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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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行:
* 使用模板{{tl|d|R7}}。
}}
具體理由:[[WP:存廢覆核請求#摩士公園體育館|最近的DRV]]{{Broken anchor|date=2024-07-23|bot=User:Cewbot/log/20201008/configuration|target_link=WP:存廢覆核請求#摩士公園體育館|reason= 錨點(摩士公園體育館)[[Special:Diff/83483734|已被刪除]]。}}與較早前的一系列AFD讓我意識到現行R7-{只}-規範無關或寬到窄的重新導向,而不規範窄到寬的重新導向的做法並不合理。較合理的做法是重新導向無論是寬到窄還是窄到寬,只要導向目標沒有對重新導向名称給予有效介绍,那這個重新導向就應該快速刪除。這個修改明確了R7以導向目標介紹的主題與內容判斷重新導向的合理性的原則,這樣就能減少重新導向所導向的目標頁面完全或幾乎完全沒有介紹重新導向名称的情況出現的機會。[[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10日 (三) 13:15 (UTC)
::調整於2024年7月11日 (四) 04:06 (UTC)。[[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11日 (四) 04:06 (UTC)
::調整於2024年7月11日 (四) 05:19 (UTC)。[[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11日 (四) 05:19 (UTC)
第375行:
== 規範化快速刪除方針O4款的規定 ==
{{rfc|policy|rfcid=6375303739051f7e1acf633c16e97fb9}}
{{公示/rfc|days=7|end=2024年8月2日 (五) 03:10 (UTC)}}
其實社羣此前已經多次討論過現行O4款的規定的合理性問題(過寬的比如[[WT:快速删除方针/存档12#關於長年濫用O4的問題|兩年前的討論]]與[[#针对恶意利用o4快速提删空分类的过滤机制|上面的討論]],過窄的比如[[WT:快速删除方针/存档11#CSD O4適用範圍與CSD O7語句表達調整|三年前的討論]]),雖説我自己對於現時O4的規定沒太大的意見,但顯然地社羣的總體意見並非如此,因此我認為或許有必要規範化O4款的相關規定。[[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14日 (日) 00:36 (UTC)
 
