,亦有在海內外著名學研究機構和多部法學院任教者研究的學術期刊
 
== 學術地位 ==
至今,[[北京大學]]法學院共設有多個法學研究機構和多部法學研究的學術期刊,由於其學術成果和畢業生們的傑出成就,[[北京大學]]法學院多年來皆獲社會及學術界公認為中國最好的法學院之一。
北大法學院在多個法學學術領域中處於中國領先地位,比如中國的[[憲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法社會學]]等學科及領域均始見於北大法學院(或其前身京師大學堂)。現代中國的[[法理學]]便是奠基於北大法學院(此前中國法學的法理學只有符合當代政治環境的國家理論,直至[[沈宗靈]]教授把西方法理學以中國學術的系統整理完成)。此外,中國法學界相當比重的先行者均任職或出自北大法學院,比如單在[[國際法]]方面,先後數名聯合國常設及非常設的國際法庭法官均來自北大法學院。故在多個法學領域當中,均有被稱為'''北大學派'''的存在。
 
== 重点学科 ==
北大法学院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四个[[国家重点学科]]<ref name= "简介"/>。此外,北大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科也有很强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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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所属的法律图书馆馆藏量和自动化水平在综合大学法律院系中处于领先地位。
 
《[[中外法学]]》是北大法学院主办的[[法学期刊]],创刊于[[1989年]]
 
