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7歲洪姓女子2年前開始,在高雄和台南等多家餐廳連吃12次霸王餐,更曾一餐吃掉4884元,其10次都遭輕判,她也因而越發囂張,8月1日又在某知名豬排店故技重施遭逮,檢察官依詐欺罪起訴,請求法院判處6月以上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讓洪女能「進去吃牢飯」。
據了解,洪女從2022年開始吃霸王餐,受害店家遍及台南和高雄,包括連鎖壽司店、五星級飯店等知名連鎖餐廳,用餐金額則從數百到數千元不等,更曾一餐就吃掉4884元。
而她每次都聲稱自己忘記帶錢,店家報警後遭移送法辦,第一次被台南地院依詐欺罪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但她拒絕付錢,入獄蹲了50天之後再度到處吃霸王餐。
洪女前10次都遭輕判,法官依詐欺罪判處拘役40天到50天,或判罰1萬至2萬5000元不等罰金,但洪女都拒絕付錢,直接到地檢署報到入監執行,在監獄內繼續吃免費牢飯,且出獄後持續犯案。
8月1日,洪女又到豬排店消費1469元,一口氣吃掉豬肉鍋定食、豬排蛋蓋飯、蕎麵湯麵、抹茶冰淇淋、紅豆湯圓等10道菜後不付錢,店家報警後被警方移送法辦。
檢察官認為其毫無悔意,依詐欺罪嫌起訴,向法院求處6月以上徒刑並不得易科罰金,而她8月29日又到某知名泰國餐廳吃了2000多元並賴帳,此案仍在偵辦中。(文/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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