第469行 ⟶ 第468行:
:::我個人高度懷疑“以上規定運用常識即可處理”這個説法是否與事實相符,至少我觀察到的情況與Ericliu1912在這裏說的情況完全不是同一回事。我並非想説Ericliu1912在這裏作出虛假陳述,但我擔憂這有可能是個別管理員的幸存者偏差。[[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28日 (日) 09:50 (UTC)
:::: 我每天都盯著快速刪除候選,而且親自處理許多分類,紀錄在案可稽,在此方面經驗縱使稱不上「第一」,好歹也算「名列前茅」,所以我想自己是有資格說點話,而不僅僅是什麼路過的「倖存者偏差」。要不是閣下提案內容太離譜,惹來他人抱怨,我本來也沒有必要自己提案或多陳述什麼。從對待Jimmy Xu意見輕重的態度,就知道閣下對於快速刪除候選運作情況理解很有問題。還希望閣下謹言慎行評論他人。——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7月28日 (日) 23:40 (UTC)
:::::「藝術源於生活」,既然我就自己所見寫的提案能被你稱之為「離譜」,那想必事實上早已發生如此離譜,甚或是更離譜的事情了。當然,我無法逼迫你必須把我的話聽進去。[[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29日 (一) 08:36 (UTC)
:::此外,我個人不認同Ericliu1912一刀切禁止所有送到AFD的分類經O4快速刪除的提議,這很有可能反過來遭到部分用戶的濫用,讓他們能故意把應該用O4來快速刪除的分類送到AFD,以實務上無效化O4(我在幾年前的討論看到有相當數量的用戶明顯有著這種危險的傾向)。[[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28日 (日) 09:58 (UTC)
::::历史记录确实是有这样的。很多出现分类战而应该走afd的,却被o4直接删除。而有些确实是明显有例如命名问题的应该o4却被afd然后事实上又无限期搁置--[[User:重庆轨交18|重庆轨交18]]([[User talk: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7月28日 (日) 11:40 (UTC)
第475行 ⟶ 第474行:
:::: 很明顯,就算所謂「濫用存廢討論」也比「濫用快速刪除」本身危害要小,至少前者要討論,後者不用。另外,無論如何,對於閣下所述屢屢刻意阻擋快速刪除之行為,以遊戲規則論處即可;你既然都知道有若干案例,屆時真遇到就也能當場給社群指出來了吧?某些人可能濫用程序,並不是拒絕建立程序的理由,閣下在本站待久了,應當熟知規矩纔是。其實,若有編者存廢討論「期間」蓄意淨空分類,意圖觸發機器人自動提刪,管理員按常識也可以拒絕(或至少擱置)快速刪除,祇不過前述情況太常見,我認為有必要明文寫出。此與要求管理員檢查分類操作相同,都祇是將既有常識本應遵循之規則化為正式規定而已,甚至稱不上「提議」。——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7月28日 (日) 23:34 (UTC)
:::::真到了我指出的時候,社羣(的部分成員)卻突然並不認為這是「濫用程序」,甚至乎還可能有管理員(自然不是你)為這種濫用程序的行徑護航而反過來指責我。我正是在多年的經歷中多次遇過這種離譜的情況才會提出這種可能性,畢竟我並不如某些其他用戶(自然不包括你)一樣有舌戰羣儒的勇氣。[[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29日 (一) 08:33 (UTC)
:::::我很好奇eric阁下如何看待本人建立的category:对法轮功的批评,这个就是个不走afd而是一直被匿名lta强行o4并且很快也被管理员删除了。--[[User:重庆轨交18|重庆轨交18]]([[User talk: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7月29日 (一) 10:50 (UTC)
::::::在我看来。对于一个会发生分类战的wiki网站,如果o4这种条款存在,很明显就是在为lta保驾护航,就连每天各种需要速删的新条目都没有说有一种可以先清空后就用“空的条目”这样的理由删除,那为什么分类就可以允许存在o4这样子的用清空来代替提删的行为?--[[User:重庆轨交18|重庆轨交18]]([[User talk: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7月29日 (一) 10:55 (UTC)
::::: 今天又正好有新分類適用。請你自己檢視此種情況歷來出現頻率頻繁程度,再與所謂「濫用」可能相比較,衡量是否要繼續把重擔總是丟給管理員。我不想說太多,也沒打算代表其他人,但上述建議並非隨便看幾次個案便提出,而是基於個人經年疲於奔命處理分類工作的經驗,祇希望你話別總是說太滿。——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8月1日 (四) 16:05 (UTC)
::::::我認為有些事情不能只看過去而不看未來,就算「歷來出現頻率頻繁程度」顯現出來的情況是A,此後顯現出來的情況也很可能會發生變化,而且我觀察到我所說的「明顯有著這(sic)種危險的傾向」的用戶已經恢復活躍。要不是這個情況,我很可能不會反對你的提案。[[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8月2日 (五) 09:30 (UTC)
::::::: 規則乃圍繞現有情況制定,預測未來顯然不在此範圍內。另外,閣下是否打算強行繼續公示窒礙難行之己案?——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8月7日 (三) 14:19 (UTC)
::::::::我最近挺忙的,也沒時間關注這提案,公示就先撤了吧,然而我同樣不認為你的提案凝聚到任何共識。既然大家要擺爛,那我跟著擺就是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DC]]·恭賀[[樊振东]]奧運奪金</sub> 2024年8月9日 (五) 00:35 (UTC)
::::::::: 今天又看到一個案例,再度證明此規則有具文實施必要。與此同時,閣下的假說仍然祇是假說,且即便如此,亦沒有提出任何不能以遊戲規則處置的具體情況。當然我不會像其他人隨便動用什麼所謂「正當合理回應」原則來處理討論,惟若閣下堅持要如此消極對待甚至蓄意反對方針修訂案,我也祇能聯繫機器人持有者以其他形式處理非其原意的提刪操作。——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8月12日 (一) 12:53 (UTC)
:先延長公示期7日。[[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8月2日 (五) 09:30 (UTC)
::剛好最近在處理無人使用的用戶框跟維基人分類,想請教是否可以O4納入這個條件「無人使用的用戶框跟維基人分類」? 以方便整理 2024年8月2日 (五) 17:36 (UTC)--[[User:Light0113|Light0113]]([[User talk:Light0113|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17:36 (UTC)
:::批量提删更好、应该够用?--[[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22:08 (UTC)
:::用戶框似乎另立一條比較適合。[[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DC]]·恭賀[[樊振东]]奧運奪金</sub> 2024年8月5日 (一) 23:04 (UTC)
::::部分維基人分類是無人使用,但用戶框內含分類? 怕管理員在處理會要求先清空分類(含用戶框的頁面 EX.[[維基百科:用戶框/名人]])想說同件事一起定義 比較好處理--[[User:Light0113|Light0113]]([[User talk:Light0113|留言]]) 2024年8月9日 (五) 13:53 (UTC)
:::{{ping|Light0113}}理論上可以在模板刪除後直接流回O4處理(意料之內的清空行為嘛),也沒有特別急吧?--'''[[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8月13日 (二) 12:32 (UTC)
::::模板不一定會放分類 EX.[[模板:User 黑澀會美眉玉兔]] 這一樣沒有人使用--[[User:Light0113|Light0113]]([[User talk:Light0113|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13:44 (UTC)
::::應該說 用戶框跟維基人分類通常都掛一起 通常一起處理也比較有效率吧?為啥要等刪A後自然消除B? 就我目前看的例子很多都成立多年無人使用? [[User:Light0113|Light0113]]([[User talk:Light0113|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15:28 (UTC)
 