==學歷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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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士]]||Bachelor of Laws||LL.B.||四年全日制||法學本科課程,學生須修畢指定必修科、一定數量的選修科和完成畢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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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法[[學士]]||Bachelor of Legal Science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 ||(本科在讀兼修兩年)||專修知識產權的雙學位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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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Juris Master||J.M.||三年全日制||供非法學本科畢業的大學畢業生所修讀的法律專業學位,學生須修畢指定必修科、一定數量的選修科和完成畢業論文。
第53行:
|[[人權]]學[[碩士]]||Master of Human Rights||M.H.R.||(在讀兼修)||專修人權的雙碩士學位課程,與瑞典隆德大學羅爾.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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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Ph.D.||三/四年全日制||法學研究生課程,學生須按研究方向修畢指定學科,並完成研究論文。如學生屬於「碩博連讀」生,博士階段的修業期可縮減至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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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簡述!!北大法學院淵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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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rap|[[白桂梅]]}}||國際法、人權法學家。||教授,法學碩士、博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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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建軍]]||犯罪學家。||教授,法學碩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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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定劍]]||憲政學家。||法學博士畢業||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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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寶音]]||憲法學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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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華]]||刑法學家。||教授,法學博士畢業||
第73行 ⟶ 第75行:
|[[陳守一]]||曾任國家司法部教育司司長,對中國的法學教育貢獻良多。||教授、前法律學系系主任||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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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象陳忠林]]||跨學科法學研究的學者,歷任[[香港重慶大學]]學院教授、北京大學院長,西南政學院兼職教授、[[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教授等職。前院長||兼職教授1982年法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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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興良]]||刑法學家,美國法律社會學協會「國際學術獎」得獎者。||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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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象]]||知識產權學家,[[清華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香港大學]]法學院前副院長||兼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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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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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雨沛]]||中國刑法學科的創始人,東北大學([[吉林大學]]前身)法律系創系系主任。||1932年本科畢業、64年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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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刃韌]]||國際法、人權法學家。||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人權及人道法研究中心|人權及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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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祥瑞]]||憲法、行政法、比較法學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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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獻田]]||曾公開指《物權法》草案違憲引發廣泛爭論。||教授,法學碩士畢業||
第87行 ⟶ 第95行:
|[[郭明瑞]]||[[烟台大学]]校长、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77级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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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子 (诗人)|海子]]||詩人,原名查海生,前[[中國政法大學]]講師,其自殺事件曾引起社會關注。||法學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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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勤華]]||[[華東政法大學]]校長。||法學士||
第93行 ⟶ 第101行:
|[[賀衛方]]||在中國社會上矚目的著名法學家、批評家,曾停招碩士生引起爭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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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行政法學家||教授、法學士畢業||
|[[張千帆]]||北京大學法學院及[[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政府管理學院]]雙聘教授,兼任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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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同祖強世功]]||著名中國律史者。||教授、法學碩士、法學博士畢業||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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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劍文]]||前[[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稅法學家。||教授||
第105行 ⟶ 第113行:
|[[凌兵]]||[[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院]]教授、副院長。||法學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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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豪才]]||曾任北京大學副校長、法律學系系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現時是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退休教授,法學士畢業||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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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聯合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西南聯合大學]]法學教授||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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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端升]]||比較憲法學家、政治學家、教育家、外交家,[[中國政法大學|北京政法學院]]創校校長。||教授||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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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同祖]]||著名中國法律史學者。||教授||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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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沐]]||首位在中國開設經濟法學和國際經濟法學兩個專業範疇的學者。||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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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宗靈]]||著名法理學家。||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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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憲法學家。||2008年法學碩士、2012年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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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光]]||前[[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1983年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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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寵惠]]||民國時期曾任外交總長、[[大理院 (中华民国)|大理院]]院長、教育總長、代總理、司法部長、[[海牙]][[國際法院]]法官、[[復旦大學]]副校長。在維護中國主權、外交、制憲、制定政府架構、創建[[復旦大學]]、制定[[聯合國]]憲章等歷史上幾乎都發揮了重要甚至關鍵之作用。||1913年起任研究員、1918年起任兼任教授||已故
|[[王貴國]]||[[香港城市大學]][[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院長。||法學碩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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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國]]||[[香港城市大學]][[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院長。||法學碩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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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勁]]||醫生、環境法學家,積極於環境保護活動。||教授,法學博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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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憲法學家、港澳基本法學家、中國憲法司法化學派的代表人物。||教授,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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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洲]]||刑法學家。||教授,法學士、法學碩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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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杰 (中华民国政治家)|王世杰]]||憲法學家、教育家。曾任[[武漢大學]]首任校長、南京國民政府法制局局長、教育部長、外交部長、台灣[[中央研究院]]院長等要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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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鐵崖]]||國際法學權威,曾任[[聯合國]][[國際刑事法庭]]法官。||教授||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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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曙宏]]||[[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90级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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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千帆]]||北京大學法學院及[[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政府管理學院]]雙聘教授,兼任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教授||
|[[趙理海]]||國際法學家,曾任[[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庭]]法官。||教授||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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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守文]]||經濟法學家||教授、院長,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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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理海]]||國際法學家,曾任[[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庭]]法官。||教授||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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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津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80年法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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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东红]]||[[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988年法学硕士、1999年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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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鯁生]]||著名國際法學家、外交史家、教育家。||1922-1927年任教授||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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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旺生]]||著名立法學家。||教授,法學碩士畢業||
第172行 ⟶ 第196行:
**[[岑浩辉]] – 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法律系毕业)
**[[何超明]] –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经济法博士研究生)
**[[曹康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法律系83级经济法干部专修科毕业)
**[[奚晓明]]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律系毕业)
**[[江必新]]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04年行政法博士
**[[黄尔梅]]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法律系79级)
**[[马迎新]] –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法律系77级)
第198行 ⟶ 第222行:
**[[李毅峰]]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首届学员)
**[[孙纬]]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首届学员)
**[[潘熙]]  – [[香港]][[資深大律師]],專攻公法及人權法(曾任客席講師、1998年法學士畢業)
**[[范鴻齡]] – [[香港]][[大律師]],[[中信泰富]]董事總經理,[[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法學士畢業)
**[[开来]]  – 著名女律师(1985年法律系毕业)
第207行 ⟶ 第232行:
**[[邓焕香]] – 1929年赴越南定居,参加了越法、越日、越美战争,曾任团长、师长、军长、南方海陆军三军副司令,官至中將,1975年為救援友軍犧牲(法律系毕业,已故)
**[[陈克华]] – 抗日战争時任国民党陆军160师少将师长,1946年任第九军官总队中将总副队长(法律系肄业)
**[[李润沂]] – 1949年任国民党军法处少将处长,后任台湾“立[[中華民國司法院|司法院]]大法官(法律系毕业,已故)
**[[许惠东]] – 民国時期官員,抗日战争時出任陆军少将(政法系毕业,已故)
**[[朱光沐]] – 民国东北军军法处少将处长(法科毕业)
**[[欧阳钢]] – 中兴通讯(香港)公司总经理助理(法律系毕业)
 
==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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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接==
*[http://www.law.pku.edu.cn/ 北京大学法学院]{{Wayback|url=http://www.law.pku.edu.cn/ |date=20070922053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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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學院}}
{{五院四系}}
{{北京大學/學院}}
 
[[Category:北京大學學院系]]
[[Category:中國法學院]]
[[Category:北京大学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