== 修訂G15以將不存在註冊使用者的使用者討論頁一併納入速刪範圍 ==
{{archive top|status=通過|result=公示期間無異議。--<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span> 2024年8月2日 (五) 06:38 (UTC)}}
{{rfc|policy|rfcid=6cf95c9a23852acff2eee9e38628d479}}
{{公示/rfc|days=7|end=2024年8月2日 (五) 03:10 (UTC)}}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7/18#User_talk:User_talk:Cryberghost]],這種頁面理論上其實可以直接速刪的(雖然其實原本不在速刪範圍卻被我提速刪然後還被刪掉就是了{{orz}})。--'''[[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User talk: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4年7月19日 (五) 15:22 (UTC)
 
第510行 ⟶ 第523行:
:看起來沒什麼問題。--[[User:S8321414|冥王歐西里斯]]([[User talk:S8321414|留言]]) 2024年7月20日 (六) 11:59 (UTC)
公示提案7日。[[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26日 (五) 03:10 (UTC)
{{archive bottom}}
 
== 調整快速刪除方針R7款的用詞 ==
{{archive top|status=通過|result=公示期間無異議。--<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span> 2024年8月16日 (五) 07:32 (UTC)}}
{{rfc|policy|rfcid=cede0d0180aa1b5e66e8658af5063c27}}
現提議調整快速刪除方針R7款的用詞。[[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20日 (六) 00:51 (UTC)
 
第518行 ⟶ 第532行:
{{比較條文
|1=
;R7. {{刪除條文|明顯}}與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無關或{{刪除條文|}}導向目標{{刪除條文|所}}涵蓋的主題}}更廣泛的重定向。
:{{刪除條文|条目}}完全未提及重定向的名称,或{{刪除條文|重定向名称比条目主题更广泛}}<ref>{{刪除條文|不包括列表项目重定向到列表。}}</ref>{{刪除條文|,但条目}}不含有重定向名称的{{刪除條文|有效介绍}}。同时,重定向名称并不是条目的别名或错误拼写。有争议的情况下,应提出[[WP:AFD|存廢討論]]。
:* 如果原重定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义页),则不適用。
第526行 ⟶ 第540行:
{{reftalk}}
|2=
;R7. 與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新增條文|明顯}}無關{{新增條文|,}}或導向目標{{新增條文|明顯比重定向名稱}}涵蓋的主題明顯}}比導向目標更廣泛的重定向。
:{{新增條文|導向目標}}完全未提及重定向的名称,或{{新增條文|導向目標}}不含有{{新增條文|對}}重定向名称的{{新增條文|能為讀者提供有價值資訊的描述}}。同时,重定向名称并不是{{新增條文|導向目標}}的别名或错误拼写。有争议的情况下,应提出[[WP:AFD|存廢討論]]。
:*{{新增條文|如果重定向标题或其別名是一個列表的项目之一,而該重定向的導向目標是該列表,則不適用。}}
第551行 ⟶ 第565行:
: 鑑於「明顯」一詞有重要實踐意義,逕予刪除實有害無益,本人明確{{反對}}修訂提案刪除此一字眼。——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7月27日 (六) 19:57 (UTC)
::行,我加回「明顯」二字(但放置的位置有所變化),但我不認為這對於條文的意義有任何實際的影響。我得罪點説吧:我現在這樣做就好像列寧當年跟其他人推銷“集中制”,然後因為遭到反對派批評而在“集中制”前加上「民主」這個定語,並稱之為「[[民主集中制]]」一樣。[[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28日 (日) 10:11 (UTC)
::: 微言大義,字句斟酌,短短二字,重量非同一般。——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8月1日 (四) 16:04 (UTC)
::::這恐怕視乎情況而定吧,就好比(蘇聯的)「民主集中制」就從未有過任何民主成分一樣。[[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8月2日 (五) 09:33 (UTC)
: “A未涵盖B”和“A比B更广泛”不是同义的,两者同时出现会造成歧义,而且也不是“仅调整用词”。按修改前的“A比B更广泛”,则无需单独写列表的情况,“重定向标题或其别名是一个列表的项目之一”就是不适用的典型情况,很容易想得到。考虑到本站社群的思维惯性,这里“明显”一词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U:Tigerzeng|<span style="color:#E81;font-family:Times;">'''Tiger'''</span>]]([[UT:Tigerzeng#top|留言]]) 2024年7月28日 (日) 01:05 (UTC)
::再調整了一下,但有關「明顯」二字的論述見上。[[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蚌埠]]</sub> 2024年7月28日 (日) 10:11 (UTC)
有鑒於所有意見已獲處理,現公示提案7日。[[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DC]]·恭賀[[樊振东]]奧運奪金</sub> 2024年8月9日 (五) 00:41 (UTC)
:是不是又写反了……?--—<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用户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8月9日 (五) 00:49 (UTC)
::已修正。[[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WP:動員令/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個人貢獻/Sanmosa|DC]]·恭賀[[樊振东]]奧運奪金</sub> 2024年8月9日 (五) 03: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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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通过,已部署修改--<span style="font-family:思源宋体,Cursive;font-style:normal;">[[User:人间百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User_talk:人间百态|(讨论)]]</span> 2024年8月16日 (五) 07:31 (UTC)
{{archive bot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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